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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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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检测相关的资讯

  • 云南动员部署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暨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议。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作动员讲话,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会议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意识抓好监管落实,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不断增强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验检测服务行为。同时,全省要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为建立高质量高水平的创新检验检测机构提质增效。会议强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抓好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扎实推进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督促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切实提高认识,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精细化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力推进专项检查,抓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保障;督促严肃整改,规范检验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收集存档;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确保检验记录准确可靠,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维护粮食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 又一地方成立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
    认证和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市场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内蒙古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行业的改革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目标导向,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供给、强化系统监管,推动检验检测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获得有效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共计1478家,比2019年增加165家,增长率12.57%。1478家检验检测机构共涉及35个检验检测行业领域,其中机构数量排在前列的是:机动车领域399家,占比27%;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领域234家,占比15.83%,环境监测领域230家,占比15.56%;公安刑事技术102家,占比6.9%;卫生疾控99家,占比6.7%;食品及食品相关材料66家,占比4.47%;农林牧渔领域62家,占比4.19%。全区检验检测机构年营业收入约32.98亿元,比2019年增加7.9亿元,增长率31.55%。全区共有检验检测从业人员31882人,比2019年增长4367人,增长率为15.87%,平均每家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约22人。内蒙古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的成立,是进一步推进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的拓展,是提高各项工作的新的尝试。协会将积极发挥纽带作用,组织好会员和检验检测工作者,加强行业管理、服务行业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成为拓展内蒙古检验检测市场走向全国,做大做强内蒙古高技术服务业的助推器”的宗旨,促进认证和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交流合作和普及和推广,提高诚信和质量建设,积极培育技术队伍的成长和提高,依法维护广大会员和检验检测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 重磅!检验检测机构全部报告和证书编号都要上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市监检测函﹝2019﹞194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质检中心及检验检测机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加强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6a02a27b-48bc-4bb5-bd26-0e185d5ae8f7.jpg" title=" 1550462669457950.png" alt=" 1550462669457950.png" width=" 565" height=" 229" style=" width: 565px height: 229px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任务分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负责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工作,相关负责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负责本单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并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上传本单位颁发的全部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基本信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在其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取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根据要求上报认可服务工作的相关统计信息,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部分特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工作。具体为:承担无行业评审组归口,且同时取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和认可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市场监管总局直属的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统计数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其他纳入统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场监管总局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时间安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9年2月,各单位转发本通知并组织学习。本通知及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发布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samr.saic.gov.cn),以及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www.cnca.gov.cn)中“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下“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专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9年2-3月,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统计数据上报和数据审核汇总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组织对统计数据进行校验和质量审查,汇总统计数据并报送国家统计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填报说明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如实、按期、准确、全面地上报统计数据。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内容包含2018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和2018年年度报告。(格式见附件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国家质检中心授权的,相关国家质检中心还应根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同时报送“社会责任报告”。(格式见附件2)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上传本机构2016-2018年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并于2019年起,每季度后一个月内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有效性的网上查询平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述填报内容的操作说明及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详见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登录页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同一法人实体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填写一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同一法人实体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有多张资质认定证书或者多个名称的,仅填写一次统计报表,以机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并在“资质证书状况”中列明每张资质认定证书的信息;同一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有多场所的,应合并进行统计,在“地址栏”中列明各个场所的地址;同一法人实体下有多个检验检测机构,其中有的机构又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该独立法人机构应另行填写统计数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数据仅由一个部门审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检验检测机构既取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又取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的,以其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覆盖面最大的为准,由检验检测机构选取一个上报审核的部门,并由该部门进行数据审核(默认上一年度的审核部门为本年度审核部门),同时在“资质证书状况”中列明获得的每张资质认定证书的信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可以通过直报系统审核、查询和统计由本单位发证或者归口的检验检测机构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上报数据有问题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工作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是获取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数据的重要工作,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加强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结合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力以及组织保障方面的支持,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统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各有关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定要求,认真整理归纳有关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以及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资质认定部门将依具体情况,采取警告、公告、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和列为异常检验检测机构等措施予以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在统计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实施不力、拖延不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联 系 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张世鹤 谢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联系电话:010-58116300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 新疆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突破1500家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华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在我区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突破1500家,为7753家企业组织颁发认证证书21235张,同比增长8.26%,有效激发认证与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近年来,我区推广国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以来,我区涉及的儿童用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16大类94种产品共获得有效3C认证证书722张。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司法等部门,开展全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同时,持续在民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可靠可信的检测数据,为百姓健康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协调检验检测认证专家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帮扶有机农产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带动产业提质升级。截至目前,全区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378家,证书610张。实施绿色认证范围已覆盖农产品、建材、电力、快递包装、环保、洗涤用品等6大类产品,共颁发涉及绿色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719张。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靳军介绍,市场监管系统还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制定6项相关政策措施,为228家企业减免检验检测认证费用20余万元,产品合格率提升至95%以上,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 陕西: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
    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今年我省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方面重点开展“十项行动”,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认证检测强企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推动认证检测机构入驻“秦质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深入推进养老、健康、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认证,促进民生领域服务品质升级。  开展认证检测强链行动。深化“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围绕重点产业组织“检企对接”系列活动。推动质量认证在航空、汽车等重点产业的应用,组织“质量认证三秦行”系列活动。推动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有效实施。  开展认证检测强县行动。推动洛川、吴起、富县、米脂、子洲、汉阴、镇安等县区深化有机认证示范区创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创建区,推动安康市开展富硒产品认证,支持长安区打造民宿服务认证区域示范,推进武功县电商企业售后服务认证提升项目。利用“标准+认证”方式,打造优质特色区域品牌。  开展绿色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制度,大力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等产品认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展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加强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规范化。  此外,开展安全工作筑基行动。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器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开展共治体系建设行动。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多元共治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公平竞争、良性互动的市场秩序。
  • 我国将加快培育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业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记者从9日举行的第六个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上获悉,国家认监委将加快培育发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这是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促贸惠民行动,出台7项20条措施的一部分。   据了解,国家认监委将重点建设碳交易技术评价服务平台、北斗卫星导航检测认证平台等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检测技术平台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低碳产品认证示范区、服务外包认证示范区等创建活动。   同时,国家认监委还将建立完善的中国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重点在高耗能产业、高对外依存度产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服务业推行供应链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旅游服务等新型服务认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除培育壮大认证认可服务业之外,国家认监委的促贸惠民行动还包括服务节能减排行动,开展“认证提升质量、认证提升价值”活动,组织重点产品认证执法整治行动,扩大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成果,积极促进监管职能转变,深入开展认证认可“下基层”实践活动。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我国已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包括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国家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制度等,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总数达110.7万张,连续10年居世界第一。
  • 安徽:聚焦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近年来,安徽聚焦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抓弱项”,一手抓机构管理,一手抓重点环节,不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逐步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有部、省、市、县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92家,快速检测室1494个,共有3754名检测人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初一公里”建设已见成效。   一、抓机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健康运行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检测网络,形成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省农检中心技术负总责,市县级农检机构固根本,乡镇监管机构保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把推进基层检测机构的“双认证”工作作为强化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及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将“双认证”工作纳入对各市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推动加强各地检测机构建设管理、落实人员设备、明晰功能定位、强化运行保障。预计2021年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比例不低于40%。截至目前,十一五、十二五两期规划建设的89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数量较上年同比增长112%。   二、 抓事后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   一方面,扎实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是强化行政审批证后监管,提升检测技术能力的重要措施。2021年全省共有22家农检机构参加省级能力验证考核,合格率73.3%。坚持问题导向,指出样品编号、原始记录填写、实时记录、检测报告等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根据“谁发证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检验检测获证机构开展监督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组织“合肥组”“皖南组”“皖北组”三个专家组,对全省39家获证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全面了解获证机构的运行情况,督促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对未按规定对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工作等实施有效管理的,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考核机关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不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抓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320万元,补助各地开展基层监管和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市县级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100%、乡镇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近半数。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质量监管、检验检测、农产品合格证等集中培训,基层监管和监测人员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021年,依托基层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了3期共500多名县乡级检测人员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骨干人才培训班。   四、抓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可控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四位一体”的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监测方式突出随机性,现场随机确定监测地点;突出普遍性,加大对产地小农户的抽样比例;突出“三前”环节和禁用药物的抽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截至2021年11月,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抽检累计130余万批次;全省乡镇快检平台共上传样本数量122万批次。
  • 辽宁检验检疫局完成输韩大米检测方法研发和检测任务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申请的糙米及大米的222个检测项目获得了“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二合一”扩项认可证书,实现了理化检测项目数量上的新突破。现已具备输韩大米全部228个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包括农药残留221项、毒素4项、重金属两项、放射性1项。   2009年11月初,在获悉韩方要求从2010年开始输韩大米的检测必须由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后,辽宁局技术中心立即成立了输韩大米检测方法研发技术攻关小组,昼夜奋战,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前期调研、文献搜集、技术开发路线设计等工作,最终采用GC/MS、LC/MS/MS等共6种方法完成了方法研发任务,将所有输韩大米检测方法全部建立完毕。
  • 张高丽: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11日主持召开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听取了食安委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但是,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隐患风险依然存在,和人民群众希望还有较大差距,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张高丽指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心系群众、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必须重拳出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活动。要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要强化过程控制,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ldquo 农田到餐桌&rdquo 的每一道防线。要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完善扶优汰劣的产业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采取治本之策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张高丽强调,要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并抓紧配套法规的修订,健全食品安全标准。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地方监管体制改革 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充实基层力量 建立食品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现代化水平。   张高丽要求,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地方政府&ldquo 守土有责&rdquo ,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主体首责,消费者主动参与、对自身负责,加快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汇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以食品安全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汪洋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重视发挥好各级食安委和食安办的作用,着力提高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 “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严查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
    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  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CMA、CNAS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信息。  严厉查处在网络交易平台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或证书。  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全面排查、专项检查与总结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整改到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采取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辖区网络交易平台情况,深入排查重点任务事项;运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 淮安市积极推进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统筹推进认证和检验检测行业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新机制,努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等单位学习领会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信用监管的文件精神,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利用“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信用意识;通过学习培训、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方式推进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推动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全量归集数据。推进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市场主体信息全量归集,实时共享信息,开展精准画像,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依托苏检通、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省认证监管系统等智慧化监管平台,指导市场主体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全面梳理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许可审批、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各类动态数据,做到辖区内市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着力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深化信用监管。依托省监管平台常态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测,加强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注重分级分类管理,统筹监管力量,按照风险高低开展分类评价、分类监管;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合理调配监督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信用分类结果综合应用,开展企业信用承诺核查,完善信用惩戒激励机制,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努力营造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 征求意见|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以及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联合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格认定是中国石化联合会依据本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认定。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应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资质认定。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社会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关键技术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或同等能力)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有任命文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第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应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检测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或可移动的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格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第十条从事特殊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第三章 认定程序第十一条申请和受理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后,可向中国石化联合会提出申请。中国石化联合会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检验检测机构。第十二条组建评审组中国石化联合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专业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的组成需征得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第十三条现场评审评审组依据本办法、《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评审准则》(简称为“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等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可利用相应的资质认定评审结果,并对评审准则中石油和化工行业特定条款做现场评审。评审组应根据现场评审结果和机构整改情况等,对机构的整改进行验证,提出评审推荐意见,提交评审报告等资料。第十四条资格认定与证书中国石化联合会委托国家计量认证化工评审组对评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通过资格认定的决定。对通过资格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由中国石化联合会颁发认定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第十五条复审资格认定周期为6年,每6年实施一次换证复评审。如获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需继续保持认定资格,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向中国石化联合会提出申请。中国石化联合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以及评审结果,予以换发认定证书。第四章 管理第十六条中国石化联合会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第十七条获准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如发生下列变化,按资质认定的要求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同时报备中国石化联合会:a)检验检测机构法人名称变更。b)获准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法律地位和管理体制、行政隶属关系发生变化;c)获准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d)认定范围内的检验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验检测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改变;e)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定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第十八条处理与处置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下列情况的,中国石化联合会撤销其认定:a)有不诚信或影响公正性的行为;存在欺骗、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定要求的行为;b)受到资质认定(CMA)机构相应处罚的;c)获准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由于自身原因主动申请撤销的;d)获准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不能履行规定的义务;e)有恶意损害中国石化联合会声誉行为;f)不按本办法接受管理的。做出撤销的决定后,若检验检测机构再次提交申请,中国石化联合会视整改完成情况再次对其资格进行重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按相关程序做出决定。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在资格认定的有效期内,有责任保持并改善其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中国石化联合会的监督。第二十条检验检测机构有权参加中国石化联合会组织召开的有关质量检验检测的各类型会议和活动,并免费获得相关信息刊物。获准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申请注销认定。第二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有权据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有关产品质量及检验检测工作等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第二十二条被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在认定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报告中加注该名称。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发布的《石油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石油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意见汇总表.docx关于征求《石油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x关于征求《石油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评审报告.doc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doc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连续9年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资料库。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尤其是基于统计数据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分析,不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的通知。  通知从统计范畴、数据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统计和监测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作出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范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检验检测行业统一管理的要求,适应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其他专业领域法定资格、资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雷电防护、水利、海关等)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应当填报统计数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检验检测统计工作,将以上要求宣贯培训到位,及时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分配账号,为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认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检验检测统计工作制度,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完整、准确,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提醒和监督检查。对数据上报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醒修改。  各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统计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询问和核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将统计工作要求固化到质量管理体系中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同时,应当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定期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传对社会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并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上传系统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首页—服务—集成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或者拒不接受报告编号查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提醒和纠正。对经提醒无理由仍不上报、不修改统计数据或不上传报告编号的机构,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理的同时,将列入异常名单对社会公布,并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  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预判可能存在或者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是实施行业治理的重要工作方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认可中心应当高度重视监测预警手段对检验检测行业的宏观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将有关风险和趋势信息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将继续利用检验检测行业监测简讯、景气指数跟踪测评、年度统计简报等方式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并及时向业内发布相关监测预警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队伍建设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应当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员制度,指定专人作为统计监测员,承担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及行业监测相关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统计监测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统计工作布置、数据采集审核、进度核查催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统计监测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指定新的统计监测员,并将变动信息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告。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专人承担本单位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备。  市场监管总局定期组织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及国家质检中心等单位的统计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和获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监测员培训宣贯相关统计监测要求。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名录
    序号法人单位名称机构名称领域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木质林产品2河北省林草花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河北省林草花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花卉产品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4鞍山市木材木制品检验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木材及木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鞍山)木质林产品5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春)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6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木质林产品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家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木质林产品7黑龙江省林科院牡丹江分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牡丹江)食用林产品8上海市林业总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花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花卉产品9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木材及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木质林产品上海市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木质林产品10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造板及其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木质林产品11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林化产品12邳州市市场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邳州市市场监督综合检验中心木质林产品1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食用林产品14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15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安徽省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用林产品16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17江西省林业科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18寿光市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寿光)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19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20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21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省林业科学院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22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质量监督林产品检验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2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24四川省林业科研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四川省林业科研研究院四川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25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贵阳)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贵州省森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林化产品26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原林业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原林业研究所林化产品27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云南省林木种苗花卉产品质量检验站花卉产品28西南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木材与木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木质林产品29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食用林产品30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食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31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食用林产品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站甘肃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食用林产品32新疆林业测试中心新疆林业测试中心食用林产品
  • 湛江检验检疫局国家石油和生物能源检测重点实验室揭牌
    近日,湛江检验检疫局举行国家石油和生物能源检测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这将为粤西乃至华南地区石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湛江港口条件优越,是我国石化产品重要进出口口岸之一。   据统计,目前湛江口岸每年进口原油约1000万吨,出口成品油近50万吨,国内贸易原油约400万吨。近年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科炼化等石化项目相继投资湛江,并带动石化产品开采、加工、储运等多个行业发展,石化产业已成为湛江乃至粤西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3至5年后湛江口岸进出口石油及相关产品的数量预计达到每年4000至5000万吨,届时湛江将发展成为我国南方重化工业基地。   湛江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检测能力建设和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投入6000多万元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整合检测技术平台。今年7月,湛江检验检疫局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国家石油和生物能源检测重点实验室。建成国家石油和生物能源检测重点实验室,将大大支持湛江乃至华南地区石化等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湛江港口竞争力。
  • 海南检验检疫局正式启用核和辐射检测系统
    日前,由海南检验检疫局装备的四套核和辐射检测系统正式在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国际入境旅检通道投入使用,这是该局为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防止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在海南口岸配备核和辐射检测系统是海南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创新口岸监管模式和查验手段的重要举措,为此,该局引进德国先进的核和辐射检测设备,并自主研发了同步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该系统报警阀值可精确到本底值的0.5倍,比标准3倍值精确度提高6倍,比标准值提高4倍,同时可以和视频监控进行联动,实时检测,联动拍照,为现场截获可疑人员和行李提供可靠依据。通过核和辐射检测系统,可以进一步丰富口岸查验手段,提高口岸核和辐射物质查获率,加快入境旅客通关速度,加强口岸把关,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 关注 | 这一地方在注册审批和检验检测方面建立应急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促产保供工作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做好当前阶段促产保供工作,制定若干政策措施,现公告如下:一、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为新冠疫情防控药械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抗疫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涉及的复产、扩产的相关申请,实行随到随审、快速审批。对于不涉及现场检查和技术审评的申请事项,受理后当天办结。二、容缺受理申报资料。对于质量安全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申请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允许材料补正和审批同时进行。对于变更原料药供应商、变更生产场地、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需要稳定性考察,但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申请事项,实行附条件承诺许可。三、简化现场检查程序。对于疫情防控药械新建、改扩建生产线、委托生产、停产后复产的注册、许可类事项现场检查,优先安排,加快办理,结合风险研判和日常监管情况,可采取先远程视频、后现场检查的方式,确保产品安全,尽快投放市场。四、开通应急检验通道。省药检院、省器械院成立新冠疫情防控产品应急检验工作组,开通24小时应急检验检测通道,坚持随到随检,并提供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对于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鼓励企业开展自检,不能自检的项目委托省器械院检验,以提高检验效率。五、助推抗原试剂产品投产上市。鼓励和支持我省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受托生产抗原试剂,对省外抗原试剂产品落户湖北事项,如不需现场检查,实行24小时办结制。六、加快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注册。对于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的变更注册予以减免现场核查。对于首次注册的产品注册过程中各类验证资料,通过线上咨询服务、实地指导、专家辅导等形式,加快企业申报进度。对于首次注册产品体系核查予以优先安排,加快产品上市进程。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不得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有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短缺紧急用药需求,在保障质量前提下,终端零售药店采取的有关保供应急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法依规采取审慎监管政策。八、建立应急促产保供服务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络机制,设立药械保供联络员,与企业点对点联系,加强沟通、跟进指导,开展质量、技术、品牌帮扶。对于重点保供企业,做到专班包联、精准帮扶,主动帮企业解决新冠防治药械注册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保供企业中涉及国家层面的有关事项,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加大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监局争取支持力度,第一时间为本省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和技术指导。此公告所涉及相关支持政策,限于疫情防控应急阶段使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0日
  • 四川省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服务和人才培训,助力民生领域安全水平提升
    p   近日,由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承担的四川省“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科技服务示范”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该项目以“科技创新支撑科技服务”为发展理念,为食品、水环境、药品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检验检测服务,优化了相应的检测领域,助力政府及企业有效监控食品、药品全产业链,推动食品、药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p p   通过项目实施,累计服务企、事业单位497家次,执行检验检测项目2.6万余批次,实现检验检测服务收入3560万元。并重点针对水质检测,面向市州开展检验检测人才培训21期,培训人数481人次。 /p p   项目通过对食品、环境等领域的相关检测技术人才培训,提升了四川省食品、环境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水平,该项目充分考虑检验检测与人才培训的相关性和承接性,在做好分析测试领域人才培训服务的同时,在分析检测、仪器销售、耗材试剂配送、售后维修的产业链条上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推广作用。 /p
  • 苏州将建立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
    破除食品行业“潜规则” 苏州将建立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   苏报讯 养猪饲料中加“瘦肉精”、辣椒酱里放苏丹红、用甲醛浸泡银鱼……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潜规则”已成为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为破除食品行业“潜规则”,我市将在今后3年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下发,如何使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领跑全省,使苏州成为全省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成为该《意见》的主要内容。   根据《意见》,到2015年,我市将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追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   市食安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都将有新动作。在种植养殖环节,将建立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和安全监测 在生产加工环节,将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  在食品流通环节,将完善食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在餐饮服务环节,将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是我市未来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据了解,我市将推进苏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肉菜主要批发市场的远程监控系统,建立部门相互联通的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控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换句话说,若有食品出现问题,通过追溯系统,该食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一目了然。为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我市将有效整合基层检验检测资源,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统一制定监测任务,发布监测信息。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方面,各市、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组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相关综合办公室将增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明确1名乡镇、街道政府领导直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此外,我市还将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县市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市、区还可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派驻人员或派出机构。
  •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1月14日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成为河西五市第一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该中心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包括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添加剂、食品中真菌毒素、食品中污染物、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913种产品、5600余个参数。  该中心于2013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辖区内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并承担社会食品行业送检(复检)等检验任务。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中心实施完成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了1718.4平方米的理化、微生物和仪器实验室。今年9月,中心实验室通过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的技术和现场审查,11月14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中心核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此中心正式开展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等29大类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 预算1600万!2024-2025年度长庆油田检验辅助和无损检测项目招标
    近日,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发布2024-2025年度长庆油田检验辅助和无损检测项目采购公告。该项目预算1600万元,要求潜在投标人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23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G2024-0017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长庆油田检验辅助和无损检测项目预算金额:16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600万元(贰年,每年不超过800万元)采购需求:2024-2025年度长庆油田检测范围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矿权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项目区主要分布于黄土高原区内,全部为野外作业,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貌以草地、林地、耕地、荒山、戈壁为主,部分地区无通讯信号;项目区内人口稀少,作业地点车辆无法通行,作业模式以人力步行为主。合同履行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后,考核达标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核准项目代码至少包括CG-常规检测,以及《特种设备无损检验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B级或B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59,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财务室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纸质文件售出不退。售价:10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7-23 14: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 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6.2 公告发布媒介6.2.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6.2.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3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8667359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5077880299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15077880299
  • 《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
    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等2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团体标准名单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3年3月16日附件:团体标准名单
  • 1075万!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国家电化学与光谱研究分析中心和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一(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CYC-202409040项目名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1:高通量农残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20000.00 元最高限价:1720000.00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购2024B001243993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1)1批172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自接到采购人要求交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NCYC-202409041项目名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2:一批快检产品开展及验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61000.00 元最高限价:1161000.00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购2024B001243992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2)1批1161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自接到采购人要求交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交货的,中标供应商须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供货时间。(延长供货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项目编号:NCYC-202409042项目名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3:一批样品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979800.00 元最高限价:1979800.00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购2024B001243991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食品中微生物及样品前处理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3)1批19798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自接到采购人要求交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交货的,中标供应商须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供货时间。(延长供货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0.0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金沙二路1899号联系方式:150709488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昌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24层2405室联系方式:0791-866667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芳 汪丹 邹婷婷 谭家裕电话:15083516164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OITC-G240531507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国家电化学与光谱研究分析中心之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设备名称数量简要用途交货期预算交货地点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三重四极杆质谱仪1套本设备主要配合高分辨质谱,进行代谢物鉴定和代谢组学研究。收到信用证后4个月内到货或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到货240万元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是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分包、转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信用证后4个月内到货或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到货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OITC-G240531506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国家电化学与光谱研究分析中心之超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设备名称数量简要用途交货期预算交货地点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超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1套该仪器主要功能是在超低电压下直接观察各种材料超精细纳米形貌及结构,同时获得形貌微区内元素的定性、半定量及元素面分布线分布等信息,特别是在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及新能源材料方面的表征具有不可或缺的独特优势。通过分析获得的信息,能够建立材料形貌、结构和微区内元素分布和含量与材料性质之间的关系,为材料设计制备和性能研究提供理论和实验支撑。出口许可批复后6个月内到货或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货350万元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是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分包、转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合同履行期限:出口许可批复后6个月内到货或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         联系方式:赫老师;0431-8526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 010-68290563, 010-682905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赫老师电 话:  0431-85262186
  • 共抗疫情,信立方助力科学仪器和检验检测产业复产复工
    日前,全国疫情仍处在不断变化当中,信立方旗下仪器信息网、我要测和仪课通平台,将充分发挥科学仪器行业专业媒体资源优势,整合科学仪器及检验检测多方资源,为疫情防控提供互联网支持,全力支援疫情抗击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出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同心战疫,共克时艰#1设立抗击新冠疫情专区-欢迎大家踊跃投稿仪器信息网开展“仪器圈抗击奥密克戎纪实”专题活动,广泛征集科学仪器企业在本轮抗击疫情中的突出事迹。同时邀请上海地区的企业领导人谈面对奥密克戎来袭的应对对策,了解新一轮疫情给科学仪器行业带来的影响,弘扬仪器圈英勇抗击疫情的事迹与精神。面对全国各地疫情反弹,部分地区急需物资和人力资源,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最美的逆行者,他们和温馨的生活暂别,坚定地投入到一个无声的战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令我们感动的是,除了医护工作者和社工工作者,在忙碌的身影里我们也看到了我们检测同仁们光亮身影。为此,我要测网开设专题,弘扬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疫情抗战中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和优秀的事迹。#2优化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于急需开通服务,又因疫情原因不能上传双章合同的客户可先通过公司邮箱发送确认购买服务,以及合同上约定的时间付款截图,即可先落地服务,后补盖章进行打款,全力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线上宣传时刻在线!#3推出网络营销培训课程疫情期间,仪器信息网再次推出会员训练营,旨在帮助客户提升市场营销水平,完成课程即可获得证书奖励。对于在疫区(上海)的会员客户,完成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后,还可额外获取200商机点奖励(价值1000元)。温馨提示:每个企业可有多名学员参与学习,但是课程奖励仅可获取一次。#4免费提供自助网络会议服务抗击新冠疫情,助力行业发展,信立方网络会议责无旁贷,为此,仪器信息网免费为合作厂商提供自助网络会议服务,与行业共克时艰。免费措施及服务对象:2022年仪器信息网品类先锋、仪信通金牌及以上会员:限免费1场 每场免费网络会议提供服务如下:(1)提供2小时500人以内会议网络讲堂直播平台使用权限;(2)提供主持人在线培训课程;(3)提供网络会议后台操作流程在线培训课程;(4)提供专业助教在线支持;(5)提供会后视频剪辑并上传到仪器信息网。 合作厂商需准备:(1)符合要求的会议报告人及报告PPT;(2)自行主持会议;(3)自行招募会议听众;(4)至少提前2周预约自助网络会议,仪器信息网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5开设新冠检测技术公益大讲堂信立方-网络讲堂将于近期,联合行业专家、仪器厂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方法,包括疫苗、治疗性药物以及对新冠病毒入侵细胞过程研究,病毒检测需求、创新技术等,为广大医务工作者、科研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个突破时间地域限制的免费学习交流平台。(欢迎各大仪器厂商申报在本次新冠检测技术公益大讲堂做技术报告)
  • 总局答复!关于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和行业标准管理
    Q:根据《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要求,社会上从事环境监测服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受运营商委托,对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的报告是否属于检测报告,是否适用《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A: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第六点规定:“对以任一天线地面投射点为圆心、半径50米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者学习的建筑物的通信基站,投入运行后尽快自行或者委托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对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机构根据该条接受运营商的委托,并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1-11-05强制性行业标准合法性问题  Q:请问,目前存在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是否合法?  《标准化法》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尽管该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然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并非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决定,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依据此规定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是否违法?  A:您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不是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依据。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1-11-04
  • 北京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疫重大疫原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预警体系的建立”通过专家验
    北京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疫重大疫原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预警体系的建立”通过专家验收 -------------------------------------------------- http://www.bjciq.gov.cn 2005年10月31日16:10 10月25日,由北京检验检疫局主持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出入境检疫重大疫原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预警体系的建立” 课题通过了科技部“863”专家组的验收。 据了解,该课题的研究成果有:研制出了疯牛病诊断用抗原、抗体,并得到了意大利国立高等卫生研究院的验证;建立了疯牛病ELISA诊断筛选方法及其试剂盒;建立了压电生物芯片(即:石英晶体微天平技术)疯牛病快速检测技术;建立了疯牛病预警体系;克隆了SARS 冠状病毒全基因组基因;建立了SARS冠状病毒RNA磁性捕获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PCR技术;建立了炭疽芽孢杆菌特异性基因序列双重Taqman PCR检测体系和 基于致病基因pagA的炭疽杆菌Real time PCR快速诊断体系;建立了霍乱弧菌Real time PCR快速分型及定量检测方法;取得了两项发明专利。这些研究成果在我国口岸防控疯牛病、SARS、炭疽和霍乱等疾病的工作中必将发挥有益的作用。 科技部“863”专家组对照项目合同逐项认真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一致认为,课题组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优秀。
  • 检验检测行业的工匠精神
    2023年3月23日,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测试装备分会高级顾问刘长宽、秘书长邢志、副秘书长吴轶一行走访调研了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食品化学品质量检验所。食品化学品质量检验所研发中心主任刘洋博士、副主任周静博士等接待了测试装备分会一行并介绍了上海市质检院食品化学品质量检验所的发展、业务规模和市场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在乳及乳制品领域制定多项标准,主持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在参观实验室过程中,邢志秘书长一行对食品化学品质量检验所的周耀斌工作室、刘洋工作室留下深刻印象,工作室的发展历程正说明在检验检测行业领域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发展。座谈中,邢志秘书长向刘洋博士介绍了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的工作,学会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测试装备分会承担组织学会成果鉴定、科技奖项申报与初评工作,开展测试装备领域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参与学会期刊《实验室检测》的编辑。期望能与检验检测行业用户单位加强联系交流,共同推进国产测试装备的发展。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介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隶属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非营利性公益科研类政府实验室,是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市质检院拥有食品、日用消费品、保洁产品、家具、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电器能效与安全、电光源、灯具、智能电网分布式电源装备等9个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乳及乳制品检测与监控技术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3个行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9个上海市级产品质量检验站,1个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及1个市级标准化创新中心等授权资质;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6838项检验对象的检测、校准能力,涉及11423个标准、规程;每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和计量证书40余万份;拥有6个检测基地,配备了国内外各类先进检测仪器设备8538台(套),固定资产总量9.38亿元。单位规模和综合实力在国内省级质检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
  • 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更名的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民政部批复,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民政部批复详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附件: img style=" 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title=" 20180821104210158.pdf"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daeccd70-ce62-41df-b241-328f71e8d080.pdf" target=" _blank" textvalue=" 民政部关于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的批复.pdf" 民政部关于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的批复.pdf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p p /p
  • 注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公告
    自2024年4月11日起,本检验检测机构名称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后,《检测报告》变化情况包括报告封面、格式、内容的变化和报告盖章方式的变化。新《检测报告》封面、编制说明及签字页样式识别见附件。其中,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变更涉及71项。附件: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公告.pdf
  •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批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立项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2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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