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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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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相关的资讯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3月12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召开会议,工作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的相关司局同志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主持会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2010年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统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参加成立的工作组。  会上,王黎明和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鲜祖德通报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朱宏任和李强做了总结讲话,李强强调划型标准修订工作要坚持4个原则。  朱宏任在讲话中指出,划型标准修订工作是一件大事,要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的目的,力争使标准覆盖全面,进一步细致划分,同时做好与现行标准的衔接,标准的指标尽可能简单明了,要做好充分的论证。朱宏任在讲话中最后强调要充分发挥工作组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进度。
  • 请查收:全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政策盘点
    2012年4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首次提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专精特新’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2013年7月16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明确提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指出,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兵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为让企业对申报相关事宜有更深入的了解,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政策进行汇总(内附链接)。⭕北京市:《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 》⭕河北省:《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辽宁省:《印发关于 2021年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 (2017-2020 年) 》、《关于申报推荐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组织开展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 》⭕山东省:《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广东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开展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2021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试行) 》⭕安徽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江西省:《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河南省:《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湖北省:《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2021-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贵州省:《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陕西省:《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甘肃省:《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综合管理办法 》⭕青海省:《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疆建设兵团:《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各地“专精特新”的申报条件总体上符合国家相关条件要求,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各地“专精特新”申报条件也有所调整和创新。成为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必备条件。同时,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十四五”时期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约100亿元奖补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的项目,这个资助对中小企业来说,含金量很高,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此外获得此荣誉,后期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也会有政策倾斜。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还可根据挂牌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在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管理提升、融资服务等方面,“专精特新”培育库中小企业可获得优先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不但享有政策优惠,更有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更是全国中小企业评定工作中的最高等级、最具权威的荣誉称号。政府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上市辅导,为相关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登陆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债券的增信支持,简化发行注册流程。探索完善投贷联动机制,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 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称,2012年起,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简称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办法称,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办法还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办法强调,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至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ATAGO(爱宕)获得标准普尔日本中小企业SME(中小型企业)最佳评级(AAA)
    ATAGO(爱宕)获得标准普尔日本中小企业SME(中小型企业)最佳评级(AAA)自2007年开始,ATAGO(爱宕)即被美国标准普尔公司评为日本最佳中小型企业(SME),最近这个评级经过了更新和延续.■ 关于标准普尔公司标准普尔公司是国际权威评级机构,与美国穆迪Moody's公司并列为全球两大知名评级机构,也是日本金融厅指定的5大评级机构之一。■ 日本SME(中小型企业)评级是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与拥有日本中小型企业数字库的日本 RDB共同开发的中小型企业评级。评级被分为从AAA到CCC的7个等级。AAA的评级表示ATAGO(爱宕)的企业管理,产品设计,制造和客户服务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准.
  •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则近3年来的变化分析
    2021年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2022年第一批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通知,为2022年的全年申请定下了总基调,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分析下2020年到2022年老政策和新政策的异同。一、自荐条件(总体)202020212022变化基本条件、专项条件、重点关注条件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激励条件六类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其他专项条件六类20年较粗放,21年完善,22年微调,由激励条件变更为其他专项条件1、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202020212022变化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无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21年后重点确定了行业类别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50%及以上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无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2、经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2020212022变化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2021年之后有所改变,增加了企业估值的选项-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3、企业专项条件(2020)创新能力(2021、2022)202020212022变化应具有主导产品(服务),即企业拥有主要从事的特定细分领域的产品(服务)。即企业拥有主要从事的特定细分领域的产品(服务)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2021之后确定了关键领域与产业环节拥有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数量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整体变化不大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上年度主导产品(服务)所创造的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较高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21年后确认了研发支出的比重与数量下限企业重视产品研发,注重培养研发人员,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4、专业化程度202020212022变化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具有专业化高端人才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21年后增加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以及和龙头和重点工程提供配套产品的的要求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5、精细化程度202020212022变化企业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认证;获得技术、工程等资质认定、企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较高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21年后增加了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要求,在信息化方面,要求更加具体了-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6、重点关注条件(2020)激励条件(2021)其他专项条件(2022)202020212022变化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达到10%及以上,且近两年企业资产负债率和上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控制在合理范围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21年后增加了利润的增长要求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21年后增加了课题的要求主导产品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或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21年新增了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情况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入选信用中国(北京)红名单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含新三板精选层)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新三板除外)21年不考虑荣誉和信用红名单,22年排除了新三板上市计划企业。因本条为参考项,总体上影响不大二、办理流程202020212022变化自荐窗口在当年2季度开放,时限1个多月自荐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每月认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全年开放,每季度评价一次从每年1个月到每月认定再到每季度评价一次,规范了认定流程*文中信息引用自国家工信部及北京市经信局网站,最终以相关部门的最终解释为准。
  • 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下)
    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根本办法 要在政府采购预算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型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虽然很多,但除了少部分项目的科技含量高、质量要求严以外,对中小企业来说,不少的采购项目是完全能够提供质量保障的。同时,不少的中小企业除了没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外,在有些方面还具有其独特的经营优势,就连一些大型企业也无法与其进行局部的竞争。因此,为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局部优势能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从每年的政府采购预算规模中,专门划出一小块商品、劳务或工程预算,特地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从采购政策上更进一步明确地向中小企业进行实质性倾斜,这也是国际上在保护各自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比较通行的做法,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应当加以“效仿”和运用。 将部分非高科技性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向其倾斜。在一般情况下,高科技类的采购项目,中小供应商是难以有实力和技术保障供应的,他们也确实无法与大型企业进行同台竞争。但对一些非高科技类的采购项目来说,不少的中小供应商都有资格、有能力、有实力参与竞争,并都能满足采购人的实质性需求。这样,为了落实国家鼓励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作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将那些非高科技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将部分非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供应商采购。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中小企业具有分布广泛、经营和服务灵活等特点,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对那些依法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都有足够的能力和实力保障供应,这样,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完全可以根据各地政府采购的现状和特点,通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措施,将一些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供应商采购,或在同等的条件下,向中小企业倾斜。 在地方采购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要充分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要求。虽然《采购法》明确规定,要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一法律条款规定得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没有明确的措施。因此,各地必须要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方案来贯彻和落实这一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如,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采购制度,明确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在同等的条件下,中小型企业应当优先中标;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应当重点选择中小企业作为询价对象;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等等。同时,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还必须要通过严厉的督查措施来确保这些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如,授权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将已制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政策严格兑现到位,以确保制度上能够考虑到、行动上能够落实到、中小企业也能够享受到。 鼓励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以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共同分享政府采购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规模非常有限,抗风险能力也较弱,缺少履行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总体能力。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没有资格参与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活动,更难以与大型企业进行“同台”角逐和竞争,从而导致不少的中小企业都无法享受到政府采购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与业务份额,而只能是望着政府采购“蛋糕”垂涎欲滴。对此,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采购法》在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这就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一个市场机遇与和经营活动空间。各地必须要将政府采购的这一政策功能,贯彻宣传到位、落实执行到位,以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型企业,根据不同的业务目的和需要,采取“取长补短”,或是“同行联合”等有针对性的特效方式,组合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进一步增强“联合体”的特长和技能,或有效扩大“专业化”的经营规模等,从而提高“联合体”的总体市场竞争力,以共同“摘取”中标果实,进而大家再分享政府采购的业务蛋糕,达到互惠共赢的效果。 鼓励大型企业在投标时,承诺将部分非主体合同项目分包给具有特定专长的中小企业去履行,以带动中小企业的同步发展。大家都知道,不少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具有高度的“复合性”,不仅表现在实物上的复合交叉,如,有货物方面的采购,也有工程方面的建设,或也夹带着其他方面的劳务供应等等,而且,也可能表现在技术等方面的高度复合,如软件制作等等。而一个供应商对这样的采购业务能够中标或成交,也只能表明其总体上的综合实力比较雄厚,能够符合采购人所规定的总体要求,但,并不能说明中标商对采购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或每一道工序都具有较强的履约优势或能力。事实上,一般也是不大可能的,因此,要鼓励大型企业,在投标时要能考虑到合同的分包履行,以在自己中标的或成交后,在履行总体采购合同的同时,能够将自己不具优势能力的部分采购项目,分包给其他具有较强优势能力的中小型企业去履行,这样,就可能在全面提高自己履约能力和供应质量的同时,也能同步带动和促进其他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要尽量弥补中小企业在信息收集方面的各种缺陷与不足,保证中小企业能够公平地享受到政府采购信息。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掌握到政府采购信息是他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首要前提,即使是一个具有强劲实力的企业,如果收集不到相关的信息,也只能与政府采购活动永远无缘,更何况中小企业在采购信息的收集能力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与不足。如,有些中小企业没有能力正常上网查询,有的中小企业只能靠收看电视,有的地方只能靠订阅部分报刊等了解采购市场的行情等等。因此,政府采购工作要想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首先就必须要考虑到中小企业在采购信息收集能力方面的各种差异,必须要“设法”让各类、各地的中小企业都能很方便地收集到政府采购信息,让他们能够公平地享受到采购信息。在具体的措施上,可以要求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信息时,必须要采取多渠道、多手段、多途径发布,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或教条于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必须要同时在多种信息媒体上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发布,特别是一些地方性的媒体,很有地方宣传的特点,也很便于地方中小企业的收集,是采购信息宣传和发布的重要阵地,不能忽视这些地方媒体的特殊作用。 防范侵害中小企业正当权益的根本措施 凡需设定特殊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的要提前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作为评标标准,以避免各种歧视中小企业条款的发生。在《招标投标法》的第十九条,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都明确规定,要将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随之一并对外公开公示。而这“招标文件”就是采购人据以招标、供应商据以投标的重要法律文件,由此可见,这“评标标准”也就是各方事前建立和衡量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基础,而其极为核心的实质性内容就是“评标指标”,因此,在标书的评审过程中,这评标指标就是专家评审的法律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轻易变更。这样,评标因素的设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必须要在事前进行公示,在确认无异议,特别是要确保对中小企业供应商不存在歧视性后,方可列入招标文件作为评标因素。而在已公开发售的招标文件中,凡没有明确载明的评标指标,就不能在招标项目的具体评审活动中使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采购代理机构设定的评标指标等,凡超出采购人需求,变相提高了中小供应商资格或门槛的,均不得列入招标文件。依据法定程序,采购代理机构一旦接受了采购人的委托后,就必须要围绕采购人的需求实施代理采购操作,这就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所选用的“评标指标”必须要充分体现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因此,采购代理机构用来评标的“评标指标”就必须要向采购人充分公开,并向他们征求意见,这也是披露采购信息的根本要求。凡没有向采购人征求意见的“评标指标”就不得作为评标标准列入招标文件中对外发布,以免影响和扰乱了评标工作秩序。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所设定的评标标准也只限于满足采购人需求,而不能超出采购人需求,否则就会变相提高中小供应商进入的资格或门槛,影响中小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当权益。 对因评价指标选用不当而造成中小企业供应商权益受损等事件的,必须要从严追究责任人员的法纪责任。“评标指标”体系是确保采购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凡因采购代理机构在筛选“评标指标”时,不能严肃认真或玩忽职守而导致评标工作有失公正,侵害了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正当权益时,必须要严肃追究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犯法律或刑法的,必须要追究其司法或刑事责任,以促进各有关机构、有关人员都能充分重视“评标指标”的筛选和审定工作,都能从源头上维护和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下)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政策扶持力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暂行办法》?  答: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提供就业岗位、满足社会需要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获得合同金额逐年增加。同时也要看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还不够细化 一些政府采购门槛较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难以达到相应要求 部分采购人倾向于采购大企业或大品牌的产品等等,使得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面临着不少困难。  为了给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暂行办法》,通过采取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问:《暂行办法》在适用范围和支持范围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暂行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类采购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关于本办法扶持的中小企业范围。从我国政府采购的实践来看,很多获得较大份额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代理的往往是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由中小企业本身直接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较少,中小企业中标而大企业获利的情况非常普遍。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暂行办法》明确,享受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问: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何进行资格确认?出现中小企业资格争议时如何解决?  答:鉴于目前我国尚无权威部门对中小企业开展资格确认工作,且众多政府采购当事人暂不具备判断企业类型的专业素质,当前采取中小企业自我声明的做法,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需要对中小企业资格进行认定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问:《暂行办法》中提出的预留采购份额如何理解?  答:《暂行办法》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应当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能低于60%。  关于30%比例的确定。国际上,美国联邦政府支出中的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目标是23%,欧盟中小企业中标金额占欧盟政府采购金额约40%,考虑到国际上对中小企业政策的接受程度和我国中小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将该比例设定为30%。  关于60%比例的确定。依据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占50%左右。为了体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扶持,将中小企业份额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重设定为60%。  问:《暂行办法》提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将获得评审优惠等扶持措施。请介绍一下这些措施的适用范围。  答:关于价格扣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具体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考虑到不同行业竞争程度不同,采取了规定比例区间的做法。为了突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扶持,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关于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参会政府采购活动时,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与价格扣除政策基本等效的原则,办法规定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关于鼓励分包。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但只采取将分包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统计数额的鼓励措施,未给予具体的评审优惠。  关于其他扶持措施。采购人应当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问:《暂行办法》在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方面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答:关于联合体投标中的关联关系。为了避免大中型企业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利用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谋取中标的问题,《暂行办法》对存在关联关系的联合体投标进行了限制性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关于分包与转包。《暂行办法》规定,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 ECHA列出计划以协助2013年中小企业领头注册人
    ECHA的负责人说,中小企业应确保其规模,在2010年中小企业抽样检查中有近一半不符合条件  ECHA和欧洲联盟委员会正在策划一系列活动,以协助中小企业顺利完成2013年的注册工作。在由波兰当局举办的REACH会上,ECHA的执行董事,Geert Dancet表示,ECHA意在引导并协助中小企业担任领头注册人以利用这方面的经验指导2018年注册截止期前的注册工作。该计划是由ECHA提供资金请中小企业领头注册人参加明年二月在赫尔辛基举办的领头注册人工作会,ECHA计划与公司进行会谈,以支持中小企业及各国REACH服务台。  Dancet先生强调,ECHA主动要求中小企业做领头注册人,但是必须满足中小企业的标准,(基于企业营业额和员工规模)但是倘若被一家大型企业控股20%,则不满足条件。ECHA对2010年完成注册的中小企业进行随机抽查,以检查它们是否符合标准,并减免注册费。Dancet先生说,被审核的300家公司中,大约一半不符合中小企业的标准。对此,ECHA正在准备向不满足SME的企业核发行政费差价invoice及行政罚款的invoice。ECHA正在考虑企业主动发信给ECHA表示因自身的原因错误解读了SME规模并自愿补齐差价以免去行政处罚的做法是否可行。Dancet先生说,企业需要阅读并了解中小企业状态方面的指导性建议而不仅仅是定义。  他还表示,在今年夏天发起的2010年注册调查的回复中,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比例比较高。在波兰会议上,代表们指出了指南文件和REACH - IT系统没有本国语言版本是应对欧盟REACH注册的难点之一,但Dancet先生说,调查结果显示,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该法规的复杂性,而不是语言。同时他强调,为了顺利应对2018年的注册截止期,在委员会的要求下, ECHA将开展一项将REACH - IT系统翻译成欧盟各国语言的可行性研究,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保证系统是稳定性。该工作有望在2012年底实现,但是,由于太接近2013年注册的截止期限,因此该工作进展可能会受阻。
  • 多家国产仪器公司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批立项项目公布2010年度第2批共支持项目2,095项,支持金额146,667万元  经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评审、评估,科技部和财政部已完成了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批立项项目的审定工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批立项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全部为无偿资助项目,共计2095项,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4.6667亿元,首次拨付资金额度为11.4538亿元。其中,技术创新项目1481项,计划安排资金10.7092亿元,首次拨付资金额度为7.4963亿元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368项,计划安排资金2.4575亿元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246项,计划安排资金1.5亿元。现将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  在项目公布之日起2周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详情请查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其中与仪器有关的项目有:序号立项代码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支持方式支持金额(万元)1110C26211103448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北京国科华仪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资助604410C26221103481BKS-3000型烟气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北京凯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资助904510C26221103482LC6000制备高效液相色谱仪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资助808110C26221103518生化体外诊断酶法测定钾、钠试剂盒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无偿资助4010710C26211103544脉冲熔融-飞行时间质谱气体元素分析仪北京纳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无偿资助14014910C26211203586维生素检测仪天津市兰标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资助7539410C26212203831CS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长春迪瑞实业有限公司无偿资助14044210C26213103879MOL系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海艾诺电子有限公司无偿资助9054610C26213203983DB-L2模块化多元素测定仪姜堰市华东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无偿资助9054710C26213203984新型快速多参数重金属痕量智能检测仪泰州拓普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无偿资助8054910C26213203986新型核磁共振化纤含油率快速测定仪姜堰市科苑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无偿资助9059010C26223204027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系统欧普图斯(苏州)光学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资助5060510C26213204042生物医药用工业制备级液相色谱分离纯化系统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资助14066710C26213304104多模式在线采样COD分析仪浙江小桥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资助8077810C26213314215药材活性成分萃取设备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无偿资助8095810C26213704395基于动态光散射原理的光子相关纳米粒度仪济南微纳颗粒技术有限公司无偿资助90138410C26214424821GS4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深圳市锦瑞电子有限公司无偿资助100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批立项项目汇总表
  • 工信部重磅!机关单位/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应30日内付款
    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2019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strong应当在30日内付款/strong;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width="600" height="301" title="1.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301px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1.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5b587bba-f538-4106-a2ca-9976e0cc9109.jpg" border="0" vspace="0"//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strong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strongstrong应当支付逾期利息/strong。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一条规定,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strong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strong,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strong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pan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strong关于《办法》起草说明/strong/span/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起草目的/strong——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法律制度,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立法必要性/strong——一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需要;三是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需要。/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立法起草原则/strong——一是聚焦重点问题,细化有关法律规定;二是保障公平交易,维护中小企业权益;三是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立法经验。/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主要内容/strong——《办法》共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一)原则要求;(二)明确付款期限;(三)规范付款行为;(四)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五)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六)法律责任。br//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pan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strong《办法》全文如下:/strong/spanbr//pp style="margin: 5px 0px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text-transform: none text-indent: 32px letter-spacing: normal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text-decoration: none word-spacing: 0px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strong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strong/pp style="margin: 5px 0px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text-transform: none text-indent: 32px letter-spacing: normal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text-decoration: none word-spacing: 0px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征求意见稿)/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一条【strong立法目的/strong】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条【strong适用范围/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strong,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可参考文末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年底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span)/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条【strong及时支付义务/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四条【strong禁止滥用优势地位/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滥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五条【strong部门职责/strong】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管理工作。/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管理工作。/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六条【strong环境评价/strong】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七条【strong法律援助/strong】国家建立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制度。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八条【strong行业协会商会/strong】国家鼓励、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在促进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九条【strong付款期限/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strong30日内付款/strong;strong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strong。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基于合同性质确实需要更长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前款规定的付款期限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算。合同约定以中小企业出具账单、发票或者其他单据作为付款条件的,付款期限自该付款单据送达之日起算。/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条【strong质保金返还期限/strong】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证期限届满后,与中小企业进行核实和结算。对核实、结算结果无异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完成核实、结算之日起strong15日内返还/strong质量保证金。/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一条【strong不得以审计为付款条件/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不得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二条【strong票据支付/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远期票据向中小企业付款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合同未约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远期票据付款应当征得中小企业的同意,并应当支付适当的贴现利息。/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三条【strong发包人直接支付/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作为发包人的,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直接向中小企业分包人支付款项。/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承包合同未做约定,且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向中小企业分包人付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分包人的请求,在核实情况后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款项,金额以发包人未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为限。分包人与承包人存在争议的除外。/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四条【strong付款义务/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对中小企业的付款义务。/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五条【strong应收账款融资/strong】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有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的除外。/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六条【strong迟延支付责任/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strong应当支付逾期利息/strong。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strong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strong;strong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迟延支付给中小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逾期利息的,中小企业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赔偿实际损失。/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七条【strong受理投诉机构/strong】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以下称投诉平台),受理中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专门机构(以下称投诉受理机构)负责统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并公布联系方式。/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八条【strong处理程序/strong】投诉平台、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转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被投诉人属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转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被投诉人属于其他大型企业的,转交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理。/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前款规定的处理部门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程序,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前款规定的处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报送投诉平台、投诉受理机构。/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十九条【strong实施细则/strong】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处理与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投诉的具体程序和规则,并向社会公布。/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条【strong禁止打击报复/strong】被投诉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被投诉的大型企业不得拒绝向投诉人提供服务。/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一条【strong监测机制/strong】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会同投资、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监测、预警和共享机制,定期监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迟延支付情况。/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通报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二条【strong限制项目申请/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strong应当依法限制其申请新的投资项目/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三条【strong清欠预算安排/strong】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用于清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中小企业欠款的资金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上级财政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strong超收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对中小企业欠款/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对中小企业欠款的,财政部门strong应当通过扣减转移支付或者部门预算指标等方式予以偿还/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四条【strong代为履行义务/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资金困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代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义务。/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五条【strong市场监督/strong】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六条【strong财政监督/strong】财政部门和其他对政府采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七条【strong审计监督/strong】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八条【strong考核督查/strong】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查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二十九条【strong联合惩戒/strong】有下列情形之一的,strong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因不履行对中小企业付款义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二)大型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条【strong法律责任/strong】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strong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一条【strong滥用优势地位/strong】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strong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二条【strong行政处分/strong】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strong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三条【strong名词解释/strong】本办法所称迟延支付是指,中小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且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未向中小企业支付约定款项的行为。因不可归责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事由造成迟延支付的除外。/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本办法所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交易过程中,大型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准入、销售渠道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中小企业对大型企业具有依赖性。/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第三十四条【strong施行时间/strong】本办法自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年 月 日起施行。/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pan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strong附表:/strong/span/pp style="margin: 5px 0px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text-transform: none text-indent: 32px letter-spacing: normal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text-decoration: none word-spacing: 0px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strong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strong/pp style="margin: 5px 0px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text-transform: none text-indent: 32px letter-spacing: normal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text-decoration: none word-spacing: 0px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摘自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width="600" height="762" title="2.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762px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2.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2c814288-ec53-4b1b-b166-a8d5004b238f.jpg" border="0" vspace="0"//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strong说明:/strong/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pp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400 letter-spacing: normal margin-bottom: 5px margin-left: 0px margin-right: 0px margin-top: 5px orphans: 2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32px text-transform: none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strong附件:/strong/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a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http://www.miit.gov.cn/n1278117/n1648113/c7393449/part/7393467.doc"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1.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span/a/pp style="text-indent: 2em "a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http://www.miit.gov.cn/n1278117/n1648113/c7393449/part/7393468.doc"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2.起草说明.doc/span/abr//p
  • 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工信部近日印发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服务领域。  《规划》提出,推动转型升级,改善供给  ——推动中小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做强做精核心业务,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服务。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  ——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打造一批专注于 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 系。  ——推动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申报注 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原产地标志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中小企业影 响力。  ——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促进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按照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 要求,推动绿色、低碳中小企业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传统行业中小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中小企 业走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不断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改善发展环境,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 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  ——推动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鼓励东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各自比较优势开展合作,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推进城乡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 科技部: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
    2022年1月13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为主线,推动科技、金融、财税等政策加大落实力度,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创造应用场景、夯实创新创业基础条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新增20万家。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实现“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5万家(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二、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资助模式(三)优化科技计划支持研发的机制。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单列一定预算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精准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培养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等“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四)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研发的机制。优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支持国家、地方及行业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子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三、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政策措施(五)促进鼓励企业研发的政策应享尽享。按照应落尽落原则,进一步推动简化普惠性优惠政策兑现程序,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政策,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推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六)建立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创新积分制。鼓励各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支持形成与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交易机构的协同机制,拓展融资渠道。四、提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人才服务(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高端人才。鼓励各地方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探索市场评价人才机制,对市场认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人才及团队,按照一定比例对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给予奖补,在项目支持、政府投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各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端研发人才纳入相应的职称序列。(八)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人才。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国外高水平专家。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程序,推动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支持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承担各类外国专家项目。鼓励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五、创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应用场景(九)创造应用场景驱动研发模式。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智慧城市、重大工程等应用场景,发布场景清单,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示范产品。支持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带动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十)探索更加适应研发的新型园区治理模式。完善高新区等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高新区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基地、平台建设、场地租赁等支持力度。探索多主体协同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治理模式。鼓励区内大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揭榜挂帅”制度,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模式。六、夯实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基础条件(十一)厚植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根基。进一步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新创业载体,为初创期中小企业注入研发理念和创新文化基因,推广“投资+孵化”模式,提升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载体效能。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鼓励国有创业服务载体改革释放活力。(十二)强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评价导向。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加强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的评价导向作用,精准选择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调查制度,加强企业研发能力监测和统计分析,为制定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政策提供支撑与服务。七、强化组织落实(十三)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摆在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本地方实际,因地制宜、主动部署、主动推进。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体系,加大支持力度,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人才、资本、项目、平台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十四)科技部将持续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指导地方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支持,并纳入对地方科技创新能力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开放服务,引导更多资源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科技部将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加强交流和经验推广。
  • 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
    虽然《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实施应当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从2003年《采购法》实施以来,全国每年都有几千亿元的政府采购大单,而能真正吃到这些政府采购蛋糕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较大规模的供应商,不少的中小企业几乎就与政府采购业务无缘,他们只能看着大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市场上进进出出而发出各种“悲观和感叹”。对此,财政部通过调研并在日前下发的《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权利,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贯彻落实到位。 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与功能 法律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法定”政策功能。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章“市场开拓”的第三十四条中,也有相关和类似的法律规定,并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等等。所有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中小企业依法应当享受到的正当权益,此项权益的享受明显受到相应法律的保护。 财政部2009年工作要点中有明确的要求。在财政部列出的2009年度要做的九个方面三十八项重点工作中,在其中的第四项就明确了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这是财政部今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宣传,并要落实到位。另外,在财政部下发的《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也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规定,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继续抓好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与完善工作,特别是要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以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等经济政策的政府采购功能。 《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明确要求。《科学发展观》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其核心就是要“统筹兼顾”各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无论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是个体私营经济,必须要同步发展,一视同仁地支持,特别是中小企业,无论是企业从业人员的就业量,还是经济总量等,都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支柱。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努力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行动。 中小供应商正当权益难以保障的现象 有的地方以注册资本金为理由或借口,变相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他们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就直接要求供应商必须要是大型企业,有的甚至于就明确要求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要达到几千万元以上,否则就进不了政府采购大门。我们知道,对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注册资本金规模一般都是非常有限的,怎么可能有几千万元呢,如果有这样大的规模,他们就不是中小型企业了。而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强制要求潜在的供应商必须要具备这些资格和条件,这不就是明显要拒绝中小企业参与相应的政府采购活动吗。在《政府采购法》的第五条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更何况,《采购法》中还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施必须要“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由此可见,这种将注册资本金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就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此,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就必须要采取措施,切实承担起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 有的地方将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规模作为评分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档量化打分,从而变相地削弱了中小企业的投标竞争力。虽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要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条件,但,这只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按此法律规定,任何一个供应商,只要具备了能够履行其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就有资格并也应该“一视同仁”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活动,而不应该再按供应商所拥有的设备多少进行评价打分。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采购代理机构,却又根据投标人拥有的设备规模情况进行“分档”评价打分,资产设备规模大的得分就高,而设备规模小的中小企业得分就少,甚至于有的中小型供应商在这个评标项目上就得不到分,这就直接“削弱”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有的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作为评分标准,变相地歧视了难以取得较高信用级别的中小型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因素很多,诸如企业的资产规模、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企业的偿还能力等等。这样,一般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等级就不会太高。按道理,只要供应商具备了与采购项目相应的信用等级,满足了采购人需求后,大家就应当“一视同仁”地参与采购活动,而不宜再分信用等级的高低。可在实际中,却有不少的采购代理机构还是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量化,并作为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如,有的以工商部门或金融机构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资质等级作为评标因素,并依据“AAA”级、“AA”级、“A”级的不同级别在标书评审时分别给予不同的加分,这对那些无法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带有一定程度的歧视性质。 有的地方以保障采购项目质量为由,随时随地找借口,变相回避中小供应商应当享受的各种采购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采购人都有一种误解,他们把供应商的规模大小与他们提供的采购项目质量高低联系起来,总认为大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有保证,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就不大放心。于是,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不少的采购人都把供应商内部拥有的技术人员多少,以及技术级别的高低等作为产品质量的评价标志和因素,并将其作为加分条件和事项。同样,有的采购人则把供应商过去的经营业绩作为加分事项等等,所有这些加分因素,都人为限制了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阻碍了他们对各种采购优惠政策的享受。(上)
  • 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目标之一是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详情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落实《&ldquo 十二五&rdquo 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现就促进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ldquo 三个代表&rdquo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加强对&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积极营造创新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开展群众性&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建言献策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提高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研发成果、运用专利技术、促进转化实施的能力。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支持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专利申请、人才培训、预警分析、标准制定、维权诉讼等服务,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培育和发展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动两化融合,鼓励电信运营商、信息化服务商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推广适用的解决方案。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应用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引导小微企业运用云计算、移动商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协同创新。开展信息化普及培训,提高中小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的能力。  (四)提升产品质量和创建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生产控制方法,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推进精益制造,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支持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完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开展质量承诺活动,提高自律水平。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法律法规、检验检测、管理与控制、计量标准、品牌创建的指导和支持。  (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现场、计量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管理和领军人才。建立企业管理咨询师和辅导师队伍,开展管理诊断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企业文化。  (六)促进产业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合作联盟和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协作配套能力,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可持续发展。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发、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发挥各级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ldquo 专精特新&rdquo 技术和产品,培育&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拓宽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银行与&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企业的项目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采取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二)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服务资源与企业需求对接。鼓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各类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提供信息咨询、研发设计、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节能减排、人才培训、开拓市场、投资融资、设备共享等服务,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推动服务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促进&ldquo 专精特新&rdquo 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作用,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  (三)组织市场开拓活动。支持&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重点展示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产品和技术,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影响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开展区域性&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展览展销活动,推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加强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的咨询服务。鼓励&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和网上展示交易活动。  (四)加强培育和推进工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促进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工作,规范认定标准,完善推进措施,探索培育方式,细化工作目标,支持&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产品、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和认定一批&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通过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集聚各方资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的工作机制。要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实际的推进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和运行监测,不断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努力开创促进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的新局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7月16日
  • 财政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2022年5月30日
  • 浙江纺织测试中心惠及中小企业
    据了解,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浙江省纺织测试中心设立年度专项检测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实行检测费用优惠减免政策,减幅为国家标准的50%。  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部署,纺织测试中心制订了2010年度纺织服装企业质量帮扶活动实施方案。除针对中小企业推出检测费减免外,还将向重点帮扶企业开放全部实验室。
  • 中普检测:把握服务中小企业带来的商机
    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TS中普)是一家公正、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测试、认证公司,公司成立之初,只有十几名员工,几百平方米实验室,服务项目单一。作为一个中小型企业的服务平台,针对绝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受自身规模、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无法自己投入建设一个完善的、正规的、专业的实验室这一难题,致力于通过自身建设填补这个市场空白。经过一年多的沉淀积累,2007年PTS中普成功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迈出了成功第一步,根据CNAS与ILAC—MRA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承认协议,与北美、欧洲等地的58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互认,PTS中普的检测报告可获得国际认可,具有国际公信力。  为了更好服务中小企业,PTS中普的检测费用为国际知名检测巨头和国内检测行业大公司的30%—50%,而需要的测试周期仅为其他检测公司的一半,这相当于为宁波及其周边地区的出口型企业节省测试费用5000万元。价格优惠,测试周期短,企业家门口的世界级实验室,极大地便利了各出口企业,而且PTS中普依靠国际化的管理模式,雄厚的技术力量,是浙江省唯一一家检测数据与四大跨国检测巨头(SGS、ITS、TUV、BV)达成数据互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避免出口企业不必要的重复测试,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并且为企业提供了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按照国际惯例,检测费用与出口货值比1:1000为标准,PTS中普已为超过300亿元货值的出口欧美市场产品提供了国际检测认证及咨询业务,帮助广大出口企业应对欧美各种绿色贸易技术壁垒,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  通过市场的积极开拓,PTS的服务客户领域涉及到电子电器产品、纺织品、玩具及轻工产品、汽车零配件、化工原材料、食品接触材料、木质产品等多个领域。PTS中普受客户委托,成为部分美国著名客户如沃尔玛等进出口货物产品抽检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欧洲,PTS中普检测携手各出口企业,进军家乐福、麦德龙等大型市场,协助企业攻克欧洲市场的技术贸易壁垒,大力宣传欧盟市场新的绿色环保法令法规,并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中国产品进军国际市场助一臂之力。  PTS中普凭借着优质的服务,成为松下中国、索尼中国、三星中国等企业指定认可的实验室。为它们的供应商及产业链平台,提供日常检测服务,协助企业进行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控制。2008年12月,“三星电子”将自己的显示器产品空运到宁波,把原来由欧盟某机构检测的业务发包给PTS中普进行检测,PTS中普优质、准确、公正、高效的服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企业所认可。  PTS中普还针对国内各出口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企业量身打造出口解决方案,实现从原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每一步的质量控制,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成为企业产品出口的专业顾问。PTS中普为浙江省超过20%的出口企业提供了这类专业服务,包括奥克斯、九阳电器等知名企业。  在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上,PTS中普积极和当地有关部门合作,举办有关能耗指令等国内外企业关注的欧美等地区相关最新的法令法规技术研讨会,并以进厂专业咨询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企业对欧美地区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并提供各种解决方案,为企业的产品质量把关做出了重大贡献,真正发挥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  2009年,PTS中普成为一家获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签约实验室、德国莱茵公司(TUV)及香港厂商会联检中心(CMA)的合作实验室,同时还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在中国华东地区唯一的合作伙伴。2009年完成检测量超过30000单,服务企业超过20000家,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实现100%的快速增长。2009年又成功获得了“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荣誉称号,成为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在宁波市检测行业尚属首家。  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上,PTS中普在国内第三方检测平台中名列前茅。
  • 国务院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等10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举措。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1年底、2022年底将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6日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特制定本清单。  一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2021年底前,中央财政安排不少于30亿元,支持13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其提供“点对点”服务,同时引导地方财政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进行滴灌式辅导培训,推送红利账单,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税务总局负责)  二 完善信贷支持政策  (三)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相关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手段,综合利用行内交易结算以及外部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信息,提升信用评价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负责)  (五)鼓励开发银行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开发银行负责)  三 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  (六)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为有上市或挂牌意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询服务,优化中小上市公司再融资机制,研究扩大分类审核适用范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广设立“专精特新”专板。(证监会负责)  (七)对拟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投融资对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子基金遴选,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通过市场化机制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探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开辟绿色通道。(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四 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十)按产业链梳理“小巨人”企业,推荐参与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支持融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对“小巨人”企业开放资源要素。(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  (十一)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工程化应用验证项目,促进优质产品先试首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二)结合企业意愿进行分类筛选,制定推荐目录,向大型骨干企业定向推荐不少于1000家“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500项技术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面向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征集技术产品问题,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揭榜,以比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负责)  五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十四)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参与玻璃新材料、智能语言、智能家电等新培育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遴选中,对“小巨人”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给予加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五)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技术成果转移目录,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一批技术研发需求目录,推动供需双向“揭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1万家以上中小企业。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到2022年底,将5000家“小巨人”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七)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到2022年底,完成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节能诊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八)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对“小巨人”企业减半收取非强制测试认证服务费。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为“小巨人”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六 推动数字化转型  (十九)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到2022年底,组织10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不少于1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业务“上云”。(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推广1000个以上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七 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二十一)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到2022年底,培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2万名,对“小巨人”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向“小巨人”企业倾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企业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在国家人才计划中对“小巨人”企业予以倾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各地建立专家志愿服务团或服务工作站,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家辅导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二十四)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设立“专精特新”展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活动,到2022年底,服务不少于2万家中小企业,助力疫情下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十六)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小巨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运用资信数据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  九 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二十七)建设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线上集聚政策、融资、创业空间等各类服务资源,实现政策的主动匹配、创新人才的供需对接、服务的“一站式”获取。(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十八)推动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举办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编印“小巨人”企业典型案例,加强经验交流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共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负责)  十 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三十)为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活动,2022年底前,推动地方对全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地走访,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困难。(各地方负责)  (三十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企业、了解企业的优势,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重点在设立资金推动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应对和防范风险以及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奖励申报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考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地需求,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各地方负责)
  • 中小企业的福音,国务院的600亿基金来啦!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WIDTH: 450px HEIGHT: 372px" title="201509061200079903.jpg" border="0" hspace="0"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noimg/a816c848-e4e1-4175-b6b7-aee686e50530.jpg" width="450" height="372"//p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与市场携手增强创业创新动力 确定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促进投资结构优化 部署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pp  会议认为,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定向调控,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于扩大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pp  strong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strong/pp  会议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pp  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降为20%。为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降为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的再适当降低。同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现行的30%—40%较高资本金比例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通过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加合理的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后劲。/pp  会议指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会议确定,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pp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全科医生等人才培养,推动基本实现看大病不出县。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pp  二是整合共享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pp  三是鼓励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今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pp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提升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pp  strong600亿基金对融资难的中小企业可谓是“雪中送炭”/strong/pp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且都是从事第三产业、科技创新产业,导致固定资产规模小、经营风险较高、抗风险能力低,因此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核心仍需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政府未来的政策重点可以放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建立更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融资服务中介机构。/pp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我国预算科目中一直设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政府从预算中专门安排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此次国务院提出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创新,中央财政仅出资1/4,剩下的由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pp  会议明确,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pp  白景明表示,此次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及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等原则,确保社会资本参与能受益 另一方面让更多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获得定向支持。/p
  • 习近平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贺信: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9月8日消息,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当日上午在江苏省南京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表示热烈祝贺。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希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主题为“专精特新 强基固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有关部门和江苏省负责同志、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表等参加大会。
  • 科技部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意见
    国科发政〔2011〕178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发挥其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群体,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各部门、各地方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仍然面临着融资渠道不畅,创新人才缺乏,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不足,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以及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集中各方力量,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带动广大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重要支撑。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应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  (一)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发项目、共同培养人才。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中根据产业链需要,大力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继续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导师等方式组织科技人员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二)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驿站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继续推进技术转移等专业化联盟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推进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重大任务,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和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技术升级。在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试点示范工程中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产品。  三、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四)发挥科技园区和基地的集聚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以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及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等为载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在国家高新区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实施,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专业特色、产业链关系向国家高新区集聚。培育集群品牌,形成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功能,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网络化建设。  (五)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引导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倾斜。构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供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形成支撑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集群。  四、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  (六)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整合资源,以用为本,推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题服务行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  (七)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放科技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进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标准等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基础条件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进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研究实验条件。  (八)加强知识产权与标准服务。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专题培训,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与分析、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处理等方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制订技术标准。  (九)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化专业机构的作用。促进从事管理咨询、注册咨询、会计事务、审计事务、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国际技术转移等专业服务的社会化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立汇集各类专业机构的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需求提供网络支撑。鼓励专业化机构通过培训、示范等多种方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各类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信息与中介服务作用,在项目推荐、人才引进、信息收集等方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境外拓展业务,开发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五、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十一)深入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通过创新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部分省市开展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十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纳入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科技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信贷原则,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性融资方式。利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科技支行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组织开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设立多层次、专业化的科技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风险补偿和奖励等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服务。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十四)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为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实施力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倡导私募股权基金和各类社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有效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供给量。  (十五)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股权代办系统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促进作用。扩大股权代办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及其它板块上市融资。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改制上市进程。探索利用债券工具和信托工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六、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十六)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已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对于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鼓励、补贴机制。  (十七)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力争逐年稳定增加中央财政预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规模。创新支持方式,扩大资助范围,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十八)充分利用科技计划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比例。  七、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  (十九)完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梳理和评估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针对突出问题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方结合本地情况,制订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部分省市开展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开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先行先试。  (二十)实施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政策。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各项国家人才重大工程的实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和凝聚创新创业人才。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建立定向、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聘用人才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二十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中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分析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继续实施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既是一项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求。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各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应落实办法,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落实。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 仪器变革正当时!工信部发文推进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走深向实
    当前,以5G、物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正逐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工业4.0智能制造模式凸显。作为发现数据的“眼睛”、执行操作的“手脚”,可以说,仪器在工业控制中的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数字化转型对于整个制造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日,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工信厅信发〔2022〕33号,从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提升转型供给水平、加大转型政策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以帮助转型需求方、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明确定位和路径,增强转型合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适用范围及对象主要包括:一是需求方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明晰转型思路、优化转型实践、提升转型效能;二是供给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旨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供给水平提升;三是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旨在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我国智能制造业将保持较为快速的增长速度,再此浪潮下,仪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迎来正当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全文如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总则(一)适用对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遵循“从易到难、由点及面、长期迭代、多方协同”的思路。《指南》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指南》旨在助力中小企业科学高效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为有关负责部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指引。 (二)实施原则坚持企业主体,效益优先。中小企业需参考与发展需求相适配的内容,用好市场资源和公共服务,因“企”制宜推进数字化转型。适时评估转型成效,优化转型规划实践,以数字化转型促进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坚持应用牵引,供需互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主体应聚焦中小企业特征及需求,研制小型化、快速化、 轻量化、精准化(“小快轻准”)产品,围绕“评估、规划、实施、优化”全流程提供专业化服务,基于应用反馈提升产品服务供给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加 强政策支持、资源统筹和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构建中小企业 数字化转型生态,深化产学研用金等多方主体协同创新,推动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合力。 二、增强企业转型能力 (一)开展数字化评估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规范,中小企业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合作,评估数字化基础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现状,构建评估指 标数据管理机制,支撑转型需求分析和转型成效评估。评估可获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内部资源和市场化服务资源,以及所在地区、所处行业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资源。评估研产供销服等环节转型的潜在价值和可行性,明确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定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调整转型策略,有效确保数字化转型投入产出比。(二)推进管理数字化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构建与数字化转型适配的组织架构,制定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激励机制等配套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参加数字化培训,深化数字化转型认知,提升数字素养和技能。引导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跨部门数字化转型合力。有条件的企业可探索设立专门的数字化转型部门。应用财务流程自动化、协同办公平台、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产品等,实现财务、办公、人力资源等管理环节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环节数据综合集成、可视化和智能分析,优化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三)开展业务数字化应用订阅式产品服务,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营销服务等业务环节数字化,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使用SaaS化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等工具开展数字化研发设计,发展众包设计和协同研发等新模式,提升研发设计效能。应用云化制造执行系统(MES)和高级计划与排程(APS)等数字化产品,优化生产制造资源配置,实现按需柔性生产。应用仓库管理(WMS)、订单管理(OMS)、运输管理(TMS)等解决方案和无人搬运车(AGV)、自主移动机器人(AMR)等硬件,使用第三方物流平台,推动仓储物流环节数字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产品数字镜像,提升产品数据管理水平,发展基于数字化产品的增值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创新盈利模式。(四)融入数字化生态应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搭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入核心企业生态圈,加强协作配套,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应用行业龙头企业输出的行业共性解决方案,加速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基于园区/产业集群开展网络化协作,发展订单共享、设备共享、产能协作和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积极接入园区/产业集群的数字化创新网络,利用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对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参加政策宣贯、供需对接、咨询诊断、人才培训等活动。(五)优化数字化实践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或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转型成效评估,重点开展业务环节数字化水平评估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行业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绿色低碳等方面评估企业转型价值效益。结合现阶段企业内外部数字化转型资源,制定调整下一阶段数字化转型策略,选择与下一转型阶段相匹配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升转型策略与发展现状的适应性。三、提升转型供给水平(一)增强供需匹配度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主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共性需求,研发即时沟通、远程协作、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础数字应用。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大型企业打造面向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输出成熟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研发推广具备行业特性的产品服务。低代码服务商持续提升产品的可拓展性,帮助业务人员自主高效构建数字化应用,满足即时个性化需求。(二)开展全流程服务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展示场景融合应用和转型方法路径,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意愿。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主体,聚焦中小企业个性化转型需求,帮助中小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策略。电信运营商、智能硬件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建设、硬件改造连接和软件应用部署等,开展配套数字技能培训。基于中小企业阶段性转型需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整合生态资源,为中小企业匹配与现阶段需求适配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转型逐步深入。(三)研制轻量化应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中小企业转型痛点难点,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推广低代码产品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自行创建、部署、使用和调整数字化应用,提升中小企业二次开发能力和需求响应能力。发展订阅式软件服务,有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试用版服务,探索发展以数字化转型收益支付服务费用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顾虑和成本。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工业APP,沉淀工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建设工业APP商店,加速工业APP交易流转应用。(四)深化生态级协作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大型企业等各方主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 数据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大型企业搭建或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订单、技术、工具、人才、数据、知识等资源,探索共生共享、互补互利的合作模式。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开展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等交叉验证,创新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四、加大转型政策支持(一)加强转型引导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等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出台配套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二)加大资金支持按照“企业出一点、平台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 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鼓励平台减免转型共性需求支出。发挥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对中小企业转型带动作用明显的“链主”企业和转型成效突出的“链星”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研制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产品服务,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转型融资渠道。(三)推广试点应用结合当地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培育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标杆,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培育和遴选一批可复制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转型的典型模式,推广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模式,有效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四)完善配套服务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问诊”服务,组织专家深入中小企业一线开展“入驻式”诊断服务。支持职业院校、大型企业等建设数字人才实训基地,提升中小企业数字人才供给。(五)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外部环境。建设完善地方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纳入考核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会议和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做大做强。基于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优化财税金融、人才培引等政策措施,稳定中小企业转型政策预期。
  • 《2012年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果展》即将开幕
    青岛市政府为鼓励青岛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ldquo 专精特新&rdquo 的发展道路,充分展示近几年青岛&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中小企业发展成果,做好&ldquo 专精特新&rdquo 企业产学研、市场开拓、融资等需求对接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青岛市政府定于2012年5月4日~8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与2012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青岛轻纺名优产品交易会、青岛产学研洽谈会同期举办《青岛市中小企业&lsquo 专精特新&rsquo 成果展》,届时我单位将以全新、独特的形式参加《2012年青岛市中小企业&lsquo 专精特新&rsquo 成果展》,欢迎各界人士前来观展。 本届展会以&ldquo 助力产业、服务企业、惠及民生&rdquo 为宗旨,以&ldquo 智造,让生活更美好&rdquo 为主题,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本土优势,充分发挥综合会展的叠加效应,借力青岛国际时装周,集中推介青岛名牌产品,彰显青岛制造风采,助力产业提升,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集中展示中小企业&ldquo 专精特新&rdquo 成果,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将&ldquo 专精特新&rdquo 发展方向作为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市工业转型升级需要,以军转民技术为主要特色,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交流平台,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和高端制造业发展,为打造时尚之都和品牌之都,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蓝色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崂应参展信息如下: 展会名称:青岛市中小企业&lsquo 专精特新&rsquo 成果展展会时间:2012年5月4日-8日展会地址:青岛国际会展中心4号馆F1展位(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咨询电话:0532-87630905公交线路:311、802、304、321、230、606路等至会展中心站下车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办单位: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科技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192, 0, 0) "strong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区〔2019〕268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9年8月5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现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主要措施/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一)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span/strong。加强专业化众创空间在重点地区和细分领域的梯次布局,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在若干行业领域推动建立专业孵化器联盟,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span/strong。推动出台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实施细则,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强化考核评估导向/span/strong。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扩大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入库规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二)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强化科技创新政策完善与落实。/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4.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加大政策激励力度/span/strong。推动研究制订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新的政策措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5. 加强政策落实与宣讲。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支持政策,推动降低执行门槛。加强现有政策宣传推广,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开展面向科技型初创企业的重点政策解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三)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6.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span/strong。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7.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span/strong。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对于任务体量和条件要求适宜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四)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8.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推动完善企业研发体系/span/strong。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引进培育骨干创新团队,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9.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鼓励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span/strong。研究出台新时期强化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设研发基金、共建实验室、研发众包等方式,共享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0.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加大科技资源集聚共享。/span/strong支持国家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特色载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和开展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大型企业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促进科研仪器、实验设施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五)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扩大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供给/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1.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推广科技创新券/span/strong。支持地方设立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载体进行奖励或后补助。/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2.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建设。/span/strong制订出台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试点,引导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开展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供专业化服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3.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搭建特色服务载体/span/strong。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博览会,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技术转移、政府采购等综合服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六)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加强金融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4.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加强创业投资引导/strong/span。拓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功能,引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成立专门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双创”基金,培育发展专注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5.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span/strong。开展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引导银行信贷支持转化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租赁等。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为优质企业进入“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提供便捷通道。/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七)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6.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强化“一带一路”合作交流/span/strong。探索开展“一带一路”产权交易与技术转移相关工作,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合作营造良好的环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7.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对接/span/strong。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际杰青计划”,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相关领域外国青年人才进行对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长期出国(境)培训。/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后记:科学仪器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的发展也需要仪器设备作为重要的硬件设施,科学仪器是支撑科研的基础条件、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助推器”。近年来,在内外部环境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仪器仪表全行业增幅放缓,受市场环境影响和产业结构调整因素的双重作用,产业运行规模普遍下降,同时,我国大型仪器及高端设备仍依赖进口,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尤其在一些新兴产业和应用领域差距更为明显。未来,能否争取更多的市场机遇,取决企业的产品技术的主动权和服务水平,取决企业的研发底蕴和核心竞争力。因此,要实现我国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的发展,需要全体仪器人的奋发拼搏。/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pbr//p
  • 雅睿生物获"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注分子诊断基因检测
    近日,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一批)》,苏州雅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多年以来在分子诊断及基因检测领域的突出表现和优质口碑,被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雅睿生物的“专、精、特、新”“专精特新”,是指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特征。入选企业要具有专注于细分市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等行业优势,是行业细分市场中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业。苏州雅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座落在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家级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是一家以分子诊断及基因检测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化雅睿生物历经多年研发,在“自动化控制、图像处理、光学检测、镜检、液路、电子应用和软件”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技术的积累,拥有国内外专利40余项和软件著作权约20项。精细化不断推动精细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规范、高效管理。特色化自主研发了国际领先的 “基因检测技术平台”、“全自动液路提取技术平台”和“全自动微生物检测技术平台”,在此技术平台上,形成了“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等温荧光定量PCR扩增检测仪、便携式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核酸提取加样系统”和“核酸快速诊断系统”的产品组合。新颖化公司坚持研发创新为基石,持续创新为助力,参与起草《实时荧光定量 PCR 仪性能评价通则》国家标准;荣登“2022中国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价值榜”最具影响力生物技术企业榜单!
  • 麒麟荣获“江苏省第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
    麒麟荣获&ldquo 江苏省第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rdquo 称号 南京麒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喜获&ldquo 江苏省第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rdquo 称号。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审推荐办法(试行)》进行的一项评选,此次评选的重点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主导型产业、环保节能产业等省优先发展产业类的企业,这些企业科技管理体系健全、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 今后,麒麟理化分析仪器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完善自主创新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麒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年11月12日
  • 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财务局:  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竞争力”要求,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等工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为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72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以下简称《监管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结构调整项目: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的技术改造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是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军工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生产节能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产业集群中进行集中治污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A级以上(含A级)风景区旅游企业安全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3.服务环境改善项目  (1)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项目。  (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 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为担保机构提供一般责任保证和比例风险分担业务(以下简称再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3.保费补助项目: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低收费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助。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项目。  2.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机构(部门)开发、购置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软件,以及为适应研发要求对相关场地及设施改造的项目。  3.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开发、申请的项目。  (四)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补助项目  对我国境内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的中小企业的展位费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按照《监管通知》规定进入项目库,且符合产业政策和本通知支持重点。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以同时申报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和保费补助项目。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资质  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须为2009年6月前设立,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和服务环境改善项目的企业须为2010年底前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10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总额低于4亿元。  2.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须是经过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或机构核准或备案,2012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未注明建设期,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4000万元。  3.其他要求  (1)结构调整项目中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是指企业采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或者具有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08年以来获得的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的技术。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  (2)专业化发展项目,企业2010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  (3)节能减排项目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且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的产品。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5%。  (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是指不新征用土地,对现有厂房、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进行改造的项目。  (6)生产性服务企业改造项目是指能够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争取订单、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必须符合《担保资金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要求。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资质  申报企业须为2009年6月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10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总额低于4亿元。  2.项目要求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项目2009年建成,2010年运行良好 与项目相关的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显著提高。  (2)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201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的在建项目,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20%。  (3)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企业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和授权的专利技术超过1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使用。  (四)中博会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参加2011年中博会的中小企业。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 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业务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2% 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 8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3%。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单笔再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一般责任保证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1%,比例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5%。  3.保费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按《担保资金办法》规定执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纳入一般风险准备金管理,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2008年至2010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中博会补助项目  境内中小企业租用的每个标准展位补助3000元。各参展企业按此补助标准减交展位费。  四、项目申报  (一)按《监管通知》规定,已进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单位可提出申报请求。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项目申报单位使用申请入库时的用户名和密码(担保机构使用填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为/),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提供相关资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组织和审核工作,对每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数不超过40个(含服务环境改善项目10个),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不超过20个 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数不超过20个(含服务环境改善项目5个),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不超过10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数不超过4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0个。  中博会补助项目补助展位数不超过4500个。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担保资金办法》开展工作,并于2011年5月23日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1份),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项目、严格审查资料、科学评估论证,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和《担保资金办法》执行。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doc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doc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doc  4.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 锘海入选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榜单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的有关规定,公示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锘海顺利入选榜单。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关于锘海:锘海生命科学成立于2017年,2020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2021年7月被列入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项目名称为《光片照明显微镜研发与应用标准化试点》(项目编号:S21-02-025)。总部位于上海松江区,在北京,广州,成都,沈阳等十余座城市设有办事处, 作为“生命科学的服务者,医疗创新的推动者“,致力于打造完整的生命科学研发、制造、服务生态体系。锘海自主研发LS18平铺光片显微镜可实现小鼠全脑、脊髓、骨骼、肾脏、肝脏、乳腺、胰腺、肺、肌肉及肿瘤等小动物完整器官3D结构呈现。“平铺光片技术”解决了传统光片显微镜中空间分辨率、光学层析能力和成像视野大小之间的矛盾,满足高通量、准确定位的荧光成像分析需求,广泛应用于脑科学、肿瘤学、药物研发、干细胞研究、组织胚胎学等各个领域。为方便广大科研工作者,我们亦提供组织透明化、免疫荧光标记、高分辨大组织3D成像、图像分析与存储,一站式科研服务。此外,锘海还有纳米药物制备系统及纳米药物制备、检测服务—从处方筛选到制剂表征全线过程。纳米药物制备系统通过微流控芯片技术制造纳米颗粒包裹体,可包裹化药、mRNA、siRNA、DNA等小分子物质,实现该物质的体内递送,从低通量至高通量均可覆盖,适用于临床前研究和符合GMP的临床生产,并可在纳米颗粒表面添加标记物制造靶向药物。目前,锘海已服务国内多家知名药企并具备成功申报临床的案例。我们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研发、销售、技术和本地化服务的团队,团队中大多数人员为高学历专业硕博人才,致力于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科研及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让生命科学更加简单、高效。联系我们:400-860-5168转3698
  • 喜讯|再次上榜!瀚辰光翼通过“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3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成都瀚辰光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复核申报企业,成功通过复核认定,并公示入榜。“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企业,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以创新赢市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工信部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最近几年,相关政策持续发布,且不断升级细化,全国上下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节节攀升,并在今年达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瀚辰光翼于2016年正式启动运营,专注于生命科技智能自动化,是生物育种高端设备和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科学研究、分子诊断等智能自动化领域国内领先平台型企业。团队从成立之初就核心底盘技术开展自研,经过多年的持续积累打磨已形成软硬件全栈自研的技术能力,产品线覆盖基于各种分子检测方法学和各类样本处理方式的全流程智能自动化设备及配套试剂和耗材,并已扩展至其他多个生命科技实验领域,广泛应用于现代农业、科学研究、体外诊断等行业。特别是在生物育种领域,实现近百家标杆客户装机和大规模使用,助力下游客户实验开展的效率提升、成本降低以及过程的标准可控,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实验操作中释放出来,真正投入到具有创造性研究性的工作当中。未来,瀚辰光翼将秉承“赋能生命科技 不繁成就非凡”的使命初心,围绕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不断打磨团队,持续深耕生命科技赛道,积极扎根国内走向全球,通过中国创新驱动全球生命科技智能自动化和智能化升级,为全球客户创造价值。
  • 201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
    国科办计[201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将继续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为做好2012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2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同时,拓展支持方向,增加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二、工作组织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立项论证、合同签定、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2012年度的创新基金预算执行工作质量和进度。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2.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及验收工作,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拨款文件,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当地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将委托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统计,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项目审查,组织项目评审评估,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和验收,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4.要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并结合当地特点,积极探索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创新基金管理方式,加强国家创新基金政策与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的统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1.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2012年度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  2.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报送方式见《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附件) 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发布的《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目申报说明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二)项目要求和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  1.创新项目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发或中试阶段、尚未形成有效销售的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50万—10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是指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三)项目申报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推荐单位统一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处,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 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二)支持内容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包括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 软件共享服务 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 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 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 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包括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 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三)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主要服务支出包括:为中小企业创新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支出 降低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等。  (四)项目申报  推荐单位重点审查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根据当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及重点发展产业的实际布局,认真筛选,择优推荐,同级财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财务审查。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统一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处,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一)支持对象  符合《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中小企业,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  1.股权投资方式:阶段参股,引导基金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新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  2.无偿资助方式:  (1)风险补助,按照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投资保障,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资格  新申请资格的创业投资机构将准备的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推荐报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金融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创业投资机构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才能申报项目。已取得资格的创投机构(名单见创新基金网站),可以直接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  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阶段参股项目申报只需提供纸质材料。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统一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金融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引导基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gvc.innofund.gov.cn)提交。  四、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 网址:www.innofund.gov.cn  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邮编:100045  3. 受理处  电话:010-88656210至6213 传真:010-88656219  4. 金融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电话:010-88656280,88656285 传真:010-88656284  5. 网络系统支持电话:010-88656302,88656303,88656312,8865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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