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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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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法相关的论坛

  • 讨论:环境检测的新方法--发光细菌法

    用化学方法对环境样品提取液分析费时费钱,现在用于环境样品毒性分析的快速方法--发光细菌法,已经用于水质检测领域,美国的microtox方法就是非常成熟的发光细菌检测法,但是它有很多确定和局限性。那么如何将现有的方法结合起来呢?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color=#404040]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color=navy]  一、总体要求[/color]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color=navy]  二、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color]  (四)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市(地、州、盟),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  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  (六)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color=navy]  三、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color]  (七)依法统一监测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完善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标准规范,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设覆盖我国陆地、海洋、岛礁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color=navy]  四、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color]  (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color=navy]  五、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color]  (十一)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color=navy]  六、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color]  (十三)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五)推进联合惩戒。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color=navy]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color]  (十七)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化建设。  (十八)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委托有条件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十九)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要把各地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color]

  • 浙环发〔2013〕44号“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 浙环发〔2013〕44号 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为培育和引导社会环境检测力量,促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规范运作,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环境保护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的重要意义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深入推进,环境监测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环保系统的环境监测力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对环境监测的需求。近年来,社会环境检测力量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除环保系统监测机构以外已有近百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环境检测业务。若有效配置环保系统环境监测力量和社会环境检测力量,实现环境检测的社会化,对缓解环境监测力量不足的矛盾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系统监测能力的同时,充分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全社会环境检测力量为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形成环保监测系统和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共同发展的环境监测新格局。(二)基本原则。[ba

  • 在环境检测领域,微生物纸片法能拿来出报告吗。

    现在我相信大部分检测机构为了简化步骤,节省时间,在做微生物的时候都会选择用纸片法来做。在环境检测领域,做得最多的无非就是粪大肠,总大肠和菌落总数这些,粪大肠和总大肠都可以才用纸片法但是是否可以用纸片法来出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呢,我一直不太清楚这个,我是四川这边的。希望有老师说一下

  • 新《环保法》为环境监测带来新机遇

    [align=center] [b]新《环保法》为环境监测带来新机遇[/b][/align][size=11pt][color=#444444] 新《环保法》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自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初显威力,广州市环保局日前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湖南也首次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企业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在法律法规铁拳下,环保执法有望全面铺开。[/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对于众多环保类上市公司来说,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强无疑会让具备领先技术的龙头企业受益。相关分析人士认为,新《环保法》的落实最可能受益的是环境监测和工业排污处理领域,其中一些领军企业有望长期受益于环保改造。[/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环境监测最先受益[/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使得环境监测设备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券商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从监管需求来看,怎么去监测企业排污数据成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监管部门会强制要求企业安装相关监测设备,企业的每日排放是否达标最直接的判断就是靠监测设备,因此监测设备需求是最先放量的。目前的监测设备大多数是针对企业排污的,也有做外环境监测的,总体来说我国企业的监测设备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标准。[/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广发证券研报指出,在政府力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环保依法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并成为环保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环保行业将从“重投资、轻监管”进入建立“长效监管”时期,此次新《环保法》核心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相关细分领域监管政策将陆续出台,而完备准确的监测数据成为依法从严监管的基础,对环保监测设备需求和第三方运维需求都将大幅提升。[/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海通证券出具报告分析表示,仅凭借现有的政府环保执法监察能力建制,很难满足未来日趋严格和多维度的环保监管需求。未来的解决方式将是,利用在线监测仪器实时上传排污者数据,中枢系统自动计算排污费,并将重大事故性排污事件直接上报公安与环境监察等政府系统,利用植入系统的经验模型评估污染风险,锁定高危区域,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这能有效降低环保部门的监管与执法成本,促进环保企业追责与排污费有效收缴。[/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在环境监测领域,A股上市公司包括雪迪龙、先河环保、聚光科技,下周南华仪器也将登陆创业板,雪迪龙和先河环保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领域。雪迪龙正在投资“环境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每年新增300套脱销烟气监测系统、30套垃圾焚烧烟气监测系统、15套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系统及300套废水污染源监测系统的生产能力,去年已开始涉足环境监测实验室,是目前成长性和效益最好的环境监测仪器类公司。[/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聚光科技业务涉及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和实验室仪器三个领域,环境监测涉及气、液、固三态监测,是A股产品线最全、专利最多、研究实力最强的环保监测公司。在过去几年间先后并购了7家环境监测相关公司,在该领域拥有显著优势。[/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先河环保201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均快速增长,营收同比增长43.62%,净利润同比增长21.44%。先河环保证券事务代表苏少玲向记者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空气监测,2014年收购了广州科迪隆和广西先得环保,开拓两广地区环保监测领域。新《环保法》对于公司可能会有一些积极影响。现在空气监测占公司业务比重比较多,未来水监测的市场也会启动。[/color][/size][size=11.0pt][color=#444444]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2010年12月进行股份制改制更名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用分析仪器及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南华仪器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80万股。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4,951.54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600套机动车环保安全检测系统生产项目、年产310台(套)红外烟气分析仪器及系统生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color][/size][size=11.0pt][/size]

  • “环境监测作假连带担责”写进新环保法

    4月2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这是环境保护法公布实施25年来第一次进行修改。  国人大常全委会从2012年8月开始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次审议,迄今已经进行了四行第次审议。草案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监测规范,监测机构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测数据依法公开。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申报事项的。四十五条政府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下列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行为包括:(一)伪造或者指使伪造监测数据;这次将“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的维护、运营机构,草案规定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写进新的环保法。所通过的环保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 【转帖】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0]239号关于发布《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全国环境管理基础能力的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督执法现代化水平。为引导和促进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生产的技术进步,适应环境监测自动化、网络化、即时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需求和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情况,我局组织制订了《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八日抄送: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技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附件: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为了引导和促进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环境监测仪器的技术水平,特编制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一、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及技术现状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企业有140余家,年产值4.8亿元,约占全国环保产品产值的2.3%。环境监测仪器的主要产品是各种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监测、噪声与振动监测、放射性和电磁波监测仪器。我国生产的烟尘采样器、烟气采样器、总悬浮微粒采样器、油份测定仪、污水流量计等环境监测仪器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市场上占有很大比例。国产大型实验室用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 仪等监测仪器自动控制技术采用程度较低,关键零部件尚依赖进口。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是中小型企业生产,产品基本集中在中低档的环境监测仪器,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①技术档次低,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规模效益差;②产品质量不高,性能不稳定,一致性较差,使用寿命短,故障率高;③研究开发能力较低,在线监测仪器的系统配套生产能力较低,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二、环境监测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目前,全国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县4级环境监测网络。共有专业、行业监测站4800多个,其中环保系统2200多个监测站,行业监测站2600多个。国控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站103个、酸雨监测网站113个、水质监测网站135个。此外还建有噪声监测网、辐射监测网、区域监测网等。到2005年,国控环境监测网络调整为:环境空气监测网站226个,测点数793个;酸雨监测网站239个,测点数472个;水质监测网站197个,监测断面1074个;生态监测网站15个。目前,我国已制定各类国家环境标准410项,覆盖了大气、水质、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农药等领域。已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周报、日报、预报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污染源解析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效果监测等等。需监测的污染因子达百余种。环境监测及监测仪器发展趋势:1、以目前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2、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3、由较窄领域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4、由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5、环境监测仪器将向高质量、多功能、集成化、自动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方面发展;6、环境监测仪器向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光学等技术综合应用的高技术领域发展。

  • 环境检测设备所检测的主要内容

    环境检测设备的高温系统、低温系统是整个试验箱的核心,高温系统主要是通过电阻丝发热,低温系统则相对复杂,制冷的主要结构为压缩机、冷凝器、节流阀和蒸发器。在制冷过程中,其各个环节的设备是不可缺少的。环境检测设备是一种用于各种金属、非金属及复合材料进行力学性能指标的测试的设备,功能丰富,应用广泛。  环境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饮用水质量检测、农药筛选、土壤样品污染评价等。按照应用市场来说,该市场可以划分为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和土壤检测。环境检测设备配备计算机数据软件,具有在线组网检测、数据分析、存储功能。可以同时测量PH、ORP、溶氧、余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广泛用于:环保、污水处理、火电、养殖、食品加工、印刷、冶金、制药、发酵、化工、自来水等溶液中多参数在线检测。  环境检测设备主要特点:● 同时测量PH、ORP、溶氧、有效氯、臭氧、浊度、悬浮物、污泥浓度等参数中任意4种参数。含温度值,一共5个参数。● 自动/手动温度补偿功能。● 通讯功能:具有RS-485通讯接口(MODBUS协议部分兼容,选配),可转换RS-232。● 可选配本公司上位机在线采集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 2路4-20mA输出,2路温度检测。● 自动识别标准液,可恢复出厂设置。● 看门狗功能:确保仪表不会死机。● 掉电保护>10年。● 防护等级IP65,防水防潮防尘。  环境检测设备的环境检测的内容:  环境检测的流程一般包括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检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核污染组分。  环境检测内容包括: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  随着现代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中面临水、空气、土壤、辐射等多种污染。环境检测设备就是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自动化检测仪器设备的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 实验室环境对农残快速检测(酶抑制率法)的影响

    我中心在好几个超市、市场都设有农残快速检测点,近段时间发现各个检测点的快速检测结果相差很大。有的点检测结果都很低,一般都低于30%的抑制率,拿到中心实验室再测,相当部分大于60%的抑制率。我们做过仪器、人员、试剂对比,发现只要在那几个检测点,结果就低,在中心实验室或另外的检测就回复正常。觉得是那几个检测点的环境中某种成分对试剂或机器有影响,但不知道是哪种。朋友们有什么见解吗?

  • 关于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的关系

    我们是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之前有遇到过一些客户,说要我们出具监测报告,原因是客户企业所在地的环保局要求企业备案时,要出具监测报告,不接受检测报告。在今年3月底,我给生态环境部的部长信箱写了一份关于当前环境检测市场化之后的现状,并提出了该问题,环境监测与环境检测到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备案时必须要出具什么样的报告才算合理。5月28日下班路上,我接到了生态环境部的电话(因为留的是手机号),对方亮明身份后,明确答复了以下信息:1.多年以前市面上是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环境检测活动的,所以之前企业收到的报告基本为环境监测部门如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环保局也就顺理成章的认定这种报告;2.目前对于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暂无明确文件加以区分,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其所在行业的规范要求出具报告;3.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从未发出过任何行政性指令要求企业必须出具监测报告进行备案,部分地方环保局要求企业必须出具监测报告进行备案的做法是不合理的;4.后续国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会将第三方机构的相关规定纳入其中,监测报告这种带有鲜明行政色彩的名称将不会再出现。总体来说,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报告是检测报告,是只对样品负责的。而监测除了针对样品外,也会对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性质。所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还是安心的出具检测报告吧,不要被一些地方环保局和客户给带偏了。

  • 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size=16px]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全文如下:[/size][size=16px][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的总体考虑,制定本纲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 一、规划背景[/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一)主要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环境监测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共有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3500余个、监测人员约6万人,另有各行业及社会机构监测人员约24万人,全社会监测力量累计达30万人左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和地方已建成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点50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00余个,总体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区县。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建成63个生态监测地面站,环境一号A/B/C卫星组网运行,高分五号卫星成功发射,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生态状况监测网络。[/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运转效能明显提高。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保真”与“打假”两手抓,已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监测类标准1141项,构建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并有效运转,确保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监测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西安和临汾两起环境数据造假案,对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生态状况、辐射、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信息产品,不断深化对考核排名、污染解析、预警应急、监督执法、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逐步说清污染来源;初步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体系,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发布《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支持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推进国家和地方监测数据联网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共享应用。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满足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带动监测装备制造业和监测技术服务业蓬勃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二)形势需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要求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统筹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入河(海)排污口、海洋、农业面源和温室气体监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绿色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科技创新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释放了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精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指标核算、标准规范制定、信息集成与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与技术支撑的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公众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迫切需求与日俱增,对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监督的内容、渠道、形式等提出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放射性物质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出更多诉求;对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效提出更高期待。[/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参与全球微塑料、海洋低氧、西北太平洋放射性污染、极地冰川大洋等新兴环境问题治理,是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形成相关领域监测支撑能力,补齐短板、跟踪发展并超前布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紧跟国际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运行体系、网络体系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密相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环境部门牵头、分级管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模式,以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统一的行业监管为保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强化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网络已普遍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要素,点多面广但监测频次较低,根据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监测指标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有关功能分类特征项目,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注重强化标准方法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本级标准研发能力,实行研发储备、检验替代、适用评估等动态管理,保持标准体系先进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分析测试手段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监测精度向痕量、超痕量分析方向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三)问题挑战[/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支撑水平有待提高两大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等职责划转我部,但相关监测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部门间沟通协商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监测信息共享不充分。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中,各地模式和进展差异较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被削弱的倾向。[/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细化支撑不足。现有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指标项目等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预警的需求。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网络布局需整合优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亟待加强,农业面源、农村水源地等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有待提升。[/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法规标准有待加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及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待完善,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尚无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海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辐射自动监测等领域标准规范亟待整合统一,生态、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核设施流出物及伴生矿等标准规范需要更新补充,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应急监测等标准规范缺口较大。[/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社会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堪忧。生态环境部门尚无监管社会监测机构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程序和处罚标准。自动监测质控体系不完善,量值溯源业务体系与基础能力尚未形成,标准样品配套不足,物联网、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应用不充分。[/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保障依然不足。国家本级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严重短缺,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不足。各地监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地区差异、层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县级监测机构能力滞后。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有脱节现象。环境监测装备现代化、国产化水平不高。部分省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偏弱,部分地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未形成海陆空多维保障能力,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国控自动监测网升级改造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color][/font][/size]

  • 【分享】环境监测仪器发展;运用

    [size=4][font=Verdana]一、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及技术现状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是中小型企业生产,产品基本集中在中低档的环境监测仪器,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 ①技术档次低,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规模效益差; ②产品质量不高,性能不稳定,一致性较差,使用寿命短,故障率高 ③研究开发能力较低,在线监测仪器的系统配套生产能力较低,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二、环境监测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环境监测及监测仪器发展趋势: 1、以目前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 2、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3、由较窄领域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 4、由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5、环境监测仪器将向高质量、多功能、集成化、自动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方面发展; 6、环境监测仪器向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光学等技术综合应用的高技术领域发展。 三、重点发展的环境监测仪器 1 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 (1) 污染源烟尘(粉尘)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污染源烟尘、工艺粉尘排放量(浓度或总量),包括测量相关参数:流量、O2、含湿量、温度等,是实现污染源排放总量监测的必备监测仪器。 (2) 烟气SO2、NOx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烟气中SO2、NOx含量,通过流量测量,实现总量监测。 (3) 环境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 该系统用于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周报、日报监测,主要监测项目有:SO2、NOx、CO、O3、PM10等。 (4) 酸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集降水样品,以便测定降水的pH值。 (5) PM10采样器 用于采集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以下的颗粒物。 (6) 固定和便携式机动车尾气监测仪 用于测定机动车排放尾气中CH、CO等含量。 [/font][/size]

  •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环境检测综合讨论版主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环境检测综合讨论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什么是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有哪些特点?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影响人类和生物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质量的某些代表值实施现场监视和测定,作出正确环境质量评价的过程。环境监测有以下几个特点。(1)综合性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对监测数据进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2)连续性 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因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3)追踪性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订、采样、样品运送和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然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为此,需要建立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体系。

  • “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将有那些科技发展进步?

    根据环保部与科技部最近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将有如下方面的科技发展: 1、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针对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监测 及预警技术开发的重大需求,开展自动分析流路、定量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常规水质分析仪器的小型化设计、快速移动式在线 检测集成装置和以质谱仪为中心的在线水质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器 等。发展以梯度扩散薄膜(DGT)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原位水环境监测 方法以及新型生态风险评估模型和流程。开展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集成研究,综合集成我国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关键技术和方法。 2、大气污染物监测技术。根据大气细颗粒物变化特征、形成机理, 研发大气细颗粒物多参数和便携式在线分析系统,实现大气细颗粒物质量浓度、粒径谱、化学成份的一体化快速测量。开发大气细颗粒物气态前体物的立体分布监测技术,形成前体物立体分布监测成 套技术与装备,研发烟气中低浓度气态污染物及颗粒物采样监测技术和设备。针对气体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监测和预警,研制适用于空气和废气的具有多元素同步监测能力、灵敏度高、性能稳定的新型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和配套设备,研发工业废气样品采集及前处理新装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恶臭气体预处理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和多组分气体在线及便携式分析仪器等。针对我国风沙以及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开发不同类型扬尘污染监测与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针对我国餐饮服务业的特点,开发餐饮油烟污染监测与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 3、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研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高精度、多功能样品采集和专用监测仪器,建立基于传感器、遥感技术和生物标志物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法,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发小型化土壤重金属现场监测设备。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后长期监测方法研究。 4、生态系统监测技术。针对生态监测技术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国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与评估的方法、标准和规范体系,研发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和外来物种监测技术,构建大气、水文、土壤和生物多圈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研制基于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感器等设备,构建生态安全监测支撑平台。 5、核与辐射安全监测技术。加强放射性核素监测分析的研究,突破放射性惰性气体采样及测量技术,建立铀、钍等核素的监测分析方法,研究各介质中钚-239、钚-238、浓缩铀、铅-210、钋-210 等 监测分析方法以及极低本底辐射监测方法,研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监测及响应、航空应急监测、 机器人搜寻和应急监测方法体系。建立直流输电工程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及监测方法。 6、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针对及时监控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的需求,研究基于高光谱的水体污染物的识别与提取技术,研发拦河工程自动化生态监测技术与设备,研究城市黑臭水体、流域水生态及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安全等水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攻克基于高光谱的大气气溶胶和痕量气体定量遥感反演技术,开展区域灰霾、污染气体、温室气体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 环境应急及风险管理的天地一体化监控技术。针对环境应急及 环境风险监控的技术需求,突破新型赤潮监测预警技术,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等环境监管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攻克多源数据协同的数据预处理和环境指标反演技术,开展无人机环境监管和星空地协同环境监测预警关键技 术研究。研发用于企业环境风险源的集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终端于一体的连接管理部门、企业与公众的环境风险源管理技术及设备。 7、噪声污染源的识别、防治技术及设备噪声污染源监测技术。针对噪声污染源较难识别、难以连续监测,以及因噪声不可复现导致的数据质控难的问题,研发噪声监测的一体化手持监测设备。通过对噪声污染源时域频域信息及算法优化的研究,突破噪声污染源自动识别关键技术,研发可自动识别目标噪声源、背景噪声和其他噪声源的连续在线监管设备。

  • 【原创大赛】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

    [align=center][b]环境检测的特性及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align][align=center][b]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align][align=center][b]高秋荣 、张苗苗 、陈娇、任伦、孙哲[/b][/align] 环境污染的频繁出现,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发展进步,妨碍了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性社会。对此,我国要积极落实环境检测工作,提高环境检测的技术水平,制定环境检测的相关制度,为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b] 一、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的任务及目的[/b] 1、研究性 环境检测的研究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检测项目的研究价值。通常情况下,采取专业性项目评估及研究都属于特定的环境检测技术应用范围,在实际的环境检测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的研究原则,采取统一标准的研究方法。 2、监督性 环境监测通常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定期项目环境检测和分析,长期的环境检测可以从中准确地总结出环境污染的实际状况及污染程度,从而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合理的预防和环境治理方案。环境检测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具体成分进行监督。总体的环境评估可以划分为多个内容,需要对各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分析。环境检测的监督性主要通过对长期的固定污染源监控,获得动态有效的综合性分析结果,防止因固定时间和特殊因素影响下的短期监视结果误差,由此也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研究价值更高的环境检测结果。 3、目的 环境检测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通过环境的保护,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发展。环境检测根据具体目的分为四类:评议目的的环境检测、咨询目的的环境检测、考核验证目的的环境检测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前三种环境检测具有很大的相似度。如果环境检测是为了咨询、评议等目的,那么检测工作的侧重点是对环境各方面资料的收集,记录环境相关的数据,从而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而考核验证是在这两者基础上的进一步应用,是对该地区环境是否适合建立某项目作出评价。而污染事故的环境检测,则需要环境检测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观察,确立污染源、影响范围,进而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b]二、环境检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b] 1、检测人为污染 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人为污染,尤其是开展工农业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类废物,还有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等,这些废弃物质给自然生态所造成的污染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一些生产企业为盲目追求高利润,完全不顾环境的破坏,大肆排放废气、废水等;一些污水处理企业的日检能力偏低,污水处理水平不高;农事活动中使用的话费、农药以及养殖废水未充分处理便任意排放,则加剧了水体污染。实施环境检测要将重点放到检测人为因素的污染上,检测前就要编制系统周密的检测方案,依照方案分布进行,以保证人为污染治理的有序性。 2、检测系统的智能化 近些年来,随着环境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在检测技术方面收获了可喜的成就,已构筑了一套规范化环境检测系统,可实时检测本区域环境的每个领域,达到智能化检测的效果。随着检测系统的日臻完善和更新换代,检测质量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进一步认可,整体推进了环境检测水平的提高。 3、为环境治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随着检测技术的创新,环境检测已实现了自动化、全天候。以往由于我国环检技术的相对落后,只能取某一片点位检测,无法全面整体地检测,环境检测极易受到来自各方因素的限制,使检测效率大打折扣。随着前沿技术的推新,环境检测迎来了自动检测的新时期,检测数据从采集、处理再到传送均已完全计算机化,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实现了检测报告的编制,可有效捕捉环境检测的动态,为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大量可靠的决策依据。 4、环境检测设备日渐科学化环境检测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资金投入,努力研发先进、可靠的检测设备,且性能优异,为大幅提高检测效率提供了准备条件。在过去,运用环境检测技术出来的数据基本是靠人工来计算分析,效率十分低下。随着检测技术的普及与推广,新设备已能完成数据一体化的处理和控制,切实避免了繁琐化的人工计算,在提升检测应用效率的同时,为环境检测的整体质量打下了牢靠的技术基础。 5、分地域对待性环境检测通常可划分为区域环境检测和企业区环境检测,由于所处地域的差异,环境污染也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看,必须对各类环境污染源有所区分、区别对待。通过对不同地域的环境实施分别检测,可依照本区的突出环境问题有侧重地执行防范措施,以增强该区的环境问题预防能力。然而,在实际检测中必须要分清主次,特别要对污染性强的污染源展开重点检测,整体提升环境问题的预防水平。 6、检测精确度的提高为有效的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环境检测在利用技术手段的同时,还离不开分析。结合多学科理论知识,以化学的方法科学分析出所检污染因子的实际含量,进而得到定量及定性的分析。首先要合理选取样品,接着处理和存放样品,然后定量或定性检测,最后完成数据的处理。当前检测分析较常用的化学方法有容量分析法、色谱分析法、仪器分析法和电化学分析法等。最前沿的检测技术已运用到水污染检测中,打破了水深度和颜色等条件的限制,通过高速分析,在一瞬间即可获得权威检测结果,极大地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环境问题的治理迫在眉睫,要认清形势,积极更新和改进环境检测技术,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利用检测技术为环境治理服务,以准确地确认污染指数、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时锁定并处理对环境的危害性较大的污染物,为整体环境的改善和环境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前提和技术基础,实现人与生态的平衡、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协调

  • 【资料】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

    为了引导和促进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环境监测仪器的技术水平,特编制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 一、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及技术现状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企业有140余家,年产值4.8亿元,约占全国环保产品产值的2.3%。环境监测仪器的主要产品是各种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监测、噪声与振动监测、放射性和电磁波监测仪器。我国生产的烟尘采样器、烟气采样器、总悬浮微粒采样器、油份测定仪、污水流量计等环境监测仪器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市场上占有很大比例。国产大型实验室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等监测仪器自动控制技术采用程度较低,关键零部件尚依赖进口。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是中小型企业生产,产品基本集中在中低档的环境监测仪器,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 ①技术档次低,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规模效益差; ②产品质量不高,性能不稳定,一致性较差,使用寿命短,故障率高; ③研究开发能力较低,在线监测仪器的系统配套生产能力较低,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二、环境监测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目前,全国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县4级环境监测网络。共有专业、行业监测站4800多个,其中环保系统2200多个监测站,行业监测站2600多个。国控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站103个、酸雨监测网站113个、水质监测网站135个。此外还建有噪声监测网、辐射监测网、区域监测网等。 到2005年,国控环境监测网络调整为:环境空气监测网站226个,测点数793个;酸雨监测网站239个,测点数472个;水质监测网站197个,监测断面1074个;生态监测网站15个。 目前,我国已制定各类国家环境标准410项,覆盖了大气、水质、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农药等领域。已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周报、日报、预报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污染源解析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效果监测等等。需监测的污染因子达百余种。 环境监测及监测仪器发展趋势: 1、以目前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 2、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3、由较窄领域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 4、由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5、环境监测仪器将向高质量、多功能、集成化、自动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方面发展; 6、环境监测仪器向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光学等技术综合应用的高技术领域发展。 三、重点发展的环境监测仪器 1 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 (1) 污染源烟尘(粉尘)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污染源烟尘、工艺粉尘排放量(浓度或总量),包括测量相关参数:流量、O2、含湿量、温度等,是实现污染源排放总量监测的必备监测仪器。 (2) 烟气SO2、NOx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烟气中SO2、NOx含量,通过流量测量,实现总量监测。 (3) 环境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 该系统用于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周报、日报监测,主要监测项目有:SO2、NOx、CO、O3、PM10等。 (4) 酸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集降水样品,以便测定降水的pH值。 (5) PM10采样器 用于采集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以下的颗粒物。 (6) 固定和便携式机动车尾气监测仪 用于测定机动车排放尾气中CH、CO等含量。 2、污染源和环境水质监测仪器: (1) 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污染物排放的总量监测要求浓度与流量同步连续监测,在线测流和比例采样是总量监测的基本技术手段,对于重点污染源还需要配备在线监测仪器。 (2) 流量计 用于规范化的明渠污水排放口流量的在线连续监测仪器。 (3) 自动采样器 用于污染源排放口具有流量比例和时间比例两种方式的在线自动采样装置。 (4) 在线监测仪器 用于工业污染源或污水排放口的在线测分析仪器。监测主要项目有:COD、TOC、UV、NH4+-N、NO3-N、氰化物、挥发酚、矿物油、pH等,应具有自动校正和自动冲洗管路功能。 (5) 环境水质自动监测仪器 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的在线自动监测仪器。水质自动监测项目分为水质常规五参数和其它项目,水质常规五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DO)、电导率和浊度,其它项目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TOC)、总氮(TN)、总磷(TP)及氨氮(NH3-N)。 (6) 总有机碳(TOC)测定仪 总有机碳(TOC)是反应水体有机物含量的指标,可用于污染源或地表水的监测。 3、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 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其主要特点为小型、便于携带及快速监测。 (1)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用于现场监测的便携式分光光度计,测试组件一般包括氰化物、氨氮、酚类、苯胺类、砷、汞及钡等毒性强的项目。 (2) 小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 用于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的小型便携式仪器,主要监测项目有CO、Cl2、H2S、SO2及可燃气监测等。 (3) 简易快速检测管 用于快速定量或半定量检测水中或空气中有害成分的现场用简易装置,主要监测项目有CO、Cl2、H2S、SO2、可燃气、氨氮、酚、六价铬、氟、硫化物及COD等。 4、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监测仪器 (1) 全向宽带场强仪 用于测量某频率范围内的综合电磁场强。 (2) 频谱仪 用于测量不同频率电磁辐射的场强及谱分布。 (3) 工频场强仪 用于测量50HZ工频电磁场强度。 (4) 大面积屏栅电离室α谱仪 测量环境介质中α放射性核素的浓度。 (5) 全身计数器 用于监测职业工作者或公众的全身污染情况。 (6) 环境辐射剂量率仪 用于监测环境贯穿辐射水平。

  • 【转帖】环境监测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环境监测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来源: 农业部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是环境保护的耳目,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准确测取、解释和运用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和建设提供依据的系统性 工作;多年来的监测重点一直围绕着环境污染物及污染排放源的监测、危害人体健康的环境变化及其变化趋势等方面而进行。现代环境监测是伴随着工业污染的严重化发展起来的,地域范围由最初的区域性污染源及其周围的环境监测发展到全球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手段由化学、物理法扩展至生物方法;监测对象从环境的物理、化学及生物性要素拓展至生态要素等 。“环境监测”已成为一个涵盖监测网设计、采样与分析技术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以及信息管理的系统性学科。 在我国,作为一门大学本科课程,环境监测的教学内容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 50 年代。当时同济大学为给水排水专业开设的“水分析及水生物学”的专业基础课,涵盖了日后“环境监测”课的水质监测部分内容,此外,医学院的公共卫生专业也开设“水和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等课程。此后,尽管该课程的名称和内容有所调整,但该类课程一直是给水排水、公共卫生等专业的必修课。 二十世纪 70 年代末,随着环境工程专业的设立,与环境监测有关的内容分散在该专业的“水污染控制”、“空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环境质量评价”等课内容中,有些学校则开设了“环境分析”课。同济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立环境工程专业的高校之一,早期的环境工程专业开设的是“水质分析”课,这与同济在水污染控制工程方面拥有很强的实力,从事大量教学、科研与设计是分不开的。 随着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二十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初,我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继成立了环境监测处和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一时间环境监测人才急缺,在这种形势下,一些高校相继增设了环境监测专业。同济大学于 1984 年开始招收环境监测专业专科生(二年制),并设置了“环境监测概论”、“水污染分析”、“环境监测仪器”等专业课程; 1987 年开始招收环境监测专业本科生(四年制),与此同时,开设了“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系统设计”等专业主干课。 二十世纪 90 年代初,鉴于国家对高等学校专业进行调整,环境监测专业并入环境工程专业而停办,但环境监测类课程因其在环境领域的重要性却得以保留在各个学校的培养计划中。同济大学于 2000 年将给水排水和环境工程专业的“水质分析”课正式改名为“环境监测”,并延续至今。 2001 年,同济大学设立了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监测”是其主要专业基础课之一。到目前为止,“环境监测”课已成为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给水排水等专业的必修专业平台课程,每年的上课人数超过 150 人。 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于 1984 年成立环境监测教研室,负责与“环境监测”有关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历任室主任为李国建、陆雍森、陈青萍和陈若暾。 1993 年,环境监测教研室撤销并入新成立的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该课程的教学与实验也由重点实验室承担。 2004 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撤所建系, “环境监测”的理论教学任务划归环境科学系,实验教学则由学院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承担。 二十世纪 80 年代以来,曾经主讲过“环境监测”相关课程的教师有陆雍森教授、黄伟星高工、陈青萍副教授、陈若暾副教授、陈玲教授、仇雁翎讲师等人,另有多人相继参与部分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工作。目前,由陈玲教授、夏四清教授、仇雁翎副教授、 C. Paul Lo 副教授、 施鼎方讲师、方萍讲师等组成的教学团队担任本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聘请陆雍森教授、赵建夫教授、顾国维教授、陈若暾副教授等人为本课程的教学顾问。 担任本课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同时参加与环境监测、污染治理有关的科研工作。近三年来,本课程主要教师负责和参加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 高科技计划、上海市科委重大项目等在内的 10 余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40 余篇,申请专利多项。通过大量的科研工作,使教师们能够紧紧跟上国内外环境领域的最新进展,学习最新的环境监测技术和手段,并在此基础上对教学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本课程主要教师还非常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探索,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引入了引导式课堂教学的新模式,教与学并重,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并尝试开展了部分内容的双语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多次校部专家、学院专家听课记录和学生调查中获得好评。同时,在本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中,教师不是让学生机械地按部就班操作,而是紧密结合工程与研究实际,讲解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现象,并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自己设计实验方案,从而加深学生的认识。通过以上实践,为这门传统课程的教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环境监测的基础分析方法和技术来源于分析化学,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环境监测技术也在不断发展。以本课程教学梯队的研究历程为例,在二十世纪 80 年代,现在的课程顾问 顾国维 教授就曾经带领前任教学梯队的主要成员和学生开展过黄浦江的水质监测工作,当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利用传统的化学方法进行 BOD 、 COD 等水质参数的测定;如今,教学团队又在课程顾问 赵建夫 教授的带领下开展黄浦江上游水质的遥感监测,利用卫星遥感图片、高光谱数据和便携式水质测定仪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大大节省了人工和时间,而且可以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开展全方位的监测工作,更及时地获得环境质量信息。目前,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以现场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向多参数网络在线、多功能自动化监测方向发展;环境样品预处理技术由手工单样品处理向在线自动化和批量化处理方向发展;由较窄领域的局部监测、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和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野外和现场环境监测仪器将向便携式、小型化方向发展;环境监测仪器向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光学等技术综合应用的高技术领域发展;环境监测方法的综合性、灵敏性和多功能性日益增强,方法检测限越来越低。 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也日趋完善。 作为一门高校本科生专业课程,理应站在学科发展的最前沿,将世界上最新的方法和技术传递给学生,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教学团队始终非常重视“环境监测”课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在最初选用外单位编写的教材基础上,历任教学团队相继编写了《水污染分析实验》( 1989 年,讲义)、《仪器分析实验》( 1989 年,讲义)、《环境监测系统及管理》( 1990 年,讲义)、《环境监测实验》( 1993 年,同济大学出版社)、《环境监测》( 1995 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环境监测》( 2004 年,同济大学“十五”规划教材,化学工业出版社),还编著了《环境工程手册 -- 环境监测卷》( 1998 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环境监测系统设计部分等参考书。在上述教材和参考书的编写过程中,都及时补充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成果,并介绍了环境监测领域的研究前沿。 环境监测既是一个独立的专业领域,同时又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目前,“环境监测”课依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985 科技创新平台,环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优势学科条件,正在学科交叉、理论及应用研究中不断发展。

  • 【分享】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特点和监测技术概述

    一、环境监测的发展 1、环境监测发展的三个阶段1)典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发展阶段或被动监测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来,化学毒物造成危害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出现,(如国际八大公害事件中有五大就发生在50年代以后,其余三大公害也发生在之前的三、四十年代),环境分析因此产生,主要是对环境样品进行化学分析。此时环境试样种类繁多,被测组分浓度很低,测定对象成分复杂,被测组分容易发生变化,样品处理量大,影响范围广。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展阶段或主动监测、目的监测阶段60年代末开始,工业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一些环境保护法律,其主要目的是有效限制企业排放污染物。目前,我国由于环境立法的逐渐完善、环境执法的日益严格以及对企业污染源污染排放监控的日益重视,污染源监测工作得到很大发展。考虑到物理因素,以及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但可用化学监测手段,还可用物理、生物监测手段综合监测。此时认识到了环境分析只是环境监测的一部分。3)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发展阶段或自动监测阶段80年代初,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可连续观察空气、水体污染浓度变化、预测预报未来环境质量。同时,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遥感技术(RS)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GPS)等3S技术逐渐在环境监测中得到应用。现在我国在不断发展、完善自动监测、3S技术2、发展趋势① 由经典的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发展;② 由手工操作向连续自动化迈进;③ 微量分析(0、01%~1%)向痕量(<0、01%)、超痕量发展;④由污染物成分分析发展到化学形态分析;⑤仪器的联合使用和电子计算机化。

  • 我国环境检测机构知多少?

    我国环境检测机构知多少?

    [color=#333333] [color=#333333]随着环境监测市场的需求越来也越大,传统的环境监测站已经不能够满足全社会的环境监测需求,因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运而生,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迅速发展。[/color][color=#333333]目前我国环境检测行业正处于市场化转型阶段,第三方环境检测行业也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环境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color]据来自[color=#33333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处的消息,[/color]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36327家,其中环保机构5944家;全国共实现营业收入2377.47 亿元,其中环保机构营业收入205.28亿元。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排在前十位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河南、河北、浙江、四川、辽宁、湖南和湖北,而环保机构的前十位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和云南。通过比较近年数据发现,生态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都在不断增长,但出具报告的数量在2016和2017两年明显减少,人均产值明显低于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水平。总体来看,环保类机构呈现小、弱、新的特点,服务地域多集中于本省范围。[/color][color=#333333] [img=,452,2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182009074521_6110_1634717_3.jpg!w452x290.jpg[/img][/color][color=#333333] [color=#333333]现阶段,第三方环境检测准入门槛比较低,检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检测机构要长足发展,需要找到切合检测机构自身的发展方式。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增长、市场管制逐渐放松,第三方检测的市场需求迅速增多,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将迎来迅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发展也呈现诸多问题,如环境监测认知度不足、服务水平低、专业人员少、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环境监测经验不够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使其在开放和竞争的市场化的环境中取得优势地位成为行业关注焦点。[/color][/color]

  • 欢迎xingzhenhai担任环境检测-其他环境检测讨论版主

    欢迎xingzhenhai担任环境检测-其他环境检测讨论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分享】环境在线自动监测技术发展

    自动监控技术涵盖多个学科门类,其内涵随着科技发展而不断变化。应用于环境监测的自动监测技术主要有:自动化监测仪表及辅助技术、可编程控制器、计算机自动控制、远程传输、大型数据库、统计分析及预测预报、基于网络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布系统。利用这些技术可以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以环境监测数据的生命周期划分,这些技术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数据发生技术、数据加工技术、数据发布技术、数据存储技术。 自动监控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前两种主要目的是为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环境质量数据,满足公众对环境变化的知情要求;第三种主要是为环境执法机构提供数据,对企业的排污状况进行跟踪和管理。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对上述三个系统进行有效的支持。1废气在线监测 我国能源的70%来源于燃煤。燃煤释放的颗粒物、SO2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对颗粒物和SO2进行总量控制是我国今后较长时间内的主要工作。1997年1月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明确规定:1997年以后新、扩、改建的火电厂,应装设烟尘连续监测装置。在酸雨控制区和污染控制区内的火电厂和其他地区建有烟气脱硫设施的火电厂,应装设连续监测装置,300MW以上机组应装设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经认定合格的,其监测数据为法定监测数据。 中国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大国,并且这种能源消费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改变。为巩固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国家加强了对酸雨控制区超标排放企业治理,责令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它大中型企业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技术,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积极引导和促进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努力向环境监测仪器自动化、网络化、即时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并将大气、污水、电磁等在线监测仪器的生产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二)

    《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一)》提到广东等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针对非环保系统的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无疑是检测行业市场化的一个进步。表面上看,貌似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春天就要到了!从积极的方面看——的确,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今天就来简单说说各省市的“办法”,看看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不好的地方。本人把现已颁布的“办法”大部分找了出来,粗看一遍,发现有几个问题:1. 自愿申请:比如云南等多个省市的“办法”中提到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自愿申请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或备案。 大家都知道,第三方实验室必须取得CMA资质才能对外从事检测业务,这是《计量法》强制规定的。既然以上环保部门说他们的认可是自愿申请,如果我已经取得CMA资质(已经合法),从事检测业务,环保部门应该认可(以前是认可的,至少没有明文禁止);如果不认可,那就有意思了:1)“自愿”就是托词,名为“自愿”实则强制;2)意味着他们不太认可《计量法》和CMA资质,不然为什么实验室已经合法了,还搞了一个“自愿”,还不认可我?这明显是新建技术壁垒,在《计量法》下再搞一个部门小办法,当然也非常适合天朝多头管理的惯例。 大家猜,相关省市的“办法”对自愿是怎么解释的?以下摘自云南省的“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过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所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须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发放的《认定证书》,并加盖机构印章。未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不能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以下摘自江苏省的“办法”:“第十五条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未经、未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能力认定或者被取消能力认定资格的,其出具的数据和监测报告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果然跟本人猜的一样,呵呵!2. 检测市场化:大家也许觉得,各省市颁布这些“办法”是环境检测市场化的序幕,但是就算你通过了大部分省市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还是只能做跟以前一样的委托检测,环保局手里的大饼还是不舍得放手——这是哪门子的市场化?第一感觉就是想多收钱。 说白了,“市场化”之后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要拿到环保局手里的饼,还得靠你的关系硬不硬,而不是靠实验室真正的实力。就目前的状况看,他们就是找了一个收钱的正当和合法的借口。当然也有部分省市环保部门做的很好,把行政委托也纳入了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业务范畴,比如佛山、江苏、浙江、西藏等。3. 仅限省内:大部分“办法”规定认可的对象都仅限于省(市)内注册的机构(且省内有实验室),我们知道《计量法》是没有限制地域,全国都有效。不知道这些环保部门是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还是基于你不能跨省抢业务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其他。我们暂且相信他们是基于检测时效性的考虑,本人也不相信某一公司只有一个实验室就能跑遍全国接业务的,但是至少周边省市的业务,检测的时效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所以,如果你想做强做大,那你得每个省(市)都建一个实验室,这绝对是要超过SGS的节奏——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不过“仅限省内”真心看不出他们有多少市场化的诚意。基于以上几条,个人觉得“办法”给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特别是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带来以下几点不好: 1) 增加评审和考核次数,从而增加各种成本。相对于CMA,大部分“办法”对硬件的要求更严格,有些感觉有点变态,完全按监测站的模式去搞; 2) 业务基本不会增加; 3) 限制了跨区域发展的势头,是跨区域业务成本更高; 4) 使CMA资质失去了部分往日光辉(搞第三方质检的朋友别笑,改日质监部门要求你们拿了CMA之后,还得拿个CAL才能营业,想想效果是一样的); 5) …… 我们的“办法”,虽然还存在不少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总体来说还是不能否认他们的积极作用,作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时间去慢慢改进和完善,就像一个孩子一样,你要给她成长的时间,相信真正市场化的明天不会太远!最后,还是期望环保部早日颁布全国性的“办法”。原文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3MjUzMQ==&mid=200125890&idx=1&sn=cb387770c16342c0e7808dd53e924bdf#rd

  • 环境保护与环境检测仪

    [color=#8d3901][b]测量项目:[/b][color=#000000][b]环境:[/b]海水 河水 温泉水 海底材料中的铅含量 海底材料中的铅含量 [b]食物和饮料:[/b]软饮料 液态盐 天然海盐[b]生产制造:[/b]涂料中的铅含量[/color][b]应用领域:[/b][/color][b]环境监测:[/b] 实时土壤质量检测、实时水质量检测[b]食品检验:[/b]矿物测量、海鲜和进口食品等的污染检测[b]医学检验:[/b]现场血液测试、现场尿检[b]日常生活:[/b]现场尿检、引用谁的安全检查[b]工业废水处理:[/b]稀有金属检测、有毒金属检测[b]生产制造:[/b]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污水的定期检测 [color=#D40A00] 禁止发布广告[/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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