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紫外校准规程

仪器信息网紫外校准规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紫外校准规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紫外校准规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紫外校准规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紫外校准规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紫外校准规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紫外校准规程相关的解决方案。

紫外校准规程相关的论坛

  • 【求助】紫外校准的遇到的问题

    使用重铬酸钾校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时,基线平直度,波长准确度,重复性都合格,可见区测量透射比合格,紫外区测量235nm、257nm、313nm、350nm,只有220nm的不合格,18的透射比测到28,请高手帮下忙,分析是什么原因。

  • 关于仪器检定和校准确认规程的咨询

    老兵大哥: 最近我们这边扩项评审,专家提出一个关于检定确认规程的问题,让我们有点不知所措,望你抽空能够指点一下迷津。 问题描述如下:缺本次扩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确认规程。 当时和专家交流了一下,得到思路是可以参考仪器标准和方法标准要求来,还要做检出限,线性之类的。我就纳闷了,我们这个仪器检定后,还要这么复杂,真的有必要吗?后来我们发现很多现行监测标准是没有对仪器性能有规定,或者干脆都没有仪器标准。这种情况下,专家建议我们做质控样,看是否对方法有影响?还有一台仪器有很多种方法,这个又怎么处理呢?比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液相、紫外、分光光度计等,这些要是每个方法都按照这种要求来做,工作量就太大了。 在我看来,检定和校准确认规程是有必要,但没有必要弄这么麻烦。对于有特别需求的,应该在检定或者校准的时候要提前说明情况,以满足要求。检定完成后,再对检定结果进行确认即可。没有必要整这么麻烦。

  • 仪器的首次使用必须送外校准

    我们实验室最近低温恒温槽坏啦,重新买个新的。由于我们实验室是一年定期委外检定/校准的,所以想通过已校准过的温度计与低温恒温槽做对比,先使用仪器,到明年的委外校准时再送外校准,这样在实验室认可中是否属于不符合。

  • 送外校准仪器,校准报告怎么判断是OK的

    我们过CCC认证的时候,认证员说我们的校准证书没有盖CNAS章,不合格,怎么办,还有报告上说“参照校准结果使用”,没个结论,不行 还有,另外我想问问,属于强检的绝缘耐压测试仪,送外校,应该出什么报告,是出盖了CNAS章的校准证书,还是出检定证书?求大神指教,谢谢!

  • 【原创】紫外能量计校准出现的常见问题

    基本上询问到紫外能量计的客户都会对其校准相关问题特别关心,现在小编就将客户常见问题整理如下,也希望对使用者有一些新的了解和帮助。1、(紫外能量计)一般在哪里校准? a、需要第三方检测证书。客户可以直接拿到相关的检测机构或者找厂家代检,会收取一定费用(各地计量收费标准不一样,深圳计量院收费750元,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一般新机器可以送检,使用过一年及以上的仪器不建议客户送检,因为光源会衰减,计量院只会出具证书标明相差多,不会把仪器调准到标准值,这样出具的证书也没有任何意义。 b、仪器衰减,需把数据调回到标准值。一定要送回原厂家校准,厂家会提供相应的校准证书。2、(紫外能量计)使用多久需要校准一次? 一般建议一年寄回厂家校准一次。3、(紫外能量计)送回厂家计量,多久能寄回,等着用? 一般三个工作日内。4、(紫外能量计)送回厂家计量,收费多少? 使用我们家设备的客户,第一年免费,超过期限需收取200元每次。

  • 【我们不一YOUNG】紫外灯标准操作规程

    [table][tr][td][color=#FF0000][/color]1、目的规范洁净区紫外灯的管理、加强紫外灯的安全正确使用,确保其灭菌功能。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所有紫外灯的操作管理。3、责任人生产部部长、包装车间主任、设备维修员、门卫室值班人员。4、规程4.1 紫外灯的安装:4.1.1 选择波长2540埃左右的紫外灯为洁净区灭菌灯。4.1.2 一般于空间6~15立方米安装一只,灯管距地面2.5~3米为宜。4.1.3 紫外灯的使用环境为室内温度10~15℃,相对温度40~60%。4.1.4 紫外灯得控制装置应安装在洁净区入口处门外,便于操作员在室外操作。4.2 紫外灯的操作管理:4.2.1 紫外灯每天照射的时间为4小时,具体时间为22:00至次日凌晨2:00,由门卫室晚班值班人员负责操作。4.2.2 生产人员在紫外灯关掉10分钟后方可进入洁净区。4.2.3 紫外灯管的清洁,应用毛巾蘸取无水乙醇擦拭其灯管,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灯管表面。4.2.4 紫外灯使用完毕由使用者填写《洁净区紫外灯灭菌操作记录》。4.3 紫外灯的使用情况和时间应填写“紫外灯的使用管理记录”并由使用者签名,累积使用超过2000小时(或依据厂家说明书时间为准)后应该更换。4.4 紫外灯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映给生产部,必要时进行更换。4.5 房间内存放着药物或原辅包装材料,而紫外灯开启后对其有影响和房间内有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时,此房间不得开启紫外灯。4.6 紫外灯灭菌只能作辅助性灭菌工具,必须采用75%乙醇每周擦拭一次。5、相关文件《紫外灯灭菌效果验证方案》《紫外灯清洁规程》《紫外灯使用维护保养操作规程》6、相关表单洁净区紫外灯灭菌操作记录紫外灯预确认记录紫外灯安装确认记录[/td][/tr][/table]

  • 三用紫外仪的校准

    各位大侠有知道三用紫外分析仪的校准方法吗?我在看到有版友说要对光谱分布(波长)和辐射照度进行校准。但不知道怎么做?

  • 【讨论】紫外吸收曲线的校准

    我做变温紫外吸收时,每次吸收理论上应该为零的区域吸收值,由于校准极限的原因总是大于零,譬如在0.1附近或者更大,分析时可以将所有值减去0.1进行校准吗?[em09506]

  • 【原创】紫外能量计校准出现的常见问题

    基本上询问到紫外能量计的客户都会对其校准相关问题特别关心,现在小编就将客户常见问题整理如下,也希望对使用者有一些新的了解和帮助。1、(紫外能量计)一般在哪里校准? a、需要第三方检测证书。客户可以直接拿到相关的检测机构或者找厂家代检,会收取一定费用(各地计量收费标准不一样,深圳计量院收费750元,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一般新机器可以送检,使用过一年及以上的仪器不建议客户送检,因为光源会衰减,计量院只会出具证书标明相差多,不会把仪器调准到标准值,这样出具的证书也没有任何意义。 b、仪器衰减,需把数据调回到标准值。一定要送回原厂家校准,厂家会提供相应的校准证书。2、(紫外能量计)使用多久需要校准一次? 一般建议一年寄回厂家校准一次。3、(紫外能量计)送回厂家计量,多久能寄回,等着用? 一般三个工作日内。4、(紫外能量计)送回厂家计量,收费多少? 使用我们家设备的客户,第一年免费,超过期限需收取200元每次。

  • 仪器校准证书和仪器检测证书的区别

    检定证书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相关检定规程对数字压力表进行检定所提供的证明,表明该表依法实施了检定,是合格的。从你提供的情况,数字压力表应该是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校准证书是指仅对数字压力表进行计量校准,不是法定要求。检定和校准主要区别:1.目的不同- 检定目的是对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校准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2. 对象不同- 检定的对象是《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3.依据不同- 检定依据的是检定规程,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做的技术规定。校准依据的是校准规范,可以参照检定规程执行,也可以经校准方和用户双方商定自行确定校准方法。4.性质不同:检定属于强制性,校准不具有强制性。5.方式不同:检定只能在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经授权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校准可以采用自校、外校或自外校结合的方式进行。6.结论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不需要给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判定。7.有效期不同:检定证书上要求给出有效期。校准证书一般不给出有效期8.法律效力不同: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表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总体来说,检定证书有法律效力,校准没有,是企业自主行为,检定和校准都能溯源

  • 【求助】玻璃仪器送外校准报告的结果。。。怎么是这样?

    玻璃仪器(移液管与容量瓶)送外校准报告,结果怎么不确定度都是U=(0.0038~0.28)ml,...............................这个怎么解释,请教下各位!!!不确定度到底多少啊???----------------而且看了几份报告,不同规格(100ml/50ml/25ml)都是一样的,U=(0.0038~0.28)ml。是不是太假了点啊!!!

  • 【分享】检定与校准的区别

    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 目的: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对象: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依据: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性质: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周期: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方式: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内容: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结论: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法律效力: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从别的网站上看到的,感觉写的不错,跟大家分享一下

  • 长度计量校准有哪些仪器需要外校?

    长度计量校准有哪些仪器需要外校?长度测量工具   长度测量工具是指将被测长度与已知长度比较,从而得出测量结果的工具,简称测量工具。长度测量工具包括量规、量具和量仪。习惯上常把不能指示量值的测量工具称为量规;把能指示量值,拿在手中使用的测量工具称为量具;把能指示量值的座式和上置式等测量工具称为量仪。http://www.hzhlab.com/uploads/allimg/130905/1-130Z512100H28.jpg  最早在机械制造中使用的是一些机械式测量工具,例如角尺、卡钳等;16世纪,在火炮制造中已开始使用光滑量规;1772年和1805年,英国的瓦特和莫兹利等,先后制造出利用螺纹副原理测长的瓦特千分尺和校准用测长机;19世纪中叶以后,又出现了类似于现代机械式外径千分尺和游标卡尺的测量工具;19世纪末期,出现了成套量块。  继机械测量工具之后出现的是一批光学测量工具。19世纪末,首先出现立式测长仪;20世纪初,出现测长机;到20年代,已经在机械制造中应用投影仪、工具显微镜、光学测微仪等进行测量;1928年出现气动量仪,它是一种适合在大批量生产中使用的测量工具。  电学测量工具是30年代出现的。最初的是利用电感式长度传感器制成的界限量规和轮廓仪;50年代后期,出现了以数字显示测量结果的坐标测量机;60年代中期,在机械制造中已应用带有电子计算机辅助测量的坐标测量机;至70年代初,又出现计算机数字控制的齿轮量仪。至此,测量工具进入应用电子计算机的阶段。  测量工具通常按用途分为通用测量工具、专类测量工具和专用测量工具三类;还可按工作原理分为机械、光学、气动、电动和光电等类型,这种分类方法是由测量工具的发展历史形成的。现代很多测量工具已经发展成为同时采用精密机械、光、电等原理,并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测量工具,因此,这种分类方法仅适用于工作原理单一的测量工具。  通用测量工具是指可以测量多种类型工件的长度或角度的测量工具。这类测量工具的品种规格最多,使用也最广泛,有量块、角度量块、多面棱体、正弦规、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多齿分度台、比较仪、激光干涉仪、工具显微镜、三坐标测量机等。

  • 【求助】急!自校准方法的详细确认记录资料/设备自校规程备案的规定?

    我单位的情况:1.有13种自校设备,主要是自校准一些长度和时间(频率)的指标。包括搅拌机、试模、弯头、容量筒、坍落度筒等。2.设备自校规程我们换版的时候,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和增加,文件编号也跟着新体系文件改变了。我们原先在2005年在我市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协会)备过案。之所以备案是因为当时评审时,有个评审员是我市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科长,他提出的要备案。备案时在文件封面上盖章,并写上了备案号和有效日期,整个文件盖的骑缝章,没法任意改动。修改页也没实际意义。问题1:现在新问题来了,内容变了(有一部分设备现在有行业检定规程了,自校没意义了,有几个新设备没有专门的检定规程),还用备案吗?有没有关于得备案的规定?问题2:自校是非标吧?是不是按照新评审准则的要求(老计量认证评审准则没要求)进行确认一下就不用备案了呢?另一方面,如果备案了,是不是就不用确认了呢?问题3:你们是具体怎么确认的?这个非标确认后,是不是也可以申请资质认定,为别的实验室搞校准?别的实验室是不是属于评审准则上规定的特定的委托方?我个人觉得好象没有必须要备案的规定吧?如果不备案的话,评审员来了怎么解释呢?[color=#DC143C]关键的问题:自校方法确认的详细资料,谁能提供一份?[/color](非标的确认方法我知道,想要一份具体的自校方法确认资料。)问题太多了,请大家指点、探讨。[color=#00008B]与问题无关的请不要跟贴。[/color]

  • 紫外分光光度计校准周期

    我们实验室有5-6台紫外分光光度计设备,有几台一年采用几次,相当于备用设备,校准可以2年一次吗,还是必须一年一次。不校准偶尔又需要用。内部增加核查频次,体系内行不行?

  • 校准证书与校准依据偏差(检定与校准)

    本人今天做内审发现一个问题提出来大家讨论下,我检了电子天平与紫外分光光度计的校准证书,但是电子天平的校准依据是 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JJG 178-2007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问题来了,二份校准证书的校准依据都是检定规程,是不是应该给我们出检定证书呢?而且我个人理解电子天平和紫外分光光度计这二个也应该是出检定证书才是?有做这方面的版友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PS:校准或是检定的机构是不是一定要本地的?)

  • 求《中国计量》第9期文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求《中国计量》第9期文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一文作者:[color=#325cbd]苗苗 张坤宇 岳茂增[/color][color=#325cbd][/color][color=#333333]摘要:无[/color][color=#333333]一、波长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color][color=#333333]1.概述[/color][color=#333333](1)测量依据JJG178-2007《紫外、可见、远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color][color=#333333](2)测量环境条件温度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color][color=#333333](3)测量标准氧化钬滤光片不确定度U=0.3nm,包含因子k=2。[/color][color=#333333](4)被测对象用TU-1810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对标准氧化钬滤光片测试。[/color][color=#333333](5)测量方法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 [/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 [/color][b][color=#ff0000] 实在不好意思哦!我所没订《中国计量》该杂志,我是从知网上看到有该文的。我主要是想看一下,现在透射比不确定度是相对量,还是绝对量?订了该杂专的版友,拍个照发给我!恳求哦![/color][/b]

  • 紫外分光光度计杂散光校准

    美国药典USP规定紫外的杂散光校准,标准品为10mm比色池,以5mm相同溶液比色池为空白对照。而欧洲药典EP规定,标准品为10mm比色池,以10mm空白溶剂比色池为对照。两种方法都是什么原理?那个好一点?

  • 检定与校准、测试的区别

    定 义: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等。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检测仪器或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标准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相对应的由参考标准获得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测试: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1.对象目的不同从定义就可以看出检定是对计量器具全面评定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而校准和测试也可以对产品或设备,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2.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3.依据不同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依据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进行操作。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也可以自行编写;4.周期不同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5.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6.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7.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