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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的工作目标,提出要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合理定标、分类指导,节约集约、畅通循环,市场导向、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协同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工作指导,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 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一是落实锅炉生产单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锅炉产品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二是落实锅炉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指导各锅炉检验机构加强能效测试和检验能力建设,确保设计文件鉴定、能效测试和检验质量。三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制定本地区锅炉使用负面清单,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系统。 《实施意见》明确 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探索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沙盒监管”新模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对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锅炉,要引导相关单位争取科技、首台(套)等政策支持。要引导支持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开展锅炉更新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锅炉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按照《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定期能效测试,提高使用环节能效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法使用、违章操作。运用智慧监管,提高锅炉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支持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运行管理示范,引导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工业锅炉能效综合评价技术规范》《锅炉碳排放测试与计算方法》《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将修订《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进一步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从源头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示范作用,并及时总结上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有单位锅炉改造后想让我们验收一下氮氧化物 请问用什么标准,可能不是验收他的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