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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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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化学品相关的论坛

  • 165万!青岛海关技术中心(西海岸实验区)试剂耗材、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quote][b]项目概况[/b]试剂耗材、办公用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quote][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BHGJ20230505001项目名称:试剂耗材、办公用品采购预算金额: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共3个包。第一包:试剂耗材,第二包:气体,第三包:办公用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供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涉及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1包);4.具有涵盖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1包);5.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807室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户名称: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8027 5020 0422 742 邮箱:zhaobiao2bu@126.com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807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新悦路83号联系方式:徐科0532-58253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青岛市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807室联系方式:谢工13708958882、赵工186698182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工电 话:  13708958882

  • 【资料】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二年十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范围:  (一)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中的危险化学品;  (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一)、(二)确定的危险化学品,汇总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单位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记机构  第五条 国家设立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所在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登记中心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辖区登记办公室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登记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颁发与登记编号的管理工作;  (三)建立并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  (四)设立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 国务院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40条具体任务,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方案》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统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产业工人培养。《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来源::中国政府网)

  • 【转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手续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临时性购买)手续,请注意以下告知: 为加强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增加工作程序及规定,具体如下:一、许可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申请地点 凡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到所在公安局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三、 审核形式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本许可的审核形式是实质审核。治安部门不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形式、实质内容进行审查,而且还要对申请单位的治安安全设施、措施、制度进行核实。四、 许可条例(一)、受理材料要求1、 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须提交的材料生产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 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经营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3)市安监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4)剧毒化学品使用、贮存等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2、 申请《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须提交的材料:(1)《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2)购买单位出具的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法证件。(二)、现场实地审核1、 剧毒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专用仓库库房结构必须符合“严密、坚固、通风、干燥”要求,并根据所贮剧毒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2、 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和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室、柜必须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潮、防盗及防泄等安全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还必须安装“铁门、铁窗、铁护栏”、剧毒化学品贮存单位应该设置防盗报警装置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3、 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物品出入库应该建立核查登记制度;4、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部位(车间或实验室)须设有明显的剧毒化学品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5、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要根据所用剧毒化学品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和必要的救护用品;使用剧毒化学品需实行双人使用制度,使用部门不得设置剧毒化学品小仓库;6、 车间、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后剩余剧毒化学品应当及时退回贮存场所;7、 库内物品应当按规定有序存放,化学性能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剧毒化学品不得在仓库或同一贮存室(柜)内存放。 五、许可程序 需要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地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以本公安机关的名义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公安分、县局向申请人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核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七、事后监督 (一)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二)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浦东公安分局负责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和管理工作。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资料】化学品理化档案库

    参考文献:[color=#DC143C]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周国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 [/color][color=#00008B]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1-6)卷张维凡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2~1998年。 [/color][color=#DC143C]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color]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和化工部北京化工研究所环境保护研究所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 [color=#00008B]化学物的毒性及其环境保护参数手册[/color]董华模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 [color=#DC143C]石油化工原料与产品安全手册[/color]王广生主编,中国石化出版社,1996年。 [color=#00008B]石油化工危险品安全手册[/color]聂兴桥、董定龙主编,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 工业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手册[苏]H.B.拉扎列夫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88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技术万本太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年。 常见有毒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技术与监测方法胡望钧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 化学危险品安全实用手册杨胜壁等编,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化学品安全管理手册陈赛阳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 有机化合物污染化学金相灿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年。 环境优先污染物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课题组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 有毒化学品研究与管理技术中国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和《上海环境科学》杂志社编,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2年。 有毒化学品的健康与安全指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 有毒化学品毒性和标准简明手册霍本兴等编译。 化学危险品消防与急救手册《化学危险品消防与急救手册》编委会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年。 分析化学手册,第四分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84年。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杭世平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84年。 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方法陈安之主编,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 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编写组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83年。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 水质分析大全张宏陶等主编。 城市和工业废水中有机化合物分析王克欧等译。 农药张一实、张怿主编,中国物资出版社,1997年。 农药残留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中国商检局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86年。 食品中添加剂的分析方法中国标准出版社,1988年。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标准手册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年。 水质分析张曼平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分析化学文摘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重庆分社,1982~1993年。 现代环境监测方法张晓林、唐国忠主编,天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 水和有害废物的监测分析方法周文敏等编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 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平价手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第19版)部分译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1999年。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第15版)美国公共卫生协会等编著,宋仁元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年。 简易快速水质检验手册吴静贤等主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 环境污染物质与毒性山根靖弪等编著,贺振东等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 环境化学手册赫茨英格主编,许征帆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8年。 环境中微量重金属元素的污染危害与迁移转化廖自基编著,科学出版社,1989年。 农药环境毒理学研究蔡道基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 国外环境标准选编中国标准出版社,1984年。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3095-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Z-1999)。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0863]化学品理化档案库[/url]

  • 【转帖】日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对各种日用化学品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多,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均提出了严格要求。 日常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管道煤气或液化石油气,洗发香波、摩丝、装修用的油漆、胶粘剂,药品,漂白水等。 在购买、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运输该些物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危险化学品应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购买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说明书中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主要组成与性状、健康危害、急救措施、燃爆特性与消防、灭火方法、泄漏应急行动、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储运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理化性质、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环境资料、废弃、运输信息和法规信息等16项内容予以了详细说明。 若该商品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向有关部门咨询,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多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人们可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另外,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存,储存场所应远离火种和未成年人无法接触的地方。 如:各种药品、漂白水、油漆等应储存于儿童无法触摸的场所。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详读该危险化学品的说明书,注意其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应急措施。 如:管道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关牢阀门,注意使用场所通风。 家庭装修中使用到的油漆、胶粘剂中因含有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等溶剂,它们不但属于易燃液体,同时还含有毒性。在装修场所应禁止吸烟和点火,装修后应注意室内通风。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单位和部门予以处置,人们应根据该类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交由回收单位,严禁各类废弃危险化学品混放或私自处理。 如:不得私自放空或者倾倒残液,应由供气厂家处理带有残液的气瓶和报废气瓶。不得将废弃的摩丝包装瓶、油漆罐、电池等投入火中燃烧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严禁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交由专业的运输部门。该运输部门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如:火车、汽车和飞机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 在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有关应急部门求救,如火警、医院和危险化学品应急中心。同时需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所标识的应急救援方法进行处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只有做好了日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才能保证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 【转帖】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口管理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口管理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执行联合国, 国家环保总局, 海关部署,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 国家对化学品的首次进口和列入的化学品的进出口进行严格管理. 但是, 食品添加剂, 医药, 兽药, 化妆品和放射性物质不列入此管理范围.   化学品是指人工制造或者是从自然界取得的化学物质包括化学物质本身, 化学混合物或者化学配制物中的一部分以及作为工业化学品和农药使用的物质.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口管理范围是: 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完全禁止使用的化学品 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完全禁止使用, 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 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 生物累积, 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的有毒化学品 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品.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口的基本手续是: 化学品首次进口的外商或其代理人, 在向中国首次进口化学品之前, 无论该种化学品其他外商或其他代理人是否已在中国进行了登记, 都必须向我国环境保护局提出环境管理登记申请. 进出口列入的有毒化学品, 海关凭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 在有效期内实施〃一批一证制〃验收. 旅客携带进境有毒化学品, 严格按照办理海关手续.

  • 【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二○○二年十月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第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第九条 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安全评价报告;  (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资料】《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77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2005年5月25日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1994年3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加强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执行《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1989年修正本)(以下简称《伦敦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领域内从事化学品进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的首次进口和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 食品添加剂、医药、兽药、化妆品和放射性物质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化学品”是指人工制造的或者是从自然界取得的化学物质,包括化学物质本身、化学混合物或者化学配制物中的一部分,以及作为工业化学品和农药使用的物质。 (二)“禁止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完全禁止使用的化学品。 (三)“严格限制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禁止使用,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 (四)“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积、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品。 (五)“化学品首次进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其未曾在中国登记过的化学品,即使同种化学品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进行了登记,仍被视为化学品首次进口。 (六)“事先知情同意”是指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目的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化学品的国际运输,必须在进口国指定的国家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七)“出口”和“进口”是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化学品进出境手续的活动,但不包括过境运输。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实施统一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全面执行《伦敦准则》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发布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实施化学品首次进口和列入《名录》内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登记和审批,签发《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发布首次进口化学品登记公告。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凭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见附件)验放。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根据其职责协同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对外公布《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第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设立国家有毒化学品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的化学品的综合评审工作,对实施本规定所涉及的技术事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供咨询意见。国家有毒化学品评审委员会由环境、卫生、农业、化工、外贸、商检、海关及其它有关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本辖区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九条 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所经营的未曾在中国登记(除农药以外)的任何化学品,必须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免费提供试验样品(一般不少于二百五十克)。外商首次向中国销售农药的登记管理仍按《农药登记规定》执行,农业部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定期交换登记信息。 第十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在审批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时,对符合规定的,准予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并发给准许进口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对经审查,认为中国不适于进口的化学品不予登记发证,并通知申请人。对经审查,认为需经进一步试验和较长时间观察方能确定其危险性的首次进口化学品,可给予临时登记并发给《临时登记证》。对未取得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的化学品,一律不得进口。 第十一条 外商或其代理人为首次向中国出口化学品取得的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要求延续登记的,原申请人须在期满之日六个月提出换证登记申请。临时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应确认是否准予正式登记。遇特殊情况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延续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每次外商及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和国内从国外进口列入《名录》中的工业化学品或农药之前,均需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对准予进口的发给《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实行一批一证制,每份(通知单)在有效时间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申请出口列入《名录》的化学品,必须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 国家环境保护局受理申请后,应通知进口国主管部门,在收到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进口的通知后,发给申请人准许有毒化学品出口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对进口国主管部门不同意进口的化学品,不予登记,不准出口,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须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章。国内外为进口或出口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而申请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为绿色证,外商或其代理人为首次向中国出口化学品而申请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为粉色证,临时登记证为白色证。 第十五条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第一联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留存,第二联(正本)交申请人用以报关,第三联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第十六条 申请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的审查期限从收到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申请之日起计算,对化学品首次进口登记申请的审查期不超过一百八十天,对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的审查期不超过三十天。 第十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批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时,有权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要求补充有关资料。国家环境保护局应当为申请提交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十八条 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监制。第四章 防止污染口岸环境 第十九条 进出口化学品的分类、包装、标签和运输,按照国际或国内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装卸、贮存和运输化学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 因包装损坏或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口岸污染的,口岸主管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污染,并及时通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和消除其污染的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承担。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进行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而进出口化学品的,由海关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责令当事人补办登记手续;对经补办登记申请但未获准登记的,责令退回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出口化学品造成中国口岸污染的,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外贸管制规定而进出口化学品的,由外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因实验需要,首次进口且年进口量不足50公斤的化学品免于登记(《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除外)。 第二十六条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

  •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1994年3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加强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执行《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1989年修正本)(以下简称《伦敦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领域内从事化学品进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的首次进口和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食品添加剂、医药、兽药、化妆品和放射性物质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化学品”是指人工制造的或者是从自然界取得的化学物质,包括化学物质本身、化学混合物或者化学配制物中的一部分,以及作为工业化学品和农药使用的物质。(二)“禁止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完全禁止使用的化学品。(三)“严格限制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禁止使用,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四)“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积、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品。(五)“化学品首次进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其未曾在中国登记过的化学品,即使同种化学品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进行了登记,仍被视为化学品首次进口。(六)“事先知情同意"是指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目的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化学品的国际运输,必须在进口国指定的国家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七)“出口”和“进口”是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化学品进出境手续的活动,但不包括过境运输。

  • 【分享】韩国更新本国有毒化学品清单与观测化学品清单

    韩国国家环境研究院(NIER)5月24日宣告:本国“观测化学品”清单新增两种有害物质,韩国有毒化学品清单新增四种有毒物质。新增观测化学物质● CAS号 1071801-01-8:物质名称(4Z)-4-Dodecenenitrile (依据韩国TCCA《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第2011-2-66号) ● 物质名称-2-yl]oxy]methyl]phenyl]-N'-(4-methylphenyl)urea (依据韩国TCCA《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第2011-2-67号),CAS号未定新增有毒化学物质● CAS号 1892-03-1:物质名称1,3,3,4, 4,5,5-Heptafluorocyclopentene (依据TCCA 2011-1-615);● CAS号15396-00-6:物质名称(3-Isocyanatopropyl)trimethoxysilane (依据TCCA 2011-1-616);● CAS号12125-01-8:物质名称 Ammonium fluoride (依据TCCA 2011-1-617);● CAS 号1530-32-1:物质名称Ethyltriphenyl phosphonium bromide (依据TCCA 2011-1-618)。今年早期,NIER联合韩国环境部共同启动一项韩国化学品信息网站服务项目,该网站提供韩国所有化学品信息、新化学品通报及评估清单、韩国GHS名录、污染释放与迁移注册(PRTR)的系统服务。韩国现有化学品名录包含612种有毒化学物质和62种观测化学物质。[/td][/tr][/table]

  • 化学品电子手册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084]点击此处下载[/url]化学品电子手册是一个综合性的化学品手册电子手册软件。收集了包括化学矿物、金属和非金属、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基本有机原料、化肥、农药、树脂、塑料、化学纤维、胶粘剂、医药、染料、涂料、颜料、助剂、燃料、感光材料、炸药、纸、油脂、表面活性剂、皮革、香料等常用化学品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分子式或结构式、物理性质、用途和制备方法等。本软件采用全模糊检索技术,检索简便。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工具软件。本软件有多种检索途径,可以通过各种中文名称(如常用名、俗名、学名等)、英文名称(常用名、俗名、学名等)、用途、密度、沸点、折射率等进行检索。即使是化学品名称的关键字或关键词,也可以检索到相应的化学品。特别是通过用途检索途径,可以很快获得相关的化学品信息。本软件使用方便、快捷,简单易用。可供从事化学、医药、农药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师生参考使用。

  • 【转帖】怎样识别危险化学品!

    2002年3月15日,我国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按照国际惯例,第一次明确了“危险化学品”这一新概念。 化学品具有的多重性质致使其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性。同时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出现了新问题,监督与管理上的漏洞较多。有些地方和企业为获取局部或短期效益,忽视过程安全,导致化学事故屡有发生。用法律、法规调整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已是十分必要和迫切。 那么什么是危险化学品?所谓“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设施、环境造成损害的化学品。《条例》调整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易燃液/固体、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区分危险化学品,首先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试验方法,对化学品固有的性质进行实验,然后对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鉴别,最后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统一分类。资料显示,我国现在大约能生产45000余种化学品。目前,我国尚未开展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工作,主要是参考联合国运输专家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进行确定。 为尽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按国际惯例统一危险品分类和标识,降低化学品国际贸易成本,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的管理办法。预计不久将会有我国自己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方法出台。

  • 化学品的存储问题

    1. 强氧化性物质:实验室有强氧化性的物质(如重铬酸钾)MSDS要求要单独存放(不能与易燃和还原性物质、酸类混存)那我就这么一瓶强氧化性的化学品,也不能单独买个柜子放,我可以放在耐碱化学品柜,采用物理隔离的方式存放吗,在柜子里加个隔板,隔出一个小空间这样可以吗?2. 高毒性:高毒性的化学品,可燃但不是易燃爆的,例如间甲酚,需要单独买一个放高毒性的化学品柜子吗?或者直接和一般化学试剂一起存放,但是柜子买带通风的那种?3.易制毒:丙酮,它既是易制毒,又是易燃的化学品,是和浓硫酸这些易制毒放在耐酸柜里双锁管理?还是和易燃化学品一起存放,双人双锁管理?4. 强腐蚀性,但又不允许与酸、碱、氧化性一起存放的,如苯酚,单独买柜子又不划算,以上这些类东西是否能采用物理隔离、的方式,尽可能不单独存放?

  • 【转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李毅中 二○○六年九月二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罚 则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确定和公布本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第五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委托其他行政部门实施。   接受委托的行政部门不得将其接受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

  • 化学品定义是什么?

    化学品定义是什么?突然之间有些搞不清那些东西是化学品,那些不是化学品?比如,猪肉肯定不算。但是煤算不算?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全球化学品迎来风险管理时代

    目前,各国化学品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化学品风险管理制度,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降低化学品在其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风险。  自2006年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在全球推行以来,为了达成其2020年的目标即:在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之实行健全的管理,以便最迟在2020年把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方式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各国化学品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化学品风险管理制度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降低化学品在其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风险。  加强风险管理  日本经济产业省制造产业局化学品管理政策部负责人樫尾友里子表示:“日本化学品安全管理已经从原来的危害性管理上升到风险管理。”  据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经理温健麟介绍,日本化审法(CSCL)最早于1973年开始实施,是日本最主要的工业化学品管理法规。化审法自实施以来,分别于1986年、2003年、2009年和2011年的四次修订,其中2009年修订版特别加强保护化学物质安全相关的公共利益,建立化学物质风险评估体系,审核新化学物质的评估体系,建立高关注物质的管理办法。  修订后化审法要求所有化学物质每年必须申报[color=#434343

  • 【原创】如何正确选择化学品储存柜,确保化学品储存的安全?

    http://www.myequips.com/ShowNews.asp?id=566当今工业面对越来越多的危险化学品,它的安全储存,如何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与设备安全成为急需要解决的问题。火灾可以在瞬间无情地吞噬生命,摧毁财产。人们在每一次工厂火灾事故后的分析中发现,大部分火灾事故与企业的易燃及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及处理有关,而且,大部分类似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正确规范对企业内易燃及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及分类至关重要。化学品储存柜用于规范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液体及某些危险化学品包括腐蚀性化学品,也用来储存易燃、可燃的油品和油类、农药等。化工生产企业、实验室、医疗机构等各种场所会使用不同类型的化学品,因此需要不同的安全柜来储存。 下面是选择化学品储存柜的基本步骤和指南:一、 考虑储存什么化学品?化学品之间是否相容?选金属的还是塑料型的储存柜?第一个决定就必须是选择一个金属制造的储存柜还是聚乙烯塑料制造的储存柜。大部分情况下,选择金属型储存柜应该是合理的选择。但是你如果要储存极性、腐蚀性的酸或杀虫剂,你应该采用聚乙烯储存柜,因为聚乙烯具有很好的耐化学品腐蚀性。为了方便辨认和识别,经常用不同颜色的易燃、可燃和腐蚀性液体化学品进行存储,黄色表示可燃液体防火安全柜 红色表示易燃液体防火安全柜,蓝色表示弱腐蚀性可燃液体,绿色表示储存农药和杀虫剂。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6937.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6373.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6258.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6931.jpg1.1 通常储存的化学品物质有:1, 防冻液2, 易燃品3, 腐蚀品4, 柴油5, 干燥剂6, 易燃液体7, 油料(汽油等)8, 危险废物9, 油类等碳氢化合物10, 医学传染废物11, 机油12, 氧化剂13, 油漆14, 杀虫剂15, 石油16, 固体废物17, 溶剂18, 用过的油19, 反应性物质1.2 化学品之间的相容性互相抵触的物品严格分开储存,如高锰酸钾与甘油、松节油、酒精及丙酮;氰化钠与盐酸或硝酸盐;过氯酸与乙醇;铝粉与过硫酸铵;氯酸盐与硝酸铵、硫化锑或硫磺;铬酸酐与乙醇、硫酸或硫磺;硝酸与醋酐;硝酸铵与锌粉;硫氰化钡与硝酸钠;硝酸与噬吩或碘化氢;过氧化物与镁、锌或铝粉;氯酚盐、过氯酸盐与硫酸;黄磷、亦磷与硝酸、硝酸盐或氯酸盐;氧化汞与硫磺;镁与磷酸盐;氧与有机物或油类;发烟硝酸与硫化氮;丙酮与双氧水;苯与过氯酸;氢气与氯气或氟气;氨与氯气或氯化氢、磺化氢;氯与乙炔或乙烯等等一定要分开储存。金属钠和硝化棉,丙酮和电石,赤磷和电石,乙醇和苯、硫磺和H发泡剂等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同储存柜储存。1.3 其他类型的化学品储存柜ENPAC的卷帘式防泄漏化学品油桶储存柜、防泄漏化学品油桶储存屋和防泄漏化学品油桶储存柜可以储存2个、4个和8个标准55加仑圆桶,由于全部是聚乙烯材料制造,整个系统具有很好的耐化学品性,非常适合储存大容量腐蚀性或一般性化学液体,尤其适合户外储存。防泄漏化学品油桶储存屋和防泄漏化学品油桶储存柜内置有排气口。所有储存柜都可以用叉车操作,移动。实际上,它们就是一个移动的化学品或油品桶仓库,通过放在合适位置,满足消费严格规定。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6985.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9402.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859848.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0699.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1701.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439.jpg二、考虑化学品储存容器的类型和容积,确定正确的储存柜的数量和尺寸你的储存容器是55加仑圆桶、IBC集装桶、1-5加仑罐子、气瓶,还是别的?你还应该计算一下你需要储存多少化学品?每种化学品有多少量?这样你通过计算,可以得出是只需要1个小柜子呢还是1个比较大的柜子,还是几个大的柜子?处理方法是用叉车、托盘液压车,还是用手或其他方式?这些都是你觉得储存柜数目、尺寸的前提。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324.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773.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546.gif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883.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2148.jpghttp://www.myequips.com/uploadfile/201009/20100915095903562.jpg[fo

  • 冷冻饮品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品分类及购买领用

    冷冻饮品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align=center]一、分类及购买领用[/align]冷冻饮品生产因其生产过程中清洗、消毒、制冷、检验等工作需要,企业化学品多为强酸、强碱及易燃、易爆物质,为使其得到有效管控,在生产现场能得到合理利用,避免有害物质与食品接触、规范化学品使用人员操作,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冷冻饮品生产车间化学品分类:1、车间使用的化学药品有:火碱、硝酸、高效清洗剂、酸性清洗剂、碱性清洗剂、冷消毒剂、漂白粉、过氧乙酸、二氧化氯消毒剂、氯化钙载冷剂、设备润滑油、杀虫剂、灭鼠剂等。2、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3、化验室检测用:各类检测用无机试剂: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试剂、普通试剂。有机试剂:乙醇、甲醇、石油醚、乙醚等易燃可燃物质。4、制冷需要易爆物品:指存放在压力容器内,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如:氨气管路、设备、钢瓶,焊接用的氧气、乙炔等。5、油品:指维修和润滑设备用的黄油、机械润滑油、煤油、汽油等。二、化学品的购买和领用1、采购部门负责按照技术部门下发的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并索要产品相关说明、使用方法,采购的清洁剂、消毒剂等的化学品种类必须由技术部门确认。按技术处《清洗剂、消毒剂采购使用管理办法》执行。2、技术部门负责收集并保管生产厂内所使用的化学药剂的相关资料,质量管理部门应掌握生产厂内所使用的杀虫剂或捕捉器等的相关资料,并监督车间使用。3、采购部门对首次交易的供应商进行供应商评估;在化学品购入后连同厂家提供的使用安全数据清单一起交付使用部门,需暂存缓用的,应交由化学品仓库安排保管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可因管理不善引起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4、化学品保管人员要定期查询库存情况、使用情况,根据需要及时申请购买,合理控制库存量,防止延误使用或库存量太多导致超过保质期限及积压安全隐患。5、化学品到货后,化学品保管人员要及时填写《危险化学品台账》,领用时填写《化学品领用记录》。7、使用车间领用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及使用说明。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 【求助】化学品的存储

    过氧化物,强酸,强碱,易燃有机液体等化学品,请问应该如何分类存储,存储房间只有两间,请专家明示:哪些化学品可以放在一起存放?

  • 【资料】化学品测试导则

    化学品测试导则 The gul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 HJ/T 153-2004 2004-06-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的理性特性、生物系统效应、降解与蓄积、健康效应四个方面的测试要求。本标准的理性特性测试仅适用于纯化学物质;生物系统效应、降解与蓄积、健康效应的测试适用于纯化学物质和以产品出现的混合物、制剂。本标准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现有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价和环境监测。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1960]化学品测试导则[/url]

  •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前言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宏图 张海峰 郭飞鸿 张启波 李雪华 彭湘潍 李运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 危险化学品控制

    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替代控制、 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 但这一点并不是总能做到, 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选用不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风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 借助于有效的通风, 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 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防止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

  •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资料

    最近在忙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的,好不容易终于联系到公安局要到一份初次备案所需资料清单,分享给有需要的版友,如下:初次备案所需资料清单:1、从业人员登记表;2、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无排污项目的可不提供);4、易制毒化学品供应商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公安机关年度备案证明);5、单位基本情况(用文字说明,包含法人代表、股东成员、股本组成、生产经营范围、所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种类及年需求量、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单位情况等);6、生产工艺流程(用图表说明并标明在哪个环节使用哪种易制毒化学品);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8、易制毒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单位方位图(标明到达单位行车路线指引);10、易制毒化学品仓库方位图(标明仓库在公司的方位);11、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平面图(标明仓库内部所有物品存放位置);12、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专用物料卡样本复印件;1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监控显示屏、双门或双锁、仓库内部概貌、库存易制毒化学品外观及说明书等照片(彩色打印);递交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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