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监测报告与检测

仪器信息网监测报告与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监测报告与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监测报告与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监测报告与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监测报告与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监测报告与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监测报告与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监测报告与检测相关的论坛

  • 水质领域检测报告

    1.水质领域,请问各位的CNAS/CMA的检测报告中,样品编号是如何编的,有子样本编号吗?比如说一个饮用水,因为要测的指标不同,微生物要用无菌瓶,其他一些指标要用塑料瓶,玻璃瓶,等等,这样就产生了同一水样下的几个子样本,那编号规则是如何制定的呢?2.可否分享一下CNAS/CMA检测报告的模板,供参考,谢谢。

  • 请教各位,监测报告中监测日期和检测报告中检测日期怎么写?

    请教各位,监测报告中监测日期和检测报告中检测日期怎么写?

    我写两种报告:检测报告和监测报告。日期是这样写的(见下图),但是有人提出来,我写错了,说是应该按他们原始记录的时间写,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到底是怎么填?还有另外一些情况,有些化验人员,他原始记录上写的是,比如是1.10做的这个化验,写的原始记录,但实际上他不是1.10写的原始记录,他是1.16写的,那我监测日期,算他是1.10~1.11写的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81407_02_1834255_3.png那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日期怎么写?是按采样-运输-保存-制样-分析-写原始记录这一系列操作过程的日期,还是只是单指化验-写原始记录的日期?同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日期是接受样品-保存-制样-分析-写原始记录这一系列操作流程的日期,还是只是单指化验-写原始记录的日期?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81407_01_1834255_3.png有计量认证规定,或实验室认可规定,监测报告的监测日期专门指那段时间?

  •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size=14px][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完成的任务和质量把关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性。[/back][/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size][/b][/back][/color][size=14px][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font][/b][/back][/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color][/size][/font][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size][/b][/back][/color][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color][/size][/fo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color][/size][/font][b][size=16px][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ack][/color][/size][/b][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font][/b][/back][/color][color=#000000][size=14px][back=transparent](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font][/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size][/b][/back][/color][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ack][/color][/size][/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六)授权签字人[/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七)加盖印章[/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原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⑧更改原因的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九)检测报告的归档[/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发送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报告发送的数量。[/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font][/color]

  • 学知‖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666666][back=#f6fcff]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b](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b][b]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b](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b](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b][b]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b](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b](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b]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b](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b][b]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b](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b](六)授权签字人[/b](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七)加盖印章[/b](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b](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b](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⑥原报告的编号。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⑧更改原因的说明。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九)检测报告的归档[/b](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b](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发送报告的编号。②报告发送的数量。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b](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img=图片]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FSicAhETIAVibYtABH8SFbZsNgLp08qsfYCKnz7SOnzYwTQrqhTkDFNnxTfhE4VZzB2UJ2HOjciaXl0xYOb9a8FSg/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img][b](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b](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color][/font][align=center][/align][align=right](分享自:[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f3e3f]实验圈)[/color][/font][/align]

  • 如何鉴别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的真实性?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有一份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这份报告一共检测了10余种标准的内容。且在检测报告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平台无法查到,现有以下疑问:1、报告编号无法查询是否可以认定检测报告是假的或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一份检测报告同事出具10余种检测标准是否合规;3、检测机构的资质如何查询认定,机构的检测能力和能检验的相关标准是否有地方查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14[/back][/color]已于2023年11月14日回复。

  • 检测报告和监测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水务局下属检测机构,对排水户水质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应出具检测报告还是监测报告?二者有何区别?对河渠入水口的检测,又该出具哪种报告呢?

  • 实用!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align=center][color=#ff4c00][b]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b][/color][/align][hr/][b]1、检测报告信息量不足或信息有误[/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检验检测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标题 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检验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上的标识 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检验检测检报告批准人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 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等。 目前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编制仍为人工录入电脑或业务管理软件,在信息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漏填或输入错误现象,如果检验检测报告中的信息量不充分或信息出现错误,就会导致报告内容不实,与样品或检测结果无法对应,甚至会造成检验检测报告无效的情况。因此,报告信息量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是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之一。[b]2、超范围使用资质标识[/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第163号令) 中明确规定,严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报告,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 -RL01: 2016 也明确规定实验室应在其获认可范围内出具证书或报告。超出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将被视为非常严重的实验室失信行为,也将受到认监委、认可委等机构严厉的惩罚。在每年针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中,超范围使用资质标识也是检验检测机构中发现较多、较严重的问题。因此,嘉峪检测网提醒,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合同评审时,应严格核对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只有报告中包含的所有检测项目均获得资质,才可以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相应资质标识,这是合同评审以及报告生成时应控制的关键点。[b]3、检验检测依据错误[/b] 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报告中的检测依据与委托方要求的不一致。实验室人员有时会忽略委托合同书的要求,按照习惯对检测参数用实验室常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但并不是客户要求的方法 或是客户要求的方法不适用却没有及时和委托方沟通,造成委托合同与检测报告的依据不一致。二是实验室使用作废的检测方法进行试验并出具报告。有些行业领域的标准更新速度较快,标准较多且复杂,例如食品领域,实验室标准查新如果不及时,未进行方法更新和证实,就容易出现使用作废标准的情况。 检测方法和检验依据是实验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使用正确的检验检测依据是保证出具有效报告的重要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应注意检验检测依据的正确使用,防止由于依据和方法错误导致的报告无效。[b]4、检验结论不规范[/b] 检验结论是检验检测报告的核心,是委托方关注的重点,准确、清晰、明确、客观,易于理解的检验结论是检验检测机构对外推送信息是否有效的根本保证。检验结论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明确产品全部或部分项目合格与否的结论,二是只提供测试数据,不作产品合格与否的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对产品做全项检验,应对所检项目出具检验结论,而不应对整个产品或整批次产品作出结论,这是对检测真实性的要求,也是检验检测机构自身免责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由客户送样的委托检验时,还应声明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如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作为科学研究等用途的报告,且检测项目未获得资质时,不应加盖检测资质印章,同时应对所提供数据只用于科学研究等其他用途予以说明。[b]5、分包项目未在报告中注明[/b]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检验检测报告中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分包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能力的分包”,指拟分包的项目已有资质,但因工作量急增、关键人员暂缺、设备设施故障、环境状况变化等原因,暂时不满足检验检测条件而进行的分包。这种情况需经客户同意,出具的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分包方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另外一种是“没有能力的分包”,指拟分包的项目未获得资质。嘉峪检测网提醒,此种情况若经客户许可,可将分包方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中,但在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分包方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检验检测机构往往忽视了对分包工作的描述,得到的分包结果直接录入到最终的检验检测报告中,并没有对分包方进行注明,或标注的不够明确、规范。这都是不符合资质认证评审准则要求的不规范报告。[b]6、原始记录不规范或信息量不足,无法追溯[/b] 记录是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实验室记录的作用主要是为检测工作的过程提供客观证据,为预防和纠错的溯源提供依据。原始记录是实验室记录中技术记录的一种,能够对检测过程进行复现,是检测工作活动轨迹的客观证据,是形成检验检测报告的原始凭证。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始记录是检验检测结果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保证。 原始记录设计应规范合理,信息量应充分、可溯源。除试验数据和检测结果之外,还要对所用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环境条件、试验参数、样品标识及其状态、检测观察过程及其计算公式、测试过程中的异常现象等进行如实记录。此外,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页码标识、更改的规范性等也是原始记录中容易忽视的问题。

  • 【原创大赛】环境监测/检测报告的编制

    【原创大赛】环境监测/检测报告的编制

    环境监测/检测报告是监测/检测数据这一特殊产品的物质载体,作为监测/检测机构的产品,产品质量的好坏,事关监测/检测机构形象。目前环境监测/检测报告需要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5版)、2016年8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要求和行业特点尽快做好转版工作,下面这个讲义便是为使我们的环境监测/检测报告更加规范、完整、准确,以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而编写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7/201607042259_599163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7/201607042259_599164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7/201607042302_599165_1634717_3.jpg

  • 检测报告的这些事,检测人员必须清楚

    [align=center][b]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何作用[/b][/align][align=left] 它是反映检测结果和结论的文件。它提供了检测机构对客户委托的产品所进行检测所得到的结果的信息。它的篇幅可能是一页纸,也可能是几百页纸。[/align][align=left] 检测报告应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5.8.2和5.8.3条要求(对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5.10.2和5.10.3条要求(对取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编制。[/align][align=center][b]检测报告具体应包含哪些信息[/b][/align][align=left]一般检测报告应有以下信息:[/align][align=left]1)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检验证书、产品检验证书等)、编号、授权标识(CNAS/CMA等)和编号;[/align][align=left]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必要时给出实验室的电话、电子邮箱、网站等;[/align][align=left]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报告编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报告编号+第#页共#页),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测报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align][align=left]4)客户(委托方、受检方)的名称和地址;[/align][align=left]5)所用方法(含抽样、检验和判定的依据)的识别(标准编号和名称);[/align][align=left]6)检测物品的描述、状态(产品的新旧、生产日期等)和明确的标识(编号);[/align][align=left]7)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align][align=left]8)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align][align=left]9)检测的结果,适用时,带有测量单位;[/align][align=left]10)检测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align][align=left]11)相关时,结果仅与被检测物品有关的声明。必要的说明,如包括客户要求的附加信息,需对检查情况、方法或结论做出进一步说明(包括从原来的工作范围删除了哪些内容)等;[/align][align=left]12)如果检验的部分工作被分包,这部分的结果应明确标识;[/align][align=left]13)附件,包括:示意图、线路图、曲线、照片、检测设备清单等。[/align][align=center][b]检测报告分类[/b][/align][align=left] 检验报告的性质一般反映了该检验的目的,也就是为何进行该项检验。常见的检验性质有[b]委托检验、监督检验、认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等[/b],委托检验一般是委托方为了对产品质量进行判断而实施的;监督检验一般是政府行政机关安排的,为了监控产品质量而实施的;认证检验和许可证检验一般是申请方为取得某项证书而进行的检验。[/align][align=center][b]抽样检测报告应该含有哪些信息呢[/b][/align][align=left] 抽样检测报告中应有抽样单位、抽样人、样品代表的批量、抽样方法(随机)、抽样量、封样情况的信息。[/align][align=left] 检测报告应给出样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信息,必要时还应给出制造商和生产(加工)名称和地址。[/align][align=center][b]检测报告中的检验依据的信息要如何理解[/b][/align][align=left] 完整的检测报告应给出本报告中检测所依据的抽样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和结果判定标准等,这些标准可能是集中于一个产品标准内,也可能分别由以上各类分立的标准。[/align][align=center][b]常规产品的检测项目有哪些[/b][/align][align=left] 一般产品的检验项目有外观、标识、产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必要时还应有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能、耐久性能(或寿命试验)和可靠性能等。[/align][align=left] 一般来说所有检验都是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在检测依据的标准中对每一项参数一般都规定了对应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这些指标一般是在一定的检测条件下才可获得的,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试验条件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完整的检测报告应给出对各项性能的判定指标和对应的检测方法。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测条件一般有:影响项目参数的温度、湿度、环境噪声、电磁场强度、测试电压或电流、设备的操作档位(如拉伸速度)等。[/align]

  • 【求助】检测报告问题

    我们单位做农残检测,刚刚运行2年,在出检测报告中有以下问题不清楚:一、检测任务通知书是否可以包含多个样品?(如果每个样品检测参数一样)二、检测报告正本副本是不是都要附带原始记录和谱图?检测报告包括内容及顺序如下:1、检测报告2、采样计划3、抽样单4、样品接收登记表5、样品制备通知书6、样品制备记录7、留样登记表8、样品发放登记表9、检测任务通知书10、加标样品回收率检测质量汇总表11、标准物质检测质量汇总表12、检测结果原始记录三、检测任务通知书中包括从甲地和乙地等不同地点的多个样品,原始记录可以说是多个样品的混合的记录,如何填写检测报告,不知道在一个检测报告中是否能同时体现多个样品的情况?附单位检测报告样本,求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谈谈检测报告

    [align=center][/align]对检测报告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关于报告的管理也有相应的标准依据,那么,对于检测报告的管理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现从电子报告、报告格式及报告的修改等方面谈谈个人看法, 1.结果的电子传送实验室发送的检测报告应遵循与客户在检测委托书或协议中达成的发送方式。当客户要求用电子方式发送检测结果时,实验室应向客户详细询问发送方式,尽量采取保密、可靠的措施予以发送。对实验室而言应向客户发送满足客户需要数量的报告,报告的编号应当具有唯一性识别。为分清保密责任,实验室应保存报告的副本。2.报告的格式为防止提供给客户报告的随意性,造成对报告使用的误解,实验室迎编制标准格式的报告,检测报告应按照能够清楚地表达检测数据,读者容易理解,符合检测标准格式的要求统一编排,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层应认真组织对报告格式的编排和制定。3. 报告的修改对已发出的报告如需要作补充或实质性修改,则仅以追加文件或资料调换的形式实施,并应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起草一份“对编号为XXX报告的”补充或修改声明文件,该声明文件应附以补充或修改后的检测数据或结论。当需要重新发布全新的检测报告时,应在新报告上注以唯一性标识。实验室还应当在新报告中书面作出“对编号为XXX报告全部作废”的声明或本报告完全取代编号为XXX的报告或原编号为XXX报告的结论全部作废的声明。4. 对报告疑问的处置当发现诸如测量设备有缺陷或测量过程失控等危害情况时,实验室管理层应立即组织对所出具报告和报告修正件的正确性进行认真的校核。如发现存在隐患或对报告结果的正确性有怀疑时,实验室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或报告的所有接收方。

  • 【我们不一YOUNG】环境监测报告

    [font=FangSong_GB2312][size=18px]环境监测报告是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环境监测活动中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各环境要素状况进行判断和评价,包括表、图、文字的表征和结果的表述。环境监测报告是对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的综合表达,是行政决策与环境管理的依据,是信息发布的重要技术支撑。[/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18px] 报告编写应遵循如下原则:(1)准确性原则。各类监测报告要提供准确的环境质量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可靠、数据详实和观点明确。(2)及时性原则。环境监测通过各类监测报告为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服务,应建立和实行切实的报告制度,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保证报告的时效性。(3)科学性原则。编制监测报告不是简单的数据资料汇总,而是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阐释监测结果及环境质量变化规律、方法和手段,阐释监测结果及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4)可比性原则。监测报告的表述应统一、规范,内容和格式应遵守统一的技术规定,评价标准、指标范围和精度应相对统一稳定,结论应具有时间的连续性,成果的表达形式应具有时间空间的可比性。(5)社会性原则。监测报告尤其是监测结果的表述,要便于读者理解,容易被社会各界接受和利用,使其在各个领域广泛地发挥作用。[/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18px] 环境监测报告按编制单位责任范围,分为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全国4个等级的环境监测报告。按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近岸海域、噪声、生态、辐射和土壤等环境质量专项环境监测报告,以及综合性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环境监测月报、环境监测季报、环境质量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等。[/size][/font]

  • 公开征集 | 检验检测报告样式(模板)

    [align=center][b][size=18px]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报告样式(模板)的通知[/size][/b][/align]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及相关单位:为提高检验检测报告的规范,提升检验检测报告质量,降低检验检测机构法律风险,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司委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现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报告规范性研究,面向社会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及相关单位,公开征集检验检测报告规范性样式(模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b]一、工作意义[/b]检验检测报告是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标准、技术规范等对样品实施检验、检测得出的检验数据、结果后出具的证明文件,是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产品”;也是检验检测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国家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产出。检验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尽管相关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格式提出了一定要求,但通用性的规范要求尚难以满足不同行业领域的治理要求。从监管部门调查掌握的数据来看,近年来因检验检测报告格式不规范、不严谨引发的法律纠纷仍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标准依据列载不规范、不充分,样品描述信息不规范,报告编号等更正信息不严谨,法律救济措施说明不完整,法律责任不明确等,极易引发争议,严重影响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的公信力和权威性。[b]二、征集领域[/b]涉及国民经济的各领域检验检测报告均可报送。包括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建筑材料,水质,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材料测试,化工,机械(包含汽车),防雷检测,电子电器,能源,轻工,采矿、冶金,纺织服装、棉花,电力(包含核电),商品检验、验货,软件及信息化,宝玉石检验鉴定,环保设备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样式(模板)。[b]三、征集范围[/b]中国境内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包括政府检验检测机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校检验检测机构等。[b]四、 报送材料要求[/b]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检验检测报告样式(模板)PDF 版和电子版(word)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技术标准部,无需纸质材料。[b]五、联系人[/b]傅斌友电子邮件:fu13810438407@163.com[align=right]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2年9月14[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888888]信息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olor][/size][/font][/align]

  • 关于检测记录及检测报告表单编号问题

    1、检测记录中每一页的表单编号是否可以一样?检测记录首页与续页版式存在区别。2、检测报告中封面、首页、续页、样品图片页、末页等是否每页都要有表单编号?还是记录/报告可以看一个整体的,整体一个编号就行?

  • 请问监测/检测报告下结论的问题

    请问各位前辈,关于监测/检测报告的结果判定的建议——最好的表述是“谁使用谁判定”,怎么理解? 如果这个报告是拿给监察支队执法检查,那么是监察支队判定吗?如果这个报告是重点源监督性监测报告,监测站一定要下结论,一定要监测站判定,我不知道谁会拿这个报告去干什么?那么举个例子,如果纺织染整工业总氮标准是30mg/L,某家重点源企业入网口是75mg/L,那么我只下这家企业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总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而不写它超标多少倍,造成一般污染或轻微污染云云。这样做可不可以?[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1/201811052247091000_1515_3167735_3.png[/img]

  • 检验检测报告上传时间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color=#444444]根据市监检测发【2022】1号文件规定: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有效性查询平台(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监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编号情况,并依据社会公众查询和投诉情况进行跟踪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的时间要求必须是定期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还是可以检验检测报告出来了就可以上传,还有另外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几个工作日必须出检验结果,最少几个工作日需上传查询平台?谢谢![/color][/size][/font]

  • [求助] 检测报告内容的解读

    最近在收集来的检测报告中,有一点非常让人不理解。如一份无铅锡丝的检测报告,它的检测结果是铅:57,检测极限值规定是2。在检测结果表格下,写着:所示结果未样品总重量中的含量。检测报告中,没有写样品重量啊!这个应该如何理解才对?

  • 【资料】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 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 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 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 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 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 环境监测快报   第九条 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第十条 环境监测快报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并报出,报送范围是:主送上级环境保护局、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直接以传送计算机文本方式上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编报周期由当地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事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国家或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环境敏感地区,在污染事故易发期间,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在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编制文字型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每次监测任务完成后五日内将本次监测快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同时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接到地方监测快报五日内,将有关内容编制成《环境监测快报》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三章 环境监测季报、月报   第十二条 环境质量监测网基层站、“专业网”基层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站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型季报,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二十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站)数据型报告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三条 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三十七个重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于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编制完成上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文字型季报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四条 各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五月底和九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十月底前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其它专业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型季报的报送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流域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本流域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季报或期报,并于三月底、六月底、十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近岸海域文字型环境监测期报,并于七月底、十二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其他专业环境监测网的季报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已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的城市环境保护局应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数据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并于次月五日前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编制各有关城市环境监测站上报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于每月十五日前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四章 环境质量年报、报告书   第十七条 环境质量年报属数据型报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微机有线联网;同时以微机网络有线传输方式,逐级上报环境质量年报。   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的环境质量年报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年报报到网络组长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地区、本“专业网”年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第十八条 《环境质量报告书》属文字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按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分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两种。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其形式分为公众版、简本和详本三种。   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起始年为一九九一年,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只编详本,在其编写年度不再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六月底前,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完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和详本的编制,并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五月底完成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   各环境监测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报到网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分别于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六月底之前编写完成上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简本、公众版和详本,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年的八月底前,将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亦应于八月底前将全国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五章 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核实、认可各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状况数据,并将核实后的排污申报数据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一条 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是及时反映当地环境监测站在实施污染物总量核实、抽检、治理设施验收与运行效果检查等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情况的文字型报告。

  • 去客户场所做检测,检测报告应该怎么出?

    大家好,因为客户关系,我们实验室要派人去客户那边做实验,然后出具我们实验室自己的检测报告,这里面有些疑问想请教下。1、设备和检测人员都是客户的,我们只是在旁边监视,这可以出我们的报告吗?如果可以出的话,报告要注明哪些信息以规避风险?可以盖CNAS章吗?2、设备是客户的,检测我们自己做,这可以出我们的报告吗?如果可以出的话,报告要注明哪些信息以规避风险?可以盖CNAS章吗?以上疑问,谢谢大家的解答

  • 检测报告编号的问题

    我们实验室的检测报告,一般一个电厂会出很多份报告,然后按一个电厂对报告汇编成册。那么,在《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管理程序》文件里面,对检测报告规定了一套编号规则,汇编的编号规则要不要加到里面呢?还是不需要对汇编的编号了?请问大家有这样的情况吗?

  • 请问有没有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的模板?

    最近打算把现有的监测和检测报告格式和内容重新安排下,进行有依据的删减或者增加必要的内容,请问有现阶段的报告模板么?搜索出的总站模板是十几年前的好像不合适。请问报告中采样分析人员的名字需要列进去么

  • 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时间?

    1、目前各个企业所接触的检测报告,大部分都是“委托检测”委托检测:就是指的企业把样品委托给获得国家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对公正”的检测,为第三方检测结果。委托检测的特征是对“来样”负责,即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只针对企业所送的样品。2、国家行政部门有执法监督抽检,对应的检测报告为“监督检测”报告监督检测(叫别的称呼亦可,此处为方便大家理解):是国家行政部门为确保市场商品的质量,根据既定的国家抽检任务对市场上的商品进行执法监督。具体抽检工作,由政府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被抽检单位共同完成,抽检单为三方共同确认、三方签字认可。监督抽检的特征是对“所抽产品”负责,同时有同地点、同批次的产品作为备份样品。3、检测报告的类型不一样,所代表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委托检测报告:代表企业某段时间内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监督检测报告:代表被抽检单位所抽的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情况4、关于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所谓“有效期”,最初来源于政府单位在执法检查的时候,会查验商品是否有合格检测报告。由于委托检测不可能每批都检测,所以查的是该商品每批的厂检合格报告与生产日期附近的合格委托检测报告,这种方案属于比较划算的办法至今:经销商、商超、执法单位对于“第三方”委托检测报告的要求,一般是一年、半年之内的合格报告(特殊产品另说)5、为什么是一年、半年时间?其一是各产品的执行标准的型式检验的要求,例如 GB/T 20981-2007 面包 7.2 规定的要求是每6个月、以及特殊情况下,都需要做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全方位的确定产品的质量,因为厂检项目是比较少的型式检验项目一般企业无法自检,所以都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食品经营单位要做“进货审查”工作,有资质的合格检测报告为必备内容之一对于经营单位、执法单位在审查质量情况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该批次产品最近时间之内有资质的合格检测报告例如:某饼干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13日,按照执行标准规定企业要在2016年上半年、下半年均要做一次型式检验(具体时间不固定,也没有具体规定几月几日必须做)7、对于“有效期时间”的举例解释8月13日为下半年的时间段,则理论上2016年7月1日到8月13日的合格检测报告均可大多企业一年两次检测的话,上半年2月,下半年则在8月,中间一般相隔6个月。实际上有些企业会遇到特殊情况,导致两次型式检验未必一定是间隔6个月,也可能会是8个月、10个月等所以,很多地方对于商品批次前后一年之内的检测报告均认可(此做法并非官方通用,也不是经营单位一定使用,只针对特殊情况而已)8、对于长保质期产品的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以白酒产品为例,白酒产品保质期比较长,“永久”保质期一说型式检验的规定在GB/T 10346-2006 的3.3.2 要求是一年一次、特殊情况时测假如是2005的某白酒,则该产品对应的检测报告为2005年的检测报告,并不是用2015年、2016年的检测报告而2005年的检测报告,并没有什么“到期作废”一说只要2005年的白酒还在销售,那么2005年的检测报告就一直可以使用9、委托检测报告仅仅是代表企业一定时间段内的产品“相对合格”因为是“代表”(用词不一定恰当,希望各位都能理解意思)半年、一年之内的产品合格,过了半年、一年之后,就要用新的委托检测报告,所以给人的错觉是前面的报告“过期”了实际上,检测报告并没有过期,只是新生产日期的产品的质量情况,需要新时间段的检测报告做个“代表”而已10、关于检测报告的“对应时间段”,跟商品的生产日期有关就是2015年的产品,用2015年的合格检测报告代表产品质量合格,而不能盲目的用2014年和2016年的合格报告另外,有的企业使用该时间段内的监督抽检合格报告来做代表,很多地方也予以认可的备注:同一批次,委托检测合格,监督抽检不合格,该委托检测报告“作废”(作废一说仅为个人见解,没有官方规定),需要更换其他批次重新进行委托检测

  • 检测报告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某元素的含量处于检出限和报告限之间,那么在检测报告中该元素的含量填什么,实际检测结果还是其它? 望大家不吝赐教!

  • 检测报告数据引用问题

    甲委托方委托我们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做A地方的环境空气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乙委托方也委托我们做A地方的环境空气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那么2份报告中数据可以共用吗?

  • 检测报告骑缝章如何盖

    CMA章盖在报告的什么地方?CMA章要盖骑缝章吗?获得CMA资质的实验室的报告可不可以不盖CMA章,一定要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吗?公章行不行?……我们来看看如何使用报告章:1.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4.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5.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6.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7.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 噪声监测报告

    请问各位老师,噪声监测报告里需要体现声级计校准前后的数值和背景噪声值吗?能给我发个模板参考下吗,我看监测规范后面也没有附报告格式,谢谢!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