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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采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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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采样标准相关的资讯

  • 标准采样设备之土壤采样器促销大酬宾
    ETC-300土壤采样器 标准采样设备包括:土壤标准采样设、水质标准采样设备和大气标准采样设备。――《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是环保监测的必备设备,土壤采样器是其中的一种。 使用方法: 1:将T型手柄和一只延长杆,心型土壤钻头,用板手连接好。 2:顺时钟旋转T型手柄,钻头会缓慢钻入土壤中。 3:到达固定深度,可逆时钟旋转T型手柄,取出钻头。 4:用刮刀从钻头中取出土壤样品,一次采样完成。 5:使用完毕请用布将所有器材擦干净,放入便携包中。 技术参数和配置: 1不锈钢的心型壤土钻钻头:锰钢材质,刀宽4cm,刀间距6cm,一次采样长度20cm,螺纹连接;                     一只 2T型手柄:长35cm,螺纹连接;            一只 3延长杆:长50cm, 螺纹连接             一只 4延长杆:长100cm, 螺纹连接;           一只 5刮刀:宽20mm用于刮取土样;            一只 6扳手:19× 22mm,用于拆卸、安装采样钻;       二只 7手套:手背透气性好,牛皮材质;           一付 8钢卷尺:3米;                   一只 9便携包:长110cm,用于装上述部件。         一只 江苏金坛市亿通电子有限公司 电话:0519-82616576 82616366 传真:0519-82613699 Http://www.eltong.com www.kx17.net.cn 促销时间至本月底结束,只要给我们来电话,价位就会有惊喜!!!不要错过!!
  • 促销土壤采样器,特价特价!!!
    标准采样设备包括:土壤标准采样设、水质标准采样设备和大气标准采样设备。――《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是环保监测的必备设备,土壤采样器是其中的一种。 使用方法: 1:将T型手柄和一只延长杆,心型土壤钻头,用板手连接好。 2:顺时钟旋转T型手柄,钻头会缓慢钻入土壤中。 3:到达固定深度,可逆时钟旋转T型手柄,取出钻头。 4:用刮刀从钻头中取出土壤样品,一次采样完成。 5:使用完毕请用布将所有器材擦干净,放入便携包中。 技术参数和配置: 1不锈钢的心型壤土钻钻头:锰钢材质,刀宽4cm,刀间距6cm,一次采样长度20cm,螺纹连接;                     一只 2T型手柄:长35cm,螺纹连接;            一只 3延长杆:长50cm, 螺纹连接             一只 4延长杆:长100cm, 螺纹连接;           一只 5刮刀:宽20mm用于刮取土样;            一只 6扳手:19× 22mm,用于拆卸、安装采样钻;        二只 7手套:手背透气性好,牛皮材质;           一付 8钢卷尺:3米;                   一只 9便携包:长110cm,用于装上述部件。         一只
  • 特价土壤采样器只要400
    ETC-300L土壤采样器使用说明 便捷、快速和准确采集土壤样品,最大限度地控制取样误差,在实施农业部下达的&ldquo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rdquo 实践中,研制出了最新的土壤采样器。使用该采样器采集土样具有全层、等量、快速和易操作等优点. 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取样器,其标准是: 1、硬土取样器:长度700mm. 外径30mm 内径25mm. 标尺300mm 超硬不锈钢开口, 往复旋入式,反向出样,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2、稀泥取样器:方形推出式,长度400mm、截面为19mm× 19mm,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使用方法: 1、 硬土取样:用T型取样器,将取样器重直向下,双手握着手柄来回旋转,同时下压(用力要均匀,力度要视土壤的抗剪强度而定,以保持土壤的自然状况),到后将取样器提出,出口(有柄的那端)对着样品代入口,用食指在入土端轻轻一按,土样即顺利滑出,但土壤过于干,在旋转时可能有细土粒塞住取样器,对出样不顺,可用胶锤(已配)轻轻搞击即可出样,如土壤过粘,会粘在取样器内。这种情况就要在内壁放置衬胶,出样时连同衬胶一同取出。 2、 浠泥取样:用一字型取样器,将推杆抽到适当位置(一般150&mdash 200cm),重直插入泥中,到位后来回旋,使取样器内充满土壤(泥)后向上提出,然后对准样品袋子,用推杆将样品推出。
  • 依旧促销土壤采样器
    ETC-300L土壤采样器使用说明 便捷、快速和准确采集土壤样品,最大限度地控制取样误差,在实施农业部下达的&ldquo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rdquo 实践中,研制出了最新的土壤采样器。使用该采样器采集土样具有全层、等量、快速和易操作等优点. 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取样器,其标准是: 1、硬土取样器:长度700mm. 外径30mm 内径25mm. 标尺300mm 超硬不锈钢开口, 往复旋入式,反向出样,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2、稀泥取样器:方形推出式,长度400mm、截面为19mm× 19mm,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使用方法: 1、 硬土取样:用T型取样器,将取样器重直向下,双手握着手柄来回旋转,同时下压(用力要均匀,力度要视土壤的抗剪强度而定,以保持土壤的自然状况),到后将取样器提出,出口(有柄的那端)对着样品代入口,用食指在入土端轻轻一按,土样即顺利滑出,但土壤过于干,在旋转时可能有细土粒塞住取样器,对出样不顺,可用胶锤(已配)轻轻搞击即可出样,如土壤过粘,会粘在取样器内。这种情况就要在内壁放置衬胶,出样时连同衬胶一同取出。 2、 浠泥取样:用一字型取样器,将推杆抽到适当位置(一般150&mdash 200cm),重直插入泥中,到位后来回旋,使取样器内充满土壤(泥)后向上提出,然后对准样品袋子,用推杆将样品推出。
  • 【干货】土壤监测技术—土壤采样如何减少误差?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的发布,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5年我国的土壤检测市场潜力巨大,可高达520亿元。  土壤污染实际状况的把握和风险管控的前提是采样的代表性和检测的准确性。但是笔者在考察中发现,实际操作时,土壤采样的代表性、采样密度以及检测准确性等有时却成为土壤检测的技术瓶颈。  事实上,土壤本身是个高度不均匀的介质,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有研究对1亩地这样一个土体性质变化不大的地块随机选取9 个样点,分别采集9 个土样,分析土壤有效磷含量。结果发现样品间的方差是平行样的6倍,是仪器读数重复的73倍,足见采样误差比起仪器分析误差大得多。  同样,另一个案例对一个长40米宽32米的田块进行8米×8米的网格采样,对所采的20个样品分析全氮发现,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因此土壤污染研究中的采样问题可能成为时下土壤检测行业的瓶颈。为此我们有必要说说土壤采样如何减少误差这一问题。  土壤是个开放体系。在生态系统中,土壤位于水圈、大气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核心圈。土壤圈本身是个开放体系,和4个圈层存在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大气圈和水圈的污染物质一部分会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根据进入途径的不同,重金属等污染物在空间分布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对于通过点源如冶炼厂的污染排放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其以污染点为中心分布,同时,污染物的空间分布还受常年主导风向的影响显著,点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受到点源的排放量、烟囱高度、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  对于水源污染,一般呈现沿着河流两岸污染的线型分布特征,且受地形影响很大。由于土壤具有较大的吸附性能,进入稻田后,重金属在田块中非常不均匀。据日本科学家研究,一个54米长的田块中,镉、锌、铅等元素的浓度可以相差一倍,镉分别是2.02毫克/千克和1.04毫克/千克,铜分别是348毫克/千克~168毫克/千克,锌分别是101毫克/千克~53.1毫克/千克 且田块左右两侧数值也不尽相同。  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中,一个50米的田块进水口的镉浓度可以高达7.0毫克/千克,而出水口可以低到0.2毫克/千克,相差高达35倍。如果没有多点采样,容易对田块的污染状况造成误判。  在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中,唯有土壤是最不均匀的介质。土壤是一个多相的疏松多孔体系,同时也是一个胶体体系、化学体系、生物体系,还是一个氧化还原体系。  所以污染物进入土壤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过程而重新分布。固然到达土壤表面的污染物主要分布于土壤的表面,但重金属主要是被黏土矿物部分吸附,因此其之后的分布则受到黏土矿物分布的影响。  有研究测定土壤表层0~15厘米的土壤镉含量为5.0毫克/千克,但如果分离出其黏土部分,测定到的镉含量则高达18毫克/千克。由于土壤中镉主要吸附在其中的黏粒上,所以采集土样时主要土壤质地的差异将带来显著的影响。  因此,在耕作过程中,土壤颗粒的再分布容易造成土壤重金属的分异。有日本科学家研究表明,在进行犁耙田后,由于土壤黏粒的上浮以及随后其沉淀于土壤表层,水田表层3厘米土层的重金属含量可以比其下的土层高出一倍以上。所以采样时务必上下均匀取样,否则容易带来误差。  在进行重金属分析的采样过程中,除了避免采样工具和器具带入的污染外,必须确定采样方式(蛇形、对角线、梅花点等),进行多点采样(通常5点或以上)、采集混合样 单点采样则必须是上下均匀采样。  而对其他有机污染物的采样,考虑到污染物的性质(挥发性、光分解等),更应该采取各种相对应的采样对策,以确保采样带来的误差降到最小。
  •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两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两项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方面信息。 联 系 人:姚雷 18800002545联系电话:010-51230020电子邮箱:13718003807@163.com传 真:010-51230020 附件:1、《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4、《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2024年4月18日关于《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 - 《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 《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 - 《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 - 《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5 -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六项标准正式发布 涉及GC、HPLC等仪器
    p   近日,生态环境部批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土壤和沉积物 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22-2019)、《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23-2019)、《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fd7dd83d-2093-4fb2-a431-90d72351fa61.pdf" target=" _self" title=" 一、.pdf" textvalue=" 一、《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的技术要求,标准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监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采样。 /p p   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般是指沸点范围在 50~260℃,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 133.3 Pa,常温下以蒸气形式存在的有机物,主要包括:低分子量的芳烃、脂肪烃、卤代烃、酮类、醋酸类、腈类、丙烯酸类、醚类等。VOCs是污染地块中的典型污染物之一,美国超基金污染场地中约78%存在VOCs污染。近年来,我国在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了大量污染地块,特别是焦化类、农药类、石油化工类、有机合成类等污染地块,部分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 VOCs 污染非常严重,具有含量高、分布广的特点。 /p p   由于具有易挥发的特性,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的VOCs能够通过一系列的迁移转化过程进入大气或室内空气环境被人体呼吸摄入,最终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p p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污染地块相关事件,与VOCs呼吸暴露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密切相关,污染地块VOCs环境管理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热点之一。 /p p   我国已经发布的污染地块系列标准中的HJ 25.1、HJ 25.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 HJ/T 164、HJ/T 166以及监测方法中的HJ 605、HJ 686、HJ 741等,均对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技术要求进行了相应规定,但针对VOCs的采样,存在技术要求过于分散、不完全一致、规定的采样环节较少、部分关键技术规定操作性差等问题,由此导致污染地块环境监测过程中获取的VOCs数据可靠性较低,难以客观反映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实际情况。 /p p   自2015年该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立项以来,期间经历一系列相关专家的讨论、论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7月份印发,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到一年的时间,发布稿即正式公开。 /p p   该标准的制订将作为现有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必要补充,属于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之一,能够起到衔接污染地块系列标准与环境监测系列标准的重要作用,为提升污染地块VOCs调查和监测结果的可靠性提供重要支持。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a0e85d28-6229-405e-b035-8e2bd3b0f2cb.pdf" target=" _self" title=" 二.pdf" textvalue=" 二、《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1020-2019).pdf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1020-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石油烃(C6-C9)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c59a7aed-b8ff-46bc-b9e4-c3c7049572ce.pdf" target=" _self" title=" 三.pdf" textvalue=" 三、《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pdf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石油烃(C10-C40)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5918cccd-f914-44b4-b840-da415c0a9811.pdf" target=" _self" title=" 4.1.pdf" textvalue=" 四、《土壤和沉积物 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22-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四、《土壤和沉积物 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22-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苯氧羧酸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63f23d6c-073a-42d9-bebf-ae9c12020bbd.pdf" target=" _self" title=" 五.pdf" textvalue=" 五、《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23-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五、《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23-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bdbc24aa-10a1-4083-bb88-32c607641035.pdf" target=" _self" title=" 六.pdf" textvalue=" 六、《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六、《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锌、铅、镍和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和《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的第一次修订,是对《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的第二次修订。 /p p   以上标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废止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和《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72ee02d1-5f57-4dde-a2a7-a1d02c67def6.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特价ETC-300L土壤采样器400元
    ETC-300L土壤采样器使用说明 便捷、快速和准确采集土壤样品,最大限度地控制取样误差,在实施农业部下达的&ldquo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rdquo 实践中,研制出了最新的土壤采样器。使用该采样器采集土样具有全层、等量、快速和易操作等优点. 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取样器,其标准是: 1、硬土取样器:长度700mm. 外径30mm 内径25mm. 标尺300mm 超硬不锈钢开口, 往复旋入式,反向出样,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2、稀泥取样器:方形推出式,长度400mm、截面为19mm× 19mm,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使用方法: 1、 硬土取样:用T型取样器,将取样器重直向下,双手握着手柄来回旋转,同时下压(用力要均匀,力度要视土壤的抗剪强度而定,以保持土壤的自然状况),到后将取样器提出,出口(有柄的那端)对着样品代入口,用食指在入土端轻轻一按,土样即顺利滑出,但土壤过于干,在旋转时可能有细土粒塞住取样器,对出样不顺,可用胶锤(已配)轻轻搞击即可出样,如土壤过粘,会粘在取样器内。这种情况就要在内壁放置衬胶,出样时连同衬胶一同取出。 2、 浠泥取样:用一字型取样器,将推杆抽到适当位置(一般150&mdash 200cm),重直插入泥中,到位后来回旋,使取样器内充满土壤(泥)后向上提出,然后对准样品袋子,用推杆将样品推出。 只要400元咯
  • 继续促销土壤采样器
    继续促销土壤采样器: 便捷、快速和准确采集土壤样品,最大限度地控制取样误差,在实施农业部下达的&ldquo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rdquo 实践中,研制出了最新的土壤采样器。使用该采样器采集土样具有全层、等量、快速和易操作等优点. 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取样器,其标准是: 1、硬土取样器:长度700mm. 外径30mm 内径25mm. 标尺300mm 超硬不锈钢开口, 往复旋入式,反向出样,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2、稀泥取样器:方形推出式,长度400mm、截面为19mm× 19mm,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使用方法: 1、 硬土取样:用T型取样器,将取样器重直向下,双手握着手柄来回旋转,同时下压(用力要均匀,力度要视土壤的抗剪强度而定,以保持土壤的自然状况),到后将取样器提出,出口(有柄的那端)对着样品代入口,用食指在入土端轻轻一按,土样即顺利滑出,但土壤过于干,在旋转时可能有细土粒塞住取样器,对出样不顺,可用胶锤(已配)轻轻搞击即可出样,如土壤过粘,会粘在取样器内。这种情况就要在内壁放置衬胶,出样时连同衬胶一同取出。 2、 浠泥取样:用一字型取样器,将推杆抽到适当位置(一般150&mdash 200cm),重直插入泥中,到位后来回旋,使取样器内充满土壤(泥)后向上提出,然后对准样品袋子,用推杆将样品推出。 请来电咨询:0519-82613576 82616366
  • 稀泥土壤采样器特价,只需600元
    便捷、快速和准确采集土壤样品,最大限度地控制取样误差,在实施农业部下达的&ldquo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rdquo 实践中,研制出了最新的土壤采样器。使用该采样器采集土样具有全层、等量、快速和易操作等优点. 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取样器,其标准是: 1、硬土取样器:长度700mm. 外径30mm 内径25mm. 标尺300mm 超硬不锈钢开口, 往复旋入式,反向出样,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2、稀泥取样器:方形推出式,长度400mm、截面为19mm× 19mm,取样深度150mm约1kg土样。 使用方法:1、 硬土取样:用T型取样器,将取样器重直向下,双手握着手柄来回旋转,同时下压(用力要均匀,力度要视土壤的抗剪强度而定,以保持土壤的自然状况),到后将取样器提出,出口(有柄的那端)对着样品代入口,用食指在入土端轻轻一按,土样即顺利滑出,但土壤过于干,在旋转时可能有细土粒塞住取样器,对出样不顺,可用胶锤(已配)轻轻搞击即可出样,如土壤过粘,会粘在取样器内。这种情况就要在内壁放置衬胶,出样时连同衬胶一同取出。 2、 浠泥取样:用一字型取样器,将推杆抽到适当位置(一般150&mdash 200cm),重直插入泥中,到位后来回旋,使取样器内充满土壤(泥)后向上提出,然后对准样品袋子,用推杆将样品推出。
  • 火热产品:ETC-300L土壤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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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环保联合会立项《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 等五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会组织专家对《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评价规范》《河湖底泥有机质污染评价规范》《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评价规范》五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上述五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见附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五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秘书处联系。特此公告。联 系 人:刘彬 罗春辉联系电话:010-51230041,010-51230020,13910752920邮 箱:lhhzlhzb@126.com附 件: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项目名称制修订项目周期(月)主要起草单位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湖底泥有机质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2023年7月21日关于《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 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高温下为土壤做“体检” 河北提前完成2018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采样任务
    p   随着河北省秦皇岛市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背景点采样工作的结束,河北省129个土壤“国控点”采样任务近日提前完成。 /p p   为了直观地展现土壤采样工作的全过程,本报记者跟随河北省采样监测人员深入一线,头顶酷暑骄阳,脚踩丛林险滩,亲历了土壤环境监测采样工作的艰辛与严谨。 /p p   1 “我放羊都走不到这么艰险的地方” /p p   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的梨树沟采样点,是此次土壤环境监测采样129个点位之一。 /p p   由于刚刚下过一场雨,沿途山路泥泞,车行缓慢。记者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一早出发,到达丰宁满族自治县采样点已是中午12点。 /p p   “这次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采样工作,选的是背景点采样监测。为避免过多的人为干扰,采样点一般设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我们的采样人员去年来过梨树沟采样点,有向导带路。”监测人员贾建华介绍说。 /p p   但突发状况令人始料未及,由于山里信号差,从早上到中午,当地向导的电话一直未打通。监测车几经周折,两次走错路折返,最终找到了向导所在的小山村。这时,已是下午1点多。 /p p   贾建华所说的“向导”是村里的羊倌徐林果。见到监测人员一行,他像见到了亲人。“我知道这个点位,去年就是我领着监测人员找到的,费老劲了。当时,省里来了3个监测人员,前两次上山都没找到,第3次进山,我带着他们才找到。别看地图上显示的点位直线距离不过四五百米,可深山老林里没有路。有时候你走过去就是悬崖深沟,根本到不了目标点位。” /p p   在徐林果的带领下,记者随监测人员一行开始了进山之路。虽然有向导领路,但山里刚下过雨,苔藓湿滑、道路泥泞,使这条抄近路的捷径并不好走。“我放羊都走不到这么艰险的地方。”徐林果边走边说。 /p p   手脚并用攀爬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抵达采样点,时间已是下午3点半。“要赶在天黑前下山,否则深山老林里会迷路,看不清路也不安全。”徐林果叮嘱道。 /p p   顾不上休息,监测人员贾建华、申英锋抄起铁镐、铁锨便开始挖掘采样坑。“去年只采表层土就行,今年要采剖面土。按照要求,我们要挖一个长1.5米、宽1米、深1.2米的采样坑,分层进行土壤采样。”贾建华介绍说。 /p p   说话间,贾建华一镐下去敲在石头上,几乎震出了火花。接下来,他刨出乱石、铲断盘根错节的树根。一个1.2米深的采样坑竟花费了监测人员一个多小时时间。 /p p   记录方位、上传采样图片、分层采样、精心称重、做好标识、回填覆土……整个采样工作结束已是下午5点,原路下山返回采样车时已是7点,一个采样点用了整整一天时间。 /p p   2 “连手指都不能碰及样品” /p p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土壤采样点和背景点位的数量居全国第四,为了保证土壤采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这些点位覆盖了耕地、林地、可利用土地、不可利用土地、自然保护区等多种地貌。 /p p   与梨树沟土壤采样点位于深山老林不同,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机械林场采样点则位于坝上防风固沙区。 /p p   “土壤背景点位是反映长时间序列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的对照点位。为了确保历年来土壤背景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土壤背景点采样要求,在坐标30米范围内才可以打开手机APP,上传采样信息。”贾建华向记者介绍说,同时搜寻机械林场采样的准确点位。 /p p   “好,就是这里,现在我手机能打开采样软件了。”记者看到,机械林场采样点土壤松软,随着点位敲定,贾建华一铁锨就挖出20多厘米深。 /p p   挖到30多厘米深时,贾建华和监测人员挖到了沙土层,“这土壤能采吗,都是沙子没办法制样,要不我们错开些再挖一个采样坑?”贾建华和同事们几经商量,决定挖到底,看情况再决定是否重新挖掘采样坑。 /p p   当挖到1米深左右时,沙土层淡了,重新现出了土壤,这让贾建华和同事们松了一口气。“这个采样坑中一层土一层沙,分层非常明显,这也正是我们这些年防风固沙的一个见证。” /p p   据了解,围场机械林场采样点位于河北防风固沙区,上层土说明近年来河北植树造林使水土保持较好。中间的沙土层正是当年风沙入侵的见证。再下层重新出现土壤则说明这里原来是有植被的。 /p p   在这个相对宽敞的采样坑中,记者注意到,贾建华和申英锋采样用的铲子并不相同。贾建华负责采集不同深度、监测土壤无机物的样品,使用木铲子。申英锋采集表层土化验有机物的土壤样品,用的是铁铲子。 /p p   “测无机物不能用铁铲子,因为铁铲子会影响土壤中金属含量。而化验有机物的土壤样品采集不仅不能用木铲,甚至连采样人员的手指都不能碰及样品,这是为了避免对土壤样品产生污染,影响监测结果。”申英锋解释说。 /p p   3 “你们大中午也干活啊” /p p   为了保障土壤采样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河北各地对采样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p p   “用于测试无机物项目的土壤样品,采样后要先装入塑料袋,再套上布。用于测试有机物项目的土壤样品则要装瓶子后,密封冷藏运输。”在沧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土壤质控人员冒着夏日高温,完成了辖区内6个土壤监测点位的采样工作。从精准定位、掘坑到选取采样工具、样品装袋等各环节,全程高标准行动,严格按照土壤采样规范执行,圆满完成各项土壤取样任务。 /p p   为保障采样工作如期完成,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提前勘查采样点位,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前期点位勘查中,监测人员发现,临城县西竖镇正在进行大面积施工,几台大型挖掘设备正对地面进行开挖作业,而背景点就位于施工范围内。“邢台市监测中心多方协调,最终商定,在点位30米范围内暂缓施工,以防止土层扰动,这为临城点位采样的准确性及延续性提供了保障。”邢台环境监测人员告诉记者。 /p p   在唐山市,尽管持续高温,唐山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依旧连续作战,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境内10个国家网土壤背景点的采样工作。多日暴晒,让监测中心袁鹏同志被严重晒伤。 /p p   在邯郸市的烈日下,麦田里的采样人员一个个汗流浃背。连乡民都禁不住说:“你们大中午也干活啊。”历经5天干热天气的连续奋战,邯郸市于6月11日全部完成了辖区11个土壤背景点监测采样工作。 /p p   ...... /p p   从5月2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采样点开始采样,到6月1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最后一个采样点结束,河北省提前圆满完成了此次土壤国控点任务。 /p
  • 重庆开展土壤全面体检 已完成2398个样点调查采样
    12月5是世界土壤日,今年世界土壤日主题为:土壤,食物之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消息,第三次全国普查启动后,重庆市在江津区和南川区开展了试点,截至目前,已完成国家下达的试点区2398个样点外业调查采样任务。健康肥沃的土壤是粮食安全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通过土壤普查可以清楚了解到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我国已先后开展了两次土壤普查(1958年-1960年开展了第一次普查,1979年-1994年开展了第二次普查)。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前两次普查结果显示,重庆市在复杂的地质、地貌、气候等条件下,兼受人为活动影响,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土壤类型。西部方山丘陵区,紫色土和水稻土广泛分布;中部平行岭谷区,紫色土、黄壤、石灰(岩)土呈带状相间分布;东北部和东南部则主要分布着黄壤、黄棕壤和山地草甸土等。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2025年),普查对象包括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第三次全国普查启动后,重庆市在江津区和南川区开展了试点,截至目前,已完成国家下达的试点区2398个样点外业调查采样任务,开展了试点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两项土壤专题调查。正在加紧推进试点内业测试化验、成果汇交汇总、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套合试点等。剖面样调查采样。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供图上述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及时上报试点成果、总结试点经验,早部署早安排,在2023年起全面开展全市土壤普查,确保到2025年完成我市土壤全面体检,全面查明全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质量家底,尽快提升全市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提升、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此外,为提高全民保护土壤意识,促进广大市民知晓我国及重庆市土壤资源情况,鼓励全社会珍惜爱护土壤,提高人们对维护健康生态系统和人类福祉重要性的认识。世界土壤日前后,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南大学联合举办重庆市2022年世界土壤日科普活动暨西南大学第二届土壤文化节活动,面向全市征集重庆市2022年世界土壤日活动手绘宣传图,开展重庆市2022年世界土壤日知识竞赛,举行科普博文推送以及专家科普讲座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供稿)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20.00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 2022-02-16 13:30 采购金额: 220.00万元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 夏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林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25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1月25日 12:5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13:30 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9217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老师,010-8493505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至 2022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邮寄购买,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2.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横向资金)。 5.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发售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3. 联系人:吴林、刘丽; 4. 联系方式:电话:010-84049217 传真:010-84046635;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om网站注册(免费注册)后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 注: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如潜在投标人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wulin@bjzb3.com邮箱,我们将会联系经办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开标将采用线上开标的形式,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形式递交,邮寄的投标文件除按招标文件密封外,应保证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若因邮寄出现投标文件丢失、密封破损或逾期到达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将导致其投标不予受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邮寄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寄出投标文件后,及时将快递单号等快递信息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自行做好物流跟踪。 2)投标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室。 3)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线上开标的开标流程及开标的腾讯会议号,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按流程操作并按时进入腾讯会议室,参与开标大会。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 3.其他说明: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小微企业、环保节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及方法》 (3)因本项目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请各投标人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010-8493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邮 编:100010 传 真:010-84046635 电子信箱:wulin@bjzb3.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吴林、刘丽 电话:010-8404921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010-8493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林 、刘丽 电 话: 010-8404921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2022-02-16 13:30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25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1月25日 12:5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13:30 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9217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老师,010-8493505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至 2022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邮寄购买,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2.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横向资金)。 5.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发售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3. 联系人:吴林、刘丽; 4. 联系方式:电话:010-84049217 传真:010-84046635;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om网站注册(免费注册)后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 注: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如潜在投标人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wulin@bjzb3.com邮箱,我们将会联系经办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开标将采用线上开标的形式,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形式递交,邮寄的投标文件除按招标文件密封外,应保证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若因邮寄出现投标文件丢失、密封破损或逾期到达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将导致其投标不予受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邮寄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寄出投标文件后,及时将快递单号等快递信息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自行做好物流跟踪。 2)投标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
  • 7项土壤检测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3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包括GB/T 42363-2023《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等7项土壤检测国家标准。1、GB/T 42333-2023《土壤、水系沉积物 碘含量的测定 氨水封闭溶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实施于7月1日标准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主要起草人为刘崴、杨红霞、李冰、马新荣、胡俊栋。2、GB/T 42363-2023《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实施于7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辰山植物园;主要起草人为陈美军、段增强、侯月丽、沈仁芳、朱永官、冯有智、刘俐、方海兰。3、GB/T 42485-2023《土壤质量 土壤硝态氮、亚硝态氮和铵态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浸提手工分析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起草人为王如、唐昊冶 、韩勇、徐仁扣、俞元春、钱薇、吴电明、陈美军、段增强、陆国兴、朱小芳、赵敏、张燕琴、卞彦、周小龙。4、GB/T 42487-2023《土壤质量 土壤硝态氮、亚硝态氮和铵态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浸提流动分析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起草人为王如海、唐昊冶、韩勇、徐仁扣、俞元春、钱薇、吴电明、陈美军、段增强、陆国兴、朱小芳、赵敏、张敏、卞彦、周小龙。5、GB/T 42488-2023《土壤质量 土壤中无机态氮15N丰度的测定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曹亚澄、王曦、孙晓丽、张晗、袁红朝、温腾、张莉、杨禄、贺珍、张珮仪、杨帆、魏来、查明霞、侯月丽。6、GB/T 42489-2023《土壤质量 决策单元-多点增量采样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宋静、单艳红、郭观林、王水、汤志云、胡冠九、林大松、邱丹、郝国辉、张丽娜、李书鹏、刘志阳、潘云雨、杨正标、侯月丽、唐伟、吕品洁、王东哲、高新、赵晓峰、毛娟、许根焰。7、GB/T 42490-2023《土壤质量 土壤与生物样品中有机碳含量与碳同位素比值、全氮含量与氮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曹亚澄、王曦、孙晓丽、孙德玲、张晗、袁红朝、温腾、张莉、杨禄、戴沈艳、贺珍、魏来、杨帆、张姗姗、查明霞、吴杰。
  • 全国这些省份开始土壤三普采样“第一铲”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自2022年起我国各地将陆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此项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普查,也是针对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调查。它将重点围绕耕地、园地,以及和食物生产相关的林地、草地,未开发的滩涂等调查研究。从进度上来说,此次土壤专项普查将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有序开展。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从具体工作来看,土壤样品的采集与检测正好计划将于本年度6-10月由各地方陆续开展,虽然各个地方的进度略有不同,但样品的采样工作作为整个环节的第一步骤,很多省份已经在陆续展开了。外业调查与采样时间进度(来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实施指南)仪器信息网了解到,有的省份已经开展了专家论坛与讲座,有的已经将初步的土壤采样工作落到了实处。9月初,仪器信息网汇总了已经切实开展采样的如下省份(截止至发稿日不完全统计),让我们一起看看大家“采样第一课”的作业成果——“江苏第一锹” 昆山铲下5月17日,在国家布设全国普查76号点位(位于花桥经济开发区天福国家湿地公园),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铲下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江苏第一锹”。这次普查是时隔40多年来的又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我市被列入江苏省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七个试点县之一,表层土壤样点数共计有295个,截至5月23日已完成采样202个。广西多点发力推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广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1日介绍,为进一步推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下称“土壤三普”)工作,当地通过“早、实、准、快”四大举措,已于7月中旬,赶在南方水稻“双抢”全面开展前,全部完成水田表层采样任务,共采集表层样品216个,占试点采样任务的31%,同步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现良好开局。为全面掌握国家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广西已选择南宁市上林县作为全国88个试点之一,也是广西唯一的试点县。安徽明光市8月18日进行剖面土壤样品采集调查8月18日,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外业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在明光市明东街道抹山村进行剖面土壤样品采集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于今年启动,是继第二次普查时隔40年后再次进行的土壤普查,是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一次全面体检,明光市是安徽省唯一的试点单位。明光市共有安徽农业大学等5家科研及专业机构进行土壤剖面及表层样品采集调查,已完成150多个表层样品、2个剖面样品工作。广东省高州试点外业调查采样稳步推进,采样完成度超90%!自7月30日起,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在广东省茂名高州市正式启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的9个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队(下称工作队)奔赴山林与田野,对当地1619个样点进行调查采样。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前往高州,跟进各工作队进展。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工作队整体采样进度超过90%,采样任务稳步推进。湖北省:“第一铲”!已进入外业剖面采样实操阶段8月28日,湖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启动仪式暨剖面采样技术培训在天门举行。这标志着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进入正式外业采样实操阶段。当天,国务院三普办设计专家组成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专家组华中片区组长蔡崇法教授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省农科院、省地质调查院、华中农大、长江大学等外业采样队接受了表层及剖面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并对高质量完成采样充满信心。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8月30日,邓州市文渠镇岳洼村,秋风送爽。高粱地头,一处长10米、宽1米、深1米的土壤剖面里,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李德成正在跟学员们讲解“土壤三普”外业调查技术要点,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在这里举行。浙江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采样8月,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启动仪式暨现场培训会在杭州市富阳区举行。浙江正式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简称“三普”)的试点采样。其中,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作为全国三普试点,率先开启外业调查采样。目前较快的省份进展如上,可以看到的是,虽然全国各地方在进展上各有不一,但是相关采样的准备工作已经于近日顺利展开。有关土壤三普相关工作进展,仪器信息网将进行持续追踪,敬请关注。“土壤三普”七问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20905/630607.shtml 盘点: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20621/621093.shtml 近2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迎来采购热潮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20607/619111.shtml
  • 【评论】采样成为土壤检测行业的技术瓶颈
    p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发布,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五年我国的土壤检查市场潜力巨大,可高达520亿元。 /p p   土壤污染实际状况的把握和风险管控的前提是采样的代表性和检测的准确性。但是笔者在考察中发现,实际操作时,土壤采样的代表性、采样密度以及检测准确性等有时却成为了土壤检测的技术瓶颈。 /p p   事实上,土壤本身是个高度不均匀的介质,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p p   有研究对1亩地这样一个土体性质变化不大的地块随机选取9 个样点,分别采集9 个土样,分析土壤有效磷含量。结果发现样品间的方差是平行样的6倍,是仪器读数重复的73倍,足见采样误差比起仪器分析误差大得多。 /p p   同样的,另一个案例对一个长40米宽32米的田块进行8米× 8米的网格采样,对所采的20个样品分析全氮发现,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p p   因此土壤污染研究中的采样问题可能成为时下土壤检测行业的瓶颈。为此我们有必要说说土壤采样如何减少误差这一问题。 /p p   土壤是个开放体系。在生态系统中,土壤位于水圈、大气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核心圈。土壤圈本身是个开放体系,和四个圈层存在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大气圈和水圈的污染物质一部分会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根据进入途径的不同,重金属等污染物在空间分布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对于通过点源如冶炼厂的污染排放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其以污染点为中心分布,同时,污染物的空间分布还受常年主导风向的影响显著,点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受到点源的排放量、烟囱高度、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 /p p   对于水源污染,一般呈现沿着河流两岸污染的线型分布特征,且受地形影响很大。由于土壤具有较大的吸附性能,进入稻田后,重金属在田块中非常不均匀。据日本科学家研究,一个54米长的田块中,镉、锌、铅等元素的浓度可以相差一倍,镉分别是2.02和1.04毫克/千克,铜分别是 348~168毫克/千克,锌分别是101~53.1毫克/千克 且田块左右两侧数值也不尽相同。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中,一个50米的田块进水口的镉浓度可以高达7.0毫克/千克,而出水口可以低到0.2毫克/千克,相差高达35倍。如果没有多点采样,容易对田块的污染状况进行误判。 /p p   在大气、水等环境要素中,唯有土壤是个最不均匀的介质。土壤是一个多相的疏松多孔体系,同时也是一个胶体体系、化学体系、生物体系,还是一个氧化还原体系。 /p p   所以污染物进入土壤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过程而重新分布。固然到达土壤表面的污染物主要分布于土壤的表面,但重金属主要是被黏土矿物部分吸附,因此其之后的分布则受到黏土矿物分布的影响。有研究测定土壤表层0~15厘米的土壤镉含量为5.0毫克/千克,但如果分离出其黏土部分,测定到的镉含量则高达18毫克/千克。由于土壤中镉主要吸附在其中的黏粒上,所以采集土样时主要土壤质地的差异将带来显著的影响。 /p p   因此,在耕作过程中,土壤颗粒的再分布容易造成土壤重金属的分异。有日本科学家研究表明,在进行犁耙田后,由于土壤黏粒的上浮以及随后其沉淀于土壤表层,水田表层3厘米土层的重金属含量可以比其下的土层高出一倍以上。所以采样时务必上下均匀取样,否则容易带来误差。 /p p   在进行重金属分析的采样过程中,除了避免采样工具和器具带入的污染外,必须确定采样方式(蛇形、对角线、梅花点等),进行多点采样(通常5点或以上)、采集混合样 单点采样则必须是上下均匀采样。而对其他有机污染物的采样,考虑到污染物的性质(挥发性、光分解等),更应该采取各种相对应的采样对策,以确保采样带来的误差降到最小。 /p
  • 湖南省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筛选工作
    为保障湖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规范进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筛选工作。申报单位须为湖南省内土壤肥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检测单位,以及参加过土壤、国土、测绘、地质、矿产、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的企事业单位,并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等资质条件,以及需要满足人员队伍、工作业绩、设备物资等其他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渠道和要求,在5月13日24时前进行申报,6月15日前湖南省土壤三普办将发布《湖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具体调查采样工作内容包括以下5项:1.土壤立地条件调查。包括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2种样点的空间位置、地表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重点调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2.表层土壤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采取梅花形、棋盘形或蛇形等方式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3-5公斤。3.剖面土壤采集。核查预设样点外业定位,确认剖面样点采样位置,挖掘标准剖面,划分命名土壤发生层,拍摄土体照片,记载发生层形态学特征,野外判断土壤类型,采集各发生层土壤样品和土壤容重样品、大团聚体样品,采集制作纸盒标本和整段标本。4.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省土壤三普办统一提供县级工作底图。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将工作底图分幅打印,作为野外土壤图校核的工作底图,利用各样点立地条件信息,记录和校核土壤图“图斑边界”、“图斑类型与组合”等基本制图信息,对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图图斑界线、图斑类型、图斑中土壤类型的组合模式,进行核查和勾绘,交由专业制图力量进行修订。
  • 甘肃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5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为保证全省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工作质量,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三普办”)决定组织公开申报筛选一批外业调查采样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如下:具体调查采样工作内容包括以下4项:(一)土壤立地条件调查。包括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的空间位置、地表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重点调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二)表层土壤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国务院土壤三普办正式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确定具体采样点位,按照“S”型、棋盘型或梅花型等方法采集表层土壤样品。(三)剖面土壤采集。核查布设样点外业定位,确认剖面样点采样位置,挖掘标准剖面,划分命名土壤发生层,拍摄土体照片,记载发生层形态学特征,野外判断土壤类型,采集各发生层土壤样品和土壤容重样品、大团聚体样品,采集纸盒标本和整段标本。(四)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省三普办统一提供县级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质图3幅工作底图。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将3幅工作底图分幅打印,作为野外土壤图校核的工作底图,利用各样点立地条件信息,记录和校核土壤图“图斑边界”“图斑类型与组合”等基本制图信息,对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图图斑界线、图斑类型、图斑中土壤类型的组合模式进行核查和勾绘,交由专业制图机构进行修订。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条件要求:包括基础资质条件、专业人员队伍、工作业绩、设备物资、调查采样方法、质量控制、积极参加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等具体要求,可前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查看详情。时间安排:2022年6月12日前,完成申报。 2022年6月18日前,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2022年6月24日前,甘肃省三普办公布《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167.59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19 招标文件: 附件1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龙海市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9日 16: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167.5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15396369665 采购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555152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96369665 附件: 附件1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81]CXD[CS]2023005、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81]CXD[CS]2023005 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5,900.00元 采购包1(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5,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8,31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9990000-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 1(项) 否 土壤普查表层土壤采样样品任务耕地121件、园地510件、林地27件、草地19件。 1,675,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9 至 2023-08-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30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3-08-30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 联系方式:655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 联系方式:1539636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1539636966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67.59万元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19 招标文件: 附件1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龙海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9日 16: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167.5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15396369665 采购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555152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96369665 附件: 附件1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81]CXD[CS]2023005、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81]CXD[CS]2023005 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5,900.00元 采购包1(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5,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8,31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9990000-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 1(项) 否 土壤普查表层土壤采样样品任务耕地121件、园地510件、林地27件、草地19件。 1,675,9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9 至 2023-08-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30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3-08-30 08:30: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90号 联系方式:655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 联系方式:1539636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1539636966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漳州市龙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 促销土壤采样
    促销土壤采样器(一个钻头) 优惠价是1400元 配置清单如下: 1不锈钢的心型壤土钻钻头:锰钢材质,刀宽4cm,刀间距6cm,一次采样长度20cm,螺纹连接;                     一只 2T型手柄:长35cm,螺纹连接;            一只 3延长杆:长50cm, 螺纹连接             一只 4延长杆:长100cm, 螺纹连接;           一只 5刮刀:宽20mm用于刮取土样;            一只 6扳手:19× 22mm,用于拆卸、安装采样钻;       二只 7手套:手背透气性好,牛皮材质;           一付 8钢卷尺:3米;                   一只 9便携包:长110cm,用于装上述部件。         一只 江苏金坛市亿通电子有限公司 电话:0519-82616576 82616366 传真:0519-82613699 Http://www.eltong.com www.kx17.net.cn
  • Eijkelkamp参加中荷土壤质量环境标准制定方法研究总结会议
    5月25日,中荷土壤质量环境标准制定方法研究总结会议在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召开。环保部生态司领导、荷兰基础设施与环境部司长Ruud Cino、环保部南京环科所专家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环保部科技司、国际司,中国环科院等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全国各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随后两天开展的培训。 在 培训中,荷兰专家介绍了荷兰土壤筛选值及其应用经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并从欧盟角度评价中国的土壤筛选值。环保部介绍了中国土壤环境管理与法规标准 需求,环保部南京环科所对中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方法研究项目进行了总结,并对我国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框架及体系进行了展望。 荷兰土壤合作平台(NSP)也组团参加了这次活动,在经验交流会上,分别就各自在土壤修复领域的经验与案例做了报告。Eijkelkamp公司作为NSP的核心成员,一直积极参与中国土壤污染与修复的市场。Eijkelkamp的各种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与分析设备是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活动中的必要手段。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研究设备目录,欢迎索取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专业采样显身手
    近日中国环科院在北京某大型污染修复场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我们提供的荷兰产半圆凿钻成为土壤样品采集的主要手段。 除了土壤采样设备,对于环境修复领域,我们还能提供现场重金属污染测定,地下水采样和水质测定,地下水含油层测定,地下水一孔多层监测等专业产品。图1:快速取得原状样品图2:土壤样品放入样品管中带回分析
  • 正在申报!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为保证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以下简称“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业调查采样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内容包括以下4项。(一)土壤立地条件调查。立地条件调查包括表层样点、剖面样点2种样点的空间位置、地表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重点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二)表层土壤采样。根据已经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按照梅花形(5-10个混样点)、棋盘形(10-15个混样点)或蛇形(15-20个混样点)混样方式采集表层土壤样品,采用“四分法”留取3-5公斤样品。(三)土壤剖面样品与标本采集。核查预设样点外业定位,确认剖面样点采样位置;挖掘标准剖面,划分命名土壤发生层,拍摄全剖面、各个发生层、局部新生体、侵入体或土壤动物活动痕迹特写和四向景观照片;记载不同发生层形态学特征,野外判断土壤类型,土体性状和生产性能描述;采集各发生层土壤样品和土壤容重样品、大团聚体样品;采集制作盒状标本和整段标本。盒状标本和整段标本规格尺寸由省三普办统一规定。(四)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主要是在野外进行土壤图图斑界线和类型的校核。调查采样机构将省三普办统一提供的县级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质图等3幅工作底图分幅打印,作为野外土壤图校核的工作底图,利用各样点立地条件信息,记录和校核土壤图“图斑边界”、“图斑类型与组合”等基本制图信息,对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图图斑界线、图斑类型、图斑中土壤类型的组合模式,进行核查和勾绘,提交专业制图力量进行修订。二、调查采样机构条件要求申请调查采样的机构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能独立承担全项调查采样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申报。(一)资质条件。河南省范围内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专业的教学、科研、调查工作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二)人员队伍。机构调查技术人员(不含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省级及以上土壤教学、科研机构人员数量不低于50人。其中,具有土壤学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环境、土地调查、地球化学、环境地质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土壤制图不少于3人。每个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可编成15-20个调查小组。每组4-5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土壤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土壤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临时招募(中级职称以上),以聘用协议为准,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不能聘用其他同类机构已聘人员。参与土壤普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省级土壤普查外业培训和考核。(三)工作业绩。近年来从事过县域以上耕地质量、土壤肥力等相似专业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有丰富的外业工作经验,熟悉外业工作组织,了解技术操作,掌握质量控制手段。(四)设备物资。根据调查采样工作需要,应配备数量充足的设备物资,主要包括交通车辆类、图件文献类、摄录装备类、采集工具类、速测仪器类、辅助材料类、生活保障类等7类物资。(五)采样方案。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规范(审议稿)》要求,拟定某一县域调查采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内容。质量控制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审议稿)》执行。方案供筛选专家组评审打分。(六)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审议稿)》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按计划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评价报告等。能够配合做好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七)保密要求。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防护措施,加强日常信息监管等。符合条件的调查采样机构须于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申报。2022年5月31日前,河南省三普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及专家评审。2022年6月5日前,河南省三普办确定并公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联系方式: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监督评价处  联系人:李 斌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112.00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49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管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每座废弃井场开展土壤调查,通过土壤采样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查场地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预计金额436.7822万元,单个点位最高限价2879.25元(不含税)。本项目分4部分工作量,共需4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如下: 中标人排名 工作量划分 工作内容 计划点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第一名 工作量1 66口封堵井、5座集气站及废弃管线(72km)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9 112.0028 第二名 工作量2 历史封堵井95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0 109.4115 第三名 工作量3 历史封堵井94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6 108.2598 第四名 工作量4 历史封堵井93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2 107.1081 合计 1517 436.7822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及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武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共需人员至少6名,应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余服务人员4名。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联 系 人:邹丽蓉 联系电话:0477-7229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游涛 野宁 联系电话:029-68934555 电子邮箱:512881333@qq.com 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2024-08-08 09:00 预算金额:112.00万元 采购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49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管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每座废弃井场开展土壤调查,通过土壤采样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查场地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预计金额436.7822万元,单个点位最高限价2879.25元(不含税)。本项目分4部分工作量,共需4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如下: 中标人排名 工作量划分 工作内容 计划点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第一名 工作量1 66口封堵井、5座集气站及废弃管线(72km)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9 112.0028 第二名 工作量2 历史封堵井95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0 109.4115 第三名 工作量3 历史封堵井94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6 108.2598 第四名 工作量4 历史封堵井93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2 107.1081 合计 1517 436.7822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及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武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共需人员至少6名,应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余服务人员4名。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联 系 人:邹丽蓉 联系电话:0477-7229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游涛 野宁 联系电话:029-68934555 电子邮箱:512881333@qq.com 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356.51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2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1-2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由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124号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察发改字〔2023〕16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2.5%自治区资金37.5%,项目法人代表为呢加提﹒塔西买买提,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 2.项目规模: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2260001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244 2356.51 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郭伟勇 联 系 人: 杨婉君 电 话: 18699911182 电 话: 189975781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下载 divDS_f5ffa64e_dd4e_410d_8bcc_d6a2097c8d44610.4499816894531-17.099998474121093 88d09e35-0129-45e6-8c6e-176b0047a34b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2356.51万元 采购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2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1-2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由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124号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察发改字〔2023〕16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2.5%自治区资金37.5%,项目法人代表为呢加提﹒塔西买买提,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 2.项目规模: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2260001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244 2356.51 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郭伟勇 联 系 人: 杨婉君 电 话: 18699911182 电 话: 189975781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下载 divDS_f5ffa64e_dd4e_410d_8bcc_d6a2097c8d44610.4499816894531-17.099998474121093 88d09e35-0129-45e6-8c6e-176b0047a34b
  • 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涉及水质、土壤两大类
    p   近日,生态环境部批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十一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33d6f0ef-f991-4a1f-8ecb-b8918208d3ba.jpg" title=" 公告.jpg" alt=" 公告.jpg" /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3.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1.pdf" textvalue=" 一、《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一、《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51.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安装要求,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试行)》(HJ/T 353-2007)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52.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验收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维护方案的验收内容。本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53.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参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本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50.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 CODCr)、氨氮( NH3-N)、总磷( TP)、总氮( TN)、pH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流程、数据有效性判别指标、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以及有效均值的计算。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 CODCr)、氨氮( NH3-N)、总磷( TP)、总氮( TN)、pH值、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本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试行)》( HJ/T 356-2007)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9.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6.pdf" textvalue=" 六、《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六、《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需氧量( 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本标准是对《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377-2007)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8.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7.pdf" textvalue=" 七、《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七、《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本标准是对《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的修订。 /p p  &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7.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8.pdf" textvalue=" 八、《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09-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八、《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09-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本标准是对《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 609-2011)的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9.pdf" textvalue=" 九、《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5-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九、《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5-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水利部重庆水文仪器厂等 3 家单位,第一次修订为2007年,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5.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10.pdf" textvalue=" 十、《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67-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十、《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67-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系物的顶空/气相色谱法。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044.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11.pdf" textvalue=" 十一、《土壤 粒度的测定 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HJ 1068-2019);"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十一、《土壤 粒度的测定 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HJ 1068-2019); /span /strong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粒度的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以上所有标准自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 /p
  • 吴青:土壤质量标准欠科学建议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带来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议案》。对于这份议案,吴青据理力荐,“到北京后,将和其他代表联名提交。”据了解,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农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很大危害,但由于土壤污染的隐秘性、不可逆转性和治理成本高、周期长,一直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去年,吴青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一年来发生了较多突发性环境事故,更让她决心提出这个议案。   对于土壤污染,环保部05年启动了全国性普查工作,但相关数据没有公布,“有一部分普查信息应该是可以公开的,逐步公开,有选择性地公开,到最后是越来越扩大地公开。”她提出,普查做完后相关数据要公开,除了会引起重大社会恐慌的情况,可以根据情况审慎处理,工作既然做了,花了这么多资金,一般的信息就应该公开。   “之前普查的数据不精准,不全面,土壤标准也不齐。”她认为,环保部的普查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也应该建立科学、系统的土地质量标准。05年普查土壤环境的质量标准用的是95年的标准,只针对农田有质量标准,但对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居住用地没有标准,05年有关的普查肯定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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