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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标准

仪器信息网第三方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第三方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第三方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第三方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第三方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第三方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第三方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第三方标准相关的论坛

  • 食品第三方标准品管理都是专人管理的吗?

    食品第三方标准品管理都是专人管理的吗?可是我们实验室原来是专人管理,但是现在实验员提需求时都不知道标准品的余量,完成浪费,现在把标准品领用分配给各室,是否可行?望老师不吝赐教

  • 第三方校准机构

    最近一两年,南方特别是广东地区的一些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铺天盖地在全国范围内招揽客户,价格极低,有一些疑问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1.通过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就可以无限制的在各地各行业开展相关校准工作吗,他们出具的校准证书能得到各方的认可吗?2.有的三方机构使用的计量标准器看起来相当简陋,一些在现场不能完成的校准需要配备标准实验室的情况,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总不能在各地都建有实验室吧,我们知道很多计量器具是不能邮寄的),他们的工作质量如何监督?

  • 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标准查新

    最近在做第三方环境监测工作。2018年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好多新标准,大家都是在什么网站查看的即将实施的标准。下面两个国家级网站找不到详细信息啊。[url=http://www.sac.gov.cn/]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url][url=http://kjs.mep.gov.cn/hjbhbz/]环境保护部_[/url] [url=http://kjs.mep.gov.cn/hjbhbz/]环境保护标准[/url]

  • 第三方校准机构的发展

    凡是提及对于仪器的计量和检测,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的地点就是法定的仪器计量机构,很多人不放心甚至是不知道第三方仪器计量机构的存在。其实,在我国有很多第三方仪器计量,仪器校准机构,它们与法定的仪器计量,仪器校准机构一样具有专业性,且在服务的质量和品质、仪器测量的价格以及其服务所涵盖的范围和项目上都具有更高的优势。 就拿航空领域享有盛名的一些航空校准检测机构来说,航空航天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产业,其对于技术的要求是一般行业所无法比拟的,所以对于仪器检测、仪器计量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和复杂;这样的机构大都隶属于“国字头”级别的实验室,其所完成过的计量任务无论从难度级别还是数量上都具有相当高的优势。拥有这样行业背景的检测机构,其站在技术的水平和高度上,检测航空航天、卫星导航等高难度精密仪器都不在话下,测量一般的电力、热工、几何、无线电等内容和项目更会是绰绰有余的事情。很多类似的第三方仪器测量机构还打出了“服务到家”、“量身定做”这样的服务广告和标语,力求从服务的细节上下功夫,从人性化角度打动和吸引更多客户。对于其他的第三方仪器计量机构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能否让客户放心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其实第三方仪器测量和市场经济下的很多新兴行业一样,如网络购物,虽然市场还并未十分规范,但国家都存在一定行业标准和认证机构及体系,客户就好比淘宝上购物的买家,通过不同“店铺”的价格比对和相关资格和证书的认证,即可以找到合乎其内心需求的“产品”。 对于一些从事类似航天领域、从过高难度测量任务的测量机构,加入到第三方仪器测量的队伍中来,未尝不是一种新形势下的产业升级和转型,在这种“为民所用”的过程中才能更加凸显其优势和价值意义。对于客户而言,不妨开阔思路,把部分目光投放到这些第三方仪器测量机构的身上来,从自身需求出发,寻求最佳的测量机构和途径。在市场经济的新时代,这种多样化、多选择的方式,必然在新领域引领新一轮的大发展、大繁荣。

  • 第三方校准机构的发展前景

    公司打算筹建一个第三方校准机构,但对此领域了解较少,特请教坛里的大神几个问题:1、第三方校验机构的目标客户群主要是哪些企业?2、如果要组建一个资质较全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大概需要多少资金成本?多长时间能收回成本?3、未来第三方校准机构的发展前景如何?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情况希望有了解的大神交流一下。问的问题可能很基础,还望大神们不吝赐教。谢谢!

  • 【讨论】公司如何选定第三方实验室

    相信每个具规模的公司都会认可几个第三方实验室,我想了解一下大家在认可第三方实验室的时候有没有一个验收标准,例如一个现场评分表之类的东东。我们现在只要是通过ISO17025的第三方试验室的报告都可以接受,我觉得这个标准太宽了。大家交流一下心得吧。

  • 【讨论】关于第三方设备校准

    我们实验室是资质认定获证得,但现在我们想换校准的服务供应商,原来一直是我们省计量测试所校准和检定的(国家单位),但现在我们想请第三方有资质校准的公司(公司)来做,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 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

    新的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但咨询了很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均未通过新标准的资质认定。建议标准制定部门在新标准颁布实施前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测试,这样可以免去企业审核过程中的许多麻烦。

  • 企业仪器校准如何选择好第三方校准机构?

    [color=#333333]首先,把仪器厂家的仪器校准要求发给第三方校准机构,让第三方校准机构确认是否具备校准能力(这是ISO/IEC 17025:2005标准4.4条款要求的)。[img]http://11058528.s21i.faiusr.com/2/ABUIABACGAAg_sz9vgUo9fW-6gMw7QU46Ac!600x600.jpg[/img]权威第三方计量校准机构  对于校准证书是否被审核员认可,那要看定义的校准要求是否符合检测标准/方法的定义,及校准参数的结果是否满足检测标准/方法中定义的规格。如果都满足,现场审核员不会对其溯源活动产生疑问,顶多会对所选的校准机构(供应商的评估活动)的评估活动进行确认。由于校准机构同样属于实验室,同样受到CNAS认可规则的约束,校准机构不会冒风险出具不符合认可规则的校准报告。[img]http://11058528.s21i.faiusr.com/2/ABUIABACGAAg-Mz9vgUo4Iz_1gMw4wU46Ac!600x600.jpg[/img]校准证书  第二,在确定校准供应商的范围是否符合实验室的要求的时候,一般做法就是:把自己的设备名称,计量参数与校准供应商的CNAS范围对比。若被校准的设备不在校准实验室的范围内,那么通常会依据该设备所属的属性来计量。比如:数字万用表,校准实验室的范围是电流、电压等。但是供应商却只想计量数字万用表的笔头,但笔头又不在校准实验室的数字万用表的参数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校准实验室如果有笔头的计量能力,那么对方会把这台设备选择相应的笔头计量规程来计量,这样就可以了。  第三方校准机构需要哪些资质[/color][color=#333333]  第三方校准机构的资质最重要的就是CNAS,这也是第三方校准机构入行的基础。而CNAS认可的实验室有两种,一种是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是《校准证书》,证书上所盖的印章是“校准专用章”。另一种是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是《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所盖的印章是“检测专用章”。这两种CNAS认可的实验室都是可以做仪器校准的,其所出具的报告都被审核员认可。[/color][color=#333333] 原文地址:http://www.szpxjc.com/,欢迎大家转载[/color]

  • 【原创大赛】不存在的“第三方实验室”

    有一种习惯,把实验室分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并把“第三方”理解为天然具备公正性的检测机构。然而,追根溯源,这种习惯在合格评定的语境下却是没有理论依据,也不符合逻辑的;正如,国内把政府实验室视为具备“公正性”,而境外却不这么认为一样。一、合格评定的基础标准ISO/IEC17000(GB/T 27000) 2.2-2.4中只规定了“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并且没有其它标准文件定义“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二、因此,实验室(合格评定机构)的地位,取决于每一次合格评定活动中的定位。即,实验室(合格评定机构)在每个检测合同的定位。简单但未必严谨的解释如下:如果实验室仅接受供方的委托,那么在本次检测中它是“第一方”;如果实验室仅接受需方的委托,那么在本次检测中它是“第二方”;只有在一个三方合同中,供需双方都委托或明示接受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它才在这次检测业务中是”“第三方”。所以,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第三方实验室”的标签。炫耀这个标签的,恰恰显示了他的不专业不严谨。BTW:17025对实验室的公正性、独立性要求是一致的,无论这个实验室的性质与在内部架构的地位。再举个例子,把17025对实验室的公正性、独立性要求视为对人手能摸到高度的要求:17025要求所有的人都能摸到2米,有的高个子(独立注册的检测公司)直接就能摸到;而有的稍稍矮一点儿的需要垫块砖头,才能摸到。

  • 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有啥区别?

    第三方实验室是社会实验室,独立于第一方实验室和第二方实验室,为社会提供检测或校准服务的实验室,数据为社会所用。目的:提高和控制社会产品质量。一般使用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第二方实验室是指需方实验室,组织内实验室或委托某实验室代表其检测或校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提高和控制供方产品质量。一般使用约定标准。 第一方实验室是指供方实验室,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或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委托某实验室代表其检测或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提高和控制产品质量,一般使用企业标准。【例如】3A公司生产一批蓝牙耳机,卖给4B公司,3A公司和4B公司的实验室对蓝牙耳机分别进行了测试,后来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决定将产品委托给5C公司检测(5C公司与3A和4B没有业务往来和利益冲突)。这个案例中:3A公司的实验室是第一方实验室;4B公司的实验室是第二方实验室;5C公司的实验室是第三方实验室;在认可的时候CNAS对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的要求没有什么区别;CMA要求法律主体为第三方独立实验室,非独立法人申请仅仅限于政府、事业单位的附属实验室,企业附属的实验室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申请。

  •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料整理汇总

    目 录一、各地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政策和文件规定1.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全国各地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准入规定3.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5.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6.浙环发〔2013〕44号“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7.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将向社会放开8.国家开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证9.三部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重庆二、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技术文件规定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2.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新规3.《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标准将发布4.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5.2015版评审准则发布啦6.资质认定申请书中的“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应该这样填7.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8.紧急求助关于验收监测资质要求的法规或文件9.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10.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11.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12.强检的环境监测仪器知多少?13.环境检测的报告模板问题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交流讨论1.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2.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前景如何?3.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需要通过行业的准入认证吗?4.三方检测机构备案5.关于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的一些问题6.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7.第三方二噁英检测实验室8.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化验有提成吗?9.环境监测真的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行业吗?10.环境监测工资算法11.想请教一下,去外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需要在当地市环保局备案吗?12.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13.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14.环境检测人员需不需要职业资格准入15.环境服务业主要是做什么的?16.自动在线监测引入第

  • CMA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中标准物质使用咨询

    请问,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在测定一个指标的时候,比如测定水质 的总氮,需要购买标准物质来做标准曲线。想咨询一下,是每次来样的时候都需要使用一支标准物质来做一个标准曲线吗?还是说我做一个标准曲线可以用几个月,每次来样的时候只需要对之前做好的标准曲线进行校对即可呢?

  • 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

    [align=center][b][size=16px]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size][/b][/align]来源:[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222222]海纳计量[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为了保证产品品质,欧美国家在15世纪开始之初就有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介入,十九世纪中叶趋于普遍,且已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商业行为。 [/font][/color][/font][size=15px][color=#595959] 而我国第三方检测明显晚于欧美发达国家进程,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颁布才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检测正式起步,且在这一阶段我国检验检测只以国有机构为主。至2002年之后,国有机构进一步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让利,外资独资检测机构也随之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检验检测市场主体规模有了根本性的改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2014年起,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代表的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开始实现快速发展。[/color][/size][color=#595959] 那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其存在的作用又是什么呢?今天跟着华准计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size=15px][color=#595959]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那么寻找第三方检测要注意些什么? 找检测机构注意要找有这两个认证的机构。 CMA: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此类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公正性、技术性、规范性、统一性、国际性等特征。[/color][/size][/color]

  • 第三方校准机构cnas网站上校准的资质的查阅

    公司有一批计量设备需送检,想让第三方校准机构来公司现场进行校准,目前联系到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在cnas网站上查询,他们有几项计量仪器的校准能力没有标识“*”,请问他们这样是不是不具备来现场校准的资质?

  • 什么是第三方?

    如果是以前有人问什么第三方,可能会说这位朋友是刚进入品质管理圈的新朋友,现在突然发现自己对第三方的概念也模糊了。很简单,一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纯从事检测的机构,其客户与该机构没有任何利益关系,那么这家机构肯定属于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但如何这家机构从事设备器材的检修方面的业务,从公司的角度来讲,其客户与该机构没有任何利益关系,那么该公司下属检测实验室是否还是第三方或是第一方实验室呢?

  • 【转帖】儿童睡衣易燃性测试第三方认证规定快将实行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发出通告,就按照「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0码至6X码」(《联邦法典》第16章第1615条)及「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7码至14码」(《联邦法典》第16章第1616条),对主要设计予或拟供12岁或以下儿童穿着的睡衣进行检测的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列出其认证资格的最终接纳标准和程序。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若干类产品的生产商(包括进口商)或自有品牌者必须把认证规定通告在《联邦纪事》刊登90天后才制造的产品,送交取得认证资格的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进行测试,并必须根据有关测试结果,发出符合有关适用规例的合格证书。这些规定将适用于2011年2月17日以后生产的儿童睡衣。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指出,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规定在睡衣开发及制造过程中的3个阶段必须进行测试。第三方测试必须根据标准内的要求进行,才可用作发出合格证书的根据。通告为第三方化验所认证、防火场化验所及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化验所制定整套标准规定。通告亦指出,若符合以下条件,第三方化验所未获接纳其认证资格前进行的产品测试及根据有关测试所发出的合格证书,也会获委员会接纳:该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在进行测试时,已获《国际化验所认证联盟—互认安排》的签署方认证为符合国际标准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7025国际标准,而认证范畴亦包括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 该第三方认证评核机构申请测试时,所使用的易燃性标准测试方法已于2011年1月18日或之前获消费品安全委员接纳。 产品于2009年11月19日或之前按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接受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符合现行适用的标准及/或规例。 由测试进行当天至强制性第三方测试生效当日,该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的认证资格一直有效。

  • 《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行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指导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相关专家就《意见》的相关内容接受了记者专访。  [b]问:《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答:[/b]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简称第三方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发展迅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简称国办69号文),对第三方治理的推行工作提出了总体指导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并对第三方治理推行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指导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8月出台了《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b]问:我国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积极探索和实践?  答:[/b]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处在初期快速发展阶段,并以其较高的污染治理效率和较低的污染治理成本,为满足各地污染治理需求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在相关政策带动下,全国各地在脱硫脱硝、废水治理、工业固废处理、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等领域出现了一批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多数地区聚焦水务、固废处理等城市环境公用设施、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环境修复领域。水务和垃圾焚烧等公用设施领域较早采用第三方治理的模式,多采用BOT等模式。随着PPP模式的兴起,环境修复领域第三方治理以及环境绩效付费模式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工业领域,电厂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大气监测、固废处理以及单个企业第三方治理也发展较快。目前,农村污水处理领域第三方治理的模式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目前第三方治理实践创新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一是在政策层面,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环境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各类环保政策陆续出台;二是在技术层面,国内外各项实用型环保技术不断涌现,装备水平整体呈现高端化、智能化、系统化、模块化、高效化、低耗能化,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更是为环保带来了革新;三是在服务层面,由过去单一的盈利模式转变成政府购买服务、利益置换,技术换市场等多元化创新模式。另外通过环保供给侧改革,带动了环保规划、环境评估、信息中介、调查运营,咨询服务、环境修复、宣传推广、环境监测,甚至环境危机公关、环境租赁等全方面的第三方服务,大大扩张了环境服务领域,延伸了产业链条;四是在管理层面,通过第三方治理明确政府责任、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及环境服务单位的履约责任。政府部门可建立环保责任追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通过约谈、环境督察等、环境诉讼、环境警察甚至环境法庭等多元化的方法,提高环境执法力度;在投融资层面,一方面在政府加大绿色金融投入力度的同时,民间资本通过PPP的模式参与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建立了多样化的环保投资渠道;六是在社会协作层面,全民环境意识大幅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规模空前, 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明显加强,环保、农业、水利、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动,环境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b] 问:《意见》重点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b]从行业态势看,当前,第三方治理企业热情较高,但由于一些地区政策法规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排污企业反应冷热不一,选择第三方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责任不明晰。根据新《环保法》,排污单位应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三方治理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实践中如何具体界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责任界定不清,易导致忽视责任义务、出现问题推诿扯皮甚至相互勾结的现象。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观念转变和职能转变较慢,找不准在推进第三方治理中的职能定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注重经济利益不注重环境公共服务,不能充分履行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执行、提供服务的职能。  三是第三方服务市场环境存在一定缺失。实现环境第三方治理需要具有契约精神、市场经济的环境以及法治意识。目前实践中,政府和企业在履行合同中不履约、毁约现象屡见不鲜,在项目招标中暗箱操作、低价中标,民资企业参与难度大,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行业不规范。国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了第三方治理的准入门槛,而第三方治理企业目前技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市场契约精神缺乏,易导致恶意竞争、弄虚作假、违约失信和违法牟利等行为,影响到环境治理成效。  五是行业信息缺失。目前缺乏对第三方治理行业的引导及信息的整合应用和公开,导致排污单位在选择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时,难以获取完整、准确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信息。  六是未建立完善合理的价格机制和制度规则。目前没有建立完善的反映成本效益的合理收费机制,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注重形式,忽视建立盈利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收费保障机制、调价机制、按质论价等机制,依赖财政补贴等传统手段,忽视市场手段。另外,对于环境服务环境的细化、效果评估、责任界定等规则仍较为缺乏,制度和规则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实施。 [b] 问:您认为《意见》有哪些亮点?   答:[/b]此次《意见》有很多创新和突破,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第三方治理责任。《意见》提出,排污者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可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依据与第三方治理单位签订的环境服务合同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治理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如第三方治理单位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还应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意见》特别提出,在环境污染治理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领域,政府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时,因排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导致环境污染,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排污单位追责。  第二,注重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坚持政策激励和制约机制并重,加强配套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对此,《意见》提出,首先,应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一是鼓励地方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二是探索引入第三方支付机制,依环境绩效付费,保障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权益。三是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其次,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有针对性的遴选潜在项目,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储备库,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整合第三方治理案例信息,征集和遴选第三方治理领域典型案例,编制发布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录,帮助和引导排污企业开展第三方治理工作。  第三,进行管理制度和模式创新。发挥政府和企业的双重作用,建立与实际情况和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避免生搬硬套,明确政府和市场、企业各自的定位和职责。按照最低管理成本原则界定各自职责,政府负责制订规则和监管规则的实施,同时也要遵守规则,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企业要完善服务,讲诚信,加强新技术在环境管理和服务当中的运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水平。  第四,创新第三方治理机制和实施方式。目前各地对第三方治理模式有了多种类型的实践,第三方治理已经向综合服务、深层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发展。《意见》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以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为突破口,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单位,对区内企业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一体化集中治理,并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以多种形式实践第三方治理模式。  第五,鼓励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具有公平和严格的法治环境是第三方治理模式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意见》提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同时,《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构建第三方治理信息平台,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在平台公开相关污染治理信息。各级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依规公布治治理效果不达标、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名单。研究将第三方治理单位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讨论】未有任何公司或机构获得第三方检测资格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执行已有时日,在年内即将实施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下称《方案》),也进一步完善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和实验室认证机构资质的规定。但迄今为止,不管是在中国、美国或是其他国家,FDA还没有授权或承认任何一家检测公司或机构具有“第三方独立检测”的资格。专家认为,国内部分食品出口检测机构应争取获得FDA认可,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 据了解,所谓第三方检测又称公正检测,是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第三方是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的,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的。 多年来,美国要求所有食品、水产品在入关前,都必须接受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抽检,而且,每个州的食品安全标准都不相同,有的州,如加州的食品安全标准比联邦法规更为严格。另外,一些大型的食品企业,如沃尔玛,都已建立起他们自己的食品检测标准,并与美国FDA安全标准同步。不同的食品企业检测标准亦不同,有些企业甚至比FDA的条规内容更为详细。 然而,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依然让美国感到担忧。根据FDA方面消息,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五类水产品包括鲶鱼,鮰鱼,巴沙鱼,虾类和鳗鱼,都会被FDA自动扣留并抽检,因为FDA曾在这些水产品中检测到普遍含有违禁药物残留及污染现象。在今年5-10月所抽检的中国进口水产品中连续测出有硝基呋喃(Nitrofuran)和氟喹诺酮(Fluoroquinolon,沙星类)抗生素类残留,以及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和结晶紫(Gentian violet)抗真菌类残留,而氟喹诺酮残留尤其让人担心。 近年来,受财力和人力等条件的限制,单凭FDA一己之力已经无法应付大量进口的待检测商品。为此,现在FDA正在进行一个“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并已进行到第二阶段,目的在于最终实现由FDA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来确保美国进口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同时也能补充美国官方检验人力的不足,使进口水产品迅速通关,从而减低出口商的检验检疫成本。 据全美科技集团总裁汤绍铭介绍,目前所有参与“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的检测单位,都是志愿性质的,他们都是有资格、有能力、具有独立性的检测单位,但他们目前并不是FDA授权或认可的。 然而,不少国内水产从业人士对FDA第三方检测仍然存在误解。有很多食品出口咨询公司误导或过早地承诺,出口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只要由他们检验通过,就可以直接通关到达美国。但事实是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仍然在制定过程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第三方检测及认证方案。 汤绍铭表示,按照常规的立法程序,美国FDA会在听取大众的意见后再做最后定案,一般需要花1-2年的时间,有时也因为有限的预算、人力资源以及无法预估的其他议题的出现,但“第三方检测方案的执行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 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 水 土壤 空气标准目录

    成立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 MS,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ICPMS[/color][/url] LC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 原子荧光等仪器设备,想申请空气 土壤和水这些领域的检测项目,请问大家谁有比较全的标准目录 谢谢!

  • 美国将对儿童玩具执行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2011年7月20日消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经过投票无争议地通过一项决议,根据ASTM F963玩具安全标准,要求对儿童玩具执行强制性第三方测试。同时,此前关于ASTM F963第三方检测和认证的要求将继续保持到2011年12月31日。委员会表示,新的制造及玩具进口第三方检测和认证测试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CPSC在一份官方声明中称,虽然玩具行业遵循强制性玩具安全要求已达两年之久,但是委员会投票通过给予制造商、进口商和私营专有商标拥有者额外的时间执行第三方测试要求。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中提到,国会要求ASTM F963玩具安全标准(此前在自愿基础上实施)成为强制性标准,制造商必须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测试和认证以符合标准。该强制性标准能消除儿童玩具在电、热、化学品和机械方面的风险。目前,2008年版本的ASTM F963标准已生效,但是玩具箱仍然包含在ASTM F963-07ε1版本中,此外国会并不要求强制执行与可燃性有关的部分。

  • 第三方申请认可

    第三方实验室申请不同于第一方实验室申请的一些硬性条件?一)有了解到第三方实验室必须要是独立法人,一定吗?又听说只要法律实体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检测”这个项目就可以,不一定非要是独立法人?那可以法人授权吗?到底怎样?二)第三方申请必须取得CMA资质,那意思是在申请CNAS第三方实验之前先要取得CMA资质,还是?三)需要独立的财务运算?那意思是第三方实验室的人事招聘、物品采购什么的都得独立吗?这些也会在审核的范围吗?四)在能力验证和实验室能力比对方面与第一方实验室的要求有区别吗,有的话,有哪些区别?五)第三方实验室在初次申请时与第一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有哪些是有区别的?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 细谈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国际权威认证第三方认证  论文摘 要:本文通过介绍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论述了推动国际认证机构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原因,以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未来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多次遭遇“绿色壁垒”。如何获得通行证进入国际市场,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遇到的问题,而由此产生的巨大市场空间,则吸引着众多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纷纷进入我国。   从有关外经贸部门获悉,近年来中国每年约有400亿美元的出口受到国外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以食品为例,每年被美国海关扣留的食品批次中,25%并非质量不良。而是因为标签不符合“美国食品标签法”的规定而导致被销毁或退货。为了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许多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出口标准。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有8000多个工业标准和近400个农业标准。而中国技术认证推广开展时间不长,企业和产品的认证数量以及认证的组织机构、认证标准等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急于找到正确的途径获得相关认证。与此同时,中国各级政府和外经贸部门也推出一系列办法,鼓励中国企业开展技术和质量认证。      一、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看到我国的检测认证行业的巨大市场,纷纷来到我国设立认证公司及办事处机构。   (一)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布局   从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布局来看,它们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国的沿海城市,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中心向沿海城市延伸。从北到南,目前已经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温州、厦门、深圳、广州等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主要包括英国INTERTEK、瑞士SGS、德国TUV、法国BVOI、美国UL等,它们是现今世界上最负盛名的独立第三方产品安全测试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权威认证机构。这些公司也是在我国主要的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都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   (二)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阶段   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经历着从单一业务逐步发展到多元化业务阶段。由于我国第三方认证市场的竞争并不激烈,而且客户群体相对固定,因此这些国际认证机构都处于市场规模发展的上升阶段,但业务重点不同。如:英国INTERTEK(天祥认证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之一,于1989年在深圳成立的合资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第一家进人中国市场的外资检测机构,主要做纺织品检测。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IN-TERTEK陆续在我国上海、广州、杭州、大连等40多个城市设立了30多个实验室和70多家分支机构,总人数达5000人。目前由5个主要的事业部组成:商用电子电气、消费品服务、政府服务、风险管理、石油化工及农产品服务。   德国莱茵中国集团包括TUV莱茵、南德TUV、北德TUV三家公司。TUV莱茵在1989年进入中国市场,已分别在上海、北京、大连等地设立了7个分公司或办事处,南德TUV在1993年进入中国,北德TUV于1999年进入中国。经过在2007年的并购与市场重组,目前在中国有业务的主要是TUV莱茵和TUV南德,并且在医疗器械认证和汽车-认证的优势明显。   美国u L安全检测实验室,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共同建设合资认证公司-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2003年1月正式开业。目前在苏州、北京设立独立实验室。我国已成为u L公司在美国本土之外最大的海外市场,经u L授权的工厂已经超过7100家,占全世界u L授权工厂的11.5%,且每年以20%的速度不断增长。实验室可对视听产品、照明、家电、信息技术设备、马达、电动工具等产品提供安全测试。   瑞士SGS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陆续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注册了33个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消费品、汽车、矿产、石油、农业、政府及公共机构服务部服务。法国BVQI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始于1996年,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14个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及联络处,主要以体系认证为主。2007年1月15日,北美地区最著名的产品认证机构CSA宣布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推出对卫浴产品的测试和认证服务。2007年6月,荷兰KEMA在中国温州的CB试验室成为可以测试CB体系项目的正式试验室。KEMA据此成为第一个在中国工业电器元件测试领域的独立外资测试试验室。另外,德国VDE、日本JQA、南非SABS等国际知名认证机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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