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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废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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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废气检测相关的资讯

  • 吴江农产品检测中心成为国家级实验室
    本报讯(记者章政瑛)“拿到这张证书,表明吴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已经跻身国家级实验室的行列,其检测数据具有国际效力。”昨天,市农林局副局长刘于成告诉记者,吴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跻身国家级实验室行列,这也是全省首批、苏州市唯一的一家。   4月26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通过CNAS实验室现场评审,在接受连续4个多月的后续考察后,中心顺利拿到了CNAS实验室认证证书。   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简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成为CNAS认可实验室后,吴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数据在国际上可以互认。   “这对农产品出口企业来说,意义特别重大,中心的检测数据出口后还具有效力,不用再重新检测。”刘于成表示,中心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的检测领域共有六大类的104个参数,这六大类产品分别为:无公害农产品、酱油、畜产品、饲料、水和土壤。   事实上,这些检测领域只是中心检测能力的一部分,中心具有检测农产品、畜产品、饲料和农业环境等76项产品、130项不重复参数、176项重复参数的能力。“纳入CNAS实验室的检测领域是我们做得最好的领域。”市农林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市农产品检测中心2004年成立,2006年成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吴江分中心”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授权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自2007年以来,中心一直承担着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   作为吴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单位,中心也承担着吴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派的例行监测和农林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以及个人的委托检测。2008年度,中心共检测样品3018批次,出具检测报告1586份。   评审考核吴江市检测中心的CNAS专家组组长昃向君认为,就一个县级市来说,吴江农产品检测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不仅为百姓餐桌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也为食品加工企业出口提供了便利。
  • 生产“小白”也会用的高端监测设备 —— 冷杉总经理余超先生接受吴江日报采访!
    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议题,在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要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污染治理基础性产业,在各项环保政策的驱动及民众环保意识的影响下,未来的市场需求将持续扩大。冷杉(生产“小白”也会用的高端监测设备 —— 冷杉总经理余超先生接受吴江日报采访!)作为环境监测行业的新起之秀,一直以精准、科技、智能为理念,专注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冷杉总经理余超先生接受吴江日报记者采访准确捕捉十亿分之一污染物!“冷杉生产的在线监测分析设备完全能满足客户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或环境空气的污染物监测需求,最高可在线监测137种挥发性有机物,最精确的设备可以准确地从10亿个空气分子中捕捉到1个污染物”。近日,冷杉总经理余超先生接受了苏州市吴江日报的专访,着重介绍了公司生产的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吴江日报两版刊登冷杉采访报道生产“小白”也会用的高端监测设备!冷杉生产的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主要有三种,固定污染源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可直接安装在企业排污口;厂界(厂区)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安装在厂区边界地区,防止污染泄露;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主要使用在居民区、监测站等地,在线监测大环境空气污染情况。“相比于市面上的其他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我们生产的设备更加简易,便于操作,不需要理解设备原理,不需要学习设备操作,只需要将设备插上电源点开机就可以使用,是‘小白’也会用的高端设备。此外,设备都具备全自动运行、断气保护、远程报警、远程诊断等功能。”余总向吴江日报的记者说明了冷杉生产的在线监测设备在自动化和智能化方面拥有领先市场的优势。“开机后,设备便会自动校准进行工作,完全不需要工作人员操作,当设备出现问题后,它会自动检测、判断故障、发出报警,并发送讯息到工作人员手机,接收到讯息后的工作人员只需要依据讯息内容进行维修便可。”余总说,假如发生断电,企业也不需要操心设备,通电后,设备会自动连接运行,恢复原先工作。冷杉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让企业“买的起”,也“买的值”!“目前,在线监测设备的售价都比较高,很多企业都负担不起。我们在研发过程中,也一直努力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购买门槛和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环境监测真正落地。”针对目前监测仪器价格昂贵问题,余总指出要让企业“买的起”,也“买的值”。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的余总是吴江区领军人才、姑苏领军人才和江苏省双创人才,因此,他十分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坚持让每一个员工都在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目前企业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20%,团队已经实现仪器硬件到软件的全方位把控。人才是基础,科技是动力,在研发上,冷杉一向高投入。“我们十分重视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每年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的20%左右,并与多所知名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机制,多方推动企业技术研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研发创新环境。”记者最后提问了冷杉的未来规划,余总回答说明冷杉(生产“小白”也会用的高端监测设备 —— 冷杉总经理余超先生接受吴江日报采访!)接下来打算涉足水环境在线监测,在原有总量监测的基础上做一些改造,研发出水环境中主要有毒有害成分的单独监测,特别控制重点数据,让水环境在线监测更加准确可靠,满足当下越趋严格的环保要求。
  • 农业“千里眼”织密吴江区病虫害监测网
    确保粮食稳产增产,做好农作物病虫危害测报预警很关键。农业农村部在今年4月份印发《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主管部门和植保机构根据作物种植结构和病虫害监测工作需要设立田间监测点,组建病虫害监测网络。面对传统测报的数据采集难、精度低、费时费力等不足,通过推动植保测报领域信息化与智能化,提升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能力尤为重要!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农村局联合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吴江区的“四情”监测进行了一次“高科技”的系统化升级,通过在区域内布局农业“千里眼”解决了病虫防控难、预警反应慢的痛点问题,优先步入病虫害智能监测防控的快车道。借助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系统,结合气象、墒情、苗情等多个监测数据,高效精确地观测田间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目前,吴江区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了9个智能监测点,实现了主要农作物病虫智能监测全覆盖。农业“四情”智能监测大数据平台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站智能虫情测报灯孢子自动捕捉系统农田综合气象监测站 作物病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其中位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站于2021年6月建设完成,由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系统由智能虫情测报灯、孢子自动捕捉系统、作物病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农田综合气象监测站以及农业“四情”监测大数据平台组成。智能虫情测报灯以及孢子自动捕捉系统都是以物理方式对虫或是病菌孢子进行自动捕捉,并拍照上传至农业“四情”智能监测大数据平台,进行AI智能识别和数据分析。作物病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是通过对初始菌源量、田间环境因子的监测,经预测模型进行数据处理,预测病害发生情况。农田综合气象监测站则是对区域内的小气候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环境与病虫害之间的关系。整个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系统的工作原理即是:将硬件设备的数据自动采集、传输与智能化管理功能集于一体,实现对于农田病虫害、土壤墒情、作物生长等情况的远程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如同“千里眼”一般快速便捷,让农技人员随时就能通过“四情”智能监测大数据平台监测害虫种群发生趋势,进行科学防控。 农业“四情”智能监测系统,能够有效提高病虫害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减轻基层测报人员监测调查劳动强度,近年来在全国植保工作中应用越来越广。下一步,吴江区农技中心将会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智能监测网络的建设,用好农业智能“千里眼”,切实提升重大病虫精准监测、及时预警、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在农业防灾减灾和农产品稳产保供中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力量。
  •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217.45万元采购天平,高低温试验箱,万能试验机,油氧化安定性,燃烧试验箱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天平,高低温试验箱,万能试验机,油氧化安定性,燃烧试验箱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217.45万元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 焦燕萍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顾成飞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06 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J2022-WJ-T-001 2、项目名称: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21745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2174500.00) 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清单: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试验器 1 套 2 步入式高低温箱 1 套 3 换气式老化箱 2 套 4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 套 5 成束燃烧试验机 1 套 6 分析天平 1 套 7 恒温水槽 1 套 8 电子天平 1 套 9 多模应变测试系统 1 套 接受进口产品 10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1 套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进口产品因疫情影响、海关通关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期交货,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3)交付地点:按采购方要求。 (4)免费质保期:恒温水槽、多模应变测试系统质保期不低于1年,其余货物质保期不低于2年,采购技术要求中设备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免费质保期自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项目所有产品性能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 (5)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单位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规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书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列响应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 2、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响应)。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 3、报名流程: (一)响应单位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响应单位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应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只有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需自行妥善保管) ★平台报名系统内响应单位的报名名称(CA用户名)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磋商或谈判等)现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响应单位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响应单位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响应单位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4、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4.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 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电话0512-63985015。 4.2、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50096817、0512-81876166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纸本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4、响应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由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网上询问。本次磋商采取网上答疑方式,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响应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顾成飞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 4、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最低收费4000元。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壹拾玖元整(¥27919.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5、谈判保证金:无。 八、纸本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制作,必须满足评审要求。响应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格式及内容。纸本响应文件需保证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 ★注: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与刻录的光盘(或U盘)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磋商采购编号、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在封口处应有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响应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各响应单位于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纸本响应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各一份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即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审结束后退回。响应单位的响应代表在磋商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响应代表的身份证明,响应单位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负责检查纸本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纸本响应文件不全或报名资格资料要求的原件(或公证件)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响应单位不具备磋商资格。 九、★网上响应文件请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550号 联 系 人:焦燕萍 联系方式:0512-6396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联系方式: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成飞、戴亚丽 电 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十三、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磋商须知: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投标人员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应佩戴口罩并出示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身份状态核验: 1、核验绿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需出示个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申请人员可登录“苏周到”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和“行程卡”,申报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按实填写信息而产生疫情风险的,按相关防疫规定处理。 2、进入红外线测温通道,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如遇监测报警,体温异常,体温异常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报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有信息或体温异常人员进行隔离或劝返。 3、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6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天平,高低温试验箱,万能试验机,油氧化安定性,燃烧试验箱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217.45万元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06 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J2022-WJ-T-001 2、项目名称:工业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21745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2174500.00) 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清单: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试验器 1套 2 步入式高低温箱 1 套 3 换气式老化箱 2 套 4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 套 5 成束燃烧试验机 1 套 6 分析天平 1 套 7 恒温水槽 1 套 8 电子天平 1 套 9 多模应变测试系统 1 套 接受进口产品 10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1 套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进口产品因疫情影响、海关通关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期交货,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3)交付地点:按采购方要求。 (4)免费质保期:恒温水槽、多模应变测试系统质保期不低于1年,其余货物质保期不低于2年,采购技术要求中设备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免费质保期自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项目所有产品性能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 (5)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单位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规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书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列响应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 2、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响应)。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 3、报名流程: (一)响应单位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响应单位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应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只有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需自行妥善保管) ★平台报名系统内响应单位的报名名称(CA用户名)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磋商或谈判等)现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响应单位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响应单位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响应单位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响应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 聚光科技荣获“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
    11月21日,2019“北极星杯”十大烟气治理企业颁奖盛典在北京铂尔曼大酒店圆满闭幕,来自烟气治理行业的百余名企业代表及行业领导出席了本次典礼。本次评选类别共包括钢铁脱硫、钢铁脱硝、焦化脱硝、水泥烟气治理等十个类别,超过300家企业报名,经过激烈角逐,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荣获2019北极星杯“十大废气监测企业”。聚光科技烟气技术部主管张龙在颁奖典礼现场领奖(左数第三位)  聚光科技以监测仪器起家,逐步转型为集“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环境治理”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一站式”服务管家,致力于打造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进行横向及纵向拓展,构建智慧环境、智慧工业、智慧实验室等业务模块,完善环保全产业链,为城市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聚光科技在公司规模、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处于国内行业前列,肩负着环保产业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的重任。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在线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是聚光科技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紫外/可见光纤光谱气体分析系统产业化”,以及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于色谱技术的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研制和产业化"等多个重大科研专项,产品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代表中国牵头起草过“Tunable Laser gas analyzers”IEC国际标准,负责制定了“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和“在线紫外、可见分光光谱分析仪”两项国家标准。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不同应用场景,公司推出了多款CEMS系列产品。超低CEMS产品系列可实现SO2、NOx(NO、NO2)、CO、CO2等无机污染物以及超低颗粒物在线监测,满足超低排放的监测需求;VOC-CEMS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废气排口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监测、无组织VOCs监测及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监测服务;烟气重金属CEMS产品系列基于X射线荧光技术及原子荧光技术,可同时监测排口烟气中多达二十多种金属物质,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这一荣誉既是行业对聚光科技一直以来废气监测技术和品牌建设成效的认可,也将始终鞭策聚光科技未来不断的努力创新、突破陈规,为我国的监测仪器领域贡献更多的力量!
  • 我公司成功中标东太湖区域吴江气象生态观测站
    东太湖位于太湖的东南部,是太湖的主要出水通道,具有调蓄水量、泄洪排泄,及为上海、杭州、嘉兴及周边城市提供生活水源。 东太湖综合整治项目自2005年启动规划建设。首期投资近50亿,实施退渔还湖、疏浚清淤、退垦还湖和堤线调整等几大工程。几年来,逐步改善了东太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实现东太湖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可持续发展。 但不可否认的是,东太湖水域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环境监测网络,不能为&ldquo 科学治太&rdquo 提供依据。为解决这一问题,经过现场勘查和科学论证,吴江市气象局决定在吴江庙港镇太湖生态湿地建立综合气象生态观测平台一座,该观测平台置距离下游水厂约2.2公里,占地约60平米,建成后可远程监测水质五参数、叶绿素,蓝绿藻,水体流速,气象参数以及不同水层的水质状况,并配有高清视频图像传输系统,可随时监测目标区域的水质,将为太湖水质监测测提供科学依据。 我公司有幸中标该项目,这也是我公司一直专注野外水质生态站(含浮标)市场,紧跟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的必然结果。整个工程将于2月中旬动工兴建,预计在2011年4月底完成。2009年7月,上海泽铭公司已在阳澄湖水域建起两座固定剖面式水质气象生态监测平台,是迄今为止全球唯一成功运行、表现出色的一款多功能固定剖面式野外生态站。
  • 吴江市饮用水水源地气象水质生态观测平台建成投入使用
    吴江市气象水质生态观测平台位于吴江市太浦闸附近的取水口,该取水口为吴江市几十万人口提供优质水源,而太浦河为上海等地输水的任务,监测点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吴江气象局经过科学论证,确定在取水口西南方向1公里处,设置平台点位。4月起泽铭公司开始打桩,平台浇筑,安装太阳能板、风力发电机及电池柜,6月初完成对平台部分的整改,并安装调试流速仪和水质监测系统。 7月中旬,吴江气象水质生态监测平台历时3个月,经过各合作单位的密切合作及业主的现场指导,一个集成水质、水文、气象及视频监控的多功能生态观测平台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何晓芳、施玉衡电 话:0571-28131682邮 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3.《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2023年11月29日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pdf附件3:《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pdf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冷杉首席科学家、市场总监徐强博士荣获“苏州市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
    近日,由苏州市吴江区政府举办的“苏州市吴江区第十九批(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评选活动落下帷幕,冷杉(https://www.abiespi.com/sy)首席科学家、市场总监徐强博士凭借其在气相色谱方面的卓越影响力与突出贡献,作为入选的环境监测领域代表,被授予“苏州市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冷杉首席科学家、市场总监徐强博士,1998年考入清华大学,2007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清华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学历,曾任顶级外资仪器公司实验室科学家,是固态全二维气相色谱共同发明人,主导多项气相色谱、质谱相关研究工作,工作期间取得多项专利,并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徐强博士荣获吴江区领军人才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也是吴江区加快产业升级,驱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吴江区政府遂授予徐强博士等21个人才计划项目为吴江区第十九批(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这些从各行各业选拔而出的典型代表,不仅是全区各领域人才立足岗位、科技创新的缩影,也将为全区企业的发展发挥着标杆模范作用。 无独有偶,公司的技术总监余超博士同样毕业于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主导研发全球首台车载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于2015年同样获得了”苏州市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 △ 余超博士2015年荣获吴江区领军人才两次获评科技领军人才,不仅是对余超博士、徐强博士创新能力的肯定,也体现了政府对冷杉“科技创业”的认可。冷杉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创新放在首位,以高科技人才驱动企业创新,拥有一支由多名博士与硕士组成的核心队伍,完全掌握了气相色谱(GC)及各种检测器、固态全二维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等产品的核心技术。 在此,冷杉(https://www.abiespi.com/sy)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未来,冷杉将一如既往发挥科技领军作用,带领创新创业团队,奋力拼搏,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旨在成为顶级分析仪器完整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吴江区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 山东出台低浓度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p   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窑炉)等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strong ●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 /strong /p p strong   新的《技术规范》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strong /p p strong   ●固定污染源低浓度排放监测是一个严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监测方案制定、仪器设备和试剂的准备,样品采集和回收、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出等环节。要保证监测数据准确,需要对监测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strong /p p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2015年第12号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 /p p   据了解,《技术规范》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条件的准备和对污染源的工况要求等,增加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方法内容,明确了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要求,补充了废气净化装置性能测试的内容,对废气污染源监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 /p p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告诉记者:“《技术规范》填补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的空白。其发布实施,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p p    strong 现行规范无法满足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 /strong /p p strong   部分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在实际监测中应用,现行技术规范缺少新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 /strong /p p   去年以来,山东省燃煤机组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始试点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分别达到5mg/m3、35 mg/m3、50mg/m3以下,远优于国家要求的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全省已有19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达6415兆瓦,预计今年年底前全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可达62台,总装机容量达11783兆瓦。 /p p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潘光对记者说:“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低浓度排放的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据介绍,近年来,《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而且,随着环境管理日趋严格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已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应用,有的已逐渐成为日常监测的重要手段。 /p p   潘光表示,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为做好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获得有代表、准确的监测数据,编制新的《技术规范》很有必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p p    strong 先定方案 严格采样 /strong /p p strong   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等技术资料,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接着选择仪器、采样点和采样孔,随后采样、分析处理 /strong /p p   “《技术规范》对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全程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条件准备,测定方法、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确定,样品的采集和回收分析,以及监测数据处理等。”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宋毅倩说。 /p p   《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前要制定监测方案。具体做法是,首先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环保设施的性能,根据污染源的环保设施净化原理、工艺过程,以及主要技术指标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范围,结合环境监管需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p p   《技术规范》列举的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定点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紫外吸收法、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监测仪器由采样管、预处理装置(由过滤装置、加热装置或除水装置组成)、抽气泵、分析仪主机等组成。 /p p   《技术规范》指出,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应充分考虑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被测污染源排放特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低等因素。相关排放标准中有监测分析方法规定的,应采用标准中规定的方法。相关排放标准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应选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根据选用的监测方法以及监测项目的需要,选择确定监测仪器。 /p p   选择了监测方法和仪器,接着选择采样点。《技术规范》规定,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手工采样点位应位于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点下游,且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专家认为,这样选择采样点的位置,是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接近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p p   《技术规范》对采样点位置的选定,还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对采样孔内径大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还区别矩形、正方形烟道和圆形烟道等不同情况,规定了对采样点和采样孔位置的不同选择确定方法。 /p p   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准确地反映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生产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的工况下采样。 /p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VOCs检查监测工作安排,还对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技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进一步掌握VOCs排放及治理情况,切实加强VOCs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为实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p p   二、工作原则 /p p   ----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对VOCs排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p p   ----“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原则。VOCs排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VOCs自行监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p p   ----双随机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三、主要工作内容 /p p   (一)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p p   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没有监测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 /p p   (二)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 /p p   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警体系。 /p p   (三)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 /p p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VOCs排污单位应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 /p p   (四)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1.检查要求 /p p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 /p p   2. 监测要求 /p p   (1)监测范围:火电及锅炉、氮肥、电池、纺织印染、钢铁、工业炉窑、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铝工业、农药、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场、石化、水泥、橡胶制品、制糖、制药行业及其他产生VOCs的排污单位。 /p p   (2)监测内容: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一般有固定的排气系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一般为厂界,储油罐及法兰、阀门、泵压缩机等连接装置的无组织排放源。 /p p   (3)监测时间和频次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原则”对所有VOCs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测,重点行业不得少于2家。 /p p   (4)任务分工 /p p   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地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抽测工作。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抽测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级VOCs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 /p p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附件2。 /p p   四、工作进度 /p p   2018年3月31日前,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p p   2018年5月1日前,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2018年11月1日前,所有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VOCs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环保部。 /p p   2019年起,将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计划,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检查监测,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15前将检查监测报告报自治区监测中心站。 /p p   五、保障措施 /p p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p p   VOCs是导致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组织开展本地区检查监测工作 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检查监测 建立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并通过全面加强VOCs检查监测,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p p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p p   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要求,按时开展VOCs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排查筛选、建立名录库、日常检查、随机抽测深入推进VOCs检查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分布、排放和治理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p p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VOCs监测管理能力水平 /p p   我区各盟市VOCs监测能力较薄弱。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 /p p   (四)强化质控,保证VOCs监测工作质量 /p p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承担抽测工作的监测(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包括被检查单位的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有关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实验室内比对监测。 /p p   承担抽测工作的各级监测(检测)机构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相关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监测,不得弄虚作假。 /p p   各级监测(检测)机构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汇报。 /p p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 /p p   排污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 /p p   附件1 /p p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p p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p p   一、检查要点 /p p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p p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p p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p p   二、监测要点 /p p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e5e28fb0-6759-4fc9-94c6-0c393c051bb3.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 /a /p p br/ /p
  • 堀场850万中标农业部柴机废气检测仪项目
    日前,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发布公告,在“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柴油机废气排放检测分析系统和发动机测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堀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867.72万元人民币中标。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项目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柴油机废气排放检测分析系统和发动机   测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14-EMTC-3686   采购人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开标时间:2010年2月9日上午9:30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218506   联系人:张昕昕   各投标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代理的以上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堀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7.72万元   评委名单如下:   北京城建集团 史宇光   福田公司 李 绩   北京理工大学 孙立清   中国包装联合会 车相福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卜宇翔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0-2-10
  • 7902万元 雪迪龙废气监测重大仪器专项获批
    雪迪龙28日午间公告,11月27日,公司接到科学技术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ldquo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rdquo ,已通过立项审批,并获正式批复组织实施,项目总经费7902万元。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017年10月。   公告显示,该项目合作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公司表示,上述项目的实施将研制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完成各类VOCs 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文本草案,形成现场操作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技术规范文本草案,是国家对目前复合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的重大举措,为VOCs环境管理、减排过程控制提供技术依据。   截止到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笔项目专项资金376万元整,公司留用138.9万元,其余款项将拨付给相关合作单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该资金计入&ldquo 递延收益&rdquo ,分期摊销转入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后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ldquo VOCs重大专项&rdquo 资金到位时间,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 谱育检测 | 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验收!
    项目背景为打好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战,摸清废气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评估企业自行监测能力,生态环境部启动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帮扶范围涵盖两省六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项目概况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与现场评估服务项目第5包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现场抽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谱育检测中标河北和山西两省六市的走航及直读便携式监测工作。从2021年9月起,根据帮扶组安排,谱育检测技术人员克服天气的严寒,顶住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完成工作。2022年1月,谱育检测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线上验收会,并得到总站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创新之处在项目进行中,为了更高效的开展现场抽查监测,在采用常规监测标准规范的同时,引入直读便携式设备和走航车同步监测,两者无缝衔接的配合是整个项目的创新之处。谱育检测基于自主研发的现场便携直读及走航系统等装备优势,采用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现场出数,同步对比手工监测结果;同时运用走航监测对企业内外部、工业园区进行VOCs及常规6参数监测,由“点”到“面”监测溯源,有助于帮扶人员快速、准确地发现排污单位废气VOCs排放情况及园区空气质量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有力保障。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境检测、LDAR检测、空气VOCs走航检测、水质巡航检测、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等等,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1700余项。
  • 邀请函|固体废弃物检测与鉴别网络研讨会
    内容来自仪器信息网大会介绍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人们在索取和利用自然资源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时,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废物。固体废物种类繁多,不同的固体废物,由于其生产、危害以及处置方式不同,国家相应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固废的鉴别与检测是固体废弃物管理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是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无废城市”的建设试点,为固体废物监测带来更大的市场;去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三项固体废物新标准;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其中,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居民对此已深有感触。可见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重视程度。 为此,仪器信息网将于2020年8月12日首次举办“固体废弃物检测与鉴别”主题网络研讨会,携手该领域内的检测专家及仪器厂商工程师带来精彩的分享,探讨解读固废检测与鉴别相关法规、标准与技术方法。旨在为同行提供在线学习机会,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并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学术交流,促成项目合作,为我国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治理提供有利条件。欢迎您报名参加!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参与单位:大昌华嘉科学仪器部演讲内容报告: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RF)在固废危废分析中的应用—布鲁克Bruker S2 PUMA摘要:近几年固废处理行业蒸蒸日上,针对固废检测的特点和要求,重点介绍EDXRF的发展历程、在固废行业中的应用及布鲁克Bruker EDXRF的最新产品和技术。时间:2020年8月12号 10:30--11:00马上报名通过识别以下二维码,马上报名!
  • 两项废气检测相关标准首次发布 涉及离子色谱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测定。  标准中所使用仪器设备主要包含采样设备、前处理设备、分析设备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为保证测量的准确度,溶液配置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A 级玻璃量器,主要包含:  (1)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50 L/min,采样头可安装配套滤筒,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48 的规定。  (2)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的聚乙烯网垫,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3)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磷酸根离子的检测。  (4)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5)超声波清洗器:频率 40 KHz~60 KHz。  (6)抽气过滤装置:配备有适合尺寸的孔径为 0.45 μm 微孔滤膜使用。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测定。  该标准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5 L/min~50 L/min,采样管应由耐腐蚀、耐热材质制造;颗粒物采样器:量程80 L/min~130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5.4.10)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HJ/T 374 的规定;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二氧化碳去除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硝酸根的检测;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超声波清洗仪:频率为40KHz~60KHz;以及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环境部征求三项大气/废气监测标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使用高分辨质谱的环境标准又增加一项。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2021年1月25日前,请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5 种气态污染物的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与现行的定电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紫外吸收法相比,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采用自采样管至主机全程加热 180℃方式,具有高温原态采样、无损快速、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尤其适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湿度高而浓度较低的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监测,对我国固定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补充。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市场供应方面,当前有芬兰GASMET公司生产的Dx4000型、英国Protea公司生产的AtmosFIR型、杭州谱育公司研发的EXPEC 1630型和北京雪迪龙公司研发的MODEL 3080FT型等4种型号可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的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而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则有瑞士ABB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此外,目前还有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已承担了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正在研发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原理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仪器。     4.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 BDE7、BDE15、BDE17、BDE28、BDE47、 BDE49、BDE66、BDE71、BDE77、BDE85、BDE99、BDE100、BDE119、BDE126、BDE138、 BDE153、BDE154、BDE156、BDE183、BDE184、BDE191、BDE196、BDE197、BDE206、 BDE207 和 BDE209 的测定。详见附录 B。当采样体积为 10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 体积为 20 l 时,本标准测定的二~九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 pg/m3~0.4 pg/m3,测 定下限为 0.04 pg/m3~1.6 pg/m3;十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也是市场上型号较少的高端仪器,此次标准制定采用的验证仪器型号为Waters Autospec Premier和赛默飞DFS。     6.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羧酸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 6 种羧酸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60 L,浓缩定容体积为 1.0ml 时,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7 µg/m3、2 µg/m3、0.3 µg/m3、0.7 µg/m3、0.2 µg/m3 和 0.3 µ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28 µg/m3、8 µg/m3、1.2 µg/m3、2.8 µg/m3、0.8 µg/m3和 1.2 µg/m3。此次方法验证采用的仪器型号是Agilent Technologies 7890A/5975C、岛津 GCMS-QP2010 Plus和安捷伦 7890B/5977B。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 上海市环保局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
    p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强化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VOCs的监管与监测工作。 /p p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结合当地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及产排污特点,对VOCs排污单位进行排查筛选,确定了上海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在落实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根据市、区两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处、办公室、监测中心、监察总队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区环境保护局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 三是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建立按季度定期调度机制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在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基础上,同时将各区VOCs监测人员培训一并纳入年度监测工作计划 五是探索建立园区VOCs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p p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全文见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cd432abd-3997-4c0c-9af7-1fea7da6dbae.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pdf /span /strong /a /p
  • 官方公布!废气/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榜上有名
    2021年4月21日和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发布了《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和《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多款口碑产品上榜,品类涵盖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等五大类。 其中,在本次公布的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类目中,崂应更是唯一一家“定电位电解法”和“紫外差分法”两种废气监测设备都上榜的单位。我们一起来看看此次崂应上榜的是哪些产品吧?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 以上所有崂应仪器都已取得了相应的环保认证,广大新老客户可放心选购,产品详情咨询热线400-676-5892,欢迎垂询。
  • 看现实版“蜘蛛侠”如何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距离地面35米高。   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废气检测。 他们是现实版&ldquo 蜘蛛侠&rdquo ,人均每年都要攀爬约200根烟囱 他们是一群&ldquo 手持烟枪守护蓝天&rdquo 的人,不管酷暑还是寒冬,都要手拿&ldquo 烟枪&rdquo ,顺着扶梯,爬上烟囱,把烟枪伸到烟道里采集废气样本。他们就是废气监测员,专门收集工厂排放的废气,监测是否超标,以防不法企业超标排放。   一口气爬十几层楼高   废气监测员先要克服恐高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办公室主任万哲慧,瑞安人,今年40岁。1997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工作,已爬了18年的烟囱。他说,工业废气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温州地区工业重点源的废气监测。   2015年1月28日上午8时许,市区的雾霾尚未消褪,天空灰蒙蒙一片。当天,记者跟随万哲慧等人到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次要爬的是两根高达70米的大烟囱,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离地面35米。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我顿时感觉有些晕眩。但万哲慧却带着六七公斤重的仪器,噌噌噌往上爬,一会儿就爬到监测平台了。   钢筋焊接的旋梯顺着巨大的烟囱扶摇而上,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这时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酥软了。   因为恐高,记者爬到十几米高就停住了。这时,已攀爬至监测平台的万哲慧他们,边喊着鼓励记者不要往下看。经过短暂休息,记者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挪上了监测平台,足足花了15分钟。   万哲慧笑着说:&ldquo 爬上大烟囱的监测平台,对监测员的体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有时候环保部门招废气监测员时,要加测爬烟囱的能力。&rdquo   废气监测员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   在万哲慧的指导下,我协助监测员章宗敏、程万里安装调试好设备,并将提前配制好的吸收液取出来放在一边,拿出一个4米长的采样管,在里面装入一个玻璃纤维滤筒,长长的采样管就像一根大烟枪。万哲慧打趣道:&ldquo 我们不是老烟民,却要每天手持烟枪,不过只是守护着蓝天。&rdquo   当把烟囱上的废气采样孔打开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赶紧把采样管伸入烟囱中,他们再用棉布堵住出气孔,之后把采样仪器的另一端连接相关设备,仪器实时显示烟囱里废气的压力、温度、流速、流量、排放速度等指标。   10多分钟后,第一个采样点的样品采集成功。因为烟囱直径比较大,颗粒物分布不均匀,一条直径线上分布多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都要采集样品,当然还有其它项目要靠吸收液进行收集,并带入实验室进行分析。一个多小时后,采样工作终于完成。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如果往上爬,只要体力够充沛,眼睛不要刻意往下看,还能爬上烟囱 但从烟囱监测平台下来,不仅要留意脚下的台阶,还要克服恐高症引发的晕眩,对记者来说是一件比较煎熬的事情。   当时,从监测平台高处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记者手扶栏杆,身体紧贴着烟囱外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慢慢挪动,顾不上衣服沾满灰尘,额头直冒冷汗。最后,下来时只感觉双腿发抖,不听使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湿一大块。   见到记者的这副狼狈相,万哲慧笑着安慰:&ldquo 别看我们天天爬烟囱,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废气浓度一高,空气质量就会下降,所以必须把好第一道关。&rdquo   &ldquo 采集的废气样品带回监测站后,我们还将对其进行分析,一共要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镉、铅浓度等9个指标,最后出具监测报告。&rdquo 万哲慧介绍说,如果检测出废气排放不达标,环境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工厂限期整改。   18年来爬遍   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   大到温州发电厂的近百米高的大烟囱,小到小工厂砖头修建的老烟囱,18年来,万哲慧已经爬遍了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最多的一次是5天连爬了19根。   有一年,万哲慧和同事到苍南一家工厂监测废气,当他拿出监测设备刚伸入该工厂烟囱废气采样口,仪器便&ldquo 滴滴&rdquo 响个不停,可见该工厂废气浓度严重超标了。该工厂附近有一个采空区,工厂就近把处理过的废气连进采空区,通过半山腰的山洞排出。   为了监测山洞口的废气浓度,万哲慧和同事又带着十几公斤重的设备爬到山洞口进行监测。刚开始,他在山洞口的上风向,废气往另一方向排放。突然风向转变,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一下子将他笼罩住了。在烟雾中他感觉呼吸困难,眼睛睁不开,人一下子就迷糊了。   撤离时,他只顾奋力向前奔跑,同事在他后边边追边喊着,原来他方向跑反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跑到山洞悬崖边了,要不是同事及时提醒,后果不堪设想。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万哲慧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即使这样,他缓缓情绪后,下午继续去别的工厂爬烟囱了。   &ldquo 当时意识有些迷糊,只管跑,如果不摔下来,也可能会被熏晕。&rdquo 尽管事情已过去很多年,但回想当时的那一刻,万哲慧仍心有余悸。&ldquo 这件事,到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rdquo   延伸阅读: 为空气把脉,让天空变得更蓝   据了解,除了人工现场取样监测外,全市目前有9家国家级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监测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实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全市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得到了有效监控。   废气监测员所做的事情就是为温州空气治理把脉,只有脉把准了,空气治理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0天,其中优53天,良247天,优良率达到了82.2%,比2013年提高13.4个百分点。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固废检测必看!首届“固体废弃物检测与鉴别”网络研讨会,专家阵容豪华!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据世界银行《垃圾何其多2.0-2050年全球固体废物管理一览》报告:2016年中国人口数据14.035亿,生活垃圾产生量是2.2亿吨& #8230 & #8230 2050,世界人口97亿,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0.96千克,年产生量34亿吨。按照报告中2050年全球平均水平(0.96克/日)计算,2050中国生活垃圾量将达到5.3亿吨。除了我国自身产生的垃圾以外,“洋垃圾”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社会文明的迅速发展,人们在索取和利用自然资源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时,必然产生大量的废物。固体废物种类繁多,对于不同的固体废物,由于其生产、危害以及处置方式不同,国家相应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关注的固体废物类型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无废城市”的建设,将为固体废物监测带来更大的市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其中,明确了国家推行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活垃圾分类 /span /strong 制度,上海、北京等一级城市居民对此已深有感触。可见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检测的重视程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固废的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鉴别与检测 /span /strong 是固体废弃物管理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是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此,仪器信息网将于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2020年8月12日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首次 /span /strong 举办 strong “固体废弃物检测与鉴别” /strong 主题网络研讨会,携手该领域内的检测专家及仪器厂商工程师带来精彩的分享,探讨解读固废检测与鉴别相关法规、标准与技术方法。欢迎您报名参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会议日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8ad81046-4a77-4962-8383-75a0f71da826.jpg" title=" 固废日程.png" alt=" 固废日程.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演讲嘉宾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953949e5-bf25-4fcb-be22-22c966e8f1ff.jpg" title=" 固废嘉宾.png" alt=" 固废嘉宾.png" /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注意:部分专家报告将不提供视频回放。参会名额有限,机会难得,先报先得!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名二维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182px height: 18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6bb3de4c-180c-47e8-b761-6b1f1606341d.jpg" title=" 固废.png" alt=" 固废.png" width=" 182" height=" 18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名链接: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f2020/" target=" _blank"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f2020/ /a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扫描下方二维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提前加入 strong “固废检测与鉴别”参会群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216px height: 31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028e7dd7-7652-41d8-85ed-1be0e8733678.jpg" title=" 固废群.jpg" alt=" 固废群.jpg" width=" 216" height=" 310" / /p p br/ /p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大连2000万采购废气/水监测仪器结果公布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采购工作已于2014年3月18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CG2014-012   A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   B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及旅顺口区以外)   C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   D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以外)。   A包预算:444万、B包预算:732万、C包预算:516万、D包预算:588万。   3、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4、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联系人:王胜彬 电 话: 0411-84390287-805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2月26日   6、项目主要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   7、评标委员会成员:何兴旗、董业斌、王连弟、张岩松、丁仕强、蒋晖、李艳   8、中标单位   A包: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355.2万元。   B包:大连华尔泰科技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626.7655万元。   C包:大连中环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481.6万元。   D包: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480万元。   9、定标日期:2014年3月25日
  • 南京化工园试水空气检测 布下上亿个节点测废气
    走进南京化工园,塔罐林立、管道密布,如何杜绝有害气体在管道输送过程中&ldquo 跑冒滴漏&rdquo ?今年,该园区引入第三方机构做出新尝试:下半年开始,园区30家企业将先行先试,在每一根管道可能跑冒滴漏的接口、阀门等节点上,逐一布下废气监测点。明年,该做法将推广到全园全部130多家企业,届时园区空气监测点将多达上亿个,在全国化工园中率先实现空气检测全覆盖。   南京化工园环保局副局长徐行介绍,这些年,园区治理水污染已很有经验,水&ldquo 看得见、摸得着&rdquo ,企业污水统一汇集到污水处理公司,老天下雨,雨水会被水闸截住,检测过关才用泵排出去。但气体看不见、摸不着,会出现&ldquo 大气检测明明过关,可老百姓还是能闻到味儿&rdquo 的事。   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有的气体嗅觉阈值很低(嗅觉阈值是指某种气体在空气中能被多数人闻到的分量),只要空气里有一丁点,就会被闻到。还有一个原因是,传统的环保检测,采取排口管理方法,即只测试烟囱等排放终端,尾气排放虽然合格,但气体在管道输送过程中的泄漏被忽略了。   举个例子,某石化企业一年采购1600万吨原料,但是年底一算账,莫名其妙少了32万吨,企业把消失的2%原材料记录为&ldquo 损耗&rdquo ,但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在管道输送中途&ldquo 跑冒滴漏&rdquo 了。   &ldquo 我们的目标说起来很简单,不仅要大气检测达标,还要没有味儿。但这事做起来并不容易,工作量极大,化工企业管道多,需要在每一个接口、阀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布下监测点,初步测算,一家上规模企业可能要布几十万个监测点,而监测标准采用的是严苛的VOC标准。&rdquo 徐行说。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包括二甲苯、胺、甲醇等。这是一次&ldquo 吃螃蟹&rdquo 尝试,传统大气检测国标中,只对二氧化硫等无机化合物含量进行了限制。我国至今尚出台完整的VOC标准,国内只有少数地区、企业在试水。为了拟定标准,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参考了天津市地方标准,还去率先国内首家试水的上海金山石化公司取经,最终形成一套体系。   谁来检测?南京化工园的模式是,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公司,环保部门的人力解脱出来,回归到监督管理上。   徐行说,国内VOC检测是个新行业,缺乏统一行业标准,一开始园区来了五六家检测企业对接业务,每家方案都不同。&ldquo 我们做的事情是,规范投标书,让所有第三方机构统一服务内容、收费项目,防止他们巧立名目增加企业负担。为了防止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坐在同一条船' 上,从最初形成的监测方案需要我们环保部门审核,而评审效果也由我们来考评,我们会借助其他家监测机构进行' 复核' 。&rdquo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p strong 一环境空气 /strong /p p strong 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 / /p p strong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 & nbsp /p p strong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nbsp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 / /p p strong 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 / /p p strong 6降雨自动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 / /p p strong 二污染源废气 /strong /p p strong 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二.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2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3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4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5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7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74-8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85-9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5-9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 / /p p strong 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 / /p p strong 3烟尘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 / /p
  • 哪些废气(含VOCs)排放口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源往往很多,哪些排口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呢?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其要求执行。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35号)要求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一种或几种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 (四)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具体参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固体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以下行业及排口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应2017年11月30日前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已经安装并联网、但不符合本通知安装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 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要求,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要求: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要求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要求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要求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要求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要求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要求
  • 一线废气监测员:背50斤仪器 爬烟囱 50℃高温
    昨天,扬州最高气温突破36℃。对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来说,一年中最艰辛的时候到来了。昨天,记者跟着他们来到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高空废气监测。  热浪来袭  背着仪器爬30米高烟囱  昨天下午3点,正是太阳最火辣的时候。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梁学法和杨兴圣,从市环保局出发。到达目的地后,几个大烟囱赫然耸立在眼前。  由于大锅炉正在使用,不仅声音较大,周围温度也极高,站在地面就能明显感觉到一股股热浪来袭。“39.8℃!”梁学法用温度计监测后说,“这边有锅炉,所以温度要比实际气温还要高。”  很快,梁、杨二人从车后熟练地取下仪器,戴上手套,准备往烟囱上爬。他们所背的器材箱有两个,一长一短,里面放置着一台烟尘测试仪、一台烟气分析仪、一把烟枪,还有两个器材包,加起来约有50斤。真是拎着都费劲,别提还要背着爬烟囱了。  记者穿上长袖工作服、戴上手套、系好安全带,站在梯子下方看到,梯子非常窄,仅能容得下一个人爬行。“这是笼梯。这个已经不算高了,也就二三十米。我们要爬上去到达平台,再把仪器放下来开始监测。”  记者跟在梁学法后面,一边缓慢爬行,一边感受着笼梯的灼热感。爬的过程还好,但到了安全平台上,因为整个平台是镂空的,透过缝隙向下看,记者生怕会踩到空隙中去。  “平时爬个三四十米高的烟囱都很正常,像扬农还有一个75米高的烟囱,我们也都爬过。”杨兴圣说,根据技术规定,也为了保证数值真实,他们一般都是两个人去检测。  双重高温  冷却塔热气又来凑热闹  背着大块头的监测仪器爬到高空测废气,是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的监测项目之一。一到夏天,他们的工作变得更加难熬。“不仅仅是室外高温,爬到高处后,被测体也有高温散出,可以说是双重高温。”  到达监测平台,梁学法和杨兴圣先将仪器准备好,然后测温度、湿度、大气压等参数,并把过滤筒放进烟枪里,再放到烟道里采样。“我们主要监测项目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量、湿度等参数。”  测完烟尘,杨兴圣把过滤筒折好收起来,又开始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时间已经过了20分钟。除了高空、高温,正下方的冷却塔,排出的热气正好对着监测人员站立的地方,让本就头顶烈日的监测人员,身后又增加了一阵湿热。记者热得浑身是汗,梁学法和杨兴圣的衣服都湿透了,汗珠不停地往下滴。“夏天经常会热得有休克感。”  据介绍,为了保持数据的可靠性,一个监测点采样后还要在现场等待。根据被测点的排放规律和生产周期等,决定采样频次,一般整个过程需要2至3个小时。“除了白天,我们也会在夜里、节假日突击检查,保证大气质量不受废气影响。”  事后记者了解到,燃煤锅炉烟温基本能达到80℃到100℃,如果是烟油锅炉或者是燃气锅炉,烟温能达到170℃到180℃。“我们有一台烟气分析仪,测试到被测锅炉烟囱的温度有上百摄氏度,而我们外面的操作环境最少有50℃。”杨兴圣说。  新闻背景  扬州7企业列入高空排放监测  近几年,我市对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越来越严,不少发电公司陆续启动“超低排放”改造。据了解,目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部门共有20名现场监测人员,担负着全市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各类委托监测以及验收监测全过程等监测任务。  “对于国控污染源,我们的要求是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介绍说,“除了国控要求的固定监测,我们还会为信访、监督进行监测和服务,进行随时监测。”对于高空排放监测,根据最新数据,整个扬州(包括县市区)被列入国控源的共有7家企业。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
    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一、研发内容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二、研发经费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三、项目周期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四、责任与义务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五、注意事项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六、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许人骥电话:(010)8494304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张慧兰电话:(010)8494315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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