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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所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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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相关的论坛

  • 计量称重产品执行标准问题

    [font=SimSun, STSong, &]包装好的计量称重产品属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可不可以执行适用于预包装产品的标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例如:豆制品标准GB 2712 的适用范围是预包装豆制品,那我们包装好的计量称重豆制品,可不可以执行此标准?还有散称的豆制、豆干是不是也不能执行GB 2712,那么豆腐该执行那个标准?[/font]

  • 【讨论】工厂内生产的产品都要执行相应的标准吗?

    在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中,是不是工厂内生产的所有产品都要有相应的执行标准,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没有的由企业自行编写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产品执行标准(由技监局审核批准颁布)。 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吗,但是对于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也要到地方技监局备案登记吗? 对于采用执行相应的国外标准应该如何处理呢?请大家探讨一下,谢谢![em01]

  • 如何判定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

    [size=15px][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2024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2019年印发的《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印发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以下简称《指引》)。那么,《指引》中对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是如何判定的呢?[/color][/font][/size][size=15px][color=#333333]《指引》提出: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服务业地方标准的,检查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对应信息一致 检查执行标准是否被废止或替代。企业执行团体标准的,检查该团体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的对应信息一致 是否经团体标准发布组织授权使用,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该团体标准全文公开。企业执行企业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检查是否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合公开包括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等内容的企业标准文本 标准编号是否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份号组成。[/color][/size][size=15px][color=#333333]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指引》中还提到,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选取与检查工作要求匹配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方式建立正式委托关系,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受托第三方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color][/size][size=15px][color=#333333]来源:老薛话标准[/color][/size]

  • 执行受托方标准的产品,委托方能否公开受托方的执行标准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贵局您好!根据《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五条,委托加工的产品或服务需要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那么请问执行受托方标准的产品,委托方能否公开受托方的执行标准号和标准文件?[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0-16[/back][/color]按照《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这里公开的标准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的标准,可以是委托方执行的标准,也可以受托方执行的标准,由委托方负责自我声明公开,受托方不负责自我声明公开。

  • 执行标准是否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1年有基层执法者问总局“已在信息公共平台上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是否仍须在产品或说明书、包装物上明示?”标准创新管理司于2021年9月30日答复如下:“您好!企业标准相关规定和执行要求以《标准化法》和《产品质量法》为准。”近期《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修改,第二十四条: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这一条原封不动保留下来了,这是《标准化法实施条例》30多年来第一次修改,国务院立法对这一条依然认可。基层执法人员产生疑问,那么现在到底是适用《标准化法》,还是《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抛开2021年那次答复,在条例修改后的背景下,执法人员试问:1.执行标准是否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2.《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是否与《标准化法》第27条相抵触?也就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4-03[/back][/color]《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根据上述规定,产品和服务若执行的是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应当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如果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是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则除了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还应当公开企业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其中指标应当有相应的检测方法。企业应当对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与《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并不矛盾。企业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公开了其标准的,并不免除其按照《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所执行的义务,即还应当在产品或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 【标准换版】关于干式电力变压器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由于GB/T 10228-2015已正式实施,现将自愿性认证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本次涉及标准换版的产品产品名称:干式变压器产品小类号:021004认证规则:CQC11-461217-2015二、 新版标准要求1、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应按新版标准申请认证, CQC为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2、 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申请人应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检测并合格后,CQC为其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7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三、 认证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1、 GB/T 10228-2008换版为GB/T 10228-2015;2、 修订了附件1中干式变压器技术要求对应的内容;3、 修订了干式变压器产品描述。

  • 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打年份,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领导好!产品执行标准的年费是否可以取消不打,如果可以参考的标准/法规是什么第几条,目前标准更新频繁,对于企业而言打年份会有大量的库存需要消耗,难度很大,烦请各位专家/领导抽空解答,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8-24[/back][/color]您好!产品标注标准时不标注年代号将默认为最新版。建议在产品上标注执行标准时带年代号,以避免按照旧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制修订更新后,达不到新版 标准的要求,出现“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情况。

  • 关于执行标准公开,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总局领导: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我的问题是:企业必须需要公开的执行标准包含哪些?以洗衣机产品为例,公开执行标准已包含:GB 4706.1, GB 4706.24, GB 17625.1, GB 4343.1, GB 12021.4,GB 19606。是否满足要求?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26[/back][/color]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应为包含产品功能指标和产品性能指标等有效内容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实际,自主选择一项能够准确体现本企业产品质量特性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不完全适用的,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包含产品功能指标和产品性能指标等有效内容的企业标准。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包含产品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等有效内容的企业标准文本。

  • 团体标准是否可以作为食品的执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请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否允许团体标准作为食品的执行标准?企业可以将团体标准代号标识到产品外包装上吗?[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7-19[/back][/color]企业产品执行团体标准的,应事先获得团体标准组织的授权,由获授权生产企业按要求公开相应标准的编号、名称和发布的标准全文,标准内容应包含有产品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以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等有效的技术要求。企业应对所使用标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食品企业执行其产品相应团体标准的,还应遵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 【求助】彩盒粘盒用白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比较大型的彩印厂工作,粘磨光盒的彩盒用的白胶是台昌树脂佛山公司的TCE-2455型白胶,粘UV盒和裱胶的就用深圳国恩化工有限公司的BB-333型的水性黄胶, 有时还用到台昌树脂佛山公司的KU-668型的白胶,我想问一下大家,那几种粘盒用的白胶和黄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 北京市大兴区计量检测所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执行强制检定

    为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实现单位的统一,近日,北京市大兴区计量检测所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作为计量标准使用的E2等级标准砝码执行了强制检定。检定过程中,计量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对标准砝码按照表面清洗、时效实验、体积测量、质量测量等步骤完成检定工作,做到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经检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使用的E2等级标准砝码符合使用要求,可继续开展质量单位的量值传递工作。

  • GB 5296.4转为推荐性标准执行时,纺织产品可以不用水洗标吗?

    在GB 5296.4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时,缝制水洗标是服装生产的一道工序,印错或缝错情况也时有发生,造成很多麻烦。比如把S码水洗标缝到M码衣服上等等,经常为这类事情受到处罚。GB 5296.4降为推荐性标准后,企业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制定企业标准,把这道工序省略,不再缝制水洗标。

  • 该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

    先搞清楚定义吧!什么是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我国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和组织草拟,并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一经发布,与其重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应废止,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GB/T。什么是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各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在全国范围的某一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应自行废止。目前,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发布了61个行业的标准代号。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T。什么是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指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和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应自行废止。地方标准代号为“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如福建的代码为35。福建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DB35;福建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DB/T35。什么是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或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什么是企业标准? 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其要求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向政府备案。此外,为适应某些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和快速变化的需要,于1998年规定在四级标准之外,增加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其代号为“GB/Z”。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使用者参考。 该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简单说来就是,国家标准就是必须遵守的,行业标准只是对单一的这种行业适用。企业标准只是在企业内部有效。通常情况下我们选用标准时的顺序为:国标→行标→企标。当同时发布有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之后,企业应该如何制订和执行标准呢?有国标和行标时优先选用国标和行标,没有国标和行标时制定企业标准。但在有国标和行标时制定的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标和行标,指标低于国标和行标的企标为无效标准。如果企业标准高于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也可以执行所备案的企业标准。否则,按照这个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可以这样认为:国标、行标、企标允许同时存在,但前题条件是制订标准时,企标应优于(高于)行标,行标又优于(高于)国标

  • 【转帖】关于部分低压电器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

    资料由苏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提供。 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GB14048.3-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14048.5-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GB14048.9-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设备)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GB13539.3-2008 《低压熔断器 第3部分: 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GB17701-2008 《设备用断路器》六个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自2009年6月1日起,上述标准对应产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后方可生产、销售和进口。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应的低压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对应标准差异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0年8月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为了促进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的提高,确保认证资料完整、认证结果便于追溯,对于原工业生产许可证、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CCIB)转换获得CCC认证证书、且不具有完整型式试验报告的相关产品,在此次标准换版时,须依据新版标准进行检测并将原证书转换中所缺资料补齐。  五、为确保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执行新版标准的具体实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敦促其尽快提交换证申请并进行送样检测,以使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同时,认证机构还应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下列要求,以简化、减轻企业负担:  1、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的,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  2、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我委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原则上在原实验室进行。  六、指定认证机构应按季度将证书转换情况(包括换证率、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我委,以便及时掌握证书转换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 新国标面粉执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请问面粉执行标准为GB/T1355 类别:精制粉,是否符合2021年发布的新国标执行标准?执行标准GB/T1355后面的-2021是否为执行标准发布年份号?那-2021发布年份号是否可有可无呢?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技术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10[/back][/color]按照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0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 蜂蜜“新国标”实施半月 烟台在售产品仍执行旧标准

    眼下,编号为GB14963-2011的蜂蜜最新国家标准已实施半月有余,然而记者昨日在走访市区多家商场后看到,市场在售蜂蜜多数仍执行旧标准,消费者对新、老国标的变化也并不清楚。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新国家标准对蜂蜜品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从养蜂、打蜜等初始环节便开始严格控制,才能满足新标准的各项指标。这对规范蜂蜜生产、保护正规厂家和蜂农、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蜂蜜均有益处。 配料掺杂只能称为蜂蜜制品 对于新、老标准的区别,市质检所分析科科长李燕表示,相比于2005年的老标准,卫生部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最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蜂蜜的定义,以及兽药、农药等残留量的限制。 根据新国标要求,蜂蜜必须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融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同时,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不得来源于雷公藤、博落回等有毒蜜源植物,而旧标准并没有明确指出有毒蜜源植物。 "也就是说,只有配料均为纯蜂蜜的产品才能称为蜂蜜,任何添加所谓水果、维生素、矿物质等物质加工而成的产品只能称为'蜂蜜制品'".李燕说。 对于新国标中要求的"污染物、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山东毛氏蜂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毛雪峰表示,以往只有出口的蜂蜜产品才有污染物、药残等方面的规定,此次新国标实施后,所有在售蜂蜜都必须对产品的菌落数量、药残含量进行更严格控制。

  • 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size=16px][color=#252525]各相关企业:[/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所依据的标准GB/T 3883.208-2023《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08部分:手持式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实施(见表1),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3883.8-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等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表1 标准更新列表[/color][/size][table=677][tr][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新版标准[/color][/size][/td][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旧版标准[/color][/size][/td][td=1,1,120][size=12px][color=#252525]产品类别[/color][/size][/td][/tr][tr][td=1,1,265][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208-2023《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08部分:手持式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GB 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3883.8-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d=1,4,120][size=12px][color=#252525]005009[/color][/size][/td][/tr][tr][td=1,1,265][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217-2023《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17部分:手持式木铣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3883.1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r][tr][td=1,1,265][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401-2023《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401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3883.14-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r][tr][td=1,1,265][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 3883.402-2023《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402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d=1,1,249][size=12px][color=#252525]G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color][/size][size=12px][color=#252525]GB/T3883.15-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color][/size][/td][/tr][/table][size=16px][color=#25252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表1中标准涉及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CQC12-442322-2023)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类别为005009。现将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及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修改认证依据标准:[/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1.链锯安全标准由GB 3883.1-2005、GB/T 3883.14-2007修改为GB/T 3883.1-2014、GB/T 3883.401-2023;[/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修枝剪安全标准由GB 3883.1-2005、GB/T 3883.15-2007修改为GB/T 3883.1-2014、GB/T 3883.402-2023;[/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3.手持式木铣安全标准由GB 3883.1-2005、GB/T 3883.17-2005修改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17-2023;[/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4.手持式电剪刀和电冲剪安全标准由GB 3883.1-2008、GB/T 3883.8-2012修改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08-2023。[/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二、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要求[/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应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及认证规则、新旧版标准差异制定换版方案,对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等[color=var(--weui-LINK)]合格评定程序[/color],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证书;2025年7月1日仍未完成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的,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4.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包括资质认定及认可等)。[/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三、联系方式:[/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CQC产品认证四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版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CQC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四部工程师联络。[/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联系电话:010-83886047、83886463。[/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url=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4-06-03/596999.shtml](点击查看详情)[/url][/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1: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手持式电剪刀和电冲剪[/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2: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手持式木铣[/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3: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链锯[/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4: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修枝剪[/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024年6月3日来源自:质量与认证微信平台[/color][/size]

  • 服务企业不公布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list][*]《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如何理解,是指应当公开执行标准的企业(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企业)仅能选择公开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还是指所有企业都应当公布执行标准?如是所有企业都应当公布执行标准,那现阶段有许多未公布执行标准的服务企业,是法律实施还需要时间或阶段吗?感谢解答![/list][list][*][*]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企业公开所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根据《标准化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list][list][*]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3-02-08[/list][list][/list]

  • 执行标准问题

    GB31644有不适用水产调味品的规定,产品名称:金标耗油(复合调味料),配料:水、酿造酱油、蚝汁、食用盐等,其中的蚝汁是不是水产调味品?如果是,该产品使用的执行标准是不是就不符合?

  • 产品执行被替换废止的国家推荐性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是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请问在旧版国家推荐性标被新的国家推荐性标替代后,企业仍生产按照旧标准生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感谢解答。[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08[/back][/color]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产品采用标准只要未违反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执行原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

  • 产品执行国家、行业推荐标准,标准内条款3、条款4对于产品标记、标记示例的描述是否一定要一致?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list][*]产品执行国家、行业推荐标准,标准内条款3、条款4对于产品标记、标记示例的描述是否一定要一致?如QB/T 4619-2013条款3.3 标记棘轮扳手的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外形代号、单双向代号、长短型代号组成。实际产品不标识外形代号、单双向代号、长短型代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合标?,同理还有QB/T 2083-2017条款3.3产品标记油灰刀的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号、规格和型式代号组成。实际产品无型式代号标记,GB/T 6866-2008,QB/T 2289.5-2012,QB/T 2289.6-2012都有这样的问题,但产品满足条款7标志要求。望总局予以回复,非常感谢![/list][list][*][*]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QB/T和GB/T等标准是推荐性标准。[/list][list][*]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3-01-16[/list][list][/list]

  • 石油产品分析标准的分类

    1.石油产品标准石油产品标准是指将石油及石油产品的质量规格按其性能和使用要求规定的主要指标。石油产品标准包括产品分类、分组、命名、代号、品种(牌号)、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包装、产品识别、运输、贮存、交货和验收等内容。在我国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和企业标准[如石油化工企业标准(Q/SH)],涉外的按约定执行.2.试验方法标准石油产品是复杂有机化合物的混合物,理化性质没有固定值,因此,其试验需用特定的仪器,按规定的操作条件进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标准就是根据石油产品试验多为条件性试验的特点,为方便使用和确保贸易往来中具有仲裁和鉴定法律约束力,而制定的一系列分析方法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方法概要、使用仪器、材料、试剂、测定条件、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等技术规定。根据标准的适应领域和有效范围分为以下六类。(1)国际标准:由共同利益国家间的合作与协商制定,是为大多数国家所承认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制定的标准及其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2)地区标准:局限在几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集团使用的标准。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和使用的欧洲标准(EN).(3)国家标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一般是由国家指定机关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定性文件。例如,我国石油产品及石油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是在1988年以前由国家标准局颁布实施 1990年后依次改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目前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号前都冠以不同字头(见下表)。例如,我国用GB,美国用ANSI.英国用BSI.德国用DIN.日本用JIs.俄罗斯用rocT等。(4)行业标准:是指在无现行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时所制定的标准。国际上的行业标准有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英国石油学会标准IP和美国石油学会标准API。它们都是世界上的行业标准,是各国分析方法靠拢的目标。(5)地方标准: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工业产品要求时所制定的标准。例如,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4《车用汽油》。(6)企业标准:在没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时,企业自身所制定的试验方法标准,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标准可以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为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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