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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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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相关的资讯

  • 在COVID-19爆发期间监测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Aeroqual中国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4262/原文作者:Craig Loynes,Aeroqual市场部经理 社会各界都应在打击COVID-19的传播中发挥作用。社交距离和限制进入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是实现此目标的关键策略。尽管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人们都在适应“封锁”中的生活,并贴出孩子们打扮成蜘蛛侠打扰电话会议的照片,但从事“必要性业务”(包括许多建筑工地)的人们仍在设法适应新的工作模式。 “必要的”建筑工地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正常运行 许多建筑工地已被列为基本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开展工作,但这使许多工人,他们的家人和更广泛的社区感到不满。 关于哪种类型的建设项目应该和不应该认为是必要性的存在着很多争论,必要性业务的清单也在不断变化。在纽约州的建设热点中,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表示,他愿意审查哪些项目至关重要。 在同一份声明中,库莫州长的发言人强调说:“所有建筑工地都必须实行社交距离”,并且“如果一个工地不能保证其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则必须关闭。” 以下是一些示例措施,可帮助您减轻在建筑工地传播COVID-19的风险: • 指导所有工人保持良好的社交距离。• 关闭共享区域,例如午餐室。• 采取轮班制减少同一时间现场工人的数量。• 轮班之间要间隔一个小时,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 在允许工人进入现场之前对他们进行体温测量。 COVID-19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利器–为建筑工地而设计 如果您的建筑工地继续运行,并且您希望在COVID-19爆发期间安全地收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或者如果该工地已经关闭而您仍希望监测粉尘值,Aeroqual可以满足您的要求。我们的空气质量监测仪专为室外粉尘监测而设计,这意味着它们需要的维护量更少,从而减少了您去现场的需要。另外,所有数据都可以通过Aeroqual的云端软件进行远程访问。我们喜欢称之为粉尘监测2.0版。我们的各种室外在线空气质量监测仪都包括一台小型计算机和一个WIFI路由器,可将仪器快速连接到云端。这样,您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任何网络浏览器都可以在移动设备,平板电脑或办公室台式电脑上轻松访问数据。 您可以实时访问,分析和报告数据,并在一个地图上查看您的所有仪器,从而准确了解它们的性能以及何时需要维修。我们的技术支持团队可以对仪器进行远程故障排除和远程软件更新,从而尽量地减少停机时间和您访问施工现场的需要。我们的显示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触发实时警报,让您知道何时采取措施。您甚至可以使用这些相同的警报来自动和远程触发现场设备,例如控制洒水器以抑制灰尘或关闭对环境构成威胁的设备。 在COVID-19爆发期间,粉尘监测2.0可以让您远离不必要的现场工作而承受的风险。 与我们联系,我们已经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刻准备好为您提供支持。Aeroqual中国咨询热线:400-860-5168转4262
  •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筹)改造施工全面展开
    2011年3月18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筹)的改造施工全面展开。   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位于总站308房间。经过改造施工,实验室将划分为“质控基础实验间”、“标准样品库”、“臭氧标准间”以及“大气监测质控技术间”。   我站拟申报的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管理技术体系、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技术以及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质量管理手段与方法等。实验室建成后,必将为促进我站技术转型和提高环境监测质量起到应有的作用。   根据施工计划,实验室改造在4月30日前即可完工,随后各批仪器将陆续进驻。
  • 沪已制定《儿童涂料》等多项团体标准,塑胶跑道施工检测有章可循
    p   暑假是许多学校施工改建的高峰期,建筑材料的安全问题也是许多家长所关心的。昨天,记者从上海市质监局对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上海市已完成了《儿童涂料》团体标准的制定,多乐士、杜邦等企业也已采用该标准生产儿童用涂料。同时,质监局还组织制定了《中小学用塑胶跑道有害物质施工及检测》团体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本市塑胶跑道有毒有害物释放减排。 /p p   近年来,儿童用涂料和学校“毒跑道”等建筑材料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市人大代表刘民钢提出了代表建议,建议制定专门针对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建筑装修中所使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地方标准。“因为儿童的身体正在成长,呼吸量按体重比比成人高50%。另外,儿童有80%以上的时间是生活在室内,室内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伤害主要是诱发儿童的血液性疾病。”刘民钢认为,上海的中小学校,每年都会对校舍进行维修和整修,不可避免地用到各种室内装修材料。而从目前来看,现行的国家标准对有害物质的限量值,是否能够避免幼儿和儿童受到伤害,还缺乏明确的说法。 /p p   刘民钢代表的呼声得到了本市质监部门的回应,市质监局在答复中坦言,经调研发现,近年来,各类儿童用建筑材料和学校塑胶运动场地需求量不断增长,进而促进了儿童用材料和学校运动场地生产、施工行业规模的扩大。在此期间出现的儿童建筑材料指标超标和学校“毒跑道”问题,其原因是由于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而忽视产品质量安全,如在胶粘剂或溶剂中使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的材料,造成有害物质释放量会成倍增力,对儿童的身体健康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根据上海特大城市人民生活需求和城市安全要求,作为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强与国标委沟通,加快制定相关领域完整的国家标准 同时也在本市积极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组织本市有关行业协会并联合知名企业制定适合儿童安全健康的建筑装修材料团体标准,通过团体标准的出台有力地规范儿童用装修材料市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p p   据悉,目前,市质监局已经组织完成了《儿童涂料》团体标准的制定,多乐士、杜邦等行业标杆企业也已采用该标准生产儿童用涂料。同时,市质监局还组织制定了《中小学用塑胶跑道有害物质施工及检测》团体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本市塑胶跑道有毒有害物释放减排,提高儿童身心健康。 /p p br/ /p
  • 昆明出台文明施工新规:必须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
    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提出施工“8个必须”新规,其中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  去年昆明市曾对施工工地作出过“6个100%”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年又提出了“8个必须”新要求,包括必须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和“三池一设备”、必须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等。  通知要求,各区(管委会)、各部门在实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督查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和“8个必须”的要求进行督查检查。同时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可实行有奖举报,具体实施细则由昆明市住建局制定。  对违法违规的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企业等相关单位,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视情节还将采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扣资格证书、吊销相关资质等措施。违规行为将记入昆明市建设领域“黑名单”并向媒体曝光。  “8个必须”  1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文明施工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2 建设单位必须将经过审核的文明施工专项实施方案提交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施工工地现场必须公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的信息和污染防治措施   4 必须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   5 必须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和“三池一设备”,规范排水(泄洪)系统,污水达标外排   6 必须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   7 施工工地现场进出口必须安装门禁系统   8 必须设置围墙(围挡)并进行美化。  “6个100%”  1 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   2 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100%覆(苫)盖   3 工地路面100%硬化   4 施工现场100%洒水降尘   5 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同时遮蔽严密   6 施工现场长期裸露地面100%覆盖或绿化。
  • 北京启用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p   日前,由北京市环保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北京城市建设研究发展促进会负责运营维护的北京市施工工地在线监控系统正式启用。 /p p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北京市环保局利用财政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安装及运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扬尘污染行为进行抓拍,实现24小时监控,及时掌握重点扬尘源单位的颗粒物浓度排放情况,督促扬尘源单位做好扬尘控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在各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多个重点工地安装监控,涉及水务类、交通类、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建设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源单位。 /p p   系统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全天候监控扬尘源单位,在线巡检施工工地扬尘行为,及时提醒现场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编制数据报表, 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对重点扬尘源单位进行现场巡检督查等。该系统实时监测施工工地扬尘排放情况,通过视频摄像头对施工单位进行在线巡检并针对曾经被提醒过的工地和被通报的工地进行重点监测。发现扬尘问题后,值班员通过短信和电话提醒的方式,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降尘措施。 /p p   截至2018年1月,三个多月时间内,该系统电话互动次数761次,检查视频9072次,摘抄数值2991次,形成周、期报,空气重污染期间日报等各类报告23份。 /p p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北京市环保局于1月18日印发的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情况相关通报要求,督促各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促使相关扬尘源单位对扬尘行为及时整改,促进建设施工单位行业自律。 /p
  •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陈春榕、滕曼电话:(010)65646262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4月12日
  • 国家网架及钢结构质检中心为多项国家重点工程检验施工质量
    “大手”把关大工程 国家网架及钢结构质检中心为多项国家重点工程检验施工质量 日前,国家网架及钢结构质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刚刚通过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该机构进行的现场认可评审。认可的项目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结构设计复核、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3个项目,涉及34个标准及规范。至此,中心成为全国质检系统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第一家取得建筑工程领域检查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 据了解,通过检查机构认可后,中心不仅可以开展对网架钢结构工程零部件常规性能试验,还可以对网架钢结构整体工程进行施工质量评价、结构设计复核、结构安全性和可靠性评价,更好地保证工程的质量。中心就像一只把关工程质量的“大手”,用高科技的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据悉,中心是苏北第一家国家级质检中心,集检验、实验与科研为一体,于2007年12月正式成立挂牌开展工作,建有大型力学实验室和综合检测楼,拥有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具备网架钢结构、钢结构型材、标准紧固件、涂料及装辅材料等4大类135种产品(参数)的检验及科研能力。中心自成立起就把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作为目标,力求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执法部门提供技术保障,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服务。 近年来,中心凭借检测设备量程大、精度高等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外检验大市场,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今年4月,受京沪高铁徐州监理组委托,中心对建设中的京沪高铁(徐州段)后八丁特大桥进行检验。据悉,本次检验的后八丁特大桥总长98米,由于建设工期紧、检测任务重,中心全体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多次去施工现场与监理方、施工方沟通、协调,帮助研究确定检验项目,抓紧时间开展检测工作。通过努力,中心仅用7天时间就完成了相关检测工作,受到了京沪高铁徐州监理组的高度评价。 近期,中心分别受徐州飞虹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光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圆满完成了对印度汽电联产项目、尼日利亚拉科斯丹歌特面粉厂工程和罗马尼亚阿迪斯轻钢厂房等3项涉外工程质量把关检测工作,累计完成32项涉外网架及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由中心承担的“网架结构安全性检测技术研究”、“网架结构节点检测技术研究”课题科研成果已顺利通过省级鉴定,创下“六个首次”,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全面进入地上结构施工阶段
    11月2日凌晨,由中交二航局承建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武汉园区项目4号厂房成功冲出正负零。至此,该项目所有楼栋全部冲出正负零,全面进入地上结构施工阶段。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在湖北设武汉、鄂州两个园区,分别位于武汉市经开区和鄂州市葛店经开区,这也是国家批复的第三批检验检测集聚区。其中,武汉园区由武汉经开区承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进。项目鸟瞰根据规划,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分为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沌阳街民营工业园(核心区)两大区域,着力打造中国中部检验检测机构聚集高地。其中,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总占地面积1312亩,可组合形成130余种测试场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检测、认证等服务。据项目常务副经理朱军介绍,正在建设的集聚区毗邻武汉绕城高速和东风大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双层厂房、多层厂房、综合楼以及地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共分为10个单体,最高楼为综合楼,地上15层,高61.8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项目鸟瞰该园区建成后将成为集检验检测、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专业园区,主要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汽车零部件等提供高技术检验检测,有利于武汉检验检测业态发展壮大,推动更多龙头企业、优质项目加速集聚,并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城市发展新格局,助推武汉经开区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助力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 Palas | 交通运输过程中如何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高铁、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使得现在人们的出行越来越便捷。但在人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环境,往往会滋生一些不易发现的空气质量问题。为研究交通运输过程中的空气监测新技术,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李旭教授在其研究项目中选择了Palas® AQ Guard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作为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想要打造优秀的交通场所环境,进行空气环境的监测是很有必要的,Palas® 帮助长安大学用技术手段来解决公众场所空气监测问题。符合科研要求的Palas® 仪器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近年来,共承担了包括国家“973”“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10000余项。长安大学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负责此次研究项目的李旭教授主要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绿色生态技术、生态修复、交通运输智能监测和生物安全等研究领域。在采用Palas® 的解决方案之前,由于其他空气颗粒物监测仪器的检测范围受限,无法达到此次科研项目的要求。李旭教授的科研团队通过网上的介绍信息了解到了Palas® 仪器,来自德国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的监测仪器其综合性能、技术服务等都达到了此次科研项目的监测需求。并且AQ Guard作为光学粒径谱仪粒径限值可以测到低至180nm,精准的测量范围助力交通运输方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获得稳定的数据。创新精准空气监测技术AQ Guard是耐用的室外空气气溶胶光谱仪,以通过 EN 16450 认证的 Fidas® 200 技术为基础,采用单个颗粒物散射光测量原理,可同时测量PM1, PM2.5, PM4和PM10,还可提供175nm-18μm颗粒物粒径分布和数浓度信息,给研究和监管部门更多参考。通过标准协议,如 ASCII 进行双向连接,或者通过 UDP 协议直接传输都容易实现。要实现自给自足运行,可以通过带有或不带太阳能支持功能的外部电池运行系统。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细粉尘侵害及其来源,可以为设备配备气象站。按标准集成用于记录温度、湿度和压力的传感器。和所有用于细粉尘测量的Palas® 系统一样,AQ Guard可以长期稳定运行,通过标准单分散颗粒物实现现场校准。Palas® 现已推出新一代AQ Guard smart网格化监测仪,更准确更可靠,精准追踪热点。AQ Guard Smart 网格化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 生产过程 -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 在电车、火车上
  • 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检测中心在鄂州揭牌
    9月17日电 9月16日,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筹)在湖北鄂州揭牌。   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是2006年湖北省质监局批准成立的省级专业检验机构,今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筹建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中心占地30亩,检测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3260万元,是服务鄂州金刚石特色产业的公共检测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中心现有金刚石形貌分析系统、锯片锯齿结合强度测定仪、锯片回转强度试验机等各种金刚石工具专业检测设备137台套,由国内2名知名专家和共建方的8位博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团队,共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40人,设有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圆锯片两大系列全部项目(参数)的检验能力,并取得金刚石圆锯片、金刚石精磨片、什锦锉等6种产品的检验能力和资质。   按照“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培训咨询和标准服务”四位一体的原则,中心先后与中国地质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国家磨料磨具磨削研究中心、鄂州新型材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共同研发了多功能锯片切割性能测试系统、起草论证DB42/390-2006《金刚石圆锯片--安全要求》地方标准。   金刚石质检中心筹建中心组已于9月7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专家组意见,完善了批筹任务书,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标志着中心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 中科天融公司基于光散射技术的施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研发与示范”课题申报成功
    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基于光散射技术的施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研发与示范”课题顺利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已于2016年12月列入北京市科技计划,并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的科技经费。   该课题的成功申报,对中科天融公司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研发与示范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也使公司自主研发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更加快速的投入市场。通过该课题的成功申报,体现了中科天融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并获得了北京市科委的认可。
  • 长沙投资160亿第三代半导体项目首批施工单体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经过40多天的紧张施工,总占地面积1000亩、投资160亿元的长沙三安第三代半导体项目,首批施工单体已全面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第二批施工单体将于9月底完成基础施工,春节前完成所有单体封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位于长沙高新区的长沙三安第三代半导体项目,作为长沙17个制造业标志性重点项目之一,主要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衬底(碳化硅)、外延、芯片及封装产业生产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超百亿元的产业规模,并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产值预计逾千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7月20日开工以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建设得这样快,是长沙市和高新区的大力支持、有力担当,还有高新区负责联系我们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长沙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报建负责人张博若感慨地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长沙高新区有关部门多次以容缺审批、担当审批方式,极大地便利和促进了项目报建有关工作。在此前三安项目的报建过程中,地勘单位一度工作进展缓慢,而及时提供地勘报告是进行项目施工图审查的必要条件。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代办员主动提出和地勘单位沟通,通过多次积极衔接推动,最终得以按照建设方报建铺排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没有延误进度。“这样保姆式的帮代办服务,让我们办事放心舒心。”张博若由衷说道。 /p
  • 吴晓青在湖南调研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时强调尽快制定发布新标准的方案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立平 长沙报道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一行日前到湖南省调研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情况。他要求,必须尽快制定并完善发布新标准的方案,监测数据的发布要更加客观、更加真实、更加准确地反映当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现状,更加贴近老百姓对环境的现实感觉。   吴晓青一行在湖南调研期间,现场察看了长沙市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观看了长沙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的演示,并听取了湖南省环保厅和长沙市政府关于&ldquo 十一五&rdquo 环境保护及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吴晓青对湖南省及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吴晓青指出,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贯彻落实,是国务院交给环保系统今年必须要完成的一项硬任务;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是经国务院常务会今年2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一项新的环境质量标准。由国务院来讨论一项环境标准,这是中国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以来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这项新标准的重视程度。   吴晓青说,贯彻新标准是环保系统今年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新标准制定出台之后,老百姓关注度之高前所未有,因为这项新标准更加客观、更加真实、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我们国家的空气质量现状。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这项新标准,绝不能简单地把这项新标准理解为一个PM2.5;实施新标准后,虽然有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与老标准相比要下降许多,但由于有了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更加全面的污染因子评价,这样的数据才会更加真实地反映城市空气质量,与老百姓对环境的客观感受更加贴近。   吴晓青要求,要尽快制定并完善发布新标准的方案,保证设备准确运行和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要有专业的队伍进行支撑。数据发布要通俗易懂,要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老百姓,要让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在发布时间上,要先对外试运行一段时间,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同时考核监测设备和发布平台,试运行工作要向社会公开,不要只停留在环保部门内部进行。必须把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排在首位,确保新标准能够有效实施。新标准贯彻落实的宣传工作要及时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和媒体沟通,主动和公众交流,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空气质量。 来源:中国环境报 崂应官网:www.hbyq.net PM2.5采样,烟尘采样,烟气分析,大气采样,粉尘采样,紫外烟气分析,二恶英采样,油气回收检测,烟尘测试仪、真空箱采样、酸尘降采样、24小时恒温气体采样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称检测规则)已由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4号公告发布,于2023年4月2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为确保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更好实施,结合过渡期内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贯彻实施,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规范检测准入条件。满足检测规则第2.2条要求的检测单位,即可从事电梯自行检测工作,不得新增任何限制条件或设置任何事前审批环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TD1资质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从事电梯检测工作。(二)明确免征地区或单位检测主体。对于免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的地区或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满足检测规则的条件即可开展自行检测,也可委托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或者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机构可以同时承担电梯检验和电梯检测工作,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检测费用。(三)推进电梯检测数据联通。检测单位要按照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传递、报告或者公示电梯自行检测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应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为检测单位传递、报告自行检测信息提供便利,确保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有序平稳过渡。(四)强化检测结果应用。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由维保单位承担的,如果自行检测项目及其内容能够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第五条第(九)项所述的年度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维保单位可不再单独进行本年度的自行检查工作。电梯变更使用单位时,原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可以持上一年度的电梯自行检测报告办理。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对检验机构、检测单位和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一)强化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检测行业氛围。(二)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督促检验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内部工作流程,主动公示检验程序和收费标准,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和满意度。(三)严厉查处超期不检测行为。检查发现到期不检测的电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不予整改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三、细化具体实施要求,提升检验检测规则可操作性(一)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程序。1.落实音像记录要求。对于新版检规中要求进行音像记录的试验项目,检验机构及人员应当保证其记录内容的唯一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对于检验的全过程进行不间断视频和音频记录的,则无需再对相关试验项目单独进行音像记录。同时,检验机构应当做好音像记录的存储和管理工作。对于使用场所涉密或者其他不宜进行音像记录的,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出具书面说明,经检验机构确认后,检验人员可以不对相应的试验过程进行音像记录。2.换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出具或换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见附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如在检验(检测)周期内,使用单位更换电梯维保单位的,使用单位应当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和相应的维保合同原件,到最近一次实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换取标志。3.明确检验检测实施月份。对于未按新版检规检验过的电梯,经与使用单位沟通确认,可以将最近一次《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下次检验日期”所在的月份作为后期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的实施月份。(二)规范检验检测技术要求。1.关于驱动主机停止装置与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如未按照新版检规进行过监督检验的,有机房电梯的驱动主机停止装置、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监测功能在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时,可以不做要求。2.关于轿厢内铭牌及标识。载货电梯(含改造后的)轿厢内铭牌上不标注乘客人数,其他信息按照新版检规中第A1.2.6.7条第(1)项的要求标注。3.关于应急救援试验。在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时,可以在空载工况下进行。4.关于新装电梯带载检验项目。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强化安装质量控制,加强安装过程的监控或指导,依法做好相关校验和调试,确保在安装竣工自检时,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曳引能力试验、制动性能试验、制停距离试验、附加制动器试验等项目有效实施。检验机构开展上述带载检验项目,要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合并进行。5.关于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年份。检验机构、检测单位应以最近一次试验所在年份为基准,确定后续进行该试验的年份,每6年进行一次。6.关于阻挡装置。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阻挡装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附件:《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15日附件.doc
  • 天瑞仪器董事长刘召贵博士深入雅安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2020年4月10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召贵博士在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相关领导陪同下,深入雅安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刘博士一行先后察看了四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和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相关负责人就防疫工作、工程安全、建设进度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刘博士了解了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现场与项目负责人商议解决困难与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刘博士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现场,刘博士就本次考察作了如下要求。一是疫情防控阻击战尚未结束,切不可掉以轻心,应继续加强防疫工作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力度,在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投入运行;三是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是关乎民生问题的环保工程,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提升污水处理技术及工艺运行管理。刘博士现场指导工作项目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按照刘博士的要求全面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早日投运;全力按计划推进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力争打造成标杆示范项目。
  • 这一领域质量检测迎来重大变化!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五条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  第八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向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五)检测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  第九条 资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  第十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 申请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对其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检测机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检测机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第二十条 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对试样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二十一条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以及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  (六)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检测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三)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结论判定或者出具虚假判定结论。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检查、抽测;  (二)向检测机构、委托方、相关单位和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对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检查;  (四)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数据、影像资料、报告、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机关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予以公开,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三十八条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机构在建设工程抗震活动中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二)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四)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  (五)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的;  (七)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的;  (八)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九)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第四十六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未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列支的;  (三)未按照规定实施见证的;  (四)提供的检测试样不满足符合性、真实性、代表性要求的;  (五)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下罚款。
  • 锚定2030碳达峰,青岛规划“施工图”
    一座城市的碳达峰、碳中和的征途,其核心就在于寻找经济与低碳的共赢路径。作为低碳试点城市的青岛,万元GDP能耗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用能效率上的努力有目共睹——“十三五”期间,以年均1.5%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5%的GDP增长,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1.5%和27%。然而,对于一座以制造业为立市之基的城市而言,青岛要实现碳排放与经济发展逐渐脱钩,充分挖掘减碳空间仍然是“必修课”。作为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强龙头”,青岛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其实与每个市民都息息相关。我们不妨从大家熟悉的一台冰箱、一个社区的近零碳之旅看青岛要如何实现。一台冰箱背后的循环经济家电是青岛标志性产业符号之一。如何最大化地利用一台家电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减少碳排放?在位于莱西的海尔智家再循环互联工厂,答案一目了然。在这里,一台废旧家电将以全新的形式,重新进入产业链,塑造新的价值链。进入车间,巨大的上料口正敞开怀抱。即便是体积再庞大的冰箱,经过这一生产线,也可以拆解再生成可用部件、再生金属、造粒塑料,实现材料100%再利用。根据山东大学核算,一台46公斤的废旧冰箱的“再生”可以实现碳减排59.63公斤。而这家中国家电行业首家再循环互联工厂,年拆解能力可达300万台,再生能力3万吨。这是青岛绿色制造体系的一个缩影。目前,青岛坐拥国家级绿色工厂4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家,国家绿色设计产品192款,绿色工业园区1家,省级绿色工厂12家。在青岛这座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这样的“先行先试”正在全面铺开。在机制创新方面,青岛率先探索实施市场主体间用能权交易,完成全省首单企业间用能权交易;在全国率先出台税务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气候投融资等实施意见;推行全国首单“建筑减碳贷”“减碳保”,落地全国首单“湿地碳汇贷”“茶园碳汇贷”;西海岸新区入选全国首批、全省首个气候投融资试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在标准引领方面,青岛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率先印发实施轮胎、啤酒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填补国内相关技术空白;同时建立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创新研究中心,成立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组,制定多项团体标准,发布《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科技创新方面,青岛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惠民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山东能源研究院和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打造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根据《方案》,下一步,青岛将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节能降碳增效工程,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和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主要行业碳达峰。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构建海洋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实施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一个零碳社区背后的绿色城市海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光热、风力发电、污水源热泵、工业余热和燃气……在浮山湾畔,一个占地45公顷、建筑面积22.71万平方米的奥帆中心零碳社区承载着多项高效清洁供能技术方案。作为“零碳中国”优秀案例,项目建成后每年能够直接节约用电量303万度,节约燃气量5500标准立方米;直接减少碳排放8663吨,相当于在景区内种植了173.3万棵树木;最终通过绿色供能逐步实现能源消耗直接碳排放强度降低至零。这是全国首个既有城市建成区中的零碳社区。作为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青岛已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200万平方米,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6个,2022年农村地区完成13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在青岛,无论是步行、骑行还是地铁、公交,市民的绿色出行行为所减少的碳排放量都可以被核算出来,变成数字人民币。这背后,是全国首个以数字人民币为结算方式的碳普惠平台——“青碳行”App,让青岛市民为碳达峰所作的努力变得更加可感。平台上线一年来,吸引了20余万市民参与,累计产生碳减排量4000余吨,累计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300多万元,发放用户碳普惠权益超过1000万元,让践行低碳生活的市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在与出行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领域,青岛持续提升清洁运输占比,在西海岸新区街道上穿梭的90台真情巴士氢能公交车,运行里程已超过400万公里;港口成为推广绿色低碳交通推广的窗口,建成前湾港区加氢站1座,引进3台氢能集卡试点应用,船舶岸电配备率、港区道路堆场绿色照明率均达到100%。根据《方案》,下一步,青岛将实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实施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和绿色出行体系。实施绿色低碳全民工程,提升全民节能降碳意识,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对于一座城市来说,碳达峰、碳中和是目标,更是动力。其所指向的,是一个更具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广阔未来。
  • 突围“卡脖子”问题,各地敲定今年科技创新施工图
    2021年,各地科技创新怎么干?在近日相继召开的各地两会中,科技创新不约而同被列为2021年工作重点,各地围绕基础研究、创新平台、人才高地建设等敲定了今年的施工图。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科技与社会研究室主任王迎春告诉第一财经,各地敲定今年的科技创新路线图,正是对如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的落实。“比如北京、上海、粤港澳、合肥等,就承担更多像国家实验室以及重大项目等任务。”各地怎么干根据相继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三大科创中心以及科教大省等都对如何强化科技创新细化了具体的措施。王迎春对记者表示,区域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很多战略布局也是由有条件的地区承担。各地的工作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体现了大局观和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同时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北京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首位,就是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比如,全力做好中关村、昌平、怀柔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推动各方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推动量子、人工智能、生命科技等前沿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取得突破。围绕创新链与产业链,更大力度吸引国际高层次人才落户,集聚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加快形成多层次创新人才生态。上海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上海将聚焦强化“四大功能”,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国家实验室,继续办好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全力实施三大“上海方案”,加快培育一批“硬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根据《2020上海科技进步报告》,2020年上海市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1600亿元,R&D投入强度达4.1%左右,较2019年又有提升。而上海“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使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达到12%左右。比如,上海将加快国家实验室组建和运行、推进大科学设施、打造高水平研究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强化对基础学科的支持、设立“基础研究特区”。“看了今年的财政预算草案,基础研究这块其实有非常大的增幅,而相当一部分支出其实就是用于大科学装置的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员司徒国海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在他看来,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对科技策源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也是获得科技成果的一个必要平台。广东今年的第三项工作重点,也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包括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等先行启动区以及南沙科学城联动协同发展区等。以及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积极参与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争取在信息光子、新材料等领域启动新一轮部省联合重点专项。深入实施“广东强芯”行动,加快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高端设备等领域补齐短板等。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北京、上海、粤港澳三大科技创新中心之外,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出现了关于科技创新的内容,包括湖北、安徽等科教资源丰富的省份。湖北作为科教大省,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是今年的工作重点第二位。比如,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1000亿元以上。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全力推进武汉创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培育高能级创新主体,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安徽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时,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摆在首位,作出启动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等年度安排。明确今年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积极创建合肥滨湖科学城,启动“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创新创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柳卸林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上看,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格局基本形成,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柳卸林说,未来城市之间的竞争,是创新生态的竞争,是综合性的竞争。“区域创新范式在发生变化,单纯的科技驱动、市场驱动已失去主导地位,对制度创新、生态型创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应该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同时布局科教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模式,把握数字经济机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曾提出,到202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这一目标实现得如何?虽然这项统计数据还未发布,不过根据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此前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2019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支出达2.17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19%。2019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5%,有望在2020年实现60%的目标。“我们的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无论是前几年经济下行压力,还是去年疫情冲击,这点都没有改变。产业的数字化、数字的产业化趋势明显,反过来也促进更多线上消费的实现。这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力。”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1月18日的发布会上表示。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薛澜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中国经济过了百万亿元,但我们不光要大,更需要强,强就得靠科技创新。”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首,就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创新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薛澜说,但跟我们面临的挑战相比,任务还非常艰巨。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目前我们整体创新能力的供给还有差距。过去几年国际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对产业发展也构成新挑战。“要想真正成为创新强国,一定要有创新能力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中国的战略科技力量,包括重点研究机构、研究型大学、龙头创新企业。”“卡脖子”问题挡在产业升级之路上,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另一方面,企业是创新主体,如何充分发挥优势?薛澜认为,首先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比如政府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给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知识供给。1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两个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中山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罗俊在座谈会上建议,要进一步打好初高中阶段学生数理化基础。他说,部分地方高考改革后,因为物理难度比较大,很多学生不愿意选考物理,导致对物理学习的重视程度下降。李克强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才。“一年树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是百年大计,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总理说,“有关部门要把这件事作为一个大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要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正确的导向,做好基础学科的人才培养。让更多人才投身基础研究、练好科学的‘基本功’。”
  • 镀层检测技术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灵活运用
    汽车的历史新闻:  近几年,汽车的质量问题屡见不鲜。时下的汽车安全问题,一直是汽车行业消费最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如今的汽车质量是否能跟上其日新月异的发展节奏呢?本次我们讨论的话题是,汽车电器中电器接插件方面的质量问题与其对应方法。在金属镀厚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会影响其镀层质量: 镀前处理:生产实践证明造成镀层质量事故多数是由于金属制品的镀前处理不当或欠缺所致。镀前处理的每道工序都会直接问影响到镀层质量。电镀溶液:镀液的性质、各组成成分的含量以及附加盐、添加剂的含量等都会影响镀层质量。基体金属:镀层金属与基体金属的结合是否良好,与基体金属的化学性质有密切关系。如基体金属的电位负于镀层金属的电位,或对易于钝化的基体或中间层,若不采取适当的措施,难以获得结合牢固的镀层。电镀过程:电流密度、镀液温度、送电方式、移动和搅拌的速度等,也会直接影响镀层质量。析氢反应:在宁波电镀过程中大多数镀液的阴极反应都伴随着氢气的析出。当析出的氢气黏附在阴极表面上时会产生针孔或麻点;当一部分被还原的氢原子渗入基体金属或镀层中,会使基体金属及镀层的韧性下降而变脆,叫氢脆。氢脆对高强度钢及弹性零件产生的危害尤其严重。镀后处理:镀后对镀件的清洗、钝化、除氢、抛光、保管方法等都会继续影响镀层质量。电源问题:近年来除采用一般的直流电外,根据实际需要广泛采用换向电镀的方法,使用周期换向电流,还有脉冲电源提供的脉冲电流等都会对镀层质量产生影响。   那么,成品镀件的质量究竟该如何管控呢?  镀层厚度测量已成为加工工业、表面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是产品达到优等质量标准的必要手段。为使产品国际化,我国出口商品和涉外项目中,对镀层厚度有了明确要求。目前镀层厚度的测量方法主要有:楔切法,光截法,电解法,厚度差测量法,称重法,X射线荧光法,β 射线反向散射法,电容法、磁性测量法及涡流测量法等等。这些方法中前五种是有损检测,测量手段繁琐,速度慢,多适用于抽样检验。  X射线和β 射线法是无接触无损测量,测量范围较小,X射线法可测极薄镀层、双镀层、合金镀层。β 射线法适合镀层和底材原子序号大于3的镀层测量。电容法仅在薄导电体的绝缘覆层测厚时采用。  随着技术的日益进步,特别是近年来引入微机技术后,采用X射线镀层测厚仪 向微型、智能、多功能、高精度、实用化的方向进了一步。测量的分辨率已达0.1微米,精度可达到1%,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它适用范围广,量程宽、操作简便且价廉,是工业和科研使用最广泛的测厚仪器。  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广泛应用于电子行业,而电镀处理更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电镀效果也将直接影响电子设备的性能发挥,汽车电子行业也不例外,其中汽车电子连接器端子的电镀将会影响汽车电子设备的导电和信号传输等方面的性能发挥。 目前在汽车电子连接器端子中较为常见的是Sn/Ni/CuZn、Au/Ni/CuZn、Sn/Ni/CuSn、Au/Ni/CuSn等镀层结构,日立FT110系列产品能够有效地对应Sn/Ni/CuZn、Au/Ni/CuZn、Sn/Ni/CuSn、Au/Ni/CuSn结构的膜厚测量,使用日立FT110对Sn/Ni/CuZn、Au/Ni/CuZn结构的测量来讨论电镀工艺在质量管理上的重要性。解决方案请见: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718/s544330.htm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贵州发布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这些单位应配备VOCs检测仪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5单位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为1个总方案和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子方案。《方案》指出,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面,应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应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此外,在子方案《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子方案《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方案》原文: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攻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O3)、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禁止“一刀切”“运动式”攻坚。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充分压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加强污染防控技术帮扶和督促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完善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12%,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二、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一)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粉尘污染管控,开展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等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排放治理,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NOx污染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逐步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强化机动车排放大数据应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使用、检验等全流程管控,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逐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深入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作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和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下达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方案实施。(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三)从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基本不发生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降尘排放量不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二、攻坚思路根据不同季节、城市、行业等大气污染特点,开展污染天气防控攻坚战。冬春季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六盘水市、铜仁市、都匀市、凯里市等中心城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兴义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统筹加强PM2.5和O3污染防控。针对扬尘、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问题,着力开展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业粉尘污染整治、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和强化精准管控五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三、攻坚行动(一)着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行动1.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送预警信息。集中组织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统一标准和要求,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高位推动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和区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督导。组织专家开展污染趋势研判,针对性提出管控建议。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明察暗访及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典型问题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二)着力开展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3.加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开展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喷涂污染等,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着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行动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督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地定期开展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冬春季节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力度,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率监测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开展工业粉尘污染整治行动6.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虽达标排放但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堆场集中整治。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式仓库、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污染。加强砂石场扬尘防治执法监管,严格新建砂石场审批,全面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的砂石场。(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着力开展低空散烧污染整治行动8.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散烧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有关要求,加强散煤燃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一市一策的原则,制定春节、中元节等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烧纸祭祀管控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冬季烟熏腊制品、路边焚烧取暖等污染行为管控。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等焚烧管控,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着力开展防控能力提升行动9.加强技术支撑。强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扩大预测预警城市范围。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0.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PM2.5和O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全省O3浓度、O3污染天数相比“十三五”时期基本稳定。二、攻坚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5月~10月重点时段,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及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等重点区域,协同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聚焦煤化工、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加大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降低VOCs和NOx排放量。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有效解决污染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三、攻坚任务(一)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制定辖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旧城改造等涉及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严格选用低、无VOCs的涂料、稀释剂及胶粘剂。鼓励在房屋建筑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途、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抽检抽查,增加使用环节检测监管,每年5月~10月开展一次检测,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VOCs排放治理达标行动3.建设高效适宜VOCs治理设施。全面梳理VOCs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废气排放的匹配性,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单一喷淋吸收不能稳定达标设施升级改造。加大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车间或生产设施管控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4.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不达标排放整治。推动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开展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及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题治理。推动焦化行业开展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治理;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废气排放“散乱污”现象,责令汽修行业企业限期整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缺乏、简陋低效问题。鼓励装载高挥发性化工产品的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鼓励企业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系统中的高浓度废气。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鼓励企业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5.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督促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计划提前报告制度,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规程,实施台账管理。推进火炬、煤气放散管按要求安装引燃设施,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设备,及时补充助燃气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6.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产业集群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情况和涉有机化工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提升计划,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鼓励贵阳孟关汽车城等汽修行业集中的区域建立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配套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开展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等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探索实施分区域分时段精准调控汽油(含乙醇汽油)夏季蒸气压指标。积极推动万吨及以上原油成品码头、现役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8.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开展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成熟技术。探索推广新型脱硝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独立烧结、球团、高炉、轧钢等行业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合肥建设国家科学中心 从“设计图”转为“施工图”
    p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13日透露,未来4年,是全面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关键时期。该中心将会建设成为代表国家水平、承载国家使命的世界一流综合性创新平台。 /p p   当日,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张韶春在会上透露,为进一步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从“设计图”转为“施工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 /p p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复函同意安徽省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为继上海之后国家正式批准建设的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p p   《方案》提出,依托中国科大在量子通信技术领域国际领先地位,争创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抢占量子科技国际竞争和未来发展的制高点。新建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一大批科学装置,提升拓展现有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装置性能。提前谋划中国聚变工程试验堆等一批新的大科学装置。加快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和产业成果,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新兴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 /p p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王英俭透露,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框架体系预计到2020年基本建成。 /p p /p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第二轮通知
    为庆祝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成立45周年,全面总结我国无损检测技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加强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决定于2023年10月24-27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换届大会,同期举办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本届大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和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会议主题:“睿智检测,创新发展迈进世界无损检测科技前沿”。会议主要内容有无损检测学术交流、仪器设备展览、分会换届等,届时将公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名单。殷切希望全国各行业的广大无损检测研究人员、用户、厂商和技术人员能踊跃报名参加此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会报到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大会主题报告信息:1、国内外无损检测标准现状及发展展望 报告人:沈功田主任委员2、大型复杂形面航空复合材料部件超声成像检测技术及装备 报告人:周正干副主任委员3、多维度应力场无损检测与校准技术 报告人:徐春广副主任委员 一、组织委员会 大会主席:沈功田大会副主席:徐永昌大会秘书长:季敬元大会副秘书长:胡斌,王莹贇委员:沈功田,孙丹,徐永昌,蒋建生,朱亚青,季敬元,王莹贇,胡斌,咸洋 二、论文工作组 由分会各专业大会负责论文征集、审核,《无损检测》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论文联络人:朱绍华展会及会务联络人:王为纲,樊晓艳 三、论文征稿范围 1.无损检测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2.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和研发3.无损检测方法的实际应用4.无损检测法规和标准5.无损检测培训、教育、资格鉴定和认证6.材料性能无损评价7.无损检测安全性和可靠性8.无损检测生物医学的应用9.其他论文具体提交方式详见征稿通知。 四、会议注册要求 作者和大会代表请扫描下方相应的二维码进行注册,在线完整填写注册登记表,方视为注册成功。作者注册请扫描:参会代表注册请扫描: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不包括其他作者)注册费1500元(食宿自理)大会代表注册费2200元(食宿自理)学生作者代表(限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注册费500元(食宿自理)学生代表注册费800元(食宿自理)注册费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单位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特别注意:(1) 请作者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进行会议注册,否则论文不收入论文集;(2) 本公司开具全电发票,在注册表中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便于接收发表,并勾选需要的发票类型;(3)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无损年会+姓名”。 五、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年会大会秘书处联系人:季敬元,王莹贇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00号3号楼6楼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秘书处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0277Email:chsndt2008@163.com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组委会联系人:王为纲,樊晓艳,咸洋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1号楼6楼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5687Email:qc@mat-test.com,qc215@mat-test.com 六、住宿信息 大会配套酒店为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如需入住请下载酒店住宿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酒店邮箱和大会组委会邮箱,并向酒店支付首日房费(支付方式见登记表)。光大酒店住宿表.pdf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电话:021-64842500房价:商务标准房450元/间,含双早商务大床房450元/间,含单早联系人:张小姐手机:13918970010邮箱:zhangyw@secec.com抄送组委会邮箱:qc@mat-test.com
  • 鄂尔多斯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隆重奠基
    彩旗飘扬,锣鼓喧天,礼炮齐鸣,喜气洋洋。2011年8月4日上午,鄂尔多斯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奠基仪式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隆重举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张铁网、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巴建光、市人大副主任訾金泉、副市长曹郅琛等领导,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康巴什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领导,市质监局及所属技术机构干部职工,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共260多人参加了奠基仪式。   奠基仪式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双青克副秘书长主持。鄂尔多斯市质监局李显光局长对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曹郅琛副市长致辞 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张铁网局长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自治区质监局张铁网局长与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巴建光共同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揭牌 自治区、市领导们为食品检测中心奠基培土。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曹郅琛副市长在致辞中指出,市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建设民生政府,适应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日渐提高的饮食质量安全需求,及时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建设市食品检测中心,是加强全市食品检测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检测全市覆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希望质监部门把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早日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自治区质监局张铁网局长在讲话中提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在全区率先探索建设食品集中加工园区,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好经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立足长远,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高起点、高标准支持建设食品检测中心,充分体现了市政府“民生为本”的理念和远见卓识。同时,张铁网局长在讲话中,勉励鄂尔多斯质监局不负众望,把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食品检测领域的一个响亮品牌,让其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鄂尔多斯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逐步确立鄂尔多斯市在内蒙古西部地区食品检测领域的领先优势、技术优势和发展优势,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建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大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国内领先、西部一流”的要求建设,占地面积29813 平方米,建设规模39260.8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838.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421.92平方米,容积率≤2.0,绿化率 ≥30%。实验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建筑面积32000多平方米。基建项目总投资约1.92亿元,由市财政分三年投入。   鄂尔多斯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动工兴建,标志着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工作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建成后鄂尔多斯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为内蒙古西部地区食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良好的服务平台,大大降低企业检测成本,同时也对促进区域经济融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保障区域食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并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工作条件和水平、为质监部门践行“民生为本、民信为天”核心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地贡献。
  • 联想推出PM2.5云检测平台 关注微观空气质量监测
    联想集团与云创科技近日达成了战略合作,联手推出了&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这一方案通过依托前沿的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实现了对包括PM2.5在内的海量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多维度监测,为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提供了更加全面、实时、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执法依据。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系统的监测中心, 从宏观上反映城市整体的空气质量,但也存在站点较少,分布零散,不能在微观上反映局部区域、特定区域空气质量的问题。如果要建设密集的环境监测站点,就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   据了解,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追求在微观层面反映空气质量,可以与已经建立的监测中心相互补充,从而更加全面地体现重点污染源的真实状况。这一系统主要通过在城市节点方便、快捷地部署PM2.5云监测仪,采集对应位置的PM2.5实时数据,通过无线传输方式传送到数据接收服务器,经过对海量历史及实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后,用户就可以在PC端、移动终端看到实时PM2.5数据、PM2.5污染传播过程的实时演化和污染源追踪情况,提前获取预警信息,可以为客户科学分析环境污染趋势,为决策者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   对于如此庞大的数据处理,以ThinkServer服务器为核心搭建的数据汇总分析云平台,可以进行数以万计的监测节点数据汇总,实现高效接收存储、数据实时监测统计、实时空气质量预警,污染传播演化与污染源跟踪和综合数据发布等功能,这种端到端的解决方案,极大地提升了监测准确率,而其部署成本只有传统监测设备的1/10。   对于特定场景的监测,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可以灵活地部署在诸如市区主干道、建筑工地、露天施工等污染敏感场所,配合移动环保监测车,可对移动的污染源进行检查、跟踪。同时,这些数据将累积到云处理平台存储的海量数据中,为相关部门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以及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 检测有精度,赛事有温度——方圆检测为护航亚(残)运搭建质量保障网络
    10月28日,亚残运会顺利落下帷幕。亚(残)运会背后凝结着无数工作人员的心血,其中就有一群检测人员,他们为比赛搭起一张隐形却重要的质量保障网络,让赛事平稳高效运行。6月15日,距离杭州亚运会还有100天。方圆检测集团扬起一面“党员志愿服务队”的旗帜。“我们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准确检测,只成功、不失败,只出彩、不出错,确保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零发生’!”这支党员队伍用铿锵有力的话语表明决心,接受授旗。今天之后,他们的亚运食品保障工作正式进入快车道,等待他们的是24小时随时待命,第一时间抽样,并在2小时内送达机构的高强度工作。为了做好亚(残)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圆检测很早便开始筹划。集团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购置大型高精尖检测设备,新建提升食源性兴奋剂检验能力,获得省级CMA、国家级CMA及CNAS资质,并通过遴选,获得全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食源性兴奋剂检测、食品安全检测和食品快速检测全部资质的机构。“100-1=0”,重大赛事面前,任何纰漏都是致命的。为杜绝纰漏,集团高站位抓好统筹,依据兴奋剂管控链和检验检测链要求组建4个专项组,同时抽调集团内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业务闭环,组建“食品安全保障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突击队”提升保障工作效率。在亚(残)运期间,方圆检测共完成兴奋剂检测1250批,检出不合格13批;完成食安检测2002批,检出不合格7批;完成快检5366批,检出不合格6批,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交出护航亚运食安满意答卷。方圆检测的护航亚(残)运工作还不止于此,精准的检测全程保障赛事运行。亚(残)运火炬、亚(残)运奖牌、场馆安防、场馆建材、比赛场地及周边网络的质量都需要经过检验检测,方圆检测各部门的技术专家集智聚力,共同书写护航亚运答卷。为检验火炬“风吹不熄,雨浇不灭”的的性能,在火炬投入使用前,方圆技术专家通过12个项目,对15批次的火炬进行精准检测,包括气密性、点火性能、燃烧稳定性、火焰高度、延迟点火、温升、淋雨、抗风、跌落、异响、连续燃烧等。为全面检测奖牌质量,方圆检测统筹组织了四个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工作。专家对奖牌的金银含量、抗氧化、抗脱落,绶带拉伸强度,奖牌表面盲文内容,以及对奖牌盒是否含甲醛、TVOC等有害物质都进行了检测。为高效准确完成检测工作,方圆特派专业人员蹲点称重,连续两个月坚守驻扎在电镀车间,每个步骤都留存影像数据资料。历经6个月,方圆高质量完成奖牌检测,现场检验样品数量达7135枚,累计抽检达1200多批次。在比赛过程中,保障场馆内安全至关重要。出乎意料的是,这项保障工作从2020年底就开始了。2020年底,方圆检测参与编制的《杭州第19届亚运会场馆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的整体框架编制完成。指南包括开(闭)幕式场馆、竞赛场馆、独立训练场馆、亚运村及亚运分村等安防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这本册子就是亚运场馆安防建设的提纲挈领。”方圆信电工程检测部技术专家詹德佑介绍到,从启动编制到正式发布,亚组委用了近一年实践不断打磨完善。借助《指南》,亚运场馆安防建设和质量评价有了依据。两年多来,杭州市公安部门牵头组成的一支专家队伍,以多方会诊的形式,对重要亚运场馆的视频监控、智能门禁、无人机防御电子防范系统以及防冲撞装置等实体防范设施进行评估检查,以确保各类安防设施成为亚运场馆的安全“金钟罩”。除了安防,场馆的建材安全也是重要保障对象。据悉,项目工程施工进场前,各类建筑材料必须要做一次“体检”,涵盖强度、抗渗防水、防火阻燃以及环保性能等多方面测试。“我们通过试验机对试样进行拉伸和抗压等测试,得出强度和破坏荷载,也就是反映建材的承受荷载的能力。”方圆建材产品检验所技术专家张光宇介绍到。在方圆,产品送来质检后,要经过制样、性能测试、数据记录等多个环节,一般3至5日内就能出检测报告。此外,网络基础设施是赛事保障的基石,它承载视频、消息的对外输出。开幕式期间,主会场“大莲花”及周边地区迎来近10万人规模的用网高峰。作为信息网络设施验收检测方,方圆深入黄龙体育中心、杭州电竞中心等10多个亚运场馆,展开无线和有线网络的检测,评估网络传输质量以及网络覆盖面,确保其达到赛事核心区和配套功能用房网络高质量、全覆盖的设计要求。“为杭州亚运贡献我们的力量,辛苦但很值得。”在亚运保障期间,加班加点对于方圆人而言是家常便饭。从秋分到寒露,体育健儿们拼搏奋战,演绎了一届无与伦比的亚(残)运盛会,方圆检测的技术人员也全力投入亚(残)运这场大考,不辱使命,交出满意答卷。方圆检测将始终牢记国企的使命担当,不断提升集团技术能力,在重大赛事、重大活动中继续发挥优势,做好技术保障。
  • 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关于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检协[2022]考字第02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我协会高度重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在总局特种设备局的关注与指导下,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要求,为保障应试人员的健康安全,做好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考试安排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对拟参加考试的人员先开通考试预约,待疫情防控形势允许,且各考点考试条件具备时,将按附件1所列考试项目顺序提前30天发布具体考试通知。二、关于考试预约截止时间附件1所列各考试项目的考试预约截止日期统一为2022年7月15日,请相关应试人员(含补考)务必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考试预约申请,避免错过考试安排。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相关考试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目前新修定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因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三、关于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换证工作安排2021年未参加考试换证或者考试换证不合格的,以及因证书过期不超过1年但按规定需进行考试换证的人员,需按要求履行考试预约报名手续,与新取证人员通过考试换证方式进行换证。四、其它事项考试预约、资料提交等事项,请参照《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附件2),按规定程序与要求予以办理。我协会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确保应试人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开展考试工作,满足社会需要。五、联系方式无损检测Ⅲ级:010-59068812、010-59068815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010-59068875承压类检验师:010-59068834机电类检验师:010-59068826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010-59068816感谢对我协会考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附件1:《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备注:1、各项目相关考试通知的发布日期通常为距考试日期30天前。未预约者将不能参加相关考试。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考试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2、对于多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将根据考试预约人数,按考试预约先后顺序逐期进行安排,应试人员不能自主选择考试期次。3、各项目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表中的“计划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考试日期、地点以本项目考试通知发布的考试日期、地点为准。4、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项目,鉴于新版《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其人员许可工作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我协会将根据发证机关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文件通知。附件2:《关于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许可流程与说明(一)资格许可流程(二)资格许可申请的提交与受理以下人员:1. 2022年拟申请由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的人员;2.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考试换证的人员;3.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免考换证的人员。以上人员相应许可项目的申请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平台上进行(点击登录),相关人员应据实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包括学历与专业背景),提交许可申请。申请受理通过后再履行我协会考试预约程序(对于免考换证人员,申请受理后直接换发对应许可项目的资格证书)。(三)考试预约许可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我协会(即总局委托的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于报考项目预约截止日期前登录我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进行考试预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首页点击《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登录。2. 登录后选择“我的考试管理-考试计划查看”进行报考项目的考试预约。3. 考试预约提交后,我协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完成考试预约手续;若申请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则须按未通过原因重新进行资料提交。(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五)纸质证书获取为确保证书获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凡通过考试并经许可审批获取相应资格者,其纸质证书将采用快递形式、邮费到付的方式发出,其邮寄状态可在系统中查询。二、相关重点关注事项:(一)资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人在考试预约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与许可申请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包括学历证书(特别是专业名称信息)、职称证书、低级别资格证书等,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学历验证 申请人须在考试预约前对许可申请填报的大专(含)以上学历进行验证(学历验证说明),验证通过后,申请人进行考试预约时,无需再行提交学历见证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应在考试预约时提交相关学历见证材料,且须携带相应见证材料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再次核验。(三)现场核验1. 在考试预约过程中未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2. 对于预约各类检验师考试项目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能提供证明文件的,须携带“职称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四)预约时效申请人应在考试时序安排中各项目“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前提交预约申请,预约当年有效。超过“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则不能预约本年度相应考试。对于年度统考的考试项目,申请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活动,则本年度考试预约失效。对于年度逐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在我协会公布包含应试人员名单的考试活动期次相关文件后,名单内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已安排期次考试的,则当年度不再安排本项目其他期次的考试。对于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试预约并参加相应项目考试。已预约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行政许可受理时限的规定,将有可能失去补考机会;当年度参加考试未通过者,次年须参加补考活动,否则将失去补考机会。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工作安排及具体情况慎重预约考试。已预约成功并由我协会安排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以致造成公共资源无效使用的,计入诚信记录。(五)考试地点 系统中申请人“所在省份”选择确定后不可更改,对于多地举办的全国统考项目,我协会将按照申请人所在省份就近安排考试地点。(六)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打印一般在每个项目正式考试日期前10天左右,无《准考证》不能参加该项目的考试。三、若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者,可根据咨询内容和报考类别,按照如下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进行联系:1. 无损检测Ⅲ级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5;电子邮箱:youxia@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12;电子邮箱:sunwei@casei.org.cn2. 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75;电子邮箱:zhujing@casei.org.cn3. 各类检验师、检验员(仅限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1)承压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34;电子邮箱:fuyu@casei.org.cn(2)机电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26;电子邮箱:hanyq@casei.org.cn(3)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6;电子邮箱:wangyb@casei.org.cn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2年6月23日
  • 江西九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举行奠基仪式
    日,九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举行奠基仪式。九江市局在家的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奠基仪式。   局党组书记、局长魏立平出席开工仪式并致辞。魏局长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新一届市政府民生工程。经过多方争取,“跑部”“进厅”,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被纳入今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得到了农业部、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的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帮助下,项目在今天正式开工实施。我们要按照“优质、高效、节约、廉洁”的要求精心实施好项目,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施工单位九江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表态,一定要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建成“接过您手中蓝图,交付您满意产品”的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 北川建材检测实验室 严把灾区建材质量关
    “凡是进入灾区重建房屋施工场地的建筑材料,没有我们的质检报告一律禁入工地”。昨天上午,绵阳质监局负责人向放心产品见证体验团的成员们介绍,投资180多万元建成的北川精品实验室是全省6大精品实验室之一。以前,北川没有专业的建材检测实验室,建材质量的检测需跑到绵阳市甚至省质检院,“以后,北川灾区的重建房屋建材检测就地可解决,质量监督关口实现了前移”。   无精品实验室合格报告   建材一律禁入重建工地   昨天上午,由本报联合省市质监局举办的放心产品见证之旅体验团的成员,来到北川安昌镇绵阳市质检所北川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检站(精品实验室)。今年6月3日成立的精品实验室占地400多平方米,能够满足灾后重建对建筑用钢材、水泥、砖以及建筑装饰材料、电器等产品检测的需要。   体验团到达现场时,检测人员正在对一家工地送来的水泥样品进行分样,分样完成后送到另外一间养护室进行样品培养,7个工作日后,样品的权威检测报告就会出来。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质监局的要求,凡是要进入北川灾后重建工地的水泥、砖、钢材,都必须有这家精品实验室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目前,山东援建北川的23个施工工地的建材检测已经纳入该实验室的检测范围内,实验室对北川的灾后重建房屋建材质量检测实现了全覆盖。另外,平武、安县等地震灾区的建材质量检测也将陆续纳入该实验室的检测范围。随着北川新县城的开建,北川精品实验室的作用会更加明显。   设百万专项资金   部分农房建材免费检测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北川的精品实验室,四川省质监局在什邡、绵竹、青川、汉源和汶川五个重灾县(市)规划建设的具有国内高水平的重建建材精品质检站都已落成投入使用。   据了解,省质监局还专门拿出1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为灾区部分农房的建材实行免费检测。北川吉娜羌寨一受灾群众说,拿到重建农房的建材检测报告,他们就感到重建房屋的质量有了保障,心里很踏实。
  • 环保部要求各地做好空气质量检测预警工作
    环境保护部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努力减轻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今年1月1日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对于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知情权、防范污染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和气象预报分析,目前,我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出现的雾霾天气仍在持续,多地遭受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一要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地环保部门要建立特殊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二要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向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三要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切实减轻污染影响。要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四要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五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各地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和落实空气污染预警预案及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和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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