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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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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仪相关的资讯

  • 专家建议所有汽车配备尾气监测仪器
    “要减少车辆超标排放尾气,一定要把好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关。执法部门必须配备相应的尾气监测仪器 。”蔡天从建议,不管是营运车还是私家车,只要是机动车,检测单位都要严把检测关,对于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可以通过不发放行驶证的方法,让未达标车辆无法上路,一旦这些未达标的车辆随意上路,就属于无证驾驶,那么执法部门就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其进行处理。  “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如经过检测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强制报废 非营运车辆未能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该建议其报废,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强制报废。”他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该责令其停业整顿,严重者可取消其营运资格。
  • 专家实名举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 南华仪器涉嫌其中
    原标题:专家实名举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  “问题检测设备是主因”  去年以来,机动车尾气检测被曝成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尽管《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问题恐怕不能就此拉上帷幕。  国家“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北京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国内尾气检测技术的误判性很高,而这将直接影响污染数据的准确性。”  作为我国“简易工况法”的技术设计人之一,颜梓清发现,尾气检测造假的情景并不是检测机构一家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工况法”的检测设备所致。  据颜梓清介绍,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问题检测设备”。也因此,她一直以专家的名义在向有关部门陈情。  尾气检测数据造假关键在检测设备  2015年9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山东华兴汽车检测中心、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中心涉嫌尾气检测造假。  3家公司涉嫌造假的检测设备是由“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华公司)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车公司)”销售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系统设备”。  颜梓清指出,尾气检测造假的情景并不是检测机构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工况法”的检测设备所致。  “原因是真正的‘简易瞬态工况’最重要的技术功能就是通过软件程序对各项检测指标在标准化条件下的过程控制,针对各种人为造假或操作不当造成检测数据异样时的报警和禁止检测条件。”颜梓清介绍。  山东省环保厅为此组织了对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在山东省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设备进行了监督性检查。同年11月5日和12月3日,作为此次技术核查专家审核组组长的姚圣卓,曾分别签署了对这两家公司机动车尾气环检设备进行技术核查情况的报告。  对安车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 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  对南华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南华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自动出虚假的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所以只要出现检测人为操作造假或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主要就是检测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简易瞬态工况’检测设备出现了造假问题。”颜梓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尽管出具了报告,但是对于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虚假数据问题,官方迟迟没有下文。  “这样的结果,造成环保部门掌握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数据是虚假的,对机动车污染无法控制,也是直接造成了近几年雾霾严重的原因。”颜梓清表示。  为了让政府尽早掌握到机动车排放的准确污染数据,颜梓清写了两份举报材料寄给了山东省技术监督局和山东省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95%的检测机构在使用问题设备”  据颜梓清介绍,全国除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外,其他此类设备供应商在国内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工况法”在向社会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颜梓清曾当面询问相关技术监督部门的负责人,“现在雾霾这么严重,为什么不审查一下现有的汽车排放分析仪的检定规程与真正的‘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技术指标有什么不同”?  而她得到的回应却是:“我们只接受上级领导的意见。”  “我不清楚他们究竟有什么背景,但是只要造假的‘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存在,作为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研究的我,就不可能不站出来说话!”  颜梓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着排气分析仪检测设备在市场的流通,国内原有存在缺陷的检测设备一度占据了全国机动车检测市场份额的95%。  对于政府通过这种检测技术所获得的尾气数据,颜梓清曾有过一个大致的估算,她认为现阶段的“绿标车”里有至少30%不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而这30%排放不合格的车辆里,超标最多的尾气数值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的8倍之多。  “这还不算上因为弄虚作假所得出来的数据。”她说。  早在1999年,颜梓清就通过调研发现当时国内尾气检测设备的误判性很高,不能满足环保需求。  颜梓清表示,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问题突出,已经出现了系统性、全产业链的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5年,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2015年起, 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 布。  此外,检测仪器设备生产及销售单位配合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通报公示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名录,并上报环境保护 部,将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对安装在企业的设备不予验收、联网。
  • 汽车尾气检测5分钟定论
    日前,记者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光冉一起到迎宾路检测站,参加了车辆尾气检测现场模拟行动,全程“实战”车辆尾气检测过程。  第一步:外检  在迎宾路尾气检测站,刚一进门就有工作人员迎上,交给司机一个外检表格,然后开始排队等候。表格内容主要涉及的是车辆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车型、驱动方式、变速器型号、发动机型号、燃油种类、发动机排量等,主要是一些在检测中可能会涉及的信息。一部分由车主自己填写,另一部分由外检员协助检测填写。  记者看到,整个等候区大概有预约检测的演习车辆近30台,检测站内可同时工作的检测工位为14个,其中2个“重柴”工位并未开启工作。其余12个分为针对汽油车辆和汽/柴油两种。  第二步:台上检测  在经历过外检之后,由专业引车员将车开入检测工位。工作人员会在排气管处放一检测仪器,由引车员根据车辆左前方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速要求进行车辆操控。通过模拟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排放量来检测车辆是否达标。  全过程不到五分钟,检测报告就可以从检测工位上直接反映出来,上传至业务服务大厅内的电脑中,车主可直接在那里等候拿取。  据冯经理介绍,检测站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日检测车辆一般会在100辆左右。如果不需等待,检测一辆车,从外检至取结果整个过程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第三步:结果如何  在进行过所有检测之后,车主就可直接前往业务服务厅取自己的检测报告了。  记者看到,这个车辆检测报告上不但涉及到车辆信息、检测设备,还包括检测环「境、检测数据和结论。  据了解,检测当天的天气湿度、大气压强等都会对检测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必须要由专业引车员进行车辆上台检测的原因之一。  车辆排放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等污染物比例值都在检测报告上有所体现,如果超过了环保局规定的限制值则视为不合格,相反即为绿标车,顺利通过。  尾气检测顺利过关有窍门  对于自己的车如何才能过关?很多车主心存疑惑。据检测站工作人员介绍,只要车辆平时注意保养,操作规范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车主陈先生说:“我的车上原来是有催化器的,可属于年久失修型,早都废弃了。朋友说也没什么大用,所以就没注意过。没想到在检测时还会影响检测结果。”  “汽车也和人一样,应该注意日常保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私家车也存在尾气排放本身是达标的,却由于日常维护不及时或保养不当等原因,可能造成尾气检测不合格,最终导致需维修后再次检测的结果。“在被检的不合格车辆中,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车上安装的三元催化器失效。”  据了解,每辆车的排气系统内都安装有一个叫三元催化器的装置,可对排气系统起到净化作用。按要求,该装置需每三个月清洗一次,但不少车主都没能按时清洗,很容易导致污染物堆积。而且,这个装置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安装时间超过两年或者是行驶里程超过了5万公里就可能会失效。另外,加上有铅汽油也会导致三元催化器失效,检测站工作人员提醒车主一定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清洁型的燃料。  同时,像节气门、喷油嘴、空滤、火花塞等可能影响尾气检测的部件也一定要定期查看,发现堵塞就及时疏通,不要等到问题升级了才想办法去治理。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上路 多位专家认为不靠谱
    固定式遥感检测仪、遥感监测车最近纷纷上路,扮演起揪&ldquo 墨斗鱼&rdquo (尾气超标车)的角色。  但业内多位专家日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检测方法也存在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推行,并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  &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要做到防、控、治,遥感检测技术既不能分析出机动车污染量,也无法控制污染量,更不可能是治理技术。&rdquo 11月10日下午,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遥感检测准确性存疑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来源,是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雾霾频发的重要成因。  中科院等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城市中机动车尾气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城市总污染物的60%~70%、40%~50%、30%~40%,并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呈上升趋势,而其中超过一半来源于占机动车总量不到20%的高污染车的排放。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称《方案》)提出,&ldquo 2015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行遥感检测法&rdquo 。  按照《方案》设计的思路,通过遥感检测法,将排放不达标车辆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建立环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环保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要求其尽快通过维修等方式确保车辆排放达标,并于2个月内进行环保检验,对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在有关部门助推下,最近一段时间,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开始在各地一窝蜂地出现。  北京市计划在2017年以前,新投入150套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新增20辆遥感监测车,对上路行驶车辆排放实施24小时监控 天津市去年引进1辆遥感监测车,最近又增加了8辆,并多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大型车辆(含过境外埠车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银川、合肥、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也纷纷添置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  &ldquo 《方案》带有误导性。&rdquo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方案》似乎将遥感检测法作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唯一手段了。  &ldquo 更重要的,遥感检测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rdquo 颜梓清说,依目前的技术水平,遥感检测最多告诉你,&ldquo 你可能有病了&rdquo ,但到底有没有生病、是什么病、怎么治,遥感检测没法正确告诉你。&ldquo 像天津那样,冒黑烟大型车辆连肉眼都看得出来,遥感检测不是多余吗&rdquo ?  遥测法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遥感检测设备厂商号称&ldquo 只需0.7秒的时间,就能鉴别出高污染、高排放车辆,检测出一辆车所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烟度等污染指标&rdquo 。  但在颜梓清等专家看来,&ldquo 影响遥感检测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rdquo 她举例说,汽车尾气排出后,立即在空气中扩散和稀释,稀释浓度的变化受空气扰动和风向风速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测量排气烟羽中的各污染物浓度不能有效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  某遥感检测设备厂商有关专家也承认,&ldquo 遥感检测有效数据不高,高污染排放车辆的识别率不理想,车型的差别如排气管高度的不一致也会带来测量误差。&rdquo   一个明显的证据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车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加油或踩刹车时,其操作性能和发动机的运行状况就会发生明显变化,排放状况也将发生明显变化。此外,道路条件、太阳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对遥感检测结果有影响。  &ldquo 用遥感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汽车开过去是一个数据,再开回来又是另一个数据。你说应该相信哪一个?&rdquo 颜梓清说。  遥测不应成执法工具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已出台了有关机动车遥感检测的地方标准,不仅具体指标差别较大,甚至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都没有。  &ldquo 如果没有计算公式,采集到各种污染物数据后,又是如何最终得出结论的?&rdquo 颜梓清说。  北京市《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介绍,该遥测法要求的环境条件是测量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5米 测量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测量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条件非常苛刻。  而广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规定,检测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10米 检测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检测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  广东省这一地方标准也承认,会出现&ldquo 多次检测数据不一的情况&rdquo ,解决的办法是&ldquo 对于同一辆汽车的多次有效检测,检测结果取多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rdquo 。  对于遥感检测能够检测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的说法,颜梓清等多位专家也表示质疑。  10日,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新车型式认证与在用车检测能力差异分析表》显示,目前机动车检测所采用的简易瞬态工况法可检测新车国Ⅳ标准项目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质量(克/公里),而稳态工况法、双怠速法和遥测法均检测不出这些污染物质量。  车辆尾气遥感检测技术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美国出现,目前已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  但这一检测技术主要还是用于高排放车识别、清洁车豁免、I/M项目评估、车队排放特征调查、机动车排放清单建立、过境高排放车辆限行。更多的是用于排放特征研究,并没有作为执法工具。  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互为配合  我国主要通过机动车尾气年检、日常的路检和巡检来掌握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ldquo 机动车定期送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常规检测方法,是检测方面的主力军。&rdquo 10日下午,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表示,遥感检测如果是作为粗线条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普查,把那些可疑的超标车抓出来,送到检测站检查,这是可行的。  从2014年开始,公安部和质监总局改变了非营运性机动车年检制度,为每六年1次。现行的机动车尾气强制性检测模式还没有改变,而目前我国城市机动车尾气在线排放监控几近空白,给环保部门开展高排放车和黄标车污染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上述专家表示,采用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对道路行驶中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确实可以快速地发现行驶中的高排放车辆,但遥感检测法只能代替目测,在特定路段对小部分车辆进行污染识别,但会增加监测路段交通阻碍。  《方案》中也要求在2015年全面采用电子标志,其实新信息化物联网技术RFID(无线射频识别)就可解决超标车和高污染车上路执法的问题,而且可对每辆车排污量进行跟踪,控污效果会比遥测好得多。  &ldquo 由于数据准确性差等问题,遥感检测法不能作为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超标的计量仲裁执法工具。&rdquo 韩应健说,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是相互配合的关系,而非替代关系。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ldquo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历时多年,投资巨大,但收效甚微。不能不反思治理手段和方法存在的问题。决策部门如果从大气污染防控防治的效果出发,选择的技术措施就不会一错再错。&rdquo   &ldquo 遥感检测数据有效性差,只能作为尾气检测的辅助手段。&rdquo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建议,相关领域的专家近期共同起草了一份《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问题与建议》的报告,并尽快呈交给发改委、环保部等部委。
  • 武汉一尾气检测站违规被关停
    近日,本报独家发布的《武汉机动车社会化检测服务调查》,引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对两家机动车检测站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家检测站在检测汽车尾气时出现走过场:工作人员&ldquo 偷懒&rdquo 将双排气管只插入了一个排气筒,事后又违反规定手工填写检测单。该检测站当日被责令关停整顿。  【背景】  本报报道成人大督查组抽检&ldquo 灵感&rdquo 来源  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也没有领导致辞,今年武汉市&ldquo 环保世纪行&rdquo 的启动仪式有些特别。  揭开此次活动序幕的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的一次突击检查。而寻找检查对象的&ldquo 灵感&rdquo 正是来源于本报4月14日独家推出的《武汉机动车社会化检测服务调查》。  调查显示,武汉机动车社会化检查存在代办&ldquo 兔子&rdquo 活跃、环检过程和标准如雾里看花、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报道一经发出,除了引起广大车主的强烈共鸣,也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第二天,武汉市质监局对报道中提出的问题研究了一系列解决方案。第三天,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正式成立。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第四督查组同样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不但对本报报道予以高度评价,还决定突击检查江城个别机动车检测站的服务情况。  武汉市环保局数据显示,机动车污染排放是武汉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在今年武汉市的环保建设上,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占据突出位置:粉尘污染治理,是今年武汉&ldquo 十大突出问题&rdquo 整改承诺内容之一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年内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而今年9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履行人大机关的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全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  【抽检】  违规检测站被责令停业整顿  昨日上午11时,督查组来到武汉市竹叶山商贸城机动车检测站,本报记者随行。  在现场,一辆鄂A牌照轿车经过环检通道时,检测人员将探头插入汽车左侧的排气口。随着几声轰鸣声,尾气检测仪表上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值显示均为0,但检测人员仍然在检测单上填上低怠速CO值为0.04,HC值为33等数据,环检过关。&ldquo 检测管为什么不插汽车两侧?尾气分析仪不能正常使用吗?完全就是摆设嘛!&rdquo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绪鹍现场发问道。检测站工作人员坦承,由于该检测站是老站,检测设备损坏,只能靠目测得出结论。  按照规定,检测单必须直接用电脑填写,而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手里的检测单是人工填写,并少了一氧化氮(NO)这一项。手工填写检测单是否会暗藏猫腻?现场的武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称,手工填写检测单很不规范,属于检测站里的管理漏洞。  检查结束后,督查组立即将检查结果告知武汉市质监局。该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后,责令该检测站停业整顿。昨日下午,该局质检处负责人魏麟祥告诉记者,经质检人员的现场检测,尾气分析仪本身并没有问题,读数出错主要在于&ldquo 排气管的插入不规范。&rdquo   【展望】  机动车尾气治理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ldquo 没有通过环保检测的车辆,为什么还能上路?&rdquo 在督查组对马湖同好机动车检测站检查时,一位环保义务监督员坦率发问道。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ldquo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dquo 。而对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将在今年9月底前,在三环线(含)以内范围道路实施限行。  武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湛介绍称,现行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相对较低,主要为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而环保检测则要严格许多。今年5月1日起,武汉市17家检测站63条检测线将使用&ldquo 瞬态工况法&rdquo 等四种检测法进行环检。检测指标由排放浓度向排放量转变,指标更多样化,精确度更高,是国际国内比较推崇的办法,将对抑制车辆超标排放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为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机动车尾气治理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正在起草阶段,6月份提交常委会审议。&ldquo 新修订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加大推进环检和安检的同步。&rdquo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条例将协调环保、交管、质检等多部门的工作,规范检验机构的行为。
  • 荆门启用尾气遥感监测车实时监测 尾气是否达标结果秒出
    p  2月28日上午,荆门环境执法人员在天鹅路西端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行动,首次利用尾气遥感监测车对道路行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当日上午对300余辆机动车进行了监测,车辆类型以小型客车为主,小型货运车辆其次,排放情况较好。/pp  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机动车驶经车道时,车牌号码以及尾气排放是否合格等信息立即在遥感监测车的LED屏上显示出来。“从车辆进入感应装置区到最后监测数据出来,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工作人员这样介绍。/pp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是利用光谱技术对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可快速得到监测结果。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主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对该车进行维修,并到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通过检测,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pp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遥感监测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是最直接、准确了解掌握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情况的重要办法。此次行动标志着我市道路机动车监管行动正式开始,监测行动将覆盖全年、全城路段,并深入机动车污染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不定时、不定点上路监测。在监测的同时,进行道路行驶车辆的数据收集工作,从路段、时间、天气、车辆类型、排放量等多个方面建立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数据库,为下一步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方案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373c46ac-3dc7-4091-add5-41814cc4eba1.jpg" title="汽车尾气.jpg"//pp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 “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p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p
  • 中国版尾气门:从检测者到生产检测设备者的全链条造假
    尾气检测造假溯源:安车检测、南华仪器山东遭查 中国版“尾气门”  编者按/ 从检测者到生产检测设备者的全链条式造假,令汽车尾气检测这一重要环保举措形同虚设,令公众惊诧。但相比于德国大众尾气排放造假,这件牵涉更广阔的丑闻,在被曝光6个月后,仍未有全面查处和深度纠正,一方面因相关部门不作为,深层则在于源头监管缺失、部门间利益掣肘̷̷  一线调查  尾气检测造假溯源:安车检测、南华仪器山东遭查  触痛中国的雾霾时聚时散,控霾手段持续升级,但在公众敏感的汽车尾气领域,一场从检测机构到检测设备生产企业造假的现象,在被媒体曝光6个月后,至今仍未见最终处理结果。这让新近实施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面临尴尬。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山东省环保厅调查报告显示,多家尾气检测公司涉嫌提供造假数据。在央视2015年9月曝光山东等四省在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后,各省至今没有任何问责。  山东作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第二大省,在曝光尾气检测造假后,相关部门的态度,一度被业界指责为“凸显尾气检测背后利益博弈”——相比山东省环保厅调查的积极态度,济南市环保局则匆匆回应“设备合格”,在有关部门被举报“行政不作为”后,环保部在山东推行的尾气大数据检测试点企业却遭到有关部门调查。  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问题突出,已经出现了系统性、全产业链的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机动车尾气检测成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  本报调查发现,在数据造假背后,更存在跨部门沉珂及“红顶产业”链条,这导致绝大多数检测设备在生产环节中即“裸奔”,缺乏源头上的监管。  2015年,德国大众汽车在美国的柴油车尾气排放造假被曝光,并随即成为震惊世界的丑闻,而我国这种“全链条式”尾气造假,被业界认为比前者更具广泛性和严重性。也因此,专家建议应对具有主观故意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及相关设备生产的“留后门”行为进行严罚。  曾在媒体曝光三天后即表示“没有发现不合格仪器设备”的济南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在2016年2月19日接受本报采访时则称,目前省环保厅仍在组织调查过程中。  全链条造假  2015年9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包括山东等四省在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黑幕:黄牛收钱让尾气超标严重的车辆顺利通过检测 生产厂家指导检测机构造假 设备生产时即存在可以更改数据的“后门”̷̷这一新闻旋即引爆舆论,不少评论认为,公众积极配合以车辆限行控霾,但车辆尾气检测却如此造假,令限行政策打折,更有舆论对尾气检测之外的相关检测真实性产生质疑。  记者发现,在上述丑闻被曝光的6个月中,除了山东省环保厅积极调查外,其他各省至今没有下文。  根据报道,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通过短时拔取集气管、替换车辆检测数据等违法手段,为多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分别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同年9月1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向省内各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线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控制系统、数据传输系统等环检线各个环节,凡存在参数修改、模拟软件等功能,可用于检测数据造假的或设置造假装置的,必须停检查处,限期整改 凡具有造假隐患的设备,要予以曝光,依法取消环检资格,并不再对相应设备进行联网验收。  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将此次曝光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检测设备作为重点,实行逐台检查。”  截至目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调查结果仍未公布。《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有关渠道独家获得汽车尾气核查报告。  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数据不合法。  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检测系统软件设计混乱,版本较多,检测过程中缺少过程数据监控功能,控制软件设计存在后门文件,可实现修改、取消监控功能,跳过自检项目等功能,存在严重的数据篡改和作弊问题。”另外,地方环保局监控平台缺少过程数据监控的有效手段,无法掌握区域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不能对检测作弊进行有效防控。  对南华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南华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自动出虚假的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在《焦点访谈》曝光尾气造假的第三天,即9月14日,长期负责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建设及检测设备验收工作的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等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过核查,这3家企业的仪器设备符合发证期间的标准要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秦立华在2016年2月19日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检测机构和设备造假提供虚假数据等,山东省环保厅正在组织调查。“至于焦点访谈报道后,关于设备合格问题,主要依据检测设备是否获得制造器具许可证,许可证是必须的。”  2015年,德国大众汽车在美国的柴油车尾气排放造假被曝光,并随即成为震惊世界的丑闻,而我国这种“全链条式”尾气造假,被业界认为比前者更具广泛性和严重性。也因此,专家建议应对具有主观故意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及相关设备生产的“留后门”行为进行严罚。  试点企业遭查  目前, 在世界科研领域形成共识的是,汽车尾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这也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也因此,控霾对于城市和人口集中地区而言,以控制尾气排放为目标的车辆限行措施被普遍推行,并获得公众积极配合。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有关部门就已开始重视尾气检测造假问题。2011年,环保部曾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国家“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北京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南华公司、安车公司销售的此类设备约占全国市场总量的80%以上,非法收入超过10亿元,每年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涉及的非法收费约80亿元。”  颜梓清说,除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外,其他此类设备供应商在国内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工况法”在向社会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山东省环保厅曾对检测设备做过一次摸底调查显示,2014年山东省对183家检测机构647条检测线的设备自查发现,除北京和佛山两家公司外,其他厂商的检测设备均为拼凑而成,约占95%。  山东省开始着手解决尾气造假。为此,2015年年底国家环保部将机动车污染综合性防控试点项目——云检测——放在济南。公开信息显示,云检测可以做到对尾气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可杜绝检测作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  然而,《焦点访谈》曝光的尾气丑闻却迟迟没有结果。来自有关内部材料显示,致力于尾气治理的专业人士于2015年年底向山东省纪委、环保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了举报有关部门和有关个人“行政不作为”材料。  结果,环保部在山东的试点企业却遭到调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2月31日出具的通知书显示,驾道山东检测运营服务公司因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要求等,应接受调查。  驾道山东检测运营服务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该公司是国务院、环保部等授权并获得各项资质的试点企业。  据报道,在2015年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而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成为监管者面临的难题。  也因此,限行措施之外,更严格的、从源头上进行的车辆尾气排放监测、检测,被学者认为应当成为控霾的深度措施,且近年来,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源头裸奔”困境  山东省环保厅技术核查专家审核组组长姚圣卓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则表示,根据我国《计量法》要求“向社会出具公众数据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尾气检测设备都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负责该项工作的则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本报记者查阅发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将“国标(GB18285-2005)”附录B《汽油车简易稳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和附录D《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纳入到我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中 也就是说,现在90%以上尾气检测机构购买的《简易工况法设备》根本就没有取得《制造器具许可证》,生产源头就没有监管。  “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全行业普遍造假现象,公正计量和检测数据质量监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颜梓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业界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极易促生“红帽子产业”链条。调查显示,各省质监局唯一委托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各省的“计量科学研究院”,其技术考核内容所依据的,是被指责完全脱离国家标准要求的技术指标,甚至将污染物排放质量“毫克/秒”(mg/s)流量测试改为稀释氧浓度测试,对“变载荷加载滑行、响应时间、加载误差、一致性、压力、温度、流量重复性”等关键性指标完全不予测试。  有关举报认为,山东省环保厅发现的检测造假的情形,并不是检测机构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瞬态工况”的检测设备。  原因则在于,真正的“简易瞬态工况检测方法”,其最重要的技术功能即可以通过软件程序,实现对各项检测指标在标准化条件下的过程控制,而针对各种人为造假或操作不当造成检测数据异样时,则可以进行报警和采取禁止检测措施。  这就导致检测机构使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瞬态工况法”以求获得设备合格《计量检定证书》,而国家并没有颁发“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相应的技术标准,且计量检定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时,相关机构没有对软件控制系统进行审查。  资料显示,有关人士向山东以及国家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举报了南华公司、安车公司、其他公司和山东省95%的排放检测机构涉嫌使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瞬态工况法”骗取《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并向社会车辆出具“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虚假检测报告。  业内人士认为,要治理尾气污染,尾气检测必须重构秩序和标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只能是权宜之计。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如果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 广州新式尾气检测设备不足 检测暂未全面开展
    原定于8月1日开始在广州全面实施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标准,因故没有全面实施。  记者至车管所检测站调查发现,广州车管部门下属机动车检测站大多仍在使用老式怠速法检验机动车尾气装置,而首次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新上牌车辆,无需进行尾气检测。  上周,广州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8月1日开始广州将实行全新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方式,在车辆年检时结合怠速检测法,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双重检验。  车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机动车检测站中,拥有新式设备的站点“寥寥无几”,绝大部分仍在使用怠速法检测。“新的设备仍在等待质监局的质量检测,过关后还需要调配资源,为检测站配备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环保部门介绍,广州市已有“十多家”检测站配备了“简易工况法”设备,与车管部门所介绍的不符,相关检测价格也未进行公布。
  • 多种检测技术并存 尾气检测遭遇“造假”困扰
    图为环保部门汽车尾气专业检测人员在街头对过往汽车的尾气实施&ldquo 遥感检测&rdquo   &ldquo 多年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买标卖标、检测流于形式已成为社会公开的秘密。&rdquo 4月19日,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ldquo 绿色在行动&mdash &mdash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rdquo 上,围绕环检工作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环检机构检测设备良莠不齐,检测数据作弊手段繁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并指出按汽车年限发放黄绿标的措施,掩盖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造假链条,不利于管控和改善机动车污染排放。  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  据介绍,目前在用车的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是以点燃式和压燃式两大车辆类型来划分。围绕尾气检测方法,国家也制定了多项标准。但与会专家称,表面上看似尾气检测方法标准全、检测监管环节多,其实一些标准、法规杂乱无章,各级政府监管泛滥无力。  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专业有关专家姚圣卓说,我国现有在用汽油车检测方法就有4种,没有一种方法能检测颗粒物,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尾气一致性试验检测方法要求是&ldquo 瞬态工况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克/公里&rdquo ,而我国所有新汽油车出厂尾气检测是&ldquo 双怠速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浓度&rdquo 。在用车检测方法更是多种多样,目前合法的检测方法就有双怠速法、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稳态法,虽然&ldquo 遥测法&rdquo 不是国家颁发的&ldquo 在用车尾气检测标准&rdquo 中的检测方法,但目前至少有10多个城市已用于路检执法 柴油车排放主要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但这2项指标都不在柴油车检测和控制污染范围之内。  专家认为,检测方法不一、检测项目不全、多种检测技术并存,严重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造成了政府无法掌握基础污染数据。  &ldquo 绿标&rdquo 成随意买卖  &ldquo 目前,国内假冒伪劣机动车检测设备和假检数据泛滥,应进行全面清理,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dquo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研究员韩应健说,从以往环保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看,一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环保检测设备问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存在漏洞。  韩应健举例说, 一些中介机构和检测站勾结,收取高额中介费。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提供能屏蔽国家监控系统的软件,可以任意修改尾气检测合格与否,被一些汽车检测站使用。据其介绍,一些地区检测设备可靠性差,机动车检测程序不规范,部分检测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更是爆料称:&ldquo 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条以上,但大多数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rdquo   姚圣卓也认为,设备准入过程的考核手段落后,导致了价低质次的产品大规模进入检测市场,形成了恶性的低价竞争。  颜梓清则表示:&ldquo 目前我国黄绿标的取得按年限来划分,并不是通过检测获得的排污数据作为支撑。而且,&lsquo 绿标&rsquo 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交易,已经成为掩盖机动车环检虚假数据造假链条上的不良手段,并使得检测造假合法化。&rdquo   据了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ldquo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rdquo 和&ldquo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rdquo ,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目前对车辆控制只是限行和淘汰黄标车,与车辆是否超标排放和污染量控制没有关系。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2014年环保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  颜梓清说:&ldquo 机动车检测数据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性数据。目前,不仅汽车厂商说不清所产机动车的排放量,检测机构也说不清机动车的排放数据,车主更是说不清车的排放情况。&rdquo   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专家经过讨论,也对国家即将开展的&ldquo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rdquo 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检测 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对汽油车检测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技术标准,保障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同时,建议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确保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 武汉九大检测站停止检测尾气
    7月24日,中南检测站环保窗口的工作人员说,6年以内的车,可直接领“绿标”,6年以上的车,暂时不检测了。武汉9大检测站的情况,都是如此。  2010年8月,武汉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的通告说,对注册登记6年(含6年)以上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等车辆,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机动车,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年检合格标志。  尾气停检1个多月,为何事前不发公告,事后也没个说法?昨天,武汉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说,尾气检测一直由交管部门牵头,这事,得问交管部门。  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相关人士则说,两年来,环检和年检确实放在一起。但根据两年前出台的《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环保检测由环保部门牵头。所以为什么停检,得由环保部门来回答。
  • 花钱就能通过尾气检测 镇江一些检测点有“猫腻”
    在3月14日省环境保护厅上线前,很多司机向政风热线投诉,尾气检测形同虚设。记者在镇江暗访发现,这种情况不仅存在,而且检测作弊堪称明目张胆。  2月24日一早,向政风热线举报的几位司机等候在沪宁高速镇江出口处。一位司机一见面就大倒苦水:“大部分车子的尾气不合格,找黄牛花300块钱,或者买点香烟放在(车)里面就过关了。”“(检测)都有猫腻在里面。”  一位司机回忆了他的检测经历:“大概十来辆车子,有两辆没过。有黄牛在边上,大家都晓得找哪个,300块钱。(黄牛)把排气管中间一段拆下来,装上一个净化器。他们(黄牛)上去,我们下去,就过了。”  另一位司机说起自己2月17日在丹徒车管所附近一个检测点的检测过程,依然十分生气:“我没过关,花了一条香烟(的钱)后干脆就没检,直接就过了。”  当天在镇江车管所附近的社会检测点,记者看到有十多辆分属不同公司的出租车来检测,司机们都在讨论如果没过应该交钱还是给烟。下午1点,车辆开始上线检测。1点20分,一位的姐的出租车尾气检测不合格。“数值跳到40就合格了。”检测员对这位的姐说。然而,当的姐按检测人员“指点”在车管所附近买了两包玉溪香烟,尾气检测便顺利过关了。  据介绍,今年春节后,镇江市环保局局长刘晓东做客当地政风热线,镇江出租车司机投诉尾气检测难,刘局长承诺当天下午给答复,但后来一直也没有回音。  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在得知此事后表示,“心情很沉重”。对于检测机构这些不规范、不正常的行为,他表示,目前按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化的要求,这些检测机构都是社会检测机构,必须通过招标程序筛选才能承担检测任务。“进入、退出、人员技术和素质都有要求。”在进入后,环保部门会检查每个检测场站在检测中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设备每年校正,出问题的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完不成的按相关规定处罚。”同时,还会监督检测人员是否严格按职业规范履行检测任务。他举例说,南京市环保部门发现某个工作人员存在这种情况,此人立即被停止履行职务,立即下岗。  对镇江上述问题,秦亚东表示将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镇江市环保局要给出答复,省环保厅也会加强督办力度。  一位南京车主投诉,2010年8月底他到大明路年检时拿到车辆年检环保卡并扫描完毕,工作人员说年检完毕。但今年这位车主却收到信息说要检测尾气,而且环保局要为延迟检测罚款。2月14日有媒体披露有很多人和这位车主遭遇一致。“我打电话到环保局、交管局,他们说没有义务告知我们。”2011年12月24日过期,今年2月1日才收到短信,这位车主十分生气。  对此,秦亚东表示:“环保部门服务质量要提高,法律法规规定的告知义务要简单明了及时。另外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过程中,按规定您有投诉、申辩、控告的权利。我们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错了就要承担责任。”
  • 山西开始全面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检测资质
    记者6月11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即日起,山西省开始全面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的检测资质。  我省目前有5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73条检测线,根据规定,凡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省或国家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省或国家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资质证。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单位,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否则,其环境监测活动即为非法。  为适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需进行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和省质监局认证处将协同进行其检测人员上岗考核、检测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工作。(记者张隽波)
  • 尾气检测不合格600元搞掂
    入口处贴着排气检测业务暂停的告示。  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站违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摄影报道)机动车年审时,尾气检测超标,本来需要对车辆进行维修后复检,但就在检测站门口就有“咨询档口”,只要缴纳600元~700元,就可以拿到检测合格报告。昨日下午,市环保局组织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在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召开现场会,通报对该检测站违法检测行为的查处情况,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暂停其机动车排气检测业务。  交钱就拿到检测合格报告  据介绍,汽车年审时需要同时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需要进行维修,然后进行复检,直到拿到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路。目前全市有55家检测机构有资质进行此类尾气检测工作。  近期,市环保局接到市民对粤港安成检测站的举报,反映其车辆在粤港安成检测站办理年审,在首次排气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检测人员让其到检测站门口的一家档口咨询,档口人员提出只要交600元~700元就可通过检测,举报人交钱后,车辆没有上线复检就拿到了检测合格报告。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边蹲点暗访,一边对该检测站内停放车辆进行核查。经查实,该检测站承认采用排气合格车辆替代排气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为未上线检测车辆出具排气检测合格报告的弄虚作假行为。  广州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他检测站也可能存在类似的违法行为,但没有证据不能肯定。”该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维修和检测机构也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例如,用虚假维修骗取检测合格报告:收取车主一定费用,用更换三元催化器等部件在检测中蒙混过关,合格后又把部件换回来,其车辆的尾气排放并没有改善。  检测线将安装视频监控  据悉,目前尾气检测的数据是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网络的,为了杜绝检测车辆和录入电脑车辆牌号不一致的情况发生,该负责人表示:“很快全市所有检测站都要安装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在每条检测线上都有视频监控设备,随时监控上线车辆数量和牌号。  检测报告造假“五步”  在尾气检测中究竟如何造假呢?广州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五步走”的过程。  第一步  首次检测尾气不合格,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将其指引到旁边的“中介”或者维修档口。  第二步  “中介”要求车主缴纳600元~700元费用,可获得检测合格报告。据悉,“怕麻烦”是车主帮衬“中介”的原因。而且,若进厂维修,可能要付两三千元的费用。  第三步  “中介”工作人员持维修凭证到检测站窗口录入复检的信息,其间与检测站工作人员相勾结。  第四步  检测站工作人员利用早上上班领导还未到位的机会,将事先准备好的排气合格的车辆上线检测,并将需要复检的车辆牌号录入电脑。  第五步  “中介”电话通知车主领取检测合格报告。
  • 重庆4月起车辆年检必须测尾气通环保检测
    4月1日起,重庆市将正式对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再准许上路!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重庆市主城区车辆在年检时,将检测机动车尾气,核发“黄”“绿”两种环保标志,检测未通过将禁止上路。  重庆市机动车超200万辆  据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正介绍,近年来,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2009年底,重庆市机动车数量已突破200万辆,主城区机动车达到55.8万辆,而机动车排气污染对城市大气质量影响日益加重。  “目前主城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很大,包括汽车尾气在内的可吸入颗粒污染物拖了空气质量的后腿。”刘国正表示,监测资料显示,主城区主干道两侧空气中85.5%的一氧化碳、36.6%的碳氢化合物、86.3%的氮氧化合物来自机动车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占主城空气尘污染的10-15%。  排放不达标禁止上路  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出台实施了《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包括私家车在内的机动车,在年检时必须检测机动车尾气,领到环保标志后才能上路。  从4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车辆在进行年检时,在检测车辆安全的同时,将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并根据检测结果核发“黄”“绿”环保标志。  根据办法规定,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将拿不到环保标志,禁止再上路 而尾气排放能达标,但不能实施低排放的“黄标车”,在今年年内将根据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情况,逐步对其实施区域限行。  已年检车辆暂不检测  4月1日前已通过年检的车辆如何取得环保标志呢?刘国正介绍,4月1日前已进行年检的机动车辆,继续凭年检标志上路,直到下一次年检时再检测。  新购车辆和市外转入机动车,如何领取环保标志?这在《办法》中有规定:购置的新机动车只要是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核准公告的,或是有生产厂家提供的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该车型污染物排放合格证明的,可以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  已取得外地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转入本市,凭该环保标志换发本市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转入本市,凭有关污染物排放合格证明核发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外车辆在渝连续使用未超过7天,不需领环保标志 连续使用超过7天,将按规定进行检测,领取环保标志上路。
  •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615.00万元采购尾气检测,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详细信息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公开招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992023AGK00289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4.预算金额:61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采购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1套、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9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9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9套大气监测设备,以适应垂改后大气环境监测业务的新需要,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同时利用现代化的监测工具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用科技手段保障辖区环境质量快速改善。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03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联系方式:杜学强0352-7991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联系方式:赵东 0352-60100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0352-6010042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doc355.8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尾气检测,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开标时间:2023-09-15 09:30 预算金额:615.00万元 采购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公开招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992023AGK00289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4.预算金额:61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采购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1套、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9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9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9套大气监测设备,以适应垂改后大气环境监测业务的新需要,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同时利用现代化的监测工具实现监测业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用科技手段保障辖区环境质量快速改善。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03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联合中心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联系方式:杜学强0352-7991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新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联系方式:赵东 0352-60100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0352-6010042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doc355.8K
  • 山东率先在全国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
    山东省是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第二大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是山东省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工程》试点项目,10月14日起,山东省在济南等四城市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技术,对车辆排污量精确分级管理,超标和高污车将采取限行或淘汰的措施,此举可削减70%的机动车污染量。  目前,山东正通过云检测技术收集机动车的原始排放污染准确数据,将高智检测设备结合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进一步研究区域性机动车污染总量控制并制定排放量分级管理措施,对车辆排污进行分级管理,如:每公里排污2克以下列为绿色车、每公里排污2克至5克列为达标车、每公里排污5克至10克为超标车、每公里排污10克以上为高污染车。  山东省环保厅谢锋副厅长说:&ldquo 迄今为止,我们已对机动车进行了十几年的检测,但都不是很理想。最重要原因就是检测方法不统一,操作不规范,同时缺乏监督和监控。我们采取云检测,比方说山东省用一个统一的监测网把几百家甚至上千条的生产检测线统一管理起来,试图所有检测数据误差10%以内,这样就能把这些污染的车淘汰出去。&rdquo   据了解,为唤醒车主自觉控污意识,做到我的污染我控制,山东省将在山东济南、莱芜、淄博、泰安等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ldquo 体验云检测,争做绿色车主&rdquo 活动,21条环检线同步与云管理平台互动进行车辆检测,活动期间车主可免费体验,通过手机就可获知自己车辆的排污量。同时,对经过检测每公里排放量2g以下的车辆给予&ldquo 绿色车主&rdquo 的奖励,还鼓励对超标排污车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有效促进车主自觉降低尾气排放量。  据统计,各地&ldquo 在用车&rdquo 中有10%~15%排放严重超标(被称为&ldquo 高污染车&rdquo ),其污染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  目前,我国多地控制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措施是提高新车标准、提高油品质量、对在用车按年限区分黄、绿标。而我国新车管理实行&ldquo 备案目录制&rdquo ,花钱上目录已成潜规则 油品质量提高仅限制了硫含量,对削减雾霾没有太大作用 &ldquo 在用车&rdquo 实行按年限分黄、绿标管理的一刀切政策,对达标车辆不公平,也不能有效控制高污染车。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说:&ldquo 云检测和原有的传统检测方法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云检测是一把尺子,对所有的检测项进行评判,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公平性及政策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云检测同时还有过程数据监管作用,主要是检测数据质量问题,为政府提供有效可用污染数据,为控制污染提供服务。&rdquo
  • “轻型车国六标准”发布 便携式尾气监测仪迎来发展机遇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六标准”),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据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介绍,此次标准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是测试循环不同,从国五的NEDC循环变为WLTC循环,从下图可以看出,工况(速度)曲线瞬态变化明显,最高速度达到131km/h,对车辆的冷启动、加减速以及高速大负荷状态下的排放进行了全面考核,覆盖了更大的发动机工作范围,对车辆的排放控制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测试程序要求不同。试验车辆的质量要求和道路载荷设定直接影响车辆的油耗和排放表现。国六标准用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例如提高试验车辆的重量,要求轮胎规格必须与量产车一致等措施,有效避免了汽车企业利用标准漏洞在实验室测试中得到一个漂亮的数据,但是在实际使用中确不尽人意的行为。  三是限值要求加严,相比国五加严了40-50%左右,另外,与国五阶段汽柴油车采用不同的限值相比,国六标准根据燃料中立原则,对汽柴油车采用了相同的限值要求。  四是相比国五新增加了实际道路行驶排放,第一次将排放测试从实验室转移到了实际道路,要求汽车既要在试验室测试达标,还要在市区、郊区和高速公路上,在车辆正常行驶状态下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设备进行尾气测试,结果也必要达到标准规定要求,能够有效避免类似大众排放门之类的排放作弊行为。  五是加严了蒸发排放控制要求,国五标准采用欧洲标准,由于欧洲的平均气温低,且柴油车占全部车辆的50%以上,蒸发问题不明显,因此标准要求低。我国幅员辽阔,温差变化大,汽油车占绝大多数,因此蒸发问题影响突出,据估测,目前的汽油车单车年均油气挥发8.8kg左右。因此,国六标准对车辆在停车、行驶以及高温天气下的汽油蒸发排放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还要求车辆安装ORVR油气在线回收装置,增加了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  六是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要求,即要求在3年或6万公里内,如果车辆的排放相关出现故障和损坏,导致排放超标,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相应的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所有费用,切实保障了车主的权益。  七是提高了低温试验要求,相比国五的CO和HC限值加严1/3,同时还增加了对NOx的控制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冬天车辆冷启动时的排放。  八是引入了严格的美国车载诊断系统(OBD)控制要求,全面提升了对车辆排放状态的实时监控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车辆排放故障,保证车辆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维修。标准全文如下: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pdf
  •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151.80万元采购尾气检测,颗粒物监测仪,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详细信息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21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AQ-2022-933 FS34080120221103号 项目名称: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8万元 最高限价:151.8万元 采购需求:为提高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监测能力,顺利开展市域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监督性和执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及应急监测,我局拟计划购置大气监测设备20台套,主要包括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VOCS 采样设备、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等。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或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陆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供应商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5、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采购内容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并在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法定质疑期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5991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2889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天柱第一城旁(生态环境新大楼)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系方式: 0556-893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联 系 人: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5991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 话:0556-8931832 附件信息: 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尾气检测,颗粒物监测仪,甲烷/非甲烷,烟气分析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51.80万元 采购单位: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21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AQ-2022-933 FS34080120221103号 项目名称: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8万元 最高限价:151.8万元 采购需求:为提高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监测能力,顺利开展市域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监督性和执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及应急监测,我局拟计划购置大气监测设备20台套,主要包括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VOCS 采样设备、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等。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或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陆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供应商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5、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采购内容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并在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法定质疑期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5991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2889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天柱第一城旁(生态环境新大楼)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系方式: 0556-893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联 系 人: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5991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 话:0556-8931832 附件信息: 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明察秋毫,不见舆薪——北京建筑大学姚圣卓博士谈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发展
    p  在我国已公布源解析结果的9个城市中,有4个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为机动车尾气,当雾霾成为全民关注话题,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们不得不关注的一个问题。/pp  有这样一个人,本是学习车辆工程,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了国家某项汽车排放检测设备国产化项目组,从此与汽车尾气检测相伴13年。从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开发、标准制定到技术推广、制度建议,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a style="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09.html" target="_self"span style="COLOR: #0070c0"strong机动车尾气检测/strong/span/a技术发展与应用。他就是现任职于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的姚圣卓博士。/pp  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专门采访了姚圣卓博士,请姚博士为我们介绍了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技术发展、市场应用、市场前景等情况。/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小.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fe59aea7-8361-4f97-b9d5-53961ebf5676.jpg"//pp  strong技术逐步发展 与国际接轨/strong/pp  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怠速法、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怠速法即在发动机空转(一般转速为800rpm)的情况下测量机动车尾气排放浓度,模拟的是等红灯时机动车的排放情况 双怠速法即在发动机转速为800rpm和2500rpm状态下分别测量机动车尾气排放浓度,增加高转速可以检测三元催化器是否正常 稳态工况法(ASM法)是将机动车停放在特定的装置(底盘测功机)上,模拟机动车上路行驶状态来测量尾气排放浓度,因只测量24km/h和40km/h两个速度的排放浓度,故称为稳态工况法 简易瞬态工况法同样模拟机动车上路行驶状态下测定尾气排放浓度,但是分别测量机动车怠速、加速、匀速、减速、再怠速多种情况下的排放情况,更符合机动车在一般道路上的实际情况。/pp  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技术发展程度,综合考虑成本和我国环境质量需求,简易瞬态工况法是最合适推广的检测方法。2002年开始,为实现简易工况法的国产化,姚博士所在项目组与美国、欧洲多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生产商、主要设备生产商进行合作与技术交流,最后主要是参照了美国的一些方法,最终开发出了适合国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此设备曾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和国家四部委“国家重点新产品”。/pp  简易瞬态工况法是新车的型式检验中尾气检测的一种简化,主要是在机动车工况、检测设备和检测精度方面进行了简化,提高了检测效率,降低了检测成本,因此称为简易瞬态工况法。之所以对检测精度的要求可以降低,主要在于在用车的尾气排放高于新车。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机动车运行工况、燃油、发动机技术、三元催化器效果、汽车磨损和加载情况。在车辆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汽车必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磨损,而且国内汽车的三元催化器失效也偏快,因此在用车尾气排放浓度与新车相比会增加,故对设备的检测精度要求也会降低。/pp  近年来,除了常规的检测站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外,我国很多地方也开始使用遥感检测。虽然遥感法不是国标方法,但是因其检测速度较快,检测人员与被检机动车非接触等优点,被认为是高污染车筛查、评估机动车淘汰制度的效果、减少机动车环保检测造假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遥感法也有其缺点,主要是检测精度低、重复性差、易受周边环境影响等。检测环境(下雨、有雾、刮风、扬尘、风沙)、强烈阳光、周围无线电站等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要想得到有效的数据,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要求,如需要布置在平直且坡度符合要求的道路上,机动车尾气管的位置要合适,机动车司机不故意改变行车工况等。/pp  可以说,我国的在用车尾气检测技术已基本能满足我国目前机动车尾气控制的要求,那实际的使用情况如何呢?/pp  strong技术推广进度慢 检测设备市场乱/strong/pp  为推动此设备的使用,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我国环保部共制定了2项国家强制标准、6项环保行业标准,国家质监局制定了4项计量标准,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适用于当地的地方标准。国家强制标准主要规定许可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环保行业标准对检测方法所使用的设备要求及检测结果进行了规定,计量行业标准主要对检测设备进行了规定。作为国内最早拥有此设备的单位,姚博士为国家和环保行业标准的制定做了大量的工作。/pp  说起标准的使用问题,姚博士说:“目前,我国尾气检测站大部分是在原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基础上新增环保检测线而成立,因此这些检测线只需满足国家标准和计量认证的标准即可开展业务。而遗憾的是,国家标准偏重方法选择,计量标准偏重设备性能,而规定了检测线整体性能的环保行业标准并不是强制实施标准。”因此,虽然我们国家建立了完善的标准方法,但是实际上这些标准,尤其是环保行业标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pp  机动车尾气检测主要目的是为了淘汰高污染的车辆,据相关机构研究表明,一般10%的高排放车排放的污染物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0%-70%。而国内车辆由于三元催化器和发动机技术水平问题,高污染车辆的比例可能要达到30%-40%,因此淘汰压力巨大。而国内旧车淘汰补贴标准与美国相比要低很多,也间接导致高污染车辆车主在检测市场寻求所谓的“变通”。/pp  而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的升级也很慢。以北京为例,北京早在2002年就开始使用稳态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而十几年过去了,技术仍然没有升级。/pp  然而,各地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很多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想将机动车尾气检测也按此年限执行。但事实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的劣化程度是很快的,尤其是国产车,两年之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到六年尾气排放就比较严重了,如果六年一检,就基本相当于不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了。/pp  strong技术、制度共进步 规范尾气检测市场/strong/pp  谈到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后续发展,姚博士说,无论在技术还是制度上,我国的机动车尾气检测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pp  我国目前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主要是针对汽油车,虽然目前我国的机动车大部分是汽油车,但是客车、货车等商用车却是以柴油车为主。对于轻型柴油车可以使用底盘测功机模拟机动车上路情况,使用的方法为加载减速法,但此方法的一个弊端是对车辆损伤比较大,检测几次之后的车辆容易出现漏油漏水等情况,因此推广很难。对于大型车,考虑到车重和多轴驱动的特性,很难使用底盘测功机,因此一般使用双怠速法或者自由加速法,由于与实际行驶差别很大,所以无法反应车辆实际排放情况。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柴油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碳烟,目前的检测指标为一种间接监测指标——黑度,而真正需要考核的是颗粒物的多少,由于目前相应的颗粒物检测仪器多为科研级别的仪器,价格昂贵,无法大量推广。随着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细化,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开发工作应该逐渐开展起来。/pp  针对目前比较混乱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姚博士也在积极出谋划策。目前,姚博士与其它人员合作,以山东为试点,希望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说起为什么选择山东,姚博士如此解释:“一是山东环保厅的治理意愿特别强 二是山东人比较实干 三是山东省的环保问题比较严重。”在制度建立过程中,姚博士项目组主要是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新技术,如利用日益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建立检测数据传输通道,实现数据实时传输,采集数据的同时采集检测现场监控视频。一种是制度建立,如针对目前出现的制度漏洞和检测站的各种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考核制度。/pp  姚博士表示,为了我们的蓝天白云,建立更加规范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是很有必要的,他也愿意为此而付出自己的努力。/pp  strong后记/strong:对于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各种混乱现象、不同人群的评论、诸多专家的建议等等,媒体已有很多报道。但是在初次接触这个领域的小编看来,这个建立在机动车安全检测架构基础上的环境污染控制制度——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好像并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尽管每一个相关单元看上去很美,正所谓“明察秋毫,不见舆薪”。作为我国污染控制的主管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体系当中,无论是针对设备建设、设备使用过程监管还是检测站违法行为处罚、机动车超标处罚等,环保部门好像永远是一个辅助部门。也许认真理顺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部门间权力义务的关系,能为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带来更多曙光。/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trong采访编辑:李学雷/strong/p
  • 汽车尾气检测设备普遍不过关
    在全社会治霾防污的共识下,本应成为监管要害环节的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却乱象丛生,有业内人士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为&ldquo 基本失控&rdquo 。其中,不符标准不合规范导致的检测设备普遍不过关是重大&ldquo 硬伤&rdquo 。&ldquo 机动车环保检测的目的是找出高污染车,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检测要规范、标准。但是遗憾的是,由于各方面监管不到位,再加上一些利益的驱使,使得检测设备本身就问题不少&rdquo ,前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说。  硬件无门槛软件多造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测机构&ldquo 杂、乱、多&rdquo ,检测设备不靠谱,检测程序不规范,导致目前在新车(销售前)和在用车(销售后)尾气检测两个环节,存在大量造假行为。各地机动车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限值不统一,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排放标准最高相差20多倍。  早在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检查,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环保部随后发文指出,&ldquo 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现象,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rdquo   现已退休的韩应健研究员当年参与了这次检查,&ldquo 当时的资料,我仍然保留着,有些问题至今仍然存在。&rdquo 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虽然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有相关技术标准,但这些标准属于推荐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因而使得检测设备的市场准入形同虚设。  &ldquo 如果不能强制执行,计量设备就没有准入门槛,相当于没有标准。&rdquo 韩应健不无忧心地说。&ldquo 于是,市场大量出现不断压低设备售价,以最低价格争夺市场的情况。&rdquo   环检机构不仅在设备等硬件方面存在问题,还有更加恶劣的软件造假问题。由于检测控制软件由各个设备商自己开发,&ldquo 设备商为了迎合检测机构招揽车主的需求,随意调试操作软件,标准该低就低,该高就高。&rdquo 经过软件造假,车辆是否装有尾气净化的催化剂,检测数据都相差无几 行驶3万公里与行驶25万公里的车,检测结果也几乎相同。&rdquo   &ldquo 检测设备问题使得车辆检测结果&lsquo 打折&rsquo ,很多高排放汽车因此侥幸通过检测。&rdquo 韩应健称,&ldquo 高排放汽车数量虽然是少数,但排放污染占的比例多,因此影响和拖累了空气改善。更为恶劣的是,对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开绿灯,造成我国车辆尾气检测设备和检测数据陷入长期造假的恶性循环&rdquo 。  国家标准非强制 关键指标不测试  精确的尾气检测设备是准确检测车辆排污量的重要技术措施,然而,国内缺少对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规定和手段,表面上尾气检测法规标准全、监管环节多,其实法规标准杂乱无章,尤其是没有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无法形成有效监管。  据了解,国家对法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制造许可证制加计量检定制度,我国的计量法要求尾气检测设备必须取得制造许可证。但法定的国家《计量器具目录》里并未包含尾气检测设备,仅包括检测设备的分析仪器。一些正规尾气检测设备企业认为,&ldquo 这是从生产源头就放弃了监管&rdquo 。  而地方环保部门在对环检机构进行验收时,主要关注场地、人员、资质材料等问题,对设备考核的内容较少,无法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考核。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姚圣卓博士多年来一直从事机动车环保检测方法研究。他介绍说,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有4种,即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简易工况法和瞬态工况法,其中简易工况法最为先进。  姚圣卓博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由于尾气检测设备的国家标准(GB18285-2005)《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和环保部颁发的(HJ/T290-2006)《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都非强制执行,各地质监局唯一委托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当地的计量科学研究院,他们对检测设备的技术考核内容普遍脱离上述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要求,甚至将&ldquo 污染物排放质量&lsquo 毫克/秒&rsquo (mg/s)流量测试改为稀释氧浓度测试&rdquo ,对变载荷加载滑行、响应时间、加载误差、一致性、压力、温度、流量重复性等关键性指标完全不测试,&ldquo 这使得滥竽充数、假冒伪劣的尾气检测设备屡屡通关,得以顺利取得尾气检测《计量检定证书》&rdquo 。  &ldquo 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套以上,但90%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检测数据误差高达30%以上。&rdquo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表示,我国各地在机动车尾气检测方面普遍存在监管不力、检测机构作假作弊现象,使机动车尾气检测流于形式。  颜梓清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关于2014年山东省183家检测机构647条检测线设备自查结果的表格。这份自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环检机构的检测设备中,除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外,其他厂商的检测设备均为拼凑而成,比例高达95%。颜梓清表示,这种拼凑设备的问题在国内环检机构中&ldquo 很普遍&rdquo 。  &ldquo 三不是红顶机构&rdquo 垄断计量认证市场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由机动车、工业、扬尘、生活污染防控四个领域的企业和专家组成。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的调查发现,计量认证机构串通造假是环检设备普遍造假的症结所在,这些机构垄断市场,其认证造假衍生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生产设备、检测报告等一系列造假行为。  颜梓清将这些计量认证机构称为&ldquo 三不是红顶机构&rdquo 。&ldquo 它们不是政府机构,不是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不是法人性质的承担行为责任的机构。但这些机构却可以参与政策的制定、技术的权威评审和市场的监管控制。&rdquo   颜梓清认为,要打破检测认证机构的垄断,应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让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都应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针对汽车尾气检测市场乱象,多位专家建议,要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其检测。同时,有关部门要将对环检机构的监管改为对检测数据质量的监管,生产检测设备需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确保检测设备质量 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需要取得实验室资质(CMA)以确保数据质量。  姚圣卓建议,全国重点地区应统一尾气检测方法,加快相关标准、法规、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补充和修订,研发尾气排放检测用和检定用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印发了《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广州试行汽车尾气新检测方法 费用提高
    小车检测费6月起升至70元 至少3万辆车将被迫淘汰  本报讯 广州在汽车年审时将逐步启动新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用更加准确的简易工况法来代替现在的怠速法。环保部门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州机动车污染的控制,改善广州空气质量。根据已经实行这项新方法的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预计约有10%~15%的车辆无法通过首次检测。尾气检测费用也将大幅提高,小车将从现在的20元涨到70元,不过从今日到6月前的试行期间,收费仍按20元的标准实行。  这种更严格的检测方法实行后,到底有多少车辆无法通过检测呢?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表示,到6月1日,全市的机动车年检都将采用更准确的简易工况法来检测尾气,届时,如果无法通过尾气检测的车辆,将有30天的维修期,30天后仍然无法通过检测,就不能通过年检。  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内已经实行该方法的其他城市的经验,实施新的检测方法后,广州160万辆汽车中可能有10%~15%的车辆不能通过首次检测,这些车中又大概有20%~30%即使经过维护也不能达标,不能再在广州行驶。”这意味着广州大约有3.2万辆~6.7万辆的汽车因此而被迫淘汰,其中以黄标车居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实际检测过程中,怠速检测法容易给少部分车主留下“作弊”空间,有的司机会临时调校降低汽车怠速,这样发动机发动时用油就减少了,尾气排放就少了,从而出现了“检测过关,上路超标”的情况。  尾气检测换新招 费用为何会更高  简易工况法为何更加准确?  全面模拟汽车路面实际行驶状况  所谓简易工况法测试方法,就是使用汽车底盘测功机等设备,通过在转鼓试验台上模拟汽车在道路上的实际行驶状况,对汽车排气污染物进行测试的一种方法。相对于目前采用的怠速检测法,它能够全面检测到车辆在路上行驶加速、减速、怠速、匀速4种行进状态下的尾气排放情况,并通过技术叠加,计算出汽车单位行驶里程的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机动车排放因子的计算,以及建立机动车排放清单,大大减少车主“作弊”的可能。不仅如此,它还可以准确地检测出怠速法检测不到的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  环保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以汽油车为例,被测车辆在机器上模拟时速25公里的路面行驶状况,大约90秒后将车速提至每小时40公里,同时汽车排气口与汽车排气分析仪连接,整个程序需5分钟左右,比原来的检测方法快一倍。  汽车尾气检测费用为何更贵?  新检测线设备投入费用高  从2006年全市第一个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的示范检测站建立以来,广州一直在为全面推行简易工况法做准备。但尾气检测费用的增加,也是政府部门慎重行事的重要原因。去年10月,广州市物价部门就做出批复,鉴于该方法的推行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安装相应的检测设备,物价部门特别核准采取该方法进行的尾气检测收费执行新标准,其中轻型小汽车的检测收费标准由原先的20元/次提高到70元/次,而中型车和重型汽车的检测收费标准则分别为80元/次和90元/次。该收费标准将作为试行价格先执行1年,然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市环保局进行绩效评估后,再向市物价局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检测方法所使用设备的价格比原来高很多,“原来一台双怠速检测法的设备只需要几万块,但现在一条新检测线的设备需要30万到40万元之间,这些检测机构作为民营单位,投入的成本需要自己承担,政府目前没有对检测机构更新检测设备给予任何财政补贴,需要他们从检测费用中回收。”  目前广州已有140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其中汽油车107条,柴油车33条。但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表示:“从4月11日到6月1日只是试行阶段,按照一定比例对车辆使用新方法,例如开始只有10%的车用工况法检测尾气,然后增加到20%、30%……在6月1日前,无论何种方法测尾气,都按原来的20元来收费。”  检测不过关如何维护?  发动机、油品和尾气净化装置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简易工况法实行后同样有两次机会,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将有30天的维修期,可以在此期间对车辆进行维护,然后进行复查。据环保部门估计,维护后通过复查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将有七八成的车辆可以通过。  那么如何对车辆进行维护呢?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梁荣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是绿标车,在使用一两年后都可能尾气超标,这与使用情况有关系。车主应该先检查发动机有无问题,火花塞、辐射环等,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其次要使用好的油品,并及时更换机油 再不行就只有安装好的尾气净化装置了。”  但也有车主担心,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价格昂贵不说,汽车的动力系统还会受到影响,排气不畅。对此,梁荣光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尾气净化装置有几十种,比较成熟的是三元催化器,价格在两三千元之间,主要是公交车、公务车和部分想变成绿标的黄标车在使用。  不仅是年审时会测尾气,广州目前也正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并设置了13个路检点,查排气超标车辆。去年亚运会前后,广州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曾经开展以整治排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为重点的联合执法工作,有831辆排气超标车辆被暂扣机动车行驶证。亚运会结束后,这一措施曾经中止。但现在广州市已经明确,对超标车辆仍然可以采取暂扣行驶证的措施,有关通知近期会下发到交警部门。
  • 尾气检测秘密:环保部对所有设备商的仪器未建立准入制度
    &ldquo 我今天就要给大家报报料!&rdquo 5月16日,在&ldquo 绿色在行动(系列二)《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技术澄清专家研讨会&rdquo 上,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一开口,就语惊四座。他炮轰的是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  此后,研讨会&ldquo 猛料&rdquo 不断:&ldquo 95%的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rdquo ,&ldquo 窜改技术标准和考核要求&rdquo &hellip &hellip 如果在座专家们爆料属实,一个可怕现实是:我们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ldquo 技术失灵&rdquo 。与会专家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这一方面,目前的新车(销售前)、用车(销售后)两个环节,都存在大量的造假行为。  机动车检测问题普遍  在当日的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研究员韩应健告诉记者,目前机动车检测大量采用的&ldquo 简易瞬态工况法&rdquo 是非常准确的检测技术方法,但要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生产和质量考核才行。  韩应健说,目前机动车检测问题很多。首要问题就是,很多设备仪器没有执行技术标准。  执行设备标准,对所有设备商的仪器设备严格检验考核,是制定标准的初衷和目的。&ldquo 但这项工作没有开展,环保部对所有设备商的仪器设备没有建立准入制度(核准、产品目录等)。&rdquo   &ldquo 环保部污控司有关领导在2009年的一次大会上明确表示,对仪器设备不考核,考虑搞备案。&rdquo 韩应健说,&ldquo 但事实上,备案也没有开展。于是,市场大量出现设备不断压低售价,以最低价格争夺市场的情况。&rdquo   &ldquo 计量标准本应该是强制执行,计量设备不按标准考核,相当于没有标准!这不就是摆明了要让假冒伪劣设备进市场吗?&rdquo 韩应健说。  韩应健还表示,检测设备控制软件不统一,也是目前检测市场的重要问题之一。检测控制软件由各个设备商自己开发,不能保证对简易工况检测过程的控制与国家标准一致,有些甚至给利用软件生成假数据的作弊行为留下机会。  在这些问题上,环保部、发改委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也通报过行业状况。  2011年,环保部曾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ldquo 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rdquo   当年10月,环保部通报的整治情况显示,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现场纠正、警告及经济处罚等措施。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印发的《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环保检验制度,健全OBD(车载诊断系统)管理制度,将排放记录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综合检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沈弘对记者说:&ldquo 2003年起,各地机动车检测站大量上工况检测设备,蜂拥而上。他们并不是为了治理大气污染,而是利益驱使。有些地方没有经过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任由大量车辆排放不合格。&rdquo   知识产权争议  颜梓清目前是&ldquo 简易工况法&rdquo 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她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ldquo 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20多名教授及研究员花3年时间研发了ASM、VMAS、LUGDOWN、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设备系列产品。&rdquo   她说,这些研究成果在2003年获得了《科技成果证书》。颜梓清给记者展示的一份当年专家组成果鉴定结论文件称:&ldquo 这一自主开发的具有自我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属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rdquo   &ldquo 但在市场推广中,一夜之间就冒出了好几家生产商。&rdquo 颜梓清说。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曹剑锋对本报记者说,从2006年起,有两家没有简易工况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厂商长期把持市场,还申请上市。  曹剑锋说,根据这两家公司招股说明书介绍的经营业绩,其销售的&ldquo 简易工况法设备&rdquo 共占有市场总量的80%以上。  &ldquo 两家企业都在招股说明书中有意隐瞒了金铠星公司是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对此,金铠星公司在2014年6月和10月向环保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部门,就这两家企业的侵权、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情况进行了实名举报,还向法院起诉了两家公司涉嫌技术侵权。现在案件还在诉讼中。&rdquo 曹剑锋说。  各地检测监管网络不互通  汽车尾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  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京津沪机动车排放平均占大气污染源的24%左右。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年两会上也曾表示,汽车尾气在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中占31%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  上述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新车(销售前)、用车(销售后)两个环节,都存在大量的造假行为。目前全国拼凑的假冒伪劣&ldquo 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rdquo 占90%以上(多达5000多条),检测数据误差高达30%以上。  各地机动车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限值不统一,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排放标准相差11~21倍。检测机构&ldquo 杂、乱、多&rdquo 。检测买标卖标现象普遍。各地政府投资建设的车辆检测监管网络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对检测作假和虚假数据无法监管。  &ldquo 大多数检测场缺乏成套设备技术性能的考核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等相关法规的支持,设备良莠不齐,检测市场混乱,作弊手段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rdquo 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师姚圣卓说。  姚圣卓认为,全国重点地区应统一尾气检测方法,加快相关标准、法规、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补充和修订,研发尾气排放检测用和检定用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  &ldquo 对于车辆生产环保造假、检测作弊以及三元催化剂过期不更换等问题,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去解决。&rdquo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说。
  • 尾气检测造假突出 大量高污染机动车“合法”行驶
    近期华北、东北地区接连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局部地区PM2.5峰值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尤其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不少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举措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但记者在采访发现,由于在排放标准、检测方法、专业维护、监管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突出,大量高污染机动车仍在“合法”行驶,花费巨大人力财力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流于形式。  尾气污染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在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PM2.5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但陈耀强表示,现行机动车治理措施并没抓住重点,机动车污染仍在增加,使得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机动车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重庆市统一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投入6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检测机构的网络在线实时监控系统,2014年检测在用机动车共计110.1万辆,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8.23%,超过全国50%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2014年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PM2.5来源的29.5%,超过工业成为第一来源,让尾气监管部门十分困惑。  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前对车企检查,柴油车排放造假突出,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授权以及机动车环保排放未纳入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缺乏力度 且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进展不一,“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重庆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在今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联合举行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等专家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造假作弊和“车虫寄生”现象普遍。陈耀强表示,由于机动车尾气治理链条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上各种代办汽车年审广告满天飞,一些黄牛党声称“200元尾气包过”。车主朱某的越野车已行驶44万公里,“我的车尾气排放肯定不合格,每次都找黄牛给钱过,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重庆市某区汽车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造假严重,很少有车主专门去维修尾气排放系统。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24亿辆,未来5年预测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专家警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排放标准冲突 检测数据失真  陈耀强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跟油品质量、发动机和燃烧系统问题、尾气净化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大力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汽车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发动机和燃烧系统出现问题的概率较小且污染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尾气净化装置的管理上。”陈耀强说,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可将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也称三元催化器,是治理尾气的关键装置,一旦失效,尾气污染物排放会成倍增加。  陈耀强领衔的科研团队实验证明,国Ⅲ汽油车HC、CO、NOx的国家排放标准是0.2g/km、2.3g/km、0.15g/km,一台行驶29.44万公里、催化器失效的国Ⅲ汽油车这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超出国标6.35倍、7.56倍、53.4倍,更换催化器后排放量降低到0.1g/km、1.29g/km、0.16g/km。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卫东介绍,为系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I/M(Inspect/Maintenance)制度,即强制检查维护制度,其中定期更换尾气催化器是重要内容,我国至今尚未要求定期强制更换尾气催化器。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机动车尾气催化器的龙头企业,目前年生产约70万升,该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该公司催化器产品主要供给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市场零售,很少有车主愿意花钱更换催化器。  陈耀强表示,尾气催化器超过5年失效,如未更换, 2010年前购买的汽油车肯定超标排放,但绝大多数都在路上“合法”行驶,除了检测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存在问题。  国家强制标准GB 18352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做出了限定,而有关部门2005年又出台了HJ/T240-2005推荐标准,以“考虑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将标准放宽多倍。全国多数地方以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尾气,HJ/T240-2005中规定稳态工况法以体积浓度为计量单位,而国家标准以每公里排放多少克为计量单位,两者缺乏换算对应关系,测出的数据无法准确说明车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冷车检测,但很多监测站是用热车做检测,测出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不合理地放宽标准加上检测数据失真,导致大量的超标车被错误当成合格车,造成严重污染。”陈耀强说。  此外,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机动车超标排污成本过低。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规定,车辆定期尾气检测多次复检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年审,路面抽检如果不合格将会被扣下驾驶证,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严格的。  建立我国机动车I/M制度  陈耀强、张卫东等受访专家介绍,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如洛杉矶、东京机动车保有量远多于北上广等大城市,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正是得益于排放标准、尾气检测、后期维修、监管处罚等一整套治理体系的I/M制度。他们建议,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I/M检查维护制度。  首先,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催化器定期更换,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只有将每辆车“管”起来,才能真正取得治理成效。陈耀强表示,目前催化器成本约500-600元每升,定期更换还能让促进充分燃烧,节省约10%的燃油,并不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  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由于缺乏监管,市面上催化器假冒伪劣产品较多,同时4S店垄断汽车零部件,本来便宜的催化器售价过高,尤其是奔驰等高档车,常常需要几万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垄断,让催化器价格回归理性。  其次统一机动车检测标准和方法。陈耀强介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已接近欧美,但用车排放标准却放宽数倍,这种“双轨制标准”大大抵消了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所产生的减排效果。因此,应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2,统一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并制定规范操作方法确保检测真实。  再次,建立M站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严厉处罚造假行为。张卫东、陈耀强介绍,我国尾气治理I站即检测站已基本建立,应制定M站即尾气维护站资质认定、设备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M站的职责为更换催化器、维护发动机和燃烧系统,细化M站的评估、考核和收费标准,在机动车维修业开展规范化的尾气排放维修。同时,还要明确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尾气治理中的职责,对造假的检测站、维修站、车企、催化器生产企业以及不定期更换催化器的车主给予重罚。
  • 无人机检测船舶尾气,“限硫令”监管长效运行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船舶看似和大气污染联系不大,实则不然,船舶污染同样影响着内陆地区的大气环境。据一项调查表明:近几年,在我国港口停靠的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5%,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5%,船舶污染物已成为最严重的污染源之一。/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应对这种态势,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20船舶限硫令》,并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实施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限制船舶燃油的硫含量及排放气体污染物的含量,并开启实时监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船舶若想符合相关法规,就需要置换低硫混合航油或加装废气清洁系统(EGC)清除尾气中大部分二氧化硫,这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些不法商贩为节约成本未对船舶进行改装,仍使用高硫燃油,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85px height: 245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50e2c0e7-6cac-4dcf-a5d1-dc5b1a912454.jpg" title="摄图网_500734204_wx.jpg" alt="摄图网_500734204_wx.jpg" width="585" height="245"//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近日,张家港海事局运用无人机挂载尾气检测装置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这是长江江苏段首次运用无人机检测船舶尾气,实现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海事监管新途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当天,张家港海事局工作人员成功使用无人机搭载船舶尾气传感器在张家港港口综合保障基地对航经福姜沙南水道的“SAVINA(萨维娜)”和“瑞福泰”等船开展尾气检测。在检测到“瑞福泰”尾气二氧化硫疑似超标后,执法人员立即通报港区海事处二级指挥分中心,当场调派执法人员携带燃油快检仪提前到达该轮待靠泊位候检。在随后对该船的燃油取样检测后发现该轮燃油中硫含量达到0.168%ppm,超过了法律规定。目前海事部门正对“瑞福泰”轮进行立案调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无人机监测方式基于无人机挂载气体检测设备,採用先进的红外烟雾嗅探技术对船舶排放的烟羽取样分析,通过测得尾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数值,分析判断船舶燃油含硫量是否超标,进而安排执法人员登船检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该方式可帮助执法人员快速筛选涉嫌使用不合格燃油船舶,减少疫情期间登船和人员接触风险,同时提高了检查覆盖面,把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对象从到港船舶直接拓展到到港和过境船舶,有效震慑了违法使用超标燃油船舶。”张家港海事局双山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杰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未来,张家港海事局将把无人机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作为长效机制,同时探索在海巡艇安装使用移动式遥感监测装置,与现有的一台无人机形成补充,建立“初筛—精筛—确定”立体监管网。/p
  • 遇上雾霾,检测仪器如何化解危机
    遇上雾霾,检测仪器如何化解危机 有报告显示,中国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此同时,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近一周,雾霾持续发展,可见度不超过500米,空气质量差,能见度低,容易引起交通阻塞,发生交通事故。据了解,雾霾的源头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建筑扬尘、垃圾焚烧,不同污染源的作用程度各有差异。它们与雾气相结合并长期悬浮在空中,霾中的颗粒物还是多环芳烃、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载体。长此下去,身体将受到较大的损害,呼吸道也会加剧感染。同时,灰霾天气时,气压降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骤增、空气流动性差,有害细菌和病毒向四周扩散的速度放慢,导致空气中病毒浓度增高,疾病传播的风险很高。 目前看来,针对雾霾的防治我国主要采取了源头治理优先,从尾气排放,节能减排,重污染治理,淘汰等。一是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控制机动车数量;二是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严禁土方施工;三是对污染排放大户,如冶金、建材、化工行业限制排放或者暂时关停。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污染和扬尘治理、发展绿色交通、优化产业结构以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多种方案。积极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为保障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各种科学技术被用到了雾霾监测及防治上,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就应运而生。 本文资料参考:中国新闻网
  • 大连机动车尾气检测被指作假 车主交钱拿合格证
    许多城市的机动车检测中心也纷纷更新了设备,让尾气检测数据更加准确。辽宁省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去年7月份就开始使用新的尾气检测线。但是,这套据说是非常先进的检测线,使用起来却有些奇怪。央视《焦点访谈》2011年2月24日播出《奇怪的检测》,以下为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  汽车尾气是城市空气污染的祸首之一,随着环保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以及百姓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大家越来越重视控制机动车尾气的放排。许多城市的机动车检测中心也纷纷更新了设备,让尾气检测数据更加准确。辽宁省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去年7月份就开始使用新的尾气检测线。但是,这套据说是非常先进的检测线,使用起来却有些奇怪。  解说:  这里就是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这个检测中心占地10万平方米,拥有12条安检线和24条尾气检测线。其中,这22条先进的尾气检测线,由大连市财政专门拨款3500万购买安装,2010年7月开始对外运营的。这排整齐的房子就是汽车尾气检测车间,所有待检车辆都要开到这里接受尾气检测。  那么,这样先进的尾气检测设备究竟是如何工作的呢?记者跟随这辆车进入检测线,记录了全部检测过程。这辆车开进了检测线后就停了下来,工作人员从车主那儿拿走了一张单据,就进入了旁边了控制机房,这辆汽车就静静地停留在检测线上。大约过了三分钟,工作人员从机房里走出来,把单据交还给车主。记者发现,这辆汽车从开进尾气检测线,到最后开出来,这里的工作人员竟没有使用任何检测设备,与该车发生接触,也没有任何类似检测的动作。  记者:  我看你没检就过来了。  车主:  根本就不用检测。  解说:  随后,这位车主来到证件办理大厅,顺利拿到了环保合格证。  记者:  还真能领到,我看你这个(环保合格证)。  车主:  这就是绿标。  解说:  难道这套设备居然先进到可以遥感检测吗?记者又观察了其它的待检车辆。这辆车开进了检测线,工作人员同样拿到了车主的检测单,就进入到旁边的控制机房,大约三分钟后,工作人员从机房里出来,又把检测单还给车主,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做出任何检测动作。  这辆车,工作人员多了个程序,是拿了一根类似棍子的东西走到车后,扔到了地上,之后进入机房。又过了三分钟,工作人员出来,拿起了放在地上的棍子,然后把检测单给了车主。  再来看这辆车,跟前几辆又有不同。这次工作人员拿着跟刚才一样的棍子,插到了汽车排气管内,几分钟后,工作人员拔出了棍子,随后车子开出了检测线。这让记者大为困惑,这几辆车,用了三种不同的方法进行检测,那么检测结果究竟如何呢?  记者:  你拿到合格证了吗?  车主:  对啊。  记者:  合格了吗?  车主:  合格了。  记者:  合格了,我看看。合格了。  解说:  根据大连市环保局相关资料介绍,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22条尾气检测线,所用的是一种名为工况法的检测系统,这套系统是模拟机动车行使中的排放状况,来收集尾气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来判断尾气排放是否达标。这种检测方法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待检车辆必须处于行使状态。这样的检测设备和方法,全国不少地方都在使用。这里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家机动车检测中心,这儿使用的是和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同样的尾气检测系统,我们在这里看一下这套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  首先,待检车辆的车轮要压在地面的滚筒上,然后,工作人员要把这个和刚才在画面当中看到的,像棍子一样的东西插到排气管里,之后还套上一个管子,过了一会儿,待检车辆的车轮在滚筒上开始转动起来,控制系统将自动进行分析检测。  检测人员:  这个东西是检测尾气用的检测探头,检测的时候一定要把它插入排气管中。  记者:  为什么还要再套上这个皮管呢?  检测人员:  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套管套上去,这个套管的作用,就是一个是防止尾气的扩散,以实现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这个滚筒就是叫底盘测功机,它的作用是起支撑汽车的驱动轮,来驱动汽车,模拟正常的道路行使。  解说:  让我们对比一下记者在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看到的尾气检测过程,在这里,大多数车辆都没有在排气筒内插上探头,更别说为了数据的准确套上套管了。更重要的是,这些待检车辆的轮子,都没有压在底盘测功机上,也就是说,在检测过程中待检车辆的车轮始终处于静止状态。那么,在这样的状况下,能不能完成尾气检测呢?  张波 环保专家:  有两个环节是必须的,第一个是要把汽车开到底盘测功机上。第二个是一定要把检测的探头插入排气管内。记者:  如果没有这两个环节会怎么样?  张波:  肯定是采集不到检测的数据,也就无法检测了。  解说:  虽然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并没有采集到任何一项有效数据,但是,这些待检车辆,只要在尾气检测线上静静地待上几分钟,就能顺利地通过检测。  记者:  师傅问一下,检测一次尾气需要多少钱。  车主:  50元。  记者:  你合格了没有?  车主:  合格了。  解说:  记者在证件办理大厅看到,所有来检测的车主,在交纳了50元检测费之后,都拿到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那么这种情况是个别现象吗?记者在这22条检测线的设备供应商那里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  这段视频是该公司的工程师,在2010年9月,在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拍摄的车辆检测情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待检车辆的轮子,压根就没有压在底盘测功机上,尾气排放管也没有插入探头和套管,只是停留了几分钟,这辆车就完成了所有的检测程序。  去年9月拍摄的这段视频,与记者分别于今年1月20号、21号,2月16号、17号四天在该尾气检测线上观察到情况一样,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没有使用该检测线。而且在2010年9月底,这家设备供应商在系统维护的时候,拷贝了这套系统的数据库,所有尾气检测线每次检测的信息数据,都应该记载在里边。  白静 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你看这个9月2号之前呢,所有的数据都显示的是车牌号,什么时间检测的。到9月2号之后呢,这个数据库就终止了,没有任何新数据,这就证明了2010年的9月份之后,它们的设备一直就没有开启了。  记者:  没有再启过?  白静:  对。  解说:  虽然在去年9月2号以后,就已经没有了任何车辆检测数据记载,但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却是检测费照收,合格证照发。记者来到了大连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管理处,这个部门负责尾气检测线的具体运营,它的办公地点,就在尾气检测线隔壁的一栋楼里。  记者:  设备这么关着,这边还继续检测。  曲明军 大连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处长:  你咋知道我关着,你怎么知道我假检测。  解说:  对于在尾气检测中弄虚作假,大连市环保局的机动车污染管理处的曲处长坚决予以否认。  曲明军:  我的仪器设备怎么可能是闲置着呢?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啥啊。我的事我能告诉你吗?  解说:  不管这位处长是否否认,事实上对于检测线上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对这样的假检测已经习以为常了。  记者:  师傅,这管子没插,这怎么检啊。师傅您这检测合格了吗?  车主:  合格,合格,怎么能不合格。合格了。  记者:  不插管子怎么检测啊?  解说:  为什么这样明目张胆的假检测居然没有人来管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大连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  朱庆柏 大连市环保局副局长:  我检测我没有数据,怎么给老百姓打条子、打单子。这不开玩笑吗?你凭什么说我没有用呢?  解说:  大连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庆柏声称,尾气检测线肯定是在使用,因为没有检测数据就没法给车主打印检测单。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大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的尾气检测单,到底有些什么内容。这里就是尾气检测线的控制机房,工作人员拿着刚刚打印出来的检测单交给了车主。  记者:  我问一下,您这检测合格了吗?  车主:  合格了。  记者:  合格啦,我看一下单子。  解说:  这就是车主们拿到的检测单,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单子上面有车主姓名和车辆号码、外观以及50元收费等信息,但就是没有任何一项环保局负责人所说的尾气检测数据。车主就是凭着这样的检测单,就可以拿到盖着环保局公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主持人:  明明知道检测线没有开,检测人员却仍然煞有介事地做着样子 明明没有任何的检测数据,检车厂却仍然理直气壮地收着检测费。虽然平均每天有800多辆汽车经过了所谓的检测,但是这些车里,究竟哪些合格,哪些不合格,还是一笔糊涂账。国家拨款3500万,安装的20多条先进的检测线成了一堆摆设,而在当地环保局和检车厂工作人员的眼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是也成了摆设。
  • 华电智控发布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Vgas7000-P新品
    产品介绍: Vgas 7000--P系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用可调谐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技术,分别选用分布反馈半导体激光器(DFB)和量子级联半导体激光器(QCL)为光源,实时监测机动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C3H8)和一氧化氮(NO)的含量,同时采用绿光光源检测机动车尾气烟羽的不透光度、吸光系数以及烟度因子。除此之外,尾气遥感检测系统还配备了标准气体校准装置、速度/加速度检装置、视频/牌照识别装置、微型气象站等,可同时监测尾气中各气体的浓度、机动车速度/加速度、并记录机动车车牌号码、车辆颜色、环境温度、湿度、压力及风速等参量。 Vgas 7000-P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将检测主机和副机分别放置于车道的两侧,主机发射的激光光束平行于路面,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经反射装置多次反射后由主机内的接收装置接收。该系统的工作原理为:机动车车头穿过主机中光电测速开关发射的第一束光开关光路时系统触发开启,牌照识别系统记录下机动车的车牌号和车辆颜色,当机动车车尾离开主机光电测速开关发射的第二束光路时,速度/加速度检测仪即可根据车头依次遮挡第一束、第二束光路,车尾依次离开第一束、第二束光路计算出机动车的速度和加速度;车辆经过后多路激光束同时穿过尾气烟团,不同频率的激光能量被与之对应的气体吸收并可被光电探测器记录,经信号解调及数据采集结合软件算法,并根据标准气体的标定数据可还原气体的浓度值,最终尾气监测系统将以上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环保监控中心。 与上述TDLAS光路同路传输的还有绿光光束,绿光光束同样穿过与尾气烟团混合的烟羽,系统可以记录下扩散后烟羽的不透光度,结合燃烧方程算法及气体标定曲线可计算出发动机的烟度因子(即单位燃料燃烧排放的颗粒物的量)、不透光度和吸光系数。 该系统包含测量主机和副机,主机与副机间配有辅助调光设施,调光方便,适合临时设点测量。正常使用时将测量车与主机放在路面同一侧,路面另一侧放副机(其中副机无线缆连接便于操作),按说明调好辅助光路后即可开机测试。性能特点: 1. 检测灵敏度高:系统采用了可调谐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技术(TDLAS),选用近红外和中红外激光光源,具有检测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块、分辨率高等特点,是目前气体检测领域测量精度最高的技术; 2. 检测效率高:系统响应速度快,每辆车测量用时<1秒,每小时可测量上千辆车,省时省力; 3. 能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可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完成检测,比传统的接触式测量方法能够更好的反映汽车尾气排放的实际情况; 4. 避免人为造假:可做驾驶员不知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采取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云平台; 5. 可实时监控:相较于定期检查,遥感检测可起到实时监控的目的; 6. 方便移动:该系统主要设备都集成在主机内,副机仅用于反射光路,供电布线简易,方便移动使用。创新点:检测精度高进口传感器带防腐设计,满足具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重量轻,结构设计简单,便于检维修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Vgas7000-P
  • 汽车尾气遥感检测标准即将发布
    p  我国汽车尾气遥感检测自2000年左右开始,设备生产企业目前生产有固定式遥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测车辆。固定式遥测设备分为水平式固定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和垂直式固定尾气遥感检测设备。/pp  截至2016 年底,全国约有70 余个城市应用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道路车辆尾气检测 全国已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400余台(套),其中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50 余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50 余台(套)。京津冀地区已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共计82 台(套),其中北京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0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2 台(套) 天津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8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9 台(套) 河北省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2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1 台(套)。/pp  市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法规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多项法规都对汽车尾气遥感检测进行了规定。/pp  最新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pp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提出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pp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文件的《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发改环资[2014]2368号)明确要求:“2015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行遥感检测法,将排放不达标车辆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查询服务。”/pp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取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pp  要想仪器能规范使用,得到可对比的有效数据,检测标准是必不可少的。/pp  目前,工信部发布了行业标准《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 通用技术要求》(JB/T 11996-2014),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辽宁省、河北省、陕西省发布了遥感检测地方标准并实施。但是从全国性或者行业性的设备和检测标准还处于缺失状态,日前环保部发布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以期弥补这一空白。/pp  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检测法实时检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仪器安装和结果判定原则。/pp  标准适用于固定式遥感检测和移动式遥感检测。/pp  标准适用于GB/T 15089 规定的M类和N类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包括燃用汽油、气体燃料、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pp  标准所称汽车包括 GB7258 规定的低速汽车。/pp  据了解,遥感检测技术起源于美国。1988年美国丹佛大学应用非扩散红外线检测技术(NDIR)开发了能同时检测CO2、CO、HC 的设备 之后于20  世纪90年代应用非扩散紫外线检测技术(NDUV)开发了能检测NOx 的设备 2001 年美国丹佛大学和沙漠研究所分别应用透射光不透明度技术和紫外线反射光探测技术(LIDAR)开发了能检测排气烟度的设备。/pp  1995 年新西兰首先启用用于路面检测在用汽车排放的遥感检测系统,目前已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中国、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推广和应用。/pp  strong目前,遥感检测技术主要应用于以下几方面:/strong/pp  (1)审计检查: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可以经济地审查目前采取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政策的效果,例如核查当前采用的检查维修计划(I/M 制度)是否有效,检查 I/M 制度以外的车辆(过境车和未登记车)是否是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与汽车排气排放的相关关系。/pp  (2)筛选高排放车辆:实验表明当汽车工况已知,遥感检测可用于判断高排放车。高排放车一般只占车辆总数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全部车辆排放污染物的80%。筛选高排放车并加以治理或淘汰,是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pp  (3)筛选清洁车辆:筛选清洁车辆用于鼓励人们选用低排放车辆,并经常保养检修车辆,使汽车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况下。清洁车辆的车主可以主动驾车至有排气遥感检测的地方,检测通过后可免除进行例行的年检。/pp  (4)入境检查:排气自动遥感检测设备可安置在城市道路入口处收费站,通过检测禁止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pp  (5)检查汽车的环保装置:遥感检测设备中具有检查汽车是否安装并使用环保装置的功能。/pp  strong遥感检测技术优点主要包括:/strong/pp  (1)检测效率高。检测速度快,1 小时可检测上千辆车,省时省力。/pp  (2)能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可以在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完成检测,检测时汽车发动机的运行工况更具代表性,比传统的接触式测量方法能够更好的反映汽车排气排放的实际情况。/pp  (3)避免人为造假。录入的数据信息被记录在电脑程序里,只有被授权者才能打开,数据不容易被更改 可在驾驶员不知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个别驾驶员采取某些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pp  (4)可实时监控。环保定期检测仅能保证检测时尾气排放达标,而遥感检测可起到实时监控的目的。/pp  (5)对道路交通影响小。遥感检测设备安置在单行道两侧,不会妨碍道路交通。/pp  strong遥感检测技术缺点主要包括:/strong/pp  (1)测量环境要求高。遥感检测是基于光吸收原理完成尾气排放测试,其使用气候、环境等的限制。如雨雪天、雾天、扬尘、环境温度、适度、气压、风速等对检测数据有影响。/pp  (2)对测试工况有一定要求。车辆通过测量点的实际工况是影响遥测值的重要因素,因此标准中通常会使用VSP 限定实际工况范围。/pp  (3)单车重复性差。受冷启动、工况、环境温度等因素影响,其排放测试结果差异大。/pp  (4)不能测量蒸发排放HC。/pp  (5)存在无效数据。包括被测车辆牌照识别不准确、VSP不在稳定的范围内、环境条件超出设备适用范围等。/pp  附件: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3/ueattachment/1173e987-1232-4ab7-afdc-a61d7726ee4e.pdf"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pdf/abr//p
  • 安车检测突爆尾气检测造假丑闻——上市之路漫漫无期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车检测”)首发申请已于1月22日获得通过。招股书显示,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667万股,欲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方案主要提供商,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等。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就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一事提出问询。《中国经营报》报道,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而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颜梓清认为,公司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同时,《华夏时报》报道,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 2.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安车检测的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然而,安车检测依旧募资扩大产能。同时,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明显差异。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致电安车检测证券事务部,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邮件未予回复。  央视曝光尾气检测造假 发审委追问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会议对安车检测提出问询。发审委称,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发行人销售的汽车检测系统软、硬件产品是否在设计、生产、交付使用、运行和维护、监管等环节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后门等漏洞,导致检测结果可能被人为操纵、修改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特别是报告期内)是否曾向汽车检测站等客户提供操纵检测结果的相关培训或服务,或者是否在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默许相关操纵行为的发生 (3)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在手订单、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并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华夏时报》报道,发审委的追问,缘于2015年9月的央视报道。山东省多家汽车检测机构,在汽车年检(包括安检和环检)中,利用检测设备进行违规操作,并存在人为控制汽车年检报告结果、非法牟利等问题。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完成上述违规操作,主要依赖于检测设备,相关设备的后台软件设有可以控制的“后门”。报道指称,检测设备及后台软件的提供商为两家公司,二者几乎垄断着山东乃至全国汽车检测设备市场,安车检测即是其中一家。  《中国经营报》报道,汽车尾气核查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数据不合法。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华夏时报》又称,央视报道的时间节点,正好处在安车检测第二次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之后。此前的2014年5月,安车检测曾向证监会报送并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但因故未能顺利上会。安车检测在央视报道之后,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一条声明,称公司董事会对此非常重视,并成立专责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过,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有深圳媒体曾试图采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宪宁,但后者予以婉拒。  涉嫌欺诈上市遭实名举报 主营产品违规经营?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  招股书称,环检系统是安车检测主要产品,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该产品2014年收入845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5.43%。从安车检测披露“环检系统”中的汽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对柴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  《华夏时报》报道,名为《关于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对机动车尾气环检设备进行技术核查情况的报告》显示,经对被曝光的安车检测生产的设备进行测试,其产品存在严重问题。核查报告归纳出了23项问题,并依严重程度给予评星,其中最严重的五颗星问题有10项,四颗星问题有4项。核查报告指出,安车检测提供(生产)的设备,未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的要求,其检测数据不合法。该公司拼凑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在硬件配置达不到国标、行标要求,设备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存在缺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情况,重复性测试结果严重超差,检测方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简易瞬态工况法”。  颜梓清认为,作为向社会车辆岀具检测仲裁数据报告的检测设备制造企业,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  对于资质问题,安车检测称,环检系统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不需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颜梓清表示,既然安车检测的环检系统用于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态,它就是属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类别。而安车检测签定的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为“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也印证了“环检系统”即是“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安车检测有意回避主营产品为“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等误导评审组,规避法律法规,其主营产品“环检系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诉讼被刻意隐瞒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除了主营产品涉嫌违规经营,安车检测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经济参考报》报道,举报称,安车检测供应的检测设备涉嫌伪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非法生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且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误导性说明,或构成欺诈发行。而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则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称,2014年6月18日,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销售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及本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 1040990.00元,目前一审法院已完成一审庭审并宣判,驳回原告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事实上,金铠星公司不服本案一审判决,于2015年4月26日,以本案被告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安车检测为被上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提起上诉,大连中院于2015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并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重审的(2015)大民四终字第0003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中,二审法院明确陈述“金铠星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安车检测有侵权行为”。目前,该上诉案件已于2016年1月12日开庭审理,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向法院递交了关于技术侵权全部由安车检测承担责任的说明材料。  “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日期是2015年4月26日,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是2015年6月25日。安车检测应当知道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颜梓清表示,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涉及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权,其结果不仅仅涉及经济赔偿问题,更涉及安车检测不得使用所涉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对外提供检测设备制造和销售服务,对其经营产生极大影响,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销量增长净利润止步 募资扩张一倍产能  《证券市场周刊》报道,申报稿显示,业务并没有大踏步发展的安车检测募投项目却要扩张一倍产能,而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安车检测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两大类,前者中的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等是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由于机动车检测具有强制性,这也是汽车检测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但早在2014年,国家出台新规,新上牌私家车六年内免检,这对公司业务有不利的影响。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销量增长明显,收入却难以同比增长,根据申报稿,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2.4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这意味着产品的价格开始下降。  在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产品中,环检系统、安检系统和综检系统占据了销量的98%以上。申报稿显示,安车检测的主打产品价格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环检系统价格2012年为17.15万元/套,2014年微降至16.14万元/套 安检系统由2012年的26.74万元/套微降至2014年的 25.75万元/套。价格变化不大,销量大幅增长,收入却并没有随之上升,安车检测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即使如此,公司依旧募资扩大产能。  根据申报稿,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安车检测对募投项目信心满满,公司在申报稿中表示,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1.94亿元,新增净利润3162万元。奇怪的是,在2014年5月和2015年6月两份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对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测完全一致,产品降价和行业新政似乎对安车检测没有任何影响。  对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坚定不移,但对公司的收入真实性,安车检测并没有十足的底气。南华仪器在上市时公布了公司前十大客户,安车检测就出现其中。南华仪器招股书显示,2011年和2012年,公司从安车检测获得了172万元和184万元的收入,后者是公司第四大和第七大客户。  在2014年和2015年两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也公布了主要供应商。在2014年首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公布的前十大供应商,除了前两大客户在千万元上下外,其余供货商都在百万元水平。申报稿显示,2011年,南华仪器是安车检测第七大供应商,获得的采购金额为206万元,与南华仪器披露的金额相差34万元,幅度近20%。2012年,安车检测从第十大供应商深圳市华成峰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采购金额为182万元,南华仪器并没有出现在安车检测的前十大供应商中。在上市获得监管部门通过后,安车检测又爆出了检测造假的新闻,主业就是检测的安车检测竟然发生了检测造假的丑闻,问题缠身的安车检测的上市之路仍然漫漫无期。
  • 同一辆车两次尾气检测结果数据差百倍
    “申领绿标,没想到同一辆车两家检测站给出了不同的检测数据。”10月21日下午,家住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附近的朱先生说,他的车在进行尾气检测时,两家检测站给出了不同的结果,且数据相差100多倍。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越野车是2011年购买的,平时开得不多,非常注意车辆保养。他认为尾气排放污染物肯定也不会超标。最近因车到了该检测尾气的时间,10月20日上午,他开车到离家不远的迎宾路吉林街的新疆鑫朗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迎宾路检测站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高怠速(汽车发动机空转时称为怠速。怠速时发动机所表现出来的转速就是发动机怠速值。汽车高怠速就是怠速值高)hc(碳氢化合物)为135,排放限值为100,不合格没有通过检测。  次日上午,朱先生想再试试,就到新疆新保环汽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卡子湾检测站检测,结果为合格:高怠速hc为1。  朱先生十分意外,同时对两家检测站的结果相差这么大感到疑惑。记者看到,这两家检测站出具的都是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  卡子湾检测站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按规定车辆只能到首次选择的检测站检测。朱先生觉得迎宾路检测站存在问题,当日下午向该检测站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检测站绝对没有问题,检测结果不同可能和车辆的车温等有关系。  图为 10月21日市民朱先生向记者展示两处检测站的检测结果。  随后,该检测站免费给朱先生的车再次检测,结果显示:高怠速hc为3,合格。朱先生最终拿上了绿标。  无独有偶,近日市民齐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她说,她的车第一次检测也不合格,但将车停放一晚上后,次日再复检就合格了。这让她感到疑惑。  迎宾路检测站工作人员说,他们所用检测设备和乌鲁木齐市所有检测站的一样,但结果为何不同说不清,可能和车的发动机温度、排气管是否漏气等相关。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车辆冷车后开上检测线,排放的尾气可能就会不合格,但车跑一会,检测结果就可能会变化”。  对此,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只能在同一检测线上进行复检,而不能更换检测站、检测线检测。像朱先生这样更换检测站的,有可能造成检测结果相差较大。市区内5个尾气排放检测站均公布了监督电话,车主有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投诉。“要想让车在尾气检测中过关,平时应多保养和维护”。  在采访中,新疆新保环汽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卡子湾检测站、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九家湾站、新疆朗天科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米东站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检测站尚未接到过这类投诉。  这些检测站的工作人员温馨提示,车辆在排队等候检测时,不要熄火,保持正常运行,以免因车冷造成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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