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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色仪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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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色仪计量标准相关的论坛

  • 测色仪的比较测量功能

    大家有没有经常遇到过这种现象,印刷油墨调色时或者印刷时需要临时对比两次印刷效果之间的差异程度,但此时往往是临时取用的测量标准,没有事先存储到测色仪中,而且也没有必要作为永久标准进行存储。此时为了满足需求,可以使用[url=http://www.xrite.cn/categories/][color=#000000]测色仪[/color][/url]的“比较测量”功能进行临时取样,实现色差的比对。一旦标准确定则可将数据存储到颜色库中,供下次调墨或印刷调用。

  • 测色仪色差仪工作原理和选择知识

    测色仪,顾名思义,测量颜色的仪器,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他们可以叫色差计、色差仪、比色计、分光测色仪、色度仪、色泽仪等等,我们该如何区分他们并挑选到我们需要的设备呢?第一课,我们先了解一下测色仪的原理。在没有测色仪之前,颜色的辨别只能通过人眼来判断,但大家都知道,看颜色的结果受三个要素的影响:光源、物体、观察者。它们中任一个变化都会导致结果的变化,所以必须有一个标准的、客观的设备或仪器来得出量化的数据。CIE国际照明委员会将此量化,即把光源、物体反射率或透射率、标准观察者用数字来表示,替代人眼造成的不客观性。1、光源通常是被认为发光的物质,但色度学概念中,光源是各种不同的能量光谱组成的照明体,它是一个在不同波段(如400nm)有自己特定能量的图谱。通常人眼能观测的电磁光谱中可见光的范围是400-700nm,但最新CIE(国际照明委员会)发现并规定360-780nm才是最新的可见光范围。而大家知道,光源的不同会导致看颜色的不同,那是和光源本身特性相关的,也就是说,不能能量分布的光源照明体会导致看颜色的结果不同。我们国家常用的光源有D65光源,C光源,A光源,TL84光源,CWF光源,U30光源等等,他们的能量图谱都不同。2、物体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待测样品,它可以是你的标样也可以是你的试样。各行业的样品完全不同,但它们都有相同的特性,样品本身的着色剂(染料、颜料等等)对光有吸收,继而带来反射或透射的不同。3、观察者,你可以认为是人眼或者是仪器的检测器,但在色度学概念中,我们叫2度或10度视角,这是因为随着医学及生物学的发展,科学家在1931年及1964年分别发现人眼视网膜上有对颜色敏感的杆体及椎体细胞负责明暗和颜色视觉,而这些细胞的分布与瞳孔及物体所形成的夹角是2度和10度,所以我们通称为标准观察者。测色仪是模拟并替代人眼观察颜色,并给出结果的客观仪器,它的光源现在技术一般是模拟D65光源,多为闪光氙灯,好的仪器的光源是D65光源模拟日光的时候,其中UV(紫外)部分也模拟得非常像,而且如果够标准的话都会配紫外和可见光比例校正板给客户,这样,光源是足可以放心了。但还有观察者和其它很多因素决定着一台测色仪器的优劣。测色仪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两种:积分球和45°/0°或0°/45°。积分球结构业内一般叫d/8°结构,d是diffuse的缩写,由一束光照在积分球内壁上在积分球里混合后形成入射光,积分球涂层是白色的高反射物质,这些物质必须长年不变化,保持高反射和稳定才会使光源稳定。市场上的美国HunterLab和X-Rite的积分球用的物质都是最好的物质,比传统BaSO4要耐候的多。积分球的尺寸ASTM也有规定,6.5英寸,相当于165mm直径的积分球,而市场上的很多手提式或便携式测色仪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而已,并不是标准的可信赖的仪器。45/0结构仪器是45度角入射到样品,0度角接收,照明方式和人眼看的方式接近,不考虑镜面反射光的影响,所以测量结果也会和人眼看的很接近。现在颜色的演变日新月异,经常有最新技术出现,像干涉颜料,效果颜料,通常说变色龙颜料,珠光漆,金属漆等。市场上多角度测色仪有好几款,但基本上都是光源、物体、检测器三点处于同一平面。对于颜色变化很大的当前样品来说,如果要间隔更小角度,很显然,固定角度的多角度测色仪是无法解决的。而且现在的颜料技术更是朝着不同平面颜色不同的效果上发展,这样就需要多平面多角度测色,更高技术可以选择配色,配出来后的颜色在不同角度上和标准样很接近,△E可以到0.2。韵鼎公司的ISOGON可以最多测量6000个角度,是这个领域内非常高非常高的的技术了。从分光原理上来看,分为两种,三刺激值和分光原理,前者通过模拟红绿蓝三原色,大概估计出颜色,但对计算其它颜色指数非常不精确-它没有反射率或透射率,它只有三个点参与计算,它没有标准观察者和视角。分光原理测色仪就理想很多了,通过光照射到样品上,经过反射到光栅分光,然后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最终转算成数字信号。其中光源、光栅、光信号放大装置、光电转换器等等环节都要求非常高,计算过程是从光源光谱能量*反射率(透射率)*观察者(2度/10度视角-xyz值)*系数的积分值得到相应的XYZ三刺激值,然后通过转换得到Hunter Lab或CIE L*a*b*及其它指数或色度标尺。所以最关键的就是如上说的光源等等设备里的元件,很多分光原理测色仪的优劣在这里就可以见高下了。 第二课,测色仪校准和颜色空间我们很难跟大家交流里面元器件的内容,但如果你有兴趣,倒也可以交流一下。但我们可以提供一个简易的方法来测试,那就是用标准板来校准仪器。很多客户买的仪器都自带了标准白板、黑光镜或黑板、绿板等,甚至还有客户配备了12块标准色块板,大家都用这些标准板来校准。测色仪的标准板和你的手表与北京时间天天对时一样,是要溯源的,并不是厂家自己定义的。行业里的标准白板和绿板一般都是溯源到NPL或者NIST的,但据我们观察,市场上除了美国HunterLab公司的测色仪以外几乎没有厂家将溯源数据提供给客户,换句话说,仪器校准是个不太准的过程。举例来说,如果你身边正好有一台仪器,你把白板换成白纸或者弄脏,你看能校准通过吗?绿板也一样,大家不妨做这个试验,你会发现校准并非那么可信。这个行业通用的一个指标叫L a b色空间,这个刚看到以为是实验室Lab的小东西其实在颜色领域非常非常知名,L值代表了颜色的明亮度-Lightness,a值代表了颜色的红绿方向,b值代表了颜色的黄蓝方向,Hunter Lab和CIE L*a*b*在色度空间上都是不均匀的,而且在黄蓝方向二者还有差别。L a b色空间很直观,两个颜色一比较,看看在三个值上的差别就知道色差怎样了,创立L a b色空间的科学家我们应该知道并记住,Richard.S.Hunter,麻省理工的双博士,他还创立了Hunter白度,Hunter黄度,对颜色领域的贡献不可谓不大。我们通常认为仪器经过校准以后仪器就准确了。但并非如此。我们在中国农科院为专家们做了一个实验,市场上一个品牌的两台仪器,都用自己的白板校正,这样我们认为仪器是准确的,用来测量样品是放心的,但把两台仪器互测白板,问题出现了,L值差了0.5.总色差当然至少0.5了。他们觉得问题很大,很长时间论文、研发的数据都基于此,但发现这个问题后,该怎么办?当然,我们提供了最让专家们信服的方法。 第三课:如何选择适合你的测色仪、色差仪?

  • 分光测色仪的光学设计

    光学系统是分光测色仪的核心部分,有人以光谱仪基本原理和光学设计理论为基础,以便携化、低成本、且满足设计要求的光谱范围和分辨率为具体设计目标,用光学软件对该系统进行模拟和优化,得出研究结:设计的系统光谱范围为360nm~740nm,光谱分辨率为10nm、F数为5.25、光谱展开为44.1mm、系统体积约80mm×69mm×62mm,满足精度高、体积小及成本低等设计要求。光学系统结构是便携式测色仪中的核心部分,它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url=http://www.xrite.cn/categories/][color=#000000]测色仪[/color][/url]的整体性能,其中光谱分辨率是衡量该系统质量好坏最重要的评价标准。

  • 测色仪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测色仪在质量控制中应用极为普遍,但有如下事项需要引起注意:1、一客户提供给厂家一套颜色坐标,没有提供标准样品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搞清楚客户提供的色坐标是在哪个颜色空间测量的,还有照明条件,光源类型。2、一定要根据用户的色坐标空间来确定当前[url=http://www.xrite.cn/categories/][color=#000000]测色仪[/color][/url]的色坐标空间,当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一定要用随机带的标准白板重新标定仪器,达到最高的测量精度;3、两次测量结果相差较大时注意检查测量口整洁度、衬垫纸、电池及检查区域是否混色等。

  • 测色仪在玩具色彩管理具体应用

    大多数玩具产品都是通过塑料、塑胶材质制成,为了展现玩具可爱、灵巧的特点,就要求玩具外观颜色搭配合理。分光[url=http://www.xrite.cn/categories/][color=#000000]测色仪[/color][/url]的颜色检测工序,就是玩具色彩管理最重要的一环。市面上一款光栅分光测色仪可以在CIE推荐的D8几何光学条件下,可对玩具样品进行精准的测量,并结合多种颜色空间,能够精准的表述各项颜色参数,借助这款仪器可以帮助企业建设自己产品的颜色标准数据库,然后配合使用专业的调色、配色软件,对玩具产品的色差品质进行管控,实现玩具批量化、高效率的生产,颜色品质始终如一。

  •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在标准中处于什么地位?

    首先,很荣幸被管理员相中,提升为本版面专家!再次表示感谢,并问好所有的朋友,预祝各位圣诞快乐!其次,想借论坛中的话题“仪器检定/校准/计量在标准中处于什么地位?”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以下是我个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不足之处,请各位包含、斧正!什么是“标准”?标准,就我目前所有了解的,应该至少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文件性的,比如技术标准,操作标准,判定标准等;另一方面则是设备的,比如,你的实验环境,所用到的相关仪器、设备等。因此,谈标准,就必须同时考虑这两方面的东西,否则就是片面的强调了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对任何一项实验,要想获得较为客观的结果,除了规定操作方法、技术指标等以外,还必须规定使用的仪器、设备。仪器检定、校准、计量在标准中处于什么地位?仪器检定、校准、计量在标准中,所起的作用应该是“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如果没有科学的、精确的、客观的检定、校准或计量,那么,标准将无法被折行,所以基于此,我个人认为,仪器检定、校准、计量在标准中应该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也就是标准得以建立、贯彻、执行的基础或前提。如果没有了仪器的检定、校准、计量,则标准便不成为标准!前面我们已经谈到,标准,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文件,二是设备。只有文件,没有设备支持的标准不是真正的标准,但,一旦涉及到设备,就必须考虑设备的可信度到底如何?而对设备的可信度的考量,就目前来说,必将使用到校准、检定以及计量等,当然前提是,这些工作,必须是认真、客观的实施,而不是仅凭一张证书就了事的!

  • 【求助】咨询多角度测色仪

    请问大家,现在市场上商品化的多角度测色仪有哪些?我公司现准备购买一台多角度测色仪,用于光变材料的颜色测量希望大家给予推荐和相关信息谢谢如有资料请发我邮箱fashhill@163.com

  • 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

    [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8px][back=#00ffff][b]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b][/back][/size][/font][/align][size=20px][b][font=宋体][back=#00ffff]注册计量师的知识海洋 2023-09-13 07:30 发表于江苏国家建立计量基准的原则:[/back][/font][/b][/size][b][font=宋体] [/font][/b][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1)计量基准是[/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back][/font][/b][/size][font=宋体],故对每项测量参数来说,全国[/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只能有一个计量基准;[/back][/font][/b][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2)计量基准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由[/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back][/font][/b][/size][font=宋体]统一组织建立, 其他部门和单位不能随意建立计量基准;[/font][font=宋体][size=20px](3)基础性、通用性的计量基准,建立在市场监管总局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size][/font][font=宋体][size=20px](4)属于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工作条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可以建立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所属的计量技术机构。[/size][/font][size=20px][b][font=宋体]申报计量基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具备的 6 个条件:[/font][/b][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2)具有从事计量基准研究、保存、维护、使用、改造等项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3)具有保存、维护和改造计量基准装置及正常工作所需实验室环境条件;[/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4)具有保证计量基准量值定期复现和保持计量基准长期可靠稳定运行所需的经费和技术保障能力;[/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5)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6)具备参与[/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国际比对、承担国内比对[/back][/font][/b][/size][font=宋体]的主导实验室和进行量值传递工作的技术水平。[/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b][font=宋体]计量基准的复核与考察:[/font][/b][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计量基准进行定期复核和不定期监督检查[/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2)[/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复核周期一般为 5 年[/back][/font][/b][/size][b][font=宋体][back=#00ffff][/back][/font][/b][size=20px][font=宋体](3)复核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计量基准的技术状态、运行状况、量值传递情况、人员状况、环境[/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状况等。[/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4)建立计量基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计量基准的技术状况,保证计量基准正常运行,按要求使用计量基准进行量值传递。[/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对因某些原因造成计量基准中断量值传递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报告。[/back][/font][/b][/size][font=Calibri][/font][size=20px][b][font=宋体]计量标准的作用及建立条件[/font][/b][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1)计量标准处于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中间环节[/back][/font][/b][/size][font=宋体],起着[/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承上启下[/back][/font][/b][font=宋体]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位量值.通过[/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检定(或校准)传递[/back][/font][/b][/size][font=宋体]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全国计量单位制和量值的统一。[/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back=#00ffff](2)[/back][/font][/size][b][font=宋体][back=#00ffff]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back][/font][font=宋体][color=#0887e8], [/color][/font][/b][font=宋体]都要依法考核合格,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font][size=20px][b][font=宋体]计量标准的应用:[/font][/b][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开展量值传递的范围为:[/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b][font=宋体][back=#00ffff](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back][/font][/b][/size][b][font=宋体][back=#00ffff][/back][/font][/b][size=20px][b][font=宋体][back=#00ffff](2)部门计量标准在本部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back][/font][/b][/size][b][font=宋体][back=#00ffff][/back][/font][/b][size=20px][b][font=宋体][back=#00ffff](3)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back][/font][/b][/size][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如果需要超过规定的范围开展量值传递或者执行[/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强制检定[/back][/font][/b][/size][font=宋体]工作,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当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申请计量授权[/back][/font][/b][font=宋体]。凡是申请计量授权的计量标准都应当经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标准考核合格。[/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b][font=宋体]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复查[/font][/b][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1.计量标准的考核[/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back][/font][/b][/size][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1)[/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考核:[/back][/font][/b][/size][font=宋体] [/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a)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b)地(市)、县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计量行政[/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部门主持考核;[/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c)各级地方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门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2)[/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部门计量标准的考核:[/back][/font][/b][/size][font=宋体] [/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须经同级政府计量[/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部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3)[/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back][/font][/b][/size][font=宋体] [/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与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主[/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持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4)[/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back][/font][/b][/size][font=宋体] [/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该单位工商注册地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核。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5)[/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授权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back][/font][/b][/size][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承担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授权任务的单位建立相关计量标准,应当向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考[/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开展授权范围的检定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2.计量标准的复查[/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1)计量标准器应当按期送检复核考查,确保取得连续有效的检定证书。[/font][font=Calibri][/font][/size][size=20px][font=宋体](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font][b][font=宋体][back=#00ffff]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back][/font][/b][/size][font=宋体],持证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复查考核。经复查考核合格,准予延长有效期;[/font][font=Calibri][/font][size=20px][font=宋体](3)不合格的,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复查考核单位发送《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font][font=Calibri][/font][/size][font=宋体][size=20px](4)超过《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的,应当按照新建计量标准重新申请考核。[/size][/font]

  • 计量和计量标准的关系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color=#4f4f4f] 计量和计量标准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统一。计量是为了实现测量活动、测量结果的全球统一。从本质上讲,计量就是现代社会中最基础的标准化活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计量更是一切数据有效性的源泉。计量科学的本身就是为了建立和优化不断进步、永无止境的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物化的标准、是客观的标准,是建立在科学真理基础上的准绳。我们在谈到质量时,经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分别是指校正圆和方的两件计量器具。当规和矩合二为一时,便为规矩,指的是法度,标准。规、矩和规矩之间,就形成了内在联系。可以说,没有规、矩,何来规矩?没有规矩,规、矩何用?如果我们认为标准确定了需要方、圆及其规格大小,则计量确保方是方、圆亦为圆,以及方圆之规格符合标准之规定,也就是确保了质量的预期。因此,可以说,标准规定了质量的要求,计量确保了质量的实现,计量是标准的基础,更是质量的基础。[/color][/size][/font][hr/][font=微软雅黑][size=16px][color=#4f4f4f](来源:《中国质量报》2015年10月28日第四版,作者: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院长方向) [/color][/size][/font]

  • 铂钴比色法测色度的的几个小问题求解答

    我第一次做铂钴比色法测色度,有几个问题想求助一下大家。1.我现在有:国家标准物质,Pt-Co色度溶液,500度一支。水和废水第四版书上写到比向50mL色管中加入0.5、1.0、1.5、2.0mL用水稀释至标线,各管的色度为5、10、15、20度。以上色度的标准色列是怎么配置的,我不会稀释。谁可以告诉一下?2.色度的单位是:度,请问有没有符号表示方法?还是就写汉字就可以了,没其他表示方法?3.平日做地下水或者比较干净的水时候,铂钴比色法测色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4.铂钴比色法测色度的标准色列可以保存多久,标准色列的颜色会发生改变吗?

  • 【分享】什么是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size=4]什么是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在量值传递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全国测量活动达到统一。为了使各项计量标准能在正常的技术状态进行工作,保证量值的溯源性,计量法规定凡建立计量标准,都要依法考核合格,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size]

  • 【资料】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考核)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考核)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本区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考核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2、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不含杆秤)、加油机(含加油机税控装置)、出租汽车计价器]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考核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3、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标准考核由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本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标准考核由本局受理。(二)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a)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b) 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c) 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d) 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e) 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f)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新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  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b)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1份;  c)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d)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e)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1份;  f) 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2份;  g) 计量检定人员检定证件或者校准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2、计量标准到期复查的  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b)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  c)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1份;  d) 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者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2份;  e) 随机抽取的2份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的原始记录以及相应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  f)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g)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h) 计量检定人员检定证件或者校准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i) 其他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技术资料。(五)程序申请↓接到申请5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后5日内上报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核↓ 承担考核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 组织考核单位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返回我局↓ 接到考核资料10日内完成审核、审定↓ 5日内制作许可证书和决定交申请人 (六)期限  20个工作日,组织专家考核时间及申请人的整改时间不计在行政许可期限之内。 (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收费标准  考核费:200元/项;复查费:60元/项;证书费:10元/证。(八)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新建计量标准指南

    [align=left][color=rgba(0, 0, 0, 0.298)]原创:[/color] [color=rgba(0, 0, 0, 0.298)]王宁 秦清平[/color] 计量资讯速递[/align][b]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已于2017年5月30日实施,笔者结合考评时建标单位经常咨询到的问题,谈谈如何按照《考核规范》的要求新建计量标准,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维护的看法。[/b][align=center][color=#d92142]新建计量标准指南[/color][/align] 新建一个计量标准,从最初的调研立项开始,到最终拿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其间需要经历[b]七个步骤:分别是拟建计量标准选择、筹备建标、建标实施、申请考核、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计量标准考评、考核结果的审批和发证。[color=#d92142][b][b][b][b]1.拟建计量标准选择[/b][/b][/b][/b][/color][/b] 总的来说,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选择拟建计量标准时,应着重考虑社会需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选择拟建计量标准时重点考虑经济效益。 假定某建标单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调研,最终决定新建一个用于开展常用玻璃量器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应按以下步骤推进。[b][color=#d92142][b][b][b][b]2.筹备建标[/b][/b][/b][/b][/color][/b](1)确定计量标准名称及编码 计量标准的命名和编码必须依据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执行,在建立计量标准之前,必须先确定拟建计量标准的名称和对应的编码。该建标单位准备建立的是用于开展常用玻璃量器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该计量标准在JJF1022-2014中的名称为《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代码为12215111。(2)确定计量标准级别 建标之前,还要先对建立的计量标准是属于最高计量标准还是次级计量标准进行确认。本例中,拟建的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属于容量计量器具,为确定其是否属于最高计量标准,需查看JJG2024-1989《容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框图》。查看后发现,该建标单位内部已建立了一套二等标准金属量器标准装置,其计量学特性高于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则拟建的计量标准属于次级标准。(3)建标单位现有条件分析 对照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的要求,对建标单位现有条件进行分析,主要是针对现有的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情况、人员情况进行确认,看是否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的需要,同时为下一步的经费测算提供依据。(4)建标经费测算 依照上一条的分析结果,测算建标所需经费。建标的费用包括实验室建设费用、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及设施购置费用、溯源费用、人员培养费用、考核和维护费用等。(5)立项 建标单位按照本单位项目管理的流程进行立项,根据二、2.(3)条的分析结果和二、2.(4)条的经费测算结果提出经费、人员、设备购置、实验室环境改造等需求,审批立项后可正式进入实施阶段。[b][color=#d92142][b][b][b][b]3.建标实施[/b][/b][/b][/b][/color][/b](1)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包括实验室准备、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置等几个方面,建标单位应根据二、2.(3)的分析结果逐一进行准备。①实验室准备 步骤二、2.(3)中已对实验室现有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实验室准备工作,实施时需注意以下几个要点:a.环境条件要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需要。b.设置环境监控设备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c.对检定或校准工作场所互不相容的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干扰和互相影响。②人员配备 计量标准需配备至少2名具有相应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并指定1名计量标准负责人。a.计量标准负责人的能力要求 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当具有能够履行职责的能力,熟悉计量标准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和主要计量特性,掌握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以及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和溯源等规定,具备对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能力。b.检定/校准人员的能力要求[b]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机构建标:[/b]检定/校准人员需要持有下列三种类别的证件的一种:1)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2)持有具有相应项目的原《计量检定员证》。3)持有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b]其他企事业单位建标:[/b]检定/校准人员只要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即可。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或者是针对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文件之一。③设备配置 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配置,由于之前已对设备情况进行了分析,本步骤只需按照分析结果配置或补齐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即可。(2)设备溯源①计量标准器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主要配套设备可溯源至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②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均取得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3)计量标准试运行 当实验室条件、人员、设备均配置完成,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需要后,计量标准已基本搭建完成;接着须对计量标准进行为期半年的试运行。在此期间,对计量标准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设备、环境设施、人员等。试运行期间,可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等工作。(4)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有两种方法:传递比较法和比对法。在规范的附录C中给出了详细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5)建立计量标准文件集 计量标准文件集共包含18项内容,建标单位只需按照《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文件集登记”所列内容逐一准备即可。[b][color=#d92142][b][b][b][b]4.申请考核[/b][/b][/b][/b][/color][/b](1)申请资料的准备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资料为6项,即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第3、4、14、15、17、18项。这一步骤需注意:a.如采用非国家技术法规,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规范文件原件1套。b.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提供《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2)提交考核申请 建标单位根据单位性质、行政级别、主管部门等因素,决定向哪一级的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b][color=#d92142][b][b][b][b]5.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b][/b][/b][/b][/color][/b] 这一步骤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与建标单位关系不大,不再赘述。[b][color=#d92142][b][b][b][b]6.计量标准考评[/b][/b][/b][/b][/color][/b] 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两个步骤。(1)书面审查阶段考评员会对建标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对资料存有疑问,考评员会与建标单位沟通。计量标准负责人在这一阶段只要按照考评员的安排进行资料的修改、调整即可。(2)现场考评时,考评员(考评组)会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观察、申请资料的核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末次会议的流程进行考评,建标单位只要按照要求积极应对即可。[b][color=#d92142][b][b][b][b]7.考核结果的审批和发证[/b][/b][/b][/b][/color][/b] 考评员(考评组)在完成考评工作后,会编制《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并返回到委托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后,即可向建标单位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若建标单位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可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b] 至此,计量标准的建立工作即告完成。[/b]

  • 【转帖】什么是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在量值传递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全国测量活动达到统一。为了使各项计量标准能在正常的技术状态进行工作,保证量值的溯源性,计量法规定凡建立计量标准,都要依法考核合格,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 我国《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按该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该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四类: (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需要的温度。温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 (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分别由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的,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确定有效期。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持证单位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延长有效期。

  • 广东仪器校准:确定计量仪器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华品计量小编为你介绍仪器校准的定义: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关系 的一组操作。[img]https://p1-tt.byteimg.com/large/pgc-image/4c06970bd50a446da49687b49523efd0[/img]含义:1.从定义看,仪器校准首先是一组操作。2.其次这个操作有2个定语,一是规定的条件,比如:温度,湿度或者其它规定的条件;二是这个操作的内容,为了确定仪器与标准所显示的示值之间关系的动作。注解:1.仪器校准是个比较正式的说法,还有一些大家叫惯了但是含义大体一致的说法如:仪器校验,仪器计量,计量检测,计量校准,仪器校正等等。2.仪器校准的结果显示一般是以给定测量值来表达或者给定相关参数的修正值来表达。3.仪器校准不光可以确定仪器的参数显示值准确与否,还可以去确认该仪器的其它计量特性。4.仪器校准的结果一般用校准证书来体现,呈现给使用者。5. 仪器校准与仪器检定不同。

  • 长度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

    [color=#FF6600](1)[/color][font=宋体][color=#FF6600]长度计量基准[/color][/font][color=#FF6600] [/color] [font=宋体]长度计量基准是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米的量值,经国家鉴定并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在实际应用中,从激光波长基准到长度实物基准的过渡,一般使用光波干涉仪。利用光的干涉原理将距离和光波波长之间建立函数关系,从而使作为长度基准的波长的量值,通过干涉仪传递给实物标准器。[/color][/font] (2[color=#FF6600])[/color][font=宋体][color=#FF6600]长度计量标准[/color][/font] [font=宋体]长度计量标准是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实际用于长度检定工作的计量器具。[/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如端度实物标准器是量块[/color][/font][font=宋体]。量块按使用要求,其精度分为[/font][color=blue]1[/color][font=宋体][color=blue],[/color][/font][color=blue]2[/color][font=宋体][color=blue],[/color][/font][color=blue]3[/color][font=宋体][color=blue],[/color][/font][color=blue]4[/color][font=宋体][color=blue],[/color][/font][color=blue]5[/color][font=宋体],[/font][color=#FF6600]6[/color][font=宋体][color=#FF6600];[/color][/font][font=宋体]等。[/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线纹标准器[/color][/font][font=宋体]有标准线纹米尺、[/font]200 mm[font=宋体]短标尺等。[/font] [font=宋体][color=blue]角度实物标准[/color][/font][font=宋体]是端面角度标准——正多面棱体,角度块;[/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线纹角度标准[/color][/font][font=宋体]——如刻线度盘、圆光栅、编码盘等;[/font] [font=宋体][color=blue]机械分度标准—[/color][/font][font=宋体]—如多齿分度盘、分度台等;[/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电子测角标准[/color][/font][font=宋体]——主要是环行激光器。[/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平面度[/color][/font][font=宋体]的实物标准器是平面平晶。[/font] [color=blue] [/color][font=宋体][color=blue]粗糙度[/color][/font][font=宋体]的实物标准器是标准单刻线样板、标准多刻线样板和磨削样板。[/font] [font=宋体]实际工作中,还采用了工程计量标准,如渐开线标准样板、螺旋线样板等等。[/font] [font=宋体]有了国家基准、计量标准这一统一量值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立了从长度基准到计量标准,最后到生产、科研中使用的各种工作计量器具、工件尺寸、形状的量值传递体系。[/font]

  • 计量标准简化考核

    计量标准简化考核 第一批及第二批计量标准简化考核项目,在实际考核中如何进行操作。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为农研究员(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评审员,计量标准评审员,CNAS技术评审员)答复如下:在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对于构成简单、准确度等级低、环境条件要求不高,并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目录》的计量标准,其重复性、稳定性、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3 个项目(带○号的项目)可以根据计量标准的特点简化考评。” 为了完善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工作的有效性,2008年9月9日和 2013年10月14日,质检总局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简化考核计量标准项目,包含26个计量标准。发布简化考核计量标准项目的通知中指出,这些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稳定性考核以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可以根据其限制条件简化考评。

  • 【分享】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一、 可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三、 许可对象:有关企、事业单位四、 许可条件: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计量检定合格;2、具有计量标准装置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五、实施机关:本市计量行政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考核。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同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考核。六、 许可程序:1、申请单位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建立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标准,应当递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及有关资料和证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查。2.(1)组织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还申请单位。(2)受理申请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考核申请列入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计划。3.根据计量标准考核计划,计量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计量标准进行考核。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专家组,依据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对申请考核计量标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填写考评意见,并将考评后的资料上报下达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计划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4、受理申请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原创大赛】(十一月)电导率仪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电导率仪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因为论坛不支持一些符号,请祥见附件)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 量 标 准 名 称 电导率仪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负责人 刘 彦 刚 建标单位名称(公章) 萍乡市计量所 填 写 日 期 目 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3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3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4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5 )五、环境条件………………………………………………………………………………( 5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6 )

  • 【求助】咨询多角度测色仪

    请问大家,现在市场上商品化的多角度测色仪有哪些?我公司现准备购买一台多角度测色仪,用于光变材料的颜色测量希望大家给予推荐和相关信息谢谢如有资料请发我邮箱fashhill@163.com

  • 它山之讨论:《计量标准考核》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如何区分

    [url=http://www.gfjl.org/home.php?mod=space&uid=218100][font='Times New Roman'][color=#333333][back=#e5edf2]443063528[/back][/color][/font][/url][font=等线]说:[/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 各位大神,咨询个事,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font][/color][/font][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3761-1-1.html][u][font=宋体][color=#336699][font=宋体]计量法[/font][/color][/font][/u][/url][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我们公司自己建立了一套内部计量体系,购买了一套工作测量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建立了一套校准规程,用于企业内部非强检计量器具的内部比对和溯源工作,保证工作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我想咨询的[/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1、这些工作测量标准是否需要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而且有些工作测量标准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购买的一批比非强检计量器具准确度高一些的比对计量器具,这些器具能否通过考核。[/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2、另外根据我的理解对于企业来说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是用于校准或检定企业内部同类其他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而不是用于企业内部仅仅测量一般工作测量计量器具的标准,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3、还有就是我们没有考核,是不是要停用这些工作测量标准,现在质量监督局下了整改要我们把这些工作测量标准全部都考核通过才能用,现在我们内部校准比对全停了,各位大神有没有什么办法或者建议呀,谢谢了!!![/font][/color][/font]

  • 新建计量标准指南-参考(以最近发JJF 1033-202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为准)

    [b][size=14px]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已于2017年5月30日实施,[/size][size=14px]笔者结合考评时建标单位经常咨询到的问题,谈谈如何按照《考核规范》的要求新建计量标准,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维护的看法。[/size][color=#d92142][b]新建计量标准指南[/b][/color][/b][size=14px][/size][size=14px]新建一个计量标准,从最初的调研立项开始,到最终拿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其间需要经历[/size][b]七个步骤:分别是拟建计量标准选择、筹备建标、建标实施、申请考核、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计量标准考评、考核结果的审批和发证。[/b][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1.拟建计量标准选择[/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总的来说,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选择拟建计量标准时,应着重考虑社会需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选择拟建计量标准时重点考虑经济效益。[/size][size=14px][/size][size=14px]假定某建标单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调研,最终决定新建一个用于开展常用玻璃量器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应按以下步骤推进。[/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2.筹备建标[/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1)确定计量标准名称及编码[/size][size=14px]计量标准的命名和编码必须依据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执行,在建立计量标准之前,必须先确定拟建计量标准的名称和对应的编码。该建标单位准备建立的是用于开展常用玻璃量器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该计量标准在JJF1022-2014中的名称为《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代码为12215111。[/size][size=14px][/size][size=14px](2)确定计量标准级别[/size][size=14px]建标之前,还要先对建立的计量标准是属于最高计量标准还是次级计量标准进行确认。本例中,拟建的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属于容量计量器具,为确定其是否属于最高计量标准,需查看JJG2024-1989《容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框图》。查看后发现,该建标单位内部已建立了一套二等标准金属量器标准装置,其计量学特性高于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则拟建的计量标准属于次级标准。[/size][size=14px][/size][size=14px](3)建标单位现有条件分析[/size][size=14px]对照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的要求,对建标单位现有条件进行分析,主要是针对现有的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情况、人员情况进行确认,看是否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的需要,同时为下一步的经费测算提供依据。[/size][size=14px][/size][size=14px](4)建标经费测算[/size][size=14px]依照上一条的分析结果,测算建标所需经费。建标的费用包括实验室建设费用、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及设施购置费用、溯源费用、人员培养费用、考核和维护费用等。[/size][size=14px][/size][size=14px](5)立项[/size][size=14px]建标单位按照本单位项目管理的流程进行立项,根据二、2.(3)条的分析结果和二、2.(4)条的经费测算结果提出经费、人员、设备购置、实验室环境改造等需求,审批立项后可正式进入实施阶段。[/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3.建标实施[/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1)前期准备[/size][size=14px]前期准备包括实验室准备、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置等几个方面,建标单位应根据二、2.(3)的分析结果逐一进行准备。[/size][size=14px][/size][size=14px]①实验室准备[/size][size=14px]步骤二、2.(3)中已对实验室现有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实验室准备工作,实施时需注意以下几个要点:[/size][size=14px]a.环境条件要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需要。[/size][size=14px]b.设置环境监控设备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size][size=14px]c.对检定或校准工作场所互不相容的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干扰和互相影响。[/size][size=14px][/size][size=14px]②人员配备[/size][size=14px]计量标准需配备至少2名具有相应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并指定1名计量标准负责人。[/size][size=14px]a.计量标准负责人的能力要求[/size][size=14px]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当具有能够履行职责的能力,熟悉计量标准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和主要计量特性,掌握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以及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和溯源等规定,具备对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能力。[/size][size=14px]b.检定/校准人员的能力要求[/size][b][size=14px]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机构建标:[/size][/b][size=14px]检定/校准人员需要持有下列三种类别的证件的一种:[/size][size=14px]1)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size][size=14px]2)持有具有相应项目的原《计量检定员证》。[/size][size=14px]3)持有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size][b][size=14px]其他企事业单位建标:[/size][/b][size=14px]检定/校准人员只要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即可。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或者是针对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文件之一。[/size][size=14px][/size][size=14px]③设备配置[/size][size=14px]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配置,由于之前已对设备情况进行了分析,本步骤只需按照分析结果配置或补齐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即可。[/size][size=14px][/size][size=14px](2)设备溯源[/size][size=14px]①计量标准器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主要配套设备可溯源至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size][size=14px]②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均取得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size][size=14px][/size][size=14px](3)计量标准试运行[/size][size=14px]当实验室条件、人员、设备均配置完成,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需要后,计量标准已基本搭建完成;接着须对计量标准进行为期半年的试运行。在此期间,对计量标准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设备、环境设施、人员等。试运行期间,可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等工作。[/size][size=14px](4)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size][size=14px]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有两种方法:传递比较法和比对法。在规范的附录C中给出了详细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size][size=14px][/size][size=14px](5)建立计量标准文件集[/size][size=14px]计量标准文件集共包含18项内容,建标单位只需按照《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文件集登记”所列内容逐一准备即可。[/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4.申请考核[/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1)申请资料的准备[/size][size=14px]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资料为6项,即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第3、4、14、15、17、18项。[/size][size=14px]这一步骤需注意:[/size][size=14px]a.如采用非国家技术法规,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规范文件原件1套。[/size][size=14px]b.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提供《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size][size=14px][/size][size=14px](2)提交考核申请[/size][size=14px]建标单位根据单位性质、行政级别、主管部门等因素,决定向哪一级的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5.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这一步骤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与建标单位关系不大,不再赘述。[/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6.计量标准考评[/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size][size=14px]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两个步骤。[/size][size=14px](1)书面审查阶段考评员会对建标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对资料存有疑问,考评员会与建标单位沟通。计量标准负责人在这一阶段只要按照考评员的安排进行资料的修改、调整即可。[/size][size=14px][/size][size=14px](2)现场考评时,考评员(考评组)会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观察、申请资料的核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末次会议的流程进行考评,建标单位只要按照要求积极应对即可。[/size][size=14px][/size][b][size=18px][color=#d92142][b][b][b][b][size=14px]7.考核结果的审批和发证[/size][/b][/b][/b][/b][/color][/size][/b][size=14px]考评员(考评组)在完成考评工作后,会编制《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并返回到委托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后,即可向建标单位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若建标单位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可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size]

  •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align=center][b][size=16px]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size][/b][/align][size=12px][color=rgba(0, 0, 0, 0.3)][back=rgba(0, 0, 0, 0.05)]原创[/back][/color][/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color=var(--weui-LINK)]注册计量师备考站[/color][/color][/size] [size=15px]注册计量师备考站[/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2023-08-11 06:00[/color][/size]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发表于山西[/color][/size][font=宋体][size=15px] 计量标准是计量标准器具的简称,是指[color=#ff0000]准确度等级低于计量基准[/color]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处于国家检定系统表的[color=#ff0000]中间环节[/color],起着[color=#ff0000]承上启下[/color]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或者校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全国计量单位制和量值的统一。[/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 为了保障计量标准具备相应的测量能力并能够在正常的技术状态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的精确可靠,[/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计量法》[/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量标准,都要经依法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开展量值传递工作。这是保障全国量值准确一致的必要手[/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段。考核的目的是确认这些计量标准否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和开展量值传递的资格。[/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备、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以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等6个方面。[/size][/font][size=12px][b]0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b][/size][font=宋体][size=15px]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在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计量纠纷时,只能以[color=#ff0000]计量基准[/color]或[color=#ff0000]社会公用计量标准[/color]仲裁检定后的数据为准。其他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须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size][/font][font=宋体][size=15px] 《计量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需要组织建立,但必须履行法定的考核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具体地说,[color=#ff0000]下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考核;[/color]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属于哪一级政府的,就由哪一级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用。[/size][/font][size=12px][b]02、部门计量标准[/b][/size][font=宋体][size=15px] 按照《计量法》第七条规定:“[color=#ff0000]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color]和[color=#ff000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color]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size][/font][size=12px][b]03、企[b]业[/b]、事业单位计量标准[/b][/size][font=宋体][size=15px] 《计量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加强技术设施的建设,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尽快改变企业、事业单位计量基础薄弱的状况。因此,只要企业、事业单位有实际需要,就可以自行决定建立与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标准。为了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计量法》规定,建立本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与企业、事业单位的[color=#ff0000]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color]考核合格后,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本单位内开展非强制检定。乡镇企业应由当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未完待续)[/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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