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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配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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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配方检测相关的资讯

  • 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实施,带您快速浏览岛津检测方案(二)
    上期介绍了新版婴幼儿配方食品国标GB10765、GB10766和GB10767在必需成分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的变化情况,这期再来聊聊新版国标在可选择成分、安全性指标的内容。一、可选择成分新国标新增了牛磺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最小值要求,修订了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的单位。牛磺酸和DHA对婴幼儿大脑发育和先天生理功能的健康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新国标规定了添加下限,对这些营养物质的添加量更加明确。岛津应用方案应用1:保健食品中EPA、DHA和AA测定-GC法前处理采用碱水解法进行水解和甲酯化,采用异辛烷进行提取,GC检测。EPA甲酯、DHA甲酯、AA甲酯和内标标准溶液色谱图(浓度:0.5mg/mL)实际样品色谱图应用2:奶粉中牛磺酸的测定-HPLC柱后衍生法岛津提供OPA柱后衍生和单磺酰氯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方案,可根据检测需求进行配置。氨基酸分析仪 符合国标要求全自动氨基酸柱后分析系统(OPA衍生)应用3:乳制品中肌醇的测定-LC-MS/MS法前处理过程:样品加水溶解均质,三氯甲烷提取涡旋离心后,取上清液过滤测定,内标法定量。奶粉加标样品色谱图120μg/g肌醇标准曲线图二、安全性指标新国标要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等限量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及GB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值得注意的是,GB2762-2022中婴幼儿配方食品中铅的限量由2017版的0.15mg/Kg下调到0.08mg/Kg(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根据8:1的比例折算其限量)。GB2761-2017中规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均为0.5μg/Kg(以粉状产品计) 。i-Series系列液相色谱仪结合真菌毒素方法包可以完成多种真菌毒素的检测三、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新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对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的认识更加充分,更能精准的在整个生产链中去进行危害控制,生产出高质量、高品质的宝宝食品。例如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氯酸盐和高氯酸盐、食品添加剂香兰素等化合物的检测方案,我们力求检测手段紧跟法规要求,帮助客户更好的监测风险。新国标已经开始实施,广大消费者和研究工作者对于高质量产品的追求还在继续,让我们一起坚持科学喂养,给宝宝打下最初的健康基石!参考文献:1. CFSA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新旧国标主要变化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GE医疗生命科学部参加AOAC国际婴幼儿配方食品及成人营养素检测方法专家研讨会
    2013年1月28日,北京&mdash &mdash 由AOAC中国分部举办的&ldquo AOAC国际婴幼儿配方食品及成人营养素检测方法(SPIFAN)专家研讨会&rdquo ,今天在北京举行。世界知名的GE医疗集团生命科学部赞助并参加了此次大会,并在会上推出其基于Biacore-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平台针对食品营养和安全的解决方案。来自AOAC总部,AOAC中国分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山东,上海,北京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上海, 浙江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天津,哈尔滨等乳品检测中心,雅培、伊利等大型乳品企业等单位80余名专家发表出席了此会议. 应用科学家陈雍硕在大会做技术报告 此次大会的主要议题是AOAC SPIFAN关于维生素D、维生素A/E、Cr/Mo/Se、左旋肉碱、碘、维他命B12、维生素K的检测方法及验证结果。会议邀请了AOAC专家及国内专家就核苷酸、乳清蛋白检测方法进行研讨交流。GE医疗集团生命科学部的应用科学家陈雍硕在会上做了题为《GE在食品营养和安全检测领域的解决方案》的报告,详细介绍了基于生物传感器技术的食品分析解决方案, 生物分析方法与传统维生素检测技术的对比及优势, 非标记互作分析平台如何实现食品分析快速检测,等电聚焦电泳方法如何进行食品真伪鉴别和质量控制。同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GE医疗集团生命科学部全新的产品和技术,从生物检测的角度为广大食品工作者提供了新的思路。报告引起广大与会者的浓厚兴趣,并引发了热烈讨论。 牟一萍总经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GE医疗生命科学部中国区总经理牟一萍女士亲自到会并发言:&ldquo GE医疗集团生命科学部非常关注中国市场, 希望能为广大国内食品工作者提供生物技术的食品检测方法,从而扩展食品营养和安全的检测手段和范围。同时非常感谢组委会、AOAC总部、AOAC中国分部给与GE医疗与国内外食品安全领域顶尖专家直接交流的机会,为GE医疗未来开拓食品市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dquo 。 牟一萍表示希望可以与各位专家展开全面合作,共同开发为中国市场量身度造的食品安全检测解决方案。 、 牟一萍总经理与组委会及嘉宾合影 GE医疗生命科学部一直与全球的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监管机构有着广泛而紧密的合作,并在食品安全领域拥有完善而领先的解决方案,在全球拥有大量的食品分析用户。此次主要介绍的 Biacore Q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是一款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的分析设备,可以提供基于生物传感器的检测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高灵敏度、高兼容性、高速自动分析与方法的多样性,同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方法学开发指导与合作。基于该平台的维生素检测方法早在2008年就已经通过AOAC的验证。 关于Biacore及其他GE医疗生命科学部产品的信息,欢迎访问 www.gelifesciences.com.cn
  • 沃特世参加婴幼儿配方食品检测技术交流会
    北京/广州 – 2009年10月20日–中美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与安全检测技术交流培训会议于2009年10月15日-16日和 2009年10月19-20日分别在在中国北京和广州两地举行。沃特世公司应邀作了题为“A Solution for Residue and Contaminant Screening” 的主题报告。向各位食品营养与安全检测领域的专家介绍了沃特世公司在食品安全筛查领域的最新的解决方案。   此次会议由中国检科院承办,旨在落实2007年中美合作协议中食品安全信息技术交流有关条款,加强两国在婴幼儿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法规与技术的交流, 共同提高两国食品检测机构和进出口食品企业自身的检验技术能力。会议由11位授课专家,5位来自检验检疫和卫生系统,6位来自美国雅培公司。北京与广州分别有近100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在大会报告中,雅培测试技术研发科学家唐纳德• 格里兰德博士(Dr.Donald.Gilliland)做了题为“UPLC® -MS/MS快速同时QC测定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烟酸、叶酸、泛酸和生物素”的报告,Dr. Donald在他的报告中着重阐述了Waters® UPLC-MS/MS平台的优势,并称赞沃特世公司专有的"Z-Spray™ "电离源的高效技术。         关于沃特世公司 (www.waters.com)   沃特世公司(NYSE:WAT)为实验室型组织提供实用、可持续的创新技术,帮助他们在全球范围内的保健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以及水质等领域保持领先水平。   沃特世技术创新和实验室解决方案在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和热分析等相关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为客户的成功提供了长远持久的平台。   2008 年,沃特世公司年收入达 15.8亿美元,拥有 5000 名员工,为推动全球客户的科学发现和卓越运营不懈努力。
  • PerkinElmer隆重推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方案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GB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描述,特医食品是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一个种类。该类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保健品和药品,是需要特殊食物管理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用的一类具有特殊食物用途的食品。我国特医食品市场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进入特医食品领域, 特医食品领域对于检测的要求很高,该如何满足国家标准和特医食品研发的要求,PerkinElmer推出针对特医食品的检测解决方案,希望能为中国的特医食品行业贡献一份力量。特医食品检测解决方案样本下载地址: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168/s895293.htm
  • 美拟强化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元素监管
    4月16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的监管要求”草案,将“硒”确定为美国婴儿配方食品中第30种要求强制添加的营养元素,并建议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的最低限量为2.0μg/100kcal、最高限量为7.0μg/100kcal。该草案也将修改婴儿配方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规定成分列表中须显示每100kcal的硒含量。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一种抗氧化剂,合理摄入对婴儿的成长发育有着重要作用。自1989年美国国家医学院认可硒是婴儿必须的营养元素以来,美国生产商开始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目前,美国所有的婴儿配方食品中都含有硒,FDA通过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元素列表和确定其在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安全添加范围,来要求生产商只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在安全范围内添加硒的婴儿配方食品,也要求新注册的生产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美国市场,则更强化了硒元素的重要性。FDA向公众征集这项草案意见的时间从2013年4月13日起,持续75天。   FDA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列表,意味着美国已将硒元素的限量纳入了日常检验监管范围。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企业引起关注,重新审查产品的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美方标准进行添加,确保输美产品的硒含量达到美国标准。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大对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符合美方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顺利出口。
  • 食药监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新细则是食品最严标准
    12月25日上午9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在会上表示,这次新细则的出台,起码是食品生产企业中最严格的许可标准。   滕佳材说,为强化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半年来各个部委都在积极努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半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措施,今天向大家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就是很重要的一项制度。   滕佳材认为,总的来讲,新细则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要求更高。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新细则有针对性地提升了生产许可门槛,对奶源管理、原辅料进厂、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以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自主研发和产品追溯等重要方面,都作了更加详细、更加严格的规定。   二是措施更细。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了分类研究,对可能预见的情况和问题都作了具体分析,加大共性与个性问题的综合研究,并逐一细化为许可审查措施,力求新细则更加符合我国国情、贴近企业实际、便于执行落实。   三是标准更严。这次新细则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充分借鉴了发达国家做法和药品监管经验,设定了一些更加严格的审查项目和许可条件。比如:在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的基础上提出全面实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实行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报告,生产0&mdash 6月龄的婴儿配方乳粉,应使用灰分小于1.5%的乳清粉,或者使用灰分小于等于5.5%的乳清蛋白粉,等等。   细则出台之后,有专家说这个细则要求的规定和条件,与目前国际上同类婴幼儿配方乳粉先进企业标准没有多大区别。但是滕佳材认为,这次新细则的出台,起码是食品生产企业中最严格的许可标准。   滕佳材说,&ldquo 我们提出按照药品企业的许可条件,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实施许可,这就体现了国务院、党中央提出来的要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在起点上、门槛上、企业资格上采取了最严格的措施。&rdquo
  • 美国FDA发布最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
    日前,美国FDA发布&ldquo 婴儿配方食品标准&rdquo (最终稿),生效日期为2014年9月8日。标准包括以下内容:婴儿配方食品实施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GMP),并要求针对沙门氏菌、阪崎肠肝菌类细菌性致病菌进行检测 婴儿配方食品生产商要对其产品的使用说明 婴儿配方食品在销售前及产品保质期结束前要检测产品营养成分。   尽管美国婴儿配方食品在销售前不需要履行审批程序,但新的婴儿配方食品销售前需要向FDA注册、并履行通知FDA的程序。FDA每年会对相关工厂进行检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另外,如果FDA确认某款婴儿配方食品存在健康危害,生产商必须对其产品召回。   此外,美国市场婴儿配方食品必须满足FDA的最低营养需求。婴儿配方食品铁含量约为12毫克/升的产品,属于&ldquo 强化铁&rdquo 产品 产品中铁含量约为2毫克/升的产品,属于&ldquo 低铁&rdquo 产品。强化铁产品主要用来降低&ldquo 低铁性&rdquo 贫血症状。   标准中还提到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冲调水温度,36.7℃为最佳温度 奶瓶、奶嘴卫生条件,用完的奶瓶、奶嘴及时清洗,保持卫生条件 切记使用保质期内产品,以保证婴儿配方食品营养 婴儿配方食品保存温度,要按照产品要求使用合适的保存温度存放婴儿配方食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公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该类食品必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普通食品或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共同使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的配方研发、生产实际、临床应用和注册实践等情况,为优化上述三类产品注册申请材料、现场核查等要求,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等文件的公告.pdf一、《指南》的制定背景是什么?2023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办法》关于优化注册流程、满足特殊人群临床营养使用的要求,基于对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类产品”)的科学认知、注册实践、产品研发及生产实际的情况,在充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医食品安全营养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类产品的注册管理要求进行了优化。二、《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申请三类产品注册的,应严格根据《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研发工作,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等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对于符合《指南》中所列情形的,可优化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一般不再进行注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三、《指南》优化了哪些注册申请材料?一是优化了产品配方设计依据相关材料。《指南》明确了三类产品的使用目的、适用人群、配方设计参考依据、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等内容,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产品,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产品配方的符合性说明,可不提交产品配方设计依据。二是优化了生产工艺设计材料。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关于工艺设计、形态选择、工艺过程等情况的一致性说明,可不提交生产工艺设计依据、文献资料等,根据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提交工艺验证等材料即可。三是优化了稳定性研究材料。申请三类产品注册的,应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组织开展稳定性研究,并保留记录备查,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稳定性研究的开展时间及相关情况说明,可不提交研究报告。四是优化了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材料。对于符合《指南》相应情形的,申请注册时仅需提交关于研发机构、生产场所主要设施设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的一致性说明,可不提交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材料的原始文件及证明材料。五是明确了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中产品名称、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标示要求和规范表述。四、《指南》明确哪些情形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评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指南》根据上述规定明确了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具体情形,包括:申请人首次申请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线首次用于申请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情况,包括既往注册申请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举报问题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进行核查的、技术审评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等。除上述情形外,对三类产品的注册审评一般不再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五、《指南》与《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关系是什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特医食品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申请人应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组织开展稳定性研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研究、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要求》规范标示内容等。申请人应严格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研发注册相关工作,对于符合《指南》所列情形的,可优化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六、其他类别特医食品将来是否会有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的配方组成共识度较高,临床应用比较成熟。基于对三类产品的科学认知、注册实践、配方研发及生产实际情况等,先行优化注册管理要求,有利于降低研发成本、缩短注册时间、提升审评审批效能,进一步激发特医食品市场活力、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对于其他类别的特医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产品特点、针对研发共性问题、参考业界需求等继续研究特医食品分类注册指南,成熟一个、发布一个,为特医食品的研发、生产及审评提供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指导,保障产品的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
  • 8.15-16日· 2020杭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和技术评审常见问题及行业发展创新大会
    邀请函尊敬的各位客户:特医食品是国家2030 健康中国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该战略提出了要强调国民营养计划,并强调微量营养素的补足,尤其是加强临床营养,这将对特医食品发展形成利好,加上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公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期。中国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从按照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监管到施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通过特医食品品类的设立对原有药品的发展进行补充,从而扩大受众群体,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的发布,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中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对特医产品整体需求的不断提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于08 月14 日-08 月16 日在杭州市举办”2020杭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和技术评审常见问题及行业发展创新大会”。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将亮相此次会议,设有展位,并带来精彩大会报告。欢迎大家莅临! 珀金埃尔默珀金埃尔默大会报告时间:2020年8月15日 14:30-15:00地点:杭州德胜瑞莱克斯大酒店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德胜路 2 号报告人:姚亮 珀金埃尔默食品行业市场经理报告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签到有好礼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报名签到
  • 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着手修改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记者从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获悉,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明年出台。   据了解,目前新标准的草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明年出台。   记者注意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婴幼儿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但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表示,但是我国多数没有对营养素含量设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   此外荫士安称,在我国标准中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志,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这也是新标准修订中应着重改动的地方。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通知(第一轮)
    p   2018年11月17~18日 河北 石家庄 /p p   主办: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p p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 /p p   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杂志 /p p   赞助: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p p   食品对于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寓医于食”的传统,“饮食者,人之命脉也”则是明代医学巨匠李时珍对膳食营养的健康作用所做的高度概括。世界卫生组织(WHO)近年对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的评估结果也表明,膳食营养因素的影响(13%)仅次于居首位的遗传因素(15%),远高于医疗因素(仅8%)的作用。“医养结合”这一理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医学界和营养学界业者所接受和认可。在世界范围,当疾病到来时采取治疗手段,并辅以特殊食品作为营养支持,正在成为临床医疗的共识。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正是这样一类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通过为患者提供经过科学论证的营养配方食品,与药品共同辅助疾病治疗,能加快人体机能的恢复,这一方法已经在医疗体系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p p   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被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为“特殊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前,全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市场规模为560~640亿元人民币,每年以6%的速率在增长。虽然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在过去几年里发展迅速,根据报道平均增长率达到37%,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较于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系统性研究和规范肠内营养补充剂产品的发展,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脚步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快,尤其是特殊食品对消化道微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加快研究。 /p p   为进一步推动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带动产业的技术创新,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由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杂志共同主办的“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将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会议将就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究成果、临床与营养应用、功能成分与学术评价、食品安全与毒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等食品科学与营养健康方面的重大理论研究展开深入探讨,交流和借鉴国外经验,分享相关政策与管理规范,为广大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工作者和生产者提供新的思路,指明发展方向。 /p p   本次会议诚挚邀请国内外各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从事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会期2天,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中旬,地点:河北石家庄。 /p p   会议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征文内容: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征集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审核通过的参会代表论文按书面录用通知缴纳版面费后将优先在《食品科学》《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肉类研究》《乳业科学与技术》杂志正刊发表。 /p p   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并踊跃投稿,展览展示。 /p p    strong 一、 组织委员会 /strong /p p   荣誉主席: /p p   丛 斌 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p p   吴以岭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药研究院院长 /p p   主席: /p p   王 红女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司长 /p p   樊红平先生: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 /p p   王丽霞研究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院长 /p p   王守伟教授: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食品杂志社社长 /p p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 /p p   副主席: /p p   张岩研究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p p   赵 燕女士: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食品杂志社执行社长 /p p   委员: /p p   王红高级工程师: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食品部部长 /p p   孙勇副研究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中国食品杂志社副社长、 /p p   《食品科学》杂志主编、《Food Science andHuman Wellness》执行主编 /p p   拟邀请发言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 /p p   陈 峰教授:美国克莱姆森大学食品营养与包装科学系 /p p   陈建设教授: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 /p p   陈 宁教授:武汉体育学院“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p p   《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副主编 /p p   陈 卫教授:江南大学副校长、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p p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p p   陈颖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p p   丁刚强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p p   郝利民教授: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用食品研究室副主任 /p p   贾英民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p p   康文艺教授:河南大学药学院副院长 /p p   李 东教授: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 /p p   李士明教授:湖北黄冈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湖北省“百人计划”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食品科学系访问教授、《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杂志科学主编 /p p   刘宏伟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p p   刘 健教授:合肥工业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院长 /p p   刘新旗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人类营养与高精尖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p p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 /p p   刘学波教授:西北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p p   罗云波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 /p p   庞广昌教授:天津商业大学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 /p p   天津商业大学海洋食品与药物研究所执行所长 /p p   潘敏雄教授:台湾大学食品科技研究所、《Journal of Food and Drug Analysis》杂志副主编 /p p   孙桂菊教授: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主任 /p p   孙君社研究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员副总工程师、 /p p   国际健康食品工程研究院执行院长 /p p   王 硕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南开大学医学院、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p p   王彦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浙江食品质量安全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Journal of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副主编 /p p   王 钊教授:清华大学药学院药理学研究所所长 /p p   汪少芸教授: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执行院长、福州大学海洋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 /p p   吴建平教授: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农业、食品与营养科学系、《Journal of the Science of Food and Agriculture》副主编、《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副主编 /p p   吴永宁研究员: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 /p p   肖建波教授:澳门大学助理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特聘教授、《MLS Nutrition, Food Science & amp Technology》主编、德国洪堡学者 /p p   谢明勇教授: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p p   邢新会教授:清华大学化工系副主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生物化工研究所所长、《Journal of Bioscience and Bioengineering》杂志主编、《Bio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杂志副主编 /p p   袁其朋教授: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p p   张峰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 /p p   郑 磊教授: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 /p p strong   二、会议内容 /strong /p p   1、会议主题: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 /p p   (1)新型特殊膳食食品研发与科技创新 /p p   (2)特殊膳食食品中有效成分的分析检测 /p p   (3)特殊膳食食品包装及标签要求 /p p   (4)特殊膳食食品生产工艺研究及质量控制 /p p   (5)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关键技术研究及进展 /p p   (6)特殊膳食食品全产业链 /p p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特殊膳食食品审批及管理制度 /p p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评机制创新 /p p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及管理 /p p   (10)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标准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 /p p   (11)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风险评估体系研究 /p p   (12)国内外特殊膳食食品产业发展现状及新机遇。 /p p   2、会议形式 /p p   (1)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发言 /p p   (2)参会代表相关研究成果发言 /p p   (3)论文海报展示 /p p   (4)参展企业产品展示 /p p   strong  三、会议论文 /strong /p p   1、论文范围及要求: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请严格按照杂志撰稿要求和投稿模板撰写。 /p p   《食品科学》投稿:请登录食品科学网www.chnfood.cn,从首页采编系统投稿 /p p   《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ees.elsevier.com/fshw/投稿 /p p   《肉类研究》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www.rlyj.pub投稿 /p p   《乳业科学与技术》投稿:请登录网站http://rykj.cbpt.cnki.net投稿。 /p p   2、论文发表费:审核通过的稿件按书面录用通知缴纳版面费。 /p p   3、投递会议论文的代表,请先将论文通过杂志在线采编系统投递并获得稿件编号后,再及时进行会议注册,并将稿件标题、编号填入注册信息中。 /p p strong   四、会议费 /strong /p p   1800元/人(含会议费、餐费等) /p p   普通在校研究生1200元(不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 /p p   会议期间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会议费不包含论文发表费。 /p p strong   五、重要时间 /strong /p p   论文征集截止日期: 2018 年8月30日 /p p   口头报告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 /p p   会议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8日 /p p   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月xx-xx日(2018 年10月XX日全天报到) /p p strong   六、汇款事项 /strong /p p   请参会代表收到正式邀请函(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后,尽快将会议费汇至中国食品杂志社,以便大会日常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p p   汇款信息: /p p   银行汇款:户名:中国食品杂志社 /p p   行号:102100004927 /p p   开户行:工行阜外大街支行 /p p   帐号:0200049209024922112 /p p strong   七、广告招商招展 /strong /p p   会刊广告、会场广告、会场产品展示 /p p   联系人:杨红电话:010-83155446转8040 13522179918 /p p strong   八、会务组 /strong /p p   秘书处:李莹 张睿梅 /p p   电话:010-83155446/47/48/49/50-8030、8032 传真:010-83155436 /p p   E-mail:chnfood@163.com /p p strong   九、报名方式 /strong /p p   1、扫描右方二维码进行微信报名。 /p p   2、网上报名:登录我刊网站www.chnfood.cn,点击进入会议主页进行网上报名。 /p p   3、填写附页的参会回执并发送E-mail至chnfood@163.com或传真至010-83155436均可。该回执电子版也可以从我刊网站www.chnfood.cn的会议主页上下载。 /p p   三种报名方式采用其中一种即可,不需重复报名,推荐采用微信及网上报名方式。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尽快向参会代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邀请函,同时邮寄纸质版邀请函,请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详细地址及邮编、电话号码。 /p p   更多会议信息请关注食品科学微博和微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e337ad80-d26f-40fa-984f-02bbec750465.jp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编辑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5-29 /p p   附页:参会回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参会回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c3392c37-505d-4416-b275-3f15ad4c02d3.jpg" / /p p   请将报名表填好后发邮件至chnfood@163.com或传真至010-83155436。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招商招展回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cd974f1d-04cf-47d0-8b77-44d4898eaea0.jpg" / /p p   (复印和电子文档有效) /p p   回执请传真至:010-83152138或E-mail: spkxggb@126.com /p p   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禄长街头条4号《食品科学》广告部收,邮编:100050 /p p & nbsp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9d4a0b37-1e89-4947-bfc4-19b540fbd694.doc"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论坛 20180529.doc /a /p p /p
  • 聚焦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交流暨标准方法解读会召开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9年5月14日,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与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联合主办的“‘检科学院’论坛: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交流暨标准方法解读会”在京召开。70余名来自海关、政府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等的从事食品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参与了此次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6px height: 35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349fcf75-cfd5-46cc-a381-4bd03c66a334.jpg" title=" 会议现场.jpg" alt=" 会议现场.jpg" width=" 596" height=" 351"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会议现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加强技术交流。会议由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主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彭涛首先对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作了简要的介绍: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隶属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是专门从事检验检疫技术培训的部门。中心搭建了完善的课程体系,通过与政府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紧密合作,为建设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提供技术支撑,为行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平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6f5f59f-f7c3-4ae9-a0b4-0c68f60bc24a.jpg" title=" 刘志楠.jpg" alt=" 刘志楠.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介绍结束后的技术交流环节,深圳海关食检中心高级工程师颜治、新仪微波产品经理赵立强、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中心实验室副主任肖亚兵、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应用工程师程雪华分别带来了精彩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642a29f-7c80-4617-b0ed-76963ddc7dd6.jpg" title=" 颜治.jpg" alt=" 颜治.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深圳海关食检中心高级工程师颜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食品中重金属元素检测技术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颜治简要介绍了重金属检测中常用的前处理和仪器分析方法,剖析了几种方法的优缺点和在检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用他在检测过程中的实例进行经验交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几年,社会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重金属问题关注度有增无减,但婴幼儿配方食品基质复杂,前处理方式不同会直接影响其检测结果。采用干灰化方法处理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食品检验中常用的方法。颜治提出,采用标准方法(干灰化)处理某些婴幼儿配方食品,在某些情况会使检测的铁、锌含量偏低。他举例说:某婴幼儿配方米粉,添加的营养强化剂为氧化锌,采用标准方法(干灰化)处理后,检测锌含量明显低于标签值。在灰化步骤后进行加硝酸蒸干,再灰化溶解定容的方法,检测依然低于标签值。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方法,检测值与标签值吻合。颜治建议:添加相同营养强化剂,可能因为工艺不同,导致测定结果偏低,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方法,结果会比较理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3px height: 39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7c7d1aeb-ad6f-4364-b5a4-326e483d9168.jpg" title=" 赵立强.jpg" alt=" 赵立强.jpg" width=" 593" height=" 395"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新仪微波产品经理赵立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食品重金属检测的前处理技术交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赵立强在对海能仪器和新仪微波的发展历程和产品作了简要的介绍后,对食品样品检测前处理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包括:不同的消解方式,以及消解时各种试剂的用量。他特别提到了处理食品样品时添加氢氟酸的情况,可能会有不溶的氟化钙产生,不利于后期的检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5px height: 39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323bfd3-75a7-49ce-a1db-92fd06fbec1d.jpg" title=" 肖亚兵.jpg" alt=" 肖亚兵.jpg" width=" 595" height=" 396"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中心实验室副主任肖亚兵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解决方案 SN/T4887-2017、SN/T4888-2017标准解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一直是食品中重金属检测领域的难题。目前国内外的解决方式有:基体改进剂法、有机溶剂萃取法、基体匹配法(标准加入法)和直接稀释法,但这些方法都有其弊端的存在,不能彻底解决检测中的难题。肖亚兵采用分离富集技术,将待测物与基体分离,通过一定的富集后再进行检测。利用亚氨基二乙酸型螯合树脂的吸附特性,对待测的铅、镉、铜进行吸附,洗脱,再进行检测,可以脱去高盐基质。运用该方法对高盐或高共存基体干扰的食品进行了检测,加标回收率:90.6 % - 98.9 %,RSD:1.7 % - 8.0 %,对酱油质控样进行了检测,结果准确。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项目和天津市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该方法已制定行业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887-2017出口高盐食品中镉的测定、SN/T4888-2017出口高盐食品中铅的测定。肖亚兵还对标准所用的装置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4px height: 39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3a1a3dcc-45b7-4bae-9984-db353023396a.jpg" title=" 程雪华.jpg" alt=" 程雪华.jpg" width=" 594" height=" 396"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应用工程师程雪华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准确检测食品中高盐样品的分析方法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程雪华在报告中总结了高盐样品重金属分析中存在的困难。在光谱质谱分析检测中,高盐样品中的氯化钠基体、共存元素等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很大的干扰,样品中待测元素含量低,受干扰后很难准确定量。针对高盐食品分析,依据新的行业标准,耶拿公司推出高盐食品分析新方案:全自动重金属固相萃取法。该方法是一种无机萃取方法,通过富集洗脱的方式,将待测元素与基体分离,可彻底去除基体干扰。萃取后的样品可进样至ICP-MS、AAS等仪器,高效准确的分析高盐样品中的重金属。程雪华还在报告中介绍了采用此方法对高盐食品、海水等样品测试的实例,都极大的消除了高盐基质对待测元素的干扰。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会议后,参会人员受邀参观德国耶拿公司北京应用实验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8px height: 4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ecfb47f7-fa0a-4de6-9d31-b5e0e55d00b8.jpg" title=" 参观1.jpg" alt=" 参观1.jpg" width=" 608" height=" 405"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耶拿应用工程师在为参会人员讲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3px height: 40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686c5da2-0cec-48b1-8735-4f71c217c2f0.jpg" title=" 参观2.jpg" alt=" 参观2.jpg" width=" 603" height=" 402"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耶拿应用工程师现场演示5%氯化钠溶液中的铅的在AAS上的测试 /p p br/ /p
  • 新国标发布:特殊用途、配方食品等备受关注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3月1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01_meitu_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540d581-22f4-42a2-b742-84c413c23da8.jpg" / /p p span style=" COLOR: #00b0f0" strong 新标准变化: /strong /span    /p p   GB 2761-2017标准代替了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与GB2761—2011相比, 新标准GB 2761-2017标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应用原则 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 A限量要求 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p p   GB 2762-2017 标准代替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G B2762—2012相比, 新标准G B2762—2012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稀土限量要求 修改了应用原则 增加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 调整了黄花菜中镉限量要求 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p p & nbs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8eeb5aae-240a-47e4-bb54-0917170f359c.zip" 20170414172724680.zip /a /p
  •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珀金埃尔默助力特医食品的检测和监管
    背景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固体饮料这次事件的核心其实是“用蛋白固体饮料来冒充特医奶粉”这一问题。蛋白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从检测角度来看,检测的项目主要是蛋白质含量和水分几项。蛋白固体饮料的问题在于不能提供婴儿所需要的所有营养,把它作为婴儿的营养来源会导致婴儿营养不良,影响正常生长发育。严重的可能造成孩子维生素D缺乏,从而影响其骨骼发育,导致佝偻病的出现。特医食品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检测项目有几十种,涵盖产能营养素、微量营养素、限制成分等几大类,这样就能保证部分过敏或代谢障碍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和食品安全。我国特医食品行业尚在起步阶段,此次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事件,也反映了特医食品的市场监管有待加强。2020年5月为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共公布了获得批准的48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珀金埃尔默推出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方案基于产品标准和研发,希望能够助力国内特医食品的检测和监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珀金埃尔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方案。
  • 又见“大头娃娃”!岛津助力特医食品安全检测
    近日,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事件,罪魁祸首居然是蛋白固体饮料产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进行销售,导致多名宝宝长期饮用后由于营养不足与缺乏维生素D,出现了体重严重下降、颅骨突出、发育迟缓等症状,并确诊患上了佝偻病。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医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如何保障宝宝们的营养健康那么,真正的婴幼儿特医食品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营养元素来保证宝宝们的健康成长呢?根据《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对婴幼儿特医食品添加的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都有着严格规定。岛津全面检测方案 保障特医食品的营养与安全岛津一直秉承着为了人类和地球健康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食品营养与安全的检测。岛津提供对特医食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面解决方案,保障特医食品的安全,让宝宝们健康成长,也让宝爸宝妈们安心。
  • 《食品安全法》迎来修订,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纳入注册管理!
    婴幼儿配方液态奶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施注册管理。由于液态婴配是新产品类型,当时并未涵盖液态婴配乳粉产品。在2017年左右,包括美赞臣、合生元、惠氏、圣元等在内的奶粉品牌在中国市场推出婴幼儿配方液奶产品。这一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婴幼儿奶粉实行配方注册制,且一个工厂最多只能申请注册3个系列、9个配方,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注册,而配方液奶仅需实行备案制。据此次征集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安全性论证认为,液态婴配具有水分含量高、营养丰富的产品特点,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产品包装等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较婴配乳粉更高,为尽可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需要采取至少与婴配乳粉同样或更严格的管理模式,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实施注册管理。鉴于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液态婴配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2月1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2.关于《(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月19日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鉴于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具体修改如下:《食品安全法》规定修正后第八十一条第四款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第五款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第八十一条第四款 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第五款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第八十二条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八十二条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附件2 关于《(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鉴于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较婴配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液态婴配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基本情况液态婴配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一般常温储运,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液态婴配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目前在美国、德国、芬兰、韩国、日本等多国生产销售,与婴配乳粉相比,具有无需冲调、开盖即饮、喂食方便等便利性。目前我国尚无液态婴配生产,受保质期短、价格偏高、国人饮食习惯等影响,国内市场尚未形成规模,市售产品均来自进口。二、修正说明由于液态婴配是新产品类型,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时,未将其纳入修法视野,仅规定婴配乳粉实行注册管理。为保障液态婴配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和地方监管部门对液态婴配进行安全性论证和相应监管措施研究。安全性论证认为,液态婴配具有水分含量高、营养丰富的产品特点,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产品包装等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较婴配乳粉更高,为尽可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需要采取至少与婴配乳粉同样或更严格的管理模式,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实施注册管理。鉴于包括液态婴配在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直接关系最敏感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明确规定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立法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且市场监管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施注册管理已有8年,形成了完整的工作程序、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完备的运行管理体系,为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实践上是安全可行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
  • 食品热量检测新技术
    除了传统的一日三餐外,喝个下午茶、来点夜宵也逐渐成为生活的时尚,每天我们都会摄入大量而种类丰富的食物,而我们到底吃了多少热量呢,这就不得而知了。如果不合理控制会对人体造成很多危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不足或者过剩。能量不足主要体现在老人、儿童及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他们的生命机体较为特殊,能量供应不足,就会使老人的肌肉力量变弱、免疫力下降,甚至生活无法自理,小孩生长发育迟缓,孕妇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脑细胞发育不完全,使生命质量下降;能量过剩主要危害是引发肥胖、脑梗塞、糖尿病等。如果平时饮食习惯不好,暴饮暴食、过度饮酒、过多的吃宵夜等等,不关心食品能量也都可能导致身体素质下降。 现在常用的热量分析方法有化学分析法、食品成分表法。化学分析法是对样品进行成分检测,测得样品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根据各营养素能量转化系数计算总热量,缺点是检测周期长,检测人员专业要求高,检测成本高。食品成分表法是根据样品的配方,查阅营养成分表,计算总能量,缺点是地域性强,原料量不准确,准确度无保障。 卡路里分析仪,也叫热量测试仪是测定卡路里的新技术。该仪器是日本公司花费7 年时间,斥资约2 亿人民币全力打造的直接测试食品能量的全新仪器。样品不需要复杂的前处理,不需要对身体有害的有机溶剂,不需要漫长的测试周期,仅需5min,就能测出样品的能量。该仪器不仅可以测单纯的饼干、蛋糕等加工食品,还可以测烹饪菜肴、混合食品等各种类型食品。操作简单,测试周期短,结果准确可靠,该仪器能够解决科研、产品创新、宣传过程中的很多热量问题。该仪器采用近红外分光分析法。以卤素灯为光源,通过专门设计的光源镜筒高效提取近红外波长区域的光线,并使其入射到AOTF(Acousto-Optic Tunable Filter 音响滤器),可以获得任意波长的近红外光。输出的近红外光照射样品,测定反射光(透过光)。通过分光度值的组合计算样品卡路里。核心技术在于建立的几十万个数据库,采用了zhuan利算法,这在世界多个国家包括中国都申请了zhuan利。庞大的数据库确保测试准确度高、重复性好。 可检测指标:热量/卡路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水分、酒精等。
  • 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禁用香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日前由卫生部发布并施行,从2009年9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料。   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标准即将出台
    据悉,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标准委正在加紧组织制定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改进食品检测手段,确保新产品质量合格。   针对社会上所谓“标准体系和检验手段落后”的质疑,业内人士认为,这并不是导致此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罪魁祸首。“这次奶粉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国家标准出了问题,我国检测标准和安全指标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规定的一致。”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曹红如是表示。   实际上,我国奶粉检验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检验奶粉所含蛋白质使用的方法———“凯氏定氮法”虽然国际通行,却因以含氮量的测定值乘以一定系数,得出蛋白质含量,但有个弱点,即只要在食品、饲料中添加一些含氮量高的化学物质,就可在检测中造成蛋白质含量达标的假象。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中,不法分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在奶品中添加了三聚氰胺这种含氮量高达66%的化学物质,造成了蛋白质虚高。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介绍,制定食品标准的一个原则是,一种化学物质无论是否有毒有害,只要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必须有一个标准进行检测 只要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不设立标准,也不进行日常检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三聚氰胺是一种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绝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不但我国没有相关标准,在世界各国都没有这个标准。对此,陈君实进一步表示,如果有标准的话,就意味着企业和政府部门必须检测企业生产的食品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那么我们还有数万种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都要定一个标准,都要检测,这是不可能的,根本查不过来。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刘艳琴也有同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上亿种之多,对每种食品都进行有害物质‘彻查’是不现实的,这样的成本谁都负担不起。”   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产品标准不再一一列出。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和国家标准列明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添加剂均不得使用。在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和检测手段基本上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奶制品行业发生如此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并且20%的企业产品检出三聚氰胺,有关专家认为,这很可能是企业、或是奶农、或是奶站为降低成本,有意在原料或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   为堵住不法分子瞄准检验标准漏洞掺杂使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所副研究员许建军博士透露,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制定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即食品中三聚氰胺测定方法。据了解,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婴幼儿对营养物质的需要,我国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制定了《婴儿配方奶粉Ⅰ》、《婴儿配方奶粉Ⅱ、Ⅲ》和《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3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详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原料、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方面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是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记者从主持、参与起草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了解到,为促使适用性更为广泛,目前专门针对三聚氰胺的3种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都将纳入到新的标准中。   有关专家建议,为了杜绝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再度发生,有关部门在扩大并完善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的同时,还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落实源头监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食品工业产业结构,使整个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原料生产、产品加工、储存贮藏、物流配送等都达到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发布(附一图读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工作指南》明确了备案主体、备案内容、备案流程、备案管理要求,以及食品原料等事项的具体备案信息和要求。对于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在正式投产前,应当依法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对于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主要备案名称、品牌、产地/国别、包装规格、质量要求/原料(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商名称等信息;对于产品配方,主要备案实际生产时依法依规可调整的配方组成成分信息,不重复备案配方注册内容;对于标签,主要备案除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以外的上市产品的标签。《工作指南》同时还明确,鼓励境外生产企业参照备案的有关规定,向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 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在食品加工行业应用广泛
    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在食品加工行业应用广泛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在食品加工行业中应用广泛,主要是由于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同时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通过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食品加工企业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从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首先,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常被用作防腐剂和护色剂,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并保持其良好的色泽。然而,如果亚硝酸盐使用过量,会导致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过高,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因此,食品加工企业需要定期对产品进行亚硝酸盐检测,确保其含量在安全范围内。其次,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快速准确地检测出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企业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配方和工艺参数,使产品的质量和口感更加稳定。同时,仪器的使用也可以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此外,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的使用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如果企业使用亚硝酸盐过量,不仅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给企业的声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失。而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的准确检测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降低企业的风险。总之,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在食品加工行业中的应用广泛,主要是由于其在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食品亚硝酸盐检测仪的性能和准确性也在不断提高,为食品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 BCEIA 特殊食品高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发展论坛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9月8日,特殊食品高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方案)发展论坛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召开。本次论坛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主办,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协办。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齐友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金绍明、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玲等多位专家和学生代表出席本次论坛。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齐友明首先代表主办方对本次参会嘉宾及各位师生表示热烈地欢迎。“特殊食品涉及老人、婴幼儿病人等特殊群体,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国家对特殊食品都实行严格监管。”齐友明说,因为特殊食品营养素种类多、配方体系复杂、检测相互干扰等因素,严重阻碍了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致力于为特殊食品企业(行业)输出人才,努力培养适应生产一线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并创建了“研发-注册-转化”产学研转一体化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特殊食品研究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齐友明论坛分享环节,首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金绍明带来了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及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的分享。“自2016年7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施行配方注册制……”报告中,金绍明首先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展开,不仅介绍了食品安全标准内容及标准体系的设计思路。同时还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准制定,并强调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和方法改进的重要性,倡导引入新的检测技术,提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验水平。最后,金绍明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和检验技术进一步发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博士 金绍明随后,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玲就《一款自然度小福相的产品研发过程详述》进行了分享。罗玲首先系统性解构了小青柑产品,强调了创新系统的灵感来源、方法构思、模型构建的重要性。其次,罗玲就产品原料选择,产地土质重要性进行了介绍。最后,罗玲重点强调了产品检验检测的相关指标。自然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玲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博士兰韬为本次论坛带来了题目为《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及科技奖申报》的精彩报告。兰韬的报告围绕着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现状、标准研制、重要标准应用、科技奖励申报四个方面展开讲述。“当前,植物提取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较少……”兰韬在报告中强调了植物提取物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重点介绍了一些重要植物的提取物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所取得的意义和效果。最后,兰韬详细讲述了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申报流程及相关申报意义,鼓励与会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当中。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博士 兰韬
  • 北京将建30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28日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北京市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
  • 《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今起实施,都涉及这些科学仪器
    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将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分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对应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段、2段、3段婴幼儿奶粉。新国标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营养元素添加量、营养元素完整性等方面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现在,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下新国标都有哪些变化,又涉及哪些科学仪器。一、三大国标变更对比1. GB 10765-2021 1段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0-6月龄)新国标修订了1段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脂肪、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及部分可选择性成分含量的限值。同时,将胆碱由之前的“可选择性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最小值和最大值均调高了2~3倍。新国标还新增了牛磺酸和DHA的最小值,二者均有助于婴儿大脑和视力发育。详细的变化请见下表:表1. 1段婴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变化对照表(以每100KJ计)指标分类具体指标GB 10765-2010(旧)GB 10765-2021(新)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宏观营养素蛋白质(乳基)/g 0.450.700.43 ↓0.72 ↑蛋白质(豆基)/g0.500.700.53 ↑0.72 ↑脂肪/g1.051.401.051.43 ↑亚油酸/g0.070.330.070.33α-亚麻酸/mg12N.S.12N.S.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5:115:15:115:1碳水化合物/g2.23.32.23.3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4431436 ↓维生素D/μg0.250.600.48 ↑1.20 ↑维生素E/mg α-TE0.121.200.121.20维生素K1/μg1.06.50.96 ↓6.45 ↓维生素B1/μg14721472维生素B2/μg1911919120 ↑维生素B6/μg8.545.08.4 ↓41.8 ↓维生素B12/μg0.0250.3600.024 ↓0.359 ↓烟酸(烟酰胺)/μg7036096 ↑359 ↓叶酸/μg2.512.02.9 ↑12.0泛酸/μg9647896 ↑478维生素C/mg2.517.02.4 ↓16.7 ↓生物素/μg0.42.40.36 ↓2.39 ↓胆碱/mg可选择→必需1.712.04.8 ↑23.9 ↑矿物质钠/mg5147 ↑14钾/mg144317 ↑43铜/μg8.529.014.3 ↑28.7 ↓镁/mg1.23.61.23.6铁/mg0.100.36乳基:0.10豆基:0.15 ↑乳基:0.36豆基:0.36锌/mg0.120.36乳基:0.12豆基:0.18 ↑乳基:0.36豆基:0.36锰/μg1.224.00.72 ↓23.90 ↓钙/mg12351235磷/mg624乳基:6豆基:7 ↑乳基:24豆基:24钙磷比值1:12:11:12:1碘/μg2.514.03.6 ↑14.1 ↑氯/mg12381238硒/μg0.481.900.72 ↑2.06 ↑可选择性成分肌醇/mg1.09.51.09.6 ↑牛磺酸/mgN.S.30.8 ↑4.0 ↑左旋肉碱/mg0.3N.S.0.3N.S.二十二碳六烯酸(DHA)/mgN.S.0.5%3.6 ↑9.6 二十碳四烯酸(AA/ARA)/mgN.S.1%N.S.19.1 注:N.S.为没有特殊说明2、GB 10766-2021 2段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6-12月龄)此前,2段和3段婴幼儿配方食品共同遵循国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本次修订将该标准分成了2个:《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同时,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中,胆碱、锰、硒也由之前的“可选择性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新国标具体的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表2. 2段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变化对照表(以每100KJ计)指标分类具体指标GB 10767-2010(旧)GB 10766-2021(新)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宏观营养素蛋白质/g 0.71.2乳基:0.43 ↓豆基:0.53 ↓乳基:0.84 ↓豆基:0.84 ↓脂肪/g0.71.40.84 ↑1.43 ↑亚油酸/g0.07N.S.0.070.33 ↓α-亚麻酸/mg//12N.S.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5:115:1碳水化合物/g//2.23.3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8541843 ↓维生素D/μg0.250.750.48 ↑1.20 ↑维生素E/mg α-TE0.15N.S.0.14 ↓1.20 ↓维生素K1/μg1N.S.0.96 ↓6.45 ↓维生素B1/μg11N.S.14 ↑72 ↓维生素B2/μg11N.S.19 ↑120 ↓维生素B6/μg11N.S.11.0 41.8 ↓维生素B12/μg0.04N.S.0.041 ↑0.359 ↓烟酸(烟酰胺)/μg110N.S.110 359 ↓叶酸/μg1N.S.2.4 ↑12.0 ↓泛酸/μg70N.S.96 ↑478 ↓维生素C/mg1.8N.S.2.4 ↑16.7 ↓生物素/μg0.4N.S.0.41 ↑2.39 ↓胆碱/mg可选择→必需1.712.04.8 ↑23.9 ↑矿物质钠/mgN.S.20N.S.20钾/mg18691854 ↓铜/μg7358.4 ↑28.7 ↓镁/mg1.4N.S.1.2 ↓3.6 ↓铁/mg0.250.50乳基:0.24 ↓豆基:0.36 ↑乳基:0.48 ↓豆基:0.48 ↓锌/mg0.10.3乳基:0.12 ↑豆基:0.18 ↑乳基:0.36 ↑豆基:0.36 ↑锰/μg可选择→必需0.2524.00.24 ↓23.90 ↓钙/mg17N.S.1743 ↓磷/mg8.3N.S.乳基:8 ↓豆基:10 ↑乳基:26 ↓豆基:26 ↓钙磷比值1.2:12:11.2:12:1碘/μg1.4N.S.3.6 ↑14.1 ↓氯/mgN.S.52N.S.52硒/μg可选择→必需0.481.900.482.06 ↑可选择性成分肌醇/mg1.09.51.09.6 ↑牛磺酸/mgN.S.30.8 ↑4.0 ↑左旋肉碱/mg0.3N.S.0.3N.S.3.6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85418
  • 卫生部明确婴儿配方食品营养素含量标准
    近来我部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问题。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卫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部网站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的规定,营养素的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   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对表C1中的营养强化剂,该标准只规定其化合物来源,含量以《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 2023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与2010版比对解读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2023年第6号公告的形式新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附下载链接)。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23)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的修订,规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1、增加液体婴幼儿配方食品技术要求鉴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中涵盖粉状和液体产品,且国内已有进口婴幼儿液体配方食品销售,国内企业也已在研发相关产品,故此2023版增加了液体婴幼儿配方食品技术要求,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删除和增加部分术语和定义增加液态(生产)工艺定义。液态(生产)工艺是指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料成分在液体状态下进行加工处理制成最终液态产品的生产工艺,该工艺通常包括配料、均质、杀菌、灌装、密封等工序(也包括灌装密封后杀菌工艺)。删除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的术语和定义。在第4章说明不同作业区的基本范围。一般作业区包括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后灭菌液态产品灌装密封后的灭菌区域等。准清洁作业区包括原料预处理车间、原料内包装清洁或包装材料消毒或隧道杀菌区域、粉状产品的湿法加工区域(如称量、配料、浓缩等)、液态产品的称量、配料、热处理、杀菌或灭菌区域、液态产品的后灭菌产品灌装区域等。清洁作业区包括食品与空气环境接触且无后续杀菌或灭菌操作的工序所在的车间(如称量、配料、混合等)、液态无菌灌装产品的灌装区域、有特殊清洁要求的辅助区域(如暂存清洁消毒后的内包装的暂存间等)、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区、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3、增加生产清洁作业区静态/动态标准控制要求对于厂房和车间,通用要求执行 GB 14881的相关规定。重点细化了不同作业区举例,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将厂房和车间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增加粉状和液态婴幼儿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静态/动态标准控制要求,对粉状产品和液态产品生产清洁作业区中的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最大允许数分别作了规定;准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沉降菌菌数应≤ 50 CFU/皿(按GB/T 16294测定5 min)。此次粉状婴幼儿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要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控制要求相呼应。4、明确杀菌设备、排水设施基本要求对于设施和设备,通用要求执行GB 14881的规定。重点增加生产过程中各类杀菌设备应符合杀菌工艺的基本要求以及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无菌灌装和热力杀菌评估要求。杀菌工艺是乳制品生产的基本通用工艺,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保持灭菌、超高温灭菌等成熟杀菌工艺。但是各工厂在使用设备时开展杀菌有效性评估、记录等工作参差不一,所以对杀菌设备基本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增加了排水设施的要求,对坡度、通畅、清洁死角、下水道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同时删除了清洁设施的相关规定。5、修订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2023版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分为基本要求、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技术要求和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技术要求三部分。第一部分基本要求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并对重要的加工参数提出要求,如:关键控制点、交叉污染等。应对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清洁作业区沙门氏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和其他肠杆菌建立环境监控措施,监控指南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第二部分对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要求进行规定。在中间贮存环节新增“粉状半成品在清洁区外放置的要求”。在湿法和干湿法复合工艺冷却环节,新增对“通过流化床的进风温度和流化床出口的半成品温度建立监控措施”。在干混合环节,将干混合的温度由“不高于25℃”调整为“控制在16℃~25℃”。新增传送原料及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的管道应安装空气过滤系统的要求。第三部分新增对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要求进行规定。6、其他检验不再引用GB 12693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全项目检验。同时,新增对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要求,即应按照GB 4789.26进行商业无菌检验。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与文件管理等通用要求执行GB 14881的规定。新增针对杀菌操作人员、液态产品罐装密封操作人员、清洁和消毒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等。小结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23),重点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的内容;对生产规范通用要求明确执行GB 14881的规定;修订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重点控制措施要求等。2023版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给予企业近1年的过渡期,食品伙伴网提醒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在过渡期间尽快调整原料管控、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要求,使其在过渡期结束时符合新标准的规定。附件:GB 23790-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pdfGB 237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023版与2010版比对表.pdf
  • 食品中霉菌检测及微生物检测会遇到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实验室霉菌检测中常见问题霉菌: 不是分类学上的名词,而是一些丝状真菌的通称,属真菌的一部分;其对人类具有双重性,有利的方面是它可以用来酿造、工业发酵、抗生素和酶制剂的生产等,不利方面是它能引起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及器材的腐烂,也感染并引起人类和动、植物的多种疾病,少数种类,如黄曲霉,能产生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是一种致癌物质,危害人、畜的健康和生命。因此,霉菌的检测对于食品的安全性很重要。食品中常见的霉菌:毛霉属、根霉属、曲霉属、青霉属等。检测中的注意事项: 1、取样的代表性。 2、取样工具的无菌。空气中霉菌的孢子含量很高,所以,取样的工具、容器等要经过严格的高压灭菌。 3、检样的方法。 (1)由于霉菌易被携带,所以,检样时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自身携带的可能。 (2)样品的均质及充分振摇。因为有些孢子是连成串的,故均质和振摇能使其充分散开,同时,在各梯度连续稀释时,也要用灭菌吸管反复吹吸几次,使孢子充分散开。 4、培养温度和时间。培养温度25-28℃培养,3天后观察,需培养观察一周。 霉菌检验中常用的培养基:孟加拉红琼脂、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察氏琼脂、高盐察氏琼脂等。 5、检样中常见的问题。 (1)不同稀释度计数结果相同;(2)不生长或生长很好连成片无法计数;原因:①稀释时未经反复振摇,吹吸,导致孢子未充分散开,影响了计数的结果。②由于培养基不适宜,pH值低等,致使生长较慢。③观察时间的掌握。真菌生长较慢,故需5d后才能观察出结果。每天都要观察结果。微生物操作中常见问题的讨论与分析1、划不出单个菌落的原因: (1)平板上有过多的水分;(2)划线时接种环未经反复灼烧; (3)多区划线,三区或四区划线。2、涂布和倾注的区别:涂布利于观察,但由于涂布棒上会带有少量的菌液,可能影响计数的准确性;倾注更为准确,但不利于观察菌落的状态。Beuchat和Matsuda等人分别对这两种方法作了大量比较试验后发现,对霉菌计数来说,涂抹法有以下几方面优越于倾注法:①培养出的霉菌菌落数较多;②培养所需的时间较短;③霉菌孢子、菌落形态特征发育完全,便于鉴定。这是因为绝大多数霉菌是好氧的,在培养基表面生长快,发育好,而混在培养基中发育就受影响,而且在培养基倾注时霉菌孢子易受热损伤。3、培养基的选择:培养基的选择应根据实验材料和检验目的来确定。目前国标方法中使用的培养基有:马铃薯葡萄糖琼脂(PDA)、孟加拉培养基(RBC)、高盐察氏培养基(CAO),其中PDA和RBC适合于一般的霉菌和酵母菌生长,而CAO则适合于高渗性霉菌生长,酵母菌几乎不长。在日常检测中我们发现,有些常见的耐高渗性霉菌,如局限曲霉、谢瓦曲霉、赤曲霉、Wallemia等在PDA、RBC上生长非常缓慢或不长,而这些菌在高渗培养基如M40Y、DG18(M40Y琼脂配方:蔗糖400g,麦芽提取汁20g,酵母提取汁5g,琼脂20g,氯霉素50mg,蒸馏水1000ml;DG18琼脂配方:葡萄糖10g,蛋白胨5g,KH2PO41g,MgSO47H2O 0.5g,氯霉素0.1g,0.2%二氯硝基苯胺1.0mL,琼脂15g,蒸馏水1000mL,PH6.5)上则正常生长。孢子、形态特征发育良好,而且酵母菌也能在M40Y、DG18上生长,因此,若能同时采用PDA和M40Y(或DG18)分离培养各类样品中的霉菌,将能更全面地反映出污染霉菌的菌相。特别是对干燥食品、高糖食品、淹渍食品等,更有必要同时采用M40Y或DG18。由于霉菌中很多种类不会产生有毒的霉菌毒素,危害较小,而有的菌株即使污染数量不多,但其产生的霉菌毒素却危害较大,因此仅作霉菌计数并不能全面反映其危害程度,重要的是要知道污染菌的菌相,才能更好地判断被污染食品的安全程度。为此,国外有些研究者设计出各类选择性培养基,可以识别产毒的霉菌。如AFPA培养基(配方:酵母提取汁20g,蛋白胨10g,柠檬酸铁铵0.5g,0.2%二氯硝基苯胺1.0mL,琼脂15g,蒸馏水1000mL,PH5.6)用于分离黄曲霉毒素产生菌高污染率的食品。产黄曲霉毒素的菌株黄曲霉和寄生曲霉在AFPA上30℃培养2~3天就形成背面有亮橙黄色的特征性菌落,非常容易识别。有人利用该培养基分离黄曲霉高污染食品花生、玉米等,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因此,针对不同样品,有目的地设计出相应的选择性培养基,以筛选污染菌中的危险菌群,将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4、 培养基配制时应注意的问题:(1)灭菌温度要严格控制,按照要求灭菌,尤其含糖量较高的培养基温度不应太高,过高会导致糖分焦化,影响质量;(2)琼脂培养基不能反复溶化。反复溶化会破坏培养基中的营养成分;(3)培养基不能反复灭菌,反复灭菌也会导致营养成分的破坏;(4)含琼脂的培养基灭菌后,要摇匀。5、 平板的保存:大多数平板如 VRBA、DC、尿素酶生化管、显色系列等要避光低温保存。
  • 以一流检测能力支撑“食安西安”建设!西安市食品药检所获批国家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近日,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所属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正式通过“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备案,成为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陕西省是特殊食品生产、销售大省,特殊食品检验是保障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支撑。为此,市食品药检所将提升特殊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作为全所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之一,依据特殊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新变化、新要求,从人才培养、设备配备、健全制度、环境改善、资质认定等方面,持续高质量开展特殊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截至目前,市食品药检所现有食品(特殊食品)检验资质4000余项,包括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污染物限量、溶剂残留、功效成分等资质,全面覆盖安神、减肥、降糖、降压、降脂、抗风湿、抗疲劳等7大类保健食品,具备保健食品皂苷、总黄酮、总蒽醌、褪黑素、辅酶Q10、多种维生素、多种矿物元素等参数,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食品蛋白质、脂肪、亚油酸、亚麻酸、多种维生素、胆碱、肌醇、牛磺酸等参数,检验能力覆盖保健食品、与保健食品相应类属食品如饮料、糖果、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26项国家标准。市食品药检所表示,将紧紧围绕市局党委“1556”工作思路,聚焦“四个一流”目标,按照《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工作规范》要求,严格验证评价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特殊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等具体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验证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时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做好特殊食品企业验证评价服务工作,为推动我省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西安食品药品检验力量。
  • 味全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验出致病菌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去年8月至11月进境的852批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名单。其中,味全食品的三类配方奶粉被检验出含有致病菌阪崎肠杆菌。 去年10月17日,产自台湾的9.624吨配方奶粉从香港进境时被检验出阪崎肠杆菌超标,进口商为深圳市恒利安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奶粉包括味全婴儿配方奶粉、味全幼儿成长配方奶粉和味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阪崎肠杆菌是肠杆菌科的一种,能引起严重的新生儿脑膜炎、小肠结肠炎和茵血症,死亡率高达50%以上,婴儿配方奶粉是目前发现的阪崎肠杆菌主要感染渠道。此外,检验出的不合格婴儿食品还包括产自澳大利亚的宝利氏牛奶菌落总数超标、百乐斯婴儿米粉霉菌超标等。   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产地涉及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葡萄酒、冻鱼冻肉、饮用水、饼干等多种产品。如美国产莱萃美品牌叶酸营养素片霉菌数超标、强维牌氨基酸混合食品原料铅和砷超标,韩国的兰芝柔润凝亮修护眼霜和大长今牌黄土美面膜被检出细菌总数超标。
  • 邀请函∣12.28-29日201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性研发和质量安全论坛
    邀请函尊敬的各位客户:随着人们对营养健康重视的提高,特医食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从按照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监管到施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通过特医食品品类的设立对原有药品的发展进行补充,从而扩大受众群体,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的发布,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中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对特医产品整体需求的不断提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此外,中国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营养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将是特医食品面临的又一机遇和挑战。因此,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将在12 月28 日-12 月29 日在北京市举办”201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性研发和质量安全论坛暨配方设计思路与技术评审常见问题研讨会”。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将亮相此次会议,设有展位,并带来精彩大会报告。欢迎大家莅临!珀金埃尔默 珀金埃尔默大会报告时间:2019年12月28日 15:10-15:40地点:北京明日五洲大酒店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16 号报告人:姚亮 珀金埃尔默食品行业市场经理报告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签到有好礼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报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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