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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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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相关的论坛

  • LIMS 劳动卫生报告问题?

    我们的实验室系统 劳动卫生报告 TWA和STEL 没问题 但是MAC的结果一直不准确,如果两个点的结果都是小于检出限,列如空气中氯化氢两个点结果都是0.5mg/m3,打出来报告就是0,在报告模板脚本里编程也改不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出劳动卫生报告的?

  • 【分享】出口欧盟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产品名称 检 测 监 控 内 容 备 注 项 目 限量标准 检 测 方 法 依 据 虾类产品 检测 氯霉素 不得检出 ELISA/TC-SM01GC-MS/TC-SC05 欧盟公报(2003/181/EC) 呋喃西林(养殖) 不得检出 HPLC/ TC-NSC06 欧盟公报(2003/181/EC) 呋喃唑酮(养殖) 不得检出 HPLC/ TC-NSC06 欧盟公报(2003/181/EC) 细菌总数 生:5×105/g(30℃) SN 0168-92 水产品安全卫生关键控制要求 36℃ 大肠菌群 10/g SN 0169-92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SN 0170-92 欧盟(97/587/EC) 金黄色葡萄球菌 100/g SN 0172-92 水产品安全卫生关键控制要求 单胞增生李氏特菌 不得检出 SN 0184-93 霍乱弧菌 不得检出 SN/T1022-2001 欧盟(97/587/EC) 溶藻弧菌 不得检出 NMKL NO 156Znd ed 1997 创伤弧菌 不得检出 NMKL NO 156Znd ed 1997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SN 0173-92 欧盟(97/587/EC) 监控 铅 200ppb AASGB/T5009.12-1996 欧盟(EC)466/2001指令 镉 50ppb AASGB/T5009.15-1996 砷 1000ppb ICP-OESTC-NSC09 汞 500ppb AASGB/T5009.17-1996 鱼类 检测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 【分享】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中的应用

    在这里我们将着重讨论其它无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的原理和应用,但实际上,我们很难将有毒有害气体简单地分为有机、无机两大类。因为在现实情况中,安全和卫生方面的遇到的气体很多都是有机无机气体的混合物。只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们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的认识还更多地集中于可燃气体、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硫化氢、氰氢酸等)、以及某些常见的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氧气等检测仪上,因此,本文将首先着重介绍这类检测仪,并综合目前的情况对各类有毒有害(无机/有机)气体检测仪的应用提出建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的分类和原理: 气体检测仪的关键部件是气体传感器。气体传感器从原理上可以分为三大类:A) 利用物理化学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半导体式(表面控制型、体积控制型、表面电位型)、催化燃烧式、固体热导式等。B) 利用物理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热传导式、光干涉式、红外吸收式等。C) 利用电化学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定电位电解式、迦伐尼电池式、隔膜离子电极式、固定电解质式等。 根据危害,我们将有毒有害气体分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两大类。由于它们性质和危害不同,其检测手段也有所不同。 可燃气体是石油化工等工业场合遇到最多的危险气体,它主要是烷烃等有机气体和某些无机气体:如一氧化碳等。 可燃气体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就是:一定浓度的可燃气体,一定量的氧气以及足够热量点燃它们的火源,这就是爆炸三要素(如上左图所示的爆炸三角形),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会引起火灾和爆炸。 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和氧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具有一定温度的火源就会发生爆炸。我们把可燃气体遇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一般用%表示。 实际上,这种混合物也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上都会发生爆炸而要有一个浓度范围。如上右图所示的阴影部分。当可燃气体浓度低于LEL(最低爆炸限度)时(可燃气体浓度不足)和其浓度高于UEL(最高爆炸限度)时(氧气不足)都不会发生爆炸。不同的可燃气体的LEL和UEL都各不相同(参见第八期的介绍),这一点在标定仪器时要十分注意。 为安全起见,一般我们应当在可燃气体浓度在LEL的10%和20%时发出警报,这里,10%LEL称作警告警报,而20%LEL称作危险警报。这也就是我们将可燃气体检测仪又称作LEL检测仪的原因。需要说明的是,LEL检测仪上显示的100%不是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气体体积的100%,而是达到了LEL的100%,即相当于可燃气体的最低爆炸下限,如果是甲烷,100%LEL=4%体积浓度(VOL)。 在工作中,以LEL方式测量这些气体的检测仪是我们常见的催化燃烧式检测仪。它的原理是一个双路电桥(一般称作惠斯通电桥)检测单元。在这其中的一个铂金丝电桥上涂有催化燃烧物质,不论何种易燃气体,只要它能够被电极引燃,铂金丝电桥的电阻就会由于温度变化发生改变,这种电阻变化同可燃气体的浓度成一定比例,通过仪器的电路系统和微处理机可以计算出可燃气体的浓度。 直接测量可燃气体的体积浓度的热导式VOL检测器也可以在市场上得到,同时,也已经有了LEL/VOL合二为一的检测器。VOL可燃检测器特别适合于在缺氧(氧气不足)的环境中测量可燃气体的体积(VOL)浓度。 有毒气体既可以存在于生产原料中,如大多数的有机化学物质(VOC),也可能存在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副产品中,如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等。它们是对工作人员造成危害最大的危险因素。这种危害不仅包括立即的伤害,如身体不适、发病、死亡等等,而且包括对于人体长期的危害,如致残、癌变等等。对于这些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是我们发展中国家应当开始引起充分重视的问题。表 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TWA(8小时统计权重平均值)、STEL(15分钟短期暴露水平)、IDLH(立即致死量)(ppm)和MAC(车间最大允许浓度)mg/m3。有毒气体 TWA STEL IDLH MAC 氨气 (NH3) 25 35 500 30 一氧化碳(CO) 25 -- 1500 30 氯气 (Cl2) 0.5 1 30 1 氰化氢 (HCN) 10 4.7 50 0.3 硫化氢(H2S) 10 15 300 10 一氧化氮 (NO) 25 -- 100 -- 二氧化硫(SO2) 2 5 100 15 VOC* 50 100 -- -- *随气体种类不同,其TWA、STEL、IDLH、MAC等值会有一定的不同 目前,对于特定的有毒气体的检测,我们使用最多的是专用气体传感器。它可以包括上面所列的所有气体传感器,也包括前两章所介绍的光离子化检测仪。其中,检测无机气体最为普遍、技术相对成熟、综合指标最好的方法是定电位电解式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化学传感器。 电化学传感器的构成是:将两个反应电极--工作电极和对电极以及一个参比电极放置在特定电解液中(如上图如示),然后在反应电极之间加上足够的电压,使透过涂有重金属催化剂薄膜的待测气体进行氧化还原反应,再通过仪器中的电路系统测量气体电解时产生的电流,然后由其中的微处理器计算出气体的浓度。 目前,可以检测到特定气体的电化学传感器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气、氯气、氰氢酸、环氧乙烷、氯化氢等等。 检测VOC检测器可以使用前章介绍的光离子化检测器。 氧气也是在工业环境中,尤其是密闭环境中需要十分注意因素。一般我们将氧气含量超过23.5%称为氧气过量(富氧),此时很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而氧气含量低于19.5%为氧气不足(缺氧),此时很容易发生工人窒息、昏迷以至死亡的危险。正常的氧气含量应当在20.9%左右。氧气检测仪也是电化学传感器的一种。目前在选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时的问题: 在我国,由于历史和认识上的原因,我们在选用各类检测仪时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具体体现在:1) 对可燃气体的检测重于对有毒气体的检测。2) 对可能引起急性中毒气体的检测重于对可能引起慢性中毒的气体的检测。 由于众多可燃气体泄漏所引起的爆炸事故的血的教训,使人们对于可燃气体检测十分重视,可以讲,任何一个石化、化工厂,绝大多数的危险气体检测仪都是LEL检测仪。但仅配备LEL检测仪对于真正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还是远远不够的。 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挥发性危险气体都是可燃气体,但是,催化燃烧式的可燃气体检测仪(LEL)并不是对所有的可燃气体检测都是最佳选择。它是专门为检测甲烷设计的,而对其它物质的检测性能比较差。所以,它们可以检测出的除甲烷以外的可燃气体的下限浓度要远远高于它们的允许浓度。比如:对于苯、氨气等危险有毒气体,单纯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做法。比如,苯的爆炸下限是1.2%,它在LEL检测仪上的校正系数是2.51,也就是说,苯在一个用甲烷标定的LEL检测仪上的显示的浓度只是其实际浓度的40%!!这样,用LEL可以检测到的苯的最低警报浓度是10%LEL=10%*1.2%*2.51=3.0*10-3,这个浓度同苯的允许浓度5*10-6相比要高近600倍!!。同样,氨在LEL检测仪上得到的警报浓度1.5*10-2也要比其允许浓度2.5*10-5高大约600倍。因此根据所检测气体的不同,选择特定有毒气体检测仪要比单纯选择LEL检测仪更加安全可靠得多。 另外,目前我们对于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比如硫化氢、氰氢酸等的检测较为重视,但对于可以引起慢性中毒的气体,比如芳香烃、醇类等的检测重视不够,其实后者对于工人健康和安全的危害丝毫不逊于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它们可能引起癌变和其它的隐形病症,影响工人的寿命和健康。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认识上的原因以外,以前市场上缺乏合适的、可以检测较低浓度的有机气体检测仪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们健康认识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仅仅"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而是追求着更高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人们不仅关心着今日的工作,更关心着明天----退休以后的生活。因此在工业卫生和工业安全工作中要不断地引入新观念、新思路才能不仅要避免眼前的危险发生,而更要注意避免日后悲剧的发生,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法规制定和人们素质的提高得到不断地改善和提高。

  • 制冰业将探讨首个食用冰安全卫生标准

    由北京制冷学会发起,相关行业组织、知名制冰机企业参加研讨制定的我国首个食用冰安全卫生标准,将在11月5日召开的中国制冰年会上进行讨论。据北京制冷学会秘书长商跃介绍,从媒体曝光的多起安全卫生事件上看,目前,食用冰安全卫生问题多出现在商家自制冰使用环节和“黑冰厂”无照生产环节,尚未涉及到制冰设备本身。但是,作为食用冰的源头,如果设备行业不主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解决,势必会导致源头产业利益和名誉受损,影响制冰产业链健康发展。基于此,推动食用冰安全卫生标准化建设,是制冰设备行业责无旁贷的职能。据悉,北京制冷学会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咨询为契机,已率先开展食用冰行业相关学术、标准、信息和行业组织工作。自2009年以来,该学会联合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成功发起并主办了中国制冰年会、全国制冰产业链发展论坛等活动,推动了行业产业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发展。截至目前,该学会已牵头制定了我国首个《片冰制冰机国家标准》、《商用制冰机行业标准》、《自动制冰机实验方法行业标准》等标准,其他相关标准正在制定中。

  • 【原创大赛】烟用包装材料安全卫生要求之我见

    【原创大赛】烟用包装材料安全卫生要求之我见

    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这一特殊性决定了烟用包装材料标准大部分为烟草企业和行业标准。烟草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烟用材料安全性控制指导思想为依据,重点管控化学危害,同时注意生物危害和物理危害。 烟用材料行业标准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标准代号YC。烟用材料总公司企业标准与先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跨国烟草企业内控标准看齐,标准代号YQ。企业标准要比行业标准执行更加严格。下面就烟用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要求标准体系进行简单的介绍。烟用包装材料分为可参与烟草燃烧和接触口腔以及间接接触烟支的包装材料,根据危害的不同,安全卫生要求也不一样。如下图所示。[img=,690,38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543050016_850_1619176_3.png!w690x389.jpg[/img]烟用包装纸张根据使用用途不同又分为如下类别:[img=,690,49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544400203_7785_1619176_3.png!w690x493.jpg[/img]烟用包装材料安全卫生要求制定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内外的食品接触材料使用安全标准,比如欧盟的(EC)No 1935/2004法规“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与制品”以及美国的FDA21 CFR等法律法规,国内主要参考GB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上标准的特点是将禁限制改成许可制。许可制的实施有利于风险的预防管理和明确的目标管理,但增加了检测监管的难度。烟用包装材料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性结合实际生产的需要制定,充分考虑烟用材料生产的物质使用必要性。通过法律法规的深入调研和走访相关生产企业,听取企业诉求,确定物质名单的制定原则和披露物质名单,形成安全卫生标准。目前烟用材料许可使用物质名单标准涵盖9个标准,覆盖13种烟用材料,许可使用518种物质,基本涵盖了烟用材料的使用物质。标准使用编号YQ15。 [table=568][tr][td=1,1,78][color=white][/color][/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white]材料[/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1[/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卷烟纸[/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2[/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卷烟纸钢印印刷油墨[/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3[/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接装纸、内衬纸和成形纸[/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4[/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盒[/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条包装纸、框架纸、封签纸[/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5[/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烟用水基胶[/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6[/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烟用热熔胶[/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7[/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8[/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烟用聚丙烯纤维丝束[/color][/align][/td][/tr][tr][td=1,1,78][align=center][color=black]15.9[/color][/align][/td][td=1,1,490][align=center][color=black]烟用三乙酸甘油酯[/colo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r][/table]

  • 购买离子色谱,做饮水、食品、劳动卫生项目,戴安和万通的什么型号合适?

    购买离子色谱,做饮水、食品、劳动卫生项目,戴安和万通的什么型号合适?饮水主要是常规项目和消毒副产物。食品和劳动卫生也是常规项目。都以无机阴离子为主!谢谢大家,请帮忙!!具体要求如下:1、柱子能不能不要来回换。2、淋洗液要稳定,不需要每天都做标准曲线。3、食品样品前处理效果好,还要方便。

  •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第四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劳动保护,防止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及相关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并消除事故危害,并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 【转帖】饮用水安全卫生指标的检验方法介绍

    张岚研究员:饮用水安全卫生指标的检验方法介绍今天我主要介绍的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相关内容。我也想借这个机会将这两个标准修订过程中我们的一些想法和思路,以及标准实施方面的一些问题跟各位做一个沟通和交流。  饮用水安全和老百姓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一个饮用者的健康。饮用水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水源到龙头要经过N多环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是集中式供水单位普遍采用的常规水处理工艺,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水厂采用的都是这种工艺,。在水质净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典型的就是消毒副产物的问题。此外,在水的输送过程中,我们还要面临着水质二次污染的问题。这一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材材质的安全性问题,一些材质不安全的管材,可能在水的输送过程中把不安全的因素融入到水里面,给水带来了新的污染;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因管网老化带来的漏损问题,特别是在停水导致的水管内负压的情况下这种隐患更大。有数据表示,我国管网铺设年限达到50年以上的占6%,这个数字值得我们关注。所以管网的二次污染也是我们在饮用水安全上需要考虑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二次供水的污染问题。这种供水方式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了隐患,甚至有一些二次供水找不到主体管理单位,这种缺失造成管理不到位,连定期的水箱清洗和消毒都做不到。当然针对高层供水目前有了新的技术,如无负压供水,变频供水,避免了水箱内的长时间储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二次供水带来的安全问题,但是传统水箱式供水仍是主流,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  上述的这些环节都是在饮水安全问题上要关注到的。饮水安全不仅仅局限在出厂水,更加关注的是龙头水。为老百姓提供喝的这个水要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要保证的是水杯子的安全。  饮用水安全评价的依据就是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 【分享】添加剂饲料厂安全卫生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要求用电、用火、操作机械必须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电工必须有操作证,才能录用上岗;全厂区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防雷击;车间、化验室注意防毒、防爆。二、电线、电路、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所有电器开关节必须加有盖板;设备上的电机要求配有防护罩。三、电线走线必须埋于绝缘槽中,不得与易燃材料接触;用电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必须符合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由专职电工监督执行。四、混合机传动皮带(链、齿)必须加以防护罩,总开关未断之前,不准将手伸入传动区和混合机内检修、清杂。五、车间上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配料混合打包人员还必须戴防尘口罩,称取预混料如亚硒酸钠等毒性较重物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注意不要弄入眼睛。六、生产过程中注意:1、用两轮手推车转运物料时,1人操作,运载物料需在150公斤以下,2人操作需在250公斤以下,上下货时,单包装重超过50公斤,必须用手推车转运,不得用肩硬扛。2、原料成品码垛:25公斤以下包装(含25公斤)不超过15个高,25公斤以上包装,不超过10个高。3、车间内夏天不准赤脚、穿拖鞋、光膀子,防止划、挂、擦伤;七、车间内严禁吸烟,二次吸烟者预以开除。八、不准在车间吃东西和打闹。九、车间、库房屋顶、墙面、地面,确保不漏雨、无渗水、无鼠洞。十、灭火器、消防钩、桶按消防面积配备齐全。十一、车间仓库离人必须上锁,并关闭所有窗户,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间和仓库。十二、要注意噪声和粉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要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规。十三、要定期的清除积尘,防止堵塞和漏风,每日监测袋式除尘器分压变化。十四、定期检查密闭除尘设备设施,防止粉尘外溢。十五、定期用吸尘器清理已沉积在地面、机器上的粉尘,防止二次尘化。十六、厂内禁止吸烟和带火作业。十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除尘的办法、可能着火的火源、爆炸保护和挡火装置、疏散办法,并且遵守操作规程。十八、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打扫机器设备及厂房的清洁卫生,防止残留物对饲料的污染,尤其在更换饲料品种时更要进行认真清理。十九、要经常检查照明设备的防爆防尘设施,如有故障及时更换。二十、做好环境绿化工作,以达到净化空气、净化污水和降低噪声的目的。

  • 【食品法规17】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本要求是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一般性原则和规定。  第二条 申请出口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依照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并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三)保留食品链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  (五)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故意污染风险及可能的突发问题,建立预防性控制措施,必要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六)建立诚信机制,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第三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达到如下要求:  (一)分析产品的来源、预期用途、包装方式、消费方式及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工序,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控制有效、及时纠正偏差、持续改进不足,做好记录;  (二)建立并有效执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  (三)建立并有效执行食品加工卫生控制程序,确保加工用水(冰)、食品接触表面、加工操作卫生、人员健康卫生、卫生间设施、外来污染物、虫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等处于受控状态,并记录;  (四)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系统,准确记录并保持食品链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批次、标识信息,实现产品追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并有效执行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警示,必要时召回;  (六)建立并有效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等内容;  (七)建立并有效执行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加工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  (八)建立并有效执行员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保证不同岗位的人员熟练完成本职工作;  (九)建立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持续完善改进企业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十)对反映产品安全卫生控制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并执行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等管理规定。所有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2年。  第四条 列入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  第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其生产和管理人员适合其岗位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生产区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清洁卫生和操作卫生;进入车间时应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服、帽和鞋应消毒并保持清洁卫生;  (二)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出现伤口感染或者患有可能污染食品的皮肤病、消化道疾病或呼吸道疾病者,应立即报告其症状或疾病,不得继续工作;  (三)从事监督、指导、员工培训的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具备适应其工作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避免污染,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其设计和建造应避免形成污垢聚集、接触有毒材料,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二)生产区域宜与非生产区域隔离,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得生产区域不会受到非生产区域污染和干扰;  (三)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成品、化学物品和包装物料的储存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废弃物和垃圾暂存等设施;  (四)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硬化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等),路面平整

  • 【分享】香菇出口需符合国外食用安全卫生要求

    香菇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农产品。香菇要顺利出口进入国外消费市场,首先须符合进口国的食用安全卫生要求。因此,出口商最好想办法了解清楚国外对香菇的食用安全卫生要求,以便在栽培、加工香菇过程中或组织香菇货源时做到心中有数,既注重香菇外观品质又不忽视其内在卫生质量,避免香菇出口受阻,或被进口国退货、销毁。

  • 【转帖】中国发布国家标准《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2009年1月23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食品机械安全卫生》。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机械装备的材料选用、设计、制造、配置原则的安全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机械装备,也适用于具有产品接触表面的液体、固体和半固体等食品包装机械。

  • 【转帖】浅谈塑料软包装对食品安全卫生的影响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0118]浅谈塑料软包装对食品安全卫生的影响[/url]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包装领域在近20 多年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包装的快速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得包装材料无处不在, 一方面使得废旧包装也随之而生, 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及资源问题。另一方面过度追求包装的精美和视觉效果, 而相对忽视包装的内在品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部分包装物或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包括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其实是完完全全暴露在人们面前, 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随着我国包装产品出口不断增加, 国外用户对产品质量的高要求, 不得不让我们从包装的材料到生产工艺, 开始逐个探究。过去, 人们头脑中的绿色包装似乎只是包装产品的环保化, 片面地只将使用环境易降解材料制成的包装产品视为绿色包装, 而不问包装产品的生产环节是否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资源利用是否浪费。 目前我们必须正视塑料包装对环境和食品安全产生的影响, 这遍及包装物材料生产、回收的全过程。整个软包装行业正面临着环保和市场的双重挑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谁能够突破重围、高瞻远瞩、运筹帷幄, 便能成为最后的决胜者。 事实上, 一些原材料包括油墨、黏合剂、薄膜以及一些生产工艺等, 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食品的安全, 影响人类的健康, 有的甚至危及生命。倡导绿色包装、呼唤环保安全的包装材料和工艺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强烈诉求。 在2004 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包装袋( 膜) 抽查结果, 抽检不合格率高达15%,其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卫生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及产品物理机械性能差。如果加上一些黏合剂、油墨、薄膜等添加剂带来的毒性, 不合格的比率会更高。 包装材料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薄膜、油墨、黏合剂和加工工艺。

  • 【分享】国家标准《食品机械安全卫生》发布

    2009年1月23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食品机械安全卫生》。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机械装备的材料选用、设计、制造、配置原则的安全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机械装备,也适用于具有产品接触表面的液体、固体和半固体等食品包装机械。

  • 【最美劳动者】+实验室里最美的人

    【最美劳动者】+实验室里最美的人

    [align=center][color=red]【最美劳动者】+实验室里最美的人[/color][/align] 五一假过后的第一天上班,实验室里就忙碌起来了,首先打扫卫生,大家拿抹布,扫帚,拖把,把实验室里的地面、仪器、桌面都擦拭的很干净。[align=center][img=,463,46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5/201805021136312947_3136_1645480_3.jpg!w463x463.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1:打扫卫生[/align][align=center][img=,468,46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5/201805021136590219_1373_1645480_3.jpg!w468x466.jpg[/img][/align][align=left] 打扫完卫生,仪器操作人员开始操作仪器,进行样品的检测;老实验室员进行前处理演示,教新进人员如何规范操作;技术科的人对仓库进行盘仓与整理。整个实验室热火朝天,朝气蓬勃,劳动者最美。[/align]

  • 如何防护和管理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建全有关制度。关于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防治法》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为了确保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状态。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http://www.jbz-test.com与职业危害因素检测。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2)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3)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为此。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用人单位应当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4)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没有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工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危害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不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规定:①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中有关的事项;②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白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劳动者因调换岗位或者工作内容改变而从事合同中未事先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危险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有关职业危害、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6)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性健康损害和职业病病人,并通过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为了触劳动者健康状况、指导劳动者选择职业、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健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此外,还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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