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兽药标准物质

仪器信息网兽药标准物质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兽药标准物质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兽药标准物质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兽药标准物质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兽药标准物质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兽药标准物质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兽药标准物质相关的解决方案。

兽药标准物质相关的论坛

  • 【讨论】过期的兽药标准物质如何处理?

    [B][color=#DC143C][size=4][font=楷体_GB2312]大家好!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从事兽药残留和农药残留的朋友请问你们实验室过期的兽药和农药标准物质如何处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标准可参考?[/font][/size][/color][/B]

  • 【求助】兽药残留标准品制备的技术要求不了解

    诸位师兄师姐: 大家好,我是刚入门的弟子,有些问题不懂,请师兄师姐多多指导。 我刚拿到一个题目是“食品中兽药残留标准品制备的技术要求”,我这段时间也查了这方面的资料,而目前查到的是关于标准物质、标准品制备的技术要求的资料,找不到关于兽药标准物质,或兽药残留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资料。请问师兄师姐,关于兽药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是不是有一些更加具体的技术要求。请师兄师姐提供关于兽药残留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的资料去那里查询这方面的资料。非常感谢师兄师姐的指导

  • 【求助】不了解兽药残留标准品的制备的技术要求

    诸位师兄师姐: 大家好,我是刚入门的弟子,有些问题不懂,请师兄师姐多多指导。 我刚拿到一个题目是“食品中兽药残留标准品制备的技术要求”,我这段时间也查了这方面的资料,而目前查到的是关于标准物质、标准品制备的技术要求的资料,找不到关于兽药标准物质,或兽药残留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资料。请问师兄师姐,关于兽药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是不是有一些更加具体的技术要求。请师兄师姐提供关于兽药残留标准物质制备的技术要求的资料去那里查询这方面的资料。非常感谢师兄师姐的指导。[em0812] 中国心 中国心

  • 我国的兽药残留标准有多少?

    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目前我国兽药残留标准数量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现在的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 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转)

    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2 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3 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4 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5 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 需要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的来这里报到

    本人近年来收集了兽医、饲料和兽药残留标准近6000个近3G(主要是国标和行标,也有少量地方标准,但没有国际标准),为更好地繁荣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准备向需要的同行无偿提供,需要的请跟贴,说明需要的标准号(最好有标准名称),如果实在说不上标准号的,也请说明检测对象和检测方法,以便检索。

  • 史上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史上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 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 兽残新手请教兽药残留标准品配置方法

    以前一直做农残,都是使用液体标液,逐级稀释为主,现在单位要开展兽药残留检测,GB/T 20759-2006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的标准溶液是用固体标准品配置还是液体的,大概了解了下好像用固体的多,也采购了固体标准品,想请教下配置方法或配置规程,谢谢啦!!

  • 要闻 | 我国将集中清理农兽药标准 2020年农残标准将过万项

    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就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和解读。记者: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专家: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记者: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专家: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记者: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专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记者: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专家: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记者: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专家:[/col

  • 《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

    《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已经发布并实施,化药卷电子版资料685M,中药卷电子版资料373M,内容相当丰富,值得拥有

  • 【求助】求救 兽药残留检测标准

    [em04] 可以帮忙吗?我想请教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标准,国标、部标、行标、地标、其他国家标准都好。如果帮忙,我将十分感谢

  • 兽药标准品的那些事

    大侠们,日常液质检测兽药中涉及到很多粉末状的标准品,有的还不是单体存在,诸如克伦特罗一般都是以盐酸克伦特罗存在。大家是不是日常配制过程中都要经过换算啊?内标如果是盐酸盐或者硫酸盐你们也是一样换算吗------因为内标只是做校正用,可以不换算吗?如果是液体的盐酸克伦特罗100μg/mL,我们要用 他做克伦特罗的曲线,浓度应该也是100μg/mL吧,不会存在换算吧。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剂型、使用对象以及停药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国兽药典委员会 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兽药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和用量的物质。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生物物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3、1抗寄生虫药 能够杀灭或驱除体内、体外寄生虫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2抗菌药 能够抑制或杀死病原菌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3消毒防腐剂 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染的兽药。 3、3、4疫苗 由特定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凡将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毒力致弱或采用异源毒制成的疫苗称活疫苗,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灭活制成的疫苗称灭活疫苗。 3、4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者应供给动物充足的营养,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支物自身的抗病力。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防止畜禽发病和死亡,力争不用或少用药物。畜禽疾病以预防为主,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遵守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管理规定。使用兽药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兽药产品。 4、2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准对动物直接施用。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3允许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是活疫苗应无外源病原污染,灭活疫苗的佐剂未被动物完全吸收前,该动物产品不能作为绿色食品。 4、4允许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4、5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5、1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用对象、使用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4、5、2停药期必须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 4、5、3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认证标准并抽检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 4、6建立并保持患病动物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家畜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主要成分。 4、7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4、8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 4、9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 4、10禁止使用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解热镇痛药,麻酸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麻醉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巴比妥类药等用于调节神节神经系统机能的兽药。 4、11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兽药。

  • 【讨论】36项农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近期实施

    从3月1日开始,36项检测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以及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残留量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36项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这36项标准包括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每项均可同时检测400多种农药及衍生物,总计能够检测的农药及衍生物达500种,可广泛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及动物肌肉等产品。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涵盖了目前国际上最为关注的18类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包括兽药原药及代谢物。同时,牵头完成36项国家标准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根据这些标准方法建立了629种农药和131种兽药及其代谢物的质谱图数据库。 业内专家认为,这些标准在检测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居国际领先水平。36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是对我国现有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为我国农、兽药残留的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另一方面,这些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实验室比对和广泛验证,取得了可靠的实验数据,其灵敏度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检测技术的国际地位,破解技术壁垒,规范农、兽药的使用,扩大农产品出口,具有深远的影响。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中违禁和限用药物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研制,特别要加快研制多残留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方法和精密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为扩大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确保消费安全提供先进、有效的技术支撑。

  • 【资料】相关法规--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size=4][font=黑体]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font][/size][size=4][font=Times New Roman]11[/font][/size][size=4][font=黑体])[/font][/size][size=4][/size][table][tr][td=1,1,60][align=center][size=4][font=黑体]编号[/font][/size][size=4][font=黑体][/font][/size][/align][/td][td=1,1,204][align=center][size=4][font=黑体]地方标准名称[/font][/size][size=4][font=黑体][/font][/size][/align][/td][td=1,1,420][align=center][size=4][font=黑体]申报企业[/font][/size][size=4][font=黑体][/font][/size][/align][/td][td=1,1,240][align=center][size=4][font=黑体]结论[/font][/size][size=4][font=黑体][/font][/size][/align][/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1[/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复方柴胡注射液[/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保定天拓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天津万象药业有限公司、天津保灵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临床无拆方试验研究,不符合要求。[/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2[/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复方盐霉素钠预混剂[/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洛阳普莱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正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亚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宝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福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明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普尔泰兽药有限公司、河南伟龙兽药有限公司、河南科美兽药有限公司、河南森隆兽药有限公司、商丘市天邦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市三叶兽药有限公司、河南赫福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河南赛尔加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金山兽药有限公司、河南好世界兽药有限公司、河南经典兽药有限公司、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组方依据不足。临床试验报告数据不可信,该试验报告不能用来支持处方筛选。[/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3[/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延胡索酸泰妙菌素注射液[/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昆明金鼎五华兽药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药代动力学试验参数难以支持用法用量。[/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4[/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醋酸氯己定混悬液[/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没有按照评审意见提供相应的资料。[/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5[/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蚕用复方抗菌增茧素[/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广东省农科集团前沿动物保健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六味中药只有[/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宋体]板蓝根[/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宋体]进行了鉴别([/font][font=Times New Roman]TLC[/font][font=宋体]法),至少应有[/font][font=Times New Roman]2[/font][font=宋体]味中药进行专属性鉴别,另外多菌灵、维生素[/font][font=Times New Roman]C[/font][font=宋体]均没有控制,标准可控性差。[/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6[/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复方黄芪(多糖)粉[/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赣州华医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中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size=3][font=宋体]适应症无依据。[/font][/size][/td][/tr][tr][td=1,1,60][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7[/font][/size][/align][/td][td=1,1,204][size=3][font=宋体]应激王[/font][/size][/td][td=1,1,420][size=3][font=宋体]邯郸市神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北诚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国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科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正大鸿福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紫金药业有限公司、昆明金鼎五华兽药有限公司[/font][/size][/td][td=1,1,240][font=宋体][size=3]组方依据不足。[/size][/font][/td][/tr][/table]

  • 我国农产品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进展情况

    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就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和解读。  记者: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专家: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记者: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专家: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  记者: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专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记者: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专家: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记者: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专家: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实现这个五年工作目标,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首先,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第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第四,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 【资料】兽药的一些相关定义

    兽药(Veterinary Drugs):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简介  从理论上说,凡能影响机体器官生理功能或细胞代谢活动的化学物质都属于药物范畴。在我国,鱼药、蜂药、蚕药也列入兽药管理。   新兽药系指我国新研制的兽药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兽药新制剂系指用国家已批准的兽药原料药品新研制、加口工出的兽药制剂。已批准生产的兽药制剂,凡改变处方、剂型、给药途径和增加新的适应证的,亦属兽药新制剂。 分类  按管理要求,新兽药可分为: 第一类  我国创制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包括天然药物中提取的及合成的新发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我国研制的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道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新发现的中药材;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第二类  我国研制的国外己批准生产,但未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分及其制剂。 第三类  我国研制的国外已批准生产,并已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取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西兽药复方制剂;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第四类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新的中药制剂(包括古方、秘方、验方、改变传统处方的);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中成药。 第五类  增加适应证的西兽药制剂、中兽药制剂(中成药)。

  • 澳新修订阿维菌素等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澳新修订阿维菌素等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据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消息,7月29日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发布 2014年第15号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 1.4.2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这些农药包括:阿维菌素、三氟氯氰菊酯、吡蚜酮、异丙甲草胺等7种。

  • 不同兽药标准的差异及执行的可操作性比较

    2012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古有玛雅人的“恐怖预言”,现有中国股市的“过山车”,食品安全也不是的来凑热闹,作为最底层的人员,我们能做什么呢?坐着过山车上,吃着“安全”食品,等候预言的实现。哈哈,这也不失为一种境界。 开个玩笑,新的一年来了,任务也会接踵而来,可我又开始犯难了。在兽药检测所采用的标准,可以分为四大区域:第一是农业部起草的各种公告;二是国家标准GB/T;三是进出口检验检疫的SN/T;四是少部分的SC/T。 而各个行业的检测部门也分别执行各自系统的标准,可药监部门就有点犯难了,按道理国家标准应该是最高的,其次才是行业标准,但有些行业标准覆盖面广,可行性也好。郁闷了,踌躇了。提个问题,那种标准的可行性更好呢?从我这几年的经验感觉,我觉得SN/T的还可以,毕竟是给外国人服务的,水平是不一般的高。哈哈,大家可以上来发表意见,还有自己在执行标准中的所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说说

  • 产生兽药残留的主要原因

    1.防治畜禽疾病时滥用药物产生残留兽药 在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长期使用药物添加剂,随意使用新型或高效的药物,大量使用医用药物等现象。长期或超标准使用、滥用药物防治畜禽疾病,预防动物阶段性寄生虫病,在饲料中大量使用各种抗菌抗虫药物,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兽药使用知识,不能严格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以及休药期等规定。此外,还大量存在不符合用药剂量、抗生素给药途径、用药部位和用药动物种类等用药规定以及重复使用几种商品名不同但成分相同药物的现象。所有这些因素都能造成药物在体内过量积累,导致兽药残留。 2.饲喂畜禽过程中产生残留兽药 长期超标准使用、滥用兽药,尤其是一些抗生素类及激素类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由于抗生素和其他一些兽药既能预防和治疗许多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病,又能促进动物生长,一些养殖场或养殖户为了获取高额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在饲料中超剂量使用或滥用兽药和其他违禁药品。 3.非法使用违禁或淘汰药物 我国农业部在2003年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所列的21类药物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畜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但事实上,养殖户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将禁用药物当作添加剂使用的现象相当普遍,如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引起的猪肉中毒事件等。 4.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休药期的长短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残留量有关,而且与动物种类、用药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国家对有些兽药特别是药物饲料添加剂都规定了休药期,但是大部分养殖场(户)使用含药物添加剂的饲料时很少按规定施行休药期。 5.违背有关标签的规定 《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标签必须写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及其含量等。可是有些兽药企业为了逃避报批,在产品中添加一些化学物质,但不在标签中进行说明,从而造成用户盲目用药。这些违规做法均可造成兽药残留超标。 6.屠宰前用药 屠宰前使用兽药用来掩饰有病畜禽临床症状,以逃避宰前检验,这也能造成肉食畜产品中的兽药残留。此外,在休药期结束前屠宰动物同样能造成兽药残留量超标。 7.环境污染产生残留毒素(如重金属、杀虫剂等污染)、农药和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大多是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有机氯、磷、汞、氟、铅、镉、砷、铜、铁、亚硝基胺等,直接污染水源、饲料、饲草及动物的生活环境,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体内,并在动物体内大量蓄积。 8.肉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如亚硝酸盐多年来一直用作腌肉制品的发色剂,但目前的研究已证实,亚硝酸盐容易与肉类中的二甲胺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二甲基亚硝胺。 9.饲料加工和调配不当产生有害物质 饲料中的组氨酸及其降解物在加热超过130℃时,3h就会形成毒物。霉变饲料产生的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质。脂溶性维生素因为可贮存在组织中,导致大量的累积,在病理情况下排泄和代谢功能受阻,可能造成中毒。维生素A的安全范围小,中毒的可能性最大,过量的维生素D,可导致钙、磷比例失调;过量添加的维生素C,其代谢物草酸可以形成肾、尿结石。 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主要来源和途径 1.动物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来源 抗生素类多为天然发酵产物,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等。是临床应用最多的一类抗菌药物,广泛应用于治疗人和动物的多种细菌性感染。 作为临床治疗用药的抗生素类,常常在短期内使用,主要是通过注射、饮水等方式进入动物体内。如在治疗动物乳腺炎、子宫炎、心内膜炎、创伤感染、细菌性腹泻、呼吸道感染等疾病时,经常给动物肌肉注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奶牛或奶山羊乳房炎时,常常把青霉素类抗生素直接注入乳房内。如果在休药期结束前将动物屠宰或将所产奶供人饮用,则会在注射部位的肌肉、其他组织和奶中残留超量的青霉素类抗生素。另外,在兽医临床用药时还常常将不同的抗生素联合起来使用(如青霉素与链霉素联合使用),更容易造成抗生素类药物在动物体 内残留,导致动物性食品污染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的相关资料。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