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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污染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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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污染环境检测相关的论坛

  • 【分享】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装修后的房子室内气味不大是否需进行检测有的消费者家庭装修以后,感觉房间里面气味不大,以为就没有问题了,其实不然。味道不明显的原因可能是以下情况造成的:一是不同季节有害物质的释放量不同,冬季就相应低一些;二是有的室内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苯系物和放射性物质是人感觉不到的;三是由于有害物质对人们呼吸系统的刺激,人的嗅觉器官相应迟钝造成的。所以,新装修的房子最好经过科学检测后再人住。消费者怎样申请室内环境检测的程序根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检测程序,消费者在申请室内环境检测时应按如下程序:1.电话咨询确定检测方案、检测费用并商定检测时间:2.根据双方商定的检测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专家携带仪器上门检测或取样并收取检测费;3.经中心实验室分析后,自检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分析出检测结果;4.自检测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检测报告;5.室内空气污染严重者提供治理意见和建议;6.单位检测需监测部门派专家到现场确定检测方案,同时签定委托检测合同。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时怎样正确选择标准一是根据标准的控制时段和对象进行选择:《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控制的是人们在正常活动情况下的室内环境质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控制的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制定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控制的是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二是根据标准控制污染的项目进行选择:1.《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对室内空气中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进行全面控制;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主要对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5项污染物指标的浓度限制;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控制的是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三是根据标准的控制对象不同及检测条件不同进行选择:1.《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是评价在人们正常活动情况下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至少需监测一日,每日早晨和傍晚采样,早晨不开窗通风。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l小时后进行。从室内环境检测的不同目的和要求看,消费者要根据对室内环境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封闭时间和检验项目。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时应选择什么样的检测单位消费者在选择检测单位时应注意这样几方面:1.看是不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检测单位;2.看使用的是不是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3.看是否有自己专门独立的实验室;4.看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有CMA久标志;5.看检测人员是否有国家颁发的室内环境检测职业资格证书。

  • 家庭室内环境污染应当怎样合理检测

    随着对“居室污染认识加深,检测居室、防治污染业已成为人们关爱环境的时尚选择。然而,不少人在进行实际居室污染检测尚有认识误区。 据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近几年的检测资料表明:58%的人认为“居室污染即是室内可嗅气体(甲醛);46%的人认为老房子、贵装修就可避免居室污染;更有64%的人不清楚居室污染检测的科学根据,病急乱投医……

  • 【原创】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寻找同行O(∩_∩)O~本人从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已有3年,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很多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大家有问题可以在这里发帖讨论。

  •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检测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检测中,氨~氡~甲醛~TVOC的测定标准流程是什么?包括取样时候的规范,以及如何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我刚来上班一周,属于文盲一类的~~求大侠们指教~

  • 【转帖】你知道“污染环境罪”吗

    污染环境,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可能还会因为触犯刑法而被投进监狱。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这一修正案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大大降低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增加了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威慑。 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原因是今年3月他们向河里倾倒废液。根据环保部门的评估,倾倒行为直接导致约2000米河道被严重污染,治理费用初步估计需178万余元。对照《刑法》修正案,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两名肇事者可能要担负刑事责任。

  •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align=center][b]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b][/align][align=center][/align]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align=right]  部长 黄润秋[/align][align=right]  2022年4月6日[/align][align=center][b]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b][/align][align=center][b]第一章 总 则[/b][/align]  [b]第一条[/b] 为了防治尾矿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b]第二条[/b]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尾矿的污染环境防治(以下简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活动中产生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Bq/g 的尾矿,以及铀(钍)矿尾矿的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放射性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b]第三条[/b] 尾矿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单位,以及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对产生尾矿的单位和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实施控股管理的企业集团,应当加强对其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履行尾矿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b]第四条[/b]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尾矿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尾矿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或者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委托,对管辖范围内的尾矿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b]第五条[/b] 尾矿库污染防治实行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技术规程,根据尾矿所属矿种类型、尾矿库周边环境敏感程度、尾矿库环境保护水平等因素,将尾矿库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环境监督管理尾矿库,并明确不同等级的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要求。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并加强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对尾矿库进行分类分级管理。[align=center][b]第二章 污染防治[/b][/align][b]  第六条[/b] 产生尾矿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定承担污染防治工作的部门和专职技术人员,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b]第七条[/b] 产生尾矿的单位和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尾矿环境管理台账。  产生尾矿的单位应当在尾矿环境管理台账中如实记录生产运营中产生尾矿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综合利用等信息;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尾矿环境管理台账中如实记录尾矿库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监测情况、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等信息。  尾矿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其中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的环境管理台账信息应当永久保存。  产生尾矿的单位和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  [b]第八条[/b] 产生尾矿的单位委托他人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委托他人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b]第九条[/b] 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落实尾矿污染防治的措施。  尾矿库选址,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河道湖泊行洪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尾矿库以及其他贮存尾矿的场所。  [b]第十条[/b] 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尾矿库实际情况,配套建设防渗、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污染防治设施。  [b]第十一条[/b] 尾矿库防渗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条件,并符合相应尾矿属性类别管理要求。  尾矿库配套的渗滤液收集池、回水池、环境应急事故池等设施的防渗要求应当不低于该尾矿库的防渗要求,并设置防漫流设施。  [b]第十二条[/b] 新建尾矿库的排尾管道、回水管道应当避免穿越农田、河流、湖泊;确需穿越的,应当建设管沟、套管等设施,防止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b]第十三条[/b] 采用传送带方式输送尾矿的,应当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尾矿流失和扬散。  通过车辆运输尾矿的,应当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尾矿遗撒和扬散。  [b]第十四条[/b]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产生尾矿的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的规定排放尾矿及污染物,并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b]第十五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加强对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尾矿污染环境。  [b]第十六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库面抑尘、边坡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美化环境。  [b]第十七条[/b] 尾矿水应当优先返回选矿工艺使用;向环境排放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与尾矿库外的雨水混合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依法安装流量计和视频监控。  污染物排放口的流量计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视频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b]第十八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尾矿库上游、下游和可能出现污染扩散的尾矿库周边区域,应当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b]第十九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评估。  排放尾矿水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排放期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还应当每季度对受纳水体等周边环境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等相关信息。  [b]第二十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污染隐患排查。  [b]第二十一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在环境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尾矿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物渗漏或者含量升高等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阻止污染物泄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修复等措施。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尾矿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物渗漏或者含量升高等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b]第二十二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修订、备案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并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设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b]第二十三条[/b]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影响,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本行政区域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环境影响和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b]第二十四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尾矿库封场期间及封场后,采取措施保证渗滤液收集设施、尾矿水排放监测设施继续正常运行,并定期开展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尾矿库的渗滤液收集设施、尾矿水排放监测设施应当正常运行至尾矿库封场后连续两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者产生的渗滤液不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尾矿库封场后,采取措施保证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继续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直到下游地下水水质连续两年不超出上游地下水水质或者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本底水平。  [b]第二十五条[/b] 开展尾矿充填、回填以及利用尾矿提取有价组分和生产建筑材料等尾矿综合利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align=center][b]第三章 监督管理[/b][/align][b]  第二十六条[/b]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尾矿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  [b]第二十七条[/b]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发现设区的市、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具备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能力,或者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应当依法调整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  [b]第二十八条[/b]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一级和二级环境监督管理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重点管控。  [b]第二十九条[/b] 鼓励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进行尾矿污染防治监督管理。[align=center][b]第四章 罚 则[/b][/align][b]  第三十条[/b] 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尾矿环境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的;  (五)未依法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  (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尾矿,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尾矿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b]第三十一条[/b] 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b]第三十二条[/b] 违反本办法规定,向环境排放尾矿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b]第三十三条[/b]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lign=center][b]第五章 附 则[/b][/align][b]  第三十四条[/b]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尾矿,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尾矿库,是指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三)封场,是指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对尾矿库采取关闭的措施,也称闭库。  (四)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包括尾矿库所属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尾矿库管理维护单位。  [b]第三十五条[/b]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  [font=仿宋][/font]

  • 室内环境主要检测哪些污染指标 ?

    根据C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要求检测甲醛、苯、总挥发有机物(TVOC)、氨、氡等室内主要的污染物。  甲醛在室内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家具、各种粘合剂涂料、合成织物以及吸烟等。甲醛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嗅觉异常,对眼、鼻、喉的刺激,皮肤过敏、肝、肺功能和免疫系统的异常。甲醛在室内的限值:公众场所最高允许浓度0.12mg/m3;居室中为0.08mg/m3。  在室内苯主要用作建筑装修材料及人造板家具、沙发中的粘合剂、溶剂和添加剂。对人体危害:主要对神经系统和造血组织有损害,如: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室内限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物浓度限量为0.09mg/m3。  总挥发有机物室内采源:装修材料(涂料、人造板、壁纸、地毯)、家具、日用化学品等。对人体危害: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皮肤过敏,使人产生头痛、咽痛和乏力。其中的氯乙烯、多环芳烃等为致癌物。室内限量:室内浓度限量为0.5mg/m3。  氨作为混凝土防冻剂随环境因素变化从墙体中缓慢释放;作为木制板材的粘合剂;作为家具涂饰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对人体危害:对口、鼻粘膜及上呼吸道有很强的刺激作用。室内限量:室内浓度限量为0.2mg/m3。  氡是天然存在的五色无味、不可挥发的放射性惰性气体。主要来源于底层土壤、建筑材料(砖和混凝土)。对人体危害:氡及其衰变过程中产生的气体被人体吸人,继续快速衰变产生辐射,会诱发肺癌和血液系统疾病。室内限量:住宅等人们长时间停留的场所限量为200Bq/m3,公共场所等人们短时间停留建筑限量为 400Bq/m3。

  •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检测规范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检测中,氨~氡~甲醛~TVOC的测定标准流程是什么?包括取样时候的规范,以及如何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我刚上班一周,这什么都不懂,求大侠指教~~~

  • 【分享】被污染环境的生物修复

    对已经被广泛污染的大面积环境,采用废水及垃圾处理的方法是不可修复的。那么我们人类对此就无能为力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近年来,各国科学家已经成功的研究开发出可用于治理被大面积污染环境的生物技术,这就是生物修复技术。   生物修复(Bioremediation),也称生物整治、生物恢复、生态修复或生态恢复,是指利用处理系统中的生物,主要是微生物的代谢活动来减少污染现场污染物的浓度或使其无害化的过程。这种技术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对大面积的污染环境进行治理,目前所处理的对象主要是石油污染及农田农药污染。生物修复最成功的例子是对阿拉斯加海岸线的石油污染的生物修复,经处理后,使得近百公里海岸的环境得到改善。   生物修复的具体操作方法可分为两种,其一是环境条件的修饰,如营养物质的利用、通气等。例如在石油污染的生物修复中只有在充分供氧条件下石油才能迅速的降解。其二是接种合适的微生物以降解污染物。用于生物修复的微生物包括土著微生物、外来微生物等。如果在污染区域内的土著微生物不能有效地降解污染物,就必须人为接种各种可降解污染物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可以是从天然样品中筛选的,也可以是通过基因工程改造的。

  • 【资料】《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已于2005年8月18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四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第一条 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集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应当合理安排生产项目和规模,遵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尽量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负责自行或者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责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负责向使用者和公众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处置单位和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信息。   第九条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   前款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第十条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信息交换平台,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处置与其产品同种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具备回收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技术和工艺;   (三)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保证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不能利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承担处置费用。   第十三条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接收单位应当对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核实;未经核实的,不得处置;经核实不符的,应当在确定其品种、成分、特性后再进行处置。   禁止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对场地造成污染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在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对污染场地完成环境恢复后,应当委托环境保护检测机构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 【分享】室内空气污染须专业检测 治理

    室内污染究竟能给人造成多大的危害呢?据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严工介绍,室内污染,主要是甲醛、苯、TVOC、氨和氡这五种污染物。 目前多种人造板材、胶粘剂、墙纸等都含有甲醛,甲醛是世界上公认的潜在致癌物,它刺激眼睛和呼吸道黏膜等,最终造成免疫功能异常、肝损伤、肺损伤及神经中枢系统受到影响,而且还能致使胎儿畸形。苯主要来源于胶、漆、涂料和黏合剂中,是强烈的致癌物。氨气污染在北方地区比较明显,在长沙氨超标的现象不太多。室内空气中放射性污染主要为氡气。氡气看不见,嗅不到,即使在氡浓度很高的环境里,人们对它也毫无感觉。然而氡对人体的危害却是终身的,它是导致肺癌的第二大因素。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装修质量的关注,造就了一个巨大的室内污染检测市场,但是就目前看来,室内污染检测已经渐入“乱”境。对检测时间有很专业的概念,装修后对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检测应该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关闭时间,对于化学污染物为1小时。人们生活居住环境质量检测应该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进行,关闭时间对化学污染物为12小时。有些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治理公司甚至有一些个体户也开始了检测,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披上合法的外衣后,购置了未经国家计量认定的仪器设备,以优价检测为幌子,达到推销各种价格不菲的治理产品的目的。 专家称,检测出某些指标不合格时,不要急于用一些化学用剂来治理,通风换气是最经济最管用的方法。由于目前有些治理公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过份追求经济效益,使这个极需专业的市场渐渐在失去公信。严工担忧的告诉记者,检测机构只对装修公司负责,而不是被测住户,许多住户并看不懂检测报告,很容易被欺骗。不管是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还是建筑材料的检测都应是非常科学、十分严谨的过程,而不是任意一个机构就可以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 室内空气污染还不仅仅是装修的用材问题,像家具和沙发也是一个重要来源。他就发现有些家庭,装修完去检测时,数据是合格的,但是搬进去居住一段时间后,发现群发性的皮肤过敏和植物枯死,小孩子经常感冒等现象。再去检测,甲醛超标10多倍,污染源就是客厅的沙发。像一个十平方米左右的儿童房,一个劣质棕垫中的胶粘剂对空气的污染就可以引起孩子哮喘。由于老人和儿童抵抗力相对较弱,对家装环境相对要高一些,应尽量采用绿色建材。另外,虽然铺地毯可以使家里显得温暖而且有品位,可是地毯对空气的污染不容忽视,有小孩子的家庭尽量避免使用。

  • 【分享】怎样认识检测室内空气污染

    随着对“居室污染认识加深,检测居室、防治污染业已成为人们关爱环境的时尚选择。然而,不少人在进行实际居室污染检测尚有认识误区。有关检测资料表明:58%的人认为“居室污染即是室内可嗅气体(甲醛);46%的人认为老房子、贵装修就可避免居室污染;更有64%的人不清楚居室污染检测的科学根据,病急乱投医…… 误区1:有气味、没气味乔迁新居者经常会发觉,装修过的房间总飘荡着刺鼻气味;久之,甚至出现头昏、刺眼、喉痛,以至皮疹等症状,其实这多半是甲醛惹的祸。随着媒体甲醛危害的报道,人们的认识也逐步加深;但同时不免误区,即“只要没气味,就没有居室污染。事实上,另一个更为可怕的居室“杀手--氡气,尚未被大多数人认识。不同于其它有毒气体,氡气看不见,嗅不到,即使在氡浓度极高的环境里,人们对它也毫无感觉。然而氡气对人体的危害却是终身的,是导致肺癌的第二大因素。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因氡致癌5万例,远超过艾滋病患者的人数。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很早就将“氡列为室内重要致癌物质,重点防治。 在放射性氡气超标的居室待一天,无异于一天抽了100多包香烟。 误区2:老房子、新房子据了解,目前积极要求进行居室污染检测的,多是些新装修的居室或办公室。其实,很多老房子也存在着室内污染,比如1995年前后装修的房子,多使用花岗岩铺地板,贴墙壁,但由于花岗岩是火山岩、岩浆岩,常会将地球深处的放射性物质带到您的居室。除了石材、陶材的放射性危害之外,很多老旧房屋由于选材、选址、结构都相对缺少科学性,受氡气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居室污染并无新老房屋之分,而只是污染的冲突不同罢了。误区3:外国货、中国货不少人在选择装修材料时,迷信外国货,或者以为牌子响,价格贵的材料就不会产生污染。其实,居室污染的源头是多方面的,与装修材料的品牌、价格并无直接关系。举个真实事例。某日,某检测机构在为刚刚豪华装修过的某先生家检测中发现:进口墙纸TVOC严重超标!该先生大惑不解,明明是著名品牌呀,为何也会有污染?但事实情况是装饰材料甲醛、苯超标,瓷砖、石材的放射性污染是否超标,与洋货、国货并无必然关系。有些价格贵的名牌也有超标的现象,而一些价格不贵的国货也有很多指标好过洋货。居室检测四大“心眼”1、您选择的检测单位,是否有进行室内污染检测的经营资质或或证书?上门取样的检测人员是否具备室内环境检测职业资格?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2、看仪器证照注意为您检测的各类仪器,是否有法定部门的刻度检定证书,进口仪器需有国家质监局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没有以上证书的仪器,则只可作内部研究或教学示范之用。3、看有无暗箱操作选择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必须有CMA实验室。报告必须加盖“CMA”章。据了解,部分检测单位纯属“外包经营,既无仪器,也没所谓的检测专家。另外,需慎重对待当场就可以出具检测结果的检测单位。

  • 【转帖】室内环境污染物质检测的18883标准和50325标准的区别

    室内环境污染物质检测的18883标准和50325标准的区别 18883标准和50325标准的区别——颁布机构不同,目标不同、检测条件不同、动机不同。老百姓怎么办? 主要区别在于: 1、 颁布机构不同,目标不同、检测条件不同、动机不同。 18883是卫生部颁布的,50325是建设部颁布的。 18883是一个人居环境健康的最低标准,50325是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18883标准涉及19项指标,50325规范只涉及5项指标。 18883要求检测前关闭门窗12小时,是出于让检测条件尽量接近日常居住状态的考虑,即居住者一般能够保障一天有两次机会开窗通风。50325检测条件(甲醛、苯、氨、TVOC四项)是关闭门窗1小时后进行,显然,50325标准更多地考虑的是令建筑商和装修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过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只要不是太不象话就行啦,在实际房屋中对比12小时和1小时的检测,结果往往要差2~3倍,也就是说,50325检测达标的房屋,按18883检测就很可能不达标,也就不符合健康人居环境的最低标准。 2、 显然,18883与50325存在巨大的差别。18883是关心人民健康的,50325更多的是关心建筑商和装修商的利益的。依据18883标准进行的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环保的根本准绳。在北京,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50325检测单位有46家,通过18883的只有12家。46:12的客观事实,无疑是出现大量混淆和误导18883和50325的意义和作用的信息的一个背景因素。 3、 效力不同。18883约束不了建筑商和装修商,实际上是约束或告诫老百姓的。另一方面,尽管50325强制要求建筑商和装修商必须达标才能交工,但此“两商”有两种手段可以让工程顺利过关:1、使黑钱,买通“权威检测”单位防水;2、检测前喷涂短期有效、长期无效甚至有害的“除味剂”、“清除剂”蒙混过关。 老百姓怎么办? 尽管瞪大眼睛、呕心沥血地死盯装修材料和新家具,装修公司和卖家具也都誓誓旦旦地保证装修和家具“绝对环保”,可是,赶着要入住了,还是感觉新居有异味、感觉待着不舒服——可恶的装修污染、家具污染、甲醛苯氨TVOC什么的污染是不是降临到可爱的新居啦?怎么办、怎样才能放心入住哪,我们有以下全攻全守全攻略: 一、 关于装修环保验收,新版“北京市家庭装修标准合同”已经明确规定室内装修工程必须履行环保验收检测合格才能交工,否则,装饰公司必须返工和赔偿。问题是,这个规定实施起来有三大难点,其一,委托装修公司时一时疏忽,没有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让装修公司逃避了环保验收这一关;其二,装修过程中包料和供料绞和在一期,装修不环保的责任掰不清,即使掰清了,装修公司在环保验收检测的前几天,还有喷涂短期掩盖、长期无效甚至添害的什么什么“清除剂”、“除味剂”的邪派武功助其蒙混过关;其三,检测难,装修公司送的“免费检测”显然不是公平游戏;真假“权威检测”满天要价,检测费“宰你没商量”;推销空气净化设备或推销室内污染治理产品或服务的“免费检测”,则属于“骗你有商量”的把戏,更不靠谱。 二、 中立、诚信、平价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必不可少,问题是这样的检测服务到哪去找哪?——在“百度”上搜索“找不同室内检测”就可以找到(不要“推广”,要“快照”)。 三、 检测价格问题。三个房间,甲醛、苯、氨、TVOC四项污染物检测,一共12个检测采样,¥229,够平价的吧。 四、 平价的检测准吗?先说高价的“权威检测”反而很不准,何以见得,且看新闻“北京市权威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合格者不足半数”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二OO四年度北京地区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机构(社会实验室)比对结果的通知显示:对12家权威中的7家进行抽查,考核甲醛和苯两个项目,结果4家合格、3家不及格,不合格率为43%,对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理意见”为 1、对两项结果均为满意的实验室,在此提出表扬,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2、有一项结果为不满意的实验室,限期一个月整改,在完成整改工作后,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复查申请;整改期间,不得开展不满意项目的检测工作; 3、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将取消该项目的检测资格;完成整改的实验室经确认后,方可对外开展整改项目检测工作。”(原文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里可以搜到 )。“权威”为什么会“栽啦”哪,恐怕是一心只在“不管黑钱白钱,只要挣大钱”上了,荒废了技术和业务,再先进昂贵的仪器设备也是白搭(花大钱卖滥货也未尝可知)。另一方面,室内检测也没有什么可神秘的,化学指示剂、化学分析、光谱分析都是有几百年的传统技术了,即不难掌握也用不了几百大毛成本。因此,准不准,不是贵不贵的问题,贵不等于准、平不等于不准。准不准取决于心正不正而不取决于贵不贵。找心不正的“权威检测”一定不准、找别有用心的“免费检测”也一定不准,找偷换“CMA”认证和“权威检测”概念的伪权威检测还是不准,而找心正的“平价检测”就可以相信。 五、两大类型、两个标准18883※50325如何选择? 四类检测机构、费用 室内检测有两大类型: 1、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 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 2、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依据18883标准的室内检测和依据50325标准的室内检测的主要区别: 1、 针对性的区别 18883标准是人居环境健康尺度,对建筑商、装修商、家具商没有约束力,50325标准是建筑、装修验收标准,对建筑商、装修商具有强制性,该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必须履行环保验收达标才能交工,严禁不达标房屋交付使用。 2、 指标值的区别 18883标准涉及室内环境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共19项指标,50325规范只对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222等5个项目进行了限定。两个标准重叠的项目的限定值依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222的顺序依次为0.10/0.08 、 0.11/0.09 、 0.20/0.20 、 0.60/0.50 、 200/400。 3、 检测条件不同 尽管按指标值来看,50325规范比18883标准的要求还要高一点,但事实上,落实到检测条件的时候,50325比18883要严重宽松。前者规定检测前要充分通风,然后,只关闭门窗1小时就进行检测,后者则规定要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进行。检测条件的不同,往往导致按50325规范验收交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再按18883标准进行检测又不合格的矛盾,由此产生的种种纠纷案例,最终又是房屋业主败诉的报道,是屡见不鲜的。 对房屋业主来说,什么情况下选择50325检测: 1、 收房之前 如果对建筑环保达标问题有严重怀疑就需要提出复检,在排除怀疑以前,不要收房,收了房后再追究就难上加难啦。 2、 装修验收前 按2004年北京市新版装修合同规定,装修商必须履行依据50325环保验收后才能交工。装修环保验收应当在装修商撤出之前进行,环保验收不合格不能接收,接受后发现有问题就晚了。环保验收必须是由业主委托的与装修商没有关联的、事先不知晓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这样才能保障业主的权益。 对房屋业主来说,什么情况下选择18883检测: 1、 新居入住之前 诊断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2、 “免费检测”说“问题很严重”、推销治理产品 验证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问题、避免金钱、精神损失 3、 室内污染治理工程验收 如事前委托治理公司做过室内污染治理,要找第三方检测来验收 4、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问题排查 对存在疑虑的已入住的房屋进行检测 一般房主需要作那些检测项目: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等四个项目即可,对高层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及一楼,还需考虑检测一下氡222

  • 污染环境 入罪门槛降低 虚设治污设施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2条,将于6月19日正式实施。《解释》结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密了刑事法网。  向地下排毒构成犯罪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过去,污染环境定罪量刑需要“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这一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其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即不论是否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只要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就应定污染环境罪。这降低了入罪的门槛。  那么“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根据《解释》第一条,实施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5种行为,即应该认定为污染环境罪。这是将污染环境罪有结果犯变为了行为犯。  进口洋垃圾最高判10年  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罪名。孙军工介绍,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个小时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致使疏散、转移群众1.5万人以上的,致使100人以上中毒的等11种情形,应该认定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这种情形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设治污设施从重处罚  孙军工说,《解释》第四条专门规定,实施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等犯罪,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三)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触犯数罪的按重罪论处  孙军工说,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如违反国家规定,故意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实质上是直接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同时触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污染环境罪两个罪名。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即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违规造成镉污染可入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为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解释》第十条专门对“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如“灭蚁灵”、“二(口恶)英”等以及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都属于“有毒物质”。

  • 【原创】河南孟州企业废水污染环境 环保局巧言辩解——为啥??

    河南孟州企业废水污染环境 环保局巧言辩解——为啥??污染一天天在加重,可一问环保局,得到答复总是让你挑不出毛病的话:在所有的排污口都安装有在线监测,环保局定期不期都要对污水进行检测,没有发现排污超标的现象。这种花言巧语孟州市环保局已经说了很多年了。”

  • 求助:室内污染物检测所须仪器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想咨询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的一起都有哪些?到哪里购买?如果在城市中有这样的一个公司,大家想让这家公司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望各位朋友,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 《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

    4月8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12月29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第三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应当坚持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全程监管、降低危害和污染担责。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应当与相关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区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区域布局,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区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政府投资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交易、公众查询等服务,提高数据共享、数据决策、数据监管、数据服务能力。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化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第八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属于工业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经营范围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需要,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专项培训、提供示范文本等方式,为前款责任人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供指导和帮助;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的规定,为有关责任人提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服务保障。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参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工作,为所在行业提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相关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加强本行业自律、规范会员经营行为,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有关政策解读、人才培训等工作。第九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运输证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等主体资格信息,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要求的工艺技术方案、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方式等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查询。第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他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以及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第十一条工业集聚区建设单位或者管理人应当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工业集聚区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单位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在工业集聚区的出入口、内部道路等地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为视频监控设备与监管平台联网提供技术对接标准。工业集聚区建设单位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应当对工业聚集区范围内发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第十二条土地或者场地的出租人应当定期检查出租场地,对可能存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及时报告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支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采用先进、成熟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率,降低或者消除对环境的危害;鼓励其依法自行利用、处置或交由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第十四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污染控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没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污染控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在相关产物中标注有害成分。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际,鼓励行业协会、企业依法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环境风险,依法探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将特定的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另一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的制度,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去向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环境监管。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作为产品或者生产替代原料的,应当符合如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综合利用产品进行采样监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第十七条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不得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三)不得影响焚烧炉正常运行;(四)只能焚烧处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十八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开展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之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排污许可管理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许可管理等日常环境监管依据。在鉴别完成前,前款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不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第十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机制,统筹规划布局合理、规范安全、交售方便的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的监督管理;可以根据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单位的生产工艺、物耗、能耗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的方法对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单位申报的工业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定。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应当符合前款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的布设要求,依法对收集贮存设施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配备气体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静电接地装置等安全设施。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在收集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工业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范环境风险。第二十条工业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除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还应当开展危险特性监测,未消除危险特性的仍按工业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物的危险特性开展抽样检测,抽样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列入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一)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中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二)从事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四)工业危险废物年产量在十吨及以上的单位,核定的工业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单位申报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明显不符的;(五)其他依法需要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每年更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在名录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为列入名录的企业提供与监管平台联网所需的建设标准和技术对接标准。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当采用智能监控设备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监控,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特点,编制本市工业危险废物重点关注清单并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完善举报奖励等级划分、办理流程和举报人信息保护等工作要求。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及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属实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奖励;匿名举报的,经查实也应给予奖励。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第二十四条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执法合力。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申报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前款规定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工业危险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委托他人收集、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委托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第二十八条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并进行全过程监控的;(二)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的;(三)未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案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安津南分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某点位院内从事废机动车机油滤芯和废机动车润滑油包装桶收集、贮存、破碎处置,无营业执照,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院内和院外发现大量堆放的废机动车机油滤芯、废机动车机油滤芯压块成品、废机动车润滑油包装桶、加工破碎后的废机动车润滑油包装桶碎屑208袋、废机油等共计9.22吨。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收集处理的废机动车润滑油包装桶,废机动车机油滤芯,属于危险废物。现场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地面多处有黑色油污污染,在当事人李某某见证下,监测人员对场内三处代表性点位的土壤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监测样品均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管控值(石油烃9000mg/kg)标准限值。李某某因涉嫌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污染环境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查处情况】津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第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的规定,已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津南分局追究刑事责任。【启示意义】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方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对举报线索快速反应,协调联合多部门合力精准打击,抓捕嫌疑人、现场勘察、采样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步开展,执法流程清晰、精准快速锁定现场违法证据,将“两打”工作落到实处,严厉震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 【资料】室内污染检测中的苯系物检测的新方法(色相色谱法)

    室内污染检测中的苯系物检测的新方法(摘要)吕茂昌 (北京北分天普仪器技术有限公司 100095)一、前言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普遍提高,对室内装饰后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正如丹麦哥本哈根大学P.O.Fanger教授所说:“质量反映了满足人们要求的程度,如果人们对空气满意,就是高质量,反之,就是低质量。”(1)我国自对室内装饰后空气污染的检测与控制也极为重视,为此已制定了各种装饰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的有关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2)据此,北京市也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3)对各类民用建筑在装修前后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严格检测控制。 上述监测工作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广为开展,取得了显著效果,TVOC(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是采用内壁涂有二甲基聚硅氧烷(膜厚1~5μ)的石英毛细管,以程序升温的方式进行分析.而苯系物的测定则采用装填有10%PEG-6000(涂渍于红色硅藻土载体上)的填充柱进行. 由于上述检测对[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的灵敏度与重现性等要求很高,限于某些条件,许多实验室只能将二支色谱柱安装在同一台色谱仪上,但在进行TVOC分析时,PEG-6000填充柱却难以承受250℃的高温,这便给操作人员带来拆卸更换色谱柱的不便,也影响了工作效率.本工作采用改性PEG-20M作为苯系物测定用的填充柱固定液,涂渍于白色硅藻土载体上,用以代替PEG-6000填充柱,该柱可以与毛细管安装于同一台色谱仪上,实际工作中不必再拆改柱子,工作中极为方便,我们认为可以推荐于有关部门进行参考.二.仪器与试验条件本工作所采用的仪器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热解吸仪等均为公司研制开发的产品。仪器:TP-2080型[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热解吸仪:TP-2030型在线式热解吸仪吸附管:Tenax-TA 解吸温度:300℃检测器:FID 温度:200℃载气:高纯氮气 流量:30ml/min 柱温:90℃配制1ml/mg的苯与甲苯的标准气,在未经吸附管之前与经过Tenax-TA吸附管,再进行解吸之后所获得的回收率对苯高于95%;对甲苯则高于82%。三.讨论 1.采用本方法可以免去工作人员在操作中更换色谱柱的不便,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仪器而言,则提高了性价比,对有关使用单位则可降低了成本。 2.本方法不仅适用也室内空气的质量监测,同时也适用于各种装饰材料中苯系物的测定,因此可以广为采用。+参考文献、 1.室内污染检测与控制 周中平等编著 化学工业出版社 2.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DBJ01-90-20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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