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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材料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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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材料限量标准相关的资讯

  • 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核素检验新标准发布
    7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正式实施。   此次标准对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的检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为国内陶瓷、石材等建材企业的生产销售提出了明确的规范。   新标准严格试验方法   新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部分天然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对放射性核素限量有要求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该标准替代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删除了原标准中“检验规则”部分,新标准中测量不确定度采用了《国际计量学基本和通用术语词汇表》中术语定义。   据悉,室内环境放射性大多来源于装饰过程中大量使用的石材、墙地砖、陶瓷洁具类建材产品,其中最大的辐射隐患来自石材。我国石材按放射性高低被分为A、B、C三类,只有A类可用于室内装修。而陶瓷产品的放射性来自于其原料中的泥土、矿渣、石粉。   花岗石放射性须警惕   目前,消费者对苯、甲醛、PVOC等室内污染已经较为警觉,但对建筑材料辐射性污染的认识尚且不足。   在四惠、八里桥等建材市场调查时记者发现,消费者们在选购瓷砖、石材等具有放射性的建材产品时,也往往更关注其款式和价格,对于是否具有放射性危害一事并未加以足够的重视。多数商家在被问及产品放射性问题时也语焉不详。   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天然石材中花岗石放射性超标现象严重,尤其是印度红、枫叶红、杜鹃红、英国棕、孔雀绿等,因此应谨慎选择红色、绿色或带有红色大斑点的花岗石品种。同时,天然石材不宜在室内大量使用,尤其不要在卧室、儿童房中使用。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10月施行
    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8)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出台后,将对目前市场上的涂料产品进行一轮优胜劣汰。   据悉,新标准对水溶性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即将实施的该国家标准中作了如下的修改:1、增加了水性墙面腻子,并对其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值 2、增加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规定其总和含量≤300毫克/千克 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值大幅度降低,规定了水性墙面涂料VOC的含量≤120克/升,水性墙面腻子VOC的含量≤15克/千克。而VOC是对人体有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而由于溶剂型墙面涂料含有较高的VOC,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不再审批新的溶剂型墙面涂料生产企业。   我国涂料行业目前实行的国家标准是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12月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旧标准规定,内墙涂漆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00克/升,也就说,作为判断室内空气污染的重要指标,在每升涂料内,VOC含量不高于200克即符合国家的合格标准,而欧美国家的标准远严于此。
  • 国内外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解析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规定,即食食品是指食品以售出的形态存在,无需进一步杀菌处理即可食。即食食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熟肉制品、甜品、糕点、现榨果蔬汁、新鲜蔬菜、米饭、生鲜水产品、面米制品等。目前,我国缺乏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方面的标准,造成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产品无具体监管依据的尴尬局面。本文简要介绍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韩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为我国制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1 即食食品微生物指标意义1.1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在特定温度下在特定培养基上生长的所有菌落个数。菌落总数不是食品安全的直接指标,它不能直接用于即食食品的安全性评估。食品中菌落总数升高,说明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卫生状况欠佳或者储存不当。1.2 指示微生物  大肠埃希氏菌是人类和温血动物肠道正常寄生菌,属于肠杆菌家族中的一类。一般而言,食品中含有大肠埃希氏菌,表示食品直接或间接受到粪便污染。如果食物含有大量大肠埃希氏菌,则显示在处理食物时普遍忽视清洁卫生,而且没有把食物妥为贮存。  肠杆菌科是一大类在生物化学和遗传上彼此相关的细菌,通常用以评估食物的一般卫生状况。如果有关细菌存在于经加热处理的食物中,即表示食物烹煮不足或在处理后受到污染。1.3 食源性致病菌  致病菌是指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包括可在食物内释放毒素的细菌,或使肠道受感染而令人发病的细菌。致病菌通常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蜡样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梭菌、空肠弯曲菌等。食物中毒的病症由恶心和呕吐(例如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致)、腹泻和脱水(例如由沙门氏菌属和弯曲菌属引致),以至败血病、脑膜炎、瘫痪和死亡等严重情况不等(例如由入侵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引起以及在罕见的由肉毒杆菌毒素引起的中毒个案)。不同食源性致病菌的感染剂量,由不足10个至超过1亿个不等。  2 国内外标准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微生物标准是定义产品中微生物的可接受水平,此可接受水平是基于单位质量、体积、面积或批次产品中的微生物和它们的毒素及代谢物的数量。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适合在市场上流通的一种食品或一批食品的可接受水平。由于在食品生产、包装、运输和其他操作中会不可避免地染上微生物,而通过良好的卫生操作,可以将微生物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微生物标准作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可以用来支持良好卫生规范(GHP)以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系统(HACCP),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由于消费者购买即食食品后不再进行灭菌处理,因此不同的国家与地区规定了即食食品中指示菌和致病菌限量,以确保即食食品的安全。  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相关标准不区分预包装和散装食品,主要以加工工艺、食品类别和用途来规定微生物限量要求。2.1 CAC 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对于即食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肠杆菌科等微生物指示菌,CAC强调过程控制,仅对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规定了限量(见表1)。表1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2.2 欧盟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欧盟对食品安全的监控不仅仅体现在产品检验,更主要的是通过预防措施来确保食品安全,例如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和应用基于HACCP原理的体系。可以用微生物标准来确认和验证HACCP程序和其他卫生控制措施。食品企业应对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包括零售)的每一个阶段采取措施以确保原材料和加工过程满足卫生标准,产品在货架期内能够满足适当的食品安全标准。  欧盟规定了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生长的即食食品(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两类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限量标准;还规定了发芽的种子(即食)、预切水果和蔬菜(即食)和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3类食品中沙门氏菌限量标准(见表2)。表2 欧盟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发了芽的种子(即食)沙门氏菌50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沙门氏菌5
  • 加拿大提高儿童用品表面涂层材料含铅限量标准
    近日,加拿大通过一项铅含量议案,该议案明确两点要求:一是要求某些表面涂层材料的总铅含量限值由600mg/kg降为90mg/kg 二是要求降低用于儿童家具和其它用品、玩具、设备及其它儿童学习用产品、铅笔和画笔的表面涂层材料的总铅含量限值。加拿大当局表示,表面涂层材料90mg/kg的铅含量限值可充分防范铅暴露危害,并且可以确保加拿大儿童得到与美国儿童相同水平的保护。   玩具等儿童用品是宁波地区对加拿大出口的大宗商品,已成为外贸新的增长点。根据议案要求,影响的产品主要以玩具、家具、文具、儿童饰品等敏感产品为主。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宁波约有854万美元货值的上述儿童用品出口至加拿大。   儿童用品安全问题正不断成为各国技术法规和标准发展的焦点,而铅含量势必成为该类产品进口的一道高门槛。近年来,因涂料铅含量超标而致儿童产品被召回的事件屡有发生,引发媒体关注。需要指出的是,继美国执行新的儿童用品含铅限量标准后,加拿大推出和美国规定一致的标准,表明各国法规的发展步伐正趋于一致。   检验检疫专家告诫,提升铅含量标准后,无疑将增加检测力度和出口成本,出口难度大大增加,相关企业须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着眼于加强对加拿大即将实施的铅含量议案的研究力度,仔细分析法规中具体标准,积极跟进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可寻求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的帮助,以增强应对该新规的能力 二是提前按铅含量标准进行生产自查,在选材、产品设计、产品检验等方面加强控制风险的能力,提升出口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竭力避免出口损失。
  •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出台
    众所周知,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是防水工程中使用广泛的两大类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广泛应用于屋面、厕卫间、地下等防水工程。近十多年来,又扩大至桥梁、隧道、地铁、水利、蓄水池、污水处理等功能性防水领域。   其优良的防水性能、易于施工等特性使其受到工程界的青睐。但由于生产防水涂料过程中,有些企业采用焦油等有毒物质作溶剂,在生产及施工过程中有害物质大量挥发,导致每年都有工人中毒身亡的事故发生,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危害生产与施工人员的健康。   当前市场上销售的“非焦油”、“绿色环保”防水涂料,均无判定标准与适用的测定方法。防水涂料市场上,泥砂俱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成为当务之急。   日前,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审查会,会议审查通过了该项标准,建议尽快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颁布、实施。为了制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负责起草标准的单位。   中国化建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组织国内知名科研院所、质检机构及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了生产企业、防水市场上不同类型的防水涂料,进行了三次系统性的试验验证,以确定《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以及相适用的试验方法。   在试验验证过程中,发现同一个试样,某些技术指标在不同实验室的试验结果相差很大。为了缩小实验室的试验误差,提高试验方法的复演性,使试验结果能准确反映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参加试验验证的科研院所、质检机构曾多次开会对试验结果分析研究,寻找原因,从取样、存放时间与制备到试验条件、操作细节、试验结果的计算等等,一一罗列,相互比较,找出差异,达到统一,使五个参加试验验证的单位在试验方法上尽最大可能一致,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比性,为标准制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的制定,是科研院所、质检机构与生产企业通力协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国内有6家科研院所、质检机构参加起草,承担试验研究任务。广东科顺、上海隧道、湿克威、北京东海、东方雨虹等11家国内知名防水涂料企业参加起草。   德国巴斯夫(中国)公司也积极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在已审查通过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规定标准“适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和防水材料配套用的辅助材料”。   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将防水涂料分为A级、B级。A级为环保类防水涂料 B级含量作为防水涂料进入市场的门槛,是防水涂料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   根据建筑防水涂料的性质又分为:水性、反应型、溶剂型三类防水涂料。水性、反应型防水涂料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分为A、B两级,溶剂型防水涂料仅有B级。   标准要求中,对三类防水涂料A、B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苯酚、蒽、萘、游离TDI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严于GB18582-200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报批稿)的规定指标。
  • 首部玩具涂料有害物限量标准10月1日实施
    玩具涂料有害物限量出标准 安全指标会不断提升   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玩具涂料中的铅、砷等有害物质将明确最高限量。   据悉,为了使玩具外观亮丽、相对耐用,玩具制作过程中底材表面普遍有用于保护和装饰玩具的涂料。涂料中有害物质主要有重金属类、邻苯类增塑剂和有机溶剂类等三大类。重金属类有害物质通常是指含有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等,其对人体的毒害性是多方面的 邻苯类增塑剂可导致肝肾功能下降,血液中红细胞减少,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   由于玩具直接与人体特别是儿童密切接触,一旦其中有害物质超标将会影响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为此,我国首次出台国家标准,就玩具用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提出强制性要求。   标准规定,在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条件下,按相关检测要求,玩具用涂料中铅含量不得超过600mg/kg 砷含量不得超过25 mg/kg 汞含量不得超过60 mg/kg 而苯的比例不得超过0.3%等。   据悉,国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后,只有所有项目检验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时,产品才能算符合标准。而凡新产品最初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以及关键原料来源发生较大变化时等,都必须随时进行检验。   安全指标会不断提升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黄宁表示,玩具涂料的安全指标会随技术水平提高而提升。   按照我国即将执行的标准,玩具用涂料中铅含量不超过600mg/kg,2009年起,美国将此项指标降为不超过90mg/kg。对此,专家表示,美国是铅含量指标最严格的国家,此次我国的国标采用的是美国修订前标准的要求。专家强调,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标的出台,是采纳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同时又充分考虑到我国玩具企业现有水平和我国国情制定的,对于我国玩具安全水平已有很大的提升。   国际上的标准也是动态变化的,所以,随着我国玩具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关玩具涂料的安全指标也会不断提升。   相关新闻:中国获得国际玩具涂料标准制定话语权
  • 贸易警示:企业应关注进口国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
    日前,宁波某速冻食品企业生产的一批冷冻萝卜泥,因检出大肠菌群阳性,而遭进口国扣留。据调查,该企业内部标准规定,该产品大肠菌群检出值不得高于100MPN/g,而该进口国对该类食品的大肠菌群限量值为不得检出,远比企业标准严格。这是一例因企业不熟悉国外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典型案例。   为确保食品安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规格委员会(ICMSF)等国际组织及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其标准体系包括食品种类、检测项目、限量标准、取样计划、应用要求和法定状态等内容。在此次事件中,企业在制定冷冻萝卜泥的企业标准时未考虑进口国的相关规定,而仅参照其他国家类似产品标准及客户要求(目前我国尚无速冻蔬菜微生物限量国家标准)制定了大肠菌群不得高于100MPN/g的限量值,实际上降低了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从而埋下了产品不符合进口国要求的隐患。   为了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国外客户、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关注国外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动态,深入了解其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等,对条款存在疑义时可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理解偏差 在制定或更新出口产品企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国外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同时,应关注不同应用要求的微生物限量差异及相应检测方法的引用 应重视设备和环境中微生物的控制,加强从原料、加工、装运整个生产流程进行微生物污染的危害分析,严格执行标准卫生操作程序,确保HACCP体系运行有效。
  •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审定
    日前,《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审定。   由江苏省质检院起草的《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起草小组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深入生产企业和消费市场调研,进行了大量充分的验证试验,为标准技术要求的确定做了充分细致的工作。评审专家组评议认为,该标准填补国内空白,在科学先进性、运用的可行性、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检验方法的可操作性及经济性等方面均达到了较好的结合及体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标准的制定将有效提高塑料家具产品质量,为打击假冒劣质产品提供强有力的依据,避免塑料家具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
  • 食品污染物限量新标6月1日施行: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6月1日施行   160多个指标防范 13种食品污染物   1月29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GB2762-2012)问答》,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进行解释说明。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农兽药残留等限量另行制定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问答》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标准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例如,对大米中镉的限量标准规定为0.2毫克/千克,高于国际标准0.4毫克/千克。据《问答》,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其他食物对我国居民膳食镉的摄入量影响较低,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在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我国大米镉限量就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此外,参照CAC标准,结合我国主要消费食品及镉污染特点,设置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等相关食品镉限量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对媒体表示,拿我国标准与CAC的污染物通用标准、欧盟标准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标准中限量值的数量比较多。其中,大米砷的限量只有中国规定了无机砷,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的是总砷。关于铅的指标,CAC、欧盟、澳大利亚的标准只有半页规定,我们是两页,在解决食品中铅污染和制定污染物限量方面,我们在国际上还是走在前面的。   硒、氟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新标准中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除因为食品中的铝主要来自含铝食品添加剂而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外,硒、氟都不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硒、氟都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产生不良健康效应。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曾将硒、氟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但随着对硒、氟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国际上也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   此外,《问答》中指出,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 饲料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即将出台 目前正在制订中
    据媒体报道,继乳品之后,农业部即将出台饲料三聚氰胺限量标准,目前标准正在制订中。   去年3月份中国出口美国的宠物饲料被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后,农业部在当年6月份就发布了饲料三聚氰胺检测方法,但没有对含量进行限制。正规饲料企业从去年起就开始增加了对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   正大集团下属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饲料实业部一位技术员透露,去年美国宠物饲料事件后,公司就增加了对每批进场原料和出场产品的三聚氰胺检测。“检测执行的都是每公斤2毫克这个标准。”这个数值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一年多来在饲料行业中得到默认。   据了解,10月8日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联合发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每公斤1毫克,其他奶品的限量值为每公斤2.5毫克。
  • 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 仅20%有安全限量标准
    国内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400多种,其中仅有近20%制定了安全限量标准、近40%的有检验标准。近期,九三学社市委科技委员会与九三学社静安区委开展联合课题调研,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呼吁提高标准科学性,维护人们的健康权益。   食品标准不协调引出问题   馒头能不能使用添加剂?看似并不难回答的问题,却由于在不同的规范中,馒头被分为不同的类别,让行业从业者难以&ldquo 下手&rdquo 。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馒头被归为粮食制品,不得添加色素 但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QS)制度的食品分类系统中,馒头却是蒸煮类糕点一类,明确可以使用添加剂。如此的不协调远不止涉及馒头一种,它给食品的生产和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课题组认为,食品标准不协调主要是多部门、多层级制定和管理造成的。目前,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以及各相关标准委等都在制定涉及食品且具有强制性要求的国家标准,形成多头管理格局。另外,根据制定主体的层级食品标准又可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于是便出现了同一种食品、同样一种成分和同一技术特性在不同的标准中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的情况。此外,横向的通用标准与垂直的产品标准不配套,也影响了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低糖食品标准几乎空白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有4600多项,一些关键领域缺乏甚至没有标准的覆盖。比如在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只有近20%制定了安全限量标准,这就给滥用添加剂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只有近四成添加剂有检验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的缺失直接影响了对食品安全因素的取证和断定,例如&ldquo 地沟油&rdquo ,就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法和标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课题组指出,虽然我国围绕化学、生物和物理的食品安全危害以及风险,架构了目前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但一些重要子体系、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仍然不全,标准内容科学性和实用性仍然难以满足保护消费者的需求。比如,一些涉及高风险、特定人群的食品标准仍然不够,糖尿病人无蔗糖食品及低糖食品的标准几乎是空白 食用调和油、寿司、生制即食水产品等食品目前均无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ldquo 超期服役&rdquo   课题组指出,我国现在大部分食品卫生标准制定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更新严重滞后。例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GB2763)系统化的清理整合均在2005年,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至今已有10年未更新。食品安全标准的&ldquo 超期服役&rdquo 的现状,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对食品及其安全的需求。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相关的4069项标准中,只有一成多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许多污染物限量指标低于国际公认标准,例如,黄曲霉毒素B1在谷类中的限量,我国是欧盟的5倍。正因为如此,才引出可口可乐饮料、雀巢婴幼儿食品可能存在重金属过量的争议。   动态修改维护食品安全标准   &ldquo 现有的标准制定方法亟待改变,借鉴国际和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与水平,缩小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rdquo 课题组建议,根据最新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对化学制品的毒理和残留限量进行重新评估,对标准实行动态修改维护。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均建立了基本的标准(技术法规)动态的维护机制,对旧的残留限量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或完全用新的标准替代。例如,欧盟于1992年开始对全欧盟范围内在植物保护产品中使用的所有活性成分进行为期12年漫长的重新复审程序。欧盟现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法规每年都要进行许多次的修改和补充。日本对实施的肯定列表&ldquo 临时残留限量&rdquo 标准规定每5年复审一次。   课题组强调,增强立法过程和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让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全程参与其中,这样做不但能使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为有效,也能重建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信心。可以建立国家标准信息资源交流平台,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该平台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管提供建议,增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参与程度。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饲料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比浊法》等3项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2.《饲料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比浊法》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稿.pdf.pdf3.《饲料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比浊法》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稿).pdf.pdf4.《饲料中黄霉素A的测定》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稿).pdf.pdf6.《饲料中血根碱、白屈菜红碱的测定》 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稿).pdf.pdf8.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doc.doc5.《饲料中黄霉素A的测定》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稿).pdf.pdf7.《饲料中血根碱、白屈菜红碱的测定》编制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pdf.pdf
  • 今起实施!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安全”始终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那么,此次农药残留限量的新标准与旧版相比都有哪些变化?新标准对于保障农产品安全将会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普通消费者该如何科学认识农药残留?为此,记者专访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记者:农残标准多了,对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会有哪些实际作用?答: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保证粮食安全是必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使用农药就会产生农药残留,无论哪个国家生产的农产品都是这样。既然无法避免,各国通过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方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随着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的增加,检测的农药品种、农产品种类就会更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就会更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更有保障。新版农药品种新增81个,残留限量标准数量新增2985项,食品种(类)新增20个,标准覆盖面更广。为农产品生产者加强质量控制,以及监管部门更准确地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依据,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记者: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之前的旧版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答: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农药品种数量增幅为46%,残留限量数量增幅为176%,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十三五”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任务,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记者: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现状如何?农药残留是怎么产生的?应该如何减少和管控?在生产环节,如何从源头保障农药残留达标合格?答: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在97%以上,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保持在较高水平。科学地讲,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是指由于使用农药而在农产品中出现的任何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在植物体内的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实际上,在登记环节就对农药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科学的评价,并提出了合理使用建议。因此,只要按照产品标签的要求使用农药和采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当然,在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基本国情面前,必须采用多方面的手段,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维护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充分发挥农药登记的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农药产品结构。加快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控制低水平重复生产,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生物农药和特色小宗农作物的登记。二是大力推动绿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生态友好型的农药和剂型,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将目前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逐步替代,同时,大力推广替代农药的植保措施,包括推广使用天敌生物、灯光诱杀等物理手段和昆虫信息素诱杀、迷向等。三是加强高效安全科学施药技术培训。大力培训农民和基层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技术,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减少滥用农药现象,提高防治效果并降低农药用量。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发展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药使用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使农药的施用更加符合病虫害防治的规律要求,达到更好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记者:在消费环节,消费者应如何科学认识农药残留?如何进行分类处理?消费者在选购和处理水果、蔬菜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和方面?答: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国际组织和各国加强农药残留管控的技术手段和通行做法。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农药的残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各国在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因此,残留量低于标准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农贸市场、超市、社区便民菜站等正规场所售卖的鲜食农产品在上架前,都经历了必要的检测程序,其质量安全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当然,消费者可以根据农产品类型和饮食习惯,采用浸泡、去皮、焯水等清理方式,达到更加卫生的目的。同时,非正规场所售卖的农产品,由于其来源不清,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记者:对于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前有哪些好做法?答: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标准制定工作。2015年,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制定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完成1万项的目标和要求。2021版GB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突出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二是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5766项残留限量,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突出进口农产品监管。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及市场监测数据、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等,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我国采用的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原则、方法、数据量需求等方面已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欧美接轨,确保了标准的先进性。为确保科学、公正、公开,标准制定时广泛征求了专家、用户、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并接受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了标准既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又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
  •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发布
    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日前,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 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   特此公告。   附件 :GB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pdf   卫生部   2012年11月13日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问答   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6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重点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承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组建了标准起草组,细化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对60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和行业标准中涉及污染物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世贸组织(WTO)成员通报,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二、修订原则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础,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行业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确保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本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19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铅、镉、总汞和甲基汞、砷和无机砷、锡、镍、铬、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苯并[a]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6种食品污染物。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四、国际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公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涉及食品污染物、毒素和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我国对毒素、放射性核素另行制定了相关标准) 欧盟委员会No 1881/2006指令,规定了食品中特定污染物(含真菌毒素)限量 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的《食品法典标准》的1.4.1《污染物及天然毒素》中规定了特定的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天然毒素限量。   在新的GB2762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组专家认真分析对比了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CAC限量,新的GB2762与CAC公布的限量指标基本一致。   五、关于标准间的差异   按照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各国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标准,特别是污染物限量标准重点针对可能对本国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和对本国消费者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因此各国标准规定的食品污染物种类、食品类别和限量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农业生产和地理区域影响、食品污染物特点和控制状况、环境污染状况、居民膳食消费习惯也影响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   六、关于污染物的定义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七、关于标准实施的原则   本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八、与相关标准的衔接   新的GB2762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即行废止。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的污染物控制。食品污染物的检验方法应按照新的GB2762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污染物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其保持一致。   九、关于可食用部分   新的GB276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即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去除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一是有利于重点加强食品可食用部分加工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污染,提高了标准的针对性 二是可食用部分客观反映了居民膳食消费实际情况,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规定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无特别规定的,均是以食品的可食用部分计算。   十、如何判定干制食品的污染物限量?   食品经过脱水、腌制、晒干或浓缩等生产加工工艺而制成的干制食品,其污染物含量将明显高于食品原料。为明确干制食品污染物含量计算和判定,新的GB2762规定了“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因此,新的GB2762(包括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除明确规定以“干重计”或者特别规定干制食品外,所有食品均是指未经脱水、晒干或浓缩的食品原料或制品。   十一、关于硒、铝、氟限量   (一)硒:硒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除极个别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将硒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同时为确保缺硒人群硒元素摄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也规定在特定食品种类中,可按照规定强化量对食品进行强化。   随着对硒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2011年第3号公告),不再将硒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二)铝:《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新的GB2762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   (三)氟: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粮食、豆类、蔬菜、水果、肉类、鱼类和蛋类食品中氟残留限量。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的GB2762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十二、关于铅、镉限量修订情况   铅、镉是主要的食品污染物,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10年取消了铅的PTWI(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建议成员国努力降低食物中铅的含量,保障本国居民健康。标准起草组将铅限量作为工作重点,根据我国食品铅污染监测和总膳食调查数据,开展风险评估并修订标准,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糖及淀粉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焙烤食品、饮料类、酒类等食品中铅限量规定。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10年将镉的PTWI(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改为PTMI(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并调低数值。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我国大米镉限量严于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此外,参照CAC标准,结合我国主要消费食品及镉污染特点,设置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新鲜水果、食用菌及其制品、豆类、花生、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相关食品镉限量要求。其他食物对我国居民膳食镉的摄入量影响较低,设置限量规定对总人群的保护影响较小。   十三、关于铬限量   CAC、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和我国台湾地区未规定食品中铬限量。欧盟仅规定了明胶、胶原蛋白中铬限量,香港规定了谷类、蔬菜、鱼、蟹、蚝、明虾、小虾、动物肉类和家禽肉类中铬限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新的GB2762标准中设置了部分食品的铬限量。   十四、关于稀土限量   稀土元素包括钪(Sc)、钇(Y)、镧(La)、铈(Ce)等17种元素,在自然界以氧化物或含氧酸盐矿物形式存在,GB2762-2005规定了相关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CAC、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未规定食品中稀土元素管理要求。   标准起草组经反复研究,认为我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水平很低,稀土元素的健康风险较低。根据CAC食品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建议取消稀土限量指标。有专家提出,我国现有稀土风险评估和科学依据尚不完善,建议开展稀土食品安全基础研究,并重新评估稀土的健康影响。为审慎处置稀土限量问题,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暂不取消现行标准中稀土限量指标,在新的GB2762标准中代替原《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除稀土限量指标外的其他指标。稀土限量继续按照原《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执行。   十五、关于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附录A)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借鉴了CAC《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GSCTF),并参考了我国现有食品分类,结合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污染状况制定,仅适用于GB2762。当某种污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制定附录A主要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即确定污染物限量针对的食品范围。附录A涉及22大类食品,每大类下分为若干亚类,依次分为次亚类、小类等。   十六、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的GB2762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进口食品的标准执行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卫生部将组织对新的GB2762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跟踪评估情况适时修订标准。欢迎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保护公众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卫生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媒体通气会文字实录   时  间:2013年1月28日14:30   地  点:卫生部五层多功能厅   主 持 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宋树立   出  席: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君   宋树立:今天的媒体通气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情况,我们请来了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君三位同志来向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   下面先请张旭东处长来介绍一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公布情况。   张旭东: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每次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台之后,我们都希望与大家沟通标准相关情况,介绍标准的背景、目的、需要把握的关键点。今天的通气会,我向大家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方面,2012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情况。卫生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一是出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整顿方案》,全面启动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将于2013年底完成标准清理。二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截止目前已经公布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30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数千项指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出台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为下一步做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我国充分利用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的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交流合作。   第二方面,全力做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为做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卫生部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8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我们将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及时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同时,我们还将重点做好食品污染物限量、营养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和贯彻等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严格食品污染物管理,保护消费者健康,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组织修订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重要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新标准体现以下特点:一是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这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宗旨,也是国际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非常强调的原则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原则,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目前,《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文本和问答材料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免费下载查询。   我们欢迎和鼓励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已经开设了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并在新浪网站开设“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将及时公布食品标准工作信息和进展,欢迎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建言献策。谢谢。   宋树立:大家手里有标准文本,也有关于标准的答问。可以就有关问题来提问,专家将给予解答。   中央电视台:我想问一下,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有没有一些跟我们近期食品安全事件比较相关的、曾经引起一些热点的指标争议?这个新的标准和原来相比,它是不是有什么事件影响,限量值有没有变化?   张旭东:我举两个例子,第一个是铬,去年发生了铬问题胶囊事件,我们重新评估了食品中铬限量指标。第二个是稀土指标。我国是稀土生产大国,也是使用大国,有的地方将稀土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少量稀土有利于植物生长,但是大量使用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影响。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我们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研究稀土管理措施和限量。具体情况可参考标准问答材料。   吴永宁:关于限量值调整的问题。食品污染物标准修订要实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就要遵循风险评估的原则,严格污染物限量规定。比如,多氯联苯限量由GB2762-2005版标准中的2.0毫克/千克修订为新标准中的0.5毫克/千克。   对于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问题,需要说明一下为什么各国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们在制定污染物标准时,污染物总耐受量是采纳的国际数据,而中国人膳食结构和国外不一样,中国人通过食物摄入污染物的量也与国外不同。因此,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不会完全与国际标准相同。例如,大米中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我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我国对大米镉限量的争论持续了两年,方方面面很多不同意见,最后我们还是维持0.2毫克/千克,比国际标准严格。这是根据我国居民膳食中大米镉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通俗来讲就是因为中国人食用的大米比外国人多。   另外,拿我国标准与CAC的污染物通用标准、欧盟标准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标准中限量值的数量比较多。其中,大米砷的限量只有中国规定了无机砷,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的是总砷。目前,国际上正在由中国牵头工作组,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参与,起草砷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关于铅的指标,CAC、欧盟、澳大利亚的标准只有半页规定,我们是两页,在解决食品中铅污染和制定污染物限量方面,我们在国际上面还是走在前面的。   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的根本目的是更好的保护中国人健康。中国加入WTO以后要遵守国际规则,遵守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贸易协定),这个规则就是科学,要求标准都是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的。WTO允许不同国家有自己的标准,但必须要有科学依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食品标准修订公开透明方面会有一些什么样的举措,更好让公众来理解我们的标准是怎么制订出来的。   张旭东:《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明确要求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要公开透明,食品安全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为实现这个目标,不管是在标准程序中,还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非常注重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环节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评、批准等程序。在立项阶段,我们通过在卫生部网站,在网上公开向社会征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的建议,同时将立项建议研究的情况也在卫生部网上公布,听取大家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   在起草阶段,我们要求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组成由多个专业领域和不同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共同研究起草标准。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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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台湾并未对方便面的油包制定重金属剂量的标准,因此无法判定重金属是否超量。不过,大陆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却是有标准的。在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对构成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记者查阅发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调味品中铅的限量标准是1mg/kg,而重金属含量最高的&ldquo 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rdquo 酱包的铅含量为0.222mg/kg,这也意味着这些方便面所含重金属并未超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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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修订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相关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传真:020-83854460,电子邮箱:wsjkw_spc@gd.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邮编510060)。附件: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pdf2.《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业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公开征求意见表.pdf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24年1月19日
  • 标准解读丨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即将实施
    食品接触材料中高关注物质的风险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今年2月份发布的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和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将在今年8月22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食品接触材料中风险物质有芳香族伯胺、氯丙醇、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还有长久以来大家关注的增塑剂、双酚A双酚S等物质。这其中非有意添加物(NIAS)越来越受到重视。 非有意添加物(NIAS)芳香族伯胺类、亚硝胺、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 … 食品接触材料中芳香族伯胺检测芳香族伯胺(PAAs)限量要求 1、国内法规目前正在起草的产品标准中,部分标准考虑将芳香族伯胺纳入管控范围。如在GB 4806产品标准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规定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为不得检出(DL=0.01 mg/kg)。 2、国外法规欧盟(EU) No 10/2011塑料法规中PAAs迁移总量不得超过0.01mg/kg,并且部分物质限量可能还会降低。欧洲药品与医疗质量管理局(EDQM) 2021年5月19日发布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合规指南》中对于毒性分类1A/1B的物质,特定迁移限量为DL=0.002mg/kg, PAAs总迁移量不得检出(DL=0.01 mg/kg)。 芳香族伯胺检测方案 采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限用物质方法包,方法包中包括芳香族伯胺、全氟类化合物和偶氮染料类物质,给定了化合物MRM参数、碰撞能量和电压,轻松实现方法开发。 LCMS-8045/8050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限用物质方法包:芳香胺类、全氟类化合物、偶氮染料等94种 芳香胺方法条件如下色谱柱:Shim-pack FC-ODS(2.1mm ID×150mm,3μm)流动相:5mmol/L乙酸铵水溶液(A相),乙腈(B相)分析时间:13分钟 二、食品接触材料中1,4-丁二醇检测 1,4-丁二醇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作为印刷油墨中的溶剂或助剂,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中规定了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或1,4-丁二醇特定迁移量,限量指标均为5 mg/kg。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采用GC(FID)方式进行检测。 GC-2030气相色谱仪 特点:• 全新智能交互界面,触屏完成仪器操作并了解仪器运行状态• ClickTek技术全面提升用户分析体验,色谱柱安装和仪器维护进入徒手时代• 检测器选择多样化以及定制化系统满足个性化分析要求 参考文献: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合规方案(欧盟篇) 来源FCM之家
  •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解读
    玩具用涂料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实施。该标准对儿童玩具涂料中5类有害物质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总铅含量≤600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720g/L,苯含量≤0.3%,甲苯、乙苯、二甲苯≤0.3%,以及8项可溶性元素、六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玩具涂料作为直接用于接触儿童的玩具材质,其使用安全方面的要求近几年一直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相应的针对性标准法规也陆续出台。此次我国实施的《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国家标准相比欧美国家的相关规定,其限量要求和国外标准基本保持一致,而且限制项目更为全面。   玩具涂料新国家标准解读   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的出台,是采纳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同时又充分考虑到我国玩具企业现有水平和我国国情制定的,对我国玩具安全水平有很大的提升。   我国是玩具生产大国,玩具召回也是最多的。据有关研究显示,我国玩具被召回的案例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玩具中的有毒物质含量超标(占总案例49%),而在玩具涂料的安全性方面不合要求的占了不小的比例。玩具用涂料,作为直接用于接触儿童的玩具材质,其使用安全方面的要求近几年一直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关注的重点,相应的针对性标准法规也陆续出台。   为提升我国玩具安全水平,与国际要求接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去年11月15日共同发布《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我国首部GB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玩具涂料中有害物质将明确最高限量:其中包括铅总含量≤600毫克/千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720克/升,苯含量≤0.3%,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0.3%以及8项可溶性元素、6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新国家标准适用于大部分出口国   该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黄宁表示,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标的出台,是采纳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同时又充分考虑到我国玩具企业现有水平和我国国情制定的,对我国玩具安全水平有很大的提升。   另据了解,根据我国《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办法》规定,出口玩具应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实施检验,如果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无明确规定的,则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这意味着对于出口欧美以外的大部分国家的玩具产品中的涂料,都将按照GB24613-2009中的各项规定执行。   汲取多方意见有助落实   近日,香港玩具协会主席丁炜章、香港玩具厂商会常务副会长陈永麟特意拜访了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监管处,就玩具企业对该标准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部门反馈。   对于GB24613-2009标准,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疑惑包括:关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有数据显示不是所有低VOC或零VOC含量的涂料就不会释放VOC,它在工艺、制作时间上等的局限导致的困难 油漆厂是否会按照国标来生产,对出口是否会有影响等等。   据了解,不少企业表示能理解国家出台强制性标准的初衷,此标准为玩具安全性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障和依据。但作为企业,也希望政府能够充分考虑他们的经营压力,可以分步执行实施,以让企业争取时间处理库存原料,减轻负担。同时也希望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时候,能邀请包括玩具行业在内的上下游相关行业代表参与提案、制定,汲取各方意见,使得政策更完善、更好地落于实处。   此外,香港玩具协会、香港玩具厂商会倡导建立中央数据库,把包括涂料在内的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合格供应商收录其中,这样有利于企业选择,也有了更好的安全保障,希望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各施各法企业积极应对新政   玩具用涂料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影响几许?记者采访了几家企业。大型玩具加工企业深圳观澜宝德玩具厂副厂长薛小伟向记者表示,此标准对他们企业影响不大,因为“我们主要做一些国际品牌的客户,他们对涂料安全极为重视,有自己的一套筛选及质量控制体系,会向我们提供一份涂料供应商名录,工厂可按需从名录中选择。”薛小伟介绍,一般来说,合格的涂料供应商应该建立起良好的原料追溯制度 经得起查厂抽检 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对样板要做好封存工作等。   经历了2007年的“玩具召回”事件洗礼之后,我国不少玩具企业已对涂料建立起一套“自我检测”制度。如澄海某中型塑料玩具厂金厂长称,他们会分季度抽样检查涂料质量。费用方面,如没有问题厂家负责检测费用 如发现问题则由供应商承担,这方面厂家与涂料供应商已经达成了很好的共识。金厂长估算,如完全按照新标准执行,他们的生产成本将会提高1到2个百分点,有影响但企业还能接受。“得悉此标准将要实施后,我们企业已经逐步比对要求接轨。我们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不敢松懈,因为我们承担不起出现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着名木制企业木玩世家QC经理曹志勇表示,GB24613-2009发布后一个月木玩就开始了应对措施,对于控制物质项目列出了消减计划清单。“目前公司已将硝基漆改为使用水性木器无毒漆。”   对新标准所带来的成本上升,曹志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使用水性漆,它的工艺环节更多,主要分3步(封水——底漆——面漆),而且还要设置专业烘干房(每施工一次要烘干6小时以上才能下一次施工) 对车间环境要求也高,冬季要保证温度在10度以上才能施工 原材料成本(增加10%)、硬件成本(10~25万元)、增加水性漆工位人工成本(原基础上增加10%人员),最终成本会增加约10%。   对于质量控制,曹志勇表示木玩除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还有计划购买仪器自己检测(ICP和LC两个仪器价格在60万元),以保证选择的所有涂料能符合要求。   对有问题的涂料,木玩公司制定了应急对策文件,如不合格品处理流程、不合格品召回流程、不合格品销毁流程等,届时作出相应处理。   选购儿童玩具注意事项   普通消费者购买时,首先要注意制作玩具的材料以及玩具表面的涂料是否含有毒性。例如在选择塑料玩具时,聚乙烯类的塑料是无毒的玩具上所涂的颜料通常都含有一定的砷、铅、汞等有毒物质,在选购时应选购其含量低于卫生标准的产品,并要求幼儿在使用时不要将玩具置于嘴中以及活动后要洗手。如果可能,最好在有色的颜料玩具外面,涂上一层透明的漆,以形成较安全、牢固的保护层,同时,还需注意颜料与漆都应是无臭无味、不溶于水的。   对于企业来讲,曹志勇建议,在如何选择“放心”供应商方面,首先不要选择不符合法律法规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其次,列出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清单,坚决不使用清单上的原材料供应商 还有,要选择诚信的供应商。
  • 首部饰品有害元素限量国家强制标准实施
    2012年6月29日正式颁布的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饰品作为会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其含有的有害重金属会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该首部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为首饰类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生产、销售,以及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除珠宝玉石以外的其他各种材质的饰品(包括儿童饰品),规定了各类饰品中镍释放、铅、镉、砷、六价铬及汞、八项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中的砷、汞、六价铬、铅总含量的要求在流通领域中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   据了解,和欧美饰品标准相比,新国标对饰品的要求更全面,除涉及镍、铅、镉等主要有害重金属外,还对砷、六价铬及汞设置了限量要求,并要求在标签或其他标识物中明示儿童首饰。   新国标的实施对饰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饰品企业做好应对措施:一是积极关注饰品新国标,准确掌握新标准内容,将标准条款转化到产品控制制度里面 二是注重饰品生产设计工序,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工艺参数,杜绝电镀、电铸等工序中的污染,正确制定好产品标签 三是完善原辅料和成品自控体系,建立高危物料及相应有害物质控制项目,严格筛选合格供方,并做好入厂前和出厂检验,必要时可随机送样进行第三方测试,确保各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 江苏发布塑胶跑道标准 增环保检测指标及限量标准
    去年以来,“毒跑道”在国内多地被曝光,体育设施安全引发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获悉,本月起《江苏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指导书》开始在省内试行,这其中最大亮点在国标基础上增加了环保检测指标及限量标准。  “毒跑道”事件以来,主管部门、业内人士及相关专家均提及跑道的检测问题,建议修订相关标准,完善检测指标。检测部门对塑胶跑道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塑胶跑道异味已知来源还有邻苯酯类增塑剂、氯化石蜡、芳烃溶剂油等。从本月起试行的《指导书》中,塑胶跑道成品、面层和底层弹性颗粒的环保指标,增加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短链氯化石蜡、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多环芳烃有机挥发物等物质的限量标准。“《指导书》标准里面增加了原来国标里面没有禁用多环芳烃,这是欧盟施行的相关标准,”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会长沈祖建介绍。  随即,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为62家企业颁发了我省首批“体育工程专业能力资格证书”。62家获得体育工程专业能力认证的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月起试行的《江苏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指导书》进行生产和施工,确保他们参与建设的每一个校园塑胶跑道都环保、安全。  业内人士介绍,校园塑胶跑道具备很好的运动性能和安全性能,是学校里孩子们不可或缺的一种体育设施。但由于它既可以定位成一种塑胶产品,也可定位为一项体育工程,因而一度出现监管部门不明的状况 加上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标准,擅自添加一些有毒有害但廉价的物质。导致近两年国内多地出现问题跑道现象。  而《指导书》中的标准,则对校园塑胶跑道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严格规定,从原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标准、现场施工过程的操作标准、到最终的工程验收标准,都做了细致的规定。
  • 4项家具标准修订首次对床垫有毒有害物限量
    新买的床垫软沙发,有的会出现异味,消费者怀疑床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送检时却发现检测无标准可依。这种尴尬的现状不久将得到改善。   近日,成都市质检院组织专家对《软体家具 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以及轻工行业标准《软体家具沙发》等4项家具标准进行修订评审,也首次明确提出对涉及软体家具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限量控制。而据市质检院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国外的家具标准或认证规则尚无针对床垫沙发完整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对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中明确提出,一平方米的床垫在一立方米的流动空气内,甲醛释放量应当小于0.1毫克。而一立方米的沙发中,甲醛释放量必须小于0.05毫克。覆面材料中有害物质中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和皮革及毛皮中的可分解芳香胺≤30mg/kg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20mg/kg。   专家李隆平介绍,新的标准正式出台实施后,家具企业需要从原材料到生产加工各个环节通盘考虑,不能像以往只管销售、不考虑质量,出了问题再返工。沙发床垫等家具产品可实现生产销售都“有规可依”。“今后我们会按照标准改善生产加工工艺,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成都本地一家具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 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近日,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杀虫剂埃玛菌素:   2011年1月1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埃玛菌素(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李子和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李子和杏中限量标准由0.01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0.02 mg/kg。   杀菌剂肟菌酯:   2011年1月1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肟菌酯在蔓越橘和茄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别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2mg/kg和0.3mg/kg。   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   2011年1月26日,巴斯夫欧洲公司(BASF SE)向英国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欧盟将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5 mg/kg修改为5 mg/kg,欧盟对英国递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后,拟将将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5 mg/kg修改为5 mg/kg。   草莓和野苣中烯酰吗啉:   2010年1月26日,BASF Nederland B.V.公司向荷兰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欧盟将草莓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5 mg/kg 提高至1 mg/kg,将野苣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1 mg/kg 提高至15mg/kg。欧盟对荷兰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后,拟将草莓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5 mg/kg 提高至0.7 mg/kg,将野苣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1 mg/kg 提高至10mg/kg。
  • 新茶叶稀土限量标准引激辩 有望撤销
    检测新方法或致茶价上涨   近日,卫生部发布的稀土检测新方法后,素有“中国乌龙茶之乡”的福建安溪县开始磋商寻求应对之策。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也就稀土限量指标与检测中存在的问题专函呈送国家有关部委,寻求产业支持。伴随着每月各地层出不穷的茶叶“稀土”超标下架的消息,地方茶企却开始哭诉在这方面控制的“辛苦”。   检测新方法更新致合格率低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卫生部7月17日发布了一份名为《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其中显示:此适用于谷类粮食、豆类、蔬菜、水果、茶叶等植物性食品中,检测16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用来代替2003年的测定方法,增加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在此之前,一直采用的分光光度三滤长法测定,只需用来检测5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经验证明并不适合于茶叶。   对于此次新的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秘书长严卫星认为,稀土检测方法调整是为了让检测值更严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副院长杨秀芳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这次稀土元素新测定方法,也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适时补充修正的,出发点还是好的。”   此前中国对茶叶中稀土限量的标准,来自于2005年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该标准对茶叶中稀土氧化物含量提出了限量要求,即茶叶的限量标准与玉米、稻米相同,均应小于2.0毫克/公斤。据了解,目前,美国、欧盟、日本茶叶标准中均未设定稀土限量指标。   杨秀芳告诉记者,茶中叶的稀土来自其生长过程:一是茶树从土壤中吸收稀土金属 二是喷施稀土“肥料”造成茶叶中残留,三是茶叶在生长过程中会不断地积累一些元素,所以生长期越长,稀土含量就越高。   然而,铁观音和绿茶、红茶不一样,它必须要选取比较成熟的茶叶制作,而绿茶、红茶只取嫩芽,铁观音吸入的稀土可能会较多。   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的范承胜,曾经获得闽南斗茶“四冠王”,他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稀土与土壤的母质有关系,福建茶区土壤中富含稀土,我曾经送检过上千个样本,按照5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合格率不会超过60%,如今,要进行16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我预估不会超过20%。”   稀土标准存废引激辩   如今,新的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已出台,对于铁观音、大红袍、普洱、黑茶等茶类的影响很大。对此,应该取消稀土限量的呼声再次升高,其中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研究员陈宗懋,也有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翁昆、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副会长危赛明等。   同时,陈宗懋今年就在业内媒体上发表《茶叶中稀土元素标准有望撤销》一文,其中谈道,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方法标准,因茶叶本身含有较高浓度的硅、钡等本底元素,该方法未提出钪元素受到硅、碳干扰,铕元素受到钡干扰时的校正措施。所以对方法标准还应予以进一步完善。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认为,该标准实施以来,一直受到有关专家和企业的质疑。2008年度北京市茶叶质检站收到北京主要茶叶企业主动送检的安溪铁观音产品检测结果,有70%的铁观音产品稀土元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给茶叶企业采购和销售带来极大困难。201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乌龙茶产品质检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58种乌龙茶产品中有17份被检出稀土超标,其中包括联合利华的乌龙茶产品。   为此,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姚静波就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自设门槛无疑会影响茶叶的生产和销售,我们这次比较意外,没想到,还趋严了,从种植到生产然后销售,‘稀土”标准的影响一直影响着我们,无所不在。“   不过,严卫星则在一次公开场合解释称,国家标准制定的相关问题。食品风险评估分实际、估计、感知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制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标准值高低不代表严格性,比如我国大米中铬标准值低于国际,原因是国民大米吃得多。   杨秀芳则对记者表示:“2010年就有一个修订稿,我们希望推一推,现在,最重要的是看对消费者是否真的身体健康有威胁。”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农业部茶叶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的一项研究称,茶叶中的稀土元素3/4以上不溶于热水而残存在茶渣中,人们喝茶时摄入的量低于1/4。   姚静波还认为:“大家对一些理化指标真正的概念并不了解。”有业内人士称,上世纪80年代,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曾有研究报告表明,人的日容许摄入稀土量为14-24毫克.按卫生部2005年实施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茶叶中稀土含量限额为2.0毫克/公斤,况且稀土元素为非水溶性物质,即使全年连茶叶全吃掉10公斤,也未超过人日容许摄入量。   范承胜也对记者表示:“人体中到底摄入多少稀土,才会危及健康,数据翔实的研究少之又少,一直到现在人们并不清楚。”不过,记者发现,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发表的《微量稀土元素的药效及保健作用》显示:研究证明,稀土元素如果被长期低剂量摄入,可在肝脏中蓄积,导致肝脏形态和病理组织变化、肝细胞损伤、肝代谢紊乱引起脂肪肝 而高于2毫克/公斤剂量的农用稀土仍能通过胎盘屏障引起肝细胞和发育中的红细胞DNA损伤。   不过,陈宗懋却认为,根据安全性风险评估结果,通过饮茶摄人人体的稀土量对人体是安全的。通过饮茶而摄人的稀土量,即使按最极端的数字计算,也只有ADI(每天允许摄入量)值的2.55%   范承胜认为,“控制农药残留,我们可以做到,也应该做到,但是,一个标准,如果多数人经过努力仍做不到,说明标准值得商榷,国家制定标准,在对茶叶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风险性分析的时候,应该会考虑浸出率和摄入量。”   陈宗懋在上述文中曾透露:“相关部门于2011年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2日、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了有关稀土问题的连续四次讨论会,并决定撤销这个稀土标准。”业界曾用“非常及时、雪中送炭”来形容对消息的期待性。   然而,这次7月17日的稀土检测方法调整发布,似乎预示着“此路不通。”对此,杨秀芳对记者说:“看来,取消是不可能了,现在对于食品安全的高要求,也是为了让消费者更为放心,国家在这方面有考虑是正常的。”   “我不赞成取消,但是标准应该放宽,由于此类茶需要长时间生长,你想让其稀土含量下降也是不可能的,检测5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就已经不合理了,现在要进行16种稀土元素含量的测定,不合格率将会更高,我们必须实事求是,我们也要严格控制人为的添加。”   同时,《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发现,福建农林大学白婷婷的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名为《安溪乌龙茶农药残留规律与稀土污染成因探究》,是由福建农林大学茶学系主任孙威江教授作为指导老师。其中谈道:“安溪不同茶叶主产区稀土含量顺序为,金谷祥华感德西坪虎邱,基本超过了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茶叶稀土含量低于2毫克/公斤的要求。”   该论文数据显示,虎邱、西坪、金谷、感德和祥华五地四季茶样稀土合格率分别为45%、20%、0、40%、15%。通过检测数据可知,整个安溪茶叶主产区稀土超标现象严重。   对此,范承胜补充称:“茶叶自身的残留值必须要扣除,安溪境内土壤稀土含量普遍偏高,铁观音茶树富集稀土,铁观音采摘原料较绿茶、红茶老等原因造成铁观音稀土普遍超标,希望有关部门政府组织专家认证,不能直接采用茶企报送样品的检测数据来认定。”   姚静波还透露称:“我们在整理相关的报告,尤其是对于技术指标这方面,对于产业整体的发展,我们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要清楚,标准不是今天颁布了,明天就废止的,我们只能一直争取,寻求支持。”   新检测方法或致茶价上涨   记者获悉,近日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第七批食品抽检结果中,长沙9款茶叶稀土总量超标,1款铅超标。这9款“问题”茶叶属于7家茶企,其中还有1家出口企业。8月中旬,北京市食品办发布下架食品名单中,福建安溪县御堂春茶厂品御阁2款铁观音茶被检出稀土超标。其中,PT200铁观音稀土超标4倍多。而PT300铁观音则被检出稀土超标3倍多。   在应对茶叶稀土检测方法调整问题上,姚静波表示:“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正在制订应急预案,地方不少企业已经有了自己的对策。”   记者采访到了湖南一家制作“安化黑茶”的负责人,他自承,新的检测方法的推出,他并不意外,不过,行业内一直试着去反映和沟通,反而,具体到企业方面,并没有太多的落实,不人工添加“生长素”(稀土肥),控制的比较辛苦,但是如果依然含量超标,其实也并无太多的对策。   目前,国内铁观音绝大多数来自福建产区。该省土壤中稀土含量高,稀土储量位居全国第三位。已探明的稀土储量有5万多吨,远景储量达400万吨。据记者了解,此次,在应对茶叶稀土检测方法调整问题上,安溪作为全国产茶第一大县,该县将把稀土指标列为必检项目,同时列入今年年度茶业基础管理考评,抓好考评。   范承胜表示:“由于使用新的检测方法,企业的成本会增加,安溪上百万的茶叶面积,如果都要一个个检测,人力物力的成本会增加,很可能导致茶叶的价格出现上升。”   杨秀芳则呼吁:“希望新标准制定既能站在有利于消费者健康角度,又能从行业的高度来处理问题。为防止茶叶稀土超标,要从源头上控制茶园土壤中稀土含量及投入品的稀土含量,同时要注意及时采摘茶青,在加工过程中注意清洁化生产,确保茶叶不落地。”   严卫星也在近日在公开场合中透露:新标准不会降低消费者对安全的要求,新标准不会让符合规范的茶企无法生存。   姚静波对于记者询问标准修订的进度问题,她仅称:“新标准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 家具新国标明确有害物质限量 4项标准通过审定
    新买的床垫或沙发出现异味,想送检时却发现国内无标准可依。这种尴尬的局面即将结束。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4项家具标准已通过审定,将于近期公布,新国标首次明确了有害物质的限量。   这四项国家标准包括《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及轻工行业标准《软体家具沙发》。其中由双虎家私董事长尹显建担任主要起草人的《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是国际上第一部全面针对沙发中有害物质进行限量控制的国家标准。   据记者从双虎家私了解到,近年来家具生产企业不断引进新工艺、新材料,也带来了一些安全的问题。如2010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上的软体家具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70.77%,部分软体家具被检出甲醛超标。专家指出,新国家标准的出台,将使家具业进一步走向规范。并且由双虎家私等公司参与起草此次国家强制标准,在国内也尚属首次。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3项国标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及《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3项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1年10月4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修订承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鸣   电 话:021-54363147   传 真:021-54363147   手 机:13764917320   E-mail: gumingcpp@126.com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标准修订承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电 话:0755-27528185   传 真:0755-27528711   手 机:13480869437   E-mail: smqftc@sohu.com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标准制定承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建卫   电话:021-54363145   传真:021-54363092   手机:15216732968   E-mail: gaojw@sqi.org.cn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doc
  • 9项国强标计划项目征求意见 含4项限量标准
    p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通知,对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1日。 br/ /p p   本次征集意见的9项标准计划,涉及了4项限值标准,包括《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p p   详细内容如下: /p p br/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1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申报号 /p /td td width=" 16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名称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性质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制修 br/ & nbsp & nbsp & nbsp 订 /p /td td width=" 7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代替标准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完成 br/ & nbsp & nbsp & nbsp 年限 /p /td td width=" 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部内主管司局 /p /td td width=" 1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技术委员会或 br/ & nbsp & nbsp & nbsp 技术归口单位 /p /td td width=" 15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主要起草单位 /p /td /tr tr td width=" 11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a href=" http://219.239.107.155:8080/TaskBook.aspx?id=GHGCPZQ00012019" GHGCPZQ0001-2019 /a /p /td td width=" 16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强制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制定 /p /td td width=" 7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 nbsp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9 /p /td td width=" 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原材料工业司 /p /td td width=" 1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td td width=" 15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广东新球清洗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科绿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p /td /tr tr td width=" 11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a href=" http://219.239.107.155:8080/TaskBook.aspx?id=GHGCPZQ00022019" GHGCPZQ0002-2019 /a /p /td td width=" 16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强制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制定 /p /td td width=" 7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 nbsp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9 /p /td td width=" 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原材料工业司 /p /td td width=" 1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td td width=" 15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p /td /tr tr td width=" 11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a href=" http://219.239.107.155:8080/TaskBook.aspx?id=GHGCPXQ00032019" GHGCPXQ0003-2019 /a /p /td td width=" 16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强制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修订 /p /td td width=" 7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GB & nbsp & nbsp 24409-2009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9 /p /td td width=" 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原材料工业司 /p /td td width=" 1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td td width=" 15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r tr td width=" 11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a href=" http://219.239.107.155:8080/TaskBook.aspx?id=GHGCPXQ00042019" GHGCPXQ0004-2019 /a /p /td td width=" 16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强制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修订 /p /td td width=" 7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GB & nbsp & nbsp 30981-2014 /p /td td width=" 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9 /p /td td width=" 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原材料工业司 /p /td td width=" 13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td td width=" 15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兰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rong br/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strong /p p   清洗剂可以去除工业设备、辅助设施、产品表面的污垢,使之恢复本来面貌,达到一定的清洁度,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平稳运行,产品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类化工产品。为提高清洗剂的清洗能力,部分生产企业在配制清洗剂的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VOCs物质,存在着潜在的环境危害。制定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和部分法规中已经限制和控制使用的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可以从源头进行治理,减少VOCs物质的使用,降低清洗剂使用过程中的VOCs排放。 /p p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含有VOCs清洗剂的相关企业,规定了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和部分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清洗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 /p p strong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strong /p p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现行强制性国标GB 18583-2008实施已经9年,该标准在指导生产、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作为监督抽查的技术依据,为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建筑用胶粘剂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消费者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该标准中相关技术指标已明显滞后。2014年又发布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2014,两标准有互相交织重叠的部分,根据国标委和工信部组织的胶粘剂领域强制性标准清理工作的意见:将属于同一类胶粘剂的GB 18583-2008和GB 30982-2014整合精简为一个强制性标准。整合后的标准主要对如下几方面进行修订: /p p   1、部分项目的指标,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等已经明显指标偏低,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 /p p   2、增加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要求 /p p   3、加入豁免化合物。结合我国现状,丙酮和醋酸甲酯为豁免化合物。 /p p   4、对目标物的测试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p p   本标准适用于粘接或密封用建筑胶粘剂,包括溶剂型、水基型和本体型胶粘剂,根据不同类型胶粘剂设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苯含量、甲苯含量、甲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卤代烃含量以及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等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 /p p strong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strong /p p   我国在2009 年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4409-20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但仅对部分溶剂型汽车涂料进行VOC控制,对水性和溶剂型汽车涂料进行部分限用溶剂和重金属含量的控制,未涉及汽车修补用涂料、零部件涂料、轨道交通涂料、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其他车辆涂料,对溶剂型涂料外的其他车用涂料未限制VOC,也未对涂料中含有的二异氰酸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因此,急需对涂料工业中的重要品种---车用涂料进行有害物质限量规定。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需及时对车用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限定进行改进,尤其是近年来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对甲醛、二异氰酸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提出限定要求,因此,修订强制性安全标准势在必行,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人类对环境日益关注,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强制性安全标准的更加先进可以促使企业研制新型环保型车用涂料,对于引领车用涂料技术的进步、降低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和减少对人类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它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巨大的。 /p p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原厂涂料、汽车修补用涂料、零部件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其他车辆涂料(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包括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和粉末涂料等。 /p p   内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卤代烃含量、总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等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同时对每一项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 /p p strong   《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strong /p p   建筑钢结构用防腐涂料现行强制性国标GB 30981-2014实施已经5年,该标准在指导生产、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作为监督抽查的技术依据,为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生产技术和检测技术的发展,也发现该标准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 /p p   1、建筑钢结构用防腐涂料只是防腐涂料中一部分,还有混凝土结构、其他金属结构表面也同样需要使用防腐涂料进行防护,再申请其他用途涉及防腐功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显然不符合国家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要求。 /p p   2、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大规模持续雾霾天气,挥发性有机物(VOC)作为PM2.5中重要的二次颗粒物,对雾霾形成和区域分布具有重大贡献。涂料行业是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中的重点行业,其VOC排放是形成PM2.5的重要来源。加大涂料产品中VOC的控制力度,对于大气污染治理至关重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等已经明显指标偏低,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日益提高的环保需求。 /p p   3、第三届联合国国际化学品管理大会于2012年9月17-21日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将削减全球含铅涂料作为会议议题之一。防腐涂料行业仍然在不规范的使用红丹、浅铬黄等含有重金属的颜料进行电化学的腐蚀机理的防腐。原来的重金属的推荐性要求显然也不符合世界的环境友好要求。 /p p   因此,GB 30981-2014已不能与目前环保形势、以及不断发展的防腐涂料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相适应,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p p   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防腐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与防护等内容。适用于对金属结构和混凝土结构表面进行防护和装饰的水性和溶剂型防腐涂料。 /p p   内容:对产品设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总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卤代烃含量等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 /p p br/ /p
  • 我国正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限量值标准体系
    我国正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限量值标准体系 用标准给食品安全划出底线   【最新进展】   限量值,一个陌生的名词突然间让许多中国人熟悉起来。   国务院近日颁布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乳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与乳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为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不但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需要对这些物质含量进行限定,其他食品安全标准同样需要。   “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等物质的限量值,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里基本上都有相关规定。兽药残留方面目前稍微欠缺一些。”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前秘书长郝煜说。   据了解,早在3年前,我国就颁布实施了有关食品安全中相关物质限量值规定的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该标准对“污染物”的界定是“食品在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过程或环境污染所导致产生的任何物质,这些非有意加入食品中的物质为污染物,包括除农药、兽药和真毒素以外的污染物”,而“限量”则指的是“污染物在食品中允许的最大浓度”。   “这个标准对于有关物质限量的要求还太少,不能完全满足目前食品安全检测限量的相关要求。”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曹宝森说。   郝煜指出,制定一套完整有关食品安全限量值的标准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因为每一个物质的限量值标准都需要相关的检测标准做支撑。这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和设备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相关工作非一日之功。   【追踪阅读】   尽管自2002年起,中国乳制品就被禁止进入欧盟。但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欧盟委员会还是要求欧盟各国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奶制品的控制。欧盟海关将对于所有奶粉含量超过15%的中国入境食品进行严密检查。对于已经在欧洲市场上流通和销售的同类产品,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曹宝森表示,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水平、历史发展等一系列原因,目前对于食品安全标准中一些物质的限量值要求非常具体,也非常完善。除了类似三聚氰胺这样明确不能加入的物质外,一般性的物质,在食品中都有相关限量值的要求,他们能根据试验数据很快做出相应的风险评估。   “建立有关食品安全限量值的标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样也是国际食品安全发展的大趋势。我们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能尽快启动这样的系统工程建设,早日让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跟国际接轨。”曹宝森说。   据悉,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方面,就明确提出要有“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记者点评】   一个小小的“限量值”,不但能确保很多食品的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安全。尽快建成这样的标准体系,已迫在眉睫。
  • 6月30日起实施!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有哪些变化?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现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与GB 2762-2017文本做了比对。01、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可食用部分”定义的两个注释。  02、修改了应用原则  修改完善了“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折算”应用原则,以解决2017版标准在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  03、修改了部分食品中铅限量要求  修改了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香辛料类除外)、饮料类、酒类、特殊膳食用食品、其他类的限量、食品类别描述等。  04、修改了部分食品中镉限量要求  修改了食用菌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镉限量。   05、修改了部分食品中汞限量要求  修改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的汞限量。  06、修改了部分食品中砷限量要求  修订了谷物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的砷限量;明确了调制乳粉的砷限量。  07、修改了表5中注释用词及标注的位置  注释从一级分类“食品(饮料类、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 ”移至表头“食品类别(名称)”。“薄板”修改为“薄钢板”。  08、修改了部分食品中苯并[a]芘限量要求  将“稻谷、糙米、大米、小麦、小麦粉、玉米、玉米面(渣、片)”类别名称修改为“稻谷、糙米、大米(粉)、小麦、小麦粉、玉米、玉米粉、玉米糁(渣) ”,并将其苯并[a]芘限量值由5.0μg/kg修改为2.0μg/kg。  增加了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的苯并[a]芘的限量要求,为10μg/kg。  09、修改了食品中多氯联苯限量要求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多氯联苯的限量值由0.5mg/kg修改为20μg/kg,增加了水产动物油脂中多氯联苯的限量要求为200μg/kg。  10、修改了包装饮用水中污染物限量引用的检验方法  将包装饮用水的污染物限量检测方法修改为GB 85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11、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折算比例  液态婴儿配方食品要根据8:1的比例折算其限量,主要涉及铅和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  12、修改了附录 A  附录A主要对个别食品类别、分类名称、类别归属、类别中亚类的划分或举例进行了调整,以使附录A中分类更加清晰明确。食品中污染物是食品在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例如,有害元素(如铅、镉、汞、砷)和工业化学品污染(如多氯联苯),食品生产、加工和烹调过程中形成的有机污染物(如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和3-氯-1,2-丙二醇),食品包装材料带来的污染(如锡),自然界的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如黄曲霉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为了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及品质检测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仪器信息网将于2023年7月11-12日举办“粮油质量安全及品质检测技术” 主题网络会议。本次会聚焦粮油质量安全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粮油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粮油品质检测技术等粮油检测领域热点与难点。立即报名》》》部分精彩报告提前看:《粮油中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开发与应用》7月11日开讲 点击报名博士/研究员,现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安全研究所副所长。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三农委员会委员,全国第六批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国家十三五食品安全重点研发计划“粮油质量安全过程保障与追溯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负责人(2019~2022年)等。2001~2010年在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从事气相色谱方法开发与色谱教学工作。2010年加入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规划与筹建工作,历任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总监、分析检测副总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从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组成分析、产地溯源等与色谱-质谱技术相关的方法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已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篇,申请专利和专有技术30余项,参与编写专著四部(约25万字),制定行业标准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一种基于全细胞生物传感器阵列的无损高准确度监测粮食霉变新技术》7月11日开讲 点击报名邢福国,博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农科院农科英才领军人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收贮运管控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粮油减损与真菌毒素防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国家真菌毒素防控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主办生物毒素研究青年论坛(2021北京),九三学社北京市海淀区区委委员。 2001年、2004年先后获山东大学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7年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理学博士学位,2016年在美国农业部南方地区研究中心开展访学研究,2007年至今在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所工作,从事真菌毒素防控、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微生物、肠道菌群及代谢产物相关研究。 近5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生鲜食用农产品水活度和微生物调控品质劣变机理(2016YFD0400105)”和“生鲜农产品病原性腐败机制与调控(2022YFD2100104)等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农业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2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课题1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子课题1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2项等。《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技术进展》7月11日开讲 点击报名毛雪飞,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测试装备分会副秘书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级技术专家,现就职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入选农业农村部人才计划、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中国无机分析化学》青年编委,Atomic Spectroscopy期刊编委、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委员、中国食品法典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农业领域元素相关的检测技术、标准与风险评估研究,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63篇,累计影响因子300;第一发明人获国家专利13项;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36项;主编著作1部,参编3部;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成果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等。《粮油食品供应链中危害物安全评估及预测》7月11日开讲 点击报名熊科,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工商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局专家,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专家,国际期刊审稿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北京市食品协会会员。近 5 年来主持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2 项。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 项,出版著作 3 部。2016 年获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16 年获得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二等奖 2017 年,2021 分别获国家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 在粮油食品中生物危害物控制与消除、食品抗营养因子的清除等方面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
  • 欧盟新指令提高陶瓷铅、镉限量标准
    欧盟修订的《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从2006年5月20日起试行。 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 近日,欧盟委员会对《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这一指令进行修订。新指令指出,从2006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使用和进行贸易;从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将禁止生产和进口。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必须附有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另外,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0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限量标准的修订,对我国陶瓷产品出口,甚至对我国整个陶瓷产业,将带来严峻挑战。 限量标准不只影响对欧出口 专家认为,欧盟对我国陶瓷产品限量标准的修改,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陶瓷产品大量销往欧洲,导致欧洲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阻止中国陶瓷产品的大量进入。这样会使得我国陶瓷产品因不能顺利进入欧洲市场,转向美国等市场,从而可能导致美国等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措施。因此,欧盟修改限量标准,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使得美国及亚洲、非洲市场的陶瓷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面对增高的出口门槛,业内人士对我国陶瓷产品的出口表现出明显的担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用陶瓷专家告诉记者,我国大部分陶瓷产品属于低档产品,产量大,附加值低。如果短时间内产品销量骤降,企业将陷入严重亏损乃至破产的境地。 在陶瓷产业重要基地之一的淄博,据淄博检验检疫局对2005年淄博市出口必须检测的陶瓷产品情况的统计,如果按照欧洲新的标准,将有95%%的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10月份公布的对日用陶瓷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广东、广西等十省区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1%%。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铅溶出量严重超标,最高为国家标准规定的24.98倍;其中一种产品镉溶出量也超标。而欧盟新的限量标准主要就是针对铅和镉的溶出量,我国陶瓷企业如果不尽快提高产品质量,陶瓷出口将面临的巨大冲击不言而喻。 技术与检验面临新挑战记者了解到,铅、镉溶出量超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在困扰着陶瓷行业,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虽然市场上出现了无铅、镉颜料,但只是部分颜色能够实现,对于大红颜色等,仍旧没有很理想的产品可以替代铅、镉颜料。可以说未来几年,这一技术难题得不到攻破,中国陶瓷出口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困难。 另据介绍,欧盟的限量指令也将对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发起挑战。首先,我国陶瓷企业的认证工作必须重新进行。原来通过认证的企业,需要根据新的技术要求全部重新考核,考核的难度将远大于已往。对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也将从原来的粗放式改变为更加严格的全程控制监管模式。而对陶瓷企业的全程控制,其技术难度非常之大,到目前为止仍无法到位。其次,我国的实验室检测也必须再提高一个档次。 限量标准从原来的ppm级提高到ppb级,使得实验室工作必须与之齐头并进。比如,原来仅需要原子吸收就可以做到的检测,必须改为石墨炉检测。这将大大提高检测成本,降低检测速度。 而从消费者角度看,随着人们对食品等产品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认识不断加强,人们对陶瓷产品中铅、镉元素的危害认识更加深入,严格陶瓷产品铅、镉元素的限量也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专家认为,从产品本身彻底解决铅、镉溶出量问题,才是关键。为有效应对此次欧盟新陶瓷铅、镉限量,企业应加快研究对策,努力把陶瓷铅、镉溶出量降下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快对检测方法的研究,尽快建立起新的检验监管体系,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陶瓷产品持续、稳定出口。
  • 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
    各种肉类、巧克力、饮料等内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值,首次有了明确的标准。昨日,卫生部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拟自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标准制定考虑潜在危害   据介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限量要求。   其中,公众比较熟悉的沙门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值均为0,也就是说,样品中不得检出这类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CFU/g.   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   此外卫生部表示,非即食生鲜类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 乳与乳制品已清理完毕,也不包含在该标准之中。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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