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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提到广东等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针对非环保系统的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无疑是检测行业市场化的一个进步。表面上看,貌似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春天就要到了!从积极的方面看——的确,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今天就来简单说说各省市的“办法”,看看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不好的地方。本人把现已颁布的“办法”大部分找了出来,粗看一遍,发现有几个问题:1. 自愿申请:比如云南等多个省市的“办法”中提到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自愿申请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或备案。 大家都知道,第三方实验室必须取得CMA资质才能对外从事检测业务,这是《计量法》强制规定的。既然以上环保部门说他们的认可是自愿申请,如果我已经取得CMA资质(已经合法),从事检测业务,环保部门应该认可(以前是认可的,至少没有明文禁止);如果不认可,那就有意思了:1)“自愿”就是托词,名为“自愿”实则强制;2)意味着他们不太认可《计量法》和CMA资质,不然为什么实验室已经合法了,还搞了一个“自愿”,还不认可我?这明显是新建技术壁垒,在《计量法》下再搞一个部门小办法,当然也非常适合天朝多头管理的惯例。 大家猜,相关省市的“办法”对自愿是怎么解释的?以下摘自云南省的“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过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所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须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发放的《认定证书》,并加盖机构印章。未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不能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以下摘自江苏省的“办法”:“第十五条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未经、未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能力认定或者被取消能力认定资格的,其出具的数据和监测报告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果然跟本人猜的一样,呵呵!2. 检测市场化:大家也许觉得,各省市颁布这些“办法”是环境检测市场化的序幕,但是就算你通过了大部分省市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还是只能做跟以前一样的委托检测,环保局手里的大饼还是不舍得放手——这是哪门子的市场化?第一感觉就是想多收钱。 说白了,“市场化”之后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要拿到环保局手里的饼,还得靠你的关系硬不硬,而不是靠实验室真正的实力。就目前的状况看,他们就是找了一个收钱的正当和合法的借口。当然也有部分省市环保部门做的很好,把行政委托也纳入了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业务范畴,比如佛山、江苏、浙江、西藏等。3. 仅限省内:大部分“办法”规定认可的对象都仅限于省(市)内注册的机构(且省内有实验室),我们知道《计量法》是没有限制地域,全国都有效。不知道这些环保部门是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还是基于你不能跨省抢业务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其他。我们暂且相信他们是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本人也不相信某一公司只有一个实验室就能跑遍全国接业务的,但是至少周边省市的业务,检测的时效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所以,如果你想做强做大,那你得每个省(市)都建一个实验室,这绝对是要超过SGS的节奏——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不过“仅限省内”真心看不出他们有多少市场化的诚意。基于以上几条,个人觉得“办法”给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特别是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带来以下几点不好: 1) 增加评审和考核次数,从而增加各种成本。相对于CMA,大部分“办法”对硬件的要求更严格,有些感觉有点变态,完全按监测站的模式去搞; 2) 业务基本不会增加; 3) 限制了跨区域发展的势头,是跨区域业务成本更高; 4) 使CMA资质失去了部分往日光辉(搞第三方质检的朋友别笑,改日质监部门要求你们拿了CMA之后,还得拿个CAL才能营业,想想效果是一样的); 5) …… 我们的“办法”,虽然还存在不少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总体来说还是不能否认他们的积极作用,作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时间去慢慢改进和完善,就像一个孩子一样,你要给她成长的时间,相信真正市场化的明天不会太远!最后,还是期望环保部早日颁布全国性的“办法”。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25890&idx=1&sn=cb387770c16342c0e7808dd53e924bdf#rd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

    关注实验室,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test2005)。之前跟大家聊了《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环境监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今天就暂时结束这一系列,今天就简单把全国各省(市)已经颁布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备案通知)分享给大家。 各省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法 1.四川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chj.gov.cn/cs/hjjc/jczz/201401/t20140114_52490.html 2.广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312/t20131231_165795.html3. 广东佛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foshanepb.gov.cn/hbzt/232323/32332/201307/t20130702_4366985.html 4. 广东深圳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http://www.szhec.gov.cn/gzcy/gsgg/tzgg/201402/t20140224_87245.html 5.贵州贵阳贵阳市首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备案通知http://www.ghb.gov.cn/doc/2013125/602321633.shtml6.云南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hjjc.ibicn.com/news/d691698.html 7.湖北湖北省社会检测机构污染源监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report.hbepb.gov.cn:8080/pub/root8/bgswj/201311/t20131115_65214.html 8.江苏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310/t20131016_247025.html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403/t20140327_260857.html 9.浙江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http://hbj.zj.gov.cn/hbtmhwz/sylm/tzgg/201308/t20130820_290122.htm 10.山东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试行)http://xxgk.sdein.gov.cn/zfwj/lhh/201306/t20130604_224463.html 11.山西山西省环境监测资格管理办法http://www.sxhb.gov.cn/news.do?action=info&id=26797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http://www.sxhb.gov.cn/news.do?action=info&id=28583 12.青海省青海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http://www.qhepb.gov.cn/hjgl/hjjc_hjgl/jcgl/201212/t20121231_55188.html 13.甘肃甘肃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http://hbj.lanzhou.gov.cn/zwxx/hjzw/wjxd/201305/t20130503_229767.html 14.西藏西藏自治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xzep.gov.cn/jcgl/3953.jhtml 15.福建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http://www.fjepb.gov.cn/hbywzl/kjjc/huanjingjiance/201310/t20131015_38602.htm 福建南平南平市环保局关于规范环境监测市场的通知http://www.np.gov.cn/xxgk/xxgkmlyzn/xxgkml/hbj/4938268.shtml 福建漳州关于落实社会监(检)测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http://www.zzsepb.gov.cn/Info.aspx?ModelId=1&Id=1415 福建莆田社会环境监(检)测机构在莆田市从事国控企业委托自行监测备案管理规定 http://wwwNaNepb.gov.cn/hbdts/20140218/511600034.shtml 福建厦门http://www.xmepb.gov.cn/sj/ContentView.aspx?CmsList=127&CmsID=774 16.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hbj.cj.gov.cn/structure/kjbznr_312180_1.htm 17.辽宁关于规范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管理的通知(未找到原文) 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二批备案登记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名单的通知http://www.lnepb.gov.cn/xxgkml/zfwj/lhh/201402/t20140219_54636.html 辽宁大连关于实施社会化环境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dlepb.gov.cn/common/View.aspx?mid=381&id=13331&back=118.北京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bjepb.gov.cn/bjepb/323474/331443/331616/325494/437731/index.html19.重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http://www.cepb.gov.cn/UploadFile/20100201115122218.doc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3/02/18/010366573.shtml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在社会化环境监测领域内,引导社会监测机构提供面向社会、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服务。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48150&idx=1&sn=509f6406532ea0f2d99237af4bce072c#rd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

    感谢大家的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公众账号是2014年3月26日(也就是今天)开通的,希望本人写的内容能帮助到大家!再次感谢! 本人是环保出身,今天就先来讲讲环保检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环境监测(或环境检测)。从事质检的朋友可能不太关注这块,同样从事环境检测的朋友可能也不太关注质检,但是“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必须全面关注,好了废话不多说,下面正式开始:环境检测机构和质检机构拿的资质其实是一样的,均为省级质监局的CMA或/和CNAS认可资质(当然环境检测机构同时具备这两个资质的不算太多)。大家都知道,天朝是一个多头管理的神奇国度,但是环保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立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认可办法和体系,按理说这是一个极其不合理的情况(其他部门早就有,比如建设、交通、水利等)。大家拿了资质,肯定要吃饭,这几年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就在快速的蚕食着环保局监测站的市场,随着第三方检测的快速发展,难免导致恶性竞争,出现了很多令环保部门痛恨的事情。由于这些实验室非环保系统嫡系,最初几年各地环保部门不太认可,他们的业务也仅限于进行委托咨询检测,比如客户送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检测,当然有些比较有关系和背景的实验室通过与环保部门的合作,逐渐拿到了更多类型的检测业务,实际也在暗地里操作(因为没有统一明文的认可),拿到台面上还是感觉有点名不正言不顺。随着检测市场化的大趋势,特别是环保部《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各地纷纷响应中央号召,陆续出台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可的办法,目前广东、广东佛山、广东深圳、贵州、云南、四川、湖北、江苏、浙江、山东、山西、青海、甘肃、西藏、新疆、福建南平、辽宁等省市已经颁布相关管理办法(一般都叫XX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或叫备案通知))。这么以来这些第三方的实验室就似乎成了环保的嫡系了,这样做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最少得到环保部门的明文承认,可以名正言顺的开展相关的业务了。环保部门为什么等了这么多年才实施这套管理体系呢?个人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检测技术服务的市场化趋势无法阻挡;二是仅仅靠环保局监测站的模式已经有点玩不下去了;三是建立环保系统在实验室领域的行政和技术壁垒,既然要吃这碗饭就要归我管,这样符合天朝多头管理的惯例。虽然有了针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办法,但并不等于你拿到这个证之后,监测站的业务就全是你的了。这些管理办法也不是百利而无一害,有时候你会觉得多这一个证跟没多之前没区别,甚至还有不好的地方,具体怎么不好,请听本人下回解说。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14589&idx=1&sn=b6059eb619d16cbbac6f4015d31b680b#rd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

    关注实验室,关注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微信号test2005)。之前跟大家聊了《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今天聊聊各省(市)社会化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备案通知)的异同。经过几天时间的整理,本人将主要省(市)关于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或备案通知)汇总如下,并作了简要的对比。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YoGhUbohhDDFiawEicn9DhycZ6b3ZQAPUknic0devx8Zp1zsqfia7CQ4PA/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lnKib0mAuBUibLXiaGibW02zfewIrmxGclOHwCRM6c8ygfDB25gDQODpAg/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P1nk9mTScF37ot5ZW3FLY7POWBebGMuWwDiafTxSWhzibkNyI9AUz6ow/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4HV8hicburEibiavFVgNdfOyicEmPsJjIovRKn63BEVbn2D7Srh9sCpvZQ/0http://mmbiz.qpic.cn/mmbiz/ibSnz6KMOmB3TeRlNL3QhMvaqibibNjACqRj1RMVfZUxroiaU6ZpEtbQYNJXDtoiadpzb4GEE0kQPYuwnooIEU2icLfQ/0除了以上表格中的对比,再来说一说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1.《重庆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其实并不是针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办法,只是系统内一个文件(该准则对CMA只字未提)。虽然《重庆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准则》在附则中提到:“非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本准则自愿申请能力认定。”,似乎可以作为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一个参考,但据重庆相关同行称:“环保局根本不受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参考该准则进行认定,认为他们是抢了环保局/监测站的饭碗。”2.大部分省(市)都规定检测机构必须在辖区内有固定的实验场所(大家注意省外有实验室估计不行),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跨省发展的脚步,不知道具体操作上会不会有所变通。不过西藏、佛山等规定较灵活些,在西藏只要有合作的实验场所(可以不是自己的实验室)即可申请环保厅的认可,佛山则要求只要在佛山周边地区(广州、清远、肇庆、江门、中山等)有实验室即可。山西对省外检测机构只颁发临时资格证,这总比没有好。3.云南省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申请的检测项目和仪器均进行了强制要求,这跟计量认证的做法不太一样,不知道他们系统内的实验室是否也这么严格的准入呢?如果不是同样的准入门槛,那可能是限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准入。4.有些省份(云南、山西、江苏(辐射检测))对检测机构准入划分了类似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等级,山西省分级尤其复杂。目前来看,江苏、云南对检测机构的硬件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小型实验室不一定能达到要求。 除了以上颁布相关管理规定的省(市)之外,湖南、上海、重庆等省(市)也正在酝酿或讨论中,我们只需等待。另外,据《中国环境报》消息,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巡视员胥树凡日前在出席第七届环境产业大会时表示:“包括污染源、环境质量、环评验收、环境治理绩效评估等在内的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咨询、规划服务,环境工程监理服务,生态环境修复及绩效评估服务,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服务等,政府采取招标的方式购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据说环境检测政府采购模式已经在山东和四川等地试行,相信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春天即将到来!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44457&idx=1&sn=69cf9ce97cf271a46437375bdba952e0#rd

  • 可刑可拷的环境检测第三方,该何去何从?

    [align=center][b]可刑可拷的环境检测第三方,该何去何从?[/b][/align][font=宋体] [font=宋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力下放,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涉及环境检测业务的第三方企业已经不下[/font]8000[font=宋体]余家,这些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华北,华南以及华东等经济发达的区域。[/font] [font=宋体]环境检测第三方按理说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前途的新兴行业,然而经过几年的发展,行业好像越来越不那么可观了,行业负面新闻也越来越多。近日,两则处罚通告又让整个行业处于一片质疑声中,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官网上,两则处罚信息赫然印入眼帘,一则是[/font]2024[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31[font=宋体]日发布的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是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处罚结果为停业整顿和罚款人民币[/font]25[font=宋体]万元。另外一则是[/font]2024[font=宋体]年[/font]8[font=宋体]月[/font]5[font=宋体]日发布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也是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处罚结果是停业整顿和罚款[/font]17.5[font=宋体]万元,另其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单独行政处罚。[/font] [img=,554,2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91645592872_1317_6117780_3.jpg!w554x287.jpg[/img][img=,554,34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91646055851_4367_6117780_3.png!w554x342.jpg[/img] [font=宋体]要知道上述这两家检测公司不管从规模还是影响力方面都是行业中第一梯度的,如今发生这种事情,不禁让人唏嘘。对于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最注重的就是声誉名声问题,本不该发生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由此还联想到当初的[/font] [font=宋体]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最终被撤销资质。[/font] [font=宋体]上述三家公司都是行业龙头企业,都能出现这种原则问题,可想而知其它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又能做成什么样子。[/font] [font=宋体]作为曾经的行业从业者,也了解这个行业的不易,夹在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中间,生产的产品[/font]—[font=宋体]检测报告如实报道吧,企业那边拿不到钱,不如实报道吧,监管部门那关过不去,可谓是进退两难。我也从一些从业者口中了解到他们对于弄虚作假已经习以为常,甚至不以为意,认为其它公司都是这么干的,我们也随大流,造造假,节约了成本还能拿到钱。不得不佩服有些人的胆子确实很大,认为反正查不到自己头上,抱有侥幸心理,那就希望当有一天面对着执法记录仪的时候,还能这么从容坦然面对。[/font] [/font]

  • 深圳积极推动环境检测社会化

    深圳积极推动环境检测社会化  环境检测市场的开放是大势所趋。作为广东省环境检测社会化试点城市,深圳市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保姆式”的监管方式,强化行业自律,环境检测正日益走向社会化、产业化。  严格准入: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认为检测市场的开放应遵循健康、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为此,广东省环保厅同意深圳市成为社会化环境检测试点城市之后,深圳市迅速起草了《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评审技术要求》,经深圳市法制办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申请条件、能力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内容、违规处理及从业范围等,还首次规定了“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和“持证上岗人员不低于20人”两条硬性指标,在指导社会检测机构设立与规范运营的同时,有效提高准入门槛。保证公平:培训专家统一评审尺度  为保证公正性,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在检测市场监督方面可谓下足了功夫。  2013年底,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指导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市级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为检测放权做好了准备。  2014年4月底,发布受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通知,明确能力认定的技术工作由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负责,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防处负责监督实施。  实施细节为:首先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评审表》制定细则并公开发布,通过协会向全行业征集遴选评审专家,严格把控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组织专家培训,统一评审尺度。其次,强调评审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评审组成员和被评审机构的名单均在评审当天抽签决定,录像为证。同时规定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的专家评审费、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用餐邀请与车辆接送。并组织评审专家对评审情况和评分细则进行三轮讨论,统一评审尺度和评分标准。最终通过能力认定的15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全部是从专家推荐名单中择优选取的。有序开放:统一检测项目和频次要求  作为此项工作的全程参与者和见证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防处处长陈小康告诉记者,为做好委托环境检测业务的有效衔接,保证非监督执法类检测业务开放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及时填补空白,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连续下发文件,明确了许多规定动作。  首先是统一了9个重点废气行业、11个重点废水行业企业监督性检测及委托性检测的项目和频次要求,便于排污企业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其次是要求市区环保部门通知在管的排污企业逐步与市区环境检测机构解除委托检测合同,自行委托通过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排污检测工作。第三是要求现已委托市、区环境检测机构从事排污检测的企业,在通过能力认定的名单中自行选择有关企业开展排污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定期报告市、区环保部门。  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会长杨立君对此的理解是:“这些规定动作为市、区环境检测机构退出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顺利进入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保证了检测市场的有序开放。”加强自律:杜绝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转变职能,改变“保姆式”的监管方式,促进行业自律。为强化行业自律,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指导下,协会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参与检测的所有检测机构承诺坚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认证的标准方法开展环境检测,坚决杜绝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行业内的害群之马。  随后,协会发布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从事环境检测技术要求细则》,对采样、分析、报告、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提出技术要求,从技术角度堵住所有“空子”,让所有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依靠自身实力赢得市场。  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严格监管和积极推动下,深圳市环境检测社会化的路子越走越宽,正日益走向产业化。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44家从事环境检测工作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注册资金合计17925万元,其中2014年新增及扩建的实验室就有8家,新投入资金超过6000万元。  为理顺管理职能,经向广东省环保厅申请,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被确定为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人员上岗证考核单位。——摘自《中国环境报》

  •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微型化设计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是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计的监测终端,带有1路ModBus-RTU主站接口,能够接入气象多要素百叶盒、负氧离子检测仪、翻斗式雨量计、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等485型传感器,可监测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PM2.5、PM10、大气压力、雨量、负氧离子浓度等多种因素,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监测要素可自由搭配太阳能供电系统和高强度立杆,抗大风、防雨雪,可以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环境各气象要素变化。现代的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是气象监测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的重要基础。随着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卫星技术和材料科学的发展,大气环境监测设备许多技术都应用到气象观测自动化中,例如现代化农业发展,森林防火,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学校环境监测等,大大提高了气象监测的探测精度和可维护性。[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110904433970_754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技术方案室内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多功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和环境监测平台,多功能控制质量传感器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上传至环境监测云平台,云平台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记录。从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营造的角度来看,室内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室内环境参数,作为调节环境的重要依据。总体而言,室内环境监测系统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还可以加强室内空气品质监测,减少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110905060919_835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特点1.电源系统: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交流220V、直流5V、12V、太阳能等,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2.可靠运行于各种恶劣的野外环境,低功耗、高稳定性、高精度、可无人值守。3.完善的防雷击、抗干扰等保护措施。4.硬件和软件均采用模块组合式开放性设计,可灵活组合使用。5.气象传感器可根据需要选配。6.通讯方式可根据需要选配。

  •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中央发话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5月23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抓好试点对改革全局意义重大。要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大胆实践,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文件。会议指出,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要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最规范的科学方法、最严格的质控手段、最严厉的惩戒措施,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5/201705241659_01_1634717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5/201705241659_02_1634717_3.jpg[/img] 来自央视网

  • 环境检测仪器在线检测PM2.5可避免信息滞后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2.5的标准,是由美国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监测随着工业化日益发达而出现的、在旧标准中被忽略的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PM2.5指数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测控空气污染程度的指数。 到2010年底为止,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将PM2.5纳入国标并进行强制性限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还未开展对PM2.5的监测,大多通行对PM10进行监测。目前国际上PM2.5监测的主流方法有重量法、β射线法、震荡天平法。重量法是一种人工监测方法,工序繁琐且耗时。目前大量使用的是基于β射线法和震荡天平法的自动监测仪器,但是无论手动还是自动,监测指标均为浓度(单位:μg/m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历时4年修改后,PM2.5终于写入“国标”,纳入各省市强制监测范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再次强调了全国开展PM2.5监测的时间表。会议要求,2012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这一问题的提出对监测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对环境的监测可以实时在线,而不要现场采样,再到实验室分析,这样可以避免样品在前处理、仪器分析时带来的损失及信息滞后等问题。对此,现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也表示,从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发布上看,环保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我们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将及时发布和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74个城市,所有国控监测点都将陆续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监测信息情况。而且我们发布的监测信息和数据将更加完整,更加全面,一次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项污染物指标的实时浓度值,并配以空气质量AQI指数,监测项目更全、监测点位更多,更具有代表性。”

  • 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size=16px]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全文如下:[/size][size=16px][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的总体考虑,制定本纲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 一、规划背景[/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一)主要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环境监测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共有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3500余个、监测人员约6万人,另有各行业及社会机构监测人员约24万人,全社会监测力量累计达30万人左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和地方已建成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点50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00余个,总体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区县。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建成63个生态监测地面站,环境一号A/B/C卫星组网运行,高分五号卫星成功发射,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生态状况监测网络。[/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运转效能明显提高。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保真”与“打假”两手抓,已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监测类标准1141项,构建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并有效运转,确保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监测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西安和临汾两起环境数据造假案,对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生态状况、辐射、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信息产品,不断深化对考核排名、污染解析、预警应急、监督执法、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逐步说清污染来源;初步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体系,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发布《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支持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推进国家和地方监测数据联网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共享应用。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满足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带动监测装备制造业和监测技术服务业蓬勃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二)形势需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要求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统筹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入河(海)排污口、海洋、农业面源和温室气体监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绿色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科技创新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释放了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精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指标核算、标准规范制定、信息集成与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与技术支撑的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公众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迫切需求与日俱增,对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监督的内容、渠道、形式等提出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放射性物质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出更多诉求;对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效提出更高期待。[/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参与全球微塑料、海洋低氧、西北太平洋放射性污染、极地冰川大洋等新兴环境问题治理,是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形成相关领域监测支撑能力,补齐短板、跟踪发展并超前布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紧跟国际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运行体系、网络体系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密相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环境部门牵头、分级管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模式,以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统一的行业监管为保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强化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网络已普遍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要素,点多面广但监测频次较低,根据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监测指标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有关功能分类特征项目,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注重强化标准方法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本级标准研发能力,实行研发储备、检验替代、适用评估等动态管理,保持标准体系先进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分析测试手段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监测精度向痕量、超痕量分析方向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三)问题挑战[/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支撑水平有待提高两大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等职责划转我部,但相关监测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部门间沟通协商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监测信息共享不充分。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中,各地模式和进展差异较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被削弱的倾向。[/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细化支撑不足。现有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指标项目等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预警的需求。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网络布局需整合优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亟待加强,农业面源、农村水源地等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有待提升。[/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法规标准有待加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及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待完善,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尚无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海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辐射自动监测等领域标准规范亟待整合统一,生态、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核设施流出物及伴生矿等标准规范需要更新补充,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应急监测等标准规范缺口较大。[/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社会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堪忧。生态环境部门尚无监管社会监测机构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程序和处罚标准。自动监测质控体系不完善,量值溯源业务体系与基础能力尚未形成,标准样品配套不足,物联网、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应用不充分。[/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保障依然不足。国家本级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严重短缺,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不足。各地监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地区差异、层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县级监测机构能力滞后。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有脱节现象。环境监测装备现代化、国产化水平不高。部分省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偏弱,部分地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未形成海陆空多维保障能力,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国控自动监测网升级改造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color][/font][/size]

  • 环境检测设备所检测的主要内容

    环境检测设备的高温系统、低温系统是整个试验箱的核心,高温系统主要是通过电阻丝发热,低温系统则相对复杂,制冷的主要结构为压缩机、冷凝器、节流阀和蒸发器。在制冷过程中,其各个环节的设备是不可缺少的。环境检测设备是一种用于各种金属、非金属及复合材料进行力学性能指标的测试的设备,功能丰富,应用广泛。  环境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饮用水质量检测、农药筛选、土壤样品污染评价等。按照应用市场来说,该市场可以划分为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和土壤检测。环境检测设备配备计算机数据软件,具有在线组网检测、数据分析、存储功能。可以同时测量PH、ORP、溶氧、余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广泛用于:环保、污水处理、火电、养殖、食品加工、印刷、冶金、制药、发酵、化工、自来水等溶液中多参数在线检测。  环境检测设备主要特点:● 同时测量PH、ORP、溶氧、有效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含温度值,一共5个参数。● 自动/手动温度补偿功能。● 通讯功能:具有RS-485通讯接口(MODBUS协议部分兼容,选配),可转换RS-232。● 可选配本公司上位机在线采集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 2路4-20mA输出,2路温度检测。● 自动识别标准液,可恢复出厂设置。● 看门狗功能:确保仪表不会死机。● 掉电保护>10年。● 防护等级IP65,防水防潮防尘。  环境检测设备的环境检测的内容:  环境检测的流程一般包括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检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核污染组分。  环境检测内容包括: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  随着现代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中面临水、空气、土壤、辐射等多种污染。环境检测设备就是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自动化检测仪器设备的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 辩:环境监测市场化

    环境监测市场化,或等于环境监测增加第三方监测是新的举措。有理由去呼唤她的到来,但也要讲讲她“出生”能否生存。辩证看问题,故题为“辩”。论坛搞个讨论,希望能收罗尽量全的影响因素,最后汇总成文,供相关环境监测人士参考:1. 环境监测现状:事业单位能否很好覆盖社会监测需求?即社会监测的需求有哪些?2. 您认为实行社会第三方检测利弊在哪里?政策是否明确?3. 第三方管理、人员、设备能跟上吗?4. 第三方能被社会认同吗?5.第三方和环保局的关系将如何发展?是否有畸形儿的可能?6.其它正面或负面因素

  • 不错的商机——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社会化运维

    [color=#000000][size=4]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社会化运营和维护费用是多少?大多数监测站并不知晓,通过近日广州市番是禺区环境监测站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和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社会化运维价格。该项目的组成:[b]包1: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和维护[/b]范围包括: 1、“区环保局”、“沙湾中心小学”、“石基镇政府” 子站3个;2 、在亚运期间的大气流动监测车。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中标金额:750,000.00元,原预算人民币50万元。[/size][/color][align=left][b][color=#000000][size=4]包2: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和维护[/size][/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size=4]范围包括: 1、沙湾水道的“紫坭水站”、“东涌水站”、“中游水站”共3个水站;2 、市桥水道的“市桥水站” 共1个水站。[/size][/color][/align][color=#000000][size=4]中标供应商名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86,180.00元,原预算人民币140万元。[/size][/color][size=4]运维时间均为两年。[/size]

  • 2015年环境监测改革规划疑问。

    今天浏览到一篇由:老兵:作者发出的帖子:原文如下: 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和即将发布的“水十条”,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颗粒物源解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等各项工作。 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统一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二是强化对环境管理的支撑。各级监测部门要不断深化环境监测重点业务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监督执法等提供依据。三是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四是明确了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中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主要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和预警应急监测,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对违法者实施处罚。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如果不监测、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都要受到处罚。五是依法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等重大环境信息。 这应该是2015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 今年国家层次放开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同时环境监测司下来专家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改革进行调研了,加之全国事业单位的改革。环境监测工作在2015年可谓是谍影重重。在这形式下下层监测站出现了新问题:业务量减少,人员消极怠工的局面。老问题依旧是技术薄弱,“专业性人才”缺少,工作管理没系统技术指导。面对这个问题结合当前形势我有几个疑问,发帖讨论下。一.监测站改革后到底如何发展?1.环境质量数据还是一级一级往上报,还是出网上“直报系统”。(水分含量?%)2.第三方全部包揽业务,市县级监测站这个机构有必要存在?(山东的模式“政府购买数据”)3.如果转为第三方监督职能,有监督的依据吗?(有法可依?)二。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为什么犹抱琵琶半遮面,扭扭捏捏不出来?三.国家层次对于环境监测行业没有远期规划性文件。(难道就是新环保法中提到的那几个?)

  • 2013-2014年度能力验证计划(食品检测、转基因检测、饮用水检测、环境检测)

    本计划由英国Fapas组织,与cnas互认。Fapas是目前全球最权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由英国政府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的执行机构英国食品与环境研究院(fera)组织。经UKAS认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向全球推荐(如ISO导则43),该计划从2007年开始与CNAS互认。与全球100多个国家的6000多家实验室保持密切的联系。现在中国已有超过300家实验室参加。Fapas计划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Fapas 食品理化检测(含23个大项,近500测试轮,数千检测项目)2、Fepas 食品微生物检测(含4个大项,60多个测试轮,近百个测试项目)3、Gemma 食品转基因检测(含3个大项,近20个测试轮,涵盖了常见的转基因检测)4、Leap 饮用水理化检测(含12个大类,70多个测试轮,数百个测试项目)5、Leap 饮用水微生物检测(含8个测试类别,60多个测试轮)6、Leap 污水及土壤环境检测(含33个测试类别,80多个测试轮,近400个测试项目)

  • 如何理解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现状

    我个人感觉,环境分析检测服务机构,无法像产品检验食品检测机构一样,成模化的大企业。听说检测机构通过规模化来降低成本,环境检测机构检测成本其实很高,检测服务在这产业链末端,需要很多上游机构(仪器制造商,试剂耗材供应商,标准物质供应商等)。环境检测服务产品价格很乱,甚至有恶性竞争,监管不断加大力度,做风险单子(劣质数据)危机越来越大,未来环境检测机构会成什么样子?从事这行业的人员有发展吗?我觉得环境区域性很强,样品保存条件苛刻,应该鼓励发展小而精的检测机构。

  •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

    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电站气象监测系统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是一款便于安装,使用方便,测量精度高,集成多项气象要素的高可靠性和高精度气象观测系统。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采用新型一体化结构设计,可同时采集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太阳辐射、雨量、气压、光照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露点和雪深等多项气象要素并做公告和趋势分析。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是专门针对光伏发电站的环境监测系统,该设备采用新型一体化结构设计,便于携带,测量精度高,使用方便,可采集温度、风速风向、太阳辐射、雨量、气压、电池板背板温度等多项气象要素并作公告和趋势分析。同时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如GPRS,RS485等方式将气象数据传输到气象中心计算机气象数据库中,便于用户对气象数据的使用、分析和处理,是光伏电站监测环境因素的理想设备。[img=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160916168913_103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无论是渔光互补,风光互补,农光互补,或者是屋顶电站类型的光伏电站,在运营阶段,需要制定经济合理的的运维方案,保证电站安全可靠性,提高电站的发电量。使用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可以对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保证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其次还应对光伏电站的发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针对环境和气候条件,找到影响发电量的主要因素,制定合理的方案,减少损耗。针对光伏电站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定合理的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对于光伏电站提高发电量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img=光伏专用环境检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160916448711_573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转帖】环境监测的特点与类别

    [b](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b]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b](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b]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b](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b]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color=#d6006d][size=4] 环境监测的类别[/size][/color] [b](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b]   1、[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957746.htm]监视性监测[/url](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url=http://baike.baidu.com/view/51131.htm]环境标准[/url]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8548.htm]遥感[/url]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30047.htm]排污许可证制度[/url]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url=http://baike.baidu.com/view/95253.htm]环境影响评价[/url],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81185.htm]研究性监测[/url](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b](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b]   可分为[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764382.htm]水质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24503.htm]空气监测[/url]、土壤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818334.htm]固体废物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469702.htm]生物监测[/url]、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b](三)按专业部门分类[/b]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3876342.htm]资源监测[/url]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b](四)按监测区域分类[/b]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 环境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环境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b][size=16px]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城市建设扩大,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农耕田矿山湿地违章开发,全球气候变暖,自然植被森林沙漠化等因素,人类的生存环境正日益受到生活和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危害。[/size][size=16px] 环境监测系统概述:  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城市建设扩大,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农耕田矿山湿地违章开发,全球气候变暖,自然植被森林沙漠化等因素,人类的生存环境正日益受到生活和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危害。随着中国经济环境的改善,人们也日益重视生活环境的提高。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成为我们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size][size=16px]  环境监测系统特点:  1、视频监控与环保在线监测仪器结合使用,确保数据准确设备安全。  2、视频画面叠加环保数据字符,方便录像保留取证   3、环保监测数据支持智能查询统计,自动生成业务报表   4、集成智能视频分析技术,无需任何仪器即可自动获取烟气林格曼黑度数据   5、支持标准MODBUS/RS485/RS232工业总线,可同时采集环保在线监测仪器的数字/模拟数据   6、GIS电子地图定位技术,可标注监测点地理位置信息。  7、人性化环保监测界面,支持仿真仪表盘、线图、柱图数据显示模式   8、集成联网门禁管理功能,可远程管理监测点人员进出   9、监测数据超标智能报警,可自动联动视频、录像、电子地图、手机短信等告警方式,事后可通过查询报警日志调取录像。  10、提供3G智能手机客户终端,全面支持iOS(iphone)/Android/Symbian/Mobile等主流操作系统,可远程点播视频、查询采集数据 [/size][/b]

  •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政策解读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b]一、编制背景[/b]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研究,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十四五”期间,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应急监测和水生态监测短板,着力提升县级监测和大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划。[b]二、《规划》的主要内容[/b]《规划》共12章42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重大工程、保障措施。《规划》重点突出“十四五”我省监测工作“两个补齐”和“两个提升”。一是补齐水生态环境监测短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体系、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构建1+1+9的水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流域水质监控预警;二是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思路,完善应急监测响应与区域调度支援机制,形成与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相匹配的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三是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推动地方监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提升,到“十四五”末,县级监测站具备规范采样、基本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特征因子监测等“五项基础能力”。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能力,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全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

    [size=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国家今年将出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准入提供法制依据,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准入制度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定期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考核。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环境工程建设运营委托监测、环保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测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机动车检测等为重点,优先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北等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数量多、环境监测任务量重的区域开展社会化监测试点。逐步将污染源监测等向市场放开,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size]

  • 默克密理博关注环境监测, 共创安全环境

    默克密理博关注环境监测, 共创安全环境 IE EXPO 2014 中国环博会在沪成功落幕。本次展示国内外在水和污水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资源回收,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大气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场地修复、环境监测、环境服务业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前沿技术与最新解决方案。在此次中国环博会上,默克密理博(展位号N5112)给参观的客户带来了水环境基础检测,大气检测和土壤检测和纯水解决方案等一系列主题活动。除了展览会,默克密理博还在此次的专题报告会上做了精彩的演讲,标题为“属于您的创新水质分析方案”,使得客户对污水检测,膜过滤,纯水机等产品引发的不小的兴趣。相比去年的会议,本次默克密理博展台的展览面积比去年增加了一倍,来访客户数达到了217人,为客户带来了更多默克密理博实效的解决方案。在客户体验部分,我们推出的最新款手持式多参数测试仪Move 100是环境应急监测的最佳选择,它可以提供最为简单、快速、精准的水质测试结果,可以测试COD,氨氮,总磷,总氮等100多项常见水质分析项目。还有Pharo300多功能水质分析系统,内置170多条标准水质分析曲线,独特的条形码自动识别功能和AQA分析质量保证功能,使得水质分析如此简单,方便,精准,仪器同时还支持全波长扫描,多波长测试,动力学测试等功能。对于许多专业观众而言,我们在展台内所设的客户体验区给他们带来了最新的水质分析体验。http://blog.milliporechina.com/editor/upload/image/5F94F70A_7619B5C3.JPG关于默克密理博默克密理博是德国默克集团生命科学相关事业部,提供各种创新高效的产品,服务及商业协作,让客户能够在生物科技和制药领域的研发和生产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 果。作为全球生命科学工具领域研发投入前三强的公司,默克密理博一直潜心吸收科学和工程领域新发现,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客户推进生命科学进入新的篇章。默克密理博事业部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比尔里卡(Billerica)市,在全球66个国家拥有大约1万名员工,在2012年全年营收26亿欧元。在美国和加拿大,默克密理博以公司名 EMD Millipore运营。

  • 【原创大赛】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

    [align=center][b]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align][align=center][b]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align][align=center][b]高秋荣 、张苗苗 、陈娇、任伦、孙哲[/b][/align] 环境污染的频繁出现,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发展进步,妨碍了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性社会。对此,我国要积极落实环境检测工作,提高环境检测的技术水平,制定环境检测的相关制度,为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b] 一、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的任务及目的[/b] 1、研究性 环境检测的研究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检测项目的研究价值。通常情况下,采取专业性项目评估及研究都属于特定的环境检测技术应用范围,在实际的环境检测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的研究原则,采取统一标准的研究方法。 2、监督性 环境监测通常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定期项目环境检测和分析,长期的环境检测可以从中准确地总结出环境污染的实际状况及污染程度,从而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合理的预防和环境治理方案。环境检测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具体成分进行监督。总体的环境评估可以划分为多个内容,需要对各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分析。环境检测的监督性主要通过对长期的固定污染源监控,获得动态有效的综合性分析结果,防止因固定时间和特殊因素影响下的短期监视结果误差,由此也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研究价值更高的环境检测结果。 3、目的 环境检测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通过环境的保护,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发展。环境检测根据具体目的分为四类:评议目的的环境检测、咨询目的的环境检测、考核验证目的的环境检测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前三种环境检测具有很大的相似度。如果环境检测是为了咨询、评议等目的,那么检测工作的侧重点是对环境各方面资料的收集,记录环境相关的数据,从而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而考核验证是在这两者基础上的进一步应用,是对该地区环境是否适合建立某项目作出评价。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则需要环境检测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观察,确立污染源、影响范围,进而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b]二、环境检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 1、检测人为污染 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人为污染,尤其是开展工农业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类废物,还有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这些废弃物质给自然生态所造成的污染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一些生产企业为盲目追求高利润,完全不顾环境的破坏,大肆排放废气、废水等;一些污水处理企业的日检能力偏低,污水处理水平不高;农事活动中使用的话费、农药以及养殖废水未充分处理便任意排放,则加剧了水体污染。实施环境检测要将重点放到检测人为因素的污染上,检测前就要编制系统周密的检测方案,依照方案分布进行,以保证人为污染治理的有序性。 2、检测系统的智能化 近些年来,随着环境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在检测技术方面收获了可喜的成就,已构筑了一套规范化环境检测系统,可实时检测本区域环境的每个领域,达到智能化检测的效果。随着检测系统的日臻完善和更新换代,检测质量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进一步认可,整体推进了环境检测水平的提高。 3、为环境治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随着检测技术的创新,环境检测已实现了自动化、全天候。以往由于我国环检技术的相对落后,只能取某一片点位检测,无法全面整体地检测,环境检测极易受到来自各方因素的限制,使检测效率大打折扣。随着前沿技术的推新,环境检测迎来了自动检测的新时期,检测数据从采集、处理再到传送均已完全计算机化,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实现了检测报告的编制,可有效捕捉环境检测的动态,为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大量可靠的决策依据。 4、环境检测设备日渐科学化环境检测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资金投入,努力研发先进、可靠的检测设备,且性能优异,为大幅提高检测效率提供了准备条件。在过去,运用环境检测技术出来的数据基本是靠人工来计算分析,效率十分低下。随着检测技术的普及与推广,新设备已能完成数据一体化的处理和控制,切实避免了繁琐化的人工计算,在提升检测应用效率的同时,为环境检测的整体质量打下了牢靠的技术基础。 5、分地域对待性环境检测通常可划分为区域环境检测和企业区环境检测,由于所处地域的差异,环境污染也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看,必须对各类环境污染源有所区分、区别对待。通过对不同地域的环境实施分别检测,可依照本区的突出环境问题有侧重地执行防范措施,以增强该区的环境问题预防能力。然而,在实际检测中必须要分清主次,特别要对污染性强的污染源展开重点检测,整体提升环境问题的预防水平。 6、检测精确度的提高为有效的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环境检测在利用技术手段的同时,还离不开分析。结合多学科理论知识,以化学的方法科学分析出所检污染因子的实际含量,进而得到定量及定性的分析。首先要合理选取样品,接着处理和存放样品,然后定量或定性检测,最后完成数据的处理。当前检测分析较常用的化学方法有容量分析法、色谱分析法、仪器分析法和电化学分析法等。最前沿的检测技术已运用到水污染检测中,打破了水深度和颜色等条件的限制,通过高速分析,在一瞬间即可获得权威检测结果,极大地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环境问题的治理迫在眉睫,要认清形势,积极更新和改进环境检测技术,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利用检测技术为环境治理服务,以准确地确认污染指数、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时锁定并处理对环境的危害性较大的污染物,为整体环境的改善和环境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前提和技术基础,实现人与生态的平衡、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协调

  •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备案,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市环保局表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有利于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新格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开展5类环境监测服务《办法》共17条内容,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活动。《办法》明确,由市环保局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名录管理。申请进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向市环保局提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附表复印件等8项材料,并接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测能力评价。在收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市环保局将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查阅、操作演示、盲样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监测能力现场核实评价,重点核实其实际监测能力与其申请监测服务范围的符合性。对于能力评价合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将纳入名录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将在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法》明确了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接企事业单位或环保部门委托的以下5类环境监测服务:一是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二是企事业单位排污状况自主调查监测;三是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生态类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监测;四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五是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监测。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中不予运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逾越6条“红线”《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每月通过名录数据库,向市环保局报送承接监测服务的情况。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监测质量不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加强对其在本辖区开展监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环保局。为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办法》为其划定了6条“红线”:一是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二是违规挂靠监测人员;三是在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四是与委托方串通故意影响监测客观性;五是不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按规定报告变更情况和承接监测服务情况,或拒不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六是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还将把相应机构、法定代表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此外,《办法》还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方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串通作假将被惩处《办法》提出,委托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以及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在签订服务合同后,及时通过名录数据库将委托服务内容和项目向市环保局报备。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购买服务、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报告予以严格审查。针对委托方强迫、指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或在监测过程中人为干扰、破坏等情况,《办法》明确,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得有采取不正当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以及无正当理由进行多家或多次监测委托,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委托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公示及考核、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报送、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委托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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