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参与修订标准

仪器信息网参与修订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参与修订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参与修订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参与修订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参与修订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参与修订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参与修订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参与修订标准相关的论坛

  • 中国将参与生物制品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

    1月18日,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标准化和评价合作中心在北京成立,这是全球第七个研究中心。 据了解,过去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的研制均由发达国家主导,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和使用国却只有有限的参与权,只能被动地参照相关的国际技术标准。 加入该中心之后,将更多地参与主导生物制品标准的制修订,这意味着,我国公众使用的疫苗等生物制品质量是与国际接轨的,也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生物制品领域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将增强。

  • 我国承担修订的《小麦—规格》国际标准已经发布

    近日,从国际标准化组织获悉,由我国所承担的《小麦--规格》国际标准修订工作已经顺利完成,2011版《小麦--规格》国际标准(ISO7970:2011 Wheat--Specification )已经正式发布。  《小麦--规格》国际标准是我国首次作为项目承担国承担修订任务的粮食行业国际标准。小麦规格国际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继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谷物与豆类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以来,实质性地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 欧洲药典EP标准品最近的修订如何?

    日前,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成功奠基。科技部生物中心副主任安道昌、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康森、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徐茂波等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仪式。烟台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刘建民出席活动并致辞。  东诚生化(002675),是一家以肝素钠和硫酸软骨素系列产品为主要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2年5月25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作为公司IPO的募投项目之一,研发质检中心项目的实施将快速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有效解决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线延伸及项目研发的瓶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规划设计,该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260平方米,内设多糖实验室、色谱中试实验室、化学合成药物实验室、制剂实验室以及中药实验室。  该募投项目的迅速开展,是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的一个注脚。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研发部为核心,以化验室、生产技术部、中试车间为支撑的研发体系。2009年,公司受国家药典委员会邀请,参与起草硫酸软骨素钠中国药典标准,并为新制定的标准提供标准品;受欧盟EDQM邀请参与肝素原料药欧洲药典(ep标准品)的修订(提高),受邀参与肝素钠原料药中国药典标准的修订(提高)。2010年公司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两个子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肝素生产工艺将进一步优化,同时公司也将拥有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  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促进新型、安全、高效新药产品研发,从而不断拓展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本文转载自:  http://www.uwalab.com/news/623.htm

  • 【分享】关于下达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委:  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经专业委审议,现将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尽快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高质量完成标准修订任务。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沟通联系,使修订的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  二、各负责起草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为起草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三、各标准起草小组请根据修订说明及时填报标准修订的计划任务书,并按计划任务书要求开展标准修订工作。  四、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应根据本次修订计划,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通稿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分歧做好阶段性把关,确保标准修订质量和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对本专业重点项目或承担单位技术实力偏弱的项目,专业委应指定专家负责项目指导,保证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  五、为扩大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服务力度,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各项目负责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  六、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新华网)

  • 关于征集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规范》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align=center][b]关于征集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规范》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b][/align]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体现地方标准广泛性,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征集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规范》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黑体, SimHei]一、报名要求[/font] 起草单位应为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规范》起草提供相应支持;起草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作能力,能保障其充分参与标准起草过程并完成分担的技术任务。同一单位限推荐一名起草人。我院将根据前期标准参与情况和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font=黑体, SimHei]二、报名方式[/font]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规范》起草的单位填写《起草单位报名表》,并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反馈我院。[font=黑体, SimHei]三、联系方式[/font]联系人:沈斌莉;联系电话:0571-85786276;电子邮箱:shenbl@zis.org.cn。[img]http://www.zis.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www.zis.org.cn/UploadFiles/xwdt/2021/3/202103041414037963.docx]附件:起草单位报名表.docx[/url][align=right]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align][align=right]2021年3月4日 [/align]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原创】日本拟修订五种农化物残留标准

    日本健康劳动福利部发布G/SPS/N/JPN/233号通报:拟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农化物残留标准)。此次将对吡虫啉(Imidacloprid)、Tefuryltrione、 苯硫膦(EPN)、恶嗪草酮(Oxaziclomefone)及丙草胺(Pretilachlor) 这五种物质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进行修订。涉及的产品如下:1. 肉及其可食用的内脏 (HS编码 02.01, 02.02, 02.03, 02.04, 02.05, 02.06, 02.07, 02.08 和02.09);2. 鱼和甲壳类动物 (HS 编码 03.02, 03.03, 03.04, 03.06 和 03.07);3. 牛乳、鸡蛋和蜂蜜(HS 编码 04.07 和 04.08);4. 可食用蔬菜和某些根部和块状植物 (HS 编码 07.01, 07.02, 07.03, 07.04, 07.05, 07.06, 07.07, 07.08, 07.09, 07.10, 07.12, 07.13 和 07.14);5. 可食用水果和坚果、去皮瓜类(HS 编码 08.01, 08.02, 08.03, 08.04, 08.05, 08.06, 08.07, 08.08, 08.09, 08.10, 08.11, 08.13 和 08.14);6. 咖啡、茶、马黛茶(mate)和香料 (HS 编码 09.01, 09.02, 09.03, 09.04, 09.05, 09.06, 09.07, 09.08, 09.09 和 09.10);7. 谷物类(HS 编码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和 10.08);8. 粉碎加工产品(HS 编码11.01);9. 油质水果和混杂类的谷物、种子和水果 (HS 编码 12.01, 12.02,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10, 12.11 和 12.12); 及10. 加工后的残余部分和水;动物饲料(HS Code 23.02).该通报的批准和生效日期之后将公布,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9日。测试可以提醒出口企业关注这五种物质。

  • 【原创】《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修订

    [b][size=4]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size][/b]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其他问题,就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征集意见单位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详见:[url]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002/t20100201_185223.htm[/url]

  • 标准修订后,如何开展关于此标准的检测???????

    今天标准查新,发现标准已经由1994年的标准修订为2006年的了。听说里面做了很多改动,加了很多内容。8-1开始正式实施,可是我刚才给标准出版社电话,还没有此本标准。眼看着,这个标准就开始实施了,8-1号,我们如何对这个标准展开检测啊?感谢大家的回复,今天刚看到这样的一则公告,应该对大家理解标准的变更有所帮助。根据对公告的理解,对强制性标准在正式发布之日就应该重新申请,并停止对旧有标准的使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5年11号(总第85号),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GB3883.1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06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应按照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及其所对应的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对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实施认证和检测工作。原认证适用的GB3883.17-199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国家标准自动废止。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中木铣和修边机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的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2006年7月31日前,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按老版标准或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 二、自2006年8月1日起,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必须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 三、由于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存在差异,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证书的申请并依据新版标准完成样品检测工作(但最晚不应迟于200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已获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在下一次跟踪检查后未取得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 【原创】标准制修订的申请

    经常帮助别人修订标准,确不知如何申请。请问如何申请农业部标准的制修订啊?时间?形式?等等诸多内容。先谢了

  • 修订的标准需要向CNAS申请变更吗

    想咨询一下,已经通过认可的标准如果修订了,需要申请标准变更吗?例如 AS/NZS ISO 8124.1:2010这个标准之前我们已经通过认证了,现在修订成AS/NZS ISO 8124.1:2010A1了,我们需要向CNAS申请标准变更吗?

  • 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标准制修订)

    [size=24px][font=黑体] [/font][/size][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4px]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4px](标准制修订)[/size][/font][/align][size=24px][font=仿宋_GB2312](一)[/font][font=仿宋_GB2312]标准制修订的速度[/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随着实际工作和生活环境变化,国际和国内食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于新出现的食品的认识了解以及使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对于这部分食品的监管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另外对于原有的食品安全标准,经过不断的使用发现存在的可更新或者存在错误等,或是因为检验检测技术的不断升级,原有的标准需要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比如[/font][font=仿宋_GB2312]202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改变了我们原有的生活方式,饮食上为了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同时满足人们日常饮食需求,多种多样的预制菜出现了。为了更好的保障这部分消费者的利益,相应的食品标准就要尽快开展制定。又如我们是开展食品添加剂的抽样检验时,使用的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标准是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至今已使用七年有余,期间发布了多项增补公告,包括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原有食品添加剂扩大或缩小适用范围等,因此使用者查询标准规定时,要查询标准文本以及所有的增补公告内容,这给实际工作带来较多不便。[/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标准覆盖的范围[/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目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对于有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项目建议可以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没有标准要求的项目但又想了解相关食品中该成分的风险情况,建议开展风险监测。以农药残留为例,[/font][font=仿宋_GB2312]GB 2763-2021版对564种农药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规定。但实际农药注册的种类不止这些,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因每年的自然环境等的不同,农药使用的品种也不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农药的研发也在不断的开展,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的制修订在一段时间内是不能得以覆盖的。[/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基于以上情况,为了食品安全标准的更好使用,为了监管部门更好的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建议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制修订部门、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使标准制修订的精准性和操作性更强。[/font][font=Calibri] [/font][/size]

  • 【讨论】第二批国标修订,多少标准影响了你?!

    【讨论】第二批国标修订,多少标准影响了你?!

    [color=#DC143C]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总共制修订标准748项,其中涉及大量分析测试标准的制修订,这些分析标准对你的检测、生产过程有没有影响?影响力到底有多大???[/color] 下面列了下部分制修订分析测试国家标准,具体如下:[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171112_190472_1622715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171113_190473_1622715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171113_190474_1622715_3.jpg[/img]

  • 年内将有哪些重要标准发布和修订?

    在2014年内将有哪些重要标准发布和修订?通过梳理汇总: 在年内将发布锅炉、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精细化工、无机化学工业、生活垃圾焚烧炉、锡锑汞、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此外针对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等标准将加快其修订工作。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背景资料可吸入颗粒物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臭氧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焦点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争议“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韩国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2012年11月23日,韩国发布通报。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提议对‘食品标签标准’做出下列修订,以缓解限制和促进公众健康: - “有机食品标签标准”延长1年;终止日期从2012年12月31日延长到2013年12月31日; - “无反式脂肪酸”的标签允许每一份餐量食品含有低于0.2克的反式脂肪酸,并且每一份餐量不超过2克的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 - 修订‘营养参考值’反映“经修订的韩国膳食营养素参考值(2010年)”。

  •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修订对我国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认证认可[/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 [/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作者唐伟 刘猛 郑丹丹[/color][/size][/font]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规定了与合格评定及其在贸易便利化中的应用有关的通用术语和定义,是整个合格评定标准体系的奠基石。ISO/IEC 17000首次发布于2004年,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2004制定,自发布以来,一直是我国合格评定有关各类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参照标准和重要引用文件。ISO/CASCO于2017年成立ISO/CASCO/ WG49,启动了对ISO/IEC 17000的修订工作,新版国际标准已于2020年5月正式发布,等同转化而成的新版GB/T 27000也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审定,计划于2022年至2023年正式发布。考虑到国内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普遍是中文标准且以GB/T 27000为引用文件的实际,本研究主要以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送审稿)为参照文件,探讨本次制修订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产生的影响及相应建议措施。[b]一、冲突分析[/b]对新版GB/T 27000与2006版相关内容进行了逐一比对研究,验证内容上不存在冲突情况或重大分歧。[b]二、GB/T 27000新旧版主要变化1.新增术语[/b]合格评定对象(object of conformity assessment)、所有者(owner)、公正性(impartiality)、独立性(independence)、审定(validation)、核查(verification)、决定(decision)、失效(expiry)和恢复(restoration);“合格评定对象”原本是术语“合格评定”的一个注释,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合格评定对象”的重要性,将其从注释修订为一个单独的术语。除了原本计划新增的“审定”“核查”术语外,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公正性”“独立性”“失效”和“恢复”在合格评定领域的特有作用,也新增了这几个术语。另外,考虑到“决定”是合格评定功能法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新增了这一术语,并且对合格评定功能法进行了修订,将决定纳入其中。[b]2.合格评定对象的变化[/b]在2004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是接受合格评定的特定材料、产品、安装、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在2020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覆盖了产品、过程、服务、体系、装置、项目、数据、设计、材料、宣称、人员、机构或组织,或其中的任意组合。由此可见,合格评定的范围得到了较大的拓展。[b]3.关于“产品”定义[/b]删除了文件主体部分的术语“产品”(product)的定义,补充到附录B。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产品”并不是合格评定领域的专有术语,且在ISO 9000标准中已有定义,就删除了术语“产品”,放在了附录B.2 合格评定标准以外的标准中定义的相关术语中。[b]4.关于功能法[/b]修订了附录A中的功能法,将决定纳入了合格评定功能法。新的功能法的3项功能分别是“选取”“确定”及“复核、决定与证明”。[b]三、修订建议[/b]经过与全部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详尽地逐一识别及比对研究,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提出以下修订建议:第一,现有国内主要认可规范文件,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大多是由国际标准等同转化而来,目前相关主要国际标准对ISO/IEC 17000均为默认采用其最新版本,ISO/IEC 17000修订内容将在其按计划再修订时才会由各工作组统筹考虑是否须直接纳入正文引用;同时,考察发现GB/T 27000在主要认可标准、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中引用时,多数存在未标注版本号的情况,按照标准引用文件的规范和惯例,未注明版本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意味着将采用该被引标准的最新版本,因此GB/T 27000的新版修订成果实际已被相关标准或规范文件自动引用,无需再做专门修订。综上,建议如无特殊需要,暂不因GB/T 27000的修订而立即对等同转化且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的认可标准/认可规范文件进行对照修订,可在这些文件按其原有计划修订时,再对本次GB/T 27000修订内容进行统筹研究考虑。第二,经过梳理发现,共有21份认可规范文件对GB/T 27000的引用是笼统概括式的,并没有具体引用到某个具体术语与定义上,如CNAS-CC 140:2018《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 ISO/IEC TS 17021-5:2014)、CNAS-GC51:2015《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指南》、CNAS-SC140:2018 《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CL01-A01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GL019: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指南》、CNAS-GI001:2018《检验机构认可指南》、CNAS-TRL-013:2020《家具、人造板及木竹相关制品检测领域认可评审技术指南》等文件的“术语与定义”部分都是以类似“GB/T 27000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文件”的方式表述,对于这类文件,则建议保留该表述方法,无需修订。第三,经识别,认可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方案类文件、实验室认可说明类文件,以及绝大部分认可技术报告类文件、认证机构认可说明类文件、实验室认可应用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指南类文件,未直接涉及引用GB/T 27000,此次修订对这类文件基本无实质影响。第四,需特别关注:1.CV01(ISO/IEC 17029:2019)、CV03(ISO 14064-3:2019)及新版GB/T 27000(ISO/IEC 17000:2020)中审定与核查的中英文定义均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后续3个标准工作组关注并协调考虑审定与核查定义的一致性问题。2. CNAS-CL02(ISO 15189 :2012)中examination 在该文件及医学实验室认可领域多年沿用“检验”的译法,不宜变更,但又考虑到其与新版GB/T 27000中inspection中文译法完全吻合,鉴于ISO 15189 :2022新近发布,建议转化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时斟酌是否需要加注释说明该术语及定义仅限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或以其他方式避免混淆。CNAS-CL03(ISO/IEC 17043 :2010 )中参加者 participant的定义与新版GB/T 27000中定义不同,但更贴近其等同转化标准ISO/IEC 17043及其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新版ISO/IEC 17043拟于2023年发布并计划相应转化为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建议国际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工作组考虑新版ISO/IEC 17043是否需要注释该定义仅限于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的问题。第五,个别认可规范文件在引用GB/T 27000时附带了版本号或是出现了引用ISO/IEC 17000的情况,建议按照标准起草的惯例适时修订,变更为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b]四、下一步工作建议[/b]基于上述情况,建议下一步结合认证认可相关政策要求、行业市场发展和标准的实施应用,重点研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研究建立相关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考虑到目前合格评定标准体系处于快速发展完善过程之中,围绕政策需求和市场发展,相关方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制定了一大批重要标准,在实际的认证认可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随着合格评定技术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展,相关标准化工作的领域和标准的技术内容也呈现出快速更新的趋势,有必要研究由合格评定标准化主管部门或组织牵头,协调组织各相关方和相关标准化平台组织参与,围绕关键基础标准或标准化议题就重要术语定义、通用方法等开展研究协调工作,有效提升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通用性和广泛适用性。二是持续开展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研究。认证认可技术是标准的关键基础,标准是认证认可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桥梁。从新版的ISO/IEC 17000修订重点来看,当前国际上认证认可技术的发展正在与最新的技术和领域发展密切结合,如新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增加了服务、数据等或其中的任意组合,表明服务产业和信息化技术产业等第三产业和新兴领域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国际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关注的方向之一,因此我国GB/T 27000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应进一步加强围绕新的认证认可领域或业态的技术和方法学研究,强化下一步标准的完善和技术基础发展。三是积极推动标准的应用评估。标准的应用反馈是修订完善已有标准和提出制定新标准的前提和基础,认证认可标准是与市场、行业和用户紧密相关的技术标准,针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验证和评价也主要依赖于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因此认证认可机构及标准化机构应高度重视基于GB/T 27000的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反馈,围绕认证认可术语、方法和技术的应用效果、发展趋势和需求等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标准提升完善的技术建议,为今后标准的制修订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不断推动由标准文件向标准化成果的转化。四是深入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考虑以国家标准GB/T 27000为核心基础的我国现行认证认可标准体系主要是转化自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因此我国标准的提升完善是与国际标准的应用完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对认证认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跟踪参与,尤其是重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将我国相关标准应用实践过程中的最佳实践、经验教训反馈到国际标准研制工作中,通过国际标准反映我国认证认可行业的需求和声音,提升国际标准在我国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通过转化国际标准最新成果为国家标准,提升和完善我国标准体系,从而实现中国经验与国际标准化成果的互补共进。同时,我们还应在新兴的认证认可领域结合我国技术和产业优势,积极争取主导制定新的国际标准,加快实现我国在本领域国际标准从“跟跑”到“并跑”以至“领跑”。[b]来源:《中国认证认可》杂志 2022年第12期[/b]

  • 【分享】关于下达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87号),现将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共计181项,其中:制定58项,修订123项(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按照GB/T 1.1-2009和GB/T 20001.4-2001等有关要求进行编写,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  附件:  1、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转帖】韩国修订蛋类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韩国农林食品渔业部拟对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理由有:A.为了强化未杀毒液卵的卫生管理,现行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仅适用于杀菌液卵,修订后将扩大到适用未杀菌液卵;B.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强化未杀菌产品的卫生管理。此通报的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日。 其修订内容为蛋类品微生物标准(所有细菌、大肠菌、沙门氏菌)。具体如下: A.蛋加工品(全卵液、卵黄液、卵白液、全卵粉、卵白粉、蛋加热成形产品、腌蛋、皮蛋)的各个种类成份标准 1. 细菌数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1克应为10,00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应为500,000以下。 2.大肠菌群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克1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必须100以下(皮蛋的情况必须为阴性)。 3.沙门氏菌标准把现行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B.在蛋加工品的共内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0℃以下保管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 【分享】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size=4]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size][size=4]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size][size=4]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size][size=4]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 DP-098140-6加工的食品;[/size][size=4]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size]

  • 增修订有关项目,需要质量标准重新报批吗?

    中国药典规定:改变生产工艺时需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如果某品种工艺改进,比如提高收率,降低有关物质,按现有标准检验,质量提高了。需不需要再深入研究?如果修订了有关项目,需重新报批后,批准了才能够实施吗?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 【分享】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就其他问题,对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我部。征集意见截至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2.海水水质标准     3.主送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主题词:环保 海洋 环境质量标准 意见 函附件一: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对于协调《海水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中关于渔业水体的水质要求有何建议?  三、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海水水质分类方案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应如何调整?  四、是否有必要调整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水质评价项目数量及要求(限值等)?  五、对修订《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的其他建议。

  • 【资讯】蜂蜜标准修订草案出台

    【资讯】蜂蜜标准修订草案出台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2/201102141500_277598_1603372_3.jpg在1月8日《蜂蜜》国家标准修订研讨会后,蜂蜜标准修订草案的第一稿,已于近期发给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成员征求意见。  据悉,与GB 18796-2005版标准比较,修订草案第一稿主要有以下改动:将蜂蜜的定义改写为: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或活体植物的分泌物或吸吮活体植物的昆虫的排泄物,带回巢房中储存,并加入自身分泌的特殊物质进行转化沉积,脱水致成熟的天然甜物质。  取消了产品等级的划分。  水分含量改为:荔枝蜂蜜、龙眼蜂蜜、柑橘蜂蜜、鹅掌柴蜂蜜、乌桕蜂蜜≤23%,其他品种≤20%.  安全卫生要求简化为:应符合GB 14963要求。  真实性要求简化为:不得添加或混入除蜂蜜以外的其他物质。  相应的试验方法细化为:四碳植物糖采用GB/T18932.1规定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附录A要求。按该标准7.1.2操作,若受试样品无蛋白质析出,亦判定为掺有四碳植物糖。  淀粉糖浆采用GB/T18932.2或GB/T21533规定的方法,试验结果应为阴性。若试验结果为阳性,则判定为掺有淀粉糖浆。  β-呋喃果糖苷酶采用SN××××规定的方法,试验结果应为阴性。若试验结果为阳性,则判定为掺有淀粉糖浆。  其它添加物采用相应的标准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应为阴性。http://www.woyaoce.com/news/news.asp?id=55880

  • 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讨论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已使用12年。该标准1983年首次发布,1991 年第一次修订,1999 年和2001 年第二次修订,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和环境管理要求的需要,最近将进行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变化:——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汞污染物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取消了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该标准是固定源排污的常用标准之一,各位对修改后的文本(见附件)有何看法,请多提意见。

  • 544项标准制修订!工信部发布2024 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为认真落实《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完成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2024 年第一批共安排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544 项。其中制定 373 项,修订 171 项;重点和基础通用标准298 项,其他标准246项。其中还包括[color=#ff0000][b]硬度计、试验机等仪器标准,以及粒度检测、气体检测等方法标准[/b][/color],详细计划见附件。[b]具体要求如下:[/b]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三、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align=center][img=1712729171056.png,600,392]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uepic/949394f7-9104-417e-b7c7-621bb5347741.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1712729212429.png,600,237]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uepic/4763f73a-732e-4869-ae50-64d7399145e6.jpg[/img][/align]附件:[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1/pic/80056faa-b411-482e-9e52-14210fe10051.gif[/img][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404/attachment/3d14931c-ae0f-47de-87c9-fc936d19e684.pdf][b]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pdf[/b][/url][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简讯】我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温家宝说,一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二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加快制定修订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是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温家宝强调,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让出口产品享有良好信誉。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