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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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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进行食品接触材料FDA工厂注册

    怎样进行食品接触材料FDA工厂注册

    怎样进行食品接触材料FDA工厂注册食品接触材料包括食品包装、食品容器、餐具、保鲜膜、食品袋等。此类产品同样需要做FDA工厂注册。注册程序与上述食品工厂注册相同。 同时,考虑到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包装、餐具、保鲜膜等)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危及人体健康与环境安全,因此出口此类产品时,美国进口商可能需要厂家按FDA相关法规进行食品级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230907_318813_1808387_3.jpg

  • 中国食品级材料检测GB4806标准检测

    目前,因食品接触材料含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塑化剂、双酚A、重金属”等专有名词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在关注食品安全时,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食品级材料测试。一、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标准:GB4806二、适用产品范围:食物接触材料/部件及原材料。例如奶嘴,碗筷,刀叉,塑料盆等产品三、常规样品要求:迁移项目按表面积,含量项目按克重分别根据测试项目提供成品或部件材料,所需数量取决于产品形状、大小与具体检测项目要求,详情咨询优耐检测四、食品级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我国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总体来讲,一般包括以下几类项目:1)不同食品模拟液中的蒸发残渣2)高锰酸钾消耗量3)重金属(以铅计)4)脱色试验5)重金属的溶出试验:如铅、镉、砷、锑、镍等.6)有毒有害单体残留量:如氯乙烯单体、丙烯腈单体等7)微生物检测五、食品级检测报告测试流程:1、咨询优耐检测--申请人提供产品资料图片及描述2、报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确定须测试的项目,报价3、申请人填写测试申请表和测试样品一起提交到优耐检测4、样品测试一一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5、实验室出检测报告

  •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复习材料(汇总)

    把之前几位坛友分享不错的复习材料汇总一下 :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上下)二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上下)(内有缺页漏印)一级注册计量师模拟试题答案(基本覆盖以上两本教材的习题详解,就是顺序页码有点混乱,不过你可以ctrl+F搜索一下你要找的内容)一级上注册计量师题库1.0一级下注册计量师题库1.0不错的链接: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与二级注册计量师教材的差别:http://wenku.baidu.com/view/c7d0bc4469eae009581bece5.html一级注册计量师课件(上):http://wenku.baidu.com/view/5b1fa096dd88d0d233d46af2.html?re=view一级注册计量师课件(下):http://wenku.baidu.com/view/b7e80083e53a580216fcfefd.html?re=view便于大家下载学习。(不过要是准备考试,建议还是要买一本2015年最新的教材,因为比如JJF1059.1-2012规程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59.2-2012 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等更新,会有相关章节改动,题目必然会有调整更新,自学者更有必要持纸质教材学习)

  • 2018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能力验证计划公告

    2018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能力验证计划公告

    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之一,认可注册编号No.CNAS PT0055。本中心依据ISO/IEC 17043: 2010《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组织和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和测量审核,客观、公正地为实验室出具评价报告及证书。能力验证对于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重要补充。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结果可作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评审机构判定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于2016年以来年已开展30余项能力验证活动,获得全国各地实验室的积极参与,并获得很高的评价。这些能力验证活动既为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可比性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也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补充,提高了实验室的市场竞争力。为满足广大实验室对各种类别能力验证活动的需求,2018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计划推出16项能力验证,具体详见下表。同时,中心将开展测量审核项目,内容涉及中心获认可的所有领域。[img=,533,49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710280926_01_1954597_3.png!w533x496.jpg[/img][img=,529,31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710280926_02_1954597_3.png!w529x316.jpg[/img][b]联系方式:[/b]联系人:芶斌、朱文中电话:021-34080517 021-65556775-296传真:021-55541233地址:中国上海市邯郸路99号邮编:200437邮箱:pt@sct.org.cn网址:www.sct.org.cn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2017年07月03日

  • 【转帖】关于2010年度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的通知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协会发布日期:2010-6-29 11:38:16各有关单位及人员:2010年度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定于10月24日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质量工程师资格,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六西格玛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二、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共计180分钟。三、考试题型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分单选题和多选题,共120道题,每题1分(多选题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总分为120分,80分为合格线。四、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邮寄或电汇考试费、邮寄报名表、学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一)网上提交信息: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7月1日至9月10日登录中国质量网([url=http://www.caq.org.cn/][color=#2f5fa1]www.caq.org.cn[/color][/url])——2010年度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二)邮寄或电汇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的方式缴纳考试费共计人民币200元整(注:银行转帐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确认到帐,建议采用邮政汇款;汇款时请标注:黑带考试;由他人代汇请标注报考人姓名)。(三)邮寄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网上提交信息后A4纸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质量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至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网上报名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1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考生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一周内,办理汇款并邮寄纸面报名材料。(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自10月14日起。届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考试地点网上报名系统中所列城市供参考,考生可就近自愿选择考试地点,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考生分布情况,于9月30日之前确定并公布考试地点。六、考试成绩发布考试阅卷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结束,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2月10日前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质量网查询成绩。考试合格证书于12月30日前发出。七、考试大纲及考试参考用书2010年度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参考用书为由马林、何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六西格玛管理》。考生可在当地新华书店购买或直接汇款到中国质量协会邮购。“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请见中国质量网([url=http://www.caq.org.cn/][color=#2f5fa1]www.caq.org.cn[/color][/url])。八、注册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2011年度六西格玛黑带注册。已通过2008、2009年度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尚未申请注册者,也可申请参加2011年度六西格玛黑带注册。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管理办法及程序见中国质量网六西格玛论坛。九、其他考试咨询电话:(010)66070299 66079909联 系 人:曾祯、王丽林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邮编:100032传 真:(010)66070299E-mail:[email=6sigma@caq.org.cn][color=#2f5fa1]6sigma@caq.org.cn[/color][/email]汇款名称:中国质量协会汇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汇款账号:0200002809014498969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EOT =strlen(新闻来源:中国质量协会发布日期:2010-6-29 11:38:16浏览次数:1179本站关键词: 六西格玛 黑带注册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2010年度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定于10月24日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质量工程师资格,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六西格玛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二、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共计180分钟。三、考试题型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分单选题和多选题,共120道题,每题1分(多选题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总分为120分,80分为合格线。四、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邮寄或电汇考试费、邮寄报名表、学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一)网上提交信息: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7月1日至9月10日登录中国质量网([url=http://www.caq.org.cn]www.caq.org.cn[/url])——2010年度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二)邮寄或电汇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的方式缴纳考试费共计人民币200元整(注:银行转帐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确认到帐,建议采用邮政汇款;汇款时请标注:黑带考试;由他人代汇请标注报考人姓名)。(三)邮寄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网上提交信息后A4纸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质量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至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网上报名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1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考生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一周内,办理汇款并邮寄纸面报名材料。(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自10月14日起。届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考试地点网上报名系统中所列城市供参考,考生可就近自愿选择考试地点,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考生分布情况,于9月30日之前确定并公布考试地点。六、考试成绩发布考试阅卷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结束,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2月10日前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质量网查询成绩。考试合格证书于12月30日前发出。七、考试大纲及考试参考用书2010年度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参考用书为由马林、何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六西格玛管理》。考生可在当地新华书店购买或直接汇款到中国质量协会邮购。“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请见中国质量网([url=http://www.caq.org.cn]www.caq.org.cn[/url])。八、注册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2011年度六西格玛黑带注册。已通过2008、2009年度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考试,尚未申请注册者,也可申请参加2011年度六西格玛黑带注册。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管理办法及程序见中国质量网六西格玛论坛。九、其他考试咨询电话:(010)66070299 66079909联 系 人:曾祯、王丽林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邮编:100032传 真:(010)66070299E-mail:[email]6sigma@caq.org.cn[/email]汇款名称:中国质量协会汇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汇款账号:0200002809014498969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关于检测方面的所有问题和知识给大家分享、材料成分检测、

    深圳市材料表面分析检测中心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立的面向全社公共会技术服务机构、以深圳国家863计划材料表面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为依托、拥有配套齐全、高档精密的国际知名品牌材料表面分析检测仪器、是华南地区集专业性、开发性、全威性与一体的材料表面分析检测机构。分析检测中心技术力量雄厚、先拥有材料、物理、化学、机械、真空、精仪等诸多专业并以高、中级技术人员为主题的人才团队、致力宇材料分析检测与科研开发、开展技术质询与合作、新材料新产品新开发、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人员培训等业务。本测试中心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的保障体系、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向全社会服务、可为广大中小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政府及事业单位提供几十项分析检测服务、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深圳市材料表面检查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省质量技术监分析局的计量认证、获准在签发的分析检测报告中使用CANS的认可标国家互认ILAC-MRA联合的标识和计量认证CMA标识拥有第三方实验室独立地位和具备向社会出具公证、准确检测数据的资质。我中心出具的检测报以得到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45个经济体的54个认可机构的互认、以及的到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23个认可组织的互认、这将有力推动珠三角洲地区及周边省市中小企业的产品出口、本中心被广东省确认为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示范单位。检测项目:材料成分检测分析、样品成分检测分析、表面成分及化学太分析检测、表面应力检测分析、有机物检测分析。微元素成分检测分析、有毒有害物检测分析、ROHS检测分析、SGS分析报告、等多项检测分析 深圳标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材料分析:1:金属材料(无机物) :牌号鉴定 、全组分析 2:非金属材料(有机物):主成分、全成分检测分析 检测仪器FTIR (红外碳硫分析仪) 3:表面异物分析:检测仪器FTIR (红外碳硫分析仪) 4 :可靠性 《重金属溶出量 》 玩具类ppm(mg/kg)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Se)含量: 90 25 60 1000 75 60 《 ROHS六项 》 电子类汞(cd)1000ppm 铅(pd)1000ppm 镉(hg)100ppm 铬(cr6+)1000ppm 多溴联苯(pbbs)1000ppm 多溴联苯醚(pbdes)1000ppm CH 《REACH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 【svhc高度关注物】 注册类型 吨位级别 数据要求 严格可控中间 1000吨/年以下 现有数据即可 体注册 1000吨/年以上 REACH法规附件VII 常规物质注册 1-10吨/年 REACH法规附件VII 10-100吨/年 REACH法规附件VII+VIII 100-1000吨/年 REACH法规附件VII+VIII+IX 1000+ 吨/年 REACH法规VII+VIII+IX+X 《 邻苯二甲酸盐》 : 软化作用 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乙烯地板、壁纸、清洁剂、指甲油、喷雾剂、洗发水和沐浴液等浓度不得超过0.1%. 《 多环芳烃》 :是煤,石油,木材,烟草,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等有机物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挥发性碳氢化合物,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 《镍》金属元素,它能够高度磨光和抗腐蚀。主要用于合金(如镍钢和镍银)及用作催化剂(如拉内镍,尤指用作氢化的催化剂) ,可用来制造货币等 《游离甲醛》 : 通俗的讲就是在板材、家具、涂料、胶黏剂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甲醛作为载体E1级规定游离甲醛含量≤9mg/100g   E0级甲醛含量≤3mg/100g   (另一种计算标准:E1级≤1.5mg/L,E0≤0.5mg/L) 《卤素》 :卤族元素指周期系ⅦA族元素。包括氟(F)、氯(Cl)、溴(Br)、碘(I)、砹(At),简称卤素 《多氯联苯》 :联苯苯环上的氢被氯取代而形成的多氯化合物,对生物体有积蓄性毒害作用。将PCB分为三氯联苯(PCB3)、四氯联苯(PCB4)、五氯联苯(PCB5)、六氯联苯(PCB6)。分子量:  PCB3:266.5;PCB4:299.5;PCB5:328.4;PCB6:375.7。 《四溴双酚》 :可溶于甲醇、乙醇和丙酮,亦可溶于氢氧化钠水溶液,微溶于水。水(0.1 g/100 mL)。无毒。 《 富马酸二甲酯》:可应用于面包、饲料、化妆品、鱼、肉、蔬菜及水果的防霉、 《 短链氯化石蜡》:按含氯量可分为:42%、48%、50-52%、65-70%四种。前三者淡黄色粘稠液体,后者为黄色粘稠液体。   42%、48%、50~52%三种可代替部分主要增塑剂,不仅降低成本,而且使制品具有阻燃性,相容性也好。   广泛使用在电缆中,也可用于制水管、地板、薄膜、人造革、塑料制品和日用品等。65~70%主要用作阻燃剂,与三氧化二锑混合使用于聚乙烯、聚苯乙烯等中。   危害:   生物毒性,影响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 《苯酚》:又名石炭酸、羟基苯,是最简单的酚类有机物,一种弱酸。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晶体。有毒。有腐蚀性,常温下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液;当温度高于65℃时,能跟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其溶液沾到皮肤上用酒精洗涤。暴露在空气中呈粉红色 《石棉检测》:石棉是6种具有商业用途天然纤维矿物的总称、 《有机物》 :主要由氧元素、氢元素、碳元素组成。有机物是生命产生的物质基础。脂肪、氨基酸、蛋白质、糖、血红素、叶绿素、酶、激素等。 《无机物》 :英文:inorganic compound.无机化合物,与机体无关的化合物(少数与机体有关的化合物也是无机化合物引,如水),与有机化合物对应,通常指不含碳元素的化合物,但包括碳的氧化物、碳酸盐、氰化物等,简称无机物。1.一般不含碳元素 2.分子较小 3.通常不可燃烧 《异物分析》 : 异物分析是微谱成分分析技术的一项细分领域,是专门分析产品上的微小嵌入异物或表面污染物、析出物进行之成分的技术。异物分析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异物的有机物结构分析,主要用红外显微镜-FTIR;二是异物或材料表面的元素成分分析,主要用电子探针(EPMA)、扫描电镜能谱仪(SEM-EDX)、多功能光电子能谱仪(XPS)、能量色散型微区X 射线荧光光谱仪(μEDX)等;三是表面观察,主要用光学显微镜(OM)和电子显微镜(比如SEM)。 《可靠性》 :可靠性包含了耐久性、可维修性、设计可靠性三大要素。了确认产品能在这些环境下正常工作,国标、行标都要求产品在环境方法模拟一些测试项目,这些测试项目包括:   1). 高温测试(高温运行、高温贮存);   2). 低温测试(低温运行、低温贮存);   3). 高低温交变测试(温度循环测试、热冲击测试);   4). 高温高湿测试(湿热贮存、湿热循环);   5). 机械振动测试(随机振动测试、扫频振动测试);   6). 汽车运输测试(模拟运输测试、碰撞测试);   7). 机械冲击测试;   8). 开关电测试;   9). 电源拉偏测试;   10).冷启动测试;

  • 2019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能力验证计划

    2019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能力验证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之一,认可注册编号No.CNAS PT0055。本中心依据ISO/IEC 17043: 2010《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组织和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和测量审核,客观、公正地为实验室出具评价报告及证书。能力验证对于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重要补充。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结果可作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评审机构判定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于2016年以来已开展40余项能力验证活动,获得全国各地实验室的积极参与,并获得很高的评价。这些能力验证活动既为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可比性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也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补充,提高了实验室的市场竞争力。为满足广大实验室对各种类别能力验证活动的需求,2019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计划推出26项能力验证,具体详见下表1。同时,中心将开展测量审核项目,内容涉及中心获认可的所有领域。联系方式:联系人:姚佳人 芶斌 朱文中业务电话:021-34080517/021-65556775-296业务传真:021-55541226地址:中国上海市邯郸路99号邮编:200437工作组邮箱:pt@sct.org.cn网址:www.sct.org.cn[img=,614,74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221653219585_1728_2646158_3.jpg!w614x749.jpg[/img][img=,614,74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221653286975_6427_2646158_3.jpg!w614x748.jpg[/img][img=,568,75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221653366875_4002_2646158_3.jpg!w568x755.jpg[/img]

  • 【聚焦REACH】面对巨额检测注册费 浙江制造迎REACH大考

    杭州大明化工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亚磷酸生产基地之一,产品95%出口欧盟等海外地区。去年以来该公司一直被一个问题所困扰:光一个出口产品就涉及38种物质,根据欧盟的REACH法规,每种物质检测费用就要8.5万欧元,以该公司数百个产品计,耗费的人力、财力非常巨大。眼下,这个疑虑有望逐步消解:昨天该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推荐的代理机构杭州瑞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下了REACH服务协议,后者提供全方位的包括注册在内的一站式REACH应对服务。 与此同时,建业化工、新化化工、大明化工等另外6家企业也签下了协议。他们也有类似的隐忧:今年6月1日起,我省出口欧盟的企业迎来一场环保大考——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以下简称“REACH法规”)在欧盟全面实施。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向欧盟出口化学品及下游产品,必须通过欧盟境内的生产商或者进口商进行注册,否则可能被迫退出欧盟市场。

  • 【分享】欧盟管理局REACH注册收费草案

    欧盟管理局REACH注册收费草案费用内容? 1.预注册免费。2.欧盟管理局(EChA)对物质的注册和授权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收取情况将在2008年6月1日前以欧盟法规的形式正式公布。每次对已注册的数据进行更新时,必须按照情况缴纳一定的费用。同时,对申请PPORD(产品和工艺导向的研究与开发)及申诉过程,均有相应的收费标准。3.对于量级为1-10 吨/年的物质,若在注册档案中提交了根据REACH法规附件VII 规定的全部物质信息的前提下,可免除注册费用。 4.缴费人?注册费用由申请者向欧盟管理局EchA缴纳。5.如何缴费? 费用的具体缴纳方式尚未明确。6.什么时候缴费? 在提交注册材料时,决定注册费用的多少。在法规第20章中有如下规定:管理局将审查每一份注册申请的材料完整性和完备性,以确保所有必须的材料均已正确提交,... ,同时检查,根据REACH法规第6章第4节、第7章第1节和第5节、第17章第2节及第18章第2节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应的注册费用是否已按照规定缴纳。7. 根据REACH法规第74章的规定,欧盟管理局将在2008年6月1日前正式以法规形式出台对费用的系列规定。提示:8.下面仅为目前的收费标准草案。9. 此外的检测和数据获取费用等不在草案规定之列。10.下表中所指的联合注册,为REACH法规直接定义的国际范围内的联合注册,与部分中国媒体宣传的“联合应对”不同!REACH注册量级吨/年 基本费用 联合注册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联合1-10 1.200欧 804欧 900 欧 504欧 10-100 3.257欧 2.182欧 2.443 欧 1.368 欧 100-10000 8.842欧 5.924欧 6.631 欧 3.714欧 ≥ 1000 24.000欧 16.080欧 18.000 欧 10.080欧 授权 58.000 欧元 产品和工艺导向的研究与开发 (PPORD) 500欧元 (申请)250欧元 (延长) 申诉 1.500欧元文章来源 Fit4reach欧洲专家团队!www.fit4reach.cn

  • 【分享】中国企业应尽快对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进行预注册

    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为中国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此仅分析物品制造商的应对策略:根据先前的贴子,大家已能分辨[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80714/1353875/]物品中是否有物质意图释放?[/url]当物品中不存在有意释放时,只需要关注物品中是否含有受限制物质而无需承担注册责任。反之,如果存在有意释放时,且该物质的量超过1吨/年,则建议(涉及生产环节的)输欧企业对超过1吨/年的有意释放物质进行预注册。这是因为,当有意释放的物质已为此种用途进行注册后,则可以免除物品生产商/进口商的注册义务。并且,根据物品导则,先期注册不受同一供应链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关于物质在该物品中用途的注册,物品相关企业均无需承担注册义务。这样,含有意释放物质物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应当先为该物质进行预注册,因为,2008年6月1日时,没有物质得到注册,若不进行预注册将不能开展商业操作。但在预注册之后,应当关注其他企业,尤其是释放物质的制造商/进口商是否为该种用途进行了注册,一旦有了注册,则物品相关的企业均可以免除注册义务。所以,物品企业是通过成本较低的预注册获得过渡期内的商业操作权力;并通过其他人的注册,尤其是原材料的注册免除自身的注册义务。这一操作手段,可以使得物品企业以极低的成本应对REACH法规的注册。

  • 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获批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4年2月21日,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获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国械注准20243220383),标志着国产全自主知识产权基因测序仪S100在中国获准临床应用。[align=center][img=,600,28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0e5f95d7-ce9a-480b-b0a2-6fddc6d11d8d.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align]基因测序仪S100依托荧光发生(Fluorogenic)测序化学和纠错编码(ECC)测序策略两项核心技术,将发光基团修饰在磷酸键上,使用聚合酶及磷酸酶合成天然DNA,一步完成DNA聚合、标记切除、荧光转化,避免了分子疤痕和测序偏差,实现了长读长,速度更快。同时结合ECC纠错编码技术发现并矫正测序错误,通过奇偶校验和动态规划算法进行解码,实现错误信息的自校正,测序准确度实现了几何式提高,在靶向基因检测等应用方向具备独特优势。[align=center][img=,600,338]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6fd2204c-c2f2-42a6-9671-93e1d5b25593.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align]对于基因测序仪公司,临床市场是必争之地,“获证”则是这些公司这真正能够进入临床的标志。据了解,一款基因测序仪申报获得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非易事,通常要长达数年时间。虽然近几年国产创新基因测序仪产品涌现,但真正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仪器却寥寥无几。此次赛纳生物全自主知识产权基因测序仪S100获得批准,也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在基因测序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获批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4年2月21日,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获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国械注准20243220383),标志着国产全自主知识产权基因测序仪S100在中国获准临床应用。[align=center][img=,600,28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0e5f95d7-ce9a-480b-b0a2-6fddc6d11d8d.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align]基因测序仪S100依托荧光发生(Fluorogenic)测序化学和纠错编码(ECC)测序策略两项核心技术,将发光基团修饰在磷酸键上,使用聚合酶及磷酸酶合成天然DNA,一步完成DNA聚合、标记切除、荧光转化,避免了分子疤痕和测序偏差,实现了长读长,速度更快。同时结合ECC纠错编码技术发现并矫正测序错误,通过奇偶校验和动态规划算法进行解码,实现错误信息的自校正,测序准确度实现了几何式提高,在靶向基因检测等应用方向具备独特优势。[align=center][img=,600,338]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6fd2204c-c2f2-42a6-9671-93e1d5b25593.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赛纳生物基因测序仪S100[/align]对于基因测序仪公司,临床市场是必争之地,“获证”则是这些公司这真正能够进入临床的标志。据了解,一款基因测序仪申报获得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非易事,通常要长达数年时间。虽然近几年国产创新基因测序仪产品涌现,但真正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仪器却寥寥无几。此次赛纳生物全自主知识产权基因测序仪S100获得批准,也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在基因测序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2021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能力验证计划公告

    [font=Calibri][font=宋体]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font]CNAS[font=宋体])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之一,认可注册编号[/font][font=Calibri]No. CNAS PT0055[/font][font=宋体]。本中心依据[/font][font=Calibri]ISO/IEC 17043: 2010[/font][font=宋体]《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组织和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和测量审核,客观、公正地为实验室出具评价报告及证书。[/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能力验证对于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重要补充。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结果可作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评审机构判定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于[/font]2016[font=宋体]年开始进行各项能力验证活动,获得全国各地实验室的积极参与,并获得很高的评价。这些能力验证活动既为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可比性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也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补充,提高了实验室的市场竞争力。[/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为满足广大实验室对各种类别能力验证活动的需求,[/font]2021[font=宋体]年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计划推出[/font][font=Calibri]38[/font][font=宋体]项能力验证,具体详见下表[/font][font=Calibri]1[/font][font=宋体]。同时,中心将开展测量审核项目,内容涉及中心获认可的所有领域。[/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联系人:姚佳人芶斌朱文中[/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地  址:中国上海市邯郸路[/font]99[font=宋体]号[/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工作组邮箱:[/font]pt@sct.org.cn[/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工作组微信号:[/font]SCT-YAO[/font][img=,690,9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301152455348_6567_1954597_3.jpeg!w690x975.jpg[/img][img=,690,9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301152593813_7338_1954597_3.jpeg!w690x975.jpg[/img][img=,690,9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301153293054_2131_1954597_3.jpeg!w690x975.jpg[/img][img=,690,9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301153562155_5527_1954597_3.jpeg!w690x975.jpg[/img][align=right][font=Calibri]2020[font=宋体]年[/font][font=Calibri]11[/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Calibri]26[/font][font=宋体]日[/font][/font][/align]

  • 【分享】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05-15 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改重点  28号局令针对原有章节的框架作了部分调整,对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在其它规章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次修订予以简化;对药品标准、新药技术转让等将制定其它具体办法进行规定的,28号局令不再重复规定。  28号局令由原来的16章211条变为现在的15章177条,重点修订的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见后)。  二、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不予再注册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新《办法》中关于临床试验的规定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五、新《办法》中关于特殊审批的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六、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药品标准和药品标准物质的规定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 权威解读:新的《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落实《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b]一、《规定》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b]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我国开始推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2013年,原质检总局发布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原质检总局以及原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实施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对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提出新要求。2021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更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计量师再次列为准入类职业资格。2022年1月,“注册计量师注册”列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当前,我国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还存在注册程序复杂、注册审批时间长、注册内容过于具体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注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效能。  此次修订工作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历时近一年,期间征求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计量行业学(协)会和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还专门征求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b]二、与原有制度相比,《规定》做了哪些修订?   答:[/b]调整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限。为加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便利注册计量师注册,提高注册审批时效,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调整为直接审批。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仍然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简化注册申请材料。强调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对申请人提出了真实性承诺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9年第54号)的规定,删除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原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中关于申请注册需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调动证明、继续教育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要求。  扩大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范围。为充分调动计量技术资源,发挥执业单位责任主体作用,《规定》扩大了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的范围,增加了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要求。同时,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单位也应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核任务。  强化注册计量师监督管理。为加强监督管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按照有关规定,对注册计量师注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实施监督检查。执业单位、注册计量师、组织考核单位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规定》还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保密、责任追究等要求。  强化信用监管。为进一步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政策衔接,增加了信用监管的条款,将有关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监管。对买卖、租借、涂改、使用伪造、变造《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等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b]三、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b]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单位)。  申请人申请注册,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通过执业单位统一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电子证书)及复印件;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和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b]四、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b]注册计量师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届满60个工作日前,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延续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内,执业单位或者计量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申请新增计量专业类别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申请变更新的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被新的执业单位正式聘用。  变更注册后,《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6个月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变更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b]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b]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包括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及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相应计量器具检定全过程的实际操作、计量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出具等。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主要包括计量专业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法规、相应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维护知识等。  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评分,其中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70分为及格,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60分为及格。  [b]六、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答:[/b]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b]七、注册计量师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b]  答: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注销注册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被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注册的;受到刑事处罚的;与执业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执业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b]八、《注册计量师注册证》补办、更换的要求是什么?   答:[/b]《注册计量师注册证》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执业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b] 九、《规定》印发施行后,后续工作如何推进?   答:[/b]一是做好制度宣贯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和计量技术机构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新修订的《规定》。鼓励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注册计量师注册。同时,组织制定印发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和相关表格证书式样等配套文件,保障《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顺利施行。  二是规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督促计量技术机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注册工作。依据新修订发布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做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工作,提高计量专业技术能力供给效能。  三是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以《规定》修订为契机,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不断扩大各计量专业领域注册计量师队伍,促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良性发展,保障国家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font=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color=#b2b2b2]来源:市说新语[/color][/font][font=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color=#b2b2b2]本号推送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予负责、文章观点仅供参考![/color][/font][align=center][size=14px][color=#353535]有问题联系 田哥18610813406 微信同号[/color][/size][size=14px][color=#353535]干计量我们是认真的。[/color][/size][/align]

  •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

    办量函〔2013〕462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5月6日,我局公布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为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做好注册准备工作(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的任务及职责,组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以保障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466号)规定,争取价格、财政部门尽快批复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收费标准。(三)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要求,做好注册专用章刻制、注册证及有关审批表印制等工作。二、关于注册的若干要求(一)2013年12月31日前,对已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自2014年1月1日起,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有关继续教育要求。(二)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项目类别(含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应当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以下简称项目分类表)确定。(三)申请注册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量专业项目类别:1. 《计量检定员证》上注明的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同项目分类表完全一致的,可直接确定计量专业项目类别。2. 《计量检定员证》上注明的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同项目分类表不一致的,要依据项目分类表确定计量专业、项目、子项目。(1)《计量检定员证》上注明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的,对照项目分类表,根据已注明的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确定计量专业、项目、子项目。(2)《计量检定员证》上只填写专业、项目名称,没有注明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的,申请注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建标情况,对照项目分类表,出具申请人所从事计量专业、项目、子项目和对应的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的证明。(四)为了便于管理,一、二级注册证中的“注册编号”均设置7位数字,前两位为省级区域编号(见附件1),后五位为注册序号,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行规定。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81314_443574_1638093_3.jpg(五)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要求使用并报送注册计量师相关表格(见附件2-8)。1. 上报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申报材料及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将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表、注册汇总表(见附件8)和注册时提交的其他材料及复印件上报,注册汇总表只上报电子文档。2. 上报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备案材料及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年底前,需将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汇总表上报质检总局备案。其中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汇总表需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在“单位”处加盖公章,可不打印“注册计量专业项目一栏”。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及时向我局汇报,以推进注册计量师工作规范开展。 附件:1.省级区域编号明细表2.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3.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审批表4.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5.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6.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审批表7.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批表[align=left

  • 【转帖】《国际商报》REACH注册会让我国出口企业梦断欧盟市场吗?

    在2008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上,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参展商,询问他们应对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工作进行得如何。一些企业茫然地问:“什么是‘REACH法规’?化学品跟我们电子行业有关系吗?”  波及500万种商品博览会上企业的反应,是我国企业面对REACH法规所持态度的一个缩影。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日前在此次博览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我国很多企业还不了解什么是REACH法规。”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厅近期对该省纺织服装、轻工、机械、化工、医药、橡胶制品、电子等出口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0%企业对REACH法规实施后的影响不甚了解。  青岛市外经贸局副局长丛彦告诉记者,REACH法规是迄今为止我国遇到的最为复杂、影响面最广的一项国外技术法规。我国很多出口制成品都不能“独善其身”。2007年,青岛企业出口欧盟市场56亿美元,其中90%商品涉及到REACH法规限制。所以该法规的实施,对青岛出口企业将是一道“生死劫”。  丛彦说,欧盟已设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ChemicalsAgency)作为该监控系统的掌管机构,中国企业如果不在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间向设在芬兰赫尔辛基主管Reach事务的该机构提交注册材料,完成REACH注册,那么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欧盟市场将对这些产品关上大门。  出口欧盟产品成本提高5%丛彦说:“现在欧盟的技术法规这把火已经烧到眉毛了,不急不行。由于目前欧盟对我国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意味着所有的数据检测都无法在国内进行,这将大大增加我国企业的检测成本。”欧盟估计,每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因REACH认证,企业出口成本将平均增加5%。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与欧盟仅在在化学品领域的双边贸易额每年超过230亿美元,欧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为REACH所要负担的成本为5亿至10亿美元,使我国出口欧盟产品的成本提高约5%,进口欧盟产品的成本增加约6%。同时,REACH还将影响中欧之间90%以上的贸易额,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有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企业应抓住“预注册期”  “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是预注册阶段,企业只有参加预注册,才能享受注册过渡期;并且在这段时期内,企业提供化学品分子式就可以参加注册,程序相对简单;同时REACH制度设置的预注册程序可避免高额费用问题。”丛彦提醒,“企业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与上下游客户进行沟通,及早对输欧产品进行摸底,掌握所用材料的配方、产品总数量,搞清自身产品及其制成品是否包含在REACH化学物质清单中,是否需要注册,以及注册所需的信息和数据等,尽量在时限内完成预注册。”  另外,企业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联系和沟通,利用行业协会平台,共享一些信息资源,并可联手对同一种化学物质进行联合注册,以降低检测成本。  青岛外经贸局的计划财务处处长徐政华提出企业目前的一个担心:企业在向认证机构或合作伙伴如欧盟进口商提供数据进行注册时,如何保护我国企业的商业机密?如何防止机构或合作伙伴“趁火打劫”?企业对REACH注册心存疑虑,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注册的积极性。  政府在积极推动为了全力做好应对REACH认证工作,7月7日,山东省外经贸厅组织召开山东省应对欧盟REACH法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外经贸等部门、行业协会、广大出口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做好应对工作,力争把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给出口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青岛外经贸局已在今年5月底举行了针对REACH法规的培训班,很受企业欢迎,并准备在7月中旬举办第二届培训班,还专门在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发展中心开设了热线咨询电话。  王宁说,“目前我国新组建的工业信息部设立了工业专业司局,对工业行业的管理特别关注了节能、环保和安全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但这些都只是起到推动作用,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还是企业,而现在留给我国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彦这样认为。

  • 【网络会议】:2015年04月14日 14:00 安捷伦分子光谱在太阳能材料检测领域内的整体解决方案

    【网络会议】:安捷伦分子光谱在太阳能材料检测领域内的整体解决方案 ——Cary 5000/7000 UV-Vis-NIR及4300手持式FTIR【讲座时间】:2015年04月14日 14:00【主讲人】:张晓丹(2012年加入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分子光谱应用工程师)【会议介绍】 随着国家对光伏产业投入的加大,太阳能电池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此同时用户对太阳能材料检测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 在此基础上,安捷伦提出了分子光谱在太阳能材料检测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中不仅包含了最新的Cary7000全能型UV-Vis-NIR及4300手持式FTIR的产品介绍,同时针对组成太阳能电池的不同材料提出了相应的应用解决方案,如Cary5000及7000 UV-Vis-NIR对前层盖板玻璃及EVA膜的测试以及4300手持FTIR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无损检测,并对成品进行质量控制。-------------------------------------------------------------------------------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3日4、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396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379196738

  • 新材料检测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10634.html[/url]新材料是指新近发展或正在发展的具有优异性能的结构材料和有特殊性质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主要是利用它们的强度、韧性、硬度、弹性等机械性能。如新型陶瓷材料,非晶态合金 (金属玻璃) 等。功能材料主要是利用其所具有的电、光、声、磁、热等功能和物理效应。近几年,世界上研究、发展的新材料主要有新金属材料,精细陶瓷和光纤等等。材料的广泛应用是材料化学与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实验室具有优越性能的材料,我们为材料测试,构建新材料测试评价体系,解决新材料测试评价的瓶颈和短板,提升测试评价能力和水平,为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新材料快速检测。检测服务范围包括:建材:居住建筑、图书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影剧院(礼堂)建筑、旅馆建筑、医院建筑、博物馆、展览馆建筑、交通建筑、工业建筑工程的节能材料检测、现场实体检验、节能系统检测。金属制品:生铁、锚栓、锚具、锚索、锚杆、锚固、钢带、铝管、铁板、铁管、钢锭、钢坯、型材、线材、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钢铁、紧固件、铸铁、钢管、铜管、不锈钢管、钢筋线材、焊接材料、钢板型钢等铸件:耐磨铸件、压铸模具、生铁铸件、压铸铝件、铝合金压铸件、阀门铸件、五金铸件、球磨铸件、镁合金铸件、铝压铸件、五金压铸、锌合金铸件、灰铁铸件、耐热钢铸件、不锈钢铸件、铜铸件、球墨铸件、铝合金压铸、铝铸件等成分:塑料成分分析、橡胶成分分析、橡塑用助剂成分分析、胶粘剂成分分析、涂料成分分析、油墨成分分析、工业清洗剂成分分析、民用清洗剂成分分析、金属表面处理剂成分分析、金属加工液成分分析、水处理助剂成分分析、建筑类添加剂成分分析、油田助剂成分分析、皮革助剂成分分析、纺织印染助剂成分分析、脱模剂成分分析、助焊剂等化工品。检测服务项目:物理性能:磁性能、电性能、热性能、抗氧化性能、耐磨、盐雾、腐蚀、密度、热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硬度;力学性能:拉伸、弯曲、屈服、疲劳、扭转、应力、应力松弛、冲击、磨损、硬度、耐液压、拉伸蠕变、扩口、压扁、压缩、剪切强度等;工艺性能:细丝拉伸、断口检验、反复弯曲、双向扭转、液压试验、扩口、弯曲、卷边、压扁、环扩张、环拉伸、显微组织、金相分析;成形性能试验(制耳率、杯突、锥杯、扩孔、拉深性能、成形极限图FLD)、流变应力压缩试验、热模拟试验、CCT、TTT等;失效分析:断口分析、腐蚀分析等;金相检验:宏观金相、微观金相;腐蚀性能:大气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蚀、腐蚀疲劳、人造气氛腐蚀;镀层相关测试(厚度、质量、附着力等);无损检验:X射线无损探伤、电磁超声、超声波、涡流探伤、漏磁探伤、渗透探伤、磁粉探伤;材料成分分析作用:1.用于产品开发,可以缩短研发周期,技术成本降低。2.分析高端产品作配方,有效地指导配方改进及工艺优化,大大提高自身摸索的效率。3.了解行业对手技术,知己知彼。4.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等重要参考信息。(如出现杂质,异物,斑点,析出物,出油,易断裂等)金属材料成分检测8大方法1.分光光度法2.滴定法3.原子光谱分析法4.X射线荧光光谱法5.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6.火花直读光谱法7. 碳硫分析8.氧氮分析

  • 【分享】2011中国材料年会暨研讨会

    2011中国材料年会暨研讨会2011国际材料工艺设备、科学器材、实验室装备展览会International Advanced Materials Industry Technology & Laboratory Equipment Exhibition In China 2011大会时间:2011年5月18日~20日展览地点:中国•北京,国家会议中心行业背景新材料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新材料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先导,带动和促进了基础材料和传统材料的改进与更新。新材料产业的发展不仅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支撑和先导的作用,同时也推动机械、能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新材料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并列为二十一世纪的三大技术源动力之一。它对于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对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都给予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对“新材料”产业发展极为重视,将新材料产业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近年连续颁布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了发展“新材料”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支撑作用,对该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国家对有关新材料技术发展的各项计划中都给予重视和支持,支持部门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家973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初步统计,在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在新材料研发的投入超过500亿元,科技部在全国建立了100多个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国各省市均将新材料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随着全国科学术大会的召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将大幅度提高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科技税收激励政策,实施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新材料产业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环境。2011年新材料与应用展区力求增进国际交流、技术研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加强合作,不断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在促进世界新材料的开发利用、扩大工业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展会介绍及背景中国材料研讨会暨展览会(C-MRS)依托快速发展且前景广阔的新兴中国市场,力求全面反映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的最新产品、技术成就,全方位展示国内外能源与环境、电子和功能陶瓷材料、交通材料与镁、生物材料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及产品;为高水平的新材料领域及用户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支持。通过多年的精心培育,C-MRS的规格及规模逐届递增,辐射区域也逐届扩大,越来越受到各界用户的重视和欢迎,越来越多的业界国内外厂商选择C-MRS作为其最新产品与技术全球发布的首要平台。C-MRS接待了来自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参展企业参展,展览面积逐年扩大。接待了数万名来自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企事业单位的专业观众。C-MRS现已发展成为我国规模最大、专业性水平最高的材料领域的行业盛会,被业界人士誉为“中国材料第一展”。2010年的系列展会共迎接来自国内外100多家展商报名参加。其中国际展商代表有英国顾特服剑桥GoodFellow、日本HORIBA、瑞士华嘉、美国TA、德国FCT、凯美特、岛津、法国塞塔拉姆、德国福里茨、梅特勒-托利多、岱美、赛默飞世尔等;国内展商代表有天津中环、烟台先科、北京中科科仪、苏州希科、深圳三思纵横、天瑞仪器、北京科宇翔、北京美泰科仪、成都迪康、科艺仪器、德祥科技、贝士德、东方圣隆达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参加。 2011年5月16日,是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成立20周年华诞。二十年来,学会在五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在150个团体会员单位及全体个人会员的积极支持下,学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国内外的声誉和影响日益提高。为庆祝学会成立20周年、展示我国材料界近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促进我国材料相关领域的科技交流和合作,经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决定定于5月17-20日在北京举办“2011北京材料周”。主题是“新材料创造美好生活”。 活动内容包括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庆典、2011年中国材料研讨会、中国新材料成果展览、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博览会及材料科普展示等活动。 “2011中国材料研讨会”于2011年5月17-20日在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的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主办,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单位协办。 “2011中国材料研讨会” 共设22个分会场,将邀请4-5位国内、外知名材料科学家作大会特邀报告。展览会宣传推广计划——高质量的观众组织,为您带来最强而有力的买家。1、业界主流品牌杂志及行业专业网站将与我们紧密合作,面向相关应用行业,在展前、展中、展后,进行全面报道。—— 其中行业期刊:《中国材料进展》、《中国新材料发展年鉴》、《现代科学仪器》、《分析仪器》、《材料导报》、《新材料产业》、《高校采购指南》、《中国粉体工业》等。 —— 互联网:中国分析仪器网、中国聚合物网、中国色谱网、仪器信息网、仪器仪表交易网、中国生物器材网、中国色谱仪器网、中国化工仪器网、现代科学仪器网、中国工控网、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慧聪教育网、现代实验室装备网、生物通、中国材料网、仪器仪表商情网、我要仪器网、中国仪器仪表信息网、实验室信息网、中国粉体网、中国树脂网、中国树脂在线、仪器商务网、中国检测仪器网、中国高教仪器信息网、仪器交易网、仪器设备行业网、易展仪表展览网、丁香通、中国分析计量网、中国仪器网、仪众国际、中国显微成像网、会展视窗网、海商网、QC检测仪器网、同方知网、医流比价网、瀛商网、科学网、亚洲科学仪器网等。2、展会快讯:通过互联网定期发送40万个邮件地址。3、同期举办中国材料论坛及中欧材料论坛,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为展商创造更多商机。4、作为参展商,您将有机会接触到大会的参会代表和众多知名企业及用户。目标观众分析: 政府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监督机构; 相关应用行业-石化、冶金、制造业、制药、环保、食品、医疗等的采购及技术部门; 科研及质量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化学工程师、生化加工工程师、科研成果和产品及设备经销流通企业。 观众主要来自:中国、日本、美国、欧洲、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参展范围: 分析测试仪器; 材料力学性能试验设备、无损检测仪器; 光学仪器及设备、电子光学仪器; 实验室仪器与设备、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备; 生化仪器、生命科学及微生物检测仪器; 产品安全检测仪器; 材料研究、材料工艺成型设备及技术; 化学试剂和标准物质; 相关零配件、耗材; 科技出版物、材料科技工具书、行业网站等。参展费用:项目 规格 备注标准展位 国内企业:8800元/ 9㎡ 配置:地毯、三面围板、公司中文楣扳、咨询桌一张、椅子两把、日光灯一支、电源插座一个。 外资企业:10800元/ 9㎡ 光地展位 国内企业:900元/ ㎡ 36㎡起租(空场地不带任何展架及设施) 外资企业:1100元/ ㎡ 特别提醒:展位安排原则: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主办单位保留最终展位调动权。研讨会注册费(参加研讨会资料备索): 2011年3月5日前注册(以银行印鉴为准):C-MRS会员:1000元 非会员:1200元学生:600元2011年3月5日后注册: C-MRS会员:1200元非会员:1400元学生:800元 参展、参观、咨询详情,请联系:上海: 狮威展览公司电话:021-64271916 64780401传真:021-54864556联系人:曹先生手机:15001799717E-mail:caochunfeng@163.com

  • 【转帖】准备注册材料

    即使仅仅是预注册,企业的准备工作也并不轻松,要提供的首先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内的企业基本信息。其次是物质的基本信息,包括有效成分的含量以及杂质的浓度,最后还要提供化学物质有效成分的 CAS 号。

  • 关于《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2年第6号)

    [font=宋体][font=宋体][color=#333333] [/color]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font] [font=宋体]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落实《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一、《规定》修订背景是什么?[/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我国开始推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2013年,原质检总局发布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原质检总局以及原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实施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对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提出新要求。2021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更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计量师再次列为准入类职业资格。2022年1月,“注册计量师注册”列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当前,我国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还存在注册程序复杂、注册审批时间长、注册内容过于具体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注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效能。[/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此次修订工作于[/font][font=宋体]2021年3月正式启动,历时近一年,期间征求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计量行业学(协)会和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还专门征求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二、与原有制度相比,《规定》做了哪些修订?[/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调整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限。为加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便利注册计量师注册,提高注册审批时效,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调整为直接审批。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仍然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简化注册申请材料。强调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对申请人提出了真实性承诺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font] [font=宋体]2019年第54号)的规定,删除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原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中关于申请注册需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调动证明、继续教育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要求。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扩大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范围。为充分调动计量技术资源,发挥执业单位责任主体作用,《规定》扩大了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的范围,增加了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要求。同时,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单位也应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核任务。[/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强化注册计量师监督管理。为加强监督管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按照有关规定,对注册计量师注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实施监督检查。执业单位、注册计量师、组织考核单位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规定》还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保密、责任追究等要求。[/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强化信用监管。为进一步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政策衔接,增加了信用监管的条款,将有关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监管。对买卖、租借、涂改、使用伪造、变造《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等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三、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单位)。[/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申请人申请注册,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通过执业单位统一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电子证书)及复印件;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font][font=宋体]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font][font=宋体]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和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font][font=宋体]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font][font=宋体]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四、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注册计量师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届满[/font][font=宋体]60个工作日前,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延续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内,执业单位或者计量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申请新增计量专业类别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申请变更新的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被新的执业单位正式聘用。[/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变更注册后,《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font][font=宋体]6个月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变更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内容是什么?[/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包括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及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相应计量器具检定全过程的实际操作、计量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出具等。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主要包括计量专业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法规、相应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维护知识等。[/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评分,其中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font][font=宋体]70分为及格,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60分为及格。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六、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font][font=宋体]2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七、注册计量师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答: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注销注册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被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注册的;受到刑事处罚的;与执业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执业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八、《注册计量师注册证》补办、更换的要求是什么?[/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注册计量师注册证》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执业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办、更换。[/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九、《规定》印发施行后,后续工作如何推进?[/font][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答:[/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一是做好制度宣贯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和计量技术机构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新修订的《规定》。鼓励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注册计量师注册。同时,组织制定印发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和相关表格证书式样等配套文件,保障《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顺利施行。[/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二是规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督促计量技术机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注册工作。依据新修订发布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做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工作,提高计量专业技术能力供给效能。[/font][font=宋体] [/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三是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以《规定》修订为契机,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不断扩大各计量专业领域注册计量师队伍,促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良性发展,保障国家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来源[/font][font=宋体]:市说新语[/font][/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color=#b2b2b2] [/color]本号推送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予负责、文章观点仅供参考![/font][/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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