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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污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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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污染检测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废止两大机动车污染检测公告
    p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30号)。根据公告,环境保护部将不再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机构进行核准,并废止《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和《关于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0〕116号),撤销已经发布的检测机构目录(核准发文目录见附件)。 /p p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QQ截图20160418095543_meitu_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a82388f6-f491-4dc9-809b-724bd9dd8012.jpg" / /p p   环保以后不再设立、建立、指定、规定检验机构了,也就不在对这些机构进行资质核准了,从环保的角度取消了这一环节,也就是放开了。企业自行按规定要求进行新车检验检测(再没有地点和机构的指定和规定了),上报申请和技术数据传输,然后就是核准发布。再接下来就是环保体系的监督抽查,查一个不合格,就处罚一个。这就是全民监督,社会监督,产业监督得以实现的举措,“取消了就是放开了”。 /p p   有业内人士评价说:“国内汽车企业的婆家很多,这算是贯彻了中央为企业减负的指示,属于行业利好。这意味着环保部不审批检测机构了,但排放还是要管的。” /p p   具体公告正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 /strong /p p   为贯彻2015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效率,现就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p p   一、我部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不再进行核准。 /p p   二、废止《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和《关于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0〕116号),撤销已经发布的检测机构目录(核准发文目录见附件)。 /p p   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p p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4月11日 /p
  • 陕西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
    陕西渭南市污染物排放现形大屏幕 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完成,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各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空气质量和水质量等各项数据在监测大屏幕上一目了然。   据了解,过去,渭南市进行环境执法,首先要设法采集样本,然后才能进行分析检验,得出数据往往得十几天。现在,通过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可以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全天候监控,从而告别了“执法难”,也使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更为客观公正。   该系统是陕西省环境监控管理系统渭南子系统,是用一个地理信息平台把环境管理、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测、应急指挥等方面科学集成一体,具有三方面功能。一是可同步接受管理渭南市11个县(市、区)重点污染源实时在线信息,实时测控减排总量和控制具体计划减排指标。二是建立市级联动应急指挥系统,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低污染事故的污染范围和强度。三是实时采集市内重点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据,监控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转状况,监测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存储、分析。通过系统可以了解渭南市的环境污染物总量,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当地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等,从而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解企业的“窗口”,为全市的环境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 环保部投3.54亿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四项主要污染物
    环保部12月24日公布《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指出,2013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四项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运行经费总额为3.54亿元。   环保部指出,上述经费中,中央财政需补助1.04亿元,地方需配套2.5亿元。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比例分别为 20%、31%、41%。   环保部表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减排&ldquo 三大体系&rdquo 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已经逐渐常态化。   目前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项目支持范围涉及全国32个省级环境监测站和329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共计361个环境监测站。   《方案》要求:对污水处理厂以及COD、氨氮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COD、氨氮的去除效率 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   国务院此前公布《&ldquo 十二五&rdquo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 号),环保部等四部委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 号),上述文件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作出了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ldquo 十一五&rdquo 总量减排基础上,COD和氨氮继续减排8%,同时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总量减排10%,作为&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附录:2013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
  • 环保部对机动车污染监测设备安装提硬性要求
    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雾霾、灰霾以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环保部今天公开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以下简称监测办法)对机动车的污染监测提出硬性要求——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同时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今年年底前需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1亿辆,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4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第一。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重要原因。同时,它也是PM2.5的主要推手之一。   监测办法明确了汽车尾气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办法的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建立数据服务器,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   环保部要求,市(地)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线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抽测比例不少于50%。检验机构加快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地级以上城市全面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监测办法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日常监测,主要包括停放地抽测和道路抽测。日常监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原则上应与当地环保定期检验方法一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用遥感、目测等方法筛选高排放车辆,进行道路抽测。   监测办法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尤其要尽快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应当逐级传输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或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未配置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器的,应当在2013年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监测办法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数据共享使用,不得重复监测。
  • 污染监测成摆设,更该追责环保部门
    为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企业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的公然造假现象。环保部近日就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据悉,这方面造假已形成产业链,污染企业与设备运营商合谋,且获得了所在地方的保护。(7月6日新华网)   每次曝出这类企业肆无忌惮排放,甚至涉及造假、忽悠监管的新闻,都会有人呼吁加大处罚力度,干脆把企业罚得倾家荡产。很多时候,环保部门官员也在积极附和严罚企业的呼吁。笔者以为,至少就此事而言,严罚涉事企业固然需要,却不免忽略了更为紧要和关键的问题。   在环保数据上做文章,造假成本很低,只要不被发现,收益却很大,污染企业可以借此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潜在的审批和处罚。企业规避生产经营成本和管制成本,有着天然的动力,要遏制企业排污,仅从道德、社会责任层面发表谴责,除非企业已经成长为那种需要顾忌品牌美誉度的公众企业,否则并不具备太大意义。   这起报道以《在线监测形同虚设&ldquo 国字头&rdquo 企业也造假》为题,传达出的潜在观点是,&ldquo 国字号&rdquo 企业(央企)不该造假。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奢望。对于一些生于斯长于斯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反倒可能出于对家乡父老的道义责任而约束企业排污。而央企或外企,投资、业务关系复杂,多层级管理的立足点仍将基于利润。无分国内还是国外,很难见到将内部业务管理中将环保责任放在利润指标之上的企业案例。因此,央企或外企的子公司、低层级业务分部是否造假,是否守法履行减排责任,只能有赖于监管执法,而不能寄望于央企因为是&ldquo 国字号&rdquo 企业而多一份自觉。   一些地方庇护污染企业,动机也不难理解,污染企业的排放未必对所在地形成过大影响,而是通过跨区域河流等空间扩散到其他地方,但污染企业带来的产值和税收却留在了所在地。   在当前阶段,加大环保监管力度,最重要的是改善监管部门的执行力,扩大监管执法的覆盖面并增强其威慑性,增加企业主体抗拒或逃避合法监管的风险成本和技术难度。但在报道中,人们读到的是,许多企业&ldquo 从容&rdquo 长期造假的事实,并因此&ldquo 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rdquo 。也就是说,污染在线监测网络投入使用的同时,许多地方的环保监管并没有随之配套加强,有关方面而是&ldquo 很傻很天真&rdquo 的相信在线监测网络就可以&ldquo 搞掂&rdquo 一切。   报道还称,在线监测设备生产运营商的资质先需通过环保部审批,再经地方环保部门审核招标后,由排污企业自行选择与其合作。这种合作方式决定了污染企业成为了在线监测设备的&ldquo 衣食父母&rdquo ,很难想象后者会冒着牺牲利润、订单的风险,去跟污染企业严格较真。设计出这样一套在线监测网络运营和管理体系的环保部门显然难辞其咎。   报道开篇就指出,在线监测网络已经耗费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多达百亿元投入。如此惊人的巨额投入,换来的却是一个可以被企业轻而易举找到&ldquo 后门&rdquo 和BUG的监测网络。企业不仅&ldquo 已经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rdquo ,&ldquo 在测量间歇大量偷排超标污水&rdquo ,类似的造假手段还包括&ldquo 在设备采样管上私接稀释装置,甚至直接拔掉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致使监测设备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实样品&rdquo ,等等。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作为在线监测设备审批和审核招标者的环保部门,究竟是多么马虎的履职,才会造成而今的尴尬呢?   在笔者看来,企业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的公然造假现象高发,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需要对环保部门在其中的履职进行评估。如上所述,环保部门至少存在执法监管督促不力、在线监测网络程序和制度设计不严密、设备审查和招投标履职效率低下三方面责任,从而让在线监测网络从监控污染的末梢,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摆设,各级财政为之投入的百亿元资金有白白打水漂的风险。
  • 先河环保: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任重而道远
    (一)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任重而道远   大气复合污染日趋严重 灰霾天气频发不容忽视   由于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复合污染日趋严重,导致能见度恶化事件越来越多,原来少见的天气现象“霾”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对空气质量、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大气细粒子(PM2.5)是导致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其大量吸附空气中重金属及气态污染物等,并作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推波助澜呼吸道疾病的传染,从而极大危害了人体健康。同时,PM2.5也严重影响了空气能见度,致使灰霾天气频发,因此PM2.5的研究是目前的热点。   控制PM2.5污染 要监测先行   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很早就以PM2.5来描述大气细粒子:美国环境保护署(USA-EPA)于1997年提出了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欧盟也明确提出将削减PM2.5浓度作为削减PM10浓度的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我国一直以来以PM10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只在一些科研单位、高校和部分省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对PM2.5的相关研究。   2012年3月2日,国务院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首次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并将于2016年全面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出,针对复合型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在重点地区实施细颗粒物监测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指出,要研究颗粒物分物种的定量源解析技术 2011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指出:抓紧做好增加PM2.5监测指标的准备,鼓励各地根据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等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举了当前中国环境保护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其中大气污染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因此,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是我国目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任重而道远。   突破PM2.5监测技术瓶颈   各种高质量大气细粒子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的研制和开发,是有效治理细粒子污染的前提和重要保障。欧美国家在细粒子监测仪器设备方面发展较早,许多方面值得我国环保部门和仪器设备厂商借鉴,但其存在的技术壁垒、高昂的价格并不适合于在我国大面积推广应用。   因此,研制和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气细粒子监测仪器和技术手段是我国环保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对环保部门控制污染排放以及相关政策的提出,以及对颗粒物的科学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将解决哪些问题?   “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由河北先河牵头、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共16家参与,项目总经费8888万元,其中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4088万元。   项目开发并产业化成套PM2.5监测仪,并制定适用于PM2.5监测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范,形成国产PM2.5监测的全程序质控体系及系列化的标准分析方法和PM2.5监测体系。项目基于自主研制开发基于β射线法、振荡天平法以及光散射法的PM2.5连续自动监测仪/粒径谱仪,PM2.5切割器/采样器,实现对细粒子的连续采样及其质量浓度的实时准确监测,为我国开展PM2.5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先河环保供稿,仪器信息网整理)
  • 污染源、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通过环保部验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经过在山东省累计半年多的试运行,6月28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的验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总量司、监测司、环境监测总站、信息中心、华东督查中心、济南电监办、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以及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及有关试点企业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以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为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山东省环保厅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应用试点的报告,以及上海麦杰环境科技公司的技术报告,并实地检查了华能黄台电厂试点工作现场。验收组认为,这一系统改变了只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在线监控的方式,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重点污染源监控数据更具科学性和公信性,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陆新元在讲话中表示,环境保护部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在线监控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已经投入了100多亿元,现在国控6488家重点污染源都已实施了自动监控。但也出现了数据造假等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他说,麦杰公司开发的这套系统在理念上有所突破,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有效杜绝了数据造假的问题,这就是这套系统的价值所在。   陆新元强调,这套系统还体现了环境执法的服务理念。通过安装工况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不仅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陆新元说,“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监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此有必要把这套系统和其成熟的经验尽快向全国推广。
  • 企业污染监测仪坏了18天 环保监测平台仍有数据
    p   在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仪器,将数据上传到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就能对企业排污实施远程连续监控。 /p p   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某企业氨氮在线监测仪的数据记录中,暗访人员发现,今年8月11日到28日共18天的数据严重缺失。维护设备的技术人员说,监测设备故障停机期间,根本没有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和分析。但暗访人员在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上,却发现排污企业现场监测设备停机的那18天里,平台竟然还记录有完整无缺的数据。 /p p   这家企业为鄂州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当地环保部门是否发现了这家企业监控数据存在异常呢?鄂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万细华称:“像他这样过来的数据,我们根本都不看。” /p p   孝感市某企业安装有废水排放实时监测流量计,暗访人员发现,该流量记录的数据,远远高出监控平台上记录的数据,也就是说废水实际排放量,远远高出环保部门掌握的数据。对此,孝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周国源说,在线监控设施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环保部门监控它末端的排污状况。” /p p   【现场回应】 /p p   “看了短片,很痛心。花了很多钱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说,对于监测数据造假,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将造假企业纳入环保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鼓励公众拨打12360进行举报。” /p p   她当场表示,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当天下午派出专班到鄂州和孝感督办,对涉及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到位。另外,完善监测系统数据异常的报警机制、现场查处机制和跟踪督办机制。 /p
  • 厉害了环保数据造假 个别企业污染物监测惊现“负数”
    p   为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环保部7个机动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和安阳市开展专项督查,已发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各类问题120个。 /p p   截至目前,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郑州、鹤壁、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运城、晋城市已经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邯郸、邢台市启动黄色预警。 /p p   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安阳市内黄县丰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为负数。邢台市一家热力公司的操作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造假,将排放浓度显示在小范围内波动。目前,当地公安局已对责任人行政拘留。唐山市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公司,15蒸吨锅炉在线监测蠕动泵管破裂,造成原烟气稀释,在线数据不准 唐山福海鑫钢铁有限公司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数据明显异常,二氧化硫数据为0,并且擅自关闭数采仪,数据无法传输到监控平台。 /p p   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不到位。天津市启动橙色预警并提前发布,但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中型以上柴油车停工停驶等管控措施形同虚设。唐山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要求水泥粉磨企业全部停产,但夜间抽查发现,唐山市丰润区京丰水泥厂、唐山市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唐山福顺水泥有限公司三家粉磨站企业全部在生产,其中,唐山福顺水泥有限公司在4月2日下午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督查组走后恢复生产。 /p p   还有企业蒙骗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检查。石家庄市力龙陶瓷有限公司在检查时临时开启脱硫设施,督查组离开5分钟后即关停脱硫塔。北京市通州区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废气净化设施未启动,企业伪造设施运行记录表。邢台市开发区东良贴面厂在督查组和地方环保部门亮证执法后,拒不接受检查。 /p p   环保部已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政府,责成立即整改,并限期反馈整改结果。 /p
  • 环保部:农村1/5土壤检测超标 农田菜地污染严重
    中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柴华)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上午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相关情况。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通报了《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相关情况。根据统计,2011年我国废水排放量为652.1亿吨 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约为2218万吨。相关数据的检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平稳,不过形势严峻。有关部门也表示,目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具体到各个方面,首先是全国地表水质轻度污染,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吴晓青介绍说,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流域都有轻度污染 海河污染达到中度。在26个监测湖泊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到了53.8% 而在监测的4700多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达到了55%。   空气质量方面,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到89%,但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细颗粒物PM2.5污染逐步凸显。吴晓青表示,试点监测结果表明,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均值是58微克/立方米,而按新规年均值的二级标准应该是35微克/立方米。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2.9%。   同时,在海域水质方面,近岸水域的水质被认为总体一般,9个重要海湾中,黄河口和北部湾水质良好,而胶州湾、辽东湾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另外,农村环境问题正在显现出来,形势严峻。环保部的检测试点结果表明,农村地表水轻度污染,土壤样品超标率达到21.5%,垃圾场周边、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的污染都比较严重。
  • 解读最新环保法规,助力土壤废弃物等重金属污染检测
    p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环境无法负荷随之带来的巨大压力,造成雾霾、水污染、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等严重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并积极出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规。早在 80 年代初,国家就曾统一做过土壤环境普查,如今一直有延续的计划和法规要求。在 2011 年我国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在环境方面主要是以监控为主,包括农村及土壤监控。 /p p   国家环保“十三五”( 2016-2020 )规划总体思路指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相继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后,预计在 2016 年编制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理、治理修复三大举措,预计投资规模可能超 10 万亿,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积极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力争在 2020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p p   2005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总超标率高达 16.1 %,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 82.8%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p p   土壤样品相对水质来说,基体更为复杂,且不同地方的土壤成分差异比较大。一般土壤中一些常量、微量元素的含量相差 5-6 个数量级,如土壤、沉积物中含有大量 Si、Al、Na、K、Mg、Ca、Fe 和微量 As、Cd、Co 、Pb 、Cr 等元素。在土壤样品测定中,样品种类繁多,基体复杂,高 TDS 测定元素种类多,浓度范围宽从 ppb —% 物理干扰,电离干扰,光谱干扰严重 样品量大 难以保障长期稳定性。 /p p   因此,土壤总量分析时,选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 ICP-OES )测定, 对仪器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既要保证极佳的检出能力,又要保证极宽的线性范围,同时仪器需要具备极强的抗干扰能力(如 EIE ,高基质等等)和多种可选的背景矫正技术,更好的、自动的消除背景干扰和光谱干扰( IEC/FACT )。 /p p   土壤有效态测定时,采用二乙三胺五乙酸( DTPA )浸提剂提取土壤中有效态 Zn、Mn、Fe、Cu ,提取液中不含大量的主基体且发射谱线丰富的 Fe ,几乎不存在光谱干扰。但土壤样品提取时采用大量的盐,高 TDS ,最好采用垂直矩管的 ICP-OES ,它抗基质(基体)干扰能力增强,矩管寿命长,维护周期低。 /p p   根据环保法规的要求、检测要求、测量仪器的限制,结合以上两点,安捷伦为用户推荐 5100、5110 ICP-OES ,它以专利 DSC 技术,同步垂直炬管双向观测,结合 CCI 冷锥尾焰消除技术 耐高盐,适应各种复杂基体,抗干扰能力强 先进光路系统设计高效稳定, Vista ChipII 检测器等保证仪器具有业内最快的分析速度和宽泛的线性范围 最大的样品通量 ICP Expert 软件高级功能 FACT 快速谱线解析技术,保证结果准确 并且具有业界无可比拟的长期稳定性 同时安捷伦为用户提供完整的、专业的土壤总量分析和有效态测定解决方案 CrossLab 为用户提供全球领先的、全面细致的售后服务。安捷伦 5100、 5110 ICP-OES 可以为用户承担土壤总量及有效态测定工作,是用户响应“十三五”规划的最佳选择。 /p
  • 【关注两会】系列报道之二:先河环保布好“监测天网”助力大气污染改善
    今日,中国环境报“两会关注”栏目,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环境监测工作相关建议和提案,记者重点采访了先河环保总裁陈荣强,并刊发专题报道《应用现代科技才能布好天罗地网》。文中,陈总强调,以传感器为主的网格化监控是灰霾治理的有效手段,先河环保通过微型化、小型化、源解析、无人机等组合监控,构建天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目前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证数据质量,不是装了传感器就是“网格化”,先河环保通过三级质控、四级校准,构建全生命周期质控体系;各地需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综合应用、分析研判、精准溯源,结合管理体制、机制,为政府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切实支撑。请关注以下详细报道:图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利用无人机对大气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图为先河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唐山市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以此为中心,开展11个系统联合监控、第三方服务精准治霾、协同治霾。编者按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很关注环境监测工作,并就建立污染源全面监测系统,试点开展企业污染源工业物联网监测布点工作等提出相关建议和提案。本版为此刊发专题报道,以飨读者。1 提案关注科技创新与大气监测“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关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破解空气污染监管难题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一提案将环境监测与科学技术进行了关联,建议建立污染源全面监测系统,建立非法排放污染源识别定位技术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并选择试点城市,尽快深入开展企业污染源工业物联网监测布点、污染源交叉验证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环境监测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在2月27日的环境保护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之前我国还没有PM2.5的例行监测站点,目前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且已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已经建成。但是,大气环境监测依然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偏远地区和部分企业的污染指标仍没有完全覆盖,部分监测指标只有PM2.5的数据,缺少SO2、NOX等指标,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地区整体污染情况。在企业污染源的监管上也有一定困难。并且,环境监测数据的应用与环境监测手段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系统需要运用先进的科技进行构建,尤其是在当下,急需进行科技创新,建设一流的智慧数据监测平台,不断提高大气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荣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应该融合多元化数据来源,构建天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统筹气象、交通、地理、经济、工业等相关大数据,开展环境监测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同时,结合经济发展和人口社会信息等,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为政府提供精准溯源、污染源解析、达标规划、能源结构调整等有力的数据支撑。2 有的放矢确保数据“真准全”虽然我国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已经较为完善,但在确保数据“真、准、全”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在一些地方,近年来就发生过当地有关人员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被全部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信接人,天下信之。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调研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着力打造环境监测的“国家队”,确保数据的“真、准、全”。如何以科学手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2015年,我国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时监测数据按“一点三发”的模式,第一时间同时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工作人员汪太明告诉记者,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不给瞒报、虚报监测数据者任何机会。“虽然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仅是个案,但性质恶劣。”汪太明说,干扰行为就是“白蚁”,空气质量监测就是“堤坝”,白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理不睬任其发展。一旦发现“白蚁”就要及时消灭,这样堤坝就会安全稳固,否则就会出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情况。所以必须重拳打击干扰监测的行为,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现象虽然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上较少发生,但在污染排放监测上却并不鲜见。有些工业园区“三废”治理各自为政,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周围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同时,各地污染源特点千差万别,如华北地区供热采暖锅炉烟粉尘排放比较集中,华东地区工业废气污染较为普遍。此外,一些企业缺乏环境意识,或从一已私利出发偷排漏排。这些都是环境监测面临的难题。“企事业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是降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监测企事业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投入比较大,传感器监测在这方面就显示出优势所在。传感器监测能指示稳定运行状态,若数据突然升高,就表明存在偷排行为,应立即跟进现场检查等工作。至于传感器与传统监测手段的可比性,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基本可信的换算关系。”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罗岳平表示。对于无组织排放,陈荣强建议首先要加强监控点位布设,从源头进行管控,将重点排放源全部纳入大气管理监控范围,及时进行预警。其次,加强末端治理技术及设施运用,一旦发现企业异常排污就及时进行处罚。而对于管理有效、积极进步的企业,可给予奖励,推动涉污管理部门及责任主体积极参与,将责任与压力逐级传递,真正将污染排放降下来。对于污染源差异,各地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加强与科技攻关团队的合作,开展源解析工作,搞清楚区域污染的主要来源,瞄准难点和痛点进行精准治理,做到有的放矢。3 工业物联网技术助力增强监测能力2016年12月22日,我国发射了首颗二氧化碳观测科学实验卫星——TanSat,从而成为全球第三个可提供碳卫星数据的国家。TanSat卫星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监测全球二氧化碳浓度分布情况。这是科技手段在环境监测上有力运用的一个体现。当前,我国的科技发展迅猛。提案认为,要把握住工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传感器、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将环境监测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部发布《生态环境大数据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在2020年要做到生态监测网络全覆盖。政策利好极大地催生了物联网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前景。罗岳平对此也持积极态度,他认为以传感器为基础的物联网技术,可在同等资金规模下扩大监管范围,发现更多的疑似违法排污现象。虽然不能直接开展监督执法,但有利于锁定重点可疑对象,同样会形成震慑力。空气监测微站的建设则是对大气流场数值模拟技术的实践。这项技术可以通过计算机技术模拟在线大区流场,进而结合污染物的分布追溯污染物可能来自的方向,进而识别污染排放源头。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张莎对空气监测微站深有体会。她说,襄州区以前只有一个国控站,AQI指数出现异常后,工作人员不了解是哪里出了问题,需要调集几拨人,围绕国控站往不同方向巡查,才能找到污染源。有了监测微站后,哪个站点数据异常,就直奔对应站点,找到污染源后,及时采取措施。另外,处置措施是否收到了实效,监测微站的数据也能让环保工作人员当个“明白人”。目前,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四川、广东等地均已建有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先河环保将小型国标监测方法设备与利用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站组合使用形成网格化系统,建立以三级修正、四级校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数据质控体系。” 陈荣强说。这种精准溯源、定点治污的网格化系统已成为各地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工具和抓手。 环境监测相关科学技术一览物联网传感器技术实际是传感器技术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与传统的监测体系相比,具有体积小、费用低、布点灵活、用电方便等特点,可以布设的监测点位更多、覆盖面更广,从而为环境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统筹气象、交通、地理、经济、工业等相关大数据,结合环境监测大数据和经济发展数据、人口社会信息等,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指导环保部门更好地开展治理工作。卫星遥感技术基于MODIS、OMI、AIRS等卫星传感器,可以进行PM2.5、NO2等多种大气污染物、雾霾分布、沙尘传输、秸秆焚烧、城市热岛、植被指数等一系列区域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遥感领域的动态监测。大气流场数值模拟技术通过计算机技术模拟在线大区流场,包括气压、风速的参数分布,进而结合污染物的分布追溯污染物可能来自的方向,进而识别污染排放源头。
  • 先河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体系 让数据“更真、更准、更全”!
    先河环保推出监测数据四级质控解决方案,搭建从内到外、远近结合、动静兼施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从单一的点源监测转变到点源、线源、面源监测,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企业污染源监测,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质量,大幅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准、全”。系统架构图经过四级质控系统,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从单一的点源监测到点源、线源、面源监测,全方位、立体化对企业污染源监测,达到提升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质量的要求。系统介绍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实现自动质控、远程操作、自定义质控、智能分析等功能。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可随时远程监控企业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为在线监测系统通入设定浓度的标准气体,来验证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数据质量。本系统可实现自动质控、远程操作、自定义质控、智能分析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等功能,为全面提高数据有效性,达标排放、排污收费等提供质控依据。烟气在线监控系统——采用国标法测量,可依据温度和压力自动补偿,可实现自我诊断和报警功能。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是以光谱分析技术为核心的固定式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作为监督性监测设备,一段时间内与企业的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同时运行,考核后者的数据质量,识别异常排放行为。该系统采用国标法测量,可依据温度和压力自动补偿,实现自我诊断和报警,具有准确度高、平行性好等优点。系统可以帮助上级管理部门远程智能识别违规排放的污染源,监控CEMS监测的数据准确性,发现异常后实时报警,让污染防治检查更具针对性。企业厂界监测系统——可以监测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TVOC和气象五参数,实现企业范围内空气质量的预警和报警。先河企业厂界监测系统可以监测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TVOC和气象五参数,针对企业污染物特征可选配测量参数,系统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好、响应灵敏、可靠性、快速性。该系统设在厂区内或厂界,可实现对企业范围内空气质量做出预警、报警,实时捕捉企业异常排放情况,可实现与在线监测数据关联分析,识别嫌疑企业。大气污染走航监测系统主要监管企业污染源排放扩散情况,监测车在线设备采用国标监测方法,集成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VOCs、环境温度、大气压和经纬度等数据。该系统机动性强、灵敏度高、实时性强,对企业外围全方位的大气污染情况开展走航监测,可实现摸清污染分布、环境质量超标预警、锁定超排污染源等效果,可与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大幅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测质控平台收集各质控系统实时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进行多维度、全视角的融合分析,识别异常行为和数据质量问题,并完成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的质控计划管理和报警信息推送等。应用案例展示企业厂界监测系统服务案例内蒙古乌达工业园区在已有工业园区分布基础上进行布点监测,对恶臭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污染来源追溯,准确界定企业责任。该系统能够有效规范企业排放行为,已经成为环境监管的一件利器。乌达本地媒体报导我公司监测系统大气污染走航监测服务案例在河北辛集市、邯郸市永年县、邢台市内丘县和沧州市等多地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移动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快速筛查本地高排放源,并提供数据报告,准确溯源。烟气污染源质控系统服务案例设备更换前后污染源质控系统在某企业安装后,对现场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质控抽查,发现烟气监测数据误差大、无响应等问题突出,企业更换准确度更高、运行更加稳定的在线监测系统。“十四五”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又一个五年,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又一个五年。未来,先河环保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重要思想,坚决保持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扬帆起航,奋勇向前,努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 环保部《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国内外现状报告》课题评估会在武汉召开
    2010年12月1日,环保部《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国内外现状报告》课题中期评估会在武汉召开。来自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巨正环保公司领导、专家听取课题项目汇报并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   《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国内外现状报告》课题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完成。   目前,国内污染源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仪器生产厂家众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生产能力差异较大,监测方法各异。因此,为保证污染源减排任务的实现,了解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状况,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国产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监测技术水平,而开展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现状和发展方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课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的发展基础、发展历程、演替过程 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发展规律和经验教训 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生产企业技术差距和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管理分析等。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 课题组织管理良好,进展顺利思路清晰,能够反映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的现状,对我国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会上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佟彦超处长指出:“开展此项目的研究、分析国内外水环境监测仪器现状,提出我国水环境监测仪器的宏观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同时通过摸清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行业生产企业的状况,找出差距,为规范我国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也为我国‘十二五’环境规划制定提出具体的建议。”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张志祥表示 “要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实际总结出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产业经验,找出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目标及发展方向,认真完善修改课题报告内容,给环保部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近日,课题组将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邀请专家论证后,报环保部对课题进行整体评估,课题成果将为下一步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行业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
  • 深圳朗石一体化水环境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
    随着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等环保要求的实施,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包括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在内9个重点领域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在目录中,朗石的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被三部门联合推荐的水质监测类“推广类技术装备”,朗石成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支撑单位。被推荐的技术装备分别处于开发、应用及推广阶段。其中,推广阶段是指技术成熟、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那么,朗石的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究竟有哪些过人之处?云南程海某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项目现场技术创新监测参数多。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因子种类数量为业内最多:36种(含14种重金属)。高度集成。在减小产品占地面积和空间的前提下,实现可高度集成15个监测因子,监测仪表的导轨式设计方便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扩展、运维和升级改造。试剂配方升级。降低试剂用量,延长试剂保质期,全面降低试剂成本和维护工作涉及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深度绑定物联网实现远程运维。微信小程序方便查看设备状态,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可实现远程反控和质控操作,可以全面又具体地掌握实时信息,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反应。应用创新首创3个月免维护的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首创水务监测的数字化应用模式。降低监测的技术门槛,扩大水质监测的应用场景。该系统应用于城市/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监测、地下水质量监测、岸基近海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业特殊用途回用水水质监测、景观水水质监测等多种监测场景。服务创新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突破传统仪器生产厂家仅提供仪器的服务模式,开创性地提供数据服务、监测方案服务、水质问题咨询服务等多种服务模式。利用先进的软件平台和数据挖掘分析技术,为各级机构提供仪器仪表、监测方案、数据、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等多层次服务模式。项目案例乌洲断面相关流域第三方水质自动监测朗石的一体化地表水及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通过对各闸口实施的连续自动监测,随时了解水质状况,实时监测沿岸污水排放口依法排放情况,为正确评估乌洲断面相关流域水环境整治效果及区域性水环境质量评价提供科学的数据资料。
  • 【关注】中国环保技术闪耀美国舞台 先河控股子公司美国SCI 参加美国全国空气污染监测大会
    美国全国空气污染监测大会 当地时间8月13-16日,美国全国空气污染监测大会(NAAMC)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举办。因主要参会者来自美国联邦环保机构、各地区环保局及美国知名大学,每年一届的NAAMC大会都会倍受关注,被誉为美国空气污染监测和治理的“风向标”。 本届展览会由美国联邦环保局主办,美国空气污染控制协会和美国清洁空气协会承办,吸引了来自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80家在全球环保领域领先的国际企业参展;3天内举办了100多场空气监测领域的报告和讨论。 美国SCI作为先河子公司,携集团总部的网格化传感器技术和产品以及在环境大数据精准治霾的先进经验,首次亮相美国市场。 基于我国环保事业的蓬勃发展,中国环保企业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技术和经验已走在国际行业前列。会议期间恰逢波特兰地区遭遇附近森林大火影响,PM2.5 小时浓度一度接近100 ug/m3,属污染天气。美国SCI安装在俄勒冈环保局附近的传感器成功捕捉到这次污染事件。采用机器学习动态校准方法的传感器,在与美国国控点仪器的观测数据对比中,相比其他同类型产品展现出了良好的优越性。引起参会者的极大关注和兴趣。短短三天美国SCI就收到来自美国联邦政府、地方环保局和多家环境企业的合作邀请。下图为8月14日波特兰市中心,受森林大火影响空气质量较差下图为细粒子(PM2.5)传感器(蓝色和绿色)与美国国控点数据(红线)的对比图先河出色的传感器质控技术也被美国同行在大会报告中作为唯一的中国优秀案例被提及 先河环保作为全球领先的网格化监测技术的开创者和引领者,首次将传感器产品在美国大型展会上展出并收获好评,为下一步辐射欧美乃至东南亚市场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 先河环保举办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发展与VOCS综合治理研讨会
    2014 年5 月28 日,为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视察指示,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筹备、精心组织的&ldquo 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发展与VOCs综合治理&rdquo 研讨会在石家庄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得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   研讨会上,先河环保首席科学家、总裁研发助理管祖光博士就《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发展与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做了主题报告。在报告中,他首先对大气监测的起源、历程进行介绍,重点就&ldquo 大数据中心&rdquo 作了详细阐述,并对如何建设大数据中心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系统方案,得到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同。先河环保目前正在进行大数据中心建设,待建成后,将先期服务于河北省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数据研究,后期还可为河北省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监管以及节能减排效果评估、环境资源管理决策等提供全面支撑。   监测只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VOCS 作为四大空气污染物之一,是雾霾天气的形成过程中主要形成因素,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次研讨会还专程邀请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栾志强就《VOCS 的来源、制度法规与治理技术》做了专题报告。在报告中栾志强研究员对VOCS 的广泛来源、目前VOCS 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以及复杂的治理技术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大气污染监测及有机废气治理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先河公司提前布局,谋划VOCS 治理工作,拿出专项资金3000 万元,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公司&mdash &mdash 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与全军环科中心正式签署了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技术战略合作协议,联合设立了&ldquo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北京)研发中心&rdquo ,共同就VOCS治理、施工、运营、技术咨询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联合设立VOCS 技术研发中心等展开全方位合作。   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学者、与会嘉宾就先河环保在大气污染监测及有机废气治理领域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对先河环保正在开展的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研讨会对于先河环保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先河环保由此正式跨入了VOCS 治理领域。公司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通力合作,将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北京)研发中心打造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治理技术研发中心。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立足河北,面向京津,服务全国,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 天津印发《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p p   各相关区环保局: /p p   为促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关于转发2016年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确定了2016年需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重点污染源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p p   一、建设要求 /p p   (一)本次建设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以“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综合控制指标,须选择采用火焰离子法(FID)检测技术的设备。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特征污染物加装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设备。 /span /p p   (二)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须包括:监测子系统(采样及预处理子单元、氢气发生单元、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等),样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样气温度、样气压力、样气流速流量、样气含湿量等参数),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单元以及网络通讯单元等 /span 。 /p p   (三)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及联网,应当符合《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6〕129号)的要求。 /p p   (四)企业排放口应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设置。 /p p   二、进度安排 /p p   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应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p p   (一)2016年10月31日前,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p p   (二)2016年11月30日前,其他企业有组织排放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p p   三、工作要求 /p p   1. 各相关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建设目标,落实各项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此次建设范围内的企业下达建设计划。为便于及时沟通联系,请各区环保局填写“区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8月22日前上报市环保局。 /p p   2. 请各相关区从9月起每周三中午前报送每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3)。市环保局负责此次建设的整体协调、推动、技术指导等 并就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向区政府通报。 /p p   3. 此次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建设资金来源以排污单位自筹为主,市财政将对按要求完成建设的企业进行适当的资金补助。 /span /p p   附件:1. 2016年天津市重点污染源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名单 /p p   2. 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联络表 /p p   3. 区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情况汇总表 /p p   2016年8月12日 /p p   (联系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蒙海涛 /p p   联系电话/传真:87671976) /p p   (此件主动公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7364b38-dbb7-4bf9-b157-099367e82dba.jpg" title=" 0.jpg" / /p
  •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两项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3月28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方面信息。联 系 人:许 夏联系电话:15910860529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传 真:010-59574839附件:1、《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4、《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2024年2月27日关于《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5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 无锡中科光电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设备亮相南京国际环保展暨暨环境技术交流会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3中国(南京)国际环保产业展暨环境技术交流会”于11月6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隆重开幕,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领导、环保协会、国内外相关企业代表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博览会。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应邀参会并重点展出了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及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江苏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领导付强主任、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自发老师等亲临公司展台参观产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领导付强参观公司产品江苏卫视记者7日前来我司展台就大气环境污染立体监测问题采访了我司总经理万学平先生,并了解到:中科光电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是大气环境监测常规点式设备的有力补充,其可确定污染物从污染源到受体的运动过程、监测大气环境中气溶胶的变化趋势、量化特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气溶胶的输送过程和沉降机理、判识大气污染物的局地和区域输送来源能够为空气污染防治规划方案、环境质量目标的制定、气象气候的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对控制措施的执行效果以及判断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改善环境的进展进行评价。公司总经理接受江苏卫视记者采访
  • 无锡中科光电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设备亮相南京国际环保展暨暨环境技术交流会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3中国(南京)国际环保产业展暨环境技术交流会”于11月6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隆重开幕,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领导、环保协会、国内外相关企业代表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博览会。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应邀参会并重点展出了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及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江苏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领导付强主任、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自发老师等亲临公司展台参观产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领导付强参观公司产品江苏卫视记者7日前来我司展台就大气环境污染立体监测问题采访了我司总经理万学平先生,并了解到:中科光电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是大气环境监测常规点式设备的有力补充,其可确定污染物从污染源到受体的运动过程、监测大气环境中气溶胶的变化趋势、量化特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气溶胶的输送过程和沉降机理、判识大气污染物的局地和区域输送来源能够为空气污染防治规划方案、环境质量目标的制定、气象气候的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对控制措施的执行效果以及判断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改善环境的进展进行评价。公司总经理接受江苏卫视记者采访
  • 环保部答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苯胺的检测方法等问题
    1.关于土壤现状监测点位如何选择的回复来信:  根据土壤导则要求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二级要求监测柱状样和表层样,三级要求监测表层样。如果建设项目场地已经硬底化,该如何如何选取监测点?是需要把已经硬底化的场地破坏还是另外选取监测点?回复:  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要详细说明无法取样原因。 2.关于土壤破坏性监测问题的回复来信:  一家木工喷漆企业租用其他厂的部分厂房,一层做木工,二层做喷漆(油性+水性)。按土壤导则规定,起码是土壤二级评价,需要在占地范围内布设3个柱状样,1个表层样。而厂区内部无绿化,场地均采用水泥硬化,请问占地范围内可否不进行土壤监测?回复:  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要详细说明无法取样原因。 3.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来信: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问题,希望得到你的回应。在实际工作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所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原来是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只要是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土地收储前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每宗地的调查费用都在几十万元,增加了用地企业的负担。我通过郑州市市长信箱反映这种土壤检测扩大化的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是:他们与省生态环境厅与部有关单位沟通并咨询法律人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只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我理解对于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不用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使需要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也应该是生态环境局组织调查,费用由政府负担。希望部长给个明确的回复: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还是只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回复:  一、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4.关于请教土壤中苯胺的检测方法的回复来信:  按照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3推荐的检测方法,土壤中苯胺要按照《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834)来进行检测分析,但HJ834该标准方法中并没有“苯胺”该参数,请问未来是否会有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回复:  为配套《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实施中苯胺的测定,我部正在组织制订《土壤和沉积物 苯胺类和联苯胺类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目前,该标准已公开征求意见。在该标准发布实施之前,实验室按《合格评定 化学分析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GB/T27417-2017)、《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10)和《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相关要求做好方法验证,确保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选择性、线性范围、测量范围、基体效应影响、准确度、精密度和测量不确定度等满足GB36600—2018苯胺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使用HJ 834-2017开展土壤中苯胺的监测工作。5.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来信:  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回复:  一、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6.关于农田土壤监测45项因子评价标准怎么选的回复来信: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针对调查评价范围内每种土壤类型设定的监测点,应对GB36600表1所列45项因子进行监测。如果环评阶段监测点设置在农田,监测45项因子,但是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中因子不全,是只评价标准中所含因子,还是参照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去评价? 回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的一是了解或掌握调查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现状,为后续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对现状监测因子的要求,“基本因子为GB 15618、GB 36600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根据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选取”。因此,农林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对于需要监测基本因子的监测点位,其基本因子根据下表所列标准的基本项目选取:7.关于咨询土壤导则里两个问题的回复来信:  咨询一下生态环境部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里面的两个问题 1、土壤导则中“6.2.2.2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3.”想咨询一下,“建设项目周边”里的“周边”是否指的是项目红线范围内邻近的区域?还是根据“表5”中的现状调查范围确定,还是有其他定义的方法?2、土壤导则中“7.4.3 现状监测点数量要求”中的“表6 现状监测布点类型与数量”里面提到的“柱状样点”怎么理解?1个柱状样点是否包含了分别从0~0.5m、0.5~1.5m、1.5~3m处及3m以下取的样本?回复:  一、土壤导则里中“周边”指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应在工程分析基础上,识别建设项目影响类型与污染途径,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判定。二、针对土壤导则表6中的柱状样点为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深层取样,取样深度由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垂向深度范围确定,非固定值,表注中的 “b柱状样通常在0-0.5 m、0.5-1.5m、1.5-3 m分别取样,3 m以下每3 m取1个样,可根据基础埋深、土体构型适当调整。”应根据土体构型,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土层进行取样。
  • 北京环保局:空气重污染因污染物排放大
    当您遇到环保违法行为或扰民行为,别犹豫也别客气,给我们打电话吧!环保投诉举报咨询热线:12369 如果您在线,也可以点击“12369环保投诉举报”http://url.cn/8BpCp7 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服务,尽快给您回复!更多   上午11时召开新闻通报会,联合相关委办局一起,介绍《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实施情况,以及近几天空气质量状况及预报信息。以下为现场文字直播。   张大伟(北京市环保局环保监测中心主任):下面我把近期空气重污染有关情况做一个介绍。1月10日到13日,基于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天污染级别维持在重度和严重污染的水平。其中重度污染日从11日到13日都是严重污染。本次污染过程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浓度水平高三个显著的特点。近年来是比较罕见的。   第一,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全国中东部地区整体大范围污染,环保地区尤其明显,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第二,持续时间长,1月9日北京空气质量还是二级,良好。10日直接转入五级重污染,连续跨过三级和四级两个级别。从1月10日开始到昨天是四天的重污染日,我们预计14日、15日两天,空气污染水平仍然较高,仍然是重度污染,这样整个重污染持续时间达到了6天。   第三,浓度水平高。从10日傍晚起,本市城区和城南部地区大部分空气质量监测小时PM2.5浓度超过300微克每立方米,此后污染水平持续上升。到12日达到峰值,很多子站小时PM2.5浓度超过700微克每立方米,在此之后浓度有所波动,缓慢下降。目前情况有所好转。我们最新的监测数据今天上午10点钟,城区和城南地区PM2.5小时浓度仍然维持在25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还属于重度污染,但是整个北部地区,密云、延庆、怀柔,浓度水平下降到100多微克每立方米,有所好转。   造成此次重污染的原因,我们初步分析有三个方面。   第一,我们污染物排放量大,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这些污染源排放量大,造成本次严重污染的根本原因。北京是特大型城市,城市运行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大,当污染扩散条件不利,污染源排放污染物难以扩散,空气污染随之加重。特别是2012年12月以来,整个华北地区处于极端低温天气,同比温度比往年要低,由于低温导致燃煤采暖排放量相应增加,这个影响也比较大。根本原因还是污染物排放大。   第二,扩散条件不利。近期极端不利的污染扩散条件是形成本次污染过程的直接原因。10日到13日,北京地区地面闭合低压控制,地面风速减少,湿度加大,并且逐渐形成了静风逆温和大雾极端天气扩散,造成持续积累造成本次污染过程。   第三,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贡献叠加,由于PM2.5污染区域性以及相关联区域污染传输,也是形成本次重污染的重要因素。近期,北京地区西南部、东南部,以及向南的周边地区污染水平明显高于我们城区,特别是北部地区,大范围,大区域尺度内污染物的输送和我们北京本地排放污染物相叠加,使PM2.5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也客观上加重了我们北京地区的污染水平。   最新的监测数据和气象资料表明,14日到15日,我们华北地区整体上仍然是维持在低压系统控制形态,目前严重空气污染状况难以根本好转,重污染过程仍将持续。   15日夜间,本市将受到一股较为明显的冷空气影响,地面转为冷高压前部,偏北风达到三到四级,我们北京以及周边区域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的清除,本次大范围重污染的过程基本结束。16日、17日我们预计空气质量可以达到优良的级别
  • 水质污染日益严峻,环保设备发展正当时 -----上海仪电科仪携多款水质监测设备亮相中国环博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紧张已经成为21世纪的一个全球性问题,水危机甚至“水资源争夺战”的现实正在逐步向人类逼近。另一方面,当前日趋严重的水污染又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水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由德国慕尼黑博览集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全国工商业联业商会等联合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环博会于2018年5月3-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集中展示了近3万种最新环境解决方案,涵盖市政、工业、农村环境治理领域的水和污水、固废处理、大气治理、土壤修复、综合治理五大行业及垂直细分全产业链,充分展现中国环保产业蓬勃发展的活力。 雷磁作为上海仪电科仪旗下主要品牌,利用智能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和快速响应移动检测设备,实现“水源地”、“地表水”、“饮用水水”、“污染源”等全生命周期水质监测,致力于保护中国水环境。此次,雷磁携SJG-705多参数在线水质分析仪、SJG-702智能水质多参数监测系统、SJG-781在线重金属监测仪、浮标监测等在线监测仪,以及DGB-401便携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SJB-801移动重金属检测仪、DZB-718型多参数分析仪等现场检测仪器,以及实验室DZS-708L多参数分析仪、COD-571COD分析仪、WZS-186型实验室浊度仪、PHSJ-4F型酸度计、DDSJ-308F型电导率仪、ZDJ-5B型滴定仪等实验室产品亮相中国环博会。 “雷磁”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创新和积累,作为国内领先的科学仪器制造商、检测溯源系统解决方案与运行服务提供商,将为客户在水质监测的应用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技术培训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和高品质的产品,努力为中国水环境产业发展贡献一份力!
  • 山西开始监测重金属污染
    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将专项监测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和空气。通过开展专项监测,山西省将及时发现重点区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状况和环境空气重金属污染状况及潜在风险。   据了解,山西省环保厅已下发《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方案》,并要求各地市照此方案认真执行,监测结果必须上报山西省环保厅,以全面、准确掌握重点区域水和环境空气重金属污染状况。   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是垣曲县、大同南郊区、侯马市、襄汾县、原平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环保局组织辖区内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对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开展水和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监测每月开展一次,每月1~10日监测。重金属全分析在每年枯水期开展一次,同时进行底泥中重金属含量的测试。   山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空气中铅、汞、砷、镉及六价铬等重点重金属将作为重金属监测因子。以重金属废气污染类型为主的区域,按月开展重金属污染物监测 以重金属废水污染类型为主的区域,按季度开展重金属污染物监测。
  • 天瑞三款仪器有效检测铬污染
    8月12日,云南信息报《5000吨剧毒铬渣来了,羊死了,猪死了,水也不能喝了》一文引起了媒体关注,文章报道了陆良县某化工企业剧毒工业废料铬渣污染事件。 该文称,5000吨剧毒铬渣进入水库,致使水库六价铬超标2000倍,之后又将30万立方受污染水,铺设管道排入珠江源头南盘江,水源污染将会直接影响整个珠三角的水质,从饮水、种植等多个环节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 该事件引来了业内对铬污染的广泛关注,铬污染究竟有何危害?中国的铬污染现状如何?如何检测铬污染?本文将为您解答。 危害:剧毒六价铬可致癌 铬渣是什么东西?究竟有什么危害? 据悉,铬是一种银白色的坚硬金属,比铁稍轻。由于生产工艺的特定需要,只要铬没被转化成产品固定下来,成为不可溶的形态,就会变成离子铬,遇水即溶,很快成为毒性极强的六价铬。 铬渣是在生产金属铬和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本身毒性强大。铬渣露天堆放,受雨雪淋浸,所含的六价铬就会被溶出渗入地下水或进入河流、湖泊中污染环境,容易造成更大规模的危害。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研究员介绍,六价铬极容易致癌,它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黏膜侵入人体后主要积聚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ldquo 人和动物喝下含有六价铬的水后,六价铬会被体内许多组织和器官的细胞吸收。&rdquo 因此,历史遗留的铬渣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置,对于整个生态系统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现状:尚有12个省市堆存铬渣 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事件并非是首例,实际上,铬渣污染已是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 据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统计,我国当时铬盐生产量及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全国累计生产铬盐200多万吨,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约200万吨得到处置,尚有400多万吨堆存铬渣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 对此,《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要在2010年底前,对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但改综合整治目标并未如期完成。据国家环保部今年6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超过300万吨。列入整治方案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7个省(直辖市)的铬渣已全部处置完毕。但尚有12个省市自治区(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堆存着铬渣,数量大约100万吨。 检测:X荧光有效检测铬渣污染 铬渣污染的现状不容乐观,因此铬及其有毒化合物的检测和监测尤为重要。 X射线荧光技术(XRF)是一种快速、有效检测铬污染的分析方法。作为国内XRF领域的领跑者,天瑞仪器所拥有的X荧光核心技术,已成功应用于铬污染检测。下面将介绍三款针对铬污染检测效果较好的仪器: 快速检测土壤中铬含量: Genius 9000 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Genius 9000 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是在EDX-P930 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的基础上升级研发的,对于铬污染的土壤以及固废物原地快速检测,有很好的效果。 Genius 9000 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操作方便,不需对样品进行前处理,能够在5-10S内检测出土壤中铬含量;其准确度接近实验室结果,是实地初查的最佳帮手。 今年7月面市初,Genius 9000便受到了市场的高度关注。事实上,Genius 9000所替代的手持三代产品&mdash &mdash EDX-P930 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已经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它曾在国内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中大显身手,得到了各大环境检测站、环保企业及科研机构的好评。 较之EDX-P930,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更稳定、更精准、更迅速。它使用小功率端窗一体化微型光管、大面积铍窗SDD硅漂移探测器以及自主研发的微型数字信号多道处理器,仪器分辨率和统计计数大大增强。另外,它仪可手持1-2秒对测试样品,也能使用座式实现较长时间的精细测试,10秒测量结果即可接近实验室精度。 实时监测水质中六价铬: WAOL 2000-Cr6+水质在线分析仪-六价铬 WAOL 2000-Cr6+水质在线分析仪-六价铬也是天瑞仪器2011年度推出的新品,是一款专用于实时、在线监测水质中六价铬的仪器。 六价铬毒性很强,因此,各级水环境自动监测站、自来水厂、地区水界点、水质分析室以及各级环境监管机构均需对水环境污染源(皮革厂、造纸厂、电镀厂)企业进行实时监测,控制其六价铬的排量,WAOL 2000-Cr6+水质在线分析仪-六价铬就是一款非常适合的仪器。 2011年2月,环保部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标准自6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首次对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类仪器提出了明确的性能技术要求,经实验室及实地应用效果比对,天瑞仪器自主研发的WAOL 2000-Cr6+水质在线分析仪-六价铬完全能够达到并超过国标要求。 国家环保标准及WAOL 2000-Cr6+水质在线分析仪-六价铬性能指标对比: 快速检测水质中的铬: HM 3000P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 HM 3000P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对于水质中的铬元素有很好的检测效果,其检出下限为0.5ppb、检出上限为20.0ppm。 HM 3000P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检测快速、操作简单,可便携应用于现场应急检测,也可应用于实验室的重金属检测和分析。它是各级环保局、水务局、监测站、自来水公司和疾控中心检测水质中铬元素的好帮手。 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基于权威机构认可的标准方法&mdash &mdash 阳极溶出法,是一个快速精确的重金属离子浓度测定工具,被测定物的状态是液态。对于固态被测样本,也可液态萃取液萃取后再测定。仪器采用阳极溶出(ASV)原理,检测液体样本中的重金属离子。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环保部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考核之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十一五”监测体系建设目标。各地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成绩,将作为“十一五”监测体系建设的最终结果上报国务院。   二、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将继续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我部对《办法》中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说明,明确了核查重点、评分细则及依据等,形成了《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各地要针对《核查表》的各项内容,做好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任务分解,按时完成《核查表》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为提升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我部将成立监测体系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将参与现场核查和结果审核工作。   四、为了强化对《办法》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做好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我部将举办监测体系考核培训班三期,分别对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人员、核查人员以及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各省自评、现场核查、专家审核三个阶段。   (一)各省自评   各省(区、市)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填写《核查表》,准备相关材料,编写自评报告。   (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组在听取地方人民政府自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检查各地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核定各地填报的核查表,编写现场核查报告。   (三)专家审核   审核专家在听取现场核查组汇报的基础上,依据各地提交并经现场核查组认定的核查表,以及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材料,对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复核。   六、考核时间   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与环境保护部进行的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一并进行。   请各地根据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要求和特点,推荐1-2名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坚持原则的专家人选,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二)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赵旭东 邢核   电话:(010)66556827,66556823   传真:(010)66556825   电子邮箱:wuranyuan@mep.gov.cn   附件:1.省(区、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核查表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 尾气检测造假突出 大量高污染机动车“合法”行驶
    近期华北、东北地区接连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局部地区PM2.5峰值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尤其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不少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举措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但记者在采访发现,由于在排放标准、检测方法、专业维护、监管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突出,大量高污染机动车仍在“合法”行驶,花费巨大人力财力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流于形式。  尾气污染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在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PM2.5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但陈耀强表示,现行机动车治理措施并没抓住重点,机动车污染仍在增加,使得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机动车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重庆市统一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投入6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检测机构的网络在线实时监控系统,2014年检测在用机动车共计110.1万辆,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8.23%,超过全国50%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2014年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PM2.5来源的29.5%,超过工业成为第一来源,让尾气监管部门十分困惑。  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前对车企检查,柴油车排放造假突出,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授权以及机动车环保排放未纳入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缺乏力度 且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进展不一,“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重庆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在今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联合举行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等专家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造假作弊和“车虫寄生”现象普遍。陈耀强表示,由于机动车尾气治理链条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上各种代办汽车年审广告满天飞,一些黄牛党声称“200元尾气包过”。车主朱某的越野车已行驶44万公里,“我的车尾气排放肯定不合格,每次都找黄牛给钱过,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重庆市某区汽车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造假严重,很少有车主专门去维修尾气排放系统。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24亿辆,未来5年预测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专家警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排放标准冲突 检测数据失真  陈耀强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跟油品质量、发动机和燃烧系统问题、尾气净化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大力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汽车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发动机和燃烧系统出现问题的概率较小且污染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尾气净化装置的管理上。”陈耀强说,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可将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也称三元催化器,是治理尾气的关键装置,一旦失效,尾气污染物排放会成倍增加。  陈耀强领衔的科研团队实验证明,国Ⅲ汽油车HC、CO、NOx的国家排放标准是0.2g/km、2.3g/km、0.15g/km,一台行驶29.44万公里、催化器失效的国Ⅲ汽油车这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超出国标6.35倍、7.56倍、53.4倍,更换催化器后排放量降低到0.1g/km、1.29g/km、0.16g/km。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卫东介绍,为系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I/M(Inspect/Maintenance)制度,即强制检查维护制度,其中定期更换尾气催化器是重要内容,我国至今尚未要求定期强制更换尾气催化器。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机动车尾气催化器的龙头企业,目前年生产约70万升,该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该公司催化器产品主要供给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市场零售,很少有车主愿意花钱更换催化器。  陈耀强表示,尾气催化器超过5年失效,如未更换, 2010年前购买的汽油车肯定超标排放,但绝大多数都在路上“合法”行驶,除了检测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存在问题。  国家强制标准GB 18352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做出了限定,而有关部门2005年又出台了HJ/T240-2005推荐标准,以“考虑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将标准放宽多倍。全国多数地方以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尾气,HJ/T240-2005中规定稳态工况法以体积浓度为计量单位,而国家标准以每公里排放多少克为计量单位,两者缺乏换算对应关系,测出的数据无法准确说明车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冷车检测,但很多监测站是用热车做检测,测出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不合理地放宽标准加上检测数据失真,导致大量的超标车被错误当成合格车,造成严重污染。”陈耀强说。  此外,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机动车超标排污成本过低。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规定,车辆定期尾气检测多次复检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年审,路面抽检如果不合格将会被扣下驾驶证,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严格的。  建立我国机动车I/M制度  陈耀强、张卫东等受访专家介绍,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如洛杉矶、东京机动车保有量远多于北上广等大城市,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正是得益于排放标准、尾气检测、后期维修、监管处罚等一整套治理体系的I/M制度。他们建议,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I/M检查维护制度。  首先,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催化器定期更换,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只有将每辆车“管”起来,才能真正取得治理成效。陈耀强表示,目前催化器成本约500-600元每升,定期更换还能让促进充分燃烧,节省约10%的燃油,并不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  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由于缺乏监管,市面上催化器假冒伪劣产品较多,同时4S店垄断汽车零部件,本来便宜的催化器售价过高,尤其是奔驰等高档车,常常需要几万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垄断,让催化器价格回归理性。  其次统一机动车检测标准和方法。陈耀强介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已接近欧美,但用车排放标准却放宽数倍,这种“双轨制标准”大大抵消了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所产生的减排效果。因此,应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2,统一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并制定规范操作方法确保检测真实。  再次,建立M站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严厉处罚造假行为。张卫东、陈耀强介绍,我国尾气治理I站即检测站已基本建立,应制定M站即尾气维护站资质认定、设备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M站的职责为更换催化器、维护发动机和燃烧系统,细化M站的评估、考核和收费标准,在机动车维修业开展规范化的尾气排放维修。同时,还要明确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尾气治理中的职责,对造假的检测站、维修站、车企、催化器生产企业以及不定期更换催化器的车主给予重罚。
  • 环保部要求自9月起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
    7月18日,环保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今年9月起开始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对公众特别关注的、重大的、统计性的、综合性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应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公开。   按照要求,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环保部要求,一般情况下,各级环保部门自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汇总类信息在年度或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等能即时发布的信息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例如季度排污费正式时段、应缴数额、实缴数额、征收机关、征收减缓免等信息在季度终了后45天内需要公布。
  • 税改剑指污染 环保渔翁得利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提出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把环境保护税再次拉入公众的视野。   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造成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亟须通过财税手段来予以调节,“十二五”期间我国有望开启环境保护税。借助国家政策利好,未来环保行业将步入黄金发展期。   环境保护税开征势在必行   据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6%,基本无法达到其3月发布的2011年单位GDP能耗应下降3.5%的目标。而“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目标是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6%,节能任务依然艰巨,这使得环境保护税开征的紧迫性进一步加强。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在我国,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要进一步遏制和扭转工业对环境资源过度索取的局面,就必须有效解决企业消耗环境资源代价过低的问题。环境税并不是为了单纯增加政府财富,而是倒逼企业降低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成为撬动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杠杆,从而成为国家环保制度的一部分。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亦强调,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要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开征已势在必行。   事实上,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设立绿色贸易壁垒。今年3月,欧盟宣布将在2012年对欧盟和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征收“碳税”,在专家看来,欧盟征收的航空碳税就是一种变相的环境保护税。   我国在环保方面并不是没有相关收费,当前实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就已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但费与税之间融合或过渡,还有很多技术性问题尚待解决。尤其是在中央提出结构性减税的大原则下,如何做到“绿色税收”的行之有效,则是问题的关键。   一进一退的“腾挪”   无论是现有的排污费还是未来的环境保护税,从经济层面来讲,一定程度上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因而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也就成为各界一直讨论的重点。   部分业内人士亦担忧,环境税的实施会迫使企业负担外部性成本,从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降低我国企业的低成本优势。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开征环境税后,整体税收会多出一块,这将为企业所得税   的调整提供空间。”他表示,随着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企业所得税也会   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促使市场主体在相对宽松的税收政策下获得更好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是有益的。   中国环境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明建议,环境保护税开征对象可先确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排放物,待时机成熟后,再拓展到污染产品,逐步提高排污费和环境税的征收水平。   环保产业将呈爆发式增长   业内专家普遍预计,开征环保税在“十二五”期间有望启动。对于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而言,环保税无疑是把高悬的利剑。但对我国的环保产业来说,环境保护税一旦开征,将大大刺激石油、化工以及火电等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企业在环保方面的需求,是极大的利好。   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发展速度快,参   与者众多,全国环保产业从业单位约3.5万家,产业收入总额近1万亿元。业内分析人士预计,未来5年,我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大气环保的行业增速将高于GDP增速约10个百分点,而行业龙头的增速有望高于平均水平。   湘财证券行业分析师朱程辉分析,前期,我国经济发展导致的污染问题严重,而环保投资的高峰期一般滞后于环境污染高峰期3-5年,预计“十二五”期间环保治理投资将较“十一五”大幅增长。随着GDP基数不断增大,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也将不断攀升,环保投资规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国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元,较“十一五”期间1.54万亿元的投资额上升121%,年平均增速达24.2%。借助国家政策利好、投资提速的东风,未来我国环保行业有望步入黄金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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