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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CNAS審核不符合項原因分析怎麼回覆比較好?謝謝。不符合項---不確定度評估沒考慮回收率
[font=Tahoma, &][color=#444444]一、任务来源[/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量【2018】540号)文件要求,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制修订工作。经研究,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委托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color][/font][url=http://www.gfjl.org/thread-133195-1-1.html]中[/url][font=Tahoma, &][color=#444444]、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和国家轨道衡计量站等单位作为起草单位,负责该规范的修订工作。[/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二、修订目的[/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为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确保其依法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考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有关法制计量实验室的要求和国际标准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制定《[/color][/font][url=http://www.gfjl.org/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44]JJF[/url][font=Tahoma, &][color=#444444]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考核规范自2000年发布以来,我国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认真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法制管理,规范计量行为,从而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确保其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监督依法提供公正、准确、可靠、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和检测结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考核规范的实施也有力地促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全面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国际通行的方式,加强对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并促进了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测量结果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承认。[/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考核规范发布以来,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的法定任务的增加、国际标准的修订以及改进考核工作的需要经历了2003年、2007年和2012年三次修订。[/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当前,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面临机构改革和业务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国际标准ISO/IEC170 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ISO/IEC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也于2017年底进行了修订。为了使考核规范更好地满足计量法律法规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要求;更好地适应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建议相互衔接;更好地提高考核工作的有效性,有必要对规范进行修订。[/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三、修订依据 [/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计量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相关的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国际标准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由于ISO/IEC 17025:2017目前尚未转化为国家标准,因此征求意见稿参考的是CNAS[/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CL01 2019的文本。等国家标准发布后,将采用国家标准的文本)[/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国际标准ISO/IEC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四、修订思路[/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1、关于框架结构[/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原考核规范的框架与ISO17025不同,是按照过程方法架构的框架;修订后的ISO17025:2017也是按照过程方法架构的框架。因此,这次修订考核规范将继续按照过程方法,并与ISO17025:2017的框架基本保持一致。[/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2、 关于管理体系[/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在ISO17025:2017标准中提出了方式A和方式B两种模式。考虑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是相对独立的专门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技术机构,因此管理体系采用方式A的模式比较合适。所以,在修订的考核规范中,关于管理体系要求只提出了方式A一种模式[/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3、关于风险思维[/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在ISO/IEC 17025:2017的前言中明确提出了风险思维的概念。这是该标准在修订中增加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思想。在修订考核规范时,无论考核要求和考核方法的设定,都必须认真考虑风险思维,并且贯彻在具体的条款中。[/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五、修订的主要内容[/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1、根据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ISO/IEC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对规范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术语定义进行了全面修订。[/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原第四章“组织和管理”修改为“通用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原第五章“管理体系”修改为“结构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原第六章“资源配置和管理”修改为“资源要求” [/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原第七章“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修改为“过程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原第八章“管理体系改进”修改为“管理体系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2、增加了风险思维的要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策划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应对风险和机遇是提升管理体系有效性、取得改进效果、以及预防负面影响的基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责任确定要应对哪些风险和机遇。[/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3、根据近年来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对考核方法进行了必要的改进。[/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简化了对申请资料的要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把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改为授权签字人的自我申明;[/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强化了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的要求,并重视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结果在考核中的应用[/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采用“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对机构的监督管理。[/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具体变化情况见附录《JJF1069-2019与JJF1069-2012的条款对照表》。[/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在修改过程中,修订工作组同志还提出了几个重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充分讨论:[/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1、是否需要继续保留对校准的授权?[/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该办法规定,今后对社会校准机构全面开放,用于校准的计量标准不需要履行计量标准考核和强制检定的义务。如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校准项目需要授权,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校准项目与社会上一般校准实验室的校准项目在法定效力上是否有所不同的?[/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我们认为,鉴于即将发布的“计量校准管理办法”中,对校准机构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应当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要求,为此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应有满足需要的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支持为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校准机构的溯源需求。目前越来越多的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是通过校准来进行量值传递或溯源的。同时在计量纠纷的仲裁活动中也需要具有公正性和法律效力的校准项目的参与。因此有必要保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对校准项目的授权。[/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至于仅用于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项目可以不在授权之列,但要遵守《计量校准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如满足校准能力和条件以及计量溯源的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向社会公开计量校准能力,执行年报制度,每年6月1日前向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公共平台报送相关计量校准服务事务信息等。[/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2、如何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有效性?[/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为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应该对考核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必要的改进。例如:[/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尽量减少纸质文本,实现考核过程的无纸化;[/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积极采用被考核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考核;[/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积极采用“两随机,一公开”的方法进行考核;[/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提高“现场试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3、如何进一步加强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工作?[/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是对机构进行实质性考核的重要手段。[/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应该进一步明确负责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对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的组织职能;[/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进一步明确参加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是被授权机构的应尽的义务;[/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如何明确规定各种不同项目参加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频次,如每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在授权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或计量比对;[/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更好地在考核工作中应用能力验证和计量比对的结果。[/color][/font][font=Tahoma, &][color=#444444] 希望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授权机构以及各计量专业的国家计量技术委员会积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上述问题发表建设性建议。[/color][/font]
http://img.antpedia.com/attachments/2010/11/33393_201011251247312.jpg科考队员在对罗布泊地区气象做监测。数据显示,罗布泊地区是中国乃至全亚洲气候最干旱的地方。 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东部的罗布泊一直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它是塔里木盆地的最低处,史书中称其为泑泽、盐泽、蒲昌海等,据载,公元330年以前,罗布泊湖水较多,为中国第二大咸水湖,现仅为大片盐壳。近日,参加“重走彭加木科考探险之路”罗布泊科学考察的队员们,在经过29天、6500公里的科考行程中科考队员们采用现代最先进的遥感、卫星、雷达等技术手段,对罗布泊地区开展了地理地貌、自然资源调查、气候变化与环境变迁、环境考古、野生动物及微生物等多领域的野外考察,最终发现了七项科考收获。http://img.antpedia.com/attachments/2010/11/33393_201011251249121.jpg科考队员在捕获昆虫。在外界人眼中荒无人烟的罗布泊,竟然生存有70多种昆虫。 “大耳朵”实际是圆盆状 从卫星图片上看,干枯的罗布泊湖的图像就是人的一只耳朵,这一科学发现表明罗布泊古湖泊面积远大于“大耳朵”范围,古湖岸呈圆形封闭状态,而不仅仅是“耳朵”状。这次野外考察中,找到并确认了罗布泊东湖的北湖岸线存在,由此推测,罗布泊古东湖分布范围远远大于5350平方公里,这样测算超过1万平方公里。 罗布泊“大耳朵”之谜源自于上世纪80年代美国学术杂志公布的一张用国际卫星从900公里高空拍摄的罗布泊照片。这张照片影像形状酷似人的耳朵轮廓,由此展开了学术界对“大耳朵”位置、地理结构分布等问题的争论和猜测。 罗布泊1962年全面干枯 根据遥感资料,罗布泊是在1962年干涸的,罗布泊本是一个浅平凹地,最深处仅3米,如果1959年以后罗布泊不进水的话,2~3年内就会干涸,这次考察就体会到了干旱区湖泊快变和特变的特点。 风蚀水蚀合力造就雅丹地貌 罗布泊地区北部、东部和西部分布着约3000平方公里的雅丹地貌,是仅次于柴达木盆地西北部的中国第二大雅丹地貌分布区,雅丹地貌形成的营力除了传统的风蚀作用,还存在着流水侵蚀的作用,如龙城雅丹分布区,土丘高约15~20米,除东北风的吹蚀外,附近山区突发性洪水,也对雅丹地貌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全亚洲内陆最干旱之地 中央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在哈密至罗布泊镇,安装了3个自动气象站,收集气象要素,发现罗布泊年降水量不足10毫米,蒸发能力则超过4800毫米以上,曾几次用仪器测到空气相对湿度为零的记录。因此,罗布泊地区是亚洲内陆区域干旱中心。 至少70种昆虫仍在罗布泊生活 罗布泊地区的动物,参阅前人考察成果,两栖类1种,爬行类7种,鸟类96种。 科考队员们在一具野骆驼的尸体旁,居然有几堆狼粪。这说明,随着淡水不断地引进,少量的动植物开始生长在罗布泊这块钾盐极高的土地上,如野骆驼又名双峰驼,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现存500~606峰,被列为中国红皮书濒危物种。 罗布泊地区现有的植物区系全是荒漠植物,近100年来,大批植物种类消失,目前仅有13科27属36种荒漠植物存在,这些植物为了适应盐碱和干旱的环境,进化出了特殊的生理结构。 尽管罗布泊地区水资源贫乏,但水生类昆虫并少见,水龟、蜻蜒、跳蝽等也可以在水生环境中找到。这类昆虫都会及时采取休眠方式以度过干旱季节,从而适应干旱的荒漠。 小河墓地附近发现古城遗址 在小河墓地西北,科考队员新发现了一处古城城墙遗址,建造年代大约在公元400~500年左右,形成于北魏时期。根据墙体年代和初步发现的文物类型以及地理位置,这里有可能是文献记载的“注宾城”,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里对注宾城这样记载:“河水又东经墨山国南,又东经注宾城南,又东经楼兰城南而东注。” 楼兰古城东有大面积农耕遗迹 在楼兰古城出土木简纸文书中,有不少反映的是军队屯垦情况的记录,楼兰古城附近的农耕遗迹同样是科考队员在实地探查卫星图片显示的可疑形状时确认的,这一遗迹位于楼兰遗迹东10余公里接近孔雀河位置,存有“目”字形和椭圆放射状两种人工灌溉痕迹,干、支、斗、毛各种灌溉渠系依稀可辨。 通过此次野外表土采样分析,楼兰古城东发现有大面积农耕遗迹的植物孢粉直径大于47微米,这是该地区被认为有人为耕种的有力证据,通常直径大于40微米的是粮食作物的孢粉,因此,可以认定这里曾经种植过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