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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回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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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回阀标准相关的资讯

  • 质检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192项国家标准
    5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192项国家标准。该批国家标准中,制定128项,修订64项 强制性标准29项,推荐性标准163项。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6号)中向社会发布。序号国家标准编号国  家  标  准  名  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620-2011化学试剂 氢氟酸GB/T 620-19932011-12-012GB/T 623-2011化学试剂 高氯酸GB/T 623-19922011-12-013GB/T 628-2011化学试剂 硼酸GB/T 628-19932011-12-014GB/T 636-2011化学试剂 硝酸钠GB/T 636-19922011-12-015GB/T 641-2011化学试剂 过二硫酸钾(过硫酸钾)GB/T 641-19942011-12-016GB/T 644-2011化学试剂 六氰合铁(Ⅲ)酸钾(铁氰化钾)GB/T 644-19932011-12-017GB/T 645-2011化学试剂 氯酸钾GB/T 645-19942011-12-018GB/T 646-2011化学试剂 氯化钾GB/T 646-19932011-12-019GB/T 647-2011化学试剂 硝酸钾GB/T 647-19932011-12-0110GB/T 648-2011化学试剂 硫氰酸钾GB/T 648-19932011-12-0111GB/T 651-2011化学试剂 碘酸钾GB/T 651-19932011-12-0112GB/T 653-2011化学试剂 硝酸钡GB/T 653-19942011-12-0113GB/T 655-2011化学试剂 过硫酸铵GB/T 655-19942011-12-0114GB/T 657-2011化学试剂 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GB/T 657-19932011-12-0115GB/T 659-2011化学试剂 硝酸铵GB/T 659-19932011-12-0116GB/T 661-2011化学试剂 六水合硫酸铁(Ⅱ)铵(硫酸亚铁铵)GB/T 661-19922011-12-0117GB/T 664-2011化学试剂 七水合硫酸亚铁(硫酸亚铁)GB/T 664-19932011-12-0118GB/T 666-2011化学试剂 七水合硫酸锌(硫酸锌)GB/T 666-19932011-12-0119GB/T 675-2011化学试剂 碘GB/T 675-19932011-12-0120GB/T 677-2011化学试剂 乙酸酐GB/T 677-19922011-12-0121GB/T 687-2011化学试剂 丙三醇GB/T 687-19942011-12-0122GB/T 688-2011化学试剂 四氯化碳GB/T 688-19922011-12-0123GB/T 1156-2011旋套式注油油杯GB/T 1156-19792011-10-0124GB/T 1271-2011化学试剂 二水合氟化钾(氟化钾)GB/T 1271-19942011-12-0125GB/T 1274-2011化学试剂 磷酸二氢钾GB/T 1274-19932011-12-0126GB/T 1281-2011化学试剂 溴GB/T 1281-19932011-12-0127GB/T 1288-2011化学试剂 四水合酒石酸钾钠(酒石酸钾钠)GB/T 1288-19922011-12-0128GB/T 1479.1-2011金属粉末 松装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漏斗法GB/T 1479-19842012-02-0129GB/T 1479.2-2011金属粉末 松装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斯柯特容量计法GB/T 5060-19852012-02-0130GB/T 3683-2011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油基或水基流体适用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GB/T 3683.1-20062011-12-0131GB/T 3915-2011工业用苯乙烯GB 3915-19982011-11-0132GB/T 4698.2-2011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量的测定GB/T 4698.2-19962012-02-0133GB/T 4698.7-2011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量、氮量的测定GB/T 4698.7-1996,GB/T 4698.16-19962012-02-0134GB/T 4698.14-2011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量的测定GB/T 4698.14-19962012-02-0135GB/T 4698.15-2011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氢量的测定GB/T 4698.15-19962012-02-0136GB/T 5158.1-2011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1部分:总则 2012-02-0137GB/T 5158.2-2011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GB/T 5158-19992012-02-0138GB/T 5158.3-2011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3部分:可被氢还原的氧 2012-02-0139GB/T 5158.4-2011金属粉末 还原法测定氧含量 第4部分:还原-提取法测定总氧量GB/T 5158.4-20012012-02-0140GB 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19862011-09-0141GB/T 6548-2011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GB/T 6548-19982011-09-1542GB 7063-2011汽车护轮板GB 7063-19942012-01-0143GB/T 8005.2-2011铝及铝合金术语 第2部分:化学分析 2012-02-0144GB/T 9082.1-2011无管芯热管GB/T 9082.1-19882011-10-0145GB/T 9082.2-2011有管芯热管GB/T 9082.2-19882011-10-0146GB/T 10597-2011卷扬式启闭机GB/T 10597.1-1989,GB/T 10597.2-19892011-12-0147GB 11291.1-2011工业环境用机器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机器人GB 11291-19972011-10-0148GB 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 11557-19982012-01-0149GB 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GB 11568-19992012-01-0150GB/T 12688.1-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1部分:纯度和烃类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2688.1-19982011-11-0151GB/T 12688.3-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3部分:聚合物含量的测定GB/T 12688.3-19902011-11-0152GB/T 12688.4-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4部分:过氧化物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GB/T 12688.4-19902011-11-0153GB/T 12688.5-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5部分:总醛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GB/T 12688.5-19902011-11-0154GB/T 12688.8-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8部分:阻聚剂(对-叔丁基邻苯二酚)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GB/T 12688.8-19982011-11-0155GB/T 12688.9-2011工业用苯乙烯试验方法 第9部分:微量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11-11-0156GB/T 13306-2011标牌GB/T 13306-19912011-10-0157GB/T 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2011-12-0158GB/T 14406-2011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2011-12-0159GB 14569.1-2011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19932011-09-0160GB 14587-2011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技术要求GB 14587-19932011-09-0161GB/T 14627-2011液压式启闭机GB/T 14627-19932011-12-0162GB/T 15354-2011化学试剂 磷酸三丁酯GB/T 15354-19942011-12-0163GB 15580-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19952011-10-0164GB 17930-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062011-05-1265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GB 18623-20022011-11-0166GB/T 18691.1-2011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11-10-0167GB/T 18691.2-2011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2部分:隔离阀 2011-10-0168GB/T 18691.3-2011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3部分:止回阀GB/T 18691-20022011-10-0169GB/T 18691.4-2011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4部分:进排气阀GB/T 18693-20022011-10-0170GB/T 18691.5-2011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5部分:控制阀GB/T 19793-20052011-10-0171GB/T 26124-2011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 2011-11-0172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2011-08-0173GB/T 26378-2011粗梳毛织品 2011-09-1574GB/T 26379-2011纺织品 木浆复合水刺非织造布 2011-09-1575GB/T 26380-2011纺织品 丝绸术语 2011-09-1576GB/T 26381-2011合成纤维丝织坯绸 2011-09-1577GB/T 26382-2011精梳毛织品 2011-09-1578GB/T 26383-2011抗电磁辐射精梳毛织品 2011-09-1579GB/T 26384-2011针织棉服装 2011-09-1580GB/T 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 2011-09-1581GB 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2011-09-1582GB 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 2011-09-1583GB/T 26388-2011表面活性剂中二噁烷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11-09-1584GB/T 26389-2011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2011-09-1585GB/T 26390-2011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用表层耐磨纸 2011-09-1586GB/T 26391-2011马桶垫纸 2011-09-1587GB/T 26392-2011慢回弹泡沫 复原时间的测定 2011-09-1588GB/T 26393-2011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 2011-09-1589GB/T 26394-2011水性薄膜凹印复合油墨 2011-09-1590GB/T 26395-2011水性烟包凹印油墨 2011-09-1591GB/T 26396-2011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1-09-1592GB/T 26397-2011眼科光学 术语 2011-09-1593GB/T 26398-2011衣料用洗涤剂耗水量与节水性能评估指南 2011-09-1594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 2011-09-0195GB/T 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2012-01-0196GB/T 26409-2011流动式混凝土泵 2011-07-0197GB 26410-2011防爆通风机 2012-01-0198GB 26451-201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10-0199GB 26452-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10-01100GB 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10-01101GB/T 26454-2011造纸用单层成形网 2011-09-15102GB/T 26455-2011造纸用多层成形网 2011-09-15103GB/T 26456-2011造纸用异形丝干燥网 2011-09-15104GB/T 26457-2011造纸用圆丝干燥网 2011-09-15105GB/T 26458-2011脂肪烷基二甲基氧化胺 2011-09-15106GB/T 26459-2011纸、纸板和纸浆 返黄值的测定 2011-09-15107GB/T 26460-2011纸浆 零距抗张强度的测定(干法或湿法) 2011-09-15108GB/T 26461-2011纸张凹版油墨 2011-09-15109GB/T 26462-2011种子发芽纸 2011-09-15110GB/T 26463-2011羰基合成脂肪醇 2011-09-15111GB/T 26464-2011造纸无机颜料亮度(白度)的测定 2011-09-15112GB 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012-04-01113GB/T 26466-2011固定式高压储氢用钢带错绕式容器 2011-12-01114GB/T 26467-2011承压设备带压密封技术规范 2011-12-01115GB/T 26468-2011承压设备带压密封夹具设计规范 2011-12-01116GB 26469-2011架桥机安全规程 2012-04-01117GB/T 26470-2011架桥机通用技术条件 2012-04-01118GB/T 26471-2011塔式起重机 安装与拆卸规则 2011-12-01119GB/T 26472-2011流动式起重机 卷筒和滑轮尺寸 2011-12-01120GB/T 26473-2011起重机 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 2011-12-01121GB/T 26474-2011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技术条件 2011-12-01122GB/T 26475-2011桥式抓斗卸船机 2011-12-01123GB/T 26476-2011机械式停车设备 术语 2011-12-01124GB/T 26477.1-2011起重机 车轮和相关小车承轨结构的设计计算 第1部分:总则 2011-12-01125GB/T 26478-2011氨用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 2011-10-01126GB/T 26479-2011弹性密封部分回转阀门 耐火试验 2011-10-01127GB/T 26480-2011阀门的检验和试验 2011-10-01128GB/T 26481-2011阀门的逸散性试验 2011-10-01129GB/T 26482-2011止回阀 耐火试验 2011-10-01130GB 26483-2011机械压力机 噪声限值 2012-01-01131GB 26484-2011液压机 噪声限值 2012-01-01132GB 26485-2011开卷矫平剪切生产线 安全要求 2012-01-01133GB/T 26486-2011数控开卷矫平剪切生产线 2012-01-01134GB/T 26487-2011壳体钣金成型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2011-10-01135GB 26488-2011镁合金压铸安全生产规范 2012-05-01136GB/T 26489-2011纳米材料超双亲性能检测方法 2012-02-01137GB/T 26490-2011纳米材料超双疏性能检测方法 2012-02-01138GB/T 26491-20115XXX系铝合金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质量损失法 2012-02-01139GB/T 26492.1-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1部分:铸锭缺陷 2012-02-01140GB/T 26492.2-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2部分:铸轧带材缺陷 2012-02-01141GB/T 26492.3-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3部分:板、带缺陷 2012-02-01142GB/T 26492.4-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4部分:铝箔缺陷 2012-02-01143GB/T 26492.5-2011, , , , DIV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5部分:管材、棒材、型材、线材缺陷 2012-02-01144GB/T 26493-2011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2012-02-01145GB/T 26494-2011轨道列车车辆结构用铝合金挤压型材 2012-02-01146GB/T 26495-2011镁合金压铸转向盘骨架坯料 2012-02-01147GB/T 26496-2011钨及钨合金废料 2012-02-01148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 2011-10-01149GB/T 26498-2011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物理设备控制 尺寸测量接口标准(DMIS) 2011-10-01150GB/T 26499.1-2011机械 科学数据 第1部分:分级分类方法 2011-10-01151GB/T 26499.2-2011机械 科学数据 第2部分:数据元目录 2011-10-01152GB/T 26499.3-2011机械 科学数据 第3部分:元数据 2011-10-01153GB/T 26499.4-2011机械 科学数据 第4部分:交换格式 2011-10-01154GB/T 26500-2011氟塑料衬里钢管、管件通用技术要求 2011-10-01155GB/T 26501-2011氟塑料衬里压力容器 通用技术条件 2011-10-01156GB/T 26502.1-2011传动带胶片裁断拼接机 2011-10-01157GB/T 26502.2-2011传动带成型机 2011-10-01158GB/T 26502.3-2011多楔带磨削机 2011-10-01159GB/T 26502.4-2011同步带磨削机 2011-10-01160GB 26503-2011快速成形机床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2012-04-01161GB 26504-2011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 2012-04-01162GB 26505-2011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摊铺机安全要求 2012-04-01163GB/T 26506-2011悬臂筛网振动筛 2011-10-01164GB/T 26507-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地面油气混输泵 2011-10-01165GB 26508-2011园林机械 坐骑式草坪割草机 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2-04-01166GB 26509-2011园林机械 以汽(柴)油机为动力的步进式草坪割草机 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2-04-01167GB/T 26510-2011防水用塑性体改性沥青 2011-09-01168GB 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2013-01-01169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 2012-01-01170GB/T 26513-2011润唇膏 2011-12-01171GB/T 26514-2011互叶白千层(精)油,松油烯-4-醇型[茶树(精)油] 2011-11-01172GB/T 26515.1-2011精油 气相色谱图像通用指南 第1部分:标准中气相色谱图像的建立 2011-11-01173GB/T 26515.2-2011精油 气相色谱图像通用指南 第2部分:精油样品气相色谱图像的利用 2011-11-01174GB/T 26516-2011按摩精油 2011-10-01175GB/T 26517-2011化妆品中二十四种防腐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10-01176GB/T 26518-2011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片材 2011-12-01177GB/T 26519.2-2011工业过硫酸盐 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2011-12-01178GB/T 26520-2011工业氯化钙 2011-12-01179GB/T 26521-2011工业碳酸镍 2011-12-01180GB/T 26522-2011精制氯化镍 2011-12-01181GB/T 26523-2011精制硫酸钴 2011-12-01182GB/T 26524-2011精制硫酸镍 2011-12-01183GB/T 26525-2011精制氯化钴 2011-12-01184GB/T 26526-2011热塑性弹性体 低烟无卤阻燃材料规范 2011-12-01185GB/T 26527-2011有机硅消泡剂 2011-12-01186GB/T 26528-2011防水用弹性体(SBS)改性沥青 2011-09-01187GB 26529-2011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 2011-10-01188GB/T 26530-2011地理标志产品 崂山绿茶 2011-11-01189GB/T 26531-2011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老醋 2011-11-01190GB/T 26532-2011地理标志产品 慈溪杨梅 2011-11-01191GB/T 26533-2011俄歇电子能谱分析方法通则 2011-12-01192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2011-08-01   注: 1. GB 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14569.1-2011《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GB 14587-2011《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技术要求》、GB 15580-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国家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 更正:2011年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中,第512项GB/T 26326.2-2010《离线编程式机器人柔性加工系统第2部分:砂带磨削加工系统》的标准编号调整为:GB/T 26153.2-2010。
  • 国内首部阀门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国内的阀门行业存在一些需要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在产品方面也是一样。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国家新产品标准,全国阀门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阀门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有些企业在阀门产品生产中,忽视产品质量,有的为了降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如在阀门产品的壳体壁厚上,自行修改壁厚尺寸,加上在阀门产品壳体质量上没有一部规范可行的质量标准,原有标准也不完善,给阀门安全装置带来一定安全隐患。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在去年组织起草了国标《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   而第一部阀门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成为强制性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产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这部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上海纳福希阀门、安徽白湖阀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江苏神通阀门、武锅阀门、上海良工阀门。主要起草人有:杨恒、金成波、陈江山、张逸芳等。   阀门壳体壁厚是阀门产品的安全指标,规定了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旋塞阀及隔膜阀等钢制和铁制阀门的壁厚要求,分别适用于公称压力PN10~PN760,公称尺寸不大于DN1250的钢制阀门和公称压力PN1.0~PN25,公称尺寸不大于DN3000的铁制阀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而在该标准实施前夕,我国各地阀门企业已陆续抓好宣贯工作,整顿规范生产检验条件,充分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阀门产品质量达到GB26640-2011标准要求。
  • 7月份 有330项仪器及检测相关标准将实施
    7月份有330项仪器及检测相关标准将实施——农林/机械/环境标准领衔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7月份将有330项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实施。7月份将要实施标准分布如下:7月份将要实施标准类别图农林牧渔食品将要实施的标准独具鳌头,占据了将要实施标准的18%,涉及农业、农产品产品质量等方面标准。机械类将要实施标准紧随其后,主要是机械的无损检测 等相关标准为主。环境也是分析检测人员重点关注的领域,有多达41个标准将实施,主要是关于大气监测 、水方面的监测 、不同企业排污情况要求等标准。其他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农林牧渔食品标准(58个)DB42/T 1864.2-2022家禽疫病诊断技术规程 第2部分:禽大肠杆菌致病群双重探针法检测 DB42/T 1864.4-2022 家禽疫病诊断技术规程 第4部分:禽白血病抗原ELISA检测方法 GB 34914-2021 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T 1600-2021 农药水分测定方法 GB/T 18691.1-2021 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691.2-2021 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2部分:隔离阀 GB/T 18691.3-2021 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3部分:止回阀 GB/T 18691.4-2021 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4部分:进排气阀 GB/T 18691.5-2021 农业灌溉设备 灌溉阀 第5部分:控制阀 GB/T 19136-2021 农药热储稳定性测定方法 GB/T 1927.10-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抗弯弹性模量测定 GB/T 1927.1-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部分:试材采集GB/T 1927.12-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横纹抗压强度测定 GB/T 1927.17-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7部分:冲击韧性测定 GB/T 1927.18-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8部分:抗冲击压痕测定 GB/T 1927.19-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硬度测定 GB/T 1927.20-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20部分:抗劈力测定 GB/T 1927.2-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2部分:取样方法和一般要求 GB/T 1927.3-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3部分:生长轮宽度和晚材率测定 GB/T 1927.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4部分:含水率测定 GB/T 1927.5-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5部分:密度测定 GB/T 1927.6-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6部分:干缩性测定 GB/T 1927.7-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7部分:吸水性测定 GB/T 1927.8-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8部分:湿胀性测定 GB/T 1927.9-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弯强度测定 GB/T 20882.2-2021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葡萄糖浆(粉) GB/T 20882.3-2021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3部分: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 GB/T 20882.4-2021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4部分:果葡糖浆 GB/T 20882.6-2021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T 20886.1-2021 酵母产品质量要求 第1部分:食品加工用酵母 GB/T 20886.2-2021 酵母产品质量要求 第2部分: 酵母加工制品 GB/T 22173-2021 噁草酮原药 GB/T 22178-2021 噁草酮乳油 GB/T 22268-2021 香荚兰 词汇 GB/T 22301-2021 干迷迭香 GB/T 22304-2021 干甜罗勒 规范 GB/T 23528.2-2021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低聚果糖 GB/T 23549-2021 丙环唑乳油 GB/T 24694-2021 玻璃容器 白酒瓶质量要求 GB/T 30359-2021 蜂花粉 GB/T 41184.1-2021 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 第1部分:水力式蒸发器 GB/T 41185-2021 水生动物病原DNA检测参考物质制备和质量控制规范 质粒 GB/T 41186-2021 鲜、活鲍分级 GB/T 41187-2021 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 GB/T 41188-2021 鹿茸加工技术规程 GB/T 41189-2021 蛋鸭营养需要量 GB/T 41190-2021 鹿营养需要量 GB/T 41194-2021 肉用母牛体况评分技术规范 GB/T 41199-2021 木牙签 GB/T 41219-2021 酿酒酵母和乳酸克鲁维酵母的鉴定方法 GB/T 41220-2021 食品包装用复合塑料盖膜 GB/T 41222-2021 土壤质量 农田地表径流监测方法 GB/T 41223-2021 土壤质量 硝化潜势和硝化抑制作用的测定 氨氧化快速检测法 GB/T 41224-2021 土壤质量 土壤相关数据的数字交换 GB/T 41227-2021 蜜蜂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GB/T 41228-2021 棉花加工调湿通用技术要求 GB/T 8618-202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Z 40948-2021 农产品追溯要求 蜂蜜 冶金标准(18个)GB/T 22565.1-2021 金属材料 薄板和薄带 回弹性能评估方法 第1部分:拉弯法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6016-2021 高纯镍 GB/T 10117-2021 高纯锑 GB/T 26018-2021 高纯钴 GB/T 26301-2021 屏蔽用锌白铜带箔材 GB/T 29502-2021 硫铁矿烧渣 GB/T 3670-2021 铜及铜合金焊条 GB/T 41079.1-2021 液态金属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第1部分:密度的测定 GB/T 41080-2021 钼及钼合金金相检验方法 GB/T 41153-2021 碳化硅单晶中硼、铝、氮杂质含量的测定 二次离子质谱法 GB/T 41154-2021 金属材料 多轴疲劳试验 轴向-扭转应变控制热机械疲劳试验方法 GB/T 41155-2021 烧结金属材料(不包括硬质合金) 疲劳试样 GB/T 5121.28-2021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28部分:铬、铁、锰、钴、镍、锌、砷、硒、银、镉、锡、锑、碲、铅和铋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6730.25-2021 铁矿石 稀土总量的测定 草酸盐重量法 GB/T 6730.28-2021 铁矿石 氟含量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6730.48-2021 铁矿石 铋含量的测定 二硫代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8643-2021 含润滑剂金属粉末中润滑剂含量的测定 索格利特(Soxhlet)萃取法 环境标准(41个)DB41/T 2252-2022 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DB32/ 4147-2021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148-2021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149-202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255-2022 石油污染土壤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DB51/ 2864-2021 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3277.6-2021 压缩空气 第6部分:气态污染物含量测量方法 GB/T 13277.7-2021 压缩空气 第7部分:活性微生物含量测量方法 GB/T 18916.10-2021 取水定额 第10部分:化学制药产品 GB/T 18916.11-2021 取水定额 第11部分:选煤 GB/T 18916.57-2021 取水定额 第57部分:乳制品 GB/T 18916.58-2021 取水定额 第58部分:钛白粉 GB/T 18916.59-2021 取水定额 第59部分:醋酸乙烯 GB/T 18916.60-2021 取水定额 第60部分:有机硅 GB/T 21534-2021 节约用水 术语 GB/T 30887-2021 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指南 GB/T 41012-2021 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GB/T 41015-2021 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 GB/T 41016-2021 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 GB/T 41017-2021 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 GB/T 41018-2021 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分级 GB/T 41019-2021 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GB/T 41025-2021 煤层气废弃井处置指南 GB/T 41058-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 HJ 1237—2021 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 HJ 1244-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HJ 1245-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 HJ 1246-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HJ 1247-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HJ 1248-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 HJ 1249-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 HJ 1250-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 1251-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HJ 1252-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 HJ 1253-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 HJ 1254-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 HJ 1255-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 HJ 1256-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HJ 19-20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2.4-20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医疗卫生生物标准(10个)GB/T 15981-2021 消毒器械灭菌效果评价方法 GB/T 38479-2021 壳聚糖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38478-2021 虾青素旋光异构体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T 38482-2021 动物源性I型胶原蛋白成分测定 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 GB/T 38485-2021 微生物痕量基因残留测定 微滴数字PCR法 GB/T 38488-2021 微生物快速测定方法 GB/T 38490-2021 微生物高通量适应性进化测定 微流控芯片法 GB/T 41144-2021 放射性气溶胶的通风防护衣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 41212-2021 纳米技术 荧光素二乙酸酯法检测纳米颗粒诱导巨噬细胞产生的活性氧 GB/T 41221-2021 中药材种子检验规程 化工橡胶塑料标准(37个)DB41/T 2251-20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规范 DB41/T 2250-2022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 GB/T 15592-2021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GB/T 17934.3-2021 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版、样张和生产印刷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第3部分:新闻纸冷固型平版胶印 GB/T 17934.5-2021 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版、样张和生产印刷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第5部分:网版印刷 GB/T 41197-2021 印刷技术 印刷纸张特性沟通交流规则 GB/T 20724-2021 微束分析 薄晶体厚度的会聚束电子衍射测定方法 GB/T 21636-2021 微束分析 电子探针显微分析(EPMA) 术语 GB/T 2384-2021 染料中间体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24166-2021 染料产品中含氯苯酚的测定 GB/T 24282-2021 塑料 聚丙烯中二甲苯可溶物含量的测定 GB/T 24370-2021 纳米技术 镉硫族化物胶体量子点表征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GB/T 2449.1-2021 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 GB/T 25808-2021 硫化黑2BR、3B 200% GB/T 29732-2021 表面化学分析 中等分辨俄歇电子能谱仪 元素分析用能量标校准 GB/T 3637-2021 液体二氧化硫 GB/T 3681.1-2021 塑料 太阳辐射暴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GB/T 3681.2-2021 塑料 太阳辐射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直接自然气候老化和暴露在窗玻璃后气候老化 GB/T 41003.1-2021 塑料泡沫垫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儿童泡沫垫 GB/T 41003.2-2021 塑料泡沫垫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室内聚氯乙烯泡沫垫 GB/T 41050-2021 纳米技术 光催化纳米材料降解苯性能测试方法 GB/T 41064-2021 表面化学分析 深度剖析 用单层和多层薄膜测定X射线光电子能谱、俄歇电子能谱和二次离子质谱中深度剖析溅射速率的方法 GB/T 41067-2021 纳米技术 石墨烯粉体中硫、氟、氯、溴含量的测定 燃烧离子色谱法 GB/T 41068-2021 纳米技术 石墨烯粉体中水溶性阴离子含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精准、易用、安全|精微高博发布高性价比JW-HX100化学吸附仪
    在异相催化过程中,反应物通常在催化剂表面进行吸附、输运、化学反应和脱附等一系列复杂的反应步骤。其中,吸附是催化反应的起始点,包括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不同于主要由范德华力引起的物理吸附过程,化学吸附涉及吸附质分子与固体表面原子(或分子)之间发生电子的转移、交换或共有,并形成化学键的过程,直接影响催化反应的进行,因此催化剂的优化设计往往需要借助化学吸附仪获取催化剂使用前后的大量信息。然而由于化学吸附仪的复杂性和精密性,市场长期被进口品牌主导,往往价格高昂,动辄四五十万,更有甚者达上百万。针对这一痛点,中国材料表征仪器的领先制造商北京精微高博仪器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推出基于AMI-400(AMI-400系列是精微高博及其在美全资子公司AMI仪器公司,共同研发的最新一代全自动化学吸附分析仪器)开发的JW-HX100全自动程序升温化学吸附仪,打破了传统的高价位化学吸附仪的市场格局,并充分利用美国AMI仪器公司的原有技术,为科研工作提供了全新“利器”。JW-HX100发布以来,其卓越的性能、高效的操作性和全面的安全性得到广大客户好评。其中,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新品作出如下评价:“之前一直使用精微高博的物理吸附仪性能稳定,今年年中参加了化学吸附仪的新产品发布会,并确定购买了这台JW-HX100型化学吸附仪。自购入以来,该仪器帮助本实验室解决了催化剂合成和表征环节中的许多问题,并且实用性强,可以感受到设计师在结构和易用性方面下了很大的精力。测试结果准确,数据清晰,售后保障工作完善,望能继续合作。”山西煤化所安装培训现场JW-HX100化学吸附仪产品特点1、先进设计,先进理念功能齐全的化学吸附仪能够给用户带来更出色的实验灵活性,但过于复杂的功能可能会对用户造成一定负担。JW-HX100则是为更注重仪器性能稳定性、操作简便性以及价格合理性的客户设计的一款基础型产品。基于程序升温技术,JW-HX100可执行程序升温脱附(TPD)、程序升温还原/氧化(TPR/O) 、程序升温表面反应(TPSR) 、脉冲滴定等基础实验需求,同时还可扩展选配低温冷浴、红外、质谱仪等组件,满足多种环境领域实验需求。参数设置界面模板化,向导式操作,方便操作学习2、无人值守,提高效率作为一款全自动催化表征设备,JW-HX100以无人值守理念为设计基础,与电脑联网后,不必一直有操作员值守,高可靠性的测试控制组件除可操控仪器外,还可以管理其他实验室任务,极大提升实验效率。完善的数据处理软件,能自动化完成信号峰的拟合,分峰,积分,微分和叠加处理,从而实时监测包括催化剂的表面特征、表面酸性/碱性位点分布、活化能、反应动力学数据等样品的特征信息,为表征催化剂提供实时的数据和反馈。“Overview”软件界面一目了然显示设备状态3、强大硬件,安全无忧在基础硬件配置上,JW-HX100采用移动式贝壳加热炉,最高可达1200℃,贝壳开合式使得样品管可轻松取出和装载,提升实验的便捷性。仪器内部管线则采用空气浴加热,所有阀门、管线均置于可加热保温的一体式整体箱体中,有效防止冷凝。除此之外,自动空冷组件、冷阱、高精度TCD检测器等也为实验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和可靠性。在确保实验的安全性上,JW-HX100为加热炉膛配置了过温保护器,为气路配置了安全阀、止回阀、断路器等保护,为TCD检测器配置了防干烧系统,有效防止实验过程中炉膛过热、气体异常释放、回流、电路短路以及检测器因干烧受损等一系列问题,有助于延长仪器的寿命,同时提供更高的操作安全性。4、典型应用,测试数据化学吸附仪作为重要的催化剂性能表征工具,在研究人员了解催化剂与反应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催化反应的机制和催化剂的活性位点的应用中发挥关键作用。可通过TPD、TPR、TPO、TPSR、脉冲滴定等实验获得氧化还原温度、酸碱中心数量及强度、活性金属分散度等特征指标。
  • 世界标准日:回顾2019标准化发展,成绩斐然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20年10月14日是第51届世界标准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将2020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保护地球”,并将在世界标准日当天举办2020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width: 200px height: 28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f0a32440-ee64-4555-8d81-cd2b696303f1.jpg" title=" W020201009566333225390jpg_Page1_Image1.jpg" alt=" W020201009566333225390jpg_Page1_Image1.jpg" width=" 200" height=" 288" border=" 0" vspace=" 0" / & nbsp & nbsp img style=" width: 200px height: 28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d2f5c3e7-8359-44f6-8fb7-2e95e5d62526.jpg" title=" W020201009566333225390jpg_Page2_Image1.jpg" width=" 200" height=" 288" border=" 0" vspace=" 0" alt=" W020201009566333225390jpg_Page2_Image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第51届世界标准日宣传海报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世界标准日(World Standards Day),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纪念日。10月14日这一天被选定为世界标准日。世界标准日的目的是提高对国际标准化在世界经济活动中重要性的认识,以促进国际标准化工作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商业、工业、政府和消费者的需要。这个国际节日是献给全世界成千上万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志愿者的礼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世界需要标准协同发展,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回顾2019年标准化的发展,可以发现2019 年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第三阶段开局之年,也是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之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年,我国标准体系结构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持续瘦身,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 300 余项,推荐性标准持续优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废止 2665 项、5411 项。我国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活力不断释放,团体标准发布数同比增加 63.5%,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同比增加 9.8%。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标准供给日益多元化。在多种标准制定上取得了巨大成果。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国家标准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批准发布国家标准 2021 项,按照标准性质划分,其中强制性标准 106 项,推荐性标准 1915 项;按照标准制修订划分,其中制定 1448 项,修订 573 项。 2019 年研制复制国家标准样品 211 项,其中,研制 143 项,复制 68 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国家标准共 38347 项,其中强制性标准 2131 项,推荐性标准 36216 项;国家标准样品共 1785 项。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行业标准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国家标准共 38347 项,其中强制性标准 2131 项,推荐性标准 36216 项;国家标准样品共 1785 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共批准设立 70类行业标准,备案行业标准共 65998 项。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地方标准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备案地方标准 7238 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备案地方标准共 42881 项。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4、团体标准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共有 963 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本节简称平台)上注册,公布 6227 项团体标准。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共有 3042 家社会团体在平台注册,平台上共公布 12195 项团体标准。按领域范围统计,其中农业类标准 1558 项,占比 12.78%;工业类标准 6085 项,占比 49.90%;服务业类标准 2592 项,占比 21.25%;社会事业类标准 1960 项,占比 16.07%。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5、企业标准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本节简称平台) 新注册企业 55962家; 通过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 373131 项,涵盖产品 651795 种。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平台注册企业共 268894 家,其中 244217 家企业通过平台自我声明公开 1269641 项标准,涵盖 2175732 种产品。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6、技术组织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度新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8 个,分技术委员会(SC)22 个,工作组(SWG)1 个。截至 2019 年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 1324 个,包括 552 个 TC,760 个 SC 和 12 个 SWG。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技术委员会共 105 个,占比7.93%;第二产业技术委员会共 1012 个,占比 76.43%;第三产业技术委员会173 个,占比 13.07%;社会公共事业技术委员会 34 个,占比 2.57%。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进一步提高技术委员会委员构成广泛性、合理性,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扩大外资企业代表参与比例,截至 2019 年底外资企业代表累计人数达 3053人次。 /p h3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7、标准国际化 /h3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 年,我国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 3 个、秘书处 4 个,新提交 ISO 和 IEC 国际标准提案共 238项,其中 ISO 提交 150 项, IEC 提交 77 项,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信息技术联合技术委员会(JTC1)提交 11 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中尼两国元首见证下,标准委与尼泊尔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双边合作协议,全年共签署 11 个双多边合作文件。 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 141 项,涵盖材料、能源电力、货运物流、农业、空间科学、实验仪器、国土资源等领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截至 2019 年底,我国已承担 ISO、IEC 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 73 个、秘书处 88 个,与 54 个国家、地区标准化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 97 份标准化双多边合作文件,共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 721 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与此同时,2019年不断深化标准化改革,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持续优化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进行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推进和完善了农业标准、农业标准、服务业标准和服务业标准,这一年,标准化工作砥砺前行、蓬勃发展,标准化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0em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SMD2020/" target=" _self"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a10becc6-6c46-4f52-b7dd-423e4af7f039.jpg" title="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jpg" alt="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jpg" / /a /p
  • CIS首次举行团体标准发布会 政研企共话标准发展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5年起,中央政府连续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试试& lt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gt 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化体系的改革。与此同时,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启动改革国家标准体系的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5年4月,首次公布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属12家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试点单位。 /p p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截至目前,已完成2项CIS标准的制定和出版工作。2016年9月21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北京成功举行了CIS标准新闻发布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秘书长朱险峰宣布首批CIS标准正式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3e17aeb6-141e-4a6b-a6f3-c66d7fd38206.jpg" title=" 朱险峰.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秘书长朱险峰 /p p   发布会上,朱险峰分享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历程。早在几年前,学会相关负责人就已开始探索参与仪器仪表专业领域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的方法。鉴于当时标准制修订体系等多重因素,参与标准制修订的工作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2013年10月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各分会走进企业,调研行业对标准的需求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许多研制的新产品和开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纳入国家标准之中,在市场推广方面受到极大的阻碍。与此同时,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调整工作思路,思考如何在成熟且庞大的国家标准研制、审批、发布、使用、维护等体系之外,利用学会在学术等方面的优势,拾遗补缺,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工作。2014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正式成立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邀请多位专家参与标准制定工作。随着国家加大标准方面的改革力度及相关政策的发布,2015年4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成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首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试点单位。前期工作积累及时代机遇使得制定团体标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至2016年7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共完成激光拉曼珠宝玉石检测仪(T/CIS 17001-2016)和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T/CIS 19001-2016)2项团体标准中英文版的制定及发布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e792f06b-5bca-4689-80ed-17fc85d0e8f2.jpg" title=" 标准.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激光拉曼珠宝玉石检测仪T/CIS17001-2016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T/CIS 19001-2016 /p p   参加此次发布会的嘉宾有中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处刘来福处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专家胡涵景研究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海事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吴笑风博士、仪器信息网CEO/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唐海霞女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专家刘峰博士、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徐建平教授级高工、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石镇山高级工程师、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肖爱珍高级工程师、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实验室主任蔡薇鉴定师、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主任张秀春高级工程师、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副院长范铠高级工程师、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王中光先生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SCIS)秘书长郭晓维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制定工作并对首批CIS标准进行了解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5c61b623-cd46-4906-b251-43442a99199c.jpg" title=" 郭晓维.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郭晓维 /p p   郭晓维表示,目前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已经建立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流程文件,并将于近期开展标准宣贯和团体标准知识培训工作。 /p p   报告中指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制定的团体标准在形式上更加规范、严谨,专门设计的个性LOGO体现了CIS标准工作的特点和意义,有创新性的封底二的设计很好的保护了CIS在标准出版和发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利益。CIS制定的标准紧密结合市场,在内容和标准的应用上有显著优势,符合国家当前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涉及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解决了市场急需。郭晓维表示,CIS标准制定充分发挥了学会“宽”的特点,是跨学科跨专业的标准,不仅针对国内市场,更瞄准国际市场和“一带一路”中的应用。 /p p   此外,郭晓维表示,在制定团体标准过程中存在几个误区:第一,部分自然人或法人对标准在组织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理解尚浅,不利于团体标准的发展 第二,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急于将新概念、新技术制定为标准,造成成本浪费及知识产权过早共享;第三,部分标准化管理人员急于将新概念、新技术制定为国家标准,造成经费浪费的同时,限制了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p p   发布会现场,专家演示了激光拉曼光谱测定珠宝玉石实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45a1cf07-fcd0-46d6-85c4-c8dcde28c2eb.jpg" title=" 拉曼光谱.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演示现场 /p p   发布会现场,张秀春主任、范铠副院长及王中光先生在国家标准化改革及对产业的影响论坛上就我国标准化概况改革发展方向、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标准体系、企业参与标准工作的几点“经验”三个方面作精彩报告,并进行现场讨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noimg/2c4fb49d-d086-4b48-b72a-3deec96367d0.jpg" title=" 张秀春.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主任 张秀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我国标准化概况改革发展方向 /p p   报告中,张秀春介绍了我国标准化相关工作的发展历史、现状及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讲述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改革措施。自1959年发布第一个国家标准《机械制图》以来,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国家标准32849项,备案地方标准29916项,备案行业标准54148项,企业标准备案数量约100万;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26个,分技术委员会730个,标准化工作组11个。 /p p   张秀春在报告中谈到我国标准化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等问题。2013年10月,我国标准化改革工作启动,至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正式开始实施。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的标准存在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需求的问题,并且存在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的现象,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而标准体系又不够合理,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亦不够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张秀春指出,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即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也由此,标准化改革亟待进行。 /p p   对标准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措施,张秀春讲到,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个中心,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标准化改革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在总体目标上,实现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p p   报告中提到,新型的标准体系包括政府主导制定和市场主导制定两个方面。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具体的措施包括: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noimg/5e8ed91f-985f-49f8-a6b2-b1eabe29fe54.jpg" title=" 范铠.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副院长 范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标准体系 /p p   报告从标准概念、如何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标准体系三个方面开展。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的,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征,共同并重复使用的文件。标准具有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共同和重复使用的特征。鉴于企业用户所用产品数量多、标准多、难以管理以及用户以最少数量的标准覆盖领域内最大数量的产品的标准体系为好的价值观,过程控制仪表采用分层次模块化标准体系最合适。范铠指出,在仪器仪表测量控制领域,分层次模块化标准体系可以压缩领域内标准的数量,适合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是具有很强外延性的制订产品标准的标准,为企业产品技术规范的制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noimg/08536e8c-6bef-4819-a069-b6bd538f64d9.jpg" title=" 王中光.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 王中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企业参与标准工作的几点“经验” /p p   王中光以瑞士万通参与制修订的标准为例,总结了参与过程、参与意义、参与企业现状、参与制修订标准的问题等经验。报告中指出,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意义重大:从牵头制定单位角度来讲,可以提高标准制定的效率、节约人力成本、采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可提高标准相关试验结果的精准度、同时提升了技术水平;从参与的仪器厂商角度讲,参与相关标准制定,不仅使仪器新技术得到推广,新方法得到广发应用,而且得到了开拓新市场的机会,进而获得资本使新研发项目得到持续投入。 /p p   与此同时,王中光还表示,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也存在一定难度和问题。其表示,当前,很大部分企业无参与标准制修订的能力,即使有能力参与,但由于标准相关项目周期长,标准制修订的未知因素多、风险高等因素,而企业又多出于订单目的的“顺带参与”,再加上对参与制修订标准的硬件、试验、人员、时间、资金的高成本的考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总体而言,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常常处于比较突然,有些被动、盲目和忙乱的状态。 /p p   本次研讨会从政、研、企三方角度共同探讨了团体标准的发展现状及如何更好的推动团体标准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团体标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未来企业与政府、社团之间合作开展团体标准建设工作给予了一定的启示。 /p p br/ /p
  •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pdf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一)统筹规划布局。优化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布局,重点对第二产业技术委员会存量结构、新增数量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需求加快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适度提升其技术委员会总量占比。注重调控技术委员会规模,在满足标准化工作需要和技术委员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做到均衡发展。(二)实施分类建设。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分类组建。推动组建标准化总体组(AG),强化标准体系的统筹协调,满足交叉学科、跨领域融合发展需求。加快组建与国际标准组织已有技术机构相对应的技术委员会(TC/SC),着重支持国内国际同步建设技术组织,统筹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国际暂无对应技术机构的,根据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标准化需求,组建标准化工作组(SWG),运行三年后符合条件的建成为TC。针对前沿技术领域发展,探索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RG),适当超前布局,开展前沿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标准。(三)促进动态优化。根据国际对应关系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相应技术委员会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技术委员会职责边界。推动相关联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技术委员会之间通过互派联络员、联合开展标准起草、联合推动标准宣贯实施等工作,加强横向沟通合作。二、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四)加强标准体系协同推进。准确把握各层级标准特点和定位,强化标准体系兼容性、协同性,根据国家重大战略、政策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完善标准体系,依体系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产业链标准体系的构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构建结构合理、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国家标准体系。协同推进本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展,对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予以指导和协助,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国家标准。(五)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落实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等标准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质量管理和进度要求,进一步突出立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导向。加快推动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标准研究成果,提升标准科学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适度缩短修订项目及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的研制周期,提升标准时效性。标准研制过程广泛征集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兼顾标准实施各方需求,提升标准公开性、透明度和适用性。把好标准技术审查关,严格审查程序,审慎提出标准实施过渡安排,提升标准严谨性和规范性。(六)强化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主流媒体、传统媒介标准宣传,综合运用小视频、网络平台、一图读懂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充分运用“标准云课”平台,深入开展重要标准解读。广泛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对各地方、各行业开展标准宣贯提供技术支持,形成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七)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注重收集分析处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及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积极主动对接行业部门、产业集聚区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指导。对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准确答复,并支撑做好标准解释工作。收集分析相关法规政策引用实施标准信息,及时总结反馈重大标准实施成效。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标准实施情况,按要求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动态完善标准内容。(八)加强国际标准化能力。提升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对应比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内对口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标准比对,及时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在符合相关版权政策前提下,加速采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高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跟踪国际标准发展方向,依托我国技术和标准基础,积极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国际化比例。在国际商贸往来、产能合作等领域,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和外文版制修订。在标准化双边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外标准化机构对应领域互派联络员,加强联络沟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九)优化委员组成结构。畅通委员参与工作渠道,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广泛吸收创新能力强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开放合作的工作格局。鼓励吸收更多科技领军人才、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参与技术委员会工作,提升技术委员会科研能力。支持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召集人,不断提高国际标准注册专家在委员中的比例。鼓励地方、行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领军企业代表或专业人才加入技术委员会,注重吸收东北、中西部地区技术专家及组织通过担任委员、联合承担秘书处等多种方式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促进标准化工作区域协调发展。(十)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发现和培养一批技术精、规则通、外语好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完善委员和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措施。要运用“委员课堂”平台开展标准化政策法规、基本原理、工作流程等基本能力培训,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标准化工作能力。鼓励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建设、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做好高水平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四、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十一)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建立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选拔机制,通过主动申报、公开征集、竞争遴选等多方式选拔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优先选择技术实力、国际能力、行业影响力较强且标准化基础坚实的单位。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技术优势和行业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支持标准化工作,激发各方参与技术委员会建设积极性。(十二)落实必要保障。秘书处承担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秘书处应配备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确保秘书处工作队伍稳定、工作条件完备、工作经费充足。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提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履职能力,激发秘书处工作人员积极性,增强工作活力。五、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十三)规范日常运行。各技术委员会要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委员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管理、标准档案管理、印章使用管理等内部制度机制,加强年报和统计工作,保障技术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十四)加强考核评估。持续推进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保障等要素,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方案。强化技术委员会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一级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标准立项、评奖提名、宣传激励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限期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或调整。(十五)严肃工作纪律。技术委员会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技术委员会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协助做好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应当规范使用印章,不得将业务专用章用于标准化工作以外业务。不得开展国家标准有偿署名、竞价排名。不得以技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展会、论坛、评比达标、等级评定等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努力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
  • 重磅!由迪科瑞参与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等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重磅!由迪科瑞参与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等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近日,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联合济南迪科瑞在内的行业有关重点企业和单位共同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和《包装 包装与环境 术语》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标准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包装回收标志》国家标准聚焦常用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回收需求,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了包装回收标志的类型、基本图形和标注要求,并对标志的尺寸、位置、颜色和标注方法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推进我国包装与环境和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包装 包装与环境 术语》国家标准界定了包装与环境领域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在转化ISO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术语及定义。有利于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的完整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人员之间的公共管理、技术交流和商业运作,对于我国包装废弃物分类处置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济南迪科瑞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检测仪器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作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要标准起草单位,参与了两项标准的相关起草工作。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与生物降解技术密切相关,也与迪科瑞在生物降解检测领域的科研方向吻合,更是与迪科瑞注重“包装安全与环境安全”的企业愿景高度契合。“专业、高效、诚信、持续创新” 的迪科瑞,将再接再厉,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的检测仪器、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与优质的服务,为全球绿色包装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 发挥联盟优势,助推中国石墨烯标准走向国际
    为加强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对国内外石墨烯产业发展的引领及支撑作用,在国家标准委石墨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的指导下,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CIGIU)近日正式成立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CIGIU 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Technical Committee,下简称CIGIU/ISTC)。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79)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纳米技术委员会纳米材料工作组(ISO/TC229/WG4)召集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葛广路研究员出任CIGIU/ISTC主任,ISO/TC229/WG4工作组专家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石墨烯标准化推进组通用基础专业组副组长梁铮博士出任CIGIU/ISTC秘书长,秘书处设在巨纳集团。CIGIU/ISTC将致力于研究石墨烯产业标准体系,提出联盟国际标准制修订的计划,组织联盟下属纽约、伦敦、法兰克福、悉尼、香港、北京、上海、阿布扎比等18个国际分部,遵循ISO/IEC等规范,有序开展石墨烯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标准化相关工作的交流及合作。CIGIU/ISTC将按地区或行业设置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便在标准编制的过程中充分吸收来自国内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专家意见和建议,提升标准的国际先进性和普适性,从而有力助推我国石墨烯标准走向国际。我国石墨烯标准化工作一直走在世界前列,2013年中国首届石墨烯标准化论坛在江苏泰州举办并正式成立我国 石墨烯团体标准工作组织,讨论编制了中国石墨烯第一个标准《石墨烯材料的名词术语与定义》。目前已有多个石墨烯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并发布,由泰州巨纳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我国 石墨烯国家标准《石墨烯材料的术语、定义及代号》也有望在年内通过审批,这将是全球 石墨烯国家标准,对石墨烯国际标准的制订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CIGIU)于2016年9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该联盟是国际石墨烯领域中,地域最广、起点最高、门类最全的集资源、科技、企业、资本、人才、信息、知识产权、产业促进等为一体的国际交流互动平台,标志着联盟将全面推进全球石墨烯产业化发展。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理事长,原国家科技部秘书长张景安表示,联盟将搭建一个国际化的平台,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流、推动产业化进程的同时,着重推进石墨烯领域标准体系的建设,为中国乃至国际石墨烯产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 中国计量协会批准发布《智慧计量实验室建设指南》等3项团体标准
    根据《中国计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中国计量协会批准《智慧计量实验室建设指南》等3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中国计量协会2024年2月20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T/CMA ZK099-2024智慧计量实验室建设指南-2024-02-212T/CMA JD092-2024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控制比对方法与评价-2024-02-213T/CMA JD094-2024两轮电动车车速质量检验台-2024-02-21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发布《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等3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对《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等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评审,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31日起正式实施,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T/NAIA0278-2024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2024-01-252024-01-312T/NAIA0279-2024土壤中蛋白酶活性的测定2024-01-252024-01-313T/NAIA0280-2024土壤中全磷、全钾及氟化物的测定 氢氧化钠熔融法2024-01-252024-01-31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4年1月25日2024协会团体标准公告-1.25.pdf
  • 北京市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 /p p   二、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 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p 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p p   三、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 /p p   四、各区县环保局应加强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开据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p p   五、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依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p p   六、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p p   特此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f074319-cc3a-443c-8061-a60830648c99.jpg" title=" 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40603e4-1db0-430f-b322-a3a25d39562a.jpg" title=" 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5609076-1dde-4a70-af22-3f268fd51560.jpg" title=" 000.jpg" / /p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现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拓宽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渠道,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广泛应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是指将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团体标准,经过一定程序,转化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活动。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一)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二)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三)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果良好。第四条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和社会团体自愿原则。采信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采信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一致,可作编辑性修改。第五条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第六条采信标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版权政策,其版权归属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工作,负责采信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采信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技术委员会开展采信标准的起草、报批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八条采信申请应当由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必要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与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协商提出团体标准采信建议。第九条提出采信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采信建议书。应当包括采信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规定的主要内容、实施前景和效益分析、建议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等。(二)采信标准遵守国家标准版权政策的声明以及涉及专利为必要专利的证明材料。(三)社会团体登记成立时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年度检查记录。(四)社会团体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证明。(五)团体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文本。(六)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的调研、试验验证、核心技术内容确定依据、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情况、审查意见、审查会议纪要等技术资料,以及实施情况证明。第十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等方面专家开展采信申请的评估。评估内容除推荐性国家标准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一)第三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二)采信标准的必要性,具体包括:——标准使用者是否具有广泛性,——采信标准的需求和紧迫性。(三)采信标准的可行性,具体包括:——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商一致程度,如在全国范围内的可接受性;——团体标准的实施成本,如实施团体标准所需要的商业、贸易等应用条件,以及需使用的特定设备等情况;——团体标准是否足以支撑形成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情况,以及专利实施条件;——实施团体标准所必不可少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可公开获得。评估应当给出是否同意采信、适用的制定程序、归口技术委员会等方面的建议,供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第十一条在针对同一标准化对象存在多项提出采信申请的团体标准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对多项团体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采信。第十二条对于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建议归口技术委员会意见,并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评估未通过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退回提出采信申请的社会团体。第十三条无异议的采信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计划至归口技术委员会。有异议的采信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意见进行协调、评估后,确定下达计划至归口技术委员会或退回提出申请的社会团体。第十四条采信标准可以省略标准起草阶段,由归口技术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涉及必要专利的,专利权人应当提供专利许可声明,并按照国家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程序办理。对于制定过程中协商一致性程度高、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可接受性、产生明显实施效果的团体标准,归口技术委员会可以缩短征求意见时间,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必要时,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制定过程中反馈意见的处理、标准草案及相关文件的完善,由归口技术委员会组织,可以由社会团体承担具体工作。第十五条采信标准前言中应当给出下列说明:“本文件采信XX社会团体发布的T/XXXXXX-XXXX《》”。采信标准应当设置引言,用于说明与采信标准自身内容相关的信息,可以包括背景、目的以及涉及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或说明等。第十六条采信标准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不超过十二个月。逾期不能报批的采信标准项目,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应予以终止,并告知提出采信申请的社会团体。技术审查不通过的采信标准项目,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应予以终止,并告知提出采信申请的社会团体。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8月8日印发
  • 广西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车载式双通道质谱仪法》等11项团体标准
    广西标准化协会批准团体标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车载式双通道质谱仪法》等11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告。附件:广西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批准发布表广西标准化协会2023年8月8日
  • 【百家论坛】直播回顾:标准解读—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已于2022年2月1日实施。为了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检测机构更好地应用标准,提高检测技能,保障食品安全,坛墨质检将举办“新发布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线上交流会。首期百家论坛于2022年2月23日成功举办!邀请坛墨特聘专家,就职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秦宇老师为大家授课,秦宇老师长期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下面就由小坛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秦老师的首期精彩课程!本次讲解的兽药残留与国家标准体系主要分四部分:后期将针对国抽和实际检测中常使用的检测标准如GB 31658.17-2021 等进行深度解读,期待与伙伴们继续学习和分享检测中遇到的问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课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标准解读 秦宇 高级工程师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组织的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完成上海市科委国内合作项目2项,技术标准专项2项,上海市农委“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1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项目6项。参与制定ISO国际标准1项和国家标准4项,发表文章12篇(其中SCI收录2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
  • 助力行业发展丨ATAGO(爱拓)出席尼龙66盐行业标准宣贯会暨己二腈行业标准研讨会
    为进一步交流己二腈-尼龙66技术路线、原料变化、市场发展趋势等,助力石油和化学工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18-19日在青海西宁召开尼龙66盐行业标准宣贯会暨己二腈行业标准研讨会。当前,己二酸氨化制己二腈、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法、丙烯腈电解二聚、丁二烯羰基化法等多种合成己二腈工艺,以及己内酰胺法制己二胺工艺齐头并进,不同程度地取得进展或突破,并呈现了规划建设项目多、规模大的趋势。同时,与两年前相比,作为原料的己二酸、丁二烯、丙烯腈、己内酰胺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己二腈国产化技术路线、原料和市场出现了新特点、新趋势。 ATAGO爱拓受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为各位参会嘉宾介绍了折光仪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应用,作为行业标准制定的专用检测仪器,目前已超过15台折光仪服务于行业企业。
  • 【重磅】标准化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
    p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 /strong /span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span /stron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f51721b-e14f-40b2-b34b-f30a5e1bba50.jpg" title=" 1.jpg" width=" 450" height=" 29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96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bd4d4051-ee5b-4fcb-8ff1-70c357082352.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2.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0872b780-572e-4d53-bbbb-2abe6ace317b.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3.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在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图书馆法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标准化的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突出。 br/ /p p   田世宏指出,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各面,同时也影响到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它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 /p p   第一,有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相关的,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都贯穿标准化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比如说在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上,首先强调要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在标准的制定范围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中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再有,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那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 /p p   第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因为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所确定的一个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就是由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构成。他们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法中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而且这次标准化法还有一个新的规定,即法律规定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 /p p   第三,有利于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法治管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p p   第四,有利于助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所以标准化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现在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我们也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我们标准化的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凸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再有,新标准化法强调了中国在标准制定、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地使标准化工作能够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附 & nbsp 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strong /p p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目  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p p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p p   第四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五章 法律责任 /p p   第六章 附  则 /p p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p p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p p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p p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p p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p p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p p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八条 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p p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p p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p p    strong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strong /p p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p p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p p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 p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p p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十二条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p p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p p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p p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p p   第十五条 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p p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p p   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p p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p p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p p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p p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p p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p p   第二十三条 国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 /p p   第二十四条 标准应当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标准的编号规则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p p    strong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strong /p p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p p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p p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p p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p p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p p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p p   第三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 /p p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p p    strong 第四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 /p 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备案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 /p p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p p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p p    strong 第五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 p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社会团体、企业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相关标准,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或者备案,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二条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rong 第六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四条 军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p p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p
  •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批准立项《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的《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完成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等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范玉英 胡瑞雪电 话:(0760)88268835、88268696邮 箱:2895538338@qq.com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2023年8月14日
  • 总局回复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如何体现、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了哪些最新消息,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关于团体标准的执行问题总局领导,您好!近期,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颁布了《在役聚乙烯燃气管道检验与评价》等团体标准,这些标准在安全技术规范中未做引用,那么,作为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是否可以不执行这些团体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委托检验报告是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尊敬的国家局领导:在现实实践中,存在部分未办理使用的登记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例如储气罐,在安装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例如蒸汽管道在安装及监督检验完成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因办理使用登记时,需要企业提供定期/首次检验报告,但检验机构出具的是委托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及要求与定期检验报告一致。问题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时,委托检验报告能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请查阅《质检特函〔2016〕1号》。定期检验属于法定检验,不属于委托检验。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目前医疗器械存在大量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而且陆续在发布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明显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的规定想违背。企业如何认定,执行?是否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推荐性标准自愿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 安徽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3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省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归档、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实施和监督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安徽省质监局依法统一管理本省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各市(省直管县)级质监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工作。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申请,组织草拟地方标准。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标准立项工作,对拟立项的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可提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安徽省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结束后,方可下达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办法》还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审批工作,规定省质监局应在接到审查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告知申报单位是否可以提交审查 审查专家原则上从“安徽省标准化高级专家库”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选择 审查内容应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强制性条文的必要性、文本编写的规范性等情况 标准报批稿应经审查专家组组长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后方可报批。   针对部分单位“重研制、轻实施”的状况,《办法》还专门设置了“实施与监督”章节,明确了申报单位在标准宣贯、实施过程中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标准对实践的技术指导作用。《办法》要求地方标准发布后,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加强对地方标准实施的监督,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在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中违反地方标准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2015广州优瓦分析标准品研发与应用技术研讨会
    2015广州优瓦分析标准品研发与应用技术研讨会邀 请 函尊敬的各位朋友、老师: 您好! 我国是仿制药大国。目前,市场上95%左右的国产药为仿制药。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大量国外专利药到期及国内相关政策趋向松动,我国仿制药产业即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在研发过程中,标准品、药用辅料及试剂的选用对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准确性有极大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析实验的结果,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甚至公司的决定和发展。 面对种类繁多的品牌,您是否有以下困惑: 如何选择适合您实验和项目申报要求的标准品? 如何判断、检测和选择药用辅料和高纯溶剂,保证实验结果? 项目申报中,需要标准品提供何种证书和检测结果? …… 针对以上问题,您将在“2015广州优瓦分析标准品研发与应用技术研讨会”中找到满意的答案。 广州优瓦仪器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周五)在广州丽柏国际大酒店开展“2015广州优瓦分析标准品研发与应用技术研讨会”,我们非常荣幸邀请您参加本次研讨会,本次会议主题为标准品在研发过程的方案设计及应用。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艾万拓化工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专家将莅临现场,开展相关讲座。同时,数十家相关药企将就本次会议主题开展讨论,现场还有神秘礼物大抽奖活动,精美礼品等着你哦。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进,共创佳绩。诚挚邀请您及相关人员参加,衷心感谢您的到来与支持! 关于此次研讨会的免费注册和有关的详细信息,请访问www.uwalab.com。 主办单位:广州优瓦仪器有限公司 主题:标准品在药物研发过程的方案设计及应用时间:2015年6月19日地点:广州丽柏国际大酒店 注意事项: 本次技术研讨会是免费的。请回执电邮至marketing@uwalab.com或传真至020-81202005注册。 会前后如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随时联系我们。网址:www.uwalab.com 热线电话:4000-868-328 广州优瓦仪器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交通指南:岗顶公交站、地铁3号线岗顶站A出口 请务必于6月3日前将此回执电邮至marketing@uwalab.com或传真至020-81202005以便统一安排。
  • 北京市发布43项地方标准,助力北京冬奥会
    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北京市近日发布43项地方标准。其中,首次制定标准25项,修订标准18项。标准涉及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农业、资源节约与利用等众多领域。据介绍,为支撑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市此次制定发布地方标准《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明确了索结构张拉和安装质量标准,统一了各种体系索结构的拉索张拉力数值允许偏差值等指标,有效解决了索张拉力验收偏差的难题。《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系列标准第六至八部分,涉及教育、邮政电信、餐饮住宿等领域,共收录660条高频词条,提供了译写示例,有利于配套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国际语言环境,提升首都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化水平。《自动驾驶地图特征定位数据技术规范》规定了自动驾驶地图特征定位数据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以及特征定位数据分类及表达要求,有利于发挥自动驾驶地图特征定位技术与自动驾驶地图协同作用,提升自动驾驶汽车定位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北京冬奥会智能网联汽车示范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对交付准备、交付物、交付协同、交付验收与归档等内容进行规范,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数字化交付,建设数字轨道交通,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构建了国内首个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性提出了“1+3”评价指标体系(1指行政区,3指集中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北京市生态保护工作精细化水平。
  • TUV联手CQC举办发热类产品新标准研讨会
    TUV 南德意志集团联手CQC华南实验室举办 EN60335-2-9/A13:2010新标准研讨会   中山2011年9月21日电 /美通社亚洲/ -- 近日,TUV 南德意志集团南中国区联合 CQC 华南实验室在中山家电创新中心举办了关于“EN60335-2-9/A13:2010发热类产品新标准要点及解决方案”研讨会。格力、美的、雅乐思、汉威泰等1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发热类产品的最新标准,共同关注技术更新趋势,推动产业升级。   研讨会现场   日前,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正式发布了家用烧烤类器具 EN 60335-2-9标准的A13增补件,该增补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欧盟各成员国开始实施,过渡期到2013-10-01。从新增补件的要求变化上来看,新标准 A13与旧标准 A12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警告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描述进行了细化 在电击和运动部件防护方面,增加了新试验值的要求 大范围地改变了对温升测试的要求,如在特定的试验中增加了对于三明治炉、烤面包机和烘烤器等器具的表面温升要求,同时还大范围地提高了测试部件的温升限值要求。   近年来,欧盟关于烧烤类器具产品的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日益严格。2007年,欧盟出台的 EN 60335-2-9标准的 A12增补件一度使相关企业的出口产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A13增补件这一新的措施的出台又将使相关出口企业面临新的考验。为了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绝大部分的产品需要更改原有的结构,这将会造成生产成本的大幅增加。对此,TUV SUD 南中国区小家电部刘先生表示,“新标准的实施,对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无疑是一次严苛的考验。TUV SUD 作为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希望通过 TUV SUD 先进的德国技术、专业及高效的全球一站式服务帮助外贸企业优势与企业共度难关,提高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此次 TUV SUD 南中国区与 CQC 华南实验室在珠三角地区首次就电器类产品为主题举办研讨会。通过此次研讨会为众多客户提供了相互交流,探讨技术的平台。参加的企业代表们表示希望今后能多举办这类技术型讲座,为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建议,帮助企业提升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库存:现货 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促销时间:11月29日至12月29日 库存:现货 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吉林省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检验检测机构 样品管理工作规范》等15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吉林省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标准化协会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样品管理工作规范》等15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经专家组审核,符合团体标准发布程序,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3年12月30日实施。特此公告。附件:吉林省标准化协会关于批准发布《检验检测机构 样品管理工作规范》等15项团体标准的通知.pdf吉林省标准化协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相关标准如下:T/JAS 10-2023 检验检测机构 样品管理工作规范T/JAS 11-2023 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业务信息化安全管理规范T/JAS 12-2023 检验检测机构 “一站式”服务管理规范T/JAS 13-2023 检验检测机构 合同评审管理规范T/JAS 16-2023 检验检测机构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规范T/JAS 17-2023 检验检测机构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规范T/JAS 18-2023 检验检测机构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管理规范T/JAS 19-2023 检验检测机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规范T/JAS 20-2023 检验检测机构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工作规范T/JAS 21-2023 检验检测机构 不符合工作识别及处理规范T/JAS 22-2023 检验检测机构 食品复检工作规范T/JAS 23-2023 检验检测机构 投诉处理工作规范T/JAS 24-2023 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规范
  •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等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通过,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GCETA0001-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穗建检协字【2024】9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关于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已正式发布5项团体标准
    p   2013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启动团体标准研究项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CAIA)成为了开展团体标准的试点单位之一。2014年3月21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成立,启动“CAIA标准”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已经正式发布5项团体标准,详细内容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b54c7158-9987-4e56-b1ca-cc190dad10a5.pdf" TCAIASH001-2014《味精 硫化物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fcdc4a36-bac0-4d3e-941a-353d288755ce.pdf" TCAIASH002-2014《饮用水& nbsp 氟化物的测定& nbsp 2-(对磺苯偶氮)-1,8-二羟基-3,6-萘二磺锆分光光度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e1b6e12b-2452-4f77-af1c-b07539892008.pdf" TCAIASH003-2015《稻米 镉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7477dc00-ac6a-43b2-8c2e-bf6200357018.pdf" TCAIASH004-2015《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3866b1e6-f7ae-4132-9f08-951693133f04.pdf" TCAIASH005-2015《动物源性食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酮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pdf /a br/ /p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批准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T/SHAEPI 010-2024),现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侯 隽 021-54650227 19512392335邮箱:houjunshaepi@163.com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的公告.pdf
  • 陕西首项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发布
    2月8日,陕西省首次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由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制定完成已经发布,并于2月10日正式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化工、医药、电子制造、家具等行业。该《标准》对涉及的8个主要相关行业,如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与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等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标准限制,在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工艺管理、监测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从原辅材料控制、工艺过程控制、末端排放控制、排放总量控制等4个控制途径设置了技术或管理规定和排放限值两类控制指标。同时,对关中地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更加严格。  《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年2月10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18年2月10日起执行。据初步估算,标准实施后,陕西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8个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总量可达65%以上,全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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