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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抽样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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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抽样方法标准相关的资讯

  • 紫外光度法测定环境空气臭氧等六项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   二、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1-2010);   三、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2-2010);   四、水质 单质磷的测定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3-2010);   五、水质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4-2010) ;   六、水质 彩色显影剂总量的测定 169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95-2010)。   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1995)   二、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8972-88)   三、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4919-85)。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 饮用水臭氧消毒后,如何检测臭氧的残余量?
    一、背景介绍臭氧,化学式为O3,因其类似鱼腥味的臭味而得名。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具有很强的杀菌消毒、漂白、除味等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饮用水消毒、食品加工杀菌净化、医疗卫生和家庭消毒等方面,但是过量的臭氧会使水中溴化物绝大部分被氧化成对人体有害的溴酸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对水质中的臭氧有明确的限值,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臭氧含量检测的标准要求、测试方法、具体测试过程及结果。 二、方法及限值臭氧分析主要有光谱分析和电化学分析。常用检测方法主要为碘量法、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吸收法和化学发光法。分光光度法不仅体积小巧,测试性价比高,易于携带保管,比较适合于在农村或县级实验室推广使用。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是在酸性条件下,臭氧迅速氧化靛蓝,使之褪色,吸光率的下降与臭氧浓度的增加呈线性。 表1臭氧的检测标准及限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限值GB 5749-2006GB5749-XXXX征求意见稿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厂水和末梢水限值≤0.3mg/L末梢水余量≥0.02mg/L 三、臭氧含量测定1、检测仪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检测试剂:臭氧试剂包:(臭氧)测定试剂(粉剂组分)、(臭氧)测定试剂(溶液组分)3、检测流程及结果:参数方法号方法检出限mg/L测量范围mg/L重复性测量误差臭氧18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0.020.02-2.002.00%±0.1mg/L图 1 臭氧含量测定流程 图2 臭氧含量测定显色图(从左到右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 图3 臭氧含量测定曲线图4、结果总结:● 对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的臭氧标准溶液进行检测,测量误差≤0.008mg/L,结果良好。● 采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测定水中臭氧含量,测量方法为国家标准方法。测试仪器体积小巧,配套有臭氧检测试剂,测试方便,测试性价比高。 四、检测仪器介绍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采用8波长光学测量系统和90度光散射浊度检测光路,内置浊度、色度、臭氧、亚硝酸盐氮、尿素、六价铬、总铬、锰、总氮、 硝酸盐氮、硝酸盐、甲醛、水硬度、锌、亚硝酸盐、余氯、总氯、 二氧化氯、高锰酸盐指数、低浓度 CODCr、高浓度 CODCr、镉、 氨氮、铵离子、总磷、总磷酸盐、镍、亚铁离子、铁、亚硫酸盐、 过氧化氢、铝、铅、铜、钙、汞、硼、砷、氟、阴离子洗涤剂、 银、溴酸盐、硫酸盐、钼、铍、钴、钡、氯化物等40多种检测项目和方法,直接调用,测量快速、简便。既可以配套雷磁专用试剂盒检测也可以自制试剂检测,使用灵活。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自来水、污水、游泳池水等水质的现场测定或者实验室分析。
  • 我国将起草臭氧生成器行业标准
    日前,记者从中国家电研究院了解到,《家用和类似用途臭氧生成器》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已经成立,预示着我国将对臭氧生长器制定行业标准。这项标准预计将于2011年开始相关内容的讨论,2011年年底将通过审定向工信部上报报批稿。   随着居民对健康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的家电产品带有臭氧杀菌功能,消毒柜、空气净化器、带有消毒功能的洗衣机、有杀菌功能的冰箱和空调产品都应用了臭氧生成器装置。据了解,臭氧生成器对大肠杆菌、乙肝病毒等病菌的抑制有一定作用,但随着该部件在家电产品中应用日渐广泛,行业标准却一直缺失。   中国家电研究院鲁建国向中国家电网记者介绍,此次对臭氧生成器行业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对产品技术和性能做出要求,规范产品的生产制造,同时也是完善我国家电标准体系、加强家电配件标准制定的一部分。据悉,臭氧生成器的行业标准将主要关注添加的臭氧浓度。
  • 《臭氧校准分析仪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p   日前,全国几何量工程参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臭氧校准分析仪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行业企业征求意见。 /p p   该标准由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该标准规定了臭氧校准分析仪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传递标准的臭氧校准仪和臭氧浓度分析的臭氧分析仪。 /p p   该标准引用了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9-200《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11606-2007《分析仪器的环境试验方法》、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 5995 《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p p   大气中臭氧层能吸收太阳释放出来的绝大部分紫外线,使动植物免遭这种射线的危害。但如果大气中的臭氧,尤其是地面附近的大气中的臭氧聚集过多,会导致严重的温室效应。 /p p   臭氧分析仪用于检测臭氧的浓度的仪器,此类仪器的校准需求非常迫切。臭氧校准仪作为标准装置,是环境大气臭氧分析仪和臭氧发生器理想的校准工具。针对日益重要的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臭氧检测仪的校准溯源工作,制定相关国家标准亟不可待。 /p p   此外,遵从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此规范架构上包括封面、扉页、目录、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附录几个部分。 /p
  • 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A类国家计量比对首次会议顺利召开
    2022年5月3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作为主导实验室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臭氧计量标准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项目编号:2022-A-07)首次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计量技术机构、监测机构的27家参比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参加了会议。   目前,臭氧已成为环境空气中仅次于PM2.5的重要污染物,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成为我国“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为实现全国臭氧监测数据的量值准确、统一,并考核技术机构和计量人员专项技术能力,今年4月,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共同申报并成功获批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组织实施的臭氧计量标准国家计量比对(市监计量发[2022]36号),是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次主导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按照程序要求,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组织召开臭氧国家计量比对首次会议。会上,主导实验室介绍了此次比对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审议通过了《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并现场回答了各参比实验室提出的技术问题。   下一步,监测总站和中国计量院将严格按照《2022年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进度,开展传递标准的稳定性测试、星形计量比对、结果统计分析与比对报告编制,高质量完成臭氧比对任务,助力全国臭氧量值的准确、可比。
  • 环保部发布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作业指导书
    p   由于缺少钢瓶标准气体,臭氧监测只能通过臭氧发生器发生的臭氧,进行逐级的量值传递/溯源,任何一级的量值传递工作出现问题,都将导致其下游的各台臭氧的传递标准、臭氧分析仪量值出现偏差。 /p 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2号)有关要求,规范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保证监测数据的溯源性和可比性,环保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dc4f8676-86b9-4e2f-b8ed-8702c8f9d15f.pdf" 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772103d7-bc54-4e12-86e6-580d39983f0e.pdf"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47dfc0c9-f05b-4c7c-a02d-c738282d5d02.pdf" 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39237838-6f55-47dc-953c-4233ea57d463.pdf" 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pdf /a /p p br/ /p
  • 美环保署公布新标准 严控空气臭氧浓度
    美国环境保护署7日公布新空气质量标准提案,收紧布什政府时期关于空气质量的标准。   根据这一提案,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不高于0.060至0.070ppm(百万分之一)才算达标。按照2008年3月实施的原有标准,空气中的臭氧含量不高于0.075ppm就算达标。   据美国媒体报道,联邦政府的空气质量标准将对州一级和地方一级政府制定相关排放标准产生深远影响。发电厂和机动车等排放的氧化氮等污染物是地表臭氧形成的源头,新的联邦标准不但意味着对这些排放“大户”的限制将更严格,剪草机等排放“小户”也可能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将有最多20年时间来达到联邦政府的标准,否则将面临联邦拨款扣减等惩罚。   臭氧是空气中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会对人的肺部造成危害,使人易患呼吸系统疾病。环保署预计,要想达到提案中的新标准,全美将投入大约190亿至900亿美元改善空气质量,能减少130亿至1000亿美元的医疗开支。   根据美国《洁净空气法》,联邦政府需每5年评估一次空气臭氧标准。美国媒体报道,石油、电力行业等以损害经济为由反对更新这一标准。
  • 工商总局: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不得收费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张晓松、聂妍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工商机关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不得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相关新闻: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出台 媒体须承担食品广告审查责任   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   (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   (三)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   (四)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情况 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五)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二、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七)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或销售量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自行抽检或送检的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三、强化对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其他食品经营者对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同时,报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抄告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抄告的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并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十)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汇总和综合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发现辖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引导 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由其他环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通报相关部门,促进源头治理 根据工作需要,向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促进行业自律。   四、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当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十二)实施快速检测发现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将食品样本送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检验机构未出具检验结果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保障抽样检验经费的落实   (十三)对实施抽样检验工作的执法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 不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 谱育科技 在线式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实现臭氧超标精准管控
    O3生成与其前体物VOCs和NOx呈非线性关系,管控具有复杂性。臭氧生成速率是O3控制策略制定的重要指标,若生成速率大于分解速率,臭氧总量动态平衡会被打破,臭氧总量就会增加。对臭氧生成速率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目前此类研究主要使用模型模拟,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也无法进行有效、实时的监测,对臭氧污染的研究工作亟需一种可以对臭氧生成速率和臭氧生成敏感性进行有效定量的检测技术。从“看不见、摸不着”到“可看、可算、可知”谱育EXPEC 2620 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 直接测量臭氧净生成速率的连续监测系统 , 能够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变化趋势;➢ 可以结合大气标准站数据,比较臭氧生成速率变化,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 通过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实现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 采用高灵敏度CAPS-NO2直测技术,绘制本地臭氧生成特征网格,精准定位重点污染源头。测量原理基于两个置于室外的相同流动反应管,分别为接受太阳紫外辐射的反应管和隔绝太阳紫外辐射的参照管,通过自动切换不同测量通道,利用腔衰减相移光谱法测量NO2技术得到两个腔室的Ox(O3+NO2)的差值,计算得到大气中臭氧净生成速率(P(O3)net),代表了实际环境大气中的臭氧生成速率与臭氧分解速率之差,反映了臭氧总量积累快慢。优势亮点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潜在生成趋势,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理清臭氧生成演化机制,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直接有效的措施指导。01 在线、快速、直接实时获取臭氧净生成速率02 量化本地生成和区域传输贡献占比03 在线式敏感性分析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可实现自动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臭氧本地生成敏感性主控因子,无需复杂计算和专业人员投入。移动监测通过网格化移动监测,可绘制区域臭氧生成速率热力图,精准判断本地臭氧生成热点,实现精准管控。应用场景丰富,灵活可选站点监测、移动监测两种场景模式可灵活选择凭新而变,从更好到更全大气臭氧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光化学组分、过程因子监测系统以及臭氧生成速率和大气氧化性监测分析系统,结合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详实的区域复合污染情况数据,实时获得区域内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来源,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多方面的技术和数据支持。
  • 环境监测总站、计量科学研究院获批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30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名单,臭氧A类计量比对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市监计量发[2022]36号),为2022年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为环境部门第一次主导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近年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连续组织了多次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臭氧计量比对,在从量值“源头”保障全国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院共同申报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组织实施的臭氧计量标准国家计量比对,旨在进一步保障包括环境、计量在内的各领域臭氧测量准确可比。   本次臭氧A类计量比对要求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报名工作。 双“SRP”臭氧计量实验室   监测总站目前已具备与国际计量局、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美国环保署等权威计量、环境机构相同水平的双标准参考光度计臭氧计量能力,0~500ppb臭氧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优于1ppb或1%,并可通过两台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比对进一步确保臭氧测量的准确性。   在本次比对工作中,将联合中国计量院参考国际臭氧计量比对相关经验,严格按照《计量比对》(JJF 1117-2010)和《化学测量比对》(JJF 1117.1-2012)相关要求成立专家组、编制比对实施方案、开展比对实验、统计比对结果、编制比对报告,按期、高质量的做好本次臭氧国家计量比对工作,进一步保障我国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可比。
  • 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必看!
    抽样操作是整个实验室检测流程的第一步,也是首先应当保证的重要环节。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样品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我们排查了检测流程的方方面面都没有出现偏差,结果是样品在抽样时已经被污染。这样的情况事实上并不鲜见,如何杜绝呢?还得从规范抽样操作开始。由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应采取不同的抽样操作,为了使抽样更加科学,下面针对不同样品的抽样操作进行分类阐述。 液体样品: 一般情况下,液体样品比较容易获得代表性样品。液态食品一般盛放在大罐中,取样时可连续或间歇搅拌。对于较小的容器,可在取样前将液体上下颠倒,使其完全混匀。取得的样品应放在已灭菌的容器中送往实验室,实验室在取样检测之前应当把液体再彻底混匀一次。 固体样品: 根据所取样品材料的不同,所使用的的工具也不同。固态样品常用的取样工具有解剖刀、勺子、软木钻、锯、钳子等,使用前均须灭菌。例如面粉或奶粉等已经混匀的食品,其成分质量均匀稳定,可以抽取少量样品检测。但散装样品就必须从多个点取样,且每个点都要单独处理,在检测前要彻底混匀。肉类、鱼类或类似食品既要在表皮取样,又要在深层取样,深层取样时要小心不要被表面污染。有些食品,如新鲜肉类或熟肉可用灭菌的解剖刀和钳子取样;冷冻食品在不解冻的状态下用锯、木钻或电钻,一般斜角钻入来获得深层样品;粉末状样品取样时,可用灭菌的取样器斜角插入箱底,样品填满取样器后提出箱外,再用灭菌勺从取样器的上、中、下部位采样。 水样: 取水样时,最-好选用带有防尘磨口瓶塞的广口瓶。对于氯-气处理过的水,取样后在100mL水样中加入0.1mL的2%的硫代硫酸钠溶液。取样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样品应完全地充满取样瓶。如果样品时从水龙头上取得,龙头嘴的里外都应擦干净。打开水龙头让水流几分钟,关上水龙头并用酒精灯灼烧,再次打开水龙头让水流1-2min后再接样并装满取样瓶。这样的取样方法能确保供供水系统的细菌学分析的质量,但如果检测的目的是用于追踪微生物的污染源建议还应在水龙头灭菌前取样会在龙头的里外用棉拭子涂抹取样,以检测水龙头自身污染的可能性。从水库、池塘、井水、河流等取水样时,用无菌的器械或工具拿取瓶子和打开瓶塞,在流动水中取样品是瓶嘴应直接对着水流。大多数国家的官方取样程序中已明确规定了取样所用器械,如果不具备适当的取样仪器或临时取样工具,只能用手操作,但取样时,应特别小心,防止用手接触水样或取样瓶内部。 带包装食品: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测前不要开封防止污染;桶装或者大容器包装的液体或固体食品应用无菌取样器由几个不同部位采取,一起放入一个灭菌容器内,不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繁殖;对于桶装或大容量包装的冷冻食品,应从几个不同的部位用灭菌工具抽样,使之有充分的代表性,将样品送达实验室前,要始终保持样品处于冷冻状态。若样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表面采样: 通过惰性载体可以将表面样品上的微生物转移到合适的培养基中进行微生物检测,这阵惰性载体既不能引起微生物的死亡,也不应使其增殖。这样的载体包括清水、拭子等。要达到微生物既不死亡又不增殖很困难,因此取样后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表面取样技术只能直接转移菌体,不能做系列稀释,只有在菌体数量较少的时候适用,其最大的优点是取样过程不破坏样品。常用的表面取样技术包括棉拭子、淋洗法、胶带法等,这里以棉拭子法为例。定性检测时,只要涂抹全部需要检测的表面即可。而进行的定量检测时,必须先用灭菌取样框确定被测试的区域。用干燥的棉花缠在4cm长,直径1-1.5mm的木棒或不锈钢棒上做成棉拭子(为了方便也可使用一次性棉签),放进合金试管中,盖上盖子后灭菌。取样时先将拭子在稀释液中浸湿,然后再待测样品表面缓慢旋转拭子平行用力涂抹两次。涂抹过程中应保证拭子在取样框内。取样后拭子重新装回有10mL取样溶液的试管中。 以上就是各种情况下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无菌抽样的规范性是保证样品检测准确性的前提,因此我们在取样时应规范操作,确保从源头杜绝污染。
  • 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丨亦敌亦友,你了解臭氧吗?
    不同位置的臭氧身份迥异臭氧是一种有鱼腥味的淡蓝色气体,通常存在于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公众常常混淆大气平流层的臭氧层和对流层近地面层臭氧的区别。”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授邓顺熙说,在距地面20千米至50千米高度的平流层有一个臭氧层,它能吸收太阳光中的绝大部分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伤害。但当人类生活区周边的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就将造成灰疆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很容易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出现咳嗽、头疼等症状,还会对皮肤、眼睛、鼻黏膜产生刺激。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与生活。臭氧大部分集中在距地面10~30千米的平流层,仅有10%左右存在于距地面较近的对流层。从天上到地下、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臭氧的身份从“地球卫士”急转到“隐形反派”。一张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世界最大明信片在瑞士少女峰下亮相,旨在唤起人们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摄平流层中“地球保护伞”孕育生命在平流层中臭氧层的庇护下,地球生命的基础物质——脱氧核糖核酸与核糖核酸逃脱了紫外线辐射的“魔爪”,才有了人类出现和发展。可以说,亿万年以前,臭氧层就开始充当地球生物进化的“保护伞”“护航者”。与此同时,臭氧一直是人们的好帮手,在消毒杀菌、抗炎抗感染、止疼镇痛、提高机体免疫力、向缺血组织供氧等为代表的临床应用中均有大作用。甚至,它还有些清新意味——雷雨天后,那沁人心脾的青草气息,也是部分因为少许氧气在遭雷击后转变为了臭氧。这种低浓度臭氧不仅无害,还令人精神振奋。对流层中成为夏季污染的头号元凶而到了对流层,除部分从平流层到对流层“漫游”的臭氧,以及森林植被生物贡献的臭氧外,绝大部分臭氧是“人造的二次转化产物”,如氮氧化物NOx、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它们是经过复杂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当日臭氧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每立方米160微克,即成为臭氧污染。臭氧污染究竟对人体有哪些影响?可以说,从中枢神经系统到呼吸系统,从血液到骨骼,均会被它损害。夏季阳光灿烂,却在城市地区暗藏“杀机”。当你在室外闻到特殊的鱼腥味儿,可能就是臭氧超标的手笔。发生光化学反应需要强紫外辐射、高温、低湿与静稳大气环境,光照条件最好的夏季就成了臭氧污染的催化剂——日照越强,光化学反应越剧烈,反应生成的臭氧越浓。打赢臭氧攻坚战,关键在源头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污染前体物产生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史一峰说,以工业污染源为例,溶剂型涂料的挥发性有机物重量占40%~80%,而作为绿色涂料的粉末涂料仅为不超过2%,推进源头替代是减少臭氧污染最有效的方法。为鼓励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企业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中国行动表明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6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发布,表明了我国对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在行动。在2021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将把HFCs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刘友宾表示,HFCs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常用替代品,虽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温室气体。《基加利修正案》的实施,将对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未来《基加利修正案》实施过程中,将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同时也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我们将严格履行国际承诺,与各缔约方开展务实、透明、深入的国际合作,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发布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3〕208号)文件要求,由我院牵头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项目计划编号:T-Z-05-2023403)湖北省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胡玮联系电话:17754423112邮箱:503474310@qq.com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附件:附件.zip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3月1日
  • 国家质检总局:月饼产品抽样合格率达98.5%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专项监督抽查。抽查显示,今年月饼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达98.5%。   本次抽查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87家月饼生产企业的596种产品。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月饼》GB 19855-2005、《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黄曲霉毒素B1等16个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   结果显示,578家企业生产的587种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5%。9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其中,被抽查到的109家大、中型企业的月饼质量持续稳定。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 “雷磁”水质分析解决方案助力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
    最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于2022年3月15日获批发布,2023年4月1日实施,这次修订历时16年之久。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并定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代替实施16年之久的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据悉,此次修订除了满足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指标的检验需求,提高饮用水水质检验工作的效率,更主要的是为了解决GB/T 5750-2006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事关饮水健康!16年之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迎来了哪些改变?同时对生活饮用水检测的相关仪器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仪器信息网邀请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仪电科仪)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答。仪器信息网:本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的修订,具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是基于怎样的需求做出这样的改变?重点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上海仪电科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水环境及饮用水卫生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净水工艺也在不断提高,原标准已逐渐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适应现阶段我国饮用水国情,保证居民饮水用水安全,国家进行了本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的修订。这次修订不仅完善了城乡一体化的饮用水水质评价要求,还进一步强化了“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全链条的管理,内容涉及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等。仪器信息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较于之前有哪些重要的变化?新增或者删减了哪些指标? 上海仪电科仪:本次标准修订指标遴选的主要原则是反映我国当前的水质问题和水质风险,因此更加关注感官指标、消毒副产物指标、风险变化等,既可反映我国当前的饮用水水质状况,同时也体现了污染物健康效应的最新研究成果。调整内容如下: 1) 调整指标分类方法: 根据水质指标的特点,将指标分类方法由原标准的“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调整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修改后指标分类表述更确切,避免了歧义的产生。其中,常规指标指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扩展指标指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 2) 调整指标限值、数量和项目: 新标准根据最新的人群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调整了9项指标限值,其中8项指标限值都比原标准有所提升。同时,水质指标由原标准中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仪器信息网:相对应的,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在哪些方面完善了原标准的不足之处?有哪些新增加的、调整的仪器方法或者技术? 上海仪电科仪:GB/T 5750-2023大幅增加了高通量的分析方法,扩展了质谱技术的应用范畴,也重点加强了自动化程度高检测方法,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的制标理念,充分体现了方法标准的配套性和前瞻性,增加了现场检测的方法便利性(余氯、总氯)。 新增内容:例如,相比GB/T 5750.7,新版修订内容增加了高锰酸盐指数2种方法:分光光度法、电位滴定法;相比GB/T 5750.11,新版修订内容对原有指标中游离余氯、总氯进行了修订,增加了2个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中游离氯的现场 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生活饮用水中总氯的现场 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调整内容:例如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最低检测质量 (minimum detectable mass),能够准确测定的被测物的最低质量;最低检测质量浓度(minimum detectable mass concentration),最低检测质量所对应的被测物的质量浓度。仪器信息网: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的相继实施会对生活饮用水检测及相关仪器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引起相关仪器市场的增加? 上海仪电科仪: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变化,首先影响到的是仪器应用上的要求,会对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仪器生产厂商的仪器设备提出新的要求,比如氨(以N计),从非常规指标变为常规指标;对一些现场检测方法进行了拓展,比如余氯、总氯等的现场检测等;一些新的方法得到了大量应用,比如流动注射法、连续流动法、液相-原子荧光联用、液相-质谱联用等,新方法的应用,将会引发这一类仪器的市场增量。仪器信息网:应对新标准的变化,贵单位可以提供哪些相关的仪器和解决方案?有哪些突出的技术优势? 上海仪电科仪:一是对于高锰酸盐指数——电位滴定法,推荐仪器是ZDJ-5B型自动滴定仪。这款产品的技术优势包括:①采用阀门滴定管一体化设计,直接更换,有效避免干扰;②支持动态滴定、等量滴定、预设终点滴定、恒滴定和手动滴定等多种滴定模式;③可定义计算公式,直接显示计算结果;④支持滴定方法的建立、编辑、拷贝和查阅,以及滴定结果重新计算功能,满足复杂滴定;⑤支持数据管理,可存储100套滴定方法和200套符合GLP要求的滴定结果;⑥支持数据统计分析和用户管理功能;⑦支持USB、RS232连接PC,双向通讯,支持U盘即插即用,随机赠送REX滴定专用软件;⑧可直接连接自动进样器实现批量样品的自动测量。ZDJ-5B型自动滴定仪二是对于高锰酸盐指数——分光光度法,公司可推荐仪器及解决方案是:DGB-425便携式水质分析仪+COD-401-1便携式消解器。仪器内置了基于酸性高锰酸钾氧化法-比色法测高锰酸盐指数的测试方法。检测方法直接调用,无需进行波长选择,也可直接读取测量结果,无需换算,自动锁定测量值。同时还提供高锰酸盐指数校准溶液和工作试剂包,一套可以实现100次样品的测量,满足批量多次实验要求。三是对于游离余氯——生活饮用水中游离氯的现场 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总氯——生活饮用水中总氯的现场 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的检测,可推荐仪器是DGB-402F型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DGB-402F型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 DPD法测量原理,直测量程0.02-3.00 mg/L,通过稀释法可拓展至10 mg/L,精度±3%或±0.02mg/L,重复性≤1.0%• 内置校准曲线,一键校零,一键完成测量• 标配余氯、总氯校准试剂包以及工作试剂包和便携式防护箱仪器信息网:您如何评价水质检测市场未来发展的需求情况?有哪些新技术或者应用方向值得关注? 上海仪电科仪:未来,水质检测实验室分析将对高通量的分析方法以及自动化程度高检测方法需求会提高,现场检测对便携式或移动式检测仪器的标准符合性以及现场快速的配套需求也会增加,预制试剂包特定场景化应用值得关注。仪器信息网:未来贵单位在水质检测领域有什么样的发展布局?有哪些新的产品或者技术即将推出? 上海仪电科仪:在水质检测领域,未来上海仪电科仪将进一步完善产品线,比如比色法水质分析仪,以及高通量自动化系列产品和饮用水在线监测类仪表。涉及到的应用场景会有饮用水城镇供水,饮用水农村供水,管道分质供水,饮用水污染开展饮用水应急监测,二次供水,直饮水,重大活动,饮用水水质监测等。今年,即将推出的新品将有:1、 实验室分析以及现场检测仪器:1)升级版 DGB-403F型便携式消毒剂测定仪集成2个特定吸收峰波长的 LED 光源,可实现余氯/总氯/一氯胺/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氯酸盐/过氧化氢等7项消毒剂类检测项目,无需稀释,直接取样测量,余氯和总氯的直测范围可到12.0mg/L。DGB-403F2) 钨灯光源浊度计系列台式和便携式全覆盖3) 升级版LED光源浊度计系列4)升级版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集成8个特定吸收峰波长的 LED 光源,可实现60多个水质项目的检测。2、 二次供水/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类仪表:1)SJG-702饮用水水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模块化设计,支持pH值,TDS,浊度,余氯/总氯/二氧化氯,温度的测定,各测量参数可自由组合,灵活配置• 适用于测量饮用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2)SJG-791B在线消毒剂监测仪• 电极法测量余氯,总氯,二氧化氯或臭氧• 适用于测量自来水水源,饮用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水箱,污水消毒工艺,医疗污水及游泳池的消毒剂含量3)WZT-701B型在线浊度监测仪• 适用于低浊度样品如自来水、饮用水、二次供水、工业过程用水的浊度值测量• 测量量程为0.005-20.000NTU
  • 质检总局:265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8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发布了全国质检系统化妆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30类2521家企业生产的26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2469种抽查合格,检出185种不合格。其中,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轴承钢材、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和微型计算机4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热轧钢筋、运动服装、电动洗衣机、膜式燃气表等19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0%至97.8% 细木工板、电动自行车等5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4%至87.8% 输电线路铁塔和铝塑泡罩包装机2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低于80%。   抽查发现,有18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3种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合格 有6种洗衣机、8种冰箱冰柜、4种电热水器、5种燃气热水器、5种太阳能热水器存在效率能级标实不符、虚标夸大问题 有17种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超标 有8种消防水带爆破压力试验不达标 16种农药有效成分等质量项目不合格 7种输电线路铁塔材质和加工质量差。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据悉,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010.12万人次,发现传染病病例128人次,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7月,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4.3万人次,同比上升17%,其中,发现病例5.5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7.28万人次,同比上升21%。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21种4722次,一般有害生物1771种52586次。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饮料类,不合格产品来自31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品质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2012年,各地质监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取缔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窝点。全国集中行动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105人次,检查企业988家,查处违法案件46起,涉案货值1704.88万元。   4月25日,广东省质监局现场查获假冒“美即面膜”产品31000张、包装袋200个,压膜机、封口机等造假设备一批,涉案货值31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及设备进行了扣押,并在当地村委配合下对生产场所进行了彻底清除。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质监局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假冒伪劣化妆品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化妆品生产工具100余件,外包装3万余件,包装箱1万余件,61个品种近12万件化妆品,涉案产品货值300余万元。经检测,确认有45个产品铅含量超标。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认定该窝点销售额2500余万元,违法所得近900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办理批捕手续,决定将现场拘捕的4人中的3人批捕,1人取保候审,此案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质监局对南京博士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无证生产化妆品、伪造产品产地。经当地质监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从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共生产香浴露200余万瓶,洗发露300余万袋,涉案货值94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保护臭氧层 我们在行动
    p   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表面的臭氧层出现了严重的空洞。紫外线辐射增强,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臭氧层被破坏将打乱生态系统中复杂的食物链,导致一些主要生物物种灭绝。臭氧层破坏还可能使地球上三分之二的农作物减产,导致粮食危机。而且臭氧层破坏带来的紫外线辐射增强将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因此,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 /p p   臭氧层,作为地球万物的保护伞,由于人类大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数量正在急剧减少,这样的结果会使更多的紫外线进入地球表面生物圈,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臭氧层破坏问题已引起全球的关注。 /p p   作为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中的一份子,中国有关实验室ODS替代工作已开展多年。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作为化学品,其中有一小部分品种作为试剂用于实验室的化学反应、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和各类分析监测机构的分析化验(简称“实验室分析用途”)等重要领域,主要涉及的ODS品种有试剂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等。 /p p   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从而有效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已于1987年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了各种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及其淘汰进程。四氯化碳(简称CTC)属《议定书》附件B规定的第二类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消耗臭氧潜能值为1.1,主要用作生产CFC-11、CFC-12的原料以及用作加工助剂、清洗剂及实验室分析用途等。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中国政府与实施《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于2002年11月签订了《关于四氯化碳生产和化工助剂淘汰协议》,中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四氯化碳。200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对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做出了决定:认为四氯化碳在分析和实验室工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全球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物质的使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豁免。在全球范围内,延长用于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部分受控物质的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p p   我国于2005年起实施了四氯化碳使用配额管理,对实验室和分析用途四氯化碳的试剂生产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控制住了四氯化碳试剂的产量。为了解国内外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情况及现有替代技术,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开展了“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和“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技术和监管机制国际调研”两个项目,为了解和推进我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管理奠定了较好基础。然而,在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管理方面,仍存在大量技术问题和困难。据调研发现,我国多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使用四氯化碳 试剂四氯化碳使用涉及上万家的试剂经销商、大学、分析机构和企业实验室 在列入不豁免清单的8项用途中,由于我国水中油测试(即测试水中油、油脂和总石油烃)的国家标准修订还未完成,仍需要使用四氯化碳,因此作为特例需要申请缔约方大会豁免用途批准 在国际上不推荐使用的23个项目中,我国仍有14项采用四氯化碳。 /p p   为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积极应对国际谈判,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受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委托,开展《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项目》调查,以调查中国四氯化碳的试剂用量、用途及替代技术的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评估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现状,出具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清单及用量、替代技术及不可替代的用途,为国家相关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建议,协助相关机构把我国ODS实验室用途管理落实到位。 /p p   同时,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开发并运行了“中国实验室用途ODS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网站,及时宣传国际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替代的最新进展、政策和替代技术 对国内ODS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情况进行更新和统计 开展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替代宣传:通过ODS实验室用途网络平台进行实验室ODS替代宣传活动,引导用户使用ODS替代物质。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宣传标准和方法、缔约方大会相关决议及TEAP报告等,同时发挥网站的数据统计和交流作用,及时掌握全国信息。这将方便更有效、更专业、更便捷的汇集相关信息,了解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试剂四氯化碳的需求。 /p p   《中国实验室用途ODS管理平台》已于2016年年初开通,目前网站1期主要针对试剂四氯化碳产品。涉及国内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相关单位、试剂生产企业、试剂经销商、实验室、分析机构、大学及替代技术提供方。对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试剂四氯化碳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均要在该网站进行登记、注册及备案,否则将影响企业下一年度的相关审批量。 /p
  • 天津工商局发布葡萄酒抽样检验公告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上海、天津、河北、吉林、山东、新疆6个省市19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葡萄酒进行了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酒精度、干浸出物、甲醇、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甜蜜素、着色剂、二氧化硫、铅等指标。   经检测,2个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葡萄酒,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葡萄酒,一律停止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的葡萄酒名单 文章转载自:天津工商局
  • 两项仪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涉臭氧校准分析仪/测汞仪
    p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5] 73 号文“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5 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项目代号20153564-T-604 的《臭氧校准分析仪》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该标准由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SAC/TC124/SC6 标委会归口管理。现已完成该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p p   根据工信厅科[2011] 165 号文下达的“关于印发2011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项目代号2011-1715T-JB 的《测汞仪技术条件》为行业标准修订项目。该标准由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SAC/TC124/SC6 标委会归口管理。现已完成该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p p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至8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请于截止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秘书处(联系人:马雅娟,联系电话:010 - 62403152,电子邮箱:mayj@cima.org.c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br/ /p
  • 药监局通报麦当劳麦乐鸡抽样检测数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和南宁市麦当劳餐厅售卖的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进行了抽样,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见附件),按照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GB/T 23373-2009),对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进行了检测。   在4省(区、市)22家麦当劳餐厅中共抽取35份麦乐鸡样品和33份麦乐鸡煎炸用油样品,检测结果见附件。尚未发现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   附件   承检机构资质信息 省(市、区) 承检机构 检测资质及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北京市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计量认证证书2009002663Z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计量认证证书2008060188S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L0128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计量认证证书2008200618Q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麦乐鸡(块)检测结果 地区序号 样品编号 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 北京市 1 WTS1007259-01 <0.001g/kg 2 WTS1007259-02 <0.001g/kg 3 WTS1007259-05 0.008g/kg 4 WTS1007259-07 0.007g/kg 5 WTS1007261-01 0.005g/kg 6 WTS1007261-02 0.004g/kg 7 WTS1007261-05 0.006g/kg 8 WTS1007261-06 0.005g/kg 9 WTS1007261-09 <0.001g/kg 10 WTS1007261-10 <0.001g/kg 辽宁省(沈阳市) 11 BQ20100416 <5mg/kg 12 BQ20100419 <5mg/kg 13 BQ20100421 13.0mg/kg 14 BQ20100423 <5mg/kg 15 BQ20100424 <5mg/kg 上海市 16 TY1006101223 <0.005g/kg 17 TY1006101224 <0.005g/kg 18 TY1006101227 <0.005g/kg 19 TY1006101228 <0.005g/kg 20 TY1006101232 <0.005g/kg 21 TY1006101233 <0.005g/kg 22 TY1006101234 <0.005g/kg 23 TY1006101238 <0.005g/kg 24 TY1006101239 <0.005g/kg 25 TY1006101240 <0.005g/kg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6 SP20100460 0.011g/kg 27 SP20100462 0.008g/kg 28 SP20100463 0.008g/kg 29 SP20100464 0.008g/kg 30 SP20100465 0.010g/kg 31 SP20100466 0.011g/kg 32 SP20100467 <5mg/kg 33 SP20100468 <5mg/kg 34 SP20100475 0.005g/kg 35 SP20100476 0.006g/kg   煎炸用油检测结果 地 区 序号 样品编号 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 北京市 1 WTS1007259-03 0.078g/kg 2 WTS1007259-04 0.116g/kg 3 WTS1007259-06 0.080g/kg 4 WTS1007259-08 0.146g/kg 5 WTS1007261-03 0.154g/kg 6 WTS1007261-04 0.141g/kg 7 WTS1007261-07 0.118g/kg 8 WTS1007261-08 0.190g/kg 9 WTS1007261-11 <0.005g/kg 10 WTS1007261-12 <0.005g/kg 辽宁省(沈阳市) 11 BQ20100427 36.5mg/kg 12 BQ20100432 143.8mg/kg 13 BQ20100434 <5mg/kg 上海市 14 TY1006101225 0.037g/kg 15 TY1006101226 0.0054g/kg 16 TY1006101229 <0.005g/kg 17 TY1006101230 <0.005g/kg 18 TY1006101231 <0.005g/kg 19 TY1006101235 0.11g/kg 20 TY1006101236 0.10g/kg 21 TY1006101237 0.044g/kg 22 TY1006101241 0.0059g/kg 23 TY1006101242 0.022g/kg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4 SP20100459 0.1908 g/kg 25 SP20100461 0.0889 g/kg 26 SP20100469 0.1734 g/kg 27 SP20100470 0.1272 g/kg 28 SP20100471 0.0527g/kg 29 SP20100472 0.1708 g/kg 30 SP20100473 0.0836 g/kg 31 SP20100474 0.1712 g/kg 32 SP20100477 0.1127 g/kg 33 SP20100478 0.1167 g/kg
  • 解析影响水质检测仪的因素国家标准
    解析影响水质检测仪的因素国家标准 影响因素在使用多参数水质检测仪检测水质过程中,能够影响水质检测的因素主要有来源因素和类别因素。首先是来源因素,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时候工作人员会将需要检测的水质样品的来源弄错,这样就会导致无法正确的进行水质结果分析,从而导致无法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次针对不同的水质样品,应该在多参数水质检测仪上选择不同的参数检测方法。比如地面水质与地下水质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就大不同。通过对水体的水位、流速和流向的变化及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城市给排水情况等可对地面的水质进行初步的采样。但是地下水质的采集就不适用于这种方法,它需要根据水质区域内的城市发展、工业分布情况、土地利用率等情况来进行水样收集。假如没有正确认识到各类水质的差别,就会影响水到质检测的结果的正确性。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有限的,水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要重视节约用水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节流要抓,开源也要抓。中国已经提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也正在紧张的起草当中,应当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广节水技术,积极推进节水意识,大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行用水定额控制管理。根据水资源的分布范围和承载能力,正确引导工业产业聚集方式,在节流的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大力改善水环境以及水资源质量,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在水质问题日益突出,水量相对丰富的地区推行有效的开源措施。将多参数水质检测仪应用到日常加工生产过程中去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规定: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色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 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g/L 0.3;硫酸盐 g/L 250;氯化物 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g/L 1000;氟化物 g/L 1.0;氰化物 g/L 0.05; 氯仿 g/L 60;细菌总数 个/L 100;总大肠菌群 个/L 3;余氯 g/L ≥0.30。 [2]氯化消毒自来水消毒大都采用氯化法,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具有消毒效果好,费用较低,几乎没有有害物质的优点。但我们经过对理论资料了解、研究,认为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还是有在一定的弊端。氯化消毒后的自来水能产生致癌物质,有关方面专家也提出了许多改进措施。世界上安全的自来水消毒方法是臭氧消毒,不过这种方法的处理费用太昂贵,而且经过臭氧处理过的水,它的保留时间是有限的,至于能保留多长时间,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所以只有少数的发达国家才使用这种处理方法
  • 淅川县利用冠亚水分仪开展猪肉水分检测抽样工作
    淅川县利用冠亚水分仪开展猪肉水分检测抽样工作淅川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使用的水分检测仪为冠亚牌肉类水分仪,该产品是政府系统关于畜禽肉水分检测配套产品。获《 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专利、《新型肉类水分检测》专利。该产品采用热解重量原理设计,是一种新型肉类水分测量仪器,采用高分辨率的7寸液晶大屏幕,可直接通过全屏触控的模式在液晶屏上直接进行测试参数、条件设定等,实现了设备的智能化,操作的自动化。水分超标对鲜肉品质的影响水分含量是禽畜肉肉品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鲜肉水分超标,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降低了禽畜肉的口感质量,同时带来健康风险,并且还会使社会缺乏诚信,失去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生活环境。注水肉是一种常见的水分超标肉,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注水肉由于强行注水而破坏了肌肉组织本身的结构,加上所注水的水质等原因,极易导致肉质的腐败变质,从而严重影响肉品的质量。注水肉还因其注水而变得不易加工,而且加工后食用口味不佳。
  • 臭氧污染 如何防治?
    p   高空臭氧能阻挡紫外线、保护地球生物,而近地面臭氧则对生态环境构成污染。近年来,随着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臭氧污染逐渐为人关注。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 /p p   臭氧污染从何而来,又该如何防治呢? /p p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8月27日,华北中南部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细颗粒物。27日—28日,长三角内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地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中央气象台26日环境气象公报显示:未来一周,华北中南部、江淮中东部、黄淮中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白天太阳辐射较强、气温较高,较有利于臭氧生成。 /p p   今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同比下降。但是,有项看不见的污染物却在悄然增加,那就是臭氧——今年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2.6%,成为多地夏季大气的首要污染物。 /p p   臭氧具有明显季节性,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一定危害 /p p   明明阳光很好,天也很蓝,为何有时空气质量数据却不太好?这往往是因为臭氧在“捣乱”。“阳光是臭氧发生的催化剂,阳光好的时候更有利于臭氧生成,影响空气质量。”宁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解释。 /p p   记者了解到,近地面臭氧污染主要由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形成机理非常复杂。臭氧污染程度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浓度,以及光照、温度等气象要素密切相关。 /p p   因此,臭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夏季浓度较高,其余季节浓度较低。在夏季,一天中随着气温升高、紫外线增强,臭氧浓度也会增加,在午后出现峰值。臭氧超标往往发生在温度高、光照强的夏季午后,傍晚后,浓度一般会回落。 /p p   “臭氧分‘好’与‘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所谓“好”的臭氧,是指大气圈平流层中的臭氧,距离地面12—35千米,像一把保护伞,阻挡紫外线射向地球,对地球生物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坏”的臭氧则是低空臭氧,大致出现在盛夏距地表约2.5千米的大气层中,主要由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而产生。 /p p   据介绍,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也会有一定危害,包括损伤植物叶面、降低农作物产量、加速建筑材料老化等。考虑到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2012年,原环保部在对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时,对臭氧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其成为空气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监测数据的变化,促使臭氧问题进入公众视线。 /p p   专家建议公众可借助手机APP、网站等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随时了解臭氧浓度水平,在臭氧浓度较高时减少外出。有研究表明,即使室外臭氧浓度达到400微克/立方米左右,室内浓度也只有几十微克/立方米。臭氧成为夏季多地大气的首要污染物,但总体可控 /p p   在京津冀和珠三角区域,近年来,臭氧污染逐渐受到关注。据了解,在北京,臭氧是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2017年5月—9月的空气质量超标日中,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约占3/4,但从全年看,PM2.5依然是北京的首要污染物。2013年—2017年,北京臭氧超标水平在14%—27%之间,每年会有个别天臭氧达到五级重度污染水平,这与温度、光照等天气条件有关。 /p p   在宁夏银川市,近年来,臭氧也成了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银川市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该市臭氧超标天数为23天 2017年,臭氧超标天数达到47天,臭氧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 2018年以来臭氧平均浓度持续呈现上升趋势。 /p p   “一季度6项大气污染物指标中5项均实现大幅下降,但臭氧平均浓度上升了15.2%。”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 /p p   在广东,臭氧也是首要污染物。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5月,该省各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0.7%。 /p p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说,2015年—2017年,广东全省及珠三角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完成国家大气考核目标,但与此同时,臭氧浓度虽然达标,升高趋势却明显。林文说,这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造成臭氧的生成潜势大。比如,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 家具、涂料等行业企业众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二是高温强光照射。三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了臭氧浓度。 /p p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加强治理和管控,扎实推进臭氧污染和PM2.5污染的协同治理。 /p p   控制臭氧污染,需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臭氧污染,除了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外,重点是减少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p p   据了解,北京市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煤炭、油品和天然气的燃烧过程,其中,最大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 /p p   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构复杂,除机动车尾气和石化企业排放外,汽车制造等生产工艺过程、建筑生活等溶剂使用、生活散烧等都是重要的排放源。 /p p   由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PM2.5的前体物,所以近年来它们一直是北京市治污的重点。源头控制方面,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动京津冀三地联合出台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准,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全国最严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减排治理方面,北京市实施了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散煤清洁化替代等压减燃煤措施,并通过淘汰高排放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等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退出了部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 /p p   银川市把今年5月-9月作为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强化臭氧污染监测、评估和应对,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和已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从严从重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p p   近年来,广东已由环保和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加强了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制定各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的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以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p
  • 崂应发布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新品
    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本仪器采用紫外光度法。基本工作原理为:臭氧能够吸收波长为254nm的紫外光,其吸光度与臭氧浓度呈线性关系。检测方法为:光源发射波长为254nm的紫外光,照射在气室中,气室中交替通入参比气体(剔除臭氧后的样气)和样气(含臭氧的样气),通过检测通入参比气体和样气情况下的透射光强比,利用朗伯-比尔定律计算样气中臭氧的浓度。采用UV-LED作为光源,功耗极低,同时调制运行,大大延长光源使用寿命,抗干扰能力更强。 执行标准 n GHJ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主要特点 n 体积小、重量轻、造型美观n 操作简便,可单手操作n 高精度,实现ppb级检测n 内置锂电池,可在无交流电情况下长时间使用n 采用紫外LED光源,功耗低、稳定性好、寿命长、抗干扰能力强 1、以上内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因产品升级或有图片与实机不符,请以实机为准, 本内容仅供参考。创新点:1、采用DUV-LED光源,相对于传统汞灯光源,无需预热、功耗低、稳定性好、寿命长、无污染。采用调制方式工作,有效降低噪声干扰,提高信噪比。 2、创新光学设计,采用折叠光路,在较小的空间实现500mm光程,保证1ppb以下的检出限。 3、采用湿度平衡管,消除环境湿度对臭氧检测影响,提高稳定性。 4、集成了物联网卡,可远程对仪器进行控制,具备远程数据实时传输功能,采用手机APP实时查看测量结果。 5、软件具有手动检测和定时检测双模式,同时满足便携式测量/在线测量的需求; 6、仪器体积小,重量轻,简单易用,内置充电锂电池,无交流供电时续航时间仍可长达36小时。 崂应2091型 臭氧测定仪
  • 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涉及多类别仪器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9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批准发布,自 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一、 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Ag)、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铬(Cr)、钴(Co)、铜(Cu)、锂(Li)、锰(Mn)、钼(Mo)、镍(Ni)、锑(Sb)、锶(Sr)、铅(Pb)、铊(Tl)、钒(V)和锌(Zn)共 19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此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T 195—2005)此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以N 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自此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废止。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三、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以N 计)的测定。采用高温高压消解,取样量为 2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采用在线紫外消解,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以S2-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5 mg/L,测定下限为 0.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进样体积为 10 µ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最低检出浓度分别为 0.011 mg/L、0.017 mg/L。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5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2 mg/m3、0.03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8 mg/m3、0.12 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1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04mg/m3、0.006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16 mg/m3、0.024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本标准验证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广西大学。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丁酯等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20 L,解吸体积为 1.0 ml,进样量为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的进样体积为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1 mg/m3~2 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8 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的的工作流程、仪器和设备、质量评估目标、评估区域及点位抽样、现场检查与比对、质量评估、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适用于以紫外光度法等为原理的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的质量评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臭氧传递标准校准下级臭氧传递标准的操作技术要求,适用于校准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浓度范围为 1 nmol/mol~500 nmol/mol。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九、 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包括地面验证场(站)选址、验证样地样方布设、观测参数、观测方法、基础设施建设、遥感产品验证及验证精度评价等,适用于指导基于生态遥感及地面观测技术的全国及区域遥感产品验证、遥感监测等相关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附:一、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pdf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_T 195—2005).pdf三、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_T 199—2005).pdf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_T 200—2005).pdf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pdf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pdf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pdf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pdf九、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pdf
  • 广州工商局抽样检验乳制品 光明食品再曝防腐剂超标
    央广网广州10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2013年第三季度流通环节第一次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其中,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心蛋黄派(草莓味)等多个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通报称,今年7月,广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全市商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的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乳制品,以及含乳饮料、麦片、糖果、饼干、面包糕点等含乳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涉及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微生物、膳食纤维、硝酸盐、亚硝酸盐、非脂乳固体、黄曲霉毒素、防腐剂、甜味剂、三聚氰胺、反式脂肪酸等。共计抽取样品421批次。   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41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0%。其中,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心蛋黄派(草莓味)被检出防腐剂加和系数不合格 广东奥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白早餐奶(蛋白型固体饮料)被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威海韩进贸易有限公司从马来西亚进口的ZEK芒果味果冻以及广西大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精中老年核桃粉分别被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针对光明蛋黄派被检出的防腐剂问题,广州市工商局表示,根据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加和系数超标主要是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的。   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一是查看标识标注 二是检查包装密封完整 三是购买后尽快食用 四是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
  • 兰州自来水异味 水质检测已符合饮用标准
    据兰州市官方9日通报称,经市环保、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威立雅水务公司供水水质连续跟踪监测表明:兰州市自来水水厂取水、供水出水、自来水末梢水各项监测数据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产生异味的氨氮含量下降明显,异味已逐渐消失,水质已基本无味, 水质检测后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标准。 兰州市环保局在水厂取水口水质检测数据:高锰酸盐1.9mg/L(国标 6mg/L)、硝酸盐1.63mg/L(国标 10mg/L)、氨氮0.495mg/L(国标 1mg/L)、氯化物39.7mg/L(国标 25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国标 0.2mg/L)。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上指标全部达标。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水厂将江河、湖泊的淡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工序,最后由机泵通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 色度 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 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g/L 0.3;硫酸盐 g/L 250;氯化物 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g/L 1000;氟化物 g/L 1.0;氰化物 g/L 0.05;  氯仿 g/L 60;细菌总数 个/L 100;总大肠菌群 个/L 3;余氯 g/L ≥0.30。自来水消毒 现在自来水消毒大都采用氯化法,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具有消毒效果好,费用较低,几乎没有有害物质的优点。但我们经过对理论资料了解、研究,认为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还是有在一定的弊端。氯化消毒后的自来水能产生致癌物质,目前有关方面专家也提出了许多改进措施。 目前世界上安全的自来水消毒方法是臭氧消毒,不过这种方法的处理费用太昂贵,而且经过臭氧处理过的水,它的保留时间是有限的,至于能保留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所以目前只有少数的发达国家才使用这种处理方法。水质检测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都离不开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标准也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研发、生产的ZYD-HF水质检测仪,在使用配套试剂的情况下,不需要配制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可直接将样品或稀释溶液放入仪器进行定量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结果准确,操作简便。
  • 水质检测六项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六、《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七、《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特此公告。
  • 水质、空气质量的测定等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现批准《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   三、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3-2008)   四、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废止。   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   二、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   三、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   四、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   五、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   六、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   七、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   八、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   九、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   十、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 ;   十一、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   十二、 《水质 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 ;   十三、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   十四、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   十五、 《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   十六、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   十七、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   十八、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   以上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13198—91)   二、《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   三、《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4-1995)   五、《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1995)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   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   八、《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GB 7486-87)   九、《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GB 7487-87)   十、《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87)   十一、《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   十二、《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   十三、《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   十四、《水质 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   十五、《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GB 11908-89)   十六、《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   十七、《空气质量 词汇》(GB 6919—86)   十八、《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   十九、《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   二十、《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   关于发布《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六、《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七、《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臭和味”
    在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臭和味”这一指标位列于“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部分,其所要求的限值为“无异臭、异味”。“臭和味”被列入出厂水、末梢水的必测项目,是因为臭味会导致人体感官上的不适、损害饮用水质量、影响饮用水的使用。不仅如此,产生臭味的致嗅物质的在水中浓度过高时,还会直接损害人体健康。水中的“臭和味”是由存在于水中的某些具有臭味的化合物所引起的,此类物质被称为致嗅物质。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中都会产生导致水臭的致嗅物质。现已查明水中的主要致臭物质可以分为以下8类:1、土味、霉味、腐嗅味的化合物饮用水中的土臭素、2–甲基异莰醇(2–MIB)和2,4,6–三氯茴香醚(TCA)是已经确认的一组嗅味物质。除土臭素、2–MIB和TAC外,其他化学物质也产生土霉味,嗅味类型与FPA专门研究小组报道的描述相似,但是这些物质暂时还不能用化学方法进行定性分析。2、氯味、臭氧味化合物次氯酸和次氯酸盐离子有相同的漂白剂味嗅描述。在折点之前,主要的氯化产物是一氯胺和二氯胺。当一氯胺的浓度超过5mg/L,在饮用水中很少引起嗅味问题。当二氯胺的浓度达到0.9-1.3mg/L,嗅味为适中到非常强烈,或是非常讨厌、难以忍受。但二氯胺的浓度高于0.5mg/L,能察觉到令人讨厌的氯味。3、芬香味、蔬菜香味、果味、花香味的化合物用臭氧氧化时产生碳链中碳原子数大于7的高分子醛(庚醛),具有果味的嗅味,其中癸醛具有果味/橘子味的嗅味,壬二烯能引起黄瓜味的嗅味,三氯胺有天竺葵的嗅味。对三氯胺的天竺葵的嗅味,由于还没有完整的证明过程,而且三氯胺不稳定,所以目前还未将它列入嗅味化合物。4、 药味的化合物嗅味物质年轮中溴酚是产生药味的化合物。供水管网中存在的溴酚是由于从涂层物质上淋溶下来的苯酚与水中存在的溴离子和氯发生反应的产物。当苯酚溶液中存在氨时,氨会消耗游离氯,因而降低游离氯残留量,苯酚的嗅味可能增强。饮用水中甲基碘的形成和原水有机物含量、氯化过程有关。游离氯能氧化水中的有机物和无机化合物。在饮用水中的碘化卤仿浓度达到0.30-10ug/L,就会引起药味的嗅味。5、草味、干草味、稻草味的化合物到目前为止只对两种干草味的化合物进行了定性,顺–3–已烯–1–醇和乙酸顺–3–已烯–1–醇酯,确定这两个化合物产生草味嗅味的原因。在藻类繁殖的湖水和经过处理的水中还发现了环拧檬醛,已经定性为引起干草味、木头味的嗅味物质。这个研究工作证明了认识嗅味类型和浓度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6、腥嗅味和腐嗅味的化合物在臭氧处理的饮用水中存在腐嗅、油味和肥皂味的嗅味。嗅味物质中导致腥嗅味和腐嗅味的物质作为未知物质加入的。腥味的嗅味有可能是自然产生的。例如在海藻的纯培养中发现了腥嗅味。7、沼泽味、腐败味、硫磺味的化合物二甲基二硫化物是一种已经定性为具有腐败蔬菜嗅味的化合物,并且被加入到嗅味物质年轮中。当二甲基二硫化物存在时,某些化合物产生的腐败蔬菜的嗅味通常会有所增加。8、 化学品味、烃味、混杂味的化合物在世界范围的饮用水中,由于树脂生产过程会产生至少引起4种不同嗅味的副产物。这些化合物中,比较简单的是醛和乙二醇,但是特别引起关注的是具有甜味的副产物的2–乙基–5,5–二甲基–1,3–二氧杂环已烷(2–EDD)和2–乙基–4,4–二甲基–1,3–二氧杂环已烷(2–EMD)。饮用水和湖水中的甲基叔丁基醚(MTBE)是地下储罐泄露和作为外置马达的燃料使用中产生的一种嗅味物质。MTBE用在氧化燃料中以减少烟雾。其嗅味描述为煤油味和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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