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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调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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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讲堂】三七(田七)病虫害防治图谱

    【讲堂】三七(田七)病虫害防治图谱

    三七(拉丁学名:Panax pseudoginseng Wall. var. notoginseng (Burkill) Hoo et Tseng)为伞形目五加科人参属多年生草本植物,根状茎短,肉质根圆柱形,掌状复叶,伞形花序顶生,花黄绿色;萼杯状。又名:参三七、田七、血山草、六月淋、蝎子草,古时亦称昭参、血参、人参三七、田三七、山漆、三七参等。三七常年生长在隐蔽环境中,病虫害发生较为严重,据统计,三七上发生的病虫害大约有20多种。其中,主要的有根腐病、黑斑病、圆斑病、疫病、白粉病、蛞蝓、地老虎、蚜虫、介壳虫、尺蠖等,三七每年都因病虫的危害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因此,加强三七病虫害防治是保证三七产量、质量的一项主要措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8/201408301008_512175_1620630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8/201408301011_512178_1620630_3.jpg

  • 国家统计局批准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

    2019年1月31日,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执行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原名称为《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于2013年首次获国家统计局批准以来, 2014-2018年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计36327家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2377.47亿元。 按照国家统计局新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随后将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继续使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国家质检中心还应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为切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本次统计工作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在统计直报系统中上传2016-2018年度本机构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编号,并于2019年起每季度上报一次最新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编号,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网上查询服务。

  • 如何应对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调查?

    如何应对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调查?

    年前,市场监管总局悄悄发布了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获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消息,最大不同和亮点是“[color=#333333]本次统计工作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在统计直报系统中[/color][b][color=#ff0000]上传2016-2018年度[/color][color=#ff0000]本机构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编号[/color][/b][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并于[/color][b][color=#ff0000]2019年起每季度上报一次最新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编号[/color][/b][color=#333333],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网上查询服务。 [/color]”请问各检验检测机构该如何应对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调查?[img=,690,51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2/201902141551527646_1901_2407721_3.png!w690x515.jpg[/img]

  • CMA年报的法律依据:全国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发布

    CMA年报的依据2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采取全部检验检测机构联网直报方式。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为各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提供参考,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检测基本信息、财务指标、服务领域分布、业务综合数据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全国各检验检测机构。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采取全部检验检测机构联网直报方式。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主要统计指标形成年报,以邮件等方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发布,形成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分析报告对外发布。检验检测统计定期调查表和年报可与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共享。

  • 国产仪器占据大半壁江山——微波消解用户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基于疯子哥的调查结果)

    国产仪器占据大半壁江山——微波消解用户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基于疯子哥的调查结果)

    微波是一种电磁波,是频率在300MHz—300GHz的电磁波,即波长在100cm至1mm范围内的电磁波,也就是说波长在远红外线与无线电波之间。微波消解通常是指利用微波加热封闭容器中的消解液(各种酸、部分碱液以及盐类)和试样从而在高温增压条件下使各种样品快速溶解的湿法消化。密闭容器反应和微波加热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其完全、快速、低空白的优点。 本文针对微波消解版块疯子哥发起的“微波消解仪器使用情况调查”进行调查结果汇总及分析,希望对有潜在购买需求的版友有所帮助(起始日2012年5月23日,截止日2013年2月4日,约8个月,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523/4048712/index_1.shtml)。 下面针对疯子哥的三项调查结果汇总: 1、微波用户使用的品牌情况分布,有效调查样本334个,从调查结果可知,国外品牌,美国培安(CEM)、安东帕(Anton Paar)用户较多,达到参与调查用户的三分之一以上;国内品牌,上海新仪、上海新拓、上海屹尧三强鼎立,占据调查用户半壁江山,从调查数据也可知,国内的微波消解仪客户群体还是较广的,存在一定的优势(如价格实惠)。其他项样本为26个,遗憾的是疯子哥漏掉了迈尔斯通(Milestone)这个大品牌,从帖子的回复情况查询可知,该品牌用户回帖中有20个帖有提到,可能投票到其他类,也可能有未投票的版友,是故可推知,国外品牌目前是美国培安(CEM)、安东帕(Anton Paar)、迈尔斯通(Milestone)三强争霸,耶拿也存在一定的用户群体。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2/201302192305_426017_2329805_3.jpg图1、参与调查微波用户使用的品牌分布情况 2、疯子哥第二项调查控压方式,有效调查样本218个,用户主要采用主控罐控压模式,达65.6%,采用全罐模式的也达到一定数量。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2/201302192305_426018_2329805_3.jpg图2、控压方式调查情况 3、微波消解仪使用的罐子数量情况调查,有效调查样本236个,从调查结果可知10罐跟16罐的用户数量较多,加起来占了半壁江山还多,尤其是10罐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微波消解能取得较好的消解效果,对一些难溶样品消解效果也相对较佳(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40罐微波也有一定的用户基础,高通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得到一部分用户的亲睐。可惜的是,疯子哥没有统计12罐的情况,据我所知,CEM的Easyprep罐子就是采用12罐的,而从图1中统计结果可知,CEM的用户群体又是最高的,所以这里存在一个统计失误。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2/201302192306_426019_2329805_3.jpg图3、微波消解罐数量调查情况 以上的统计样本量皆未达到1000个,所以统计结果如果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希望版友提出讨论,鉴于统计周期达到8个月左右,所以统计结果存在一定的代表性,希望以上的统计结果及分析对微波用户及有潜在购买需求的用户有一定帮助。 当然,鉴于统计分析是基于疯子哥的调查数据,对于微波消解的调查全面性还是不够的,个人认为调查时加入以下几项调查项目,会对全面分析有较大帮助:[

  • 小调查:统计一下大家用的什么天平!

    [em61] 我们接触天平比较多,想做一个小调查,跟大家统计一下都是用的什么天平(包括分析天平和精密天平),为了方便以后给您提供服务,嗯,大家写的时候写上什么品牌?什么型号,精度、量程等,我们在统计之后会跟大家邮件联系,到时候我们会在用户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发放一些小纪念品,请大家在跟完贴后的一周内察看您的邮箱!我们可能要向您联系邮寄地址!希望大家帮助顶一下贴,谢谢!![em61]

  • 不同的工作模式,怎样应对新的统计调查要求

    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获国家统计局批准,”[color=#333333]本次统计工作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在统计直报系统中[/color][b][color=#ff0000]上传2016-2018年度[/color][color=#ff0000]本机构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编号[/color][/b][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并于[/color][b][color=#ff0000]2019年起每季度上报一次最新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编号[/color][/b][color=#333333],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网上查询服务。 [/color]”这个条款是否符合所有检测机构呢?有些检测项目,客户只要求对超标样品提供检测报告,未检出或未超标的只做汇总报告上报检测结果,这时再一份份的出报告只有实验室自己保存,时间久了再销毁,这样做难免造成资源浪费......像这样的情况怎么符合这条要求?

  • 关于仪器寿命的调查统计,你怎么看

    关于仪器寿命的调查统计,你怎么看

    之前发了个帖子,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你见过的仪器,寿命都是多长?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518/4040544/index_1.shtml现在把调查结果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如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61041_432379_1608710_3.jpg5年以下的仪器还是比较少,我认为通常是仪器故障造成。5-10年的设备慢慢增多,不知道是维护不当还是使用不当、还是使用太过频繁呢?从图整体来看,仪器一般都能用到10年以上,这个最常见。20年左右的设备也很多,现在很多仪器都趋于成熟,但是通常是太久了后更新换代,老设备成了新手学习的舞台。也看的出来,仪器经历一个20年,仪器的发展也完全不一样了,一台老仪器老化后,也没有继续使用它的必要了。你对这些数据又是怎么看呢?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b]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b]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30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六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align=right]  部长 黄润秋[/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18日[/align][align=right]  [/align][align=center][b]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b][/align][align=center][b]第一章 总 则[/b][/align]  [b]第一条[/b]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支撑生态环境工作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b]第二条[/b] 生态环境统计基本任务是对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生态环境统计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管理及其他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b]第三条[/b]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生态环境部在国家统计局业务指导下,对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统计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汇总、管理和公布全国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b]第四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统计任务和本地区、本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需要,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将生态环境统计事业发展纳入生态环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生态环境统计机构;  (三)安排并保障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经费和人员;  (四)按时完成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布置的统计任务,采取措施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五)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科学研究,改进和完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  (六)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七)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任务;  (八)建立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奖惩制度。  [b]第五条[/b]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等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align=center][b]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b][/align]  [b]第六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统计任务需要,明确承担统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职责的综合机构(以下简称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及其人员。  [b]第七条[/b] 各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的职责是:  (一)制定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归口管理、按照规定申报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  (三)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实行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控制和监督,采取措施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五)收集、汇总和审核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建立和管理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库,支撑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提供对外公布所需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审核对外共享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范围内的资料;  (六)按照规定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七)指导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  (八)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科研和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生态环境统计的保密工作。  [b]第八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相关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机构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其职责是:  (一)编制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提交同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审核并按照规定配合完成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工作,经批准或者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收集、汇总、审核其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报送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同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  (三)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四)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分析,对相关业务工作提出建议;  (五)承担相关生态环境统计的保密工作。  [b]第九条[/b] 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生态环境统计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生态环境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二)按照规定报送和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管理生态环境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b]第十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在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中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b]第十一条[/b] 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其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对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align=center][b]第三章 统计调查项目[/b][/align]  [b]第十二条[/b]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分为综合性调查项目和专项调查项目,调查方法分为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调查周期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等。  [b]第十三条[/b] 生态环境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开展统计活动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对象属于生态环境部管辖系统或者利用行政记录加工获取统计资料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生态环境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b]第十四条[/b]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主要内容不得与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内容重复、矛盾。  [b]第十五条[/b] 制定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制定新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就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  (二)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三)统计调查应当尽量减少调查频率,缩小调查规模,降低调查成本,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开展全面调查;一次性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进行经常性调查;  (四)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b]第十六条[/b] 制定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内容、方法、对象、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b]第十七条 [/b]生态环境统计调查项目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应当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b]第十八条[/b]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表中的指标必须有确定的涵义、数据采集来源和计算方法。  生态环境部制定全国性生态环境统计调查表,并对其指标的涵义、数据采集来源、计算方法等作出统一说明。  [b]第十九条[/b] 在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中,排放源排放量按照监测数据法、产排污系数/排放因子法、物料衡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统计的依据。  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统一的排放源产排污系数,按照规定程序发布,并适时评估修订。[align=center][b]第四章 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b][/align]  [b]第二十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调查。  [b]第二十一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流程规范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实施数据采集、核算、汇总、审核、分析等环节的全流程质量控制。  [b]第二十二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b]第二十三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应当就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填报义务、主要指标涵义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统计调查对象作出说明。  [b]第二十四条[/b]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  统计调查对象使用网络提供统计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第二十五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审核要求,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核查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b]第二十六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应当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b]第二十七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将生态环境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发展计划,积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完善生态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现代化。  [b]第二十八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使用行政记录、大数据等手段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生态环境统计信息挖掘、处理和分析能力,提供多样化统计产品,提升统计分析应用水平。  [b]第二十九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align=center][b]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b][/align]  [b]第三十条[/b]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计划,开展生态环境考核、履约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b]第三十一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共享和应用。  [b]第三十二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公布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并按照要求提供给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b]第三十三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所获得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报送同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  [b]第三十四条[/b]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应当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或者以其他形式统一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公布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公布前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b]第三十五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考核、履约等工作,需要使用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应当以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提供的资料为准。  [b]第三十六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  [b]第三十七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统计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安全建设和运维管理。  [b]第三十八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等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档案。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统计资料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  [b]第三十九条[/b]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align=center][b]第六章 监督检查[/b][/align]  [b]第四十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以及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责任。  [b]第四十一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事项包括: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遵守、执行生态环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  (三)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生态环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b]第四十二条[/b]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b]第四十三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生态环境统计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align=center][b]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b][/align]  [b]第四十四条[/b]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改革和完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任务,进行生态环境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b]第四十五条[/b] 生态环境部定期对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行评估,按照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者表扬。  [b]第四十六条[/b]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  (三)未执行批准或者备案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的;  (四)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五)要求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六)违法公布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七)泄露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b]第四十七条[/b]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处分:  (一)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阻碍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监督检查的;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align=center][b]第八章 附 则[/b][/align]  [b]第四十八条[/b] 全国污染源普查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组织实施。  [b]第四十九条[/b]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7 号)同时废止。

  • 【原创大赛】鸡球虫病的调查报告!

    【原创大赛】鸡球虫病的调查报告!

    = =!估计文章太专业了,可能有人看不懂哦!如果有疑问我会尽量解答的!鸡球虫病的调查报告!前言:鸡球虫病是一种主要由艾美耳属球虫引起的呈世界性分布、严重危害养鸡生产的主要鸡病之一。目前已被美国农业部列为对禽类危害最严重的五大疾病之一。在各种鸡病中,球虫病的发生率最高,占1/6~1/5,常呈暴发性流行。它对养鸡生产的危害十分严重,15~50日龄的雏鸡发病率最高,死亡率可高达80%。球虫病流行的鸡群生长严重滞后,而且会诱发其他疾病,如大肠杆菌病、支原体病等。成年鸡多为带虫者,增重和产蛋受到一定影响。耐过的病鸡,长期不能康复,生长发育受到严重的影响。一些感染鸡群不产生明显的临床型球虫病,造成的隐性感染所带来的损失可能更大。据统计,我国每年用于防治鸡球虫病的药费达数亿元人民币,占鸡病全部防治费用的近三分之一,而全球养禽业每年因为球虫病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因此鸡球虫病是危害养鸡业的主要疾病之一。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8/201308161802_458065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3_461621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3_461622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3_461623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4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5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6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7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8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29_27707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020954_461630_2770763_3.jpg

  • 国外离子色谱仪器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IC用户调查结果统计(基于“面对面想你”的主题贴)

    国外离子色谱仪器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IC用户调查结果统计(基于“面对面想你”的主题贴)

    离子色谱用户使用的品牌情况分布。有效调查样本89个,从调查结果可知,国外品牌,美国戴安(现收归赛默飞世尔ThermoFisher)、瑞士万通(Metrohm)用户占主要,达到参与调查用户的三分之二以上;国内品牌和自己组装较少。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说明:基于此帖: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090319/1793961/的结果统计,以id为单位,一个id下同一品牌以一台计;)一、大致的国、内外分布情况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51023_432140_1871217_3.png二、戴安各型号分布情况: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51023_432141_1871217_3.png三、万通各型号分布情况: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51023_432142_1871217_3.png四、国产及其他: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51024_432144_1871217_3.png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 政策解读② | 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生态环境统计支撑

    生态环境统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服务支撑。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301/t20230119_1013802.html]《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url](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要深入认识《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b]一、充分认识《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的重要意义[/b]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修订出台《管理办法》是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必然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建设既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也是统计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修订《管理办法》,就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地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细致、可靠的生态环境统计基础支撑。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当前,我国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统筹谋划,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需要协同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传统污染物防治工作交织,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在此背景下,2006年发布的《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已很难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必须对文件进行修订,以满足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发挥生态环境统计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支撑作用。  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关键环节。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机整体的基础性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客观反映了生态环境治理进度和成效,只有应用真实准确的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才能更好发挥现代环境治理效能。此外,自2019年起,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及“回头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以独立章节增加了监督检查有关要求,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安排部署的同时,将进一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质量保障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b]二、准确把握新修订《管理办法》的突出特点[/b]  生态环境统计是生态环境系统承担的部门统计工作。40多年来,生态环境系统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制度体系。作为这一体系中的重要制度文件,《管理办法》的修订以依法依规开展统计为前提,以发挥统计资料作用为目标,以落实统计调查制度为主线,以提高统计质量为重点,以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为保障,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要求,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强质控。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依托质量过硬、内容完整、时效性强的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才能综合把握生态环境状况、科学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合理制定目标规划、有效开展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控制作为核心要求贯穿始终,明确提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保障数据质量的职责,围绕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奖励惩罚各个环节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明确规定,使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得到保障。  二是顺机制。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必须明确并压实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和相关职能机构职责,明晰相关工作程序要求,扎实提升统计工作效能。《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组织、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系,理顺了企业填报、逐级审核汇总、按规定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新增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填补了原有管理办法的空白,规范了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流程,有助于形成有序推进、长效落实、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良好格局。  三是重应用。善于获取数据,更要善于分析数据、运用数据。坚持以应用为本、以服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发展方向是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原则。《管理办法》对拓展生态环境统计成果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提高生态环境统计信息挖掘、处理和分析能力,提供多样化数据产品,使生态环境统计能够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多领域、多维度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此外,为顺应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管理办法》还对生态环境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注重以先进技术方法提升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水平。  四是减负担。破形式主义、减基层负担,才能更好引导基层把更多精力真正用在工作推动落实上来。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注重优化统计调查项目顶层设计,最大限度控制非必要的专项统计调查,尽可能减少统计调查频率,缩小调查规模,减轻企业与基层的填报任务量。通过完善生态环境统计信息系统,强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b]三、切实抓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b]  《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统计改革,推动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单位、个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要求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各项工作。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各方履职尽责。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和相关职能机构要立足职责、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制度牵引、实现集成增效。以《管理办法》实施执行为带动,加快推动构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的完备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技术体系科学性、质控体系有效性、信息发布时效性、统计报告权威性,加速凸显生态环境统计改革成果。要加强生态环境统计与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等领域协调联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领域基础统计工作,促进各项制度协同增效。  三是加强学习宣传、提升基础能力。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和指导帮扶,确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都能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有关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统计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支持,提高基层生态环境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保持生态环境统计队伍稳定。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管理办法》有效实施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 政策解读④ | 立足新阶段落实新要求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统计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反映管理成效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随着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日趋精细化,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对统计资料准确性、完备性、精细度和及时性提出更高要求。  生态环境部最新修订的[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301/t20230119_1013802.html]《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url](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统计机构职责、保障数据真实性、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管理等方面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更好地支撑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助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北京市在生态环境部的全面指导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年来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管理办法》出台后,北京市将紧紧围绕《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科学谋划,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计服务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基础支撑作用,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b]一、完善机制,督促各级部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b]  《管理办法》指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八个方面任务。《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应当履行的九项职责,承担相关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机构的五项职责,以及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两项义务,对于地方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机制提供了遵循。  在落实生态环境统计职责方面,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对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帮扶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进行宏观比对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联审、会审及现场抽查复核;区级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对辖区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及现场复核;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以及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责任”,北京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要求,明确建立生态环境统计责任人制度,严防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b]二、严格质控,多渠道保障统计数据质量[/b]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管理办法》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北京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开展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落实《管理办法》关于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要求,结合各级职责分工,将采取新举措,着力从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升统计质量。  一是开展多元化帮扶指导,加强源头把控。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分区包片专人对接指导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要素分类开展问题梳理,归纳共性问题定期汇编形成答疑集锦。对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区,专程赴现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及案例讨论,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企业数量多、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通过编制企业年报填写样表、录制小视频等方式解决企业填报环节存在的疑惑。  二是开展统计数据集中会审、现场复核,加强过程把控。抽调区级技术骨干集中对全市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在保障企业统计数据完整填报的基础上,对于重点指标突变超过一定幅度的,指导企业追溯到原料、工艺、治理设施等具体环节,审核分析数据变化的合理性。对于产排污工序复杂、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统计数据现场复核。  三是开展数据多方校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强化统计数据的校核比对,开展排污许可、排放清单、危废管理与排放源统计调查数据的双向校核,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比对分析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与排放源统计汇总数据,整体把握区域数据的合理性变化,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b]三、共享共用,强化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和分析应用[/b]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计划,开展生态环境考核、履约等工作的基本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共享和应用”。  北京市在做好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归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共享应用。一是按照部门统计制度要求,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标数据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在《北京市统计年鉴》上公开发布。二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北京市生态环境统计年报,不断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面。三是深化应用,进一步挖掘统计数据的应用价值,支撑污染防治措施制定、规划编制、形势分析研判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b]四、以人为本,抓好生态环境统计队伍建设[/b]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层级多、难度大,建立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相对稳定人员的生态环境统计队伍是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管理办法》指出“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其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对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明确要求。为高质量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北京市采取多种方式抓好生态环境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前,市级组织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为便于统计人员系统学习了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要求,开设专题,全面培训解读调查制度及填报要点;对于专业性较强、数据不易采集的重点指标,重点解释指标涵义及数据获取渠道。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之外,注重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政策规定的培训,与统计部门联动,组织区级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市统计局部门统计培训,邀请市统计局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  二是开展工作评估。为促进各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质效,对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评估各区工作重视程度、数据质量、数据报送、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等情况,适时通报评估结果,并通过经验交流的方式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举办技术竞赛。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生态环境统计技术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求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通过技术竞赛,鼓励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人员扎实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知晓全国及本市统计工作计划要求,深入钻研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实现提升专业素质的目标。

  • 五地统计数据造假!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造假事实呢?

    9月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通报,这5起案件系国家统计局在2017年度以及2018年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这些统计造假案件涉及地区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对于上述地区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均使用了“严重失实”的表述。其中,2018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要求停产不达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2017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混乱,异常经营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指令报送、违规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代填代报、指令报送和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均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2017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2017年7-8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2017年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材料上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抵制、阻碍统计执法检查。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今天,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以后会不会曝光更多违法案件?”以及“未来曝光是否常态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问,该新闻发言人称,这次通报的5起统计违法案件是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节较为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在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报告中对这5起案件均进行了披露。对此国家统计局不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上述发言人同时表示,未来对于统计造假行为的曝光将走入常态化和制度化:一是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二是在官方网站完善“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国家统计局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超过1年未向国家统计局书面告知处分处理结果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已结案的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完善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五地统计数据造假!国家统计局怒了:对统计造假曝光将常态化、制度化,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造假事实呢?

  • 【原创大赛】如何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

    如何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 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依据,也是搞好环境统计服务和监督的基础。环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对环境统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它是环境统计的生命所在。如果说某些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当“处理品”降格使用,那么,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低劣不仅没有使用价值,还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合理利用资源,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迫切需要准确、及时的环境统计信息反馈。因此,各级环境统计部门必须把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摆到环境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 要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我认为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环境统计管理制度。2、完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3、健全环境统计调查方法。(1)改革重点污染源环境统计数据采集方法。(2)继续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统计快报制度。(3)推进重点污染源季报制度。(4)合理调整专业年报制度。(5)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4、大力提高数据质量。(1)规范环境统计范围,确保重点调查企业不漏网,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重点调查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对重点调查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2)规范污染源监测,提高对企业申报排污数据的监督力度。(3)规范数据核查,提高基层数据质量。(4)规范重点行业统计。5、理顺环境统计工作体制。(1)调整统计的职能分工,强化归口管理与分工合作。(2)依法统计,解决数据失真问题。(3)加大环境统计工作考核力度。6、加强环境统计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1)设置专职环境统计工作岗位和人员。(2)建立环境统计人员变动通报制度和岗位衔接制度。(3)建立定期培训制度。(4)加快环境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各级环境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及配置。(5)各市(州)环保局要将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环保“十一五”规划,确保环境统计改革获得可靠的经费。7、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 其次,要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还必须提高基层环境统计的质量(1)要重视目前基层环境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环保部门的领导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且存有偏见,认为环境统计就是填个报表,要几个数字应付一下上面就完了,没有把环境统计放在应有的位置,言必谈收费,对于一些环境问题的处理也就事论事,仅仅停留在抓治理、抓达标的表面现象上,很少去运用定量的数字语言来表示和评价环境污染状况,污染治理成果及达到的水平等。由此,导致从事环境统计的人员工作作风飘浮,要么看领导眼色行事,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要么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坐在办公室用电话向企业要几个数据汇总上报,既不去核实数据的真实性,也不去潜心作环境统计分析。另外,由于单位领导不重视,环境统计人员自己也轻视本职工作,认为环境统计工作不出成绩,不如去征收排污费成绩有目共睹,因此也不去钻研环境统计业务,久而久之,造成专职环境统计人员不固定,调整频繁,直接影响到环境统计工作的衔接和有计划地开展。(2)要充分认识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统计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编制环境规划和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的可靠基础,因此,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摆上位置,抓在手上,从基层环保工作的实践来看,可以说,如果没有环境统计的信息监督,也就谈不上真正的环境管理,而且愈来愈感受到环境保护工作越发展,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愈重要,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3)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 环境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由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等环节组成的全过程,不仅仅是统计报表的简单汇总。要保证这个全过程的完成,就需要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环境统计范围和指标涉及土地、城建、农、林、水、畜牧、卫生等多部门,仅仅依靠环保部门和环境统计人员本身去开展工作有很大难度,必须积极争取政府的协调和支持以及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经常有计划地组织环境统计人员深入企业、厂、矿乡村开展调查研 究,并积极帮助专职环境统计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 政策解读① | 持续完善顶层设计 强化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建设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  生态环境统计是生态环境系统承担的部门统计工作,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301/t20230119_1013802.html]《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url](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压实分级责任、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机制,明确机构职能,规范统计调查项目设计,严格实施统计调查,统一归口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并配套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有效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全过程工作管理,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b]一、修订实施《管理办法》,更好适应当前新任务新要求[/b]  第一,修订《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并对统计督察工作作出部署。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更好发挥统计作用,加快统计改革发展,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质量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有力保障。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管理办法》作为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进一步明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厘清并强化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和统计义务,推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监督检查,保障生态环境统计发挥应有作用。  第二,修订《管理办法》是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后实施,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为统计管理的重要目标,在强化统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细化违法行为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201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活动、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强化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2017年,国家统计局制订发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统一管理,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  《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资料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明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违法违纪行为;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生态环境统计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  第三,修订《管理办法》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严格实施国家统计局审批或备案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等6项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公布统计资料,积极推进统计成果应用,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开展生态环境日常管理提供了支撑,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生态环境管理更加精细化,对统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7号)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新的《管理办法》针对原《环境统计管理办法》进行大刀阔斧完善改革,为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b]二、顺应生态环境管理需要,规范和强化生态环境统计工作[/b]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管理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紧抓以下四个关键点,推动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更加高效规范,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细致、可靠的基础支撑。  (一)健全统计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统计职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贯穿全国各级生态环境系统,涉及多个业务机构及统计调查对象,需要进一步明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理顺统计调查对象填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管理办法》确立了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分别明确了统计综合机构承担统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相关职能机构承担相应生态环境统计任务、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提高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效能。  (二)强化统计质量管理,切实压实各级责任。将生态环境统计质量管理作为《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把建立生态环境统计质量管理体系作为重要任务,大幅增加统计质量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及时、准确、如实填报生态环境统计信息,加强统计调查资料自审;明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职责,强化质量管理手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做好统计资料报送和审核,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生态环境统计领域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三)开展统计监督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管理办法》积极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及生态环境部《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要求,明确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统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遵守、执行生态环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首次在生态环境统计相关的部门规章中明确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态环境统计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统计部门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执法指明方向,为有效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有力武器,为抓牢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生命线、提升生态环境统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四)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大力加强分析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做好资料管理、规范使用和归口统一公布,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一致性和权威性。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隐私保护。强化统计资料时效性,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应用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以强化应用、服务管理为重要目标,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挖掘和分析,提供多样化应用产品,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多领域、多维度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b]三、严格落实《管理办法》,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效能[/b]  《管理办法》是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应以推动实施《管理办法》为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统计质量,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一是落实质量管理要求,加大数据质控力度。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结合任务要求和地方实际,按照《管理办法》浓墨重彩强调的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各行政区域统计工作流程规范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实施统计资料采集、核算、汇总、审核、分析等环节的全流程质量控制,采取现场核查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对统计资料进行反复审查和核实。  二是开展统计综合评估,推动机制畅通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对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制定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综合评估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实施、能力建设等各方面开展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管理办法》奖惩规定,强力推动统计机制畅通运行。  三是深入挖掘统计数据,用活用好统计成果。主动适应管理决策需要,深入挖掘统计数据,开展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污染排放特征、排放贡献、减排潜力、排放预测等分析,探索开展区域范围基于环境质量的污染排放溯源分析,加强环境质量、污染排放、社会经济等指标融合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 蔬菜中农残的分析

    蔬菜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开始注意蔬菜的质量问题,不但蔬菜的营养成分受到关注,其可能的污染更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80年代以来,温室、大棚等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迅速增加,重茬、连作导致蔬菜病虫害加重,因此造成每年总产量损失20%以上。各地在防治蔬菜病虫害中,大量使用化学农药,长江流域城市一般每年667平方米使用农药2-3kg,多的5kg以上;北方保护地蔬菜用量更大,据有关单位调查,北京郊区菜地用量每667平方米9kg以上。多年来由于大量和连续地使用化学农药,使得蔬菜病虫害对化学农药产生了普遍的抗药性,菜农只能加大农药的使用量,由此,农药使用和依赖程度呈现出恶性循环状态。农药的大量使用,使得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突出。2000年5月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和浙江等5省市的农药检定所,对50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的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量超标率达30%,残留浓度高者为允许残留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蔬菜中农药残留量的严重超标,导致中毒事故时有发生。1991年天津市韭菜中毒,仅南开医院就收治100多人;1991年山东省博兴县湖滨乡“1605"污染韭菜,造成120人中毒;1997年夏季高温季节,江苏省因发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而中毒的事件,见诸报导的达70多起;1998年山东省宁津县一菜农违反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韭菜上使用“1605",造成10余人中毒,1人死亡。据卫生部统计数字,1999年我国由于农药残留引起的食品店菜性食物中毒菜有37起,急性中毒的例子,还能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慢性中毒和蓄积性中毒的情况我们就不得而知,其实其结果会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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