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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童储雾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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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童储雾罐相关的资讯

  • 蒙牛儿童奶酪被曝含乳矿物盐 回应称非婴幼儿产品
    ■“儿童”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规定是0~18岁   ■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是0~18岁   ■医学界则将0~14岁人群界定为儿童,其中0~12个月为婴儿,1~2岁为幼儿。  光明乳业违禁添加“乳矿物盐”的阴影还未散去,蒙牛乳业旗下的一款奶酪产品又被卷入其中。据报道,“蒙牛未来星儿童奶酪”产品,其配料表中就有“乳矿物盐”成分,该产品并未明确列出适用范围。昨日,蒙牛对此回应称,蒙牛所有含有乳矿物盐的产品均非婴幼儿产品,符合卫生部公告的要求。但业内人士表示,蒙牛产品应明确标注,否则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被曝未标明适用年龄段  昨日,据《新快报》报道,“蒙牛未来星儿童奶酪”产品,其配料表中有“乳矿物盐”成分,且未明确列出适用人群范围。记者近日就此走访了多家超市,未发现有相关产品在售。但在蒙牛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一款名为“未来星儿童成长奶酪”的产品,产品的描述中,写有适用人群范围为“儿童”的说明。  据《新快报》报道,记者在中粮旗下的我买网(微博)中看到这款产品的详细配料表,“乳矿物盐”赫然在列,且该产品没有标识适用年龄段。  而就在此前不久,光明乳业因违禁添加“乳矿物盐”遭到上海市质监部门的点名批评。据悉,卫生部2009年18号文规定,乳矿物盐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使用范围不含婴幼儿。  回应称非婴幼儿产品  有乳业专家表示,蒙牛的“未来星儿童成长奶酪”中仅标识“儿童”为适用人群范围,有误导婴幼儿消费之嫌。专家介绍,“乳矿物盐”俗称“乳钙”,一般奶酪产品含钙量高达普通牛奶的七八倍,婴幼儿肾脏还没有发育成熟,食用奶酪产品容易增加肾功能负担,造成消化不良。  蒙牛回应成都商报记者称,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批准乳矿物盐等7种物质为新资源食品,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蒙牛所有含有乳矿物盐的产品均非婴幼儿产品,符合此公告的要求。不过,上述乳业专家表示,蒙牛不对产品适用人群范围进行明确标注,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据蒙牛方面表示,该产品仍在全国范围内正常销售。
  •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 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据了解,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对于孩童类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是与大人无异。  一位日化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正是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目前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多数厂家都不是专注于婴幼儿日化品的生产,而是生产成人日化产品,兼带婴幼儿产品。  广东省日化协会专家杜达安介绍,目前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等化妆品法规和美国、欧盟一样,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毒理试验等安全性评价,主要依靠企业自律自觉按照法规规范去做,企业是第一直接责任人。  近年来日化产品“含毒门”频现,从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毒门”开始,有关制定婴幼儿及儿童日化产品专门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指南如果正式发布,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  相关报道:《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即将正式实施  从2012年4月1日起,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始正式实施关于儿童化妆品的新规定《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在这个新规定中,明确的要求儿童和婴幼儿的化妆品配方中应该使用尽量少的原料。并且要尽量少用,或者不用香精以及防腐剂。  记者在昨日来到重庆市的多家儿童医院,经过观察发现,有很多前来医院就诊的儿童和婴幼儿,都是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或者滥用化妆品而引起了皮肤疾病。一些儿童不但发生了皮肤红肿的现象,甚至还引发了哮喘等各种既定。因此,儿科专家建议各位家长,给幼儿选择护肤品一定要小心谨慎,要尽量少用或者谨慎使用化妆品。  新规定发布之后,意味着我国幼儿护肤品的生产标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减少了幼儿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而给健康带来的损害。  新规定中明确规定,幼儿化妆品中应该不含有美白,除臭等功效。对已这一条要求,儿童医院皮肤科的医生向大家解释,一般美白除斑的化妆品都会含有一定的重金属,比如汞,铅,锌等等。幼儿的皮肤娇弱,这些重金属会造成各种皮肤干燥,过敏。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化妆品,重金属被人体吸收,到了脏器中,还会对幼儿的神经带来损伤。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监局4月1日即将实施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中,对儿童化妆品的原料配方、添加成分等,作了各种禁限规定。
  • 儿童婴幼儿服饰抽检 26种产品多项标准超标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200家企业生产的200种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等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洗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下表。
  •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及儿童营养包(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学会组织起草了《婴幼儿及儿童营养包(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16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学会秘书处。邮箱:zhanxiaoqingok@163.com附件:1.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2.意见反馈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3年6月15日 意见反馈表.docx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 塑化剂检测列入婴幼儿服装新国标
    目前我国执行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国家标准中,对塑化剂项目并没有纳入限制规定,而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则增加了该项目,国家规定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不得检出塑化剂。据悉,目前新国标已完成制定,正在向国家标准委报批。  塑化剂是工业上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儿童服装中也常会使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饰物等,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吸吮直接吸入塑化剂。据其介绍,在国外,早就有法令限制增塑剂(即塑化剂)在婴幼儿和儿童用品中的使用,而我国目前正在报批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也增加了考核塑化剂的项目,规定6种邻苯二甲酸酯总量不得超过0.1%。  除了对塑化剂的限制规定外,对国内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重金属、致癌染料和致敏染料、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项目均有增加限制。如重金属,现行的国标中仅对可萃取的铬、铅等5种重金属有要求,但新国标将增加锑、镉、六价铬、钴、镍。  在服装的挂环、拉链、纽扣及其它装饰辅件上都容易存在重金属。此外,新国标还规定,婴幼儿制品上不应使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相似的附件,在服装里面不得有易损伤皮肤的线头和接缝等。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9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9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后),现予以发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以往发布的同种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予以废止。特此公告。附件 : 1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 童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 玩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 童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 学生文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 学生书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 运动头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9 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0 休闲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1 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2 睡衣居家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3 旅游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4 老年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5 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6 滚筒干衣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7 废弃食物处理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8 加湿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19 除湿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0 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1 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2 电磁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3 按摩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4 电风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5 即热式饮水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6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7 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8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29 移动电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0 路由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1 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2 微型计算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3 笔记本电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4 服务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5 打印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6 读写台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7 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8 嵌入式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39 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0 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1 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2 家用清洁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3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4 太阳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5 眼镜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6 眼镜镜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7 热轧光圆钢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8 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49 水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0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1 建筑用密封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2 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3 非接触式水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4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5 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6 陶瓷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7 复合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8 磷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59 氮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0 有机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1 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2 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3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4 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5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6 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7 汽车轮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8 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69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0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1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3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4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5 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6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7 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8 钢丝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79 高强度紧固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0 电动工具(锂电电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1 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2 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3 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4 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5 纸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6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x87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8 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89 竹木餐饮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90 月饼过度包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4月6日
  • 台湾禁止婴幼儿奶瓶含双酚A
    4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0776号令,对“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含有双酚A的塑料材质来制造婴幼儿奶瓶。该新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但对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延缓至2014年3月1日。  双酚A,也称BPA,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工业化合物之一,常被用来合成聚碳酸酯(PC)和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由于在塑料制品的制造过程中,添加双酚A可以使其具有无色透明、耐用、轻巧和突出的防冲击性等特性。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双酚A被用于制造塑料奶瓶、幼儿用的吸口杯、食品和饮料(奶粉)罐内侧涂层。近年来,双酚A被医学证明能导致人体内分泌失调,并且会威胁胎儿和儿童的健康。  据了解,欧盟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生产含有双酚A的婴儿奶瓶,去年也有不少国家相继出台了针对双酚A的禁令。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尽快组织人员仔细研读台湾地区的新标准,及时作出应对安排 二是加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开发,使用性能相近的PP等绿色环保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瓶等儿童用品 三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在了解进口国最新的有关双酚A标准的同时,加强针对婴幼儿奶瓶等高风险产品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要求,避免因召回等造成损失 四是加大新兴市场的开发力度,规避风险。
  •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解读
    为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婴辅细则》)。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订《婴辅细则》  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许可监管,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特点和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整合《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有关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和辅助营养补充品等相关食品类别等内容,经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婴辅细则》。《婴辅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其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现场核查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补充,统一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也为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技术支撑,确保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婴辅细则》制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婴辅细则》适用范围、许可类别及品种包括哪些  《婴辅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辅细则》不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所列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分类为特殊膳食食品,其类别名称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1,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2,包括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类别编号为3003,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等。  四、《婴辅细则》与《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比,最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一)适用许可范围更宽。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婴幼儿辅助食品特点,《婴辅细则》保留了《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以下简称《2006版细则》)中婴幼儿谷类食品部分内容,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助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等标准中涉及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等食品类别整合到《婴辅细则》中,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的所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品种。  (二)增加相应内容。《婴辅细则》比《2006版细则》扩大和调整了相应内容,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附则等八章七十五条,各项要求更加全面、更加具体,许可条件更加严格,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有关现场核查要求。  (三)提高生产许可要求。《婴辅细则》一是明确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开始生产 二是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三是强化企业制度管理。重点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检验管理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要求,全面审查评价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  五、《婴辅细则》对主要原辅料的供应商现场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婴辅细则》根据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控制特点,要求企业制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和审核办法,定期对大米、小米、小麦粉、果蔬、畜禽肉、水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形成现场质量审核报告。  采用独立包装营养素(以下简称营养包)搭配婴幼儿面条的生产企业,应对营养包的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保证营养包的混合、包装车间符合《婴辅细则》清洁作业区(非生制类)的空气洁净度要求。营养包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要求。  六、《婴辅细则》对研发能力有哪些要求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建立自主的研发机构并有独立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配备专职研发人员。研发机构应能够研发新的产品、跟踪评价产品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 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提出防范措施 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产品配方应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应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文件等资料 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影响杀菌的各项因素进行研究和测试,确定杀菌工艺规程,对杀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  七、《婴辅细则》对出厂检验是怎样规定的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检验管理制度,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  八、《婴辅细则》的其他要求  《婴辅细则》中涉及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适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其食品安全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婴幼儿辅助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方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进一步加强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 韩国加严婴幼儿纺织品准入标准
    近日,韩国技术标准局发布针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纺织品安全和质量标志标准修正草案通告》和《婴幼儿纺织产品安全标准修正草案通告》,并拟于2011年5月份实施。新标准要求在婴幼儿和家用纺织品上标示制造日期、批号、条形码或款式号,同时要求对婴幼儿和儿童纺织品的小部件进行粘附强度测试,并且在产品上标示警示语,以防止对婴幼儿和儿童造成伤害。  婴童类纺织服装作为高风险和高敏感度的产品,其安全问题尤其是小部件安全问题历来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关注的焦点。此次韩国发布新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婴童服装小部件的安全控制,表明婴童类纺织服装的安全问题逐步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  为了确保出口婴童服装质量安全,促进我国服装扩大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在新法规实施过渡期间要注意规避风险,尤其在与韩国客户签订新加工合同时,要对产品设计的符合性及其责任归属作出明确规定,避免造成贸易纠纷 加强对客户来样设计的安全项目审查,改变对客户提供设计方案的片面依赖心理,如发现客户设计缺陷易造成安全隐患,应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确保符合进口国法规要求 出口企业要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对出口产品小部件能进行有效的拉力测试。
  • 我国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拟明年4月发布实施
    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使用的餐具是否带尖角?有害物质是否释放超标?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日前发布了《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餐具存隐患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餐具使用量逐渐加大,在天猫、京东等电商搜索&ldquo 婴幼儿餐具&rdquo ,显示的品牌均超过百个,产品包括用于食用的器具,如刀、叉、匙、勺、筷子等以及用于喂养儿童的器具,如碗、盘子、餐杯等,材质涉及不锈钢、PP、硅胶、陶瓷、玻璃等数十种。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婴幼儿餐具国家标准,只有极少数骨干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大部分没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部分标注的是成人餐具标准,许多产品只是按照成人餐具的规格简单地缩小,其材质、功能、设计、标识等并未考虑婴幼儿身体发育的特点,&ldquo 无标生产、监管缺失&rdquo 导致产品的购买与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ldquo 一些大企业使用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而小企业的产品则缺乏安全保证。&rdquo 据梁梅介绍,很多婴幼儿餐具产品物理性能不合格,例如,拉力、扭力或抗扯强度不够,易脱落产成小零件使孩子摄入导致窒息,断裂造成锐利边缘或尖端刺伤孩子的皮肤 孔洞大小不合适,易夹伤孩子的手指 容积不合适,过大孩子不易掌控,过小的话汤容易溢出烫伤孩子。  还有一些产品则有化学元素超标的现象存在,婴幼儿餐具毒性伤害不断累积,将给儿童带来潜在的、长期的、不可逆的伤害。  明年4月拟发布实施  据介绍,《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起点较高,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际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和联盟成员企业标准等,其中,产品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要求紧跟国际最新标准要求。这体现了行业对产品安全标准的迫切需求,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婴童用品的质量提升,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据其透露,企业联盟标准拟于2015年4月发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婴幼儿餐具原材料、添加剂等的卫生要求,锐利边缘尖端、小零件、孔洞、印刷饰物、耐沸水性能等基本要求,拉力、扭力、抗扯强度、刚度与硬度、跌落强度等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使用说明、安全警示、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识。  此外,协会在&ldquo 品牌自律中国行&rdquo 产品质量市场摸底调查时,对不符合联盟标准、存在产品安全隐患但重视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将帮助其整改提高。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上报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并通知主要零售场所停止销售不安全的产品。
  • 伊利婴幼儿奶粉中汞来源有三种可能
    相关新闻:伊利公司紧急召回部分汞含量超标奶粉(图)   汞,作为一种公认的危害神经系统的重金属,其对儿童的影响不言而喻。虽然在奶粉的国家标准中并未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但这是因为汞出现在奶粉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也就让伊利奶粉中出现汞成为继蒙牛的黄曲霉素事件后,又一颗重磅炸弹。  6月14日,伊利股份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公告称,6月12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公司生产的个别全优2、3、4段乳粉汞含量有异常,该公司于6月13日开始将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生产的上述乳粉全部召回,同时查验汞含量异常原因。  6月14日上午,全国范围内多家连锁卖场均突然执行了对伊利乳业旗下部分全优奶粉召回的指令,6月15日开盘三分钟伊利股份即告跌停,成为近期A股罕见的开盘跌停股票。  而就在两周前的5月30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介绍说,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包括营养指标、微量成分、维生素、矿物质、微量成分,此外还包括卫生指标,像微生物和环节污染在内共63项指标,“是世界上最严的标准之一”。  但是这个最严的标准,并未将汞包含在内。汞含量确实不包括在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中,因此质检部门日常针对婴幼儿奶粉的检测也没有涉及到汞含量这一项。这次指出伊利婴幼儿乳粉汞含量异常的机构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  陈君石院士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的专家之一。他说,该机构的食品安全监测网包括很多部分,其中有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等,而这次发现伊利婴幼儿奶粉汞含量异常的则是污染物监测网。  不同于质检总局的主要任务“检测”产品是否质量合格,食品安全监测网的主要任务并非看产品是否合格,而是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可能的趋势,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陈君石对财新记者说。  在伊利发布公告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质检总局”)于6月14日晚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已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所有品种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汞含量专项应急监测。截止6月14日12时,共抽检了715个婴幼儿乳粉样品,覆盖了全部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其中20家企业停产未采集到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除伊利集团公司所属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的个别批次产品汞含量异常外,未发现国内其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汞含量异常的问题。  乳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分析说,汞是一种污染物,人为添加的可能性为零,除非伊利的员工是精神病或者故意添加以损害企业利益。除此之外,王丁棉表示,有三种可能的渠道导致奶粉被汞污染。  第一个是要看工厂的加工环境有没有受到污染,包括空气、水和包装材料,工厂附近有没有化工厂,有没有可能通过粉尘进入伊利的工厂。第二是奶粉中的一种叫做乳清粉的添加物,乳清粉是加工奶酪、黄油的副产品,在加工的环节要人为添加盐,按照规定添加到婴幼儿食品的乳清粉是要脱盐的,如果没有严格脱盐,而盐本身受到汞污染,那么也可能造成终端的奶粉汞含量异常。第三个可能的因素则涉及到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的原料粉,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化工厂、奶牛的水和饲料受到汞污染的话也会导致牛奶中汞含量异常。  2005年,卫生部曾制定《食物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规定汞含量不能超过0.01mg/Kg,但是在2010年通过的《婴儿配方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污染物限量只涉及铅、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没有涉及到汞。为什么在食品原材料中给出了汞含量的标准,而在终端却没有给出汞含量标准,王丁棉说,“这就要问卫生部了”。  6月14日,伊利在其网站发布的《关于紧急召回部分乳粉产品的公告》中称,该公司生产的其他婴幼儿奶粉、雪糕冰激凌、牛奶、酸奶等产品,全过经过了企业自检、送检以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检测,均未检出。  内蒙古质监局副局长马达6月15日在新华网答记者问时说:“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内蒙古伊利集团个别乳粉产品含有汞成分。但是,目前对此尚无限量规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的信息,我局对伊利集团的产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被检的40个批次的产品中,有2个批次汞含量为0.034mg/Kg和0.045mg/Kg。为查找原因,又对7个乳清粉原料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有两个样品汞含量分别为0.54mg/Kg和0.42mg/Kg。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含量要高。因此,将此情况视为异常,应引起重视,并查清原因,予以解决。”  而按照0.01mg/Kg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伊利这批次奶粉的汞含量超标3-4倍,其乳清粉原料的汞含量超标达40-50倍。
  • 多款进口婴幼儿产品质检不合格 强生、乐天“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3年10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其中有多款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洗护用品被通报不合格,强生、乐天等在中国妈妈中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也赫然名列其中。中经亲子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购商品时勿盲目迷信“进口”、“洋品牌”。  4品牌进口奶粉质检不合格  根据质检总局通报信息,今年10月,约19吨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进口的奶粉抽检不合格。  澳大利亚BELLMAY'S ORGANIC PTY LTD生产的2款“贝拉米”有机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L-胱氨酸。具体为:3915千克的“贝拉米有机较大婴儿奶粉(阶段二)”和5940千克的“贝拉米有机幼儿奶粉(阶段三)”,进口商为南京茂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西兰NEW ZEALAND FOOD PACKING LIMITED生产的3款“育婴宝”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单磷酸鸟苷。具体为:25.2千克的“育婴宝初生婴儿配方奶粉”、27千克的“育婴宝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27千克的“育婴宝幼儿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韩国乐天食品(株)帕斯特工厂生产的“韩羊”、“美恩智”两品牌奶粉,被检验出能量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2727千克的“韩羊婴儿配方山羊奶粉”、5274千克的“美恩智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威海市民史乳业有限公司。  强生3款进口护肤品“上榜”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一款爽身粉、一款润肤油和一款婴儿润肤霜,在进境口岸检验不合格,实施销毁处理。问题产品的制造商为SYMRISE ASIAPACIFIC PTELTS。  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原因的描述是:货证不符。  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单证上要标明产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实际进口货物须与单证资料一致。如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不合格。  问题产品未进入国内市场  此次公示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中,与婴幼儿相关的产品还有:美国“自然牙医”牌儿童用防龋齿啫喱牙膏-浆果味,不合格原因为PH超标 荷兰Joannusmolen B.V.生产的3款“瑞贝恩”米粉,钙、水分和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台湾“鲜大王”昆布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问题产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 我国婴幼儿奶瓶安全有了“企业联盟标准”
    由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简称“联盟标准”),15日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玩具展上发布,长期以来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缺失状况得到弥补。  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介绍,作为奶瓶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迄今尚未制定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市场销售的相关产品,有的只标注国外标准,有的只标注国家材料和卫生标准,有的标准错误,还有很大一部分未标注任何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有一部分产品标注了企业标准,但企业间的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存在漏洞,造成政府监管缺乏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奶瓶的使用对象是婴幼儿,是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之一。关注奶瓶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梁梅说。  据了解,在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联盟标准”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婴幼儿奶瓶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奶瓶安全要求、标识、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方法、判定准则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其中,奶瓶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紧跟国际标准要求。  按照计划,这一“联盟标准”拟于明年3月正式出台并实施。国内相关检测机构依照“联盟标准”检验测试联盟成员企业的送检产品。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谷世峰认为,标准是一把尺子,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联盟标准”将成为相关成员企业生产奶瓶的执行标准,也应成为企业自觉遵守的“最低门槛”。
  • 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执行
    套头衫领围大于等于52cm  外露绳带长小于等于14cm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渝)婴幼儿服装不可干洗、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凡涉及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  甲醛不得超20毫克每千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中对于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的量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  解读:甲醛溶液就是福尔马林。生产企业在面料生产的过程中,加入大量含甲醛的染色助剂和树脂整理剂,目的是为了使衣服不起皱、不缩水、不褪色。但如果给孩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甲醛会慢慢地释放出来,孩子吸入后,最明显的症状是疲倦、失眠、头疼、咳嗽等,皮肤长期接触甲醛还会引起皮疹,这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并可诱发癌症。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标准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解读:分解芳香胺染料又叫偶氮染料,即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是一种价格低廉、着色力强的染料。该种染料无色无味,目前已知的23种芳香胺可合成染料几百种。其中以2-萘胺和联苯胺致癌毒性最强。联苯胺可以导致多种癌症,癌症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0倍,并且潜伏期长达20年。  pH值须在4.0至7.5之间  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的肌肤,服装的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  解读: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人体免遭感染的作用。标准要求PH值应在4.0~7.5之间,这时孩子穿着最舒服。  给宝宝选服装有窍门  一看二闻三洗  一看  首先应看产品标签上有无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婴幼儿服装产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被分为A类,在选购时应注意服装上是否标有“GB18401A类”或“安全类别A类”等字样。  二闻  闻一闻上面有没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香味或其他怪味。买儿童服装时,以选择用染料、涂料少的素色、印花图案小的产品为好,尽量不要买印花鲜艳、面料挺、硬的产品。  三洗  甲醛易溶于水,购买的服装水洗后再穿能减少其含量,新童装应放置一两个星期再穿。
  • 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 婴幼儿饮用水标准受关注
    p  2016年4月3日下午5点左右,发源于江西武功山向东奔流的袁河,在途经分宜县(新余下辖县)的水域发现了少量死鱼。这条河流的下游是新余市仙女湖,该水域是新余第三水厂的水源地。 4月14日,环保部初步认定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启动事件调查程序。因停水和水污染,不少婴儿家长表现出担忧,甚至将孩子送往外地亲戚家暂住。/pp  婴幼儿各项生理机能还未成熟,大多数家长都会格外注意其饮食和饮水健康。随着国内市场上婴幼儿饮用水的大量出现,公众对婴幼儿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关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世卫组织和多个国家都发布了对婴幼儿饮用水的要求或者标准。/pp  strong婴儿饮用水矿物质含量不能过高/strong/pp  婴幼儿肾脏浓缩能力尚未发育完全,高矿物盐摄入会加重婴幼儿脏器的负担。尤其是钙、镁、钠离子含量过高会增加婴儿的肾脏和代谢系统负担,对婴儿生长不利。因此,很多国家都对婴幼儿饮用水的矿物盐含量有严格的要求。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开发表《饮用水中的营养矿物质对婴幼儿营养的影响》,提出了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钠≤20mg/L硫酸盐≤200mg/L3。无独有偶,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瑞士儿科学会、奥地利联邦法律公报、英国卫生局等机构也都对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的矿物盐含量提出了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3b8464e1-a690-45ed-b4a1-936ad3b640f4.jpg" title="mp28235658_1439958871699_2_th.png"//pp  strong婴儿饮用水不能完全没有矿物质/strong/pp  另外,研究还发现,没有添加矿物质的淡化水,或低矿物质水,由于没有或缺乏基本矿物质不能作为理想的饮用水,因为,经常饮用这种水并不能使某些营养物质达到充足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中的营养》论文集文章中明确提到人们发现使用纯净水烹饪时,会造成食物(蔬菜、肉类、谷物)中各种必需元素大量流失。捷克共和国国家公共卫生研究院专门就饮用低矿物质水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发表结论,认为饮用低矿物质水几乎或只能摄入少量钙、镁,其它必需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量也非常低。而且由于低矿物质水不稳定,因此对与其接触的材料有较高腐蚀性,可能会增加摄入有毒金属的风险等等。/pp  大量研究结论指出低矿物质水不应作为长期主导饮用水。而婴幼儿相比成人,纯净水中几乎没有任何矿物质,并不适合作为婴幼儿饮用水。/pp  strong婴儿饮用水,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更严格/strong/pp  除了矿物质含量,婴幼儿胃肠道敏感脆弱,饮食卫生要求也相对较高。国内外权威部门对于提供给婴幼儿的饮用水或液体食品均有较为严格的微生物要求。例如,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以不危害婴幼儿和低龄儿童的健康作为天然矿泉水和瓶装矿泉水的固定标准。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对标明婴幼儿可饮用水专门做了详细的水质规定:1.不含有致病微生物特别是隐孢子虫菌和贾第鞭毛虫 2.不冒泡(CO2 含量小于250 毫克/ 升) 3. 如有医疗补充的话氟含量小于或等于0.3 毫克/升,没有该补充氟含量为0.5 毫克/升 4. 硫酸根含量小于或等于140 毫克/升 5.钙含量小于或等于100 毫克/升 6.镁含量小于或等于50 毫克/升 7.就放射性物质而言,总α活性小于或等于0.1 贝可/升,β总活性小于或等于1 贝可/升, 水所致的年有效剂量小于或等于0.1 mSv/an, 氚含量的小于或等于100 贝克/升。/pp  根据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真正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必须满足无菌、适宜的矿物质含量以及更加严格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对于6 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要求商业无菌标准,并对微生物、污染物及原料都有相应的规定。而我国在瓶装饮用水标准上,未考虑婴儿饮用问题。/p
  • 解决方案 | 谱育科技ICP-MS测定婴幼儿乳粉中重金属及矿物元素
    前 言婴幼儿免疫系统尚未充分发育,微量的重金属即可对婴幼儿形成不可逆的伤害,严格管控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污染,提供充足的营养矿物成分,对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发育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21年3月5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宣布了一项旨在降低婴幼儿食品中有毒重金属含量的计划。2021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三项新国标,并计划于2023年2月22日实施,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焦点话题。新标准中,对矿物元素成分做出了如下具体修改:对钠、钾、铜、锰、碘、硒等多个矿物质指标含量值进行调整,并且更新了检测方法,新增铁、锌、磷3个指标在豆基配方食品中含量要求;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由可选择成分改为必需添加成分。为应对新标准中矿物质元素更低限值及更高检测要求,谱育科技SUPEC 7000 ICP-MS 搭配 EXPEC 790系列 超级微波 ,完美适配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及矿物元素的检测需求,为婴幼儿食品的安全、营养保驾护航。技术难点待测元素种类多需实现多元素同时检测,常规分析方法,如容量法、比色法不能满足其检测需求准确度要求高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矿物元素:钠、镁、钾、 钙、 锰、铁、铜、 锌、硒需精确标注具体数值,对检测准确度要求高。消解需彻底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磷需用钼蓝分光光度法检测,对溶液澄清度要求高,消解需彻底,以避免消解残留对分子光谱测量结果产生影响。仪器优势+多元素同时检测独有的高精度纯Mo材料、2.0MHz低频驱动四极杆,可测定72种元素,兼具优异的质量轴稳定性,一次运行即可同时测定多种元素。+高灵敏、强稳定性专利的碰撞反应池技术,分布式进气系统最大限度消除干扰,大大提高碰撞效率,提升灵敏度,长期稳定性 (RSD) 3%。+消解彻底超级微波化学工作站提供的280℃超高温度与180Bar超高压力条件,可轻松将乳粉有机物消解。配置价格低廉的石英玻璃消解管,节省实验成本。应用案例谱育科技应用实验室使用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GB 10765-2021中指引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采用EXPEC 790s对样品进行彻底消解,采用六极杆碰撞池技术降低高基体分子离子对待测元素产生的质谱干扰, 同时在线加入内标校正非质谱干扰效应,建立了婴幼儿乳粉中Pb 、Na、Cu、Mg、Zn、K、Fe、As、Ca、Se、Mn 11种元素的检测方案。结果表明:该方法具有高取样品量(1g),高回收率( > 90%),高精密度(RSD 7.5%)的特点。满足婴幼儿食品的检测需求,并且部分条件高于国标要求。待揭示实验过程与结果仪器和试剂… 仪器:SUPEC 7000、EXPEC 790s。样品前处理 … 称取样品 1 g(准确至 0.0001 g)样品于微波消解罐中, 加入浓硝酸和过氧化氢, 放置1h,按照微波消解仪的最佳升温程序进行消解,冷却后取出, 缓慢打开罐盖排气, 将消化液转移至 25 mL 容量瓶中,用少量去离子水洗涤消解罐 3 次, 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并定容至刻度,混匀备测,同时制备试剂空白样品。仪器测试条件 … 检出限 … 按样品空白连续 11 次测定的 3 倍 SD 作为各个元素的检出限,结果列于表 3。准确度 … 按样品前处理方法消解奶粉标准样品, 采用SUPEC 7000 分别测定 3 个平行样品,考察各元素的方法准确度和精密度,结果如图1、2 所示,3个平行样测量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均小于7.5%。结果讨论 … 本文采用 :EXPEC 790s微波消解结合SUPEC 7000 测定婴幼儿乳粉中钠、镁、钾、钙、锰、铁、铜、锌、砷、硒、铅等 11 种金属元素,计算方法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结果表明,该方法具有高取样品量(1g),高回收率( > 90%),高精密度(RSD 7.5%)的特点。满足婴幼儿食品的检测需求,并且部分条件高于国标要求。
  • 卫生部:婴幼儿奶粉不允许添加过量“脑黄金”
    26日,卫生部官方网站贴出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注明: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仅限儿童配方粉)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即DHA)的含量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必须≤0.5%。而记者根据专家给出的公式计算出目前市场上含量最高的奶粉DHA比例仅为0.31%。  有标准当然比没有标准好。不过从市场的实际情况看,以DHA为卖点的婴儿奶粉品牌都没有超过这个限值,这样的标准,多少让妈妈们感觉“形同虚设”。  市场DHA成销售噱头,蔓延多个产品  由于DHA具有的有助于脑部以及视敏度的发育的功用,因此它也被称为“脑黄金”,频频出现在各式各样的广告当中,尤其是婴幼儿产品广告,“富含大量DHA”已经成为了这些产品最为常用和最具杀伤力的广告语。  记者昨日在市内某商场的奶粉卖场发现,基本上国内外所有品牌奶粉都在包装最显眼的位置用醒目的颜色和字体突出“DHA”。记者从货柜上取出三罐净含量相同,但品牌不同的奶粉,三者的DHA含量各不相同,以百克奶粉计算,含量最高的达到了90毫克,而最少的一罐仅有8毫克。  “奶粉是不是DHA含量越高越好?”记者询问一旁的促销员。  “那当然咯,这个来自于深海鱼油,你看看,这个有90毫克,这个才35毫克,那这个(90毫克)绝对比那个(35毫克)好咯。”促销员拿着一罐奶粉信誓旦旦地保证。  记者从她的口中了解到,大部分的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食品的时候往往将DHA含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产品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记者发现目前添加DHA的食品越来越多,从原先只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加入逐渐运用到米粉、食用油等产品上,“消费者认为产品含有DHA就营养,含量越高则越营养。”卖场的促销员坦言。  专家过量摄入反而降低婴幼儿免疫能力  DHA运用如此广泛,然而,为什么卫生部的新标准要对DHA的添加量进行很明确的数据限制?究竟是否如大多数消费者所认为的DHA摄入越多越好呢?记者电话采访了湘雅附二的营养学专家唐大寒。  “摄入越多越好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任何营养的摄入都必须在一个度的范围内,一旦一种营养摄入过量就会打破人体所需的营养平衡链条,很明显这对于人体健康而言绝对是负面影响。”  国内资深奶业专家王丁棉对媒体表示,奶粉行业对DHA添加量的多少一直存在不同意见,但是“在DHA食品面市后,并未因为添加后出现过负面的投诉,也没有读到企业能提供儿童食用后会特别聪明的临床数据。”不过他直言DHA如果加得太多,同样会造成婴幼儿消化吸收负担以及降低免疫能力。
  • 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雀巢(中国)公司昨发表声明强调其产品安全  据英国《星期日电讯报》的最新报道称,瑞典研究人员发表论文称,包括雀巢在内的9种欧洲知名品牌的婴儿食品含有毒重金属砷、铅与镉,其含量虽未达世界卫生组织(WHO)规范的上限,但婴儿长期食用,仍会导致智力受损,甚至出现行为异常。据悉,欧盟委员会官员已决定召开紧急会议,商讨重新制定新的婴儿食品安全标准。  这份研究的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9种知名品牌生产的供4个月以上婴儿食用的辅食,以及9种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发表研究论文的这所瑞典研究机构是世界顶级的医学院瑞典卡罗琳学院Miljomedicin研究所(卡罗琳学院有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颁发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而论文是发表在今年1月的国际权威学术期刊《食品化学》中。  针对瑞典研究机构发布关于婴幼儿食品中含有微量锰、镉和砷研究报告的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强调"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并称这些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国内食品安全专家指出,国际和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有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在限量范围内食用可以说是安全的。记者了解到,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至于镉等元素限量,则在农业部的标准《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有要求。  研究: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本报记者昨日从中山大学一位医学专家处拿到这份备受关注的论文英文原文(《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食品中高含量的必需元素和有毒元素--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细读后发现,该论文重点研究评估的是6个月龄婴儿食品中有毒与必需元素的含量和摄入。在大部分的配方食品,必须元素钙、铁、锌、锰、钼的含量都明显高于母乳。和母乳喂养比,婴儿食品日常摄入的锰含量高出十倍到几百倍,这一摄入水平可能损害健康。  据本报记者了解,论文的研究人员从瑞典市面购买了9种婴儿配方食品(从出生起可以食用)和9种幼儿食品(4岁龄以上食用)作为样本,并指出这些食品均为大型食品商生产,能在全球范围都能买到。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  从实验结果看,在婴儿配方食品一组,除了一款样品外都含有比母乳高的镉(1.3~20倍)、铅(1.6~3倍)和铀(1.7~46倍),其中3款样本的砷含量超过母乳2~3倍。  对比:谷物食品砷含量高于牛奶食品  至于幼儿食品的一组,基于谷物生产的儿童食品样本镁、锰、钼、砷、镉、锑的含量都高于基于牛奶生产的食品。基于大米的样本砷的含量更是特别高,达到17~33微克/千克,而其他食品只有0.2~3微克/千克。两款基于大米的食品还含有其他有毒元素。  记者注意到在分析砷危害一节,论文指,在实验样本中3个纯粹基于大米的样本的砷含量大约是30微克/千克,2个在大米外还添加进水果成分的样本其砷含量就轻微下降到18微克/千克。其中,一个样本的含量相当于人体每公斤摄入1微克的水平,如果每天喂食2次就已经接近欧洲标准的上限(2.1微克/千克),这个含量已经超过了健康安全水平。  论文称,多个研究已经发现大米和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时常含有较高含量的砷,当中大部分是以毒性最大的无机砷的形态而存在。砷除了能致癌外还能引发多种毒性反应,儿童对此尤其敏感。如果儿童在成长早期就从饮用水中摄入低剂量的砷,将会致病和致死,或者损害早期发育。  论文最后指,随着给婴幼儿辅食的流行,日常摄入的必需元素特别是锰、铁和钼在增加。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食品同时也可能带来高剂量的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它们主要来自于食品的原料。  调查:未找到论文提及的产品  有关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诸如"婴儿食品混入砷"等字眼,令不少妈妈恐慌。妈妈网上出现长达8页的讨论,不少妈妈表示迷茫,网友"wanghaomm"说,"如果水稻也有毒,那么,自己打豆浆米糊吃也是有害身体的呀!抓狂!还能吃什么?"  针对有关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特意发表声明,强调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报道中所及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雀巢在华联系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验用的产品根本不是中国生产,所以马上就排除中国产品不受事件影响。但被问到外国米糊产品大米来源是哪里时,该联系人表示"不清楚".  记者随后走访人民路上多家婴幼儿用品店,均没有找到论文提及的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品牌的米糊。米糊品牌都是亨氏、味奇、贝因美。后来记者在中山路上一家超市找到雀巢品牌的牛肉蔬菜配方米糊、胡萝卜配方米糊、鸡肉蔬菜配方米糊等11种婴幼儿食品,产地均为黑龙江。  不过记者在大型购物网站上,就找到论文提及的其他品牌米糊产品,而且都是宣称欧洲生产,诸如"HIPP喜宝香蕉晚餐有机燕麦米粉米糊"(43.5元)、"(瑞士品牌)德国产HOLLE天然有机大米米粉米糊250克4个月"(55元)、"Organix有机全麦米糊米粉"(62元)等等。  专家: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  到底为何米糊等大米配方食品会有砷?论文指出,婴儿配方食品中可能含有的毒元素是来自天然存在的原材料,或者来自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例如,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在2008年时就曾报告含有高于安全标准的砷。  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自然的因素或人为污染,重金属在土壤中微量存在。当谷物生长时,就会从土壤中吸收这些重金属,其中又以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国际研究已经表明,就算是微量的砷都有可能导致婴儿脑部损伤。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对食品中砷的规定是每公斤体重摄入约2微克,不过最近该局已经表示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世界卫生组织也暂时停止了对砷摄入量的建议,因为近期的研究显示就算微量的砷都可能致癌。  专家:标准限量以下食用安全  中山大学毒理学教授、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杨杏芬表示,国际上和国家都有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只要含量在标准限量之下可以说是安全的。  对于婴幼儿米糊等谷类食品,国家有强制标准,质监部门监督抽查时也会按照强制标准检测。不过,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铅、砷等污染物有限量控制,其中添加鱼类、肝类、蔬菜类的谷类辅助食品限量为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铅限量0.2毫克/千克。添加藻类的产品无机砷限量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限量0.2毫克/千克。  有NY 861-2004《粮食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的标准要求,其中大米制品镉(以Cd计)限量在0.2毫克/千克。  砷 (arsenic)是一个知名的化学元素,元素符号As,原子序 33.砷的硫化物矿自古以来被用作颜料和杀虫剂、灭鼠药。硫化合物具有强烈毒性,今天砷的拉丁名称 arsenium和元素符号As正是由这一词演变而来。三氧化二砷在我国古代文献中称为砒石或砒霜。小剂量砒霜作为药用在我国医药书籍中最早出现在公元973年宋朝人编辑的《开宝本草》中。  每天吃两次问题米糊  砷可能破坏神经系统  研究发现,如果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上述品牌的米糊等辅食,婴儿接触到致癌物"砷"的数量,比母乳喂养高出50倍 接触可破坏神经系统和肾脏功能的重金属"镉",数量比母乳喂养增150倍 接触可致永久性的智力受损伤或行为异常的重金属"铅",数量也要增8倍。
  • 婴幼儿谷类辅食2020版国标新变化(附各国婴幼儿辅食法规汇总)
    p  2020年7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标准将代替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pp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从内容层面而言,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增加了基本营养成分和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修改了添加糖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增加了包装要求。/pp  其中,考虑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状况,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对于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类别,单独规定了其能量值要求,为≥335(80)kJ(kcal)/100g。修改了碳水化合物计算方式的描述 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修改为8kJ/g。/pp  针对,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风险,根据婴幼儿喂养原则,结合产品实际需求,将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限量值进行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的总量≤0.6g/100kJ(2.5g/100kcal)。/pp  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为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品质,增加了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30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64a8e2d-dfab-45da-868e-17a3fba8acd7.jpg" title="001.png" alt="001.png" width="600" height="530"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7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8ccda21-5282-4d0f-a2a9-a68b3eeee21d.jpg" title="002.png" alt="002.png" width="600" height="407"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05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94353e1-4211-4942-b365-30cf90fe5796.jpg" title="003.png" alt="003.png" width="600" height="105"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4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9a21db7-94a4-46c0-872f-f5bb5a9f3de7.jpg" title="004.png" alt="004.png" width="600" height="224"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9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58ac15-6a9e-4255-81a8-75dd0be5660c.jpg" title="005.png" alt="005.png" width="600" height="89" border="0" vspace="0"//p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澳新、美国、日本和我国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均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部分指标的修订也参考了国际和各国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婴幼儿加工谷类辅助食品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CODEX STAN 74-1981);欧盟制定了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指令《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And Bab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6/125/EC);澳新食品标准局制定了婴儿食品标准《Food for infant》(STANDARD 2.9.2);美国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中未专门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美国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主要用于贸易协议使用的Cereal for Babies, Instant A-A-20022D;日本婴幼儿食品协会制定了《婴幼儿食品》推荐性标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详见表1和表2。/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66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5509733-558a-4d5e-913d-7f1115b6fb36.jpg" title="01.png" alt="01.png" width="600" height="166"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58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4191443-3da3-4705-904e-057ace14ac2c.jpg" title="02.png" alt="02.png" width="600" height="258"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81cc357-323e-4908-bbfd-ca599b5adf5d.jpg" title="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alt="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width="600" height="541" border="0" vspace="0"//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596.shtml" target="_self" title="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a/ppstrong  /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be429965-45dd-46ce-b3f3-335900124d8a.pdf" title="编制说明.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编制说明.pdf/a/p
  • 北京拨款千万元首次立项研发婴幼儿奶粉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科委获悉,由科委立项,市财政拨付给北京三元的1077.97万元即将到位,用于后者承担的&ldquo 安全健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研究与产业化&rdquo 研发项目。据了解,政府为婴幼儿奶粉研发专门立项,并拨付大额资金,在北京乃至全国都是首次。三元食品该项目的主持人表示,我国对母婴体质和营养需求等方面的研究存在很多空白,急需补上。  本市首次立项研发婴幼儿奶粉  市科委3月份公布的201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公布了今年100多个科研项目的预算数额。其中,&ldquo 安全健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研究与产业化&rdquo 一项的预算高达1077.97万元,比无人机系统研发、纯电动车研发等项目的预算经费都多。记者近日从市科委得到证实,该项目的承担单位是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刚刚启动,拨款即将到位。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北京市首次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研发专门立项,得到了有关领导批示,市科委给予了重点支持。鉴于目前国内婴幼儿奶粉几乎被洋奶粉垄断的局面,北京市立意要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合中国婴幼儿成长条件的配方奶粉,用科技手段打造民族品牌。按规定,市科委立项的科研项目通常采用招投标、定向征集等多种方式确定承担单位。而三元由于已经建有企业自己的高水平研发中心,且产品没有出现过一起食品安全事件,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声誉,所以以&ldquo 定向征集&rdquo 的方式成为了该项目承担单位的最佳人选。除了市财政拨付的1077.97万元,三元自己还要配置上千万元左右的科研经费。  跟踪调查奶粉喂养效果  在中国的年轻父母从海外大量购买洋奶粉成为潮流的时候,三元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这个项目,其中不仅包括对母乳成分组成的分析、营养代谢的研究,也包括对产品奶粉喂养效果的跟踪调查。  &ldquo 奶粉永远不能达到母乳的水平,我们只能尽量接近母乳,所以研制奶粉先要研究母乳。&rdquo 该项目的主持人,北京市乳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三元食品副总经理陈历俊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介绍,我国现有的对母乳的研究,大多还是1980年代的数据,传统上主要关注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成分的含量。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近年来国外奶粉大品牌都在持续研究母乳,让自己的产品模拟母乳&mdash &mdash 不仅模拟母乳的组成,还模拟母乳的喂养效果。国内一些乳制品企业也做过或正在做类似的研究,比如三鹿早在2003年就开始做一些基础研究,但三聚氰胺事件后就终止了。而北京市此次立项的研究,不仅要研究母乳、研制奶粉,还要在得到消费者许可的前提下,对奶粉消费者的喂养效果、健康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包括婴幼儿时期的发育、大小便、睡眠、情绪等,儿童时期的发育曲线、肠道菌群等,乃至再后期的消化系统健康。  项目资金将做审计和考评  目前,三元的项目团队已经成立。除了三元的技术中心,团队成员还包括北京市乳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大医学部、中国农大、首都儿科研究所的一些专家,国内多个妇幼保健医院也参与合作。目前研发刚刚开始,其中对消费者的跟踪调查待通过北大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就将启动。  如何确保1077.97万元的资金使用到位,市科委表示,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已经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了财政预算评审。经费拨付后,还将对项目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经费自查、经费审计和绩效考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三元方面也表示,在立项的同时已经建立起一整套符合项目特点的经费内部监管机制,将定期组织自查,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性。
  • 甘肃2016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 四成婴幼儿服装不合格
    1月2日,从甘肃省质监局获悉,近日发布了甘肃省2016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予以警示。监测的10类商品涉及婴幼儿服装,婴幼儿服装风险监测的60批次中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有42批次。实体店采样40批次,不符合率为72.5%。网络交易平台采样20批次,不符合率为 65%。  省质监局风险监测的60批次中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有42批次:  其中实体店采样40批次,不符合29批次,不符合率为72.5%  网络交易平台采样20批次,不符合13批次,不符合率为65%  抽查范围:  兰州市大、中型商场、服装批发市场及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60批次婴幼儿服装产品  监测项目:  婴幼儿服装产品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唾液色牢度及纤维含量六个项目  分析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  1.本次风险监测超过半数以上婴幼儿服装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有些为三无产品   2.少数婴幼儿产品存在影响服装穿着舒适性的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甚至与标注的纤维种类不一致,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尤其是个别婴幼儿服装涉及到人体安全的pH值、甲醛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指标超出国家安全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饮具:荧光性物质符合率仅为47.5%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省内销售(含网络销售)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全省范围内的实体销售和网店。风险监测发现:蒸发残渣 (4%乙酸)项目符合率为90%,蒸发残渣(正己烷)项目符合率为87.5%,脱色试验项目符合率为100%,有21批次产品的荧光性物质项目最大荧光面积远超过标准要求的5cm2限值,项目符合率仅为47.5%。  塑料书皮:  2批次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大于0.1%  本次风险监测区域为流通环节,共采集40批次样品,采样区域为学校周边的文具店、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成规模销售的网店。在对邻苯二甲酸酯项目进行风险监测后发现:2批次塑料书皮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大于0.1%,对于使用塑料书皮的青少年儿童来说存在较大风险。  衣料洗涤剂:  活性物含量不达标去污力不够  共采集衣料用洗涤剂样品43批次,不符合率为53.5%,主要表现为活性物含量不达标,去污力不够。  一次性筷子二氧化硫浸出量:  仍有7批次达100mg/kg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省内中小型餐馆、学校周边路边摊、批发市场。在对3个项目进行风险监测后发现:4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子产品的二氧化硫浸出量、大肠菌群、致病菌检测全部符合要求。其中二氧化硫浸出量虽未超出国家标准限值,仍有7批次二氧化硫浸出量达到100mg/kg。  钻石饰品:  未发现合成钻石的存在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兰州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中、小型商场,专业珠宝商场和专卖店等。风险监测发现:本次抽查40批次共 1038粒钻石,其中1批次饰品配石共23粒为仿钻且标签未明示 18批次饰品未在标签上注明其配石为钻石,但其所配鉴定证书上皆标明配石为钻石字样 2 批次饰品在标签和鉴定证书上都未标明配石为钻石 1批次饰品既无标签也无鉴定证书 18批次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标示。未发现合成钻石的存在。
  • 贝因美等品牌婴幼儿罐装食品被曝汞含量超标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朱立毅)记者3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有关部门对婴幼儿食品开展了重点风险监测。在最近对830份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监测中发现,807份样品检测合格,标称“贝因美”“亨氏”“旭贝尔”品牌的23份以深海鱼类为主要原料的样品有汞含量超标情况。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事企业召回问题产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汞含量不得超过0.02mg/kg,此次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平均监测值为0.03mg/kg,经科学评估,不会对婴幼儿造成健康影响。  据了解,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立即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要求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盐城富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经初步调查,鱼泥、鱼酥罐装食品汞超标的原因是企业使用的深海旗鱼和金枪鱼原料带入。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其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甲基汞限量为1mg/kg。经风险监测,未发现相关食品汞含量超标情况。
  • 澳新食品标准局征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新成分的意见
    2012年12月17日消息,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当日发布通知,就一份在婴幼儿及儿童奶粉中使用一种新成分的申请征集意见。  FSANZ首席执行官McCutcheon称,FSANZ正在考虑关于提炼自蔗糖的短链低聚果糖(fructo-oligosaccharides,FOS)的使用申请,申请的使用限量水平与从菊粉(inulin)中提炼的物质,包括菊粉中提炼的短链低聚果糖一样。  短链FOS是不易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制造商希望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添加这些物质,以更好地让奶粉喂养的婴儿具有与母乳喂养孩子同样性状的更软的大便。  该申请要求允许将源自蔗糖的短链FOS添加到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以及一到三岁儿童的辅食中。  申请方同时要求允许将一种源自转化酶的新微生物用作在蔗糖中提炼短链FOS的加工助剂,该转化酶从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真菌某个菌株中获得。  对于这份申请,FSANZ还未发现任何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有影响的问题。  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1日。
  • 食药监通告2016年11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
    2016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7批次,因标签印刷错误导致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余样品均合格。本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59个指标。  标签印刷错误产品情况如下:深圳市罗湖区爱婴淘儿童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倍优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碘的单位印刷错误,将单位“μ g/100kJ”错误印刷为“mg/100kJ”。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检验报告后,已责令企业对存在标签瑕疵的产品实施召回,查明、整改了企业制罐印刷过程中的问题,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小贴士: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和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 检亚麻酸、亚油酸与α 麻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或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等59个指标。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美国称在降低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2023年4月5日,美国食药局(FDA)称在降低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砷、铅、镉、汞含量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除了监控一般食品的供应安全外,FDA还特别重视降低婴儿米粉中的无机砷含量。FDA为婴儿米粉制定了100ug/kg的无机砷含量行动水平,该水平值较之以前下降了近30%。此外,FDA还努力降低婴幼儿加工食品中铅含量的行动水平,将暴露于这些食品中铅的风险减少24-27%。迄今为止,FDA在减少儿童暴露于食品污染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FDA目标是将这种暴露减少到零,但这需要时间,FDA制定了最大程度减少婴幼儿经常食用的食物中铅、砷、镉和汞暴露的方法。FDA优先考虑婴幼儿暴露问题,是因为他们较小的体型和新陈代谢使他们更容易受到这些污染物的危害。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有机奶粉:欲做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终结者
    在历经“禁香令”和“激素门”风波之后,如何选购奶粉则成为大家最为关心、也最让人头疼的公众话题之一。  据记者调查,尽管禁香令尚未实施,激素门亦真相大白,然而公众消费理念已发生微妙的变化,从过去单纯对品牌的追求转变为品类的追求,而且处于食品金字塔之上的、针对婴幼儿的有机奶粉也大卖特卖。而其不添加香精香料,不含激素这两大优势促使消费者走上“有机之路”.  香料、激素影响健康  中山大学食品营养专家蒋卓勤对婴幼儿奶粉中添加香料表示“坚决反对”.他说,香精香料没有营养作用,不是必需的营养素,同时婴儿消化系统、解毒能力发育不全,长期食用会加重其新陈代谢负担。他主张所有婴幼儿食品中都不应该添加香精香料等各类食品添加剂。  对于性早熟的危害,济南市中心医院儿科的副主任医师彭惠介绍,“性早熟”的孩子成年后普遍要比同龄人矮 另一方面,“性早熟”儿童在成长中产生的自卑、怀疑心理也会影响孩子的心智成长 同时,由于心理与生理发育的不同步,甚至被坏人所利用。  选购有机奶粉看产地  近年来,“有机”作为一种代表时尚、健康、环保的生活形态理念,在生活中越来越受推崇。因为有机食品不仅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而且最大化的保持产品的天然成分,富含较多铁、镁、钙等微量元素及维生素C,因此专家建议,怀孕时妈妈就要尽量吃有机食品,对于味觉比较敏感的宝宝来说,有机食品更有吸引力。  专家们建议消费者,选购有机奶粉要仔细研究产品的产地和标识,比如少数国家禁止在乳制品中添加人工合成激素,这些产地的奶粉相对安全。如近期受消费者欢迎的澳优能力多有机奶粉。据悉,澳优奶粉的产地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少数严禁在乳制品行业使用人工合成激素的国家之一,而能力多有机奶粉所获得的中国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和澳大利亚NASAA双重有机认证,也成为消费者选购的理由。  针对近期引发的有机奶粉热潮,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消费者日趋理智,不再盲目追崇品牌,同时也昭示了行业发展趋势,既安全又营养的有机奶粉或将成为婴幼儿奶粉行业的中流砥柱。  相关链接  何谓有机奶粉?  据欧盟和国际有机运动联盟标准规定:出产有机奶粉的牧场必须经过至少3年净化期(转换期),而且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 牧草在生长过程中只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培养,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不使用人工合成物料 有机牧场的奶牛从未使用基因胚胎移殖技术,不使用生长激素、催奶药、抗生素等化学药剂 产品最后还需获得该国权威有机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
  • 出口至印尼的婴幼儿服饰2月起需符合偶氮染料和甲醛要求新规定
    近日,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强制性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进口至该国的婴幼儿服饰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染料和甲醛的规定。  SNI 7617:2010标准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服装的面料,以及36个月龄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面料,包括了由各种类型的纤维或其混纺纤维组成的针织和梭织面料。标准要求,含有还原条件下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类物质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上述两个年龄组的儿童服装,“零”甲醛要求(少于20 ppm的结果在报告中可以写为“未检出”)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的服装,而75 ppm的要求则适用于36个月龄以上的童装面料。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多用于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在特殊条件下会分解产生多种致癌芳香胺物质,从而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偶氮染料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德国于1994年7月颁布禁用部分染料法令,欧盟也已于2004年公布指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同时,甲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头痛,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皮肤坏死,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甚至可能诱发癌症。服装面料生产过程中,为了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剂中添加甲醛。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甲醛,并被人体吸收。目前欧盟对服装中的甲醛还没有推出统一的限定法规,但在一些主要国家如德国、英国、美国等都有一些法规限定纺织品中甲醛的使用,我国也已制定了标准。  根据统计,2012年全年,宁波地区检验检疫出口至印尼的各类纺织品共112.47万美元,其中,婴幼儿服饰仅一批,货值为262美元,与前两年相比,呈大幅下降趋势。为稳定出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服装出口企业,随着各国对于婴幼儿产品安全关注度以及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除了偶氮染料和甲醛外,服装中禁用物质范围的逐步扩大将是纺织业的发展趋势,因此,企业一要及时关注相关技术贸易措施信息,了解国外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二要积极在开发替代染料方面下功夫,选用无害材料,谨防原料中的有害物质超标,三要熟悉检测项目及各项指标,同时寻求可靠的认证检测机构,根据检测要求及时送检,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 岛津看食界:婴幼儿奶粉及保健品中有害物质检测
    前段时间,香港特区奶粉限购令的出台以及频频发生的奶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民众对于奶粉及其制品质量的反思。 宝宝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一直处于不停地生长和发育的状态,有些生长发育是我们能够看到的,比如身高、体重的增长,有些生长发育是我们看不见的,比如神经系统、内脏器官的发育。当人体吸收到少量有毒有害物质时会通过自身的肝脏、肾脏、泌尿系统通过正常的新陈代谢排出体外,而对于婴幼儿来说,由于自身发育和免疫系统不完善,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耐受性比成年人低。宝宝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目前的健康受到损害,还要考虑到这些损害会不会给孩子将来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关注宝宝食品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婴幼儿奶粉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以下例举几例。 婴幼儿奶粉及保健品中的金属问题 重金属超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体会靠肝脏、泌尿系统和肾脏把一些有害物质解毒、排泄出去。可对于孩子来说,肝脏的解毒功能、肾脏的排毒功能还不完善,对有害物质的耐受性特别低。比如汞吸附性强,进入人体主要蓄积在肾、肝、脑等组织,而且排泄时间慢,会导致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等。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出现头痛、眩晕、乏力、困倦、便秘和肢体酸痛等症,儿童铅中毒则危及神经、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使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抗病力下降,临床表现为烦躁不安、食欲减退,有的伴有腹泻或便秘。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类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居民的健康保健消费逐年攀升,对营养保健品的需求十分旺盛。铁是合成血红蛋白的主要原料之一。血红蛋白的主要功能是把新鲜氧气运送到各组织。铁缺乏时不能合成足够的血红蛋白,造成缺铁性贫血。锌是人类必需营养素,它参与婴幼儿的正常生长发育,维持人类健康,因此,预防锌缺乏是非常重要的。钙是人体所不可或缺的营养素之一,每天摄入足够的钙,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增强人体对生活环境的适应力。镁元素对于骨骼的物理结构有很大帮助,如果血液中的镁元素缺乏,就会引起低血钙、抑制甲状旁腺素作用、抑制维生素D的作用,这些都会导致骨质流失的增加。保健食品虽然不同于药品,但也有具体的含量,如果分量不够,那它不过就是精神安慰剂。因此,铁锌镁钙量一向被视为保健品中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而检测保健品中的有益元素的含量同样十分必要。奶粉中双氰胺的残留问题 2013年1月24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宣布,该国牛奶和奶粉中发现存在低毒的化学物质双氰胺残留,新西兰政府已经下令禁止含有双氰胺的奶制品销售和出口。双氰胺(英文名Dicyandiamide,缩写DICY或DCD),又名二聚氰胺、二氰二氨,是一种白色菱形结晶性粉末,可用作三聚氰胺生产原料及医药和染料中间体。作为化肥增效剂,双氰胺与氮肥配用时,能抑制亚硝酸菌、硝酸菌、脱氮菌活动,减少氮肥硝化、脱氮作用,提高氮肥利用率。据报道,为了保持草场的肥沃,防止肥料的副产品硝酸盐流入河流和湖泊,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新西兰农民会在牧场喷洒双氰胺,由于牧草含有双氰胺,造成奶牛摄食牧草后,在牛奶中有残留。 婴幼儿奶粉中的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问题 前段时间,美赞臣、惠氏、雅培三大品牌的1段奶粉被指违添香精事件,让添加剂香精&ldquo 香兰素&rdquo 走进了消费者的视野。香兰素(Vanillin),又名香草醛,为一种广泛使用的可食用香料,可在香荚兰的种子中找到,也可以人工合成,有浓烈奶香气息。广泛运用在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息的调香食品中,如蛋糕、冷饮、巧克力、糖果。目前还没有相关报道说香兰素对人体有害。 但是不可过量,据欧盟专家委员会2000年2月24日报导,大剂量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损伤肝、肾等。大剂量食用这种香精的婴儿会造成肝肾损伤,而婴儿对一种奶粉产生依赖与添加此类香精有关。 宝宝食品安全,是牵动每一个家庭的重大问题,要保证宝宝健康成长,首先就要给他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家长们也应该从近期频频儿童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中,得到一些启示,比如:要高度重视食品中的添加剂,分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学会看食品标签等。总之,在选购食品时,为孩子把好关,最大可能地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 针对上述问题,岛津分析中心提供了问题物质的检测方法。 了解详情,请点击《家有宝贝初长成,食品安全要保证》。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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