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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准仪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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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准仪操作规程相关的资讯

  • 新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出台
    为加强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管理,卫生部2月2日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并要求以往文件与操作规程不一致的,以操作规程为准。   近年我国慢性肾脏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慢性肾脏病导致的尿毒症而接受血液净化治疗,给社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提高血液净化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降低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感染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受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透析液和设备维修、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临床操作和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   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陈香美院士在操作规程的前言中指出,针对目前我国血液透析患者丙型肝炎的群发事件,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特别规范了合并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液透析操作。   陈香美表示,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从事血液净化的医疗单位条件不同,血液净化操作的具体方法存在差异。因此,《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还需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 关于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你了解么
    气相色谱仪,是指用气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分析仪器。其原理主要是利用物质的沸点、极性及吸附性质的差异实现混合物的分离。待分析样品在气化室气化后被惰性气体(即载气,亦称流动相)带入色谱柱内,柱内含有液体或固体固定相,样品中各组分都倾向于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形成分配或吸附平衡。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一、开机前准备1、根据实验要求,选择*的色谱柱 2、气路连接应正确无误,并打开载气检漏 3、信号线接所对应的信号输入端口。二、开机1、打开所需载气气源开关,稳压阀调至0.3~0.5 Mpa,看柱前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方可开主机电源,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2、在主机控制面板上设定检测器温度、汽化室温度、柱箱温度,被测物各组分沸点范围较宽时,还需设定程序升温速率,确认无误后保存参数,开始升温 3、打开氢气发生器和纯净空气泵的阀门,氢气压力调至0.3~0.4Mpa,空气压力调至0.3~0.5Mpa,在主机气体流量控制面板上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当检测器温度大于100℃时,按《点火》按钮点火,并检查点火是否成功,点火成功后,待基线走稳,即可进样 三、关机关闭FID的氢气和空气气源,将柱温降至50℃以下,关闭主机电源,关闭载气气源。关闭气源时应先关闭钢瓶总压力阀,待压力指针回零后,关闭稳压表开关,方可离开。四、 注意事项1、气体钢瓶总压力表不得低于2Mpa 2、必须严格检漏 3、严禁无载气气压时打开电源。以上便是本次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气相色谱仪操作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能够对该仪器的使用有更多的了解。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对《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和《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技术规范》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我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 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9.1.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pdf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pdf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pdf
  • 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立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进行讨论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起草制定工作的人员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高工电话:15177796006邮箱:664987261@qq.com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2023年4月20日
  • 上海近期将出台日本进口食品辐射测试操作规程
    日本福岛核电站日前受地震影响发生爆炸,产生核泄漏,多人遭到核辐射污染。外界担心核辐射产生后遗症,多地决定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的放射剂量进行检测。   据媒体报道,中国香港已开始对日本进口的生鲜食品进行辐射测试 中国澳门已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验。韩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也将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进行放射性检测,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能会加入监控的行列。   3月15日,上海市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该情况,该局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近期将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操作规程。
  • 热重分析仪操作规程
    热重分析仪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材料科学、化学、生物学等领域的仪器,它通过测量物质的质量变化与温度的关系,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本文将介绍如何使用热重分析仪。在操作热重分析仪之前,需要先了解其基本原理。热重分析仪主要基于热力学原理,通过测量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推导出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热重分析仪主要由加热系统、称重系统、控制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组成。上海和晟 HS-TGA-101 热重分析仪使用热重分析仪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开机:先打开电脑,再打开热重分析仪,等待仪器自检完毕。设置温度:根据实验需要设定升温速率、起始温度和终止温度等参数。放置样品:将待测样品放置在样品盘上,确保样品均匀分布在样品盘上。开始实验:点击开始按钮,仪器开始升温并记录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数据处理:将实验数据导入计算机,通过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使用热重分析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高纯度的氮气等保护气体,以避免样品被氧化。实验前的预处理:对待测样品需要进行预处理,如干燥、脱气等,以去除样品中的水分和气体,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仪器的维护:定期对热重分析仪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通过对热重分析仪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判断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如果样品的质量随温度变化关系呈现规律性变化,说明仪器正常运行。如果变化关系异常,则需要检查仪器是否出现故障。总之,热重分析仪是一种重要的实验仪器,通过正确操作和使用可以有效地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前的预处理以及仪器的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 ASTM D4378-22《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标准解读
    长期以来,发电行业一直认为涡轮机油的运行监测是确保涡轮长期无故障运行的必要手段。用于发电的两种主要类型的固定式涡轮机为蒸汽涡轮机和燃气涡轮机;涡轮机可以作为单独的涡轮机,也可以配置为联合循环涡轮机。联合循环涡轮机有两种类型:第一种连接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具有单独的润滑回路。第二种将蒸汽和燃气轮机安装在同一轴上,并具有共同的润滑回路。润滑要求非常相似,主要重要的区别就是燃气轮机油受到明显较高的局部热点温度和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汽轮机油通常可以使用很多年。相比之下,燃气轮机油的使用寿命较短。燃气轮机的优点之一是能够快速响应发电调度要求。因此,越来越多的现代燃气轮机被用于峰值负载或循环负载(频繁的机组停止和启动),使润滑油处于可变条件(非常高到环境温度),这给润滑油增加了额外的压力。为了确保工厂设备的安全、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运行。我们就需要通过对在用润滑油进行有意义的取样和测试,来帮助用户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收集数据和监测显示润滑油退化迹象的趋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补救措施。现行标准ASTM D4378-22《Standard Practice for In-Service Monitoring of Mineral Turbine Oils for Steam, Gas, and Combined Cycle Turbines》,中文译为《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第一版发布于1984年,上一版为2020年,最新版为ASTM D4378-22。本操作规程涵盖了有效监测蒸汽和燃气轮机(作为单独或联合循环涡轮机)中使用的矿物涡轮机油的要求。本操作规程包括取样和测试计划,以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并通过确保所需的改进,使润滑油的当前状态达到可接受的目标。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帮助用户,特别是电厂运行和维护部门,保持涡轮所有部件的有效润滑,防止出现与油降解和污染有关的问题。本操作规程中提到的各种试验参数的值是指示性的。事实上,要对结果进行正确的解读,需要考虑设备类型、操作工作量、润滑油回路设计、补油水平等诸多因素。涡轮机油的性能多数涡轮机油由深度精制的石蜡基矿物油复合抗氧化剂和防锈剂而成。依据其质量等级不同,还可以添加少量的其他添加剂,如金属钝化剂、降凝剂、极压添加剂和消泡剂。涡轮机油的主要功能是润滑和冷却轴承和齿轮。在有些设备中,涡轮机油也可以充当调节液压油。新涡轮机油应具有良好的抗氧化性,并提供足够的防锈性、抗乳化性以及抗泡特性,同时能抑制油泥和漆膜沉积物的形成。然而,这些油在涡轮润滑系统中使用期间不能保持不变,因为润滑油会经历热应力和氧化应力,这些应力使润滑油中的基础油的化学成分降低,并逐渐耗尽润滑油中的添加剂。在不损害系统安全或效率的情况下,可以容忍某些恶化。良好的监测手段是必要的,以确定何时润滑油性质发生了足够大的变化,以证明可以在很少或没有损害生产计划的情况下实施纠正措施。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有:(1)系统的类型和设计,(2)油系统运行前条件,(3)新油的质量,(4)系统的运行条件,(5)油品受污染状况,(6)补油率,(7)油品的处理和储存条件。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涡轮机油的闪点,与大多数润滑油一样,涡轮机油的闪点必须远高于最低适用安全标准要求。然而,闪点对于测定涡轮机油废油的降解程度意义不大,是因为正常涡轮机油降解对其闪点值的影响不大。闪点测试对于检测涡轮机油中低沸点溶剂的污染非常有意义(燃油稀释)。在ASTM D4378-22的最新发布标准中,更新了常用的闪点测定方法包含了D6450(连续闭杯法),D7094(连续闭杯法),D92(克利夫兰开杯法)和D93 (宾斯基马丁闭杯法)。每次使用相同的测试方法,以确保闪点的准确趋势。 —开杯闪点:适用于评估散装润滑油(新油)性质及其在运输中的安全性能。 —闭杯闪点:适用于评估设备运行中润滑油(在用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即我们所说的润滑油污染分析或燃油稀释。在用油目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注1:为了保持一致性,建议如下: (1)在静置5分钟后进行目视检查,(2)使用透明的样品容器,(3)使用聚焦照明来增强目视观察取样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是否具有异常气味;静置1小时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刺激性难闻气味;异常原因:过热导致机油开裂;处理措施:调查原因。检查粘度,酸值,闪点等指标。汽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注1:采样频率:新涡轮机安装完12个月内,建议的采样频率为每1至3个月,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正常运行为每4至6个月一次,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以上述采样频率仅作为参考。对于服务年限较长的,易出现故障的涡轮机或接近使用寿命的机油,建议增加采样频率(建议采样间隔缩短减半)。本检测项目可适用于大多数涡轮机。采样频率基于连续运行或总累计使用时间得到。注2:对于燃气轮机(见表6)和蒸汽轮机(见表5)具有独立润滑回路的联合循环系统,应遵循单个涡轮类型的试验项目。燃气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单轴联合循环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A. 警戒极限值适用于润滑油使用的任何阶段,除非另有说明。闪点:在用润滑油闪点比新油的下降15°C或更多(相同闪点测试方法)。 —异常原因:可能润滑油被污染了。 —处理措施:查明原因。结合其他试验结果比较,考虑处理或换油。C. 如果怀疑润滑油被污染了,其他测试(如闪点、泡沫性、水分、锈蚀和空气释放值)可能有助于确定污染的程度和影响。外部供应商或油品供应商也可以协助进行更深入的分析。闭杯闪点方法更适合于评估设备在用润滑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润滑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1987年,奥地利格拉布纳仪器公司Grabner Instruments成立;1992年设计和生产了世界上第一台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INIFLASH;1999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6450(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电力行业DL/T 1354,石化行业SH/T 0768,出入境行业SN/T 3077.1);2003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7094(改进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出入境行业SN/T 3077.2)标准发布。ASTM D6450/D7094标准充分考虑闪点测试的危险性,Grabner发明了连续闭杯闪点测试方法和仪器MINIFLASH系列闪点测定仪。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器。微量闪点测定仪+12位自动进样器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NIFLASH FPH VISION 作为Grabner最新的工业4.0智能化的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因其微量1ml、快速3-5min、电弧点火、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点火保护技术、爆炸探测技术、空气补偿控制等先进技术,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1、高安全性、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连续闭口测试过程 2、微量:1ml样品量3、快速:测试时间3-5min4、测试温度高达400℃5、燃烧稀释功能用于状态监控,判断在用油污染和泄漏情况6、完全适用于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或其他油样的闪点测试7、完全满足DL/T 1354, ASTM D6450/D7094, SH/T 0768, SN/T 3077.1/28、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过程9、10英寸全彩触摸屏10、便携式设计,可现场测试
  • 食品安全检测仪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安全要点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用于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或者确保食品质量的重要设备。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安全要点: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室衣物、手套、护目镜或面罩等,以防止接触有害物质或可能造成伤害的物质。熟悉仪器操作手册: 在使用食品安全检测仪之前,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并熟悉仪器的操作手册,了解仪器的功能、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检测环境的通风: 确保检测仪操作的环境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将有害气体排出,降低潜在的风险。样品处理和储存: 样品的处理和储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仪器手册的建议进行,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样品污染。使用合适的试剂和标准品: 使用正确的试剂和标准品,确保其质量和纯度,以避免误差和不准确的检测结果。仪器校准和维护: 定期对食品安全检测仪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准确性,避免因仪器故障导致的错误结果。避免食品样品接触皮肤或口腔: 避免将食品样品接触到皮肤或口腔,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或误食。处理废弃物物料: 废弃物物料,包括试剂和样品残余物,应根据相关规定正确处理,防止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应急措施: 在操作期间,应了解有关应急措施,包括事故处理和紧急撤离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培训和监督: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在有经验的监督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注意个人卫生: 操作人员应定期洗手,特别是在处理样品前后,以保持个人卫生,防止交叉污染。遵守法规和标准: 遵守食品安全检测的法规和标准,确保操作过程合法合规。总之,在使用食品安全检测仪时,安全应始终放在首要位置,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的危险和风险。操作人员应对仪器和相关操作程序有充分的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 有机葡萄酒标准应与国际接轨
    记者了解到,国际市场对有机葡萄酒产品的认证有严格的要求。在美国,有机葡萄的认证前提是必须满足USDA颁布的国家有机项目标准。在加利福尼亚,CCOF设立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包括:不得使用生物工程技术、不得含有碘辐射,鼓励使用堆肥、覆盖种植和培育有益昆虫等等。在意大利,有机生长的葡萄酒要标上指定名称“Viticoltura Biologica” 在西班牙,则是标上“Agricultura Ecologica.”。在俄勒冈州,有机葡萄酒要带上“Oregon Tilth”的印章 在华盛顿,印章的内容则是“WSDA Certified Organic”。在新西兰,主要的有机认证组织是Bio-Gro 澳大利亚的是Australian Certified Organic.。   一位熟悉葡萄酒有机认证的专家告诉记者,葡萄酒企业要获得有机认证,必须有自己的葡萄基地、严格按照有机葡萄的种植方法操作,在此基础上原料的加工也要符合国家GB/T 19630《有机产品》的要求。不过他也表示,目前任何一个单独的有机食品品类都没有自身单独的有机认证标准和检测标准。在认证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操作规程、生产纪录、追踪体系等众多资料。   对此, 郭松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食品曾经走过一段“乱象”时期,有机食品应该吸取教训,整个认证过程要让消费者信服 有机葡萄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区别应该公布于众,应该有一套业内人士公认的标准。“就我目前了解到的,国家葡萄酒标准中并没有对有机葡萄酒进行规定限制。”他强调,国内有机葡萄酒必须与国际要求接轨。   据了解,去年12月底,来自欧盟27个成员国的专家正式对欧盟有机葡萄酒立法草案进行了正式审议,并于今年1月提交欧盟委员会。该标准涉及添加剂的使用、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等多个方面,还对杀虫剂的使用进行了限制。这一举措将结束多年来欧盟成员国各自实施的生产标准。
  • 第3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
    近年来,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供水安全、卫生疾控、环境保护、检验检疫、海洋监测等各领域,成为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定量分析方法。为满足广大分析工作者的需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哈希公司专业技术讲师团队,将于2019年6月25-27日在北京举办第3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与专家指导的实操练习,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仪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与应用能力。欢迎有志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的专业人士报名。 培训内容以FIA流动注射分析仪-QC8500作为样机,学习该款仪器的分析原理、工作原理、安装调试、软件设置/操作、操作规程、典型参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测试方法理论讲解、挥发酚方法实操练习、仪器维护保养、常用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培训日期/地点2019年6月25-27日,9:00-16:00 哈希(中国)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培训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楼111室收费标准学费3500元/人,包括讲师团队授课费、教材费、证书费、培训场地费。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及住宿费用自理。汇款账号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培训费汇至如下账号:开户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账 号:11042101040006450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展览中心支行备 注:按照合规要求,发票内容将开具“培训费”。报名截止日期/招生规模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6月15日,每期招生10位左右。名额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安排,额满报名即止。报名咨询联系单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哈希公司水质测试联合实验室联系人联系人:刘老师 18800118300 马老师 13810624622
  • 【全新】清洁验证支持包 — 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 ◆ ◆背景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GE分析仪器部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 ◆ ◆TOC方法的优势1. 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2. 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GE的高端TOC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3. 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GE的高端TOC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4. 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清洁验证检验指南》(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 )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洗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的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的SOP,GE分析仪器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立刻联系我们,了解《清洁验证支持包》的详细内容!
  • 清洁验证支持包——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背景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Sievers分析仪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TOC方法的优势01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02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03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04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 清 洁 验 证 检 验 指 南 》(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洁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Sievers分析仪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此文档有偿销售,如有意购买,请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食品安全|新升级款一体化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用于检测食品中各种成分和添加剂的设备。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具体步骤可能会因设备型号和厂家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之前请务必查阅设备的操作手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1】准备工作:确保检测仪器已经正确安装并接通电源。准备好所需的食品样品和标准物质,用于校准和质控。清洁并校准仪器,确保仪器状态良好。【2】样品处理:将食品样品按照仪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可能涉及到样品的研磨、稀释等步骤。严格控制样品的数量,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3】仪器设置:打开仪器软件或界面,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预设的测试方法可供选择。根据检测要求,设置参数,例如波长、检测模式等。校准: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以确保仪器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设备要求,可能需要进行多点或单点校准。【4】样品测试:将经过处理的食品样品放入仪器样品室或样品池中。启动测试程序,仪器将根据预设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测试。【5】数据分析:仪器将根据测量结果生成数据,可能是定量结果或定性判断,如检测出是否存在某种添加剂以及其含量。【6】结果解释:根据仪器的测量结果,判断食品样品中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添加剂,以及其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数据记录和报告:将测试结果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中,包括样品信息、测量结果等。如有需要,生成测试报告并存档。【7】仪器维护:测量结束后,及时进行仪器的清洁和维护,以确保仪器长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指导,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设备不同而异。在进行操作之前,云唐建议务必详细阅读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或不熟悉设备操作,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指导。注意:在进行任何实验操作之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理解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正确的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 沃特世公司拓展开放体系操作平台,推出新型自动化集成方法SOP软件
    沃特世公司拓展开放体系操作平台,推出新型自动化集成方法SOP软件 NuGenesis SDMS 智能步骤管理系统:充实实验室功能流程的完整性,提高效率减少错误 新奥尔良 –2008年3月3日 – 沃特世公司(股票代码:WAT)今天拓展了信息开放操作平台,装有沃特世公司NuGenesis Scientific Data Management System (SDMS)科学数据管理系统,针对分析方法或测试的标准操作规范所要求的手工报告的改进。 沃特世公司NuGenesis® SDMS 智能步骤管理是一种流程软件包,可在日常复杂的标准操作规程中指导实验室分析人员,并整合了色谱数据系统,如沃特世公司Empower™ 2 色谱数据软件的结果。 “沃特世公司的实验室信息解决方案历来推行开放体系,可与各种仪器,厂商和学院一起合作,” 沃特世公司信息市场部高级经理,Phil Kilby说。“作为唯一可以从任何来源管理和查询科学数据的实验室软件包, NuGenesis SDMS 是这种开放式信息平台的神经中枢。通过集成这种开放体系的突出优势, 沃特世公司平台的设计使得实验室将仪器和软件分区在线直到实现全企业范围的整合。” 智能流程管理是在匹茨堡2008大会上最新推出的解决方案。“我们支持‘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这一理念, 沃特世公司估计使用智能步骤管理将标准操作规程自动化集成化,相比传统的书面形式,可以降低一半的潜在循环周期,实现较少的错误机会,” Phil Kilby补充道。 由于当今实验室的手工或书面标准操作规程大纲都依赖于书面大纲,往往会导致时间低效率和数据转录错误。例如,1)仪器检查, 2) 标准品和样品制备, 3) 溶剂和流动相分离, 4) 分析检查, 5) 结果批复, 和6) 最后产品发布等,智能流程管理针对此方面进行了提高和改进。 从后期的开发到最终产品质量控制和批次投放,智能流程管理可以同步应用到任何必须严格遵守指定实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实验室环境中,包括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操作的法规遵从要求。所有主要实验室数据和元数据都可以快速且容易地以电子形式进行采集并储存符合21 CFR Part 11、 cGMP-、GLP- 法规遵从的数据库中。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 50年来,沃特世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传递实用,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技术,为实验室依赖型单位和组织,在人体保健,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水质分析领域建立商业优势。 潜心钻研相互关联的整合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和热分析技术,拥有专家水平的客户服务团队, 沃特世技术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用户的成功提供了持久的平台。 2007年,沃特世公司年销售额14.7亿美元,5000员工,为全球客户努力推进科学发现并保障卓越性能。 (Waters, NuGenesis 和 Empower 是沃特世公司商标。)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蔡卓尔小姐 电话:+86 21 68794052 传真:+86 21 68794588 Email:joy_cai@waters.com 网址:www.waters.com www.waterschina.com
  • 石油产品辛烷值测定仪的原理和操作注意事项
    辛烷值测定仪是一种常用的检测仪器,具有体积小、操作简单、重复性好、检测速度快等特点,可以快速的分析出油的标号。测量原理石油辛烷值十六烷值测定仪的原理在于对汽油的辛烷值和柴油的十六烷值的绝缘导磁率和电磁感应的电荷特性测定测量出来的。通过测量油品的电介质特性,同已知的存在内存里的数据模型相比较,从而测定出结果。感应装置十分准确,可以测得微小的电介质参数变化.从而可以检测辛烷值和十六烷值等石油产品参数。石油产品辛烷值测定仪操作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标准试验条件。2.开机前要认真检查试验机,前要盘车3-4圈。3.停机前要往燃烧室中喷入少许未燃的柴油。4.在配制标准或副标准燃料时,必须使用计量部门校正过的容器和量筒。5.除短时间外,发动机运转中要不间断高压油泵的柴油供应。6.当搬动手轮增加发动机压缩比时,必须要瞬时针方向(从发动机仪表面板一端看)转动手轮进行z终压缩比调节,以消除手轮机械中的间隙而造成的读数误差。7.停机后要将飞轮盘到压缩冲程的上死点。8.当发动机换用燃料时,必须先运转几分钟,以确保喷射系统彻底清洗并使发动机工作平稳后再次读取试验数据。9.必须定期用检验燃料检查试验机的状况。
  •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原理、结构、操作方法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是一种用于测量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热变形和软化点的实验设备。这种设备在质量控制、材料科学、塑料工业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详细介绍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差和处理方法。和晟 HS-XRW-300MA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主要由加热装置、测试系统和测量仪器等组成。加热装置包括电炉、热电偶和加热炉壳等部分,用于提供高温环境。测试系统包括试样、加载装置和位移传感器等,用于测量材料的热变形和软化点。测量仪器则是用于记录和显示测量数据的设备。操作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选择合适的试样和试剂,确保试样在高温环境下能够充分软化和变形。其次,将试样放置在加热装置中,并使用加载装置施加一定的压力。然后,逐渐升高温度,并记录试样的变形量和温度变化。最后,通过测量仪器输出测量结果,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在使用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时,可能会出现一些误差。例如,由于加热不均匀或加载压力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测量结果出现偏差。此外,由于试样本身的性质和制备方法也会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测量时,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小误差,例如多次测量取平均值、选择合适的加热方式和加载压力等。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的测量结果可以反映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性能和特点。因此,正确理解和使用测量结果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验条件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定仪器和试剂,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测量。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误差和处理方法,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总之,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是一种重要的实验设备,可以用于测量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热变形和软化点。了解其原理、结构、操作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差和处理方法,对于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 农科院与美国合作 食品检测标准将与美接轨
    湖南省农科院与美国农科院合作启动   ●将建立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使湖南省农产品食品检测检验标准与美国接轨   ●互派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专家进行访问与培训   6月29日,受美国农业部农科院委派,资深分析化学、食品营养与安全专家,美籍华人陈佩博士赴长为湖南省农科院科研人员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为湖南省农科院与美国农科院就农产品、食品及保健品质量安全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合作攻关研究拉开了帷幕,也标志着双方的合作正式启动。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单杨博士表示,此举将为湖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一流的技术支撑。   随着食品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保障食品安全形势更为迫切。2009年,湖南省农科院与美国农业部农科院在华盛顿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合作双方除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研究、交流与合作外,还将共同努力在长沙建立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检验检测标准与美国接轨,为湖南省主要农产品食品把牢质量安全关。同时,湖南省农科院聘请美方两位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权威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定期派出中青年专家前往美国农业部农科院进行访问和培训。   此次来长的陈佩博士,已经在中草药及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方面取得了多项国际一流的研究成果。他告诉记者,将针对湖南省主要食用农产品和进出口农产品安全性的要求,研究多种农药残留的同时检测技术和确证检测方法,并进行农产品质量控制的操作规程、无损检测和相关标准研究。“我很想把我掌握的技术带回祖国,最大限度实现对湖南主要农产品(食品生产)从田园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和风险评估技术要求。”   据悉,双方的合作得到了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科技厅和省人事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湖南省农科院第一批2名青年科研人员将于9月上旬前往美国农业部农科院进行为期半年的业务培训。
  • 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有哪些步骤是容易被忽视的
    在精密制造与材料科学的广阔领域中,薄膜厚度测量仪作为一种关键的检测工具,其准确性与操作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与科研结果的可靠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步骤往往容易被忽视,这些被忽视的细节正是影响测量精度与效率的关键因素。本文将从几个关键方面出发,探讨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容易被忽视的步骤。一、前期准备:环境检查与设备校准的疏忽1.1 环境条件未充分评估在进行薄膜厚度测量之前,对测量环境的温湿度、振动源及电磁干扰等因素的评估往往被轻视。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可能直接导致测量结果的偏差。因此,应确保测量环境符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如温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强磁场干扰等。1.2 设备校准的忽视校准是确保测量准确性的基础。但很多时候,操作者可能因为时间紧迫或认为仪器“看起来很准”而跳过校准步骤。实际上,即使是最精密的仪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也会因磨损、老化等原因产生偏差。因此,定期按照厂家提供的校准程序进行校准,是保障测量精度的必要环节。二、操作过程中的细节遗漏2.1 样品处理不当薄膜样品的表面状态(如清洁度、平整度)对测量结果有直接影响。若样品表面存在油污、灰尘或凹凸不平,会导致测量探头与样品接触不良,从而影响测量精度。因此,在测量前应对样品进行彻底清洁和平整处理。2.2 测量位置的随机性为确保测量结果的代表性,应在薄膜的不同位置进行多次测量并取平均值。然而,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仅选择一两个看似“典型”的位置进行测量,这样的做法无疑增加了结果的偶然误差。正确的做法是在薄膜上均匀分布多个测量点,并进行统计分析。2.3 参数设置不合理薄膜厚度测量仪通常具有多种测量模式和参数设置选项,如测量速度、测量范围、灵敏度等。这些参数的设置应根据薄膜的材质、厚度及测量要求进行调整。若参数设置不当,不仅会影响测量精度,还可能损坏仪器或样品。因此,在测量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合理设置各项参数。三、后期处理与数据分析的疏忽3.1 数据记录的不完整在测量过程中,详细记录每一次测量的数据、环境条件及仪器状态是至关重要的。但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因疏忽而遗漏某些关键信息,导致后续数据分析时无法追溯或验证。因此,应建立规范的数据记录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2 数据分析的片面性数据分析不仅仅是计算平均值或标准差那么简单。它还需要结合测量目的、样品特性及实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仅关注测量结果是否达标,而忽视了数据背后的深层含义和潜在规律。因此,在数据分析阶段,应采用多种方法(如统计分析、图形表示等)对数据进行全面剖析,以揭示其内在规律和趋势。结语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每一个步骤都至关重要,任何细节的忽视都可能对测量结果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操作者应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和细致的观察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测量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也应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测量任务和挑战。
  • 高等院校杜绝火灾的“实用操作手册”
    高校杜绝火灾的“实用操作手册”   ——访《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起草小组负责人   【提示阅读】   ●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地是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中的重点。   ●从2010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   ●各高校要根据《规定》修改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排查安全隐患 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培训。   由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9年10月19日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记者采访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起草小组有关负责人,就该法规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规定》填补高校安全管理立法空白   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施行,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部法规?   答:高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稳定,我们制定这个《规定》,就是要承担每一个学生家庭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承担对党的教育事业负责、对人民生命负责的重任。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火灾案例触目惊心,如2002年北京市海淀区石油大院蓝极速网吧火灾、2008年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楼火灾、2009年中央美院火灾等,无不给大学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类学校发生火灾700余起,虽然比2008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早已颁布实施,但针对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却是一个空白,我们觉得这项工作因形势需要变得刻不容缓,所以早在2006年5月,教育部就委托北京科技大学先期启动了《规定》的起草筹备工作,在完成初稿第4次修改后,2007年11月,正式成立了由18所有代表性高校参加的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规定》终于制定出来,填补了高校安全管理的立法空白。   部分高校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   问:目前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哪些薄弱点?   答:高校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所以比较难抓,而学校里的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地是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中的重点。   首先,高校领导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几起火灾案例,让各高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一些高校领导对于消防工作还是“说起来重视、做起来漠视”。   其次,高校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清,消防安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再其次,一直以来,高校内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上无执法权,无论是对校内师生、外来人员和家属,还是对驻校内其他单位都缺乏制约力。这一点也使依法立规工作变得格外重要。   最后,师生处理火险、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也亟待提高。   问: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在《规定》中是否都有所涉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答:是的,《规定》共有九章,对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都有明确要求。该《规定》基本覆盖了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了以前许多模糊不清的职、权、责界定范围,尽可能消除推诿扯皮的现象,可以说为高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部“实用操作手册”。   针对高校领导以及师生员工的认识问题和职责不清等问题,在《规定》的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各条文中予以了明确,“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针对消防安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规定》的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和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相关条文中对此进行了明确。在第三章列出了11类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并严格规范了校内各类大型活动、土建施工、地下室、人员密集区等的防火审批程序。在第四章明确了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检查的频次,提出“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规定》的出台,还可以督促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校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引导学生疏散能力。如在《规定》的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在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中提出,从2010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消防安全知识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每届大学新生都必须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每个高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等。   抓落实使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   问:有了条文规定,但最重要的还是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部法规?   答:教育部将要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国范围的法规性检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文保、治安部门,研究落实《规定》,特别是要借助当地的媒体宣传《规定》,让高校每一位老师和学生都知道在校园如何安全地学习和生活,在有险情发生的时候如何避灾逃生。   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高校相关责任人对《规定》内容进行培训,并组织建立一支由公安、消防、文保等部门组成的安全消防督察队伍,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用半年时间对高校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褒奖先进,惩戒落后。   各高校也要广泛地宣传《规定》和一些消防知识,不仅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要懂,还要尽力做到《规定》进宿舍、进师生头脑。   同时,各高校还要拿出贯彻落实《规定》的办法。一是要根据《规定》修改完善学校已有的管理制度,按要求进一步细化二级单位内部责任制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使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规定》要求对入校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三是要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经费,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四是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完善检查程序。五是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培训,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技能,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 中检院征集41种药品检测仪器操作规范及使用维护指南
    p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正在组织实施“三品一械”检验技术丛书的编写,拟向各仪器公司征集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电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等41种药品检测仪器的使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指南和注意事项、仪器系列产品间的特点和优势等。 /p p   详情见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b289bbd7-dd2a-4b0d-9a3a-bb0d6df8c3ce.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1cc17656-ad6a-4742-9aa1-662f9ca7bea1.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0abf8e84-30a1-4b43-98f7-7c8326c00108.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415d9c87-70c4-4de2-b286-0723e2c788d2.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关于向各仪器公司征集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的通知.PDF /span /a /p p br/ /p
  • “JJG395-2016《定碳定硫分析仪》等规程宣贯及现场操作演示”高级培训班在大连成功举行
    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和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联合举行的 “JJG395-2016《定碳定硫分析仪》等规程宣贯及现场操作演示”高级培训班于9月6-10日在大连成功举行。   本次培训旨在加大环境化学计量技术法规的宣传及普及力度,全面提升计量检定及环境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等综合技能。   本次培训由环化计量委员会郑春荣秘书长、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周泽义博士、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蔡建华高工、黄薇高工、陈静文高工等有关专家主讲。   作为本次培训的协办单位,我公司董事长曹作斌先生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公司总工程师曲庆在本次培训中做了《标准气体的使用》的专题报告;学员参观了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气体质量检测中心,作为“全国计量专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基地”,大连大特承担着全国各个行业的计量检测人员对各类检测仪器和现场实操培训任务,积极努力推动我国计量检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 新规: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台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规范》共9章67条,明确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委托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要求。《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规范》提出,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具体来看,《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其中,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同时质量安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产品销售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四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独立设置,履行质量保证和控制职责,参与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下同)、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方针,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第七条 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产品安全评估报告、配方、生产工艺、物料供应商、产品标签等的审核管理,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的审核(受托生产企业除外);(四)物料放行管理和产品放行;(五)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其他人员的干扰。根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指定本企业的其他人员协助履行上述职责中除(一)(二)外的其他职责。被指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职能力,且其协助履行上述职责的时间、具体事项等应当如实记录,确保协助履行职责行为可追溯。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对协助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且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转移给被指定人员。第八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所有产品质量有关文件的审核;(二)组织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自查、不合格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活动;(三)保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四)保证完成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五)承担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审核工作;(六)评价物料供应商;(七)制定并实施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计划,保证员工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并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八)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第九条 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保证产品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以及企业制定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二)保证生产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三)保证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要;(四)保证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经过培训,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五)负责其他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活动。第十条 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方式及考核情况等。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在上岗前接受健康检查,上岗后每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至少保存3年。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入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开展对产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三章 质量保证与控制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标准、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销毁等得到有效控制。第十三条 与本规范有关的活动均应当形成记录。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易辨,相互关联可追溯,不得随意更改,更正应当留痕并签注更正人姓名及日期。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符合本规范附1的要求。记录应当标示清晰,存放有序,便于查阅。与产品追溯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与产品追溯不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记录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制度,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依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自查程序、结果评估等内容。自查实施前应当制定自查方案,自查完成后应当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发现的问题、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整改措施等。自查报告应当经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报告法定代表人,并反馈企业相关部门。企业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企业应当每年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出现连续停产1年以上,重新生产前应当进行自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制定原料、内包材、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应当与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企业应当明确检验或者确认方法、取样要求、样品管理要求、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过程管理要求以及检验异常结果处理要求等,检验或者确认的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实验室,至少具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并保证检测环境、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施、设备、仪器和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等满足检验需要。重金属、致病菌和产品执行的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安全性风险物质,可以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对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的配制、使用、报废和有效期实施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完整、准确。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销售包装为套盒形式,该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化妆品且全部为最小销售单元的,如果已经对包装内的最小销售单元留样,可以不对该销售包装产品整体留样,但应当留存能够满足质量追溯需求的套盒外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且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并有符合要求的标签信息,保证可追溯。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留样的产品,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6个月。发现留样的产品在使用期限内变质的,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依法召回已上市销售的该批次化妆品,主动消除安全风险。 第四章 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生产场地选址应当不受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影响,建筑结构、生产车间和设施设备应当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设置生产车间,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域划分。生产车间不得有污染源,物料、产品和人员流向应当合理,避免产生污染与交叉污染。生产车间更衣室应当配备衣柜、鞋柜,洁净区、准洁净区应当配备非手接触式洗手及消毒设施。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环境控制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在生产车间内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一般生产区,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应当符合本规范附2的要求。不同洁净级别的区域应当物理隔离,并根据工艺质量保证要求,保持相应的压差。生产车间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湿度。根据生产工艺需要,洁净区应当采取净化和消毒措施,准洁净区应当采取消毒措施。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区和准洁净区环境监控计划,定期进行监控,每年按照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测。第二十二条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止蚊蝇、昆虫、鼠和其他动物进入、孳生的设施,并有效监控。物料、产品等贮存区域应当配备合适的照明、通风、防鼠、防虫、防尘、防潮等设施,并依照物料和产品的特性配备温度、湿度调节及监控设施。生产车间等场所不得贮存、生产对化妆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物料、产品或者其他物品。第二十三条 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单独的生产操作区域完成,使用专用的生产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清洁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易产生粉尘和使用挥发性物质生产工序的操作区域应当配备有效的除尘或者排风设施。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生产许可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设备,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设备应当设置唯一编号。管道的设计、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或者受到污染,固定管道上应当清晰标示内容物的名称或者管道用途,并注明流向。所有与原料、内包材、产品接触的设备、器具、管道等的材质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等要求,对关键衡器、量具、仪表和仪器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主要生产设备使用规程。设备状态标识、清洁消毒标识应当清晰。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的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所选用的润滑剂、清洁剂、消毒剂不得对物料、产品或者设备、器具造成污染或者腐蚀。第二十六条 企业制水、水贮存及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工艺用水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水处理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第二十七条 企业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生产车间达到环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空气净化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 第五章 物料与产品管理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对物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企业应当与物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双方质量责任。企业应当根据审核评价的结果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明确关键原料供应商,并对关键原料供应商进行重点审核,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审查制度,建立原料、外购的半成品以及内包材清单,明确原料、外购的半成品成分,留存必要的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企业应当在物料采购前对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实施审查,不得使用禁用原料、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新原料,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限制条件使用限用原料,确保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并执行物料验收规程,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企业应当按照物料验收规程对到货物料检验或者确认,确保实际交付的物料与采购合同、送货票证一致,并达到物料质量要求。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的原料应当有标签,至少包括原料中文名称或者原料代码、生产企业名称、原料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保证可追溯。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原料质量检验的要求。第三十一条 物料和产品应当按规定的条件贮存,确保质量稳定。物料应当分类按批摆放,并明确标示。物料名称用代码标示的,应当制定代码对照表,原料代码应当明确对应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放行管理制度,确保物料放行后方可用于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物料处理规程。超过使用期限的物料应当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第三十三条 企业生产用水的水质和水量应当满足生产要求,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生产用水为小型集中式供水或者分散式供水的,应当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生产用水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工艺用水质量标准、工艺用水管理规程,对工艺用水水质定期监测,确保符合生产质量要求。第三十四条 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标签管理制度,对产品标签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产品的标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内包材上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生产企业内完成。产品销售包装上标注的使用期限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章 生产过程管理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建立并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企业应当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生产指令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与生产批号可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号)、产品配方、生产总量、生产时间等内容。生产部门应当根据生产指令进行生产。领料人应当核对所领用物料的包装、标签信息等,填写领料单据。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开始前对生产车间、设备、器具和物料进行确认,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企业在使用内包材前,应当按照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或者对其卫生符合性进行确认。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以及半成品全程清晰标识,标明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并可追溯。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生产指令、领料、称量、配制、填充或者灌装、包装、产品检验以及放行等内容。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检查物料平衡,确认物料平衡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设定的限度范围。超出限度范围时,应当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及时清场,对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清洁消毒完成后,应当清晰标识,并按照规定注明有效期限。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生产结存物料及时退回仓库。退仓物料应当密封并做好标识,必要时重新包装。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退料单据核对退仓物料的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等。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时分析不合格原因。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不合格品经评估确认能够返工的,方可返工。不合格品的销毁、返工等处理措施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记录。 企业应当对半成品的使用期限做出规定,超过使用期限未填充或者灌装的,应当及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七章 委托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第四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与所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和委托生产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注册备案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负责部门和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第四十八条 化妆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所生产化妆品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是持有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接受委托。第四十九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五十条 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审核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四)委托方采购、提供物料的,物料供应商、物料放行的审核管理;(五)产品的上市放行;(六)受托生产企业遴选和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遵守第七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标准,在委托生产前,对受托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考察评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生产能力,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取得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且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名录和管理档案。第五十二条 委托方应当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受托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五十三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更换制度,发现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能力发生变化,不再满足委托生产需要的,应当及时停止委托,根据生产需要更换受托生产企业。第五十四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产品放行管理、产品留样管理、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产品退货记录、产品质量投诉管理、产品召回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委托方应当根据委托生产实际,按照本规范建立并执行其他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出厂放行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第五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留样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八条的规定。留样地点不是委托方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委托方应当将留样地点的地址等信息在首次留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第五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保存与本规范有关活动的记录。记录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记录由受托生产企业保存的,委托方应当监督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章 产品销售管理第五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并确保所销售产品的出货单据、销售记录与货品实物一致。产品销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数量、销售日期、价格,以及购买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五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产品,定期检查并且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等质量异常的产品。第六十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退货记录制度。退货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退货单位、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数量、退货原因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第六十一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升产品质量。第六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其生产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记录。第六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配合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实施召回的,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召回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召回数量、实际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处理结果、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 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 本规范有关用语含义如下:批:在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一定数量的化妆品。批号:用于识别一批产品的唯一标识符号,可以是一组数字或者数字和字母的任意组合,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化妆品的生产历史。半成品:是指除填充或者灌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产品。物料:生产中使用的原料和包装材料。外购的半成品应当参照物料管理。成品:完成全部生产工序、附有标签的产品。产品:生产的化妆品半成品和成品。工艺用水: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关的用水。内包材:直接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的包装材料。生产车间:从事化妆品生产、贮存的区域,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可以划分为洁净区、准洁净区和一般生产区。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准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一般生产区:生产工序中不接触化妆品内容物、清洁内包材,不对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生产区域。物料平衡:产品、物料实际产量或者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者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以允许的偏差范围。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者方法、生产工艺或者设备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第六十五条 仅从事半成品配制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其出厂的产品标注的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第六十六条 牙膏生产质量管理按照本规范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1.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 附1 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 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制定操作规程,确保生成和保存的数据或者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电子记录至少应当实现原有纸质记录的同等功能,满足活动管理要求。对于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并存的情况,应当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作为基准的形式。采用电子记录的系统应当满足以下功能要求:(一)系统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记录时间与系统时间的一致性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能够显示电子记录的所有数据,生成的数据可以阅读并能够打印;(三)具有保证数据安全性的有效措施。系统生成的数据应当定期备份,数据的备份与删除应当有相应记录,系统变更、升级或者退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原系统数据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能够进行查阅与追溯;(四)确保登录用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规定用户登录权限,确保只有具有登录、修改、编辑权限的人员方可登录并操作。当采用电子签名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法规规定;(五)系统应当建立有效的轨迹自动跟踪系统,能够对登录、修改、复制、打印等行为进行跟踪与查询;(六)应当记录对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操作者、操作时间、操作过程、操作原因,数据的产生、修改、删除、再处理、重新命名、转移,对系统的设置、配置、参数及时间戳的变更或者修改等内容。 附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区域划分产品类别生产工序控制指标环境参数其他参数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悬浮粒子②:≥0.5μm的粒子数≤10500000个/m3≥5μm的粒子数≤60000个/m3浮游菌②:≤500cfu/m3沉降菌②:≤15 cfu/30min静压差:相对于一般生产区≥10Pa,相对于准洁净区≥5Pa准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称量、配制、缓冲、更衣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③:≤1000cfu/m3其他化妆品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称量、配制、缓冲、更衣一般生产区/包装、贮存等保持整洁注:①企业配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等生产工序采用全封闭管道的,可以不设置半成品贮存间。②测试方法参照《GB/T 16292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③测试方法参照《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或者《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④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 GE分析仪器推出经济型TOC标准品解决方案,应对GMP新规定
    GMP 2010 &mdash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11年3月起正式推行,其中对制药企业的设备及检验仪器都有了新的规定。第五章第九十条&ldquo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hellip &hellip 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rdquo 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九条&ldquo 企业的&hellip &hellip 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rdquo 。 作为制药企业生产所需的重要检测仪器 &mdash &mdash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按照GMP 2010新规必须定期地进行校准、校验及确认。同时根据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VIII R《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中的相关要求,TOC分析仪还需要定期采用蔗糖和1,4-对苯醌的标准溶液进行系统适用性的测试。为了让中国制药客户符合2010中国药典并顺利通过GMP 2010认证,GE分析仪器除了提供全系列在线、实验室及便携式TOC分析仪,同时也致力于提供多种TOC标准品,帮助客户更便捷地完成TOC分析仪校准、校验、确认及系统适用性验证等测试。 GE Sievers系列标准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 即开即用 &mdash 液体标准品,打开即可使用,无需任何准备工作,多种容量及套装可选,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订单。 质量可靠且经过认证 &mdash 所有标准品都需要进行稳定性的研究测试。经过这些研究结果,GE分析仪器会为每个标准品确定相应的保质期。 原料可追溯 &mdash Sievers采用的原料可追溯至USP, JP及NIST每个标准品都具备一份分析证书(COA),来证明标准品的可追溯性和精度。分析证书的设计完全符合ISO指导。 2012年6月底,GE 分析仪器在中国也完成了标准品实验室的建设,生产TOC分析仪常用的标准品;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系统与美国生产基地一致。在确保标准品质量的同时,因省去了繁杂的进出口及报关手续,标准品的运输时间较之前至少加快了30%。大大缩短了客户从订货到收货的周期,方便客户的日常检测。 本地化的生产也降低了成本,为客户节约了日常维护、校准校验等成本,提高了TOC分析仪使用的经济性。 查看标准品价格并订购,请访问cn.geinstruments.com/std-price
  • 北京站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
    北京站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哈希公司 2 days ago近年来,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供水安全、卫生疾控、环境保护、检验检疫、海洋监测等各领域,成为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定量分析方法。为满足广大分析工作者的需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哈希公司专业技术讲师团队,将于2020年9月15-17日在北京举办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与专家指导的实操练习,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仪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与应用能力。欢迎有志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的专业人士报名。培训内容以FIA流动注射分析仪-QC8500作为样机,学习该款仪器的分析原理、工作原理、安装调试、软件设置/操作、操作规程、典型参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测试方法理论讲解、挥发酚方法实操练习、仪器维护保养、常用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培训日期/地点培训日期:2020年9月15-17日,9:00-16:00 培训地点:哈希(中国)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培训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楼111室收费标准学费3500元/人,包括讲师团队授课费、教材费、证书费、培训场地费。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及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截止日期/招生规模报名汇款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每期招生12位左右。名额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安排,额满报名即止。收费咨询热线联系单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哈希公司水质测试联合实验室联系方式刘老师 18800118300(微信同号)马老师 13810624622(微信同号)点击左下角戳"阅读原文"马上报名END
  • 药品检验技术指导原则及操作实务培训会通知(第一轮)
    p 各有关单位: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随着我国药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检验领域的逐步扩大,检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国际交流和对接的不断深入,检验检测操作的规范性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更显迫切。因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全国药检系统专家编撰了《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版)》和《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并于2019年8月正式出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版)》参考ISO17025和ICH的最新要求新增了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指导原则等四部分内容。《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根据目前药品检验检测常用仪器和最新仪器型号新增10类仪器,删除了45种不常用仪器种类。重点增加了仪器原理、结构原理、保养及故障诊断与排除等内容。内容紧跟时代,突出实用操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了让该领域从业人员系统掌握药品检验检测的新理论、新方法,规范实验操作,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其他参与编写单位合作,组织了“《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年版)》及《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实用指南》系列培训”。培训拟定六期,邀请包括该书编者在内的权威专家作为讲师,全面系统地介绍丛书的重点内容。本次培训为第一期,就检验技术指导原则等新增内容进行重点培训,现场解答相关问题,并颁发培训证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热烈欢迎省、市药检机构、医药企业、医药研发机构等单位代表报名参加。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一、组织机构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指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主办: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承办: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转化医学分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北京爱康维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span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仪器信息网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二、时间地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时间:2020年2月26-28日,25日报到,28日中午结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地点: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会议酒店第二轮通知公布)。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三、培训内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课堂面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共12个专题,包括:分析方法验证、转移、确认;分析仪器确认;天平的使用和称量;控制图制作指导原则;有效数字修约;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滴定液;异常检验结果调查;中药检验标准操作规范概述;高效液相色谱和液质联用仪的使用维护及应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现场答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报名征集的咨询问题,培训讲师现场解答相关问题。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四、培训师资 /strong /span /p p 邀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省药检所等参编专家授课,并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分析。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五、培训人员 /strong /span /p p 各省、市药检院/所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药品生产企业质控人员、技术人员,药品研发机构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page-break-after:auto"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六、参会报名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报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可通过H5在线报名或邮件报名,报名以收到培训费为准,未收到报名费的报名无效。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本次培训限定300人,以收到报名费汇款的先后顺序先报先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 H5在线报名(推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529bfcfb-adde-4398-9a36-63b7eb6ae6b9.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请手机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相关内容在线提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邮件报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请填写附件参会报名表,并发送至:yjpxbm@126.com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2/attachment/68680af8-995a-4b2b-9b70-32d00eb00025.docx" title=" 附件:药品检验技术指导原则及操作培训会报名表.docx" 附件:药品检验技术指导原则及操作培训会报名表.docx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培训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收取培训费,标准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药检系统2000元/人,其他人员3000元/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培训费包含场地费、餐费、培训资料费、培训专家费、培训证书费、工作经费及税金等。培训费由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统一收取,只接受会前银行汇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另外,为了配合此次培训,会务组提供《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版)》和《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一套两本参考书,优惠价600元/套(原价1026元/套),自愿购买。如有购书请在报名表中注明,费用同报名费一起汇款。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收款银行信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户 & nbsp 名: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账 & nbsp 号:020000290901443246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汇款留言请注明:药检1期培训费+联系人姓名+人数。如:药检1期培训费张三1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及报名表(附件)发送到:yjpxsf@126.com。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汇款截止时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2月24日17:00,以到账时间或回单时间为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发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请在报名表填写准确的开票信息。2月20日前通过银行汇款的,25日报到时领取发票。2月20日之后汇款会后邮寄。 /p p style=" margin-bottom:0 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15%"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七、交通食宿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交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参训人员长途及市内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用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培训会期间,25日晚餐,26日、27日午餐、晚餐,28日午餐,凭会务发放的就餐券在指定餐厅用餐,费用由会议承担。其他时间用餐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住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培训会务组签订了协议酒店供参训人员选择,费用自理,酒店详情请见第二轮通知。参训人员也可自行预订酒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八、会务组联系方式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刘先生& nbsp 18611634903(总负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王先生& nbsp 13901148706(会议合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田女士& nbsp 15801095881(会议安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李先生& nbsp 17600374905(会议合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赵先生& nbsp 13601271516(住宿用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报名联系人:迟先生& nbsp 15313925936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eeea50a0-b819-4985-9ab6-8c8c0b435a2a.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请大家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迟占鑫微信好友,由迟占鑫将大家邀请到本次培训的微信群。培训相关信息会及时在微信群内通知大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right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right "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right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p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废止《蔬菜、水果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测定方法》等486项地方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专家评估并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我局拟对《红麻亩产250公斤栽培技术规程》等486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作废止处理,现公开征求意见。若对废止项目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日前书面(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朱俊荣,联系电话:0771-5303210,邮箱:gxjbzhc@163.com。附件:拟废止486项地方标准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拟废止486项地方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处理意见1DB45/T 03—1995红麻亩产250公斤栽培技术规程废止2DB45/T 04—1996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废止3DB45/T 11—2017隆林山羊废止4DB45/T 23—2007牛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废止5DB45/T 28—2000蔬菜、水果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测定方法废止6DB45/T 29—2000蔬菜中有机氮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废止7DB45/T 30—2000蔬菜中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废止8DB45/T 31—2000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废止9DB45/T 40—2002西林水牛废止10DB45/T 42—2002合浦鹅废止11DB45/T 43—2002南丹瑶鸡废止12DB45/T 44—2002富钟水牛废止13DB45/T 45—2002马氏珠母贝亲贝和种苗废止14DB45/T 46—2002靖西大麻鸭废止15DB45/T 47—2002环江香猪废止16DB45/T 48—2002南丹黄牛废止17DB45/T 50—2002海水养殖贝类检疫规范废止18DB45/T 53—2002巴马香猪废止19DB45/T 58—2002多重聚合酶链反应(Multi-PCR)检测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和鸡毒支原体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20DB45/T 59—2002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猪瘟病毒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21DB45/T 64—2003柑桔品种废止22DB45/T 69—2003沙田柚苗木分级废止23DB45/T 70—2003窨茶用茉莉花废止24DB45/T 73—2003窨茶用茉莉花生产技术规程废止25DB45/T 74—2003玉林大蒜废止26DB45/T 90—2014桑蚕种质量废止27DB45/T 91.1—2003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蔬菜废止28DB45/T 91.2—2005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水果废止29DB45/T 96—2003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症病毒(PRRSV)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30DB45/T 97—2003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禽呼肠孤病毒(ARV)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31DB45/T 98—2003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禽流感病毒(AIV)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32DB45/T 101—2003东兰乌鸡废止33DB45/T 102—2003都安山羊废止34DB45/T 105—2003文蛤养殖技术规范废止35DB45/T 106—2003禾花鲤废止36DB45/T 109—2003黄沙鳖废止37DB45/T 111—2003德保矮马废止38DB45/T 116—2003漂白化学湿竹浆废止39DB45/T 117—2003漂白化学竹浆板废止40DB45/T 122—2004十字花科蔬菜软腐病预测预报调查规范废止41DB45/T 125—2004甜菜夜蛾预测预报调查规范废止42DB45/T 133—2004杂交水稻一代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废止43DB45/T 134—2004籼型“三系”杂交水稻不育系繁殖技术规程废止44DB45/T 162—2004夏橙品种废止45DB45/T 179—2004陆川猪废止46DB45/T 180—2010霞烟鸡废止47DB45/T 183—2004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猪细小病毒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48DB45/T 184—2004聚合酶链反应检测鸡毒支原体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49DB45/T 188—2004桂中花猪废止50DB45/T 192—2004合成立方氧化锆废止51DB45/T 193—2004合成红宝石废止52DB45/T 194—2004合成蓝宝石废止53DB45/T 195—2004合成尖晶石废止54DB45/T 208—2017原产地域产品云香精废止55DB45/T 213—2017原产地域产品横县茉莉花废止56DB45/T 217—2005阳离子木薯淀粉废止57DB45/T 222—2005撑绿杂交竹种苗分级废止58DB45/T 231—2005斑点叉尾鮰养殖技术规范废止59DB45/T 236—2005聚合酶链反应检测对虾白斑综合征病毒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60DB45/T 239—2005东山猪品种标准废止61DB45/T 240—2005造纸竹片废止62DB45/T 241—2005广西三黄鸡废止63DB45/T 242—2005里当鸡废止64DB45/T 243—2005柳州麻花鸡废止65DB45/T 248—2005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猪接触传染性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66DB45/T 249—2005聚合酶链反应检测鸡传染性贫血病毒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67DB45/T 264—2005百合废止68DB45/T 266—2005香葱废止69DB45/T 267—2005西洋菜废止70DB45/T 268—2005包心肉芥菜废止71DB45/T 269—2005毛节瓜废止72DB45/T 280—2005芫荽废止73DB45/T 286—2005青梅废止74DB45/T 300—2005慈菇废止75DB45/T 301—2005三华李废止76DB45/T 310—2005夏阳白菜废止77DB45/T 311—2005莴苣笋废止78DB45/T 314—2005黑皮冬瓜废止79DB45/T 326—2006灵山香荔废止80DB45/T 327—2006田阳香芒废止81DB45/T 331—2006南美白对虾苗种废止82DB45/T 341—2006右江鹅废止83DB45/T 342—2006东兰鸭废止84DB45/T 343—2006隆林黄牛废止85DB45/T 344—2006涠洲黄牛废止86DB45/T 348—2017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家畜口蹄疫病毒(FMDV)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87DB45/T 349—2017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禽脑脊髓炎病毒(AEV)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88DB45/T 350—2006鸡病毒性肿瘤病PCR快速鉴别诊断技术的操作规程废止89DB45/T 357—2006苦脉菜废止90DB45/T 362—2006无籽西瓜种子质量标准废止91DB45/T 451—2007近江牡蛎苗种废止92DB45/T 452—2007岩鯪(唇鯪)废止93DB45/T 453—2007锯缘青蟹废止94DB45/T 461—2007灵山香鸡废止95DB45/T 462—2007广西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废止96DB45/T 465—2007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牛分枝杆菌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97DB45/T 466—2007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猪圆环病毒Ⅱ型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98DB45/T 467—2007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RT-PCR快速鉴别诊断技术规范废止99DB45/T 468—2007对虾白斑病毒和桃拉病毒二重PCR检测技术操作规程废止100DB45/T 480—2008香蕉组培苗质量标准废止101DB45/T 481—2008罗汉果组培苗质量标准废止102DB45/T 504—2008柑橘黄龙病PCR检测方法废止103DB45/T 505—2008甘蔗螟虫综合防治技术规程废止104DB45/T 512—2008芒果苷废止105DB45/T 513—2008工业提取用芒果叶废止106DB45/T 514—2008锯缘青蟹苗种废止107DB45/T 515—2008罗氏沼虾苗种废止108DB45/T 529—2008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废止109DB45/T 530—2008鸡传染性鼻炎副鸡嗜血杆菌PCR检测技术规程废止110DB45/T 531—2008鸡传染性喉气管炎PCR快速检测技术规程废止111DB45/T 537—2008广金钱草种子检验规程废止112DB45/T 540—2008蔓性千斤拔种子质量要求废止113DB45/T 541—2008黄花蒿种子质量要求废止114DB45/T 542—2008广州相思子种子质量要求废止115DB45/T 543—2008毛相思子种子质量要求废止116DB45/T 546—2008实验动物小型猪废止117DB45/T 547—2008龙血素B废止118DB45/T 548—2008龙血素B标准品废止119DB45/T 549—2008食品添加剂 磷酸中钠的测定废止120DB45/T 579—2009隔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废止121DB45/T 595—2009黄沙鳖苗种废止122DB45/T 596—2009倒刺鲃鱼苗鱼种废止123DB45/T 598—2009水牛冷冻精液废止124DB45/T 602—2009凌云乌鸡废止125DB45/T 603—2009良凤花鸡废止126DB45/T 605—2009巴马小型猪内源性反转录病毒检测技术规程废止127DB45/T 606—2009鸭肝炎病毒PCR快速检测技术规程废止128DB45/T 607—2009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的测定 &ensp 竞争酶联免疫分析法废止129DB45/T 608—2009饲料添加剂富马酸亚铁的测定还原法废止130DB45/T 610—2009工业锅炉能效限值废止131DB45/T 615—2009竹、木、草编织工艺品质量安全要求废止132DB45/T 616—2009北流荔枝废止133DB45/T 628.1—200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废止134DB45/T 628.2—200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废止135DB45/T 630—2009罗汉果组培苗废止136DB45/T 633—2009园林植物铁冬青苗木的出圃质量要求废止137DB45/T 637—2009青蒿中青蒿素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38DB45/T 638—2009八角茴香中莽草酸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39DB45/T 656—2010蛋黄果嫁接苗废止140DB45/T 658—2010池塘及网箱养殖用青鱼鱼种废止141DB45/T 663—2010墨底鳖苗种废止142DB45/T 667—2010光倒刺鲃苗种废止143DB45/T 668—2010猪伪狂犬病病毒PCR检测技术规程废止144DB45/T 669—2010鸭传染性浆膜炎与大肠杆菌病的快速鉴别诊断技术规程废止145DB45/T 670—2010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禽I型腺病毒的技术操作规程废止146DB45/T 672—2010隆林猪废止147DB45/T 673—2010天峨六画山鸡废止148DB45/T 674—2010聚合酶链反应检测副猪嗜血杆菌技术规程废止149DB45/T 697—2010浸提桐油废止150DB45/T 698—2010肉桂产品质量等级废止151DB45/T 700—2010实木地板铺装规范废止152DB45/T 707—2010天门冬种苗质量要求废止153DB45/T 709—2010黄藤种苗质量要求废止154DB45/T 712—2010肉桂苗木质量要求废止155DB45/T 714—2010山豆根中苦参碱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56DB45/T 718—2010钩藤中钩藤碱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57DB45/T 719—2010植物类中药材铬、锑、锡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AES)法废止158DB45/T 748—2011山羊痘病毒、羊传染性脓疮病毒的检测二重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159DB45/T 749—2011猪脑心肌炎病毒(EMCV)的检测 &ensp 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法废止160DB45/T 750—2011融水香鸭废止161DB45/T 752—2011尿液中盐酸克仑特罗、菜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测定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废止162DB45/T 753—2011牛病毒性腹泻病毒的检测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RT-PCR)废止163DB45/T 754—2011广西拟水龟废止164DB45/T 771—2011莽草酸废止165DB45/T 774—2011鸡血藤种苗质量要求废止166DB45/T 775—2011何首乌扦插苗质量要求废止167DB45/T 780—2011鸡血藤中芒柄花素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68DB45/T 781—2011鸡骨草中相思子碱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69DB45/T 782—2011铁包金药材中槲皮素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70DB45/T 783—2011毛果鱼藤中3-phenylcoumarin robustic acid含量的测定 &ensp 高效液相色谱法废止171DB45/T 794—2011燃煤洁净节煤剂通用技术要求废止172DB45/T 795—2011洁净型燃煤通用技术要求废止173DB45/T 796—2011漓江排筏技术条件废止174DB45/T 797—2011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废止175DB45/T 809—2012工夫红茶发酵适度的确定方法废止176DB45/T 812—2012非食用海水珍珠质层粉废止177DB45/T 825—2012“红姑娘”红薯废止178DB45/T 826—2012“红姑娘”红薯生产技术规程废止179DB45/T 835—2012长叶烯废止180DB45/T 836—2012高分子乳化改性松香施胶剂废止181DB45/T 837—2012水白氢化松香废止182DB45/T 855—201298号车用汽油(Ⅳ)废止183DB45/T 865—2012海水药用无核珍珠废止184DB45/T 866—2012植物类中药材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废止185DB45/T 867—2012植物类中药材中总砷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废止186DB45/T 868—2012穿山甲甲片的鉴别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法废止187DB45/T 869—2012蛤蚧的鉴别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法废止188DB45/T 870—2012红毛鸡的鉴别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法废止189DB45/T 873—2012千层塔种苗质量要求废止190DB45/T 874—2012汉桃树种子质量要求废止191DB45/T 882—2012茄果类蔬菜穴盘育苗技术规程废止192DB45/T 885—2012芳樟叶(精)油中芳樟醇、樟脑含量的测定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废止193DB45/T 887—2012饲料中粪链球菌的检验废止194DB45/T 888—2012无性系芳樟叶(精)油,芳樟醇型废止195DB45/T 889—2012互叶白千层(精)油,1,8-桉叶素型废止196DB45/T 897—2013樟叶(精)油,芳樟醇型废止197DB45/T 915—2013龙胜凤鸡废止198DB45/T 918—2013牛隐孢子虫的检测多重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199DB45/T 919—2013猪流感病毒检测套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00DB45/T 920—2013猪乙型脑炎病毒检测套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01DB45/T 921—2013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和猪瘟病毒的检测多重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02DB45/T 931—2013葡萄中白藜芦醇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废止203DB45/T 932—2013水产品中天然牛磺酸与人工合成牛磺酸的鉴别稳定同位素质谱法废止204DB45/T 939—2013土壤、肥料、饲料、毛发中汞含量的测定直接测汞仪法废止205DB45/T 942—2013罗氏沼虾诺达病毒检测RT-PCR法废止206DB45/T 943—2013水质有机锡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废止207DB45/T 944—2013苏氏圆腹鱼芒苗种废止208DB45/T 946—2013广西拟水龟苗种废止209DB45/T 953—2013牛耳枫苗木质量要求废止210DB45/T 985—2014柑橘衰退病毒RT-PCR检测技术规程废止211DB45/T 986—2014柑橘溃疡病菌PCR检测技术规程废止212DB45/T 998—2014胡子鲶废止213DB45/T 999—2014黄颡鱼苗种废止214DB45/T 1003—2014德保猪废止215DB45/T 1005—2014畜禽血中铅、镉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废止216DB45/T 1006—2014牛轮状病毒的检测半巢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semi-nested RT-PCR)法废止217DB45/T 1007—2014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的检测RT-PCR法废止218DB45/T 1008—2014犬狂犬病抗体的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废止219DB45/T 1009—2014家畜戊型肝炎病毒检测巢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20DB45/T 1010—2014美洲型及欧洲型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的检测多重荧光定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21DB45/T 1011—2014鸡新城疫病毒及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的检测二重荧光定量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废止222DB45/T 1012—2014猪流行性腹泻病毒(PEDV)的检测 &ensp RT-PCR法废止223DB45/T 1013—2014尿液中苯乙醇胺A的测定 &ensp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废止224DB45/T 1014—2014致病性嗜水气单胞菌检测PCR法废止225DB45/T 1015—2014水质硫丹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废止226DB45/T 1028—2014佛手苗木质量要求废止227DB45/T 1035—2014山豆根组培苗质量要求废止228DB45/T 1037—2014穿心莲种子质量要求废止229DB45/T 1041—2014苦玄参种子检验规程废止230DB45/T 1058—2014大米中总砷、总汞含量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法废止231DB45/T 1059—2014大米中铅、镉、铬含量的测定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废止232DB45/T 1063—2014巨尾桉(精)油废止233DB45/T 1064—2014岗松(精)油废止234DB45/T 1066—2014贺州玉废止235DB45/T 1068—2014桂林毛尖茶加工技术规程废止236DB45/T 1071—2014蒎烷废止237DB45/T 1072—2014松香三乙二醇酯废止238DB45/T 1073—2014松脂中杂质的检测废止239DB45/T 1074—2014水稻稻飞虱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废止240DB45/T 1076—2014鸡血玉废止原产地域产品巴马腊香猪废止486DB45/32.6-2000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食用植物油废止
  • 188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发布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操作规范》等188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1 SN/T2642-2010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操作规范   2011-5-1 2 SN/T2643-2010 泰国茉莉香米品种鉴定及纯度检验方法   2011-5-1 3 SN/T1379-2010 古典猪瘟检疫规程 SN/T1379.1-2004SN/T1379.2-2005SN/T1379.3-2006 2011-5-1 4 SN/T2644-2010 国际航行船舶上坞修船卫生监督规程   2011-5-1 5 SN/T1088-2010 布氏杆菌检疫技术规范 SN/T1394-2004SN/T1088-2002SN/T1090-2002SN/T1525-2002SN/T1089-2002 2011-5-1 6 SN/T2447.2-2010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通用要求 第2部分:风险评价   2011-5-1 7 SN/T1166-2010 水泡性口炎检疫技术规范 SN/T1166.1-2002SN/T1166.2-2002SN/T1166.3-2006 2011-5-1 8 SN/T1181-2010 口蹄疫检疫技术规范 SN/T1181.1-2003SN/T1181.2-2003SN/T1181.3-2003 2011-5-1 9 SN/T1182-2010 禽流感检疫技术规范 SN/T1182.1-2003SN/T1182.2-20042011-5-1 10 SN/T2645-2010 进出口食品中四氟醚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11 SN/T2646-2010 进出口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12 SN/T2647-2010 进出口食品中炔苯酰草胺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13 SN/T2648-2010 进出口食品中啶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14 SN/T0892-2010 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 SN/T0892-2000 2011-5-1 15 SN/T2649.1-2010 进出口化妆品中石棉的测定 第1部分:X射线衍射光谱-扫描电子显微镜法   2011-5-1 16 SN/T2650-2010 进出境九孔鲍检验检疫规程   2011-5-1 17 SN/T2651-2010 肉及肉制品中常见致病菌检测方法 基因芯片法   2011-5-1 18 SN/T2389.4-2010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2011-5-1 19 SN/T2652-2010 进境含脂毛(绒)检疫操作规程   2011-5-1 20 SN/T0169-2010 进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测方法 SN/T0169-92SN0333-94SN/T1059.2-2002 2011-5-1 21 SN/T2653-2010 木瓜中转基因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2011-5-1 22 SN/T1273-2010 国境口岸拉沙热疫情监测规程 SN/T1273-2003 2011-5-1 23 SN/T0973-2010 进出口肉、肉制品以及其他食品中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检测方法 SN/T0973-2000 2011-5-1 24 SN/T1426-2010 入出境船舶废弃物卫生监督规程 SN/T1426-2004 2011-5-1 25 SN/T1275-2010 入出境船舶除虫规程 SN/T1275-2003 2011-5-1 26 SN/T1250-2010 入出境船舶船舱消毒规程 SN/T1250-2003SN/T1285-2003 2011-5-1 27 SN/T2654-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吗啉胍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1-5-1 28 SN/T2655-2010 进出口果汁中纳他霉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5-1 29 SN/T2656-2010 楔天牛属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30 SN/T2649.2-2010 进出口化妆品中石棉的测定 第2部分:X射线衍射-偏光显微镜法   2011-5-1 31 SN/T2658-2010 出口牛蒡检验检疫规程   2011-5-1 32 SN/T2389.5-2010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2011-5-1 33 SN/T2659-2010 国境口岸蚋类监测规程   2011-5-1 34 SN/T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2011-5-1 35 SN/T2661-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36 SN/T2662-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玉米赤霉醇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37 SN/T2663-2010 贝类中失忆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38 SN/T2641-2010 食品中常见致病菌检测 PCR-DHPLC法   2011-5-1 39 SN/T1309.6-2010 鞋类检验规程 第6部分:室内鞋 SN/T1309.6-2003 2011-5-1 40 SN/T1309.1-2010 鞋类检验规程 第1部分:抽样 SN/T1309.1-2003 2011-5-1 41 SN/T1309.4-2010 鞋类检验规程 第4部分:胶鞋 SN/T1309.4-2004 2011-5-1 42 SN/T2664-2010 蜂王浆中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量测定方法 放射受体分析法   2011-5-1 43 SN/T2306.2-2010 帽类检验规程 第2部分:纺织帽   2011-5-1 44 SN/T2438.5-2010 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 第5部分:机械玩具   2011-5-1 45 SN/T0248.2-2010 进出口自行车及其零件检验规程 第2部分:避震器   2011-5-1 46 SN/T1008-2010 日用、运动皮手套检验规程 SN/T1008-2001 2011-5-1 47 SN/T2665-2010 香蕉枯萎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48 SN/T1309.2-2010 鞋类检验规程 第2部分:皮鞋 SN 1309.2-2003 2011-5-1 49 SN/T1309.3-2010 鞋类检验规程 第3部分:塑料鞋 SN/T1309.3-2003 2011-5-1 50 SN/T2666-2010 苜蓿细菌性萎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51 SN/T2667-2010 转基因微生物定性检测方法   2011-5-1 52 SN/T2668-2010 转基因植物品系特异性检测方法   2011-5-1 53 SN/T2669-2010 三系杂交水稻种子真伪分子鉴定方法   2011-5-1 54 SN/T2670-2010 番茄环斑病毒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55 SN/T2138.2-2008 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植物纤维 第2部分:棉花 SN/T0775-2005 2011-5-1 56 SN/T1062-2010 进出口纱线及织品中山羊绒含量的检测方法 SN/T1062-2002 2011-5-1 57 SN/T2671-2010 纺织原料断裂强力及伸长试验方法   2011-5-1 58 SN/T2672-2010 纺织原料细度试验方法(直径) 显微投影仪法   2011-5-1 59 SN/T1304-2010 进出口含脂毛毛丛长度和强度检验方法 SN/T1304-2003 2011-5-1 60 SN/T0423-2010 出口冻兔肉中出血病病毒检验 免疫学方法 SN0423-1995 2011-5-1 61 SN/T0793-2010 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检验规程 SN/T0793-1999 2011-5-1 62 SN/T2673-2010 进口硫化铜精矿检验规程   2011-5-1 63 SN/T0519-2010 进出口食品中丙环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SN0519-1996 2011-5-1 64 SN/T2674-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那罗星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1-5-1 65 SN/T2675-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甲噻嘧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1-5-1 66 SN/T2676-2010 进出口粮谷中T-2毒素的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67 SN/T2677-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雄性激素类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1-5-1 68 SN/T2678-2010 进出口淡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69 SN/T2679-2010 木材及木制品中砷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2011-5-1 70 SN/T2680-2010 铁矿石中砷、汞、镉、铅、铋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2011-5-1 71 SN/T0999-2010 出口瓷布玩偶检验规程 SN/T0999-2001 2011-5-1 72 SN/T2681-2010 聚乳酸纤维制品成分定性分析方法   2011-5-1 73 SN/T2682-2010 植物有害生物信息采集要求   2011-5-1 74 SN/T2683-2010 扁桃仁蜂和李仁蜂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75 SN/T2684-2010 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76 SN/T2685-2010 泰勒氏焦虫检疫规范   2011-5-1 77 SN/T1877.7-2010 旧轮胎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78 SN/T2686-2010 旧机电产品中铍、铬、镍、铜、锑、钴、钡、镉、锌、铋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2011-5-1 79 SN/T2687-2010 旧机电产品中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80 SN/T2688-2010 旧机电产品电容电解液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81 SN/T2689-2010 旧机电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2011-5-1 82 SN/T2690-2010 旧机电产品中氯乙烯的测定   2011-5-1 83 SN/T2691-2010 塑料制品中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磁质谱法   2011-5-1 84 SN/T2692-2010 塑料制品中二噁英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磁质谱法   2011-5-1 85 SN/T2693-2010 马焦虫病检疫规范   2011-5-1 86 SN/T2694-2010 牛胎儿毛滴虫检验方法   2011-5-1 87 SN/T2695-2010 杀鲑气单胞菌的检验操作规程   2011-5-1 88 SN/T2696-2010 煤灰和焦炭灰成分中主、次元素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2011-5-1 89 SN/T2697-2010 进出口煤炭中硫、磷、砷和氯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2011-5-1 90 SN/T0508-2010 进出口生铁检验规程 SN/T0508-1995 2011-5-1 91 SN/T0541.1-2010 进出口标准橡胶检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与试样制备 SN/T0541.1-1996 2011-5-1 92 SN/T2698-2010 钨制品中杂质元素分析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2011-5-1 93 SN/T2699-2010 出境淡水鱼养殖场建设要求   2011-5-1 94 SN/T2700-2010 母羊地方流行性流产补体结合试验操作规程   2011-5-1 95 SN/T2701-2010 动物炭疽病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96 SN/T1260-2010 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规程 SN/T1260-2003 2011-5-1 97 SN/T2702-2010 猪水泡病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98 SN/T2703-2010 国境口岸球孢子菌检测方法   2011-5-1 99 SN/T2657-2010 国境口岸组织胞浆菌检验方法   2011-5-1 100 SN/T0900-2010 进出口照相机检验规程 SN/T0900-2000 2011-5-1 101 SN/T2704.4-2010 切削液和机床排泄物 第4部分:汞的测定 测汞仪法   2011-5-1 102 SN/T2704.1-2010 切削液和机床排泄物 第1部分:酸根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2011-5-1 103 SN/T2704.2-2010 切削液和机床排泄物 第2部分:氯、溴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2011-5-1 104 SN/T2704.3-2010 切削液和机床排泄物 第3部分:亚硝酸根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2011-5-1 105 SN/T1698-2010 伪狂犬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1698-2006 2011-5-1 106 SN/T0063-2010 进出口弹力锦纶丝检验规程 SN/T0063-1992SN/T0468-1995 2011-5-1 107 SN/T1202-2010 食品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SN/T1202-2003 2011-5-1 108 SN/T1203-2010 食用油脂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实时荧光PCR定性检测方法 SN/T1203-2003 2011-5-1 109 SN/T2705-2010 调味品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实时荧光PCR定性检测方法   2011-5-1 110 SN/T2706-2010 鱼淋巴囊肿病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11 SN/T2707-2010 裂谷热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12 SN/T2708-2010 猪圆环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13 SN/T2709-2010 国境口岸产气荚膜梭菌毒素检测方法   2011-5-1 114 SN/T0120-2010 进出口锦纶、乙纶、丙纶综丝定性分析方法 SN/T0120-92 2011-5-1 115 SN/T2710-2010 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16 SN/T2711-2010 进口非硫化铜精矿检验规程   2011-5-1 117 SN/T2712-2010 进出口化工产品通用标准 堆积密度的测定   2011-5-1 118 SN/T2713-2010 贝类马尔太虫检疫规范   2011-5-1 119 SN/T2714-2010 冷轧不锈钢板(带)表面光反射率测试方法   2011-5-1 120 SN/T2715-2010 散装船舶运输铁矿石检验规程   2011-5-1 121 SN/T0460-2010 进出口腈纶纱检验规程 SN/T0460-95 2011-5-1 122 SN/T2716-2010 进出口建筑材料天然放射性核素检测方法   2011-5-1 123 SN/T2717-2010 马传染性贫血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24 SN/T2718-2010 不锈钢化学成分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2011-5-1 125 SN/T2719-2010 进出口天然胶乳橡胶安全套检验规程   2011-5-1 126 SN/T0422-2010 进出口鲜蛋及蛋制品检验检疫规程 SN/T0422-1995SN/T0517-1995SN/T0518-1995 2011-5-1 127 SN/T0481.8-2010 出口矾土检验方法 第8部分: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测定硫含量   2011-5-1 128 SN/T2720-2010 袋装矿产品取样通则   2011-5-1 129 SN/T0348.1-2010 进出口茶叶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检测方法 SN0348.1-95 2011-5-1 130 SN/T0131-2010 进出口粮谷中马拉硫磷残留量检测方法 SN0131-92 2011-5-1 131 SN/T1084-2010 牛副结核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1084-2002SN/T1085-2002SN/T1472-2004SN/T1907-2007SN/T2036-2007 2011-5-1 132 SN/T1682-2010 蜜蜂欧洲幼虫腐臭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1682-2005 2011-5-1 133 SN/T2721-2010 进出口矿产品中砷和汞的检测方法 原子荧光光度法   2011-5-1 134 SN/T2722-2010 出血性败血症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35 SN/T2593.2-2010 电子电气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5-1 136 SN/T1371-2004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SN/T1371-2004 2011-5-1 137 SN/T2723.1-2010 实验室能力验证 第1部分:总则   2011-5-1 138 SN/T2723.2-2010 实验室能力验证 第2部分:名词和术语   2011-5-1 139 SN/T2723.3-2010 实验室能力验证 第3部分:能力验证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2011-5-1 140 SN/T0736.5-2010 进出口化肥检验方法 第5部分:氮含量的测定 SN/T0736.5-1999 2011-5-1 141 SN/T2724-2010 进出口高纯石墨中硫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2011-5-1 142 SN/T2725-2010 煤焦油和蒽油中钠、钾和铁含量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1-5-1 143 SN/T2726-2010 矿产品检验名词术语   2011-5-1 144 SN/T2727-2010饲料中禽源性成分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2011-5-1 145 SN/T2728-2010 枯草芽孢杆菌检测鉴定方法   2011-5-1 146 SN/T2729-2010 马铃薯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147 SN/T2730-2010 进出口食品中诺如病毒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   2011-5-1 148 SN/T2731-2010 非金属矿石中石棉的定性方法 X射线衍射-显微镜观察法   2011-5-1 149 SN/T0145-2010 进出口植物产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方法 磺化法 SN0145-92SN0164-92 2011-5-1 150 SN/T0420-2010 出口猪肉旋毛虫检验方法 磁力搅拌集样消化法 SN/T0420-95 2011-5-1 151 SN/T0481.9-2010 出口矾土检验方法 第9部分:1,10二氮杂菲光度法测定游离铁含量   2011-5-1 152 SN/T2732-2010 牛瘟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53 SN/T2733-2010 小反刍兽疫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54 SN/T1161-2010 鹿流行性出血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1161-2002 2011-5-1 155 SN/T2734-2010 传染性鲑鱼贫血病检疫技术规范  2011-5-1 156 SN/T2735-2010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橄榄油模拟物中总迁移量的试验方法 袋装法   2011-5-1 157 SN/T0467-2010 进出口涤纶加工丝卷缩特性测定方法 SN/T0467-1995 2011-5-1 158 SN/T0971-2010 涤纶加工丝检验规程 SN/T0971-2000 2011-5-1 159 SN/T1135.9-2010 马铃薯青枯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160 SN/T2736-2010 核果树溃疡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161 SN/T0736.9-2010 进出口化肥检验方法 第9部分:氯含量的测定 SN/T0736.9-1999 2011-5-1 162 SN/T1231-2010 国境口岸埃博拉出血热和马尔堡出血热疫情监测与控制规程 SN/T1231-2003 2011-5-1 163 SN/T1063-2010 出口一次性聚氯乙烯手套检验规程 SN/T1063-2002 2011-5-1 164 SN/T0542-2010 出口煤焦油中喹啉不溶物的测定 SN/T0542-1996 2011-5-1 165 SN/T2737-2010 铁合金中低铝含量的测定 富氧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1-5-1 166 SN/T2738-2010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食品模拟物中紫外吸光度的测定   2011-5-1 167 SN/T2342.2-2010 苹果皱果类病毒检疫鉴定方法   2011-5-1 168 SN/T0541.4-2010 进出口标准橡胶检验方法 第4部分: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SN/T0541.4-1996 2011-5-1 169 SN/T2739-2010 进口电器用塑料原料安全性能测定   2011-5-1 170 SN/T2740-2010 进口再生塑料原料中污染物的分离与鉴定方法   2011-5-1 171 SN/T2541.2-2010 进口天然橡胶检验规程 第2部分:标准橡胶   201 188 SN/T2750-2010 出入境交通工具携带医学媒介生物采集方法   2011-5-1
  • 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布
    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对台经济贸易发展,同时为满足检验检疫业务工作中对分析用标准样品的迫切需求,在各检验检疫局申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组织相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了审议,编制了《2010年第二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为确保计划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本次计划及时安排工作,尽快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严格履行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项目负责单位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做好沟通,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要求。承担标准样品研制项目的单位,请严格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与化矿金标准化专业委的工作沟通,做好样品研制项目过程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各负责起草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做好对项目进度、项目协调机制、人员参与情况、执行过程问题等的跟踪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做出汇报 同时要为项目起草小组提供必需的时间与物质保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三、相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委应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统稿工作,针对问题做好阶段性把关,并与业务工作做好有效衔接,确保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请化矿金标准化专业委指定专人追踪标准样品研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为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提升行业标准的影响与服务力度,鼓励各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制修订活动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起草小组的工作。   五、根据审议专家意见及整体制标工作需要,国家认监委对个别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请各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根据要求调整项目研究内容,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计划任务书》。   六、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附件1:2010年第二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附件2:文件扫描件   国家认监委   二○一○年九月 2010年第二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计划编号 专业类别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完成时间 负责起草单位 1 2010B325 动物检疫 进境观赏鱼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制定 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2 2010B326 动物检疫 进境食用牛蛙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3 2010B327 动物检疫 进境鳖卵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4 2010B328 动物检疫 进境水生动物链球菌检疫操作规范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5 2010B329 管理 闽台两岸直接往来检验检疫监管操作规程 制定 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6 2010B330 化矿金 散装水泥检验监管规程 制定 2011 厦门检验检疫局 7 2010B331 轻工 人造板甲醛检测方法 40L干燥器法 制定 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8 2010B332 食品 对台小额贸易食品检验监管规程 制定 2011 厦门检验检疫局 9 2010B333 食品 出口食用油中正己醛含量的测定 气相顶空固相微萃取法 制定 2011 厦门检验检疫局 10 2010B334 卫生检疫 海港口岸涉台特殊人员卫生检疫规程 制定 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11 2010B335 卫生检疫 口岸入境客滚直航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制定 2011 厦门检验检疫局 12 2010B336 植物检疫 出入境水果中米尔顿姬小蜂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厦门检验检疫局 13 2010B337 植物检疫 梨树衰退植原体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14 2010B338 植物检疫 芒果细菌性黑斑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制定 2011 福建检验检疫局 15 2010B339 植物检疫 入境种苗花卉中螺旋粉虱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厦门检验检疫局 16 2010B340 植物检疫 黑颜果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厦门检验检疫局 17 2010B341 植物检疫 辣椒果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18 2010B342 植物检疫 南亚果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19 2010B343 植物检疫 入境植物种苗上Begomovirus属双生病毒的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0 2010B344 植物检疫 入境竹子种苗上竹花叶病毒的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1 2010B345 植物检疫 入境百合上百合无症病毒的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厦门检验检疫局 22 2010B346 植物检疫 斯文毫氏大蜗牛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3 2010B347 植物检疫 入境兰花上齿兰环斑病毒的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厦门检验检疫局 24 2010B348 植物检疫 入境水果检疫处理操作规程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5 2010B349 植物检疫 玫瑰蜗牛检疫鉴定方法 制定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6 2010B350 食品 进口椰果检验规程 制定 2011 海南检验检疫局 27 2010S442 化矿金 欧盟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检测用快速筛选标准样品(无机化合物部分) 研制 2012 广东检验检疫局 28 2010S443 化矿金 欧盟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检测用快速筛选标准样品(有机化合物部分) 研制 2012 山东检验检疫局 29 2010S444 化矿金 煤炭有害物质检测用系列标准样品 研制 2012 河北检验检疫局 30 2010S445 化矿金 铁矿石有害物质检测用系列标准样品 研制 2012 天津检验检疫局 31 2010S446 化矿金 铜精矿及铜矿石有害物质检测用系列标准样品 研制 2012 江苏检验检疫局 32 2010S447 化矿金 塑料中增塑剂样品 研制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33 2010S448 化矿金 食品接触材料特定迁移测试用标准样品 聚乙烯 研制 2012 河北检验检疫局
  • 校准蛋白质分析仪的重要性及步骤
    蛋白质分析仪是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中重要的设备,它用于定量分析蛋白质样品,支持从基础研究到药物开发的广泛应用。为了确保蛋白质分析的数据准确性和重复性,定期进行仪器的校准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讨论校准仪器的重要性,并概述有效的校准步骤。   蛋白质分析仪校准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保障数据质量上。精确的蛋白质测量对于了解生物样本中的蛋白质表达水平、检测疾病标志物、验证药物作用靶点等都至关重要。未经校准的仪器可能导致错误的结果,影响研究结论和治疗决策。   校准仪器有助于满足监管要求。在制药和临床领域,蛋白质分析必须符合严格的法规标准。定期校准的仪器能够产生符合这些标准的数据,帮助企业和医疗机构遵守法规,减少合规风险。   可以提高实验室之间的数据一致性。不同实验室使用的不同仪器,即使型号相同,也可能因为使用环境和操作习惯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测量结果。通过实施标准化的校准程序,可以确保不同实验室之间的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这对于多中心研究和数据分析尤为重要。   蛋白质分析仪的校准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选择适当的标准物质:使用已经由认证机构校准过的标准蛋白质溶液作为参考。这些标准物质应当覆盖仪器的工作范围,并且具有已知的浓度和特性。   控制环境条件:在进行校准之前,确保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和湿度)符合仪器的使用要求。环境因素对蛋白质测量有显著影响,因此控制这些条件对于获取准确结果至关重要。   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操作仪器的人员具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以正确执行校准程序。这包括了解仪器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以及校准的具体步骤。   执行校准程序:按照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或行业标准进行校准。这可能包括预热仪器、执行零点调整、检查和调整测量系统等步骤。   记录和验证:记录校准结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成校准后,使用标准物质验证仪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准确度。   定期复校: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和制造商的建议,定期重复校准流程。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修正任何潜在的问题,保持仪器的较佳性能。   综上所述,校准蛋白质分析仪对于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满足法规要求、提高实验室间数据的一致性至关重要。通过遵循正确的校准步骤,用户可以确保他们的仪器始终处于较佳工作状态,从而获得高质量的测量结果。
  • 2023年EXAKT硬组织切磨系统操作及维护技术培训班圆满结束
    清风送爽的四月天,我们再聚北京。相聚由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年EXAKT不脱钙硬组织切磨系统操作及维护技术培训班”。2023年4月10日-13日,在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设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的组织病理实验室举办了为期4天的EXAKT硬组织切磨系统设备操作及维护培训班。本次学习培训的单位有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上海熠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共7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开班首日,实验室技术总监王东胜为接受培训的老师们做了开班动员,介绍了业内硬组织病理制片技术发展动态和公司组织病理实验室的发展历程、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以及服务项目等;且就硬组织制片做了《与硬组织制片相关的解剖与形态学简述》的主题分享。王东胜老师分享了他在硬组织制片领域中遇到的关于解剖、制片与形态学在标本取材、磨片要领和染色等方面的经验;张文隆工程师详细介绍了硬组织切磨片系统和制片流程,对每一个制片环节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学员们就硬组织切磨系统的实际操作及设备维护维修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和实践,内容包括:(1)EXAKT硬组织切磨系统操作规程和硬组织切片、磨片、染色与骨形态计量分析技术规范;(2)大样本分切技术介绍、演示及学员进行鲜活组织样本分切操作;(3)光固化包埋技术介绍、演示及学员进行组织样本包埋操作;(4)T7200包埋剂使用方法介绍;(5)样本修复技术介绍及样本快修复和切片修复技术演示;(6)平行粘片系统技术介绍及演示;(7)T4000和T7200试剂使用方法介绍;(8)E300CP切片机切割与切片技术介绍、演示及学员进行样本块组织面分切操作;(9)平行粘片系统技术介绍及演示;(10)E400CS磨片机技术介绍及演示。学员们在专家组的辅助下,独立完成了制备硬组织切磨片,熟悉掌握了相关的制片技能。学习培训期间,公司还安排了部分专家老师为学员们做了相关的新技术讲座,包括《骨形态计量分析技术应用》等主题报告,让学员在学习切磨系统的基础上,对骨形态计量分析技术在其独有领域的关键作用有了全新的了解和认识。总结会上,技术总监王东胜、高级实验师赵培冉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对每位学员的制片进行了专业化的点评,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切磨片的制作标准、操作技能以及如何才能做出高质量的硬组织切磨片等问题。 培训结束后,杨立强总经理及王东胜技术总监给每位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学习时间,学员们还参观了公司组织病理实验室,对实验室业务范围、仪器设备等情况有了直观的认识和了解。此次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面广、充实丰富,不仅提升了学员们的制片技能,同时也为用户实验技术人员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担负起工作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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