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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原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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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大赛】仿制药申报流程简述

    国庆归来,亲历了举国欢庆,也目睹了民生艰辛,加之萧萧的冷风,决定打点行囊,迁徙。整理的资料的时候,发觉自己为这个公司,曾经多么地卖命,辛辛苦苦建立的实验室,就要再也不见了,摸摸索索敲定的项目,更多的是不舍。临别之际,把做过的仿制药申报方面的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下,仅供参考。仿制药申报流程这一块,根据自己的经验,大抵总结了以下几点:1、准备申报资料这一块内容丰富,包含了:综述资料、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临床试验研究资料。工作中主要承担的是 药学研究资料 这一块的内容,即CTD这部分的,写过DMF的人,应该非常熟悉这一块的内容,无论是API的还是制剂的,这一块的模板在CDE中心都可以下载学习的。只要研究做的到位,基本上,这一块内容按照CTD的格式写就可以了。有一点可以强调一下,在CTD的撰写过程中,不能硬套模板,必须体现自己研发的逻辑性,条理性,内容的完整性,比如:处方开发过程,一定要有充分的实质研究内容来阐述,分析方法开发这一块,开发的过程要体现。2、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申请资料这个时间段比较有弹性,从资料申报上去到省局受理,中间时间长短不确定。但省局一旦受理,会在5工作日内组织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现场核查,同时在30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形成初审意见,会有一份《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生成;现场核查期间抽取3批样品,报送省药检所,药检所会在60工作日完成注册检验,标准复核,会有一份《药检报告》。现场核查时候有些地方要非常谨慎注意,如原始实验记录,所有的原始实验记录都要保持与申报资料上面的内容一致,尤其是仪器使用记录,该记录的一定要记录,否则心细的大妈会冷不丁地给揪出来个小毛病。3、资料寄送CDE省药检所的初审意见、《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药检报告》加上申报资料寄送CDE,CDE会在160个工作日内对这些资料进行技术审评。这期间,如果必要,CDE将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准备时间4个月,审评50工作日,一般最多要求补充2次)。这个过程,不是我们做项目的人所能决定的,我们只能等,但是如果内部关系的,可以走动下,效率应该会高些。4、CDE中心审评及批件签发所有资料CDE审评通过后,转SFDA注册司,等待SFDA签发批件,这是针对不报临床的项目,这个过程,时间也是有弹性的,得看CDE中心的效率。CDE受理后,我们在CDE网站里就能查到动态了,这一点似乎是最近几年才有的。而对于报临床的项目,要进行制剂批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这一块内容不熟悉,不多说,以免误导。以上几点是本人做一类药的工作经验总结,比较简单,可以参考,不可以当真,对于初入行者来说,可以有个大体的概念,但其中的艰辛,只有做过的人才知道。

  • 【原创大赛】莫言迁客似沙沉--仿制药申报流程简述

    国庆归来,亲历了举国欢庆,也目睹了民生艰辛,加之萧萧的冷风,决定打点行囊,迁徙。整理的资料的时候,发觉自己为这个公司,曾经多么地卖命,辛辛苦苦建立的实验室,就要再也不见了,摸摸索索敲定的项目,更多的是不舍。临别之际,把做过的仿制药申报方面的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下,仅供参考。仿制药申报流程这一块,根据自己的经验,大抵总结了以下几点:1、准备申报资料这一块内容丰富,包含了:综述资料、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临床试验研究资料。工作中主要承担的是 药学研究资料 这一块的内容,即CTD这部分的,写过DMF的人,应该非常熟悉这一块的内容,无论是API的还是制剂的,这一块的模板在CDE中心都可以下载学习的。只要研究做的到位,基本上,这一块内容按照CTD的格式写就可以了。有一点可以强调一下,在CTD的撰写过程中,不能硬套模板,必须体现自己研发的逻辑性,条理性,内容的完整性,比如:处方开发过程,一定要有充分的实质研究内容来阐述,分析方法开发这一块,开发的过程要体现。2、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申请资料这个时间段比较有弹性,从资料申报上去到省局受理,中间时间长短不确定。但省局一旦受理,会在5工作日内组织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现场核查,同时在30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形成初审意见,会有一份《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生成;现场核查期间抽取3批样品,报送省药检所,药检所会在60工作日完成注册检验,标准复核,会有一份《药检报告》。现场核查时候有些地方要非常谨慎注意,如原始实验记录,所有的原始实验记录都要保持与申报资料上面的内容一致,尤其是仪器使用记录,该记录的一定要记录,否则心细的大妈会冷不丁地给揪出来个小毛病。3、资料寄送CDE省药检所的初审意见、《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药检报告》加上申报资料寄送CDE,CDE会在160个工作日内对这些资料进行技术审评。这期间,如果必要,CDE将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准备时间4个月,审评50工作日,一般最多要求补充2次)。这个过程,不是我们做项目的人所能决定的,我们只能等,但是如果内部关系的,可以走动下,效率应该会高些。4、CDE中心审评及批件签发所有资料CDE审评通过后,转SFDA注册司,等待SFDA签发批件,这是针对不报临床的项目,这个过程,时间也是有弹性的,得看CDE中心的效率。CDE受理后,我们在CDE网站里就能查到动态了,这一点似乎是最近几年才有的。而对于报临床的项目,要进行制剂批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这一块内容不熟悉,不多说,以免误导。以上几点是本人做一类药的工作经验总结,比较简单,可以参考,不可以当真,对于初入行者来说,可以有个大体的概念,但其中的艰辛,只有做过的人才知道。

  • 化学药申报全面进入CTD时代:资料标准新旧对比的7个看点

    根据2015年11月6日CFDA发布的《关于征求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20号),对于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及技术要求开展审评审批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设立绿色通道,按新标准补交费用后,不再补交技术资料,加快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该征求意见稿有加快审评审批等利好,业内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正式出台满怀期待。  刚刚于5月4日出台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申报资料标准,让业界经历了大约半年的等待。2016年3月4日,CFDA发布《关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根据公告,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自公告发布之日即3月4日起实施。但是,该改革方案并没有包括申报资料要求等细节执行内容。  直到5月4日,《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发布。近半年的等待终于结束。  在这半年的等待中,化学新药1类由于法规的变化并不是非常大,而且资料仍然可以增补,因此相关的申报数量变化不大;变化最大的是化学药3.1类、5类和6类的申报。根据咸达数据V3.2,2016年才申报的化学药3.1类受理号仅18个,6类的仅4个,5类的才2个。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申报资料标准的出台,注册申报的低迷状态将有望改变,但由于试验和资料的准备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这个状态的改变最快也要今年年终才能出现。申报受理号数减少,将有利于总局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1根据临床试验需求不同,申报资料分两类  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是根据新注册分类每一类别都分别制作申报资料要求不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将申报资料分成两类:“注册分类1、2、3、5.1类”与“注册分类4、5.2类”使用两种不同的申报资料。  这两类的区别主要在于临床试验方面,“注册分类4、5.2类”更注重的是生物等效性试验方面的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试行方案提出注册分类3类的药品可根据对临床试验文献资料的评价情况,结合现行法规要求,具有良好临床数据基础的,临床试验计划所需的数量可以适当减少;但是,临床试验数据基础薄弱或缺乏的,需要按照新药技术要求,通过临床试验和/或非临床试验研究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对于注册分类3类的口服固体制剂,临床试验申请前必须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2CTD格式全面推广  无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试行稿,CFDA都在推动通用技术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简称CTD)格式电子文档在化学药品注册申报的运用。  CTD此前主要是用在仿制药的药学部分和生物等效性部分。现在,无论是“注册分类1、2、3、5.1类”,还是“注册分类4、5.2类”,申报资料的药学部分都要上CTD。“注册分类4、5.2类”的生物等效性研究部分同样要求CTD格式文档。

  • 化药申报(申报流程二)

    申报流程: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注册处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2、省药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5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同时抽取3批样品送药检所检验(生物制品除外),出具现场抽样单及送检通知单,现场抽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份给省局;3、省药监局完成现场核查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资料袋封面;4、将省局出具的研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和注册申请表(原件)各一份装入两套申报资料(其中一套多放1份注册申请表),同时复印核查报告、审查意见、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放入半套资料(1~6、7、16、28号资料复印件),即完成完整的两套半资料,申请人办理从省局快递寄国家药审中心审评。5、通过受理号在药审中心网站查询审评进度,同时及时登录在CDE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参照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模板下载”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和电子提交(3、4、5、6、7、16、28号综述资料的电子文档,原料不提交5号)。 6、中心审评通过时发出《关于提交生产工艺以及对工艺变更情况确认的函》的正式书面通知,按通知要求在向中心回复纸质文件的同时进行相关资料的电子提交。 7、中心审评符合规定的,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申请人6个月内填写《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向SFDA认证管理中心(5类向省局)提交申请,认证中心/省局30日内组织批量生产过程现场检查,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3批),送指定药检所检验(需标准品的同时送药检所,报告书由药检所寄审评中心),认证中心/省局在10日内将检查报告交审评中心。8、等待SFDA签发批件及新药证书 ** 符合《办法》第四十五条可以实行特殊审批的新药,参照2009年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印发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17号)》填写《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应单独立卷,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药品注册受理部门。二、仿制药(6类) 1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附国家药品标准。 2号资料(证明性文件): 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 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 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 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 5、申请人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font=宋

  • 我国仿制药的“症结”何在?——谢沐风

    我国仿制药的“症结”何在?——谢沐风 如何解决大量申报严重积压的问题1. 增加审评人员,短期可以,长期未必,行业热钱太多2. 立卷审查:估计会流于形式3. 分中心和下放:只能呵呵了4. 提高收费标准 谢沐风献计:1. CDE对外明确研发技术要求和关键技术门槛,给予公布,例如连续三批每批10万;多条溶出曲线;抽查曲线2. CDE启动某审评后,在审阅三到五家之后,立刻公布具体技术要求,其它研发单位有的放矢 万众瞩目的杂质研究 与众人交流如下,仅供参考 法国乐了,因为中国人到法国旅游,只买奢侈品,让法国人赚钱;英国人乐了,研发人员都去买杂质对照品;美国人乐了,研发人员研究杂质花费巨大买机器;中国人哭了,仿制药还是无效 从宏观讲述杂质对临床意义:1. 口服固体制剂:仅是锦上添花,解决主要矛盾先;2. 静脉滴注注射剂:不良反应与杂质基本无关WHO”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主药的毒性远大于0.5%的杂质;这种给药方式必然导致不良反应 据说,在国外,买抗生素比买毒品还难 挪威,只有快死的病人才点滴,而在中国,得个感冒都要点滴,还要5瓶 减少不良反应,只有通过改变给药方式 已经到了剑走偏锋/误入歧途的地步 臆断原因:1. 杂质和强破坏不是高科技;2. 产业链全局和高度理解专业问题3. 2006-2007年注射剂药害事件不知何时开始被认为是杂质ICH M4E(R1)并未强调杂质 用药十大原则,能口服不要注射2013年,药典委发布:药品质量标准关键在于临床,标准的提高不是一味追求单一杂质的控制;标准修订应考虑社会和经济的考虑 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出发 余煊强博士:药品质量与药品疗效相关.发达国家向非发达国家发射的烟雾弹:有关物质 关键是我国审评人员如何科学客观的看待这些申报的质量标准 本行业的四高性:全世界都公开的肯定不是高科技,看不着才是;国内药企发展的正途:2015.03.04 吴局长讲话:“当前药品的问题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一个好的问题,绝对不是快的问题.”国家局更关注仿制药品质与原研药是否一致“另一方面,解决健康/降低费用要靠仿制药,仿制药里面也有创新”吴局长对仿制药只字未提,“一个药好不好谁说了算,不是卖的好不好,而是要社会公认/国际公认”国内销售好,品质未必好;需要国际审评帮助“中国的药品走出去的太少”鼓励企业走出去,曲线救国;国家应该开辟绿色审评通道.“走出去很苦恼,总接受检查,但是那是花钱买管理买技术买教训”目前只能崇洋媚外;进入国外高端市场.

  • 化药申报(申报流程一)

    申报流程: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2、省药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5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须抽样的出具抽样单及送检通知单(生物制品同时抽取3批样品送中检所检验),抽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份给省局;3、省药监局完成现场核查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资料袋封面。4、将省局出具的研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和注册申请表(原件)各一份装入两套完整申报资料(其中一套多放1份注册申请表),同时复印核查报告、审查意见、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放入半套资料(1~5、复印件),即完成完整的两套半资料,申请人办理从省局快递寄国家药审中心审评。5、通过受理号在药审中心网站查询审评进度,同时及时登录在CDE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参照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模板下载”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和电子提交(3、4、5、6、7、16、28号综述资料的电子文档,原料不提交5号)。(二)报生产 1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新剂型、新命名、应附上药典委员会命名的复函。 2号资料(证明性文件): 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除生产企业外的合作研究方同时申请新药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研究单位的法人证书及其变更登记证明 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 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 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 5、申请人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的资料,若同时申请原料和制剂的厂家不是同一家,则须提供原料厂与制剂厂之间的供货协议或合作开发协议以及原料药受理单。(相同制剂,原料药只能和一个申请人合作申报)。 6、拟申请商品名的提供商标查询单或商标注册证 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供应商资质、包材注册证、报告书、质量标准 8、临床试验批件 9、临床试验对照样品的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书 10、委托试验:应提供委托合同,并附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必要的资质证明。 11、中检所出具的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受理单(申报原料) 12、新开办企业、新建车间或新增剂型的,在《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相应事项的后,方可申报生产 13、申请人发生变化时,在此提交说明并附转让协议、新申请人资质 3号资料(立题目的与依据): 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 4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增加临床试验研究结果、规模化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研究情况及报临床时中试样品的长期留样情况,如果临床批件上有遗留问题的,应说明是否完成,分别在几号申报资料中详细回答 5号资料(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格式符合24号令要求,贮藏条件与稳定性考察结果是否符合,不良反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是否与临床实验研究结果吻合,包材、包装规格与销售部门沟通后确定。 [font=Times

  • FDA发布指南详解仿制药拒绝接受申请情形

    和大多数申请一样,ANDA的提交包含两个阶段,先是提交申请至FDA,其次FDA的审查小组通过研究决定是否给予办理申请手续。ANDA资料会被交至FDA药品评审和研究中心的仿制药办公室,用于仿制药申请的评审和最终批准。  每个阶段都有一套提交标准,用以淘汰掉一些准备不充分的申请,导致部分申请无法获得批准。举个例子,若申请文件中缺少一个总结章节,FDA可以拒绝接受这个申请。同样地,若章节完整但遗失掉一些重要信息,FDA也可以拒绝这个申请。  “若仿制药商收到‘拒绝接受’决定,则表示FDA审查小组认为ANDA文件并不充分完整,令其无法对新药进行实质性的审查。”FDA相关负责人员这样解释道。    杂质与被拒绝的申请    在一份名为“ADNA提交-缺少杂质含量限制及适当理由者拒绝接收”新的指南草案提到,FDA列出了以下几种将在申请早期阶段被拒绝的情形:  1.没有对药物或药品中一些特定的已被发现杂质提出的含量限制,并给予适当理由;  2.没有对一些超过识别阈限却未被发现的特定杂质提出含量限制,并给予适当理由;  3.对一些非特定杂质(即任何未知杂质)提出含量限制。  FDA继而提到一些关于药物纯度在ANDA审查过程重要性的信息。如果仿制药企无法提供其药品的纯度,或者至少证明已存在的杂质是合理的,则FDA可以拒绝此申请。  FDA表示仿制药生产商应能够提供以下4项内容:  1.药品的可观察杂质含量和建议的杂质含量限制不应超过已上市药品的参考数值;  2.药物杂质是药物的显著代谢物;  3.可观察的杂质含量和建议的杂质含量限制结果必须有足够的科学文献给予证明与支持;  4.可观察的杂质含量和建议的杂质含量限制不应超过毒理学试验的估计值。    一般拒绝接受的标准    FDA关于ANDA申请提交的第二项指南名为“ANDA提交-拒绝接受标准”,以一个更为普遍的广泛的视角,深入剖析FDA拒绝接受ANDA申请的具体标准。  早前相同主题的指南草案中有一张列出诸多注意事项的细目清单,内容包括要求做的和禁止做的。要求做的,例如根据ICH Q11(开发与生产药物指南,Guideline on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e of drug substances)指南,确保药用活性成分(API)合理有效。禁止做的,例如不要提交一份缺少API内容的申请  这份清单显然是必要的。FDA称其去年拒绝了约有10%的ANDA申请,在2010年则拒绝了18%,其中大部分是由于文件内容不完整。  除了这些细节,FDA还对“主要”与“次要”不足之间的差别做了一些调整。“通常来说,‘主要不足’指的是那些FDA的难以轻易修正的判定,”FDA官员解释道。相反,“次要”不足可较容易地被修改,FDA 会要求ANDA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但是,如果一项申请中有超过10个“次要”不足,则FDA将会拒绝接受这项申请。  另外,FDA还提醒商家对申请缴费义务的要求,表示一般不按照《仿制药申报者付费法案(GDUFA)》的规定进行缴费的申请都会受到FDA的拒绝。by(蒲公英论坛)

  • 中药临床试验申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 SFDA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一部

    中药临床试验申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SFDA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一部许青峰一、对药品注册临床要求的理解:  总体要求、分类要求、受试例数二、试验常见问题试验设计、安全性数据总结分析三、对药品注册临床要求的理解(一)总体要求1、药物临床研究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药物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3、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仿制药),一般不进行临床研究,需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成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4、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Ⅰ、Ⅱ、Ⅲ期临床试验。有些情况下可仅进行Ⅱ期和Ⅲ期。或者Ⅲ期临床试验。5、药物临床研究的受试例数应当根据临床研究的目的,符合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和本办法所规定的最低临床研究病例数要求。

  • SFDA已启动生物仿制药指南制定工作

    SFDA已启动生物仿制药指南制定工作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6/201206082029_371202_2019107_3.jp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副处长常卫红周三表示,SFDA已经启动制定生物仿制药指南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调研阶段,希望一线的科学家、企业家能积极参与,帮助制定工作的开展。常卫红是在6月6日上海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提到上述信息的。她在会议的专题报告中,就当前国内生物仿制药指南指点情况与现场参会代表开展了深入交流。面对国内希望申报Biosimilar没有途径和标准的情况,常卫红认为,在当前的注册管理的框架中并非没有这样的途径和标准。既往许多的产品上市,均是按照程序依据法规,参照标准申报和批准的。不过,并没有专门针对Biosimilar的概念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的管理规定。有种说法称Biosimilar为非原创药,这在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第七类、国外上市国内没上市第十类,已上市产品第十五类,这些与国际上Biosimilar管理办法比较相近。目前,SFDA注册司已启动生物仿制药指南制定的前期工作,准备采取调研、起草、实施的三步走的方式。调研这部分工作已经启动,并筹备了四个工作小组,包括政策、质量控制、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拟建立一支包括科学家、研究者、国内外企业家等组成的顾问团队。常卫红表示,指南的制定可能会遇到比较大的挑战,比如说对照品设定、技术问题、相似度的评审难度及效益考虑等问题。但是,总体的态度是要做,做法却需要慎重。她特别强调,这只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SFDA的政策和观点。继2011年成功举办首届生物仿制药高峰论坛之后,生物谷将持续关注生物仿制药最新政策与行业发展,将在7月20日与艾美仕(IMS)联合举办生物制药管理茶会,聚焦生物仿制药。10月25日,第二届生物仿制药高峰论坛继续在上海召开,组委会将邀请SFDA、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等领导、国内外企业高管共话生物仿制药行业现状、趋势及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帮助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管理、投资等专业人士把握市场最新动态与焦点,促进行业产学研的交流。

  •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年 第20号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部决定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附件: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概述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决定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针对当前卫生工作重点,通过制(修)订卫生标准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二、项目范围及重点支持领域(一)项目范围。2012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按标准性质分为国家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卫生标准。申报的专业包括: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消毒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等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化妆品标准的制(修)订计划项目将另行发文征集。(二)重点支持领域。1.与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标准项目。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急需的配套标准。包括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常见病、多发病、院前急救中的重要疾病的诊断和质控标准,以及卫生信息标准等。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急需的标准项目,包括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监测和评价标准、学校直饮水相关标准、血液筛查标准、营养基础标准、疟疾诊治标准、口腔卫生标准等。三、申报要求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项目申请需通过网络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一)网上申请程序。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 jdzx.net.cn),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非会员首先点击右侧的“注册”,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的情况填写完后提交。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联系方式见附表)。(二)纸质文件申请程序。打印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后,邮寄或传真给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见附表),没有对应的专业委员会的,发送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征集立项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附表: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附表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专业联系人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环境卫生刘 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宣武区南纬路29号1000508313251283132512lf9910@tom.combiaoweihuihj@yahoo.com.cn职业卫生张 敏杜燮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100050

  • 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

    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

    导读: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在药物研发领域,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本文带你一一解读。1. 原型药原型药物:随着对生理生化机制的了解,得到了一些疾病治疗的突破性药物,这些药物不仅在医疗效果方面,而且在医药市场上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功,这些药物通常被称为原型药物(prototype drug)。随之出现了大量的"me-too"药物。2. 原研药原研药:即指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需要花费15年左右的研发时间和数亿美元,目前只有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才有能力研制。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3. me-too”药物"me-too"药物:特指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药物,其药效和同类的突破性的药物相当。这种旨在避开“专利”药物的产权保护的新药研究,大都以现有的药物为先导物进行研究。研究的要点是找到不受专利保护的相似的化学结构,这种研究有时可能得到比原“突破性”药物活性更好或有药代动力学特色的药物。【例】最早治疗胃溃疡,是用胃舒平中和胃酸,此疗法治标不治本。后来科学家发现:人体中的胃组胺H2受体一旦激动,就会分泌胃酸。科学家因此发明了西米替丁药,阻断胃组胺H2受体,减少胃酸分泌,使溃疡逐渐愈合。此药一上市,就受到广泛追捧,科学家稍稍改变了西米替丁的化学结构,开发出了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胃药。这些后来的派生药,就被人称为Me-too药。4. 新药(NewDrugs)新药(New Drugs):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但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新药经申请、检验、审评、生产现场检查合格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核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2/201512081445_576821_2961690_3.jpg5. 特药特药:就是特殊治疗某种疾病的药。如酒精中毒就用纳络酮等。6. 新特药新特药:是新药和针对某种病特效药的合称,就是新的特药的意思。7. 首仿药首仿药:所谓首仿药,是指“首先研究申报国外已上市而在国内未上市的药品”。8. 仿制药仿制药:是指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不管如何服用)、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copy)。到期以后,其他国家和制药厂即可生产仿制药。9. 仿制药与原研药根据美国家庭医师学会的白皮书,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区别如下:a) 仿制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难以得到完全的保证在仿制药品许可中,其生物利用度是指仿制药品经测试反应具有原研发产品的利用度的+/-20%。b) 疗效有差异很多仿制药品成份中含不同添加剂及内在成分物质,此有别于原研发药厂的药物,故认为不具有生物等效性。仿制药只是复制了原研发药的主要成份的分子结构,而原研发药中其他成份的添加与仿制药不同,由此两者有疗效差异。c) 仿制药品替换原研发药的许可性很有限对于危急患者、危急时所需的药物、危急疾病,仿制药品均不可作强迫性的替换。在急救病人时,尽量使用原研发药。美国家庭医师学会的白皮书虽然不具法规性,但研究报告用事实来表明原研发药的疗效和安全性是仿制药不可替代的,尤其是在治疗危急患者和危急疾病时更是如此。但是,原研发药太昂贵了,的确不符合老百姓,医生也不要在普通老百姓面前大力说原创的种种长处,毕竟,价格的长处就在仿制药品这里。10. 专利药专利药:凡申请专利的新化学单体药为专利药,它研制过程包括发现阶段、临床前开发、新药临床前申请(IND)、新药临床试验I期、新药临床试验Ⅱ期、新药临床试验Ⅲ期、新药申请(NDA)。这些药品只有拥有这些专利药品的公司才能生产,或由他们自己转让别人生产。11. 创新药创新药:首先从实验室发现新的分子或化合物开始,经过动物实验了解其安全性以及毒性反应,了解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作用部位,和作用效果,再经过首次人体试验,经历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证实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制之后,才可以获得药物监管机构的批准。先后经历10到15年的时间,耗资可达数十亿美元。12. 创新药与仿制药创新药物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创新药物强调化学结构新颖或新的治疗用途,在以前的研究文献或专利中,均未见报道。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现状的逐步改善,创新药物的研究将给企业带来高额的收益。目前国家对药物自主创新的级别和程度没有明确分类,业内对创新药有多种称呼:自主创新药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创制新药、创新药物、原创新药、原创药品、专利药品、原研药品等。

  • 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 复核检验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 复核检验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一、前言[color=windowtext]为规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复核检验工作,根据《关于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20号)和药品检验机构注册检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指南。该指南适用于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复核检验工作,未尽事宜参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指导原则。[/color]二、复核内容及要求(一)品种信息概述[color=windowtext]完整、清晰的表述[/color]产品名称、历史沿革、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批准文号及上市情况、近三年生产状况等,以及本品理化性质、生物药剂学分类、处方组成、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辅料与包装材料、稳定性总结等内容。企业申报资料中相应内容[color=windowtext]是否完整全面。[/color] (二)参比制剂的复核1. 参比制剂的选择明确参比制剂的选择是否与[color=windowtex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color]总局公布的参比制剂一致,如不一致,应详细说明理由。应全面、准确表述参比制剂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批号、规格、获取渠道及相应凭证等。2. 参比制剂的质量考察申报资料中参比制剂的质量考察是否充分,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3. 参比制剂的溶出曲线申报资料中参比制剂的溶出曲线考察方法是否合理、资料是否全面,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企业是否进行了参比制剂的批内和批间均一性考察;是否存在不稳定的情况,企业是否进行了考察并予以说明。对于涉及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药品,根据[color=windowtex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olor]发布的“三改品种”评价一般考虑的相关要求,也需进行参比制剂的溶出曲线复核。(三)体外评价复核1. 关键质量属性考察申报资料中企业提供的质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是否有所修订,包括提供的拟定注册标准、企业内控标准等,特别是本次评价中涉及处方工艺改变的品种,申报标准中是否规定了关键质量属性的质控项目,其项目设定、检测方法是否合理,结果是否准确,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应重点关注申报资料中的杂质谱研究,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color=windowtex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color]2016年第120号)中相关要求,评价杂质谱研究是否充分、合理。应将申报标准与国内外药典标准、进口注册标准及现行标准列表比较。2. 体外溶出研究溶出曲线复核检验前,应按照[color=windowtex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color]局公布的《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的要求,对试验用溶出度仪进行机械及性能验证,并给出验证报告。申报资料中企业是否提供了试验用溶出仪的机械验证报告。溶出方法与检测方法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方法学考察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企业是否按照申报资料的要求,考察了同一批次的样品在不同溶出仪器上溶出曲线的差异,以及仿制制剂3批样品溶出行为的批内均一性(n=12粒、片/批)和批间均一性(n=3批),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企业是否按照[color=windowtex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olor]公布的《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要求,比较了仿制制剂与参比制剂的溶出曲线相似性,复核检验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结果是否一致。3. 结论通过对仿制制剂与参比制剂关键质量属性和体外溶出试验结果的分析,做出本品体外评价的结论。(四)结果报告[b] [/b]结果报告包括:(1)三批产品按企业申报标准检验的全检报告;(2)复核报告。复核报告的格式模板详见附件。三、报告说明为便于技术审评和统计,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相关资料,并撰写复核报告,不同品种的复核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格式和项目编号不能改变,可在具体项目下注明“无相关复核内容”或“不适用”,对特殊品种增加的研究内容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项下列出。附件:复核报告(格式模板)附件[align=center]×××(品名)复核报告(格式模板)[/align][align=center] [/align]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复核单位:报告日期:一、摘要(600字以内)二、品种信息1.基本信息2.药物特性三、参比制剂的复核1.参比制剂的选择2.参比制剂的质量考察3.参比制剂的溶出曲线四、体外评价复核1.关键质量属性考察2.体外溶出复核3.结论五、复核意见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七、参考文献及相关实验数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17年4月28日

  • 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区别有哪些?

    最近一部《我不是药神》火爆朋友圈,揭示了深刻问题的同时,我不禁要问原研药与仿制药有什么区别?在学化学的人的眼睛里,药物就是分子式,这一点上两者似乎没有本质区别,兰州大学老教授潘鑫复老师曾经说过,只要有分子式,理论上任何一种药物都能够合成。从化学合成的角度讲原研药与仿制药是没有区别的。但是,从分析化学的角度上讲,两者完全不一样。核心问题不是主成分,而且杂质的存在。药物不同于食品,里面含有的微量杂质,可能是致命的,所以必须对药物中的杂质进行检测。对药物整体做毒理学实验。原研药的投资成本是巨大的。仿制药往往只能抓住主成分,而对其中杂质的研究却不充分。近期,我在文献上看到,用kromasil的色谱柱分离格列卫中几种杂质的文献。kromasil色谱柱不仅仅能分析药物主成分,同时能对药物中的杂质进行分析。这样可以从根本上降低仿制药的风险!

  • (转帖)化药申报(资料)

    (一)、报临床 1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新剂型、新命名、应附上药典委员会命名的复函。 2号资料(证明性文件): 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除生产企业外的合作研究方同时申请新药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研究单位的法人证书及其变更登记证明 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 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 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 5、申请人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的资料,若同时申请原料和制剂的厂家不是同一家,则须提供原料厂与制剂厂之间的供货协议或合作开发协议以及原料药受理单。(相同制剂,原料药只能和一个申请人合作申报)。 6、拟申请商品名的提供商标查询单或商标注册证 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供应商资质、包材注册证、报告书、质量标准 8、委托试验:应提供委托合同,并附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必要的资质证明。 3号资料(立题目的与依据):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 4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 5号资料(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格式符合24号令要求,附参考的文献资料 6号资料(包装、标签设计样稿):报临床不提供 7号资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8号资料(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9号资料(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报告书及图谱上盖章) 10号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11号资料(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所依据的试验数据至少应加上中试三批样品的结果及临床用样品的结果,或者应加上做验证的多批样品的数据。 12号资料(样品的检验报告书):申报样品的自检报告书(1~3批), 13号资料(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原料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一套(同2号资料中的原料资质)辅料的来源(厂家三证、上省批件、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研制制剂所用的进口原料药未取得《进口注册证》的,必须经SFDA批准 14号资料(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15号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附上包材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6~27号资料:提供的样品批号一定是前面工艺、质量、稳定性研究的样品之一,有合格的全检报告书;对照样品(阳性药)、报告书、购买的发票(复印件)试验报告、动物合格证及相关照片、图谱等(图片向试验单位索要一式三套以上),照片、图谱有准确标注 28号资料(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是否申请免临床在此说明理由 29~30号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同时申请注册属于分类3的原料药和属于分类[/

  • CTD申报资料中杂质研究的几个问题

    化药质量控制CTD申报资料中杂质研究的几个问题张哲峰成海平宁黎丽田洁化药药学二部 摘要:杂质研究与控制是把控药品质量风险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杂质谱分析的杂质控制是“质量源于设计”基本理念在杂质研究与控制中的具体实践,需要与CMC各项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及临床安全性研究等环节关联思考、综合考虑,而不仅仅拘泥于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本文针对当前CTD申报资料中杂质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CTD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结合、研究和验证相结合、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控制理念,探讨仿制药杂质研究与控制的基本逻辑思路,提出CTD申报资料中杂质研究与控制方面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杂质研究与控制 杂质谱 CTD格式 杂质研究与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杂质谱分析为主线,安全性为核心,按照风险控制的策略,将杂质研究与CMC各项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及临床安全性研究等环节关联思考、综合考虑,而不仅仅拘泥于提供准确分析数据的传统思维,不是一项孤立的分析工作。CTD(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申报格式体现了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结合、研究和验证相结合、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控制理念,更加符合杂质研究与控制的基本规律和逻辑思路。自2011年4月起,药审中心陆续发布了多项有关CTD格式及技术审评的相关要求及电子刊物,对于国内研发单位正确理解CTD格式内含的基本精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就目前阶段的申报情况看,有些申报资料在杂质研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仅仅是形式上的CTD格式,尚未实质性贯彻CTD的基本逻辑思路。以下是针对目前CTD申报资料中杂质研究相关问题的一些考虑。 1、CTD格式中杂质控制的考虑要体现在CMC的各个环节,而不是仅仅局限在“质量控制”模块。如制剂的原辅料控制中,原辅料的选择与控制要考虑以符合制剂质量要求(杂质等)为核心,必要时进行精制处理并制定内控标准;关键工艺步骤及参数的确立、工艺开发过程等要考虑以杂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为重点关注之一;制剂相关特性中要体现与原研产品杂质谱等的对比情况;包材、贮藏条件以及有效期的确立等也要以杂质是否处于安全合理的可控范围内为核心等等。实际上这正是源头控制、过程控制与终点控制相结合的杂质控制理念的体现,在研发工作及申报资料的整理中都需要针对性的贯彻实施。 问题与案例:有些申报资料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充分体现杂质研究的整体性,对杂质控制措施仅强调了终点控制措施,尚未充分体现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的基本思路,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制剂杂质控制受制于原料药质控水平的约束,以目前国内批准的原料药杂质水平现状为由,未能根据该品当前杂质控制的水平与趋势,对原料药提出较为严格的针对性的杂质控制要求,并进行质量内控,因而难以确保制剂杂质控制水平与目前国际水平相适应; (2)在论述说明制剂相关特性时,未提供与原研产品杂质谱的对比分析情况; (3)关键工艺步骤及参数的确立、工艺开发过程相关内容中未详细说明杂质谱的变化情况,缺失关键质量数据的支持。 2、CTD格式的特点之一是研究内容模块化呈现,但需关注杂质分析与控制的系统性与整体性,不能割裂各项内容的必然联系和有机统一。比如对原料药而言,杂质分析与控制的相关内容会分布在分析方法(3.2.S.4.2)、方法学验证(3.2.S.4.3)、杂质对比研究与杂质谱分析(3.2.S.4.5)、杂质情况分析总结(3.2.S.3.2)、样品检测与数据积累(3.2.S.4.4)、控制限度(2.3.S.4.1)等各模块中,但杂质研究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统一的整体性,因此,不要因为申报资料格式的模块化而人为割裂各项研究内容的相互联系,甚至遗漏相关研究内容,要高度关注杂质分析与控制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将杂质研究与控制的全部内容和信息体现在相应模块中。如详细的杂质研究报告可以体现在3.2.S.4.5中;3.2.S.3.2要报告杂质研究的结果;杂质分析方法的筛选、研究与验证内容要在3.2.S.4.3中体现;对仿制药而言,杂质限度确定的论证与依据需要在与原研产品进行全面的杂质谱对比研究基础上进行论证说明,因此,与原研产品的对比研究及结论要在3.2.S.4.5中体现。 问题与案例:有些申报资料忽视了各项研究间的关联性,未能充分突出仿制药研发的特点,具体体现如下: (1)对分析方法的来源没有足够明确的说明,在分析方法的筛选、优化等方面做了哪些研究等信息缺失,只有方法学验证内容,缺失方法学筛选研究的相关信息; (2)没有比较说明采用的杂质分析方法与USP、BP/EP、JP等药典同品种分析方法相比有哪些区别和优势,未能从分析方法、杂质控制种类及限度要求等方面的比较情况评估拟定质量标准的杂质控制水平; (3)缺失放行标准质控限度确定的依据进行论述,3.2.S.4.5中只对货架期标准限度的确定进行了相关说明,未从杂质来源与特点、数据积累、稳定性考察等角度论述放行标准中相关限度确定的依据。 3、从杂质谱分析入手确立科学的杂质研究基本思路。杂质谱包括药物中所有杂质的种类、来源及特性等信息,通过杂质谱分析较为全面地掌握产品中杂质概貌(种类、含量、来源和结构等);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杂质分析方法,以确保杂质的有效检出和确认;通过与原研产品杂质谱的对比研究,根据各相应杂质的一致性求证,或跟踪杂质谱对安全性试验或临床试验结果产生的影响,评估各杂质的安全性风险和可接受水平;结合规模化生产时杂质谱的变化情况,确立安全合理的杂质控制水平。 基于杂质谱分析的杂质研究是一种“以源为始”的主动思维模式,以“质量源于设计”的观点,从杂质来源入手,从制备工艺、化学结构、处方组成的分析出发,评估、预测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及潜在的副产物、中间体、降解物以及试剂、催化剂残留等大体的杂质概况,辅以适当的强制降解、对照物质的加入等验证的手段,考证建立的分析方法是否能够将它们逐一检出,并进行相应的方法学验证工作;相比之下,传统的杂质研究是一种“以终为始”的被动行为和逆向思维模式,从杂质分析的结果出发,仅从建立的某种检测方法所检出的有关物质中归属其来源情况,而未充分分析与验证可能存在的潜在杂质情况,建立的分析方法能否全面检出这些杂质,故容易出现杂质漏检的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产品的杂质谱。 问题与案例:杂质谱分析表明某原料药所采用的合成路线会产生具有遗传毒性的双叠氮杂质ROX,但最初建立的分析方法未检出该杂质,但不能确定是产品中的确不存在该杂质,还是建立的分析方法不能有效检出该杂质,经定向制备该杂质,采用标准加入法有针对性的分析考查,采用改进后分析方法在正常产品中检测到该物质,尽管其含量极低,考虑到其较强的毒性情况,质量标准中仍作为特定杂质予以严格控制,保证了其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因此,基于杂质谱分析的杂质研究是一种相对科学的思维模式,对于有效掌控杂质安全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4、分析方法的验证应具备针对性和全面性。杂质的微量性和复杂性,使得检测方法的专属性、灵敏度和准确度十分关键。杂质分析方法的对象是各个潜在的杂质,因此,其分析方法的验证需要根据不同杂质的特点综合设计验证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验证。 问题与案例:一些申报资料中对杂质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准确度等仅仅针对主药化合物进行验证,仍无法说明是否适用于相关杂质的检出和定量。如下是某药物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学验证总结,基本体现了方法学验证的针对性与全面性,建议参考。 项目验证结果专属性①统适用性良好,峰形、峰纯度、柱效参数等符合要求。②在酸、碱、高温、氧化各破坏条件下的主峰峰纯度角均小于纯度阈值,主峰峰纯度良好,破坏后的主峰与各杂质峰均能有效分离,分离度均大于1.5。③供试液加入起始原料、反应试剂、副产物及中间体等,均可有效检出,并良好分离。线性和范围①质A浓度在0.036μg/ml~1.204μ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n=8);y=13703x-174.83;R2=0.9991。②杂质B浓度在0.089μg/ml~1.192μ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n=7);y=10941x-517;R2=0.9995。③杂质C浓度在0.299μg/ml~4.784μ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n=7);y=13257x-492.44;R2=0.9999。④主药浓度在0.3μg/ml~4.8μ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n=6);y=15008x+565.48;R2=0.9999。灵敏度杂质A、B、C及主药最低检出限分别为0.012ng、0.0

  • 化药申报(申报流程)

    :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注册处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2、省药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5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及生产现场过程检查,同时抽取3批现场生产样品送药检所检验(需标准品的同时送药检所,报告书由药检所寄审评中心),出具现场抽样单及送检通知单,现场抽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份给省局;3、省药监局完成现场核查和检查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资料袋封面;4、将省局出具的研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和注册申请表(原件)各一份装入两套(原件)申报资料(其中一套多放1份注册申请表),同时复印核查报告、审查意见、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放入半套资料(1~6号资料复印件),即完成完整的两套半资料,申请人办理从省局快递寄国家药审中心审评。 5、通过受理号在药审中心网站查询审评进度,同时及时登录在CDE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参照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模板下载”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和电子提交(3、4、5、6、7、8、11、16、28号综述资料的电子文档)。 6、不需临床的品种,中心审评通过后转SFDA注册司,等待SFDA签发批件。 7、需要临床的品种,若为原料6类+制剂6类情形,原料药直接批准生产,制剂批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向省局申请临床研究核查,省局组织临床研究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外地将由省局委托当地药监局核查)。申请人获得核查报告后,将核查报告及两套资料(1~6、7、11、14、28~32号、其它变更补充资料及申请人盖章的资料情况说明)从省局寄药审中心资料组( 联系人:和渝红;联系电话:68585566-202;通讯地址:北京省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邮编:100038)。1)提交的二套资料应一律使用A4型纸,其中至少有一套原件,须申报单位和试验完成单位加盖有效印章。2)文件袋的正面应注明:初次受理号、品名、申报单位,并标注原件、复印件。3)文件袋中资料的顺序为:资料目录、技术资料。4)为便于及时反馈受理情况,在邮件中准确注明以下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若为原料3类+制剂6类情形,原料和制剂将同时批临床,完成临床试验后制剂同“6+6”,原料需省局交报生产的上行文,填写申报生产的注册申请表,向省局提交1套完整资料(原件),省局出具形式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两套原件资料及半套复印资料(1~4、6号)从省局寄药审中心资料组。 8、药审中心收到临床资料后,会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回执单,含新的申请编号。中心审评通过后转SFDA注册司,等待SFDA[font=宋体

  • 药品(化学仿制药)注册需要做哪些工作(主要是分析方面)

    我们公司准备注册一个仿制药,中国药典上有这个药,但我们的生产工艺会不一样。分类为新注册4类,需要从头开始做,之前没接触过这块工作,不知道该如何开始,哪位大神能指点下我该如何做。我现在就知道大概需要做:小试工艺研究,中试放大1批,分析方法开发与验证,杂质结构确证和杂质谱分析,工艺验证3批,稳定性研究3批,申报资料撰写与审核,注册申报等。我分到的任务是分析这块,但具体怎么做真不清楚,有点无从下手。比如说药典上有成品检验方法,必须还要重新开发新方法吗?原辅料和中间体的检验方法又该如何开发呢?之前有积累了一些检验方法,检验结果也还可以,想用但说不出来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总不能拿来直接用吧?需要新开发的话,检验方法是不是在小试工艺研究阶段就应该开发验证完毕呢?质量标准该如何定呢?杂质结构确证和杂质谱分析又该怎么做?等等,真心求教有经验的大神,万分感谢!

  • 关于新物质xrd标准卡申报的问题

    各位师兄师姐好,我们在做一种新的晶体材料,想最终测试确定是要的那个新物质之后申报做xrd标准卡,不知道这个流程是怎么样的?要向什么机构申报,需要哪些申报的材料?不知道各位是否有了解~

  • 化学仿制药2.1类的研究思路是怎样的呢?

    对于化药,菜鸟我有几个疑问:1、化学仿制药的研究思路是怎样的呢?2、有关物质要求很严格,国家对这块有没有共性最低要求?3、现在是不是只是化药申报资料才写CTD呢?

  • 标准物质申报的技术文件和样品的要求

    标准物质申报的技术文件和样品的要求 (1)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2)制备设施、技术人员状况和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条件和实验室的溯源能力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3)标准物质研制计划任务书; (4)研制报告,包括制备方法、制备工艺、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定值的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及数据处理等; (5)国内外同种标准物质主要特性的对照比较情况; (6)试用情况报告; (7)标准物质证书(初稿); (8)保障统一量值需要的供应能力和措施; (9)标准物质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对于多个研制单位联合申报标准物质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栏目应列出所有申报单位的名称,有所有申报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编号”由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受理部门填写。 (3)“标准物质编号”、“初审意见”及其以下内-~-Eh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部门填写。 (4)“主要技术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标准物质水平的比较”栏目数据较多时,建议列表表示。 (5)标准物质研制单位的主管部门须在“主管部门意见”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本文参考了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

  • 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的通告(2017年第49号)

    [align=center]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align]为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现对品种的分类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原研进口上市品种。无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二、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三、进口仿制品种。(一)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由企业提交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接收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二)上市前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需按有关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四、国内仿制品种。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按照上述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执行;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五、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仿制品种。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规格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等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六、国内特有品种。由企业选择可重新开展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性,并参照《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提交申请,后续审核通过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未选择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其缺乏有效性数据,不建议使用。七、遇有重大技术性问题和分歧意见,召开专家委员会论证。http://www.sfda.gov.cn/WS01/CL1757/171385.html

  • 【转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和申报推荐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

    关于申报和推荐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09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2009年10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一)截至2009年9月10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国家标准项目; (二)截至2009年9月10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项目; (三)截至2009年9月10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地方标准项目; (四)截至2009年9月10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并按有关规定备案的企业标准项目; (五)截至2009年9月10日,由我国主导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2年以上(含2年)的国际标准项目。 截止2009年9月10日,具有重大创新性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主导起草、国际标准组织发布1年以上(含1年)的国际标准项目,也可以申报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工作的组织 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由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备选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和推荐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须认真阅读《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和推荐指南》(见附件1)。 (二)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备选项目推荐数量(见附件2)进行推荐。 (三)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须由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含系列标准)和2008年已公示的拟奖励项目(见国标委综合[2008]136号),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指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办公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谷艳君,田武 电话:010-58811724,58811733 传真:010-58811746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11751 联系人:叶如意[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2753]附件1: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和推荐指南[/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2754]附件2:2009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推荐数量明细表[/url]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 【转帖】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2009)

    1、什么情况下需提供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需详细到何种程度?如得不到怎么办?答:对于含有手性中心等的结构复杂的起始原料、或生产工艺比较复杂、或未工业化生产的起始原料,当后续工艺步骤较短,原料药厂家所从事的工艺步骤与终产品质量标准均不足以有效控制起始原料中引入的杂质、残留溶剂与有毒试剂的残留时,就应提供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并据此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起始原料的质量标准。工艺的详细程度应以能够了解起始原料可能会引入的杂质、残留溶剂与有毒试剂,以及所作的过程控制确实能够有效控制起始原料的质量为判断标准。在以上情况下,如果得不到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作为原料药质量的责任主体,申办人应该慎重考虑缺乏此类信息对药品质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平衡好控制药品质量与降低GMP实施成本等其他考虑之间的关系,选择其他质量稳定可控、商业化程度较高的合适的化合物作为起始原料。2、如在申报资料中对中间体的质量控制要求某中间体的含量不低于95%,在批准上市后,待实际生产时对该中间体的含量不控制可以吗?答:不可以。因为申报资料撰写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如实反映申办人所作的研究工作及批准后应做的各项工作,否则就是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所以应该严格按照申报的工艺进行生产与过程控制。如果随着对工艺的深入了解,经研究确认不需在生产中控制该中间体的含量,则应按照国家局已发布的上市后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充分的研究后,按照补充申请的途径申报。3、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提交工艺验证资料,就原料药而言,须验证哪些工艺参数?答:由于工艺验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大生产时能始终如一地按照拟定的工艺条件和工艺参数生产出质量恒定的产品,所以工艺验证就应该在全面研究了解了哪些工艺步骤与参数会对原料药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确定在大生产中这些工艺步骤需采用的工艺参数范围。因此,须验证哪些工艺参数是通过前期的工艺研究确定的。当然,一些特殊的工艺或复杂的工艺,更可能会对药品的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在验证时须加以考虑。

  • 仿制药如何进行质量对比研究

    50表示两者有相似性,但与f2≥80-90的结果比,说明前者较后者是有差距的,此时千万不能自满,为什么?因有可能其他公司也在仿制申报此品种,而他人的f2≥80,一并呈现在审评者眼前,当然会认为后者的相似性比你的好,一不留神就会领到发补通知或直接被退审。 除上述外,紧接着的溶出度的均匀性研究,批与批之间、片与片之间均应与被仿品平行对比研究。常见的做法是,研试品三批之间的比较,同时与被仿药一批比较。笔者建议,我们不拘于指导原则的要求,我们对被仿药三批也应作批与批之间的对比研究,说不准被仿药还没有自己的研试品好呢?别忘了,如果是胶囊剂,对胶囊壳的来源(现列为辅料)也应做筛选比较,它对溶出度也是有影响的。 三、水分对比研究(如果质量标准中无此项可省略,也可对比测定,研究后,不一定要写

  • 【求助】标准物质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是生产膨润土的,基本所有产品都需要测试其吸蓝量(此指标能反应膨润土主要成份蒙脱石的含量),但是测试时由于滴定用的亚甲基蓝试剂因一些原因实际含量与标定的含量有很大差距,基本国内的都存在这个问题,因此我想做一个膨润土测试吸蓝量的标准物质,用标准物质对亚甲基蓝进行标定同时与待测的膨润土进行对比。我做的标准物质通过提纯,蒙脱石含量可以达到95%,查了很多地方都不知道标准物质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哪位大大帮忙介绍一下,谢谢。

  • 能力申报

    请问:在能力申报表中,当一个标准有10项测试,我们只做9项,要备注说明吗?不备注问题大吗?还有验收标准需要申报吗?望大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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