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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总站物字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需要,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总站结合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制定相关“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提供基础资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为推进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2013年9月11日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中国工程院魏复盛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监测司罗毅司长、吴季友副司长和总站王业耀副站长出席会议,生态司张山岭处长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总站生态室详细介绍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王业耀副站长对工作目的和核心内容进行了重点说明。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实施方案中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业务化运行模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本次评审会后,总站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细化点位并优化监测指标,尽快完善工作方案,加快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业务化步伐。
最近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该规定提出了地表水(海水除外) 监测数据用于环境质量评价时, 在数据统计、 整合、 补遗和修约等方面的技术规则。 主要适用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应用, 地方可参照执行。文本详见附件