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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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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标准相关的论坛

  • 【求助】关于颗粒物和总悬浮颗粒物

    我想问下大气污染综合物标准中的颗粒物是否和空气中的TSP相同,要是不同的话TSP是用大、中流量采样器采样重量法分析,那颗粒物就算包括TSP吧,标准的分析颗粒物的方法又是什么,我想问下大气污染综合物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是怎么测的,是不是和TSP相同,请知道的解答下,谢谢!

  • 前置过滤器截留率测试用的标准颗粒物

    大家好,请问有做前置过滤器的同仁或者颗粒物的供应商吗?我初次接触前置过滤器截留率的测试,在QB/T4695-2014家用和类似通途前置过滤器中,是用标准颗粒物来加标,这个颗粒物是要买什么来做,还有上面的DN50,DN32,DN40是颗粒物的粒径吗?是以微米来计,还是毫米?急寻求帮助,先谢谢了!

  • 为什么要针对低浓度颗粒物测定制定一个新标准?

    [color=#333333]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color][color=#333333][/color][hr/]问:为什么要针对低浓度颗粒物测定制定一个新标准,原先的方法标准有哪些不适用的地方?[color=#333333]答: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燃煤电厂低浓度排放改造,要求改造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mg/m3,而现行的颗粒物监测标准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在颗粒物浓度较低、烟气湿度较大的情况下,监测结果准确度相对较差,主要原因一是沉积在采样嘴及采样管前段的颗粒物无法回收,造成监测结果偏低;二是在烟气湿度较大的情况下,长时间采样容易造成滤筒受潮破损,影响颗粒物测试的准确度。为解决上述问题,满足现行污染源排放的监测需求,特制定本标准。同时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中规定:当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浓度时,浓度小于等于20 mg/m3时,适用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浓度大于20mg/m3且不超过50mg/m3时,与HJ 836同时适用。[/color][color=#333333][/color][hr/]问:低浓度颗粒物方法标准的技术路线和GB/T 16157-1996的区别是什么?[color=#333333]答:GB/T 16157-1996采用干燥皿冷却,并只称量采样滤筒。而本标准则采用恒温恒湿平衡—整体称重,恒温恒湿平衡,就是样品在采样前后要在统一的温湿度状况下平衡稳定后称量,与GB/T 16157-1996相比,恒温恒湿平衡可以有效减少称量波动,提高称量的稳定性;整体称重,就是将滤膜封装在采样头内采样,并将采样头整体进行称量,这种方式能有效避免滤膜破损,并保证沉积在采样嘴及采样管前段的样品得到回收,提高了测定的准确度。[/color][color=#333333][/color][hr/]问:如何保证低浓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color=#333333]答:在低浓度颗粒物监测过程中,样品污染会引起较大的监测误差,本标准引入了“全程序空白”质控要求,可判断样品在测定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全程序空白”指除采样过程中采样嘴背对气流不采集废气外,其他操作与实际样品操作完全相同获得的样品。标准规定,任何低于全程序空白增重的样品均无效。[/color][color=#333333]本标准对采样准备、布点、采样、运输、预处理和称量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提高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color][color=#333333]以上内容来自于:中国环境报[/color]

  • 希望国家组织有关人员 翻译相关标准,比如颗粒物中无机项目的标准

    原汁原味的翻译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app288.html国际标准US EPA Method IO-3.1 过滤材料的选择、准备、萃取US EPA Method IO-3.2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US EPA Method IO-3.3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XRF法US EPA Method IO-3.4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ICP法US EPA Method IO-3.5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ICP/MS法US EPA Method IO-3.6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PIXE法US EPA Method IO-3.7 环境悬浮颗粒金属的测定中子活化能谱测量法ISO/DIS 30011 工作场所空气-颗粒物中金属和非金属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SO 15202-2 工作场所空气-颗粒物中金属和非金属的测定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2部分:试样制备ISO 15202-3 工作场所空气-颗粒物中金属和非金属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 【原创大赛】关于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探讨

    摘 要 由于现阶段工业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已经成为环境空气主要来源之一,粉尘污染在大气污染中占据着重要的比重。我国的工业生产方式长期粗放,工业领域是我国粉尘污染最主要的来源,包括金属矿石、冶金、采石场、钢铁厂、建筑施工、堆场、港口、垃圾回收、火电厂等。  无组织排放粉尘是相对于有组织排放粉尘而言。在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皮带、落料、堆料等作业环节,随着物料的破裂、移动,粉尘颗粒产生,并以不规则的形式散发到空气中,这就导致作业现场无组织粉尘污染,若不加以抑制,无组织排放粉尘会随着风力作用散发到更广的范围,造成更大的影响。 国内目前还没有对无组织颗粒物的采样方法进行详尽统一的规定,本文从无组织颗粒物的定义,以及目前现有的采样文献进行分析,通过对现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以及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整理分析,以及通过实际采样分析和标准的比对分析,得出结论:无组织颗粒物应当参照《总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制定统一规范的采样方法,增加采样时间,根据采样方法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关键词: 粉尘,颗粒物,技术规范,无组织排放目 录摘 要II目 录III绪 论1一、 粉尘的来源2二、 粉尘对人体的健康危害2三、 降尘、扬尘、粉尘、无组织颗粒物、TSP(总悬浮颗粒物)的异同3四、 无组织颗粒物采样方法及仪器设备的研究41、无组织采样方法42、采样仪器及设备5(1) 无组织颗粒物采样方法的探究6(2) 实际监测结果和标准比对6五、 评价方法和行业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8结 论10参考文献11附 录12绪 论 雾霾天气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其中工业企业无组织污染排放作为主要的污染源,现阶段无组织颗粒物的采样方法还没有相应的国家统一标准规定,各监测单位对无组织颗粒物规定不一,造成采样方法不一致,评价不统一。就目前的情况研究无组织颗粒物的采样方法及采样设备,对降尘、颗粒物、扬尘、TSP(总悬浮颗粒物)之间进行区别和联系。行业排放标准和综合排放标准之间的联系与异同等问题。就如何进行无组织颗粒物的的采样,建议统一监测方法,降低评价限值。 一、粉尘的来源 扬尘、汽车尾气、工业排放物等各种有害物质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来源,而大部分雾霾属于无组织排放粉尘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或粉碎,如金属研磨、切削、钻孔、爆破、破碎、磨粉、农林产品加工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尘粒,如金属熔炼,焊接、浇铸等。有机物质不完全燃烧所形成的微粒,如木材、油、煤类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尘等。铸件的翻砂、清砂粉状物质的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过程中,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运动,使沉积的粉尘重又浮游于空气中(产生二次扬尘)也是粉尘的来源。二、粉尘对人体的健康危害 无组织排放粉尘有别于有组织排放粉尘的集中性、易除性,治理难度大,给社会、人类生活带来了许多危害。其中,最直观的就是无组织排放粉尘对空气的污染,近段时间,雾霾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笼罩了许多大中型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的雾霾现象尤为严重,以北京和上海为例,经常被雾霾天气所笼罩。雾霾中含有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有毒物质,空气质量的下降直接诱发对人体的危害,引起呼吸道疾病;在突发性高浓度污染物的作用下可造成急性中毒,甚至死亡。长此以往,更多的后果是使人体质下降,精神不振。此外,无组织排放粉尘也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一,由于大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来源于有用的原料和产品,大量粉尘的排放将无形中增加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第二,无组织排放粉尘的超标,使得整改治理无望的工矿企业面临责令停产或关闭的威胁。第三、粉尘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与企业的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息息相关。无组织排放粉尘所带来的危害不胜枚举,而它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愈加污染严重,粉尘治理迫在眉睫。国内涉及到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技术,主要有湿法喷雾除尘、苫盖、挡风、清灰等技术,以及现阶段比较先进的生物纳膜抑尘技术。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粉尘散发后捕捉与搜集,有效抑制无组织排放粉尘的产生。三、 降尘、扬尘、粉尘、无组织颗粒物、TSP(总悬浮颗粒物)的异同降尘,根据GB/T15265-94《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定义,指在空气环境条件下,靠重力自然沉降在集尘缸中的颗粒物,现阶段认为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大于10微米的固体颗粒物称为降尘。降尘监测是最简单直观的表现空气颗粒物污染的一项指标,然而由于采样周期长,无法合理有效的选择背景参照点,国内现阶段还无相应的排放标准。扬尘是指粉粒体在输送及加工过程中受到诱导空气流、室内通风造成的流动空气及设备运动部件转动生成的气流,都会将粉粒体中的微细粉尘首先由粉粒体中分离而飞扬,然后由于室内空气流动而引起粉尘的扩散,从而完成了从粉尘产生到扩散的过程。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习惯上对粉尘有许多名称,如灰尘、尘埃、烟尘、矿尘、砂尘、粉末等,这些名词没有明显的界限。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而我国生产性粉尘指生产过程中排入到空气中的颗粒性物质,粉尘的粒径小的在0.01μm以下,最大的可达1000μm,是飘尘、悬浮颗粒物和降尘的混合体。颗粒物GB/T16157-1996中指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所以无组织颗粒物为不经过排气筒无规则排放的悬浮于排气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TSP(总悬浮颗粒物),是漂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其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范围约为0.1~100 微米。它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烟尘、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和交通扬尘、风沙扬尘以及气态污染物经过复杂物理化学反应在空气中生成的相应的盐类颗粒。TSP是大气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根据以上各项目定义可以得出其中的关系,见下表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3F

  • 低浓度颗粒物问题

    新建燃气锅炉颗粒物排放标准是20,是不是就必须用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方法来测

  •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是指TSP吗?

    平时做验收监测,做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我们都是按TSP监测。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颗粒物的排放限值,都是用“颗粒物”这个名称。但实际上没有颗粒物的采集及分析方法标准,有TSP 、PM10等。广泛讲,颗粒物包括PM10、PM2.5、降尘等,但测PM10是用了切割头的,降尘被排外。后来有同事提出这个问题,个人倾向GB16297-1996中所指的颗粒物应该是指TSP,这样与排放标准比较吻合,但标准对“颗粒物”确实有些语焉不详,没有定义,导致我们的争论。请教大家的看法。

  • 为什么要针对低浓度颗粒物测定制定一个新标准?

    目前,许多地方已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燃煤电厂低浓度排放改造”要求,确定了相关规定,明确颗粒物排放不得高于 10 mg/m3,某些省份规定不得高于 5 mg/m3。那么有必要要针对低浓度颗粒物测定制定一个新的测试方法标准吗?

  • 固定污染源采样标准gbt16157颗粒物采样方法计算

    固定污染源采样标准gbt16157颗粒物采样方法计算,各位老师,按这个标准采颗粒物你们采多少升?计算公式是这个吗?单位崂应的采样设备出这个数,你们帮我算一下,谢谢了[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1/201901232009144155_4033_3112968_3.jpe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1/201901232009171695_2371_3112968_3.jpeg[/img]

  • 固定污染源采样标准gbt16157颗粒物采样方法计算

    固定污染源采样标准gbt16157颗粒物采样方法计算,各位老师,按这个标准采颗粒物你们采多少升?计算公式是这个吗?单位崂应的采样设备出这个数,你们帮我算一下,谢谢了[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1/201901232013539777_4784_3112968_3.jpe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1/201901232013539927_8422_3112968_3.jpeg[/img]

  •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问题

    如果固定污染源采集颗粒物/低浓度颗粒物时,流速只有1.0多。按照标准颗粒物为等速采样,但采时太长。如果用等速采样,浓度会偏高还是偏低?

  • 关于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的问题

    HJ836-2017中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要求滤膜增重1mg以上或,采样体积不小于1立方米,这个应该怎么确定具体的采样时间,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增重1mg,对于体积1立方米采样时间又比较长。还有就是对于低浓度颗粒物采集几个平行样,是采3个还是2个,标准上也没有具体规定。

  • 【我们不一YOUNG】空气颗粒物

    [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空气颗粒物是分散在大气环境中的固态或液态颗粒状物质的总称。那空气中的颗粒物主要都有哪些呢?[/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 根据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可以分为降尘、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sub]10[/sub])、粗颗粒物(PM[sub]2.5~10[/sub])和细颗粒物(PM[sub]2.5[/sub])等。降尘是靠自身的重量较快沉降到地面的大气颗粒物,粒径范围为100~1000um。总悬浮颗粒物指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等于100um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是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的总称,可以通过呼吸进入呼吸道。粗颗粒物是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等于10um,且大于2.5um的颗粒物的总称。细颗粒物是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的总称。[/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 颗粒物污染是影响人群身体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之一,与人群健康效应关系密切,如环境颗粒物浓度水平与心肺系统的健康效应之间存在相关性。颗粒物污染还直接影响植物生长,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影响大气能见度,影响气候变化等。[/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 1982年中国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82),规定了总悬浮微粒和飘尘的浓度限值,部分城市开始监测总悬浮微粒和飘尘。1996年颁布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3095-1996),将颗粒物名称修改为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1996-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监测可吸入颗粒物。2012年颁布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了TSP、PM[sub]10[/sub]和PM[sub]2.5[/sub]的浓度限值,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监测这些指标。[/size][/font]

  • 低浓度颗粒物

    做低浓度颗粒物的时候,发现采样头很难达到恒重的标准,这是为什么?还有不明白什么时候采样什么时候会用到hj863什么时候会用到gb/t16157?请大神们指点指点

  • HJ 1263-2022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TSP 标准滤膜的保存条件如何理解?

    HJ 1263-2022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TSP 标准滤膜的保存条件如何理解?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c)标准滤膜的保存:标准滤膜应一直放置于恒温恒湿设备(室)内。”[img=,690,24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211022479285_4452_3371034_3.png!w690x246.jpg[/img]如何正确理解标准滤膜的保存条件,是要放在恒温恒湿室内,不拿出就行吗?每次和样品一起平衡,然后选择一张标准滤膜称量。还是要一直保持恒温恒湿设备的开启,保证标准滤膜一直存放于恒温恒湿的条件下?仅仅不出恒温恒湿室,并保证室内洁净,妥善保存滤膜,目的是让标准滤膜上尽量少得沾染颗粒物。不出恒温恒湿室,并保证恒温恒湿条件,如果恒温恒湿设备的使用频率不是特别高,那一直保持开启状态,每天几十度电就挺浪费了,更何况设备长期不间断运行,故障率会大大提高,一旦出现异常状况,如断电,设备故障等情况,存放的标准滤膜理应作废。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每次有任务时制作几张标准滤膜,反正采样前的称量也是要平衡的。

  • 【原创】销售标准颗粒物质

    深圳市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纳米和微米级别单分散性聚苯乙烯微球标准物质,这些标准颗粒物质尚未取得认证,但其CV值可以达到国外一级标准颗粒物质的粒径分布水平.咨询电话:0755-2671 9961邮箱:sznmbt@163.com

  • 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发布以后怎么测无组织颗粒物

    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发布以后怎么测无组织颗粒物

    版友们,新的总悬浮颗粒物方法已经发布了,标准上规定的中流量采样体积是144m3,也就是要采集24小时的日均值,那新方法还能用于采集无组织颗粒物吗,标准上并没有规定小时值的采集方法,只在标准7.1.5中规定了可以选择设置采样时长,但是同时又规定了最小增重量为1mg,按照这个重量采样一小时,最小浓度为0.167mg/m3,假如这个方法不能用于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那应该用什么方法呢,大家讨论一下吧。[img=,690,9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130819556188_4940_3027973_3.png!w690x92.jpg[/img]

  •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标准中规定应保证每个样品的采样体积不小于1m3。这个是指实际采样体积还是标杆体积?

  • 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

    我想问一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我看标准里面没有说需要烘干,只是说放在恒温恒湿箱里平衡24h,那一般上是采用烘干还是恒温恒湿箱内直接平衡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目前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我们只能做GB/T 16157,那么在接项目的时候,如果涉及不确定颗粒物浓度高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GB/T 16157去做吗?如果结果低于20mg/m3,就报低于检出限? 还需要用HJ 836的标准去定量分析吗?目前我们没有HJ 836的能力。除了扩项之外,面对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 【劳动月】应对目前污染源颗粒物超低排放的解决方案!

    【劳动月】应对目前污染源颗粒物超低排放的解决方案!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5/201505191629_546718_2166764_3.png山东省已经发布-DB37T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专门针对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制定的新标准。把浓度低于50mg/m3的颗粒物称作低浓度颗粒物,以上图片为低浓度颗粒物专用采样装置的核心部件,注意这种方法是整体称重的。建议针对超低排放的工况,采用目前低浓度烟尘多功能取样管,用滤膜全程伴热一体式采样,采样结束后整体称重,取消滤膜装卸损失,提高称量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的,可以下载此新标准详细看看,我们也可以后续一起讨论,发表意见,欢迎一起探讨!

  • 【资料】空气中颗粒物太多可能导致血栓

    空气中颗粒物太多可能导致血栓 2008年05月17日 23:42: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5月17日电 美国研究人员近日指出,受污染空气中的大量颗粒物可能导致腿部血栓。 据路透社报道,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安德烈亚巴卡雷利博士及其同事在1995年至2005年间将870名深静脉血栓患者和生活在同一地区、没有患血栓的其他1210人进行了比较。他们发现,每立方米空气中的颗粒物增加10微克,患深静脉血栓的风险就会增加70%。临床测试表明,接触颗粒物较多的人的血液凝结得更快。 巴卡雷利说,他们的研究成果首次将深静脉血栓与空气中的颗粒物相联系,并且“进一步证明应制定更严格的空气标准,同时应继续努力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深静脉血栓是临床上常见的血管外科疾病。患病后易造成肢体病残,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完)

  •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完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和说明性文件,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现象的成因,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建议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参照采用。(三)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四)控制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包括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工业污染源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炼油、有色冶金、各种锅炉和窑炉、各种废物焚烧装置、各种表面喷涂装置等。移动污染源包括:汽车(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各种移动式机械和动力装置等。生活污染源包括:饮食业(烹饪油烟、烧烤和炉灶烟雾)、干洗业(VOCs)、家庭装修和使用气雾剂(VOCs)、城乡家庭厨房(油烟和炉灶烟雾)家庭取暖煤(油)炉、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落叶等)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宗教和祭祀礼仪活动(焚香、焚化祭品)等。农业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用地扬尘、秸秆等农业废物焚烧等。(五)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生成与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有密切关系,防治灰霾污染应以降低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宜采取“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预防发生为主、应急防护为辅,配套综合措施、坚持长期不懈”的原则,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变革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六)应将能源利用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点领域,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域应实行能源无煤化。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减少煤炭燃烧造成的污染物排放。(七)应将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合理部署产业空间格局,推动生态工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八)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细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九)各地防治污染工作,应将构建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监测体系作为基础,开展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成分和来源分析研究,确定本地区需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名单。在城市密集区域,应开展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十)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到2020 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二、工业污染源治理(一)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或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尽快制定工业烟(废)气中VOCs、氨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研究制定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烟(废)气的监测方法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法,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采用适用的高效除尘技术,降低排放浓度;对于非密闭式排放烟尘、粉尘的生产装置,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烟气、废气,经净化后排放。(三)对于排放前体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应分别采用去除硫氧化物、氮氧化物、VOCs和氨的治理技术。(四)采用氨作为还原剂的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应根据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合理设置氨用量工艺参数,防止投加氨过量造成大量逃逸。(五)鼓励火电企业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防止脱硫造成的“石膏雨”污染。三、移动污染源治理(一)应将尽快降低燃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作为当前治理移动源污染的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降低全国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水平。(二)进一步提高全国车用燃油的清洁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质含量,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降低在用车辆排放水平创造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各地车用燃油的质量,防止车辆由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造成车辆损坏或导致车辆排放控制性能降低。提高船舶和其他动力机械用燃油质量。(三)制定并实施新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颗粒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压燃式发动机和缸内直喷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为重点,实施严格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同时制定实施颗粒物数量排放限值。(四)升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净化技术,采用尿素等还原剂净化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并建立车用尿素供应网络。(五)制定和实施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六)严格控制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污染物排放,按时实施国家排放标准。(七)新生产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严格限制轻型压燃式发动机乘用汽车的数量。用于公用事业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车辆,可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性能。(八)大力发展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发展使用燃油替代能源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加速淘汰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按时报废运营车辆,采用奖励等经济补偿措施促进更换各种在用社会车辆,缩短社会车辆更新周期。四、生活污染源治理(一)在全社会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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