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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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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标准相关的资讯

  • 关注!这类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落实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改革要求,加强质量检测管理,我部起草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3.电子邮箱:jica@mot.gov.cn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2022年9月13日附件:1、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的起草说明.doc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及延续审批技术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docx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 这一领域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即将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iliangchu@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信封请注明“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反馈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0日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一、 总 则(一)本标准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相应机构的资历及信誉、主要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四)本标准中要求的主要技术人员(含注册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二、标 准(一)综合资质1.资历和信誉⑴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具有6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⑵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⑶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主要技术人员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⑶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3.检测设备及场所⑴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相应专项资质所需的必备参数要求。⑵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4.管理水平⑴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⑵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二)专项资质1.资历和信誉⑴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⑵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⑶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主要技术人员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⑵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3.检测设备及场所 ⑴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专项资质相应的必备参数要求。 ⑵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0m2。4.管理水平⑴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⑵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三、业务范围(一)综合资质承担所有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二)专项资质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四、附 则(一)质量检测人员是指从事检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检测报告出具等检测活动的人员。(二)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均包含本数。(三)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 中国高档翡翠等级评价标准面世
    记者今日从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获悉,中国首份针对高档翡翠制定的质量检验标准——《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标准》于十一月三日在云南通过评审,被称为翡翠“护照”的中国首份“高档天然翡翠饰品质量检验证书”也同步在昆明面世。该院院长邓昆表示,从此翡翠有了相应的价值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突破性地采用质量等级划分,将天然翡翠分为上品、珍品、精品、佳品和合格品等“五档十二级”,在合格品外,每个档次又分三个级别,又从质地、透明度、颜色和工艺、综合印象五方面进行详细评价,采用千分制的“五加一评分法”,把翡翠饰品的具体全貌归属到具体品质的区间。弥补了过去高档玉石等级评价只能检验真伪,不能说明品质和高档程度的缺陷。除了将质量纳入评价标准,在翡翠质量检验证书上还将记述历次交易详情,更详述它的外观、工艺,即消费者能从证书上看到玉石的代表意义,相关文化包涵,买卖次数等更加人性化的内容。   《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由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市场调研后,结合企业、消费者的需要,耗时一年多起草而成,并于十一月三日通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成为云南省地方标准。   “对翡翠分级是规范翡翠市场的重要前提,但由于翡翠颜色、品种的多样性,以及样品价格昂贵等因素的影响,翡翠分级一直是行业难题。”云南珠宝协会名誉副理事长、鉴定师张位及说,新标准评价理念符合人性化需求,对翡翠质量的检验证明一目了然,对消费者区分开高档翡翠与合格品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将很好地推动翡翠消费,促进翡翠行业的发展。   另外,新标准将翡翠的文化含义纳入综合评定,也改变了只有绿色翡翠才是高档翡翠的观念,包含了所有色彩的翡翠鉴定。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对推动云南省率先实现翡翠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有重大意义。   云南省与缅甸接壤,从古至今都是翡翠进入中国的集散要地,凡是销往内地及沿海的翡翠成品、半成品、原石,几乎都是由云南转口出去的。目前,云南省经营翡翠原石的商家有六百多家,平均每年成交额约为五千万美元,最高峰时曾达到两亿美元。数据显示,每年出省的原石为百分之七十,成品为百分之二十,宝石或半成品为百分之十。
  • 全国首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将在全国范围推行,为切实做好省内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一照含证”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服务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政务服务办公室联合提出,并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政务服务办公室等14家单位共同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核查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先后组织40多家检验检测机构、60多名专家参与,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几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稿。该标准除对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内容、核查方法、核查结论等进行明确外,还根据江西工作实际,对核查、现场核查组、诚信、诚信度、诚信等级等概念进行了定义,将核查结论与诚信评价有效关联,充分体现了江西特点。一方面,细化了告知承诺核查方式,有效解决当前告知承诺制后续核查无具体操作规范的问题,允许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整改,让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更具可行性、可操作性,让诚信者放心承诺,监管部门安心监管。另一方面,体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等进行零容忍,让不诚信者寸步难行。DB36T+1479-20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核查规范.pdf
  • 中石化12省市汽油等级将升至国Ⅲ标准
    12月1日起,中石化所属镇海炼化所有牌号的国内汽油均按国Ⅲ标准出厂,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月。记者11日另从中石化集团公司获悉,中石化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等12个省市汽油等级全面升至国Ⅲ标准。   根据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汽油将执行国Ⅲ标准,国Ⅲ标准与现行国Ⅱ标准相比,主要对硫含量、苯含量、烯烃含量等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9年5月24日,镇海炼化生产出全球最清洁的油品欧Ⅴ标准柴油,中石化开始首次批量生产欧Ⅴ车用柴油。从含铅汽油到国Ⅰ、国Ⅱ、国Ⅲ、国Ⅳ油品,中石化仅用10年就走完了欧美30年质量升级路。   大量的研发试验是中石化在提高油品升级的重要举措。比如,公司开展的“汽油组成对汽车排放的影响”工作,主要考察了汽油中不同的烯烃含量 、芳烃含量、硫含量以及总烃(烯烃+芳烃)含量对汽车尾气排放的影响,同时还与天津汽车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了科技部“清洁汽车行动”项目,为制定符合国情的、科学的、满足排放标准的汽油总烃含量、硫含量提供依据。   该项目试验标准及方法采用《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同欧洲Ⅱ排放法规。试验选用设计为满足欧洲Ⅱ排放法规的试验车,在同一系列试验样品的组成及理化性质基本相同的前提下进行,并保证每一个样品至少进行两次重复试验以保证结果的可比性。   科技是加快中石化油品升级的关键所在。据了解,“八五”、“九五”、“十五”期间,中石化已在提高汽油质量方面开发了多项新的生产工艺和催化剂、添加剂技术。   中石化主持并完成的“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汽、柴油合理组分及添加剂的研究》是国内迄今为止已完成的最大规模的、跨行业的燃油与排放关系方面的研究,极大地弥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空白,为相关部门制定国Ⅲ汽油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依据与保障。   目前,正在开展的欧Ⅳ排放汽油组成对发动机及整车排放影响研究项目,重点考察汽油中硫、烯烃、芳烃含量等指标对汽车尾气排放和后处理系统的影响,选用多部有代表性的试验车辆,通过多项试验(包括台架及行车试验)系统地研究车用汽油主要性能指标对汽车排放特性的影响,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满足国家第四阶段排放要求的车用燃油质量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如今,中石化不仅具备了国Ⅲ、国Ⅳ标准油品生产的自有技术,同时还储备了一批符合欧Ⅴ排放标准的关键技术。
  • 内蒙质监局对66家检测机构推行规范化建设
    为从源头上规范试验检测行为,促使试验检测机构自觉维持资质等级水平,内蒙古交通质监局在全区66家试验检测机构中持续推行了规范化建设。  为便于实施和操作,内蒙古交通质监局将规范化建设量化为“五个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人员管理规范化、试验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资料管理规范化、试验操作规范化。通过严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资质升级、换证复核等关口,使全区各试验检测机构逐步实现 “五个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还推行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把工地试验室管理情况纳入母体等级机构考核管理,督促母体试验室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通过推行规范化建设,使试验室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 江苏建多机构检测信息平台处理司法鉴定
    江南时报讯 (记者 纪树霞 通讯员 省法宣) 公开程度不够、法院对鉴定机构停止委托缺乏明确依据&hellip &hellip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4月9日起,全省法院统一使用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将接受各类鉴定机构报名。今后,各级法院要进行司法鉴定,应从电子信息平台中产生鉴定机构。据悉,此举在全国法院系统司法鉴定领域属初次探索。   根据《意见》,江苏省法院不再编制委托鉴定机构名册,改变为统一使用全省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凡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或符合相关行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其他鉴定机构,都可以自愿列入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人民法院不再附加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避免了既往少数鉴定机构因行业资质等级低、执业人员少、注册资金不足等原因而未被列入委托鉴定机构信息库的做法。   对违反承诺的情形,设立了法院暂停委托或停止委托的失信机构退出制度。江苏省各级法院选择确定鉴定机构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电子信息平台内,对鉴定机构或随机选择的范围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应当准许,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协商不一致的,在电子信息平台内当地相应类别的全部机构中随机确定。
  • 喜报 | 聚光科技荣获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证书 !
    喜报2022年05月31日,经中国标准化协会CAS审批确认,聚光科技顺利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复评,获得协会颁发的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证书,这是标准化良好行为的最-高等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是否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具体评价程序包括材料初审、社会评价、非现场评价、专家现场评价、复核、公示、颁证七个阶段。企业根据评价分数获得相应等级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本次标准化良好复评从材料初审到现场评价历时20天,评价涉及产品实现、基础保障、岗位标准三大体系,细分68个子体系内容。在现场评价过程中,省标协专家组对照各子体系标准清单审核标准文件,并对各部门标准化兼职人员展开沟通访谈。最终,综合标准文件及沟通访谈的各方面情况,由省标协专家组认定,中国标准化协会审批,聚光科技标准化工作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的规范和要求,顺利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等级认证。 FPI通过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认证,是对我们当前标准化工作的认可,也是我们持续改进的新篇章。我们将以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持续开展固化标准、实施标准、改进标准的工作,让聚光标准持续引领行业标杆!
  •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731.60万元采购COD测定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6-22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200491 项目名称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 7316000 最高限价 7316000.00 采购需求 包1:采购岷沱江成都段水文、水质、底质调查服务 包2:采购岷沱江成都段水生生物调查服务 包3:采购岷沱江成都段区域调查服务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件须包含指标: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透明度、浊度、硝酸盐氮、电导率和二氧化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包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3日到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01包:51010022210200006913-001;02包: 51010022210200006913-002;03包: 51010022210200006913-003。 2、采购品目名称: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3、最高限价:01包最高限价:303.62万元;02包最高限价:397.98万元;03包最高限价:30万元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62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019、18428034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李女士 电话: 13111881019、18428034957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COD测定仪 开标时间:2022-07-14 09:30 预算金额:731.60万元 采购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6-22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01202200491 项目名称 岷沱江成都段生态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7316000 最高限价 7316000.00 采购需求 包1:采购岷沱江成都段水文、水质、底质调查服务 包2:采购岷沱江成都段水生生物调查服务 包3:采购岷沱江成都段区域调查服务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件须包含指标: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透明度、浊度、硝酸盐氮、电导率和二氧化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包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3日到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www.zcygov.cn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01包:51010022210200006913-001;02包: 51010022210200006913-002;03包: 51010022210200006913-003。 2、采购品目名称: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3、最高限价:01包最高限价:303.62万元;02包最高限价:397.98万元;03包最高限价:30万元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62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019、18428034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李女士 电话: 13111881019、18428034957
  • 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立项《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目前我国企业实验室数量众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尺度来评价实验室的能力。能力可靠的实验室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检测数据/结果,以指导产品质量改进和研发能力的提升。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拟组织专家及行业权威人士编写有关标准,对企业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区分,提升实验室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客户对企业产品的信心。经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秘书处研究,同意《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上述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郭凌,020-84159551,电子邮箱:gdcaa@163.com。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2023年9月13日关于《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和水效等级》国家标准发布
    p   11月2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GB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国家标准。这项标准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出了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的红线,将于2018年11月起实施。 /p p   据了解,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饮用水的品质,净水机的需求和消费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其中反渗透净水机因出水品质高,目前市场销售量份额已经达到60%,生产企业近4000家,年销量1000多万台。该类产品以反渗透膜为主要净化元件,通过多级过滤,达到净化目的,同时产生部分浓缩废水。据调查,目前市场上近40%的家用反渗透净水机的净水产水率(以下简称水效)不足20%,造成了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国家标准委为了推动该类产品的水效提升,推动制定了反渗透净水机水效标准。 /p p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白雪介绍,该标准一方面规定了水效的检测和计算方法,另一方面将水效分为5级,并设定了净水产水率的红线,5级即水效限定值为35%。通过水效限定值的设定,将淘汰至少30%的高耗水产品,初步估算年节水量超过1亿立方米。据调查,净水机平均效率不到20%,预计标准实施后平均提高一倍,达到40%以上,同时标准设立节水先进值,可以引领行业水效提升。反渗透净水机水效标准中2级即节水评价值为55%,作为引领高效节水产品的先进指标,将鼓励企业改进技术、通过提升产品整体品质达到更高的水效。 /p p   白雪还介绍,目前已经发布的水效标准共8项,分别是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淋浴器、小便器、蹲便器、便器冲洗阀,其中水嘴、小便器、蹲便器和便器冲洗阀计划进行修订,洗碗机和旋转式喷头水效两项国家标准正在制定。 /p p   据了解,2017年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水效标识制度实施的依据和基础,未来有关部门将依据该标准对净水机实施水效标识,企业通过粘贴水效标识,自我声明反渗透净水机的水效等级和主要用水指标,接受市场和消费者监督。通过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必将有效提升水效标准的执行效果。据测算,实施水效标识每年可节水60亿吨。 /p p   另据了解,下一步,质检总部、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量大面广的用水产品,根据产品发展的趋势、市场需求、我国节水工作的需要,加强水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从提高标准水平入手,推动产品水效及质量的全面提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p p br/ /p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直接定为D级9得分100-扣分值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建两项省内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近日新建立两项浙江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粉尘测定仪检定装置和烟气采样器检定装置,为浙江省粉尘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等提供了技术保证,服务“双碳”建设。 粉尘浓度测量仪是用于测量悬浮在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的仪器,目前国内外所生产的各类测量仪测量方式包括光散射法、β射线法等。粉尘测定仪检定装置实现了粉尘浓度测量仪的量值溯源,保障了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助力于大气环境的科学治理及有效监管。 烟气采样器作为采集烟道、烟囱及排气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有害成分的专用仪器,在环境监测等方面应用广泛。烟气采样器检定装置保障了烟气采样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实现了环境污染物的精准监测。 据悉,量值溯源是保障大气环境治理质量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浙江省计量院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计量能力建设及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160.00万元采购测温仪,红外测温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缺少]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2-17 [缺少]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1001802053532005 项目名称 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 标段编号 AJN210082-08FG 标段名称 电力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2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2月1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10082-08FG 1. 招标条件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发字[202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93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电力监理 2.2 工程地点:北至天麒路、南至天旺路、西至运粮河东路、东至开城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电力监理,含外线接入及红线内10KV居配、用户变、电柜等设备供货及配电房部分土建、管路、管沟、桥架、进出线敷设等全部工程的监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000.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居配电工程及用户变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四控、二管、一协调”,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电力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4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48分)(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467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网上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6.2监理大纲(满分10分)(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2)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5)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7)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8)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9)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10)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满分1分,等级分:优:1 良:0.9 中:0.8 差:0.7 无:0)6.3监理机构人员(总监)(满分6分)(1)总监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职称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2)总监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3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3分)6.4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满分20分)(1)电气类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或机电一体化)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人。(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满分6分)(2)土建类专业(土木工程或工民建或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人。(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3)安全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 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4)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6分)6.5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现场配备电子经纬仪、红外测温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全站仪、测距仪、水准仪、回弹仪、数字万用表的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提供的购买发票及有效期内的检测证书为准,提供发票及有效期内的检测证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8分)6.6企业业绩(满分4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电力工程包含变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发电厂、输变电等)项目的得 4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6.7、信用评价分(满分4分)信用评价分=监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4%。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3)总监与监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4)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本标段采用监理大纲评分点横向暗标,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除监理大纲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及评审要点的页数不符合评审要求外,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6)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7日15时36分到 2024年2月19日15时36分为止 8. 其他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8.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6、符合并提供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7、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8.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8.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8.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评审不得分的结果。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天骄路100号江苏南京侨梦苑A栋9楼201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4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孔德俊 电 话:18652820995 电 话:18651676869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c11537f-93b8-4ba3-85ee-544a8226445f TableName=Sys_Attachs 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gYzXjRlzcWWYbjE8DTzLsx6HPh3v7XVabVKKOlWgyOW5ZjEgv1PsO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N210082-08FG 1. 招标条件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发字[202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93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电力监理 2.2 工程地点:北至天麒路、南至天旺路、西至运粮河东路、东至开城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电力监理,含外线接入及红线内10KV居配、用户变、电柜等设备供货及配电房部分土建、管路、管沟、桥架、进出线敷设等全部工程的监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000.00万元)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居配电工程及用户变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四控、二管、一协调”,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电力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4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测温仪,红外测温仪 开标时间:2024-02-07 15:36 预算金额:160.00万元 采购单位: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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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
  • 口罩用熔喷布标准再出!将产品分为2类7等级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5月21日,成都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T/CDAMEI 001-2020),并于5月22日起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5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9bd99e1a-1296-4536-8443-505d048409f0.jpg" title=" 熔喷布.jpg" alt=" 熔喷布.jpg" width=" 450" height=" 25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悉,目前我国有3项熔喷布相关标准,分别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纺粘/熔喷/纺粘(SMS)法非织造布》(FZ/T 64034-2014)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熔喷法非织造布》(FZ/T 64078-2019)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口罩用聚丙烯熔喷非织造布》(T/JSFZXH001-202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中, strong 《纺粘/熔喷/纺粘(SMS)法非织造布》 /strong 适用于以丙纶为主要原料,以热轧粘合方式加固的SMS产品; strong 《熔喷法非织造布》 /strong 适用于以熔喷法生产的非织造布,最终用途不限于口罩,标准仅对幅宽、单位面积质量等提出要求,过滤效率、透气率等关键指标的标准值规定由供需合同约定; strong 《口罩用聚丙烯熔喷非织造布》 /strong 系我国首次发布的口罩用熔喷布团体标准,围绕口罩用聚丙烯熔喷非织造布,规定了原料要求、产品分级、基本技术要求、专项技术要求、检验判定方法,并对产品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次发布的 strong 《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 /strong 团体标准由成都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规定了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简称“口罩熔喷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按过滤性能分为KN和KP两类,KN类只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P类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根据过滤效率水平,产品分为KN30-KN80、KN90、KN95、KN100、KP90、KP95、KP100共7个等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493.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T/CDAMEI 001-2020)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8px " strong 标准详细内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45d4586e-31c1-449d-b5ca-539708e3d42a.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b4da0227-ef36-4f0c-9177-77b491d73041.jpg" title=" 2.PNG" alt=" 2.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7b96c791-5af2-4ad8-870f-906104a1b1f8.jpg" title=" 3.PNG" alt=" 3.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64b05009-3479-475c-a55f-7600e1528c18.jpg" title=" 表1.PNG" alt=" 表1.PNG"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2e9aeb86-f4fb-4849-808d-a4183cb234cc.jpg" title=" 5.PNG" alt=" 5.PN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ed6295e6-8a20-479f-acaa-72cea870414c.jpg" title=" 6.PNG" alt=" 6.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a5b04326-48d0-4338-ad54-09a98e5b6205.jpg" title=" 7.PNG" alt=" 7.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bf9491c0-3c1e-4a02-b2aa-4a361ac68166.jpg" title=" 8.PNG" alt=" 8.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b0f95eeb-268e-41bc-82ed-95a1d0b330cd.jpg" title=" 6试验方法.PNG" alt=" 6试验方法.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33266e96-4094-4999-83b0-1c99692d5003.jpg" title=" 6.6.PNG" alt=" 6.6.PNG"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395ffc2b-f7de-4478-8344-2d6205898dca.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9e4156a7-6974-4e3a-ba6d-48fffbda251f.jpg" title=" 12.PNG" alt=" 1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延伸阅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426/537042.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我国首个口罩用熔喷布团体标准发布,按过滤效率产品分6级 /span /a /p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杭州娃哈哈将采购30类62台仪器
    2010年8月19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离心机、显微镜、摇床等一批仪器进行公开招标,涉及仪器种类30类62台。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二期仪器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100182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的食品饮料企业,2009年营业收入超过420亿,工厂遍布全国各地。为扩大供应商队伍,择优合作,现面向全国选择资质优良的供应商,欢迎资质符合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娃哈哈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决定中标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物资: 物资名称 招标量 物资名称 招标量 供货地点 离位灭菌发酵罐工作体积5L) 4 冷冻高速离心机 1 杭州 5L发酵罐冷却循环机组 2 高速离心机 1 糖类分析仪 1 相差显微镜 1 摇床 8 恒温水浴振荡锅 1 培养箱 2 烘箱 1 灭菌锅 3 细胞平板计数器 4 组织捣碎机(可灭菌) 2 酶标仪 1 倒置显微镜 2 超纯水装置 1 磁力搅拌器 3 流式细胞仪 1 机械搅拌器 3 毛细管粘度计 2 试管振荡器 4 原位灭菌发酵罐(20L) 2 真空泵水流抽气机 1 补料罐(20L) 2 10位加热磁力搅拌器 2 20L发酵罐冷却循环机组 2 无油式真空抽滤装置 1 电渗析 1 超声波清洗机 1 离子交换装置 1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 /   备注:报名截止日为2010年9月4日, 预计招标时间为2010年9月6日。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衡器相适应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近三年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简介、质量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且带年检联复印件并盖公司红章等)及类似设备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可以证明本企业能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近三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等级的设备并有二年以上的使用业绩。要求提供用户单位(省份,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及相关合同复印件   6、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厂家,经营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盈利。   7、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娃哈哈内控标准。   三、联系方式: 类别 姓名 电话 邮箱 固定资产 童纪峰 0571-86993677 Tongji9@wahaha.com.cn 固定资产 施东东 0571-86036069 sdd@wahaha.com.cn   传 真:0086-0571-86996851   地 址:杭州秋涛北路128-1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   邮 编:310020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请真实、详细填写   2、 请将相应的资质资料于报名截至日前邮件和快递提供给联系人。   3、 长期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合适的供应商报名,作为下一轮招标的候选供应商。   特此公告!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部   2010-8-19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二期仪器招标公告.doc
  • 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发布《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检测实验室登记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 2)于 2023年 10月 27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郭凌,020-84159551;邮箱:gdcaa@163.com 附件1:《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2023 年 9 月 27 日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关于《检测实验室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 某省份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判定“违法违规”
    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行为清单》)。《行为清单》明确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采购活动中,四大类187项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将“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纳入采购前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违法违规事项:1、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另外在“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中,也把未对“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纳入违法违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行为清单》更是把“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纳入“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适用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前期的禁止行为1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编制实施计划1.政府采购未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未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3.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仅适用于采购人2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4.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未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5.除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仅适用于采购人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3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6.对于下列采购项目,未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十一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一条仅适用于采购人7.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少于 3 个,且不具有代表性。8.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变动。4未依照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9.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10.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1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12.将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条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5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13.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第五条仅适用于采购人6未经审核(备案)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活动15.采购方案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16.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将采购方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八条7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17.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5〕6号)仅适用于采购人8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8.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9.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20.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21.采购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止行为(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9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22.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公有制、非公有制等;23.限定组织形式,设置企业法人,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等;24.限定供应商注册地在某行政区域内,或要求供应商在某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0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要求2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26.设置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的条件;27.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五条11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28.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定的供应商资质与项目需求无关;29.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12对供应商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30.供应商资格标准设定模棱两可,把握尺度宽严不一,如:对本地区、本行业之外的供应商或新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采取更加苛刻的资格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未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改变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32.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改变了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15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3.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34.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3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3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7.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年限,如要求某年前的合同业绩、要求项目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年限等;38.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要求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39.设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6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40.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价格扣除、预留份额;41.未明确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未明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43.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7采购文件未按审核内容编制44.采购文件未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四条18擅自提高采购标准45.超出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46.超出办公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八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第十二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9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4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如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设置“知名”、“一线”、“同档次”、“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品牌”(含配件)等表述的;48.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49.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0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50.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未规定或未以醒目方式标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1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51.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52.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如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53.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资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5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55.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56.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未作为实质性要求,作为了评分项;57.框架协议采购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58.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供应商淘汰比例未按照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22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59.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如评审标准倾向于本地供应商,对非本地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条件或给予不同的评审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3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60.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或者虽量化到相应区间但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61.评审因素未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应,如将产品性能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24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值62.设定最低限价的(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63.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64.招标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10%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除外);65.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30%或超过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10%或超过30%;66.政务信息系统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5违规要求提供样品67.对“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以外的情况要求提供样品;68.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未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69.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未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26设置与采购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70.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27未按规定组织开标71.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28拒收投标(响应)文件72.拒收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封闭性的投标(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29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7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30未按规定录音录像74.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75.录音录像不清晰、不可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31未按规定组织评审76.在招标、询价采购过程中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协商谈判;77.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78.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32采购人代表担任评标组长79.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担任组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33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0.评审工作完成后,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4未依法发布采购项目信息81.未依法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82.未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5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83.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违规收取标书费97.违规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费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37违规收取保证金98.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 9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超过预算金额的2% 100.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17号)《江西省工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公布江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工信企指字〔2022〕61号)
  • 安谱实验获得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生产资质
    近日,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高分通过安谱实验科技关于“当量溶液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生产资质”的评审,安谱实验科技首次申请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生产资质既获通过,此次共申请三个品种共10种规格: 当量溶液是在分析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标准物质,几乎所有的理化分析实验室都会用到当量溶液,但配制和标定的过程比较漫长和繁琐,国内能够提供商品化当量溶液的一般都是国家性质事业单位,安谱实验生产和提供当量溶液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主要是要为客户创造价值,打造“一站式实验室耗材平台” 安谱实验科技计划在16年5月份再申报9个品种17个规格的当量溶液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为客户提供更多、规格更齐全的产品。 同时,安谱实验正在准备各种实验室体系的认证,同时,我们也承接各种特殊要求定制试剂的业务,把客户从繁琐的配制工作中解放出来,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对安谱实验评审现场关于安谱: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组建成立;是中国领先的实验用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目前公司已是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客户供应链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主要产品包括色谱产品、化学试剂、标准品、实验室用品、分析仪器配件及耗材等;总部位于上海,目前拥有近300位员工,15年销售额超过2亿,处于中国色谱消耗品行业的前列。安谱实验科技是“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安谱实验,证券代码:832021)。 2015年8月11日,安谱实验与聚光科技(证券代码:300203)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更多资讯请访问:www.anpel.com.cn
  • 祝贺格丹纳公司荣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广州格丹纳仪器有限公司获得“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并获得了荣誉证书。这是公司继“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后的第三份荣誉,公司凭借长期积累沉淀的强劲实力和始终如一的卓越服务,再次得到行业与社会的认可,专注、专业的形象深入人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每两年评选一次,要求极为严格,标准极高。符合“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6大基本条件的企业才有可能当选,只有全国优秀的企业才能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殊荣。广州格丹纳仪器有限公司扎根于广东广州这片沃土,作为专业从事实验室样品前处理消解设备,主要核心产品有:全自动消解仪、智能石墨消解仪、实验电热板、全自动多功能水浴氮吹仪、凯氏定氮仪等。多年来,公司秉承“做好用的科学仪器”的经营宗旨,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将“守合同重信用”作为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各项环节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了合同管理的闭环运行,使合同管理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通过坚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在与政府、银行、客户、供应商的合作中均树立了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企业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今后,公司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资质等级,扩大业务范围,拓宽市场空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和水平,守法经营,为公司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 国家认监委将对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决定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等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日前,认监委已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相应标准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程序。 认监委要求,对于已经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可以向认监委提交相应的标准变更申请,对于以文件审查方式确认变更的标准,需提交实验室标准变更内容的识别记录、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技术确认记录、针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对于通过直接确认和文件审查方式办理标准变更的,评审组需要在下一次的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予以关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试验考核。 同时,认监委还要求各有关行业评审组组织行业内相关检测机构及时填报标准变更申请材料,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就有关标准的资质认定进行确认。
  • 环保部对全国千家环评机构专项检查
    中国科技网北京1月28日电 福建PX项目因环评未经批准就擅自开工建设,被环境保护部叫停,这使环评再度引起公众关注。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该负责人说,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环评机构1163家,其中甲级机构191家,乙级972家。环保部从2011年8月起,在全国开展了为期3年以“资质、人员、质量”为重点的环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分为环评机构自查、省级环保部门检查、环保部抽查、复查和总结五个阶段。   该负责人说,检查发现,部分环评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存在不足。表现为质量管理体系仍不健全,未落实环评工程师负责制,环评文件签字、用章、用证不够规范,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公众参与材料等缺失影响了环评过程追溯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尚需提高,部分机构环评人员专业素质、处理复杂项目能力不强 部分机构借用外单位人员拼凑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与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有较大差距等。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0亿元采购超纯水器,蛋白质纯化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铜山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10 招标文件: 附件1 [0]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19005152 项目名称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基础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19005152008004 标段名称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仟目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8月1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仟目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仟目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研发厂房3 号楼一层和二层(面积约12192.12 O)建设一条完整的6 寸GaAs 晶圆制造及封装产线,包括外延 (4 台Aixtron2800)、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器件制作,光纤耦合激光器模块制作等工艺线。主要产品包括大功率激光泵浦芯片,3D 感测VCSEL 以及10G/25G/50G/100G 数据通信 VCSEL。产品规模为每年12000 片6 英寸GaAs 晶圆,其中大功率激光泵浦芯片10000 片/年、3D 感测 VCSEL 1000 片/年、数据通信 VCSEL 1000 片/年。器件封装200 万只/年。 2.1.3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研发厂房3号楼一层和二层(面积约12192.12O)的建筑改造、结构辅助、洁净室、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气体动力、强弱电、消防、IT以及纯废水、大宗气体、特气、化学品、10kv变配电等;③外围辅助配套站房:动力站1(2700O,本次范围仅包含动力站设备及满足动力站设备的辅助配套)、动力站2(-1F含砷废水处理系统)、甲类库1(400O,本次范围仅包含业主特殊定制化使用需求)、甲类库2(氢气站200O,本次范围仅包含氢气输送装置及管路)、甲类库3(150O,本次范围仅包含业主特殊定制化使用需求)、废水中继槽及设施,以及生活生产所需的辅助配套设施,装修改造后需满足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及业主的工艺净化生产需求;具体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洁净室装饰工程、办公区及展厅装饰工程、结构工程、防微振设计工程、洁净空调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CDA系统、冷热源系统、蒸汽系统、真空系统、工艺排气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纯水系统、废水系统、工艺循环冷却水系统、10KV变电站规划设计、供配电系统、洁净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ESD系统、自控FMCS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大宗气体系统、气体纯化系统、尾气治理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综合工艺管网系统、消防系统、化学品系统、二次配系统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本期实施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②初步设计审税炖恚虎廴朔馈⑾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 配合前期报建、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⑤其他。 (2)施工内容包含: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及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大于7000平的电子半导体工厂机电工程(半导体项目指“半导体芯片”或“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或“半导体硅片制造”项目,不包含光伏新能源)。 类似施工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7000万元的电子半导体工厂机电工程(半导体项目指“半导体芯片”或“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或“半导体硅片制造”项目,不包含光伏新能源)。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 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7000万元的电子半导体工厂机电工程(半导体项目指“半导体芯片”或“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或“半导体硅片制造”项目,不包含光伏新能源)。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内),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1007室 联系人:刘世斌 电话:1852660753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云龙华府A1-1001室(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许颜 电话:0516-83168856 2023年07月1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仟目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仟目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研发厂房3 号楼一层和二层(面积约12192.12 O)建设一条完整的6 寸GaAs 晶圆制造及封装产线,包括外延 (4 台Aixtron2800)、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器件制作,光纤耦合激光器模块制作等工艺线。主要产品包括大功率激光泵浦芯片,3D 感测VCSEL 以及10G/25G/50G/100G 数据通信 VCSEL。产品规模为每年12000 片6 英寸GaAs 晶圆,其中大功率激光泵浦芯片10000 片/年、3D 感测 VCSEL 1000 片/年、数据通信 VCSEL 1000 片/年。器件封装200 万只/年。 2.1.3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研发厂房3号楼一层和二层(面积约12192.12O)的建筑改造、结构辅助、洁净室、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气体动力、强弱电、消防、IT以及纯废水、大宗气体、特气、化学品、10kv变配电等;③外围辅助配套站房:动力站1(2700O,本次范围仅包含动力站设备及满足动力站设备的辅助配套)、动力站2(-1F含砷废水处理系统)、甲类库1(400O,本次范围仅包含业主特殊定制化使用需求)、甲类库2(氢气站200O,本次范围仅包含氢气输送装置及管路)、甲类库3(150O,本次范围仅包含业主特殊定制化使用需求)、废水中继槽及设施,以及生活生产所需的辅助配套设施,装修改造后需满足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及业主的工艺净化生产需求;具体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洁净室装饰工程、办公区及展厅装饰工程、结构工程、防微振设计工程、洁净空调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CDA系统、冷热源系统、蒸汽系统、真空系统、工艺排气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纯水系统、废水系统、工艺循环冷却水系统、10KV变电站规划设计、供配电系统、洁净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ESD系统、自控FMCS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大宗气体系统、气体纯化系统、尾气治理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综合工艺管网系统、消防系统、化学品系统、二次配系统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本期实施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②初步设计审税炖恚虎廴朔馈⑾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 配合前期报建、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⑤其他。 (2)施工内容包含: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详细信息 [铜山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10 招标文件: 附件1 [0]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 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农业部批准73家农残登记残留试验单位
    2010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第1482号公告,公告中称,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482号公告   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规定,经中国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试验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1 北京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01 2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02 3 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03 4 北京科技大学农药残留与环境毒理实验室 残留-004 5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残留-005 6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06 7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残留-007 8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残留-008 9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残留-009 10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残留-010 11 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 残留-011 12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12 13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残留-013 14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残留-014 15 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 残留-015 16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16 17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 残留-017 18 山西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18 19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残留-019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 残留-020 21 辽宁省农药检定站 残留-021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 残留-022 23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残留-023 24 吉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24 25 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残留-025 26 黑龙江省农药管理检定站 残留-026 27 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残留-027 28 上海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28 29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29 30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 残留-030 31 江苏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残留-031 3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残留-032 3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残留-033 34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残留-034 35 南京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残留-035 36 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36 37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残留-037 38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残留-038 39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残留-039 40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40 41 安徽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残留-041 42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残留-042 43 福建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43 44 江西省农药管理局 残留-044 45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45 46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46 47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残留-047 48 山东省农药研究所 残留-048 49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残留-049 50 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 残留-050 51 河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51 52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残留-052 53 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残留-053 54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54 55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残留-055 56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56 57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残留-057 58 湖南化工研究院 残留-058 59 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59 60 广东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60 61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61 62 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残留-062 63 华南农业大学农药工程与安全评价中心 残留-063 6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64 65 广西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残留-065 66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残留-066 67 重庆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67 68 四川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68 69 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残留-069 70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 残留-070 71 陕西省农药管理检定所 残留-071 72 甘肃省农药管理检定所 残留-072 73 农业部枸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残留-073
  • 江苏凤凰和昇地产有限公司764.05万元采购万能试验机,超声波测厚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NO.2022G22地块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27 编号: AXW220017-02FG 1. 招标条件 江苏凤凰和昇地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22G22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备[2022]6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双拜巷牌楼路以东、双拜岗东路以北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住宅项目,占地面积47311.81平方米(含仅出让地下空间面积1831.73平方米),分为ABC三个分区。项目拟建设地上建筑面积约7.045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共计10.7459万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6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0000.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NO.2022G22地块项目的工程监理,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含景观绿化、装修)、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预制构件旁站、检验、验收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的监理。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94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17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和仓储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其中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48分)6.1.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764.04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6.2监理方案(满分10分)(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2)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5)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7)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6.3监理机构人员(总监)(满分6分)(1)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2)总监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3)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6年及以上的得2分,6年以下的得1分。(执业年限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6.4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满分20分)(1)土建类(土木工程或工民建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名;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名。(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2)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3)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4)工程测绘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5)给排水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6)供热通风或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7)电气类或自动化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8)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9)建筑装饰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1分)(10)人防工程或地下工程或防护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11)环境工程或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12)信息管理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1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加1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14)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名。(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满分2分)6.5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激光测距仪、万能材料试验机、GPS接收机、全站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数显回弹仪、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超声波测厚仪等检测设备齐全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设备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6.6总监业绩(满分4分)项目总监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和仓储除外)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6.7信用评价分(满分4分)信用评价分=监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4%。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岗位或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3)总监与监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监理人员之间不得重复得分。(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5)本标段采用监理大纲评分点横向暗标。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6)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0月27日16时24分到 2022年11月3日16时2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8.4、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8.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或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休或退役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6、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7、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凤凰和昇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邮 编:南京市中央路389 号凤凰国际大厦6楼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肖建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025-83566282 电 话:025-84795407、13645184788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de44eb5-f9d4-4139-b163-87c0ec2353a3 TableName=Sys_Attachs 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84072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万能试验机,超声波测厚仪 开标时间:2022-10-27 16:24 预算金额:764.05万元 采购单位:江苏凤凰和昇地产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NO.2022G22地块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27 编号: AXW220017-02FG
  • 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1466万采购项目公布,含质谱等分析类仪器
    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近日公布1466万仪器采购项目,含质谱等分析类仪器。详细情况如下: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4742号  采购文件编号:SDDYNM-1506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先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供应商库登记 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9楼918室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7、投标人具备国家规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8、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等级证书   *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下午2:3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0.00万元采购臭氧发生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信息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发改审批﹝2022﹞267号 招标人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业主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资金和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cztcgc202403-002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 标段编号 cztcgc202403-002-01 建设地点 位于天长市天扬路与规划天宁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规模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取水头部及取水管、水源厂、原水输水管、第二水厂及清水输水管。 取水头部及取水管:新建2根DN1400取水管,配套喇叭口取水头部2套,单根取水管长度约1.7公里。 水源厂:新建取水泵房、应急加药间、新建附属建筑物(变电所、门卫)等。 原水输水管:新建2根DN1400原水管,单根长度约12.5公里,原水输水管线用于将取水泵站加压后的原水输送至第二水厂。 第二水厂:总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近期10万吨/日+远期5万吨/日),内容包括预臭氧接触池、加矾间、沉淀池、砂滤池、提升泵房、臭氧发生器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综合楼等配套设施。 清水输水管:新建DN1200输水管约7.6公里,DN1000输水管约9.2公里;新建DN600配水管约2.5公里;新建DN500配水管约2.3公里。 工程投资估算约6.2亿元(一期工程约5.1亿元;二期工程约1.1亿元)。 监理费用约460万元。 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用约460万元 计划工期 (1)一期项目工期730日历天(同项目施工工期) (2)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二期具体实施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还包括与本工程实施所涉及的供电工程、供水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协助招标人开展上述前期工作,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项目类别 监理 其他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持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无 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17时00分至2024年 3 月 21 日8时 0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3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1日8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1日17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育祥、祝家强; 联系方式:0550-7312400、0550-7312444。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 号:179773335839 ②户 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 号:22301763072100000200214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 天长市建设大厦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董育祥 招标人电话 0550-73124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长市建设大厦5楼518室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祝家强 代理机构电话 0550-7312444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臭氧发生器 开标时间:2024-03-21 08:00 预算金额:460.00万元 采购单位: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信息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发改审批﹝2022﹞267号 招标人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业主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资金和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长市建设大厦5楼518室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祝家强 代理机构电话 0550-7312444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检测机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件印发日期,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由2023年4月19日调整为2023年3月31日,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二、按照我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纳入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管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并标注“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检测机构可继续从事检测活动。三、我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3〕1323号)文件中关于过渡期的其它政策不变。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达不到资质标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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