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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炒货食品是指以坚果、籽类或其籽仁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常见的坚果包括瓜子、核桃、开心果、腰果、榛子等,鱼皮花生、琥珀桃仁、怪味豆等食品也属于坚果炒货。 一、坚果炒货品类繁多,每一种都含有不同的营养成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营养需求以及口味,变换、搭配种类选择购买,这样营养更均衡。 二、在购买坚果炒货时应选择合适的规格(净含量),最好能在短时期内吃完。无壳坚果如核桃仁应尽量在1周内吃完,有壳类如瓜子、榛子等可适当延长,但久存会影响口感、味道,同时会损失其营养价值。 三、坚果炒货含有丰富的脂肪,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较多,容易氧化产生哈喇味。应当密封避光储存,远离高温和火源。 四、对花生、腰果等产品过敏的人群,应注意根据自身体质选择,防止发生过敏现象。 五、孩子应在家长的呵护下食用坚果、瓜子产品,应避免在儿童哭闹、大声说笑等时间食用,引发呛食而堵塞气管。食用硬质果壳的坚果如核桃、榛子等,应使用开壳夹等工具,尽量不要用牙嗑,以免伤害牙齿。 六、如果吃到霉变、发苦的坚果,应立刻吐掉,并用清水漱口。
糯米制品和炒货食品对二氧化硫有要求吗?
会员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重新下达2011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956号)的要求,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承担了《坚果炒货食品 术语》、《坚果炒货食品 分类》两项全国行业标准的编制起草工作。根据标准制、修订的程序,以及体现新标准的科学性与适用性,现特征求会员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的意见。由于该批标准对今后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意义重大,务请提出修订意见,并将意见填入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9月20日前传真至我会。或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会邮箱:cnfiec@163.com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3344578 63344031 联系人:翁洋洋 马晓征(13011012873) 附件: 1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坚果炒货食品 术语》全国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及征求意见表.doc 2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坚果炒货食品 分类》全国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及征求意见表.doc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