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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

仪器信息网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噪声作业分级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噪声作业分级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噪声作业分级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噪声作业分级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噪声作业分级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相关的论坛

  • 为什么国家标准中没有噪声污染级?

    为什么国家标准中没有噪声污染级?

    [img=,690,3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6/202006281723170333_6938_3167735_3.png!w690x350.jpg[/img][img=,690,55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6/202006281723235471_9150_3167735_3.png!w690x553.jpg[/img]国家高校的“环境监测”教科书中有一个噪声污染级的概念。这很像是不确定度,为什么在实际的国家标准中没有呢?在实际的噪声信访中,我们经常测量瞬时监测值,这是错误的。我们应该监测更多的噪声值,然后根据累积百分级来计算噪声污染级,以便以我们可能有效地,公正地写下噪声值+污染级,为受噪声侵害的居民服务!

  • 标准品是否有分级?

    请问标准品是否也有分级?不同级别的纯度是不是不一样?今天听主管说买回来了一瓶技术级的标准品,一般纯度不会超过50%,由此产生疑问。请各位大虾解答,谢谢!

  • 【原创】土壤养分分级标准

    【原创】土壤养分分级标准

    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及有关标准,将土壤养分含量分为以下级别(见下表)。 土壤养分分级标准主要针对有机质、全氮、速效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的含量进行分级,每种级别对不同成分的含量不同。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对照或者参考这个标准,对要进行施肥的土地进行测试分析,以了解土壤的真实肥力状况。如今市面上已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土肥仪,能够测定土壤中各种元素、有机质的含量,方便快速。近红外土壤养分分析仪,利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只需将光束照到土壤表面,就可测定土壤中各成分的含量,方便快捷,而且准确度高。运用高科技技术,来达到测试结果的快速显示。而土壤养分是指存在于土壤中的植物必需的营养元素。包括碳(C)、氮(N)、氧(O)、氢(H)、磷(P)、钾(K)、钙(Ca)、镁(Mg)、硫(S)、铁(Fe)、锰(Mn)、钼(Mo)、锌(Zn)、铜(Cu)、硼(B)、氯(Cl)等16种。在自然土壤中,除前三种外,土壤养分主要来源于土壤矿物质和土壤有机质、其次是大气降水、坡渗水和地下水。有机质是土壤肥力的标志性物质,其含有丰富的植物所需要的养分,调节土壤的理化性状,是衡量土壤养分的重要指标。它主要来源于有机肥和植物的根、茎、枝、叶的腐化变质及各种微生物等,基本成分主要为纤维素、木质素、淀粉、糖类、油脂和蛋白质等,为植物提供丰富的C、H、O、S及微量元素,可以直接被植物所吸收利用。其中有机质的分级可作为土壤养分分级,土壤养分分级标准共六级,且六级为最低,一级为最高。表1 土壤养分分级标准[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9/200909200018_172067_1607572_3.jpg[/img]

  • 标准物质的分类和分级

    标准物质的分类和分级(1)标准物质的分类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13类,分类情况参见表7.1所示。表7.1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的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分布一览表(2)标准物质的分级 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两个等级,它们都符合有证标准物质的定义。 一级标准物质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用绝对测量法或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在只有一种定值方法的情况下,用多个实验室以同种准确可靠方法定值。 ②准确度具有国内最高水平,均匀性在准确度范围之内。 ③稳定性在一年以上,或达到国际同类标准物质的先进水平。 ④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级标准物质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用与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测量的方法或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定值。 ②准确度和均匀性未达到一级标准物质的水平,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 ③稳定性在半年以上,或能满足实际测量的需要。 ④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3)标准物质的编号 原国家计量局于1984年制定发布了《一级标准物质编号方法》。“办法”中规定以“国、标、物”三个字的汉语拼音大写印刷字首——“GBW”作为国家级标准物质的代号。 标准物质代号“GBW”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二位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其顺序与标准物质目录编辑顺序一致)。第三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小类号,每大类标准物质分为1—9个小类。第四、第五位是同一小类标准物质中按审批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的顺序号。最后一位是标准物质的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批号顺序与英文字母顺序一致。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编号大类顺序见表7.2,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大类顺序表。表7.2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大类顺序表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编号与一级标准物质的编号相似,是以二级标准物质代号“GBW(E)”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两位数表示标准物质的大类号,后四位数为顺序号,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置于编号的最后一位。 资料来源: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

  • 不知道标准品会不会分级别?

    行业不同,对标准品质量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价格承受能力也不同,不知道标准品会不会分级别?如果要分的话,会分成多少个级别呢?是靠什么指标来区分的呢?

  •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前言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宏图 张海峰 郭飞鸿 张启波 李雪华 彭湘潍 李运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 噪声标准大搜集

    本版块一直没有一个标准搜集过程,从今天开始,每提供一个噪声标准,奖励10积分。噪声标准就在本贴内跟帖即可。

  • 【分享】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及标准下载

    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目录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008-8-192008-10-1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1988-8-111988-11-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1988-12-101989-7-1 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008-8-192008-10-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008-8-192008-10-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  [color=#33333

  • 【分享】GB 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时,采样点的设定、采样频率、采样时机、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作业分级、防毒工程措施评价。 2 术语 2.1 采样点 采样时,采样收集器安放的位置。 2.2 采样频率 单位时间内,在同一采样点的采样次数。 2.3 采样时机 为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所规定的具有时间性的客观条件。 2.4 采样方法 系指对被测有毒物质采样时所用的采样仪器设备及采样操作步骤。 3 采样点的设定 3.1 采样点必须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操作者接触有毒物质时间最长及上述两种状况同时具备的工作地点。 3.2 在污染源下风向的岗位工种至少设一个采样点。 3.3 采样点的高度以操作者呼吸带高度为准。 3.4 采样点应尽可能靠近操作者,但不影响操作者正常操作,应避免生产过程中被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3.5 有毒作业分级时,被测有毒物质逸散范围内的所有岗位工种应分别设置采样点。 3.6 评价防毒工程措施净化效率时,应在设备的进口和出口的断面布点(详见各类防毒工程措施净化效率的采样规定)。 3.7 评价防毒工程措施效果时,应在开启通风净化装置前后按第3.5条设定采样点。 4 采样点的数量 4.1 对岗位工种有毒作业分级时,至少应设1个采样点。 4.2 对工作地点有毒作业分级时,应按岗位工种数布点。至少应设3个采样点。 5 采样时机 5.1 应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及操作者正确操作状况下采样。 5.2 有通风净化装置的工作地点,应在通风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的状况下采样。 5.3 如果在整个工作班内浓度变化不大的采样点,可在工作开始1h后的任何时间采样;如果在整个工作班内浓度变化大的采样点,每次采样应在浓度较高时进行,其中一次在浓度最大时进行。 6 采样频率 6.1 有毒作业分级采样频率 6.1.1 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1.2 每次测定应连接2天,每天每个采样点上、下午各采集一组平行样。 6.2 防毒工程措施效果评价的采样频率 6.2.1 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2.2 每次测定应连续3天,每天每个采样点上、下午各采集一组平行样。 7 采样方法 7.1 采样装置 7.1.1 常用的收集器有吸收液及吸收管(大型气泡吸收管、小型气泡吸收管和多孔玻板吸收管、冲击式吸收管等)、波料及采样夹、固体吸附剂管、注射器、塑料袋等,所用收集器应符合相应的仪器规格要求;在采样前必须进行检查、校验。 7.1.2 必须使用经过计量认证的流量计,采样前应连着收集器进行校正。 7.1.3 采样动力应根据作业现场要求和采样方法的规定选用相应的抽气装置。 7.2 采样操作步骤 7.2.1 已颁布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7.2.2 未颁布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行业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7.2.3 被测有毒物质样品必须在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时间内测定。 8 采样记录 见附录A(补充件)采样记录表。(略)

  • 【转帖】新版噪声标准难管小区装修声

    上海市各类噪声年投诉近20万起环保等部门拟出台新政策处理社区噪声   今年10月1日起,环保部发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将工业企业、商场、卡拉OK厅等经营性场所的噪声“一网打尽”,使得市民投诉和相关部门执法有据可依。然而市民在为新标准叫好的同时也无奈地发现,它们不是“万精油”,并不适用于小区跳舞、邻居装修、弹钢琴等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记者昨天从采访中了解到,本市环保、公安、房地等部门正在研究,拟通过发布新政策来处理这类噪声问题。 投诉商家“大喇叭”有法可依   强烈的节奏、动感的音乐、震耳的高音喇叭……一些商家的高音促销往往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为此,环保部今年首次发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实施的还有新修订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基本将经营性场所的噪声“一网打尽”。也就是说,工业企业、卡拉OK厅、迪厅、商场、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噪声都将受到该标准的约束。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魏化军告诉记者,酒吧、商场使用的喇叭、高层建筑使用的水泵、电梯、中央空调,这些固定源所发出的嗡嗡声,属于“低频噪声”,会通过建筑物等固体介质传播。由于过去没有对低频噪声的认定标准,环保部门往往无法判断其是否超标。新标准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处理这类问题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居住区大多被划分为噪声标准适用区二类区。根据标准,住宅卧室等以休息睡眠为主的房间,夜间低频噪声不得超过35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   新标准难管人为噪声   市民在为新标准叫好的同时却无奈地发现,小区跳舞、邻居装修、犬吠等困扰他们的噪声问题并不能用这些标准来解决。这使得环保部门在受理投诉时也遭遇到一些尴尬。   魏化军告诉记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管的仅是经营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非经营性活动则不在它的“管辖范围”内。小区居民聚在一起跳舞、邻居装修、弹钢琴等属于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噪声无法重复,无法用设备监测,因此只能靠环保、公安等部门协调管理。   由于这类人为噪声只能通过主观判别或举证来说明受影响,给物业公司、公安部门等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魏化军介绍说,对此北京、香港出台的政策是,只要有两人以上对噪声进行举证,公安部门便可进行处理。参考这两地的做法,上海则设想,今后由物业、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进行举证,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此外,环保部门建议,各居住小区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规定》等制订小区环境噪声管理公约,如明确在小区聚集跳舞的时间与限制要求,明确小区装修控制时间等。   噪声监管存在“多头管理”   商场的高音喇叭、嗡嗡作响的水泵、叮叮咚咚的钢琴声……这些还仅仅是困扰都市居民生活的一小部分噪音。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的施工噪音、来来往往的交通噪音等,可谓无处“噪”不入耳。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噪声污染已经成为主要的环境问题。   据统计,在各类环保投诉中,噪声投诉占40%-50%,到夏季甚至占50%以上。如果将本市各个有关部门接到的噪声投诉全部汇总起来,每年有近20万起。然而对噪声的监管却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噪声,管理部门也不同:环保部门负责工厂、夜间施工等有固定声源噪声;扰民的社会生活噪声归公安部门管;建筑工地日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又划到城管管辖范围。环保部门透露,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如何实施统一的噪声管理,设想将现行的《上海市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改为《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加大管理力度。

  • 请教关于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引用标准的关系?

    请教各位:作业指导书方面的标准GBT614 化学试剂折光率测定标准GBT 6488 液体化工产品的折光率测定两个标准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那作业指导书需要一个标准对应一份作业指导书呢 还是引用两个标准,编制一份作业指导书如果多个类似标准实验室都可以检测,但是这些标准都类似的(粘度检测有GBT10247-2008粘度的测量方法,我们实验室可以采用其中旋转法检测粘度,另外GBT7193-2008不饱和聚酯树脂试验方法中也有关于树脂粘度的检测方法(也是采用旋转法),两者方法类似,在申报认可的时候,是不是两项标准都报,但是这两个方法其实是一样的)是否需要编制多个作业指导书。求解!

  • 【转帖】居民楼内电梯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应该执行什么噪声标准?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7]54号《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居民楼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349-90)。在噪声源边界与居民住宅相连的情况下,上述环保标准参照适用于室内。

  • 标准升级了,作业指导书如何修订?

    各位,请教个问题,实验室对标准跟踪查新,结果发现有某些标准变更了,年号升级了。按正常的思路,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也要随之变更。但这些标准只是增加了新的测试方法或勘定了一些文字的错误,对原先方法并无技术上的修改。那这样的话,有必要修改作业指导书吗?由于我们的作业指导书中含有该标准的年号,所以只好随之进行修订。大家都是如何操作的?

  • 外文标准翻译作为作业指导书如何编号比较合理?

    外文标准翻译作为作业指导书如何编号比较合理?

    外文标准翻译成中文作业指导书后如何编号 比较合理?因为标准有很多种比如上报检测标准、辅助标准等。另外,如果有标准中未详尽的内容时,单独编制作业指导书还是在原来翻译版本的中文作业指导书中以附录的形式添加合适啊?以为记得原来的准则中有说明,如:[img=,520,1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11624417520_3645_1954597_3.jpg!w520x156.jpg[/img]

  • 工厂噪声监测该用何标准

    一个化工企业刚开始试生产,被周围村民觉得噪声太大,要求企业做出相应对策解决,那么该企业寻求社会机构监测噪声并要求做出评价,是否噪声超标。我的问题就是,这个社会监测机构该使用那个标准来评价这个超标与否,还有我在很多关于噪声的标准中都没明确看到要监测几天还有监测次数的字眼,但是专家们却说有规定。那位大侠能给详细解答下呢,谢谢了

  • 【分享】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

    级别 有机质(%) 碱解氮(mg/kg) 速效磷(mg/kg) 速效钾(mg/kg)1很丰富 4 150 40 2002丰富 3-4 120-150 20-40 150-2003中等 2-3 90-120 10-20 100-1504缺乏 1-2 60-90 5-10 50-1005很缺乏 0.6-1 30-60 3-5 30-506极缺乏 0.6 30 3 30 大家如果还有更详细的分级标准,欢迎上传分享。

  • 噪声监测相关标准

    环境噪声监测 想做一章节的培训课件 网上有很多 但是感觉都不是很合适 主要依据的几个标准 感觉看的也是一知半解 为什么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分为了区域、交通和功能区监测三类呢?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又是分分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到底这些之间是怎么个关系? 功能区是不是包括了道路交通、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厂界、建筑施工场界呢?

  • 【原创大赛】洁净室(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及洁净度分级解析

    【原创大赛】洁净室(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及洁净度分级解析

    洁净室(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及洁净度分级解析 微生物实验室一般包括清洁区、操作区和无菌区三个区域,可划分为准备室、培养室、菌种室、消毒室、无菌室等多个房间。微生物实验室根据专业领域(环保、食品、药品、医学等)和性质(教学、生产、科研、检测等)的不同,实验室的组成和规模有较大差别。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建设标准,来对无菌室等的洁净度和空气沉降菌落数进行规范。空气中绝大多细菌直径0.5~5μm,霉菌直径2~30μm,在空中附着在尘埃上,形成一定粒径的生物性粒子而悬浮,直接影响微生物实验室空气环境。 在微生物实验室规划、设计和建设中,空气洁净度成为最关键的因素。目前,中国主要洁净室及洁净度分级的标准和文件如下:1)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2)GB/T25915.1-2010《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1部分:空气洁净度等级》3)GB 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4)GB 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5)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6)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8)《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对于医药、电子和食品等行业还好说,有对应的标准。其他行业该怎么选择?有人说直接选择GB 50073-2013,我个人觉得不尽然。GB 50073-2013仅仅规定了悬浮颗粒物的要求,并没有对无菌实验室影响最大的微生物指标作出规定,如果你所在实验室仅仅控制悬浮颗粒物就可以,那参考GB 50073-2013完全可以满足要求,如果对微生物指标还有控制要求,那应该怎么选择呢?我们先来看看上述标准和文件对洁净度的主要分级: GB 50073-2013和GB/T 25915.1-2010均参考的ISO的标准分级,对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分级如下:洁净室及洁净区空气中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141648_470820_1632583_3.jpg 注:GB 50472-2008是参考GB 50073-2013分级标准,自身没有规定相应的分级。 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关于洁净度的等级规定如下: 洁净度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微生物最大允许数≥0.5m≥5m浮游菌/立方米沉降菌/皿100级3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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