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纸尿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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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纸尿裤相关的耗材

  • 黄曲霉毒素B1试剂盒(婴幼儿米粉& 牛奶)
    1、产品介绍产品名称:PriboFast® 黄曲霉毒素B1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婴幼儿米粉&牛奶)产品型号:EKT-010L产品规格:48T/96TPriboFast® 真菌毒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采用直接竞争 ELISA 方法,提供前处理净化小柱能够有效降低干扰物,采取直接竞争法,大幅度降低反应时间,重复性好 ,具有高灵敏度和高回收率,符合国内外相关相关标准和中国有关限量要求,稳定性高并且经过简单培训即可独立操作。 2、PriboFast® 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可提供如下产品:试剂盒产品适用标准PriboFast® 黄曲霉毒素B1试剂盒96TGB5009.22-2016PriboFast® 黄曲霉毒素总量试剂盒96TGB5009.22-2016PriboFast® 黄曲霉毒素M1试剂盒96TGB5009.24-2016PriboFast® 黄曲霉毒素总量酶联免疫快速检测试剂盒96TGB5009.22-2016PriboFast® 玉米赤霉烯酮试剂盒96TGB5009.209.2016PriboFast® 呕吐毒素试剂盒96TGB5009.111.2016PriboFast® 赭曲霉毒素A试剂盒96TGB5009.96.2016PriboFast® 伏马毒素试剂盒96TGB5009.240.2016PriboFast® T-2毒素试剂盒96TGB5009.118.2016PriboFast® 展青霉素试剂盒96TGB5009.185.2016 3、关于普瑞邦 普瑞邦(Pribolab)专注于食品检测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以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为技术依托,先后建立四个专业性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平台,产品覆盖真菌毒素、蓝藻/海洋毒素、食品过敏原、转基因、酶法食品分析、维生素、违禁添加物等领域。尤其在生物毒素类标准品、稳定同位素内标(13C,15N)、免疫亲和柱、多功能净化柱、ELISA试剂盒/胶体金检测试纸及样品前处理仪器等产品在不同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Pribolab始终以持续创新的态度,致力于食品安全每一天!
  • 乳制品分析用色谱柱
    1,乳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分析用色谱柱关键词: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分析用色谱柱;C18;ODS;钠离子氨基酸分析专用柱;免疫亲和柱;阴离子交换柱;毛细管柱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近年来食品中的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制品的安全,备受公众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了乳制品中必须检测的成分,以确保乳制品的安全。下表归纳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乳制品成分检测的规定: 标准号名称方法色谱柱GB5413.27-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C固定液100 %二氰丙基聚硅氧烷,100 m ×0.25 mm,0.20 μm,或性能相当的色谱柱。GB 5413.5—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HPLC氨基柱4.6 mm ×250 mm,5 μ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9—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 的测定HPLCVA/D/E:C18柱,250 mm ×4.6 mm,5 μ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VD:硅胶柱,150 mm ×4.6 m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10—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 的测定HPLCC18 色谱柱,150 mm ×4.6 mm,5 μ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锌还原柱:4.6 mm ×50 mm(参见附录B)GB 5413.11—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 的测定HPLC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 5 μm,250 mm ×4.6 mm)或相当者。GB 5413.12—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 的测定HPLC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 5 μm,250 mm ×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13—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 的测定HPLCC18柱 (粒径5 μm,150 mm ×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15—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HPLCC18 柱(粒径5 μm,150 mm ×4.6 m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17—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HPLCODS-C18(粒径 5 μm, 250 mm×4.6 mm )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23—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GC填料为5 %氰丙基-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30 m,内径0.25 mm,膜厚0.25 μ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25—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GC填料为50 %氰丙基-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60 m, 内径0.25 mm,膜厚0.25 μ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26—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HPLC钠离子氨基酸分析专用柱(250 mm×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或者: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5 μm,250 mm×4.6 mm)或同等性能色谱柱。GB 5413.35—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HPLCC18柱,250 mm×4.6 mm,5 μ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36—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C填料为氰丙基芳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100 m,内径0.25 mm,膜厚0.2 μ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GB 5413.37—2010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HPLC免疫亲和柱,C18 长25 cm,内径4.6 mmGB 5009.33—2010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氢氧化物选择性,可兼容梯度洗脱的高容量阴离子交换柱,如Dionex IonPac AS11-HC,4 mm×250 mm(带IonPac AG11-HC 型保护柱4 mm×50 mm),或性能相当的离子色谱柱。GB 21703—2010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HPLCC18,250 mm×4.6mm ,5μm需要详细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400-600-6161 010-61136123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www.greenherbs.com.cn
  • 肝素免疫亲和柱
    肝素钠免疫亲和柱适用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米粉、调制奶粉、发酵乳、灭菌乳、乳酸菌饮料等食品中乳铁蛋白含量测定的净化过程。可以进行 HPLC、LC-MS/MS 的定量分析。流速:1 滴 / 秒回收率≥ 80%6 mL 免疫亲和柱柱容量:约 2000 ng 乳铁蛋白肝素免疫亲和柱 ProElut HP IAC 6mL 20/pk 67117

婴幼儿纸尿裤相关的仪器

  • 仪器原理及使用注意事项 婴幼儿智能体检仪是一种专为婴幼儿设计的体检设备,它结合了现代科技与医疗需求,为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评估提供了便捷、准确的工具。以下是对婴幼儿智能体检仪的详细介绍:一、技术特点&zwnj 超声波测量技术&zwnj :婴幼儿智能体检仪采用超声波多次测量新技术,提高了测量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超声波传感器能够精确测量婴幼儿的高度,同时配置精密传感器测量体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zwnj 微处理机数据分析&zwnj :测量数据由微处理机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实现了测量结果的即时显示和语音报数,使体检过程更加高效、便捷。&zwnj 智能化程度高&zwnj :设备具备自动去皮、自动测量、数据修改密码保护等功能,提升了体检的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功能&zwnj 身高与体重测量&zwnj :能够全自动进行身高(或座高)和体重的测量,支持立式和卧式两种测量方式,满足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体检需求。&zwnj 数据评价&zwnj :根据测量结果,可快速显示出年龄与身高、年龄与体重、身长与体重的评价等级,采用最新的WHO(世界卫生组织)或中国九城市标准数据,评价结果更客观、准确。&zwnj 数据管理&zwnj :支持将测量结果随时上传至PC机,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分析。同时,可外接微型打印机,实时打印体检结果。三、适用范围婴幼儿智能体检仪适用于体检中心、医院、妇幼保健、学校等有关单位进行体检及对婴幼儿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它能够帮助医护人员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健康问题。 四、市场情况目前市场上存在多款婴幼儿智能体检仪产品,价格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不同品牌、型号的产品在功能、精度、稳定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选择婴幼儿智能体检仪时,建议根据实际需求、预算以及产品性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总之,婴幼儿智能体检仪是现代医疗科技的重要成果之一,它为婴幼儿的体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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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禾SH-3008底座款在SH-3008 医用超声波婴儿身高体重秤基础上添加底座设计,底座和机身无缝隙贴合,最大程度保证测量安全,同时具备储物功能,增加可利用存储空间。医用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产品特点1. 软面设计,安全舒适:加厚软皮面设计,躺卧舒适,全面呵护宝宝脊椎;2. 超声波技术:区别于量尺等测量方式,进口超声波传感器加滑动挡板,数据更高效、更便捷;3. 去皮称重功能:清零按钮设计,不惧外衣物等造成的测量不准问题;4. 配备脚踏式开关:解放双手,最大程度给您方便;5. 婴儿发育测评:支持婴儿体格发育分析评估功能,智能判断身高、体重发育情况;6. 双液晶屏显示:上屏5寸,待机页面显示日期、时间、温度和使用单位宣传语,下屏3寸,支持微信扫码查看测量结果 医用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技术参数参数SH-3008屏幕尺寸双液晶屏,大屏5.0寸,小屏3.0寸测高范围20-100cm,分度值:0.1cm称重范围0.1-50KG,分度值0.01kg微信互联扫码测量结果直接发送到手机微信LCD显示大屏5寸,显示身高、体重;小屏3寸,显示使用单位标语,如:“xxx医院欢迎您”,显示二维码,扫码结果直达手机体重测量方式双精密平衡压力传感器身高测量方式高精密超声波传感器加滑动挡板储物柜自带储物柜,方便收纳数据通信RS232、蓝牙等清零操作清零按钮,可轻松去皮称量系统兼容电脑、APP等电源AC100V-240V(50Hz/60Hz)打印模块微型热敏打印机,打印纸尺寸57*50mm消耗功率10W,约100小时1度电工作环境温度-10℃ —— +40℃外形尺寸1250*600*200mm设备重量净重:17KG, 加包装:21KG选配打印、蓝牙、脚踏开关、底座柜子医用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应用领域SH-3008医用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带柜子),自带储物功能,广泛适用于医院儿保科、新生儿科、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水育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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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婴幼儿黄疸测试仪医学上把未满月(出生28天内)新生儿的黄疸,称之为新生儿黄疸(neonatal jaundice),新生儿黄疸是指新生儿时期,由于胆红素代谢异常,引起血中胆红素水平升高,而出现以皮肤、黏膜及巩膜黄染为特征的病症,是新生儿中最常见的临床问题。本病有生理性和病理性之分。生理性黄疸是指单纯因胆红素代谢特点引起的暂时性黄疸,在出生后2~3天出现,4~6天达到高峰,7~10天消退,早产儿持续时间较长,除有轻微食欲不振外,无其他临床症状。若生后24小时即出现黄疸,每日血清胆红素升高超过5mg/dl或每小时0.5mg/dl;持续时间长,足月儿2周,早产儿4周仍不退,甚至继续加深加重或消退后重复出现或生后一周至数周内才开始出现黄疸,均为病理性黄疸。产品特点:led光源开机即可测试快速直观显示mg/dL,μmol/L值三次测平均值使用方法将探头按在新生儿婴幼儿前额皮肤2-5次,瞬间可直接测量出血清胆红素浓度值。适应范围各级医院、新生儿科、儿保科、月子中心、母婴康复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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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纸尿裤相关的方案

婴幼儿纸尿裤相关的论坛

  • 【原创大赛】网购婴儿纸尿裤的质量如何?

    [size=14px]对于新生宝宝和新手父母来说,[/size][size=14px]一款质量过关的纸尿裤有多重要?[/size][size=14px]能够让宝宝开心玩耍,安心睡觉,[/size][size=14px]带给宝宝感受世界的舒适、健康初体验,[/size][size=14px]也让新手父母育儿更轻松。[/size][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3912113.png[/img][/size][/align][size=14px]市面上的纸尿裤品牌琳琅满目,而线上电商平台购物的性价比与便捷性,使得网购婴儿纸尿裤成为大部分父母的优先选择。但是,许多假冒伪劣或黑心棉作坊纸尿裤也充斥网络,频频曝光,让人堪忧。[/size][b][/b][align=center][b][size=16px][color=#ff0000]那么,网购婴儿纸尿裤质量到底如何?[/color][/size][/b][/align][size=14px]近期,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广东电视台《消费研究院》栏目委托,对TB、JD、PDD三大电商平台上随机购买的9款婴儿纸尿裤进行材料判断、渗透性能、卫生指标及pH值检测。[/size][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6685376.png[/img][/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16px]▌材料判断 ▌[/size][/b][/align][align=center][size=14px]如何简单判断纸尿裤中是否用了黑心棉?[/size][/align][size=14px]关于有媒体曝光的“黑心棉”的问题,消费者可以把纸尿裤剪开,观察一下所使用的纸尿裤里面的绒毛浆。它的作用是使纸尿裤吸水更加均匀,和吸水树脂配合分散吸水,保证纸尿裤即使吸水后,婴幼儿穿戴纸尿裤都更加舒适。如果绒毛浆使用了回收料,可能颜色灰暗,不够洁白,存在一些杂质,沙粒等异物,或者有纤维束或尘埃,蓬松度也不好,手感比较硬。[/size][align=center][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6578651.png[/img][/align][size=14px][color=#ff0000]▌[/color]本次送检的纸尿裤样品中的绒毛浆外观洁白,手感蓬松,初步判断没有使用回收料。[/size][align=center][b][size=16px]▌渗透性能 ▌[/size][/b][/align][align=center][size=14px]如何检测纸尿裤的吸液率?[/size][/align][size=14px]纸尿裤大家都知道,是来吸收婴幼儿的排泄物,尤其对尿液的吸收性能很重要,也就是渗透性能。纸尿裤国家标准GB/T 28004对纸尿裤渗透性能有一定的限值要求,以确保合格的纸尿裤能够有强大的吸水性能,避免因为吸水性能不佳,导致宝宝穿戴纸尿裤出现皮炎或者尿布疹等各种不适。[/size][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7878487.png[/img][/size][/align][b][size=14px][color=#ff0000]渗透性能[/color][/size][/b][size=14px][color=#ff0000][/color]是反映纸尿裤面层(非织造布)、吸液芯层、防渗漏底膜(底层)质量的综合性指标。[/size][size=14px]在测试时候分为三个检测子项目:[/size][size=14px]滑渗量:反映的是一定量的尿液流经正常使用状态的纸尿裤后,未被吸收的尿液量。[/size][size=14px]回渗量:反映的是纸尿裤在吸收尿液后,有可能最大程度返回至纸尿裤表面的尿液量。[/size][size=14px]渗漏量:反映的是纸尿裤在吸收尿液后,有可能最大程度渗透纸尿裤底层的尿液量。[/size][b][size=14px]限值要求:[/size][/b][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7674327.png[/img][/size][/align][size=14px][color=#ff0000]▌[/color]本次测试结果显示,9款纸尿裤的渗透性能都是合格的,滑渗量,回渗量,渗漏量的范围分别是(0-9mL),(0.5-6.9g),(0.1-0.3g),而且距离超过限值比较远。证明该批样品的吸收性能还是很好的。[/size][align=center][b][size=16px]▌卫生指标 ▌[/size][/b][/align][align=center][size=14px]纸尿裤卫生指标要检测什么项目呢?[/size][/align][size=14px]纸尿裤卫生指标主要检测微生物含量,包括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溶血性链球菌)。纸尿裤属于卫生用品,因为直接与人体私密部位接触。如果卫生标准不合格,存在被微生物污染的情况,会感染皮肤,引发炎症。[/size][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8502812.png[/img][/size][/align][size=14px][color=#ff0000]▌[/color]本次测试结果显示,9款纸尿裤的微生物指标都合格。细菌和真菌菌落总数都为0,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都未检出。[/size][align=center][b][size=16px]▌pH值 ▌[/size][/b][/align][align=center][size=14px]为何要检测pH值?[/size][/align][size=14px]检测pH值,主要是因为不合适的pH值有可能会刺激皮肤。婴幼儿皮肤本身有一个pH值,大致为5.5-6.5;国标要求纸尿裤产品pH范围4-8。如果纸尿裤产品的pH偏离标准规定值,产品长时间接触皮肤后有可能会破坏皮肤的皮脂层,引起皮肤刺激或者不适或者导致细菌入侵。因为纸尿裤是亲肤产品,所以pH值控制好还是非常必要的。[/size][align=center][size=14px][img]http://www.cttlab.com/examjob/php/upload/20200910/1599707821852.png[/img][/size][/align][size=14px][color=#ff0000]▌[/color]本次测试结果显示,9款纸尿裤的pH值都合格。9款纸尿裤产品中,测的最高的pH值为7.8,最低的pH值为7.4。[/size][align=center][b][size=16px]▌如何正确选购纸尿裤 ▌[/size][/b][/align][list][*][size=14px]在选购的时候,尽量选择大品牌。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也不要购买包装破损的产品;[/size][*][size=14px]为了保证吸收效果,应该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选用合适的纸尿裤;[/size][*][size=14px]结合使用经验,比较吸收量,也就是前面说的渗透性能;也可以剪开纸尿裤,比较里面的绒毛浆材质外观,手感。[/size][/list][size=14px]值得注意的是,纸尿裤即使吸收液体能力再好,也不适合长期穿戴。尤其是纸尿裤在使用之后,细菌容易大量滋生,而且皮肤也要透气,从而减少尿布疹的产生。[/size][size=12px]图源:消费研究院栏目组[/size]

  •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你区分的开来吗?

    最近看到特殊膳食用食品项下有婴幼儿配方食品、还有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顿感头大,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这两个名词代表的范畴是并列的,可是怎么区分啊? 后来再看到下面还有一个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更感崩溃,这个这个,多大算较大婴儿啊,这个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又怎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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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婴幼儿谷类辅食2020版国标新变化(附各国婴幼儿辅食法规汇总)
    p   2020年7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标准将代替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p p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从内容层面而言,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增加了基本营养成分和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修改了添加糖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增加了包装要求。 /p p   其中,考虑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状况,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对于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类别,单独规定了其能量值要求,为≥335(80)kJ(kcal)/100g。修改了碳水化合物计算方式的描述 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修改为8kJ/g。 /p p   针对,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风险,根据婴幼儿喂养原则,结合产品实际需求,将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限量值进行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的总量≤0.6g/100kJ(2.5g/100kcal)。 /p p   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为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品质,增加了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64a8e2d-dfab-45da-868e-17a3fba8acd7.jpg" title=" 001.png" alt=" 001.png" width=" 600" height=" 53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8ccda21-5282-4d0f-a2a9-a68b3eeee21d.jpg" title=" 002.png" alt=" 002.png" width=" 600" height=" 407"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94353e1-4211-4942-b365-30cf90fe5796.jpg" title=" 003.png" alt=" 003.png" width=" 600" height=" 10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9a21db7-94a4-46c0-872f-f5bb5a9f3de7.jpg" title=" 004.png" alt=" 004.png" width=" 600" height=" 22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58ac15-6a9e-4255-81a8-75dd0be5660c.jpg" title=" 005.png" alt=" 005.png" width=" 600" height=" 8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澳新、美国、日本和我国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均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部分指标的修订也参考了国际和各国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婴幼儿加工谷类辅助食品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CODEX STAN 74-1981);欧盟制定了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指令《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And Bab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6/125/EC);澳新食品标准局制定了婴儿食品标准《Food for infant》(STANDARD 2.9.2);美国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中未专门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美国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主要用于贸易协议使用的Cereal for Babies, Instant A-A-20022D;日本婴幼儿食品协会制定了《婴幼儿食品》推荐性标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详见表1和表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5509733-558a-4d5e-913d-7f1115b6fb36.jpg" title=" 01.png" alt=" 01.png" width=" 600" height=" 1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4191443-3da3-4705-904e-057ace14ac2c.jpg" title=" 02.png" alt=" 02.png" width=" 600" height=" 2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81cc357-323e-4908-bbfd-ca599b5adf5d.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alt="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width=" 600" height=" 54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59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a /p p strong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be429965-45dd-46ce-b3f3-335900124d8a.pdf" title=" 编制说明.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编制说明.pdf /a /p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多款进口婴幼儿产品质检不合格 强生、乐天“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3年10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其中有多款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洗护用品被通报不合格,强生、乐天等在中国妈妈中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也赫然名列其中。中经亲子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购商品时勿盲目迷信“进口”、“洋品牌”。   4品牌进口奶粉质检不合格   根据质检总局通报信息,今年10月,约19吨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进口的奶粉抽检不合格。   澳大利亚BELLMAY'S ORGANIC PTY LTD生产的2款“贝拉米”有机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L-胱氨酸。具体为:3915千克的“贝拉米有机较大婴儿奶粉(阶段二)”和5940千克的“贝拉米有机幼儿奶粉(阶段三)”,进口商为南京茂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西兰NEW ZEALAND FOOD PACKING LIMITED生产的3款“育婴宝”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单磷酸鸟苷。具体为:25.2千克的“育婴宝初生婴儿配方奶粉”、27千克的“育婴宝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27千克的“育婴宝幼儿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韩国乐天食品(株)帕斯特工厂生产的“韩羊”、“美恩智”两品牌奶粉,被检验出能量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2727千克的“韩羊婴儿配方山羊奶粉”、5274千克的“美恩智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威海市民史乳业有限公司。   强生3款进口护肤品“上榜”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一款爽身粉、一款润肤油和一款婴儿润肤霜,在进境口岸检验不合格,实施销毁处理。问题产品的制造商为SYMRISE ASIAPACIFIC PTELTS。   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原因的描述是:货证不符。   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单证上要标明产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实际进口货物须与单证资料一致。如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不合格。   问题产品未进入国内市场   此次公示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中,与婴幼儿相关的产品还有:美国“自然牙医”牌儿童用防龋齿啫喱牙膏-浆果味,不合格原因为PH超标 荷兰Joannusmolen B.V.生产的3款“瑞贝恩”米粉,钙、水分和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台湾“鲜大王”昆布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问题产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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