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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TCC检验方法76-1995 织物抗静电测试在1954年受AATCC委员会RA32发展;修订1963,1968,1970,1972,1973,1982,1995;重申1969,1975,1978,1989;编辑地修订1974,1984,1985;编辑地修订和重申1987。1.目的和范围1.1 这检验方法的目的是确定织物的抗静电力。织物的抗静电力影响纤维的静电荷的积累。(纱线抗静电力测试见AATCC检验方法84)。2.原则2.1静放的样品,通过相关的抗静电力表在带有相关的湿度和温度的指定的大气层的条件测试抗静电力。3.术语3.1抗静电力,n.—其数字的价值等于电压与当前物质材料密度的比率。注意:对于这方法的目的,表面电阻系数是计算:根据平面或者同心环的表面,测定其电阻,电阻与表面积的比例,每平方表面积的欧姆值。实际上,这种检验方法测量两个电极之间的材料电流的电阻。4.安全预防注意:这些安全防范仅仅是为了提醒安全目的。预防只是测辅助试的过程,不是检验方法的材料。制造厂必须提供材料安全数据表和制造商的推荐的其它具体的细节作参考。所有OSHA标准和规则也必须被参考和遵循。4.1好的实验实践应该被遵循。在所有实验室区域内化验员必须戴着安全眼镜。4.2对于有放射性间,制造厂提供的安全建议。4.3放射性间释放alpha射线表面上对人体是无害。放射性的同位素钋210是有毒的和应该按规定措施防范防止摄取或者吸入固体材料。不要拆开或者触到栏栅下的放射性带或放射性物件。如果放射带触到或者被碰到,立即彻底地洗手。当设备的消除器或者配置失去其效能时,要中止的使用,把设备归还到制造厂。不要作为碎片放弃。
2013年3月1日起,欧盟旧版的镍释放标准EN 1811:1998+A1:2008被新版标准EN 1811:2011替代。 1. 新旧版标准的比对 新版的标准较旧版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不同: (1) 范围扩大至所有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以及延伸至刺穿人体的部件; (2) 测试溶剂的制备进行测试和有所改变; (3) 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即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无法断定合格与否; (4) 添入了一个新的标准附录C; (5) 新版标准EN 1811:2011将太阳镜和眼镜框架排除在外,而太阳镜和眼镜框架的镍的释放测试使用EN 16128:2011。 2. 欧盟关于镍释放的规定 欧盟在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就对于与皮肤长期接触的镍的含量有相应的规定:在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2μg/cm2/周; 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如戒指、手镯等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5μg/cm2/周。 3. 业界关注 由于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因此在实际测试中: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28μg/cm2/周(含0.2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28μg/cm2/周含量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11μg/cm2/周(含0.11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11μg/cm2/周含量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4. 相关知识 镍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在饰品中常以镀层或合金的形式存在。与皮肤长期接触的过程中,这些产品释放的镍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甚至皮炎。慢性吸入镍可导致心、脑、肝等退变。
请问各位大侠,我要购买一种钩子,是要通过欧洲镍释放标准的,现在生产钩子的工厂说他们的钩子没有涂镍,说一定会通过的.所以我现在没法确定不涂镍的钩子会不会通过欧洲的镍释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