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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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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检测相关的资讯

  • 国家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联盟成立
    我要测讯 2012年8月30日,第四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实验室展览会在宁波香格里拉大酒店隆重召开。记者在本次会议上获悉,国家食品农产品检测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于2012年8月29日在宁波成立,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陈彦长主任在会上介绍了联盟成立的背景、性质、发起单位及工作计划。 陈彦长主任介绍联盟情况   据了解,组建国家食品农产品检测联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相关部署,更好地发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测服务领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成立联盟可以打破区域、部门限制,逐步推进检测结果互认,联合成员单位共同应对未知的食品安全风险,共同服务于食品农产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联盟以质检总局食品农产品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为依托,以具有食品复检机构资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为主体,面向系统内外征集发起单位。   据悉,在联盟成立大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总检验师项玉章、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鲍俊凯、中国检科院院长李怀林出席了会议并共同为联盟揭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梁津处长、中国检科院首席科学家庞国芳院士、国家药监局吕燕妮处长、国务院食安办李云峰处长等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来自全国各地检验检疫、技术监督、食药、农业、卫生等领域的76家联盟发起单位,共计百余名代表参加本次成立大会。   组建检测实验室联盟,促进联盟发展,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58号文件,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联盟的下一步计划是:(1)加强联盟品牌建设,逐步扩大联盟社会影响力及国际知名度;(2)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申报科技项目;(3)积极拓展项目申报渠道,联合争取多方财政和金融支持;(4)建立高水平检测实验室,逐步推进检测结果互认;(5)组织联盟成员参加国际、国内以及成员间的能力对比活动;(6)致力于在联盟内部统一推行的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本次会议还选举中国检科院为首届理事会理事长单位,选举李怀林院长为首届理事会理事长,并同期选举中国农业大学等29家单位为首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 联盟成立及揭牌现场
  • 安捷伦、美国国家食品安全与技术中心合作开发新的食品检测方法
    安捷伦科技公司(NYSE:A)和美国国家食品安全与技术中心(NCFST)今天宣布,双方已签订合作开发食品检测新的科学方法,以解决长期存在的全球食品供应链面临的广泛问题。 作为合作的一部分,安捷伦将为位于伊利诺伊州 Summit-Argo 的NCFST 实验室配备多种最新的分析化学和生命科学仪器,包括: • 7890 气相色谱仪 • 5975B 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 • 7000B 三重串联四极杆 GC/MS • 1290 Infinity 超高压液相色谱仪(UHPLC) • 6400 三重串联四极杆 LC/MS • 6500 精确质量四极杆-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 • 77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2100 生物分析仪,该仪器为芯片实验室系统,用以分析鱼类样品的 DNA
  • 南宁打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将加强食品检测体系建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打造食品安全城市也被南宁市提上日程。近日,《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南宁市力争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从《方案》看到,创建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市级“食品安全县”试点为马山县。  根据《方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另外,还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实验室、仪器设施、人员配备到位,具备对当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及快检能力 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  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方面,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高毒农药经营示范和实名购买,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 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比重达40%以上。  目 标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即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公众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记者从8月27日在浙江义乌闭幕的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针对我国尚未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起草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形成送审稿,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重新认定及认定工作正有序进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已经展开,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即将征求意见,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基本条件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即将下发。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对于今年以来出现的几起化妆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众高度关注化妆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信息具备高度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并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印发 仪器及检测需求“爆棚”
    p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p p   “十二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实施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基建投资184.5亿元。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食品监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3883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达2656个。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了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p p   同时,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也进一步健全。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6个省(区、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800项,清理413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 /p p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规划》中也指出,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其中特别指出,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农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 /p p   针对当前的形势,十三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将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明显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p p   (1)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p p   (2)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p p   (3)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实现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实施网格化管理,县、乡级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4)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产品标准覆盖包括农产品和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在内的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检测方法逐步覆盖所有限量标准。 /p p   (5)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 /p p   针对食品安全重点科技工作,《规划》中重点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体系。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30—50台(套),制定检验规程120—150项,研制食品安全基体标准物质60—80种。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技示范。 /p p   此外,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评估技术体系。开展体外替代毒性测试、混合污染物毒性评价及风险评估等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等研究。研发新一代毒性测试方法技术20—30项。 /p p   更多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strong /p p   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p p   一、现状和形势 /p p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p p   (一)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国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13.5万家、流通企业819万家、餐饮服务企业348万家 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35万亿元,年均递增12.5%。进出口食品贸易额增长23.9%。 /p p   (二)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增加2000万亩。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5.8万起,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万余起。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2万批次,合格率为96.8%。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企业41.8万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275万家。在100个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p p   (三)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基建投资184.5亿元。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食品监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3883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达2656个。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了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p p   (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p p   (五)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6个省(区、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800项,清理413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 /p p   (六)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连续5年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累计覆盖7亿多人次。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开通“12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食品企业600余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p p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源头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非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农药兽药残留和添加剂滥用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二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全国1180万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10人以下小企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互联网食品销售迅猛增长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农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四是监管能力尚难适应需要。监管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规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严重不足,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等仍需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技术水平亟待提升。 /p p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尊重食品安全客观规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p p   二、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1.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p p   2.风险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p p   3.全程控制。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安全标准、覆盖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操作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p p   4.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p p   (三)发展目标。 /p p   到2020年,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p p   1.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p p   2.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p p   3.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实现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实施网格化管理,县、乡级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4.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产品标准覆盖包括农产品和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在内的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检测方法逐步覆盖所有限量标准。 /p p   5.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p p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产过程整洁卫生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采集留存真实、可靠、可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动监测已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报告风险隐患,依法召回、处置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p p   开展食品安全师制度试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辅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自愿性质量管理规范,通过相关认证的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上予以标识。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食品品牌建设。 /p p   (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建立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等。加快制修订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标准。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发展更新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国际食品法典及有关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法规的数据库,开展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比较研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网上公开和查询平台,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整合建设监测抽检数据库和食品毒理学数据库,提升标准基础研究水平。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列入食品科研重要考核指标,相关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 /p p   专栏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p p   (一)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快生产经营卫生规范、检验方法等标准制定。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指标3987项,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702项,清理、修订农药残留检验方法413项,研究制定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技术规范7项,建立农业残留基础数据库1个。制定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完成31种兽药272项限量指标以及6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 /p p   (二)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p p   依托国家和重点省份食品安全技术机构,设立若干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p p   (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p p   加快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粮食法、肥料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推动各地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制修订食品标识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国境口岸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p p   (四)严格源头治理。 /p p   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 /p p   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建立高效运行长效机制。 /p p   专栏2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 /p p   (一)农药残留治理工程。 /p p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p p   (二)兽药残留治理工程。 /p p   新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p p   (三)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程。 /p p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p p   (四)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 /p p   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公顷。 /p p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p p   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p p   (五)严格过程监管。 /p p   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相关产品、食品经营(不含销售食用农产品)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 /p p   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国家、省、市、县级食品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和技术规范,依据职责监督抽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导核查市、县级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在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检查应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覆盖所有生产经营者,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对象,冷链贮运等重点环节,以及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 /p p   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制改革,完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科学调整功能表述。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用和禁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 /p p   严格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县、乡级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建立健全责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联动、社会协作、协调处理、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到“十三五”末,县、乡级100%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网上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p p   严格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通过安全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逐步形成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为验证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p p   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口岸检验检疫。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进出口企业信誉记录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大力加强境外体系检查。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定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 /p p   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在原料资源丰富地区,选择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食品产业园区,以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集食品研发创新、检测认证、包装印刷、冷链物流、人才培训、工业旅游、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于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基地建设示范,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集中监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p p   (六)强化抽样检验。 /p p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突出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抽检。科学制定国家、省、市、县级抽检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农药兽药使用品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样本数量要能够覆盖全部当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和水产品,每个品种抽样不少于20个,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将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列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p p   专栏3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 /p p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程。 /p p   到2020年,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探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 /p p   (二)特殊食品审评能力建设。 /p p   加强特殊食品审评工作,加强专职审评员队伍建设,依法按时完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技术审评任务。 /p p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计划。 /p p   对50个主要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开展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产品种类实现全覆盖。建设20个进口食品进境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新建100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 /p p   (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p p   推进餐饮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员考核,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p p   (七)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p p   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研究破解“潜规则”的检验方法。 /p p   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检查队伍,建立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防范、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办案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涉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法律措施。完善政法委牵头、政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 /p p   (八)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p p   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等能力。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质监测,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通过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及时评估并发现风险。建立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协调机制,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监测评估范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p p   健全风险交流制度。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制度。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社会公众风险认知调查体系和国家、省、市三级风险交流专家支持体系。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风险交流。 /p p   专栏4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提升项目 /p p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p p   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参比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并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依托现有资源构建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和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健全覆盖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数据库。 /p p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p p   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建设风险评估区域重点实验室。实施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和毒理学研究计划。建立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模型。 /p p   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国家级检验机构具备较强的技术性研究、技术创新、仲裁检验、复检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 省级检验机构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危害物识别及安全性评价、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食品真实性甄别等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能够开展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 市级检验机构具备对食品安全各项目参数较全面的常规性检验检测能力 食品产业大县和人口大县要具备对常见微生物、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鼓励大专院校、企业检验机构承担政府检验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规范快速检测方法应用。 /p p   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 /p p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实现标准化,满足监督执法需要。 /p p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开展应急演练。 /p p   专栏5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p p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p p   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根据国家建设标准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实验室,在相应特色领域具备国内一流检验水平和技术攻关能力。全面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鼓励通过建设省、市级检验机构区域分中心的方式开展跨层级整合。做好与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项目的统筹衔接。 /p p   实施食用农产品和进出口食品检验机构改造项目。升级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建设进出口食品质量检(监)测基准实验室。升级改造部分省级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重点实验室。 /p p   (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 /p p   继续推进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依托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建设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检验监测、信用管理、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移动执法系统 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农产品和酒类食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 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和监管信息资源数据库。 /p p   (三)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 /p p   合理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到“十三五”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p p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p p   加强应急能力培训,提升调查分析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信息公开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以7—10个区域性应急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应急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能力建设,整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 /p p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企业投入、社会资本等统筹支持食品安全创新工作。重点支持研发冷链装备关键技术、过程控制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 /p p   专栏6食品安全重点科技工作 /p p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过程控制技术体系。 /p p   开展农药兽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机制与安全控制机理等技术研究。提出相应控制规范,研发控制新工艺和新设备。研发质量安全控制新技术30—50项。 /p p   (二)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体系。 /p p   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30—50台(套),制定检验规程120—150项,研制食品安全基体标准物质60—80种。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技示范。 /p p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评估技术体系。 /p p   开展体外替代毒性测试、混合污染物毒性评价及风险评估等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等研究。研发新一代毒性测试方法技术20—30项。 /p p   (四)研发急需优先发展的冷链装备关键技术。 /p p   研究和开发高效、环保、精准冷链装备,研究氨制冷系统安全技术,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绿色冷链物流系统优化技术。 /p p   (五)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智慧工作平台研发。 /p p   研究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现场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控等技术。研发致病微生物全基因溯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拟仿真模型等应急处置新技术30—40项,研发风险预警模型和可视化决策支持的云服务平台,形成监督管理新技术20—30项。 /p p   (六)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 /p p   研究农药和兽药的关键限量标准不少于20种,新发毒素、污染物标准不少于5种。 /p p   (七)综合示范应用。 /p p   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研究,提出食品安全解决方案。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发挥科技成果在服务产业发展和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 /p p   (九)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p p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加强检查员专业培训和教材建设,依托现有资源设立检查员实训基地。采取多种合理有效措施,鼓励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 /p p   专栏7专业素质提升项目 /p p   (一)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p p   加强培训考核,使职业化检查员符合相应的工作要求。 /p p   (二)加强人才培养。 /p p   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省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专业教学基地。加强跨学科高端人才培养。 /p p   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对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国家级调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总人数的70%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占技术队伍的15%以上。食品安全一线监管人员中,食品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占比每年提高2%。 /p p   (十)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p p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 /p p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食品安全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重大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p p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培训。 /p p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通过公益诉讼、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费者维权。继续办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公民法制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等,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等参与公益宣传科普工作,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p p   专栏8社会共治推进计划 /p p   (一)建设投诉举报业务系统。 /p p   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在受理时间内接通率不低于90%。 /p p   (二)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p p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p p   (三)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项目。 /p p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培养师资力量,制定培训大纲和教材,利用大专院校、第三方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展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p p   (四)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 /p p   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指数评价和发布试点工作。 /p p   (五)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 /p p   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充实宣传力量。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内容融入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p p   (十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 /p p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行动,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p p   专栏9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 /p p   (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p p   在4个直辖市、27个省(区)的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部分条件成熟的地级市(共约100个),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p p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p p   在具备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共约1000个)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 /p p   (二)合理保障经费。 /p p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要求,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继续安排中央基建投资对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给予支持。完善执法能力建设投入机制,讲求效益,注重资源共享。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资金投入向基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对口支援地区等适当倾斜。 /p p   (三)强化综合协调。 /p p   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乡镇(街道)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p p   (四)深化国际合作。 /p p   加强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重要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应对国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全球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国专家在食品相关国际机构任职。做好我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添加剂委员会和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的相关工作。 /p p   (五)严格考核评估。 /p p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nbsp /p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之酒类检测相关实验室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个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2010年1月22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二十七站: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之酒类检测相关实验室。   图一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并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国内从事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的最高权威机构。中心具有多年酒类检测技术研究和分析工作的经验,其酒类相关检测实验室始终走在酒类检测行业的前沿。   中心副主任程劲松高工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的到访人员,据其介绍,中心占地面积3300平米,现有工作人员4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人,中级职称人员20人,其余为助工和技术员。目前,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国家监督抽查任务 市场准入检验 参与酒类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 科研项目研究 对外委托检测(包括企业与个人)。其中对外委托检测的收入可占到中心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中心酒类产品检测相关的实验室主要配备了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发射光谱、密度计等仪器,分别用于检测酒中甲醇、杂醇油、铅、锰、食品添加剂等卫生指标检测及酒精度、总酸、总酯等理化指标检测,也用于各种非法添加物的检测。   图二 左上:岛津气相色谱仪及北京中兴汇利气体发生器 图右:岛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图片说明:2003年,中心与岛津公司成立食品分析示范实验室,该实验室主要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中心科研等任务。   图三 北京佳分GC-9900气相色谱仪   图四 上海雷磁创益8820气相色谱仪 图五 北分瑞利SP3340白酒专用气相色谱仪   图片说明:仪器购买于1992年,是北分瑞利出品的比较经典的白酒专用气相色谱仪,这款仪器在全国白酒企业的配置量多达1000多台。   图六 奥地利安东帕密度计   图片说明:该仪器1996年购入,仪器主要特点是:测量数据可达小数点后5位,并且温度精度达0.01度,该仪器直到今天仍然比较先进。此密度计用于酒精度测定,据程劲松高工介绍,洋酒的酒精度的重复性比较好,通过此仪器可以初步辨别酒的真伪。对于葡萄酒和啤酒,则需先经过蒸馏后,再用密度计测量其酒精度。   图七 重庆四达 CS501-3C 恒温槽   图八 东西电子 LC5500 液相色谱   参观完实验室,给笔者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以下几点:(1)仪器以色谱仪为主 (2)国产仪器的比重占到了一半以上 (3)90年代配备的仪器如今仍然能“效力”。   对此,程劲松高工表示,(1)酒类检测主要用的就是气相色谱仪,也配备液相色谱仪,只有这两种仪器检测仍不能解决问题时,才用到气质等其他仪器。(2)别看这些气相色谱仪有些年代久远,但是依然使用得不错,并且早期国产气相色谱仪的品质还是值得赞赏的。(3)其实对于酒类常规检测来说,国产的气相色谱的性能完全可以满足要求 从方法的推广角度而言,国产仪器由于价格低,中小型酒厂配备比较容易,易于推广。目前为止,白酒行业是运用气相色谱仪在时间长度、深度、广度最好的食品行业之一。   图九 酒样品及假(毒)酒   图片说明:左下图该酒是“甲醇”超标,所谓“三步毒倒” 右下图该酒是“锰超标”,其来源是酒生产企业用高锰酸钾处理食用酒精,导致锰残留。目前甲醇、铅、锰等卫生标准是1981年制定的,已经有30年的时间,2010年将要对相关标准重新进行修订。   参观过程中,程劲松高工还给我们展示了实验室里库存的大量假酒,在中国市场上查处的有问题的酒类产品中,95%是“假酒”,只有5%是“毒酒”,“假酒”只是“假”,人饮用后并不会影响健康 但是“毒酒”就不同了,饮用后会危害人健康,甚至致人死亡。中心研制了相关的快速检测试纸,用于葡萄酒的“打假”和质量检测。   此外,中心从2004年开始每年不定期地举办酒类产品检测技术等培训班,已经为茅台、五粮液、双轮、古井、迎驾、河套、洋河等企业培训了大量的检测技术人员。2006年以来,每年举办白酒行业品质监控比对活动,得到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积极参与与好评,促进了酒类生产企业检验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提升了酒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附录: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http://www.cfda.com.cn/
  • 国家食品严把质量关催生第三方检测行业
    [提要] 从瘦肉精到塑化剂,从速冻食品病菌门到问题血燕,去年的24起食品安全事故一再刺激着国人的神经。青岛市经信委中介机构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发达国家和国内一线城市相比,青岛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还远远未到繁荣阶段。   第三方食品检测作用凸显   从瘦肉精到塑化剂,从速冻食品病菌门到问题血燕,去年的24起食品安全事故一再刺激着国人的神经。面对日益复杂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4月底,青岛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在市场检查方面,要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大对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等的抽检工作力度,对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检测。   据青岛市工商局介绍,根据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求,将改变以往单一招标的模式,实施检测机构资质招标,确定三四家检测机构,来完成今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检4000批次、乳制品快速检测5000批次的监测任务。   其实,从质量检测技术专业性来考虑,通过委托国际资质的专业性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来提高国内食品质量检测水平,不失为一良策。同时,站在政府角度来看,如果能够把食品安全的立法、执法、监管三个环节分开独立运行,既能避免权力交叠造成的责任推脱和腐败漏洞,同时还能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近年来,青岛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迅速,检验检测机构已近150家,以民营和外资企业居多,其中不乏SGS、普尼测试、诚誉等一批拥有世界先进新型检测仪器和检测技术的企业。   青岛市经信委中介机构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发达国家和国内一线城市相比,青岛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还远远未到繁荣阶段。但值得高兴的是,近年来该行业已成为增长较快的服务行业之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现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鉴证中介行业(检验检测、安全评价、节能服务)将被作为引进培育重点大力突破,力争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   突破壁垒的重要一环   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农食产品已经连续多年被列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最大的五大行业之一。中国食品的信任危机如果无法解决,不但会引起国人不安与不满,还会给中国的食品出口企业带来贸易上的困境。   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美国FDA对中国食品的检测数量是其他国家食品检测数量的3倍,某些产品的抽查比例甚至高达40%,远远超过正常3%―5%的比例。而从4月份至今,日本已经接连发出3封通告,表示要加强对中国产木耳、食用海胆、马铃薯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出口形势,我国的食品出口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食品检测的重要性。如今,经过一年的筹备,由润德(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和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建设的国际食品药品检测机构――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已进入模拟运行阶段,预计6月份将正式营业。   据称,该检测机构是中国第一家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标准筹建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以后中国企业出口食品到欧美将不必花费巨资、千里迢迢送到北美或欧盟进行检测认证,产品在城阳新设立的国际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后即可在欧美国家畅通无阻。   该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可以辐射山东乃至全国。   行业发展还需迈过几道坎   近年来,全球检测行业均保持了15%左右的快速增长。《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2011)》显示,2010年我国检验检测产业规模达到650亿元,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市场,“十二五”末期预计将达1300亿元。   2011年底,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检验检测服务”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的8个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之一。青岛市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加快青岛市现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也指出,鉴证中介行业(检验检测、安全评价、节能服务)将被作为引进培育重点大力突破,力争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   与国内一线城市该行业发展现状相比,岛城目前的检测机构体系架构尚不完善,独立运营的小型民营机构较多,国家级、省市级认定的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缺乏。而且,专业行业检测机构之间运营较为独立,需要有一个综合联合服务平台将其串联起来,以实现规模服务效应,提高检测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业内人士表示,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检测业发展,岛城检测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调查显示,现有检测机构(站)只有少数拥有网页,而且多为机构与设备仪器介绍,几乎没有数据库。虽然很多检测机构各自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历年测试项目的测试用例和测试方案,有关服务信息、分析测试方法、仪器检定方法等数字化资源仍相对稀缺。
  • “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在沪圆满举办
    2018年4月19日至20日,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谱实验)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强强联手,在上海新园华美达酒店成功举办 “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班,特邀多位行业内资深专家(食药、质监、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等)授课,对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技术进行深入解读和分享,来自国内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近100位行业人士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现场 安谱实验副总经理 吴刚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刚为本次培训致辞,感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前来授课的各位专家,感谢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各位老师,并预祝各位老师通过本次培训能够有所收获。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副主任 彭涛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在致辞中介绍了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的近况,他介绍该培训中心拥有1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多个国际/国内研究中心,8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3种检验检疫学术期刊。他还介绍了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人才组织和科研成果,中心骨干,四大业务板块和“检科学院”优质品牌,线下论坛,政府委托和企业合作等。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理化及化工实验室主任 马育松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理化及化工实验室主任马育松对2018年度食品抽检涉及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方法、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进行深入讲解。首先,他对2018年食品国抽细则中规定的具有农药残留要求的四个类别的“食用农产品”及其检测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几种典型检测标准方法进行详细分享,指出其中的关键控制点。接着,他对几种农药残留分析技术进行介绍,且从提高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的角度分享了cnas评审中的方法证实及方法确认等内容。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仪器分析部部长 林峰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仪器分析部部长林峰主讲“2018年度抽检涉及的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检测标准方法解读、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他分别从兽药残留限量的主要规定;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生物毒素检测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产品专员 叶智华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产品专员叶智华主讲“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前处理技术-spe常见问题及故障排查策略”,他分别对spe小柱原理、操作步骤、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spe小柱和装置常见问题及解决思路;spe小柱故障排查经典案例;国抽相关经典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内容丰富且具有实用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副首席专家 赵云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副首席专家赵云峰为本次培训带来了两场精彩的讲座,他先是主讲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文件解读及抽检工作总体要求”。接着,他又详细讲解了“2018年度抽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化学污染物、重金属和常规理化指标检测标准方法解读、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的内容。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标准品产品线产品专员 吴胜杰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标准品产品线产品专员吴胜杰主讲“食品安全抽检标准品的管理、使用注意事项”,他分别从标准品的分级管理及选择;标准品的验收;证书的解读和运用;称量配置使用常见问题和标准品使用期限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理化实验室主任 邓晓军 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理化实验室主任邓晓军主讲“食品理化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他分别从食品安全的背景,食品理化检测质量控制相关规定和检测质量控制环节(食品检测数据的前中后生命周期管理)及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的实践等内容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中,主讲的各位专家和老师不仅为我们带来了丰富有用的信息和内容,而且在现场还与学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为各位学员解答实际应用中的疑问和难题,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希望以后还能有更多这样高价值的培训。 第二期广州站培训信息 由安谱实验携手中国检科院举办的“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已经在上海圆满落幕,第二期培训又将马不停蹄来到广州啦! 时间:2018年4月26日-27日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72号(广州建国酒店) 日程表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将建省级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以加强履行国家赋予卫生部门的&ldquo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rdquo 职责,推进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将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子,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还将首批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子,承担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科学研究等工作。   《通知》要求,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加强对挂牌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挂牌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财、物管理关系不变。
  • 国家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落户亦庄
    日前,迅宝集团研发中心暨国家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在亦庄经济开发区奠基。检测中心拥有第三方检测资质及国家实验室认可,未来将在京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填补国内空白。   据介绍,迅宝集团研发中心计划投资超过8亿元,在京城推出更安全、环保的新型餐具的同时,还将把“妈妈食堂”关爱行动引进京城,致力于改善北京周边贫困地区学校的午餐问题,探索新的助学模式。
  • 国家食药总局组织调查食品药品检测机构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掌握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础情况,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菌毒种保藏与提供的监管,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我司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等活动的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至7月23日。请相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登陆&ldquo 全国食药监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直报系统&rdquo 填写《实验室生物安全信息情况报送表》,账户和密码可加入&ldquo 信息报送系统在线支持&rdquo QQ群(群号为281442025)进行查询,直报系统网址为:http://211.160.76.91/login.aspx。   三、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实验活动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基本信息,以及机构内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病原微生物使用情况、认证认可及备案情况、人员情况、建筑情况、生物安全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等详细信息。以上信息均按填报时间截止前的实时数据进行填报。   四、组织实施   (一)本次调查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并在数据报送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组织本省系统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报数据,并做好用户核对、数据审核与上报工作。请于7月31日前完成报送。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 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   (二)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准确及时上报数据。   (三)各填报单位要确保填报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可靠。   (四)填报表分为两个部分,机构基本信息部分由检验机构统一填写 实验室详细信息部分根据机构内设生物安全实验室数量,每个生物安全实验室填写一份信息表。   (五)调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或中检院信息中心联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许慧雯,曹晨光(010-55602456带传真, 010-55601638)   中检院信息中心联系人:胡 康(010-67095762,67015256传真),hukang@nifdc.org.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6月20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4家检测单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4家检测单位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4家检测单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韧性系统等9个无源医疗器械、38个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认可青海省药品检验所对医用脱脂棉等14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认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人工心脏瓣膜等260个无源医疗器械、106个有源医疗器械、589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认可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医用电气设备等810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 国家药监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国家药监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相关报道: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发布 2011-1-6 质检总局就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意见 2010-12-29 多项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2010-12-24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调研国家食品、化妆品质检中心 2010-12-14 食品药监局就化妆品中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2010-12-10 化妆品中7种禁用物质检测方法公布 2010-12-6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 2010-12-1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发布 2010-12-1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2010-12-1 食品药监局调整化妆品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 2010-11-24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 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检验装备水平,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局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保健食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 分类 序号 仪器名称 省级 (台套) 地(市)级 (台套) 备注 样品储存及前处理、常规理化分析设备 1 冰箱冷藏柜 12 5 含防爆冰箱 2 超纯水装置(套) 1 1 3 红外分光光度计 1 1 4 超声波提取器 4 2 5 超声波振荡清洗器 4 2 6 氮吹仪 2 1 7 氨基酸分析仪 1 1 8 低温高速离心机 2 1 9 干燥箱(温控精度) 5 2 含真空干燥 10 均质器 10 5 11 离心机 5 2 12 马福炉 1 1 13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 14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 15 碎花制冰机 1 1 16 微波消解仪 2 1 17 振荡器 4 2 18 旋转蒸发仪 4 2 19 样品粉碎机 5 2 20 磁力搅拌器 1 1 21 低温循环水浴 2 1 22真空离心浓缩仪 2 1 23 光学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2 1 24 熔点仪 1 1 25 自动定氮仪 1 1 26 薄层自动点样及展开系统 1 1 27 薄层成像系统 1 1 28 卡氏水分测定仪 1 1 29 自动电位滴定仪 1 1 30 电导率测定仪 1 1 31 电子分析天平 5 2 32 微量分析天平 1 1 33 酸度计 2 1 样品储存及前处理、常规理化分析设备 34 全自动旋光仪 1 1 35 紫外分光光度计 2 1 36 智能循环水浴 4 2 37 崩解仪 1 1 38 高效液相色谱仪 4 2 UV/DAD、示差、荧光、蒸发光散射 39 气相色谱仪 3 2 顶空、FID ECD FPD NPD 4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 1 石墨炉、火焰 41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1 42 测汞仪 1 1 43 小型冻干机 1 - 44 X射线荧光分析 1 1 45 阿贝折射仪 1 1 46 氮气发生器 1 1 微生 物检 测设 备 1 全自动细菌鉴定仪 1 - 2 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 1 1 3 光学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1 1 4 厌氧培养箱 1 - 5 生物安全柜A2 2 2 6 恒温培养箱 2 2 7 超净台 2 2 8 干燥灭菌器 1 1 9 三气培养箱 1 - 10 高压灭菌器 2 1 11 浊度计 1 1 12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1 1 13 低温冰箱 1 1 包装材料检测设备 1 恒温恒湿试验柜 1 - 2 热重分析仪 1 - 3 差热扫描仪 1 - 4 旋转粘度计 1 - 5 万能材料试验机 1 - 6 落镖冲击试验机 1 - 7 透湿仪 1 - 8 气体透过仪 1 - 9 热封仪 1 - 10 涂层柔性和粘附力测试装置 1 - 包装材料检测设备 11 内涂层连续性测试装置 1 - 12 氧化膜厚度测定仪 1 - 13 密度天平 1 - 14 折断力仪 1 - 15 扭矩仪 1 - 16 平氏粘度计 1 - 17 硬度计1 - 化学、 生物 危害 物质 微量 与痕 量检 测设 备 1 电泳仪 1 - 2 高效毛细管电泳仪 1 1 3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 4 凝胶成像仪 1 - 5 荧光定量PCR 1 - 6 多通道可调移液器 4 - 7 可调试连续加样器 4 - 8 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 1 - 9 PCR扩增仪 1 - 10 近红外光谱仪 1 1 11 拉曼光谱仪 1 - 12 制备型液相色谱仪 1 - 13 离子色谱仪 1 1 1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 15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 16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 1 17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1 - 18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 19 酶标仪 1 1 20 扫描电镜 1 - 功能评价与毒理学设备 1 定量PCR 1 - 2 标本脱水机 1 - 3 冰冻切片机 1 - 4 倒置显微镜 1 - 5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 6 超净工作台 1 - 7 流式细胞仪 1 - 8 迷宫 1 - 9 尿分析仪 1 - 10 切片机 1 - 11 γ-射线计数仪 1 - 功能评价与毒理学设备 12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 13 石蜡包埋机 1 - 14 封片机 1 - 15 自动读片机 1 - 16 烤片机 1 - 17 染片机 1 - 18 脱水机 1 - 19 显微镜 1 - 20 心电图仪 1 - 21 行为、学习记忆检测装置 1 - 22 血球计数仪 1 - 23 液氮罐 1 - 24 照相裂隙灯 1 - 25 紫外分光仪 1 - 26 自发活动记录仪 1 - 27 乳酸仪 1 - 28 骨密度仪 1 - 29 多导生理仪 1 - 30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 - 31 隔离器 1 - 32 跳台仪 1 - 33 无创伤大鼠血压计 1 - 34心率监测器 1 - 35 超声波粉碎机 1 - 36 低温冰箱 1 - 37 体视显微镜 1 - 信息设备 信息化平台 1 1   化妆品检测用仪器设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 分类 序号 仪器名称 省级 (台套) 地市级 (台套) 备注样品 储存 及前 处理、 常规 理化 分析 设备 1 冰箱冷藏柜 12 5 含防爆冰箱 2 超纯水装置(套) 1 1 3 红外分光光度计 1 1 4 超声波提取器 4 2 5 超声波振荡清洗器 4 2 6 氮吹仪 2 1 7 低温高速离心机 2 1 8 干燥箱(温控精度) 5 2 含真空干燥 9 均质器 4 2 10 离心机 5 2 11 马福炉 1 1 12 恒温恒湿试验柜 1 - 13 碎花制冰机 1 1 14 微波消解仪 2 1 15 振荡器 4 2 16 旋转蒸发仪 4 2 17 样品粉碎机 5 2 18 磁力搅拌器 1 1 19 低温循环水浴1 - 20 真空离心浓缩仪 2 1 21 光学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1 1 22 熔点仪 1 1 23 薄层点样及展开系统 1 1 24 薄层成像系统 1 1 25 电导率测定仪 11 26 电子分析天平 5 2 27 微量分析天平 1 1 28 酸度计 3 1 29 氮气发生器 1 1 30 紫外分光光度计 2 1 31 智能循环水浴 4 2 32 紫外透射率分析仪 1 - 样品 储存 及前 处理、 常规 理化 分析 设备 33 高效液相色谱仪 5 2 UV/DAD、示差、荧光、蒸发光散射 34 气相色谱仪 3 2 顶空、FID ECD FPD NPD 3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1 石墨炉、火焰 36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1 37 测汞仪 1 1 38 小型冻干机 1 - 微生 物检 测设 备 1 全自动细菌鉴定仪 1 -2 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 1 1 3 光学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1, , 1 4 生物安全柜A2 2 2 5 恒温培养箱 2 2 6 超净台 2 2 7 干燥灭菌器 1 1 8 高压灭菌器 2 1 9 浊度计 1 1 10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1 1 11 低温冰箱 1 1 禁限 用物 质检 测设 备 1 高效毛细管电泳仪 1 - 2 近红外光谱仪 1 1 3 拉曼光谱仪 1 - 4 粉末X-射线衍射仪 1 - 5 离子色谱仪 1 1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 7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 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 1 9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1 - 10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 11 扫描电镜 1 - 12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 毒理检测设备 1 自动读片机 1 - 2 体视显微镜 1 - 3 标本脱水机 1 - 4 冰冻切片机 1 - 毒理 检测 设备 5 倒置显微镜 1 - 6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 7 超净工作台 1 - 8 流式细胞仪 1 - 9 全自动生化仪 1 - 10 血球仪 1 - 11 切片机 1 - 12 γ-射线计数仪 1 - 13 数字式紫外辐射照度计(UVA+UVB) 1 - 14 石蜡包埋机 1 - 15 封片机 1 - 16 尿分析仪 1 - 17 烤片机 1 - 18 染片机 1 - 19 冷台 1 - 20 脱水机 1 - 21 显微镜 1 - 22 液氮罐 1 - 23 照相裂隙灯 1 - 24 紫外分光仪 1 - 25 超声波粉碎机 1 - 26 低温冰箱 1 - 27 酶标仪 1 - 28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 29 凝胶成像仪 1 - 30 荧光定量PCR1 - 31 多通道可调移液器 4 - 32 可调试连续加样器 4 - 33 PCR扩增仪 1 - 34 电泳仪 1 - 35 生物安全柜 1 - 信息设备 信息化平台 1 1 原文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 相关新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食药监许[2010]410号   2010年10月1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体系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重视和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构建和不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为履行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依据现有条件和优势资源,建设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下称中检所检测中心)为龙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下称国家局重点实验室)为支撑、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依托的许可检验、监督检验和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形成以质量管理、技术交流、应急检验、队伍建设及信息服务平台为保障的管理系统,加快建成适应监管和发展需要的“一个中心、三个网络、五个平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一个中心”   加强中检所检测中心建设,并根据需要在全国确定6—8个检验机构,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五至十年内,中检所检测中心应达到:具有覆盖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所需检验检测和应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能力,满足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协调管理、技术指导、技术研究等的需要,实现国内领先,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机构应达到:具备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所需检验检测能力,协助中检所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实现区域领先,具备国内先进水平。   (二)完善“三个网络”   1.许可检验网络。建立许可检验网络,完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满足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工作的需要。   2.监督检验网络。建立以省、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检验机构为基础,覆盖全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网络。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微生物、毒理学、功能学、包装材料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方法研究能力和对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指导能力。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检验检测领域能够满足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具备现场快速检验能力。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应用快速检验技术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监督管理。   3.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建设由中检所检测中心、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和具有学科优势的研究或检验机构组成的检测技术研究网络,满足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关检验检测、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的技术需要。   (三)构建“五个平台”   1.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检验的相关要求,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质量。   2.技术交流平台。建立科研协作和技术交流管理机制与制度,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安全性指标、原料要求、检验检测方法等研究工作,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体系科研综合能力。   3.应急检验平台。制定应急检验预案,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检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检验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检验能力。   4.技术队伍平台。制定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规划与计划,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检验检测各类人员培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检验检测专家队伍,为解决检验检测有关难题提供技术支撑。   5.信息服务平台。制定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系统、检验检测标准方法信息系统、技术交流信息系统等,实现系统内检验检测信息与资源共享,提供检验检测标准方法服务,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科研基础数据库、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数据库、专家数据库等,搭建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四、实施步骤   立足于现有资源,将体系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建设阶段。建设中检所检测中心,完成技术能力建设并取得相关实验室认可、资质资格认定,具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检验、研究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制定中检所检测中心和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开展建设工作;制定“三个网络”、“五个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逐步实施,启动“三个网络”体系和质量管理、应急检验、技术交流平台的搭建工作,开展检测技术与法规的培训教育,阶段性完成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与数据库和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等的建设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基本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检验检测队伍。   (二)完善阶段。进一步加强中检所检测中心能力建设,初步完成中检所检测中心和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完成许可检验网络建设并建立基础的检测技术研究网络;大力推进省级、地(市)级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基本建立监督检验网络;初步完成“五个平台”建设并正式运行。   (三)提高阶段。全面加强体系内各检验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网络和平台,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实现体系运转快速、高效,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加快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机制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进相互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与体系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制度保障   国家局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建设指南、装备基本标准等配套文件,加强对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体系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扎实推进,稳步开展。   (四)经费保障   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有关经费支持。国家局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大对检验机构基础性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切实落实体系建设各项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广西4000万元建国家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3月11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了解,在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筹建国家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钦州),加强对国外进口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验检测。   据了解,该项目是国家部委首个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项目。为了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广西检验检疫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设计施工方等有关部门共同深入园区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检验检疫部门在研讨会上表示,已将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列为2014年重点督查工作事项,并根据国家食品类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及生物实验室安全要求,着手开展人才、技术储备等工作。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燕窝进口。与会各方对重点实验室涉及生物安全、通风设施等问题进行研讨并达成共识。   据了解,国家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钦州)规划建筑面积3500平方,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重点实验室将以燕窝及燕窝制品的检测为重点,同时兼顾出口水产品、禽类肉制品、清真食品等其它食品和保健营养品的检测,力争3&mdash 5年内成为国内领先的燕窝及其制品检测、研究机构和我国西南地区知名的保健营养品及食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燕窝及食品加工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成立
    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在省疾控中心落户,成为全国首批6家&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之一。中心将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的趋势和规律,实现&ldquo 从农田到餐桌&rdquo 的全程监测。   据介绍,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启动于2000年,目前建立75个监测点,覆盖全省17个地市州,监测样品覆盖整个食品链。2013年,我省从157种食物品种中监测到12种微生物监测指标,获得32736条监测数据,检出各种致病菌806株。   新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将对餐饮食品、肉与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品、婴幼儿食品、焙烤食品、蛋制品、调味酱、即食非发酵性豆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乳粉、生食果蔬菜、速冻面米制品等13大类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标准制定。   中心承担参比项目为二恶英。实验室将围绕二恶英的来源、排放途径、污染方式、传输和迁移过程等,分析其在食品和人体中的分布和蓄积,找出污染源。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
    实验室工作人员正在做脱水实验   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成立,自此,我省将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从食品的养殖业,到食品的销售流通,直至到食品的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安全风险全程监控。   植物食品是否存在农药残留?动物食品在养殖过程中是否添加了违禁药品?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是否超标?这些问题,该中心都能检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设在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营养与食品安全评估所、理化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等所室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它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以县(市、区)6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辅助和70家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今后,一方面,该中心会及时准确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省政府食药安办及省级卫生计生委上报风险监测结果以及相关风险隐患的专项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另一方面,该中心还可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如食品污染物、食品微生物、食品毒理与功能学、居民食物摄入量和总膳食研究等。   昨日,记者参观了该中心的理化实验室。吉林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所副所长刘思洁说,这里共有监测设备132台(套),价值2000余万元。"比如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就能检测兽药残留、瘦肉精、真菌毒素等等。"刘思洁说,超市里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只是初筛,能发现问题食品,但具体危害物质超标多少等表现得并不精确。而在这里,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不但可以发现问题,还能精确检测出超标多少,而且一次可能监测384份样品。当然,它耗时也会更长,快检室只需2~10分钟,但在这里需要1天左右。
  • 宝藏实验室第9站:走进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
    仪器信息网讯 为更好地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现状,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走进宝藏实验室”系列活动,以生动细腻的文字记录各行各业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以极具风格的拍摄手法呈现科学仪器行业实验室的多样性,领略国内顶尖实验室的独特魅力!仪器信息网走进宝藏实验室第九站,带领广大网友走进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该实验室是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下属三大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本篇将重点回顾直播中,FCM检测行业的前沿技术创新——非靶向高通量筛查,以及在未知物检测中,两台高分辨质谱联用设备: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和气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是如何帮助检测人员精准鉴别未知物。接下来,让我们跟随实验室主任,商贵芹老师的脚步,一起走进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实验室整体情况介绍实验室筹建于2006年,2009年被原质检规划为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通过验收。现为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商务部技术支持单位,国家WTO/TBT通报评议专家组成员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经过17年的发展,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已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专业实验室,下设化学、物理、微生物和可降解四个专业领域。实验室建有近4000平米的专业实验场地,配备各类先进仪器设备200多台/套,总价值逾5000万元,拥有客服、检测、方法开发、科研、法规标准研究等8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立足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和安全评估,不仅为立法、行政执法、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提供技术支持,更为食品接触材料从原辅料到终端应用整个供应链的相关方提供食品接触材料检测、评估、人才培养、资讯和咨询等安全合规管理服务。面对结构非常复杂、生产链很长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人员可借助哪项前沿技术和仪器设备来完成未知物鉴定呢?最近三年,实验室聚焦于行业近几年的最新研究趋势——非靶向高通量筛查的研究与开发。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随科研部部长,刘桂华老师一起走进这项高精尖技术,感知科学仪器的卓越表现。非靶向高通量筛查研究分享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SCIEX X500R QTOF 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可以用来检测非挥发性的物质,比如抗氧剂、芳香胺等。SCIEX X500R QTOF 的整个飞行时间(TOF)通路有 6 个加热器,可以确保系统经过长时间运行仍能维持质量精度。其采用锥孔接口传输离子,将离子引入质谱,飞行时间(TOF)加速管的 N 光路设计可以提供高分辨率,同时不影响灵敏度。对于这台仪器的应用情况,刘老师分享到“通常的质谱只能测准小数点后1位,而高分辨质谱可以把分子量小数点后第四位测准”。SCIEX X500R QTOF 系统(点击跳转至产品详情页)气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Agilent 8890GC-7250Q-TOF 气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适用于测定半挥发性的物质,与上一台仪器相比,这台在进样口就会将测试溶液气化,在气态进行分离,所以需要测试的目标物质具备一定的挥发性。Agilent 7250 四极杆飞行时间气质联用系统具有广泛的动态范围,可为适用于气相色谱分析的化合物鉴定、定量和研究提供全谱、高分辨率的精确质量数据。其电子轰击离子源具有低能量 EI 功能。Agilent 8890 气相色谱 (GC) 作为安捷伦新一代旗舰级 GC,扩展性强,性能满足更广泛的需要,具有机载双核处理器、智能互联、配备全套进样口等特点。刘博士在介绍这套设备时说到“质谱检测的电离源虽然是硬电离,把目标物质打成碎片,但也能保留一些分子离子峰,对我们整个物质的结构鉴定提供更多的信息”。Agilent 8890 气相色谱系统(点击跳转至产品详情页)Agilent 7250 GC/Q-TOF 气质联用系统(点击跳转至产品详情页)除了科普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技术,实验室OE,邵晨光老师带领线上观众一同参观了常规仪器实验室和光谱实验室,简单的介绍了ICP-OES、ICP-MS和光电直读光谱仪三台仪器在不同检测需求下,都有着怎样的应用表现。这里考考大家,针对不同的重金属测试要求,你知道应该选择哪款仪器检测吗?ICP-OES和ICP-MS的检测精度对比 作为一家政府实验室,同时也是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的主要参与起草单位之一,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始终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更多的还是想着如何促进行业的有机发展。在国内FCM研究刚起步的阶段,实验室研究了全球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新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很好的思路。2014年参与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一共主持和参与产品类标准的制修订10项,如《奶嘴》、《橡胶》、《硅胶》等,方法标准类14项,包括《壬基酚》、《总迁移量》等;制定了行业标准19项,团体标准3项。2010年开始做新方法开发,这在FCM行业里也是启动比较早的,建立了众多食品接触材料的新检测方法。现如今,实验室有着独立的研发团队专职做方法开发,这在行业中也是非常罕见的。截至目前,已建立的新方法总数达到了350余项,包括邻苯二甲酸酯类的塑化剂、甲醛、荧光增白剂等检测方法,其中58项获得CNAS认可。前沿技术研究经历和科研成果分享除了技术方面,实验室OE邵晨光和检测部部长寇海娟从服务和管理两大方面带领线上观众深入了解实验室的现状。食品接触材料科普角样品展示食品接触材料一站式服务体验前处理室的5S管理介绍试剂与耗材存取管理演示未来,仪器信息网《走进宝藏实验室》系列栏目将持续更新,陆续展现全国各地顶尖实验室的技术实力以及相关科技工作者的故事。下一期,大家期待走进哪一所实验室呢?走进宝藏实验室下站预告(拟):3月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动物检验检疫所4月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分析表征中心5月 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张江高研院公共仪器平台6月 中科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往期精彩:《走进宝藏实验室》活动专题页
  •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户潮州
    提供高水平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潮州市质计所获批筹建“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在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筹建“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继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潮州)、省质量监督不锈钢器皿和厨具检验站(潮安)、省质量监督陶瓷产品检验站(潮州)、省质量监督水族养殖器材产品检验站、省质量监督鞋类产品检验站(潮州)、质量监督食品包装材料检验站(潮州)之后,潮州市所筹建的第八个质检公共检测平台。   近年来,潮州市依托食品产业,不断做大做强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产业,实现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目前,潮州已发展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的重要产业基地,但所提供的公共检测平台一直未能满足该产业发展需要。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潮州市质计所建设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为企业在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研发测试和自主创新方面提供一个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对推动潮州乃至国内食品包装产品及设备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 鲁道夫旋光仪再次中标国家食品药品检验院2012专项仪器购置项目
    2012年9月,大昌华嘉公司代理的美国鲁道夫全自动旋光仪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12 年专项仪器购置项目”公开招标中参与了“旋光仪”包段的投标活动并再次中标。该招标项目对于仪器设备的采购要求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等级的采购标准。 这是美国鲁道夫旋光仪(Rudolph Research Analytical)今年继上海药检所,广州药检所,浙江药检所,济南药检所之后,再次中标国家食品药品检验院,这些都源于美国鲁道夫旋光仪七十多年长期坚持的高品质,高准确度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大昌华嘉作为美国鲁道夫公司中国区总代理,对长期支持我们的客户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会一如既往的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以回报客户的长期支持与厚爱。 美国鲁道夫全自动旋光仪 美国鲁道夫公司(Rudolph Research Analytical)是一家著名的物性分析仪器专业制造产家,早在1940年起就致力于物性仪器的研发和制造。多年来鲁道夫公司不断创新改进,相继推出了Autopol系列自动旋光仪以及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J系列全自动数字式折光仪和DDM系列全自动密度计。更多鲁道夫产品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dksh-instrument.cn/products_type1_xuanguang.asp?tid=3&order=1 大昌华嘉商业(中国)有限公司:具有200年历史的瑞士国际贸易公司,作为Rudolph产品在国内的总代理,负责其所有产品、技术的推广销售和服务。 更多信息,请联系: 中国上海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2208室,200233电话 +86 400 821 0778传真 +86 21 3367 8466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及首批参比实验室名单公布
    关于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及参比实验室牌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国办发〔2012〕36号),切实履行好国务院&ldquo 三定&rdquo 规定赋予我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10〕17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3〕4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5号)要求,我委决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子(附件1) 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首批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子(附件2)。   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的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向我委提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科学研究等相关工作。   各挂牌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财、物管理关系不变,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设施建设,认真完成国家年度监测计划工作任务和本省(区、市)的监测方案工作任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加强挂牌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的管理。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按各自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职责,加强对挂牌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匾由各单位自行制作,其规格、材质、字样、颜色原则上与疾控中心牌匾一致,&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匾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2月6日   附件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名单   序号 挂牌机构名称 依托单位   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北京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天津中心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河北中心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山西中心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内蒙古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辽宁中心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黑龙江中心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上海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江苏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浙江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安徽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福建中心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江西中心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山东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河南中心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7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南中心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9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广东中心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广西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海南中心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庆中心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四川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贵州中心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云南中心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西藏中心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7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陕西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甘肃中心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9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青海中心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0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宁夏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新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   首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名单   序号 挂牌机构名称 承担参比项目 依托单位   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兽药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有害元素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3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非法添加物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农药残留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5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有机污染物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真菌毒素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7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二噁英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 重金属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参比实验室
  • 青岛盛瀚被认定为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共建单位
    2012年8月20日, 盛瀚受邀参加全国首家&ldquo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rdquo 挂牌仪式及2012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高峰论坛。当日,盛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ldquo 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共建单位&rdquo 。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南中心成立
    为全面推进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南中心前日在长成立。   该中心现有110多名涉及理化、微生物、食品毒理、食品功能等多学科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人才队伍,监测点覆盖到全省14个市州,重点区县监测点21个,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哨点即将增加到60所医院。   监测中心将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的趋势和规律,从食品生产的田间地头,到销售流通的各个环节,直至食品端上市民餐桌,都将受到该中心的全程监测。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机构将“去部门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正式发布,除了&ldquo 接手&rdquo 质监、工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外,还与商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部委联动调整。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有关专家指出,此次改革将进一步集中监管主体。检验检测机构也将&ldquo 去部门化&rdquo ,甚至成为第三方独立法人。   食药总局三定方案整合了原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部分职责,针对食品安全设置了三个监管司,其中一司、二司分别负责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相关问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指出,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的职责描述不够准确,看似跟食品安全监管评估中心的职能重叠,事实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职责,而不应该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此前有地方质监人士认为检验检测机构涉及人员庞大,改革难以推进,罗云波就认为这主要看各省的推进力度,不排除有些检测机构会推出社会成为第三方法人。   食药总局三定方案还提出,&ldquo 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rdquo   罗云波指,这意味着检验检测体系&ldquo 去部门化&rdquo ,将来还将成为第三方独立法人,&ldquo 过去食品检测机构隶属于不同部委,现在都被食药总局收编,将来还将成为第三方独立法人。&rdquo   相关新闻链接:国家食药总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公布 编制增一倍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建分中心
    2013年6月18日-19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出席并主持会议。   其中,会议审议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成员调整事宜,同意增补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和财政部为理事单位,并通过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推选的新理事代表人选。   同时,本次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设立分中心,并建议在实践中探索完善&ldquo 中心&rdquo 与&ldquo 分中心&rdquo 运行机制。全体与会理事还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基本建设、能力提升、完善理事会监督决策机制和今后事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议。   此前在2013年5月29日,《三秦都市报》刊载了一篇题为&ldquo 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rdquo 的文章,其中写道: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市供水在线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化平台,所有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投资1.429亿 国家食品企业质检示范中心将挂牌
    全国首个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将在兰州正式挂牌。8月19日下午,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兰州近物所研究员魏宝文,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陆婉珍,福州大学教授、食品安全与环境监测研究所所长谢增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阎超,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静等11位专家组成了专家组,在实地查看、现场考评后,立即召开了专题评审会议,进行了讨论。最终,11位专家一致认为“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达到验收标准,符合项目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背景:全国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不足2%   来自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45万家食品生产制造企业,具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与技术的企业却不足2%。   面对这一现实,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金国藩、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婉珍、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洪渊、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五位院士的提议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先行承担“工信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示范中心”参照欧洲食品检测规范   目前,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根据建设要求,组建了以金国藩、陆婉珍、陈洪渊、江桂斌、庄松林、张玉奎、陈君石等院士及胡之德、金钦汉、蒋士强等资深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同时参照欧洲食品检测规范,投资4600多万元对5000平方米实验楼进行了整体改造,增设300㎡的多功能培训厅、2500㎡的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教室和分析仪器培训中心 筹资2500多万元购置的130多台(套)检测仪器与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特别是串联四级杆飞行质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大型科研分析仪器,提升了甘肃省分析检测装备的力量。先后与兰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甘肃农业大学检测实验室等单位签订协定,组建了61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讲师团,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改建26间多功能教室及配套实验用房,使示范中心的培训基地条件完全达到国家示范中心的培训要求。   另外,按照模块化、小型化集成设计的食品安全智能检测车,即将在兰州新区投产,它将体现我国食品检测领域最前沿快检技术,如果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这个特殊的检测车可以随时提供应急快速检测。   据统计,该项目总投资1.429亿元。
  •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定
    3月17日,实施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010年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部门、全过程、经科学设计的风险监测工作。要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监测,真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   据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2010年的食品安全监测任务既有对食品产品的常规监测,也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监测的环节涵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各个环节,范围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安排了29类食品、132个监测项目 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监测安排了对13种食品中的8个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 食源性疾病监测安排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2个县有关医疗机构发现的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的主动监测。   与以往相比,此次监测计划在选择优先食品和危害因素方面的目的性更强,样本量显著增加,对采样的代表性、实施工作的技术性和数据报送的时效性都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陈啸宏要求,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动监测系统,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分析机制,将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卫生部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网络,在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监测点,收集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公布食品安全监测状况和重点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完善食品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
  • 国家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安捷伦实训基地顺利举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安捷伦实训基地顺利举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食品检验、化学检验高级技师考培班在2010年12月至1月分别在安捷伦北京实训基地顺利举行。经过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有44人顺利通过,取得了“食品检验”和“化学检验”行业内国家最高级别的职业认证证书,并同时获得安捷伦科技大学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技术认证证书。 本着严格、认真、重实际能力的原则,此级别的鉴定,在教学内容和考试形式上和前面几个级别完全不同。在国家统一的职业鉴定要求内容的基础上,引入了安捷伦独家的行业认证体系和内容,并进行大量的实践操作,进行实际样品的食品安全检验。在整个培训的过程中,注重完整方法思路的建立和方法确证的概念的建立,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结合检测不同项目适用的不同分析仪器,对食品安全监测的各个环节的关键步骤进行了重点的梳理;结合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项目,比如农残、兽残、添加剂等,安排了实验,从前处理一直到最终符合法规的报告格式进行整个完整过程的实践;最后通过严格的闭卷笔试和独立的实验考试来检验参训人员的能力。以保证他们真正具有运用现代分析仪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该考培班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可获得食品安全分析的最新概念和整体思路、掌握食品安全分析的实验操作要求和技巧, 并有能力对食品安全分析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讲解分析仪器的原理及特点熟悉仪器功能及参数设置 进行实际样品测试实验进行前处理准备样品分组进行检测,独立进行报告分析理解仪器硬件,进行日常故障诊断及排除的训练通过这些环节的训练之后,学员建立了完整的分析方法概念,增强了排除日常故障的能力。 闭卷的笔试考试 独立的样品检测实验考试 两个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得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证书和安捷伦技术等级认证证书两个证书,从国家行政资格和技术水平上得到了双重肯定。 了解更多课程,请登陆安捷伦科技大学网站 www.agilent.com/chem/university 或者致电查询 800 820 3278-3(座机) 400 820-3278-3(手机)关于安捷伦科技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是全球领先的测量公司,同时也是通信、电子、生命科学和化学分析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的18500 名员工为100 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在2010 财政年度,安捷伦的业务净收入为54 亿美元。要了解安捷伦科技的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n。
  • 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3月17-18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了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工作。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啸宏副部长表示,2010年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系统地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已初步建立,监测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维持向好趋势。   陈啸宏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府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仍处于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及监测技术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履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陈啸宏强调,今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工作日程,落实领导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和条件。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各部门积极承担监测任务,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使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实际作用。三是抓好技术环节,保证工作质量。监测技术机构要规范样品采集与检验工作,加强培训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四是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各级行政部门和监测技术机构要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上报与通报工作。五是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中央和地方要加大投入,调动各方面资源,配备仪器设备和人员,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六是加强督导检查。今年卫生部将加强对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证如期完成监测任务。   会议由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法监)处处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卫生部有关司局、卫生监督中心、统计信息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有关食品行业协会负责人共计170余人。
  • 6部门印发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20号),对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作出安排。该计划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第二部分是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第三部分是食源性疾病监测。   该计划印发后,卫生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承担2010年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加强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机构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监测计划的要求对本系统实施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省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国家监测计划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国家监测计划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监测需求制定本地区监测方案,并同步实施。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中国将在以往开展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和食源性疾病调查报告网络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便科学评估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及时掌握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为更好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提供技术依据。   食品安全监测是一项科学性强、组织严密、运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卫生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更加有力的作用。
  • CFDA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009a6339-5ce7-49f4-8e77-53fc08bc2cae.jpg" /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p p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产品种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了统一要求。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p p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p p   电 话:010-88330579、010-67095881 /p p   传 真:010-88330559 /p p   附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8日 /p p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WS01/images/uL28qO6ufq80sqzxrewssirvOC2vbPpvOzKtcqpz7jU8qOoMjAxOMTqsOajqS5kb2N4.docx"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docx /span /a /p p & 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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