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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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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标准相关的资讯

  • 检测氯化氢及卤化氢的仪器如何使用?
    氯化氢及卤化氢检测的仪器如何使用?HCl固定污染源排放中重要的污染物之一,需要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检测HCl存在以下难度1.湿度大:经过湿法脱硫和湿式除尘器之后的烟气,通常为70℃左右的湿度饱和或接近饱和的气体,这就需要在检测时全程无冷点加热,避免形成冷凝水,从而避免由HCl溶于水而导致的损耗。2.含量低:固定污染源排放气体中HCl的含量通常为几个ppm甚至更低,这就需要高精度的设备进行测量。3. 烟气组分的复杂性:固定污染源烟气是一个复杂的混合物,其中包含多种气体成分。同时监测多种组分的浓度,如HCl、SO2、NOx、NH3等,需要高度选择性的检测方法,以区分和准确测量每种组分。为此,我们推荐您使用以下三种原理设备进行HCl的检测,可以有效应对上述问题并且实现精确测量。一 T690型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原理(TD-LAS)分析仪 仪器特点:1.高度订制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可以分为壁挂式、19英寸机架式以及便携式三种模式;2.高精度和高灵敏度:仪器采用高分辨率的“指纹光谱”进行气体分析,其高灵敏度使得仪器可以检测到极低浓度的气体组分,甚至在ppb(十亿分之一)或更低的水平上进行精确测量。3.高选择性 “指纹光谱”“指纹光谱”是指气体分子在特定波长范围内的吸收光谱特征。每种气体都具有独特的吸收线和波长,就像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指纹一样,因此被称为“指纹光谱”。这种特异性识别使得仪器在复杂气体混合物的分析中非常有优势,它可以精确测量低浓度的NH3气体,并排除其他干扰物质的影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 TDLAS气体分析仪具有快速响应时间,能够实时监测气体浓度的变化。5.免维护: TDLAS分析仪内置参考光路信号,通过与参考信号进行比对,可以实现实时的校准和补偿,消除光源波动和光路漂移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二 F950型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原理(FTIR)烟气分析仪仪器特点1.高度订制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可以分为壁挂式、19英寸机架式以及便携式三种模式 2. 全谱范围检测: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可以检测包含HCl在内的几乎所有气体成分。它能够覆盖广泛的波数范围从红外到远红外,使您能够分析多种气体成分。 3. 高灵敏度和检测限:F950型FTIR仪器具有5米长的光路以及0.5cm-1超高光谱分辨率,这使得仪器具备出色的灵敏度和低检测限,同时具备高选择性和低干扰。它可以检测到非常低浓度的气体,甚至在ppb级别下进行精确测量。 4. 宽量程和高精度: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具有宽广的检测量程,从10ppb到100%。这意味着它可以适应不同浓度范围的气体分析需求,从极低浓度的痕量气体到高浓度的纯气体。 5. 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具有快速的响应时间和实时监测能力。它能够实时获取气体成分的数据,并提供即时的监测结果。 6.免维护:设备还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实现零维护。更重要的是主机重量仅有14KG,作为便携式设备使用时非常易于携带。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F950型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 三 化学法——EPA方法26A准确性:该方法经过标准化和验证,具备较高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满足环境监测的要求。灵敏度:方法26A可检测烟气中较低浓度的HCl,通常在几毫克每立方米(mg/m³ )至几百毫克每立方米(mg/m³ )的范围内。可靠性:该方法已广泛应用于燃煤电厂等大气排放源的HCl监测,并且经过多年实际应用验证,具备较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合规性:EPA方法26A是符合环境法规和排放标准的监测方法,可用于评估燃煤电厂的HCl排放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值要求。 如您对上方仪器内容感兴趣,可通过仪器信息网联系我们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 众瑞仪器发布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新品
    详细介绍产品简介ZR-D21A型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适用于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氯化氢或者盐酸雾,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执行标准HJ 548-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HJ 549-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技术特点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采样管、滤膜夹具有恒温功能。适应多种取样瓶的种类。创新点:1、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 2、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 3、吸收瓶的工作空间设置有循环水浴/冰水浴/空气浴/热气浴四种方式,适应全国范围的高温、常温、严寒等多种工况的采样。 4、吸收瓶恒温浴与颗粒干扰物过滤器恒温箱一体设计,电接口、放水接口、温度设定显示等所有人机交互位于一个操作面,不转身即可全部操控。 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
  • 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而环保监测,作为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其意义愈发凸显。在众多环境污染物中,氯化氢(HCl)因其强烈的腐蚀性和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害,成为环保监测中不可忽视的对象。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氯化氢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具有强腐蚀性。它广泛存在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垃圾焚烧等过程中,若未经妥善处理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例如,氯化氢进入大气后,会形成酸雨,对植被和建筑物造成损害;进入水体后,会改变水体的酸碱度,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进入土壤后,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的生长。评估环境质量:通过对环境中氯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测试,可以直观地了解环境质量状况,为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预警和防控:当氯化氢浓度超过一定阈值时,环保监测系统可以发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指导治理:通过对氯化氢来源的追踪和分析,可以指导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减少氯化氢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评估治理效果:在采取治理措施后,通过再次对环境中氯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测试,可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后续的环保工作提供参考。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监测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众多环境污染物中,氯化氢(HCl)因其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害而备受关注。因此,对氯化氢进行准确、高效的监测成为环保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英国Alphasense公司推出的氯化氢传感器HCL-A1(或类似型号HCL-D4),为环保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氯化氢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具有强腐蚀性。它广泛存在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垃圾焚烧等过程中,若未经妥善处理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通过对氯化氢的监测和测试,可以评估环境质量、预警和防控环境污染、指导治理以及评估治理效果。这对于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具有重要意义。英国Alphasense作为气体传感器领域的佼佼者,其推出的氯化氢传感器HCL-A1(或类似型号HCL-D4)具有以下特点:高灵敏度:该传感器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能够快速响应环境中的氯化氢浓度变化。快速响应:响应时间短,能够迅速捕捉到氯化氢的排放情况,为预警和防控提供及时信息。高分辨率:传感器具有较高的分辨率,能够精确测量出环境中氯化氢的浓度,为评估环境质量提供准确数据。稳定性好:传感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恶劣环境下长时间稳定运行。电化学盐酸气体传感器氯化氢气体传感器HCL-D4的主要参数如下:灵敏度:100~200nA/ppm,这意味着传感器对氯化氢浓度变化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响应时间:≤250s,传感器能够迅速响应并捕捉到氯化氢的排放情况。分辨率:PID传感器、VOC传感器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1⃣ ️ 7⃣ ️ 3⃣ ️ 1⃣ ️ 7⃣ ️ 6⃣ ️ 0⃣ ️ 8⃣ ️ 3⃣ ️ 7⃣ ️ 6⃣ ️ 获取进口传感器详细资料。
  • 保障装置安全,提高生产效益——中盐安徽红四方电化车间“氯化氢中游离氯”分析项目
    项目背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公司参股组建的化工企业,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为核心的多元化产业新格局。目前拥有10余家子公司,总资产130亿元。  电化车间生产的氯化氢气体中含有微量氯, 当氯含量超标时,将会严重影响下游VCM合成工段的安全性,所以合成炉出口氯化氢中的游离氯,成为了监控的重点目标。厂区概览图项目概述  2014年2月,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携手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新上了氯化氢总管出口的氯化氢中的游离氯监测项目,为装置的安全和工艺的精确控制保驾护航。项目仪表选用聚光科技专为氯碱行业氯化氢合成炉出口——氯化氢中游离氯监测而开的OMA-3010 Cl2&HCl分析仪。  本项目包括两台OMA-3010 Cl2&HCl分析仪,采用二选一的联锁方式,任何其中一台分析仪测得游离氯超标时,将启动下游氯乙烯合成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分析系统取样口来源于氯化氢合成出口总管,对样气中的氯化氢浓度和游离氯含量进行监测。项目建设  OMA-3010 Cl2&HCl分析仪是聚光科技针对氯碱行业特别推出的解决方案。该系统采用OMA-3000系列在线紫外光纤光谱分析仪和高耐腐预处理系统,可同时分析工业过程气中的微量Cl2和高浓度HCl,且支持自动Cl2双量程切换,能在高腐蚀性环境中长期稳定的工作。 项目现场图项目价值  聚光科技OMA-3010 Cl2&HCl分析仪投用四年多来,系统工作稳定,仪器测量值与实验室人工分析偏差≤1%,尤其是游离氯检测灵敏,不仅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止Cl2含量超标与C2H2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还为工艺的优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提高了H2利用率和HCl合成率,优化HCl与C2H2原料气配比。同时,大大减少了仪器自身的维护量和正常的备品备件消耗量。
  • 岛津应用:矿泉水中氰化物和氯化氰的检测
    2014年12月22日,日本颁布了牛奶和奶制品成分标准的相关指令,以及食品、添加物等规格基准的部分修订指令(日本厚生劳动省令第141号、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82号;同日实施),还规定了有关试验方法(食安发1222第4号)。指令中规定,矿泉水中的氰标准值为0.01 mg/L(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的总值),试验方法为离子色谱柱后衍生化法。 本文向您介绍按照修订后的清凉饮料水试验方法(以下称为“指令”),使用岛津氰化物分析系统对矿泉水中的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进行分析的示例。 按照指令规定,使用离子排斥柱将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分离,然后使用4-吡啶羧酸吡唑啉酮法进行柱后衍生化,在波长638nm处进行检测。柱后衍生化反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利用氯胺T 溶液进行氯化,第二步利用 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4-吡啶羧酸溶液进行显色。 按照指令规定的岛津氰化物系统流路图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使用离子色谱柱后衍生化法分析矿泉水中的氰化物和氯化氰》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 岛津微信平台
  • 环保部发布六项标准 涉液相、离子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
    日前,环保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涉及离子色谱、液相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此次发布的六项标准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前三项为修订,后三项为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三、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连续滴定碘量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四、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TSP、PM10、PM2.5、降尘等)中8种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五、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 (TSP、PM10、PM2.5、降尘等)中6种水溶性阳离子 (Li+、Na+、NH4+、K+、Ca2+、Mg2+) 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六、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酰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 环保部发布六项标准 涉液相、离子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
    日前,环保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涉及离子色谱、液相色谱液相色谱等等仪器仪器检测方法。此次发布的六项标准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前三项为修订,后三项为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三、《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连续滴定碘量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四、《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TSP、PM10、PM2.5、降尘等)中8种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五、《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 、Na 、NH4 、K 、Ca2 、Mg2 )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 (TSP、PM10、PM2.5、降尘等)中6种水溶性阳离子 (Li 、Na 、NH4 、K 、Ca2 、Mg2 ) 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酰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内容来自:看仪器网
  • 六项环保检测标准重新规定检出限、仪器等内容
    日前,环保部就《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ldquo 征集意见&rdquo 栏目检索查阅。   其中,《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为首次发布,主要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汞的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其余六项环保检测标准均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各方法的检出限、干扰和消除、样品穿透试验、仪器设备、样品采集、试剂制备及分析步骤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规定,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和气体采集吸收效率,补充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ldquo 征集意见&rdquo 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于勇 吴文晖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10)66503308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邹兰   电  话:(010)8493385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 67项电子特气标准盘点
    特种气体是用途有别于一般气体的气体,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在纯度、品种、性能方面都是严格按照一定规格进行生产和使用的。一般认为,特种气体是由电子气体、高纯石油化工气体和标准混合气体所组成。另外,在半导体制造业中,气体还可以分为大宗气体和电子气体,大宗气体是指集中供应且用量较大的气体,如N2、H2、O2、Ar、He 等。电子气体主要是半导体制造的每一个过程如外延生长、离子注入、掺杂、刻蚀清洗、掩蔽膜生成所用到的各种化学气体,如高纯SiH4、PH3、AsH3、B2H6、N2O、NH3、SF6、NF3、CF4、BCI3、BF3、HCI、CI2等,又可称为电子特种气体。电子特种气体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件、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它们主要应用于薄膜、刻蚀、掺杂、气相沉积、扩散等工艺。电子工业服务的电子气品种繁多,用途五花八门。各类半导体用电子气体标准主要由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为不断推动电子特气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各种相关标准。仪器信息网特对电子特气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盘。本次盘点涉及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两类,涉及国际标准40项,国家标准27项,共计67项标准。详情如下,国际标准计划号项目名称制修订计划下达日期项目状态20204890-T-469电子特气 一氧化氮制订2020/12/28正在起草20204889-T-469电子特气 六氯乙硅烷制订2020/12/28正在起草20200854-T-469电子特气 三氟化氮修订2020/3/6正在批准20200797-T-469电子特气 三氯化硼修订2020/3/6正在批准20192162-T-469电子特气 氨修订2019/7/12正在审查20192161-T-469电子特气 磷化氢修订2019/7/12正在审查20184308-T-469电子特气 六氟丁二烯制订2018/12/29正在批准20184306-T-469电子工业用二氯硅烷制订2018/12/29已发布20184310-T-469电子工业用四氯化硅制订2018/12/29已发布20184309-T-469电子特气 氟甲烷制订2018/12/29正在批准20132258-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乙烷制订2014/1/26已发布20132259-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甲烷制订2014/1/26已发布20132260-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中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制订2014/1/26已发布20132255-T-469半导体制造用气体处理指南制订2014/1/26已发布20132257-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硅烷修订2014/1/26已发布20132256-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丙烯制订2014/1/26已发布20120270-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八氟丙烷制订2012/10/12已发布20120271-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锗烷制订2012/10/12已发布20110736-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四氟化硅制订2011/12/14已发布20111284-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高纯氯修订2011/12/14已发布20110735-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钨制订2011/12/14已发布20111285-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氯化氢修订2011/12/14已发布20101283-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硫修订2010/12/17已发布20091223-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八氟环丁烷制订2009/12/15正在审查20091224-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四氟化碳制订2009/12/15正在审查20081120-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砷化氢制订2008/11/3已发布20081121-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硒化氢制订2008/11/3已发布20081119-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氯化硼修订2008/11/3已发布20070017-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5N氯化氢制订2007/5/18已发布20062982-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磷化氢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406-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氦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405-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氢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408-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氩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751-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硼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752-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749-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化亚氮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750-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氨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2407-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氮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64396-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硅烷(SiH4)修订2005/12/30已发布20051092-T-46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氮制订2005/12/15已发布国家标准标准号标准中文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标准状态GB/T 38866-2020电子工业用二氯硅烷2020/7/212021/2/1现行GB/T 38867-2020电子工业用四氯化硅2020/7/212021/2/1现行GB/T 34091-2017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乙烷2017/7/312017/11/1现行GB/T 34085-2017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甲烷2017/7/312017/11/1现行GB/T 15909-2017电子工业用气体 硅烷2017/5/312017/12/1现行GB/T 33774-2017电子工业用气体 丙烯2017/5/312017/12/1现行GB/T 32386-2015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钨2015/12/312016/7/1现行GB/T 31986-2015电子工业用气体 八氟丙烷2015/9/112016/5/1现行GB/T 31987-2015电子工业用气体 锗烷2015/9/112016/5/1现行GB/T 31058-2014电子工业用气体 四氟化硅2014/12/222015/7/1现行GB/T 18867-2014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硫2014/12/222015/7/1现行GB/T 14602-2014电子工业用气体 氯化氢2014/12/222015/7/1现行GB/T 18994-2014电子工业用气体 高纯氯2014/12/222015/7/1现行GB/T 26249-2010电子工业用气体 硒化氢2011/1/142011/5/1现行GB/T 26251-2010氟及氟氮混合气2011/1/142011/5/1现行GB/T 17874-2010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氯化硼2011/1/142011/5/1现行GB/T 26250-2010电子工业用气体 砷化氢2011/1/142011/5/1现行GB/T 14851-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磷化氢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4600-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化亚氮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4601-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氨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4603-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硼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6945-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氩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6944-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氮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4604-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6942-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氢2009/10/302010/5/1现行GB/T 16943-2009电子工业用气体 氦2009/10/302010/5/1现行GB/T 21287-2007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氮2007/12/142008/7/1现行
  • 涉及固定污染源废气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2日截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CO、HCl 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一氧化碳(CO)、氯化氢(HCl)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点击原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钟 琪、薛 瑞、张杨、王强、李跃武、赵瑞峰、高 松、李铭煊、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张 杨、薛 瑞、钟琪、王强、李跃武、李铭煊、赵瑞峰、高松、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四、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接触式温度传感器测定水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水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5 ℃~45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文攀、许秀艳、蔡 熹、武中波、白雪、李凤梅、阮家鑫、吴萌萌、刘京、孙宗光点击原文:《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 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
    在当今环境保护与工业安全备受关注的背景下,硫化氢(H2S)的有效检测与监控显得尤为重要。作为该领域的佼佼者,英国Alphasense公司凭借其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精神,为市场提供了一系列高效、可靠的硫化氢检测方案。英肖仪器将从原理入手,深入剖析其核心技术,并探讨这些方案在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原理探秘:科技引领,准确检测电化学传感器技术: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的核心之一是电化学传感器。该技术利用化学反应将硫化氢气体转化为电信号,实现准确测量。其内部构造精密,包括工作电极、对电极和参比电极。当硫化氢气体接触到传感器表面时,与工作电极上的催化剂发生反应,产生与硫化氢浓度成正比的电流。电化学传感器以其响应速度快、灵敏度高的特点,在硫化氢检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技术:除了电化学传感器外,英国Alphasense还采用了先进的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技术。该技术利用硫化氢对特定红外波长的吸收特性进行检测。传感器内部集成了红外光源、红外检测器和气体室。红外光在通过气体室时被硫化氢吸收部分能量,剩余光被检测器接收并转化为电信号。通过计算入射光与出射光的强度差异,可精确测定硫化氢浓度。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适用于复杂环境下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场景:全面覆盖,准确守护石油化工行业:在石油化工领域,硫化氢是油气勘探、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中常见的有害气体。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及配套报警仪被广泛应用于钻井平台、油气管道、炼油厂等关键位置,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有效预防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污水处理与环保: 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保设施中,硫化氢的排放对环境质量构成威胁。英国Alphasense检测方案助力环保部门和企业实时监控硫化氢排放情况,确保环境质量达标,保护生态环境。农业与畜牧业:在沼气生产、畜禽养殖等农业领域,硫化氢也可能对生产环境和动物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硫化氢超标问题,保障生产安全和动物福利。科研与教育: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在化学实验室、大学科研机构等场所,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为学生和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它确保了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电化学硫化氢气体传感器H2S-D4详解主要参数: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测量范围:100ppm灵敏度:110~170nA/ppm响应时间:线性范围:0~20ppm,全量程线性度误差+/-6ppm过载:200ppm分辨率:工作湿度:15~90%RH负载电阻:10~47Ω主要特点:无过滤网设计:简化了维护流程,降低了使用成本。长寿命:传感器使用寿命长达2年,减少了更换频率和停机时间。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以其科学准确的检测技术、高效稳定的工作性能和广泛覆盖的应用场景,在环境保护、工业安全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守护环境安全、保障工业生产和人员健康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多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英国Alphasense阿尔法传感器、氯化氢传感器HCL-A1、光离子传感器、PID传感器、VOC传感器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1⃣ ️ 7⃣ ️ 3⃣ ️ 1⃣ ️ 7⃣ ️ 6⃣ ️ 0⃣ ️ 8⃣ ️ 3⃣ ️ 7⃣ ️ 6⃣ ️ 获取进口传感器详细资料。
  • 天津市就《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为首次发布
    日前,天津市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为天津市强制地标,主要由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  标准中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氨,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  按照相关要求,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执行GB18485中有关规定。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涉及的检测方法如下表所示: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3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 度法HJ/T 434一氧化碳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97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445氯化氢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276氨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7汞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8 镉、锑、砷、铅、铬、钴、铜、锰、镍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法HJ 657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 体发射光谱法HJ 7779镉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210砷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11铅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512镍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213铊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14二噁英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 空气、水质等检测方法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2009);   二、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9-200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2009);   四、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1-2009);   五、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2009);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八、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   九、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6-2009);   十、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   十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十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十三、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50-2009);   十四、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谱育科技便携傅里叶红外参与国家标准方法验证工作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在杭州监测现场开展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氯化氢的测定 傅里叶红外吸收法》方法验证工作。谱育科技EXPEC 1680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受邀参与了该国家环境标准方法的验证实验。测试期间,谱育科技严格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正确度验证,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数据和服务支持。 标准验证过程中测试现场 标准参与单位 本次标准编制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由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主导;谱育科技子公司谱育检测、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6家单位共同完成方法验证工作。 标准定制意义 此标准主要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氨和氯化氢的现场快速测定,有助于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氨 和 氯化氢现场测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环境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增强环境管理部门监管效能。截至今日,EXPEC 1680 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已多次参与浙江、上海、重庆等省市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与验证工作,为国家标准的制定与验证工作提供了相关的实验数据与参考意见。EXPEC 1680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仪仪器无需进行样品前处理、不受水汽干扰,可直接进行烟气中SO2、CO、CO2、NO、NO2、HCl等因子的测定,全程高温伴热,尽可能还原烟气中真实的物质浓度。该产品的自主创新和成功研制,有效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自仪器投入市场以来,成熟的技术和应用获得业界用户好评,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钢铁厂、快速应急监测等多个领域,为环境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高可靠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IP53的防护等级,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可配置吹扫气瓶,可自动吹扫,无需人为干预;➢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控温、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数据可追溯;高交互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清晰,配有WIFI模块,实现远距离的无线通讯能力;多组分可实现多组分同时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图,同时定性、定量分析无机/有机气体。* 部分内容素材来源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往期精选谱育科技助力淮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及培训活动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07-01 实施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与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2项标准具有检出限低、准确度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监测。  上述8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丰富了监测标准供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支撑国际公约履约具有重要意义。
  • 番禺化工厂爆炸释放氯化氢 腾起有毒蘑菇云
    两名消防员深入事故现场研究扑救方案    消防车升起“长臂”喷射灭火剂    爆炸现场还残留着大量化工材料   消防员在实施救援灭火,稀释化工气体11月24 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广州番禺东线工业区福田化工有限公司一间仓库发生爆炸,现场升起巨大烟云并伴有刺鼻气味。下午5 时左右,火势已全面得到控制。据通报,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网友:看见巨大蘑菇云   24 日下午2 时38 分, 网友“Su 兒_Cao”在新浪微博发帖称,番禺一家工厂发生了爆炸:“爆炸! 好恐怖啊! 我们公司离得好远,办公楼都震了N 下,还以为是地震。”网友“幸运小飞飞的四杆枪”也说:“下午两点多在番禺金沙大道看人钓鱼,听见番禺某工厂爆炸的巨响,看见巨大的蘑菇云! ……为亲历爆炸的人们祈福,希望他们能躲过这一劫! ”   随后,记者接到读者报料。下午4 时许, 记者赶到事发地———位于广州番禺南村镇坑头村和石基镇文边村交界处的东线工业区。这时已经看不见明显的烟雾,但还能闻到一阵阵刺鼻气味。记者看到,警察和保安戴着口罩,已经在工业区门口拉起了警戒线, 时有消防车呼啸而入,救护车则在事发化工厂门口待命。在工业区门口, 几十名围观者也都手捂口鼻,或戴上了口罩。   两公里外的人以为地震   在该工业区一家工厂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发生爆炸的是广东番禺福田化工有限公司, 事发时自己正在上班。   “听到几声巨大的响声, 厂房也晃了几下,我们就赶紧往外跑。这时已经满天白色烟雾,几乎看不到路。”   远在两公里之外一家工厂上班的张先生表示,当时工厂的玻璃都震了好几次, 大家以为是地震, 赶紧跑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是有化工厂爆炸” 。张先生称, 爆炸后空中出现了巨大的烟云, “像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 往西南方向飘散了” 。附近文边村经济联合社办公室的一名小伙子表示,整个办公室都“震翻”了。   出事厂房墙壁支离破碎   随后记者进入了该化工厂。该厂几十间厂房内摆满了化工原料桶, 发生爆炸的是其中一间厂房。此时厂房内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上方不断冒出白烟,十多辆消防车正在救援。记者看到,爆炸后的厂房铁门已经被炸开, 墙壁也支离破碎,而地上分散了许多变形的铁桶。在现场,记者并未见到受伤人员,几名员工还在其他厂房里工作。   在工厂外, 十几名身穿该厂制服的工人不愿回答记者提问, 旁边一家工厂的门卫则告诉记者, 该工业区只有福田公司一家化工厂, 而该厂从前年开始已经不再生产, “听说已经搬到肇庆了,这里只作为仓库, 也没多少工人在这里工作”。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了解到,福田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学品制造业, 生产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村民:六七年前也曾爆炸   该工业区周围几公里内没有大型楼盘,离福田化工厂最近的是文边村,距该厂约500 米。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六、七年前该工厂也发生过爆炸。   “好像那时工厂刚开业就发生了爆炸,但没有这次严重。”不过该说法并未得到福田公司方面证实。村民纷纷表示,这家化工厂不受附近居民欢迎:“化工厂经常飘出很臭的气体, 尤其是早上。我们都担心会影响健康,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这家厂是纳税大户,直到这两年才听说要搬迁。”   据了解, 事发后不少村民跑到几公里外的七星岗公园“避难”,但也有一些胆大的跑到村口围观。
  • 8项环境监测标准7月1日起实施!涉及质谱、红外等仪器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与更新也不断进行中,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污染等紧迫的环境问题。这些密集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不仅涵盖了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源等多个方面,还对监测技术、监测仪器的标准化提出了要求,推动社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据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7月1日起,一批与监测技术、仪器等相关的标准正式开始实施了,小编列出了8项标准,供大家查看。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 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 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F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NH3 和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 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碳中和目标下,盘点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检测仪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协同,应尽快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政策把“治标和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并特别指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要协同减排”。专家们认为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对深度融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治理更不能放松,特别是在碳中和目标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之前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制药工业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2019年发布并实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四项标准是在2015年发布并实施,目前仍未分离出单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其中涵盖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1-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39728-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7-292019-07-01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涉及到了分析仪器,未来这些仪器将是重中之重。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 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首次发布!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年7月1日实施 涉及光谱、色谱、质谱等仪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和《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8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以上8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并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指导空气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的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2+、Ca2+)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2+、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
  • 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就近日发布的两项环境保护标准答记者问
    p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HJ 871-2017)和《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HJ 872-2017)两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就两项环境保护标准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什么要制定两项应急监测方法标准? /span /strong /p p   答: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易发多发,如何简便、快速地掌握事故的污染程度,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成为政府和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法标准可规范现场监测操作,保证监测快捷、结果可靠,大大缩短应急处置决策的等待时间。这两项应急监测方法标准既适用于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还可应用于有害气体的筛查、普查等先期调查监测。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两项应急监测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答:两项标准属于定性半定量方法,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详细规定了现场测定的具体过程、结果计算和表示方法,以及测定过程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可以现场快速测定环境空气中氯气、硫化氢、氯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光气、氟化氢、氨气和二氧化硫等9种有害气体,《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可以测定16种有害气体,除测定上述9种外,还可以测定甲醛、苯乙烯、砷化氢、臭氧、氮氧化物、苯和甲苯等7种有害气体。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两项应急监测方法较常规实验室分析方法有哪些特点? /span /strong /p p   答:常规实验室分析方法准确度高、精密度好,但是成本高、分析时间长、测试结果和报告速度慢,无法满足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快速响应的需要。这两项应急监测方法标准操作简便、测试时间短,能够在现场快速获得监测结果,尽管是定性半定量方法,但是对缩短应急处置决策的等待时间很有意义。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两项标准测定目标化合物类似,有何区别? /span /strong /p p   答:两项方法标准的测定原理不同,各具特点。电化学传感器法受传感器种类的制约,测定的目标化合物的种类没有比长式检测管法多,但是电化学传感器法灵敏度高、测量范围宽,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优于比长式检测管法。 /p
  • 11月实施环保标准文件汇总(国标、环评改革文件等)
    文件名称分类实施时间国家标准GB_T 24674-2021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全国2021/11/1GB_T 39663-2021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报告编制规范全国2021/11/1GB_T 39701-2020 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全国2021/11/1HJ 1187-2021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全国2021/11/1GBT39652.1-2021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 第1部分:一般规定全国2021/11/1GBT39652.2-2021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 第2部分:应急指南全国2021/11/1GBT39652.3-2021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 第3部分:救援距离全国2021/11/1GBT39652.4-2021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 第4部分:遇水反应产生毒性气体的物质目录全国2021/11/1GB_T 40024-2021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分类方法全国2021/11/1GB_T 39700-2020 硼泥处理处置方法全国2021/11/12021/11/1GB_T 40064-2021 节能技术技术评价导则全国2021/11/1地方标准及文件DB36_T 1387-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吸收法江西2021/11/1T_CQEEMA 4-2021 重庆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 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式发布,完善相关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所有标准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北省石家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三、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参见附录 A。四、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NH3、HCl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建筑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六、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0.5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测定下限为2.4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ng/L,测定下限为2.0ng/L。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4μg/kg,测定下限为1.6 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附: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5、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6、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
  • 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环保部27日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其配套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3项标准,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我国是水泥生产与消费大国,2012年水泥产量达到22.1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水泥工业在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据统计,我国水泥工业的PM、SO2、NOx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高达15%-20%、3%-4%、8%-10%,属于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同时,国内外经验表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染土壤等是有效处置固体废物的重要途径,但协同处置过程中除产生常规污染物外,还将产生重金属、二噁英等毒害性较强的污染物,急需发布具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 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NOx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现有企业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情况,以及国家调整过剩产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则执行原标准至2015年7月1日过渡期结束。   据测算,实施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系列新标准后,预计水泥工业PM排放将在目前200-250万吨基础上削减约77万吨,削减30.8%-38.5% NOx排放将在目前190-220万吨基础上削减约98万吨,削减44.5%-51.6%,使行业NOx年排放量控制在100-120万吨,并有效控制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及二噁英类物质排放。   继火电、钢铁等行业排放标准之后,此次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期发布的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也专门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照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公告,“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企业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扩大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和要求,加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除上述标准外,同期发布的还有《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2项新排放标准对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配套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广受公众关注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修订草案收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监控要求。目前,两项已通过技术审查,报请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查。鉴于修订这两项标准对各地区、各行业、公众生活均有广泛影响,环保部决定对修订草案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4年1月15日,欢迎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三水两气!国家连发多项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近日连发多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据了解,该系列标准将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包括:一、《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7-2023)该标准规定了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作为氮肥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要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8-2023)该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要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79-2023)该标准规定了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适用于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全过程,可作为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环境管理的参考依据。该标准要求,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预防二次污染的技术措施;对废水治理设施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泥的处理处置应遵守GB 18599 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治理应符合 GB 12348 的要求。四、《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80-2023)该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焦化废水处理等工序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参考依据。炼焦化学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氮氧化物、硫化氢、氨和各种烃类等。该标准要求,焦化企业应规范排污口建设,在焦炉装煤及推(出)焦除尘地面站烟囱、焦炉机侧炉门除尘地面站烟囱、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烟囱、焦炉烟囱、锅炉烟囱等有组织排放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有关自动监测,该标准要求,废气治理系统应配置完善的自动监测、报警和联锁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控制,并根据需要与生产工艺进行必要的联锁。五、《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281-2023)该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工程咨询、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熔化工序产生的窑炉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x、SO2及少量的氯化氢(HCl)和氟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该标准要求,玻璃制造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置符合 GB 15562.1 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源)标志。
  • 氢能产业要发展,质量检测标准应先行!——访氢能与燃料电池分析方法标准制定工作组组长潘义研究员
    为推进气候变化治理和能源转型,促进能源行业供给改革,保障国民经济和民生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我国以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态度提出了“3060双碳”目标。氢能因其来源广、燃烧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的特点,成为我国节能减排和能源变革过程中最理想的能源互联媒介。近几年,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方案,以中石化、中石油、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等为代表的相关央企纷纷布局氢能产业链。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汽车作为氢能利用的重要场景,我国早在2006年就将其列入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氢气作为燃料电池汽车的能量载体,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PEMFC的运行和寿命正常与否。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围绕氢气中杂质组分对燃料电池的损伤机理开展了大量的探索与验证工作,各种微痕量杂质对燃料电池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水含量过高会使气体的扩散效率下降,阻止气体到燃料电池的催化层进行反应,影响燃料电池的效率、稳定性和耐久性;二氧化碳、甲烷、氮、氩、氦等杂质组分会降低氢气的分压,导致燃料电池局部氢气供应不足,可能造成电池反极并发生碳蚀现象;一氧化碳会占据 PEM 催化剂的活性位而阻碍氢气在催化剂上的吸附,降低氢气电离出质子的速率,严重时会导致催化剂完全失活;不同种类的硫化物如硫化氢、硫氧碳、二氧化硫、硫醇、硫醚等都会对PEMFC 阴极催化剂产生不可逆的毒化作用;甲酸和甲醛具有类似的毒化作用,两者均会在电池膜电极催化剂表面产生吸附,从而降低反应表面积;氨会降低电池电极电化学反应界面,对 PEMFC 性能产生不可逆的损坏;卤离子在电池阴极上与氧气的竞争吸附会影响燃料电池的工作效率,降低电池性能;颗粒物杂质会占据膜电极的活性位影响电池性能效率,并会影响氢气储存和反应系统的安全[1]。氢燃料质量相关标准的进化史目前ISO以及各个国家针对PEMFC所用燃料氢气中对电池性能以及关键零部件会会造成损害的杂质组分/种类和限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ISO 14687:2019、ISO 21087:2019、ISO 19880-8:2020、BS EN 17124:2018、SAE J 2719:2015和GB/T 37244-2018等。我国PEMFC汽车用燃料氢气的现行产品标准为GB/T 37244-2018,最初是以团体标准T/CECA-G 0015-2017的形式于2017年12月发布实施,后在2018年12月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2019年7月开始实施,该标准中对杂质组分种类和限值要求完全参照国际标准ISO 14687-2:2012和SAE J2719:2015。ISO 14687系列标准经历20多年的制定完善过程,最初以氢燃料质量标准ISO 14687:1999版本发布,后经2004年美国能源部召开的研讨会讨论将氢燃料的关注重点由纯度(Purity)转变为质量(Quality),并与2012年形成ISO 14687-2:2012,该标准系统规定了14类杂质组分的组成和限值要求。目前国际上现行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 ISO 14687:2019 由ISO/TC 197 Hydrogen technologies(国际标准化组织氢能技术委员会)于2019年发布,相较于国内现行版本 GB/T 37244-2018 有以下异同处(具体指标见表1)。BS EN 17124:2018规定的内容与ISO 14687:2019完全一致。在对氢气纯度、非氢气总量、水、氧、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酸、总卤化物、最大颗粒物浓度等这11个指标的要求上,ISO 14687:2019与GB/T 37244-2018保持了一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ISO 14687:2019放宽了对甲烷、氮、氩和甲醛等4个杂质含量限值的要求,其中对甲烷的含量限值作了单独规定,为100 μmol/mol;氮和氩由原来的合计不超过100 μmol/mol,更改为各自不超过300 μmol/mol;总烃含量的计量方式由“按照甲烷计”更改为“按照C1计且不包含甲烷”;甲醛的含量限量值由原来的0.01 μmol/mol提高为0.2 μmol/mol;总硫含量的计量方式也由“按照硫化氢计”更改为“按照S1计”。此外,ISO 14687:2019还针对一氧化碳、甲醛、甲酸的总含量提出不可超过0.2 μmol/mol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ISO 14687:2019标准内“总硫”参数所推荐的检测方法ASTM D7652已经于2020年作废了,目前ISO/TC 197正在组织开展ISO 14687:2019下一个版本的修订工作。表1. 国内外现行标准对燃料电池用氢杂质组分的限量值要求项目名称GB/T 37244-2018ISO 14687:2019氢气纯度(摩尔分数)99.97%99.97%非氢气总量300 μmol/mol300 μmol/mol单种/类杂质的最大浓度水(H2O)5 μmol/mol5 μmol/mol总烃2 μmol/mol(按甲烷计)2 μmol/mol(按Cl计、不含甲烷)甲烷(CH4)/100 μmol/mol氧(O2)5 μmol/mol5 μmol/mol氦(He)300 μmol/mol300 μmol/mol氮(N2)100 μmol/mol(两者总量)300 μmol/mol氩(Ar)300 μmol/mol二氧化碳(CO2)2 μmol/mol2 μmol/mol一氧化碳(CO)0.2 μmol/mol0.2 μmol/mol总硫0.004 μmol/mol(按H2S计)0.004 μmol/mol(按S1计)甲醛(HCHO)0.01 μmol/mol0.2 μmol/mol甲酸(HCOOH)0.2 μmol/mol0.2 μmol/mol氨(NH3)0.1 μmol/mol0.1 μmol/mol总卤化物(按卤离子计)0.05 μmol/mol0.05 μmol/mol颗粒物1 mg/kg1 mg/kg我国现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GB/T 37244-2018中提出了需要关注的氢燃料质量有影响的系列杂质组分限量值要求,并针对每种杂质组分分别引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标准。考虑到氢气背景条件下的适用性,从经济适用性等角度考虑,笔者认为部分方法标准还存在可以优化和提升的空间。氢能工作组全力开展检测方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产业要发展,标准需先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氢气作为产业“前端生产的产品”和“后端应用的原料”,建立准确可靠、具有溯源性的质量检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至关重要。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要注重标准的质量:既不能造成标准实施过程中技术门槛和成本过高,现场适用性差,变为“僵尸标准”;亦要注意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有利于技术的更新迭代,促进产业进步发展;既要响应国家提倡的分析仪器装备国产化要求,尽量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同时还要兼顾氢能产业对在线和离线测试需求的特点。为了健全我国氢燃料质量分析方法标准体系,2019年3月7日,经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依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为秘书处,成立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分析分技术委员会氢能与燃料电池分析方法标准制定工作组(SAC/TC206/SC1/WG1,以下简称“氢能工作组”),氢能工作组负责国内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气体分析标准化的归口工作。工作组成立之后,在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秘书处承担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并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针对GB/T 37244和ISO 14687标准中规定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质量检测所涉及到的所有气态组分杂质和颗粒物组分杂质的取样和检测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和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各类组分分析方法标准,气体分析术语标准,气体标准样品/物质制备方法,气体采样、取样方法标准等方面。如何确保痕量甚至是超痕量水平的测量需求,准确的取样、高水平的分析方法以及量值稳定、准确、可靠的气体标准物质是非常重要的三个环节。基于以上原则,结合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气体分析方法标准领域的经验积累和氢能工作组的技术优势,我们从2019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大量针对性的标准化研究工作,目前已经联合国内外的优势分析仪器厂家共同开发了多个整体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指标灵活搭配检测仪器针对8个无机和烃类杂质组分需要3台不同仪器检测的问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以岛津GC-2030气相色谱为应用测试平台,采用多阀多柱,热导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和甲烷转化炉组合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实现一次进样完成8个参数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分析谱图见图1,实验表明THC、CO、CH4、CO2、Ar、O2、He、N2的线性相关系数R20.995,检出限分别为0.020 μmol/mol、0.033 μmol/mol、0.039 μmol/mol、0.14 μmol/mol、0.25 μmol/mol、0.32 μmol/mol、9.5 μmol/mol、1.7 μmol/mol。图1. 氢气中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氦、氮、氩等7个组分的连续7次进样典型谱图针对标准中限值最为严格和分析难度最大的总硫含量(4 nmol/mol),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开发了基于不同来源的氢气中9种典型硫化合物的低温富集与GC-SCD相结合的在线分析解决方案。此方案主要包括高准确度微痕量氢气中多组分硫化物混合气体标准物质、集成了在线动态稀释功能的半导体低温富集系统和硫化学发光气相色谱仪。结果表明此系统的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高于0.999,仪器检出限不高于0.050 nmol/mol,方法检出限最低可达到0.01 nmol/mol,精密度和准确度令人满意(RSD5%,SD15%)。开发的系统成功地应用于实际样品分析[2]。在该方案中,将毛细管色谱柱更换为非保留色谱柱即可用于氢气样品中总硫的分析。图2. 低温富集-GC-SCD在线分析系统数据示意图(出峰顺序为:H2S、COS、CH3SH、C2H5SH、CH3SCH3、CS2、CH3SC2H5、C4H4S和C2H5SC2H5)(左图浓度为0.1、0.2、0.5、1、4、8、10、15、20、30和40 nmol/mol;右图为0.1、0.2,0.5和1 nmol/mol)图3. 燃料电池汽车用氢中痕量硫化物解决方案系统组成图标准的最大价值在于服务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其最大使命在于指导、规范和约束使用者得到合理、科学和准确的结论。分析方法在实验室离线使用以及现场在线应用中,要充分考虑方法的适用性、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氢能工作组在充分调研和前期实验研究的基础上,紧跟国际上最新的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标准ISO14687:2019中规定的杂质组分组成和限值要求,分别整理了一些分析方法解决方案供检测实验室和现场参考使用,具体见表2。表2. 针对ISO 14687要求的气体杂质组分分析方法解决方案杂质参数名称限量值要求分析方法解决方案总烃(按Cl计、不含甲烷)2 μmol/mol“三阀四柱+GC-(TCD+FID+MTN)”,在线/离线(注:可采用电化学氧气分析仪在线监控O2组分)甲烷(CH4)100 μmol/mol一氧化碳(CO)0.2 μmol/mol二氧化碳(CO2)2 μmol/mol氧(O2)5 μmol/mol氦(He)300 μmol/mol氮(N2)300 μmol/mol氩(Ar)300 μmol/mol总硫(按S1计)0.004 μmol/mol“低温富集+GC-SCD”,在线/离线甲酸(HCOOH)0.2 μmol/mol“FTIR”或“低温富集+GC-MS”,在线/离线甲醛(HCHO)0.2 μmol/mol“FTIR”或“低温富集+GC-MS”或“CRDS”,在线/离线氨(NH3)0.1 μmol/mol“FTIR”或“CRDS”或“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在线/离线总卤化合物(按卤离子计)0.05 μmol/mol无机卤化物:“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在线/离线;有机卤化物:“预浓缩+GC-MS”或“预浓缩+GC-ECD”,在线/离线水分5 μmol/mol露点法、电容法、石英晶体震荡;在线/离线颗粒物1 mg/kg在线滤膜取样+称重法目前,氢能工作组正在组织开展的与燃料氢气质量检测相关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有:“气体分析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分析方法 指南(制定)”、“气体分析 微型热导气相色谱法(制定)”、“GB/T 28726-2012 气体分析 氦离子化气相色谱法(修订)”、“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系列标准修订,“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系列标准修订等;正在开展的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气体分析 氢气中硫化物含量的测定 低温富集-硫化学发光气相色谱法》、《气体分析 氢气中氨含量的测定 光腔衰荡光谱法》、《气体分析 氢气中氩、氧、氦、甲烷、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同时,氢能工作组已组织团队完成了“氢气中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甲酸、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氢气中卤化物的测定 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甲醛的测定 低温富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电容法”、“高压气态氢气的取样方法”等系列方法标准的前期验证试验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下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完善涉及燃料氢气质量检测相关的取样和分析方法标准体系,满足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气体分析标准化的需求。参考文献[1] 潘义,邓凡锋,王维康,杨嘉伟,张婷,林俊杰,龙舟,姚伟民,方正.车用燃料氢气中杂质组分分析方法标准化现状与探讨——以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为例[J].天然气工业,2021,41(04):115-123.[2] Yi P, Feng F D, Zheng F, et al. Integration of cryogenic trap to gas chromatography-sulfur chemiluminescent detection for online analysis of hydrogen gas for volatile sulfur compounds[J]. Chinese Chemical Letters, 2021(DOI:10.1016/j.cclet.2021.05.067)(作者: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 潘义,邓凡锋)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五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的意义、制定思路以及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标准的定位与意义是什么? /p 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p p   电镀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农药制造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而作为自行监测的全面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 /p p   问:标准制定有什么主要思路? /p p   答:五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同时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提出要求。 /p p   问:电镀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进行确定。 /p p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监测,流量应采取自动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应采取自动监测,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及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按日监测,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废气排放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半年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年监测。 /p p   问:农副食品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水排放是该行业的主要污染排放类型,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的控制级别、废水排放去向、自行监测经济成本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上做差别性要求。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实施自动监测,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月监测,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季度监测。非重点排污单位则按季度或半年的频次开展监测。本标准还对雨水排放口和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 /p p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锅炉排放口及其他15种废气排放口,各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有所差异。本标准中多数排放口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颗粒粕系统1次/两周,浸出与精炼车间、腥臭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p p   问:平板玻璃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气有组织监测中,玻璃熔窑对应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采用自动监测 氯化氢、氟化物、氨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氨为使用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的排污单位的选测指标 另外,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排污单位还要根据燃料成分检测结果,针对性监测重金属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在线镀膜工序对应排放口为非连续生产排放,设置监测指标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等4项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此外,原料破碎、储存、配料、煤制气系统等6类工艺对应的排放筒,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气无组织监测中,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4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水监测中,针对废水总排放口、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提出了监测要求。 /p p   问:农药制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立足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与正在修订的《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兼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对农药原药活性成分或农药中间体等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 /p p   对于农药制造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悬浮物、石油类、色度最低监测频次仍为日。总磷的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其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以及11项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指标和12项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监测频次适当降低。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求实施自动监测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二噁英监测频次定为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及其他项目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 /p p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p p   问: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依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及修改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6)及修改单、《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7)及修改单、《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8)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30770)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紧密对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等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各冶炼行业监测指标进行了明确。指标选取时充分体现不同生产工序污染特征,突出重点。 /p p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实施自动监测。其他污染物均采取手工监测,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按日监测,总锌、总铜、总锡、总锑、总钴、总镍按月监测,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等常规污染物按季度监测。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一类污染物监测频次同总排口保持一致。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金属冶炼行业烟气制酸系统、环境集烟系统、炼前处理系统及冶炼过程中主要冶炼炉窑为主要排放源,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行自动监测,行业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按月监测,硫酸雾、氟化物等制酸废气污染物按季度监测。电解铝、铜、镍、钛冶炼均涉及到电解工艺,根据电解系统污染程度,规定电解铝电解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实行自动监测,氟化物按月监测,铜、镍、钛冶炼行业电解系统排放口可每季度监测一次或者半年监测一次。冶炼与电解工序之外的其他工序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监测一次开展。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p
  • 碳监测市场潜力巨大!2024年上半年大气新政与标准速览
    步入2024年的下半场,回顾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策与标准犹如一道道清晰的航标,指引着我们向着更加清澈的天空迈进。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到地方性的细化措施,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标准的修订,显示了政府对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视。当前大气相关政策现状呈现出高度规范化、技术智能化与治理协同化的特征,我们看到一个更加系统化、精细化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正在成型,为实现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大气监测方面,为适应新时代的环保需求,国家相关部门不断优化监测网络布局,推动监测技术的升级换代,以实现更精准、更实时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因地制宜制定大气监测与治理的专项计划,通过增设监测站点、引入先进监测设备和加强跨部门协作等方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监测格局。随着政策的持续完善与执行力度的加大,大气监测将更加科学、高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由下表了解到,碳监测领域正经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超过18个省份发布了碳监测相关的规划,遥感技术在碳排放监测方面也取得进展,随着政策推动和技术成熟,碳监测市场预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共40多万家,主要集中在电力、能源、制造、冶炼、采矿、化工、石油、纺织等行业,大部分都属于高碳产业,据某证券研究数据了解到:“目前一套烟气CEMS监测系统市场价格约30万元,市场现存烟气CEMS系统数量约为10余万套,通过设备升级改造系统实现碳监测功能,需要增加10万元,也就是说,仅改造现有设备就有100亿元的市场规模!由于设备使用周期大概5年,新的试点行业企业持续加入,到2060年碳监测市场总规模将接近千亿元。”可以看出,碳监测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截至目前,大气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标准,旨在构建更为健全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控体系。仪器信息网小编不完全盘点了2024年上半年涉及大气领域的重要政策和标准,以便大家收藏、查阅。2024上半年大气领域重点政策盘点(部分)政策(点击可看全文)发文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1月&bull 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bull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组织重点园区、重点行业开展VOCs精细化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bull 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加强扬尘管控,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bull 开展“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围绕清洁运输、VOCs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改造等不同区有侧重进行先行先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 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工信部2月&bull 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bull 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2月&bull 主要包括五大重点方向,覆盖能源、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温室气体减排关键领域。&bull 第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氢能开发利用技术等。&bull 第二是重点领域降碳类,主要包括工业领域降碳技术,建筑领域降碳技术,交通运输领域降碳技术等。&bull 第三是储碳固碳类,主要包括CCUS技术和生态增汇与监测技术等。&bull 第四是数智赋能类,主要包括数字赋能效率提升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智慧化管理技术,数据中心降碳技术等。&bull 第五是非二氧化碳减排类,主要包括甲烷减排类技术、氢氟碳化物减排类技术、氧化亚氮减排类技术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能源局3月&bull 《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246类三级目录。第一部分是节能降碳产业。主要指推动节能降碳的装备制造、改造升级、绿色转型等相关产业。具体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制造、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温室气体控制5类二级目录,节能锅炉制造、节能窑炉制造等38类三级目录。《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3月&bull 我国将实施四大能力建设工程,分别是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构建、监测科技创新、强基层补短板和监测人才培养。预计用 5 年左右时间,在重点区域建成若干一体化监测示范区,推出 100 个左右监测现代化市县优秀案例,完成监测技术人员轮训。&bull 地方监测网点位布设重点向区县、乡镇、农村延伸,覆盖百姓身边的中小河流和岸滩海湾,客观反映本地生态环境状况。&bull 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体化监测试点。&bull 引导现场直读监测仪器小型化、集成化技术攻关,提高便携式监测仪器精度,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可靠性和防干扰性,支撑环境执法、应急、精细化管控等管理需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3月&bull 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三区四带”为重点区域,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维护生态安全格局。&bull 综合考虑大气区域传输规律和空间布局敏感性等,强化分区分类差异化协同管控。《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5月&bull 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试点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bull 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bull 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5月&bull 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一般工作内容和程序、评价方法、技术要求等。《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6月&bull 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19个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6月&bull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企业率先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其他区域有序推进。&bull 指导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支持企业在协会网站上公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 《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6月&bull 聚焦四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要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甲烷管控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7月&bull 聚焦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污水处理厂等五大重点行业,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甲烷管控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2024上半年大气领域重点标准盘点(部分)标准实施日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 碳连续 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PM2.5和PM10)稀释通道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扬尘颗粒物(PM2.5和PM10)再悬浮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
  • 环保部将发四项新标准 严控污染物排放
    环保部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锅炉大气污染物、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工业污染物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污染物的排放新标准。   分析人士称,环保行业可以说是近年获得政策支持最多的行业之一,&ldquo 十二五&rdquo 最后两年环保投资有望加速。而相关的概念股值得关注。   环保部表示,为防治大气污染,将对现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同时,环保部对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新纳入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启动、停炉、故障或事故排放的控制要求,严格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恶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环保部还将进一步修改《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   两会: &ldquo 十二五&rdquo 环保投资超5万亿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日前出席全国人大&ldquo 加强环境保护 建设美丽中国&rdquo 记者会时表示,预计&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将超过5万亿元。   吴晓青介绍说,&ldquo 十二五&rdquo 前三年,国家环保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每年以2000亿元以上的幅度在增加。2011年,全社会环保投入是6026亿元 2012年是825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9% 2013年将超过1万亿元。   吴晓青预计,&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可能要超过5万亿元。这些投入包括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的投资。其中中央政府的投资,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节能环保投资的支出分别为2641亿元、2963亿元、3383亿元,年均增长超过了14%。   吴晓青说,&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实施之后,环保部预测全社会的投入要超过1.7万亿元,今年还要出台&ldquo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这又是一大笔投资。再加上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已经出台的一些计划和规划,比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等,预计从2014年起,节能环保尤其是环保的投入还会进一步加大。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义重大   近年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普遍关注,并迅速成长为推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节能环保产业已进入了较高的发展阶段,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据统计,全球环保产业的市场规模已从1992年的2500亿美元增至去年的6000多亿美元,年均增长率8%,远远超过全球经济增长率,成为各个国家十分重视的&ldquo 朝阳产业&rdquo 。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球环保市场的主要力量。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节能环保产业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纲要已将节能环保产业列入&ldquo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rdquo 之一。国发〔2013〕30号文还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进入马年,节能环保及相关产业已经成为广大投资者的热点。与此同时,节能环保类股票也成为了广大证券投资者争相投资的品种。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目前,资本市场正在刮起一场&ldquo 特斯拉&rdquo 旋风,新能源概念股广受追捧。
  • 解读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新标准
    一、简述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8日批准发布了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部标准司组织制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明确了干扰及消除的要求;4、补充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的要求;5、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内容;6、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规定了注意事项。二、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解读标准修订项目记实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下达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修订HJ/T57 -2000)标准制订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4年2月,武汉天虹公司作为仪器设备单位参加了环境保护部标准司组织的标准开题论证会;2014年7月-9月,武汉天虹携烟气分析仪参与了方法验证预实验和现场测试方法验证实验;2014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6家标准验证单位,其中武汉天虹烟气分析仪作为验证仪器参与标准方法验证;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武汉天虹分别受邀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该标准的初审和复审工作。新标准对干扰及消除的要求:干扰及消除 特测气体中的颗粒物、水分和三氧化硫等在易在传感器渗透膜表面凝结并造成传感器损坏,影响测定;应采用滤尘装置、除湿装置、滤雾器等进行滤除,消除影响。 氨、硫化氢、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氮等对样品测定会产生一定的干扰,可采用磷酸吸收、乙酸铅棉吸附、气体过滤器滤除等措施减小干扰。 一氧化碳干扰显著,测定样品时须同时测定一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50μmol/mol时,可用本标准测定样品。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μmol/mol时,二氧化硫测定仪初次使用前,应开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参见附录A);在干扰试验确定的二氧化硫浓度最高值和一氧化碳浓度最高值范围内,可本标准测定样品。武汉天虹是国内最早一批研制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的厂家之一。除较早期仪器设备外,客户选用武汉天虹的烟气分析仪均具备交叉干扰消除功能。只要客户配置的烟气分析仪具备一氧化碳测量功能,该分析仪均具备一氧化碳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干扰消除功能。 武汉天虹环保系列烟尘烟气分析仪TH-880F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触摸屏)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无线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990FIII智能烟气分析仪 新标准《附录A 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 稀释配气装置 可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气等标准气体动态配气;至少具备3个输入通道,1个输出通道;以质量流量控制各输入和输出通道的气体流量,其中输入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5L/min输出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10L/min,精度均应达到或优化±2%。 武汉天虹环保出品的TH-2008M动态气体发生器仪器特点:1、采用7寸全触摸彩屏;2、中英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单;3、具有近百种程序段和序列段设置,可灵活预设仪器标定的各种参数;4、具有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5、可查询程序段和序列段的设置;6、具备RS232、RS485、USB等数据传输和拷贝功能;7、进口高精度质量流量计,3路配气通道,可扩充配气通道;8、可选配交直流两种供电模式,适用于户外现场使用。HJ 57-2017新标准CMA资质认证 现场验证实景图片: 一、定电位电解法传感器测试SO2消除CO干扰的方法消除干扰方法的原理矩阵试验法 对多种气体的相互干扰采用矩阵方法,计算出相互干扰的系数输入仪器,从而消除相互间的干扰。特点:计算准确,测量准确性高。仪器在进行交叉干扰标定时步骤较多,每种标准气体及不同浓度均要使用,需配置稀释配气装置配置传感器满量程范围内的所需混合标气。如果污染气体超传感器量程或有未知污染物将可能出现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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