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比较健全点的计量设备校准规程 谢谢
求助抑菌圈测定仪的检定规程~!抑菌圈测定仪就是用来抑菌圈大小的仪器。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急需,先来先得~!
如题,目前国家没有关于菌落计数器的校准规程,有的校准机构使用JJG 511-1987对菌落计数器进行校准,但我认为这个跟照度计是八字都打不到一块去的东西,这样的校准无任何意义!还有的校准规程使用什么线性校准内容,结果把我这个外行给忽悠了!那么请教一下校准行业的专家学者,请问校准领域内对菌落计数器是如何规定?大家一般都采用什么校准规程合适呢?既然国家没有菌落计数器的校准规程,是否可以对菌落计数器不进行校准呢?请专家解释说明一下!
仪器校准结果验证规程仪器校准结果验证规程2015/1/12 20:47:52企业仪器在取得相应的《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时,应按下列规则进行符合性评定。一、根据工作需求,可以缩简一些仪器校准的过程,也能达到一定的校准的结果二、测量设备U95 ≤1/3MPEV(被评定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示值误差符合性评定若出具校准证书机构评定的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U95小于或等于被评定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EV的1/3 (即U95 ≤1/3MPEV) ,则可不考虑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校准人员根据《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内页中“校准结果”栏内的数据,对给出最大示值误差的,可直接与测量设备说明书或原技术指标相比较;若无误差值的,则要使用证书/报告中校准数据计算最大误差值(可采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或引用误差等表达) ,将计算结果与测量设备说明书或原技术指标相比较, 若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Δ)在其最大允许误差限内时,即(Δ≤MPEV)满足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符合性评定的基本要求后,则该测量设备可判为满足技术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实验室2008年就开始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联系了好多计量单位均不能检定或校准,解释是国家没有相关检定或校准规程。最近听说有规程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计量单位还是找各种借口不给检定或校准!
绝缘油含气量测定仪怎么校准?有校准规程没有?哪位大神能指导指导!!
目前有计量校准相关软件(或者仪器设备软件)的规程规范或校准方法?虚拟仪器是需要计量校准?
谁用过CHILTBRN型、JC-2型的湿镜投影仪啊?请求校准规程!
急需自校校准装置校准规程!
有谁有聚合物杂质测定仪校准规程?校准的技术依据是什么?具体是检测那些个指标参数?
老兵大哥: 最近我们这边扩项评审,专家提出一个关于检定确认规程的问题,让我们有点不知所措,望你抽空能够指点一下迷津。 问题描述如下:缺本次扩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确认规程。 当时和专家交流了一下,得到思路是可以参考仪器标准和方法标准要求来,还要做检出限,线性之类的。我就纳闷了,我们这个仪器检定后,还要这么复杂,真的有必要吗?后来我们发现很多现行监测标准是没有对仪器性能有规定,或者干脆都没有仪器标准。这种情况下,专家建议我们做质控样,看是否对方法有影响?还有一台仪器有很多种方法,这个又怎么处理呢?比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液相、紫外、分光光度计等,这些要是每个方法都按照这种要求来做,工作量就太大了。 在我看来,检定和校准确认规程是有必要,但没有必要弄这么麻烦。对于有特别需求的,应该在检定或者校准的时候要提前说明情况,以满足要求。检定完成后,再对检定结果进行确认即可。没有必要整这么麻烦。
寻求ICP的校准规程,以前好像有个教委版的,麻烦那位好人帮忙找一找上传一下~[em23] [em23] [em23]
[b]糖度计的校准规程? [/b]
微量进样器(10ul-1000ul)拿去校准 看到校准证书上的依据是 JJG646-2006[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移液器[/color][/url][/color][/url]检定规程。找到这个规程看下没发现微量进样器,这样用这个校准规程可以吗?
目前越来越来多的校准规范更新,甚至代替检定规程,具体以后是校准规范还是检定规程是否有这方便的具体指导和说明?
各位同行:大家好! 请问谁有定氮仪的校准规程,定氮仪的期间核查如何做?急!急!急!
谁能给我一份超声波液位计的校准规程.谢谢!
试验筛校准规程
库仑仪的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目标是德国菲希尔的Couloscope CMS ,有知道的吗?
校准cnas实验室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企业内部,可以自学规程规范然后教授其他人员,授权自己和其他人具备该项目能力?需要注意什么?
大神们 我在我司的火花机校准报告上的看到校准依据是:JJG(浙)84-2006 火花试验机检定规程,这是浙江省编制的检定规程能否在广东省内做校准报告的依据?
[size=4][font=黑体]检验设备的校准、维护及性能验证规程[/font][/size]1总则1.1 实验室负责人应确保每位操作人员均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操作。质量负责人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内部审核以确保这些程序被严格执行。1.2 检验设备手册所有检验设备手册应按照易于检索的方式存档。1.3 检验设备记录1.3.1应详细记录与预期质量控制结果不一致的情况,附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分析的人员验证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审核这些记录。1.3.2 每台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检验设备应有使用记录本并放在检验设备附近。使用记录本的内容包括:检验设备名称、制造厂商、主机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检验设备到货日期及投入使用日期、当前放置地点、收到时的状态(新、旧、重新调试)、制造厂商的操作指南(复印件或其放置位置)、检验设备校准和/或验证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一次校准和/或验证的日期(复印件或其放置位置)、维护记录及未来的维护计划、任何损伤、故障、校准、修理的记录。1.3.3有关检验设备的每个事件都应记录在案,包括日期、事件、采取的纠正措施、登记人的姓名等。1.3.4 应保存所有检验设备最近3年的使用记录本和维护记录本。2 检验设备的校准和期间核查(见ISO 7218和 EA-04/10)应根据需要、检验设备类型和以往的性能情况确定校准周期和期间核查频率(见表1)。
有些实验室对所有校准方法都补充了作业指导书,但其内容比校准方法还简略,毫无“补充”内容和必要性。按照A025要求,我实验室大部分直接舍去了自编校准方法,采用了直接以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为作业指导书操作,当然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操作指导书可以保留。那么什么必要的补充指导书,比如依据JJF1101-2019恒温恒湿箱计量校准,由于实验室使用的标准器是无线设备传感器,传感器需要通过操控进行设置工作,温度和湿度、风速都可以根据时间的横坐标推移,记录需要的数据,且在箱体中布点可以通过激光准确布点。故结合自身实验室设备特点需要进一步补充作业指导书。再比如原始记录格式可能并不是规范中的样式等。[b]7.2.1.3 当校准方法的规定不明确或不充分时,校准实验室应编制补充文件(如***校准作业指导书、***校准细则),对校准项目、校准方法(程序)、测量标准、原始记录格式等予以规定。 注:校准实验室制定的“***校准作业指导书”、“***校准细则”作为校准方法的补充文件时,应与相关校准方法同时使用。[/b]再次强调,需要编制补充文件的校准方法不多,实验室应准确判断是否“需要”本条的“补充文件”,仅限于校准方法的规定不明确或不充分时。这不是方法偏离,方法偏离是存在于校准方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这里严格说明补充并不是偏离。不要规范要求十个测温点,每个取五次测量平均值,被补充指导书改的只测两个点,取两次平均值,这就是方法严重偏离。实验室一定要在技术负责人监督下完成作业指导书的确认,务必要结合规程规范,以他作为主题,看看结合自身实验室人机料法环测是否需要补充作业指导书,按照A025要求进行文件的修订,记录表单的变更,后续在使用上逐步完善,通过内审和管评来持续改进。
电子天平的操作规程和校准规程
请问各位老师,不在强检名录上但有检定规程的设备能否出校准证书?譬如像pH计有检定规程,若出校准证书,校准证书不给出pH计属于哪类级别的pH,而实际检测方法有对pH的级别做出要求。这种情况,校准证书是否还能使用 所能使用,是要自己进行判断pH的级别吗?还有校准证书,若客户有要求,能否给出校准证书关于设备级别的结论?
哪位高手可以指点一下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规程》大概思路?谢谢!
目前校准机构使用的是行业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如果即将发布国家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请问再下一次外部评审时,会有老师让我们必须更换国家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吗?有明确的条款要求这个吗?这里,行业的可能比国家的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可以解释不换为国家的?
哪位有容量仪器校准的标准JJG 196-1990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请帮忙提供,谢谢!
《JJG417-2006 γ谱仪》检定规程中的各项指标规定跟用户使用设备评价指标明显偏移,不符合实际使用评价要求,没有明确指出重复性及设备合成不确定的评价方法。作为具有校准能力的实验室,我们可以自行编写校准规范并进行产品的校准吗?其编号规则又是如何呢,直接引用体系文件编码规则吗?γ谱仪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有哪位了解漆膜硬度仪的校准规程呢?还望指教一二.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