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肠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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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肠国家标准相关的仪器

  • ATP荧光检测仪国家标准限量值 ATP荧光快速检测仪可用于医疗系统物体表面及操作人员手等表面洁净度快速测定的专用设备。也可用于表面洁净度测定及微生物生长控制。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采用生物化学反应方法,能够对食品,饮用水中的微生物快速检测,也能够对食品加工器具、工作台面、餐饮器具等消毒结果快速检测 。 ATP荧光检测仪技术参数:☆检测精度:1*10-16mole atp☆检测范围:1-9999RLUs(可以定制1-999999)☆检测时间:10秒☆重复性:≤±5% ☆采样点设定:不低于2000个☆存储功能:不低于20000个检测结果☆接口技术:USB、蓝牙、wifi结果表述:可根据RLU值采用预置公式计算后显示级别。 ATP荧光检测操作步骤①.握住球管,从检测管中取出沾湿了的拭子,涂抹检测区域(约4cm*4cm)。②.将拭子插入检测管中。③.握住吸阀,用另一只手捏住球管,从吸阀处折断。④.轻挤球管两次,挤出球管内试剂,轻摇两到三次,与检测管内涂抹后的拭子进行充分混合。⑤.将整个检测管放入ATP荧光检测仪中,关闭舱盖,进行测量。 以上是ATP荧光检测仪检测范围、ATP荧光检测仪原理、ATP荧光检测仪技术参数、ATP荧光检测仪特点相关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ATP荧光检测仪相关信息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ATP荧光检测仪国家标准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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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崂应1061A型 烟气含湿量检测器(20款)本仪器适用于测定污染排气中水分含量。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干湿球法。可与崂应3012H型系列烟尘/气测试仪等配套使用。产品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 执行标准 n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主要特点 n 适用于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水分含量n 经典干湿球法测含湿量,可选配无线与加热功能n 加热型整个管体可恒温加热,防止烟道水汽冷凝n 加热隔离设计,内置隔离模块将取样管与控制系统分开保障使用可靠性n 热电偶检测加热温度,加热时实时监测加热温度控温更精准n 采用高精度温度传感器,体积小受热均匀,测量干湿球温度更加准确可靠;无线型采用无线传输模块,与3012H-C(19款)主机实现无线通信,并保留有线接口,可由主机直接进行数据读取n 采用PE材质吸水棒,较纱棉包裹更均匀,挥发更充分,相同条件下PE材质更高效、更稳定n 内置锂电池,可在无外接电情况下长时间使用n 管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精制而成,美观、整洁、耐用,使用方便,易于携带n 手柄采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模压成型n 根据客户需求定做取样管长度,可选配加长管或90°弯头n 内置电子标签,与仪器出入库管理平台软件配合实现仪器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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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那艾实验仪器设备网站 全国送货厂家一手货! 品质保证!实验仪器非电子产品,使用效率和售后服务很重要。我们同品质比价格,同价格比效率,同效率比售后。设备仪器属于精密设备 客户订单录档案 免费1年质量保质,任何问题提供配件保养维护上海那艾仪器专注以实验仪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仪器企业,目前销售生产有一体化蒸馏仪,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COD消解仪,高氯COD消解仪,硫化物酸化吹气仪,全自动液液萃取仪,挥发油测定仪等等。在食品类等蒸馏项目中,有一些检测项目是比较特殊的,需要对收集的馏出液进行冰浴接收,比如检测白酒中的酒精度、食品中的N-亚硝胺、乙酸钠等。蒸馏过程复杂,同时在接收端对收集的馏出液进行冰浴接收,防止待测液体的有机成份二次挥发。目前,国内多数实验室均采用纯手工方式进行此类项目的实验操作,整个过程费时费力,搭配的简易实验装置弊端多多,冰浴时多采用冰块或简单的冰水混合物处理,但时间长了失去温度效果需要再重新更换。 所以那艾针对此类蒸馏的痛点研发智能冰浴接收蒸馏仪,在馏出液收集区域增加独立可控高效制冷模组,长期保持收集瓶0°状态,实现国标0°冰水混合接收要求,减少实验过程的操作繁琐度。适用标准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1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GB 5009.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 主要特征1、仪器机身采用框架一体式设计,稳固牢靠,主体采用品牌冷轧板配合静电粉末涂装,更加耐磨、耐腐蚀;2、从空开到触点,继电保护器到按钮开关等,选用正泰/德力西或同级别品牌电气,保证仪器品质和的使用寿命;3、控制模块采用PLC控制,性能强劲稳定,7寸触控屏可预设加热功率、加热时间、剩余时间等相关参数;4、加热模块采用适合圆底烧瓶的碗式形状的远红外陶瓷器皿,无明火加热,热辐射效率高、功耗小,耐干烧,防水;☆5、馏出液接收区采用高效制冷模块组,快速制冷最低可达-20℃,有效防止蒸馏液挥发;无需反复添加冰块维持;☆6、可定时控制,也可以定量控制,馏出液达到欲设体积后,蒸馏结束后系统能自动锁住馏出液出口,防止过量蒸馏,带防倒吸装置;☆7、主机设有冰浴接收和常温接收双模式,根据不同的样品的易挥发特性可以切换模式; 8、系统内自带说明书和服务中心二维码,手机扫码自动查看电子说明书和一键连接服务中心。 技术参数产品型号NAI-ZLY-4B控制方式PLC;7寸触控屏加热方式远红外陶瓷加热碗加热功率500W加热单元4*500ml双口烧瓶时间控制0-300min定量控制回收量可定量100ml-250ml接收瓶250ML温电保护装置有清洗方式可清洗馏出液管路额定电压22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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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肠国家标准相关的方案

  • 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 迪马科技 xStandard 标准品大汇总!
    2023年9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6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针对该公告,迪马科技陆续发布xStandard系列产品与该标准对应,共计47种,汇总如下所示。后续会持续更新更多系列化学标准品,请大家持续关注。
  • 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60.9-2019测定乙氧酰胺苯甲酯
    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60.9-2019家禽可食性组织中乙氧酰胺苯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采用东曹C18色谱柱TSKgel ODS-100V 4.6mm(I.D.)*250mm,分析乙氧酰胺苯甲酯,优化流动相乙腈比例后,分离效果优秀,达到国家标准的分离要求。
  • 国家标准测定水分与日本A&D MF-50快速测定水分方法的比较
    随着科技的进步,多种快速水分测定的仪器应运而生,MF-50水分快速测定仪是其中的一种,该仪器应用于食品、石油化工、环保等行业,采用快速灵敏SHS称量感应器及高效卤素灯加热系统,配合不同的加热控制和测定方式,能快速而准确得到您所需测定物料的含水率。每个样品所需时间约为10-15分钟,大大提高了单个样品和小批量产品的测定效率,并且节约电能。本实验采用烘箱和MF-50快速测定两种方法对一些饲料原料和成品进行测定,并进行结果的比较分析。对于实验中两种测定结果,我们认为GB6435-86更接近真实值。但是该方法测定时间长,耗能多,对于单个饲料原料样品或者小批量样品的测定而言效率太低,而快速水分仪测定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单个样品或者小批量的样品水分测定,快速测定方法完全可以代替国家的测定方法,所测的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可以节约大量时间和能源,值得饲料企业推广使用。,

腊肠国家标准相关的论坛

  • 如果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是否应执行地方标准?还是执行国家标准?

    如果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是否应执行地方标准?还是执行国家标准?

    [img=国家标准,690,81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161021440083_875_3167735_3.png!w690x819.jpg[/img][img=地方标准,690,73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161021446255_4965_3167735_3.png!w690x739.jpg[/img]各位老师,我发现一个问题: 我发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料行业)标准比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苯系物更为严格(图)。 那么,我们地方汽车4S店的喷漆车间的烟囱应该执行地方标准还是国家标准?4S店厂界的挥发性有机物应执行哪些标准?

  • 《山羊绒纤维外观形态图谱》国家标准样品延长有效期5年

    《山羊绒纤维外观形态图谱》国家标准样品延长有效期5年

    [b]GSB 16-2262-2008《山羊绒纤维外观形态图谱》国家标准样品延长有效期5年。[img=,690,43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1136018_6817_1954597_3.png!w690x431.jpg[/img][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rgba(0, 0, 0, 0.9)]5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水泥用石灰石成分标准样品》等8项国家标准样品及37项国家标准样品延长有效期的公告。其中,批准发布GSB 08-1345-F04-2023《水泥用石灰石成分标准样品》等8项国家标准样品,延长GSB 16-3739-2020《玩具油漆粉末中可迁移17种元素标准样品》等37项国家标准样品有效期,具体如下。[img=,690,9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2357599_6361_1954597_3.png!w690x975.jpg[/img][img=,690,40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2454708_3045_1954597_3.png!w690x404.jpg[/img][img=,690,40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2529324_8197_1954597_3.png!w690x408.jpg[/img][img=,690,41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3006732_6933_1954597_3.png!w690x412.jpg[/img][img=,690,31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6/202306061013091998_5319_1954597_3.png!w690x319.jpg[/img]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编辑:检测微信平台 ID:testbbs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color][/size][/font][/b]

  • 温氏回应变质腊肠事件:下架所有腊肠并暂停生产

    温氏回应变质腊肠事件:下架所有腊肠并暂停生产(羊城晚报)‘变质腊肠加工后接着卖?  温氏回应:下架所有腊肠并暂停生产  温氏集团下属公司广东温氏瑞昌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出有10余吨库存变质腊肠、腊肉及部分涉嫌变质的冻猪肉!对此,温氏集团28日下午正式发布公告,称集团已经决定下架该公司所有腊肠并暂停生产,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下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涉嫌生产加工死猪肉  有媒体27日报道称,位于河源的温氏瑞昌公司员工报料称,其所在的公司会将一些死猪肉或冻变质的猪肉进行深加工成腊肠或腊肉,甚至从深圳、广州等地回收一些过期或变质的腊肠,然后在工厂内涂改包装上的过期日期,再在包装上重新打印成新的生产日期,之后用新包装再返销至各地。在运输过程中死去的肉猪,该公司一般不会擅自丢弃或作无害化处理,多数死猪被冰冻后集中屠宰,然后与其他鲜肉混在一起运往本地或外地销售。报料人称,有一次,他看见有公司员工将一头死猪埋在公司的草坪内,却有管理人员又将死猪挖出来再屠宰销售给他人。  日前,在该公司冰冻库第二车间,当地办案民警发现了大量过期包装的腊肠,其中部分“广式腊肠”已发生霉变,这批腊肠初估有10余吨之多。报料人现场指证称,这就是该公司最近从外地回收回来的过期腊肠,公司将腊肠变质的部分剔除,然后再进行加工包装,返销至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商店再销售。  温氏下架所有腊肠  温氏集团28日发布公告称,温氏瑞昌公司是温氏集团下属子公司与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并称对该事件的发生给消费者造成的困惑和不安,温氏集团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温氏集团高度重视,立即召集集团高层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并立即成立由副总裁任组长的调查工作小组赶赴河源,深入调查温氏瑞昌公司是否涉及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集团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  目前,温氏集团已经责成温氏瑞昌公司停止腊肠生产,并立即下架温氏瑞昌公司所有腊肠产品并等待处理,温氏瑞昌公司相关责任人暂停职务并接受调查。并称温氏集团将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全力配合调查,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子公司管理需待完善  温氏集团现已发展成一家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目前已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建成近160家一体化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达335亿元。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出事可能跟他们的渠道铺得太广有关系,温氏集团在全国虽然有上百家子公司,但多数是跟别人合资的,内部管理不太完善。  对此,温氏集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腊肠不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只是作为礼品,此次发现的变质腊肠是该公司从市场回收的变质产品,是用于集中销毁处理的。目前,当地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勇报道)

腊肠国家标准相关的耗材

  • ProElut  IDAA  500mg/1mL 50/pk 亚氨基二乙酸型树脂,适用于《GB 5009.12-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铅(Pb) 是一种对人和动物均危害极大的有毒重金属元素,是当前食品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之一,长期使用被铅污染的食品,会造成人体内重金属铅的富集,对神经系统、骨骼造血机能、消化系统、生殖系统等均有危害,特别是大脑处于神经系统发育敏感期的儿童, 很容易造成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 《GB 5009.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于2023年 9 月 6 日正式发布,2024年3月6日实施,第一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中相较于GB 5009.12-2017新增了食盐、酱油、腌渍食品、火锅底料和方便面盐包等高盐食品的除盐前处理方法,采用亚氨基二乙酸树脂萃取柱进行样品净化,减少盐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迪马科技推出亚氨基二乙酸螯合树脂固相萃取柱ProElut IDAA 500 mg/1 mL (Cat#65962),适用于GB 5009.12-2023中高盐样品的检测。食品中铅的测定专用柱货号:65962产品描述:ProElut® IDAA 500mg/1mL 50/pk亚氨基二乙酸型树脂,适用于《GB 5009.12-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 石化行业用-国家一级标准气体
    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一级气体标准物质 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 产品特性:* 量值准确; * 稳定性高; * 种类齐全; * 供货周期短; * 提供微量氯气、氨气、氯化氢等气体标准物质; * 定制服务; * 不确定度小; * 有效期12个月; * 量值范围宽; * 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保障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一级气体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规格:2L/4L/8L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特性量值/μmol• mol-1扩展相对不确定度GBW 06321氮中四氟乙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22氮中三氟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23氮中二氟一氧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32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Urel=2%,k=2GBW 06333氮中氧硫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Urel=1.5%,k=2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气体标准物质 石化用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标气 石化用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
  • 石化行业用-国家二级标准气体
    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石化行业-国家二级标准气体 二级标物 标气产品特性: * 量值准确; * 稳定性高; * 种类齐全; * 供货周期短; * 提供微量氯气、氨气、氯化氢等气体标准物质; * 定制服务; * 不确定度小; * 有效期12个月; * 量值范围宽; * 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保障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规格:2L/4L/8L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特性量值/μmol• mol-1扩展相对不确定度GBW(E)061322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氦、氢、氧 100-5000Urel=1%,k=2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氮 500-30000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二氧化碳、乙烷 1000-100000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 100-30000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丁烷、异丁烷 100-10000甲烷中氦、氢、氧、氮、二氧化碳、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 100-5000GBW(E)061517氮气中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环丙烷、丙二烯、丙炔混合气体标准物质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环丙烷、丙二烯、丙炔 10-100Urel=2%,k=2氮气中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环丙烷、丙二烯、丙炔混合气体标准物质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 100-100000Urel=1%,k=2氮气中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环丙烷、丙二烯、丙炔混合气体标准物质环丙烷、丙二烯、丙炔 100-30000GBW(E)061518氮气中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 10-100Urel=2%,k=2氮气中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 100-50000Urel=1%,k=2GBW(E)061519氮气中1,2-丁二烯、顺-2-丁烯、反-2-丁烯、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戊烯、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1,2-丁二烯、顺-2-丁烯、反-2-丁烯 10-50000Urel=2%,k=2氮气中1,2-丁二烯、顺-2-丁烯、反-2-丁烯、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戊烯、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戊烯 10-10000氮气中1,2-丁二烯、顺-2-丁烯、反-2-丁烯、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戊烯、正己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正己烷 10-5000GBW(E)060828氮中硫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2-50Urel=3%,k=250-10000Urel=2%,k=2GBW(E)060829氮中二硫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50Urel=3%,k=250-2000Urel=2%,k=2GBW(E)060830氮中甲硫醇气体标准物质2-20Urel=3%,k=220-1000Urel=2%,k=2GBW(E)060831氮中乙硫醇气体标准物质2-20Urel=3%,k=220-200Urel=2%,k=2GBW(E)060832氮中甲硫醚气体标准物质2-20Urel=3%,k=220-200Urel=2%,k=2GBW(E)060833氮中乙硫醚气体标准物质2-20Urel=3%,k=220-200Urel=2%,k=2GBW(E)062298氮中二氯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99氮气中氯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300氮气(空气)中甲醇气体标准物质5-100000Urel=2%,k=2GBW(E)062301氮气中乙醛气体标准物质1-100Urel=2%,k=2GBW(E)062302氮气中丙烯醛气体标准物质1-100Urel=2%,k=2GBW(E)062303氮气中丙烯腈气体标准物质1-100Urel=2%,k=2GBW(E)082647氮气中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48氮气中甲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49氮气中乙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50氮气中邻二甲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51氮气中对二甲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52氮气中间二甲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53氮气中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82654氮气中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00Urel=2%,k=2GBW(E)082655氮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20-500Urel=1%,k=2GBW(E)082656空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20-500Urel=1%,k=2GBW(E)082657氮气中氯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8氮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9空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62221氮气中顺式-1,3-二氯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2氮气中反式-1,3-二氯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3氮气中1,2-二氯丙烷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4氮气中1,1,1-三氯乙烷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5氮气中顺式-1,2-二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6氮气中反式-1,2-二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7氮气中三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8氮气中1,1-二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29氮气中1,1-二氯乙烷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GBW(E)062230氮气中1,2-二氯乙烷气体标准物质1-10Urel=2%,k=2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气体标准物质 石化用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标气 石化用 标准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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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黑窝点用病死猪肉制作腊肉腊肠
    黑窝点内用于制作腊肉腊肠的不仅是病死猪肉,为防止病死猪肉长虫,还将毒盐亚硝酸钠和农药敌百虫搅拌,掺进工业用盐腌制病死猪肉。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日,记者暗访4天,东莞中堂镇斗朗工业大道边,一个用病死猪肉制作腊肉腊肠的大型黑窝点被揭开了丑陋的面纱。这个黑窝点内用于制作腊肉腊肠的不仅是病死猪肉,为防止病死猪肉长虫,黑心老板竟然用亚硝酸钠和农药敌百虫搅拌,掺进工业用盐,来腌制病死猪肉。每天有数千斤这样的毒腊肉腊肠,送进大岭山信立农批市场,再从农批市场流向东莞和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工厂食堂以及餐馆。   现场:病死猪肉发黑长出斑   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凌晨4时30分,记者赶到东莞中堂镇斗朗工业大道边。此前3天,记者连续暗访,已基本掌握该黑窝点的运作情况。   记者驱车直接开到黑窝点旁,冲进黑窝点。   其中一间房内,地上、走廊上堆满了猪肉,这些猪肉很多猪皮颜色已经发暗、发黑,长出了斑,闻上去有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这些猪肉堆得满地都是,十几个工人正拿着刀在分割猪肉,准备用来做腊肉。看见记者拍照摄像,这些工人全都跑了。   天亮后,中堂镇多个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确认:这些猪肉光看肉色、气味就能确认都是病死猪肉。   &ldquo 病死猪肉不长虫,苍蝇不来叮&rdquo 的&ldquo 秘方&rdquo &mdash &mdash 毒盐毒药拌工业用盐   记者在黑窝点发现,这些猪肉的腌制过程触目惊心。十几个工人切猪肉的背后就是几个用水泥砖砌成的腌制猪肉的方槽。其中两个1米高、3米宽的方槽内,堆满腌制的猪肉。另外两个方槽内的猪肉,已被拿出来浸泡在水中,用来融化盐分。   现场有23包腌制病死猪肉的盐,每包重100斤,盐袋上写明是湖北产的精制盐。赶来的东莞盐业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这是工业用盐。   盐袋旁边,还有一包已经开封的亚硝酸钠。在已经搅拌的盐堆边,有一个已经倒空的农药敌百虫的塑料瓶子。在隔壁房间,记者找到5个装敌百虫的箱子和8瓶尚未使用的敌百虫农药。   天亮后赶来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黑窝点老板用&ldquo 工业用盐+亚硝酸钠+农药敌百虫&rdquo 搅拌,腌制病死猪肉,这样可使病死猪肉不长虫,苍蝇不来叮,长久保存。   &ldquo 黑窝点&rdquo 大起底   中堂镇执法人员在现场告诉记者,这个窝点目前无牌无证,牌照正在申办过程中,在备案的相关资料中显示,这个窝点的老板有3人,分别为:刘康清、胡林贵和丁隆全。   暴利:两元一斤收购死猪   这些病死猪肉从哪里来?知情人透露,这些病死猪是专门从惠州博罗、增城和深圳等地收购过来的。窝点老板收购这些病死猪,低的每斤只要2元,高的也不超过6元。病死猪肉经过腌制、熏烤成为腊肉,每斤售价5到15元左右,每斤腊肉利润约3元。   相关链接   非法添加亚硝酸钠敌百虫可能致人死亡   专家告诉记者,一次食入0.3克至0.5克的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在使用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   今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安全预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亚硝酸钠。   至于农药敌百虫,专家介绍,敌百虫本身是一种低毒药物,但敌百虫遇碱则水解成敌敌畏,毒性非常强。因此,敌百虫是绝对不允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的。   流向:进农批市场卖给食堂餐馆   据了解,这个黑窝点存在已经近两年,每天生产的毒腊肉毒腊肠在4000到5000斤左右。这么多腊肉腊肠去了哪里?知情人介绍,大多去了农批市场,再从农批市场流向工厂食堂和餐馆。   在现场,记者发现晾晒在室外、已制作完成、原本准备天蒙蒙亮就运走的腊肉腊肠有近2000斤,而窝点内,10多间烤房内还有两三千斤腊肉腊肠正在熏,这个黑窝点每天的产量的确可以达到近5000斤。   这些腊肉腊肠是否真的流向了农批市场?昨天中午,为核实真假,记者来到大岭山信立农批横六路的腊味区。在这里10多家档口都在批发销售腊肉腊肠等腊味。而这些腊味的价格,便宜的每斤竟然只要5元钱 金坛市亿通电子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实验室仪器以及分析仪器,食品快检箱都有!!!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可按程序转为国家标准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的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2. 对标准样品作出规定新版《办法》对《标准化法》第二条的“标准样品”的用途做出了明确,标准样品和相关标准配合使用,用于测试、比对等活动。同时,明确标准样品的编号规则,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示例:GSB××—××××—F××—××××。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国市监标技规〔2021〕1号)中的编号规则保持了一致性。3. 明确制定国家标准的要求新版《办法》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标准立项评估、报批稿审核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严格要求标准制定周期,新版《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理原则,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4. 增加标准供给手段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标准的衔接,新版《办法》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新版《办法》指出,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5. 促进标准实施新版《办法》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宣贯和解释。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小结:从以上修订内容来看,此次修订符合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和疑点进行了明确,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办法》全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事业单位参编标准方式与作用一、参与条件企业受邀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起草的条件:(一)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二)企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三)企业产品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四)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求。二、参与形式(一)企业参与分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二)参与人员分类:编写人员(三)标准公开出版后的单位、人员排序原则:考虑对标准起草过程的参与程度。三、参与作用(一)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提升企业在政府、行业、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二)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原因!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或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更为甚者,参与企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三)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四)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遵守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壁垒的“利器”。(五)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是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一个参数的设定,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订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六)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七)企业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八)政府奖励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建设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1、政府奖励政府根据参与标准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2、政府鼓励(1)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2)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3)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九)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急剧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比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加强了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作为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订。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审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 国家标准委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办公厅(室),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做好2023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国家标准全覆盖,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标准,持续加大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二)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项目立项,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助力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强化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鼓励上下游相关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加强沟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撑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产业有序链接,国民经济高效循环畅通。(四)稳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加快我国技术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在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加快我国自主技术同步在国际国内应用。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五)强化国家标准有效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的协调配套,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安全底线。支持修订、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将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加快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标准管理模式创新,拓展国家标准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二、立项重点(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推进支撑法律法规实施、落实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和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1. 初级产品安全标准。包括: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2. 工业产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消费品化学安全、装饰装修材料安全、化妆品安全、五金制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锂电池安全、电子产品安全、机动车安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3. 资源环境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电磁兼容、生物安全、噪声限值等。4. 公共安全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业过程作业安全、工业粉尘防爆、储能电站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二)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纲要》提出的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2023年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和方向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1. 农业农村领域: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产业帮扶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等绿色农业与生态安全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农村领域标准。2. 消费品食品领域:消费品质量分级、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个性定制产品、智能产品、绿色产品、文具运动器材、眼视光、工艺美术等标准。婴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特殊群体重要消费品标准。饮料、调味品和肉禽蛋制品等食品质量标准。地理标志术语、分类、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加快重点消费品领域国际标准转化。3. 医疗健康领域:消毒用品、公共卫生、生物技术和中医药标准。高端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医疗防护器械等医疗器械标准。4. 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碳排放核算报告、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农业交通节能低碳技术、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等标准。风力发电、冷冻空调、压缩机、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5.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工业母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工程机械、储能装备等重点高端装备标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交叉融合领域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推进重点装备领域国际标准转化。6. 关键基础材料领域: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陶瓷、高性能纤维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标准。专用水泥、特种玻璃、再生塑料、特种分离膜以及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储氢材料等标准。7. 新兴技术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数字政府、IPv6、纳米、空间应用、微细气泡、超导等关键技术标准。8. 服务业领域: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中央厨房等生产性服务标准。智慧物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现代流通标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风险防控和消费者保护标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和适老化改造等生活性服务标准。旅游、文化、休闲康养、餐饮节约、赛事管理、体育用品、青少年体育,以及家政、物业等民生领域标准。9. 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准。文物保护、语言文字、地名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标准。10. 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公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政务服务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和碳排放、机关资产管理、机关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等机关事务管理标准。11. 公共安全领域:事故调查与分析、矿山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管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灾害风险防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普查、人工影响天气、个体防护装备等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标准。工业雷管、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安全标准。人像鉴伪、尸体检验、毒物分析、微量物证检验、声纹检验等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12. 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标准化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评价与改进、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数字运维等城市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13. 公益科技服务领域:地理信息、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气候品质评价、气候生态评估等标准。科普服务提供、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设备、科普服务评价等标准。14. 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开办、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风险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化教育等领域标准。(三)国家标准样品。绿色生态、农产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标准样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配套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通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应用的标准样品。三、申报要求(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技术委员会归口。(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范围之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并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前,应系统梳理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标准,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在采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区域性国际标准组织、其他国家标准化机构或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不得影响履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免费公开的法定义务。(五)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现行标准中,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涉及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相关新兴领域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制定外文版。(六)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制定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七)强化标准制修订协调。鼓励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修订、同步发布。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强化复审结果的运用,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国家标准优先立项。(八)国家标准立项采取分类评估方式。制定项目应当进行答辩,各有关方面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答辩等工作。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原则上无需答辩。(九)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集、遴选,或由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提出项目建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四、申报材料(一)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 标准体系表。申报单位应提交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规划近几年的标准化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标准体系表有变化可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更新维护。2.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选择“军民通用的标准项目”,并填写理由及协调情况。——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3. 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4. 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应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情况(给出配套标准清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等。5. 项目申报公文。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在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时,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三)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标准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标准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四)申报材料格式。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国家标准样品项目需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五)联系方式。1. 国家标准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程瑾瑞、庞晖010-82260708、82262842电子邮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邮编:100026 2.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徐大军、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邮编:100048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承担联系工作。联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电子邮件:huhuixun@samr.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五、项目管理 (一)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集中下达,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达一批。(二)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立项的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一并下达。其它外文版项目视情况每年集中下达不少于一批立项计划。(三)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技术委员会减少新项目申报。(四)项目下达后,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认项目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周期,规范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各关键环节工作。(五)加强对国家标准制定的管理。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当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需要延期项目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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