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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测华科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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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战宝典】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的检测中,如何使用自动化仪器进行检测?

    问题描述: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的检测中,如何使用自动化仪器进行检测?解答:[font=宋体]现在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最主要的检测指标分别有非甲烷总烃、甲烷及总烃;在进行实验时,人为操作的因素会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度,如:进样的速度与压力。[/font][font=宋体]睿科集团推出的[/font]GS30[font=宋体]气体自动进样器位数多达[/font]30[font=宋体]位,可实现气袋、进样针筒的同时上样、可实现样品的批量化进样,无需实验人员值守。采用特氟龙管路,直接与气袋或针筒快速连接,不易发生漏气。不锈钢管线可加热至[/font]120[font=宋体]℃[/font][font=宋体],避免样品在管路上吸附,如[/font]C[sub]5[/sub]-C[sub]6[/sub][font=宋体]以上的化合物不容易在不锈钢管路上黏附,不用担心高沸点化合物(易黏附)检测,使得实验数据更精确,[/font]GS30[font=宋体]还具有管路吹扫和氮气反吹功能,轻松解决交叉污染问题。[/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font]以上内容来自仪器信息网《样品前处理实战宝典》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

    关注实验室,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微信号test2005)。之前跟大家聊了《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今天聊聊各省(市)社会化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备案通知)的异同。经过几天时间的整理,本人将主要省(市)关于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或备案通知)汇总如下,并作了简要的对比。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YoGhUbohhDDFiawEicn9DhycZ6b3ZQAPUknic0devx8Zp1zsqfia7CQ4PA/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lnKib0mAuBUibLXiaGibW02zfewIrmxGclOHwCRM6c8ygfDB25gDQODpAg/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P1nk9mTScF37ot5ZW3FLY7POWBebGMuWwDiafTxSWhzibkNyI9AUz6ow/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4HV8hicburEibiavFVgNdfOyicEmPsJjIovRKn63BEVbn2D7Srh9sCpvZQ/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j1RMVfZUxroiaU6ZpEtbQYNJXDtoiadpzb4GEE0kQPYuwnooIEU2icLfQ/0除了以上表格中的对比,再来说一说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1.《重庆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其实并不是针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办法,只是系统内一个文件(该准则对CMA只字未提)。虽然《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在附则中提到:“非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本准则自愿申请能力认定。”,似乎可以作为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一个参考,但据重庆相关同行称:“环保局根本不受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参考该准则进行认定,认为他们是抢了环保局/监测站的饭碗。”2.大部分省(市)都规定检测机构必须在辖区内有固定的实验场所(大家注意省外有实验室估计不行),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跨省发展的脚步,不知道具体操作上会不会有所变通。不过西藏、佛山等规定较灵活些,在西藏只要有合作的实验场所(可以不是自己的实验室)即可申请环保厅的认可,佛山则要求只要在佛山周边地区(广州、清远、肇庆、江门、中山等)有实验室即可。山西对省外检测机构只颁发临时资格证,这总比没有好。3.云南省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申请的检测项目和仪器均进行了强制要求,这跟计量认证的做法不太一样,不知道他们系统内的实验室是否也这么严格的准入呢?如果不是同样的准入门槛,那可能是限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准入。4.有些省份(云南、山西、江苏(辐射检测))对检测机构准入划分了类似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等级,山西省分级尤其复杂。目前来看,江苏、云南对检测机构的硬件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小型实验室不一定能达到要求。 除了以上颁布相关管理规定的省(市)之外,湖南、上海、重庆等省(市)也正在酝酿或讨论中,我们只需等待。另外,据《中国环境报》消息,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巡视员胥树凡日前在出席第七届环境产业大会时表示:“包括污染源、环境质量、环评验收、环境治理绩效评估等在内的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咨询、规划服务,环境工程监理服务,生态环境修复及绩效评估服务,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服务等,政府采取招标的方式购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据说环境检测政府采购模式已经在山东和四川等地试行,相信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春天即将到来!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44457&idx=1&sn=69cf9ce97cf271a46437375bdba952e0#rd

  • 深圳积极推动环境检测社会化

    深圳积极推动环境检测社会化  环境检测市场的开放是大势所趋。作为广东省环境检测社会化试点城市,深圳市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保姆式”的监管方式,强化行业自律,环境检测正日益走向社会化、产业化。  严格准入: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认为检测市场的开放应遵循健康、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为此,广东省环保厅同意深圳市成为社会化环境检测试点城市之后,深圳市迅速起草了《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评审技术要求》,经深圳市法制办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申请条件、能力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内容、违规处理及从业范围等,还首次规定了“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和“持证上岗人员不低于20人”两条硬性指标,在指导社会检测机构设立与规范运营的同时,有效提高准入门槛。保证公平:培训专家统一评审尺度  为保证公正性,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在检测市场监督方面可谓下足了功夫。  2013年底,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指导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市级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为检测放权做好了准备。  2014年4月底,发布受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通知,明确能力认定的技术工作由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负责,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防处负责监督实施。  实施细节为:首先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评审表》制定细则并公开发布,通过协会向全行业征集遴选评审专家,严格把控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组织专家培训,统一评审尺度。其次,强调评审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评审组成员和被评审机构的名单均在评审当天抽签决定,录像为证。同时规定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的专家评审费、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用餐邀请与车辆接送。并组织评审专家对评审情况和评分细则进行三轮讨论,统一评审尺度和评分标准。最终通过能力认定的15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全部是从专家推荐名单中择优选取的。有序开放:统一检测项目和频次要求  作为此项工作的全程参与者和见证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防处处长陈小康告诉记者,为做好委托环境检测业务的有效衔接,保证非监督执法类检测业务开放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及时填补空白,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连续下发文件,明确了许多规定动作。  首先是统一了9个重点废气行业、11个重点废水行业企业监督性检测及委托性检测的项目和频次要求,便于排污企业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其次是要求市区环保部门通知在管的排污企业逐步与市区环境检测机构解除委托检测合同,自行委托通过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排污检测工作。第三是要求现已委托市、区环境检测机构从事排污检测的企业,在通过能力认定的名单中自行选择有关企业开展排污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定期报告市、区环保部门。  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会长杨立君对此的理解是:“这些规定动作为市、区环境检测机构退出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顺利进入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保证了检测市场的有序开放。”加强自律:杜绝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转变职能,改变“保姆式”的监管方式,促进行业自律。为强化行业自律,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指导下,协会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参与检测的所有检测机构承诺坚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认证的标准方法开展环境检测,坚决杜绝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行业内的害群之马。  随后,协会发布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从事环境检测技术要求细则》,对采样、分析、报告、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提出技术要求,从技术角度堵住所有“空子”,让所有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依靠自身实力赢得市场。  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严格监管和积极推动下,深圳市环境检测社会化的路子越走越宽,正日益走向产业化。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44家从事环境检测工作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注册资金合计17925万元,其中2014年新增及扩建的实验室就有8家,新投入资金超过6000万元。  为理顺管理职能,经向广东省环保厅申请,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被确定为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人员上岗证考核单位。——摘自《中国环境报》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

    关注实验室,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test2005)。之前跟大家聊了《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环境监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今天就暂时结束这一系列,今天就简单把全国各省(市)已经颁布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备案通知)分享给大家。 各省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法 1.四川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chj.gov.cn/cs/hjjc/jczz/201401/t20140114_52490.html 2.广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312/t20131231_165795.html3. 广东佛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foshanepb.gov.cn/hbzt/232323/32332/201307/t20130702_4366985.html 4. 广东深圳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http://www.szhec.gov.cn/gzcy/gsgg/tzgg/201402/t20140224_87245.html 5.贵州贵阳贵阳市首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备案通知http://www.ghb.gov.cn/doc/2013125/602321633.shtml6.云南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hjjc.ibicn.com/news/d691698.html 7.湖北湖北省社会检测机构污染源监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report.hbepb.gov.cn:8080/pub/root8/bgswj/201311/t20131115_65214.html 8.江苏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310/t20131016_247025.html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403/t20140327_260857.html 9.浙江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http://hbj.zj.gov.cn/hbtmhwz/sylm/tzgg/201308/t20130820_290122.htm 10.山东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试行)http://xxgk.sdein.gov.cn/zfwj/lhh/201306/t20130604_224463.html 11.山西山西省环境监测资格管理办法http://www.sxhb.gov.cn/news.do?action=info&id=26797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http://www.sxhb.gov.cn/news.do?action=info&id=28583 12.青海省青海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http://www.qhepb.gov.cn/hjgl/hjjc_hjgl/jcgl/201212/t20121231_55188.html 13.甘肃甘肃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http://hbj.lanzhou.gov.cn/zwxx/hjzw/wjxd/201305/t20130503_229767.html 14.西藏西藏自治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xzep.gov.cn/jcgl/3953.jhtml 15.福建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http://www.fjepb.gov.cn/hbywzl/kjjc/huanjingjiance/201310/t20131015_38602.htm 福建南平南平市环保局关于规范环境监测市场的通知http://www.np.gov.cn/xxgk/xxgkmlyzn/xxgkml/hbj/4938268.shtml 福建漳州关于落实社会监(检)测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http://www.zzsepb.gov.cn/Info.aspx?ModelId=1&Id=1415 福建莆田社会环境监(检)测机构在莆田市从事国控企业委托自行监测备案管理规定 http://wwwNaNepb.gov.cn/hbdts/20140218/511600034.shtml 福建厦门http://www.xmepb.gov.cn/sj/ContentView.aspx?CmsList=127&CmsID=774 16.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hbj.cj.gov.cn/structure/kjbznr_312180_1.htm 17.辽宁关于规范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管理的通知(未找到原文) 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二批备案登记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名单的通知http://www.lnepb.gov.cn/xxgkml/zfwj/lhh/201402/t20140219_54636.html 辽宁大连关于实施社会化环境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dlepb.gov.cn/common/View.aspx?mid=381&id=13331&back=118.北京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bjepb.gov.cn/bjepb/323474/331443/331616/325494/437731/index.html19.重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http://www.cepb.gov.cn/UploadFile/20100201115122218.doc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3/02/18/010366573.shtml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在社会化环境监测领域内,引导社会监测机构提供面向社会、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服务。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48150&idx=1&sn=509f6406532ea0f2d99237af4bce072c#rd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提到广东等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针对非环保系统的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无疑是检测行业市场化的一个进步。表面上看,貌似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春天就要到了!从积极的方面看——的确,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今天就来简单说说各省市的“办法”,看看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不好的地方。本人把现已颁布的“办法”大部分找了出来,粗看一遍,发现有几个问题:1. 自愿申请:比如云南等多个省市的“办法”中提到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自愿申请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或备案。 大家都知道,第三方实验室必须取得CMA资质才能对外从事检测业务,这是《计量法》强制规定的。既然以上环保部门说他们的认可是自愿申请,如果我已经取得CMA资质(已经合法),从事检测业务,环保部门应该认可(以前是认可的,至少没有明文禁止);如果不认可,那就有意思了:1)“自愿”就是托词,名为“自愿”实则强制;2)意味着他们不太认可《计量法》和CMA资质,不然为什么实验室已经合法了,还搞了一个“自愿”,还不认可我?这明显是新建技术壁垒,在《计量法》下再搞一个部门小办法,当然也非常适合天朝多头管理的惯例。 大家猜,相关省市的“办法”对自愿是怎么解释的?以下摘自云南省的“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过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所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须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发放的《认定证书》,并加盖机构印章。未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不能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以下摘自江苏省的“办法”:“第十五条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未经、未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能力认定或者被取消能力认定资格的,其出具的数据和监测报告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果然跟本人猜的一样,呵呵!2. 检测市场化:大家也许觉得,各省市颁布这些“办法”是环境检测市场化的序幕,但是就算你通过了大部分省市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还是只能做跟以前一样的委托检测,环保局手里的大饼还是不舍得放手——这是哪门子的市场化?第一感觉就是想多收钱。 说白了,“市场化”之后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要拿到环保局手里的饼,还得靠你的关系硬不硬,而不是靠实验室真正的实力。就目前的状况看,他们就是找了一个收钱的正当和合法的借口。当然也有部分省市环保部门做的很好,把行政委托也纳入了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业务范畴,比如佛山、江苏、浙江、西藏等。3. 仅限省内:大部分“办法”规定认可的对象都仅限于省(市)内注册的机构(且省内有实验室),我们知道《计量法》是没有限制地域,全国都有效。不知道这些环保部门是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还是基于你不能跨省抢业务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其他。我们暂且相信他们是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本人也不相信某一公司只有一个实验室就能跑遍全国接业务的,但是至少周边省市的业务,检测的时效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所以,如果你想做强做大,那你得每个省(市)都建一个实验室,这绝对是要超过SGS的节奏——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不过“仅限省内”真心看不出他们有多少市场化的诚意。基于以上几条,个人觉得“办法”给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特别是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带来以下几点不好: 1) 增加评审和考核次数,从而增加各种成本。相对于CMA,大部分“办法”对硬件的要求更严格,有些感觉有点变态,完全按监测站的模式去搞; 2) 业务基本不会增加; 3) 限制了跨区域发展的势头,是跨区域业务成本更高; 4) 使CMA资质失去了部分往日光辉(搞第三方质检的朋友别笑,改日质监部门要求你们拿了CMA之后,还得拿个CAL才能营业,想想效果是一样的); 5) …… 我们的“办法”,虽然还存在不少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总体来说还是不能否认他们的积极作用,作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时间去慢慢改进和完善,就像一个孩子一样,你要给她成长的时间,相信真正市场化的明天不会太远!最后,还是期望环保部早日颁布全国性的“办法”。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25890&idx=1&sn=cb387770c16342c0e7808dd53e924bdf#rd

  • 环境检测设备所检测的主要内容

    环境检测设备的高温系统、低温系统是整个试验箱的核心,高温系统主要是通过电阻丝发热,低温系统则相对复杂,制冷的主要结构为压缩机、冷凝器、节流阀和蒸发器。在制冷过程中,其各个环节的设备是不可缺少的。环境检测设备是一种用于各种金属、非金属及复合材料进行力学性能指标的测试的设备,功能丰富,应用广泛。  环境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饮用水质量检测、农药筛选、土壤样品污染评价等。按照应用市场来说,该市场可以划分为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和土壤检测。环境检测设备配备计算机数据软件,具有在线组网检测、数据分析、存储功能。可以同时测量PH、ORP、溶氧、余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广泛用于:环保、污水处理、火电、养殖、食品加工、印刷、冶金、制药、发酵、化工、自来水等溶液中多参数在线检测。  环境检测设备主要特点:● 同时测量PH、ORP、溶氧、有效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含温度值,一共5个参数。● 自动/手动温度补偿功能。● 通讯功能:具有RS-485通讯接口(MODBUS协议部分兼容,选配),可转换RS-232。● 可选配本公司上位机在线采集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 2路4-20mA输出,2路温度检测。● 自动识别标准液,可恢复出厂设置。● 看门狗功能:确保仪表不会死机。● 掉电保护>10年。● 防护等级IP65,防水防潮防尘。  环境检测设备的环境检测的内容:  环境检测的流程一般包括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检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核污染组分。  环境检测内容包括: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  随着现代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中面临水、空气、土壤、辐射等多种污染。环境检测设备就是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自动化检测仪器设备的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是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计的监测终端,带有1路ModBus-RTU主站接口,能够接入气象多要素百叶盒、负氧离子检测仪、翻斗式雨量计、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等485型传感器,可监测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PM2.5、PM10、大气压力、雨量、负氧离子浓度等多种因素,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监测要素可自由搭配太阳能供电系统和高强度立杆,抗大风、防雨雪,可以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环境各气象要素变化。现代的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是气象监测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的重要基础。随着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卫星技术和材料科学的发展,大气环境监测设备许多技术都应用到气象观测自动化中,例如现代化农业发展,森林防火,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学校环境监测等,大大提高了气象监测的探测精度和可维护性。[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110904433970_754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技术方案室内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多功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和环境监测平台,多功能控制质量传感器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上传至环境监测云平台,云平台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记录。从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营造的角度来看,室内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室内环境参数,作为调节环境的重要依据。总体而言,室内环境监测系统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还可以加强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减少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110905060919_835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特点1.电源系统: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交流220V、直流5V、12V、太阳能等,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2.可靠运行于各种恶劣的野外环境,低功耗、高稳定性、高精度、可无人值守。3.完善的防雷击、抗干扰等保护措施。4.硬件和软件均采用模块组合式开放性设计,可灵活组合使用。5.气象传感器可根据需要选配。6.通讯方式可根据需要选配。

  • 环境检测仪器在线检测PM2.5可避免信息滞后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2.5的标准,是由美国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监测随着工业化日益发达而出现的、在旧标准中被忽略的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PM2.5指数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测控空气污染程度的指数。 到2010年底为止,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将PM2.5纳入国标并进行强制性限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还未开展对PM2.5的监测,大多通行对PM10进行监测。目前国际上PM2.5监测的主流方法有重量法、β射线法、震荡天平法。重量法是一种人工监测方法,工序繁琐且耗时。目前大量使用的是基于β射线法和震荡天平法的自动监测仪器,但是无论手动还是自动,监测指标均为浓度(单位:μg/m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历时4年修改后,PM2.5终于写入“国标”,纳入各省市强制监测范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再次强调了全国开展PM2.5监测的时间表。会议要求,2012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这一问题的提出对监测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对环境的监测可以实时在线,而不要现场采样,再到实验室分析,这样可以避免样品在前处理、仪器分析时带来的损失及信息滞后等问题。对此,现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也表示,从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发布上看,环保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我们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将及时发布和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74个城市,所有国控监测点都将陆续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监测信息情况。而且我们发布的监测信息和数据将更加完整,更加全面,一次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项污染物指标的实时浓度值,并配以空气质量AQI指数,监测项目更全、监测点位更多,更具有代表性。”

  • 城市网格化大气环境监测系统中应用到哪些传感器

    城市网格化大气环境监测系统介绍环境监测是环境治理的基础,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国家的政策支持。传统的高成本、低密度的环境监测站已不能满足现今的监测需求。采用新技术的低成本、高密度的环境监测系统才能发挥高效的监测效益,并已成为环境监测的主流发展趋势。[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20190408143757.png][img=20190408143757,554,188]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20190408143757.png[/img][/url]网格化大气环境监测系统采用最新的传感技术,有效降低了环境监测成本。通过大范围部署监测点,实现对区域环境的高密度监测,形成网格化监测体系,打通了在线监测与政府监管之间的通道,为科学治霾、精准治污提供决策支撑。有利于环境监测的实时性、精准性和环境治理的科学性。网格化空气检测系统具备的功能如下:1.对PM2.5、PM10、SO2、NO2、CO、O3等多个大气环境参数进行监测;2.24小时在线连续监测,全天候提供监测地点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数据;3.基于监测数据和GIS技术的环境地图,支持以时间和空间为条件的数据回放和统计排名,使人员可直观、全局地掌握环境情况,为环境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4.依托环境地图的直观表现和数据回放,可以直观的追寻到污染产生的源头,并监视其扩散和消散的轨迹,对于精准防霾,提供数据依据,保证数据可追溯;5.提供柱状图、折线图等多种形式的统计,并可导出Excel、XML、TXT、SQL、CSV、JSON等多种报表;6.系统采用一体化工业设计,安装简单方便,外表美观大方,为市容增光增色;7.自动报警、提前预警,及时预防和治理污染。网格化大气环境监测管理平台可通过手机APP和WEB端实现GIS地图展示、历史数据查询、参数对比、时段分析、数据报表、站点排名、空间分布、分类统计等功能。为了实现监测大气环境中的六个参数(PM2.5、PM10、SO2、NO2、CO、O3),推荐检测大气环境六参数的传感器,具体如下:[table][tr][td=1,1,73]传感器[/td][td=1,1,101]测量参数[/td][td=1,1,127]检测范围[/td][td=1,1,124]检出下限[/td][td=1,1,113]测量原理[/td][/tr][tr][td=1,1,73]CO-B4[/td][td=1,1,101]CO[/td][td=1,1,127]0 - 1000ppm[/td][td=1,1,124]4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NO-B4[/td][td=1,1,101]NO[/td][td=1,1,127]0 - 20ppm[/td][td=1,1,124]15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NO2-B43F[/td][td=1,1,101]NO2[/td][td=1,1,127]0 - 20ppm[/td][td=1,1,124]15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SO2-B4[/td][td=1,1,101]SO2[/td][td=1,1,127]0 - 100ppm[/td][td=1,1,124]5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H2S-B4[/td][td=1,1,101]H2S[/td][td=1,1,127]0 - 100ppm[/td][td=1,1,124]1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OX-B431[/td][td=1,1,101]O3[/td][td=1,1,127]0 - 20ppm[/td][td=1,1,124]15ppb[/td][td=1,1,113]电化学[/td][/tr][tr][td=1,1,73]PID-AH[/td][td=1,1,101]VOC[/td][td=1,1,127]0 - 50ppm[/td][td=1,1,124]1ppb[/td][td=1,1,113]PID[/td][/tr][tr][td=1,1,73]OPC-N2[/td][td=1,1,101]0.38~17um[/td][td=1,1,127]0 ~ 1000μg/m3[/td][td=1,1,124]0.3μg/m3[/td][td=1,1,113]激光散射[/td][/tr][tr][td=1,1,73]OPC-N3[/td][td=1,1,101]0.38~40um[/td][td=1,1,127]0~1000μg/m3[/td][td=1,1,124]0.3ug/m3[/td][td=1,1,113]激光散射[/td][/tr][tr][td=1,1,73]OPC-R1[/td][td=1,1,101]0.4~12.4um[/td][td=1,1,127]0 ~ 500μg/m3[/td][td=1,1,124]0.3μg/m3[/td][td=1,1,113]激光散射[/td][/tr][/table]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

    感谢大家的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公众账号是2014年3月26日(也就是今天)开通的,希望本人写的内容能帮助到大家!再次感谢! 本人是环保出身,今天就先来讲讲环保检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环境监测(或环境检测)。从事质检的朋友可能不太关注这块,同样从事环境检测的朋友可能也不太关注质检,但是“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必须全面关注,好了废话不多说,下面正式开始:环境检测机构和质检机构拿的资质其实是一样的,均为省级质监局的CMA或/和CNAS认可资质(当然环境检测机构同时具备这两个资质的不算太多)。大家都知道,天朝是一个多头管理的神奇国度,但是环保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立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认可办法和体系,按理说这是一个极其不合理的情况(其他部门早就有,比如建设、交通、水利等)。大家拿了资质,肯定要吃饭,这几年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就在快速的蚕食着环保局监测站的市场,随着第三方检测的快速发展,难免导致恶性竞争,出现了很多令环保部门痛恨的事情。由于这些实验室非环保系统嫡系,最初几年各地环保部门不太认可,他们的业务也仅限于进行委托咨询检测,比如客户送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检测,当然有些比较有关系和背景的实验室通过与环保部门的合作,逐渐拿到了更多类型的检测业务,实际也在暗地里操作(因为没有统一明文的认可),拿到台面上还是感觉有点名不正言不顺。随着检测市场化的大趋势,特别是环保部《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各地纷纷响应中央号召,陆续出台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可的办法,目前广东、广东佛山、广东深圳、贵州、云南、四川、湖北、江苏、浙江、山东、山西、青海、甘肃、西藏、新疆、福建南平、辽宁等省市已经颁布相关管理办法(一般都叫XX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或叫备案通知))。这么以来这些第三方的实验室就似乎成了环保的嫡系了,这样做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最少得到环保部门的明文承认,可以名正言顺的开展相关的业务了。环保部门为什么等了这么多年才实施这套管理体系呢?个人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检测技术服务的市场化趋势无法阻挡;二是仅仅靠环保局监测站的模式已经有点玩不下去了;三是建立环保系统在实验室领域的行政和技术壁垒,既然要吃这碗饭就要归我管,这样符合天朝多头管理的惯例。虽然有了针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办法,但并不等于你拿到这个证之后,监测站的业务就全是你的了。这些管理办法也不是百利而无一害,有时候你会觉得多这一个证跟没多之前没区别,甚至还有不好的地方,具体怎么不好,请听本人下回解说。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14589&idx=1&sn=b6059eb619d16cbbac6f4015d31b680b#rd

  • 环境空气中碳气溶胶检测

    环境空气中碳气溶胶检测

    [align=center][size=21px]环境空气中有机碳无机碳检测[/size][/align] 碳气溶胶是大气气溶胶中的含碳组分,它是大气气溶胶中最复杂的一种成分,是环境空气中PM2.5颗粒物的主要成分,它在空气中会吸附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含碳颗粒物会对人体及其它生物体的健康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它还能对光线进行散射和吸收,从而影响能见度和气候。 现在世界各国开始陆续研究和检测环境空气中碳成分,其中总碳研究就在其中,总碳主要包括有机碳(OC)和元素碳(通常认为是EC,还有一部分黑碳BC)。 美国沙漠所就是这方面最早研究单位之一,并且研究生产出了DRI碳分析仪,引领和带动了全球碳分析的研究和检测。 DRI碳分析仪不是在线检测设备,它前期需要现场采样,用采样装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把样品采集富集到采样膜上,把采样膜保存好带回实验室,用DRI碳分析仪检测分析。[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088487_5498_2369266_3.png[/img] DRI碳分析仪检测原理大概是,先把样品(从采样膜靠中心位置用专用工具取下一小片1平方厘米圆形采样膜样品膜)放到仪器样品托盘上,再通过推动装置把托盘送到装有催化剂的反应管中,将反应管推到高温氧化炉体内。随着高温氧化炉温度逐渐升高,利用碳的热挥发性将各形态的碳逐步解析(称热解法),再经过氧化炉加O2氧化,生成CO2,再过还原炉加H2还原,生成CH4,最后经FID检测器检测。该方法是热解法结合是光学法(称热光结合法),更准确地测定颗粒物中含碳物质的方法。根据光学原理不同,该方法分为热光透射法( TOT) 和热光反射法( TOR) 。[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092823_5328_2369266_3.pn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094180_4640_2369266_3.pn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101490_1399_2369266_3.pn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099629_1595_2369266_3.png[/img] 仪器的工作原理是基于不同温度下加热释放有机碳、元素碳,并用He-Ne激光分离OC、EC来进行测量的。 在热光炉中,先通入氦气,在无氧的气氛下程序升温,逐步加热颗粒物样品,使样品中有机碳挥发,之后通2%氧/98%氦混合气,在有氧气氛下继续加热升温,使得样品中的元素碳燃烧。释放出的有机物质经催化氧化炉转化生成的CO2,生成的CO2在还原炉中被还原成甲烷(CH4),再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定量检测。有机碳成分都是在高温550℃前热解出来,元素碳是在550℃后热解出来。无氧加热时的焦化效应(charring,也称为碳化)可使部分有机碳转变为裂解碳(OCPyro)。 为检测出OCPyro的生成量,用633nm He-Ne激光全程照射样品,监测加热升温过程中反射光强(或透射光强)的变化,以初始光强作为参照,准确确定OC和EC的分离点。[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21423107643_6228_2369266_3.png[/img] 在热谱图上,无氧加热时段与各个温度台阶相对应的碳为:OC1、OC2、OC3、OC4;而有氧加热步骤中对应各个温度台阶的碳为:EC1、EC2、EC3;其中,EC1中包含了OPC。检测样品对633 nm He/Ne激光的光强的变化,将反射光强回到初始光强的时刻定义为EC的起始点,从EC1中分离出OPC。因此,当一个样品测试完毕,有机碳和元素碳的8个组分(OC1、OC2、OC3、OC4、EC1、EC2、EC3、 OCPyro )同时测出,仪器协议将总有机碳TOC定义为OC1+OC2+OC3+OC4+ OCPyro ,总元素碳 TEC定义为 EC1+EC2+EC3- OCPyro 。总碳=TOC+TEC。 现在对碳的分析和研究越来越多,我们可以利用DRI碳分析仪这款设备和分析方法进行全面广泛的研究分析,同时也可以参考该仪器和方法研究出更适用更高端更科学的仪器,为我国碳气溶胶分析研究做贡献。

  • 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size=16px]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全文如下:[/size][size=16px][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的总体考虑,制定本纲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 一、规划背景[/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一)主要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环境监测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共有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3500余个、监测人员约6万人,另有各行业及社会机构监测人员约24万人,全社会监测力量累计达30万人左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和地方已建成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点50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00余个,总体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区县。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建成63个生态监测地面站,环境一号A/B/C卫星组网运行,高分五号卫星成功发射,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生态状况监测网络。[/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运转效能明显提高。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保真”与“打假”两手抓,已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监测类标准1141项,构建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并有效运转,确保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监测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西安和临汾两起环境数据造假案,对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生态状况、辐射、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信息产品,不断深化对考核排名、污染解析、预警应急、监督执法、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逐步说清污染来源;初步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体系,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发布《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支持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推进国家和地方监测数据联网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共享应用。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满足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带动监测装备制造业和监测技术服务业蓬勃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二)形势需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要求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统筹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入河(海)排污口、海洋、农业面源和温室气体监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绿色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科技创新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释放了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精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指标核算、标准规范制定、信息集成与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与技术支撑的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公众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迫切需求与日俱增,对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监督的内容、渠道、形式等提出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放射性物质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出更多诉求;对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效提出更高期待。[/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参与全球微塑料、海洋低氧、西北太平洋放射性污染、极地冰川大洋等新兴环境问题治理,是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形成相关领域监测支撑能力,补齐短板、跟踪发展并超前布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紧跟国际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运行体系、网络体系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密相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环境部门牵头、分级管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模式,以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统一的行业监管为保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强化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网络已普遍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要素,点多面广但监测频次较低,根据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监测指标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有关功能分类特征项目,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注重强化标准方法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本级标准研发能力,实行研发储备、检验替代、适用评估等动态管理,保持标准体系先进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分析测试手段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监测精度向痕量、超痕量分析方向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三)问题挑战[/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支撑水平有待提高两大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等职责划转我部,但相关监测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部门间沟通协商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监测信息共享不充分。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中,各地模式和进展差异较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被削弱的倾向。[/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细化支撑不足。现有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指标项目等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预警的需求。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网络布局需整合优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亟待加强,农业面源、农村水源地等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有待提升。[/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法规标准有待加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及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待完善,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尚无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海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辐射自动监测等领域标准规范亟待整合统一,生态、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核设施流出物及伴生矿等标准规范需要更新补充,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应急监测等标准规范缺口较大。[/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社会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堪忧。生态环境部门尚无监管社会监测机构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程序和处罚标准。自动监测质控体系不完善,量值溯源业务体系与基础能力尚未形成,标准样品配套不足,物联网、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应用不充分。[/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保障依然不足。国家本级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严重短缺,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不足。各地监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地区差异、层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县级监测机构能力滞后。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有脱节现象。环境监测装备现代化、国产化水平不高。部分省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偏弱,部分地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未形成海陆空多维保障能力,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国控自动监测网升级改造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color][/font][/size]

  • “环境中重金属检测”专题网络研讨会8月28日隆重召开

    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报名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845?ref=1.hp.19.0报告简介: 重金属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不少有机化合物可以通过自然界本身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净化,使有害性降低或解除。而重金属具有富集性,很难在环境中降解。近期也频繁报出了重金属污染的事件。从频频发生的“血铅事件”到震惊全国的“镉米风波”,重金属污染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如何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地反映水体中金属污染物状况尤为重要。故仪器信息网于2013年 8月 28日举办“环境中重金属检测”专题网络研讨会,邀请各行业重金属检测专家就目前热点问题进行讲座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报告内容:1、重金属检测技术在污水处理行业的应用--翟家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2、聚光环境中重金属在线监测/实验室检测解决方案--姜雪娇;李丹(聚光)3、土壤中重金属检测技术交流--钱春燕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4、安捷伦原子光谱技术在环境样品分析中的应用--余晶晶(安捷伦科技)5、大气中颗粒物ICP-MS/ICP-OES标准检测方法--王燕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信息网注册用户均可参加!环境配置:只要您有电脑、外加一个耳麦就能参加。(需要进行音频交流的用户需准备麦克)提问时间:您可在论坛的宣传贴中先行提问,截至时间为 2013-08-28报名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845?ref=1.hp.19.0

  • 环保检测系列之三:“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的在线监测”视频讲座

    环保检测系列之三:“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的在线监测”视频讲座

    心存绿色、环保随行。继“关注生命之源·水质污染监测”网络专题后,天瑞仪器将再次呈上一场环境监测技术盛宴:题为“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的在线监测”的视频讲座,将于2月28日14:30开始。目前,报名系统已经启动。“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控”近年引起公众聚焦及热议。针对各地接踵曝光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国务院于2011年2月19日正式批复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防控包括“铅、汞、镉、铬、砷”及“铊、锰、铋、镍、锌、锡、铜、钼”在内的两类重金属;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颁布,更加大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控力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101610_348770_2090336_3.jpg环保新政的陆续颁布抑或给中国众多城市带来巨大压力。对此,国内各大环境监测部门该如何应对?城市大气污染源(冶金、水泥、燃煤电厂等工业烟气排放企业)需怎样自处?大气在线监测仪器在空气中的工作原理是什么?最新监测技术能否帮助环监部门及相关企业成功应对环保新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101610_348771_2090336_3.jpg2月28日,由天瑞仪器环保产品线主管吴升海博士带来的题为《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的在线监测》视频讲座,将为你一一揭晓上述疑问。分享研发成果之余,您还可以借助语音、提问板等形式在线提问。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101611_348772_2090336_3.jpg更多分享、更多交流,敬请报名参加“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的在线监测”视频讲座!欢迎各位网友报名参加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fo.asp?infoID=325您也可以在线提问,所有问题将在讲座中给予答复: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202/3842285/

  •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是一款便于安装,使用方便,测量精度高,集成多项气象要素的高可靠性和高精度气象观测系统。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采用新型一体化结构设计,可同时采集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太阳辐射、雨量、气压、光照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露点和雪深等多项气象要素并做公告和趋势分析。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是专门针对光伏发电站的环境监测系统,该设备采用新型一体化结构设计,便于携带,测量精度高,使用方便,可采集温度、风速风向、太阳辐射、雨量、气压、电池板背板温度等多项气象要素并作公告和趋势分析。同时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如GPRS,RS485等方式将气象数据传输到气象中心计算机气象数据库中,便于用户对气象数据的使用、分析和处理,是光伏电站监测环境因素的理想设备。[img=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160916168913_103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无论是渔光互补,风光互补,农光互补,或者是屋顶电站类型的光伏电站,在运营阶段,需要制定经济合理的的运维方案,保证电站安全可靠性,提高电站的发电量。使用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可以对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保证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其次还应对光伏电站的发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针对环境和气候条件,找到影响发电量的主要因素,制定合理的方案,减少损耗。针对光伏电站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定合理的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对于光伏电站提高发电量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img=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160916448711_573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原创大赛】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

    [align=center][b]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align][align=center][b]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align][align=center][b]高秋荣 、张苗苗 、陈娇、任伦、孙哲[/b][/align] 环境污染的频繁出现,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发展进步,妨碍了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性社会。对此,我国要积极落实环境检测工作,提高环境检测的技术水平,制定环境检测的相关制度,为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b] 一、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的任务及目的[/b] 1、研究性 环境检测的研究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检测项目的研究价值。通常情况下,采取专业性项目评估及研究都属于特定的环境检测技术应用范围,在实际的环境检测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的研究原则,采取统一标准的研究方法。 2、监督性 环境监测通常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定期项目环境检测和分析,长期的环境检测可以从中准确地总结出环境污染的实际状况及污染程度,从而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合理的预防和环境治理方案。环境检测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具体成分进行监督。总体的环境评估可以划分为多个内容,需要对各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分析。环境检测的监督性主要通过对长期的固定污染源监控,获得动态有效的综合性分析结果,防止因固定时间和特殊因素影响下的短期监视结果误差,由此也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研究价值更高的环境检测结果。 3、目的 环境检测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通过环境的保护,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发展。环境检测根据具体目的分为四类:评议目的的环境检测、咨询目的的环境检测、考核验证目的的环境检测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前三种环境检测具有很大的相似度。如果环境检测是为了咨询、评议等目的,那么检测工作的侧重点是对环境各方面资料的收集,记录环境相关的数据,从而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而考核验证是在这两者基础上的进一步应用,是对该地区环境是否适合建立某项目作出评价。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则需要环境检测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观察,确立污染源、影响范围,进而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b]二、环境检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 1、检测人为污染 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人为污染,尤其是开展工农业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类废物,还有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这些废弃物质给自然生态所造成的污染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一些生产企业为盲目追求高利润,完全不顾环境的破坏,大肆排放废气、废水等;一些污水处理企业的日检能力偏低,污水处理水平不高;农事活动中使用的话费、农药以及养殖废水未充分处理便任意排放,则加剧了水体污染。实施环境检测要将重点放到检测人为因素的污染上,检测前就要编制系统周密的检测方案,依照方案分布进行,以保证人为污染治理的有序性。 2、检测系统的智能化 近些年来,随着环境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在检测技术方面收获了可喜的成就,已构筑了一套规范化环境检测系统,可实时检测本区域环境的每个领域,达到智能化检测的效果。随着检测系统的日臻完善和更新换代,检测质量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进一步认可,整体推进了环境检测水平的提高。 3、为环境治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随着检测技术的创新,环境检测已实现了自动化、全天候。以往由于我国环检技术的相对落后,只能取某一片点位检测,无法全面整体地检测,环境检测极易受到来自各方因素的限制,使检测效率大打折扣。随着前沿技术的推新,环境检测迎来了自动检测的新时期,检测数据从采集、处理再到传送均已完全计算机化,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实现了检测报告的编制,可有效捕捉环境检测的动态,为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大量可靠的决策依据。 4、环境检测设备日渐科学化环境检测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资金投入,努力研发先进、可靠的检测设备,且性能优异,为大幅提高检测效率提供了准备条件。在过去,运用环境检测技术出来的数据基本是靠人工来计算分析,效率十分低下。随着检测技术的普及与推广,新设备已能完成数据一体化的处理和控制,切实避免了繁琐化的人工计算,在提升检测应用效率的同时,为环境检测的整体质量打下了牢靠的技术基础。 5、分地域对待性环境检测通常可划分为区域环境检测和企业区环境检测,由于所处地域的差异,环境污染也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看,必须对各类环境污染源有所区分、区别对待。通过对不同地域的环境实施分别检测,可依照本区的突出环境问题有侧重地执行防范措施,以增强该区的环境问题预防能力。然而,在实际检测中必须要分清主次,特别要对污染性强的污染源展开重点检测,整体提升环境问题的预防水平。 6、检测精确度的提高为有效的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环境检测在利用技术手段的同时,还离不开分析。结合多学科理论知识,以化学的方法科学分析出所检污染因子的实际含量,进而得到定量及定性的分析。首先要合理选取样品,接着处理和存放样品,然后定量或定性检测,最后完成数据的处理。当前检测分析较常用的化学方法有容量分析法、色谱分析法、仪器分析法和电化学分析法等。最前沿的检测技术已运用到水污染检测中,打破了水深度和颜色等条件的限制,通过高速分析,在一瞬间即可获得权威检测结果,极大地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环境问题的治理迫在眉睫,要认清形势,积极更新和改进环境检测技术,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利用检测技术为环境治理服务,以准确地确认污染指数、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时锁定并处理对环境的危害性较大的污染物,为整体环境的改善和环境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前提和技术基础,实现人与生态的平衡、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协调

  • 2015年环境监测改革规划疑问。

    今天浏览到一篇由:老兵:作者发出的帖子:原文如下: 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和即将发布的“水十条”,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颗粒物源解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等各项工作。 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统一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二是强化对环境管理的支撑。各级监测部门要不断深化环境监测重点业务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监督执法等提供依据。三是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四是明确了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中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主要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和预警应急监测,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对违法者实施处罚。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如果不监测、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都要受到处罚。五是依法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等重大环境信息。 这应该是2015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 今年国家层次放开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同时环境监测司下来专家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改革进行调研了,加之全国事业单位的改革。环境监测工作在2015年可谓是谍影重重。在这形式下下层监测站出现了新问题:业务量减少,人员消极怠工的局面。老问题依旧是技术薄弱,“专业性人才”缺少,工作管理没系统技术指导。面对这个问题结合当前形势我有几个疑问,发帖讨论下。一.监测站改革后到底如何发展?1.环境质量数据还是一级一级往上报,还是出网上“直报系统”。(水分含量?%)2.第三方全部包揽业务,市县级监测站这个机构有必要存在?(山东的模式“政府购买数据”)3.如果转为第三方监督职能,有监督的依据吗?(有法可依?)二。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为什么犹抱琵琶半遮面,扭扭捏捏不出来?三.国家层次对于环境监测行业没有远期规划性文件。(难道就是新环保法中提到的那几个?)

  •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中央发话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5月23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抓好试点对改革全局意义重大。要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大胆实践,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文件。会议指出,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要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最规范的科学方法、最严格的质控手段、最严厉的惩戒措施,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5/201705241659_01_1634717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5/201705241659_02_1634717_3.jpg[/img] 来自央视网

  • 【我们不一YOUNG】水质检测中的硫化物检测

    [font=&][color=#333333]水质检测中的硫化物检测是一个重要且细致的过程,它涉及到多种方法和技术。以下是关于硫化物检测的一些关键信息和步骤:[/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硫化物概述:[/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硫化物一般指硫化氢,也包括含硫有机物分解及水中硫酸盐经细菌还原生成的低价硫化合物。[/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硫化物的存在会对水体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对其进行监测具有重要意义。[/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检测方法:[/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比色法: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的颜色变化来测定硫化物浓度。[/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碘量法:[/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原理:水样中的硫化物(或硫化氢)在酸性溶液中加热蒸馏生成硫化氢气体,用锌的氨性溶液吸收生成硫化锌沉淀,加酸酸化,以淀粉作指示剂用碘或碘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至浅蓝色不褪为止。[/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特点:快速简便,比较常用,检测浓度范围为1~200mg/L。[/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分光光度法:[/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原理:利用硫化物在特定波长下的吸收特性来测定其浓度。[/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种类:包括亚甲蓝分光光度法、对氨基N,N二甲基苯胺分光光度法等。[/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特点: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快速。但只适用于检测硫化物含量较低的水样,如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的检出限为0.005mg/L,最高检测浓度为0.7mg/L。[/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离子电极法:利用电化学方法通过测量电极与参比电极之间的电位变化来计算硫化物浓度。[/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定性分析法:通过化学反应,利用化学试剂(如铅醋液、银醋液)对硫化物进行定性分析,通过观察颜色变化来判断样品中是否含有硫化物。[/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离子筛法:通过离子交换基质上的吸附作用,将待测样品中的硫化物吸附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然后进行分析计算。[/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检测目的:[/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环境监测:评估水体质量、研究水体污染程度以及指导环境保护。[/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污水处理:监测污水中的硫化物含量,优化处理工艺和控制污染物排放。[/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工业生产:监测工业废水中的硫化物含量,确保废水处理符合环境法规和标准。[/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地下水监测:提供地下水中硫化物含量的准确数据。[/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科学研究:用于水体污染源的溯源、生态系统硫循环的研究等。[/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注意事项:[/color][/font][font=&][color=#333333]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实验室的安全性和操作的规范性,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color][/font][font=&][color=#333333]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进行分析。[/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综上所述,水质检测中的硫化物检测是一个涉及多种方法和技术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注意操作规范,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color][/font]

  • 【转帖】环境监测的特点与类别

    [b](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b]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b](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b]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b](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b]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color=#d6006d][size=4] 环境监测的类别[/size][/color] [b](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b]   1、[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957746.htm]监视性监测[/url](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url=http://baike.baidu.com/view/51131.htm]环境标准[/url]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8548.htm]遥感[/url]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30047.htm]排污许可证制度[/url]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url=http://baike.baidu.com/view/95253.htm]环境影响评价[/url],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81185.htm]研究性监测[/url](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b](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b]   可分为[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764382.htm]水质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24503.htm]空气监测[/url]、土壤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818334.htm]固体废物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469702.htm]生物监测[/url]、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b](三)按专业部门分类[/b]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3876342.htm]资源监测[/url]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b](四)按监测区域分类[/b]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 质量管理在环境检验检测行业中的应用

    [align=center][font=仿宋]质量管理在环境检验检测行业中的应用[/font][/align][font=仿宋][font=仿宋]质量管理([/font][font=仿宋]Q[/font][/font][font=仿宋]M[/font][font=仿宋][font=仿宋])是指对确定和达到质量所必须的全部职能和活动的管理,其管理职能主要是负责质量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根据费根堡姆的定义:质量管理指为了能够在最经济的水平上并考虑到充分满足顾客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把企业内各部门的研制质量[/font][font=仿宋]/维持质量和提高质量的活动构成为一体的一种有效的体系。本文以环境检验检测行业(国民经济分类2017版[/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74大类-专业技术服务业)质量管理为主题,阐述如何理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font][/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1[/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日常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font][font=仿宋]1.1 [/font][font=仿宋]体系建设缺乏实操性[/font][font=仿宋]一般而言,对于检测实验室来说质量管理都会设立一个专业的部门,对体[/font][font=仿宋]系的建立、运行、改进进行监督。质量体系建设的成熟度与该部门有着密切关系,体系的编写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特别是一些操作性强的章节更应该符合公司实际和行业的要求。因此体系能否有效运行、不出现两张皮的情况就应该从实际出发、结合行业要求每一章节、每一个条款去对照编写,而不是套用模板。[/font][font=仿宋]1.2 [/font][font=仿宋]管理者支持力度不足[/font][font=仿宋]在不考虑体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对于质量管理而言,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获得管理层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在日常管理中,如果管理层尤其是最高管理者表现出让员工感受到迟疑、再等等看的态度时,此时大多数情况下的质量管理将不会获得成功,至少是打折的。因此,作为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将质量管理的决心和信心传递给每一位员工。[/font][font=仿宋]1.3 [/font][font=仿宋]质量目标未彻底分解[/font][font=仿宋]通常质量目标制定后,每一个目标涉及部门都应结合部门和公司实际情况[/font][font=仿宋][font=仿宋]进行分解,如公司质量目标[/font][font=仿宋]“报告交付及时性≥95%”,此时目标达成涉及的部门都应在职责范围内对此目标进行分解:销售过程:采样前业务交底、过程跟进、客户服务等;财务支持:采样、检测过程财力支持;行政支持:车辆等后勤保障;采样过程:采样方案制定详略程度、采样周期、采样器具的符合性;检测分析过程:检测设备完好情况、人员能力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等……。总之,质量目标涉及的所有部门都应在职责内对目标进行分解,而不是仅仅是目标统计末端的事情。[/font][/font][font=仿宋]这个目标应该在年初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所有涉及部门配合,逐条对目标进行分解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汇总,根据公司情况实时进行审查和评审。[/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2[/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解决思路[/font][font=仿宋]2[/font][font=仿宋].1[/font][font=仿宋]建立体系推行执行小组[/font][font=仿宋][font=仿宋]在建立质量体系前,成立体系建立执行小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或授权质量主管担任组长,组员可由涉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在体系策划前由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公司的现状进行复盘,对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剖析,对内外部环境、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按照[/font][font=仿宋]S[/font][/font][font=仿宋]WOT[/font][font=仿宋]方法进行彻底的分析并形成报告。[/font][font=仿宋]体系建立后由质量管理部门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font][font=仿宋]2[/font][font=仿宋].2[/font][font=仿宋]注重领导作用[/font][font=仿宋]在体系运行过程中,领导的参与程度与体系的运行程度有着密切关系,这里的领导指的是各级领导(包括总经理、各级管理者),从对质量体系的敬畏程度到质量承诺的实施都应起到带头作用。[/font][font=仿宋]例如,在年度质量目标制定时每个部门应对职责范围内的目标进行分解,然后提交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关注目标的达成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任何的偏离应引起重视。[/font][font=仿宋]2[/font][font=仿宋].3[/font][font=仿宋]加大培训,提高全员参与度[/font][font=仿宋]质量体系的宣贯培训计划由质量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并根据体系运行的成熟度进行适时调整。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全员参与的方式可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如实施[/font][font=仿宋]QC[/font][font=仿宋]小组、技能大比武、有奖竞赛等形式。[/font][font=仿宋][font=仿宋]例如在实施[/font][font=仿宋]Q[/font][/font][font=仿宋]C[/font][font=仿宋][font=仿宋]活动时可根据频发的质量事故或公司战略目标提出[/font][font=仿宋]Q[/font][/font][font=仿宋]C[/font][font=仿宋][font=仿宋]主题,确定主题后涉及的部门均应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参与。如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方面,小组成员不宜过多,一般[/font][font=仿宋]6[/font][/font][font=仿宋]-8[/font][font=仿宋][font=仿宋]人左右,可涉及采购、进货验收、试剂管理员、实验员、报告编制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人员确定后组织成员以集中讨论的形式(如头脑风暴法)找出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因素,然后根据[/font][font=仿宋]2[/font][/font][font=仿宋]8[/font][font=仿宋]法则、鱼骨图等工具确定要因并制定对策,实施改进。这样的活动一般在很大程度上能提高全员参与的程度,对质量体系的运行、质量目标的达成均能起到非常不错的效果。[/font]

  •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备案,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市环保局表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有利于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新格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开展5类环境监测服务《办法》共17条内容,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活动。《办法》明确,由市环保局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名录管理。申请进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向市环保局提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附表复印件等8项材料,并接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测能力评价。在收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市环保局将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查阅、操作演示、盲样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监测能力现场核实评价,重点核实其实际监测能力与其申请监测服务范围的符合性。对于能力评价合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将纳入名录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将在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法》明确了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接企事业单位或环保部门委托的以下5类环境监测服务:一是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二是企事业单位排污状况自主调查监测;三是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生态类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监测;四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五是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监测。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中不予运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逾越6条“红线”《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每月通过名录数据库,向市环保局报送承接监测服务的情况。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监测质量不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加强对其在本辖区开展监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环保局。为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办法》为其划定了6条“红线”:一是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二是违规挂靠监测人员;三是在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四是与委托方串通故意影响监测客观性;五是不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按规定报告变更情况和承接监测服务情况,或拒不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六是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还将把相应机构、法定代表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此外,《办法》还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方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串通作假将被惩处《办法》提出,委托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以及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在签订服务合同后,及时通过名录数据库将委托服务内容和项目向市环保局报备。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购买服务、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报告予以严格审查。针对委托方强迫、指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或在监测过程中人为干扰、破坏等情况,《办法》明确,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得有采取不正当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以及无正当理由进行多家或多次监测委托,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委托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公示及考核、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报送、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委托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

  • 什么是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有哪些特点?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影响人类和生物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质量的某些代表值实施现场监视和测定,作出正确环境质量评价的过程。环境监测有以下几个特点。(1)综合性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对监测数据进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2)连续性 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因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3)追踪性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订、采样、样品运送和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然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为此,需要建立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体系。

  • 【求助】环境中厌氧微生物的检测

    请问,老师们,环境中厌氧微生物的检测如何做?环境中厌氧微生物的检测不能像需氧微生物那样,可以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取样?请问环境中厌氧微生物的检测,如何取样?

  •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

    [size=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国家今年将出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准入提供法制依据,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准入制度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定期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考核。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环境工程建设运营委托监测、环保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测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机动车检测等为重点,优先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北等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数量多、环境监测任务量重的区域开展社会化监测试点。逐步将污染源监测等向市场放开,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size]

  • 《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中关于第三方监测的疑问?

    《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草案)》中有这么一条: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委托监测)  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取得环境监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能力”怎么理解?他们的检测实验室又不需要通过CMA,如何监管?排污监测社会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自行去监测吗?

  •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27_414933_1632583_3.jpg 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发布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为环境服务行业今后几年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巨大的推动力。 所谓环境服务业是指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不仅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在消费性服务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营,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与检测,环境贸易、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教育与培训及其它与环境相关的服务活动。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年均增长率约为3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约为50%,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约5%左右。据测算,到“十一五”末,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1500亿元,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约为15%,从业单位约1.2万家,从业人数约270万人,在有效期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约2100家。 2008年全省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约50多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0亿元,其中环境服务收入65亿元。具有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11家、环境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单位5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单位2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130多家、甲级环评资质单位9家。2009年环境服务业年产值44.31亿元,占环保产业收入总额的29.9%。截至2010年,广东省持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共206家,约占全国持证企业总数的八分之一。 环境监测服务虽然未被列入优先发展的对象,但却被列入逐步社会化的行列。也就是说今后环境监测将逐步摆脱政府垄断的局面,为此各地环保厅(局)纷纷出台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市场准入的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晋环发[font='Times new roman','serif

  • 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20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已迫在眉睫。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探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许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既是加快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现实需要。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的主战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鼓励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环境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积极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放宽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加快培育。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环境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依法监督。强化环境监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五)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同时,可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四、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六)转变管理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据本行政区实际,选择采取委托、承包、采购、名录管理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七)扶持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诚信建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鼓励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九)完善监管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概况和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监测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相应机构、法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5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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