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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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持式拉曼光谱仪TruScan-药品打假用于在现场进行快速、准确的药品打假假冒药品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急速增加的趋势。Thermo Scientific TruScan 是一款手持式拉曼光谱仪,能够帮助我们鉴别假冒伪劣的医药原料,进而消除危险的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从而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维护品牌的利益。这款产品专为现场分析设计,同时其简单的操作使得即使是没有专业化学知识的操作人员也可以得到可靠、具有重复性的精确分析结果。药品打假中的拉曼光谱技术利用拉曼光谱技术,TruScan 将对药品的各部分(药物活性成分、赋形剂、填充剂、着色剂、包衣等)的化学组成进行检测,以形成一个和真药唯一匹配的指纹式谱图。假药中任何一个微小的差异都会被TruScan 检测到,进而得到一个明确的FAIL(验证失败)的结果。TruScan 的独特之处目前,TruScan 广泛应用于美国、欧洲、非洲和亚洲的药品监管机构,同时排名前十位的大型制药企业中有九家已经在使用TruScan,与其他打假的工具相比TruScan具有以下本质的区别:&bull 不需要改变任何产品的包装或者生产流程&bull 适用于实时的检验&bull 利用药品独特的化学光谱特征鉴别药品的真假专为现场操作设计TruScan 轻便、耐用,使其成为现场操作的理想工具,尤其是一些条件恶劣的现场。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对设备进行管理,现场的操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方便的上传真药的参照谱图或者将测试报告上传至数据管理中心。主要特点: &bull 快速实现 在几天内即可完成现场的部署&bull 快速分析 一分钟内即可完成未知化学物质的分析&bull 无损检测 无需破坏药品的包装,即可透过塑料、玻璃、吸塑包装或者透明的胶囊完成检测 &bull 多功能 可分析包括粉剂、片剂或者针剂在内的多种剂型药品 &bull 公认 排名前十的大型制药企业中已经有九家在使用TruScan,同时也在世界各地的药品监管机构有着广泛的应用 &bull 节约成本 不需要额外的耗材或者维护 &bull 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小巧轻便( 2kg);按照军用标准生产,专为现场操作设计 &bull 可扩展 基于网络的远程控制和网络管理模式可扩展至多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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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妆品备案与注册检测2019年10月,汇智泰康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备案与注册检验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成为国内首批化妆品备案与注册检验检测机构,可进行理化、微生物和毒理学各类项目检验检测。检验产品包括:润肤膏霜、化妆水、润肤乳液、啫喱、洁面乳、面膜、精华、眼霜、眉笔、眼线笔、粉饼、粉底液、睫毛膏、眼影、唇彩、唇膏、腮红、沐浴露、洗发水、指甲油等。 非特殊化妆品产品(国产和进口)检测项目化妆品类别检验项目方法标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发用类(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铅、砷、汞、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急性眼刺、多次皮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一般护肤(护肤类)易触及眼睛的护肤品(护肤类)一般彩妆品(彩妆类)眼部彩妆品(彩妆类)护唇及唇部彩妆类(彩妆类)指(趾)甲类芳香类依据配方另加项目参数甲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二噁烷巯基乙酸防晒剂pH值去屑剂化妆品产品风险物质检测项目化妆品类别检验项目方法标准风险物质苯酚《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二甘醇农残 特殊化妆品产品(国产和进口)检测项目化妆品类别检验项目方法标准特殊用途化妆品防晒类铅、砷、汞、镉、防晒剂15种、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二乙基己基丁酰胺基三嗪酮、亚苄基樟脑磺酸、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多次皮刺、皮肤变态、皮肤光毒《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祛斑类铅、砷、汞、镉、pH值、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多次皮刺、皮肤变态、皮肤光毒《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健美类铅、砷、汞、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多次皮刺、皮肤变态、细菌回复突变、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美乳类铅、砷、汞、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多次皮刺、皮肤变态、细菌回复突变、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脱毛类铅、砷、汞、镉、物理脱毛类需测5项微生物指标、巯基乙酸、pH值、皮肤变态《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烫发类汞、铅、砷、镉、巯基乙酸、pH值、急性皮刺、急性眼刺、皮肤变态《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育发类铅、砷、汞、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急性皮刺、多次皮刺、皮肤变态、皮肤光毒、细菌回复突变、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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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气型药品柜 400-860-5168转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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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05-15 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改重点  28号局令针对原有章节的框架作了部分调整,对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在其它规章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次修订予以简化;对药品标准、新药技术转让等将制定其它具体办法进行规定的,28号局令不再重复规定。  28号局令由原来的16章211条变为现在的15章177条,重点修订的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见后)。  二、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不予再注册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新《办法》中关于临床试验的规定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五、新《办法》中关于特殊审批的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六、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药品标准和药品标准物质的规定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 【分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347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url]

  • 【分享】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出现新变化

    SFDA发布内容:一、严格准入门槛,申报走势出现拐点  自200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围绕法规建设、审评审批、现场核查、注册检验、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药品注册全过程的监管,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药品注册出现了可喜变化:申报数量大幅减少,申报质量不断提高,申报机构更加趋于理性,药品研发呈现新的局面。  [color=#DC143C]从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受理药品注册申请4403件,年申报数量减少2/3。其中,创新药84个、仿制药1682个。[/color]  [color=#00008B]此外,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同品种申报的比率也从2006年的1:6下降为今年的1:3,中药已经几乎没有重复申报现象。[/color]  从批准情况看,2009年1-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新药临床申请173件;新药生产申请238件,其中一类新药8件;仿制药申请1074件;进口药申请388件。  综上可见,药品注册申报总量减少,重复申报减少,质量明显提高,结构发生改变,这充分说明药品注册逐渐回归正常,药品研发日益符合国情,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导向正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集中技术力量,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构成的制度体系,设置了合理的审评程序,建立了权威的专家技术资源,实现了依法科学审评审批,彻底扭转药品审评审批工作的被动局面,从源头上提升了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为解决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药品研制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color=#DC143C]通过对3.3万个药品开展注册现场核查撤回了7999个药品注册申请;通过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注销了4337个批准文号;通过开展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处理了2.5万积压品种,其中不批准1.5万个品种(大多为化学药5/6类、中药8/9类),不批准率达61%,[/color]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大程度上规范了药品注册秩序,净化了药品研发环境,卸下了历史包袱,也为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基础。   三、采取多项政策措施,鼓励药品研发创新  为规范药品技术转让注册行为,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U]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了《药品技术转让注册册管理规定》。它是继《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之后发布的第四个配套文件,自此,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核心的我国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初步形成,[/U]我国药品注册进入了一个鼓励创新、引导创新的时代。  鼓励创新、引导创新,这在多个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并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首先,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严格了新药证书的发放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新药证书的含金量。其次,在《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中通过采取早期介入、优先审评、多渠道交流沟通、动态补充资料等措施鼓励、支持创新药物研发。第三,《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规定了严格的注册现场核查和检查要求,保证了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维护了注册审批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使各项鼓励创新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第四,在《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中为鼓励中药新药在新功能主治领域的研发,还对“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增加内涵,将“主治病证未在国家批准的中成药【功能主治】中收载的新药”,纳入特殊审批的范围,充分发挥中药在疑难杂症和新出现疾病方面的治疗作用。并采取具体措施拓宽中药复方制剂的组方内涵,鼓励中药创新和发展。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出台后,对进一步鼓励创新,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有效控制批准文号数量。[U]技术转让批准后,原来已经取得的批准文号同时注销,避免了一家转多家,[/U]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减少简单改变剂型和仿制药品的申报数量,从根本上解决低水平重复问题。  二是促进专业化程度提高。药品技术转让新政策的确立,有利于企业间或者企业内部改变产品结构,合理分配和调整生产资源,实现优势产品重组和重点发展,减少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随着产品生产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围绕产品专业化生产和监管水平将会得到促进,推进以产品为核心的CGMP实施,进一步保证产品质量。  三是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技术门槛,加强风险控制。《[U]规定》对新药技术转让和生产技术转让所要求的技术资料,基本参照仿制药的要求,作了大幅度增加,并强调了转让前后的技术比较。[/U]增加了技术审评程序,参照改变产地的基本技术特点,相对于仿制药品的审评提高了技术审评的可对比性和可评价性。对经审评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或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还要完成规定的试验,[U]彻底改变了过去新药技术转让无需进行技术审评和临床试验的状况,[/U]极大提高了技术要求。《规定》还设置了“不予批准情形”:对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药品,其技术转让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从而进一步加强了风险控制。  四是品种管理由“静态”转变为“动态”。据了解,[color=#00008B]目前许多药品生产企业超过一半以上的批准文号闲置,常年生产的品种占企业总批准文号的比例不到四分之一。一方面大量批准文号闲置,另一方面仍然有大量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新注册批准文号。[/color]批准文号闲置造成的生产技术闲置不仅仅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对药品生产监管、上市药品的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都非常不利。高质量的药品监管必须建立在药品正常生产和正常销售使用的基础上,也即动态基础上。药品技术转让,特别是生产技术转让,可以使本企业不使用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到其他需要该品种的企业,有利于产品资源的优化组合,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让技术作为一种产品,在市场上有序流通起来,鼓励一些技术有条件向外部转让。允许新药、上市多年药品、进口药品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技术转让,鼓励先进科研成果和成熟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让国外的先进生产技术落户国内;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利于产品和资源优势重组,做大做强医药产业。

药品注册管理规程相关的耗材

  • 数字袖珍折射仪药品折射仪PAL-RI
    数字手持袖珍折射仪PAL-RI 数字手持袖珍折射仪PAL-RI是PAL系列中唯一可测量折射率的新款产品.适合在药品及化工制品等以折射率来管理产品质量的过程中使用. Model PAL-RI 型号 3850 测量范围 折射指数 1.3306 至1.5284 溶解值 折射指数0.0001 测量准确度 折射指数± 0.0003 (在20度摄氏使用水时) 环境温度 10 至40° C 测量温度 5 至45° C (溶解值1° C ) 样本量 0.3 ml 测量时间 3 秒 电源 2 × AAA 电池 国际保护等级 IP65 无尘且对喷射水柱具防护作用 尺寸重量 55(W) × 31(D)× 109(H)毫米, 100公克(不含零件的重量) 选件 &bull PAL保管箱: RE-39409&bull 携带连: RE-39410
  • 药品铲
    药品铲为了满足药品行业的高要求,药品铲也做了很多的改进。包括满足FDA法规。像所有的医药行业的样品一样,药品铲是由不锈钢V4A材质制成,无边缘,无缝隙,无切口。这些要求可以使得样品免于被污染。药品铲外表面的高度抛光可以满足GMP生产及取样规范的所有要求。 1.不锈钢V4A材质(1.4404) 2.符合GMP规范3.高度抛光药品铲容量ml直径 mm长度 mm产品货号1025455324-00105038705324-0011100501005324-0012500951405324-0018750952105324-001310001102355324-001412501251955324-001517001352305324-001625001852155324-0017
  •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由上海书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全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质量优质,经久耐用,规格齐全,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选购。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介绍:304不锈钢取样器加厚型,粮食、谷物、粉末、颗粒、取样器探子。采样探子取样时沿一定角度插入物料,到达指定深度后转动抽出,将所取物料倒入样品容器内,完成一次取样。不仅适合采集全部样品,而且适合采集部位样品。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长度(cm)宽度(cm)价格(元)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401.478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501.795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602110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702.2128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802.4145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使用时注意事项:一:使用前应检查采样探子是否清洁。二:将采样探子沿一定角度插入物料,到达指定深度,待物料进入槽内,小心的将采样探子抽 回,将 采样探子中的物料从采样探子后端倒入样品容器内。三:将采样探子擦拭干净,完成取样。 产品特点:一:材质304不锈钢,对样品无污染,广泛应用于药品、食品等行业。二:采样探子内壁外壁抛光处理,可防止污染样品且更容易清洁。三:采样探子便于清洁,可防止细菌、污染物的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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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监局成功举办“现代药物分析研究和新药注册规程培训班”
    近日,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与AB SCIEX公司联合在古城西安成功举办了“现代药物分析研究和新药注册规程培训班”,近200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图1 AB SCIEX亚太区高级总监高醇新博士致辞   图2 大会会场   创新药物研发是制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为鼓励和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药的研发,国家启动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项目,极大地推动了国内药物创新研发的开发力度。为搭建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与技术体系,推进此新项目顺利的展开,更好地使我国制药企业、药物研究单位的研发水平与国际接轨,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联合制药行业分析技术的领军公司AB SCIEX邀请到了二十多名中、外专家就药品注册法规、新药研发流程和质谱技术在药物研究与药物分析中的应用等六大专题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一)当前中国的药物研发和注册   1.现阶段中国的药品研发和注册   2.中国的资源和市场对国际新药研发的影响   3.中国新药研究中的药代动力学的现状和今后的方向   4.中国新药GLP 毒性研究的机遇和挑战   (二)现代LC/MS仪器的结构及其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   1.LC/MS技术的今天和将来   2.串联四极杆(QQQ)质谱及其在生物样品分析中的应用   3.串联四极杆-线性离子阱(Qtrap)质谱及其在ADME中的应用   4.高分辨质谱及其在结构解析中的应用   (三)新药毒性和临床研究法规对生物样品分析的要求   1.中国GLP认证的临床生物样品分析现状   2.国际法规对GLP生物样品分析与要求   3.如何在中国建立国际认可的GLP生物样品分析实验室   (四)药品注册法规对药物代谢研究的要求   1.中国新药IND申请对DMPK实验和数据的要求   2.新药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评估的国际法规和实施   3.人体和动物体上的ADME实验:有关国际法规和方法学的要求   (五)药物分析的相关法规、方法和技术   1.药用活性组分(API)的质量控制和分析:中国法规及其对分析方法的要求   2.ICH法规以及对杂质和降解产物分析的要求   3.LC /UV/MS 新技术在分析API,药物杂质及降解产物中的应用   (六)LC/MS在药物分析中新进展   1.LC/MS技术分析和筛查天然产物中的活性组分   2.药品打假中的新技术和新发展   3.蛋白质药物和生物标记物的定量研究   此次研讨会得到了广大制药企业和新药研究机构的研发人员,各级药品检验所(院)和口岸药品检验所人员,药品生产企业高层技术与质量管理负责人,新药研发CRO实验室人员及高管的喜爱和肯定,大家一致表示这是多年来少有的一次针对新药研究的高层次会议,受益匪浅,并希望今后每年举办一次。   美国AB SCIEX公司   美国AB SCIEX公司是生命科学分析技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其产品能满足最复杂科学问题的挑战。美国AB SCIEX公司提供科学仪器、相关软件和服务用于发现新药,提高医药科学,保护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美国AB SCIEX公司的技术解决方案能提供最可靠、最完善的数据确保我们的客户具有科学发现的热情,对数据结果保持最强的信心,提高人们的生命质量。美国AB SCIEX公司具有20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市场领先历史,其前身是美国应用生物系统/MDS分析技术公司。想要了解更多美国AB SCIEX公司的信息,欢迎登录公司网站:www.absciex.com或www.absciex.com.cn
  • NMPA:注销34个药品注册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汞溴红溶液等34个药品注册证书。特此公告。附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目录国家药监局2021年1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32号公告附件.docx
  • CFDA:12月1日起,停用药品注册受理专用章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总局办公厅关于停用药品注册受理专用章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食药监办药化管〔2017〕173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 第134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前期总局下发给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受理审查专用章”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不再继续使用。2017年12月1日后,各省级局2017年12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需要补正材料的,可在补正通知书上加盖各省级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 /p p   为严格执行总局印章管理规定,请你局将印章于12月31日前指派专人缴回总局药化注册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12日 /p p /p

药品注册管理规程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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