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CNAS申请检测能力变更,因为检测能力尚未结构化而无法从系统填写《能力变更申请表》,所以需要自行从网站下载附表8填写并上传到附件资料下的《其它资料》中.现在问题来了,这个附表8是填写:需要变更的几个旧标准?还是填写变更后的几个新标准?或者是变更后的所有标准?附表8是这样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011540_01_2750298_3.png
最近我遇到这么一个问题,发现我们的附表中有标准写错了,以前我们都是当看不见的,但是吧我这人比较纠结,不知道能不能变更
CMA复评审申请,其中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中有标准物质,目前我填写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6/201506051558_548942_2785618_3.png将附表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6/201506051559_548943_2785618_3.png稍作了修改,今天审批结果说我标准物质表填写不符合规范,没有溯源方式(我将溯源方式改为了批次编号),请问标准物质溯源方式是什么呢?验证?自校准?
标准变更,要提交的附表7中,有以下:[img=,690,12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21257_01_2368716_3.png!w690x125.jpg[/img]采取措施,这个地方填啥?有知道的不?
办理标准变更(我们这里要证书附表原件)至少2个月,我们面临复查换证等不了2个月,拿证书附表复印件行吗?大家各地怎么做?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中标准变更办事程序: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我们这里要求用原件,这不是耽误事吗?
cnas给坛墨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附表只有13中,那么其销售的其他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能用于溯源吗?
资质认定申请表中的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需要写质控样信息吗?
如果标准版本有升级,填写CNAS申请,直接在附表2中修改后,还需要另外填写表单吗?
新的地标6月15号开始实施,我们现在才开始进行检验标准的变更申请。其它材料都准备好了,就是这个“变更标准后的证书附表附页”,搞不清楚是什么意思,是直接把原证书附表的“计量认证项目及限制范围”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新标准就可以了吗?
实验室单独报标准变更的话附表7应该上传至哪个位置啊?[img=,690,16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4/202304251155470532_6564_1954597_3.png!w690x163.jpg[/img]传到第4条“机构能力变更相关资料”还是第6条“其他资料”里面啊?
扩项时填写附表4-1: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及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配置核查表,发现标准没用到设备如何填写,如下图,请各位老师指导[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191734111019_776_3429229_3.png[/img]
GB5085.3标准中推荐的方法是不是都不能用,必须从附表中删除了?
[b]CMA资质认定附表中项目参数和依据标准存在错位,导致参数与依据标准对应不上。[/b][img=,679,20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271646_01_2269539_3.jpg[/img]这是复评审后 的附表。评审的申请材料中的附表项目跟依据标准是一 一对应,没错的。评审过程中根据各个老师负责的类别,将评审报告中的 附表7.2 [b]现场评审能力确认方式及确认结果一览表 [/b]和附表7.3 [b]现场试验记录表 [/b]拆分了[b]。评审报告中的附表7.2和7.3都是对的,老师签字的版本也是对的。评审报告中附表4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表 又需要将各位老师的合并一次,当初合并的时候就出了这个错误。导致最终的资质附表也存在这个问题。[/b]评审资料都封存在实验。[b]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能向质监局申请修改吗?可以的话又是怎么申请? 如果不行,那我这几项目前算是没资质吗?[/b]
大家好!有个问题需要请教:CNAS 复评审涉及到标准更新,在申请书中说要提交申请书附表2 ,请问这个附表2在哪儿下载,我找了好久没找到?谢谢file:///C:\Users\Lenovo\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155194397\QQ\WinTemp\RichOle\@]4NS1JI0@]0@8QY03Z$CTC.png[/img]![img=,690,39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61649_01_1765078_3.png[/img]file:///C:\Users\Lenovo\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155194397\QQ\WinTemp\RichOle\@]4NS1JI0@]0@8QY03Z$CTC.png[/img]file:///C:\Users\Lenovo\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155194397\QQ\WinTemp\RichOle\@]4NS1JI0@]0@8QY03Z$CTC.png[/img]
问题1:附表4中,如果有个参数有几种检验方法(有一种常用,其他的能做,但平时可能很少用),但我们都有能力和仪器来做,那么是否在附表4中均要把几种方法涉及到的主要仪器列出,还是只列常用的那种方法的仪器即可?问题2:有些滴定实验,我们用自动地定义来做,但标准里使用手工滴定管的,这种情况,你们在附表4中的仪器那栏是按实际写滴定仪还是按标准文本描述写滴定管啊?请有经验者指导!十分感谢!
[font=宋体]资质认定申请书附表5[/font][font=创艺简标宋]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注意项[/font][font=宋体]申请时,该表的前4项与《申请书》附表1对应,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感觉看不懂,既然依据的方法标准要填的话那就应该没有重复的,一个方法标准一览呀。还有标准物质要不要填呢[/font]
请问若某个标准被废止的,没有出台新的代替标准,需要在附表6(能力变更表)中说明吗?还有某个标准我们实验室不打算作为检测方法了,是否也要在附表6(能力变更表)中说明呢?
资质认定申请书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一览表,中[font=宋体]申请时,该表的前4项与《申请书》附表1对应,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应该是每个标准都需要对应填,参数相同不需要重复填写是什么意思呀?[/font]
那位高手能够指导一下申请资料中的附表2 和 附表4怎么写啊。附表2中,我有一种产品,依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项目,可是不同标准项目有重复,我该怎么写啊?详见附件,望高手指导附表4 是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是不是需要我把所有试验用仪器都列出来啊多谢!
请问附表4中 “依据标准号”是否只是写该检验对象的产品标准号?还是说写该检验对象中涉及的参数的限量标准号?打个比方:某个食品有产品标准A,该标准里规定了产品的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但卫生指标没有具体参数和限量,要参考该产品相应的卫生标准B,那么在附表4中关于卫生指标的“依据标准号”是否依然写产品标准A的号,还是说要写可以直接查到限量指标的卫生标准B的号?希望有经验者指教!
附表2-1中需要填写检测标准名称及编号,今年有一标准更新了,如GB/Txxxx-2009更新为GB/Txxxx-2014,这种变化在附表2-1中“说明”栏下需要注明“变更”二字吗
CNAS、CMA一起要复评了,那申请书的两个附表4是所有产品(参数)都要展开填写,还是只需展开本次复评时申请扩项和标准变更的?
[font=&]提交扩项和变更申请时,把初次的能力表下载下来,然后在表里改了后上传,发现并没能覆盖原来的,老标准还在,导致系统里有新老两套附表,该如何处理?[/font][font=&]旧的附表也不提供批量删除的功能,只能在系统里一个个手动添加检测项目嘛?[/font]
cnas认可时,在填写《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附表4-1),大家都乍么写的?不同的专家好象有不同的理解要求。前面是认可的方法标准(参数),后来是产品标准,在填写产品标准时,大家是乍么写的?逐项写设备配制表?还是同前面什么参数那样写的?
各位老师好,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测能力附表分类的依据是什么呢?有相应的标准没?
我的已认可的一个标准有新标准实施,那么申请书的附表4 有个开展日期该写新标准的开始检测日期,还是旧版本的开展检测日期啊,能否写旧版本的开始检测日期???求解。
中心属于检测实验室,监督评审还有4个月;资料下载下来后发现评审资料大变化,填了4-1后,看到了4-6 (申请的判定标准一览表),问下论坛各位巨巨,4-6这个表需不要填的?以前记得没有填过这个表,个人觉得是要填,但不解的是我们的判定标准不就是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吗?另外附表4-6中的领域代码说按产品填写,该怎么理解? 是和附表4-1的领域代码一样么?
请高人提供山东省计量科学院检定、检查和校准项目附表,本人急用!!!急急急!!请高人、大侠们帮帮我。
看了CNAS-EL03:2012,比较纠结,貌似这个文件有些地方有点矛盾,至少表述不清,见以下摘录 1 如下的例子中检测参数写的全部参数,说是规范表述,虽然这条是针对检测对象的天下,不是检测参数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00826_431275_1689180_3.jpg2 这个检测参数写的也是全部参数,但又是不规范示例,又说应该展开方法标准参数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00830_431277_1689180_3.jpg问题:1 到底什么时候应该展开检测参数,什么时候可以不展开? 2 如果附表2-1写全部参数,那附表4设备/标物配制表也写全部参数?如果附表4写了全部参数,对有的产品标准,设备N多,而且很大部分前面的已经写过了这个帖子有写点,可以看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20/4446944/
食品检测实验室,某产品标准中有净含量这项指标,请问在填附表4的时候,也需要将其写进去吗?还有涉及净含量测定的仪器,比如检验量瓶、分度吸管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