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仪器信息网工业废气排放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工业废气排放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工业废气排放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工业废气排放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工业废气排放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关于《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由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提出并起草的《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年[/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0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月[/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1[/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日之[/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联系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按无异议处理。[/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叶支春、杨东源[/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font=宋体][/font]0755-25569489[/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1277494373@qq.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8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325-326室[/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团体标准反馈意见表[/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04月11日[/size][/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size][/font][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11/6384844859998442523380965.pdf]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关于《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11/6384844861051002726100574.pdf]《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11/6384844861694339521275440.pdf]《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标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11/6384844862574389858658496.pdf]《工业废气异常排放监控及自动采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pdf[/url]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有关要求,指导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规范化运维,我部组织起草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郭敏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guomin@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刘坤坤  电话:(010)65645612  传真:(010)65645611  电子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  1.[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12/W020231219534000266485.pdf]征求意见单位名单[/url]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12/W020231219534000420757.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12/W020231219534002927244.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12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关于废气排放浓度如何计算成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各位老师: 现在废气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中的数值,问下我用仪器直读的数据,如SO2、NOx如何进行折算?颗粒物采样后分析是用前后重量差除以标况下的采样体积,也没有计算成干烟气下的浓度,只是标况下的。好生困扰啊,求指点!(我们有加热除湿烟枪,不过是配套烟气分析仪的) 谢谢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

  • 河南省发布实施生活垃圾焚烧 化学肥料工业和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提高河南省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8-2023)3项河南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规定新建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标准的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氨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焚烧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标准对非正常工况控制、垃圾运输储存、恶臭污染控制、烟气治理、污染物监测等进行了规定。《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适用于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料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造粒塔为5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标准对物料贮存输送与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和企业边界污染监控、污染物监测等进行了规定。《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8-2023)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陶瓷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限值,烧成窑及干燥塔(室)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标准还规定了陶瓷企业边界和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物料贮存输送及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物监测等内容。这3项标准实施后,将有效指导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化学肥料、陶瓷行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企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持续改善河南省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 【讨论】废水、废气“二恶英”排放监测—你准备好了吗?

    【讨论】废水、废气“二恶英”排放监测—你准备好了吗?

    [size=4][b][size=5][color=#fe2419]废水、废气“二恶英”排放监测—你准备好了吗?[/color][/size][/b]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第一次列入了二噁英排放限值,并将从2011年7月起全面实施。[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041318_228779_1638489_3.jpg[/img]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08)[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041321_228780_1638489_3.jpg[/img][/size]我国于2000年、2001年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三恶英排放做了限值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定均值 1.0ng TEQ/m3 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定均值 0.5ng TEQ/m3[table=535][tr][td=1,1,107][font=宋体]美国1991(7%O2)[/font][/td][td=1,1,107][font=宋体]加拿大1989 (11 %O2)[/font][/td][td=1,1,107][font=宋体]欧共体1994 (11%O2)[/font][/td][td=1,1,107][font=宋体]瑞士1992[/font][/td][td=1,1,107][font=宋体]日本1997(12%O2)[/font][/td][/tr][tr][td][font=宋体]30[/font][/td][td][font=宋体]0.5[/font][/td][td][font=宋体]0.1[/font][/td][td] [/td][td][font=宋体]0.1-5.0[/font][/td][/tr][/table]

  • 有组织废气的标准限值

    请问下我们这边个别企业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标准限值,参考的是其它省的地方废气排放标准,这样也可以吗?

  • 烤漆房废气排放检测

    [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706.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在烤漆房的烤漆过程中会产生有有废气,所含有的成分一般是由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以及非甲烷总烃等。[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516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醛的测定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194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HJ 683 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 废气排放速率折算

    请问,大家在测有组织废气的时候,如果排气筒高度未达到15米,也未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5米以上,排放速率标准是折一次,还是折上折,谢谢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基准含氧量

    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我们测得一根排气筒排放指标是按照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它里面写了“焚烧类有机废气排风口、工艺加热炉的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需换算成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那我们测得这个用的燃料是生物质燃料,那按照这个标准来说,是不是无论什么燃料,基准含氧量都是3%。

  • 【世界环境日】解读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6/t20240611_1075417.html]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url],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b]问:标准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b]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国家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力削减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但在三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业仍存在一些环节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要求不明确、与生产实际不相符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使标准更贴合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持续提升相关行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三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  [b]问: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b]三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  (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为提高控制效率,修改单分类优化了泄漏检测要求,对低泄漏的密封点减少检测频次,对采用低泄漏设备和低VOCs原辅料的豁免检测,增加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  (二)细化废水液面VOCs逸散治理要求。将原标准中要求废水液面全部加盖密闭修改为对高浓度有机废水液面加盖密闭,对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的排放源豁免管控要求,对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排放源实施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双重管控,提高废水液面VOCs逸散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完善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要求。针对目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和呼吸阀泄漏治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修改单增加储罐运行维护要求,明确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为日常维护及判定呼吸阀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据。针对石油炼制工业油品装载设施,强化底部装载要求,增加顶部浸没式装载密闭要求。  (四)调整塑料制品工业的适用范围和治理要求。针对合成树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不同的污染特点,对塑料制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简化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五)提升标准可操作性。修改单明确了企业有组织排放、边界达标判定、LDAR违法判定及措施性控制要求等,细化规定了采用燃烧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含氧量折算、利用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理VOCs废气的去除效率认定等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规范排污行为。  [b]问:实施的可行性如何?  答:[/b]修改单修改过程中,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协会及部分重点企业全程参与编制,市场已有预期,部分企业已在筹备改造工作。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全面实施,现有企业实施修改单中不需要设施改造的规定。对现有企业需进行设施升级改造的规定,包括酸性气回收装置和烷基化废酸再生的排放限值、废水液面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处理效率、储罐呼吸阀的泄漏控制和储罐附件的密封、汽车罐车的底部装载等,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给予企业充足升级改造时间。  [b]问: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b]修改单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有积极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修改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可使企业从源头减少VOCs物料损耗,减少不必要的环保投入,更加聚焦关键环节污染物减排,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 【分享】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产能过剩、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至上百倍。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为解决稀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的技术水平,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稀土工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过渡期后,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2/t20110228_201231.htm

  • 详细解析石油工业中的废气及危害

    石油工业尤其是石油炼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有毒有害气体。这些废气的来源有三:一是燃料燃烧,如车辆和内燃机设备的尾气、加热炉和锅炉的烟气,油田和炼油厂自备热电厂煤粉的燃烧烟气;二是石油天然气开发、集输、储运、加工过程中,在井口挥发、放空或井喷泄漏的气体,输油管线、油罐泄漏气体,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生产装置产生的不凝气、释放气和反应的副产品气体以及在废水与其他废弃物处理和运输中散发的恶臭和有害气体;三是石油天然气企业附属的机械厂和其他加工厂(管子站等)的气体废弃物(漆和涂料的挥发物等)。 2001年,我国945个石油加工和炼焦企业共排放工业废气433005亿立方米,占全国工业废气总排放量的2.6%;180个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共排放废气126064亿立方米,占全国工业废气总排放量的0.7%。但与石油天然气工业部门的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相比并不算高,例如,仅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的产值就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6%。 石油炼制装置的加工能力通常为百万吨级,因此废气排放量大,污染物成分复杂、毒性强、种类多、排放集中,危害性甚大。排放的污染物质在距生产装置2千米处还可检出。例如,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排出的再生烟气含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由于排放高度一般在100米左右,污染物扩散范围较大。根据对胜利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下风向500米处进行测试,二氧化硫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为0.07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为0.211毫克/立方米。炼油厂添加剂生产装置间歇排放的含氯化氢气体,排放时在距装置200米处空气中氯化氢浓度为0.92毫克/立方米,附近的居民可以闻到令人不愉快的气味。 石油燃烧时会生成一种叫苯并芘的物质,很容易被大气中的飘尘吸附,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在肺泡和支气管壁上长期滞留,可诱发癌变。还有统计表明,城市大气中苯并芘的浓度每增加0.1微克/100立方米,则肺癌的死亡率将增加5%。在城市的工业区,苯并芘的污染水平较高,例如北京的重工业区,大气中苯并芘的浓度zui高时可达11.45微克/100立方米,市区达4.70微克/100立方米,而在林木茂密没有工业污染的清洁区,苯并芘的浓度仅为0.24微克/100立方米。 苯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其密度小于水,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苯的沸点为80.1℃,熔点为5.5℃,。苯比水密度低,密度为0.88g/ml,但其分子质量比水重。 由于苯的挥发性大,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人和动物吸入或皮肤接触大量苯进入体内,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有研究报告表明,引起苯中毒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在体内苯生成了苯酚。

  • 详细解析石油工业中的废气及危害

    石油工业尤其是石油炼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有毒有害气体。这些废气的来源有三:一是燃料燃烧,如车辆和内燃机设备的尾气、加热炉和锅炉的烟气,油田和炼油厂自备热电厂煤粉的燃烧烟气;二是石油天然气开发、集输、储运、加工过程中,在井口挥发、放空或井喷泄漏的气体,输油管线、油罐泄漏气体,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生产装置产生的不凝气、释放气和反应的副产品气体以及在废水与其他废弃物处理和运输中散发的恶臭和有害气体;三是石油天然气企业附属的机械厂和其他加工厂(管子站等)的气体废弃物(漆和涂料的挥发物等)。 2001年,我国945个石油加工和炼焦企业共排放工业废气433005亿立方米,占全国工业废气总排放量的2.6%;180个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共排放废气126064亿立方米,占全国工业废气总排放量的0.7%。但与石油天然气工业部门的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相比并不算高,例如,仅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的产值就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6%。 石油炼制装置的加工能力通常为百万吨级,因此废气排放量大,污染物成分复杂、毒性强、种类多、排放集中,危害性甚大。排放的污染物质在距生产装置2千米处还可检出。例如,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排出的再生烟气含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由于排放高度一般在100米左右,污染物扩散范围较大。根据对胜利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下风向500米处进行测试,二氧化硫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为0.07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为0.211毫克/立方米。炼油厂添加剂生产装置间歇排放的含氯化氢气体,排放时在距装置200米处空气中氯化氢浓度为0.92毫克/立方米,附近的居民可以闻到令人不愉快的气味。 石油燃烧时会生成一种叫苯并芘的物质,很容易被大气中的飘尘吸附,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在肺泡和支气管壁上长期滞留,可诱发癌变。还有统计表明,城市大气中苯并芘的浓度每增加0.1微克/100立方米,则肺癌的死亡率将增加5%。在城市的工业区,苯并芘的污染水平较高,例如北京的重工业区,大气中苯并芘的浓度zui高时可达11.45微克/100立方米,市区达4.70微克/100立方米,而在林木茂密没有工业污染的清洁区,苯并芘的浓度仅为0.24微克/100立方米。 苯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其密度小于水,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苯的沸点为80.1℃,熔点为5.5℃,。苯比水密度低,密度为0.88g/ml,但其分子质量比水重。 由于苯的挥发性大,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人和动物吸入或皮肤接触大量苯进入体内,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有研究报告表明,引起苯中毒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在体内苯生成了苯酚。

  • 【讨论】《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国家环境保护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公示,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反馈国家环境保护部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 【资料】国家环保部公布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资料】国家环保部公布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煤炭及燃料油使用情况  2008年,全国环境统计的煤炭消费总量29.8亿吨,比上年增加4.3%。工业煤炭消费量28.0亿吨,比上年增加5.3%。其中,工业煤耗中燃料煤消费量为20.0亿吨,原料煤消费量为8.0亿吨;生活煤炭消费量1.9亿吨,比上年增加2.1%;工业(不含车船用)共消耗燃料油2335万吨,比上年减少27.2%。其中,重油1850万吨,柴油475万吨,见表9。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61503_259819_1978540_3.jpg

  • 如何控制废气排放?

    [font=仿宋][size=21px]垃圾焚烧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过程所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氯化氢(HCl)、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氟化氢(HF)、有机污染物、二恶英及重金属等。[/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通过计算机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垃圾焚烧、热能利用、烟气处理等过程的高度自动化,控制设定的燃烧条件(如炉膛温度高于850℃,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保持烟气湍流流动和适度的过氧量),使焚烧系统在额定工况下运行,原始排放物浓度降到最低,并保证二噁英等有机物的彻底分解。[/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安装各种有效的烟气处理设备,如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有害物质等,并使用烟气在线监测仪——以连续监测每条焚烧线的烟气排放指标,确保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标准要求。[/size][/font]

  • 如何控制废气排放?

    [font=仿宋][size=21px]垃圾焚烧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过程所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氯化氢(HCl)、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氟化氢(HF)、有机污染物、二恶英及重金属等。[/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通过计算机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垃圾焚烧、热能利用、烟气处理等过程的高度自动化,控制设定的燃烧条件(如炉膛温度高于850℃,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保持烟气湍流流动和适度的过氧量),使焚烧系统在额定工况下运行,原始排放物浓度降到最低,并保证二噁英等有机物的彻底分解。[/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安装各种有效的烟气处理设备,如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有害物质等,并使用烟气在线监测仪——以连续监测每条焚烧线的烟气排放指标,确保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标准要求。[/size][/font]

  • 湖南省《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解读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9月2日起施行。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就《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相关提问。[b]问:《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b]答:我省锰矿资源丰富、涉矿企业较多,部分锰工业企业存在设备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等情况,不合理的锰污染物排放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及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已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区域本底值较高,锰污染隐患并未完全消除。目前,我省涉锰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主要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相关标准,存在限值宽松、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制定本标准很有必要。[b]问:《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b]答:污染物种类上看,《标准》适用于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适用情形上看,《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现有的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以及锰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排放行为上看,《标准》适用于锰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锰的行为。[b]问:《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b]《标准》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包括前言、引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重点考虑了电解锰生产企业、锰矿开采企业和锰渣渣场,同时明确了涉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锰排放管理可以参照执行。[b]问:《标准》发布后,与国家和我省的相关生态环境标准如何衔接?[/b]答:目前,国家已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涉锰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省涉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在《标准》正式施行前,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我省新建锰工业企业自2022年9月2日起,现有企业自2022年11月2日起,应执行《标准》相关要求。当国家相关标准排放限值或管控要求严于《标准》时,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b]问:《标准》发布后如何实施?答:[/b]《标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标准的解读和宣贯培训,组织排污许可证变更,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解决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锰工业企业是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在《标准》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达标治理,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未遵守《标准》规定的相关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