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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食品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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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食品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站挂牌
    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站在宁夏检验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站在宁夏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挂牌,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与宁夏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签署了委托检测协议。此举对于提升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委托协议,今年,该工作站将承担猪肉(猪肝)、牛羊肉、鸡肉、海水鱼虾(淡水鱼虾)、贝类水产品、米线等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按委托书约定期限和金额拨付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对受托的业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挂牌,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与宁夏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签署了委托检测协议。此举对于提升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委托协议,今年,该工作站将承担猪肉(猪肝)、牛羊肉、鸡肉、海水鱼虾(淡水鱼虾)、贝类水产品、米线等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按委托书约定期限和金额拨付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对受托的业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 407万!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采购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XH-2021-139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7.7(万元)最高限价:407.7(万元)采购需求:一包:1、实验用水废水处理设备 1套;二包:1、超高效聚合物色谱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2、柱后衍生模块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3、全自动加液仪 1套;三包:1、中高压制备色谱仪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2、高速冷冻落地离心机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四包:1、氮气发生器 1套;五包:1、涡旋混匀器 4套(进口产品已论证);2、电子滴定器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3、微生物检测抽滤装置 1套;4、水平电泳(含光密度计) 1套;5、电泳仪(带电泳槽) 1套;6、全温振荡培养箱 1套;7、半干式快速转印仪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8、烘箱 2台(进口产品已论证);9、刀式研磨仪 2台;10、电化学分析仪 1台;六包:1、吹扫捕集仪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2、集成进样模块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9-07 00:00:00至2021-09-13 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10-09 11:00:00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四电子开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地 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联系方式:139192539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联系方式:17693116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明阳电 话:17693116088
  • 台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式动工
    从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浙江台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经过前期紧张筹备,于日前举行开工典礼正式动工。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燕,椒江区委书记陈祥荣,椒江区政协主席董晓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戴国富,市卫生局局长周春梅出席开工仪式。  该中心的建设是台州市打造&ldquo 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县级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农业公众服务中心和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为补充&rdquo 的检验检测三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地上使用面积15500平方米,拥有药品与化妆品检验检测实验中心、食品与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实验中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品审评分中心、市实验以动物中心及其配套辅助用房等六大功能区域,预计项目参数达到1000项以上,地产食品检测能力达到标准项目85%以上  中心建成后,将承担起为该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为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并对该市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预警起到积极作用。
  • 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完成整合
    3月31日上午,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这标志着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正式完成整合。  此次整合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的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整建制并入银川市卫生局所属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同时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银川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和设备全部整合并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为银川市卫生局和农牧局双重管理的事业单位。  同时将原由相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检验和检测职责、农产品和农产品投入物的质量检测,以及农药实验检测职责、动物食品检验检测职责、水生动物水质检测职责,土壤、植株、化肥养分检验检测职责等全部整合划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国务院: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监管力度、主体责任、监管能力、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关注食品产业的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2〕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注,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撑,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通过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食品安全部门监管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检验检测等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发挥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五)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执法的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游环节控制危害。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区域合作,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支持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重视舆情反映,增强分析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奖惩约束机制。  (六)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深化食用农产品(000061)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 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全链条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经营单位。  (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处中需要技术鉴定的,监管部门要给予支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九)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着力提高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商、经纪人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调整的力度。  (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许可管理。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审查。加强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完善现场检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管理,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注册、备案和监管。加强食品认证机构资质管理,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建立与餐饮服务业相适应的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筛查模式。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小集贸市场及农村食品加工场所等的监管。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十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  (十二)落实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十三)落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置及经济赔偿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处置情况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未执行主动召回、下架退市制度,或未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执行 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停业整改、吊销证照。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十四)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十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坚持公开透明、科学严谨、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点品种、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各地区要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十七)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监测资源的统筹利用,进一步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水平和能力。统一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范监测数据报送、分析和通报等工作程序,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例行监测。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严格监测质量控制,完善数据报送网络,实现数据共享。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提高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强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充分发挥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风险预警相关基础建设,确保预警渠道畅通,努力提高预警能力,科学开展风险交流和预警。  (十八)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科学统筹、合理布局新建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积极稳妥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网络化查询。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积极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注重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汇总、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追溯手段和技术平台,提高追溯体系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二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六、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二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善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依据,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各地区要积极推动地方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具体办法的制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大力推进种植、畜牧、渔业标准化生产。完善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提高食品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食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进食品经营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化食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支持措施,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二十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国家建设投资要给予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更多支持,资金要注意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倾斜。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三)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化食品安全科研队伍。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科研资源,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科研成果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估,积极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科研成果。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适用管理制度与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  七、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十四)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合理确定奖励条件,规范奖励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现。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五)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引导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八、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细化、明确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二十八)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快制定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国务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 85万!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3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XH-2021-139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预算金额:85.0(万元)最高限价:85.0(万元)采购需求:1、中高压制备色谱仪 1套(进口产品已论证);2、高速冷冻落地离心机 1套。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11-03 00:00:00至2021-11-09 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11-23 11:00:00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电子开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地 址: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联系方式:139192539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联系方式:17693116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明阳电 话:17693116088
  • 286万!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172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1万元 最高限价:286.1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1 1 详见招标文件 82.500000 B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2 1 详见招标文件 125.000000 C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3 1 详见招标文件 78.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1月14日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成为河西五市第一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该中心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包括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添加剂、食品中真菌毒素、食品中污染物、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913种产品、5600余个参数。  该中心于2013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辖区内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并承担社会食品行业送检(复检)等检验任务。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中心实施完成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了1718.4平方米的理化、微生物和仪器实验室。今年9月,中心实验室通过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的技术和现场审查,11月14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中心核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此中心正式开展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等29大类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 工信部发文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2012〕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盐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食品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现就贯彻《决定》和《规划》精神,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决定》和《规划》精神的重要意义  《决定》和《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系统培训,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按照分工和要求,抓好抓实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二、继续加强和规范食品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葡萄酒行业等重点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果蔬汁(浆)加工业、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落实产业政策,推进结构优化,不断提高食品产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对食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围绕改进管理、提高素质,实施以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加强企业监(检)测能力建设 推进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进一步梳理食品行业标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检)测计划制(修)订工作。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食品生产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和健全食品加工、生产领域专家库,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快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大力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加快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通过诚信评价 继续组织编制食品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 配合研究制订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加大诚信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加强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 加强对委托评价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加强地区间、企业间诚信建设经验交流,梳理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共享。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配合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排查和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加强食盐行业管理,开展盐业专项整治活动 配合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不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生产行为 配合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配合做好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专项督查、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继续大力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培育诚信文化,打造信誉品牌 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继续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加大对企业履行承诺的监督力度,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提高全行业思想认识。继续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际,抓紧制定落实《决定》和《规划》的工作方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我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陕西省将整合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陕西省各部门各系统食品检验 检测机构将被整合,拟设立农产品检测和食品质量综合检测两个中心。  据了解,陕西省食盐、商务、粮食、渔业、农业、卫生、质监等各部门都拥有自己的食品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的着重点稍有差异,但总体上检验设备基本雷同。全省食品检验机构总体上呈现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社会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小而全的格局明显,利用率不高且人、财、物浪费严重。省政府决定通过3年努力,完成全省食品安全检测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管理的检测体系。省级检测中心突出“高精尖” 市级检测中心要满足“全覆盖” 县级检测中心要达到“最基本”,具备常规微生物、理化指标和快速检测能力。
  • 215万!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zfcg00488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5.78(万元)最高限价:215.78(万元)采购需求: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50万!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zfcg00489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最高限价:349.9924(万元)采购需求: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食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完成
    p  经过4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已顺利完成,并将于3月底前投入使用。改造后的检验检测中心,可实现同时检测20多种肉类基因,假羊肉、假牛肉干等掺假肉类将无所遁形。/pp  新建的550平方米的食品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实验室,是自治区首家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食品微生物的检测。分子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食品微生物检测,用于开展肉类掺假检测、转基因食品检测、运用基因技术进行其他生物鉴定等。/pp  改造升级后的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更加先进,主要用于肉类掺假检测、转基因食品检测的分子生物实验室,升级前,检测羊肉中是否掺杂了鸭肉等其他肉类,需要2~3天才能检出一种肉类基因。现在的设备内储备了20多种肉类基因,可一次性完成检测。简而言之,无论假羊肉中掺杂了几种肉类,在改造后的检验检测中心一天内便可以检测出结果。/pp  据该中心主任杨桂娥介绍,目前,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药品、化妆品、食品等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其中药品281项、化妆品127项、药品包装材料6项、医疗器械39项、洁净区室环境2项、生活饮用水4项、非食品类检验能力合计六类459项 食品检验资质认定505项,其中食品417项,保健食品82项、餐饮具6项。两类共计964项。除了基础性检测项目外,还能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等项目检测。/ppbr//p
  • 乌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成立
    8月2日,乌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挂牌成立。2013年7月,乌海市编办正式批准成立乌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心整合了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涉及食品检验检测的职能及市草原工作站涉及饲料检验检测的职能,全部纳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现人、财、物资源的科学整合和统一管理。同时,中心还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农畜产品、饲料和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职能,主管部门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测中心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实验室面积近2000平方米,同时,投入1500万元购置新设备,有效地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覆盖了全市农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等领域,重点加强了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等安全性检验及药品全检,具有68项食品检验、121项药品检验、14项化妆品卫生检测、22项生活饮用水检验能力。2013年,中心承担药品检验任务586批次,已完成165批次,完成28%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任务350批次,已完成179批次,完成51% 完成应急检验20批次的假羊肉卷。
  • 乌海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即将投入运行
    作为政府今年为民办的一件大实事,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即将投入运行,目前正在安装检验设备。他的建成运行,对于我市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有效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的,其主中心设在市卫生局。根据我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现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体系采取“1+4+3”的模式建立,即建立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牧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共同参与,三区疾控中心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该中心投入运行后,可开展理化、微生物等各类检测项目150多种,食品检验检测项目近80项,其中食品类包括糕点、酒类、食用油、熟肉类食品、调味品等。  据了解,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全新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仅将更好的服务于市民,满足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技术支持需求,还可以避免多头抽检、重复抽检,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该中心实行统一抽检计划,统一发布监测信息,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整体效能,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
  • 大连将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大连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据会议消息,今年大连市将开展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包括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等,副市长卢林出席会议。  5项重点任务确保食药安全  食品和药品安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立新表示,公众对食品药品已不仅仅满足于“有”,而且要“好”,食品药品安全已不是单一的技术问题,有道德、社会和政治的因素,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比如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销售产品的趋势日益扩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  今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在五方面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三方责任”,上半年,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大连也将推进这项工作   全力做好“十二运”、“达沃斯”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包括加强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在餐饮、保健品、化妆品方面,强化风险监测,加大高风险类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公布安全信息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将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等。  拟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记者了解到,今年大连市将完善与公安机关、知名企业协作打假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  将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电话销售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定制式义齿等9个专项行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开展学校供餐单位等5个专项整治,包括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学校旅游景区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  在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开展假冒保健食品、部分美白祛斑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在药品批发行业,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今年计划争取立项并启动建设“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区市县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建设。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启用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电子档案。
  • 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不断提升检测服务能力
    在很多技术机构还在以创收为重点的时候,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开始将注意力转向掌握食品检测的话语权。  从2007年到2009年的4年时间里,该中心共批准立项承担国家标准制修定项目12项,其中,已批准颁布实施7项,积极申报山西省地方标准53项。“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食品中防腐剂——双乙酸钠”和“套式PCR技术检测牛乳中副结核分枝杆菌的方法”两项科研课题,填补了国内双乙酸钠检测的空白,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提供了技术手段,并得到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35个单位的应用。  为鼓励技术人员科技创新,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制定了科技成果奖励规定,在能力验证、新项目开发、方法论证、疑难破解、课题研究和成果申报等6方面予以明确规定,设立了500元~1000元的能力验证和项目开发奖励经费,2000元~10000元的课题研究和成果申报奖励经费。同时,设立科研基金,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帮助,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对学科带头人、课题负责人加大奖励,对国家、省级重点课题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的重点保障。  另一方面,该中心还制定了长远人才发展规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培养新人,培养一人多专、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并且立足不同岗位,充分发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骨干示范作用,选派研究生和技术骨干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学习,采取以老带新、以高带低、项目比对、能力验证、技术比武、技术交流等形式,使科研人员的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作为国家级食品检验中心,我们在山西省要具有权威性,在中部地区要有一定影响力,在全国38个食品检验中心里要具有竞争力。而要做到这一切,我们主要采取两个途径:对外,我们非常注重实验室的监督评审工作,在实验室连续两次通过专家初评审和复评审的基础上,争取通过国家实验室第3次监督评审,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食品复检机构 对内,我们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科研创新对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谁掌握了科研课题的研发成果,谁就掌握了食品检验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冯小斌说。  近年来,食品造假手段花样翻新,能否积极、主动地关注社会热点反映出的食品安全技术问题,为政府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对检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给了人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作为国家级食品检验中心,其负责对食品中28大类525种项目实施安全风险监控。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热点,并积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法研究,及时向公众发布自己的检测结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并在履行食品监管职责的同时,对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太原酒厂的傅山硒酒生产出现控制不稳定问题,经山西省食品检验中心科研人员加班加点工作,目前太原酒厂的课题《傅山硒酒的工艺改进》已完成实验室和生产试验,增加了培养基分离、无菌酶解、脂肪去除3个工艺,达到了去除颜色、降低杂味和增加有机硒酒回收率的效果。
  • 投1.1亿 海南首家省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工
    3月30日上午,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正式动工建设。  近年来,国家进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先后将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食品生产监管职能从质监部门,食品流通监管职能从工商部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和业务用房,新成立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还是占用海口市药品实验室用房,导致部分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被闲置,部分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无法进行,严重制约着海南食品安全监管,影响到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列入海南省2015年重点投资计划项目和&ldquo 十大民生工程&rdquo 之首,是大德善政之举,计划2015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6月交付使用。项目建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和业务用房问题,填补海南没有省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空白,提升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1栋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156㎡,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内,用地总面积17亩,总投资1.12亿元。
  • 浙江举办食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
    食品检验检测集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于一体,能为群众把好“入口”安全关。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总工会联合举办2024年浙江省省级职工食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重点考核选手检测操作规范程度、熟练程度以及检测结果准确性,来自全省11个地市的12支参赛队、65名选手在历时2个多月的预赛选拔后将进入决赛,展开为期2天的终极大比拼。此次技能竞赛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现场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检验与结果报告、食品检验样品采集处理及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等内容。现场操作包括“菌落总数测定”和“革兰氏染色镜检测”两个实操内容,主要考核选手检测操作规范程度、熟练程度以及检测结果准确性等。据悉,本次竞赛是自2021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举办的第三届食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已累计选树食品检验职业“金蓝领”6名、食品检验技术能手60名。
  • 160万!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仪器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202000146 项目名称: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仪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详见磋商文件 1 详见磋商文件 1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4万!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计划采购检测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202000891项目名称:口岸所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A包:118万元、B包:134万元、C包:86万元、D包:66万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号:420-819-588,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2. 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宋工,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3.投标人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4.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rz.cn/),现已启动运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烟台高新区海博路6号联系方式:0535-6243276-86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4层联系方式:0535-67098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浩杰电 话:0535-6709837
  •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太湖科技园奠基
    日前,无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无锡太湖科技产业园区奠基。  据了解,无锡食品药品产业发达,全市食品(餐饮)药品年经济总量超过400亿元,全市有药品生产企业50家,医疗器械生产177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749家,涉药医疗机构2178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5家,餐饮企业13761家。建设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将对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促进全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安全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检测检验中心规划用地15亩,建筑面积15000平米,总投资约7000万元。同时,该中心将与省市内外其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错位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高端检测服务,提高诊断试剂检测、保健食品功能检测及医疗器械检测,对食品药品中不明添加物快速分析、检测、查找,食品药品鉴伪等高端检测能力。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近期拟上千万采购多套色谱、光谱、质谱类仪器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赣购2015部门1296号、2015部门1439号采购计划,对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01~08包(采购编号:JXYL2015-G0706-01~08)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5年7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清单如下: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8月7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每包300元人民币,收取后不退。详见《实行网上支付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8日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九、CA数字证书递交时间:2015年8月8日13:30-14:00,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5号开标室。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动,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内西二路十号九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6179089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文教路359号(江西省农业检测检验综合大楼一楼)  联 系 人:张云晶  电 话:0791-88605696  传 真:0791-86588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抚河支行  银行账号:361602500018010132863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20万!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试验耗材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6003JH030项目名称:标准品试剂玻璃仪器等试验耗材预算金额:220.0(万元)最高限价:0.0(万元)采购需求:第一包:磷酸氢二钠-无水、手术剪等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110万元;第二包:30702 VIDAS 沙门氏菌属筛检试剂盒、111535 白藜芦醇等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第三包:9mm透明螺纹口自动进样瓶(带刻度、书写)、9mm棕色螺纹口自动进样瓶(带刻度、书写)等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投标产品至少30%须为中小企业生产(其中60%须为小微企业生产),具体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体现(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9-14至2021-09-18,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提交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供应商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系统中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10-12 09:30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受理自编号(GK2021-070);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地 址:兰州市联系方式:15002667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联系方式:0931-46083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辉电 话:15002667002
  • 河北省食检院开展技术培训提升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近日,由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河北省食检院”)举办的“全省市级食品检验机构专题培训班”在保定市举办,来自全省11个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117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本次培训旨在加强各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和科研合作,进一步提升系统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专题培训授课中,河北省食检院专家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从抽样、接收到检验,从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到数据筛查的全环节、全过程和全要素进行系统梳理,依据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主要变化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要点进行详细分析,从仪器分析、生物检验、报告出具等方面对如何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进行细致讲解。座谈交流时,各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培训代表总结了机构发展和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对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据河北省食检院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食品检验“龙头”带动引领作用,为全省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验检测队伍夯实基础,不断强化检验人员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质、增强检验本领,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效能,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 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研讨会在烟台召开
    6月19日&mdash 21日,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研讨会在烟台召开。国家食药监总局科技标准司检验机构指导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部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共33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食药监局科技标准处详细介绍了承担的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资源配置及功能定位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介绍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初稿)》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讨论稿)》的主要内容。与会代表结合各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划转整合情况,围绕山东局课题成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对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科技标准司检验机构指导处曹晨光处长介绍了总局关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工作进展以及配套规章的制修订情况,明确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山东省食药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课题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要求,课题组要继续集中力量,认真研究梳理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总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和课题合同书的要求,确保按时优质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为共同推动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山东省食药监局科技标准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青岛市药品检验所、烟台市局、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同志参加了研讨。
  •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74.0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色谱检测器,VOC检测仪,气...
    详细信息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CQS22A00393)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6-06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CQS22A0039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6日 项目概况: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6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A00393 项目名称: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40,000.00元 最高限价:2,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超级微波消解仪 1,450,000.00元 1 套 本分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用于各种样品的微波超高压高温消解,可扩展用于化学萃取和有机合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730,000.00元 1 套 本分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可用于有机物的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高效液相色谱仪、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450,000.00元 2 套 本分包中“蒸发光散射检测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6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6月6日 至 2022年6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相关说明 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公告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止。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9:00-17:00) 2.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接受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按时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毛庆 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二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建伟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52 九、附件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A00393).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A00393).doc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色谱检测器,VOC检测仪,气质联用仪,微波消解仪 开标时间:2022-06-27 14:00 预算金额:274.00万元 采购单位: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CQS22A00393)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6-06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CQS22A0039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6日 项目概况: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6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A00393 项目名称: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40,000.00元 最高限价:2,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超级微波消解仪 1,450,000.00元 1 套 本分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用于各种样品的微波超高压高温消解,可扩展用于化学萃取和有机合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730,000.00元 1 套 本分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可用于有机物的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高效液相色谱仪、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450,000.00元 2 套 本分包中“蒸发光散射检测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6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6月6日 至 2022年6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相关说明 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公告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止。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9:00-17:00) 2.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接受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按时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毛庆 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二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建伟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52 九、附件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A00393).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食品检验补充更新仪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A00393).doc
  •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批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立项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2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2023年5月8日
  • 内蒙古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6月17日-18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委派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组一行7人,对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扩项现场评审。近年来,兴安盟食药检中心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兴安盟绿色产业链快速发展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在助推和服务盟内食品药品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育新机、开新局。在资质认定效期内,提能力、促发展,在保证完成日常检验任务的前提下,经过总体安排部署并对实验数据反复比对验证,共出具新增参数练兵、已有资质练兵报告350余份。今年5月末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资质认定复查、扩项申请。日前,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专家组的现场评审。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检科对现场评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资质认定评审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和药包材五大类产品,评审组按照评审计划和程序,听取了盟食药检中心概况及资质认定准备情况的介绍,现场通过问、听、查、看、考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组现场审核了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核查了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相应标准的有效性,核实了相关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和完整性,抽查了仪器设备和人员档案,并着重对新增参数的方法验证、复查参数的检验经历等资料进行了检查。通过严谨细致的评审考核,评审组对盟食药检中心检测能力、实验室规范性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盟食药检中心内设组织机构齐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并对1162项参数、2051个方法给予确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白晶鑫强调,盟食药检中心要通过此次现场评审,认真梳理查找出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要抓住此次评审契机,结合评审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力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履职尽责,更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食药监许[2010]410号   2010年10月1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体系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重视和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构建和不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为履行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依据现有条件和优势资源,建设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下称中检所检测中心)为龙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下称国家局重点实验室)为支撑、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依托的许可检验、监督检验和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形成以质量管理、技术交流、应急检验、队伍建设及信息服务平台为保障的管理系统,加快建成适应监管和发展需要的“一个中心、三个网络、五个平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一个中心”  加强中检所检测中心建设,并根据需要在全国确定6—8个检验机构,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五至十年内,中检所检测中心应达到:具有覆盖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所需检验检测和应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能力,满足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协调管理、技术指导、技术研究等的需要,实现国内领先,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机构应达到:具备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所需检验检测能力,协助中检所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实现区域领先,具备国内先进水平。  (二)完善“三个网络”  1.许可检验网络。建立许可检验网络,完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满足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工作的需要。  2.监督检验网络。建立以省、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检验机构为基础,覆盖全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网络。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微生物、毒理学、功能学、包装材料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方法研究能力和对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指导能力。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能力。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应用快速检验技术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监督管理。  3.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建设由中检所检测中心、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和具有学科优势的研究或检验机构组成的检测技术研究网络,满足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关检验检测、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的技术需要。  (三)构建“五个平台”  1.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的相关要求,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质量。  2.技术交流平台。建立科研协作和技术交流管理机制与制度,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安全性指标、原料要求、检验检测方法等研究工作,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体系科研综合能力。  3.应急检验平台。制定应急检验预案,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检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检验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检验能力。  4.技术队伍平台。制定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规划与计划,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检验检测各类人员培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检验检测专家队伍,为解决检验检测有关难题提供技术支撑。  5.信息服务平台。制定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系统、检验检测标准方法信息系统、技术交流信息系统等,实现系统内检验检测信息与资源共享,提供检验检测标准方法服务,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科研基础数据库、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数据库、专家数据库等,搭建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四、实施步骤  立足于现有资源,将体系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建设阶段。建设中检所检测中心,完成技术能力建设并取得相关实验室认可、资质资格认定,具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检验、研究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制定中检所检测中心和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开展建设工作;制定“三个网络”、“五个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逐步实施,启动“三个网络”体系和质量管理、应急检验、技术交流平台的搭建工作,开展检测技术与法规的培训教育,阶段性完成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与数据库和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等的建设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基本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检验检测队伍。  (二)完善阶段。进一步加强中检所检测中心能力建设,初步完成中检所检测中心和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完成许可检验网络建设并建立基础的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大力推进省级、地(市)级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基本建立监督检验网络;初步完成“五个平台”建设并正式运行。  (三)提高阶段。全面加强体系内各检验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网络和平台,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实现体系运转快速、高效,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加快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机制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进相互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与体系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制度保障  国家局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建设指南、装备基本标准等配套文件,加强对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体系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扎实推进,稳步开展。  (四)经费保障  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有关经费支持。国家局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大对检验机构基础性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切实落实体系建设各项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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