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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机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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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机构检测相关的资讯

  • 质检总局确定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方案
    4月10日,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组长、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做了重要讲话。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组长、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做工作部署,并宣读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组2014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2月26日正式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中央编办会同质检总局组织召开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座谈会。整合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任务的33个中央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组建方案》和《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工作规则》,正式成立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工作组由10个中央部门组成,中央编办、质检总局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为副组长单位。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科技司(中央编办事改司)。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个部门介绍了整合工作相关情况。   会议强调,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客观要求,是检验检测认证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需要。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国办(2014)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科学界定功能定位,从4个方面大力推进整合工作。一是大力推进部门内、系统内整合,要深入调查摸清家底,结合分类明确定位,多种方式推进整合,释放活力转企改制 二是大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整合,打破部门所有格局,着力解决重复建设、重复检测等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跨地区、跨层级整合,打破地方分割,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体系 四是大力推进一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强做大,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着力提升一批、壮大一批、扶持一批,努力打造世界知名品牌。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吃透文件,协同配套,大胆探索,真正把整合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黑检测”公司目的是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质检总局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ldquo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rdquo 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ldquo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dquo 提出意见。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2月27日
  • “国内商检、质检等检测机构基本都用进口设备”
    近日,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申请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设备,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中有效成分、重金属元素、药物残留、非法添加等成分的检测,此类成分往往含量较低,比较国产和进口设备,进口设备在低含量的检测方面优势明显。   除上述理由外,该单位还表示,从使用情况看,目前国内检测机构(商检、质检等)基本都使用进口设备,进口设备虽价格较贵,但设备在精度、灵敏度和耐用性方面明显优于国产设备。   鉴于此,该单位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原文: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jkcg/4028868748f9645c014a3839d45b6a91.html 编辑:刘玉兰
  • 天津现“注胶虾” 质检机构称无法检测
    核心提示: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注胶虾”销售。记者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不知从何下手”。     2012年02月07日,天津,消费者指着“注胶虾”的位置,在虾头和虾身之间的透明胶状物。   针对网上热传“天津水产市场惊现‘注胶虾’”,记者日前调查了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市场确实存在“注胶虾”销售。但是由于这些注胶环节不明,来源复杂,也给监管与治理带来难题。   【水产市场】   “注胶虾”批发零售市场均有   日前,中国网、中广网等图文报道“注胶虾”充斥天津水产市场。“注胶虾”迅速成为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话题。   14日凌晨5点,记者来到天津最大的水产批发市场——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在多家虾产品批发店,记者均发现有“注胶虾”。   这些“注胶虾”为冷冻虾,泡在冰水里,看起来更饱满,颜色偏白,头部轻轻一挤,容易脱落,里面有透明的胶状物体。一批发商说,春节过后虾价就下降了,目前单价在30元至120元之间。虾的产地,有渤海湾的,也有从南方沿海运来的。   对于网上声讨的“注胶虾”现象,有的批发商说“不了解”,有的说“很正常”。一批发商说:“因为冷冻虾解冻后会变得瘦小干瘪,分量也会减轻。所以现在比较流行的做法就是往虾头、虾的腹部注射明胶。这样既能增加虾的重量,还可以避免虾头出现凹陷、塌瘪等现象。”他说,“可能在下船时就已经注射了,也可能在天津一些偏僻的作坊里注射的。”   记者随后先后走访了天津华苑居住区丰盈综合市场、王顶堤居住区无名路市场、同安道菜市场等,发现皆有“注胶虾”出售。一女摊贩说:“这种虾5年前就有了,批发来就是这样的。”她称“注胶虾”无毒,对人体无害,“吃不死人的,否则国家早就不让卖了”。   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李志勇说:“‘注胶虾’不是现在才有的,过去就存在,也整顿过。”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崔春明说:“‘注胶虾’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猖獗。”他说,以前卫生监督所具有管市场的职能,在2005年就开展过打击行动。   【官方说法】   多个部门推诿:“不归自己管”   记者在两家农贸市场先后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没有目标和标准,“不知从何下手”。   但崔春明说:“根本不需要检测,肉眼就能分辨有没有注射。不管注射的是什么东西,都是不允许的,否则就是掺杂使假,就是违法行为。”他说,目前胶的种类比较多,有硅胶类的、琼脂类的、明胶类的,还分工业用的和食用的。若是添加工业用胶,就可能含有重金属和致癌物。   天津市水产学会理事、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刘会平说:“即使注射的是食用明胶,也许明胶本身没有毒害,但谁能保证注射过程是无菌操作?不会造成污染?”   记者先后致电多个部门要求采访,要么被告知“不了解情况”,要么称“不归自己管”。甚至,同一个单位的两个部门之间,也多次互推责任。   “‘注胶虾’注入的是什么物质?是否构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50、52条有关规定,应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去检测。”天津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崔洪涛说。他表示,工商部门要做的,是查处农业部门检测出的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   崔洪涛说,工商局将于15日与执法局进行具体的方案研究,确定行动时间、检查范围、具体措施,集中行动将在本周末或下周初进行。   【专家观点】  多头管理难无缝监管   教育部“食品营养与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天津科技大学副校长王硕说,目前急需权威机构对注入虾体的透明物质进行检测,给公众一个“真相”。“如是食用明胶,可检测其胶原蛋白的含量,如是工业用明胶,可检测其重金属是否超标。”   王硕说,透过“注胶虾”事件,我们应审视目前的食品监管机制问题,当前的“分段监管”难以做到无缝监管。但我们特殊的国情,如食品产业链太长、小企业太多、小型市场多,决定了我们又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监管机制。   王硕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也不能仅仅依靠监管机制就能“包治百病”,要从经济、技术、政策等层面综合考虑和设计,从根本上破解食品安全难题。否则,即使一时消灭了“注胶虾”,还会出现其他问题食品。
  • 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拟开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农业部决定2017年继续对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重金属及贝类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涉液相色谱、液质联用等仪器检测方法。  为提高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部决定2017年继续对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重金属及贝类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任务分工  本年度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组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水科院质标中心”)具体实施,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参与实施。水科院质标中心负责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方案制定、报名、结果收集汇总,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为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的技术支持单位,配合水科院质标中心开展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的制备、发放等工作。  二、验证项目、检测方法及参加单位  (一)验证项目  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水产品中重金属检测:镉。  贝类毒素检测:麻痹性贝类毒素。  (二)检测方法  氯霉素:《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C/T 3018-2004)或《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等。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  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2014)。  麻痹性贝类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小鼠生物法》(GB 5009.213-2016)。  (三)参加单位  承担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必须参加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承担2017年贝类、重点水产品等监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参加水产品中重金属及贝类毒素检测能力验证,其他相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可自愿选项参加检测能力验证。  三、进度安排  (一)验证报名。参加2017年检测能力验证的水产品质检机构要及时填写《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1),明确本单位参加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和样品领取方式及地点,于3月15日前报名至水科院质标中心。  (二)样品领取。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验证样品于3月19日发放,请参加检测能力验证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前往北京、上海、青岛3个验证样品发放点领取样品 镉和麻痹性贝类毒素验证样品于5月23日发放,请参加检测能力验证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选择邮寄或自行前往验证样品发放地点(上海)领取样品。  (三)样品检测。参加单位须在领取样品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填报检测结果。加盖公章的检测结果传真至水科院质标中心 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和相关谱图等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水科院质标中心(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四)补验工作。对于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补验申请应在接到检测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水科院质标中心提交。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补验在8月底前完成,镉和麻痹性贝类毒素补验在9月底前完成。  (五)结果报告。水科院质标中心应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验证结果进行会商、评审,将形成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报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水科院质标中心及技术支撑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制备和发放样品,认真研判检测结果,按时完成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二)各水产品质检机构要认真对待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部将取消其承担我部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资格:一是不参加或未通过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含补验)的 二是检测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或进行分包检测的 三是在检测过程中相互询问检测结果、伪造检测结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检测能力验证过程中有关组织工作问题请与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有关技术问题请与水科院质标中心联系。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与质量监管处 刘莎莎,电话:(010)59192950,传真:(010)59192990。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刘欢、李晋成,电话:(010)68690715,传真:(010)6867289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邮编:100141)。农业部办公厅2017年3月7日
  • 质检总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方案》
    推进纵向整合 实现做强做大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科学界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工作与检验检测工作的功能定位,大力推进特检机构整合,实现特检机构做强做大,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坚持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方案》科学界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工作与检验检测工作不同的功能定位。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举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作为技术检查机构,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重新核定编制。此类机构的功能定位为: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事故调查分析与应急处置、隐患整治督察、风险监测、统计分析、对检验等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调查以及使用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同时,对生产环节的制造监督检验、安装监督检验、设计文件鉴定和使用环节中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则实行社会化,由生产或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此类机构根据工作属性又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综合检验集团(特检集团),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上述检验工作是涉及安全、具有较强公共属性的技术行为,该类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由政府统筹规划、科学设置准入条件,企业自主选择,实现有序竞争 第二类是专项检测机构,主要从事无损检测、安全阀校验、气瓶定期检验以及其他委托性检测等,属于市场行为,由市场配置资源,实现充分竞争。   《方案》将特检机构整合的工作目标分为3个时间节点。2015年底前,探索建立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相分离的机制,现有的国家、省、地市级质监部门所属特检事业单位要逐步将特种设备检验业务转交给整合组建的特检集团承担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国特检集团的纵向整合,通过省内或跨省特检机构的不断整合,逐步形成若干区域性特检集团,实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社会化的有序竞争格局 2020年底前,完成特检机构的整合试点工作,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检社会化高技术服务体系。   《方案》还确定了组建中国特检集团、组建省及跨省特检集团、推进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整合等几项重点任务,并制定了组建特建集团(试点)的准入条件,提出了确保整合顺利进行的保障措施。
  • 质检总局新授权3家技术机构检测能效标识
    质检总局官网25日消息,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承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计量授权考核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2〕803号)要求,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3个承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经考核合格,予以计量授权。现将第七批授权技术机构名单和授权项目予以公布。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计算机显示器、微型计算机能效标识检测任务。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计算机显示器能效标识检测任务。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
  • 质检总局公布食品添加剂检测机构名单
    2012年11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检范围及联系方式”。详细名单如下: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检范围及联系方式.xls 序号 检测机构名称 1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5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11 南昌市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12 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 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 14 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6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17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8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19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21 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22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3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4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5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7 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 某些质监机构为“填饱肚子”而重复检测
    湖北赤壁市一家服装厂每年花费数万元,把产品送到湖北省质监局纤维检验局做检测,检验合格后,咸宁市质监部门却依然要对他们的产品进行定检,并收取数千元的检测费。对此情况,咸宁质监局局长张志宏辩解称,&ldquo 毕竟要吃饱肚子去工作,肚子不搞饱,怎么去工作,所以第一必须考虑生存问题。&rdquo (8月28日中国之声)   按理说,省一级质量检测机构,无论是检测设备,还是技术水平,肯定优于市、县级质量检测机构,产品经过了省一级的质监机构检测并且认定合格后,下面的质监机构再进行检测,似乎意义不大,甚至多此一举。咸宁市、赤壁市在省一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后,依然要对产品进行定检、收费,醉翁之意不在&ldquo 检测&rdquo ,而是为了部门利益&mdash &mdash 收费。   更令人费解的是,当被电视暗访抓了现行后,咸宁质监局局长张志宏却甩出&ldquo 生存论&rdquo 辩解。其潜台词再明白不过,什么违法什么滥收费,搞饱肚子才是硬道理,只要能&ldquo 饱肚子&rdquo ,一切都&ldquo 合情合理&rdquo 。执法的前提是中饱私囊,这种滑稽逻辑,不免让人心生忧虑。   众所周知,执法机构是公权机构,依法执法是最基本要求,为民服务才是本职工作。当满心怀抱着&ldquo 生存论&rdquo ,依法执法、为民服务便会成为笑谈,剩下的,只有为了&ldquo 生存&rdquo 可能不遵循公权力规范和法律要求,为了&ldquo 生存&rdquo 可以侵害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一句话,为了&ldquo 生存&rdquo 可以胡来。如此,怎么可能把住职责关口,怎么可能服务好群众?可见&ldquo 生存论&rdquo 危害性极大。   诚然,生存权是基本权力,但生存也要遵循法律规范。这不是很深奥的道理,不过是一种常识。何况,一切公权机构,纳税人都给予了相应的生存保障,并且有的机构&ldquo 酬劳&rdquo 还不低。纳税人已给予了&ldquo 生存&rdquo 保障,仍然谈什么&ldquo 生存论&rdquo ,只能说有些人的&ldquo 胃口&rdquo 和&ldquo 肚子&rdquo 太大。当公权执法部门生出了一个吃不饱的&ldquo 胃&rdquo 和&ldquo 肚子&rdquo ,权力运用便会失范起来,滥收费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事实上,&ldquo 生存论&rdquo 的首创者也不只是张局长,近些年来很多被媒体曝光的滥收费都关乎一个&ldquo 生存&rdquo 问题。但人们都知道,所谓&ldquo 生存&rdquo 问题,不过是个借口,根本是为了部门利益和中饱私囊。杜绝执法滥收费,一是要健全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约束执法者依法办事。三是加强权力意识、服务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自觉性。只有这样,滥收费现象才不会屡屡发生。
  • 农业部2018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即将开展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办渔〔2018〕16号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相关水产品质检机构: /p p   为提高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部决定2018年继续对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重金属及贝类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验证(以下简称“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组织方式及任务分工 /p p   本年度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组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水科院质标中心”)具体实施,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参与者实施。水科院质标中心负责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方案制定、报名、结果收集汇总,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为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的技术支持单位,配合水科院质标中心开展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的制备、发放等工作。 /p p   二、验证项目、检测方法及参加单位 /p p   (一)验证项目 /p p   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 /p p   水产品中重金属检测:铅。 /p p   贝类毒素检测:麻痹性贝类毒素。 /p p   (二)检测方法 /p p   氯霉素:《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C/T 3018-2004)、《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农业部958号公告-14-2007)、《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农业部958号公告-13-2007)或《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6-2006)。 /p p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或《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p p   孔雀石绿:《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0361-2006)或《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19857-2005)。 /p p   铅:《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 /p p   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生物法-小鼠法》(GB 5009.213-2016) 。 /p p   (三)参加单位 /p p   承担2018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须参加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承担2018年贝类、重点水产品等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参加重金属及贝类毒素检测,其他相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可自愿参加。 /p p   三、进度安排 /p p   (一)验证报名。参加2018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单位须及时填写《2018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1),明确本单位参加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和样品领取地点,于5月4日前报名至水科院质标中心。 /p p   (二)样品领取。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能力验证样品于6月6日发放,请参加验证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前往上海或青岛2个验证样品发放点领取样品;铅和麻痹性贝类毒素验证样品于7月17日发放,请参加验证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前往验证样品发放地点(上海)领取样品。 /p p   (三)样品检测。参加单位须在领取样品后120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填报检测结果。加盖公章的检测结果传真至水科院质标中心;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和相关谱图等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水科院质标中心(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p p   (四)补验工作。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补验申请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5个工作日内向水科院质标中心提交。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残留补验在9月底前完成,铅和麻痹性贝类毒素补验在10月底前完成。 /p p   (五)结果报告。水科院质标中心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验证结果进行会商、评审,将形成的验证结果报告报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p p   四、有关要求 /p p   (一)水科院质标中心及技术支撑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制备和发放样品,认真研判检测结果,按时完成能力验证工作。 /p p   (二)各水产品质检机构要认真对待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部将取消其承担我部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资格;一是不参加或未通过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补验)的;二是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而进行分包的;三是在检测过程中相互询问检测结果的,伪造检测结果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p p   检测能力验证过程中的有关组织问题请与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有关技术问题请与水科院质标中心联系。 /p p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与质量监管处 刘莎莎,电话:(010)59192950,传真:(010)59192990。 /p p   水科院质标中心 刘欢、李晋成,电话:(010)68690715,传真:(010)6867289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邮编:100141)。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239ba93b-b205-4658-ac25-b3e0ce1c7510.doc" 2018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及结果表.doc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5日 /p
  • 上海质监:检测机构须报备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检测结果
    新华网上海4月30日电 接受企业委托对产品进行检验,如果发现产品检测结果可能影响公共安全,而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向相关监管部门汇报的话,检验检测机构或将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从上海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列入2013年度市政府立法重点调研课题,力争在下半年形成完整的立法起草材料,为上海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有序、健康、良性发展创造法治条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伟民介绍,在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将明确检验机检测构的义务,包括承担公益性检测任务的,凡是发现影响区域性、行业性安全的监测信息,机构除了要对检测对象负责外,还需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让政府相关部门掌握相关信息,这不仅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负责,也是一种风险提示。“如果不报,检验检测架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数据显示,上海获得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2012年底已近700家,全市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近4万人,年产值接近100亿元人民币,检验检测涉及建材、环境检测、卫生医药、轻纺、机动车检验、食品、化工等国民经济各方面,上海已成为我们国内检验检测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 质检总局亮“家底”:检验检测机构两万多家,年收入过千亿
    24847家检验检测机构   2.83亿份检验检测报告   1398.51亿元营业收入。   看了这些个数字,不知道你内容是否会有些许问题,不要着急,让小编带你一起去探寻这些数字背后的详情&hellip &hellip   问题一: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都覆盖哪些行业?   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已覆盖建筑工程、环保、卫生、农业、质检、食品、药品、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空、国防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问题二:这些检验检测机构属性如何?   从检验检测机构属性来看:机构性质为企业单位的13,561家、事业单位的10,572家、其他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714家。所有制结构为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13,262家 集体控股机构1574家 私营企业6614家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140家 其他3257家。   问题三:这些检验检测机构的区域分布如何?   从区域分布看,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排在前十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为山东(1924家)、江苏(1629家)、广东(1595家)、河南(1432家)、河北(1431家)、湖南(1143家)、浙江(1119家)、辽宁(1096家)、云南(1021家)、四川(857家),这10个省份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合计占全国总量的53.34%。国内六大区域检验检测机构规模比重分别为:华东、30.18%,华北、16.01%,中南、23.46%,西南、11.60%,东北、10.87%,西北、7.89%。其中:华东、华北、中南三大区域占到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总量的69.65%。   问题四:目前,我国的检验检测资源状况如何?   从检验检测资源状况看,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拥有检验检测服务业从业人员775,953人,各类仪器设备3,281,001台套,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1880.08亿元,实验室面积112,447,234平方米。   行业分析数据显示:前100位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20.80% 前20 位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8.95%。检验检测机构规模集中度保持稳定,行业市场结构保持平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为加强对检验检测市场主体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活动,保障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我国建立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都应当依法获得资质认定。   数据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 云南质检院取得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资质
    云南省自然环境状况优良,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10.96,0.12,1.11%)、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优势和潜力。随着云南绿色经济强省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认证产品数量逐年递增。为充分发挥质检机构服务云南经济发展的作用,今年,云南省质检院(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积极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资质的申报,现已获得批准。   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的要求,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严把认证检验检测关,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云南无公害农产品的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 2017质检总局“质量之光”评选结果揭晓 多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入围
    p   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的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经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2017年“质量之光”所有奖项在当天揭晓。其中,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再次敲响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警钟等10大事件入选2017年度质量事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副主任戴新华等4人获评为年度质量人物;北京昌平等10个市(区)成为年度质量魅力城市(区);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等10家技术机构成为卓越技术机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01.JPE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0f547d05-02e6-4829-abec-bd3356fa268b.jpg"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颁奖现场 /strong /p p   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秦宜智在颁奖典礼上指出,创造质量、提升质量、促进质量,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需要我们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形成人人崇尚质量、人人生产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环境。质检部门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将强化监管职责,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特别是要积极开展好“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 /p p   “质量之光”评选活动由中国质检报刊社2012年发起创办,旨在推介质量典型、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已连续举办六届,累计参与人数近600万。 /p p    strong 2017“质量之光”评选结果如下(部分): /strong /p p    strong 年度质量事件: /strong /p p   党的十九大发出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最强音 /p p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 /p p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供重要支撑 /p p   质量主题记者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两会引起高度关注 /p p   国务院决定将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开启自主品牌建设新征途 /p p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再次敲响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警钟 /p p   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提出加快迈入质量时代 /p p   国内首部全面推进质量发展的地方法规在深圳诞生 /p p   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让消费者享受更高质量的中国制造 /p p   国务院决定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山东成首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p p   strong  年度卓越技术机构: /strong /p p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 /p p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p p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p p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p p   深圳检验检疫局食检中心 /p p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p p   内蒙古纤维检验局 /p p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p p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p p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p 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年度质量人物: /strong /p p   雷军(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p p   戴新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副主任) /p p   王伟(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钣金七组组长) /p p   崔敬忠(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510所研究员) /p p   陈历俊(北京三元集团总经理) /p p    strong 年度质量魅力城市: /strong /p p   北京昌平 /p p   河北黄骅 /p p   上海虹口 /p p   江苏泰州 /p p   安徽宿州 /p p   山东诸城 /p p   河南漯河 /p p   湖北鄂州 /p p   重庆九龙坡 /p p   陕西韩城 /p p    strong 年度质量魅力城市: /strong /p p   北京昌平 /p p   河北黄骅 /p p   上海虹口 /p p   江苏泰州 /p p   安徽宿州 /p p   山东诸城 /p p   河南漯河 /p p   湖北鄂州 /p p   重庆九龙坡 /p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56大类纸制品可在福建莆田质检机构检测
    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浆纸产品质检中心(莆田)被正式确定为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指定检验机构,成为福建省首家取得该项检验资质的技术机构。   截至目前,国家浆纸产品质检中心(莆田)已取得156大类纸制产品检验资质,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莆田市投资30亿美元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及东南沿海造纸工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
  • 中标国外76种化学元素检测任务,武汉质检机构拿到2000万“大单”
    中标国外76种化学元素检测任务,武汉质检机构拿到2000万“大单”。近日获悉,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湖北省土地资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功中标沙特阿拉伯地盾水系沉积物样品测试任务,合同额2282万元。该任务来源于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年中标沙特阿拉伯地盾水系沉积物及重砂样品高精度地球化学勘查项目,项目总金额3.75亿元人民币,实施工作周期6年。根据合同约定,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在沙特阿拉伯地盾区54万平方千米内开展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采用高精度仪器分析获得样品中76种化学元素高质量数据,并依此圈定一批找矿靶区,为沙特阿拉伯地盾区成矿潜力和远景评价提供地球化学依据,助力实现找矿突破。由于该项目需要分析76种化学元素,在国内尚无相应的配套检测方案,该中心组织一支以博士、硕士为主要成员的高层次课题攻坚小组,历时一年多时间,制定出国内首个水系沉积物样品76元素检测分析配套方案,并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的能力考核中以可靠的数据质量、及时的分析效率、优质的服务水平取得最好成绩,最终获得该项目第一阶段全部样品测试合同。据悉,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大力支持下,2020年获批筹建省级质检中心“湖北省土地资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建成验收,该中心多次在国际国内市场拿到大额合同。多年来,该中心一直坚持围绕战略性矿产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创新引领标准高地,主持参与起草国家及行业标准76项,研制国家一级标准物质61种,其中“关键金属元素标准方法研究及矿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研制”成果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些标准涵盖了土壤、沉积物、岩石等不同类别样品中76项元素分析方法及相关分析测试质量控制体系,已在国内外地质、环保、农业、冶金等领域实验室广泛应用;并参与完成湖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项目测试工作,以及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长江流域国家地下水环境监测、湖北省地下水监测等一批重点水土污染检测项目,为绘好流域综合治理“地质地图”提供权威数据支撑。
  • 内蒙质监局对66家检测机构推行规范化建设
    为从源头上规范试验检测行为,促使试验检测机构自觉维持资质等级水平,内蒙古交通质监局在全区66家试验检测机构中持续推行了规范化建设。  为便于实施和操作,内蒙古交通质监局将规范化建设量化为“五个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人员管理规范化、试验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资料管理规范化、试验操作规范化。通过严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资质升级、换证复核等关口,使全区各试验检测机构逐步实现 “五个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还推行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把工地试验室管理情况纳入母体等级机构考核管理,督促母体试验室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通过推行规范化建设,使试验室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 检验检测机构既要“质检”更要“体检”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工作中,聚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数据校准、设备设施完备程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验检测行风建设,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效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食品检验、药品检测等为检查重点,全面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规范动作,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供图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主要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是否存在篡改、伪造数据和报告行为。本次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多台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后未张贴检定合格标志;发现非食品实验室里临时存放食品样品;检验检测设备标签未对储存状态(常温、冷藏、冷冻)进行明示区分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上述问题,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坚决抵制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下一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能力、效率和检验结果的权威性。
  • 最新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部级质检机构授权核查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4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一、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等3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复查评审(见附件1)。二、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等4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见附件2)。三、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因地方机构改革,检测职能被整合到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注销其质检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撤销其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见附件3)。四、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等6家机构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4)。特此公告。附件:1.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名单(第二批)2.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二批)3.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撤销名单(第一批)4.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附件 1: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名单(第二批)附件 2: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二批)附件 3: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撤销名单(第一批)附件 4: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
  • 云南省质检院获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资质
    最近,记者从云南省质检院获悉,该院已被批准为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至此,该院成为全国同时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定点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之一。   2010年以来,云南省质检院在顺利完成“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先后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资质授权”、“云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实验室资格”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目标,发挥“国家中心”检验检测水平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优势,主动加强与农业部、省农业厅等部门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其他领域检验资质,最终取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资质。
  • 中钢制品院质检中心被批准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机构
    近日,经过多年认真工作和长期努力,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质检中心)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机构,这是质检中心在2006年取得国家安全生产郑州金属制品检测检验中心甲级机构资质授权后,再一次争取到一项新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此次成功授权,标志着质检中心取得了开展矿用钢丝绳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产品检测检验资质,为质检中心进一步拓展了在安全生产领域业务范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 南京市质监局通报2017年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
    p   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南京市质监局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组织开展了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验证工作,南京市53家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工作。 /p p   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p p   一、基本情况 /p p   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项目为“水质 氨氮”。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技术支持机构,负责编制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准备检测样品、检测样品发放和确认、检测结果收集以及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p p   本次能力验证共有53家机构报名参加。测试样品为水剂,本次样品的分发采取集中领取方式。南京市质监局向每家参与机构提供2个不同浓度样品,样品分发前各机构已对其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确认。 /p p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或《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6-2009得出检测结果。本次能力验证统计分析采用稳健技术处理,以中位值作为指定值,以标准化四分位距为能力评定标准差,以Z比分数评价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Z|≤2.0为满意结果,2.0& lt |Z|& lt 3.0为可疑结果,|Z|≥3.0为离群结果。 /p p   二、能力验证结果 /p p   在参加能力验证的53家机构中,有1家没有按照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导致其结果无法纳入统计,结论为不满意。其余52家中46家提交的数据为满意结果(|Z|≤2.0),占88.4% 3家机构存在可疑值(2.0& lt |Z|& lt 3.0),占5.8% 3家机构存在离群值(|Z|≥3.0),占5.8%。 /p p   三、技术分析 /p p   影响水质氨氮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因素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p p   1未能正确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配制显色剂,各种显色剂的正确配制决定方法灵敏度。 /p p   2未能在显色剂有效期内进行比色实验,显色剂配制后要储存于棕色塑料瓶中,用橡皮塞塞紧,在冰箱中保存,可稳定一个月,若出现浑浊和沉淀说明该试剂失效。 /p p   3未能严格控制实验用水、试剂空白,导致实验精密度降低。 /p p   4样品试剂瓶开封后未能尽快检验,导致样品中氨氮含量变化。 /p p   5未能严格控制最佳反应温度、反应时间、显色时间等条件,显色后未能以尽快的速度进行比色分析,导致分析结果不可靠。 /p p   6未能正确操作分光光度计,进样时比色皿中如有气泡,会导致测试结果偏差。 /p p   四、处理及整改意见 /p p   根据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作以下处理: /p p   1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46家机构所提交的数据为满意值,结论为满意。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水质 氨氮项目参数可免于现场考核。 /p p   2本次能力验证工作中有3家机构提交的数据存在可疑值,结论为有问题,这3家机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p p   3江苏国创环保有限公司、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所提交的数据存在离群值,结论为不满意。要求上述机构认真进行自我核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于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p p   4南京皓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未按本次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测,其得出的数据不计入本次统计结果,结论为不满意。责令该机构进行改正,于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情况的书面说明及相应整改材料。如逾期未改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p
  • 我国应建独立水质监测机构 数据向全社会公开
    ◎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其中有6起,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   ◎尽管自来水异味事件频发,但在公开报道中,极少有因为饮用异味自来水而导致身体不适的案例   ◎在一些自来水异味事件中,造成异味的是有毒化学品苯酚。一些地方还针对自来水异味问题,对居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3月14日,环保部发布了首个全国性的大规模研究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作为居民饮用水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自来水问题在多地出现。其中,异味堪称自来水的&ldquo 多发病症&rdquo 。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   在这10起自来水异味事件中,有6起自来水异味事件,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另有两起,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水质检验仍在进行中,或是污染情况仍在调查中,并无后续公开报道 剩余两起,相关部门均已找出污染源,并已给居民答复。   异味自来水虽然可能被打上合格或达标的标签,但公众的质疑声却没有因此而消散&mdash &mdash   异味自来水为何在多地出现?造成自来水异味的原因究竟有哪些?长期来看,异味自来水有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如何打消人们对&ldquo 异味自来水居然合格&rdquo 的疑虑?从公开报道中,我们尝试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异味与&ldquo 达标&rdquo ,一对难以解释的矛盾   2013年,杭州自来水四度出现异味。此前,环保部门虽多次采集水样检测,都未发现指标异常,也一直没有查出异味的原因。   今年1月16日,有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杭州自来水异味&ldquo 元凶&rdquo 已经查明。其中水样经过多轮专家综合论证,基本认定引起异味的主要物质是邻叔丁基苯酚。目前10家涉及这类物质的企业,均已采取停产停排等控制性措施,自来水水质已持续稳定回复正常。   邻叔丁基苯酚是一种低毒性的有机化合物,如若在高浓度情况下大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邻叔丁基苯酚主要用于抗氧化剂、植物保护剂、合成树脂、医药、农药中间体及香精香料的原料,对眼和皮肤、黏膜有中等刺激性。   2013年12月19日,在由杭州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张利华曾表示,杭州水质是安全的,但同时建议年幼体弱及老人饮用桶装水。   杭州市水务和环保部门一致认为自来水煮沸后可以饮用,但是,许多市民出于&ldquo 更安全&rdquo 的考虑,还是选择购买瓶装水或桶装水等其他饮用水。   除了杭州,仅2014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0处地方,都曾有自来水异味事件发生。例如,在湖北武汉黄陂区、安徽宿州市的某公租房小区、湖北随县澴潭镇、山西天镇县张西河村、甘肃兰州市、上海崇明县等地,都曾遭遇不同程度的自来水异味问题。   而在这些事件中,一半以上的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水质监测结果均为达标。   尽管如此,居民们的心态也多和杭州居民们相同,很难信任环保部门&ldquo 水质合格&rdquo 的结论。他们只有一边期待着有味道,甚至有颜色的&ldquo 达标水&rdquo 变好、变清,一边开始忙着囤积桶装水、瓶装水,或另寻其他&ldquo 水源&rdquo 。   正如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在一篇评论文章中所述:自来水出现了异味,按照常理,必然有其来源,但一来相关检测结果属正常,二则专业执法部门也无法找到这个源头,这里面显然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   部分异味事件为&ldquo 二次污染&rdquo 所致   在卫生部网站上,对生活饮用水有这样一个明确、详细的要求:&ldquo 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 化学组成对人无害: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rdquo   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中,异味自来水曾经过多项指标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被判断为水质安全,可以饮用。然而,居民饮水依旧有不适感。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水厂自来水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家家户户水龙头里的水是安全的?   有公司的净水专家,趁机走进社区,告诉居民&ldquo &lsquo 龙头水&rsquo 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lsquo 二次污染&rsquo 。因为自来水出厂后需要经过管网、泵站、蓄水池、水箱等多种设施,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导致到达居民家中的水被污染或者变质&rdquo 。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4个月内,在邯郸市、连云港市、海口市、陕西白水县雷牙镇富卓村等地,均发生了社区范围内的自来水的二次污染问题,有的是自来水变色,有的是水散发着刺激性异味。   由此可见,社区或村庄内自来水的污染,似乎多是由于少部分居民违规安装仪器或违规操作,或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所致。   2014年以来,全国范围内自来水异味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是上海崇明多镇自来水异味事件和兰州多地自来水异味事件。   其中,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与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有一定的相似性,经检测,结果均显示,各项指标达标,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然而,兰州事件中供水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在事件初期的应对引发争议:在接到大量居民投诉后,信息公布迟缓且语焉不详。   相关数据显示,3月6日,兰州市环保部门、供水企业等接到了200多个投诉电话。兰州市民纷纷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咨询自来水是否正常。就在社会和网络已经高度关注自来水异味状况时,政府信息的发布却显得迟缓。   直到7日下午,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官方微博&ldquo 微博兰州&rdquo 才发布了第一条官方回应消息。此时,距网民开始反映情况已经超过30个小时。兰州市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布了监测数据,声称自来水符合安全饮用标准,但对于异味原因,却只字未提。   自来水异味的原因仍引起市民诸多揣测:如&ldquo 水厂漂白粉放多了&rdquo &ldquo 黄河上游的化工厂排污&rdquo 等。   少有异味自来水危害健康案例   事实上,尽管自来水异味事件频发,但在公开报道中,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极少有因为饮用异味自来水而导致身体不适的案例。   2013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县罗阳镇河口村6组的村民称,说村里有不少人喝了有异味的自来水之后头晕呕吐,有中毒的症状,现在已经住进了赣榆县人民医院。但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和自来水有无直接关系,还尚待查证。   这是记者在公开报道中查到的唯一一起疑似异味自来水导致的健康问题,但这次事件究竟真相如何,却无后续报道。   尽管在多起事件中,产生异味的污染物被认为对人体并无危害。但苯酚这种有毒的化学品也曾成为自来水异味的元凶。   2012年2月,曾有媒体曝出&ldquo 江苏镇江自来水出现异味&rdquo ,但按照自来水公司的说法,异味源于是加大了消毒用的氯气投放量,且这些异味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但随后,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应急办发布通告称,经初步查明,苯酚污染水源水是造成市区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的主要原因。不过,调查数据显示,镇江市被污染自来水中的苯酚含量是低浓度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镇江市政府考虑到居民在排清管网末梢水过程中受到一定经济损失,决定对所有镇江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居民户2月份当月水费减半收取。   这并非苯酚第一次出现在自来水异味事件中。而针对自来水异味事件,对居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不只发生在镇江。   2014年2月20日,上海市崇明县部分镇居民感觉到水质异味。当月22日,崇明县政府透露,根据对水源、制水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取样监测分析的结果,县内陈家镇水厂水源苯酚超标。截至记者发稿,当地水务部门仍无法确定该物质的来源,污染源调查工作目前还在进行中。   2月22日,崇明县调派了5个消防中队11辆消防车,分赴9个送水点送水,居民可就近免费取水。另外,崇明县政府介绍,自来水水厂向县内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前哨四个地区的受影响居民,每户补贴5吨水费。   数据与现实有差距   李志青副主任认为,目前我们在环境治理上还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矛盾&mdash &mdash 各项公开的环境污染排放指标与实际的环境质量并不相对应,换言之,在统计结果显示的污染排放水平不增长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却有明显下滑。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近期对媒体表示:&ldquo 我国当前很多环境数据的统计是有问题的。&rdquo 实际污染量远超计划或统计污染量,才使得我们的生态环境陷入越治理越污染的困境。   就此问题,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也曾提及,我国环境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的就达109项,但实际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百种。有些污染物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浓度或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就会威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研究,及早防范,避免被动。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mdash &mdash 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   然而,有人指出,这个强制标准由于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并不为地方政府和水厂所重视。此外,新标准颁发至今,地方政府和水厂在水处理工艺改造方面鲜有进展。   除此之外,也曾有多位学者共同呼吁,要建立独立于地方水厂的专业水质监测机构,变水厂自检自测为第三方检测,水质检测数据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 宁夏质监站专项督查试验检测机构
    近日,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开展了全自治区公路工程等级试验检测专项督查活动。督查采取专家组检查、指导的方式,从质量管理、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环境、内业资料四个方面,对18 家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并随机抽查了部分机构受委托建立的工地试验室。专家组对督查的结果进行了现场反馈。   通过本次督查,使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找准了改进工作的目标和方法,对促进全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起到了推动作用。
  • 质检总局公布123家Ⅰ类产品质检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质检总局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1155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现将2013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Ⅰ类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123家检验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分类考核评价为Ⅰ类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维护检验机构的良好形象。   附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3年12月27日   备注: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将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各级质监部门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Ⅰ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
  • 质检总局公布3204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
    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 质检机构食品理化检验业务如何成功转型?
    先行承担 多方拓展 &mdash &mdash 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随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转变政府职能,决定将食品药品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并且将设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整合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因此以食品检验为主的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方面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成功转型也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课题。   地位和作用   理化检验是将反映物质内涵特性的某些表征信息(如成分、组织结构、性能等),进行分离和提取, 然后加以检测、处理和显示, 并进行分析研究, 从而掌握物质产生、发展、衍生规律的技术。   理化检验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 理化检验不仅仅是一种在工农业生产和科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检测手段, 而且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多学科、多专业,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据统计, 在美国的各类实验室里, 每天要进行几亿次的分析检验, 一年的分析测试费用高达上千亿美元。理化检验技术的水平, 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理化检验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对于深入认识自然界的规律,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 状   1.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方面的总体情况   以2013年浙江省为例进行统计,从事理化检验的质检技术机构共有65家,检测设备总值5.12亿元,机构平均拥有设备总值788万元/家,全省从事理化检验的人员为915人,机构平均拥有理化检验人员为14.1人/家,每年检验样品数量为2380件/家,检验人员人均检验样品数170件/人。在检验能力上,按照所覆盖的检验参数(指标)情况来看,平均每个机构具有检验参数数量为160项。在检验人员的学历上,研究生130人,构成比为14.21%,大学本科384人,构成比为41.97%,大专281人,构成比为30.71%,中专及以下120人,构成比为13.11%。   2.主要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的情况   依据质检机构理化中心调查分析,目前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大部分以食品检验为主,检验能力涉及食品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非食用原料、农药残留、食品污染物限量、食品相关产品等。以杭州市质检为例,作为国家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食品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其通过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授权的项目和参数共有2205项,其中食品1521项,食品用塑料、食品用纸包装项目252项,添加剂323项,化妆品、洗涤用品86项、电子电器23项。中心也是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发证检验机构(包括28大类508种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化妆品、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   3.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存在的问题   (1)工作经费保障普遍不足。   国内大部分质检技术机构的理化检验需要依靠检验收费和其他经费来源来维持机构的运转。县级机构的经费还不够覆盖其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费用,检验任务的耗材、基本支出(房屋、水、电等)费用均没有出处,更不用谈仪器设备更新升级。这也是理化检验机构的绝大部分是综合性机构、一部分机构依靠为社会服务收取委托检验经费的原因。   (2)检验人员技术水平有限。   理化检验人员进修、培训机会少, 阻碍业务能力的进步与提高。逐渐增多的待检项目和先进的分析仪器及设备要求专业人员需不断地提高自已的技术水平, 而理化检验主要涉及化学及物理学科, 这对卫生行业来说属于偏科, 因此,理化检验人员学习、进修的机会很少, 不利于更深层次地开拓检测范围。随着分析仪器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和辅助功能的日趋完善, 部分检验人员的基本技能水平下降, 尤其是一些刚参加工作就从事仪器分析的青年人更缺少基本分析的实践经验, 这样长期下去, 势必将自己禁固于操作工的境地。   (3)科技投入少, 影响了理化检验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多年来,理化检验工作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独立切块的经费, 致使科技投入很少。各单位的理化室主要是承担大量的日常分析检验任务, 很少独立开展一些新方法、新试剂、新仪器的研究, 至于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方面的研究就更少。由于投入少, 科研工作上不去, 缺少技术储备, 使理化检验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直接影响了检验水平的提高和新检验技术的开发。   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机构改革及时代发展,质检技术机构全面客观地对理化检验工作做出适当的评价是使其更快更好地发展的需要,笔者现就质检技术机构在理化检验工作中面临的现实处境及未来发展的方向提出自己的见解。   1.质检技术机构食品理化检验的发展趋势   (1)食品检验作为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之前发展的重中之重,虽然未来设区的市本级设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作为以技术支撑的质检机构依旧可以检验食品,这是响应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号召。   (2)可以继续将食品检验作为第三方检验机构的一项重点,因为整合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将主要承担政府的职能,而且近几年内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能力有限,即使是国家监督抽查任务,质检技术机构可以在检验资质能力齐全的前提下先行承担。   (3)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作为政府下属的公益性检验机构,就其公益性质上看会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一般不会有检验收入的压力。所以,在工作额度饱和的情况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不会开放性地向社会接收样品检验,我们质检技术机构可以继续承担市场需求的这部分工作。   2.多方位拓展理化检验的相关业务   利用质检技术机构自身人才、设备、技术的优势,继续大力拓展其他业务,如:水质、油品、化妆品、饲料、肥料、玩具、土壤等的检验能力。依据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再按照本地和周边地区的市场需求拓展相应的理化检验能力,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3.针对理化检验未来发展方向的对策   (1)努力开拓理化检验人员进修、学习的途径, 支持检验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的学习班、培训班, 创造条件使检验人员能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和周边知识。同时深化内部体制改革, 协调好本部门的职能分工, 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充分发挥出检验人员的工作热忱。   (2)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的定位,提出技术机构理化检验要在发挥保障支撑作用的同时,将理化检验的工作上升至担当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职责的高度,把技术机构建设成企业发展服务器、产业转升助推器、科技创新孵化器,从而实现从服务经济到引领经济的转变。   (3)加大质检技术机构理化检验的科技创新,将理化检验深入发展为&ldquo 高、精、尖&rdquo 的水平,增强质检科技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加快质检科研机构发展壮大的步伐,促进质检科技又快又好地发展。在质检科技创新的推动下,我们不断提升质检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提高质检工作的有效性,成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质检总局批准36家检验鉴定机构信息变更
    来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消息,36家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变更及注销信息获批。本次公告中,22家机构获得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和许可范围,8家检验鉴定机构做信息变更,6家机构注销。详情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青岛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及注销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公告》(2012年第211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青岛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及注销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青岛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自公告之日起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许可,批准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等8家检验鉴定机构变更许可事项,批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等6家企业注销其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现将许可、变更和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一、 获得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和许可范围   (一)青岛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矿产品、石油及石油产品、金属及金属原料、化工产品、初级农产品、木材及木制产品、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轻纺产品委托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二)黄岛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矿产品、石油及石油产品、金属及金属原料、化工产品、初级农产品、木材及木制产品、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轻纺产品委托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三)烟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矿产品、石油及石油产品、金属及金属原料、化工产品、初级农产品、木材及木制产品、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轻纺产品委托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四)日照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矿产品、石油及石油产品、金属及金属原料、化工产品、初级农产品、木材及木制产品、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轻纺产品委托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五)舟山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范围:石油及其产品、矿产品、化工品、化肥、初级农产品、木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的检验鉴定业务 进口商品残损鉴定 船舶、集装箱等运输工具的适载鉴定、监视装载、监视卸载、承/退租鉴定 中检集团和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六)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许可范围:进出口建筑五金、建筑门窗、建筑幕墙、水暖产品、卫生洁具、管道及配件、太阳能热水器的检验鉴定服务。   (七)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电子电器产品检测,根据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开展的化学物质检测。   (八)上海化工研究院。许可范围:进出口化学品及制品的检测、分类、检验、检查服务。进出口商品危险性分类、检测、检查(包括GHS分类)。   (九)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许可范围:进出口纺织品、服装、皮革各项物理、化学性能检测服务。   (十)苏州中加意森检验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石化产品、矿产品、初级农产品等工业产品的数重量、品质、包装、残损、监装监卸及运输工具适载检验服务。   (十一)必维申优质量技术服务江苏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纺织品的实验室测试和检验服务。   (十二)莱茵安泰(昆山)技术有限公司。许可范围:客户委托的进出口消费品检验、鉴定、检测和验货服务。   (十三)烟台尼森肯纺织品技术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纺织产品及轻工产品的验货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十四)拓普标准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消费品类产品质量检验、监督及验货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十五)深圳市安姆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电子电器、纺织品、玩具、服装、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实验室测试服务。   (十六)上海恒润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石油及其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检验、检测、鉴定,金属材料数量、重量、包装、外观、尺寸、残损、监装、监卸、水尺等检验鉴定业务,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   (十七)巍德谊产品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插头、插座、连接器及电器安全检测服务。适用于德国电子电气和信息技术协会(VDE)认证的工厂检查服务。   (十八)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许可范围:出口纺织、服装、轻工、电子电器产品检验及货物监装。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十九)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服装、纺织品、玩具、家具等轻工产品及电子电器产品等消费品验货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二十)南京金利检验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化工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二十一)南京金利检验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化工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检验、鉴定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二十二)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许可范围:进出口电子电气、家具、纺织品和玩具验货服务。不包括实验室检测活动。   二、 批准变更的检验鉴定机构   (一)同意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33〕号)变更法人代表和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二)同意南京金检检验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85〕号)变更投资方出资额,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三)同意北京天一国际检验鉴定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94〕号)变更机构地址和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四)同意天津乐谊服饰检整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100〕号)变更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五)同意天津日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123〕号)变更机构地址和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六)同意福州汉斯曼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162〕号)变更机构地址和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七)上海可泰检验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181〕号)变更法人代表和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八)南通吉马纺织品检整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国质检检许字〔202〕号)变更投资方,保持原许可范围和许可证号不变。   三、批准注销的检验鉴定机构   (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   (四)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五)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六)天祥(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学城分公司。   质检总局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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