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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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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检测标准相关的论坛

  • 【求助】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执行哪个标准呢

    我们最近想要扩项做空气,因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购买家具,装修新家完毕后有时候会要检测一下室内的空气,那么现在在检测的时候遇到两个标准都可以使用:50325和18883,我打电话问过现在杭州能检测空气的单位一般都是采用50325的,这个标准简单,采样量低,不容易不合格,那么各位大大有做室内空气的么?在通过国家实验室验收的时候用50325的话行不行么

  • 【分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法标准

    [color=#DC143C]注:如发现标准有新的,请及时跟帖对此进行更正,谢谢![/color]1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6129—1995 2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15516—1995 3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6—2000 4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5—2000 5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668—93 6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669-93 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11737—89 8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6147—1995 9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582—93 1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7—2000 11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8—1995 12 居住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11742—89 13 环境空气 苯并(a)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9—1995 1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4—2000 15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3—2000

  • 【资料】室内空气检测环保标准的选择

    环保标准的选择: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是国家建设部发布,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是国家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 ②一般对装修前的毛胚房完工验收,应该按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进行检测;一般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即装修后的所有建筑),应该以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 【资料】我国家庭室内空气检测都有哪些标准

    我国家庭室内空气检测都有哪些标准? 目前,我国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有三种: 1.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没有使用前对装饰材料所带来的污染检测。 2. GB / T18883-2002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适用于房子使用后,尤其是家具搬入后的空气检测。检测参数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氡、二甲苯等。影响室内空气的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装饰用的板材、油漆、黏合剂、地板、墙纸、石材、家具等。 3. 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标准,适用于检测家具游离甲醛释放量是否在限量m g / L ≤1.5 的规定之内。家具甲醛释放量检测是一种破坏性的检测,用切割家具中的一块材料,在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后测得甲醛释放量。正规的检测一般需要5-10 个工作日,才能出具报告。

  • 司长解读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

    近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b]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b]2012年国家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新标准出台后,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目前已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臭氧(O[sub]3[/sub])、颗粒物(PM[sub]2.5[/sub]和PM[sub]10[/sub])、二氧化硫(SO[sub]2[/sub])、二氧化氮(NO[sub]2[/sub])、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017年3月,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臭氧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比对工作,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管理规定》为指导,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b]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b]《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提出了臭氧标准传递、监督核查和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统一了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b]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b]2016年11月,我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制定臭氧量值溯源/传递有关技术规范、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印发,是细化、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b]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b]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的工作目的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  [b]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b]臭氧一级、二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按照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开展臭氧标准溯源、传递和比对工作,按时提交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工作报告。  [b]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b]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或跨级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不承担区域质控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向下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  [b]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b]国控网和地方网执行国家统一的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规范和要求,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溯源至我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体系。  [b]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b]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除常规监督检查外,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提交各类检查报告。  [b]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b]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  [b]问:4项作业指导书解决了哪些问题?   答:[/b]《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适用于臭氧一级标准向臭氧二级标准量值传递的工作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规定了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一级校准的要求、方法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程序;规范了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一级校准的工作程序,使得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一级校准工作有据可依,保障了环境空气臭氧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中臭氧一级标准量值传递的权威性。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内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间接比对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规范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间接比对工作,建立我国环保系统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技术,保障了我国环保系统臭氧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测量量值一致性、可比性。为建立全国统一、完整的环境空气臭氧溯源链提供了技术保障。  《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适用于经一级校准合格的臭氧二级传递标准对三级传递标准开展的二级校准工作,以及经二级校准合格的臭氧三级传递标准对四级传递标准开展的三级校准工作;规定了各级监测、运维机构使用其经过上一级臭氧传递标准校准合格的传递标准对下一级臭氧传递标准方法开展校准工作的方法及相关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了各级监测、运维机构的逐级校准操作,使得各级监测、运维机构开展的臭氧逐级校准工作有章可循,保障了环境空气臭氧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体系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使各级监测、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能够追溯至臭氧一级标准。  《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适用于各级监测机构对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进行现场核查,用以评价现场分析仪的性能和状态,评估臭氧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和变化趋势;结合近年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现状和国家考核对数据质量的要求,通过数据统计与分析,制定了核查比对数据结果的评判标准;规范了现场比对工作程序、现场核查数据的记录、统计和评价方法,可作为评价运维公司的技术手段,同时可对重点关注数据和可疑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保障国控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 【分享】室内空气检测的三种标准适用性

    我国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有三种检测标准与依据:   1.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没有使用前对装饰材料所带来的污染检测。  2. GB / T18883-2002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适用于房子使用后,尤其是家具搬入后的空气检测。检测参数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氡、二甲苯等。影响室内空气的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装饰用的板材、油漆、黏合剂、地板、墙纸、石材、家具等。  3. 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标准,适用于检测家具游离 甲醛释放量是否在限量m g / L ≤1.5 的规定之内。家具甲醛释放量检测是一种破坏性的检测,用切割家具中的一块材料,在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后测得甲醛释放量。正常的CMA般需要5-10 个工作日,才能出具报告。

  • 环境空气氟化氢用什么标准检测?

    环境空气氟化氢用什么标准检测?

    有个项目要求检测环境空气的氟化氢(不是氟化物),没找到这个标准,能否用《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955-2018》这个标准中附录A[img=,690,25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2/202002251523368695_2143_1858968_3.png!w690x253.jpg[/img]只进行气态氟检测?对于固定污染源的氟化氢可不可以用《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1》中进行气氟的测定?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 急求:室内空气检测标准方法

    我需要检测居住区中室内空气检测的分析方法,要国家最新标准的,我现在要测:苯系物、总有机物、甲醛、氡、氨。请各位朋友帮忙下,谢谢了。可发到我邮箱:hdz.69@126.com 或联系QQ:316077835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背景资料可吸入颗粒物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臭氧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焦点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争议“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谈谈车内空气质量的标准方法与检测

    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目前我国只有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因为没有强制效力,致使一些汽车厂商明知理亏,但对消费者的诉求还是置之不理。那你知道汽车内的空气都含有哪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吗?征集车内空气质量的标准方法与检测方法,评价车内空气质量,你都知道哪些呢?快来参与分享吧!参与就有积分奖励

  • 【资料】车内空气检测标准要实施 厂家避讳成本问题

    车内空气检测标准3月实施 厂家避讳成本问题 来源:广州日报 〗 从今年3月1日起,国内首次制定的检测车内空气污染的标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正式实施,http://www.zhb.gov.cn/tech/hjbz/bzwb/dqhjbh/jcgfffbz/200712/W020071213503543675322.pdf这个标准对于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何谓艰难?事实上,这个法规从起草到正式制定,历经4年多,期间几次推迟出台时间,皆因可参考的国外标准不多。 然而在记者近日的采访中发现,不仅是消费者,就是汽车的业内人士对这《方法》也不甚了解,还提出了不少疑问。事实上,正如广州市环保局的相关人士所说,这只是我国环保部门对车内污染问题处理的第一步。对于车内空气污染的监控,日后的路还是很长。 检测结果:八成车内空气不合格 2003年3月,北京一市民疑因新车内苯污染超标导致中毒患病,经多月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李某遂将生产厂告上法庭,要求生产厂赔偿经济损失70余万元,成为全国首例新车内污染超标致人死亡诉案;2004年4月,原告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这件案例,被汽车业界视为关注“车内空气污染”的导火线。此后,车内环境问题引起了消费者高度关注,更引发了消费者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有关车内空气污染相关标准的法规,汽车内饰也从此走向“环保”变革。 根据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日前公布的一份国产新车车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结果。在接受检测的20个品牌、50款上市3个月的国产新车中,仅有9款轿车车内5项有害元素的含量符合检测指标达到合格标准。换言之,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车辆,超过80%车内空气标准不合格,大部分车型车内空气甲醛或苯含量超标。   环保局:检测方法出台只是第一步 据悉,3月1日实施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 不过,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该《方法》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车辆车内空气污染物超标,以及国内汽车厂家是否需要定期提供产品样品进行抽检、消费者发现车内空气污染物质超标后如何维权等内容。此外,该《方法》所检测的对象,是建立在车辆静止状态下由于车内构件材料和装饰材料造成的空气污染,并不包括实际使用时汽车发动和行驶,尾气窜入车内引起的车内污染。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在采访中如此表示:此《方法》的出台,虽暂时未能一步到位彻底监控车内的各类空气污染,但是有望从源头将车内空气污染进行部分遏制。换句话说,该《办法》仅仅是监控“车内空气污染”相关标准的第一步。 厂家:对成本是否增加避而不谈 车内空气污染测定标准的出台,对于厂家来说影响有多大? 记者试图先后拨通几家汽车厂家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希望了解其对车内空气污染标准出台的应对措施,以及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不过大部分厂家对此并没有过多的直接回复,只有几个厂家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身的产品会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并且达到此次实施的《方法》所提及的检测标准。 上海大众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其生产的产品一直依照德国大众最新的车内气体散发标准进行制造,并对车内所有非金属材料的选用进行严格控制,其各类车型均比国家法规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2年达到排放法规要求,并有专人在德国接受气味检验培训以确保车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和舒适度符合健康标准。 然而,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厂家对由车内空气污染标准所引起的生产成本压力,有所避讳。不过,一汽丰田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因此产生的成本并不会太多,也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记者发现,参与此次标准制定的厂家虽然包括了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但实际上由于此标准暂时未对厂家生产制造过程有硬性的约束检测时间和要求,因此真正关注此标准的汽车厂家并不多。

  • 空气氨检测标准曲线实在跟要求的差太多

    我发的空气氨检测怎么没有人上来回答阿?我的标准曲线实在跟要求的差太多,是不是我的naclo有问题啊?我用的不是无氨水,是不是也有影响啊?高手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了

  • 室内空气监测可选择的三种标准

    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有三种检测标准与依据:   1.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没有使用前对装饰材料所带来的污染检测。

  • 【分享】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的标准曲线的适应性评价

    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的标准曲线的适应性评价 标准曲线的适用性评价是指其是否可用于样品检测。对此,可用回归方程进行评价。(1)依相关系数r值进行评价,其指标量:r≥0.999。它表明回归方程中各试验点偏离回归线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2)回归方程中的截距(a)值不能太大。一般a≤10-3为宜,否则可认为回归线不理想。AHMT法测甲醛的a值应达到上述要求。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制作标准曲线。(3)回归方程中的斜率应符合标准方法中的要求。按“GB/T18883-2002《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实施指南”一书的给定值,其斜率b值约为2.5 吸光度/μg。否则应查找原因,达到要求。 摘自中国环境监测评价网

  •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81号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重要意义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三个率先”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进度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环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根据《意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自2012年6月起,每月10日前向我部上报本辖区上一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月工作安排,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三、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辖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林军 肖建军  电话:(010)66556814  传真:(010)66556817  邮箱:jcyc@mep.gov.cn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 水 土壤 空气标准目录

    成立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 MS,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ICPMS[/color][/url] LC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 原子荧光等仪器设备,想申请空气 土壤和水这些领域的检测项目,请问大家谁有比较全的标准目录 谢谢!

  • 2项新标准5条新修订监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市场新动向

    [table=100%][tr][td] [align=center][b][color=red]生态环境部公告[/color][/b] 公告 2018年 第32号[/align] [/td][/tr][/table][align=center][b]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b][/align]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sub]2[/sub]、NO[sub]2[/sub]、O[sub]3[/sub]、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sub]10[/sub]和PM[sub]2.5[/sub])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  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以上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18年8月13日[/align]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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