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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在用分光光度法测试灵芝的醇提物中总三萜含量时,大多数文献都以齐墩果酸为标准品,请问一下为什么?有没有依据?因为我觉得从不同原料中提取出来的三萜类物质差异可能较大,都用齐墩果酸来做标准品是否合适? 怎么来判断或者用什么实验来证明用齐墩果酸为标准品测试三萜含量是可行的?谢谢![/size]
我最近做木通的含量测定,对照品是齐墩果酸,甲醇溶解,流动相按药典标准是甲醇:水:冰醋酸:三乙胺(87:13:0.04:0.02),结果对照品就是有个杂峰重叠,不知道怎么处理,知道的告诉我,谢谢
RT, 按药典上的方法测枇杷叶中的两种果酸含量(药典只要求两种果酸含量总合大于0.7%),一直不能把齐墩果酸和熊果酸完全分离,即使对照品也是这样情况;在进行峰面积处理时候,两个这样叠加的峰面积是不是全部加和了?还是有部分被遗漏了?这样做出来的含量达到了药典标准,只是不太清楚这样的结果到底能不能要?PS:今天试验了甲醇90水10冰醋酸0.03三乙胺0.06,还是这样的结果...太无奈了,分离不开下图是对照品峰形: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5/201305142346_440065_2459406_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