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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式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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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式监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多通道近位抽取高精度脱硝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技术应用
    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氨逃逸分析的意义/span/strongbr//pp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能源压力日趋紧张,环境污染已严重危害到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年来河北、山东、北京等地被持续的大范围雾霾天气所笼罩,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雾霾主要组成。为了降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雾霾、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及酸雨现象,我国要求使用燃煤的工厂(主要是火电厂和水泥厂)安装脱硝装置,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pp  国内外应用较多且工艺成熟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烟气脱硝,均需要向烟气中喷入还原剂氨,使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成氮。/pp  为了保证氮氧化物充分反应,提高脱硝效率,需要实现还原剂氨注入量的最优化。如果喷氨过多,则会产生氨逃逸,造成更严重的危害:/pp  1.逃逸的氨与烟气中的SOsub3/sub反应生成NHsub4/subHSOsub4/sub,当后续烟道烟温降低时,NHsub4/subHSOsub4/sub就会附着在空气预热器表面和飞灰颗粒物表面。/pp  2.NHsub4/subHSOsub4/sub可以沉积并积聚在催化剂表面,引起催化剂的失活。/pp  3.NHsub4/subHSOsub4/sub在低于150℃时,以液态形式存在,腐蚀空气预热器,并通过与飞灰表面物反应而改变飞灰颗粒物的表面形状,最终形成一种大团状粘性的腐蚀性物质。/pp  4.这种飞灰颗粒物和在空气预热器换热表面形成的NHsub4/subHSOsub4/sub会导致空气预热器的压损急剧增大。/pp  5.逃逸的氨导致飞灰化学性质发生改变,使得飞灰不能作为建材原料而得到利用。/pp  所以,脱硝工艺喷氨量的控制,既要保障脱硝效率最高,又不能过量喷氨造成新的危害,需要对氨逃逸进行实时准确的在线分析。作为脱硝工艺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监测设备,氨逃逸的准确稳定测量,对提高工业效率和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氨逃逸分析的现状/span/strong/pp  目前电力行业脱硝工艺基本上已经装配了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些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往往存在着一些普遍性问题:/pp  1.氨逃逸数据为0或某个固定值,或只有仪表自身噪声信号,没有真正检测出逃逸氨,给性能验收和环保验收带来麻烦。/pp  2.增大或减少喷氨量,氨逃逸数据无变化,没有趋势相关性,无法为电厂控制喷氨流量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为了NOx达标排放可能会喷氨过量,造成氨水浪费和形成大量铵盐对后面设备造成严重腐蚀。/pp  3.传统氨逃逸不能随时通标气进行验证,不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pp  通过对这些氨逃逸设备实地调研分析,发现这些设备主要采用原位测量方式,将设备的发射端和接收端分别安装在烟道上,采取对射的方式。这种测量方式会有以下几种影响:/pp  1.测量点位置粉尘量大,激光透射率不足,导致无法测量。/pp  2.为了解决透射率不足无法测量的问题,很多原位式分析仪采用斜角安装方式,即在烟道一角采取对射安装。这种方式测量的氨逃逸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反映烟道截面的真实状况,同时粉尘对测量仍然会造成影响。/pp  3.测量精度和测量下限与光程相关,光程越长,测量精度和测量下限越好。采用斜角安装方式测量光程短,测量下限和精度不够,无法满足氨逃逸精确测量的需求。/pp  4.现场振动和热膨胀因素,会造成激光对射不准,影响正常使用。/pp  5.无法通标气标定和验证。/pp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原位式脱硝氨逃逸分析仪在实际使用中遇到了众多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内一些企业将国外进口的分析仪进行改造,自己设计加工样气室,采用抽取式去除粉尘,抽取样气进入样气室测量,但是由于自身不掌握TDLAS核心技术,在改造过程中存在诸多技术问题及测量光程不够等因素,也没有取得良好的测量效果。/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多通道近位抽取高精度测量技术应用/span/strong/pp  针对上述问题和现状,北京大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于自身掌握的TDLAS核心技术,将多通道近位抽取及多次反射高精度测量技术应用于氨逃逸在线分析,成功解决上述问题,并得到了广泛应用。/pp  一、采用高精度多次反射长光程技术/pp  鉴于脱硝工程中氨逃逸对环境和设备的巨大危害,环保部对脱硝工艺中氨逃逸量有严格的规范。环保部2010年1月发布的环发[2010]10号《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以及2010年2月发布的标准HJ562-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皆要求SCR氨逃逸控制在2.5mg/msup3/sup(干基,标准状态)以下。因此,脱硝工程中的氨逃逸量极低(ppm量级),这对氨逃逸分析仪的测量精度提出了极高的要求。/pp  目前测量氨逃逸通常采用可调谐二极管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技术),其基本原理是朗伯-比尔定律(Beer-Lambert’s law),依据朗伯-比尔定律,当单色光穿过均匀气体介质时透射光强和入射光强的关系, 如方程(1)、(2)所示:/pp style="margin-left:13px text-indent:21px line-height:150% text-autospace:none"span style="font-size:21px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仿宋"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f1b1356f-e59a-4815-a181-8722c53bd3d8.jpg" title="公式.png"/ /span/pp  其中,P 为气体的压力;/pp  T 是样品气体的温度;/pp  Xabs 是被测气体在样品气体中的摩尔百分比;/pp  L 为光程长度;/pp  S 为吸收谱线的强度;/pp  fn为吸收谱线的线型函数。/pp  由公式可知光程长度越长,气体的吸收强度越强,所得到信号的信噪比越好,也就是说测量光程越长,测量精度越高。大方科技自主开发多次反射高温样气室,激光在样气室中多次反射,如图1为多次反射技术样气室中光路轨迹仿真图,光程可达30米,极大的提高了测量精度和检测下限。通过光程的提高,很大程度的解决了传统氨逃逸光程短、测量精度不足的问题。/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5c6248b5-acb0-4782-b0e4-1b81f607f144.jpg" title="图1.png"/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图1.大方科技多次反射技术样气室中光路轨迹仿真图/span/pp  二、多通道近位抽取测量技术应用/pp  针对原位式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受烟尘和烟道震动影响等因素,大多数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已采用抽取式技术路线,将烟气抽出经过预处理后进行测量,很好的解决了上述问题。目前已有的抽取式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多采用单点取样,将一根取样探杆沿烟道长边中心位置插入至烟道核心区域,虽然和传统的原位式氨逃逸分析仪安装在烟道角落位置相比,目前单点核心区域抽取更具代表性,但对于大型机组烟道尺寸很大(通常长边可达13米以上)的情况下,烟道内流场分布复杂,截面上氨逃逸浓度也不尽相同,为了更准确的代表烟道中氨逃逸的浓度,需要实现多点测量。如果单点测量是一台通用测量设备,那么多点测量则是一台高端设备,满足高质量、高要求用户的需求。/pp  大方科技在抽取式技术路线基础上,通过产品小型化、外置过滤装置、减震安装装置设计、近位恒温控制、流路控制等成功实现多通道近位测量技术。近位测量实现取样气体从取样探杆出来直接进入分析气室,不需要伴热管线,减少了系统的响应时间,降低氨气吸附的风险,降低伴热管线堵塞及损坏的可能,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取样点的位置和取样探杆的长度可根据现场情况设计,既可实现同一烟道多点同时测量,也可以实现多烟道多通道测量,且每个取样点可独立反吹。通道数量可以1~6任意扩展。/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9f23d8c0-cf6c-42b2-ac42-dc46822639d5.jpg" title="图片2.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图2.大方科技近位抽取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主机实物图/span/pp  大方科技率先开展氨逃逸的多点取样测量,成功实现了两点、三点、四点以及网格取样的应用,测量准确有代表性,得到了用户的高度评价。/pp  三、复杂烟气工况高温近位抽取预处理技术应用/pp  由于我国燃煤种类及燃烧工艺的复杂多样性,烟气具有高温、高湿、高腐蚀、高粉尘的特点,且每家的工况环境各异,这给氨逃逸的在线监测带来了不确定性。氨分子极易溶于水且具有极强的吸附性,因此要求整个系统中不能存在冷点,也不能降温除水,需要在高温下完成测量。由于烟气中存在大量的粉尘,要求预处理系统既能够将粉尘过滤掉,避免造成光学器件的污染,又不能堵塞,加大现场的维护量。烟气中含有SO3、NH3等腐蚀性气体,且湿度大,要求整个烟气流路需要做防腐处理。所以,开发适合我国烟气工况,且适应强的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其首要难点之一是烟气预处理系统的开发。/pp  针对上述复杂工况,大方科技结合自身在烟气预处理多年摸爬打滚的经验,成功开发了稳定可靠的近位抽取预处理系统。抽取气体直接进入气室,不需要经过伴热管线,烟气接触的流路全程高温伴热250℃以上无冷点,避免氨气吸附和损失,保证样气真实性。系统滤芯采用碳化硅过滤器,在高温下不会与SO2、NH3等腐蚀性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且滤芯采用后置安装,无需专业工具拆卸,更换和清理极其方便。每个通道皆具有自动反吹控制,反吹间隔和反吹时长根据工况设置,有效避免滤芯堵塞。/pp  对于氨逃逸监测而言,复杂的烟气工况环境是造成故障率攀升的主要原因。所以,预处理系统的稳定性和耐用性是氨逃逸监测设备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大方科技近位抽取式预处理技术的应用,极大的提高了系统稳定性,结合多次反射长光程技术的应用,保障了测量结果的准确,为合理喷氨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撑。图3为大方科技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现场趋势图,红色为喷氨量曲线,黄色为氨逃逸曲线,当系统的喷氨量发生变化时,氨逃逸数据曲线也相应地变化,从图上看喷氨量和氨逃逸曲线趋势一致,相关性高,为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参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noimg/f84c9423-8972-473b-83c6-2c3ca3349309.jpg" title="图3.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图3.大方科技氨逃逸在线分析系统现场趋势图/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pan style="color: rgb(0, 0, 0) "【供稿来源:北京大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spanbr//span/p
  • 【技术知识】便携式油液污染度检测仪抽取油样的注意事项
    1、将溶剂过滤器插到冲洗瓶嘴上,溶剂过滤器开口较大的一端插到冲洗瓶嘴上,确保通过过滤器的正确流向并使溶剂不含污染颗粒。2、放好真空泵。3、所有与油样接触的元件和容器须在通过分析膜片前完全用过滤的溶剂冲洗一下(要有一个容器盛接)。冲洗后的漏斗要用铝铂盖住。4、根据液体的种类选择合适的膜片和溶剂。注:分析膜片1)1.2微米带格膜片用于除磷酸脂油以外的所有液压油,酒精和燃料。(磷酸酯侵蚀和软化纤维的过滤膜片阻塞虑孔导致油液抽滤困难)。这里应该用PALL 1.2微米无格尼龙膜片(兼容性)。2)对于污染严重的液体。这需要抽取25ml,1.2微米膜片使用起来有些困难,如有可能,则用PALL的5.0微米的膜片。溶剂:1)建议使用PF脱脂剂作为石油基液压油、润滑油和磷酸酯的溶剂。注意油漆稀释剂矿物醇(无蜡克或以丙酮为主题的稀释剂)作为替代品。警告:矿物醇是易燃物,故事用这类溶剂时应采取预防措施。2)对于水乙二醇,高水基液体和乳化剂建议使用水作为乳化剂。5、用镊子从盒中取一片膜片,轻轻夹住其边缘,用过滤后的溶剂浸湿后放到漏斗座上,将清洗后的漏斗放在基座上顺时针旋转后锁定。注意:仔细辨认膜片,隔膜纸是腊纸制成的。相关仪器A1030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手动)用于液压油、润滑油及水乙二醇抗燃液清洁度的现场检测,检测清洁度直观易读,并能帮助维护工程师判断油品污染物的性质,判断污染物的来源,是现代工厂维护的必备检测设备。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交通港口、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等领域。适应标准:DL432 NAS1638,ISO 4406、GB/T20082(滤膜不同,显微镜不同,价格再议)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30家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落实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分三个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30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在峰参加部分监测机构的现场检查。检查从9月4日开始,此次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为省内省外组合,检查认定结果为查定分离。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文件审查、人员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合法;检验检测过程及报告出具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检测、篡改检测数据;是否存在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等。目前,三个联合检查组已在长沙、株洲、湘潭、邵阳、衡阳、永州、岳阳、湘西等开展了联合检查。张在峰在现场检查中强调,对于判定为超资质能力报告、不实报告、虚假报告的移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责任分工依法进行查处;查处过程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纳入《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环保信用评价并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对监测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交由湖南省巿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取消其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本次监督抽查聚焦发现和打击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一是纳入问题清单,二是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对弄虚作假案件一查到底,四是曝光典型案例。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有效促进湖南省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监测机构检测水平,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及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氛围。
  • 【干货分享】浅谈氨法脱硫工艺中稀释抽取式湿度计对工艺控制的帮助
    前言在CEMS(烟气连续排放监测) 系统中,湿度测量往往由于传感器寿命短,校准困难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工艺操作人员都对其测量数据存疑,很少从工艺角度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分析结果也几乎不会用于工艺控制的参考。稀释抽取式湿度计,由于在样品抽取时已经完成了大比例的稀释,样气中的湿度和颗粒物含量都极低,所以其运行条件好,传感器寿命长,且方便校零。在氨法脱硫工艺的实际使用中,稀释法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中配置的抽取式湿度计,因其良好的性能和极少的维护量,既能满足法规要求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功效,又能帮助工艺人员实现对氨法脱硫工艺的运行优化控制。氨法脱硫工艺原理氨法脱硫工艺的原理简单讲,就是向烟道内加入适量的NH3(氨)、H2O、O2等物质,经过物理吸收、化学反应等复杂过程后,将烟气中含有的SO2去除,实现SO2的减排。其主要的化学反应如下:1)中和:SO2+H2O=H2SO3(亚硫酸) NH3+H2O=NH3H2O(氨水)2NH4OH+H2SO3=(NH4)2SO3(亚硫酸铵)+2H2O(NH4)2SO3+2H2SO3=2NH4HSO3(亚硫酸氢铵)+H2O2)氧化:2(NH4)2SO3+O2=2(NH4)2SO42NH4HSO3+O2=2NH4HSO4NH4HSO4+NH3H2O =(NH4)2SO4+H2O2NH4OH+SO3=(NH4)2SO4+H2O湿度叠加是造成抽取式湿度计结果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在氨法脱硫工艺中,排放口的烟气工艺温度一般都控制在50℃左右。如果采用直插式的湿度计测量烟道中的湿度,且工艺控制中 NH3H2O处于过量状态(这种工艺控制是不合规的),低温环境,又处于稳定工况,此时 NH3H2O以稳定的液态形式存在。直插式湿度计的测量结果仅仅是气态水的含量值,而烟气中的 NH3H2O对湿度计测量不会产生示值影响。但是,对于抽取式的湿度计来讲,根据HJ76-2017的要求,其取样探头、取样探杆等需要加热(120℃以上)。当工艺控制中NH3H2O过量了,烟气中部分NH3H2O被抽取到经过加热的探头、探杆后,由于温度的升高,NH3H2O很容易分解,生成气态的NH3和H2O。其反应原理如下:这时到达湿度计检测传感器的实际湿度是烟气中的实际湿度和NH3H2O分解产生的湿度之和,这就导致其测量结果出现系统性的偏差。抽取式湿度计可快速判断喷氨量的投用情况,为工艺提供控制参考这里分享两个测试案例:例一. 陕西某氨法脱硫排放口测试NH3.H2O明显过量的情况下,现场对抽取式探头的加热温度进行人为调整,温度从50℃~150℃~50℃顺序进行变化。在工况稳定时,发现湿度会随温度升高而升高,随温度的降低而降低,直到控制温度和烟气温度接近后,湿度不会再变化,大约12%左右,其过程见下面测试趋势图:点击查看大图在测试过程中,我们同时用便携的直插式湿度计进行了同步比对。期间直插式湿度计的示值一直保持在11%左右,没有出现明显上升和下降。我们的稀释抽取系统所配置的湿度计,检测的是水气的体积比,而体积浓度的特点是其测量结果不会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但实际的测试中却出现了湿度随温度变化的现象,那么这个变化是怎么产生的呢?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过量的 NH3H2O,在样品稀释抽取过程中因为加热而出现了结合水的分解,产生了湿度叠加,造成湿度计示值增加。例二. 广东某氨法脱硫排放口测试在这个现场,我们没有调整探头等的加热温度,其温度一直保持在145℃,但工艺调整了NH3.H2O的喷入量,从下面的趋势明显看出,当NH3升高时,湿度也在升高,当NH3下降时,湿度也在下降,并且完全同步,至此,可以得出结论,湿度的升高就是NH3.H2O分解产生的湿度叠加的结果。点击查看大图通过上面两个现场测试的实例可以看出,稀释法CEMS中的抽取式湿度计能够直观和快速的判断氨法脱硫工艺中喷氨量的投用情况,可以为工艺提供很好的控制参考。三大原因告诉您为何抽取式湿度计测量结果仍然值得信赖,对氨法脱硫工艺仍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相信文章看到现在,会有人提出一个质疑:抽取式湿度计测量不准确,它所测湿度值叠加了 NH3H2O的加热释放湿度,不能用于折干计算。对于这个质疑,这里从以下三方面做下澄清:首先,本篇讨论的是在喷氨巨幅过量情况下出现的问题。正常工艺控制情况下,我们希望氨逃逸量能控制在ppm级别,而湿度测量是百分级的,少量的 NH3H2O过量,对湿度计的浓度贡献微乎其微,如上面的例二就是例证。而只有当氨水出现巨幅过量时,才会使湿度计的浓度呈现明显的升高。而氨法脱硫工艺中,氨水的浓度会有差异,但一般都会控制在5%~25%区间,来实现SO2减排的目的。以上面的例一为例,湿度值从原先12%增加到了40%,增加了至少28%,那么NH3的逃逸量也相应的增加了1.4%~7%,这个逃逸量相对于NH3来讲实在太大了,浪费太多,根本无法接受,其等级不亚于系统事故。而且对于50°C的烟气而言,饱和湿度情况下,湿度体积浓度约为12~15%左右。当CEMS各项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时,其折算结果自然没有问题。如果达到20~40%的湿度读数,显然数据是不正常的,那么这个时候必须要对CEMS及喷氨脱硫工艺系统进行检查,不能只考虑CEMS设备测量,而不去关注喷氨系统的控制问题。其次,我们应看到喷氨量合理控制的重要性。因为设备突发故障或偶发操作失误,出现的巨幅过量喷氨,不仅浪费了大量的NH3,而且NH3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和人体的伤害也很大,大量的排放,其二次污染比其它污染物更大。及时、高效识别出工艺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好稀释抽取式系统潜在功能优势,帮助工艺操作人员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调整操作,规避风险,稀释法抽取式湿度在此发挥出了明显的优势。再次,有些地区的职能部门,也看出了这个问题,为此,出台了一些措施要求(摘要如下图),来限值NH3的排放。关于这个要求,它是非常合理,且远见卓识。既然是合理和正确的,它肯定会有全面推广的空间。稀释法抽取式湿度在氨法脱硫系统中,恰恰可以为逃逸NH3是否有明显过量提供反馈,同时准确地能为排放限值提供数据依据,完全切合这种新要求的需求。结合前面的论述和对质疑的解答,我们可以看到在氨法脱硫工艺中,采用抽取式湿度计来测量湿度,不论是对工艺控制还是环保监测,都有很大的帮助,至少有这两大方面:一、 合理减少氨水的喷入量,可以减少企业的直接运营投入和因腐蚀、堵塞等等导致的设备更新、维护的间接运营成本;二、 避免环保案件的发生。如果将过量的氨水排入大气,会导致大气的二次污染,引发环保案件,合理控制,将会减少该类事件发生。综上所论,在氨法脱硫工艺系统中,对于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采用稀释抽取式湿度计,不仅可以真正起到污染物排放监测辅助参数的作用,而且对工艺控制,对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和减少环保案件发生帮助尤为突出。也正因为此,在氨法脱硫工艺,采用稀释抽取式湿度计是最佳选择。互动福利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 田世宏副局长与消费者代表现场抽取企业和承检机构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公平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对质量不诚信企业的威慑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世宏与来自清华大学、龙翔社区以及行业协会的多名消费者代表一起点击鼠标,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信息化平台上,先随机抽取接受抽查的企业,又随机抽取承检机构,再对拟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进行随机匹配,启动了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本次随机抽取的149种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农业机械等产品,都是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消费品和重要工业品,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够列入监督抽查的名单,均是通过风险监测和安全估计之后,并结合消费者的网上投票确定的,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构成本次抽查的企业库。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改变承检机构选定模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入围招标的方式,从2259家次投标机构中,遴选出901家次有资质、实力强的检验机构入围建立了承检机构名录库,入围比例约为2.5:1。最后,企业库、承检机构名录库在“双随机”平台上通过随机抽取、随机匹配,确立了本次最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在接下来的三伏酷暑中,全国各地1100余组数千名抽样人员将在全程可视化监控下对选出的企业开展监督抽查,本次选中的承检机构也将在接收到通过物流配送的样品后紧张地开始检验工作。预计自10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将会陆续发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企业名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不断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改革和创新,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100%实现随机抽取拟抽查企业、随机选定承检机构和监督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现监督抽查成效三个方面的提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一是提高公正性。通过随机抽查,去除人为因素,防止随意抽查和选择性监管,抽查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二是提高规范性。通过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操作流程,严格规范监督抽查中的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始终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从而自我约束,守法经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三是提高有效性。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准确识别问题根源,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能力,2018年上半年全面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来,已完成49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6.4%,较2017年上半年相比大幅提高。/ppbr//p
  • 12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 机场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1〕236号),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本市12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检验、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化妆品检验、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及其他检验检测等8个领域。其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各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抽查期间,各监管部门随机匹配100余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近90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34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5家化妆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7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和19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12家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为“通过”;5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监督抽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23家机构存在未及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分包管理不规范、样品保管处置不当等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29家机构存在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2家机构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体系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况。二是场地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有效监控。部分机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个别仪器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包管控措施不严格。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存在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或者事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行为。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个别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依据错误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前,没有查询人员信用记录。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无法溯源,未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不断扩大信用约束的社会应用,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形成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苗头性的风险和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1上海大浩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验2上海南郊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3上海虹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4上海图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6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7上海伟幸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8上海奕茂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9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0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1上海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2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3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4上海七宝商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5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6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7上海市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8上海同标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9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20上海复硕正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检验21优检安评(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检验22上海尼圣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3安姆斯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其他24上海天伟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25上海建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26上海宝沪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7上海翎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28上海电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9上海福劳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
  • 定了 | 这个省今年将抽查685家检验检测机构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2022年度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在业企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由省市县三级共同完成。查阅《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了解到,今年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多项涉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如将抽查685家检验检测机构、150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140家化工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等。详情如下:以下为文件全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苏市监信〔2022〕69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纤维检验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出如下计划:一、主要目标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综合监管、精准监管、规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深化平台应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省政府文件明确的全省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依托该平台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等工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政务外网登录,登录地址:172.24.128.182:10100;在主页面点击“抽查检查(双随机)”即可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省局双随机移动监管APP于2021年底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使用,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二)及时更新一单两库根据省局相关处室和省药监局抽查事项调整需求,制定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明确各事项的检查层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监管,不得自行新增、调整事项,如确需对清单进行维护,须报省局信用与风险监管局统一处理。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实时更新。一方面,通过系统对接、批量导入、数据交换、分类标注等方式,在省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审管联动、审管衔接,做到底数清晰,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一方面,省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已与省司法厅执法人员库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各单位要加强维护,分级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并探索建立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人员库。(三)统筹开展检查任务1. 科学确定抽查比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业企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由省市县三级共同完成。省局计划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抽取,上半年按1.5%的比例对全省在业企业抽取,其中不定向抽查任务结合国家“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定向抽查任务包括直销、电商、广告、工业产品、食品、特种设备、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药品、知识产权、纤维检验等领域;下半年将根据全省系统抽查任务开展情况,视情结合我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行任务抽取。各设区市在完成省局任务的基础上,抽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检查对象,综合考虑当地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对象数量与执法人员数量等因素,科学确定抽取比例,组织设区市本级与县(市、区)开展抽查。2. 深入推进综合监管。各地要充分运用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汇总取重”,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综合监管与外部联合监管的深度融合,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探索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健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范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部门联合双随机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不断提高各地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数量和比例,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3. 积极探索精准监管。各单位要将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确定双随机监管的对象、比例和频次,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非现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场景,实现双随机监管由“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向“不进门、查多项事”转变。4. 不断强化结果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地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监管的检查结果,将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行政处罚,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全面覆盖。双随机监管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注重内部各业务条线职能整合,将双随机监管理念贯穿到执法检查各领域中,专项任务涉及随机抽查事项的原则上要以双随机方式开展。省局年度抽查任务中未涉及的检查事项,各地要积极开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二)加强协同联动,完成督查考核。双随机监管已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多项考核计划,国务院年底还将开展专项督查。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局抽查计划,尤其是分配到市、县的检查任务,要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统筹省局计划与各地计划的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应对考核进行突击,严厉杜绝数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全省通报。(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经费保障。各地要大力宣传双随机监管,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的业务指导培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各级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监管的能力水平;要积极争取双随机监管经费保障,提高监管装备水平。省局结合国务院督查要求,将双随机社会评价与装备经费保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年度双随机检查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含工作进展与明年思路等),于12月10日前报省局信用与风险监管局。联系人:施云筹,电话:025-85537545,传真:025-85537640。 附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苏市监信[2022]69号 ).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8日
  • 洛科可携式真空抽滤系统 吸睛
    洛科可携式真空抽滤系统 吸睛 全球实验室真空抽滤设备领导大厂洛科仪器,于日前落幕的生物科技大展公开展出Lafil 100可携式多功能真空抽滤系统,产品结合真空过滤、试剂纯化及废液抽取3大功能,完整应用在生命科学及细胞培养领域。体积小、内建电池、可放入无菌操作台操作的特色,吸引生技业者的目光。 洛科仪器表示,Lafil 100可携式多功能真空抽滤系统能用以抽吸培养皿、微孔盘等培养液或离心完后之上层液的装置;也可搭配抛弃式漏斗或可重复使用之过滤漏斗,用以纯化组织培养液或缓冲液;采用人体工学握法,设计贴心的Lock键,可固定抽吸按键,相当省力。 洛科仪器主要研发、制造,营销真空抽滤设备及加热控制等产品,而实验室真空过滤系统包括真空帮浦、过滤设备及生命科学常用耗材,应用于食品检验、水质检测、微生物检验、分生实验及各种物质纯化,目标客户为工厂实验室,包括生技、药厂、半导体厂及学校。原厂产品顺利通过ISO9001-2000、欧盟CE及北美CSA认证,且获得多项专利与荣颁2015第二届仪器精品奖特优,并成功外销至欧洲、美国、印度、东南亚及俄罗斯等50多个国家。 洛科仪器应用先进的技术研发,以合理的价格,真诚的服务,提供世界级优良产品。未来也将持续投入研发生产更多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成为真空抽滤全方位解决方案的领导品牌。source from:工商時報
  • 香港食安中心:加强抽验日本输港食品辐射检测
    周一岳表示,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已加强抽验日本输港的食品,并进行辐射水平测试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日本强烈地震海啸灾难,触发日本发生历来最严重的核电厂爆炸和核泄漏事故,当地生态有可能遭到毁灭性影响。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已加强抽验日本输港的食品,并进行辐射水平测试。香港食安中心自灾难发生至今,已抽取十个日本进口食品样本,全部未受辐射污染。  港暂未发现本地辐射有异常  日本发生史上最强烈的地震海啸,触发福岛核电厂发生爆炸,导致辐射泄漏。周一岳昨日表示,福岛核电厂发生爆炸后,香港暂时未发现本地辐射水平有异常情况,天文台将一直监察情况,并留意事态发展。他说,香港就辐射事件已有一套应变计划,有需要时港府会开启计划,但至今暂时没有这需要。  因应福岛核电厂爆炸灾难,周一岳表示,食安中心已由前日开始,加强监察日本进口香港的新鲜食品,包括牛奶、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并进行辐射水平测试。他说,现时日本进口食品,只占香港整体入口食品很小比例,相信对香港食品供应不会有任何影响。至于港府会否停止入口日本食品,他表示,需视乎日本是否真的有辐射污染,若辐射污染严重,港府将采取相应措施,并相信日本政府亦会采取行动,阻止受污染的食品外销市场。  港食安中心抽检日本食品 无异常  由前日至昨日下午五时止,香港食安中心从日本进口的新鲜食品中,共抽取十个食品样本,包括蔬菜、肉类和水产,中心利用手提辐射仪器及辐射污染监察系统,量度食物批次的表面及样本中的辐射水平。检测结果全部满意,没受辐射污染。食安中心将与日本当局联络,以取得更多进口食品的资料。  周一岳说,灾难对日本当地的食品供应有严重影响,许多农田被海啸卷去,无法生产 作为地球村的一员,若日本有需要,港府定必提供协助。特区政府亦已接触日本政府及日本驻港总领事,了解当地有何需要。  周一岳:由日返港市民可前往医院检查  对于昨日有报道称,有四名港人仍处于福岛核电厂附近,被问及港府会否派救援队和医疗队到日本提供协助,周一岳表示,暂未收到日本有关求助的要求,需视乎日本需要决定是否派队。他说,港府曾接触日本的医疗同行,但日本方面认为可以自行处理。  周一岳说,若任何人从日本返港后感不适或担心受到辐射影响,可以前往医院接受医生检查。若市民在地震前或地震后很短时间内已离开当地,则受辐射污染的机会不大。至于仍留在当地接近核电厂的市民,他相信日本当局会为他们进行详细检查,才让他们离开。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应用科学系食品科学及食物安全课程主任方丽影认为,无论食品含辐射量的水平多或少,都属于危险现象,若市民进食这些受辐射污染的食品,最严重是会令体内细胞演变成癌细胞 但她说,仍需视乎食品受辐射污染的情况,现阶段无从得知最准确数据。
  • 猫王抽纸特日欣湿巾检测不达标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纸制品类商品进行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商品存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洞眼、渗漏量等问题。  记者在公告中看到,保定市满城金光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猫王180mm×135mm×200抽(二层)猫王抽取式面巾纸因纵向湿抗张强度被判不合格。北京特日欣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特日欣10片特惠装柔洁型湿巾也存在偏差、标识(执行标准标注错误)等问题。梦思牌230mm×220mm天天餐巾纸更是存在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横向吸液高度等质量问题。
  • 未来3月广西将抽查71家检验检测机构
    近日,广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食品和建筑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15%的比例,分别从全区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出26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45家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专项监督检查对象。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8-10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食品和建筑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全区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1年8月起在全区组织开展2021年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5%的比例,已分别从全区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出26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45家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专项监督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8-10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在下列情形,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1、未经检验检测;  2、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  3、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  4、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  5、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  (二)存在下列情形,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1、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  2、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  3、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  4、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  (三)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四)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五)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四、检查方式和结果运用  (一)现场检查。检查组自2021年8月起对本次随机抽取的食品、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查对象名录后,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名行政检查人员,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按《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二)检查结果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向社会进行通报,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三)检查结果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务必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检查人员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完成辖区内行政检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随机匹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  (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遵守财政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配合开展检查的技术专家各项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被抽取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明确1名具体负责协调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络员,于8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  联系人:农贵林、许晓洁,联系电话:0771-536021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8月6日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doc
  •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抽查将启动
    日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鲜乳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本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确保辖区内收购站和运输车年度监测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  严查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监测计划实施,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坚决予以取缔、公开相关信息;跨省营运的生鲜乳运输车,受发证地和营运地“双重属地”管理。各承检单位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采取现场抽样,不接受留样、送样。各地对抽样检测中发现的违法添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跟踪查处结果。  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效率。各地要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全面运行农业农村部“奶业监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信息核查和上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奶站、运输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变化情况。河南、宁夏两省(区)将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电子交接单”应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切实保障生鲜乳监测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根据计划,全年将共抽样监测9603批次生鲜乳样品,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监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监测任务需覆盖监测地区全部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站实地抽样和运输车追溯抽样比例为1∶1。样品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1、铅、铬、汞和砷。  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质量安全监测,全年将共监测249批次生鲜乳样品,在10月前进行。监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1、铅、铬、汞、砷和体细胞。  全国生鲜乳例行监测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监测方式,均包括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抽样将按照《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有关生鲜乳抽样、监测和判定工作,按照《生鲜乳抽样方法、监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  按照计划,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8—10月进行。监督抽查对象与全国生鲜乳收购运输管理系统对接,抽查对象由畜牧兽医局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要求》执行。
  • 环保部门恶臭检测靠“闻臭师”:比检测仪器好用
    p  从理论上说,人的眼睛可以通过光的波长和强度分辨出几百万种颜色,耳朵可以通过声音的响度和频率分辨出大约50万种不同的音调。而人的鼻子究竟是怎样分辨不同的气味、又能分辨出多少种,至今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开的谜。/pp  2014年3月,美国《科学》杂志刊登的最新研究曾指出,人类的鼻子至少能区分出1万亿种不同的气味,远远高于多年来科学界公认的1万种。但事实上,无论是1万种还是1万亿种,没有人用得上这么多:为了调制香水,一名专业的闻香师也只需要分辨并记忆400多种气味,熟悉大约3000种气味。如果说这需要一些超乎常人的天赋,作为普通人的你,只要能够分辨5种气味,就有可能成为一名“闻臭师”——检测a style="COLOR: #ff000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环境/span/strong/a中恶臭气体是否超标的嗅辨员。/pp  strong普通的鼻子/strong/pp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是全国最早开始进行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23-1-1-1.html" target="_self"strong恶臭/strong/a检测的机构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成立之初就有了“嗅辨员”这一岗位的雏形。现在在职的“嗅辨员”约有40人,高级工程师陈圆圆正是其中之一。/pp  作为一个近几年才逐渐为人所知的新鲜职业,嗅辨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从工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地采集回来的气体样本进行嗅辨,判定这些地点周边的污染状况。从进入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至今,陈圆圆已经做了10年的嗅辨工作。/pp  和她的同事们一样,嗅辨员并非专职。平日里她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只有接到嗅辨任务时才到实验室“帮忙”。/pp  自1994年国家制定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嗅辨员就成为了环保系统里一项不可或缺的兼职岗位。后来,国家开始对嗅辨员进行资格考试并颁发上岗证,统一编号管理,这一工作也变得更加严格、规范。由于是兼职,为了保证每次在接到任务时都有充足的人手,“每年新入职的同事,无论哪个岗位的,我们都会推荐他们先去参加嗅辨员的资格考试。”陈圆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pp  与要求闻香师具备比常人更敏锐的嗅觉不同,选拔嗅辨员看中的是一个“普通的鼻子”。换句话说,如果鼻子太灵,不能代表普通人的感受,也可能会影响判断。/pp  据监测中心分析实验室的工程师陈维介绍,嗅辨员的考核标准并不复杂。任何人只要年龄在18~45岁之间,不吸烟、不喝酒、无嗅觉器官疾病,经考试合格后,如无特殊情况,都可以连续3年承担嗅辨员的工作。3年后如想继续,则要重新进行考核。/pp  嗅辨员的考试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考生需要进行理论学习,掌握恶臭气体的测定方法和国家标准等基本知识。笔试合格后,还要进行嗅觉测试。测试前不能吸烟、饮酒、化妆,不能使用香水,“要从标准臭液中分辨出花香、汗臭味、粪臭味等5种气体的味道。1个出错都不能通过。”陈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pp  strong“闻臭”的学问/strong/pp  往简单了说,嗅辨员的工作不过是闻闻采回来的气体臭不臭,这个过程看似容易,其实挺有技术含量。在一定程度上,嗅辨员的判定结果直接影响着环保、执法部门对违规排放单位的处理,责任重大,因而嗅辨实验从气体采样到嗅辨检测,各个环节都马虎不得。/pp  一般来说,嗅辨员需要判定环境和污染源两类恶臭样品。按照操作规定,对于环境样品,专门的采样人员要根据采样现场的风向和风速,在工厂厂界下风向或有臭气的厂界上选定监测点。每个现场选定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至少采集3个环境样品,每间隔2小时采1次,污染源样品共采集4次。从臭气进入大气的排气口中采集,每2小时或4小时采集一次。/pp  由于采集的样品保质期只有24小时,这些恶臭气体将被直接送往嗅辨实验室。陈维说,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完成一个地点的嗅辨检测再去采集另一个地点。考虑到人的嗅觉疲劳程度,一天顶多安排1-2个污染源的嗅辨,“时间长了鼻子会钝化,老处在一个环境里,就闻不出来了。”/pp  进行嗅辨实验,每次需要6名嗅辨员、1名配气员和1名判定师共同完成。/pp  首先,配气员要将3只臭袋注满通过活性炭过滤得到的洁净空气,用石蜡密封。进行编号后,用针筒从恶臭样本中抽取部分气体注入其中一只臭袋。抽取的气体量根据稀释浓度的不同进行选择。配气员一共需配置6组共18个这样的臭袋。/pp  随后,各组臭袋被送入嗅辨间,由6名嗅辨员分别嗅辨,判断哪个袋子中含有臭气。为了保证准确性,同一组样品需要打乱顺序嗅辨3次。根据鉴别结果,配气员会逐次增加对臭气浓度的稀释倍数,再重复嗅辨过程,直到统计数据达到嗅辨员的嗅觉阈值——也就是说,当他们的判断准确性低于标准规定的目标预期,对于一个样品的嗅辨检测才告结束。判定师会对数据结果进行统计,通过严密的计算公式和统计模型,就能判断出采集到的恶臭样品是否超标。/pp  据陈圆圆介绍,这与欧美国家检测时通过动态稀释仪稀释,从浓度小的气味开始闻不同,这套“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是根据日本多年的检测经验设计的。她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实验表明,两种测定方法的准确性并没有太大区别。/pp  除了采样时位置和采样装置的不同,环境样品和污染源样品的嗅辨过程也不尽相同。“环境样品的稀释倍数是以10为单位,第一次10倍、第二次100倍,第三次1000倍 而污染源是以3为倍数,30,100,300倍& #823& #823”陈圆圆说。在判定污染源样品时,每轮臭气嗅辨完成后,判断错误的嗅辨员就将被“淘汰”,判断正确的则继续闻,直到6人中有5人都闻不出臭气为止。/pp  strong臭气很难仪器检测/strong/pp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大气、水、噪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具备9大类共186项检测能力。虽然恶臭检测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但也和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里,陈圆圆他们每年至少要测定上百个样品。/pp  所谓恶臭,指的是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且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这样的气体未必全都有毒有害,但会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现在,监测中心每年会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以及有恶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进行监测。/pp  恶臭闻多了,嗅辨员也渐渐有了经验,闻闻气体样本的味道就大概知道是来自哪里的气味了。“比如垃圾填埋场,就是家里垃圾、水果几天没有倒掉的那种酸味、馊味,木材厂有种木头的焦糊味。”陈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pp  在许多人看来,靠鼻子来检测污染物的排放太原始,也太不靠谱了,但事实上,在现阶段,鼻子的嗅辨结果更能直观的反映出恶臭污染的状况。/pp  “现在一些企业安装了‘电子鼻’进行在线及预警监测,但总体而言机器还属于试验阶段,在国外也不是很普及。目前只有氨和硫化氢有专门的传感器,通过对 ‘电子鼻’进行‘特种训练’基本可以达到人的嗅觉水平,但现阶段的投入产出比并不高。而且,机器受环境因素影响太大了,温度湿度都会影响传感器的灵敏度的。”陈圆圆说,人的鼻子相当于一个广谱的传感器,尽管机器替代嗅辨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鉴于目前的科技水平、成本等因素,机器还无法替代鼻子的作用。/pp  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控制指标除了恶臭浓度外还有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等8种化合物。这8种物质危害较大,可以通过高科技仪器测定给出污染物浓度,从而有效判断污染程度。/pp  通常情况下,环保监测中心会在头一年就制定好下一年的环境监测计划,除了固定的嗅辨任务,有时也会根据群众举报临时安排检测。陈圆圆至今对几年前的一次突发任务记忆犹新。那是2006年,一次,有群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北京的一家药厂偷排臭气。接到任务后,陈圆圆和同事们一起前往现场采样,但白天采到的样本丝毫没有问题。在得知工厂常常在夜间偷排后,晚上10点他们再次前去蹲守,终于在夜里1点等到了企业开始偷排气体。监测人员立即采样,连夜运回实验室,夜里3点开始召集嗅辨员对样品进行分析,第二天一早就将这家企业违规偷排的“证据”上报给了有关部门。/pp  不过,近年来,这样的任务已经越来越少了。“监测计划是跟着需求来走的。这两年好像需求没有那么多了。而且区县监测站标准化达标建设,恶臭监测都是必备项目,也分担了一下我们的压力。”陈圆圆说,相比以前,现在有资格做恶臭监测的实验室多了,各区县站的环境监测站也都开始定期对各自辖区内的垃圾处理设施、工厂进行恶臭监测,分到他们这里的嗅辨任务少了许多。而且,随着北京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感觉超标的频次降低了”。/pp  在她看来,嗅辨员这个工作并不神秘。因为只影响小范围内的人们,大家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雾霾上。“PM2.5是眼睛看见的,我们(测恶臭)是闻出来的。”她笑着说。/p
  • 谱育科技 在线式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实现臭氧超标精准管控
    O3生成与其前体物VOCs和NOx呈非线性关系,管控具有复杂性。臭氧生成速率是O3控制策略制定的重要指标,若生成速率大于分解速率,臭氧总量动态平衡会被打破,臭氧总量就会增加。对臭氧生成速率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目前此类研究主要使用模型模拟,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也无法进行有效、实时的监测,对臭氧污染的研究工作亟需一种可以对臭氧生成速率和臭氧生成敏感性进行有效定量的检测技术。从“看不见、摸不着”到“可看、可算、可知”谱育EXPEC 2620 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 直接测量臭氧净生成速率的连续监测系统 , 能够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变化趋势;➢ 可以结合大气标准站数据,比较臭氧生成速率变化,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 通过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实现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 采用高灵敏度CAPS-NO2直测技术,绘制本地臭氧生成特征网格,精准定位重点污染源头。测量原理基于两个置于室外的相同流动反应管,分别为接受太阳紫外辐射的反应管和隔绝太阳紫外辐射的参照管,通过自动切换不同测量通道,利用腔衰减相移光谱法测量NO2技术得到两个腔室的Ox(O3+NO2)的差值,计算得到大气中臭氧净生成速率(P(O3)net),代表了实际环境大气中的臭氧生成速率与臭氧分解速率之差,反映了臭氧总量积累快慢。优势亮点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潜在生成趋势,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理清臭氧生成演化机制,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直接有效的措施指导。01 在线、快速、直接实时获取臭氧净生成速率02 量化本地生成和区域传输贡献占比03 在线式敏感性分析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可实现自动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臭氧本地生成敏感性主控因子,无需复杂计算和专业人员投入。移动监测通过网格化移动监测,可绘制区域臭氧生成速率热力图,精准判断本地臭氧生成热点,实现精准管控。应用场景丰富,灵活可选站点监测、移动监测两种场景模式可灵活选择凭新而变,从更好到更全大气臭氧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光化学组分、过程因子监测系统以及臭氧生成速率和大气氧化性监测分析系统,结合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详实的区域复合污染情况数据,实时获得区域内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来源,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多方面的技术和数据支持。
  • 定了 | 这一地方将抽查150家检验检测机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省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获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9月30日结束。每家机构检查时间为1天,如需要延长时间可由检查组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二、检查安排(一)检查对象和数量。此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100家、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数量50家。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生态环境厅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0家,会同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100家。检查名单由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共同随机抽取确定。(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分为两类检查组,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10个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成5个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3人组成,检查组长由各部门行政监管人员担任,每组2名技术专家。每组检查任务数量10家。(三)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进驻检查地现场检查前,由检查组长所在单位对应的主管部门通知辖区机构做好迎检准备,检查组于每天检查前2小时通知待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中,可采取盲样考核的方式(含授权签字人考试)核验机构资质能力原发证条件能否持续保持,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两年内出具的报告不少于20份,且覆盖每大类项目,按照检查条款逐项检查。同时,现场可通过公安、环保部门对应的信息系统核查检测报告内容。(四)问题研判及结果公开。每阶段现场检查结束后,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联合检查部门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和相关技术专家对现场检查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出行政处理、处罚建议,移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一)省市场监管局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检测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省公安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公安厅主要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情况,重点查看检验检测过程是否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是否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是否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是否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检验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同时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检查检验(监测)机构是否未经检验(监测),直接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是否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监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是否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实施监测,并出具虚假数据、结果或报告的。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拟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固定证据后移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四、工作要求(一)抽调人员要求。检查组人员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抽调人员应保守检查工作秘密,对所知晓的被检查机构名单、检查过程、检查结果保守秘密。(二)检查用表填写要求(具体检查表另行发放)。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七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五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长即刻将事实确认单分别发送有关联合检查部门指定联系人。(三)检查总结要求。总体检查任务应于9月10日之前完成。各组完成检查任务后,于2日内填写《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汇总表》(附件3)及现场检查相关问题证明材料报送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三部门将抽选参与检查的技术专家研讨问题,最终确定检查结果。(四)经费保障报销要求。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负责指定专人与各检查组组长对接,做好专项检查的全程跟踪保障工作。检查中各部门派遣的检查组成员相关费用由派遣单位自行承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遣的技术专家食宿费用、劳务费由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承担。同时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不得由被检查机构安排食宿、用车或承担有关费用。(五)检查人员纪律要求。检查人员坚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禁止弄虚作假或者对检查结论作出不适当的承诺,严格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一切技术、商业、管理和其他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廉洁自律,端正作风,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禁收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严禁以检查为名谋取私利,严禁检查人员要求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安排车辆接送或安排食宿以及其他与检查无关的活动。检查组成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附件:1.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   2.2022年度(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   3.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4.关于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告知函   5.关于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移交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26日
  • 大方科技发布大方科技超低浓度烟尘连续监测系统新品
    一、系统组成 DCM-100系列超低浓度烟尘在线监测系统是专为超低浓度烟尘监测量身打造的一款系统,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系统可靠性,符合我国环保政策对超低浓度烟尘监测的相关要求。系统主要由采样探头、预处理单元、测量单元、二次仪表、风机单元等组成。烟道内烟尘经过采样探头单元抽取到测量单元以供分析,并将分析后的废气排回烟道。预处理单元主要为烟尘加热,使烟尘温度在露点温度之上,消除液态水滴对测量的影响。测量单元完成对抽取烟尘的分析计算。风机单元则主要是对射流泵提供动力。二次仪表箱与测量单元完成实时通讯,显示测量结果、系统运行状态、报警信息等,并控制整套系统的加热、标定等功能。 二、测量原理 DCM-100系列超低浓度烟尘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抽取式技术路线,从烟道中抽取部分烟气,经过探杆取样管,进入加热室预热到140℃以上,预热后的测试气体被送入测量池进行测量,然后通过射流泵和探杆排气管回到原烟道。 测量采用激光前向散射原理,激光器发射的激光束经过测量池,激光束照射烟尘颗粒,产生散射,收集散射面特定角度的前向散射激光信号,该散射信号与烟尘浓度成函数关系,以此计算烟尘浓度。通过前向散射信号接收,可获得极高的烟尘浓度检测灵敏度。 三、系统特点 1.采用抽取预处理结合激光前向散射技术,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可靠性,适合湿烟气的超低浓度在线监测; 2.量程可调,0~10.0mg/m3,0~200.0mg/m3根据需求设定; 3.抽取样气经过恒温预热,消除湿烟气冷凝引起的测量误差; 4.连续的清洁空气吹扫,保护内部光学器件不受污染; 5.高端智能控制技术使用,实现零点和满量程自动标定以及光学表面污染的自动监测和校正; 6.便利的人机交互功能,二次仪表采用7.0英寸,800×480图形点阵,64K色触摸屏,时尚大气; 7.运行数据可存储,仪表具有SD卡存储功能; 8.配备上位机软件,运行和维护极其方便; 9.简洁并人性化的界面设置,操作方便、功能强大。 四、行业应用 燃煤锅炉烟气脱硫下游粉尘排放测量; 垃圾湿式净化器和垃圾焚烧厂粉尘排放测量; 工业生产过程中湿废气的粉尘含量等。 创新点:1、本设备采用石英导光棒作为光信号收集方式和传输方式。相较于直接使用光纤耦合的光信号收集方式,本设备采用的导光棒对入射光的角度不敏感,光信号的接收面积更大,使得在相同的噪声背景、相同的粉尘浓度下信噪比更高。相较于使用环形或其他形式反光镜的光信号收集方式,本设备采用的导光棒能够更有效的采用吹扫气保护,而反光镜方式的反光镜面积更大,形状不规则不容易进行吹扫保护,更容易受到污染,导致可靠性降低。另外采用石英导光棒作为光信号收集方式调光更容易、简单,导光棒耐高温等性能优于光纤、反光镜。2、本设备具有一种可折叠校准机构,可在设备运行时自动将校准机构移动至测量光路,从而完成对光路的污染情况检查,对设备的零点、量程自动校准,全过程无需人为干预。大方科技超低浓度烟尘连续监测系统
  • 四川食品监督由抽样变买样 每年节约检测开支上千元
    3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质监局机关党委了解到,今年起,四川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再为监督抽查“买单”。省质监局要求,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样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检测费用上千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政府部门对食品抽检要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省质监局机关党委房书记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监督抽查从原来的抽样检查,变成现在的买样检查,要给抽样单位付买样经费。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  新措施的出台对企业来说也是利好消息。  3月1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四川邛崃一家白酒生产企业负责人汤先生。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以前省市质监部门都会到厂家进行一到两次的监督抽查,抽查的样品都是企业免费提供,而且企业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检测费用,每年的用于质量检测方面的费用大约在一千元左右。“现在质监部门来监督抽查还花钱买样品?”汤先生觉得很惊讶。他说,虽然对企业来说,节约的成本不算很高,但毕竟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 EasyChem OnLine:未来水质在线监测的趋势技术
    全国河长制工作、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湖海污染通量监测、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水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监测因子需要不断增加,而且监测系统的集成度需要不断提高,从而在提高水环境监测水平的同时,降低水环境监测成本。为此,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推出新一代水质在线分析仪——EasyChem OnLine,助力中国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  EasyChem OnLine基于在线直读-间断分析技术开发,具有2个样品通道,配备27个冷藏控制的试剂存储瓶、80个恒温控制的可自动清洗的比色皿、9个可旋转滤光片轮,采用机械臂自动完成样品和试剂的抽取、转移和分配等操作,一台分析仪最多可同时测量二十余种水质参数,且参数配置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化设计。可直接检测的参数碱度COD(UV直读)硬度铝色度镍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硫酸盐硅酸盐硫化物总氯&余氯氯化物六价铬铁离子铅离子锰离子锌离子……配置预处理模块后,可检测的参数总磷总氮CODCr高锰酸盐指数TOC挥发酚氰化物总铬总铅总锌总镍总砷总铜总铁……配置多参数探头后,可检测的参数温度pH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率盐度浊度叶绿素a……  EasyChem OnLine主机尺寸2.2m*1.2m*1m(高*宽*深),高度集成,可扩展性强,支持定制化设计,大大降低了水质自动监测的仪器采购成本和监测站房建设成本,代表了未来水质在线监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目前,聚光科技推出的EasyChem OnLine已被应用于2016年杭州G20会议期间供水安全保障、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陆源污染排海在线监控”等项目,展现了先进的技术优势和发展前景,对于推进国家水质监测自动化和水环境管理精细化具有重要意义。
  • 这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启动 将抽查75家机构
    此次监督抽查工作,明确了以机动车、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和建工建材等社会反响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省级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将机动车、环境监测检测机构作为检查重点,共随机抽取75家检验检测机构。各地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抽查计划,要将机动车检测机构列为此次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50%。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检验机构能力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未经检验出具检测结果或出具不实检测结果、篡改检验检测数据或参数,机构人员能力情况、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检验检测场所及设施配置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始记录情况等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行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启动执法检查程序,确认违法事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或不宜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采取告诫的方式,责成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相应整改或制定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原文如下: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前期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持续加大监管力度,2022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机动车、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和建工建材等社会反响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抽查重点。二、检查方式2022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进行,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实施,省级检查共抽取75家检验检测机构。省级检查执法人员从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并与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联合当地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分类监管要求,确定本辖区内监督抽查名单。三、联合检查要求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将法律责任落实到位,突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一)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能力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不按标准规范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未经检验出具检测结果或出具不实检测结果、篡改检验检测数据或参数,以及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行为。(二)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人员能力情况、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检验检测场所及设施配置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始记录情况等,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行为。四、时间安排(一)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机构自查表》开展自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如实填写自查表,检查组将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二)省级现场检查从2022年9月16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现场检查原则上集中在10月30日前完成,复查及整改在11月30日前完成。五、结果处理(一)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启动执法检查程序,确认违法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二)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或不宜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采取告诫的方式,责成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相应整改或制定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三)省级检查组应在现场检查末次会议上提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要求,并负责落实机构后期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协助检查组做好督促机构整改工作。(四)对监督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六、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完成好年度检验检测监管工作。(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三)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四)加强信息报送。省级检查组应于11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监督检查记录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和相关整改见证材料。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本辖区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分析和工作建议等)和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 粽子抽检 粽叶尚无监测标准
    一批次粽子不合格,市民谨防“返青粽”  近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粽子质量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在抽查的10批次粽子产品中,有一批次的粽子产品不合格。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市场上有“返青粽”出现,即一些不法商贩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粽叶重新“返青”。  由于国家目前尚无针对粽叶的相关质量监测标准,此次工商局的质量监测中,并未对粽叶进行监测,粽叶成为监测盲点。  质量抽检粽子合格率为90%  此次监测共抽取10个批次的粽子产品,结果显示,9个批次的产品合格,1个批次的产品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测主要针对粽子的标签、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山梨酸、苯甲酸、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霉菌等指标进行检验。  由广汉市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坎上人家粽子(猪肉粽,300克/袋),因为“酸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成都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酸价是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不符合标准,说明粽子的新鲜度不够。”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标准空缺粽叶监测成盲点  日前,有媒体报道,今年端午粽子市场上出现了“返青粽”,一些不法商贩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原色粽叶重新“返青”。这样,包装粽子的粽叶显得绿油油的,煞是诱人。  事实上,经过高温蒸煮后,即使原本绿油油的粽叶,也不可能  保持新鲜的绿色,而是呈深绿偏灰黑或黄色。  “返青粽叶”中铜的含量高出国家标准约40-100倍。人体中铜的摄入量过多或长期积累,会引起铜中毒,严重的可致癌,甚至危及生命。  然而,由于相关国家监测标准的缺失,目前对粽叶尚无相关监测标准,导致这一监测成为盲点。  成都市工商局一名负责人称,此次粽子的质量监测完全按照国家标准,但这一标准中,并无对粽叶的质量有要求,“我们的监测人员之前也听说过‘返青粽’,在监测过程中特别注意了,没有发现此类粽子。”  成都市质监局称,早在今年4月,就曾对市面上的粽子进行质  量抽查,所依据的监测标准为SB/T10377-2004,记者查询这条检验标准后发现,该标准编号对应的食品分类为粽子,编号的技术分类为谷物、豆类及其制品,粽叶的检验不在其中。  厂家回应粽叶经消毒绝对安全  “每个粽子从工厂出来,都消过毒。”四川某食品发展公司工作人员说,粽子和粽叶在真空包装前,都经过高温消毒,不会出现粽叶有毒的问题。  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外包装上印有粽叶的QS标识,该工作人员解释:“粽子和粽叶算是一个整体,应该共用一个QS标识。”她说,如果细分一下,当然更好,现在的标识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是厂商的疏忽。
  • 定了!本月起全国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各直属海关、药监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2022年9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要求,各级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等委托性检验检测活动。对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市场监管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相关部门可以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联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替换被检车辆、利用软件(硬件)篡改检测结果、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控制装置参数、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处罚并停止采信相关数据和结果,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资质,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划检查100家机构(含40家国家质检中心),约占国家级资质认定机构总数的3.7%,从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0家、机动车检验领域5家、自然资源检验检测领域5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5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6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5家、食品检验领域10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领域5家,其他领域抽查49家。对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环节中发现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加强监管。2022年首次联合监管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海关部门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将交由属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鉴于无人机、5G产品(含5G基站电磁辐射)等领域专业性强、技术水平要求高,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从2022年9月开始,具体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况调整,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三、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以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抽查比例,合理确定市、县的任务分配。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管,取代原有的日常巡查和随意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机构形成有力威慑。 (二)明确重点监管专业领域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以及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食品检验和化妆品检验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对出现检验检测质量问题机构的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抽取比例、扩大监管范围。对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规定检验、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要依法调查处理,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联合制定计划、联合实施检查、联合通报结果。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依法依规厘清责任边界,协商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共同确定违法违规事实的判定依据,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检验检测机构负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处理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探索检验测验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结果等与信用监管衔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开,提升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 (五)强化智慧监管效能提升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能力验证、盲样考核等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赋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干扰最小化。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自纠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等。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1),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上报自查情况。检验检测机构可登录http://47.94.146.244/下载、上传电子版自查表。 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工作。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海关和药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检验检测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的相关方案、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和现场检查表等,将提供给地方参照。 (二)严守工作纪律 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竞争合规意识,提高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检验检测市场乱象,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本地区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本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详见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门户”—“公文交换系统”—“上报公文”—“发送”—“认可检测司”)。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 认可检测司 冯凤 010-82262722 附件:1. 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2. 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2022年8月30日
  • 160家 | 这一地方启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湖北六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水利厅等6部门决定于7月至 9 月在湖北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据介绍,2022 年度湖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 160 家机构。以食品(粮油)、机动车、建筑材料及相关、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刑事技术、司法鉴定、水利、抗疫防护用品、自然资源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领域为重点,按照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 8%随机抽取。重点领域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其他检验检测领域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检查比例不得低于7%。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机构自查+监督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全省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7月 15 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监督抽查采取部门联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1)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3)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4)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5)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6)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   (7)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   (8)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等。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及时、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曝光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应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机构,依法依规并按程序列入。
  • 山西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实行交叉抽样
    由于蔬菜安全是关乎大众的身体健康,加之日前出现的海南问题豇豆和湖南的问题青豆,使得全国不断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山西省农业厅今年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首次推行“大交叉抽样”的方式,各市交叉取样,且抽出的样品确保不会在本地检测中心检测。其中,对供应世博会的蔬菜重点抽样检测。  目前,山西全省共有4个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分别为省中心、太原中心、运城中心、晋城中心。按照惯例,全省11个市的蔬菜农残检测一直推行“交叉取样”的方式。据该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充其量是“小交叉”,例如让运城和临汾交叉抽检,运城的样品最终又由运城质检中心检测,结果很可能有失公允。  今年为了避嫌,如果运城和临汾交叉抽检,样品拿到后就送到晋城检测,所以称为“大交叉”。此外,今年山西省有多家蔬菜生产基地供应上海世博会,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将重点关注供沪蔬菜。  监测的蔬菜种类以茎类、葱蒜类、白菜类、豆类、绿叶类、甘蓝类、果菜类、瓜菜类、块根类九大类蔬菜为主。  抽检品种以番茄、辣椒、大白菜、芹菜、韭菜、花椰菜等常食用菜为主。其中,批发市场抽样中9大类蔬菜每类各占1/9左右,生产基地抽样中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所抽蔬菜品种应属于九大类蔬菜。11个市中,每个市每次抽样总数为40个。为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省农业厅要求,样品抽取时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非正常植株。抽取的样品要完好,不能有变质或虫害,应是成熟期或即将上市的产品。  除了蔬菜,该省还将对猪肝、鸡肉、牛奶、鸡蛋等畜禽产品进行监测,监测地点涉及全省11个市的22个县(市、区),分别是太原市的阳曲县、清徐县,大同市的南郊区、阳高县,晋中市的榆次区、太谷县,长治市的长治县、长子县,运城市的盐湖区、永济市,吕梁市的文水县、孝义市,临汾市的尧都区、侯马市,晋城市的泽州县、高平市,阳泉市的郊区、盂县,朔州市的朔城区、山阴县,以及忻州市的原平市、定襄县。
  • 赛默飞推出全新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上海,2014年3月3日— 近日,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宣布推出新的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PM CEMS),使工业污染排放的颗粒物连续监测成为可能,为节能减排和PM2.5来源分析提供了又一有利工具。 Thermo ScientificTM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综合了光散射法和质量微天平方法的优点,测量结果是可溯源至NIST标准的真正质量浓度,可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精度要求,是一套在动态湿烟气条件下真正的质量浓度测量系统。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总裁兼全球环境和过程监测业务总裁迈世福先生表示:“近期,中国频频遭受雾霾天气,PM2.5再次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专家指出,在PM2.5的贡献中,工业排放占据了重大比例。赛默飞此次推出的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可以连续测量可过滤颗粒物,提供精确的测量结果,为节能减排和PM2.5分析提供有力武器。未来,赛默飞将继续为中国和全球市场提供有助于改善环境的技术和产品,帮助解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Thermo ScientificTM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不受颗粒物大小、化学组成变化的影响,通过重量参比法进行线性修正。受电厂燃料、工艺过程、控制参数的影响,烟气颗粒物的变化性和动态特性变化非常强,该系统可以辨别质量浓度变化和其他特性变化。锥形微量振荡天平是质量传感器,对连续测量的光散射设备进行内部参比校正。系统采用稀释抽取法,允许更低的传输温度,可以减少维护量,提高系统使用寿命和运行时间。它由稀释抽取探头、Model 3880i探头控制器和气动电气管束组成。烟道流速可以通过模拟量、数字化通讯方式输入进入系统,仪表气清洁系统和机箱空调都是可选项。该系统的设计满足美国EPA性能规范PS 11和质量保证程序Procedure 2的要求,并通过了审核程序Method 5或17的验证。欲了解更多详情关于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PM CEMS),请浏览:?http://www.thermo.com.cn/Product7030.html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已超过30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北京和上海共设立了9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 名工程师提供售后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 www.thermofisher.cn
  • 20余家企业携多款新品,展示环境监测仪器最新研发趋势
    目前,“新质生产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生态环境监测作为一种高科技的生产活动,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化力的重要领域。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加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智化转型。同时,国家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中也提到,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推进生态环境卫星载荷研发;要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海洋、辐射、农村环境等监测能力建设。在4月10-12日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4)中,各参展厂商围绕大气、水、噪声等领域展出仪器新品,充分展示了其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的现代技术创新成果。他们表示,相关企业目前更加重视技术创新等对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正在逐渐摆脱传统增长路径,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仪器信息网小编也对环保展中各厂商展出的2023年下半年至今上市的新品做了不完全盘点,内容如下:一、 大气监测仪器新品此次展会,在大气监测领域的新品主要包括烟气、碳排放、VOCs、恶臭气体、黑碳等监测设备,并向高稳定性、高准确度、高安全性等研发技术方向发展。岛津 NSA-3090U烟道排放气体连续分析仪岛津NSA-3090U烟气(SO2、NO、NO2、02)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完全抽取式全高温热湿法采样预处理和高温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原理,应对固废焚烧协同处理行业、生物质焚烧发电行业、臭氧氧化-硫硝协同吸收处理工艺等非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带来的监测新难点,为“十四五”时期氮氧化物的深入减排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雪迪龙 SCS-900M船舶碳排放计量监测系统此产品适用于散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LNG 运输船、客滚船、邮轮等货船、客船在航行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具有①体积小、集成度高,适应复杂工况;②采用模块化设计,易维护、易扩展;③具有自动校准功能,自动化程度高;④采用数据可信认证技术,实现碳数据可靠、可信、可湖源等技术特点。盈峰科技 YF-TOF-1500飞行时间质谱仪此产品基于单光子-化学电离复合离子源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快速监测质谱仪,快速实现对大气中数百种VOCs-IVOCs的准确分析检测,具有①高通量:SPI+CI双离子源设计,将烷烃、烯烃、炔烃、卤代烃、芳香烃、含氧化合物、有机硫等各大类VOCs“一网打尽”;②高灵敏:射频四级杆与静电透镜“双管齐下”,实现离子的高效整形、调制与传输,提高仪器灵敏度;③高分辨:四级差分真空技术+双脉冲、双反射飞行时间检测技术,实现仪器高分辨;④高精度:高动态范围多收集极检测技术+精准积分算法技术,保证数据准确性与精密度等技术特点。众瑞 ZR-7221型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A款)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是用于非甲烷总烃监测的便携设备,采用催化氧化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的原理,配合采样管、过滤系统并全程伴热的技术路线,避免出现颗粒物和冷凝水进入仪器对“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中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进行现场快速、准确检测,避免现场样品采集再到实验室分析的滞后性导致样品失真引起监测结果出现偏差。岛津 VOC-1000F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具有①一体化集成设计:将气源气瓶、操控电脑、电池等与主机集成于-体,减少现场装配工作,方便手提携带;②气电一体快插功能:采样气通道与伴热管线供电一体化快插,方便连接;③IP55防护设计:采用多重密封措施设计,实现IP55级防水防尘宽量程设计使用动态曲线跟踪补正技术,实现多段标曲快速校正;④宽线性大量程测量:适用于多浓度范围监测;⑤可内置氧含量检测:可选配氧气监测模块,适用于治理效率检查等氧含量监测场景等特点。泽天春来 POGA-100便携式恶臭气体分析仪此产品具有①检测下限低,适应环境空气中的恶是气体快速检测;②运用 PLS 算法,能够有效消除各组分之间的交叉干扰;③系统内置良好的恒温组件,温度漂移小,环境适应性强;④使用长寿命脉冲氙灯光源,整机无光学运动部件,仪器稳定性高;⑤可达配大容量移动电源、因定污染源废气预处理系统、便携式采样等技术特点。华电智控 GC4210-LEL可燃气体LEL在线监测仪华电智控GC4210-LEL型可燃气体LEL在线监测仪,分析仪采用本安防爆设计,氯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采用隔爆设计,监测工业过程中有机气体浓度。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的安全值时,监测仪发出警报并联动触发适当的安全措施,可用于对气体浓度有管控要求的过程气体浓度监测,如RTO燃烧室进气口浓度监测,活性炭处理装置入口浓度监测等,保证工艺装置运行安全。灵析光电 高精度气体分析仪HGA-321具有①优异的长期稳定性和超低漂移;②长期稳定性好,不需要频繁校准;③测量水(H20)和二氧化碳(CO2)以校正和验证;④无耗材成本等特点。天瑞仪器 BCM-100黑碳连续自动监测仪BCM-100黑碳连续自动监测仪通过连续采集滤膜上的颗粒物来测定光的衰减,根据黑碳气溶胶在紫外、可见、近红外多波段对光的吸收特性和透射光的衰减程度,获得黑碳气溶胶的浓度。皖仪科技 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LG8000LG8000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采用了先进的光谱监测手段——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获取待测气体特征吸收的光谱谱线。相对于传统的监测方法,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具有实时在线、非接触测量、待测气体选择性高等优点,能够更准确、更实时的反映现场待测物的浓度。系统通过原位高温抽取,采用多次反射池,检测限低。能对各类工业过程气体、环保排故烟气等过程气体进行快速、准确和可靠的测量,可用于CO、CO2、CH4、NH、02、H20、HCL、HF等气体监测为各行业气体在线监测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安荣信科技 AGA800气体分析仪(上)、安荣信科技 TDP2021便携式&在线式三维皮托管流速仪(下)安荣信科技AGA800气体分析仪基于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DOAS),实现烟道内SO2、NOx,(NO和 NO2)在线监测,采用原位式安装,直接烟道内抽取样气测量,显著缩短系统响应时间,并能克服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影响,降低堵塞风险,避免待测组分的水溶性损失,测量更为精准。AGA800可高效地用于烟气排放浓度监测以及脱硫脱硝过程的精准控制。安荣信科技TDP2021便携式&在线式三维皮托管流速仪,采用3D球形探头,通过分别测定气体的偏航角、俯仰角参数,从而准确获得烟气的实际流速。具有矢量测量、适应涡流、不限管段、高准确度、高稳定性等技术特点。晟诺仪器 eLAS系列激光氨逃逸监测系统晟诺仪器 eLAS系列激光气体分析仪采用了一体式原位抽取测量的方法将高温取样探头和高温检测池集成一体。稳定的高温检测光池结构,实现了高精度的气体检测。该系统”小“而”精“,不受安装点和工况条件的限制,测量的灵敏度和分辨率非常精准。适用于多种应用现场,也可根据客户要求实现对被测气体的多点测量。二、 水质监测仪器水质监测领域的新品不仅包括藻类分析仪、BOD分析仪、总磷监测仪等检测设备单品,还有小型自动监测系统等,可以看出,研发技术正在向小型化、集成化以及缩短维护周期几个方面发展。岛津 WQMS-9000 户外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①高度集成:模块化设计的检测单元,单套软件实现多模块互联和控制,占地面积小于1m2;②可拓展性强:可拓展COD、叶绿素、蓝绿藻、ORP、透明度、超标留样仪等产品;③维护周期长:通过清洗液与废液分离、仪表和系统自清洗功能、自动标样核查和校正等功能延长了维护周期等特点。绿洁科技 GR-6700在线藻分类分析仪绿洁科技GR-6700在线藻分类分析仪测量原理为荧光光谱法。藻类的荧光光谐特征和其色素组成相关,且不同类群藻类的荧光光谱之间具有较显著的差异。在线藻分类分析仪采用9种波长的激发光测量各种藻类荧光信号,根据藻类各自的特征光谱及其强度,对绿藻、蓝藻、硅/甲藻、隐藻等进行分类并对各类藻的浓度进行定量检测。力合科技 AlgaeA1-L1000 藻类图像智能分析仪此产品依照《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0.1 m|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1216-2021)设计研制,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结合专家库构建藻类A1识别模型,通过自动进样技术及全自动显微拍摄技术,可得到水体中的详细藻属、藻密度、优势度、多样性等信息,实现水体藻属分析的自动化智能化。宝德仪器 全自动BOD分析仪全自动BOD分析仪是一款自动化分析检测水体中生化需氧量(BOD)的仪器。主要基于国家标准HJ 505-2009中的稀释与接种法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指标,也可测定水中溶解氧(DO)的含量。相对于传统繁杂的人工操作,仪器在五天内可无人值守全流程自动化运行,直到自动计算出最终结果,有效地节省了实验室人工和时间成本。力合科技 IROT 300 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此产品适用于地表水、污染源中COD、氨氮、总氮、总磷等参数自动监测,采用便携式设计,由试剂仓与分析模块组成,试剂仓用快插密封接头,可直接拔插更换试剂。皖仪科技 新一代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系列产品(WS1501s型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3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5s型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4s型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6s型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监测仪)此监测系统具有IP54的防护等级;存储时间超过5年;自诊断自恢复;显示屏可查看配方及配制方法;更多适用场景,方便搬运使用;操作及其简单,无需培训,设计逻辑一目了然,无需劳神记忆,触手可及;独特的可编程维护功能,最多支持三种不同浓度标准溶液,五种不同模式的设置;支持显示屏USB接口,同步升级主板软件和显示屏软件;精确的温度补偿算法及环境光消除措施,不受温度和环境光变化的影响;高可靠的多通阀和消解组件故障率低,维护工作量少等优势。智易时代 ZWIN -TP1006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自动监测仪具有①采芯的用蓝宝石阀十通阀,耐磨系数高,耐强酸强碱,耐有机溶剂,使用寿命强,稳定性高;②采用特殊设计的参比方式,消解池轻度位移和消解池轻度污染均不影响测量值;③具有废液分离功能,实现高浓度反应废液和低浓度清洗废液分开排放;④具有动态稀释功能,可根据现场设置的量程自动调整稀释倍数;⑤具有内置加标回收、空白测试、标样核査、零点核查、跨度核査、平行样测试等质控功能,并且可实现自动、手动、远程等方式启动质控功能等技术特点。国弘 智能型便携式检测仪具有智能识别,一机多用,即插即用;自动识别18种类型的数字式传感器,可拓展配置;3.5"TFT 显示屏,背光可设定手动或自动调节方式;数字式传感器通讯参数设定功能,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9999条信息;历史查看及数据导出功能,支持Type-C或蓝牙连接电脑;界面简洁、操作便捷,中文菜单指引等特点。德润厚天 DR-8030水质自动采样器(自清洗密封型)此水质自动采样器采用旋盖式玻璃瓶为采样瓶,密封效果好,采样瓶可直接取走;采样瓶为倾倒式排空,排的更彻底;采用高压净水清洗,清洗效果好,采样瓶可反复使用;接受中控控制,与各在线监测仪器融为一体,实现经超标留样、外控留样和同步留样。特别适用于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是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三、 噪声监测仪器磐合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Superlab 9100型Superlab91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由现场监测子站、通讯网络及监控中心组成。现场监测子站包含噪声子站、气象子站,车流量子站等单元,并通过多种通讯方式与监控中心交互数据,监控中心通过专用软件对噪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四、其它仪器灵析光电 CH4 /H20开路式涡度通量分析仪LXEC-600具有①高精度:10Hz时,分辨率5ppb;②高频采集:最大输出频率40Hz;③低功耗:8W(日常测量);④自加热:镜面自加热功能,确保高湿环境下连续测量;⑤自清洁:根据预设值,自动清洁镜面等特点。灵析光电 CO2 /H2O闭路式涡度通量分析仪LXEC-210C具有①测量CO2和H2O混合比,无需WPL修正,精度更高产品特点;②精确控制光源和检测器的温度,确保测量稳定性;③绝热和可选加热组件的进气管保证高频测量水汽数据的准确性;④特殊的光学结构保证了仪器在野外恶劣环境下的稳定性;⑤数据有效性长,在外界降雨、降雪天气下仍正常测量;⑥自动调零标定系统,确保仪表数据质量等特点。宝德仪器 BDCW-50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系统BDCW-50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系统是一款基于恒温恒湿密闭箱体条件下称量气体颗粒物、水样、食品、固废等样品的全自动称重系统,适用于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水质溶解性总固体检测、食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等项目。系统消除了实验室环境内温湿度变化的不稳定所引起的称重结果的波动影响,替代人工操作自动抓取样品进行蒸发烘干、恒重称量或恒温恒湿称重,无需实验人员频繁穿梭天平室与高温室,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连华科技 红外测油仪LH-S600此产品采用安卓架构的LHOS操作系统,界面简洁易用,系统稳定流畅,全谱/三点/非分散扫描检测固体、液体、气体中油的浓度,一体化整机设计开机即用,支持样品命名、曲线校正、物联网等功能。
  • 开展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査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质检单位: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2021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严格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鲜乳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本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确保辖区内收购站和运输车年度监测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02严查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监测计划实施,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坚决予以取缔、公开相关信息;跨省营运的生鲜乳运输车,受发证地和营运地“双重属地”管理。各承检单位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采取现场抽样,不接受留样、送样。各地对抽样检测中发现的违法添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跟踪查处结果,并及时报送我局。03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效率各地要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全面运行我部“奶业监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信息核查和上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奶站、运输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变化情况。我局将在河南、宁夏两省(区)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电子交接单”应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04切实保障生鲜乳监测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本通知下达的生鲜乳监测任务所需经费由我部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专项经费安排。我部委托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承担监测任务单位的检测能力验证比对考核。各任务承担单位要根据监测工作需要,参加检测技术培训,完善仪器设备配置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请各省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本省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报我局备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奶业处 叶丰 刘温电话:010―59193262/1407 传真:010―59191533电子邮件:nzzd@agri.gov.cn2.“奶业监管平台”技术支持 梁海军 电话:010―62160212 传真:010―62160213电子邮件:67513193 @qq.com3.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刘慧敏 郑楠电话:010―62818802 传真:010―62897587电子邮件:mrt62818802@126.com畜牧兽医局2021年3月5日附件1. 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一、全国生鲜乳例行监测(一)监测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监测内容全年共抽样监测9603批次生鲜乳样品,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进行(监测计划分配见附表1)。监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监测任务需覆盖监测地区全部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站实地抽样和运输车追溯抽样比例为1∶1。样品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1、铅、铬、汞和砷。(三)时间安排任务承担单位应于8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并通过“奶业监管平台”完成网上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应分别于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测(一)监测地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3个省(区)。(二)监测内容全年共监测249批次生鲜乳样品,在10月前进行(监测计划分配见附表2)。监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1、铅、铬、汞、砷和体细胞。(三)时间安排任务承担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并通过“奶业监管平台”完成网上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应于11月1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三、监测方式全国生鲜乳例行监测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监测方式,均包括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一)抽样检测按照《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每批次样品采集3份平行样,其中1份留给受检单位并告知贮存条件,1份用于检测,1份用于异议复检。在此基础上多采集1份平行样品,用于结果复核。有关生鲜乳抽样、监测和判定工作,按照《生鲜乳抽样方法、监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任务承担单位与属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完成抽样,抽样人员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留样和送样。(二)现场检查各任务承担单位按照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标准化管理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由任务承担单位和属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完成。附件2. 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一、监督抽查地区和内容抽查黑龙江、上海、广东、广西和云南5省。全年共抽检100批次生鲜乳样品,每省各20批次。样品检测项目为黄曲霉毒素M1、铅、铬、汞和砷。二、监督抽查方式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督抽查对象与全国生鲜乳收购运输管理系统对接,抽查对象由我部畜牧兽医局在系统中随机抽取,名单发送至各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抽查人员由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双随机要求选派。生鲜乳监督抽查目的、方式、内容、结果等监督抽查事项信息予以公开。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要求》执行,生鲜乳监督抽查的样品不得采用被抽查单位留样和送样。三、执法查处对于抽查结果确认为不合格的样品,抽查对象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四、时间安排监督抽查在8—10月进行。各检测承担单位于10月1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盖章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这一地方启动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 “三更三化”趋势下 环境监测市场的路向何方
    竞争现状 当前环境监测行业主要分为三大阵营,分别是外资企业、国内设备企业及国内第三方运维企业(如图1)。外资企业的业务重心在上游,包括监测所用到的分析仪器、监测仪器的关键部件等;国内设备企业的业务重心在中游,包括集成化的监测仪器、监测系统等,但领先企业正逐渐向上下游延伸,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国内第三方运维企业监测业务规模较小,主要是下游的仪器运维及污染物检测服务。 过去几年内,国内设备企业强势扩张,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外资企业虽有技术优势,但由于我国对相关设备国产化的支持,加之国内企业自身的技术进步,优势不断下滑。可以看到,为加快环境监测设备国产化步伐,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鼓励国内科研部门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规定政府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第三方运维企业以小规模居多,受数据造假、运维不规范、信任危机等一系列问题影响,部分被淘汰出局。截至2020年,我国环境监测CR5为45.1%(如图2),行业集中度较高。 两大变局 展望“十四五”,随着“三更三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市场竞争面临变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自动监测对仪器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手握高端产品的外资企业重获竞争力。当前我国高端分析仪器仍依赖进口,近两年来贸易逆差虽有所降低,但依然存在数十亿的差距(如图3)。2018年,光谱仪、质谱仪、色谱仪的国产品牌市占率约为20%、15%、27%,差距仍然较大。 与此同时,外资企业正借势探索更多打开中国市场的方式。部分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联手,实现本土化制造,如日本岛津于2017年与浙江赛鹭鑫仪器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携手进入中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市场治理领域。岛津公司拥有的一系列先进的气相色谱等检测硬件,与赛鹭鑫公司自主消解VOCs催化技术相结合,有助于岛津加速中国市场布局,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部分外资企业结合中国市场需求持续创新,构建技术壁垒,如德国福德世针对我国粉尘超低排放监测的要求,投放抽取式粉尘仪PFM06ED,成为最早出现在中国市场的粉尘仪,尽管有类似的国产产品相继出现,但福德世针对越来越低的排放限值持续研发粉尘监测、细体颗粒物监测和气体检测领域的新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保证技术优势。 其二,一些实力较强的跨界企业有所行动,也想从监测中分一杯羹。目前我们看到的跨界企业主要有两类,分别是通信企业和物业企业。 通信企业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为代表,典型项目如中国移动于2019年9月中标的宝鸡市陈仓区购买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服务项目,项目金额为2400万,项目内容为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运维。虽然项目金额不大,但通信企业实施“降维打击”的实力却有所体现。一方面,他们拥有数量大、分布广的通信站,将其应用于环保站房的维护绰绰有余,优势巨大;另一方面,其通信数据采集传输的实时性、可靠性标准更高,在数据服务方面更为专业。 物业企业以万科物业为代表,典型项目如2019年9月中标的深圳市河流水质科技管控项目,项目金额约1.9亿,项目内容包括水质监测数据服务、视频监控数据服务、巡查管控服务、数据分析服务、小微黑臭水体验收销号、河流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物业企业的竞争力体现在提出了创新的管理方式,将物业化管理理念引入环保领域,以环境及其附属的环保设施和设备为中心,涉及与其有关的上下游多种工作,将环境作为资产进行管理。
  • 监管丨这一地方将抽查120家检验检测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2〕6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民防办、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2022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对涉及民生安全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对已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各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予以支持配合。 (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结合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工作,检查机构是否按照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车辆检验,并真实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 (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三)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能力保持情况,以及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四)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本市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抽查比例。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五)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 (六)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防护设备检测能力是否持续保有,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以及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真实。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工作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真实性。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各区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要积极联合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巩固完善检验检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实施重点监管的领域,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参照市级部门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各区市场监管、司法、海关、民防等部门还应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 (二)发挥综合监管合力。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以机动车领域、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抓手,结合监管对象行业特点,开展差异化监管。要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等渠道主动发现问题,形成精准化监管。 (三)加大信息系统运用。要充分运用各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抽查程序和流程,实现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归集共享,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 (四)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根据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各区相关监管部门除随机选派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外,可以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提供专业技术辅助,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不实、虚假等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三、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市场参与主体,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二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确保独立、客观、公正、真实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要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围绕资质能力、人员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等方面,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如实填写《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反思、准确分析、有效改进,切实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发生。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以备待查。四、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不能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和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未依法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标准或检验检测方法、授权签字人等变更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将查处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予以公开。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合力。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本次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积极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严守工作纪律。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让被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受被检查对象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区2022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省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共计检查50家,抽查总体比例约为4%。将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建工建材检验检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加强重点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交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21家,抽查比例不低于5%。(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抽查比例不低于5%。(三)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对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1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不低于5%;建工建材(含室内装饰材料)检验检测领域不低于5%。二、市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省级部门检查要求和重点领域,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5%。要结合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省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重复。(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省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建工建材(含建筑装饰材料)、室内环境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市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创新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示范区相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联系人:孔军华电话:0351-7680108附件: 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docx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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